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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低碳经济视角下企业环境成本信息披露问题的探讨

时间:2022-10-21 16:40:04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本文基于低碳经济的背景,揭示了当前我国企业环境成本信息披露存在的若干问题:披露信息的企业数量少且主动性低,披露信息缺乏强制性约束,披露方式不统一;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善建议。

关键词:低碳经济 ;环境成本;信息披露

低碳经济下的环境成本,是企业顺应低碳经济发展的要求,为承担节能减排等环境责任、执行环境目标、管理企业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而采取相应措施的总成本。从理论上来讲,环境成本信息属于企业的内部会计信息,是企业内部管理层进行有效的沟通、控制、决策和业绩评价的有效工具。而实际上,由于环境因素的存在,使得本属于内部报告的环境成本报告的受关注度要远远高于传统的成本报告,所以环境成本信息的披露在一定程度上也超越了传统的成本会计信息,为了全面反映企业的环境受托责任,需要企业对外披露环境成本信息。我国的环境成本信息披露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处于比较简单的低级阶段,相对于低碳经济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要求而言,仍存在一些急需完善的方面。

一、我国企业环境成本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一)披露环境成本信息的企业数量较少且主动性低

依据相关统计数据分析,我国上市公司中仅有30%左右的公司披露环境成本信息,而且其中绝大多数集中在重污染行业。我国企业主动披露环境成本的并不多,仍停留在被动披露的层面,这远远满足不了发展低碳经济的需要。企业并没有认识到自愿披露环境成本信息给企业带来的好处。环境成本信息的披露分为自愿披露和强制披露两种,但由于环境成本会计在我国仍处于发展的早期,强制披露相对于自愿披露而言更有其客观可行性。

(二)环境成本信息披露缺少相应的制度保障

在环境成本信息披露时仅靠企业的主动性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有政府的监管和制度的保障。2010年9月,环境保护部为满足公众的环境知情权,敦促上市公司积极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环境保护部发布了《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但由于《指南》本身并无法律强制力,其光亮能否照进现实仍是问号。现实的尴尬却是,无强制无罚则,便无约束力,无执行力。截止目前,环保局、证监会等政府部门没有对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出台和环境有关的法律法规,更没有关于环境成本信息方面的任何官方文件了。所以导致我国企业环境成本信息披露几乎处于空白或随意性较大的状态,报告内容也不够全面,企业环境成本信息披露很不完整,利益相关者无法获取充足的信息以支持他们的决策。

(三)环境成本信息披露形式不一

企业环境成本会计信息的披露形式主要有独立的环境成本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企业年报等,具体是哪一种形式,完全取决于企业是选用上述哪一种形式来披露环境成本信息的。现阶段,我国企业环境成本信息披露的形式还未做统一,而大多数企业只是在年报中或董事会报告中,对环境问题一带而过,少数企业会对于企业当期发生的重大的环境事项,在重要事项中加以说明,没有企业采用其他的方式如独立报表的形式进行披露。而且我国企业在披露环境成本信息时主要采取一些文字性或描述性的披露方式,量化的比例相当小。而国外一些企业好的做法是在表格中将信息量化的基础上,还配以相应的柱形图或饼形图,使披露的内容形象鲜明。

二、完善我国环境成本信息披露的建议

(一)提高环境成本信息披露的主动性

鉴于我国目前披露环境成本信息的企业数量较少,企业自愿披露的积极性不高,建议应以上市公司为突破口,改善我国企业的环境成本信息披露现状。提高企业环境成本信息披露的主动性可从企业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做出努力:1、如果企业管理当局日渐认识到财务部门进行环境会计的核算来获取完整的产品成本信息,能帮助发掘企业深层潜力、节约资源及实现决策的优化时,其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主动性也会随之大幅提高,进而为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整体建设提供原动力。2、如果政府部门、投资者、债权人、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能积极提高对环境成本信息的主动需求,可以有效的降低环境法规和政策的实施成本,间接给企业造成一定的压力,迫使企业在今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兼顾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做好定期披露环境成本信息的工作

(二)健全环境成本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

健全环境成本法律法规能够为我国企业环境成本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做到有法可依;而完善环境成本的相关会计准则有助于环境成本信息披露工作的专业化纵向发展,有助于其发挥规范准绳的现实作用,实现有章可循。现有的会计法律法规或规定,是有其特定的针对性的,并不是专门针对环境会计或环境成本会计的,我们目前只是从这些法律法规中找到一些与环境成本会计有关的不完整的规定,并不能对环境成本信息揭露起到真正意义上的指导作用。因此,环保部、政监会、财政部等部门应尽快结合我国国情制定健全的环境成本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使环境成本会计信息披露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可依据;以弥补信息披露机制的漏洞,防止企业的短期行为,保证披露的完整性,保证环境成本信息质量的可靠性。

(三)规范环境成本信息披露的载体

信息的披露需要有一定的载体,企业到底应该采用哪种载体来披露其环境成本信息,以便于使用者及时根据这些信息做出正确的决策,这受制于一国环境成本会计的发展水平。就我国目前状况来看,可以陆续确定为改进现有会计报告、完善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独立环境成本报告三个发展阶段。起步阶段可以对现有会计报告内容加以改进和补充,通过在现行会计报告中增加专门的会计科目、在报表附注中加入文字性说明等方式来披露报告企业的环境成本信息。随着低碳经济的发展,企业还要将环境会计信息在可持续发展报告中进行披露,此时可持续发展报告中,除了环境成本信息外,还可以了解其他的环境会计信息,更便于信息使用者全面了解企业的环境责任及其履职情况。环境成本会计发展的最高阶段是独立的环境成本报告,处于这个阶段的环境成本会计拥有自己的报告体系,用以披露企业完整的环境成本信息。单独编制企业的环境成本报告,可以用文字、数字、图表等形式报告企业的环境成本信息,报告可揭示企业在环境损耗与保护方面发生的各项内部费用和社会成本。

参考文献:

[1]杨洁.基于低碳经济视角的企业战略成本管理[J].财务与金融,2010(04)

[2]张文静.低碳会计的思考[J]. 财会通讯,2011(03)

[3]孙国君.浅析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J].中国内部审计,2011(03)

[4]孙媛,王晓燕.论循环经济条件下环境会计信息披露[J].财会通讯,2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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