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于确定专职副书记和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通知(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关于确定专职副书记和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党组织和谐高效运转,推进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对非公企业主要出资人担任党组织书记的,要配备专职副书记,并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根据企业申报,经党工委研究决定,将有关支部专职副书记和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确定如下:
A,乡园农业开发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兼任党务工作人员)。
B,名兰县和平鸽门业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兼任党务工作人员)。
杨演元,玛丽晨旺木业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兼任党务工作人员)。
C,皖蜀春酒业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兼任党务工作人员)。
D,玛丽市柳溪工业设备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刘军,兼职党务工作人员。
E,名兰县度夫业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兼任党务工作人员)。
F,达峰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兼任党务工作人员)。
G,名兰县天和服饰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兼任党务工作人员)。
H,vhk 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文小红,兼职党务工作人员。
J,名兰县华丰纺织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兼任党务工作人员)。
K,东方服饰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兼任党务工作人员)。
中共名兰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17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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