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专职人员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
卖场专职规章制度 1.
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公司及超市制度)
2.
工作时间:
a. 专职人员上班时间根据排班按时上下班, 遵守超市上、 下班时间, 不得迟到、 早退, 如出现以上情况, 将处以2 0 元每次的罚款。
b. 每月单周周一早9 :
0 0 —1 2 :
0 0 为促销员例会时间,公司将给予开会证明。
c. 如专职人员请假(事假、 病假)
应提前告知卖场负责人, 并由公司开证明到其所在卖场。
如未经以上程序, 将以旷工论处。
d. 如无故脱岗, 将处以 10 元每次的罚款。
e. 活动期间, 专职人员应自觉加班。
3.
在卖场中必须遵守卖场的规章制度如违反卖场规定被处罚者由本人自行承担。
4.
每天必须在下午 6 点 15 分以前向所在卖场负责人以短消息的方式报日销量, 并以此作为考勤记录的依据。
当月有五次未报销量者, 扣除本月电话补助。
5.
专职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保持陈列整洁、 丰满, 如产品的库存等于或小于安全库存, 应及时下订单, 如因促销员的失职而造成的缺货(包括排面缺货)
将处以 20 元每次的罚款。
6.
专职人员应参与陈列的制作、 变更, 如超市无正当理由撤销或更换堆头、 端架位置等, 应及时告知卖场负责人。
7.
专职人员工作期间不得与他人发生争执(包括顾客、 超市工作人员及其他厂人员), 如发生冲突, 应及时通知卖场负责人出
面调节, 否则后果自负, 并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处以一定的罚款(0—50 元)。
8.
专职人员应严格遵守促销政策, 不得私自承诺顾客增加赠品或奖品; 不得私拆商品做赠品; 不得徇私出售或派赠; 不得用助销品与其他厂商人员换取物品; 不得虚报销量。
如发生以上行为, 将视为不诚实行为, 按实际损失的五倍进行赔偿, 并处以100 元每次的罚款。
9.
如专职人员在卖场发生偷盗行为, 卖场罚款由本人自行承担,同时公司将处以 3000 元的罚款, 并开除。
10.
专职人员辞职应提前1 5 天以书面申请的方式提交给卖场负责人, 经过审批后与相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 产生的换人费等费用由离职人员自行承担。
若未按照以上程序的, 将倒扣1 5天的工资。
11.
专职人员的考勤管理按照《云南市场部考勤制度》 执行。
12.
专职人员人事管理按照《云南市场部人事管理制度》 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