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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管理办法制度(完整文档)

时间:2024-03-14 18:07: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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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管理办法制度(完整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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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的管理办法制度精选

  图书室的管理办法制度篇1

  一、图书室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室要依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要求建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进行科学规范化管理。工作人员要经过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持证上岗。

  二、图书室的书应包含各类图书、报刊和供教师使用的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和应用型书籍。图书、报刊的采集收藏应优先选购国家教育部和省教厅评审推荐的书目。藏书应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三、各类书刊均要建立总括目录和个别登录两种账目,新购进的图书应由图书管理人员验收、学校领导审批后才能办理报销手续。图书出库时应由管理人员填写出库单,标明书名、册数、单价、金额,经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出库手续。有保存价值的报纸和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四、书刊分类执行《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儿童图书馆、中小学图书馆版)》《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分类表》标准,书刊着录依据《普通图书着录规则》和《连续出版物着录规则》标准和要求。目录设置以卡片目录为主,中学应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小学设书名目录,规模较小的且采用了半开架借书方式的学校,可不采用卡片目录。要做到书卡相符。

  五、要按照《图书借还规定》组织书刊借阅。要及时办理新生《借书证》和换证;
要按规则凭证借阅书刊;
借书时要求借阅者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缺面等情况,要加记印章。

  六、要按照《阅览规则》组织读者阅览。阅览室里所有资料只能在室内查阅,不许外带和外借;
在室内阅读只能带笔记本;
各种报刊杂志阅后要放回原处;
要保持室内的清洁、明亮、安静、室内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

  七、要严格执行《书刊赔偿规定》。一般书刊按现价2倍赔偿;
珍贵书刊按3-5倍赔款;
多卷书遗失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的现价以上规定赔偿。对损坏程度轻微不影响内容完整可续借的,酌情赔偿。

  八、图书室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向读者介绍新书和有关图书知识;
要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开办讲座等方式鼓励学生读书、读好书,以提高图书的使用率。

  九、要保证图书储藏、管理和流通科学规范有序。新到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和着录;
流动的书刊要及时上架入柜;
要按照剔除原则剔除滞书;
对残缺不全的书籍清点后报批核销。条件较好和规模较大的学校,应进行计算机管理。

  十、要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蛀,做好图书室藏书和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工作人员长期外出或调离,必须办理移交手续,账物清楚后方能离校。学生离校前要办理归还图书的手续。

  图书室的管理办法制度篇2

  一、图书室,阅览室。资料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设施。有健全的各类管理制度。配备有图书管理员,并做到人员相对稳定,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学校的图书室,逐年增加藏书量,并有计划地做好教育资料的宣传、积累工作。

  三、学校图书室有图书账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四、执行各项制度。做到照章办事,严格借还登记手续,损坏照价赔偿。

  五、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图书借阅规定:

  一、学校图书室按规定定时开放,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学生按班级在规定时间借阅,借书期限最长在两星期。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学生借阅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班级图书要分类在班级“图书角”书柜摆放。

  三、按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的,必须持借书本到图书室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他书籍。

  四、自觉爱护图书,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禁撕页。损坏图书轻微的必须自觉修补,损坏严重的或遗失图书的必须照价赔偿;
故意损坏图书的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

  图书室赔偿规定:

  为了更好地开展小学图书室的工作,更好的为全校师生服务,发挥图书室的效益,图书室做以下规定,请全校教职工共同遵守:

  一、爱护图书室环境卫生,不准在图书室内吃东西,喝水,乱扔垃圾,更不准在图书室内吸烟。保持图书室安静,不得高声喧哗。

  二、爱护图书室的图书及公共设施,阅览报刊杂志要依次序拿取和归还,不能乱拿乱放,不准在书刊杂志上乱写乱画,离开时注意将椅子放回原位。

  三、按时归还图书,一般情况图书借阅不得超过一学期,特殊情况可以持借书证和图书到图书室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不超过一学期。

  四、爱护图书,不得遗失、损毁,遗失。损毁图书者根据实际情况赔偿。

  图书室的管理办法制度篇3

  1、图书室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工作;
阅览室要保持室内肃静和环境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抛果皮和纸屑,不随地吐痰。

  2、借阅图书凭借书证办理手续,一次不得超过规定的本数,按时归还,阅览报刊不准乱写乱画,不准剪贴,不准携带出室。

  3、做好检查和修补工作,还书时要认真检查图书是否完好,阅览时要重视检查是否有人损坏报刊。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杂志。

  4、爱护图书,损坏赔偿。教育读者爱护借阅和阅览的图书报刊,如有遗失损坏视其情节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重处罚。

  5、建立健全图书帐册。新购进的.图书都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年终将一年的报刊装订成册,归类存放。损坏的图书要履行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

  6、管理人员应热情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保管和借阅工作。

  图书室的管理办法制度篇4

  1、图书室、阅览室工作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

  2、学校应根据自己实际,结合形势,制定图书资料选购标准,复本量及剔旧原因。

  3、图书资料应兼顾学生、教师向不同需求及国家教委、省教育部门评审推荐的图书、书刊进行征购。

  4、图书室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有保存价值的期刊要装订成册,并进行财产登记。

  5、所购图书应按《中国法》儿童图书馆、中小学古书观版进行分类。

  6、图书著录应按《普通中文图书标准著录法》进行。

  7、学校图书室应按照国家标准设卡片目录,分别设置公务目录(书名目录)、读音目录(分类目录)和排架目录(分类目录)。

  8、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损失赔偿等规章制度及管理人员职责。

  9、图书室应做到防潮、防腐、防蛀、防光、防火、防盗等六防工作,并配置相应的设施。

  10、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和学生开展外借、月浪、推荐新书等服务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设阅览指导课。

  11、图书室、阅览室工作人员工作变动,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经三方(校领导、接受人、移交人)签字后,才算移交完毕。

  图书室的管理办法制度篇5

  一、图书室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二、图书室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图书室需建立科学的图书管理账目,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
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
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五、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式目录为主。小学图书室设书名目录或分类目录。

  六、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七、新书到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八、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
教师教学用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

  九、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积极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等活动。

  十、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可加倍赔款;
孤本、善本等贵重的书刊要按3—5倍赔款;
成套书刊,如丢失一册,应按全套价加倍赔款,剩余书刊留室使用。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应予以适当批评教育及必要处罚,情节严重要给予赔偿。

  十一、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藏书保障率、读者到室率、图书拒借率等项统计工作。

  十二、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晒、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图书保护工作。

  十三、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室的管理办法制度篇6

  一、社区图书的保管整理外借与归还等设专人管理。

  二、社区图书室建设的目的,在于加强社区文化建设、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为提高居民的文化素质服务。

  三、社区图书室的图书,社区居民可根据自己的学习需要决定是否借阅。所有图书的借出和归还都请至图书管理员处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期限为一个月,一个月后还需借阅的,请办理续借阅手续。

  四、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对社区的图书进行分类、编号,贴标签。

  五、所有图书必须在封面、目录和第一页上,以及在图书中间的两三处,加盖社区印章。

  六、所有图书,必须在“书籍信息统计表”中登记,登记内容有:序号、编号、类别、新进日期、书籍名称、作者、出版社、价格、购买书、赠书、新书、旧书等各项信息。

  七、图书管理,随时掌握图书的新进借阅归还情况。

  八、每年按照借阅归还登记,对全部图书进行清点与核对。清点核对前,停止图书外借,并要求全部被借图书交回书柜。

  九、如果图书丢失,或其他情况要从图书室内部图书中清除图书,必须填写“报废(损)单”,向办事处主管做出报告,请示。

  十、借阅者丢失或损坏图书,应安图书购买价格的两倍赔偿。

  图书室的管理办法制度篇7

  一、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负责管理。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图书要分类在书柜内摆放整齐。

  三、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进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开放的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七、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一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八、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贡献奖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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