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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欠发达地区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的相关研究

时间:2022-10-28 14:50:05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近年,农村地区在国家惠农政策及桥头堡建设的影响下社会经济各项指标也在不断增长,与之相比,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对应的金融产品服务明显滞后。本文通过国内外农村金融创新产品调查以及当地农村信用社现行运营环境、金融产品的调查分析,结合多元统计方法对辖内信用社经营状况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指向选取重点调查对象,找出问题症结,得出调查结论,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提供参考,针对调查结论指向的金融产品创新模式提出合理建议。

【关键词】边疆农村 因子分析 金融产品创新

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持服务“三农”的重要力量,农村金融历来是党中央和国务院重点关注的问题,所谓“农村金融”,就是农村货币资金的融通,是货币、信用、金融与农村经济组成的融合体。二十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独立性和经济发展水平的迅速提高,国际上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开始了对发展中国家经济问题的研究,如戈德史密斯的“金融发展理论”、萧的“金融深化理论”以及麦金农的“金融抑制理论”等。我国对农村金融发展的研究主要就是在戈德史密斯“金融发展理论”的基础上冠以“农村”二字的针对某些辖区内的农村金融的研究。

一、当前金融创新理论的研究现状

金融创新理论包含的内容较为广泛,涵盖了制度创新,产品创新及理论创新等多个方面,国内外对于农村金融的研究的黄金时间是20世纪九十年代,许多内外国学者通过对发展中国家金融改革的研究发表了大量的研究成果。

(一)国外学者的研究事例

1.Wyn Grant和Anje Macnamara通过对农村专门金融机构和银行的访问分析了英国和爱尔兰农户的外源资金提供者的情况,讨论了两国农业贷款机构的发展及其随后的商业化,通过对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及供给主体的研究,进一步指出大农户往往能更好地利用借款机会以及新的金融创新工具。

2.Schrieder和Heidhues则通过研究提出了在农村金融机构微观运营上需要四个方面的金融创新:创建一个可靠公正、可实施的、具有有效监督结构的规章制度;在组织水平上改革机构或创立新的机构;在机构内部实行流线型申请、批准和监督程序,并结合客户参与;根据客户需求进行服务创新。

3.在对农村金融管理体制研究方面,Gertrudsehrieder和Franz Heidhues指出,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除了宏观经济不稳定减缓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外,农村金融机构还面临一些更为具体的障碍,包括由不清晰的土地所有权引起的与担保信贷供给有关的困难等;有必要通过改革和创新来培养经济稳定性和公众对农村金融部门可靠性和有效性的信心,包括建立一个独立的中央银行和对银行运作控制的有效内外部机制;在农村金融中介层面,为了提高中介的效率,有必要进行组织和管理重组及采用金融创新工具。

(二)国内学者的研究事例

2005年中央1号文件将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作为农村金融工作的主题。目前,在对我国农村金融问题的研究上已经积累了大量的文献,无论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推广方面都取得了突出成果。但国内对于农村金融的研究,宏观方面重点主要集中在了构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上;微观层面针对于农村金融机构的研究,重点也主要放在研究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方向上。对农村信用社的金融创新尤其是金融产品与金融业务的创新的研究主要是在2004年中国开始农村信用社一系列体制改革之后才开始的。这些研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杨志刚、沈来运通过研究发现了农村信用社存在大量资金闲置和低效运作的现象,农村信用社存贷比例明显偏低,甚至有些农村信用社的利率倒挂形成的亏损吞噬了其他业务形成的利润,暴露出农村信用社资金运用渠道狭窄的问题;他们的文章认为出现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与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能力弱有很大关系。另外,胡小良和焦永民在2007年通过研究发现目前农村信用社在广大基层农村金融市场处于垄断地位,所以缺乏创新动力;而由于历史原因遗留的内部控制不力,人员素质偏低等原因也是制约农村信用社进行金融创新的重要因素。

目前国内学界基本形成了共识,认为农村信用社要发展,必须进行金融创新。农村信用社作为支农建设的主要金融机构需要不断进行金融制度创新、金融业务创新、经营理念创新、组织机构创新等多方面的创新,才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一些学者通过农村信用社与普通商业银行的比较研究,发现农村信用社由于受诸多因素制约,在金融创新上力度上,与商业银行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加快农村信用社金融创新,应树立创新意识,理顺信用社的组织管理体系,改善经营方式,扩大服务领域,开辟业务新品种;另有一些学者则如黄苗、余勇等,则通过考察合作金融在德、美、日三国的发展经验,从制度创新的角度探讨我国农村合作金融体系还待在产权制度、治理结构、经营方式、监管体制四个方面进行创新,才能使农村合作金融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然而,目前在体制改革的大经济政策背景下,中国学者更多的把精力放在了研究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治理结构的创新方面,对于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与金融业务的创新研究并不多。进入21世纪之后较早讨论农村信用社金融产品创新的学者中具有代表性的是谢磊、田柳,他们于2005年最早提出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村农户联保贷款、个体经济户的等级授信贷款等农村信用社创新金融产品及其具体实施方法,还提出了发展大型贷款、建立和完善农户诚信体系、实施个体工商登记授信贷款等促进农村信用社贷款信用管理的措施。刘卫华通过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Muhammad Yunus创立的Grameen Bank的成功经验分析得出农村信用社应当以小额信贷为品牌,以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为发展模式,以中短期融资形式为方向,积极进行金融产品创新,积极开发适应客户个性化、特色化服务需求的金融品种。另外,有一些学者则通过对发展社团贷款的现实意义的分析,针对当前农村信用社发展社团贷款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及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出加强社团贷款监管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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