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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工作5篇

时间:2022-11-09 19:40: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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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工作5篇

篇一: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工作

  抓党建促基层治理工作汇报

  抓党建促基层治理工作汇报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以提升组织力为目标,以“六个聚焦”为抓手,强化党建引领助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一是聚焦乡村振兴,提升治理水平。实施乡村治理“党建引领、双基固本、四联齐发、六大行动”1246工程,以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激活基层党组织末梢神经,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推行“党小组+村民小组”乡村治理“双组共建”模式,发挥“党小组之家”议事机制作用,把党的领导嵌入到乡村治理全过程,经验做法获得全市组织工作改革创新一等奖。

  二是聚焦典型培育,发挥带动作用。首批精选了10个班子战斗力强、优势明显的村作为试点,以发展“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特色农产品种植”三条乡村振兴线路的优先突破,带动全区乡村振兴“一片红”。组织重点村党支部书记、第一书记前往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地区学习经验,培优发展思路。

  三是聚焦功能提升,助力“民呼我行”。实施“民呼我行”服务阵地、服务平台、服务力量、服务质效、服务品牌等“五大提升工程”,不断推动力量下沉、资源下沉、服务下沉。按照社区建设三年提升行动,推进社区建设奖补项目实施,对14个社区进行全面打造提升,激活了社区各项服务功能,加速宜居幸福社区建设

  步伐。四是聚焦组织优化,建强战斗堡垒。健全完善“街道党工委—

  社区党组织—小区(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五级组织链条。结合社区小区党员、人口等实际,坚

  持分类施策,优化小区党组织设置,对符合条件的小区全部设立党组织,对暂不符合条件的选派党建指导员,实现了全区327个小区党建工作全覆盖,进一步建强基层治理“战斗堡垒”。

  五是聚焦问题破解,发挥协同优势。建立健全区级领导联系包抓社区、部门领导包抓小区制度,定期深入社区小区调研走访、解决问题。持续深化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活动,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服务居民群众。深入开展“敲门行动”“一把手下访”“一把手打电话”活动,各街道、部门“一把手”通过打电话、下访联系群众万余次,解决需求问题2194个。

  六是聚焦载体创新,打造服务品牌。开展“零距离·同温37℃”民呼我行专项行动,打造形成了“8号流动办公桌”“先锋当家”“秦小邻”等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党组织服务载体。其中“8号流动办公桌”做法被人民日报、新华网等中央媒体宣传报道,被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并获得全市组织工作改革创新一等奖。“先锋当家”做法被人民日报社《中国经济周刊》宣传报道。

  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中,我们不断探索思考,发现有些方面还需要下力气加以改进。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对党建

  引领基层治理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党组织和党员积极主动到社区报到,明晰职责,参与和融入社区治理。二要着重提升品牌意识。聚焦品牌的示范带动效应,结合群众实际需求,突出民生主题,进一步提升品牌意识,深入思考、精心设计,打造更多有特色、惠民生的品牌。三要下势破解治理难题。加快推进物业服务和物业企业党建全覆盖,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探索思考更加务实管用举措,发挥党组织引领作用,织密“一张网”。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践行“民有所呼,我有所行”为民服务理念,下大力气推进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实落细,实现为民服务零距离。

  一是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持续推动村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深化省级标准化示范村、美丽党建示范村创建。以“1246”工程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强化村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作用。细化“六大筑基行动”,统领乡村振兴合力。制定村干部队伍素质能力提升“211”计划,着力打造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二是持续提升党建引领城市治理效能。深入推进“民有所呼、我有所行”,进一步健全五级党组织链条,全面推进区、街、社区、小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强化四级联动,形成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深化“双报到双评议”机制,引导党员(志愿者)到社区报到,参与社区治理、服务居民群众。推进物业党建联建,开展“红色物业”创建,建立党建引领下的居委会、业务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

  与基层治理,实现共建共治。三是格化治理水平。着力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拓展

  延伸区、街、社区(村)三级“综治网格中心”服务功能,推进将社区、城中村党组织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多网合一”,将涉及民生的各类事务统一整合纳入“一张网”,吸纳安全、消防、警务力量,打造“全科网格”,选优配强专兼职网格工作力量,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做到联系服务群众精准化、精细化,做实治理微单元。

篇二: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工作

  农村基层党组织如何管理宗教工作

  农村基层党组织如何管理宗教工作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在当今社会,无论是从世界范围还是从国内范围看,宗教不仅存在,而且呈持续发展之势。宗教的长期性、复杂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决定了宗教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不但不会自行消亡,而且还会有所发展,在农村甚至呈持续升温的态势。宗教的长期存在,决定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必须具备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基本功,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使宗教成为社会生活中的和谐因素,使信教群众成为现代化建设的积极力量。一、正确把握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党的十六大报告将宗教工作纳入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中,明确提出了新时期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即“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这就表明,做好新时期的宗教工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乡普遍实行宗教事务属地管理。农村基层党组织处于宗教工作第一线,直接面对信教群众和各项具体的宗教工作,这就要求农村基层党组织首先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党的宗教方针政策,了解宗教工作业务知识,掌握做好宗教工作的方法,提高对宗教工作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宗教工作是事关国家稳定、民族团结以及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大事,从而自觉地把宗教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正确对待信教群众,诚心诚意团结和服务信教群众。信教群众是我们党所依靠的群众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教群众既是特殊群体,又是普通群众。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没有因信仰上的差异而出现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主观认同和客观实践上的差异。因此宗教信仰本身并不足以说明人群的先进和落后,不能将信教群众等同于落后群众。我们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其中就包括代表信教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是党的依靠力量,又是党的服务对象。既然信教群众包括于最广大的人民之内,他们自然就是我们党的依靠力量和服务对象。“心诚则灵”。只要我们能够按照“三个代表”要求,诚心诚意地关心爱护信教群众,维护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就一定能够把他们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把他们的力量凝聚到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宏伟目标上来。

  三、正确引导信教群众坚持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思想,积极为加快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作贡献。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采取正确、行之有效的方法引导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引导并支持宗教界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的阐释。还要在他们中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加强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引导和要求他们从事的宗教活动服从、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多做贡献。

  四、正确贯彻党的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宗教事务是社会事务的一个组成部分,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必须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坚持

  “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十六字方针,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制止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要贯彻好《宗教事务条例》。同时要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宗教活动,使宗教活动走上规范化、正常化轨道。

篇三: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工作

  村级民族宗教工作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求职网为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1、做好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律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做好民族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掌握少数民族教工、学生和信教群众的基本情况,加强与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代表性人物的联系,每年对民族宗教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

  3、维护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政策和法律,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问题。

  4、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主动关心少数民族教工、学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协助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5、依法处理民族宗教事务,教育和引导信教群众遵纪守法。坚决反对和抵制邪教及境外利用宗教势力的渗透。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教工、学生的来信来访和身份认定工作。健全“两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每年度召开一次村民会议,由村委会主任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研究和通过村中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7、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发现不良现象和苗头及时处理。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坚持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把学习教育融入组织生活、嵌入学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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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是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心中时刻装着群众、处处想着群众、事事围绕群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彰显共产党员风采。

  抓网络。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法制宣传员、联络员档案,形成有人抓、有人问、有人管的组织网络。

  分局轮休人员,应事先填写《轮休登记表》,由分局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轮休。未填写轮休登记和批准的,一经督查发现,视为无故旷工。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篇四: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工作

  依法加强宗教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当前,我国宗教发展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宗教事务管理也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和缺失。这些都制约着宗教工作的正常开展,甚至影响到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和政治安全。宗教管理的不完善,不仅使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应对宗教突发事件的能力较差,也使得信教群众的合法宗教权益也频频遭受侵害。因此,高度重视宗教工作,更新宗教管理理念,健全管理机制,推进宗教工作依法行政,发挥宗教界的积极作用,已经成为党和政府工作的重点和社会管理创新的热点难点之一。

  一、分析宗教事务管理现状,排查重点难点问题我区是泉州市宗教工作重点县区之一,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在区域内均有众多信徒。现有佛教协会、道教协会、基督教“两会”(即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基督教协会)三个宗教团体,正式登记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共计164处,其中佛教场所89处,道教场所55处,基督教场所19处,天主教场所1处,另有民间信仰场所431处。在所有登记场所中现有教职人员共计175人,其中佛教134人(含清修女24人)、道教12人、天主教1人、基督教28人。建区以来,全区宗教领域基本稳定,四大宗教和睦团结,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宗教事务管理上还存在着诸多薄弱环节:(一)教众文化水平普遍不高,信教动机具有盲目性.信教群众的人员构成呈现出老年人口多、女性人口多、身患疾病的教徒多、文盲半文盲人口多的“四多”特点。由于科学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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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工作的欠缺,使教徒的信教动机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功利性,造成正常的宗教活动与迷信活动时常混杂在一起。就是教职人员也是良莠不齐,基督教会有许多未经过专业培训、未取得相关部门认定备案、政策、法律知识欠缺的“义工",佛教方面还有大量闽南地区普遍存在的“清修女",道教方面也存在教职人员年龄偏大、文化及思想觉悟偏低、宗教修养不高等普遍情况。

  (二)宗教活动场所较为分散,不利于实行统一管理。我国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实行的是登记制度,《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必须进行登记。”由此可见,登记是我国宗教活动场所取得合法地位的必经程序,是政府对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实行统一管理的前提条件。宗教活动场所未履行合法的登记程序,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和分散性,便不利于政府实施统一管理。据不完全统计,全区目前尚有431处未登记的民间信仰场所。而一些纳入管理的登记场所也存在着地理位置偏远、面积狭小、信息闭塞或滞后、教职人员缺乏、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管理上同样存在一定难度。(三)宗教事务管理制度不完善,跟不上形势要求。目前宗教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法律政策依据是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文件.有些规定比较宽泛,尚无具体的实施细则,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不严谨和扯皮现象.同时,政府宗教管理部门存在人员少、经费少、力量薄弱等因素,导致行政执法力量不足,目前的管理仅限于宣传、协调、引导等,无法有效行使行政执法的职能。乡镇宗教工作,虽建立了管理网络,明确统战委员兼任,但由于统战委员大多担负繁重的中心工作,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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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将主要精力用于宗教管理。另一方面,我区宗教活动场所众多,部分场所在内部管理上也存在诸多问题,如组织机构不够健全、管理制度不尽完善、民主管理不规范、场所管理人员政策法律观念淡薄、安全责任意识不强、管理能力差等,甚至因财务管理的混乱或管理人员的经济问题产生矛盾和纠纷,个别宗教场所建设盲目扩大,接受可能带有功利性质的社会捐资,甚至在未经用地、规划等相关部门审批或手续不齐全的情况下进行建设,造成毁坏山林、侵占土地、破坏文物等后果。管理制度上的不完善和滞后,不仅损害了宗教界的形象,影响了宗教内部的和睦与稳定,还易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

  二、抓好宗教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宗教工作网络。(一)抓好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建立责任奖惩制度。宗教工作不仅要求干部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掌握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了解教义教规等,也需要许多的工作方法和技巧,还需要敏锐的政治敏感性,更需要一颗热爱宗教工作的心。新时期的宗教工作对宗教干部各方面提出了较高要求,而这些要求需要长时间的积累,要加大对基层宗教干部在宗教工作理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等方面的的学习培训力度,不断加强基层宗教干部的政治思想,提高宗教干部业务知识和综合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满足新时期宗教工作的需要。宗教工作干部要明确管理职责,端正工作态度,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加强宗教领域的调查研究,掌握各教派的发展动态,积极进行理论思考和建言献策,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提高工作水平。通过建立考核机制、完善监督措施、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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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群众公认、绩效与待遇挂钩、实行责任追究等措施,促使基层宗教工作干部大胆管理、大胆创新、争创实绩,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抓好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培养爱国宗教人士。宗教教职人员在处理宗教事务过程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影响,发挥着双重桥梁的作用。要切实做好教职人员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建立选拔、考核机制,大力加强爱国宗教人士和宗教后备人才的教育培养,提高教职人员的宗教素养和文化素质,把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股众、深受信教群众尊重的骨干力量推上领导岗位,帮助他们提高管理水平,始终保持我国宗教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要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人士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不懈地对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教育,进行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教育,进行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教育和法律法规的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帮助和支持各宗教团体结合各自特点加强自身建设,保证宗教组织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三)抓好宗教团体建设和管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团结、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引导宗教团体结合各宗教的特点,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风建设、教制建设、组织建设,加强内部管理,化解矛盾纷争,服务中心大局,发挥积极作用;要处理好政府与宗教团体之间的关系,变微观指导为宏观管理,引导宗教团体严格遵守宗教工作的方针、法规和政策,培育它们自我管理、自主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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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的能力,推行“以团带点"的管理方式;要维护宗教团体和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帮助它们解决实际困难,为宗教事业提供必要的社会条件和物质保障;要依法推进宗教团体的制度建设,推行规范化、民主化管理,建设和谐宗教、法制宗教、文明宗教。

  (四)健全完善宗教工作网络,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要继续健全完善区-—镇(街道)--村(居)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落实镇(街道)、村(居)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增强基层组织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属地管理和“重心下沉”的要求,切实将宗教工作责任和任务落实到基层,实施基层宗教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要加强宗教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涉及宗教方面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协调,形成政府主管、部门配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提高依法管理基层宗教事务的实效。三、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加强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信教群众理性信教.结合“六五普法”、“宗教法制宣传月"等活动,广泛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对基层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培训,让他们充分理解党的宗教政策,了解宗教的自身规律及基本知识,掌握运用党的宗教政策、法规,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的本领,切实加强农村党组织的宗教工作责任意识。对信教群众要帮助他们正确理解我国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和政策,坚持不懈地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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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组织信教群众认真学习《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区政府制定的相关宗教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宗教信徒的权利和义务,增强政策观念和法制观念,提高识别宗教活动合法与非法的政治水平,增强守法的自觉性。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深化标准化建设。根据省、市、区文件要求,以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提升年为契机,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结合创建安全发展行业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目的和意义,研究制定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循序渐进”的思路,确定标准化建设培植典型示范单位,强化典型示范单位的引领作用,按照“一级抓巩固,二级、三级抓提升”的目标,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提升工作.(三)鼓励和支持宗教界人士参与社会服务,发挥积极作用。宗教团体具有政策执行功能和社会发展功能,可以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要开展宗教和谐社区建设,将宗教活动与社会团体功能相结合,增强宗教团体的功能,激发社会活力,提升社会服务能力.鼓励和支持宗教界人士进一步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力所能及地参与公益慈善、救灾济贫、医疗服务、文化服务、资助教育、植树造林、修桥铺路等活动,扩大宗教界人士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影响力。还要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引导“两会”体系外的信教群众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社会服务,促进政教关系的和谐.对私设聚会点乃至整个宗教事务的管理,都应该纳入社会建设的布局之中,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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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社会化管理,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教会执行、信众参与”的宗教治理新思路。

  (四)推进法制管理,提升宗教事务管理水平.在宗教事务管理上,要坚持不懈推进法制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在人员管理上,规范教职人员资格审核认定和任职备案程序,推进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在宗教场所管理上,要加强监管,督促和指导宗教场所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宗教活动场所管委会民主管理制度、教职人员管理制度、卫生安全制度、教务活动制度特别是财务监督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组织机构,明确管委会和教职人员的职责范围,要求宗教场所建立场所管委会实行按时换届,通过民主协商程序产生,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严格按照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定期向信教群众公布收支情况,确保了财务开支的公开、民主、透明,切实推行民主管理,进一步加强宗教场所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对于场所的建设,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依法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维修、翻建、迁建、新建等翻修建工作进行审批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乱、滥建寺观教堂,并配合住建、文化、执法等部门,对涉及“两违”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监管、查处.(五)依法加强宗教活动管理,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在宗教活动的管理上,引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维护现有宗教格局,自觉抵制外来宗教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与侵蚀,加大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的力度,确保宗教活动合法有序.加强宗教传播渠道和宗教出版物的管理,截断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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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宣传制品传播、蔓延的途径。完善情报网络,掌握进展动态,以预防为主,同时具备相应的防范和应对措施,制定应急管理预案。坚决禁止非法传教活动和非法宗教出版物的流传,坚决打击任何借宗教之名从事反党反社会主义、破坏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坚决取缔各种邪教组织。加强对非法传教积极分子的教育和监管,重点惩治骨干分子.对于敌我矛盾,政府部门要立场鲜明、果断处理,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把法治与思想教育结合起来,做好日常防渗透工作。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下的工作协调机制,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治理非法宗教活动的长效机制,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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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工作

  乡镇加强宗教工作乡村两级管理网络建设工作责任制意见

  为推进宗教领域依法治理工作,结合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加强宗教工作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建设和乡村两级工作责任制相关部署。

  结合我乡宗教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和国家的一系列关于宗教工作方针、政策为指针,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县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水平,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切实认真履行各级政府和基层组织在宗教事务社会管理中的职责,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二、总体目标通过建立乡政府、村宗教工作两级管理网络和乡政府、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协调有力的管理机制。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宗教工作要旨,强化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确保宗教活动在宪法和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规范有序进行,进一步促进和维护社会稳定。

  三、两级管理网络工作制度由乡统战办公室具体负责乡级宗教工作管理网络的建立和运转工作。乡党委、政府负责本辖区的宗教工作管理,明确一名分管统战、宗教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并结合实际,吸纳相关人员组成乡宗教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各村委会负责本地宗教工作管理,村委会主任为本地宗教工作管理责任人,其它居委会成员和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组成村委会非法宗教监管小组。实行以下工作制度:(一)会议制度。由乡党委组织,研究分析宗教工作形势,形成工作意见,提出工作建议;协调处理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涉及宗教工作的重大事项。分析研究工作形势,总结、部署相关工作,每年至少召开X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二)网络联系制度。乡分管领导和兼职人员、宗教团体及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组成的宗教工作联系网络;有乡政府负责建立各村委负责人和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联系网络。乡统战办公室负责登记各村宗教工作管理负责人、联络人名册及通讯方式,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更新,确保网络信息畅通。(三)报告制度

  各村委要了解本村宗教工作动态,定期汇总宗教工作情况,及时掌握本辖区内有无乱修滥建寺观教堂、滥塑神像、非法传教、境外渗透和邪教活动的信息,并及时向乡党委报送。对发生在本辖区内涉及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要随时报告,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乡党委根据情况,采用综合报告或重要事项一事一报方式,及时报告县委、政府,并提出对策建议,提供决策参考。

  四、宗教工作责任制(一)乡宗教工作主要职责X、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县民宗局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工作。X、了解掌握辖区内信教群众、宗教教职人员、寺观教堂等基本情况,维护当地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因宗教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防止扩散、激化。及时发现和制止乱建寺观教堂、滥塑神像、非法传教、境外渗透等活动,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凡漏报、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责任。X、积极开展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及宗教教职人员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其思想动态,主动与他们交朋友;加强对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社会治安、安全稳定等方面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帮助解决日常管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加强对信教群众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宗教与

  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X、负责对村委干部进行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增

  强基层宗教工作意识。X、加强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信

  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及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之间的团结。(二)村委宗教工作主要职责X、在乡党政的领导下,搞好本村范围内信教群众与不

  信教群众及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团结,尊重群众信教自由,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X、认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非法宗教活动和乱建宗教场所的清理工作,积极做好当地群众的教育、疏导工作。

  X、及时发现和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和乱建宗教场所,并向乡分管领导报告。

  X、了解掌握本地宗教情况,配合乡党委、政府和县民宗局落实好宗教政策。

  五、工作要求(一)乡党委要把宗教工作乡村两级管理网络建设和落实乡村两级工作责任制纳入工作全局统筹布置和检查,积极推动此项工作纳入当地目标管理进行考核。要认真做好相关日常事务工作,确保乡村两级管理网络有效运转及乡村两级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二)对各村的责任人集中专门时间进行培训,系统学

  习宗教政策法规和宗教基本常识,明确宗教事务管理权限,以及对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处置的原则和方法。

  (三)要迅速建立和完善工作网络,落实责任人,并结合工作部署会,逐级签定责任书,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全面展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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