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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司用车制度管理制度1【精选推荐】

时间:2023-06-29 12:35:05 来源:网友投稿

公司用车制度管理制度第1篇为了加强旅行社旅游用车制度,杜绝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选择合法、手续齐全正规的旅游客运公司。二、旅游用车必须有相关部门要求的“三证一单一牌”,即经营许可证、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用车制度管理制度1,供大家参考。

公司用车制度管理制度1

公司用车制度管理制度 第1篇

为了加强旅行社旅游用车制度,杜绝旅游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选择合法、手续齐全正规的旅游客运公司。

二、旅游用车必须有相关部门要求的“三证一单一牌”,即经营许可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安全例检合格单和旅游包车线路牌,必须有完备的有效的乘客座位险。按照《旅游汽车服务质量》标准提供安全优质服务,车况良好,无重大投诉。

三、旅游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与所驾驶车辆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并按期参加培训和通过年审。

四、旅行社租用旅游客运车辆必须与营运公司签订租车合同。约定车辆牌号、驾驶员、旅游始发地和目的地、行车路线、安全责任等安全条款,明确费用“公对公”结算方式。

五、行车中,驾驶员要精力集中、谨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超速行驶,不与乘员闲谈,不帮乘员捡拾物品,确保行车安全。旅行社要按行程所需落实双班驾驶员并安排路途食宿。

六、随同导游兼职旅游安全监督管理。行车前,导游员要提醒旅游者摆放好物品,防止行李砸伤碰伤乘员或损坏物品;
行车中,提醒旅游者照看好自己的小孩,不准在客车通道上行走或奔跑,防止摔伤;
遇到颠簸路段,提醒旅游者拉好扶手,防止碰伤。

七、遇到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和行车安全规范驾驶,导游员要善意提醒,及时纠正违规驾驶行为;
对不服从劝告、继续违规驾驶的驾驶员,要令其停车,对其进行教育;
经教育拒不改正的,要与旅行社联系,请求撤换驾驶员,确保安全。

公司用车制度管理制度 第2篇

为了切实加强警用车辆管理使用,确保警用车辆正常运行,促进公安业务建设,特制定以下八条措施。

一、县局所有单位车辆实行固定驾驶员专人驾驶。局机关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每年签订一次安全管理责任书,其它业务单位安全责任书

由驾驶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签订。从 2010年11月1日起 ,所有驾驶员必须持警车准驾证上岗,凡未领取警车准驾证的,一律不得驾驶警车,若发现驾驶警车现象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责任。驾驶员不准将车辆交给非警人员和无照人员驾驶,凡发现一次,属聘用的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予以待岗一个月处理。若发生交通事故等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负。县局和车辆使用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公务派车。各单位均要实行公务用车、派车制度,自制派车表,局机关公务用车原则上由各单位填写,驾驶员持派车单到办公室领取加油单。

三、定点停放。所有车辆在非工作时间必须停放在车库或指定位置,严禁将车辆停放在饭店酒楼和公共娱乐场所前,未经主管领导批准,驾驶员私自将车开出或将车辆随意停放在外,发生问题及交通事故的由驾驶员负全责,单位概不承担责任,发现一次扣发一个月工资的50%,发现第二次的,属聘用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予以待岗一个月。

四、规范驾驶。严禁在非公务期间鸣警笛、乱停乱放、逆行、闯红灯,如违反要求,一经发现的要在全局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属聘用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待岗一个月。

五、定点维修。驾驶员要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卫生,车辆需要维修时,必须提前申报,经核实,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持维修单到指定修理点进行维修。否则不予报销修理费用。外出执行公务的车辆无法保障行车安全需要维修时,驾驶员必须向车辆主管人员报告同意后,方可在外地维修。

六、驾驶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待命,严禁饮酒。未出车在上班时间内,驾驶员不能离开单位,保证随叫随到,鉴于公安业务的特殊性,手机要24小时开机。凡每月累计3次不在岗或一次不在岗贻误工作的,属聘用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予以待岗一个月。

七、钻研业务。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驾驶有关知识,不断提高驾驶水平,严禁疲劳驾车、驾驶带病车、开英雄车、酒后驾车,违者属聘用驾驶员予以解聘,正式驾驶员予以待岗一个月处理。

八、责任追究。驾驶员若一年内发生一次一般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给予待岗1个月,负全部责任的,待岗2个月;
全年发生两次一般事故的给予待岗3个月;
凡发生重大以上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待岗6个月,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予以辞退,一切损失费用自负并追究法律责任。

公司用车制度管理制度 第3篇

一、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管理,减少用车费用和降低公司成本,本着安全、节约、有序、高效的原则,更好地为公司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特拟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公司的业务办公用车。

三、权责单位

1、公司车辆由办公室调度,主管人员管理。出差及业务用车应向主管人员登记申请,填写用车申请表,领取钥匙,出襄樊市需由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主管人员负责管理。

四、用车管理

1、员工外出办事,三公里以内,应首先选择公交车为主要交通工具(经理以上人员及财务部支取大额现金用车除外)。其他符合条件的用车,一律登记、记录、申请。

2、主管人员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如公司车辆一时调配不开,到主管人员登记申请批准后方可打车外出。在发票上要注明始点和终点及所办事宜否则不予报销。

3、员工因私借用公车,需经办公室同意,并经总经理签署派车单后,主管人员方可派发车钥匙。交还公车前必须保持车辆整洁、外观无损伤、车况正常,并按行驶里程计收油费。

4、节假日或业余时间车辆的使用应呈请主管人员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调派。

五、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下班后必须按公司指定的存车地点存放,任何车辆不准随意更换存车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报主管人员并请示主管领导批准。

2、车辆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

3、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4、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主管批准。

5、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6、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7、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8、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9、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10、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12、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3、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4、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15、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16、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17、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18、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19、离车注意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20、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
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
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21、个人形象a、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22、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23、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24、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2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6、本制度经人事主管人员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实行,人事主管人员对其负有解释权。

公司用车制度管理制度 第4篇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3条 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 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对认定人员根据协议配备工作用专车,实行月费用包干,额度内凭票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公司认定特配部门使用的专车费用由公司稽核报销。

第5条 其他部门及人员原则上均不配置专用车辆,确需配置,须由其部门主管或个人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公司行政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配置,并严格执行费用预算,超出预算的费用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6条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附件1),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7条 车辆行驶证,属专车的日常由专车使用人负责保管,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将专车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
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8条 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3),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9条 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5),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第10条 行政部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第三章 车辆使用

第11条 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2)接送公司宾客。

(3)专车专用。

第12条 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

① 属个人使用的"专车由使用人自行驾驶,一般不纳入调派,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专车由行政部调派;
属部门使用的专车使用实行报备制度,只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出车前交-行政部备案。公务车由行政部统一调派。

② 公务用车,使用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部负责人审批调派。行政部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车辆使用申请尽量作到当班用车1小时前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请,夜间用车下班前申请,集体活动用车2天前申请,以便统一安排。

③ 由行政部将《车辆调派单》(见附件2)交与司机,司机根据《车辆调派单》予以出车。

④ 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补办手续。

⑤ 任何人均依上述程序申请派车,否则不予派车,司机不可擅自出车,擅自出车一次罚款200元。

(2)司机按用车人员的目的地行车。行车前需选择好最佳路线。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3)用车完毕,司机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使用人用车完毕在《车辆行驶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第13条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14条 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

第15条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16条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7条 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四章 维修保养

第18条 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

第19条 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车辆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行政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由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4)可自行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5)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20xx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

(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7)行政部每月负责统一购买汽油,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上。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下需现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时,司机需填写《车辆加油记录本》(见附件5),以备报销时核对。

7、行政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或相关责任人处____元~____元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

第五章 车辆保险

第20条 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第21条 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分担。

第22条 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第23条 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行政部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 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24条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

第25条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司机个人(含非专职司机)和公司各自承担50%,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行政部负责每周在网上查询维-章记录一次,并做好处理。

第26条 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第27条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28条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第七章费用报销

第29条 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于每月10日、25日前将所负责车辆当月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连同该车辆行驶记录本、车辆加油记录本交-行政部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报主管副总/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八章 附则

第30条 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下载.doc版本还有:

附件1:《车辆使用申请单》

附件2:《车辆调派单》

附件3:《车辆行驶记录表》

附件4:《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附件5:《车辆加油记录表》

附件6:《车辆情况一览表》

公司用车制度管理制度 第5篇

一、局机关车辆的管理、调度由办公室负责。

二、局机关车辆首先保证局领导公务用车。

三、业务股室用车一般须提前一天报办公室统一调度。

四、外单位借车,需报请局长或分管局长批准。

五、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做到勤打扫、勤保养,保证车况正常处于良好状态,未经领导同意不得私自用车。

六、驾驶员凭出车通知单出车,因临时通知出车当时不便于或来不及办出车通知单的,返回后及时补办。

七、办公室按行驶里程和小车油耗,每月检查登记,并与驾驶员结油耗帐。

八、车辆修理要先向办公室报告,费用在500元以上应列出书面计划,由办公室报经分管局长同意后方可实施。并一律以转帐和合规票据形式支付。

九、车辆在外途中急需就地修理,来不及请示局领导的,驾驶员可应急安排,但返回后要如实报告情况。

公司用车制度管理制度 第6篇

为加强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进一步加强运输公司各类安全标志的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运输公司使用的标识标志主要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灯、牌悬挂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承载部分(罐体、栏板)标识标志,内容主要包括底色、色带、警告语、包装标志和安全标签等。

二、各类安全标志的日常管理由安全经理负责,包括安全标志的统计,标识位置,标记的更新维护等内容。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标志灯、牌的悬挂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 cb13392-92)执行,三角形顶灯放于驾驶室顶部表面前端中间位置,标志牌固定安装于车辆尾部的右方与丰辆号牌相对应,不得随意悬挂或放置在驾驶室内。

四、罐车的罐休外表底色应统一喷涂银灰色按(gb-3181《漆膜颇色标准样本》规定),低温型罐车体外表面为铝自色;不锈钢质和铝质罐可使用金属原色。

五、公司车辆罐体粘贴色带要求:

(1)沿罐体水平中心线四周或粘贴一道表示介质种类的环型色带(反光),颜色根据载运的物质予以区别(载运易燃介质涂红色、腐蚀介质涂黑色、毒性介质涂黄色)。

(2)色带宽度按照车辆载质量分为三种,详见附件1。

(3)企业标志应设置在罐休前部色带的上方位置,尺寸不大于600mm×600mm。

六、槽罐车辆在车辆罐体两侧色带上部中央位置喷涂“危险品”(大红色反光)字样,字体为黑体.字高不小于25omm规咯。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应在罐体两侧色带上方中央位置喷涂“严禁烟火”(大红色反光)字样,字体为黑体,字高不小于250mm规格。

七、包装标志和安全标签,应分别安装在车辆承载部分两侧前部和尾部中央位置。标牌尺寸根据车辆载质量分为两种(详见附件1 )。标牌内容包括: (1)标牌右面按照gb190-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规定的图形、字样、颜色标明标志图形。

(2)标牌左面依照《危险货物安全标签》标明物质名称、编号、警示词、危险性概述等。

(3)标牌下方主要表明灭火方法、安全措施、应急咨询电话等内容。

八、停车场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危险区域禁止烟火,禁止使用手机标志等。上述警示标识由安全经理根据现场安全需要而定制相应的标识。

九、装卸场所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预防触电,预防高空坠物,危险区域禁止烟火,禁止带火种,禁止使用手机,车辆限速标志等。上述警示标识由各驾驶员、押运员严格遵守各装卸场所的标识规定

十、车辆停运检修或公路紧急检修,车辆应悬挂“检修标识”和牌,打开车辆警示灯,维修区域设明显的安全警戒线或警示标识,并根据检修性质悬挂相应的安全标识。

十一、现场固定安全标识应随时保持完好,醒目,由公司负责更新,现场临时用安全标识,如检修标识等,一旦车辆检修结束恢复正常运行状态,应及时撤换相应的安全标识。

公司用车制度管理制度 第7篇

1.目的:

为使公司车辆有效使用、合理化管理及对司乘人员工作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车辆及司机、乘车人员。

3.管理细则:

公司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调配及安排行车路线,避免重复行车,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费用产生。

3.1公司正常送货出车规定:

3.1.1申请用车人将相对出车地址和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司机第一次到达的地方必要时须配上地图)填写于用车申请单上(如用车申请单上不够填写可附上一张内部联络单,在内部联络单上填写清楚),由行政部根据出车的地址准确地安排车辆的行车路线;

3.2用车申请单规定:

3.2.1凡当天上午需用车部门,须提前3小时将“用车申请单”送交行政部,特殊情况除外;

3.2.2凡当天下午需用车部门,须于当天的上午12:00前将“用车申请单”送交行政部,特殊情况除外;

3.2.3用车原则:

3.2.3.1优先安排生产、采购急需用车部门;

3.2.3.2一车多办事的原则,合理调配;

3.2.3.3用车人员应按时返回,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给行政部;

3.2.4用车流程:

3.2.4.1由申请人填写“用车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同意后,交由行政部申请用车,如车辆能安排且行政部同意用车并在申请单上签字,申请用车人在上班时间凭签字生效的“用车申请单”交由一楼大门口值班保安,方可放行外出。人员外出须填写人员外出放行条。值班保安在“用车申请单”上签注准确的外出时间、外出车辆公里数,待用车回来后签注回厂时间、回厂车辆公里数;

3.2.4.2“用车申请单”由晚班保安整理后于次日早上8:30时下班时交接给白班保安,由白班保安交给行政部,行政部依此作为司机及用车人考勤记录;

3.2.4.3没有“用车申请单”的,保安一律不得放行,如强行外出,司机记大过处理,如保安私自放行,开除并不发经济补偿金。特殊情况(如工伤或其它紧急事件)时必须得到行政部经理确认方可放行,车辆返回后补办用车申请单;

3.2.4.4车辆调度原则以“用车申请单”送达先后顺序及办理事务的轻重缓急程序安排车辆;

3.3车辆的加油规定:

3.3.1由司机利用出车时间加油,加油时凭专用加油卡到指定的供应站加油,否则公司不予承认。司机加油后须在行车日志上作好记录,行车日志上须一并注明原底表里程数,加油数量及金额,加油后每次出车之公里数,一旦发现徇私之行为,每次根据情况处以最少100元以上的罚款或开除及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3.3.2每个司机设有500元现金应急金用以现金加油,路桥费或其他应急用。司机凭单到财务室如实报销。当油卡金额不足时,由司机把行车日志记录提供行政部核实后由财务统一充值。

3.4车辆的.年审及司机证件年审规定:

3.4.1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保险卡由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财务部门保管,不得遗失,如遗失由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3.4.2公司司机人员应于财务部通知规定日期前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逾期未受理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司机人员自行负担。养路费,车船使用费及保险费到期日由财务部统一记载并按时缴费。

3.5车辆的肇事管理规定:

3.5.1肇事的处理:

3.5.1.1肇事发生后驾车司机应迅速以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同时报警,请求交通部门处理,若车辆有较大的损害或人员有严重的伤亡时,通知行政部经理前往事故现场协助处理同时知会保险公司。

3.5.1.2行政部接获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往肇事地点查勘处理。

3.5.1.3司机返厂后在两天内以书面形式填写交通事故报告说明原因及过程,并按肇事赔偿规定申报保险公司理赔,由行政部协助跟进理赔事宜。

3.5.2肇事过失的处分:

3.5.2.1肇事后畏罪潜逃者,除请司法机关缉办外,并即予解雇。

3.5.3违章处理:

3.5.3.1由财务部每月底以网络或电话查询当月各车辆有无违章记录,一旦查出超速,闯红灯,违规乱行驶的罚款记录,其罚款将由该车司机全额承担并从工资中扣除;
特殊情况呈总经理批准可酌情处理;

3.5.3.2公司如有司机辞职,待行政部查询如无违章行驶记录时,方可办理薪资结算手续;

3.6公司车辆和司机行车、随车人员的管理规定:

3.6.1司机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原则上专车专人管理,如公司因工作需要,互调车辆使用当事人在交换车辆时应互相确认车辆状况,事后交接时应再次确认车辆状况,谁损坏谁赔偿,如当时疏忽不予确认,事后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3.6.2司机必须服从行政部的调度,统一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车。

3.6.3外出行车,车辆如在签核的时间内不能及时返回,行车司机需及时通知行政部,以便调度。

3.6.4为确保夜间车辆安全,车辆返回应停在厂区指定位置。

3.6.5无驾驶证人员严禁驾车,如有违反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作开除处理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3.6.6司机不可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一经发现,作开除处理。

3.6.7司机不得用公司车辆搭乘与出车以外其它任何人员,违者记大过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3.6.8夜间厂区或宿舍出现工伤或紧急病人或其他突发事件需用车时,在值班保安处登记,行车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车或故意延误用车时间,事后司机需在行车日志上注明,并且由值班保安知会行政部需在第二天补签用车申请单。

3.6.9保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门禁有关车辆进出管理规定验单放行。

3.6.10司机须认真记录好行车日志,并请同车人员在行车日志上签名作实。行车日志和用车申请单为查核司机到勤的依据。

3.6.11上班时间,如不出车时,司机须在自己的办公地点(保安室)等待,车辆应停放在厂区指定的位置待命;
外出行车时,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刁难用车人。

3.6.12司机手机必须每天24小时保持开机,一旦用车时发现关机找不到司机而没有合理和属实原因,一律罚款10元/次。

3.6.13每台公司车上都备有手机供车乘员工作通讯用。由财务部每月底以网络或电话查询当月话费清单核查。如发现有使用作私人话费,会从相关员工工资中扣除。

3.6.14司机应遵章守法,服从工作安排,按指定线路行车,如司机单独送货,要求收货人开具入库单或由当值保安签收,必须保证货物的安全,回厂后及时和财务或采购交接单据,如有丢单或丢失货物者由当事人承担损失。

3.6.15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状况,排除异常,如不能出厂要书面申报原因,经管理部门批准后安排相关事宜。

3.6.16不得酒后驾车,不得在公司内通宵熬夜,以保证足够的精力于第二天的工作,并随时做好车辆车容车貌,常规性保养工作,协助保安做好行车记录;

3.6.17每晚车辆必须回厂,未经董事长同意车辆不得私用。如因私用车辆影响公司使用安排,将视为严重违规事件,开除处理并不发经济补偿金。

3.6.18做好车辆防盗、防窃工作,如因司机的疏忽造成的被盗窃损失,保险赔偿外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车辆保养不善造成损失,经济损失视情况由司机承担相应部分,若因停放或驾驶不当导致车辆损坏,按损坏程度给予追究司机责任。

3.6.19随车人员应遵守司机行车规定,注意交通安全,不能随意叫司机停车,非停车路段司机有权拒停,严禁在车内嬉戏,打扰司机驾驶。

3.6.20每台车辆配置GPS一台由司机负责保管和使用。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3.6.21每台车辆备用车匙存于公司以备急用。

3.7车辆的保养规定:

3.7.1本公司所有车辆所属司机应遵守车辆保养规范的执行,每行驶5000公里保养一次,以维护车辆最佳状况。

3.7.2如需维修保养,司机须于维修前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经行政部批准方可到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如车辆在出车过程中出现故障,司机应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销。平时维修保养须到公司指定地点进行维修。报价单须由总经理审批后才可进行维修。所有维修更换的零配件须于报销单上注明更换零件之名称及数量,同时司机须于报销单上标明行车公里数)方可报销相关维修保养费用(按财务报销程序报销);

3.7.3司机须随时注意轮胎气压情形,对于车辆操控若发现异常应立即进维修厂检查,车身应随时注意外观清洁干净;
按时安排洗车,随时注意里程数,于固定里程进行车辆保养。

4.相关附件

4.1用车申请单

4.2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公司用车制度管理制度 第8篇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3条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对认定人员根据协议配备工作用专车,实行月费用包干,额度内凭票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公司认定特配部门使用的专车费用由公司稽核报销。

第5条其他部门及人员原则上均不配置专用车辆,确需配置,须由其部门主管或个人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公司行政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配置,并严格执行费用预算,超出预算的费用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6条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附件1),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7条车辆行驶证,属专车的日常由专车使用人负责保管,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将专车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
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8条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3),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9条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5),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第10条行政部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第三章车辆使用

第11条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2)接送公司宾客。

(3)专车专用。

第12条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

①属个人使用的专车由使用人自行驾驶,一般不纳入调派,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专车由行政部调派;
属部门使用的专车使用实行报备制度,只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出车前交-行政部备案。公务车由行政部统一调派。

②公务用车,使用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部负责人审批调派。行政部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车辆使用申请尽量作到当班用车1小时前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请,夜间用车下班前申请,集体活动用车2天前申请,以便统一安排。

③由行政部将《车辆调派单》(见附件2)交与司机,司机根据《车辆调派单》予以出车。

④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补办手续。

⑤任何人均依上述程序申请派车,否则不予派车,司机不可擅自出车,擅自出车一次罚款200元。

(2)司机按用车人员的目的地行车。行车前需选择好最佳路线。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3)用车完毕,司机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使用人用车完毕在《车辆行驶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第13条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14条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

第15条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16条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7条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四章维修保养

第18条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

第19条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车辆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行政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由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4)可自行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5)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20xx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

(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7)行政部每月负责统一购买汽油,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上。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下需现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时,司机需填写《车辆加油记录本》(见附件5),以备报销时核对。

7、行政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或相关责任人处x元~x元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

第五章车辆保险

第20条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第21条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分担。

第22条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第23条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行政部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24条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

第25条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司机个人(含非专职司机)和公司各自承担50%,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行政部负责每周在网上查询维-章记录一次,并做好处理。

第26条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第27条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28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第七章费用报销

第29条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于每月10日、25日前将所负责车辆当月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连同该车辆行驶记录本、车辆加油记录本交-行政部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报主管副总/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七章附则

第30条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下载.doc版本还有:

附件1:《车辆使用申请单》

附件2:《车辆调派单》

附件3:《车辆行驶记录表》

附件4:《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附件5:《车辆加油记录表》

附件6:《车辆情况一览表》

公司用车制度管理制度 第9篇

车队违纪处罚规定

1、服务质量违纪处罚:

1)不按规定着装经提醒不改正者处以罚款。

2)未提前5分钟到达出车地点,或因需加油等情况而延误出车者处以罚款。

3)凡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不好,受到宾客或用车人投诉者处以罚款。

2、安全行车违纪处罚:

1)凡发生交通违章行为(以交通管理部门违章通知为准),扣除当月安全奖。

2)如发生酒后开车或将车交非司机驾驶,将给以罚款。因酒后开车,非司机开车、开车办私事而发生的交通违章和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完全自负。

3、因行车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按下述办法处罚:

1)凡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下(含10000元),罚款10%。

2)凡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到30000元之内的,罚款15%。

3)凡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在30000元以上的,经总经理会同酒店交通安全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加重处罚。

4)凡发生甲方责任事故,酒店如受到交通管理部门处罚的款项亦算在所发生当次的事故损失之内。

5)凡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故,按管管部门裁定甲方所负责经济费用多少按上述1至3条规定处罚当事人。

6)凡发生甲方责任交通事帮后,伪造现场或将车辆刮坏,不及时向领导汇报,视情节罚款500元到1000元。

车队值班室管理规定

汽车队值班室是供司机们工作和休息的场所,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比较好的休息环境,更好的完成酒店领导所交给的交通运输任务,特作如下规定:

1、值班室内设简易床铺,另配一台彩电,以备司机休息和观看电视节目。

2、除行政部所管车队的司机及业主的司机以外,任何人不介在此停留。临时人员只能稍坐一会,但不允许躺卧,更不准过夜,否则追究值班员责任。

3、所有司机都必须做到:只要人一离开值班室,就要关电视并锁好门。凡因没锁门而丢失物品的或因没关电视而造成电路故障的,将追究有关人的责任。

4、为保持电话畅通,谢绝外来人员在此打电话,内部人员打电话最长一次不得超过3分钟。

5、任何人都必须保持值班室环境卫生,不得往水池里面倒茶叶梗,不得往水池及地上扔烟头和随地吐痰。

6、值班室内的床、沙发要保持清洁,床上用品、沙发巾、椅子套等由值班员换洗。

7、值班室桌上的暖壶、水杯要摆放整齐。

8、任何人休息后都必须把被子、毛巾被、床单叠整齐。

9、值班司机应坚守岗位,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接听电话。

10、值班司机如用餐、加油或有出车任务时需要离开值班室,离开前及返回后应打开电话通知大堂副理或总机。

11、大堂经理及总机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值班记录本上做书面记录。

12、本制度需人人遵守,违者严肃处理。

车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1.车库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准在车库充电、拉设临时电源线,车辆应按顺序停放并保持一定距离。

2.严禁在车库内加油、修车和存放木制家具等易燃物品。妥善处理油棉丝,不得随意乱扔乱放。

3.及时维修漏油的车辆,严禁电路有故障的车辆入库。如用油类等易燃物清洗机件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4.车库和司机班严禁存放汽油、机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库内焚烧废弃物品。

5.各岗位要熟悉各种消防器材性能、使用方法及器材摆放位置,发现火情立即扑救,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及保安部,并保护好现场,协助查清起火原因。

6.爱护消防器材,保持灭火器清洁,禁止随意挪动、遮挡消防器材。

7.凡违反本规定者,按酒店消防管理规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司用车制度管理制度 第10篇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管理,严肃公务用车纪律,控制学校支出,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学校公务车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学校公车由学校办公室进行日常校内工作调度。

3、建立公车使用记录制度。明确记录使用时间、使用事由、使用人、批准人等,因应急使用公车,使用后,相关人员应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4、严禁公车私用,驾驶员未经学校办公室安排,不得擅自出车。因擅自出车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5、驾驶员应爱护车辆,确保车况良好和行车安全。

6、公车不使用时段须停放学校内,严禁将公车停放在居民住宅区或公共场所。

7、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办公室,必要时报告校长,并保护好现场,待学校有关人员到达后进行处理。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抢救治疗。

8、公车校外借用由校长室批准。

9、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用车制度管理制度 第11篇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3条 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 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对认定人员根据协议配备工作用专车,实行月费用包干,额度内凭票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公司认定特配部门使用的专车费用由公司稽核报销。

第5条 其他部门及人员原则上均不配置专用车辆,确需配置,须由其部门主管或个人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公司行政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配置,并严格执行费用预算,超出预算的费用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6条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附件1),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7条 车辆行驶证,属专车的日常由专车使用人负责保管,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将专车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8条 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3),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9条 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5),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第10条 行政部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第三章 车辆使用

第11条 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2)接送公司宾客。

(3)专车专用。

第12条 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

① 属个人使用的专车由使用人自行驾驶,一般不纳入调派,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专车由行政部调派;属部门使用的专车使用实行报备制度,只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出车前交-行政部备案。公务车由行政部统一调派。

② 公务用车,使用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部负责人审批调派。行政部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车辆使用申请尽量作到当班用车1小时前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请,夜间用车下班前申请,集体活动用车2天前申请,以便统一安排。

③ 由行政部将《车辆调派单》(见附件2)交与司机,司机根据《车辆调派单》予以出车。

④ 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补办手续。

⑤ 任何人均依上述程序申请派车,否则不予派车,司机不可擅自出车,擅自出车一次罚款200元。

(2)司机按用车人员的目的地行车。行车前需选择好最佳路线。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3)用车完毕,司机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使用人用车完毕在《车辆行驶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第13条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14条 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

第15条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16条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7条 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四章 维修保养

第18条 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

第19条 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车辆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行政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由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4)可自行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5)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20xx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

(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7)行政部每月负责统一购买汽油,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上。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下需现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时,司机需填写《车辆加油记录本》(见附件5),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五章 车辆保险

第20条 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第21条 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分担。

第22条 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第23条 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行政部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 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24条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

第25条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司机个人(含非专职司机)和公司各自承担50%,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行政部负责每周在网上查询维-章记录一次,并做好处理。

第26条 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第27条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28条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章 费用报销

第29条 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于每月10日、25日前将所负责车辆当月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连同该车辆行驶记录本、车辆加油记录本交-行政部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报主管副总/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八章 附则

第30条 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公司用车制度管理制度 第12篇

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办(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时间,本办(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

(一)市内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一)车辆与司机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办(公司)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办(公司)领导离开贵港不用车时,其使用的车辆和司机要照常到办(公司)报到,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统一安排使用。

(二)没有安排使用的车辆,上班时间必须停放在办(公司)门前停车场;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由司机或相对明确保管该车的同志保管,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能出车使用。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统一持卡到定点地方洗车。

(四)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司机或相关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责任,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七、每个月初,由单位投资财务管理科(部)统计好每辆车上个月外出公差、维修、用油等情况并统一公布,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要将每星期的用车登记情况报单位领导。

公司用车制度管理制度 第13篇

一、原则与适用范围

1、为切实加强我公司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财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是三辆车。

二、公车使用管理

1、公车使用要根据工作缓急由各部门提前申请用车,尽量多件事情一次性出车办完,避免一件小事出车数次情况发生,如发现有故意违反本规定者,此行为将直接纳入到当事人的绩效考核中。

2、用车人在工作完成后,需及时将车辆及钥匙交还公司车辆管理人员,并填写由公司制定的《车辆管理情况表》,做到所有车辆出车情况清晰明了。凡不及时填写《车辆管理情况表》者,每次罚款100元。

3、公车要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场所,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所有用车人都不得私自将公车开回家,事情办完之后,用车人要及时将车辆送回公司,否则按公车私用处理,并处罚款200元。

4、车辆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在满足公司用车无障碍的前提下,外借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公司副总经理批准;
外借时间在一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

5、到外地出差需要用车时,需公司领导同意并由公司管理人员核对里程表,返回后用车人要及时将里程表数报给公司车辆管理人员,途中加油数和区域路(桥)费等填写在《出差报销单》上,并由公司领导核实签字报销。凡不按规定办理者不予报销有关费用。

6、用车人要树立节约用油的观念,实行车辆刷卡加油的管理办法,原则上在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并记录好所加油数及加油卡内余额数,归还车辆时如实填写《车辆管理情况表》。任何人不经批准不得擅自给外单位的车辆加油,违反者,一经发现处所加油数十倍以上罚款。

7、用车人要经常检查车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和处理,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8、用车人在行车时应带齐证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因违章受到处罚,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9、用车人应做好公车日常保养,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10、如果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要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拨打"110"报警,并与单位车辆管理部门及汽车租凭公司取得联系,已确定事故责任方及保险事宜。未经批准,驾驶公车外出办私事发生交通事故的,所有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未经批准,将公车借给外人使用发生交通事故的,所有损失由借车人承担。

11、公务车辆发生损坏或被盗,用车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安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向单位报告。凡违反车辆管理规定,不按规定停放或公车私用期间发生损坏或被盗,当事人负责赔偿保险公司理赔不足部分。

三、维修管理

1、用车人对所经常使用的车辆实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维修,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需要维修、装饰时,首先应由用车人向公司提出申请,经鉴定确认后,再由用车人将车辆维修、装饰申请交由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进入指定维修厂维修、装饰;
不许擅自送修车辆,否则,费用自行承担。

3、机动车辆进厂修理时做好交接手续;
出厂时要进行验收,合格后该车驾驶员在维修材料单上签字,并将维修材料单带回一份,以便结帐时核查。

4、车辆进厂维修期间,用车人要跟车监修,并对车辆的维修质量负责,确保车辆维修后达到相应的技术标准;
因维修配件质量问题所发生的再修费用,用车人不与认可签字,由修理厂承担;
因用车人管理使用不当所发生的二次修理费用,由其本人自负。

5、车辆在维修、保养期间,需要更换总成部件或费用较高部件时,要经过有关技术审核鉴定,并报副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更换;
车辆需进行大修时,要经过有关审核,并副总经理批准后,方能修理。

四、用车人员要求

各用车人员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树立"安全、快捷、高效、节约"意识;
不开"英雄车、赌气车、故障车",不酒后驾车;
确保车况处于良好状态,节约车辆维修费用。若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进行严肃处理。

公司用车制度管理制度 第14篇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合理安排调度车辆,保障公司重要工作公务用车及车辆行驶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驾驶员和兼职驾驶员及其他公务用车事项。

二、车辆使用管理

第三条 本公司所有车辆归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配,由办公室根据公司公务活动轻重缓急灵活安排。原则上优先保障总经理公务用车和融资、建设、土地、经营等主营业务公务用车。

第四条 每辆公务车明确专职一名或兼职驾驶员二名。负责车辆的证照、年审、保险的办理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检验、清洁、加油等事项。

第五条 因公务需要离开城区的,一律须在出车前向办公室报备,且必须节约用油,减少不必要的出车次数。部室员工因公务用车(非城区),须事前预约申请,报办公室批准并指派车辆出车;城区内一般不派公务用车,确有需要,需报办公室批准并指派车辆出车。

第六条 所有公务车辆实行节假日封存制度和非工作时间入库制度。凡节假日和其他非工作时间,公务车辆一律停放在公司车库指定车位。车辆封存前,驾驶员与小车组长确认好车况、行车里程并锁好门窗。公司有加值班任务时,不再此列。

第七条 公务车辆实行油量限标。

序号 车牌 排量 油耗(l/100公里) 备注

1 X7b 2.5l 10

2 X23 2l 9

3 X81 2l 9

按财务部年终统计的各车辆的年度燃油费(元)÷全年里程(公里)×100=平均油费(元/100公里),再除以年均油价(元/l),得出油耗(l/100公里),进行综合评定,以车位单位评定出年度节油奖,奖励金额为500元/人。

第八条 全年维修保养费用最低的车辆,以车为单位,奖励金额为500元/人。

第九条 车辆行驶,全年未发生任何事故,按每公里0.08元计发安全行车奖(因他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车损、不计驾驶员责任)。

第十条 车辆的大、中修,定时保养,年检年审结果、事故记录等工作由专职或兼职驾驶员负责,并建立台账,年底统一交办公室存档。

第十一条 购车手续、各类证件等基础资料,能存原件的原件存档;不能存原件的,复印件存档。

第十二条 办公室明确兼职人员一名,担任小车组长,负责车辆的相关事项管理。所有专职和兼职驾驶员,必须配合小车组长搞好车辆管理。

第十三条 小车组长职责:确保公司所有车辆处于良好待命状态;负责严格按出车审批程序派车;指导驾驶员及时做好行车记录;落实节假日车辆停放制度;确定车辆长期维修地点并搞好维修价格调查和维修结果把关;负责组织所有车辆的保险理赔;负责组织所有车辆的年检年审;为财务部做车辆年度费用预算提供有效建议;负责车辆加油充卡的审查;负责行车费用的审查;驾驶员使用的建议权和行车路线的建议权;负责所有车辆年终考核工作的资料收集并提供初步考核意见。

三、驾驶员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员工一般不得申请个人用车,因重病就诊、重病住院和个人紧急等特殊情况必须用车的,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并报备至办公室后方可用车。

第十五条 每台车一本《车辆使用及运行记录台账》,由专职或兼职驾驶员详细记录每日行驶的里程、时间地点、用车事由,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办公室每月核对一次运行台账。

第十六条 驾驶员不得私自向外借车、换车或出私车。未经批准向外借车、换车、出私车等造成的各种问题和事故责任全部由当事驾驶员负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

第十七条 驾驶员必须熟悉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服务意识,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身体、精神状态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因违反交通规则等造成的事故责任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公务接待中,驾驶员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劝酒,以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八条 严格按照领导干部相关纪律规定,禁止领导干部驾驶公司公务用车。

第十九条 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由专职或兼职驾驶员负责实施,办公室统一管理。特殊情况需到非定点厂修理,须说明理由,经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维修。

第二十条 公务车辆大、中修,驾驶员应列出维修计划(包括时间、维修项目范围、预算)报小车组组长复核,预计维修费用5000元以下,办公室主任审定后实施;预计维修费用5000元以上,分管办公室副总经理审定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证车辆内外清洁,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保持良好车况和车容整洁,出行前例行安全检查,保证行车安全。

第二十二条 因驾驶员自身原因造成的违章、证照不全等处罚,所需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因公务原因发生的违章处罚,全年罚金总额不得超过20xx元,超过部分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全年无任何违章行为,奖励驾驶员500元/年?人。

第二十三条 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发生故障,所需维修费用,由驾驶员全额承担。

第二十四条 驾驶员需按时上、下班,做好出车前的一切准备;无出车任务时,须在办公室待命;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关机,保证随叫随到。如无特殊原因,驾驶员必须服从办公室统一调度。不服从调度的,可处罚款100元/次。

四、私车公用及非专职或兼职驾驶员用车管理

第二十五条 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因部门公务需要,私车公用的,车辆报办公室备案,公司经理办公会议核准后,由车辆所有人与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协议。县城内私车公用的,公司每月支付200元燃油费,车主不得再报销城区内交通费用。因公务驾私车出县城的,出城前先向小车组长报告并填报《租车申请单》,经办公室与分管副总经理核准后,公司根据县城租车行情明确费用报销标准,车辆所有人提供汽车租赁发票,按公司报账程序予以报销。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起实行。原《车辆使用和司机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公司用车制度管理制度 第15篇

为加强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办(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具体负责实施。

二、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行车安全。

三、关于车辆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时间,本办(公司)的车辆统一集中在单位门前停车场,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根据用车计划进行调派并做好用车登记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做好用车登记手续,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调派车辆;离开市辖区用车的由单位领导审批,未经批准调派的车辆不得擅自出车。

(三)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外借期间,车辆的用油和司机的补助,由借车方承担。

(四)车辆调派使用时,原则上由专职司机驾驶,专职司机不够安排时,可安排具有合法驾照的人员驾驶,其他人擅自驾车发生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其承担。专职司机和有合法驾照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由其承担责任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五)司机行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司机要积极采取措施,协助处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

四、关于车辆用油管理

(一)市内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单位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市外行车需加油时,须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二)润滑油更换按规定里程报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核准后进行更换,登记工作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负责。

五、关于车辆维修管理

(一)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厂)进行处理维修。

(二)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秘书科(综合协调部)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表》,按程序呈报审批。

六、关于车辆管护工作

(一)车辆与司机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调整时,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办(公司)领导用车相对固定,办(公司)领导离开贵港不用车时,其使用的车辆和司机要照常到办(公司)报到,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统一安排使用。

(二)没有安排使用的车辆,上班时间必须停放在办(公司)门前停车场;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由司机或相对明确保管该车的同志保管,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能出车使用。

(三)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统一持卡到定点地方洗车。

(四)车辆年审、养路费购置、车辆保险由秘书科(综合协调部)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司机或相关人员要认真保管好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保管人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责任,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七、每个月初,由单位投资财务管理科(部)统计好每辆车上个月外出公差、维修、用油等情况并统一公布,秘书科(综合协调部)要将每星期的用车登记情况报单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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