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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泰州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23-2023年) (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3-04-12 12:35:07 来源:网友投稿

加快推进泰州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江苏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江苏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年)》《泰州教育现代化2035》精神,明确全市2019-2022年教育现代化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保障举措,确保泰州新时代教育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为根本保证,以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根本任务,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时代主题,围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主线,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构建卓越教育体系,确保完成决胜全面小康社会教育目标任务,为建设江苏高质量发展中部支点城市提供坚强支撑,为全面实现2035年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实施原则

立足时代,面向未来。服务国家和省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性定位,对标教育现代化,系统谋划,综合施策,阶段推进,全面建设教育现代化强市。

突出重点,带动全局。聚力泰州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集中攻坚,通过关键点的突破带动整体发展、全局发展。

问题导向,改革创新。聚焦制约教育发展的瓶颈和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持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推动育人方式和发展方式转型。

分类实施,项目推进。针对各级各类教育特点,分层分类施策,以项目化推进的方式强弱项、补短板、增优势,加快现代化进程。

标准引领,追求卓越。依照国家和省教育现代化系列指标,深入开展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充分发挥标准的导向引领作用,加快构建泰州卓越教育体系。

(三)主要目标

2022年,全市教育现代化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卓越教育体系初步构建,优质教育资源更加丰富,教育强市步伐显著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加公平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教育服务江苏高质量发展中部支点城市能力全面增强,教育综合实力、整体竞争力、省内外影响力显著提升,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总体达到或超过省定教育现代化水平。

2022年泰州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

指  标

2018年

2022年

一、国际通用类指标

 

 

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98

>98

2.义务教育巩固率(%)

100

100

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99.9

>99

4.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65.17(截至2017年底)

>65

5.生师比

幼儿园

小学

初中

高中

高校

16.2

16.2

9.0

8.86

16.4

15

17.5

12

11

16.5

6.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0.82

11.6

二、省市通用类指标

 

 

1.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82.55

85

2.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比例(%)

92.08

100

3.义务教育标准班额比例(%)

其中:小学

初中

 

57.89(截至2017年底)

79.22(截至2017年底)

 

80

85

4.县域义务教育学校资源配置校际差异系数

其中:小学

初中

 

0.65(截至2017年底)

0.55(截至2017年底)

 

<0.6

<0.5

5.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

其中:小学近视率

初中近视率

高中近视率

91

41.6

83.2

94.5

93

<39

<77

<88

三、市级发展性指标

 

 

1.新增(建)幼儿园(所)

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所)

14

35

130

60

2.创建高品质示范高中(所)

创建四星级普通高中(所)

2019启动

2

1-2

4-5

3.创建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所)

3

1-2

4.建成智慧校园比例(%)

2019年启动

>75

5.幼儿教师本科学历比例(%)

小学教师本科学历比例(%)

初中教师本科学历比例(%)

初中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

高中阶段教师本科学历比例(%)

高中阶段研究生学历比例(%)

51.32

83.41

94.1

2.63

84.15

15.65

60

90

100

15

100

30

6.高校建设省级品牌专业或一流专业(个)

1

15

7.高校建设省级重点学科(个)

3

5

注:“”为省定指标。

二、主要举措

(一)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

1.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

1)目标任务: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

工作措施:研制全市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活动方案,明确要求、方法和步骤,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品思政课竞赛、知识竞赛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研讨会、观摩课、培训会和学习心得交流会,真正学好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地融入各级各类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入脑入心,为学生成长成才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

2.切实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

2)目标任务: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工作措施:全面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出台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主渠道德育工程,遴选精品思政课课堂,评选优秀思政课教师。健全班主任激励机制,认定首批市级班主任名师工作室。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学生成长指导中心。深入开展“我和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争当教师妈妈”活动,持续实施素质教育“5+2”工程,打造区域德育创新品牌。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到2022年,市(区)级以上文明校园占比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财政局、人社局)

3.构建学生全面发展机制

3)目标任务:用劳动教育筑牢立德树人基石。

工作措施:研制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指导意见,构建劳动教育体系,丰富劳动教育内容,优化劳动教育路径。培植一批泰州市劳动实践体验基地,鼓励学校在校内外设立劳动教育基地、农业种植园,积极开展劳动实践体验,将学生参加劳动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教育引导学生学农学工学商,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每年遴选一批劳动教育优秀案例、评选一批劳动教育特色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工信局)

4)目标任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全面提高。

工作措施:开齐上足体育课,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在小学阶段推广全员运动会。稳步实施新一轮体育中考方案。强化体育兴趣爱好培养,确保每个学生掌握两项体育技能。推动校园足球普及提高,到2022年,创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点县(市、区)1个、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38所。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达93%。(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卫健委)

(二)基础教育优质发展工程

4.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5)目标任务:到2022年,学前教育资源配置率达90%以上。

工作措施:实施幼儿园布局和建设规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实施主体,到2022年,全市新增(建)幼儿园130所,新增学位4.68万个左右。全市招生服务区覆盖面达80%,省、市优质幼儿园占比达90%以上。(牵头单位:各市(区)人民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教育局、国资委)

市(区)

截至2018年底常住人口(万人)

现有

园所数

(所)

各年度新增(建)幼儿园数

计(所)

2019年

2021年

2021年

2022年

小计(所)

靖江市

68.48

47

8

7

2

3

20

67

泰兴市

107.22

73

14

10

4

5

33

106

兴化市

124.38

90

11

12

4

4

31

121

海陵区

48.11

44

 

3

1

1

5

49

高港区

25.42

16

5

2

1

2

10

26

姜堰区

72.98

44

15

7

2

2

26

70

高新区

16.98

19

 

2

1

2

5

24

合  计

463.57

333

53

43

15

19

130

463

6)目标任务:到2022年,公办和民办普惠性资源覆盖率达85%

工作措施:制定泰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和学前教育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推动普惠园建设。各市(区)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85%,其中靖江市和姜堰区占比不低于90%。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省定标准的110%。(牵头单位:各市(区)人民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

5.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7)目标任务:到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率达100%,超大规模学校、大班额学校全部消除。

工作措施: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到2022年,全市新(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60所,新增学位2.5万个以上。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年度监测,实施消除学校大规模大班额专项治理,对问题指标实行销号管理。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牵头单位:各市(区)人民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

 

市(区)

各年度新(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数

2019年

2021年

2021年

2022年

合计(所)

靖江市

2

 

2

2

6

泰兴市

5

1

2

2

10

兴化市

2

3

2

2

9

海陵区

1

5

2

2

10

高港区

3

 

2

2

7

姜堰区

6

1

2

2

11

高新区

 

3

2

2

7

合  计

19

13

14

14

60

 

8)目标任务:到2022年,全域优质均衡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校际间优质均衡差异系数达到省标。

工作措施:加大国家和省优质均衡发展市(区)创建力度,推进集团化办学,制定进一步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举办集团化办学现场推进会,深化“名校+”集团化办学管理模式和跨区域教育共同体改革,推进名校集团化办学全覆盖和城乡学校结对全覆盖,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加快缩小城乡间、校际间办学差距。(牵头单位:各市(区)人民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6.推动普通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

9)目标任务:到2022年,新增省四星级普通高中4-5所,创成省高品质示范高中1-2所。

工作措施: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品质普通高中建设的实施意见及行动方案。推动省靖江中学、省兴化中学异地搬迁和省姜堰中学西校区建设。支持靖江市斜桥中学、泰兴市第二高级中学、兴化市第一中学、兴化市周庄中学、姜堰区溱潼中学、泰州市实验中学、泰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争创四星级普通高中。探索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打造一批特色高中,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均衡发展,满足老百姓对优质高中的多样化需求。(牵头单位:各市(区)人民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

10)目标任务:构建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科学有效的育人模式。

工作措施:成立新高考方案实施专家智库,优化选科指导、学业指导、选课指导以及教学实施,形成与新高考改革相适应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策略。深化“行政班+走班”教学管理模式改革,形成学校自主设置、教师自主开设、学生自主选择的校本化课程体系,评选“行政班+走班”教学管理模式改革示范学校。依托省市级课程基地、前瞻性教学改革项目,加强学生发展指导,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推动育人方式改革。(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社局)

7.深化特殊教育优质适合发展

11)目标任务:残疾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残疾少年高中阶段入学率均达80%以上,特殊教育体系更加完备。

工作措施:实施《泰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出台加强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实施办法和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建设标准,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成学前、小学和初中融合教育资源中心各一个,实现各学段融合资源中心和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全覆盖。(牵头单位:各市(区)人民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民政局、卫健委、残联)

(三)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工程

8.健全职业教育体系

12)目标任务: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容纳力显著增强。

工作措施:制定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中等职业学校领航计划、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卓越计划,推动中等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到2022年,建成省现代化示范性职业学校1-2所、省领航中等职业学校1-2所。强化“双师型”“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建立5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每年遴选20名左右骨干教师到职业教育发达国家访学或培训。建立“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2个。创建省级职业教育高水平、结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0个左右。(牵头单位:各市(区)人民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市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

9.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

13)目标任务:健全产教融合的办学体制机制,职业教育吸引力和融合力明显提升。

工作措施: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优化全市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大力促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定目录,对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奖励。到2022年,建成产教融合型企业2-3个、产教融合集成平台1-2个。

支持高等职业院校创建省级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创建省级骨干专业(群),打造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开展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教育分级培养和联合培养,提升“3+3”“3+4”项目实施质量。(牵头单位:各市(区)人民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

(四)高等教育内涵提升工程

10.建立充满活力的高等教育管理机制

14)目标任务:建立健全高校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强化对在泰高校的统筹管理能力。

工作措施:完善校地合作的体制机制,在机构、政策、项目等方面加强引导,统筹协调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各项工作。在各类科研、人才、产业发展政策制订过程中充分考虑高校的角色和功能定位,给予高校服务地方转型升级更多的政策空间。调整完善独立学院管理委员会,加强对独立学院“三重一大”事项的统筹协调和决策管理,构建政府主导、学校配合、各方参与的协同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市委教育工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编办,市发改委、财政局)

11.增强高校服务社会的能力

15)目标任务:推动高校转型发展,不断提升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能力。

工作措施:加强校企合作,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搭建有利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的平台,满足行业企业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建立健全高校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学科专业结构,重点发展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高端装备制造及高技术船舶、节能与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化工及新材料五大主导产业相关专业。加强省级一流专业和重点学科建设,到2022年,建成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5个、重点学科3个。支持高校与国内外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不断完善大学生就业优惠政策,引导高校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鼓励毕业生留泰就业创业。(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社局、工信局)

(五)终身学习体系完善工程

12.健全终身学习制度体系

16)目标任务:健全终身学习制度体系,加快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社会建设进程。

工作措施:建立泰州市开放大学。建立完善社会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制度,完善多样化老年教育机制。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打造社区教育特色品牌,满足社区居民线上线下学习需求。建好终身教育学分银行,促进各类学习成果互认衔接。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到2022年,省级标准化社区教育中心达标率达95%。(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人社局、民政局)

(六)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1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7)目标任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实施国家和省关于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认真执行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将治理师德失范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畴。持续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完善师德档案制度,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建立新教师宣誓制度,完善市级教师荣誉制度,开展“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选树“泰美教师”、“师德模范”、“最美乡村教师”等,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能量。(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人社局)

14.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

18)目标任务: 2022年,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全部达标,专业素质能力进一步提升,骨干教师及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

工作措施:研制泰州市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按照“瞄准高端、面向全员、提升薄弱、项目推进、整体优化”的思路,实施泰州市中小学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完善卓越教师培训体系。建成泰州市教师发展学院,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全部通过省示范性评估认定。大力推进专任教师学历提升,到2022年,幼儿园教师和小学教师本科学历分别达60%90%,初中和高中阶段教师本科学历均达100%、研究生学历分别达15%30%。建成省、市、市(区)三级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100所。新增泰州市学科带头人300名、教学能手500名、教坛新秀800名。(牵头单位:各市(区)人民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才办,市人社局、财政局)

19)目标任务: 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乡村教师专业水平进一步提升。

工作措施:实施乡村教师“领雁工程”“助力工程”,加大乡村校(园)长、乡村中心校音体美骨干教师培训力度,建设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开展省特级(骨干)教师送教支教活动,促进乡村教师专业成长。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期服务等方式,为乡村学校及教学点培养“一专多能”教师。(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20)目标任务:提升特殊教育师资整体水平。

工作措施:按标准补充具有特殊教育专业背景的教师从事特殊教育工作,推行特殊教育教师“双证”(教师资格证、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准入制度,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配齐特殊教育教研员,发挥好市指导中心作用,积极组织申报省特教专项课题,加强普通学校参与融合教育教师的培养培训,全面提升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

15.深化教师队伍管理制度改革 

21)目标任务:教师编制管理更加符合教育改革发展需要。

工作措施:建立以市(区)为主、市域调剂、动态调整的教职工编制管理机制。推动各市(区)加大事业编制挖潜力度, 盘活事业编制存量,向教师队伍倾斜,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按照“标准核定、备案管理”的原则,制定公办幼儿园教师备案制管理实施办法,实行备案制人员市()统一招聘,逐步实现与事业编制人员同岗同酬。每年招聘幼儿教师占比不低于招聘教师总数的20%,到2022年底,公办园专任教师占比不低于50%。(牵头单位:市委编办,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

22)目标任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全面实行。

工作措施:制定教师管理“县管校聘”改革实施意见,建立义务教育教师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总量控制机制,根据教育发展需要统筹分配到学校,提高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统筹力度和使用效益。健全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均衡配置城乡集团内学校师资。完善教师聘期制、校长任期制管理。(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财政局)

23)目标任务:全面提升教师待遇保障水平。

工作措施:建立幼儿教师最低收入保障制度,确保公办园非在编教师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逐步实现同工同酬。修订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完善中小学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充分考虑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要求,适当提高普通高中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水平。对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适当增核绩效工资总量。到2022年,全面建立中小学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增长长效联动机制,调整公务员收入分配政策时同步考虑中小学教师,核定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牵头单位:各市(区)人民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教育局)

24)目标任务:健全教师奖励激励机制。

工作措施:建立优秀教育人才激励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计划安排,适时设立“泰州人民教育奖”,用于奖励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建立泰州市特级教师制度,完善市三级骨干教师培养机制。制定乡村教师奖励办法。到2022年,培养造就30名在全省有影响力的教育家型名教师、名校长、名专家。深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乡村中小学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申报正高级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标准。每两年认定一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优秀教师,按规定给予一定奖励;遴选一批在乡村学校工作5 年以上的优秀青年教师,培养造就一批乡村青年领军教师。(牵头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责任单位:市人才办、财政局)

(七)智慧教育建设工程

16.建设智能化校园

25)目标任务:到2022年,智慧教育技术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全市智慧校园比例达75%以上。

工作措施:研制全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建设评估要求。完成教育城域网主干扩容和市、市(区)数据中心升级改造,建成安全高速、互联互通的教育专网和泰州智慧教育云平台。全市所有学校千兆以上接入教育城域网,无线网络覆盖教学、办公及主要活动场所,满足师生基于云、网、端的教学科研和学习活动需求,全面构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校园生态环境。(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财政局、工信局)

17.信息化应用水平显著提升

26)目标任务: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工作措施:进一步推进“泰微课”资源的建设与应用,开发信息化创新实践课程,普及推广网络学习空间,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在课前、课中、课后的广泛应用,推动STEM、创客及人工智能教育的普遍开展。加强新型教育教学范式课题研究和典型案例培育,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信息化应用模式。(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科协)

27)目标任务:师生信息素养显著提升。

工作措施:实施教师信息素养提升行动,推动教师主动适应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实施学生信息素养培育工程,加强学生课内外一体化的信息技术知识、技能、应用能力以及信息意识、信息伦理等方面的培育,开展学生信息素养评价监测。推进教育大数据应用,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推进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教育管理的规范化、教育服务的精准化。(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协)

(八)教育对外开放提升工程

18.提高中外合作水平

28)目标任务:健全完善对外交流合作机制,拓宽学生国外升学通道。

工作措施:支持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加大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引进,至2022年,建成中外合作办学项目6-8个。实施友好学校结对计划,依托友好城市和校际友好关系,开展教师交流、学生互访和文化交流活动,到2022年,全市参与国际合作交流的中小学占比达30%。持续实施中小学教师短期出国进修计划,探索合作举办海外教师进修培训班,扩大境外培训规模,教师出国培训比例达5%。研究制定国际班办学实施方案,规范普通高中国际班办学,引进优质国际课程,强化内涵建设,提高办学品质。鼓励高中学校与国外大学开展合作项目,开辟用高考成绩直接申请就读国外大学新通道。(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外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的质量。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工作体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育干部队伍,增强执政本领。制定新时代学校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导则,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和改进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引领广大党员教师做新时代卓越教育实践者。实施基层学校党建质量提升行动,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完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推进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逐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和管行风抓系统的主体责任,为教育现代化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坚强保障。(牵头单位:市委教育工委,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宣传部)

(二)完善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机制

落实政府教育支出责任,健全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调整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完善各类教育投入机制,制定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建立生均财政拨款或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动态调整机制。到2022年,全市学前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水平不低于6000元,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姜堰区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不低于省基准定额的110%,全市普通高中教育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水平不低于22000元、中等职业教育不低于20000元。随班就读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按普通同级学生生均公用经费的8倍以上拨付。落实和扩大高校资金统筹使用权,完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机制,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强教育经费绩效管理,完善教育经费内部审计、绩效评价机制。(牵头单位:各市(区)人民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

(三)推进依法治教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决策程序,推行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推动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实施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市县一体化执法,开展重点领域执法专项行动。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法治副校长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校园建设,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司法局)

(四)强化教育考核评估

完善督导体制机制,加强督导评估队伍建设,推动督导公开监督和行政问责。依法强化对各市(区)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考核,把推进教育改革的成效,作为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推动市(区)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上、财政资金投入上、公共资源配置上优先保障教育发展。全面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推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建立和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结果运用制度,提高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水平,实现学校督导常态化。加强督导评估队伍建设,开展市级督学和督导专家培训。有效发挥教育督导“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职能,保障教育事业优先优质发展。(牵头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效能办、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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