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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制度

时间:2022-08-20 14:5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制度,供大家参考。

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制度

 

 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县纪检监察相关要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轮岗制度。

 一、实施范围

 行政、后勤、医技科室 二、轮岗对象

  (一)人事、财务、药剂、设备、后勤部等重点科室负责人。

 (二)药剂科、后勤部采购员。

 (三)财务科主管会计、出纳。

 (四)其他关键岗位。

 三、轮岗期限

 (一)在同一个重点岗位连续工作满 5 年的主要负责人,原则上都要进行轮岗。

  (二)非科室负责人岗位轮岗期限为 6 年。

  (三)经医院考核、民主测评满意度高,无违规违纪行为且岗位人员轮转有困难者,经院办公会议研究,可适当延长轮岗期限。

  四、轮岗方式

  采取调动、转任、竞争上岗等方式进行。

  五、工作原则

  (一)坚持量才适用、效能优先、择优上岗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稳妥实施。

  六、实施程序

  (一)由办公室、人事科提出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轮岗时间。

 (二)院行政办公会议确定需要轮岗的人员。

  (三)办公室、医务科负责督促落实人员到位情况。

  (四)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轮岗后的培训和工作交接。

 本制度由医院行政办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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