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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眼熊》读后感3篇

时间:2023-05-06 16:25:05 来源:网友投稿

《血眼熊》读后感1  我认为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就是在折射人类社会,而那些动物所拥有的独特的生存方式和生存哲理,都是值得人类了解和借鉴的。有关生物的小说,就是为生命而创作的小说。  《血眼熊》这本书包含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血眼熊》读后感3篇,供大家参考。

《血眼熊》读后感3篇

《血眼熊》读后感1

  我认为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就是在折射人类社会,而那些动物所拥有的独特的生存方式和生存哲理,都是值得人类了解和借鉴的。有关生物的小说,就是为生命而创作的小说。

  《血眼熊》这本书包含了六个短篇小说,分别讲述了黑猩猩、熊、獴、大象、牛、天鹅等动物荡气回肠、出人意料的动人故事,我在阅读时也多次落泪。每一篇小故事都多多少少反映出了人间的丑美,既生动有趣,又引人深思。我觉得不应该只有青少年关注,成年人也应该去阅读并思考。下面是我对这本书其中两篇:《神獴效应》和《四只哨兵天鹅的生命档案》的读后所感。

  当这只红颊獴被誉为身獴时,他就已经不再是獴而是神了,所以,捕蛇的本领也随之而去了。他死的太过简单,而最大的死因不是蛇的狡猾,而是神獴自身的虚荣。他国度的自信使他忘记他身上没有对蛇毒先天性的免疫力,而他因长期的表演失去了天生捕蛇的技能,转而是一种带有表演性的斗法。所以在突*况下,他是必死无疑的。这篇故事教会我最大的智慧是:永远不要有过度膨胀的虚荣心。

  而四只哨兵啸天鹅既相同又不同的经历也使我不由深思。她们的不同之处是各自的经历都带有独特的感情色彩。而她们最大的相同之处除了都是以身殉职,还有对职守的那份忠诚。可能啸天鹅体内天生就带有忠诚的基因,所以人们都希望自己的婚姻能像天鹅那样百年好合。但天鹅的忠诚是很难拥有的,事实证明,对事业的"忠诚一点也不比对爱情的忠诚简单多少,所以我也是如此喜爱者圣洁忠诚的生灵。

  我相信,这些充满人生哲理的故事是会永垂不朽的,只因它毫无遮掩的揭露了人世的善恶,只因人类更勇敢的自省。

《血眼熊》读后感2

  我认为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就是在折射人类社会,而那些动物所拥有的独特的生存方式和生存哲理,都是值得人类了解和借鉴的。有关生物的小说,就是为生命而创作的小说。

  《血眼熊》这本书包含了六个短篇小说,分别讲述了黑猩猩、熊、獴、大象、牛、天鹅等动物荡气回肠、出人意料的动人故事,我在阅读时也多次落泪。每一篇小故事都多多少少反映出了人间的丑美,既生动有趣,又引人深思。我觉得不应该只有青少年关注,成年人也应该去阅读并思考。下面是我对这本书其中两篇:《神獴效应》和《四只哨兵天鹅的生命档案》的读后所感。

  当这只红颊獴被誉为身獴时,他就已经不再是獴而是神了,所以,捕蛇的本领也随之而去了。他死的太过简单,而最大的死因不是蛇的狡猾,而是神獴自身的虚荣。他国度的自信使他忘记他身上没有对蛇毒先天性的免疫力,而他因长期的表演失去了天生捕蛇的`技能,转而是一种带有表演性的斗法。所以在突*况下,他是必死无疑的。这篇故事教会我最大的智慧是:永远不要有过度膨胀的虚荣心。

  而四只哨兵啸天鹅既相同又不同的经历也使我不由深思。她们的不同之处是各自的经历都带有独特的感情色彩。而她们最大的相同之处除了都是以身殉职,还有对职守的那份忠诚。可能啸天鹅体内天生就带有忠诚的基因,所以人们都希望自己的婚姻能像天鹅那样百年好合。但天鹅的忠诚是很难拥有的,事实证明,对事业的忠诚一点也不比对爱情的忠诚简单多少,所以我也是如此喜爱者圣洁忠诚的生灵。

  我相信,这些充满人生哲理的故事是会永垂不朽的,只因它毫无遮掩的揭露了人世的善恶,只因人类更勇敢的自省。

《血眼熊》读后感3

  今天,我读了《血眼熊》这篇文章让我感触很深。你们有时间可以找来读一读。

  它主要讲了一只几米高的熊,一看见人来他的眼睛就红色的,像血一样。所以就叫血眼熊。它的胆里面插了一根金属管。 兽医帮它取出金属管,熊用感激的眼神看着它……过了几天,一个有名的小提琴家来到那里,还带了他的小提琴。当熊看到小提琴的金属管他很激动,一边挣脱那个笼子。而那个不知情的小提琴家,却一直用金属管拉着小提琴,却不知道危险正在一步一步朝他逼近……

  读完《血眼熊》这篇文章,我很生气。因为有些想钱想疯了。把金属管插在熊的胆里。每天抽一些胆汁,高价出售。其实胆汁可以用一些药材来顶替。功效都是一样的。可还是用人来买胆汁。

  有些熊因为受不了这种折磨的痛苦,扒开熊皮,取出熊胆。用仇恨的眼神望住人类,它们自杀死了。现在人类不在怕它们了,人类不在胆小了。反而还熊还怕了。人类为了防止熊再次死亡。用很小的笼子困在它们,小的连翻身都不行。又怎能自杀呢?

  如果,我们和熊来交换一下角色。让你感受一下那种痛苦!你又有什么感受呢!

  亚洲动物基金会曾经解救过一批黑熊,那批黑熊由于长期囚禁在养熊场内插管取胆,它们身心俱损,伤口溃烂,腹腔感染,不断有黄褐色的脓水从溃烂的皮肤渗出,很久也不敢从笼子里走出 来接触大地。打开他们的腹腔,有的引流管子已烂在肚里,有的和脏器紧紧粘连在一起。放入山林后,它们除了拼命摇头外,不会向前挪动一步,因为关在铁笼里面太久,也许已经忘记怎么走路了 .只是痴呆的目光朝天望着,好象仍然感到还在铁笼里。

  我希望,大家放下手中伤害熊的物品。让其它熊都不在受到伤害。


《血眼熊》读后感3篇扩展阅读


《血眼熊》读后感3篇(扩展1)

——《熊》读后感3篇

《熊》读后感1

  读《执行》从新认识了对执行的定义。他不这是一个简单的动词,他是一门学问,是一套系统化了流程。

  执行是目标与结果之间的桥梁。

  执行是一种暴露现实并根据现实采取行动的系统化方法。我特别感到深刻的是“暴露现实”和“依据现实的行动”这是我们完成任务的必须条件。

  那么如何来“暴露现实”即为什么会出现执行不力呢?书中举了很多例子。最终的总结是“只有当适当的人在适当的时间开始关注适当的细节时,一个组织才能真

  正落实一项计划”。这是条件,是决定工作成败的关键。书中要求我们建立在一整套的执行要素上,他们包括:领导者的七项基本行为;从企业运行的角度对文化变革的框架做出定义;量才适用,让适当的人从事适当的工作;通过对这三者之间的相互相承的关系以及对这三者之间的把控来实现有效的执行。那么“依据现实的行动”就是实现目标的行动了。本书有三个核心的执行流程:人员选育流程;战略制定流程、运行实施流程,书中详细的阐述了在三者之间如何建立联系,它是执行力精髓所在。成功的企业他们都有一些共同点:

  1、建立一种执行力文化。

  2、薪酬设计与业绩挂钩。

  3、在执行力组织中,人员、战略、运营三个核心流程是紧密连接在一起的。

  4、组织的领导者有共同点。

  5、组织很注意评估。

  通过对《执行》的学习,使我感到领导的作用,对制度执行的企业文化以及能有效激励人员的评估系统是完成工作的前提。

  如果我们将执行运用到最简单的操作过程中,如涡街探头装配过程,“暴露现实”就是对装配过程的人、机、料、法、环、测的策划和定义。“依据现实的行动”就是将人、机、料、法、环、测有机的组合已按要求的目标来实现装配。

  如果我们将战略比作工序设计;将运营比作装配过程;将人员选育比作员工的培训和技能要求;将战略评估比作对装配结果的检测和评估;持续的跟进和改进已达到和提高所要求的目标。这就是我们*常所说的过程的管理方法(PDCA),通过对过程要素的有效策划和评估,达到预期的效果。

  为有效的达到所需要的目标,强有力的执行以及为有效执行创造合适的条件是我们各级领导所做的工作,这就是企业文化的变革,书中说到:只有当你的目标是完成任务时文化变革才能真正实现。那么我们所需要的就是改变那些能直接影响企业效益的员工的行为。比如我们要将涡街的装配合格率达到100%的目标,我们应当和相关人员、装配人员一起讨论实现这些目标所应当具备的条件,并把它作为指导过程的重要环节,一段时间后对完成目标的进行奖励,如果没有达到目标应当进行更多的教练辅导,取消奖励,调换工作等。这已经在建立一种执行文化了。我们要改员工明确的责任意识,每个人都应当知道职责和奖罚的标准。

  另外我们在制定目标时,必须对其进行分解,考虑如何获得阶段性的成就,阶段性目标是实现任何策划的基石,是实现长期目标的重要保证。阶段性的评估可以帮助对当前的情况和企业发展阶段有着更好的了解,同时对计划进行一些必要的调整。目标必须以适时的方式进行,它必须与实际情况和自身条件的变化结合起来。目标的执行是最为重要的环节,书中提出了关键的一点,就是跟进!跟进是执行文化的核心,我们每个人都应带着宗教般的热情来跟进自己所制定的计划。

  执行是一个管理的方法,他是将目标变成有效结构的桥梁,是过程的管理方法。实事求是是执行文化的核心;“你”是建立执行文化的前提条件;执行者“你”必须对自己的组织、人员和运作环境有着综合全面的了解。

《熊》读后感2

  在一个温馨的夜晚,在粉红色的灯光下,我被这样一个美丽有故事吸引住了。这本书讲了一个叫小念的女孩子的"童年生活。

  在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陪伴着她的,只有一个可爱的、毛茸茸的熊公仔。在学校里,小念没有别的朋友,只有一个大她一岁的特别的男同学霍雨欣。在小念的父母离异的时候,小念的爸爸竟然把小念的熊公仔拿走了,从此,小念总是和幻想中的熊公仔在一起,很多同学总是因此而取笑她。在一场车祸中,小念认识了年轻的林医生。小念一直很想念她的熊公仔,甚至在昏迷不醒中还大声地叫着小熊的名字,于是,善良的林医生就买了一个很大的泰迪熊送给她,并告诉她:“拥抱泰迪就是拥抱幸福!”从此以后,林医生在小念的心中就有了一个很特殊的位置。出院后,小念很想念林医生,经常偷偷地去看望他,甚至祈祷,让自己再生病,再住进医院里……这是一个温暖的童话。它用小熊来反映了一个孤独的女孩的苦涩的成长岁月。小时候,因为没有爸爸,小念在学校受尽欺负,那时,她有一个梦想,是要当一个医生,别人都讽刺她,只有霍雨欣鼓励并帮助她,她一步一步地走着,后来霍雨欣去了美国,她和他又在网上相逢,霍雨欣网名“左手”,她始终没有告诉小念,他是谁。在美国九一一事件中,恐*分子的飞机,击中了霍雨欣工作的大楼,小念让他赶紧逃生时,他打下了最后一句话:“明白,小念,我是霍,走了!”这真的让小念难以置信。原来网上的“左手”就是霍雨欣!小念成功地救了霍雨欣。在小念成长的过程中,小时候那些总是笑话讽刺她的同学们也都长大,和小念也都成了朋友。林医生也如愿以偿地到非洲去救死扶伤,他也得到了他自己的幸福。后来,霍雨欣特意从美国寄来了一箱精致极了的小熊,送给了小念。

  结局很美丽,正像林医生说的那样,小念拥有了很多的小熊,也拥有了很多很多的幸福。在生活中不管我们遇到什么,我们都不要灰心,幸福从未离我们远去,总会有些很多人,帮助我们,拥抱幸福。幸福,其实一直都在我们的身边。妈妈小语:这本书,是彤彤的同学借给她看的,彤彤喜欢这种风格的书,淡淡的忧伤,语言唯美,暑期里看了无数遍,一次次被书中美丽的文字和情感所打动。虽然我觉得在故事情节上有的地方有点幼稚和不尽情理(比如小念在九一一事件救霍这件事),但就从写作风格和文笔来说,还真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尤其是语言唯美,情感细腻,也深深的打动了我。主人公小念,因父母离异,变成了一个自闭的小女孩,常常受到伙伴的欺负,在他身边陪伴她的只有一个她幻想中的小熊和一个特别的男生——霍雨欣。小念在经历一场车祸中,遇到了善良的林医生,林医生的微笑和送给她的泰迪熊给了小念温暖和勇气。在生活的苦难和挫折中,小念仍然坚强的面对。小念在“911”事件中,救出了天才少年霍雨欣,被评为“市十佳优秀少年”。尽管后来妈妈因病情突然恶化而去世,但是小念在经历了风雨后,变得更加坚强,并收获了成功与幸福!全书两条线索,一是和林医生的情感为线索,一是和霍雨欣的情感为线索,记述了小念一点点走出自闭长大成熟的过程。这是一个浪漫而温馨的人间童话。小熊的气息,幸福的味道。后来当我看到小念收到许多由霍雨欣邮寄来的五颜六色,形态各异的泰迪熊的时候,我的眼睛也湿润了。小念终于拥有了许多可爱的泰迪熊,就像当初林医生所说的一样,拥有了许多幸福。林医生真是一位伟大的预言家。

  泰迪熊是幸福的象征,憨厚笨拙、温和驯良、毛绒绒、圆润又贴心的小熊,温暖了小念,温暖了彤彤,温暖了我,也温暖所有的读者。


《血眼熊》读后感3篇(扩展2)

——血眼熊读后感作文400字 (菁选3篇)

血眼熊读后感作文400字1

  今天,我读了《血眼熊》这篇文章让我感触很深。你们有时间可以找来读一读。

  它主要讲了一只几米高的熊,一看见人来他的眼睛就红色的,像血一样。所以就叫血眼熊。它的胆里面插了一根金属管。 兽医帮它取出金属管,熊用感激的眼神看着它......过了几天,一个有名的小提琴家来到那里,还带了他的小提琴。当熊看到小提琴的金属管他很激动,一边挣脱那个笼子。而那个不知情的小提琴家,却一直用金属管拉着小提琴,却不知道危险正在一步一步朝他逼近.......

  读完《血眼熊》这篇文章,我很生气。因为有些想钱想疯了。把金属管插在熊的胆里。每天抽一些胆汁,高价出售。其实胆汁可以用一些药材来顶替。功效都是一样的。可还是用人来买胆汁。

  有些熊因为受不了这种折磨的痛苦,扒开熊皮,取出熊胆。用仇恨的眼神望住人类,它们自杀死了。现在人类不在怕它们了,人类不在胆小了。反而还熊还怕了。人类为了防止熊再次死亡。用很小的笼子困在它们,小的连翻身都不行。又怎能自杀呢?

  亚洲动物基金会曾经解救过一批黑熊,那批黑熊由于长期囚禁在养熊场内插管取胆,它们身心俱损,伤口溃烂,腹腔感染,不断有黄褐色的脓水从溃烂的皮肤渗出,很久也不敢从笼子里走出 来接触大地。打开他们的腹腔,有的引流管子已烂在肚里,有的和脏器紧紧粘连在一起。放入山林后,它们除了拼命摇头外,不会向前挪动一步,因为关在铁笼里面太久,也许已经忘记怎么走路了 。只是痴呆的目光朝天望着,好象仍然感到还在铁笼里。(因为人类,使熊得到自由都那么痛苦)

  我希望,大家放下手中伤害熊的物品。让其它熊都不在受到伤害。

血眼熊读后感作文400字2

  暑假里,我看了血眼熊这篇故事,我终于知道为什么熊是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是因为人类大量捕杀熊,所以熊越来越少。为什么大家要捕杀熊呢?这是因为人类看中熊的两样,一是熊掌,二是熊胆。我非常憎恨那些杀熊取胆的人,只要一看到有人杀熊,我就想把杀熊的人给杀了。如果把你当成熊,你被别人砍断手掌,你会怎么想?大家说熊性格暴躁,其实它很温顺,很听话,所以大家不能伤害熊,只能保护熊。要不大家和我一起来保护熊·蛇·狗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吧!

  红星球上住着红人,什么都是红色的。黄星球上住着黄人,黄星球上到处都是《星球推测》,蓝星球上都是蓝人,而且要带蓝眼睛。看了红黄蓝这三个星球,都有不同的准则,他们都规定了自己的制度。红星球上每个路口都是红灯。黄星球上上只准种黄玫瑰花,只准养黄的宠物。蓝星球纸箱改变黄星球和红星球。他们的观点不同造成了战争,最后,全都变成了黑星球。

  我觉得这三个星球都不对,星球应该是五颜六色的,这样里面生活的人才会多姿多彩。就好像学习别人的优点,改掉自己的缺点,这样才能做的更好。

血眼熊读后感作文400字3

  我认为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就是在折射人类社会,而那些动物所拥有的独特的生存方式和生存哲理,都是值得人类了解和借鉴的。有关生物的小说,就是为生命而创作的小说。

  《血眼熊》这本书包含了六个短篇小说,分别讲述了黑猩猩、熊、獴、大象、牛、天鹅等动物荡气回肠、出人意料的动人故事,我在阅读时也多次落泪。每一篇小故事都多多少少反映出了人间的丑美,既生动有趣,又引人深思。我觉得不应该只有青少年关注,成年人也应该去阅读并思考。下面是我对这本书其中两篇:《神獴效应》和《四只哨兵天鹅的生命档案》的读后所感。

  当这只红颊獴被誉为身獴时,他就已经不再是獴而是神了,所以,捕蛇的本领也随之而去了。他死的太过简单,而最大的死因不是蛇的狡猾,而是神獴自身的虚荣。他国度的自信使他忘记他身上没有对蛇毒先天性的免疫力,而他因长期的表演失去了天生捕蛇的技能,转而是一种带有表演性的斗法。所以在突*况下,他是必死无疑的。这篇故事教会我最大的智慧是:永远不要有过度膨胀的虚荣心。

  而四只哨兵啸天鹅既相同又不同的经历也使我不由深思。她们的不同之处是各自的经历都带有独特的感情色彩。而她们最大的相同之处除了都是以身殉职,还有对职守的那份忠诚。可能啸天鹅体内天生就带有忠诚的基因,所以人们都希望自己的婚姻能像天鹅那样百年好合。但天鹅的忠诚是很难拥有的,事实证明,对事业的忠诚一点也不比对爱情的忠诚简单多少,所以我也是如此喜爱者圣洁忠诚的生灵。

  我相信,这些充满人生哲理的故事是会永垂不朽的,只因它毫无遮掩的揭露了人世的善恶,只因人类更勇敢的自省。


《血眼熊》读后感3篇(扩展3)

——血眼熊读后感

血眼熊读后感1

  一位名人说过:当我们第一遍读一本好书的时候,我们仿佛觉得找到了一个朋友;当我们再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仿佛又和老朋友重逢。我就有过这样一个经历,从去年寒假到现在我在班主任老师的要求下,两次阅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血眼熊》。如果说寒假里因为贪恋海南的热带风光,而怠慢了这么好的一本书,我一点也不否认,因为,在当时我走马观花地读完《血眼熊》,只在心里对那只黑熊生出了些许的同情。而再读此书,我深刻领悟到:动物与人一样,也是有自己的感情的,我们应当尊重它们的感情,保护它们的生命。

  《血眼熊》中的主人公其实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熊,被乔家寨村民哈波用挖陷阱的办法捕获并抬回家,为了牟取暴利,哈波在熊肚子上切一个口子,将一根金属管*熊胆,把墨绿色的胆汁一滴一滴源源不断地引流到体外的玻璃瓶里,进行活熊取胆。当野生动物保护站得知消息后,立即与当地森林警察展开解救行动。一看见人来,黑熊眼睛就向外鼓突并呈现红色,像血一样,所以就叫它血眼熊了。血眼熊被囚禁在哈波家锈迹斑斑的狭窄的双层铁笼子里,它的上半身卡在上层铁笼,下半身卡在下层铁笼,毫无疑问这种处理既避免了它用前爪或嘴拔出导管,又大大减小了杀伤力。熊肚皮伤口的周围已经发炎,金属管使它十分痛苦,这样痛苦的经历使得它见到人接近,尤其拿着金属之类东西的人接近就会发疯,眼睛会变红、凸起,而当我们往后退,红眼睛会变淡,鼓突的眼球也随之缩了回去。可见,它极端仇恨给它带来痛苦的两足行走的人。即使人类曾如此残忍的伤害过它,它却对一个人例外,在经历了最初的误解,被动地接受了拔管、伤口治疗后,再见到她时,它只是挥挥前爪、低声嘶吼,不像对待别人那样凶残,那个人就是在它痛苦得要死的时候救过它的唐医生。在它们之间似乎有一种无形的信任。由此可见,虽然它只是头熊,但它似乎知道是唐医生替它拔出了插在身体里的金属导管,为它解决了欲死不能的巨大痛苦,它似乎也懂得知恩图报,对唐医生心怀感激。它接纳了唐医生,是读懂了唐医生对它生命的尊重与爱护?还是明白了唐医生的善?而后,因为唐医生,还避免了一场即将发生的血案,而血眼熊也在自己的“欧——欧——”声中跑向野象自然保护区。

  因为缺乏对动物们的了解,三亚猴岛的猴子,在导游的嘴里似乎很顽劣:抢游客手里的东西,出“手”伤人。可实际上,它们会迅疾但又小心翼翼地从你手里抓取水果、点心之类,只要你是友善的,它就不会是顽劣的。另一个有意思的经历是,一只漂亮的成年母猴,从路边草丛中走过,当路人被它“美貌”吸引,把镜头对准它,它竟躲躲闪闪,没给人们一个正脸。在别人的遗憾中,妈妈说,我们应该理解它们的拒绝,尊重它们的情绪。

  通过再次阅读《血眼熊》这位“老朋友”让我明白了:动物与人一样,也是大自然中的一份子,都有着鲜活的生命。我们应当尊重它们的.感情,保护它们的生命。


《血眼熊》读后感3篇(扩展4)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10篇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1

  暑假,我读了《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感慨万千,深受启发,被雪顶儿那为母报仇的孝心而感动不已。

  人们都说:“百善孝为先,而现在广大民众都只是会稀里糊涂的说,却不照口头行事,大家也只是知道,世上有孝这个字,却不知孝有何用!

  这个故事使我想起了自己以前,在家里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时候发脾气了也在老人身上泄气那是多么的荒唐啊!我想现在有很多人也和我一样吧,但要想想是谁给了我们生命,又是谁把我们抚养长大的,难道大家就忍心对把我们养育长大的家人大吵大闹吗?大家就可能不如一只盘羊,它为报仇改变了狼吃羊的历史,它为报仇把象征着美的盘羊花结给磨*了,为了报仇他不顾可能被狼吃掉的危险与狼大战,为了给母羊报仇,他不顾被赶群体的危险,去杀掉了狼的孩子。

  世上有很多这样的事,古代大思想家孔子,小时候因失去父亲,把家里的生活负担全压给了母亲,他从小开始干苦活,让母亲多休息,帮母亲减少生活负担,长大后,知道了一些事情,就努力学习,准备考上官位,帮母亲减少生活压力,现在这样有孝心的人已经很少了,请大家做个有孝心的人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2

  在一个*凡的盘羊群里有一只不*凡的羊,他就是血顶儿,在他出生时母亲被狼咬死,妈妈的一口血喷在了他的额头上,他看到了狼的残忍和丑陋,母亲的崇高与伟大,当时的他就决定为母亲报仇,伴随着这种意志,他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但同时又是那么勇敢,那么别出心裁,他的羊道不同一般,他不是逆来顺受,懦弱无力,只会咩咩叫的小绵羊,他是一只勇气非凡,敢于和狼单挑的年轻大公羊。他不走寻常路,励志把羊角磨尖,去为母亲猴戏报一箭之仇。或许是他只有伟大的精神却没有伟大的方向,最后得到的只有死亡。

  普通羊的羊道是做一只正常的羊,过正常的生活,看见狼朝自己扑来,就闭上双眼,听天由命。血顶儿的羊道是杀掉那只母狼,让羊群过上安宁的日子。他把羊角磨尖,勇敢的与侵犯者——狼厮杀。他甚至还把母狼弄成了重伤,追着她四处逃窜;三只小狼崽,惨死在他的角下······确实,他很勇敢,这种勇气难能可贵,但同时,他也很愚蠢。

  一意孤行的他,不顾头羊花鼎的反对,去杀小狼,其它羊看见他如此英勇,都照着他的样子把角磨尖,在*期大开杀戒,杀了许多大公羊。后来,母狼知道她的孩子被羊杀了,悲愤欲绝,把近一半的盘羊杀了,以解心头之恨,血顶儿这时才明白自己闯了天大的祸——这使盘羊几乎濒临绝种!

  它是盘羊群中的疯子,还是动物世界的英雄?

  或许是他只有伟大的精神却没有伟大的方向,最后得到的只有死亡,这句话一语点破了血顶儿的结局,羊群在他最需要帮助时离开了他,背叛了他,让他送入了母狼的狼口。

  虽然血顶儿开辟了羊类历史上的伟大壮举,成为不向狼低头的勇敢者的代表。虽然血顶儿的精神是伟大的,它的经历是传奇的。但他还是一只疯羊,因为大自然的生物链是不可以被打破的,可羊就不懂这个道理,偏要去打破,他难道不是一只疯羊吗?当然,这只是我的想法,你认为呢?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3

  《疯羊血顶儿》是我假期里读的第三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黑色的封面上有一头红色的羊在仰天嚎叫,这么壮烈,这本书一定很好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羊。在它刚出生的时候,母亲为了保护它,被大灰狼吃了。母亲的血喷在了它的头顶上,所以,它取名叫“血顶儿”。血顶儿很可怜,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的呵护,它非常恨大灰狼,一直想替母亲报仇。

  因为它总是疯疯癫癫,所以所有的羊都不喜欢它。血顶儿认为,奥古斯盘羊的羊角只是一个装饰,没有用,于是就把两只羊角*电击石里,使它们变直,成为一对尖锐的武器。头羊绕花鼎劝告它,让它不要再折磨自己的羊角,可是狂妄自大的血顶儿却听不进去,坚持自己的做法。

  叫它疯羊,一点儿也不夸张,狼从羊群身边走过时,它总是会主动挑衅、进攻,使得羊群没有一天安宁的时候。为了报仇,疯羊血顶儿可以用自己的两只角插死三只小狼崽,还能用尖锐的角打得大灰狼屁滚尿流,但这并没有让我感到它很勇敢,而是觉得它太疯狂、太冲动,不考虑羊群的利益,经常为羊群添乱。最终,血顶儿为自己的疯狂付出了代价,成为了狼的美餐。从此,羊群也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血顶儿死了,我为羊群感到庆幸,它们不用天天担心狼的追赶;血顶儿死了,我又感到有些惋惜,如果它能听取头羊的劝告,大家也不会离开它,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大家也会来帮助它;如果它能聪明一些,加上自己的勇敢,长大后一定能成为头羊,去保护自己的羊群。

  看完故事,我想到了自己。生活中,我遇事也爱冲动,不假思索就做出决定,不但解决不了问题,反倒给自己惹上麻烦。以后再遇到一些生气、恼火的`事情,不要太冲动,三思而后行,想好了再去做。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4

  前一段时间,我读完了沈石溪的小说《疯羊血顶儿》。这本讲述动物故事的小说,使我感触深刻。

  这本书的故事内容很简单:一只刚出生便看到自己母亲死去的小盘羊——血顶儿,长大后,一心想替母亲报仇。可是它们盘羊身上没有任何可以拿来做武器的东西,唯独那对绕着大大花结的角可以利用一下。

  于是,血顶儿就把自己小角放进被电劈成两半的石缝中定型。终于,血顶儿长大了,双角也硬化了,和别的大公羊不同的是,它的双角是直直的刺向天空。后来,黑母狼一次次的闯入羊群,又一次次的被血顶儿的两把“利剑”赶走。血顶儿被视为了羊群的福星。不料,黑母狼却带着更大的阴谋,来到了羊群……

  故事中的血顶儿让我又爱又恨。爱的是,血顶儿可以为了完成自己母亲的的遗愿而不顾一切;恨的是,血顶儿报仇的方法是在太鲁莽,太自私,自己有尖尖的的双角,肯定很安全。

  可是,其他盘羊们呢?当中有模仿血顶儿的角的,最后却成了自相残杀的武器;有的没模仿,就成了一心不让羊族繁衍的母黑狼的腹中之物……仔细想想,这不正和我们这些所谓的“高级动物”——人一样吗?有多少人,口口声声说自己为了孝顺,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有多少人,说为了兄弟情义,从而不顾一切,鲁莽的做事?其实,有的时候,我们人类,还不如这些动物呢!

  有人说,羊很懦弱,我不这样认为,因为,遇到危险,羊们争先恐后逃跑,是为了留给自己一条生路。有人说,羊很软弱,我不这样认为,因为,有多少羊母亲,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活下来,而拼死一搏?

  其实,人类是多么虚伪,在许多情况下,我们人类,反而要向动物学习!学习动物,做事会衡量自己的水准;学习动物,无论在怎样的境遇,总会努力给自己闯出一条出路……看似柔弱的动物,其实有时候也十分伟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5

  《疯羊血顶儿》是我近期读的非常有意思的一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黑色的封面上有一头羊在嚎叫,它的样子是多么壮烈,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静。

  书中主要讲了一头名叫血顶儿的盘羊。因为它刚出生的时候母亲为了保护它,被一头凶残的恶狼吃了。母亲的血喷在它的头顶上,所以它叫血顶儿。血顶儿很可怜,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的呵护,它非常痛恨母狼,想为母亲报仇。

  血顶儿总是疯疯癫癫的,所有的羊都很不喜欢它。为了变强,它把角*电击石里,使它们变直,成为一对锋利的武器。头羊劝告它,让它不要在折磨自己了。可是血顶儿却听不进去,它原本善良的内心被仇恨所蒙蔽。

  叫它疯羊一点儿也不为过,当狼从羊群身边走过,它总是上前挑衅,进攻,使得羊群没有一天安宁。为了报仇,血顶儿找准时机,用它的羊角把母狼的三只小狼崽一只一只都顶死了。头羊觉得血顶儿彻底疯了,没救了。母狼肯定会来复仇的,到时候羊群就要遭殃了。于是,羊群在头羊的带领下远离了血顶儿。血顶儿失去了羊群的保护,在一次睡眠中遭受了母狼的袭击,被母狼抓住吃掉了。

  读着读着,我的眼泪就掉下来了。首先是母羊深沉的母爱打动了我,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牺牲了自己,其次是血顶儿敢于与狼斗争的精神令我十分佩服。同时,它也应该和羊群维持好关系,听取他人意见,再加上它自己的勇敢,长大以后一定可以变成一头非常棒的领头羊。结合自己,我就想到了,遇事不要冲动,要善于思考,和朋友和*相处,互相理解包容,要适当听取他人意见,改正错误。这样才会越来越好。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6

  今天,我读完了《疯羊血顶儿》这本书。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很好看。

  这本书的内容主要是——血顶儿出生时睁开眼睛的第一眼,就看到了它母亲被黑母狼咬死的一瞬间,这个镜头陪伴了它的一生,并下决心要向黑母狼复仇。一次偶然,血顶儿趁黑母狼不在身边时,挑死了它的三个孩子,正巧被赶回的黑母狼看见。这件事,为血顶儿所在盘羊群埋下了隐患。血顶儿也更起劲的把羊角弄直了。狡猾的黑母狼总在血顶儿不在时,咬死几十只或更多的幼羊,盘羊群里盘羊的只数也越来越少了。头羊看不下去了,只好撇下血顶儿,带着盘羊群迁移到另一个地方。但没了血顶儿这个威胁,黑母狼越发的不可收拾了,盘羊的只数锐减!但后来的一场决斗,黑母狼终结了血顶儿的生命,其他盘羊也恢复了以往正常的生活。

  我读完后,感悟万千——复仇,是一件充满血腥的事,有时甚至还会殃及朋友和下一代。文中,血顶儿挑死黑母狼的三个孩子,便引得黑母狼约发的仇恨血顶儿。于是,一些无辜的盘羊就在黑母狼疯狂的仇杀下,命丧黄泉。现实中,的确存在过这些例子。也许,只是一句话、一个动作引发的仇恨,但是后果不堪设想,严重的甚至会触犯法律。为了避免这样的惨祸发生,我真心希望,人与人之间能多点和善与温暖、退一步海阔天空,说不定,还会交到一个知心的朋友。仇敌变好友,何乐而不为呢?

  好看好玩有知识,快来看一看这本书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7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几本关于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就有从《疯羊血顶儿》。刚看到题目,我就觉得这本书肯定很有趣,里面的内容肯定很精彩。

  在这本书里有好几个故事,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疯羊血顶儿》。它讲的是:从前有一只母盘羊刚生下小盘羊,郎就来了。养的幼稚期非常短,不像人、狼、豺的幼稚期长。母亲为了让血顶儿逃生,就让黑狼先咬死自己,给血顶儿争取时间。可血顶儿却一动不动。母亲心急如焚,假如血顶儿不能从极度惊骇而产生的麻痹状态中清醒的话,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就在这时,“蹦”地一声闷响,母亲的血管断了,一片殷虹的血花迸溅出来,染红了草地,染红了黑狼的毛。一团浓浓的血也喷在了血顶儿的额头上,所以血顶儿的名字带有血泪的悲苦。刚出生的血顶儿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狼的丑陋与残忍,也看到了母亲的崇高与伟大。重要的是母羊猴戏在最后一刻成功的让血顶儿逃走了,自己却死了。从此血顶儿就要为母报仇……盘羊,顾名思义,就是头上的角是盘成花结的,可血顶儿硬要把盘角嵌进石头中,扳直,磨尖。这是为了以后在和狼搏斗时能将角作为一个有利的武器。

  羊群的首领:绕花鼎却认为血顶儿疯了,没救了。绕花鼎认为血顶儿不可能杀死黑狼。那黑狼肯定会报复羊群,小羊羔们就谁也活不了了,于是羊群在绕花鼎的带领下背叛了血顶儿。尽管所有的盘羊都不理解它,嘲笑它,认为它疯了。最后它成功地用角刺死了黑母狼的狼崽,为母亲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静,心中为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撼,最后,我想说在《疯羊血顶儿》里,我读到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友情?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8

  故事发生在奥古斯草原的奥古斯盘羊群。母羊猴戏在生下血顶儿时,碰巧遇到了奥古斯盘羊群的死对头——黑母狼。猴戏替下了血顶儿,它的一口血喷在了血顶儿头上。后来血顶儿把自己的角板直,开始为母羊猴戏报仇。黑母狼对羊群进行疯狂报复。最后,羊群们在血顶儿睡着的时候抛弃了它,用血顶儿的牺牲换来了羊群的安宁。

  看完书,有一种想哭的感觉。血顶儿是一只非常有孝心的羊,它也为羊群出生入死,可为什么羊群却抛弃了它呢。像这样的好羊,怎么会落得这样的下场呢。

  群里自相残杀,那并不是血顶儿的错呀,错就错在小羊们盲目模仿,却怪在血顶儿头上。

  而且,后来因为血顶儿几次没有挡住黑母狼,被羊群指责。那怎么能怪它呢。血顶儿不是神,单枪匹马的它,角再锋利,又怎能每一次都挡住黑母狼呢,毕竟,一只是羊,而另一只是狼呀。羊群把希望全放在一只羊上,却不团结,这样怎能挡住黑母狼呢。

  实用主义的头羊绕花鼎,还有摇摆不定,懦弱的盘羊群,它们哪懂得疯羊血顶儿的心呢,它是为了羊群,为了母亲在战斗,可哪一次,除了爱慕着血顶儿的金蔷薇,有哪一只盘羊来帮帮它呢。愚蠢而懦弱的盘羊群,如果它们能团结一心,能坚信、帮助血顶儿,那黑母狼即使没有上西天,也不敢来侵犯羊群了吧。

  在社会里,又何尝没有这种人,这种团体呢。依靠一个人来盈利,却不给他帮助,不团结,稍有错误就大加指责。社会需要团结,只有团结才能前进,才能拥有美好的明天,不被外敌所侵犯。

  我想,血顶儿最后虽然没能为母羊猴戏报成仇,但它的那种精神肯定能一直留在羊群里。也许,在某一天,头羊能醒悟到它的那种精神,团结的重要。奥古斯羊群一定能打败狼,那时血顶儿也可以死而无憾了。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9

  一双羊眼,闪着寒光,喷着怒火;两只羊角,笔直挺拔,如刀似剑;三只小狼崽,死在它的手下;一只大恶狼,被它追得四处逃窜。它是盘羊群中的疯子,还是动物世界的英雄?

  《疯羊血顶儿》给我们讲了这样一个故事:血顶儿在刚刚出生20多分钟的时候,碰上了一场灭顶之灾,使它几乎丧命。可它顽强地活了下来。后来,它长大了,踏上了为母亲报仇的道路。它为了给自己的母亲“猴戏”报仇,宁可自己时时刻刻遭到同类的唾弃和鄙视,宁可被同类称为疯子,它也顽强地把自己那稚嫩的角嵌进电击石里,迫使自己正在生长过程中的角变直,以伺机为母亲报仇。在这复仇之路上,它历经了数不尽的酸甜苦辣,最后她的伙伴们抛弃了它,使它孤注一掷,最后被母狼残忍地杀死。

  如果血顶儿不想为母羊猴戏报仇,他就不会遭到同类的唾弃和鄙视;如果血顶儿不想为母羊猴戏报仇,他就不会去同羊的天敌——狼,决一死战。它不是盘羊群中的疯子,而是动物界的英雄,也是我心目中的英雄。再想想现实生活中,有没有被人们误以为是“疯子”的人呢?答案是有的。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就是其中的一位。

  年幼时的爱迪生好奇心很强,不管什么事情,他都要问个明白。虽然这些问题很常见,但是很不容易回答。

  比如,姐姐摔破了茶杯,他会问:“茶杯掉到地上,为什么就破了呢?有摔不坏的茶杯吗?”哥哥捉到了一只蜻蜓,他就会问:“蜻蜓的眼睛为什么是长在头顶上而不是长在肚子上呢?”……

  因为爱迪生时常会问一些很古怪的问题,所以,人们望着他不大相称的身体时便会说:“这个孩子一定不太正常。他的脑袋特别大,是疯子的征兆。”

  然而,爱迪生对大人们的说法并不在意。对他来说,这个世界真是充满了数不清的奇异事物。他执着追求,后来这位被称为“疯子”的孩子成了一位伟大的发明家,成了人们心目中的“英雄”。

  “疯子”,有时只是一个表面的词语,在它的深处或许还有更深远的用意。这就是本书给我的启示。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10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盘羊。因为它出生的时候,母亲猴戏正好被黑母狼咬死。这让血顶儿终生难忘。它想为母亲报仇。它来到了奥古斯盘羊群,拼命的撞一块大岩石,想把头上的羊角撞直。每次其它盘羊吃完草时都是美美地躺一会,可它却在那里练习跑。其它盘羊都以为它疯了,连头羊也是这种感觉。有一次,它踩了死三只小狼穗。正好黑母狼看见了,便想吃掉它。大家都知道,是狼吃羊。

  可是,血顶儿却想和黑母狼打,谁知,它把黑母狼打得屁滚尿流。于是,其它盘羊也想拥有血顶儿那样的羊角。便学血顶儿那样,把羊角往大岩石上撞。到了羊的恋爱时期,奥古斯盘羊却一下子死了8只力气大的公盘羊!头羊决定离开血顶儿。金蔷薇喜欢血顶儿,就没有走。黑母狼却一直跟踪奥古斯盘羊群。一下午,奥古斯盘羊群的只数一下子从60减到了30,少了整整一半!没办法,只好再回去。

  后来黑母狼把血顶儿打死了。金蔷薇跳悬崖了。 哎,母爱多么伟大!


《血眼熊》读后感3篇(扩展5)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10篇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1

  这个故事里讲述了一头名叫"血顶儿"的盘羊,他出生的时候,目睹了母亲为救自己被黑母狼残忍的咬死,他发誓要给母亲报仇,于是,他成功的杀死了黑母狼的孩子,也重伤了黑母狼,可是当他把黑母狼逼上绝路,却因同伴的.不信任在精疲力竭之时被黑母狼害死。

  血顶儿的同伴一直认为血顶儿是个疯子——因为有很多公羊效仿它把角搬直,在*期将同伴弄伤血顶儿对母狼的报复使黑母狼对羊群进行了更大规模的报仇,也有很多读者认为这是颠倒大自然生存法则的。而我认为,血顶儿是一头有创新意识的羊,敢于与一成不变的大自然生存法则作斗争。同伴被同伴挑伤并不是血顶儿的错,血顶儿是为了母性圣洁的光辉而战,而那些羊又为了什么呢?为了一点点小事就*吗?血顶儿的勇敢让我很佩服。

  在这部小说中,我还十分敬仰血顶儿的母亲,在她刚刚生产过后,身体十分虚弱时,面对一匹穷凶极恶的母狼,她还有机会逃生,但是她为了自己的孩子,宁愿以身饲狼,她是我看到了一颗爱心的照耀下弱者的坚强刚毅,以及母性的崇高伟大,她让我明白了在任何时候,母爱是最伟大的。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2

  暑假,我读了《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感慨万千,深受启发,被雪顶儿那为母报仇的孝心而感动不已。

  人们都说:“百善孝为先,而现在广大民众都只是会稀里糊涂的说,却不照口头行事,大家也只是知道,世上有孝这个字,却不知孝有何用!

  这个故事使我想起了自己以前,在家里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时候发脾气了也在老人身上泄气那是多么的荒唐啊!我想现在有很多人也和我一样吧,但要想想是谁给了我们生命,又是谁把我们抚养长大的,难道大家就忍心对把我们养育长大的家人大吵大闹吗?大家就可能不如一只盘羊,它为报仇改变了狼吃羊的历史,它为报仇把象征着美的盘羊花结给磨*了,为了报仇他不顾可能被狼吃掉的危险与狼大战,为了给母羊报仇,他不顾被赶群体的危险,去杀掉了狼的孩子。

  世上有很多这样的事,古代大思想家孔子,小时候因失去父亲,把家里的生活负担全压给了母亲,他从小开始干苦活,让母亲多休息,帮母亲减少生活负担,长大后,知道了一些事情,就努力学习,准备考上官位,帮母亲减少生活压力,现在这样有孝心的人已经很少了,请大家做个有孝心的人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3

  血顶儿是奥古斯盘羊群里的一只年轻的公羊。

  为什么叫“血顶儿”。那还得从它出生时说起。血顶儿刚生下来的时候,一头黑母狼就出现了,危急时刻,血顶儿的妈妈挡在了血顶儿的前面,被狼吃掉了。就在狼撕开母羊脖子血管的那一刻,一团浓浓的"血喷到了小羊的额头上,血顶儿的名字就是这样得来的。

  为什么叫疯羊。那是因为血顶儿生下来就与别的羊不一样。它生下来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妈妈为了救它而被黑母狼吃掉。所以它的脑海里充满了对狼的仇恨,它不怕狼,它每次见到狼都会追着狼拼命。别的盘羊都把羊角盘成圆形,可血顶儿却把羊角磨得像两把箭一样顶在头上。它就是用这两把“箭”把黑母狼的三只幼仔给活活地戳死了。所以在别的盘羊眼里,血顶儿就是个疯子,在黑母狼眼里,血顶儿更是杀子仇人。

  血顶儿疯狂的行为,换来母狼更加疯狂地报复。母狼把羊群的小羊咬死了一大半。于是血顶儿决定与母狼决一死战。可就在羊狼决战的关键时刻,羊群抛弃了血顶儿,结果黑母狼把血顶儿咬死了。

  我觉得血顶儿很可怜,命运对它太不公*了。它一生下来就没有了妈妈,羊群最终也抛弃了它。但是,我认为羊群最终这样做是对的。因为黑母狼不停地杀小羊,羊群都快要灭绝了。血顶儿死了,换来了羊群能够继续繁衍生息。这就是自然界的法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4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盘羊。因为它出生的时候,母亲猴戏正好被黑母狼咬死。这让血顶儿终生难忘。它想为母亲报仇。它来到了奥古斯盘羊群,拼命的撞一块大岩石,想把头上的羊角撞直。每次其它盘羊吃完草时都是美美地躺一会,可它却在那里练习跑。其它盘羊都以为它疯了,连头羊也是这种感觉。有一次,它踩了死三只小狼穗。正好黑母狼看见了,便想吃掉它。大家都知道,是狼吃羊。

  可是,血顶儿却想和黑母狼打,谁知,它把黑母狼打得屁滚尿流。于是,其它盘羊也想拥有血顶儿那样的羊角。便学血顶儿那样,把羊角往大岩石上撞。到了羊的恋爱时期,奥古斯盘羊却一下子死了8只力气大的公盘羊!头羊决定离开血顶儿。金蔷薇喜欢血顶儿,就没有走。黑母狼却一直跟踪奥古斯盘羊群。一下午,奥古斯盘羊群的只数一下子从60减到了30,少了整整一半!没办法,只好再回去。

  后来黑母狼把血顶儿打死了。金蔷薇跳悬崖了。

  哎,母爱多么伟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5

  《疯羊血顶儿》中主要讲的是生活在日曲卡雪山对面的盘羊群中一只名叫"血顶儿"的公羊。血顶儿是围绕出生时发生的一件需要纪念的事来取名的:血顶儿在刚刚出生时遇见了一只黑狼,母亲为了让血顶儿逃生,就让黑狼先咬死自己,给血顶儿争取时间。

  不久,血顶儿能够跑跳了,可它的大脑就像新拆封的胶卷,一出生就录到了一个恐怖的画面:一只黑狼咬住了自己母亲的动脉血管。它呆住了,不知如何是好。母亲不断发出"咩--咩--"的声音催促血顶儿快跑,可血顶儿却一动不动。母亲心急如焚,假如血顶儿不能从极度惊骇而产生的麻痹状态中清醒的话,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就在这时,"蹦"地一声闷响,母亲的血管断了,一片殷虹的血花迸溅出来,染红了草地,染红了黑狼的毛。一团浓浓的血也喷在了血顶儿的额头上。突然,血顶儿惊醒了,它撒开四蹄奔进了山沟…所以血顶儿的名字带有血泪的悲苦。

  血顶儿狼口逃生了,它想要为母亲报仇。可羊杀狼是不现实的,血顶儿倔强地硬要把它变成事实:先是在其他盘羊休息时亮出自己的角,做出一副打斗的姿势。这是为了锻炼打斗技巧,为了以后和狼搏斗时胜利几率高一些;然后又长时间凝望着雪山,这是为了以后和狼搏斗时不胆怯;因为雪豹等食肉类动物喜欢看雪山,所以血顶儿将自己的生活尽量与食肉类动物的生活拉的近一些;盘羊,盘羊,顾名思义,就是头上的角是盘成花结的,可血顶儿硬要把头上的角扳直,这是为了以后在和狼搏斗时能将角作为一个有利的武器。早晨、上午、中午、下午、晚上,一刻不停歇地训练着,做好万全准备。

  羊群的首领:绕花鼎却认为血顶儿疯了,没救了。不但是因为血顶儿经常做不符羊的习性的事,还向黑狼挑战。血顶儿凭着出其不意,用羊角狠狠地戳了黑狼一下,黑狼受伤狼狈而逃。于是后来直角成了羊群中最流行的模样了。

  可这还不够!血顶儿要为母亲报仇,要杀了黑狼才行,便继续练习,向黑狼挑战。可黑狼知道了:羊群里有个不好惹的羊。于是每次都躲开血顶儿,以猎杀小羊羔发泄,没过几次,羊群里的羊羔就被黑狼屠宰殆尽了。

  血顶儿将自己全身和角都绑在荆刺丛里,以吸引黑狼来。

  黑狼小心翼翼地来了。在黑狼与自己仅相差几步时,血顶儿猛地从荆刺丛中挣脱了出来,就势把黑狼逼近了绝境中:左右是悬崖,后面是绝壁,血顶儿又守住前方的关口,黑狼无处可逃。

  可就在黑狼快被饿死的时候,变数发生了:羊群背叛了血顶儿。

  羊群的首领:绕花鼎认为血顶儿不可能杀死黑狼。那黑狼肯定会报复羊群,小羊羔们就谁也活不了了,于是羊群在绕花鼎的带领下背叛了血顶儿。血顶儿却认为黑狼逃不掉,有羊群的大家帮我守着黑狼呢,我不用担心,也可以睡一会了。

  黑狼抓住了机会,用了最后一丝力气,将熟睡中的血顶儿推下了悬崖…

  我觉得: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坚定一步步走,不断前进,和血顶儿一样努力训练,终能完成自己的目标。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6

  《疯羊血顶儿》这篇小说很多人都读过,它是沈石溪写的,主要写了一头公盘羊血顶儿因为刚出生时亲眼目睹母亲被一头母狼杀害,就在羊角发育时把角弄直,而立下决心寻找机会报仇的故事。虽然,它的复仇计划还是失败了;虽然,它最后葬身狼腹,但是,它却保住了羊群的利益,使狼不再对羊群进行屠杀,这是多么伟大啊!

  血顶儿的经历告诉我,大无畏的精神不是疯,不是傻,而是一种坚强、敢于挑战困难的象征。虽然血顶儿一直被盘羊们视为疯子,可它却对盘羊们的看法不理不睬,真应验了那句话“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虽然,它在羊群们看来是个疯子,可我把它视为英雄!因为它有一种大无畏的精神!

  我将永远铭记这个包含了大无畏精神的名字——血顶儿。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7

  《疯羊血顶儿》是我近期读的非常有意思的一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黑色的封面上有一头羊在嚎叫,它的样子是多么壮烈,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静。

  书中主要讲了一头名叫血顶儿的盘羊。因为它刚出生的时候母亲为了保护它,被一头凶残的恶狼吃了。母亲的血喷在它的头顶上,所以它叫血顶儿。血顶儿很可怜,从小就失去了母亲的呵护,它非常痛恨母狼,想为母亲报仇。

  血顶儿总是疯疯癫癫的,所有的羊都很不喜欢它。为了变强,它把角*电击石里,使它们变直,成为一对锋利的武器。头羊劝告它,让它不要在折磨自己了。可是血顶儿却听不进去,它原本善良的内心被仇恨所蒙蔽。

  叫它疯羊一点儿也不为过,当狼从羊群身边走过,它总是上前挑衅,进攻,使得羊群没有一天安宁。为了报仇,血顶儿找准时机,用它的羊角把母狼的三只小狼崽一只一只都顶死了。头羊觉得血顶儿彻底疯了,没救了。母狼肯定会来复仇的,到时候羊群就要遭殃了。于是,羊群在头羊的带领下远离了血顶儿。血顶儿失去了羊群的保护,在一次睡眠中遭受了母狼的袭击,被母狼抓住吃掉了。

  读着读着,我的眼泪就掉下来了。首先是母羊深沉的母爱打动了我,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牺牲了自己,其次是血顶儿敢于与狼斗争的精神令我十分佩服。同时,它也应该和羊群维持好关系,听取他人意见,再加上它自己的勇敢,长大以后一定可以变成一头非常棒的领头羊。结合自己,我就想到了,遇事不要冲动,要善于思考,和朋友和*相处,互相理解包容,要适当听取他人意见,改正错误。这样才会越来越好。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8

  刚放假这几天,我看了一本非常关于无私的母爱的书—《疯羊血顶儿》。

  这本书主要讲了血顶儿刚出生就看见母亲被黑母狼咬死,而别的公羊则四处逃逸,母亲为了救它,把自己的血喷到了它的头顶。它为了替母亲报仇所以每天都把角插在雷电击开的石头中,不断练习本领,最终它把角磨成了两个锋利笔直的"尖角。它开始替母亲报仇,它用它的尖角痛死了黑母狼的小狼崽,还捅伤了母狼,母狼愤怒了,伤好了后它想方设法的报仇,最终趁血顶儿睡觉,咬断了它的脖子。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静。我被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撼了。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无微不至:给你夹菜,给你送雨伞,帮你盖被子……虽然这些只是小事,但却谱写了出了母爱的要义。

  我忽然想起了一本我以前看过的书:汶川大地震过后,救援人员赶到了现场,救出了许多的幸存者。“听,有哭声!”一名救援人员喊,其他人闻声找到一处似乎是居民区的地方,在一片废墟里,他们找到两个人,一个死去多时的女人和一个婴儿。这位可敬的母亲弯着背帮自己的孩子挡住了掉下的水泥板,她身边的手机里有一条未发的短信:孩子,你要坚强的活下去!看到这,我不禁泪流满面。是啊,母亲是无私的;母爱是崇高伟大的;母爱是浩瀚如海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自己的努力,哪怕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往前冲!

  但是有些孩子却身在福中不知福,跟妈妈顶嘴吵架……难道你没发现妈妈的头发不知在何时添上了几根银丝;妈妈眼角不知何时爬上了皱纹……

  在妈妈为你夹菜的时候说声谢谢吧!在妈妈下班后帮她捶捶背吧!为妈妈多做一些自己能做的事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9

  最近,我读完了沈石溪的一本佳作,它就是《疯羊血顶儿》。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盘羊血顶儿,在羊群眼里,它所谓的磨直角行为,都可以被认为是一头疯羊,但有一天,血顶儿杀了三条狼崽,打败了一条母狼,这让它在羊群的地位大涨,甚至有些公羊还学着血顶儿在石头里磨直角,但是,公羊们在互相对战夺妻的时候,有许多公羊都死于直角之下,到最后,羊群里就剩下几条公羊,盘羊们都把凶狠的目光投向血顶儿。

  没想到,羊群的灾难还没有结束,以前被血顶儿打败的母狼回来了,它肆无忌怠的宰杀着盘羊,但母狼却不食用,过了几天,羊群濒临灭绝,就在此刻,血顶而决定与母狼来一次生死之斗,就这样,血顶儿就和母狼同归于尽。

  哎!血顶儿为什么那么疯呀!它只要不招惹母狼,不磨直角,这样的悲剧就不会发生,羊群就会过上幸福的日子,在大自然的规则就是弱肉强食,羊本来就是狼的盘中餐,血顶儿又为什么反抗,但它最后为了羊群,牺牲了自己的生命,它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

  《疯羊血顶儿》这本书,值得一看哦!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10

  前一段时间,我读完了沈石溪的小说《疯羊血顶儿》。这本讲述动物故事的小说,使我感触深刻。

  这本书的故事内容很简单:一只刚出生便看到自己母亲死去的小盘羊——血顶儿,长大后,一心想替母亲报仇。可是它们盘羊身上没有任何可以拿来做武器的东西,唯独那对绕着大大花结的角可以利用一下。

  于是,血顶儿就把自己小角放进被电劈成两半的石缝中定型。终于,血顶儿长大了,双角也硬化了,和别的大公羊不同的是,它的双角是直直的刺向天空。后来,黑母狼一次次的闯入羊群,又一次次的被血顶儿的两把“利剑”赶走。血顶儿被视为了羊群的福星。不料,黑母狼却带着更大的阴谋,来到了羊群……

  故事中的血顶儿让我又爱又恨。爱的是,血顶儿可以为了完成自己母亲的的遗愿而不顾一切;恨的是,血顶儿报仇的方法是在太鲁莽,太自私,自己有尖尖的的双角,肯定很安全。

  可是,其他盘羊们呢?当中有模仿血顶儿的角的,最后却成了自相残杀的"武器;有的没模仿,就成了一心不让羊族繁衍的母黑狼的腹中之物……仔细想想,这不正和我们这些所谓的“高级动物”——人一样吗?有多少人,口口声声说自己为了孝顺,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有多少人,说为了兄弟情义,从而不顾一切,鲁莽的做事?其实,有的时候,我们人类,还不如这些动物呢!

  有人说,羊很懦弱,我不这样认为,因为,遇到危险,羊们争先恐后逃跑,是为了留给自己一条生路。有人说,羊很软弱,我不这样认为,因为,有多少羊母亲,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活下来,而拼死一搏?

  其实,人类是多么虚伪,在许多情况下,我们人类,反而要向动物学习!学习动物,做事会衡量自己的水准;学习动物,无论在怎样的境遇,总会努力给自己闯出一条出路……看似柔弱的动物,其实有时候也十分伟大!


《血眼熊》读后感3篇(扩展6)

——《熊爸爸》读后感5篇

《熊爸爸》读后感1

  这是老婆送给我的,目的是让我学习一下如何做一个好爸爸,买了两个月了,今天才读。

  看完了两位荷兰人的绘本,主要有两点感受:

  1、父亲和孩子应该是朋友,是互相学习,而不是父亲过多的教给孩子什么。孩子们都很聪明,我们做父母的,不要把自己认为对的强加给孩子,也不要把自己认为不对的东西给孩子屏蔽掉。我们不是我们的孩子,我们与我们的孩子有不同,不要因为父母的好恶而限制了孩子的选择。孩子们在接触到不同的事物后,会渐渐形成他们的人生,我们所需要做的,仅仅是保障他们基本的安全即可。

  2、从孩子身上可以学到很多东西。我们孩子,在他们很小的时候,看世界很单纯,有时候,貌似呆傻的问题,其实往往是*们忽略的,而且是事物的本质。也就是毕加索所说的:到60才能画出孩童般稚嫩的图画。

  这几天看书都太晚了,而且睡得太晚了,既影响了白天的状态,也使得看书的效果不好。这个问题,希望在接下的日子里能够解决。

《熊爸爸》读后感2

  第一次见到,是在今年四月的意大利博罗尼亚国际儿童书展,在荷兰一家出版社的展位上,我惊喜地翻阅着这一本本熊爸爸和小熊宝贝的故事,流连许久。

  真心喜爱——因为它太真实太生动了,恍若身临其境。比如,有一个早晨,小熊去拉爸爸起床,“爸爸快醒醒,我是不是已经长大了,可以去捉鱼了?”小孩子的率真和执着清晰可见。

  真心喜爱——因为小熊父子的真情交流,单纯、温馨又细致动人,那份相依为命、亲密无间的父子情,被作者拿捏得恰到好处,让你从心中涌起亲切而湿润的感动。

  真心喜爱——因为它让我知道:爱,就是始终不渝的相信和巧妙的支持。父爱是有技巧的:粗犷而温和、睿智又谦逊。让孩子去世界闯荡,为孩子的勇气而骄傲,让自己成为孩子眼中真正的英雄。尝试了解孩子的梦想,让他更充实、更强大……

  真心喜爱——因为这一个系列,注重对世界的认知,注重小伙伴间的友谊,还可以从简单故事中感悟到一点点淡淡的哲学味道。“无论我走到‘哪里’,‘那里’就成为了‘这里’”。

  真心喜爱——因为作者跳开常规的思路,在这里转化成让人惊奇的、随时可见、开怀而笑的幽默。宝贵的幽默感的培养,会让我们的孩子,更加乐观开朗活泼,将来从容面对来自整个社会的竞争压力。

  真心喜爱——因为书中气质出众的钢笔淡彩,色彩明快。父子的情感,就是在清翠的田野,和美的阳光,舒爽的微风,潺潺的溪流中不断地荡漾着,我们和孩子的思绪可以尽情地在这个美丽的童话世界中畅游。

  很开心,中文版这么快就可以与小读者们见面了。如果你愿意,就请和我、和小读者们一起,到这几本小书中去深深地体味和领悟这种世间真情的深邃吧。

《熊爸爸》读后感3

  今天,我读了“我是熊爸爸”这本书,这本书里最最有趣的一张是:“电话里的怪物”,这篇故事主要讲的是:有一天,小白兔刚刚起床,电话玲就想起来了,小白兔去接电话,可是,让小白兔没想到的是:电话里传来了怪物的声音:噢噢,噢噢的声音,这下可把小白兔吓坏了,于是他就开始尖叫,可是还是没想到的是:这栋楼里的小动物接这个电话时,都被下了一大跳,而且大家也跟着尖叫,小熊听见叫声,赶忙出来问:怎么了,怎么了?“有怪物,有怪物!”小兔惊叫着说,“怪物在哪里?”小熊问,“在电话里”小白兔说,于是,小熊来到自己的家里,拿起电话就说:“臭怪物,臭怪物,你有本事出来和我较量一下呀!”其他小动物也跟着说:“臭怪物,臭怪物,你有本事出来呀!

  可是问了半天,电话里除了“嘟嘟嘟”的声音,就没什么,可是,突然,大家听见熊爸爸打呼噜的声音,熊爸爸打呼噜的声音比电话里的怪物声音还要大,还要害怕,听见这个声音,小动物们都往小熊身后躲去,小熊说:“这是我爸爸打呼噜的声音,大家不用怕!”熊爸爸鼻子痒了一下,打了个喷嚏就醒来了,熊爸爸看见床边围了一群孩子,就问:“你们站在我的床边干什么呀?是参观我睡觉,还是听我打呼噜?”小熊说:“电话里有怪物!”熊爸爸问:“是什么声音?”小动物们就说:“是噢噢,噢噢!”熊爸爸模仿了几声:噢噢,噢噢。小动物说:“就是这个声音!”

  啊!原来,这是熊爸爸叫小动物们起床的声音呀,唉,叫小动物们起床,也不说一声,这个熊爸爸,让小熊真没办法呀!

《熊爸爸》读后感4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爸爸的许愿树”。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神奇的许愿树。银杏树上掉落了一颗奇怪的种子,圆形而黑色,大小像鸡蛋。熊父说,这是一棵许愿树的种子,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棵非常美丽的许愿树!在熊熊的引导下,小熊将树种种在门前的空地上,并每天仔细地保护它,希望能看到树种掉出地面的.时刻。

  半年后,这些奇怪的种子终于发芽,长出了叶子,长成了五颜六色的花的高大的树木。神奇的花具有神奇的效果。它可以帮助每只动物实现他内心的愿望。结果,小动物在飞奔跑,所有的奔跑在飞翔。母熊变小了,而父亲熊变成了书呆子。动物的愿望已经实现,但整个世界也被搞砸了。

  最后,每个人都变回了原来的样子,神奇的愿望树消失得无影无踪。

  读完本书后,我了解到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棵许愿树。一个愿望是美丽而有趣的。一个愿望也是一个目标。只有付出才能获得收益。因此,在将来,我将树立远大的志向,学习文化知识,掌握卓越的技能,并迈出良好的一步。

《熊爸爸》读后感5

  我特别喜欢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我的爸爸是熊人》,转校生鲍比举止怪异,身上的气味很特别。亚瑟一群人跟踪鲍比来到一栋神秘小屋,竟发现鲍比的爸爸是一头熊。正在他们想着如何帮鲍比的爸爸变回人的时候,帕克博士却途中捣乱,想抓走鲍比的爸爸做实验。鲍比的爸爸为了掩护儿子,不幸被抓走了。不过,亚瑟和鲍比最后还是成功救出了熊人爸爸和其他人,摧毁了帕克博士的基地并用解药把动物变回了本来的人形。

  这个故事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鲍比的熊人爸爸,他虽然只是一只熊,不会用人类的方式表达对儿子的爱,却用自己看似笨拙的方式深沉地守护着鲍比。当鲍比遭遇危险时,熊人爸爸冒着被抓走的危险,一直在门外走来走去,为鲍比打掩护。一个父亲,一个熊人父亲竟然可以冒着生命危险为孩子打掩护,对于他而言,保护儿子仿佛是一种爱的本能。这难道不让人敬佩吗?说到这里,我想起了我爸爸,他是一位*凡的基层公务员,*时工作很忙,有时一周也见不到他,即使回到家,他也总是在忙自己的事情,很少陪我玩耍学习。我曾经以为我的爸爸并不爱我,直到有一次我生病了。当我高烧不退的时候,他在旁边用毛巾为我仔仔细细地擦汗,还生怕把我弄疼了,一直问我疼不疼。喂药的时候,他轻轻安慰我,让我别怕。在爸爸的悉心照顾下,我的病终于好了,可爸爸却累坏了。当时,我还懵懵懂懂,后来才明白过来,我真想对爸爸说谢谢,可又不好意思开口,一张嘴便哑口无言。

  父亲对我们的爱是深沉而又伟大的,他们都希望我们能过上最美好的生活,我们也应该不辜负他们的期望,努力去做得更好!


《血眼熊》读后感3篇(扩展7)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200字3篇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200字1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疯羊血顶儿》。 读过后,我的心久久不能*静。

  书中主要讲了一头名叫血顶儿的盘羊。因为它刚出生的时候,亲眼目睹了母羊被狼吃掉的场景,立志为母羊报仇,所以他一改盘羊的作风,按照凶猛食肉动物狼的方式去生活,而且改变了脚的形状所有的羊都认为他是疯子,直到他两次打伤狼并杀了三只狼崽后,才升为羊群的英雄,可是这时忍受杀子之痛的狼却发起猛烈攻击。羊群为了避免狼的攻击,居然把血顶儿当礼物送给了狼!从此羊群过上了*静的生活。

  我觉得血顶儿绝不是疯羊,而是一头具有开拓精神的英勇无畏的好公羊!我不明白,为什么有开拓和创新精神就是错?为什么敢于反抗就是错?这个故事,更揭示了虚伪、懦弱、甘于臣服等恶劣品质。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200字2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疯羊血顶儿》它可好看了,下面我就跟你们说说吧!

  在大霸岙的一座小山上,母羊猴戏生了一只小羊羔,刚生下来的小羊羔需要过一会才能跑,但是母狼已经快到了,如果再不跑的话就会被吃掉,小羊羔还有 2 分钟, 2 分钟对羊来说以会就过去了,但是在生死关头可是很长的。

  母狼已经把狼爪伸了过去,突然猴戏冲了上去,为了保护小羊羔冲了上去,因为猴戏冲了上去,所以给小羊羔争取了时间,小羊羔才逃掉了。猴戏死了,有一滴血正巧滴到了小羊羔的头上,所以小羊羔教做血顶儿。

  我的感受是要向猴戏一样不管自己,救别人一样,要向血顶儿一样勇敢和母狼打架保护大家。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200字3

  《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是沈石溪的又一本动物小说,文中刻画的血顶儿是一头行为特殊的公盘羊,它对狼没有恐惧,反而时时刻刻都想着如何打败狼。它把头上的一对角弄得尖尖的,没有像其他盘羊那样让头上的角自然盘起。

  大自然中,生态*衡是不允许被破坏的,血顶儿因为自己的仇恨,使奥古斯盘羊群遭到了母狼的"报复,濒临灭绝,后来,血顶儿被母狼咬死后,奥古斯盘羊群才重现生机,使我明白,不要去轻易的改变大自然的法则,如果真的去改变了大自然的法则,也许就会像奥古斯盘羊群那样濒临灭绝,只有及时的挽回,或不去改变,才能及时阻止一场生态灾难的发生,才能让大自然里的一切,充满勃勃生机。


《血眼熊》读后感3篇(扩展8)

——《母熊大白掌》读后感3篇

《母熊大白掌》读后感1

  读了沈石溪的《母熊大白掌》,我深有感受,我不禁赞美那伟大的母爱,那凄凉的故事也深深地打动了我。

  老猎人亢隆是一名经验丰富的猎人。有一天,“我”跟他去山里打一头白掌母熊、为了得到那只白掌,我们先把那只刚出生的小熊活捉了,随后我们便虐待它,使得小熊生不如死。小熊声声的哀叫,牵动着母熊的心。母熊为了救小熊,把牙崩掉了,它把大黑狗弄死了,挨了子弹,身上掉了一大块皮。但为了救小熊,它宁死不屈。这时,它看到了我们的掩藏之地-石窝,它如果能爬上去,既可以见见它的小宝宝,又可以对付猎人。但那山太险太陡,不过它坚定信念一定能爬上去。它用手抠住岩石向上一点一点地爬。终于,在它的.血即将流尽的时候登上了山顶。这时,它从山上跳了下来,石洞塌了,我们九死一生逃了出来。那只母熊已经摔得不堪入目了,它血肉横飞,身体已稀巴烂。

  这个故事为我们展示了母爱的伟大与人的虚伪、丑陋。母熊为了救自己的孩子,奋不顾身,宁死不屈,她坚定信念,一定要救孩子。当自己的伤口重新被岩石撕开,当身上出现了新的伤口,当遇到90度的险坡,当自己的血快流尽,当自己的力气快用光……但它并没有放弃。是什么支撑着它?是母爱!是信念!

  是啊,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光辉的!母爱是圣洁的!


《血眼熊》读后感3篇(扩展9)

——兔之眼读后感3篇

兔之眼读后感1

  寒假之中我细细的阅读了《兔之眼》这本书,读着读着我就被文中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看完这本书,我早已感动得热泪盈眶。我为小谷老师对特殊学生的爱深深感动着。

  爱孩子就是走进孩子的心灵。如:小谷老师妙趣横生的作文课,尊重和理解铁三的特殊性格,对垃圾站的孩子们很关心,没有丝毫厌恶之情,帮孩子们收废品,想尽办法为孩子争取上学的机会……她对每个同学都注入了满满的爱和包容。

  书里面还有几个老师,如:足立老师、折桥老师,他们不歧视学生的出生,关爱垃圾站的孩子,让我想到了他们真的是老师,是纯粹的老师。他们宽容,有爱心,有童心,有毅力,有创造力,一切都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孩子在他们的影响下不再拒之千里之外了,他们成了朋友,孩子也成长起来,进步起来!

  书中的小谷老师用爱创造了教育的奇迹。她的故事告诉我们,没有不可教育的学生,只有不善教育的教师。没有爱,就没有教育。让我勾起了上学期的一点小事:9月12日上午我在四(3)班数数学课,提到一个比较难的数学问题时,一个男孩胆怯的举手了,我等等他又放下了。我观察了几天,他从来都没有举过手。我果断的叫他起来回答问题,他说老师我不敢说。我说孩子不怕,回答错了也没有关系。只要你敢站起来就非常棒了。结果他小声的说出了答案,而且完全正确,我非常开心,马上肯定他了,并让全班同学给他鼓掌。后来他悄悄的告诉我,老师我以前从来都没有举过手,为什么?怕。我就摸着他的头说,孩子不怕,只要有第一次,就不怕了,其实你非常棒的。我连续观察他几节课,他都自信的举手了。我为他高兴,终于找到自信了。一学期下来,上课积极了许多,*时笑容多里许多,成绩步步提高,他在作文上写道,我特别喜欢数学老师,特别学习数学。

  作为一名新世纪的教育工作者,应把爱洒向学生,尤其这些特殊的学生,并做到“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只要我们满怀信心,充满爱心,特殊的学生也会与其他学生一样,在各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我们社会所需要的有用人才。

兔之眼读后感2

  《兔之眼》读后感甘之霖看书已经到了痴迷的程度,可是眼睛近视了,爸爸妈妈都好担心,现在只能让她克制一下看书!上次到她家她说到18岁了就可以狂看书了。我想她现在最幸福的可能就是能肆无忌惮地去看书,看很多书,在书中获得更多乐趣!而现在眼睛不允许她看,显得很遗憾!她期待着18岁时视力稳定了,就可以狂看了!我说:“18岁也不能狂看,保护眼睛就应该要像保护自己的生命一样!”她看得书多,曾经熬通宵看《哈利波特》。真让人吃惊!这次她谈到我们班看书的问题,她说好多同学看的都是那样的童话,其实还有很多书也很好看,她们都没兴趣!我说,你就要引导她们啊,告诉她们哪些书好啊!她显得很无奈,在看书上似乎找不到志同道合的人!

  她后来向我推荐了《兔儿眼》。说这里面的老师和我一样,让我有了极大的热情去看,想看看这里的老师到底是怎样的!厚厚的一本,我对自己都没信心能马上看完还给她!可是,我利用了两个半天时间看完!脑子里还闪烁着故事中人物的影子。我知道了,我和里面的老师不一样!完全不一样!书中的老师让我感动,一个年轻的刚毕业的大学生,充满热情的工作,遇到班上智障儿童和问题儿童非常耐心想办法帮助她们,她天天家访,为了让那个叫铁三的问题孩子开口说话,亲近他,尝试着克制自己不怕脏去和他一起研究铁三喜欢的苍蝇。其中描述了孩子捣蛋闹到校长那,老师哭鼻子哭了无数次,站在孩子角度看问题和校长据理力争,那种精神让我佩服。

  里面还有几个老师,不歧视学生的出生,关爱贫困家庭的孩子,让我想到了他们真的是老师,是纯粹的老师。他们宽容,有爱心,有童心,有毅力,有创造力,一切都从孩子角度出发。孩子在他们的影响下不再拒之千里之外了,他们成了朋友,孩子也成长起来,一个个进步了!懂得了关爱别人!连那个问题孩子也开始慢慢讲话,写字!关心别人!这是多么难得的改变,和老师的付出有着直接的关系!

  真是一个充满爱的故事。让我感动!我是那样的老师吗?不,我不是,我已经不再纯粹!我班也曾经有过这样的学生,智障儿童,问题学生,我是怎么对待他们的呢?我很无奈的一次次跟家长联系,让他们找更好的学校。一次次告诉他们,我没能力,教不了他们!他除了影响我这科成绩,还影响别科成绩呢!成绩,又是成绩,让我一次次无情地劝说他们……我和他们一样吗?不,不一样。我是个没勇气的老师,没有担当的老师。俗话说无欲则刚,可我呢?为了饭碗,为了不丢失工作,我还得放弃一个个孩子!甘之霖的评价太高估我了,其实正如我说的那样,我正要像书里的老师多学习!书,真是好东西,能让人明理,启智,反省……

兔之眼读后感3

  上星期,听了郭老师的好书推荐,我对一本书产生了兴趣。这本书,真诚地告诉我们该如何去对待学生,它从很典型的实例中向我们娓娓道来:爱养苍蝇、沉默不语、攻击性强铁三是一个令人头疼的男孩。一开始,他像一个“怪异”的孩子呈现在我们面前。如果没有一份超级耐心、一份超级爱心,再加上因材施教,这样的孩子最终会被置于危险的边缘地带。不只铁三,爱养鸽子的德治、一开心就到处乱跑的美奈……,他们最后都有不错的改变——这本由灰谷健次郎写于1974年的日本长篇小说,仍然可以告诉现在的我们如何对待非正常孩子,或者孩子的非正常行为。这本书就叫做《兔之眼》。

  苍蝇是小说中出现频率最高的事物,它导出了核心故事:小谷老师想的是如何让铁三停止养苍蝇,但铁三极力保护,推倒了老师。“苍蝇”既是小谷和铁三的死结,也是两人别扭关系的突破口。几次遇阻之后,小谷老师从足立老师那里得到启发——越是这些孩子身上的宝藏越多,她开始研究苍蝇,并以此和铁三交流。这个怪男孩终于说出了第一句话:“就是这个”。问题迎刃而解,小谷老师的爱和耐心打开了孩子的心扉,此后她教铁三画苍蝇,贴苍蝇的标签,让他学会了画画、写字。铁三加紧对苍蝇的研究,对它们的家族了如指掌,还解决了肉食加工厂的苍蝇问题,成了一名“苍蝇博士”。

  铁三甚至可以快乐地欣赏“苍蝇之舞”,他为何如此钟情这种虫子?自幼失去爸爸妈妈,由爷爷代为抚养,狗和苍蝇是他最好的玩伴。从铁三生活在垃圾站的生活环境来看,这一点并不奇怪。书里说:“苍蝇并不曾威胁他人,其食物也只不过是所谓的社会废弃物。虽然这并不值得称颂,但它没有残忍的习性,过的是谨小慎微的,犹如*民般的生活。”到这里,苍蝇成了一种象征——它与铁三的境遇何其相似。在看似不洁的表现之下,苍蝇的世界其实远比我们想象的要丰富得多。

  合上书本,我不禁感慨:我的班级中也有像铁三一样的孩子,他父母失和,对他放任不管,父母吵架,引起他自小脾气暴躁,容易激动,父亲爱打,母亲溺爱又管不住他,他的情绪自控能力很弱,不爱学习。在很多老师眼里,也是不能*的孩子了。可是,我们真的要把他放弃吗?看看铁三,再想想他,我要坚决地对自己说不,不能放弃,也不应该放弃。铁三对苍蝇感兴趣,他对天文科学知识感兴趣,我为什么不能像小谷老师一样从孩子的兴趣入手去改变他呢?这是身为一名老师的责任,而我,将以小谷老师为榜样,努力。


《血眼熊》读后感3篇(扩展10)

——蜻蜓眼读后感500字

蜻蜓眼读后感500字1

  《蜻蜓眼》是一部纯真的小说,包含了世上人与人之间最真挚的感情;这也是一部凄美的小说,泣诉了人间的沧桑,它是出自曹文轩之手。

  这本书主要以一个孩子的成长历程为主,并以她的视角勾勒了上世纪30年代一家人相扶相帮,在战火中艰难却温馨生活的动人场景。当我合上书本,仿佛看见了拥有雪白皮肤、金色头发的小阿妹向我挥手;看到了慈祥温和、高贵美丽的法国奶奶奥妮莎向我微笑;看到了高大威严、眼神明朗的爷爷亲切地望着我;还看到了胡妈和宋妈坐在一起细细碎碎地聊着天……我不仅看到了他们向世界展示乐观的一面,而且也看到了他们不能言说的痛苦。在曹文轩爷爷的笔下,他们每个人都像活了过来,都在为生存和尊严努力奋斗着。

  书中让我最感动的一张是《月光下》,讲的是奶奶生病了,做手术需要很多钱。但家中只剩下一架钢琴——阿梅最宝贵的钢琴。迫不得已阿梅的爸爸妈妈瞒着阿梅把这架钢琴当了,治好了奶奶的病。阿梅知道后很伤心,但因为是给奶奶治病,所以她表现出了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还说自己不喜欢弹钢琴了。最后奶奶得知了药费的由来后,便咬咬牙用她最宝贵的东西——一枚价值连城的戒指(当年结婚时的嫁妆)把琴换了回来。这似乎只是一架钢琴的旅行,却处处闪现着这家人最宝贵的财富——爱。因为这份爱,懂事的阿梅愿意失去自己的钢琴;因为这份爱,奶奶愿意用自己最宝贵的"戒指换回钢琴。有了困难,一家人一起面对;有了快乐,一家人一起分享;有爱才有幸福。

  圣人说,人生下来,本性是善良的。但不论在现实中还是书中,人也有自私的一面,其实人本无善恶之分,但面临做选择的时候,选善则善,选恶则恶。曹文轩爷爷通过这本书告诉我们:“人世间,永不变的是爱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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