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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规章制度18篇

时间:2022-11-16 11:30:05 来源:网友投稿

公务接待规章制度18篇公务接待规章制度  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1  一、接待原则  1、统筹管理原则。原则上在机关内部接待场所接待,严格按派出单位发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务接待规章制度18篇,供大家参考。

公务接待规章制度18篇

篇一:公务接待规章制度

  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1

  一、接待原则

  1、统筹管理原则。原则上在机关内部接待场所接待,严格按派出单位发出公函确定的事项,协助安排相关接待工作,并由局办公室具体落实。

  2、事前审批原则。收到来宾单位公函安排接待,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前按程序报批,没有公函及未经批准的接待费用不得报销。

  3、勤俭节约原则。公务接待要做到热情周到、简化礼仪、务实节俭,严格接待标准,杜绝奢侈浪费。

  4、接待清单原则。接待清单要如实反映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二、接待标准

  1、住宿标准。接待对象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自行缴纳住宿费,本单位可协调安排,并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接待省部级干部安排普通套间,厅级及处级干部安排单间或标准间,其余来宾安排普通标准间,不得超标准安排住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住宿费由来宾自理。

  2、工作餐标准。在县城的,就餐地点原则上安排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职工食堂,不得安排在私人会所、高档消费餐饮场所;安排家常菜品,不得安排高档菜肴,在乡镇的就餐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县城的.标准,均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住宿费用中含早餐的不再安排早餐,没含早餐的安排标准不超过20元/人。处级以上干部及随行人员用餐标准执行县上统一标准。所有来客均不安排娱乐活动和本地的宣传品。工作餐安排一次,其余的,由来宾支付餐费。

  3、陪餐人员: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并支付费用,我局协助安排。确因需要我局可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处级以上领导来南调研和检查工作,原则上请县分管领导陪同。

  三、接待审批程序

  1、由局办公室填写《县档案局公务接待审批单》,报分管内务领导审核、局长批准后进行接待。

  2、特殊情况可先电话报告经局长同意后,按标准先进行接待,事后按程序在一周内补办审批手续。

  四、接待管理要求

  1、局办公室建立公务接待登记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切实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的管理。

  2、实行按次结账,不得签单。原则上用公务卡结清当次公务接待费用,如发生在不具备使用公务卡消费场所的消费,实行现金结付。

  3、及时报销接待费用。在发生公务接待结束后5个工作日报销接待费用,实行“一支笔审批”和“三单合一”制度,即:税务发票、接待公函、接待清单,并推行公务卡消费。

  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以下简称“接待”)工作的管理,根据市政府有关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和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接待原则

  (一)接待工作应严格执行市政府有关规定,做到热情、礼貌、周到、节约、廉洁。

  (二)接待工作应坚持“统一安排、对口接待”的原则。局办公室负责全局公务接待的统筹安排与组织协调工作,根据接待对象及来访事由,协调有关局领导和安排有关科室及局属有关单位做好对口接待。

  二、接待的范围及类级

  国家××部、各省(市)××厅(局)领导按一类规格接待;各省(市)××厅(局)处室领导、各省(市)的地市××局领导原则按二类规格接待;各省(市)地市××局部门领导以下的按三类规格接待;各省(市)其他部门及本市有关部门领导的接待规格视情况而定。

  三、接待的管理与审批

  (一)接待来访的客人,相关科室应及时向局领导报告,办公室根据局领导的指示,负责安排接待。

  (二)接待应邀的客人,邀请科室应事先征得局领导同意,办公室根据局领导的指示,负责安排接待。

  (三)因工作需要,接待市内有关部门的,由相关科室向局领导报告,局领导同意后交办公室安排具体接待。

  (四)局领导接待客人,原则上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五)直接与办公室联系的接待,办公室应向局领导报告,并负责做好接待。

  (六)局机关接待客人的用餐地点原则上安排在定点饭店用餐,需安排在其他饭店用餐的,须经局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七)办公室应做好各项接待的登记工作,包括时间、接待领导(科室)、安排人、经办人、陪同人和被接待单位,以备核查。在非定点饭店接待的,应填写《珠海市××局接待安排表》,作为报销依据。

  四、接待费开支和接待标准

  (一)接待应坚持节约的原则。住宿费原则上由客人自理,个别需要包住宿费的客人,须经局领导批准。

  接待客人的陪餐人数,应本着需要的原则由办公室协调安排,无关人员不安排陪餐。

  (二)接待标准由办公室视情况灵活掌握,按不同规格区别对待,做到既大方得体,又节省开支。

  (三)不得安排客人到营业性的歌舞厅、夜总会、健康中心等场所进行娱乐活动。

  五、接待费的报销

  (一)接待费实行局长一支笔签报制度。

  1、在定点饭店接待的,由局领导或办公室领导签名确认,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发票经办公室审核后报局长审批。

  2、在定点饭店外接待的餐单,须凭《珠海市××局接待安排表》,由经办人签名并经办公室审核后报局长审批。

  (二)未经办公室安排的接待,接待费用不得报销。

  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

  1.《珠海市××局接待安排表》;

  2.接待工作流程及接待费报销流程。

篇二:公务接待规章制度

  某某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务接待制度

  为规范公司公务接待活动,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遵循公司管理的基本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接待的基本原则1.公务接待工作要坚持热情、周到、简朴的原则;坚持必须和必要的原则;坚持市场第一的原则;坚持效益的原则。2.总额控制的原则。机关部门、直属单位的招待费额度、由公司行政管理部,结合各单位业务管理、市场开拓的实际情况统筹核定,并提交公司计划资金部列入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执行计划下达执行。超额部分在奖金中列支。二、接待对象

  1.市场客户及潜在用户。2.地方政府及管理部门。3.行业内兄弟单位及业务协作单位。4.因公务需要接待的专访、检查、讲学及特邀人员5.上级委托的接待对象。6.其他有利于提升公司知名度的社会接待活动。

  、公务接待主管部门及工作程序

  1•公司行政管理部是公司公务接待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公司领导的公务接待活动。

  公司其他职能部门的公务接待活动,由所在部门自行承办,行政管理部登记备案并予以必要的协助。

  2.工作程序(1)公司领导的公务接待活动由公司领导提出,行政管理部负责策划,包括接待主

  题、规格、地点、陪同部门及人员、活动程序等。(2)由职能部门承办的公务接待活动,需事先报主管领导批准,行政管理部予以协

  助。如需公司领导参加的,按领导公务接待程序运行。(3)大型或重要的接待工作,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召集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协调,明

  确分工和职责,拟定接待方案,避免重复工作或接待不周的问题。由承办部门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

  (4)公务接待需要安排就餐的,公司领导由行政管理部安排,其他部门自行安排。

  四、公务招待费标准

  1.接待对象为局级(岗薪四级)及以上人员,原则上人均

  120元以内。人均酒

  水控制在该标准的40%以内另计。

  2.接待对象为处级或相当于处级(岗薪五-七级)人员,原则上人均100元以内。人

  均酒水控在30%以内另计。

  3.其他接待对象原则上人均60元以内,人均酒水控制在20%以内另计。

  五、相关问题

  1•工作餐及标准

  公司员工内部出差,一律安排工作餐,按50元/天标准执行。基层员工到公司机关办事的,可直接到公司行政管理部领取招待餐券就餐。

  2•会议费及标准(1)公司组织的内部会议原则上在公司所在地召开,严格控制会议规模。特殊情况

  需要到公司以外地区开会的,需经公司总裁批准。(2)内部会议费严格控制在150元/天.人内,其中包括值班车、场地费、资料费和

  工作餐费等费用。(3)与客户联合举行的技术交流、工程项目总结等各类会议,按“一事一批”办理,

  严格控制费用。

  六、要求

  1.各级干部和市场营销人员要模范执行公务接待制度,集中有限的招待费资源办大

  事。

  2•严禁内部相互宴请或以各种名义自请(工会组织的年度活动除外)

  ,将浪费

  降低到最低限度。

  3•公司授予机关部门总经理以上人员有招待费签字结算权。分公司、事业部要严格

  控制授权人数。未经公司授权的其他任何人不得在酒店、饭店签字结算,凡擅自签字的公

  司不负责有关费用的结算。

  4.在公务接待过程中需发生相关费用的,需提前向行政管理部公共关系岗登记备案

  (非工作日除外),重要的宴请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未经登记或批准的一律自费。

  5•严格控制陪餐人员。陪餐人员视对方人数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1。6.招待费报销一律持有效发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财务规定报销。

  七、附则1.本工作制度中第四条不适用于外事接待。2.本制度由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解释,自2003年4月15日起执行

篇三:公务接待规章制度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标准

  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工作、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四条公务接待实行对口接待、接待人申请、总经理审批的管理制度,未经申请或申请未被批准所发生的接待款项一律由个人自行承担。超标准部分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五条公务接待原则上依据来访人员级别,视情确定陪同人员,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严禁互赠互送礼物。

  第六条按照规定陪同用餐。接待活动原则上在本企业内部进行,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15人以上团组安排自助餐;

  15人以下团组可以桌餐形式安排工作餐。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员一般不得超过3人;

  超过10人的陪餐人员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第七条公务接待标准1、内宾接待工作内宾指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同行业、合作方等来访的客人。(1)接待标准。集团公司领导出席的接待标准为:团餐200元/人,自助餐160元/人;本部中层管理人员接待标准为:团餐150元/人,自助餐120元/人。工作人员可安排工作餐,标准不超80元/人。(2)酒品。内宾公务接待一律不安排酒品。2、外宾接待工作外宾指外国友人及港澳台地区来访的客人。(1)接待标准(含酒水、饮料)。集团公司领导出席的接待标准为:团餐300元/人,自助餐240元/人;本部中层管理人员接待标准为:团餐200元/人,自助餐160元/人。工作人员可安排工作餐,标准不超80元/人。(2)陪餐人员。中外人数原则上在1:2以内安排。工作人员可以领取误餐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

  业务接待活动以家常菜、特色地方菜为主,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档消费餐饮场所。

  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接待用车原则由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车辆保障。应当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一般3人以下安排轿车,4-5人安排商务车,6-15人安排中巴车,16人以上安排中巴车或大客车。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第八条业务接待活动应由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制订计划、编制预算、组织实施和统一结算。费用支出应当按年度预算和费用标准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据实报销。报销内容应当与接待内容一致,不得在接待费用中列支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得将接待费用以会议、培训、调研等费用的名义虚列、隐匿。第九条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条本办法由集团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业务接待审批单来访单位来访人数带队领导事由接待领导接待标准审批领导接待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

篇四:公务接待规章制度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1背景本制度主要参照《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业务接待管理办法》有

  关规定。本制度阐述了**分公司本部公务接待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办公室。

  2术语公务接待:是指接待对象(主要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

  员)在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等工作中所发生的接待活动。

  商务接待:是指接待对象(主要为境内外客商、有业务往来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在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合作洽谈、项目投资、经贸联络、业务咨询等工作中所发生的接待活动。

  3前接制度无

  4制度描述4.1接待发起严格按照公函对接、“先审批、后接待”、无公函不接待、无实质

  性业务往来人员不接待的管理原则,由负责对口接待的部门填写业务接待审批单,报接待领导审批。审批单内容包括:接待承办部门、接待对象、接待人数、接待事由、活动安排、陪同人员等。特殊情况下无法提前报批的,应以电话等方式先行报告,并及时补办审批手续。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接待审批单、宴请清单、来访公函或集团(总局)邀请函(说明)。C1/R1

  4.2接待受理

  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原则上在农垦**宾馆酒店安排,需在外就餐的,报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分公司办公室本着优质优价,节约合理的原则在适宜档次的饭店安排进行。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不得安排与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无关的部门人员陪同。商务接待如需举办仪式、酒会等商务活动,需报请党委书记或总经理批准。因公司实施重大项目或临时突击项目出现误餐,需要集体就餐的,由分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接待对象住宿原则上由接待对象自理,按接待对象要求协助安排。需由分公司公司承担住宿费用的,原则上在农垦**宾馆酒店安排,按照财务部门制定的差旅住宿标准执行。C2/R2

  4.3接待管理4.3.1接待标准4.3.1.1公务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原则上安排工作餐1次,一般安排自助餐为主,用餐人员较少或不具备安排自助餐的地方可安排桌餐。标准为:每桌按照10人计算,省部级来宾或相当于此级别的按照每桌1200元(120元/人)标准,厅局级来宾或相当于此级别的按照每桌1000元(100元/人)标准,处级及以下来宾或相当于此级别的按照800元(80元/人)标准执行。饮料消费总额不得超过桌餐主副食消费总额的50%。C3/R14.3.1.2商务接待可安排宴请,每次人均最高不得超过600元(含酒水)。不得提供高档酒水,白酒每500毫升、红酒每750毫升售价不得超过500元。多次用餐的,除宴请外可采用安排工作餐、冷餐会、茶会等多种形式,标准为每人每次不超过300元(含酒水饮料)。C4/R14.3.2陪餐人数4.3.2.1公务接待应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含)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

  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C5/R14.3.2.2商务接待应根据业务需要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5人

  (含)以内,陪餐人数可对等,接待对象超过5人的,超过部分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接待对象的二分之一。C6/R1

  4.3.3菜品提供接待用餐以家常菜肴和垦区特色菜品为主,不得提供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上高档酒水,不得提供高档香烟,不得在私人会所、“一桌餐”、高消费餐饮场所宴请。坚持按需点餐、控制饭菜数量,做到不剩饭、不剩菜,倡导“光盘行动”。C7/R14.3.4礼品安排商务接待中对等赠送的礼品以宣传企业、展示企业文化和地方特色产品为主。每人次礼品原则上不得超过600元,同一业务、同一团队的商务接待只能赠送礼品一次,不得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贵重金属和其他贵重物品。C8/R14.3.5出行安排接待中的出行活动可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业务接待活动应合理控制天数。C9/R14.3.6有关要求

  公务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贵重金属、纪念品、土特产品等形式的礼品。公务接待活动不得在车站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插挂彩旗、不摆放花草,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员工迎送、献花仪式,不得铺设迎宾地毯。C10/R1

  4.3.7有关要求

  4.3.7.1省部指定接待,或由集团邀请的外国政要及各界知名人士、海外华侨华人中的知名人士、港澳台政要及各界知名人士,按照中央、国务院外事工作和对港澳台工作有关规定做好接待工作。C11/R1

  商务招待对象不包括党政军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集团总部工作人员。C12/R1

  4.4接待结算由办公室负责持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接待审批单、宴请清单、来访公函或集团(总局)邀请函(说明)等,到财务部门报销相关费用。C13/R25后接制度无6风险描述R1接待标准执行不严格,出现超标接待现象。R2公函收集不及时,手续不完备,导致无法入账。

篇五:公务接待规章制度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1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公

  务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制度。一、接待原则(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本着“统一管理、热情周

  到、不失礼节、从简节约”的原则,结合实际,认真搞好接待工作。

  (二)接待中的迎送、会见、陪同、住宿、宴请等各项活动,要体现礼仪、对等、对口的原则,并注意来客的民族风俗和习惯,做到科学安排、文明接待、简朴大方、不铺张浪费。

  二、接待范围(一)园林系统的领导和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二)兄弟单位到我所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三)系统外有关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四)区园林绿化局委托我所接待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五)其他公务活动需要接待的人员。三、接待程序(一)凡属接待范围内的来客,办公室接到信息后,要明确

  来客单位、人数、姓名、职务、民族、到达具体时间、来所目的及活动内容,及时向领导汇报。

  (二)办公室根据所领导指示安排指定陪同人员,制定接待方案。

  四、接待标准(一)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接待费用按实际列支。(二)来所进行政务活动的兄弟单位及系统领导就餐视情按每人每餐30~50元标准。(三)区园林绿化局委托我所接待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接待标准原则上按机关要求标准确定。(四)需要住宿的客人,由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房间。五、接待要求(一)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按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续,不搞超标准接待。(二)接待陪同人员根据领导签发的派餐单到食堂或指定的宾馆、饭店安排食宿。(三)接待过程中需要赠送礼品、纪念品的,一律提前报经领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四)在公务接待中自觉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彬彬有礼、落落大

  方,出色完成接待任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2一、公务招待费范围公务招待费的范围是指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

  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在接待地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

  二、公务接待分工(一)外省(区)、市人防办领导及有关人员由办公室接待,原则上只安排一次招待餐,其余为工作餐。(二)区内市办主任、副主任(含随员)由办公室接待,其余人员由各业务科对口接待。(三)公务接待陪同人员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1到2人。三、公务接待标准(一)工作餐:厅局级干部每人每天90元,处级以下(含处级)干部每人每天80元;提倡自助餐,一般不上酒水。(二)招待餐(不含酒水):厅局级干部及其随员每人不高于130元;处级以下(含处级)干部每人不高于110元。酒水以本地产品为主。四、公务接待费开支的审批权限(一)厅局级、区外人防系统领导及有关人员、区内市办主任、副主任(含随员)的公务接待,在办公室年初预算控制数内

  开支。(二)区内市办科以下人员的公务接待,在各业务科公务接

  待费控制数内开支,由各科领导审批。五、公务接待费管理和要求(一)严格掌握公务接待标准,遵守有关规定,禁止借工作

  之名大吃大喝。不准用公款支付营业性的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浴等高消费开支,不得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不得额外配发生活用品。

  (二)公务接待费的报销手续要完备,财务人员要按规定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报销手续。公务接待管理制度3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单位公务接待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确保公务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市政府和省水利厅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一)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本着“统一管理、热情周到、不失礼节、从简节约”的原则,结合实际,认真搞好接待工作。(二)接待中的迎送、会见、陪同、住宿、宴请等各项活动,要体现礼仪、对等、对口的原则,并注意来客的民族风俗和习惯,做到科学安排、文明接待、简朴大方、不铺张浪费。

  二、接待范围(一)上级水利系统的领导和检查指导工作的人员;(二)兄弟省、市水利系统到我站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三)系统外有关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四)省水利厅委托我站接待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五)市局组织的各类会议的接待;(六)其他公务活动需要接待的人员。三、接待程序(一)凡属接待范围内的来客,机关各科室接到信息后,要明确来客单位、人数、姓名、职务、民族、到达具体时间、来站目的及活动内容,及时通知办公室。(二)对来宾进行公务活动客人的接待,原则上是对口接待、对口陪同、分级接待,陪同人员轻车简从。四、接待标准(一)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接待费用按实际列支。(二)来站进行政务活动的兄弟省、市水利系统领导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就餐视情按每人每餐50~100元标准。(三)来站进行公务活动的县局工作人员以及参加市局组织的各类会议的人员就餐按每人每餐30元标准。(四)省水利厅、市委、市政府委托我局接待的各级领导及工

  作人员接待标准原则上按每人每餐100元标准。(五)需要住宿的客人,由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房间。五、接待要求(一)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按财务制度办理报销手

  续,不搞超标准接待。(二)接待陪同人员根据办公室签发的派餐单(或代金券)到指

  定的宾馆、饭店安排食宿。(三)接待过程中需要赠送礼品、纪念品的,一律提前报经领

  导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四)在公务接待中自觉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注意自己的

  言行、举止,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彬彬有礼、落落大方,出色完成接待任务。公务接待管理制度4

  1目的加强公司及各部门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提高公务接待水平,降低招待费用,减少非生产成本支出,确保各项公务接待活动规范、有序进行。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公务接待活动的管理。3职责3.1党政办公室

  3.1.1公司公务接待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接待来宾的迎送、陪餐、陪同人员,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

篇六:公务接待规章制度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第四条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应当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

  第五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六条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七条

  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

  等内容。

  第八条

  国内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地区、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接待单位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九条

  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出差人员住宿费应当回本单位凭据报销,与会人员住宿费按会议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条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___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___人;超过___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

  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十一条

  国内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应当按照规定的警卫界限、警卫规格执行,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清场闭馆。

  第十二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等实际情况,按照当地会议用餐标准制定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工作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接待住宿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接待对象在当地的差旅住宿费

  标准。接待开支标准应当报上一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十五条

  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企业化管理,推进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与市场接轨,建立市场化的接待费结算机制,降低服务经营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逐步实现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不得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推进机关内部接待场所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建立资源共享机制。

  第十六条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内公务接待规章制度制定情况;(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执行情况;(三)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四)国内公务接待信息公开情况;(五)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党政机关各部门应当定期汇总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情况,报同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备案。第十八条财政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进行审计,并加强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的审计监督。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篇七:公务接待规章制度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是怎样的?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公务接待管理制度1一、接待原则: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的原则。二、接待范围:1、公务接待限制在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求报告等公务活动的范围。2、接待对象主要包括省、市、县有关领导及有关人员,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周边县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有关领导;经局领导同意接待的来宾。3、本县城机关单位之间的公务活动、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等不属于公务接待的范围,严禁各单位之间、上下级之间以任何名义用公款相互吃请。三、接待程序:1、公务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科室、分局有接待任务时,应会同办公室填报《接待审批单》和《接待清单》,报局领导审批。2、事前来不及填报审批的,应征得局领导同意,并在接待后2天内补签审批单。四、接待标准:1、严格限制迎送活动,不搞形式主义;严控接待标准,厉行勤俭节约;集约、合理使用车型。2、公务接待对象超过10人且具备自助餐条件的安排自助餐,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及不具备自助餐条件的可安排桌餐。不得使用私人和企业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等处接待用餐。3、一般公务接待用餐标准每人每餐不超过60元,招商引资等工

  作需要的商务接待工作餐标准每人每餐不超过120元;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接待对象超过10人且具备自助餐条件的安排自助餐。

  4、公务接待应当供应本县家常菜,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菜肴。省内接待,不准供配各类烟酒;省外接待,中午不准供配各类烟酒,晚上工作餐不准供配香烟和高档酒水。

  5、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由出差人员回本单位报销;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厅局级干部可以安排单间,其他人员安排标准间。

  6、各类会议会场布置要简朴、不制作背景板,不摆放花草、香烟、水果,不安排茶歇,不发放材料袋、笔和记录本。严禁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五、报销办法接待费用应及时核报,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规范的财务票据、消费明细清单、派出单位公函、接待审批单和接待清单。由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由分管领导审核、局长审批。未经审批或单据不全的费用,财务人员有权拒报。本制度未尽之处,按照县委办〔xxx〕59号等文件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2为规范局机关公务接待工作,保持廉洁、务实、勤俭、节约的'良好工作作风,现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档案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接待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接待工作的指示精神及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的原则,实行统筹安排,使接待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二、接待范围1、国家、省档案局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其他地市来我局视察、指导工作的领导。

  2、与档案事业发展有重要关系的市直部门、区县和乡镇的领导。3、经局长同意确需接待的其他客人。三、接待程序1、接待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各位局领导和各科室接到来客通知后,要及时与办公室联系,经办公室请示局长同意,确需接待的,由接待经办人如实填写《接待批办单》,写明来客姓名、单位、职务、人数、来访目的及活动天数。2、办公室要根据来客情况,提出接待标准、陪餐人员等建议,经局长同意后,由经办人负责到指定宾馆联系办理,按标准做好接待服务工作。四、接待标准1、宴请标准:要本着节俭、突出特色的原则,做到不铺张、不浪费,既热情周到,又让客人满意,就餐标准由陪餐人员按每个季节的一般就餐标准灵活掌握安排。同时,接待要实行对等、对口接待,其他局领导和科室人员不属对口的,一般不参加接待。2、陪餐人数:为压缩开支,要尽量减少陪餐人数,不论是上级还是其他单位来人,都要严格控制一客多陪,具体陪客人员原则上由局领导指派,陪餐人数最多不超过3人。3、住宿:地厅级以上领导一般安排套间,县处级领导一般安排标准间,其他客人一般安排标准间或三人间。五、接待要求1、对接待范围内的客人,要尊重其生活习惯,根据其需要和特点,提供适合客人口味的餐食,选料要鲜活、注意营养,确保安全卫生,突出地方风味,原则上只用本地茶水、酒和饮料。2、办公室在接待工作中,要妥善安排好接待任务,从大处着想,从小事着手,确保接待工作不出纰漏,接待人员要自觉遵守接待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执行同城不吃请的规定,准确把握接待规格。3、符合接待规定的客人,原则上由办公室安排在指定宾馆食宿,市委、市政府另有接待标准的除外。接待结束后,接待经办人员要当场核清餐单费用并签字,由办公室定期与宾馆结算。凡未经局主要领

  导同意,在其他地方接待客人,无《接待批办单》的费用,一律不予结算。

  六、接待经费的管理接待经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单立科目,单独记账。财务人员将每季度向局长汇报一次;每半年向局党组会汇报一次;年底向全体人员进行通报。

篇八:公务接待规章制度

  公事招待管理工作制度

  一、招待原则1、兼顾管理原则。原则上在机关内部招待场所招待,严格按派出单位发出公函确立的事项,辅助安排有关招待工作,并由局办公室详细落实。

  2、事先审批原则。收到贵宾单位公文安排招待,全部招待事项一定事先按程序报批,没有公文及未经赞同的招待花费不得报销。

  3、节俭节俭原则。公事招待要做到热忱周祥、简化礼仪、求实节俭,严格招待标准,根绝豪侈浪费。

  4、招待清单原则。招待清单要照实反应招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事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花费等内容。

  二、招待标准1、住宿标准。招待对象应该依据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自行缴纳住宿费,本单位可协调安排,并由局办公室一致负责。招待省部级干部安排一般套间,厅级及处级干部安排单间或标准间,其他贵宾安排一般标准间,不得超标准安排住宿,不得额外配发洗刷用品,住宿费由贵宾自理。

  2、工作餐标准。在县城的,就餐地址原则上安排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员工食堂,不得安排在个人会所、高档花费餐饮场所;安排家常菜品,不得安排高档菜肴,在乡镇的就餐标准原则上不得超出县城的标准,均不得供给香烟和高档酒水;住宿花费中含早饭的不再安排早饭,没含早饭的安排标准不超出20元/人。处级以上干部及随行人员用餐标准履行县上一致标准。全部来客均不安排娱乐活动和当地的宣传品。工作餐安排一次,其他的,由贵宾支付餐费。

  3、陪餐人员:招待对象应该依据规定标准自行用餐,并支付花费,我局辅助

  安排。确因需要我局可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招待对象在

  10

  人之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出3人,招待对象超出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出

  招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处级以上领导来南调研和检查工作,原则上请县分管

  领导陪伴。

  三、招待审批程序1、由局办公室填写《县档案局公事招待审批单》,报分管内务领导审查、局

  长赞同后进行招待。

  2、特别状况可先电话报告经局长赞同后,按标准先进行招待,过后按程序在一周内补办审批手续。

  四、招待管理要求1、局办公室成立公事招待登记制度。严格控制招待标准,确实增强公事招待经费的管理。

  2、推行挨次结账,不得签单。原则上用公事卡结清当次公事招待花费,如发生在不具备使用公事卡花费场所的花费,推行现金结付。

  3、实时报销招待花费。在发生公事招待结束后5个工作日报销招待花费,推行“一支笔审批”和“三单合一”制度,即:税务发票、招待公文、招待清单,并推行公事卡花费。

篇九:公务接待规章制度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防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单位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接待原则公务接待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公务接待费支出实行预算总额控制、只减不增,严格审批、限额报销。二、公务接待范围公务接待范围:主要是外省单位、省局、省内兄弟单位、地方部门等外部单位来单位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公务接待费,是指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住宿费、就餐费等。三、公务接待审批程序1.严控接待事由。公务接待实行接待函电制度,公务接待事项应有派出单位公函或电话记录单(见附件1)并报告分管领导。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要统筹安排。2。严格接待审批。公务接待前,由办公室统一填写公务

  接待审批单(见附件2)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公务活动结束后,由办公室统一如实填写公务接待清单(见附件3)。

  四、公务接待标准1.住宿。公务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费、会议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会议接待要安排在定点宾馆.住宿标准按国家规定的住宿标准执行,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选择宾馆住宿(不分房型)。住宿费用原则上由接待对象承担。2.就餐。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单位职工食堂用餐。确因工作需要,经公务接待工作分管领导批准,可安排外部就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及就餐标准.每个接待事项原则上只能安排一次公务接待用餐.就餐标准:单位食堂就餐接待标准为不超过80元/人(不含酒水),外部就餐接待标准为不超过120元/人(不含酒水)。公务接待中不得提供香烟,本系统内部公务接待不得饮酒,外事接待工作中不得提供高档酒水。工作餐及酒水费用应当随具体接待任务及时结算,不得以任何名义挂账,或分批购买、分期付款.3.陪餐人员。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在10人以上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4.公务接待司机用餐,在公务接待审批单上注明司机人数和就餐费用,并入公务接待费报销。五、财务报销

  1.公务接待费在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一般预算支出目级科目”中的“公务接待费”目级科目中列支,真实反映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公务接待经费由办公室凭派出单位公函或电话记录单及其它证明材料,审批手续齐全后报销。

  3.公务接待经费支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一般应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

  六、监督管理1.公务接待工作归口办公室管理,并对公务接待活动把关。不得超标准安排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等房间用品.公务接待就餐的要以家常菜或本地菜为主,不得供应高档菜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或高消费餐饮场所.2.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严禁以任何名义用公款招待私客、互相吃请;严禁以招待为名请客送礼、观光旅游以及组织各种高消费的娱乐活动.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单位公务接待电话记录单2.单位公务接待审批单3。单位公务接待清单

  附件1:单位公务接待电话记录单

  接电话人员接电话时间来电单位(人员)来电号码公务活动项目公务活动时间

  公务活动人员

  附件2:单位公务接待审批单

  接待日期接待对象单位、姓名、职务公务活动项目、场所接待就餐地点经办部门、经办人领导审批备注

  附件3:

  公务活动

  单位公务接待清单

  填制时间:

  项目

  时间

  年月日场所

  单位

  姓名

  职务

  接待

  对象

  陪餐人员费用

  单位

  姓名

  职务

篇十:公务接待规章制度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各类接待活动,提高公司整体形象,消除浪费现象,降低公司经营成本,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接待的管理。三、接待原则1、公司公务接待应遵循“礼貌待客、文明迎送、规格适中、对口陪同、控制成本”的原则。2、宴请次数:同一批客人原则上只宴请一次,不搞重复宴请。公司安排了接待接待的,分管部门原则上不再单独宴请。3、正常业务往来的,原则上不安排公务接待。4、一般客户安排员工工作餐,需要宴请的,原则上安排在公司内部餐厅。5、重要客户需要安排酒店接待的,原则上安排在公司协议酒店。四、管理职责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务接待的统一管理。五、接待范围公司公务接待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公司直接上级领导及有关人员。2、国外、省内外来公司洽谈业务、考察观摩等活动的有关人员。3、地方各职能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六、接待审批程序1、外单位来公司联系业务的人员,需要在公司就餐者,由对口接待部门负责人到行政人事部领取客餐券,安排就餐。2、若需在公司以外就餐的,对口接待部门负责人必须提前填写《公务接待申请单》,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3、出差人员如需公务接待,必须电话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实施,出差回来3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4、行政人事部凭审批后的《公务接待申请单》安排接待工作。5、没有履行《公务接待申请单》手续的,发生接待的一切费用自理。七、接待标准1、就餐费接待标准1.1在公司餐厅就餐的,按20元以内/人的标准执行;经理及以上人员接待,标准按80元以内/人的标准执行(该标准不含酒水),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

  1/4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餐费标准

  烟酒标准

  招待范围

  审核人审批

  (元/人)(烟:统一软中华)

  人

  实报

  由总经理出席,指定安排接待的客人

  总经理

  ≤150元≤100元≤50元

  公司长期合作客户伙伴:韩华、大和等部门负责人总

  客户、业务公司经理、工程师

  部门负责人经

  其他需要宴请人员:驻厂工程师、审计等部门负责人理

  1.2在公司餐厅以外就餐的按以下标准执行:

  1.3外出联系工作、办理业务的人员,需要在外招待客人的应事先提出申请,按批准的标准安排就餐或其他活动。

  1.4陪餐人员应少于来宾人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陪餐人的,须经总经理批准。1.5严格控制馈赠礼品,对特殊情况确需馈赠礼品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买。2、住宿费接待标准

  价位(元)401-550301-400101-200

  酒店万达嘉华国信、曙光、开源快捷酒店

  招待范围总经理指定安排接待的客人公司长期合作客户伙伴:韩华、大和等其他客人

  八、费用报销

  1、所有就餐费、住宿费用报销须提供消费流水清单及客户/接待人签字确认清单。行政主

  管账单审核确认后,在对账单上签字,并通知餐厅/酒店开出与确认金额相同的增值税发票,

  到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结算。

  2、没有按《公务接待申请单》上注明标准接待的,超出标准的,原则上公司不承担超出费

  用。公司只承担通知标准内的费用,酒店与签单人结算超出部分费用。

  3、非协议酒店的接待费用,接待人员应及时办理接待费用报销手续。超出7日未办理报销

  手续的,应另附经总经理签批的《延迟报销情况说明》,财务部门方可报账;超出15日未办

  理报销手续的视为费用自理。

  4、在公司餐厅就餐的,由接待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单,月终餐厅统一与行政人事部门结算。

  5、餐费超出审批标准的费用自付,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审批。

  九、接待经办人员须按照接待程序、标准办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接待工作接受公

  司员工监督,严禁以接待谋私、公款举众吃喝。

  十、行政人事部按月统计各部门招待费用,供公司对各部门进行费用考核。

  十一、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定、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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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宾信息汇总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申请单

  JTY/WI-HR-02-01单据编号:

  来宾单位

  来宾人数

  来宾姓名

  来宾职务

  到达时间在本地停留/住宿天数

  来访目的及要求

  接待信息汇总

  陪同人员

  (本公司)食宿安排车辆安排

  住宿地点用餐地点

  名称

  接待物品领用情况(烟、酒)

  到达方式主要联络人姓名电话

  品牌

  标准标准

  数量

  备注

  其它需求信息费用预算

  部门负责人意见

  行政人事部审核

  总经理核准

  填表说明:1、住宿“标准”栏填写:单间、标间、套房,协议酒店以外的酒店应标明价格;2、用餐“标准”栏填写:按文件规定填写元/位。

  修改次数

  版本

  修订一览表修改内容

  生效日期

  备注

  3/4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4/4

篇十一:公务接待规章制度

P>  公务接待规章制度

  1.穿工装(穿套装,佩戴头花),化淡妆,佩戴工号牌,礼貌热情待客。(如班前准备工作没完成罚款50元,特殊情况应向主管部门请示)

  2.如实坐式服务,因在客班前准备人离前台3米处起立问好(先生,您好。。)热情礼貌,微笑待客。

  3.熟练掌握各类房价,产品特点,热情细致的办理订房和团体开房,客人步入前厅服务区,不管是登记入住还是问询,前厅接待人员必须在30秒内问候客人,欢迎客人的到来。

  4.做好开房登记和有关验证客人身份的工作,办理好客人入住登记应在3分钟内完成,熟悉当天抵店的会员及单位挂账负责人以及房号及抵离时间。

  5.协调对客房服务工作,关注客人需求,做好客房销售

  6.仔细阅读交班本,清点好财物和房卡。做好末班未完成的工作。有重要的事情应口头讲解清楚。

  7.了解并核对当天及未来几天的预定情况,便于主动的为客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8.熟悉周边的环境,旅游,购物,医院,商店的线路。为宾客提供周到的问询服务。。

  11.制作前厅有关统计报表,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情况。13.前台工作人员不得在前台里嗑瓜子,说脏话,违者罚款50元。

  14.前台所有工作人员应团结互助,不得帮弄是非,自私自利,吵架打架,与客人发生争吵,严重者罚款200元。

  15.前台工作人员应服从主管的安排,做好主管安排的工作。

  1.外线接听服务:您好,这里是帝王臻尊大酒店,有什么可以帮您?

  2.内线接听服务:您好,前台。有什么可以帮到您?

  公务员兼职规定

  降低准入门槛鼓励社会组织发展

  中办国办近日下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培育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一系列意见。

  《意见》提出要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并明确对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促进和谐、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采取降低准入门槛的办法,支持鼓励发展。

  同时,鼓励在街道(乡镇)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发挥管理服务协调作用。并提出,鼓励依托街道(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站等设施,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组织运作、活动场地、活动经费、人才队伍等方面支持。

  《意见》要求推进社会组织直接登记

  一方面是培育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另一方面,《意见》也从严格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方面提出了若干明确的意见。

  《意见》要求推进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社会组织,以及提供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

  ■焦点

  严禁社会组织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

  同时,《意见》也明确,严禁社会组织之间建立垂直领导或变相垂直领导关系,严禁社会组织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对全国性社会团体,要从成立的必要性、发起人的代表性、会员的广泛性等方面认真加以审核,业务范围相似的,要充分进行论证。活动地域跨省(区、市)的社会组织比照全国性社会组织从严审批。

  《意见》提出,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政府部门不得授权或委托社会组织行使行政审批。并要求,从严规范公务员兼任社会团体负责人。在职公务员不得兼任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负责人,已兼职的在意见下发后半年内应辞去公职或辞去社会组织职务。

  此外,《意见》要求民政部门要通过检查、评估等手段依法监督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活动、信息公开、章程履行等情况,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将社会组织的实际表现情况与社会组织享受税收优惠、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等挂钩。

  政府将支持为特定群体服务的社会组织

  《意见》提出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补贴活动经费等措施,重点培育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人员、农民工、服

  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困难家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等特定群体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

  对于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意见》也明确,要将政府部门不宜行使、适合市场和社会提供的事务性管理工作及公共服务,通过竞争性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同时,《意见》提出,支持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商会在服务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制定团体标准、维护会员权益、调解贸易纠纷等方面发挥作用,使之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观点

  社会组织可提供公共服务还能配合监管

  此次意见提出将政府部门不宜行使、适合市场和社会提供的事务性管理工作及公共服务,通过竞争性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褚松燕表示,社会组织不仅可以发挥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作用,还可以配合政府监管提供相关服务。

  “一些基本公共服务,虽然是政府职能,但是政府提供服务的方式和渠道是可以多元化的。”褚松燕说,比如养老,有的人选择进养老院,有的人愿意在社区养老。政府通过竞标选择社会组织提供社区养老、高龄失能老人照料等服务,既可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又能够提高服务的质量,降低服务收费。

  褚松燕说,在政府监管方面,社会组织也可以发挥积极作用。“一些专业的领域,特定的社会组织可以起到比政府管理部门更精细的管理服务。如奶粉,政府部门监管会依据国家标准,但特定的社会组织,可从营养配比上提供更专业的服务。”

  褚松燕认为,社会组织容易形成整合的力量,满足社会的多元化需求。同时,其自身也能在提供服务上创造出就业岗位。“国家培育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涵养‘社会资本’,这种社会资本,就是在服务中建立规则意识,建立信任关系,使社会各方面的发展都更加和谐。”褚松燕说。

  拓展阅读: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某某大和某某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现就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篇十二:公务接待规章制度

P>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严格本单位的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接待范围: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函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中心以外的重要客人由中心领导出面接待,一般客人因公务需要接待的由相关科室出面接待,系统内来中心办理公务的人员一律安排在食堂就餐。

  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第三条实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所有公务接待需安排就餐的,凭来函按要求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办公室审核,中心主任审批,办公室负责安排就餐。

  第四条建立接待清单制度。接待活动结束后,负责接待科室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科室负责人和中心主任审签,作为报销凭证。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五条严格接待人数。公务接待活动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标准办理,办公室要认真把关。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

  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六条严格就餐标准。工作餐应当注意节俭,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七条公务接待费报销。在批准的接待费预算规模内,对有明确接待范围、对象和目的,经中心主任批准且符合规定的接待费用予以报销,报销凭证应当包括公务接待审批单、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等。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公务招待一般应到定点服务单位。特殊情况需要在外安排接待的,须经中心主任同意。

  附件1

  来人单位

  接待人数

  接待理由

  就餐地点

  核定标准

  领导签

  就餐审批单日

  年月

  陪同人数

  办公

  经办人

  字

  室负

  责人

  签字

  备注:1、各科室接待有关单位时必须填写此审批表,并经中心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安排就餐。

  2、需如实填写接待来人单位、接待人数和理由。3、该审批单作为公务接待费用报销的凭证之一,在财务报销时请附在报销票据后。

篇十三:公务接待规章制度

P>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14篇)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精选14篇)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为了规范县教育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第三条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公务外出,确需外地部门或单位接待的,应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第四条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接待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考察调研活动应当深入学校、深入老师、深入学生或学生家庭,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第五条公务接待活动要轻车简从,不得跨边界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铺设迎宾地毯。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第六条公务活动需要就餐时,参与接待的业务科室凭公函(通知)办理审批手续,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接待地点安排在定点的宾馆、饭店或内部食堂。接待费用实行公务卡结算或转账结算。

  局办公室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第七条一般情况下,接待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及标准(差旅、会议、培训等伙食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就餐时,应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一次工作餐,就餐标准每天每人不高于100元。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第八条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公务活动结束后,参与接待的主办科室应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第九条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差旅费、会议费的管理规定。接待对象一般在指定的接待场所安排住宿,住宿费由接待对象支付。局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不得超标准住宿。住宿房间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十条公务接待的出行用车安排集体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第十一条接待经费报销实行“一单三签”(经办人、分管业务副职、分

  管财务副职)制度,凭正规发票、接待清单、派出单位公函、接待审批单等报销相关费用,实际发生的接待经费全额列入“招待费”科目。不得列入其他费用支出项目或列入内部食堂的成本,不准与其他支出混合入账,不准隐藏、转移列支招待费,不准到下属单位或企业报销招待费

  第十二条实行公务接待经费定期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待经费开支情况。公开内容包括公务接待费预算数、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数和公务接待费决算数。

  第十三条加强对接待工作的管理,规范接待行为。严格接待程序,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严格执行禁酒令,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用公款铺张浪费,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对违反接待管理规定所产生的费用,局计财科不予报销。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篇2为规范局机关公务接待工作,保持廉洁、务实、勤俭、节约的良好工作作风,现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档案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接待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接待工作的指示精神及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的原则,实行统筹安排,使接待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二、接待范围1、国家、省档案局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其他地市来我局视察、指导工作的领导。

  2、与档案事业发展有重要关系的市直部门、区县和乡镇的领导。3、经局长同意确需接待的其他客人。三、接待程序1、接待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各位局领导和各科室接到来客通知后,要及时与办公室联系,经办公室请示局长同意,确需接待的,由接待经办人如实填写《接待批办单》,写明来客姓名、单位、职务、人数、来访目的及活动天数。2、办公室要根据来客情况,提出接待标准、陪餐人员等建议,经局长同意后,由经办人负责到指定宾馆联系办理,按标准做好接待服务工作。四、接待标准1、宴请标准:要本着节俭、突出特色的原则,做到不铺张、不浪费,既热情周到,又让客人满意,就餐标准由陪餐人员按每个季节的一般就餐标准灵活掌握安排。同时,接待要实行对等、对口接待,其他局领导和科室人员不属对口的,一般不参加接待。2、陪餐人数:为压缩开支,要尽量减少陪餐人数,不论是上级还是其他单位来人,都要严格控制一客多陪,具体陪客人员原则上由局领导指派,陪餐人数最多不超过3人。3、住宿:地厅级以上领导一般安排套间,县处级领导一般安排标准间,其他客人一般安排标准间或三人间。五、接待要求1、对接待范围内的客人,要尊重其生活习惯,根据其需要和特点,

  提供适合客人口味的餐食,选料要鲜活、注意营养,确保安全卫生,突出地方风味,原则上只用本地茶水、酒和饮料。

  2、办公室在接待工作中,要妥善安排好接待任务,从大处着想,从小事着手,确保接待工作不出纰漏,接待人员要自觉遵守接待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执行同城不吃请的规定,准确把握接待规格。

  3、符合接待规定的客人,原则上由办公室安排在指定宾馆食宿,市委、市政府另有接待标准的除外。接待结束后,接待经办人员要当场核清餐单费用并签字,由办公室定期与宾馆结算。凡未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在其他地方接待客人,无《接待批办单》的费用,一律不予结算。

  六、接待经费的管理接待经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单立科目,单独记账。财务人员将每季度向局长汇报一次;每半年向局党组会汇报一次;年底向全体人员进行通报。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篇3一、接待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接待工作的指示精神及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的原则,实行统筹安排,使接待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二、接待范围1、国家、省档案局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其他地市来我局视察、指导工作的领导。2、与档案事业发展有重要关系的市直部门、区县和乡镇的领导。

篇十四:公务接待规章制度

P>  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制度

  一、接待原则1、统筹管理原则。原则上在机关内部接待场所接待,严格按派出单位发出公函确定的事项,协助安排相关接待工作,并由局办公室具体落实。2、事前审批原则。收到来宾单位公函安排接待,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前按程序报批,没有公函及未经批准的接待费用不得报销。3、勤俭节约原则。公务接待要做到热情周到、简化礼仪、务实节俭,严格接待标准,杜绝奢侈浪费。4、接待清单原则。接待清单要如实反映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二、接待标准1、住宿标准。接待对象应当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自行缴纳住宿费,本单位可协调安排,并由局办公室统一负责。接待省部级干部安排普通套间,厅级及处级干部安排单间或标准间,其余来宾安排普通标准间,不得超标准安排住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住宿费由来宾自理。2、工作餐标准。在县城的,就餐地点原则上安排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职工食堂,不得安排在私人____、高档消费餐饮场所;安排家常菜品,不得安排高档菜肴,在乡镇的就餐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县城的标准,均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住宿费用中含早餐的不再安排早餐,没含早餐的安排标准不超过____元/人。处级以上干部及随行人员用餐标准执行县上统一标准。所有来客均不安排娱乐活动和本地的宣传品。工作餐安排一次,其余的,由来宾支付餐费。3、陪餐人员。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并支付费用,我局协助安排。确因需要我局可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____

  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____人,接待对象超过____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处级以上领导来南调研和检查工作,原则上请县分管领导陪同。

  三、接待审批程序1、由局办公室填写《县____局公务接待审批单》,报分管内务领导审核、局长批准后进行接待。2、特殊情况可先电话报告经局长同意后,按标准先进行接待,事后按程序在一周内补办审批手续。四、接待管理要求1、局办公室建立公务接待登记制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切实加强公务接待经费的管理。2、实行按次结账,不得签单。原则上用公务卡结清当次公务接待费用,如发生在不具备使用公务卡消费场所的消费,实行现金结付。3、及时报销接待费用。

  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制度(二)

  为规范局机____务接待工作,保持廉洁、务实、勤俭、节约的良好工作作风,现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____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央、____和省、市、县关于接待工作的指示精神及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的原则,实行统筹安排,使接待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二、接待范围

  1、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来我镇检查指导工作的领导、招商引资客商及兄弟单位的客人。

  2、经镇主要领导同意确需接待的其他客人。三、接待程序接待工作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镇直各部门有需要接待的客人,首先向分工领导汇报,由分工领导安排党政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向镇主要领导汇报、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如实填写订餐通知单,写明来客姓名、单位、职务、人数、来访目的,方可到镇食堂就餐。四、接待标准1、标准:要本着节俭、突出特色的原则,做到不铺张、不浪费,既热情周到,又让客人满意,就餐标准按照《泰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安排:严格控制工作人员用餐人数,一律凭票安排份饭,标准不超过____元/人。同时,接待要实行对等、对口接待。2、陪餐人数:为压缩开支,要尽量减少陪餐人数,不论是上级还是其他单位来人,都要严格控制一客多陪,具体陪客人员由镇主要领导指派,陪餐人数按照《泰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客人____人以内的,配餐人数不超过____人;客人____人以上的,陪餐人数不超过客人数量的三分之一。五、接待要求1、原则上接待安排在镇食堂,确有特殊情况的由分工领导向镇主要领导汇报后安排在指定地点,凡未经主要领导批准,在其它地方接待客人的费用一律不予结算。2、对接待范围内的客人,要尊重其生活习惯,根据其需要和特点,提供适合客人口味的餐食,选料要鲜活、注意营养,确保安全卫生,突出地方特色。

  3、办公室在接待工作中,要妥善安排好接待任务,从大处着想,从小事着手,确保接待工作不出纰漏,接待人员要自觉遵守接待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执行同城不吃请的规定,准确把握接待规格。

  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制度(三)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节约资金,节省公务接待经费支出,根据《____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____若干规定》和上级有____务接待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接待原则1、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待工作统一归口办公室管理,办公室具体承办接待工作。2、对口接待原则。上级机关前来检查指导工作、同级单位部门交流联系工作确需要接待的,由办公室按统一标准进行安排接待,相关领导和相关股室人员对口陪同。3、事前审批原则。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先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未经批准不予接待。4、勤俭节约的原则。做到“热情接待,省俭节朴,周到满意”,提倡厉行节约,____铺张浪费。5、定点接待原则。严格规范公务定点接待,除招商引资及食堂工作人员无充足时间安排饭菜等特殊原因外,其他所有接待一律安排在政府廉政食堂接待。二、公务接待对象1、上级机关前来检查指导工作、进行调查研究的领导及随行人员;2、同级或镇村之间的公务来往、工作交流人员;3、因工作关系等其他需要接待的人员或团体。

  三、公务接待标准1、公务接待一般控制在____元/人以内。2、接待过程中不上香烟,午餐不上酒水。四、公务接待程序及要求1、接待人员须到党政办申请接待,登记备案,填写好来人来访单位和领导以及主客人数、陪客人数、用膳具体时间、招待事由,并按规定标准提出预算。2、党政办核定情况后,报主要领导审批,主要领导不在家,可电话请示同意后补批,未经审批的,不予接待。3、工作期间的接待,不得饮酒。严禁用公款到各种娱乐场所进行高消费,严禁以任何名义用公款招待私客,互相吃请。4、公务接待陪同用餐人员由党政办根据公务关联和业务对口情况,确定相关人员陪同用餐,陪同用餐人员必须从严控制,陪同用餐人员一般不超过来宾人员,原则上来宾在____人以下的,由1—____人陪餐;来宾在____人以上的,每桌陪餐2—____人。五、公务接待费用审批接待费用须由党政办主任初核、分管领导初审、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报销单必须附公务接待原始单、正式____、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签字。

篇十五:公务接待规章制度

P>  公务接待制度

  为了规范办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中共涞水县委办公室接待工作规范》,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接待工作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接待礼仪、高效透明的原则。

  第二条按规定标准安排食宿、交通,强化接待经费管理,控制公务接待经费的支出。做到“热情、周到、节俭”的接待,树立绿色、低碳、环保、经济的消费观念,禁止铺张浪费。

  第三条接待工作包括联系安排来宾的住宿、用餐、接送、镇域内交通,陪同宾客参观走访,为宾客预定车票、机票、协调相关部门等。接待活动中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组织到旅游景点、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严禁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纪念品及土特产。

  第四条接待工作实行“对口接待”。因公接待上级领导一般由办党委书记、主任负责接待并陪同,综合科负责安排食宿及行程;因公接待上级省各业务处(室)前来指导、检查工作,由分管工作的办领导负责接待并陪同,对口业务科室负责安排行程、食宿并负责结算相关费用;各市、县扶

  贫办领导到办机关办理公务,由办机关相应的科室负责接待及协调有关事宜,对口办领导酌情参与;需要安排住宿的,由主办科室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按标准做好接待工作并负责结算相关费用。

  第五条接待工作必须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和用餐标准、住宿标准。就餐不上高档菜肴和名贵酒.

  从严控制陪同人数。上级和外地到我镇检查、考评、调研工作及学习考察,严格控制陪同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原则上由办公室主任和对口科室相关工作人员陪同。

  规范接待用餐标准。严格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中共涞水县委办公室接待工作规范》规定,一般安排家常菜,不提供高档菜肴,不提供高档酒水、香烟。

  合理安排住房。接待住宿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原则上在定点饭店、酒店或宾馆安排,执行协议价,不超标准,不摆放鲜花、果品。

  第六条办机关工作人员到县、乡进行监督检查、调研指导等相关公务的,应按出差住宿标准主动交纳住宿费,回单位后凭住宿发票等凭据按规定报销.

  第七条按照《中共涞水县委办公室接待工作规范》规定,除接待单位安排一次工作餐外,出差人员就餐应当自行解决。接待单位协助安排就餐的,出差人员应当在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内向接待单位交纳相应的伙食费.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接收凭证(不作报销依据)或证明,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接待单位的招待费支出。

  第八条接待活动要轻车简从,出行一般安排集中乘车,根据接待对象人数合理使用车型和车辆数量,严格控制随行人员和车辆。

  第九条各科室因工作需要接待,事先报告分管领导同意并报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安排接待,并要严格执行相关接待标准。

  第十条要严格按照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接待经费报销审批程序,从严控制接待费用支出。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当由接待对象个人负担的费用;对未经批准接待的,接待费用不予报销;对获得批准且因超范围、超标准接待产生的费用,原则上超标准部分由陪同人员负责支付。

  第十一条接待费用报销坚持一事一结算。接待结束5个工作日内,各科室或负责接待工作人员,凭发票送办财务人员审核后,报办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审签核报。非因特殊

  情况,超过10个工作日还未填报相关费用的,办财务人员可以拒绝审核。

  第十二条经办人员原则使用公务卡结算,并按照有关财务审批程序结账,凡超出审批规定标准之外的,财务人员不予办理结账手续。

篇十六:公务接待规章制度

P>  公务接待规章制度

  1.穿工装(穿套装,佩戴头花),化淡妆,佩戴工号牌,礼貌热情待客。(如班前准备工作没完成罚款50元,特殊情况应向主管部门请示)

  2.如实坐式服务,因在客班前准备人离前台3米处起立问好(先生,您好。。)热情礼貌,微笑待客。

  3.熟练掌握各类房价,产品特点,热情细致的办理订房和团体开房,客人步入前厅服务区,不管是登记入住还是问询,前厅接待人员必须在30秒内问候客人,欢迎客人的到来。

  4.做好开房登记和有关验证客人身份的工作,办理好客人入住登记应在3分钟内完成,熟悉当天抵店的会员及单位挂账负责人以及房号及抵离时间。

  5.协调对客房服务工作,关注客人需求,做好客房销售

  6.仔细阅读交班本,清点好财物和房卡。做好末班未完成的工作。有重要的事情应口头讲解清楚。

  7.了解并核对当天及未来几天的预定情况,便于主动的为客人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8.熟悉周边的环境,旅游,购物,医院,商店的线路。为宾客提供周到的问询服务。。

  11.制作前厅有关统计报表,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情况。13.前台工作人员不得在前台里嗑瓜子,说脏话,违者罚款50元。

  14.前台所有工作人员应团结互助,不得帮弄是非,自私自利,吵架打架,与客人发生争吵,严重者罚款200元。

  15.前台工作人员应服从主管的安排,做好主管安排的工作。

  1.外线接听服务:您好,这里是帝王臻尊大酒店,有什么可以帮您?

  2.内线接听服务:您好,前台。有什么可以帮到您?

  公务员兼职规定

  降低准入门槛鼓励社会组织发展

  中办国办近日下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培育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一系列意见。

  《意见》提出要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并明确对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促进和谐、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采取降低准入门槛的办法,支持鼓励发展。

  同时,鼓励在街道(乡镇)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发挥管理服务协调作用。并提出,鼓励依托街道(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站等设施,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组织运作、活动场地、活动经费、人才队伍等方面支持。

  《意见》要求推进社会组织直接登记

  一方面是培育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另一方面,《意见》也从严格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方面提出了若干明确的意见。

  《意见》要求推进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社会组织,以及提供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

  ■焦点

  严禁社会组织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

  同时,《意见》也明确,严禁社会组织之间建立垂直领导或变相垂直领导关系,严禁社会组织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对全国性社会团体,要从成立的必要性、发起人的代表性、会员的广泛性等方面认真加以审核,业务范围相似的,要充分进行论证。活动地域跨省(区、市)的社会组织比照全国性社会组织从严审批。

  《意见》提出,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政府部门不得授权或委托社会组织行使行政审批。并要求,从严规范公务员兼任社会团体负责人。在职公务员不得兼任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负责人,已兼职的在意见下发后半年内应辞去公职或辞去社会组织职务。

  此外,《意见》要求民政部门要通过检查、评估等手段依法监督社会组织负责人、资金、活动、信息公开、章程履行等情况,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将社会组织的实际表现情况与社会组织享受税收优惠、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等挂钩。

  政府将支持为特定群体服务的社会组织

  《意见》提出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补贴活动经费等措施,重点培育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人员、农民工、服

  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困难家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等特定群体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

  对于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意见》也明确,要将政府部门不宜行使、适合市场和社会提供的事务性管理工作及公共服务,通过竞争性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同时,《意见》提出,支持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商会在服务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制定团体标准、维护会员权益、调解贸易纠纷等方面发挥作用,使之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观点

  社会组织可提供公共服务还能配合监管

  此次意见提出将政府部门不宜行使、适合市场和社会提供的事务性管理工作及公共服务,通过竞争性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褚松燕表示,社会组织不仅可以发挥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作用,还可以配合政府监管提供相关服务。

  “一些基本公共服务,虽然是政府职能,但是政府提供服务的方式和渠道是可以多元化的。”褚松燕说,比如养老,有的人选择进养老院,有的人愿意在社区养老。政府通过竞标选择社会组织提供社区养老、高龄失能老人照料等服务,既可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又能够提高服务的质量,降低服务收费。

  褚松燕说,在政府监管方面,社会组织也可以发挥积极作用。“一些专业的领域,特定的社会组织可以起到比政府管理部门更精细的管理服务。如奶粉,政府部门监管会依据国家标准,但特定的社会组织,可从营养配比上提供更专业的服务。”

  褚松燕认为,社会组织容易形成整合的力量,满足社会的多元化需求。同时,其自身也能在提供服务上创造出就业岗位。“国家培育扶持社会组织的发展,有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就是涵养‘社会资本’,这种社会资本,就是在服务中建立规则意识,建立信任关系,使社会各方面的发展都更加和谐。”褚松燕说。

  拓展阅读: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某某大和某某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现就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篇十七:公务接待规章制度

P>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防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单位局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接待原则公务接待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公务接待费支出实行预算总额控制、只减不增,严格审批、限额报销.二、公务接待范围公务接待范围:主要是外省单位、省局、省内兄弟单位、地方部门等外部单位来单位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请示汇报等公务活动。公务接待费,是指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住宿费、就餐费等.三、公务接待审批程序1.严控接待事由。公务接待实行接待函电制度,公务接待事项应有派出单位公函或电话记录单(见附件1)并报告分管领导。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要统筹安排。2。严格接待审批。公务接待前,由办公室统一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见附件2)并报分管领导审批。公务活动结

  束后,由办公室统一如实填写公务接待清单(见附件3)。四、公务接待标准1.住宿。公务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差旅费、会议费

  管理的有关规定,会议接待要安排在定点宾馆。住宿标准按国家规定的住宿标准执行,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选择宾馆住宿(不分房型)。住宿费用原则上由接待对象承担。

  2.就餐。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单位职工食堂用餐。确因工作需要,经公务接待工作分管领导批准,可安排外部就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及就餐标准。每个接待事项原则上只能安排一次公务接待用餐。就餐标准:单位食堂就餐接待标准为不超过80元/人(不含酒水),外部就餐接待标准为不超过120元/人(不含酒水).公务接待中不得提供香烟,本系统内部公务接待不得饮酒,外事接待工作中不得提供高档酒水.工作餐及酒水费用应当随具体接待任务及时结算,不得以任何名义挂账,或分批购买、分期付款。

  3.陪餐人员。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在10人以上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4.公务接待司机用餐,在公务接待审批单上注明司机人数和就餐费用,并入公务接待费报销.

  五、财务报销1.公务接待费在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一般预算支出目

  级科目”中的“公务接待费”目级科目中列支,真实反映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公务接待经费由办公室凭派出单位公函或电话记录单及其它证明材料,审批手续齐全后报销。

  3.公务接待经费支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一般应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

  六、监督管理1.公务接待工作归口办公室管理,并对公务接待活动把关.不得超标准安排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等房间用品。公务接待就餐的要以家常菜或本地菜为主,不得供应高档菜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或高消费餐饮场所。2.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严禁以任何名义用公款招待私客、互相吃请;严禁以招待为名请客送礼、观光旅游以及组织各种高消费的娱乐活动。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单位公务接待电话记录单2.单位公务接待审批单3.单位公务接待清单附件1:

  单位公务接待电话记录单接电话人员接电话时间来电单位(人员)来电号码公务活动项目公务活动时间

  公务活动人员

  附件2:单位公务接待审批单

  接待日期接待对象单位、姓名、职务公务活动项目、场所接待就餐地点经办部门、经办人领导审批备注

  附件3:

  公务活动接待对象

  单位公务接待清单

  填制时间:

  项目

  时间

  年月日场所

  单位

  姓名

  职务

  陪餐人员费用

  单位

  姓名

  职务

篇十八:公务接待规章制度

P>  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本标准由综合办公室起草并归口。本标准与前一版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根据国家局、股东单位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本标准进行修订本标准

  由:。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1.目的本标准规定了公务接待工作的职责、计划与审批、安排与实施、费用管理、标准及检查与

  监督等内容。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公务接待仅指行业外的接待,行业内走访不得作为公务或商务接待开支,以来函单位作为判断行业内外的标准。3.职责3.1综合办公室归口管理本公司范围内的公务接待;牵头制订相关制度,并不定期检查

  监督各部门执行情况;具体承担本公司领导出面的公务接待,协同整合本公司系统接待资源。每年底定期向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就接待标准执行、费用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报备。3.2各部门负责对口业务部门的公务接待,协助综合办公室做好相关公务接待,每年底

  定期向综合办公室报备接待标准执行、经费管理使用等情况。3.3公司总经理负责重要来客接待方案、接待就餐及接待用品的审批。3.4公司纪检审计部、财务部门负责公司公务接待实施过程的归口检查、监督。4.工作内容及要求4.1公务接待要求

  4.1.1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极简主义,大礼必简、有利公务、务实节俭、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严格遵守规章,按热情、周到、节俭廉洁的原则进行安排。4.1.2行业内走访不得作为公务或商务接待开支。

  4.1.3行业外公务、商务接待要以派出单位公函为准,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开支费用采取实名登记方式。4.1.4各单位如有设备调试、安装、维修、保养基数服务类或项目合作类等情况,均不得作为公务或商务接待开支,涉及到工作人员的就餐问题,须在前期合同签订中明确就餐相关事宜。4.1.5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

  4.1.6公务接待不得超标准接待,严禁借走访、参会等名义变相进行公款旅游。不得组织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严禁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4.1.7建立健全审批控制制度,严禁将公司系统内和行业内走访纳入接待范围。重要接待一般必须按公务活动的内容、时间、人数及来宾制定接待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实施。4.1.8工作餐和公务接待均不得饮酒。4.2计划与审批4.2.1各部门应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禁止异地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重复性考察,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4.2.2分级审批4.2.2.1公务外出活动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副总经理公务外出需报总经理批准同意,中

  层管理人员公务外出需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同意;部门员工公务外出,需报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4.2.2.2公函审批。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工作联系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本公司领导、各部门公务外出的公函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和发出。4.2.2.3接待公函(工作联系函)应包括(不限于)以下基本要素:

  ――访问单位名称;――出访时间及期限;---调研考察事项说明;――出访人员名单,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行程安排。4.3安排和实施4.3.1安排

  431.1各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接待审批控制,公务接待要以派出单位公函为准,无

  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严格依据公函控制接待范围,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

  统筹安排。

  431.2公务接待原则上应当凭对方单位开具的正式公函(见附录

  A)或所发出的邀请

  函(见附录B)进行接待,特殊情况下发生的临时性接待,由接待承办部门出具派出单位发起

  的电话记录(见附录C)、电子邮件、短信、传真等接待情况说明(见附录

  D),

  报部门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也可作为公务接待的依据证明。

  431.3重要的公务接待要依据公务活动的内容、时间、人数和人员身份制订接待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各部门按照接待方案的要求积极配合,遵照执行。

  4.3.2实施

  4.3.2.1迎送

  4.3.2.1.1公务接待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

  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员工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公司主要负责

  人不得参加迎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得层层多人陪同。

  4.3.2.1.2公务接待的出行活动应当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来宾

  5人以上,优先安排接待用中巴或商务接待车。

  4.3.2.2住宿

  4.3.2.2.1住宿费原则上由来宾自理,需由本公司承担住宿费的,应当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与本公司签有协议的接待场所安排,执行协议价格。4.3.2.3活动安排4.3.2.3.1公务洽谈一般安排在公司会议室,会场布置要简朴,不摆花草、水果,不制

  作背景板。带头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字[2013]19号),不得在会议室、接待室和其他公共场所吸烟。4.3.2.3.2接待部门安排的活动场所、活动项目和活动方式,应当有利于公务活动开展。安排外出考察调研的,应当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得走过场、搞形式主义。4.3.2.4用餐

  4.3.2.4.1杜绝公务活动用餐浪费。公务活动用餐要按照安全、快捷、健康、节约的要求,积极推行简餐和标准化饮食,主要提供家常菜和不同地域通用的食品,科学合理安排饭菜数量,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严禁以会议、培训等名义组织宴请或大吃大喝。

  4.3.242行业内工商企业之间一律不得相互宴请,确因业务需要走访洽谈的,一般在单位食堂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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