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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岩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实施细则

时间:2023-04-15 19:30:07 来源:网友投稿

云岩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

随迁子女入学实施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居住证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63号)《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和《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筑教发〔2021〕43号)等相关文件内容,为切实保障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顺利完成我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任务,特制订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21年入学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根据云岩区教育资源的承载能力,对已申领云岩区有效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21年入学,坚持学位统筹原则,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

二、入学办法

1.对随迁子女实行“以居住证为主,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入学办法,原则上安排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公办学位不足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到民办学校就读;对脱贫家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优先安排到学位充足的公办学校就读;退役军人的随迁子女(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证明),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2.将“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纳入全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统一管理。适龄儿童(少年)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信息采集,按照招生流程进行学位申请。

3.我区对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积分入学办法”,科学合理设置积分项目和分值梯度,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益。

4.我区根据贵阳市教育局发布的2021年招生政策,制定随迁子女申请就读贵阳市(含云岩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入学办法。民办学校录取工作按照“登记+电脑随机派位+学位确认”模式进行。报名学生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可根据家长意愿直接录取;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

三、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法定监护人具有云岩区有效居住证且符合云岩区招生政策的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法定监护人具有云岩区有效居住证且符合云岩区招生政策的2021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招生流程

(一)网上登记

随迁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信息采集,按照招生流程进行学位申请

(二)申请公办学位

符合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登记后,是否能分配公办学位,还须通过云岩区教育局安排的现场审核。我区对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积分入学办法”(计分表附后)。

(三)申请民办学位

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登记时,可以选择1所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录取工作按照“登记+电脑随机派位+学位确认”模式进行。报名学生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民办初中,可根据家长意愿直接录取;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民办初中,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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