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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11篇

时间:2022-11-09 16:45:03 来源:网友投稿

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11篇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  村民监督委员会财务监督制度1对村级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转让征用以及其他处置形式所得收益及收益分配情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11篇,供大家参考。

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11篇

篇一: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

  村民监督委员会财务监督制度1对村级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转让征用以及其他处置形式所得收益及收益分配情况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公共基建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村级财务帐务审批情况和其他需要监督的财务事项进行监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监督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监督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执行情况。(二)监督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落实情况。凡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村级大事项必须按照村级民主决策程序研究决定。制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民主决策实施过程,如发现村委会未严格遵守民主决策程序,应督促其重新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三)监督村务公开情况。凡是上级规定和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村务事项,村委会应当全面、真实、及时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如公开情况不能满足村民要求,应督促村委会重新公布,村委会应在一周内予以答复。(四)监督村级财务管理情况。村级财务事项发生时,必须取得有效的凭证,注明用途,由经手人签字,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再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鉴后,报乡农村社会经济服务中心审核入账。乡农村社会经济服务中心财务审核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把关,如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其责任。(五)监督村集体经济合同和项目招投标情况,村务监督垂员会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村级集体投资项目和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竞价、招投标活动。按照有关规定,配合乡农村社会经济服务中心定期检查、审核村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六)监督村干部履职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加强对村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并及时向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报告情况。(七)监督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守则

  (一)认真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熟悉和掌握有关监督工作的基本内容、程序和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行职责能力。(二)按照监委会分工做好职责内的工作,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活动,不借监督之名故意刁难或谋取私利。(三)积极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四)联系村民,广泛听取并收集、整理村民的意见建议,提交监委会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五)维护团结,维护稳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六)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村务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国家政策、法律规定范围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活动。(二)开展监督活动必须符合集体和大多数村民的利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决定的贯彻执行,有利于村民委员会正确决议的实施,有利于发展和稳定。(三)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一次例会,特殊和紧急情况下可以随时召开。村监委主任为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四)村务监督委员会召开会议应通知所有成员到会,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全部到会的,必须有过半数成员出席才能举行。(五)村务监督委员会审议监督议题、决定问题,应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采用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时一人一票,过半数委员同意决议有效,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六)村务监督委员会讨论表决重大事项,若遇票数相等或观点意见分歧较大时,可暂时搁置议题,待进一步调研沟通后,下次会议再行议决。也可将争议事项提交乡(镇、办)纪委裁决。(七)村监委成员对于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个人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声明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在行动上和组织外有反对的表示。(八)列入村务监督委员会议题的监督事项,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进一步研究的,经主任提出,会议同意,可以暂不表决,待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九)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如遇与村委会的意见不能取得一致时,提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十)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要有专人专本记录,经主任和与会成员签字,作为村级档案保存。

  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办法

  村务监督委员会内部实行明确分工。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应本着内外结合、上下结合、公正、务实、求效的原则。具体监督内容和方法如下:(一)对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对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1、将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情况与党的要求对照,看是否发生偏离。2、对群众反映和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苗头,及时提醒,加以制止、纠正。3、发现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有违法违纪现象,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向乡镇纪委报告,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4、对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所形成的决议进行监督。必要时,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召集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并将询问情况向村党组织汇报。5、决议执行结束后,要监督村委会及时将执行结果向全体村民进行公开。(二)对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村级“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进行监督。1、列席有关会议,看村级“三重一大”等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决策。2、发现村两委未严格遵守“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应督促其重新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3、对决策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召集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并将询问情况向党组织汇报。4、决策实施结束后,要监督村委会及时将实施结果向全体村民进行公开。(三)对村务公开、党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1、监督村党组织、村委会按照上级关于村务、党务公开的要求,制定公开方案。2、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研究公开的方式、范围,对公开方案提出补充和完善建议。3、多方收集群众对公开内容的意见,如群众对公开内容有疑问或公开确有遗漏、不真实、不具体等情况,应督促村民委员会和村党组织在一周内予以答复或重新公开。4、村民委员会和村党组织对于村监委的意见无整改、无回应,村监委应作为新的监督意见提出,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5、督促村民委员会和村党组织及时将公开的资料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四)对村级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1、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2、督促村组集体收入及时上交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3、资金支出前,村务监督委员会应该审核资金支出预算;资金支出过程,村监督委员会要全程监督。4、资金支出后,必须取得有效凭证,有经手人签字,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查,合格后签署意见,再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后,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5、监督村民委员会将财务定期公开,并于年终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报告。6、受理村民对财务账目提出的质疑,并监督有关当事人对被质疑事项及时做出解释。7、配合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定期检查、审核村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否决不合理开支。(五)对村集体经济合同和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监督。1、监督村两委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对资产、资源处置进行决策。2、参加招标会,监督村两委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资产、资源处置,并参与处置过程,见证、监督经济合同的起草、签订和履行情况。3、在项目的实施中,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并监督每笔资金的拨付使用。4、项目完成后,参与工程验收和资金决算审计。5、督促资产、资源收入及时上缴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资产,资源台账及时变更,并向村民进行公布。6、督促村民委员会将集体经济合同履行情况和招标完成情况及时公布,并解释村民对有关问题的疑问。(六)对村干部履职情况、“双述双评”制度和群众询问、质询问题落实情况进行监督。1、督促村民委员会和村党组织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评议大会和村民询问、质询大会,并提前公开时间、地点和内容。2、收集村民意见建议,整理询问、质询问题,并向村民委员会和村党组织进行通报。3、督促村“两委”班子及干部做好述职述廉,对群众询问、质询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接受村民(代表)大会大会的民主评议和测评。4、对村民委员会不按照民主管理制度擅自作出的决定和决策,督促其召开听证会或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5、经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未在法定时间内启动罢免程序的,督促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大会投票表决。6、督促村“两委”公开民主评议考核结果,监督考核结果的运用。

  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为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推动工作规范运行、良性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两委”班子同期同届,每届任期3年,届满应及时进行换届选举。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的,必须经乡党委、纪委批准。(二)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根据乡纪委的工作安排,结合本村实际,经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讨论研究,提出任期目标,分别经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纪委批准。(三)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季度向乡纪委报告一次工作,每月向村党组织报告一次工作,内容包括履行职责情况、群众对村务工作的意见、建议等。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四)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向村民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每季度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听取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务监督工作的意见。(五)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建立工作台账(日志)、会议记录,及时、真实、具体、全面记载每项工作、每次会议情况,指定专人管理档案资料和印章。(六)加强对村监委会成员的培训。原则上任期内村监委主任接受培训不少于2次,其他成员不少于一次。培训内容要突出重点、突出实用,确保培训质量。(七)落实村监委成员的补贴。根据财力,制定补贴标准。村监委主任由村干部兼任的,此项补贴不再享受。(八)建立考评激励机制。对村监委会的考评每年进行一次,由乡纪委负责组织,结合年终干部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并进行。考评的重点是履职情况、遵守守则情况、目标完成情况。考评方法:年终由乡党委或纪委组成考核组,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在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述职述廉的基础上,由党员和村民代表对其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九)注重考评结果运用。考评结果列入乡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内容。同时,对考核名次居后的村,在乡范围内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主任不得评为先进。“不满意”对票超过三分之一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予以诫勉;“不称职”票超过60%,劝其辞职。拒不辞职的,可以罢免,罢免程序参照产生程序。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纪律

  (一)村监会成员代表村民行使监督权,不得直接参与村“两委”的决策和管理,不干涉村“两委”的正常工作。(二)村监会成员应当坚持公道正派,不得假公济私,滥用监督权力。(三)村监会成员应当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村党支部有权对违反规定的监委会委员给予相应的处理;性质较重的,应当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处理;性质十分严重的,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依纪依法处理。(四)村监会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于不履行职责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村民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后果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村民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制度

  (一)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村委会的三年任期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村委会定期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进展情况。(二)参与村级集体项目的立项、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工作建设,重点监督建设资金的使用,项目的招投标和工程质量以及验收等,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三)参与村级集资产、资源及债权、债务的处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防止集体资产、资源的流失。(四)对惠民强农政策的落实,扶贫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农民筹资酬劳、宅基地划分、水电费收缴以及村民普遍关注和要求解决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及时纠正损害村民利益的做法。(五)督促村委会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村务,并对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及程序进行审核。(六)根据村民的意见,建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不断完善村级管理的各项制度,督促村委会落实村务管理各项制度。

  村民监督委员会财务监督制度

  1、对村级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转让、征用以及其他处置形式所得收益及收益分配情况,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公共基建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村级财务帐务审批情况和其他需要监督的财务事项进行监督。2、审核收支的财务和凭证,对违反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提出改正的意见,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提出否决意见。3、督促村委会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村级账务,并对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以及程序进行审核,制止假公开、不公开等现象。4、参与农村经管部门对本村财务的审计工作,以及对村干部的任用、任期届满和离任的审计工作,负责将村民反映的财务问题提交审计人员。5、督促村委会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不断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6、对严重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向村党组织或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村民监督委员会征询村民意见和建议制度

  1、监委会征询村民意见和建议实行监委会成员联系户代表制度。根据村上实际,每个监委会成员联系若干户代表。2、监委会征询村民意见和建议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对于日常村务事项,每季度征询一次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对涉及村级重大事项的,随时征询村民意见和建议。3、监委会征询村民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进行。每次征询意见和建议时,要填写征询意见卡,并加盖监委会印章后发放户代表,由村民自己填写,也可由村民指定他人代填意见卡,可以签名,也可匿名。4、监委会每次征询意见和建议完结后,召开监委会议,对意见和建议卡内容进行归纳整理,填写书面建议书,并加盖监委会印章,经监委会主任签字后提交村委会。5、监委会对村委会接到监委会书面建议书后的整改过程进行监督,对被采纳的及时反馈给村民;对因客观原因不能采纳或推后采纳的,要给村民做好解释工作;对无正当理由30日内不予采纳的,监委会要对村委会予以督促,督促仍不结果的,应向党组织或镇纪委反映。6、监委会征询群众意见和建议实行“一事一结”。每次发放征询意见和建议卡到村委会整改完结,要整理形成档案及资料,以备查阅。

  检查考核制度

  (一)检查考核的形式。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乡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要组织一次村级民主监督工作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在全乡通报。同时,每年年终,要对村监委的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考核。检查考核采取听汇报,看资料,访群众等方式进行。(二)检查考核的内容。制定村监会工作考核细则,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监督工作、监督反馈、村务公开、民主测评等六大方面。(三)考核结果的运用。村监委会工作情况纳入村两委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并与驻村工作指导员的年终考核相挂钩。村监委会年终考核实行全乡排名,对排名在前三位的,给予奖励;对排名在末三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严重失职、综合考评得分低于80分的,由乡党委、政府建议监委会所在村启动罢免程序,重新选举监委会成员。同时,依据检查考核结果,评选出先进个人若干名,并给予奖励。

篇二: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

  党风廉政责任书范文

  责任书是一份在自己的岗位上分内应做的事,没有做好自己工作时应承担的不利后果的文书;实际上就是落实万一发生什么事,谁负主要责任。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党风廉政责任书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党风廉政责任书范文(一)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保证公司各单位、公司本部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公司党委与基层各单位、公司本部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目标一、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本部各部门负责人,无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的行为。二、基层班子成员、本部部门负责人包保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职工无违纪违法案件发生。三、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追究率达到100%。责任内容一、基层各单位领导班子、公司本部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贯彻落实上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其职责和任务分工。(二)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穿于企业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各环节,抓好反腐倡廉教育。(三)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研究制定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和措施。(四)加强惩防体系建设,落实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强化源头治理。(五)抓好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廉洁从业,协助上级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六)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二、基层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公司本部部门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建立健全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对所包保及管辖范围人员进行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三)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反腐倡廉的制度和措施。(四)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五)对本单位、本部门员工不廉洁行为和违纪违法,积极协助纪检监察组织依纪依法办案。责任追究对于基层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本部各部门负责人违反责任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追究。(一)对上级关于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指示和部署,未贯彻落实或贯彻落实、监督检查不力,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二)对已发现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不按有关规定报告,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三)对已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瞒案、压案、干扰案件查处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身边工作人员、直接管辖的下属和配偶、子女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五)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六)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经、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七)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恶性事件,以及发生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重大事故的;(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作风建设“九不准”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九)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知情不管的;

  (十)私设“小金库”的。具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做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上述责任内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总经理:公司各单位、本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基层单位、本部部门名称:党总支、支部书记:经理、本部部门负责人:年日月党风廉政责任书范文(二)为了更好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扎实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现结合我局实际,签订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一、责任目标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纪律、规定、制度,认真落实国土局党委和局总支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规定,以身作则,做好表率,积极教育引导本部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从业,树立单位良好社会形象。自觉组织本部门职工学习宣贯《廉政准则》和反腐倡廉的有关文件及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读本,保持每月开展教育学习一次,全年开展教育学习不少于12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职工的廉洁自律负责,确保本部门职工无违法、违纪、违规的行为发生。二、责任范围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目标负责,带

  头廉洁自律,负责教育监督管理范围内工作人员严格履行廉政有关条款和内容,对本部所属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责任内容(一)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要求、按照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抓好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从源头上加强预防和治理。(二)模范遵守国家和单位规章制度,增强工作中的守法意识,自觉执行廉洁自律、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和制度。(三)严格按照集团关于公务用车管理要求,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四)严肃和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行事,促进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五)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禁止有损单位利益的行为发生,不准接受或索要服务对象的钱物、支付凭证和吃请。坚决遏止在工作事务中“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不准利用单位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牟利活动,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黄、赌、毒活动。四、责任追究对各部门履行职责不力,导致本部门所属职工发生重大问题和案件的。依据国家《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责任。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总支书记签字:部门责任人:20XX年7月16日党风廉政责任书范文(三)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局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使中心各项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求真务实、廉洁高效,促进交通运输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特签订本责任书:一、责任范围

  对本人自身的党风廉政状况负全部责任。二、责任内容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模范遵守各项党风廉政、监督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并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2、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理论、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中央保持一致,廉洁奉公,扎实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3、严格执行党员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4、重视自身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党员形象,对本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查自纠,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5、及时了解党内外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反映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积极协助处理。6、在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同时,经常关心身边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对当事人予以提醒、批评和帮助,促使其改正。三、党风廉政建设承诺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单位各项工作制度,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2、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学习,积极参加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定期向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个人及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3、正确履行超限治理和运输市场整治职责,公正执法、秉公办事,不乱收费、乱罚款,不吃、拿、卡、要。4、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或进行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亲属无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影响力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

  5、不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其他实物,不到与行使自己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

  6、严格遵守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不违反规定使用公车。7、工作中不弄虚作假、谎报成绩,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挥霍浪费。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的,不参加赌博等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不违反社会公德。8、工作时间不上网炒股、打游戏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9、及时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10、按时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各种事项。四、责任考核每年结合年度考核对党员廉政进行小结自查和民主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工作评定、奖惩的重要依据。五、责任追究1、中心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员、干部是自身党风廉政情况的直接责任人。2、责任追究:对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需追究责任的,按照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规定,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党支部负责人(签名):党员(签名):年月日党风廉政责任书范文(四)XXX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促进各项工作在农村的顺利进展,特签定本责任书。1、认真落实“两公开三监督”督察活动的开展,按照“五个好”的目标,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能够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党内生活坚持经常,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每月不少于一次,党员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党员大会召开每月不少于1次,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年进行一次“十好”党员评选,每半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活动。

  3、经常保持有1—2名村级后备干部,有计划的安排他们参加学习培训,给他们压担子进行培养锻炼。

  4、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和落实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办事程序,严格执行“四民主一公开”制度。

  5、村委会、妇代会、团支部、民兵连等村级组织健全,能较好的发挥作用。

  6、在服务莱钢、招商引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中涉及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和其他建设时,能积极主动的做好工作。

  7、落实党员分类管理积分考核制度,落实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制度,落实党支部、党员公开承诺制度,抓好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完善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方式及方法,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

  8、有计划的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每年不少于4次,及时向群众传达党的方针、政策,搞好对村民的教育,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

  9、抓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每年至少培养3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坚持发展党员“二十字”方针,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10、积极组织党员群众收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节目,严格管理和认真使用远教设备,做到下载课件完整,记录规范,党员群众收看率高,收获大。实行远程教育管理和使用“一票否决制”。

  11、切实抓好新农村建设。按照“二十字”方针要求,突出抓好集体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12、按照党委要求,做好“百千万”农民致富活动工程,力争年底模范党员及模范农户比上年同比各增长20%以上;积极培养“有文化,懂经营,会技术”的新型农民,提高群众素质。

  13、党的组织建设合理、健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14、按时间、范围要求积极参加镇党委、政府及管区党总支召开

  的各种会议。本责任书所规定的职责任务,列入党支部书记任期目标。镇党委

  将于年底组织人员进行考核,以考核成绩作为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镇党委、村党支部各执一份,如党支部书记

  有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中共XXX镇委员会(章)党委书记(签字或盖章)村党支部(章)支部书记(签字或盖章)XXXX年X月X日党风廉政责任书范文(五)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及第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三

  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校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学校和谐发展、科学发展,根据中央、省市惩防体系建设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细则】精神,经校委研究决定,党校常务副校长与各部门正职(主持工作副职)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校的日常工作,抓好落实,为全面推进党校事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二、责任范围1、校委对党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常务副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党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协助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关纪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具体协调落实工作,并对职能范围内的工作负主责。2、党校各部门正职(主持工作副职)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对本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责任。三、责任内容1、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严格执行《廉政准则》,深

  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28条”规定,以及党校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严守干部培训纪律,遵守党性原则,自觉与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保持一致。

  3、全面落实党校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计划,进一步规范事权、财权、人事权,严格执行基建工程、技术设备、耗材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倡导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杜绝公款挥霍。

  4、加强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管控,加强对本部门员工廉洁自律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教育员工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和效能建设的各项要求,自觉维护党校良好形象。严格禁止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现象。

  5、认真受理市长电话、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及时发现和处理本部门的违法违纪倾向性苗头,做到防微杜渐。

  四、责任考核1、机关党委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具体由机关纪委组织实施。2、责任制考核与党校对各部门年度考核、干部个人考核结合,考核结果记入本人廉政档案,并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依据。五、责任追究1、工作人员违反责任内容的,部门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责令其作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经校委讨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2、凡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管理不力,导致案件发生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3、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凡部门工作人员出现违纪现象被组织处理的,部门不得评为各类综合先进。六、责任期限1、本责任书责任期限为2017年3月4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各执一份。常务副校长:部门:责任人:2017年月日

篇三: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6.11.08•【字号】鄂办发[2006]43号•【施行日期】2006.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2006年11月8日鄂办发〔2006〕43号)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32号),促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和谐湖北建设,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农村基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我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贯彻落实《意见》,加强我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我省农村安定和谐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有力保证。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党员干部务必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

  认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贯彻落实《意见》,加强我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全面把握加强我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强我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湖北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努力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作风明显改进;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基本健全,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具有湖北特色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三、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和廉洁意识

  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要以乡(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紧密结合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政策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意识,促使党员干部自觉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求真务实,艰苦创业,严格按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办事,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不断改进教育方式,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计划,注重发挥县、乡党校的作用,注重运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注重利用干部身边的正反典型,扎实有效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创建形式推进农村基层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农村基层廉政文化室、廉政文化户的创建活动,倡导文明、淳朴的乡风村风民风,形成崇尚清廉的社会风尚。

  四、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县(市、区)党政机关要建立农村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剖“麻雀”,以点带面,推进工作。乡镇干部要落实包村联户制度,经常走村入户,把主要精力放在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的落实上,放在解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上;要严格执行出勤制度和值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安心基层工作,切实克服“走读”现象。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持做到中央提出的“六要六不要”,具体做到“十不”:一是对党的政策执行不走样;二是对群众要办的事不推诿;三是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不违规擅自处置;四是对支农、惠农款物不贪污、挪用;五是不利用权力刁难群众、吃拿卡要;六是不利用职权借婚丧嫁娶和其他喜庆事宜收钱敛财;七是不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八是不优亲厚友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以家族、宗族势力影响决定涉及集体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九是不拉票贿选和在入党、征兵、提职等方面搞权钱交易;十是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党员干部不违规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矿产、参与村(居)土地征用补偿款及其他集体利益分配、承包经营农村集体土地。

  五、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权力的制约机制

  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农村基层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积极推行对村干部民主评议和村民询问质询制度。深入推进乡镇政务公开、基层站所事务公开、村务公开,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

  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积极推行村党支部选举“两推一选”制度。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勤廉双述”、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

  六、深化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规范化管理

  要在农村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村级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按照定项限额管理、控制开支项目和标准、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要求,认真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积极推行和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依托乡镇会计服务中心,对村级资金、财务实行“委托双代理”。规范村级财务工作流程,完善民主理财运行机制。积极化解乡镇和村级债务。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特别是“城(镇)中村”、“城(镇)郊村”集体资产的清理和规范,积极开展“城(镇)中村”、“城(镇)郊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完善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管理制度,规范土地、矿产、山林、滩涂、池塘等村集体资源的开发利用,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制度。逐步推进乡镇干部在交通、通讯、接待等方面的职务消费制度改革。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接待,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乡镇实行定点接待和接待费限额管理,村、组实行零接待费制度。

  七、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党在农村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农村综合改革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在乡镇机构改革、县乡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等公用事业改革、国有农场改革过程中搞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违反纪律的行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重点围绕新农村建设资金运行、各项支农惠农

  政策落实和扶贫、救灾、救助、移民等款物使用发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涉农资金的专项审计,督促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执行涉农资金管理规定,确保涉农资金专款专用,确保粮食直补、粮食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直补、退耕还林补助、林业生态效益补偿等惠农政策和各种专项资金落实到位。加强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情况、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控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护农民的积极性。加强对以“六改五通”(改路、改水、改厕、改厨、改圈、改垃圾堆放,通路、通电、通水、通沼气、通信息)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八、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切实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大力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打造“服务农民平台”。认真执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规定,切实解决农民子女“上学难”问题。认真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坚决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农民“看病贵”的问题,防止假劣药品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建立和完善农民负担监测机制,认真落实涉农税费、价格“公示制”,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核与监督,坚决纠正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建立和完善农民维权保障机制,坚决纠正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规范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项审计和公开制度,坚决防止乱占滥用耕地的行为,切实纠正和查处拖欠、克扣、挪用、贪污征地补偿费的行为。

  九、加强农村基层信访工作,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构建基层信访网络,有条件的乡、村要设立信访接待室、说事室,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推行乡镇机关干部下访制度,主动了解和解决农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严格信访责任制,落实首访责任,坚持“谁接访谁负责”的原则,力求首次信访解决问题,严禁简单粗暴、敷衍推诿,避免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群体上访,把问题解决在农村基层和萌芽状态。建立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制度,保证处理信访问题公开、公平、公正。建立信访督查和反馈制度,对领导批办和农民群众反映强烈、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要及时办理并回告情况,对署实名信访举报的,要适时向举报人反馈办理情况。

  十、严明纪律,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发生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惠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参与赌博、大操大办、腐化堕落等案件。要结合农村实际,在法律、纪律和组织原则允许的范围内,整合基层办案力量,改进办案方式。注意把握政策,依法依纪查处农村非党员、非公务员身份的基层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

  十一、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负起全面领导责任,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其他重大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市、区)是关键,乡镇是基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研究制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细化制度规定,确定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指导。乡镇党

  委、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县(市、区)、乡(镇)党委每年年底要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十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协助党委、政府制定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实施方案。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合理配置、使用乡镇纪检监察力量。乡镇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除书记外,可配备专职副书记1名,其他委员可以兼职。村和基层站所党支部应设纪检委员。要加强对农村基层纪检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十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部门分工,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农业、财政、审计、教育、卫生、交通、水利、林业、工商、税务、建设、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级垂直管理单位要结合业务工作加强对下级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垂直管理的乡镇站所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接受所在乡镇的监督和检查。

  十四、结合实际,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实行分类指导。要针对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同阶段

  和具体要求,针对不同地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和条件,针对乡镇、建制村和基层站所的不同特点,提出相应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和要求措施。要坚持与时俱进,在总结完善以往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依靠群众,不断研究和改进乡镇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形成各地工作特色,推进我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的实效。

  十五、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奖惩机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采取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上级检查考核与本级自查自纠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或奖励;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责任追究。要关心爱护农村基层干部,逐步完善村干部报酬待遇、社会保障等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篇四: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

  村干部和党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

  村干部和党员要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准有下列行为:(一)违反规定买卖、转让、占用集体土地,或者违章

  搭建地上建筑物;(二)在集体土地征用、承包,集体资产租赁、经营,

  集体工程项目发包,集体物品采购等过程中暗箱操作,优厚亲友,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违反规定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四)克扣、截留、拖欠支农、扶贫、救灾、移民、征地补偿等款物;(五)虚报浮夸、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六)以各种非法手段拉票“贿选”或者在选举中侵犯村民的合法权利;(七)侵占集体财物或者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八)以村务或者其他公务为借口,用公款吃喝或者用公款相互宴请;(九)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或者借用公款逾期不还;(十)公费旅游,以开会、考察、学习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或者用公款为他人支付旅游费用;(十一)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十二)借婚丧嫁娶及喜庆等事宜,聚敛钱财;(十三)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色情、涉毒和封建迷信活动以及为“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十四)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注:本《规定》节选自浙纪发[2006]19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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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塘洋村村务民主决策流程图

  决策

  内容(议案)

  流程

  实施主体

  村级组织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

  村民1/10以上联名村民代表1/5以上联名

  提出受理

  村党组织召集

  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两委”联席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列席会议(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

  讨论决定

  召集

  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

  会前会后

  公告讨论的内容

  广泛征求意见公布表决结果

  实施办理

  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

  监督

  乡政府村民及村民代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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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塘洋村村务村务公开流程图

  村民委员会提出方案

  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村务公开监督小组)

  审查补充完善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

  讨论确定村民委员会

  村务公开栏公布听取群众意见接受咨询和群众意见的受理、反馈

  资料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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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集体建设项目承包、集体资产出租、出让物资采购项目流程

  村务委员会提出方案

  “两委”联席会议研究

  村委监督委员会(或民主理财监财小组)全程监督

  2万元以下建设项目

  1万元以下资产出租、出让项目

  1000元以下物质采购项目

  2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

  1万元以上资产出租、出让项目

  1000元以上物质采购项目

  30万元以上项目进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运作

  直接发包(出租、出让、采购)

  公开

  乡镇招标办公室编制乡招标文件

  镇招标文件经招投标流

  招动中心审核后,在指定

  投地点和指定媒体发布

  标

  招标公告(最短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平

  台

  自购领招标文件5个工作日后开标(先审查

  运投标资格),根据招标

  作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当众宣布中标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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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干部廉政承诺制度

  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促进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特制定村(居)干部廉政承诺制度。

  一、承诺对象村(居)两委成员,重点是村(居)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二、承诺方式廉政承诺采取公开方式。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承诺对象就党风廉政建设向全体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作出公开表态和承诺。承诺后在廉政承诺书上签名、张贴公示,并由乡镇纪委存入本人廉政档案。承话时间一般安排在新一届村(居)班子上任之初。三、承诺内容主要是在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秉公办事、忠于职守等方面的决心和打算。四、承诺监督1、承诺人要认真覆行廉政承诺,主动接受乡镇纪委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每年年终和届末应写出廉政报告、作为党员、村(居)民对村(居)干部进行评议的主要依据。2、乡镇纪委负责对村(居)干部的承诺事项和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时报告时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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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承诺书一式两份,分别由乡镇纪委和承诺人存档备查。五、违反承诺的处理承诺人违反承诺,构成违纪的,由乡镇纪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调查处理。尚不构成违纪的,及时进行廉政谈话和批评教育,督促干部改正过错,认真履行职责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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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为强化对村(居)干部的教育管理,增强村(居)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做到“立足于防范,着眼于教育”,制定村(居)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一、谈话方式根据谈话目的、谈话内容和谈话对象的不同,谈话分为集体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集体廉政谈话为集中性学习教育活动,一般定期举行。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为警告性、批评教育性措施,因事、因人而定、不定期进行。二、谈话内容和谈话的组织实施1、集体廉政谈话集体廉政谈话一般安排在村级组织换届后新一届两委干部上任初进行。参加对象为所有新当选村(居)两委干部及村(居)委会聘任千部。主谈人为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新当选的村(居)两委一把手,要单独接受乡镇纪委书记的廉政谈话。谈话内容:①进行宗旨意识、权力观、价值观教育;②学习有关廉政法律和规章制度。重点学习村级民主管理、财务管理制度;③剖析村(居)干部违纪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④对干部自身建设提出建议和要求。2、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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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诫勉谈话一般安排在村(居)或村(居)干部有轻微违纪现象或有不当行为发生,但尚不够纪律处分时实施。谈话对象为具体违纪人员和不当行为人。主谈人为乡镇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纪委书记,具体根据谈话对象和行为性质而定。

  谈话内容:①针对存在问题,讲清行为性质,帮助干部认清行为性质、违反党政纪程度、后果及危害;②提出处理和纠正的具体意见;③谈话对象表明态度和改正意见。

  3、警示谈话警示谈话一般安排在干部自身建设、工作开展中出现不良苗头和倾向时进行。谈话对象为村(居)两委主要干部、具体有违纪倾向的干部。谈话人为乡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谈话内容:①讲清行为不良后果:②明确今后工作重点或努力方向,提出建议、希望和要求;③进行廉政教育。三、工作要求1、乡镇各职能科室在平常工作考核、干部考察、民主评议、专项检查以及信访工作中,发现违纪线索或需要谈话的现象时.及时向乡镇纪委报告。由乡镇纪委核实并向党委汇报后组织谈话。2、参加谈话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根据谈话主题、谈话万式和谈话对象确定。每次谈话情况要及时整理存档。3、实施谈话前,由乡镇纪委将谈话主题、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通知谈话对象。谈话对象接到通知后,必须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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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接受谈话。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前来的,应提前向乡镇纪委请假。

  4、进行谈话时,谈话对象要如实汇报思想、工作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允许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提出不同意见。对主谈人提出的有关建议、希望和要求.谈话对象应有明确的表态。

  5、谈话结束后,谈话对象对要求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整改。乡镇纪委要加强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及时收集反馈信息,督促谈话对象高质量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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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一)监委会产生和组成1、监委会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产生,经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实施监督,并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监委会任期与村委会同届。2、组成人员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熟悉村情,热心为村民服务,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敢于监督。不是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报帐员(文书)及其近亲属的村民代表。3、监委会由3人组成,设主任1人,组成人员在村民代表会议中推选或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可以由村党组织成员兼任。监委会成员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受村民代表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的决策和管理。(二)监委会职能1、在村党组织领导下,配合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引导村民支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2、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村务会议。3、对村财务公开清单和报帐前的凭证进行审核。4、建议村委会就有关问题召开村民代表会议。5、对不按村务管理制度规定做出的决定或决策提出废止建议,村委会须就具体事项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决定。6、参与乡镇党委对村干部的年终述职考评。7、对村级建设工程、物资采购、集体资产出租出让实行全程监督,使招投标公开、公正、透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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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依法提出罢免建议。

  9、遵守村规民约,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三)监委会义务1、支持村两委正常工作,及时消除村民对村两委工作的误解。2、定期不定期向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监督工作情况。3、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等组织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4、联系村民,广泛听取意见,履行监督职责。(四)监委会监督。对违法乱纪、严重失职的监委会成员,经村党支部提议,村民代表会议有权予以撤换。每年由村民代表会议对其成员进行年度信任度测评,信任票不到应到会村民代表人数一半的,终止职务,按规定程序选举新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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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总体要求

  一、创建目标泰顺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主要围绕“四民主”(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坚持“三公开”(村务公开、村财公开、村级党务公开),落实“八项制度”(村财乡镇代理、村务监督委员会、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村级建设工程发包、村干部廉政谈话、廉政承诺、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等方面制度),着重从以下五方面做好工作:1、管理规范。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规范村级集体资产和工程项目管理,在“人、财、事”方面形成比较完备的管理制度。2、事务公开。对村级财务、事务、党务进行定期上墙公开;对工程建设等重大事项做到随时公开。3、监督有力。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认真落实村级民主监督各项制度。4、农民减负。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各种惠农支农政策措施落到实处。5、干部廉洁。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积极推进党纪法规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村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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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考核要求1、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定档。根据考核得分设定三类:90分(含90分)以上为一类单位(考核基本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包括管理规范、事务公开、监督有力、农民减负、干部廉洁等五个方面,具体评分内容详见《2009年度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考评细则》),70至90分(含70分)的为二类,70分以下为三类单位(即不合格单位)。2、县级“示范村”的确定依据。获得县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的前提条件是考核得分必须在90分以上,同时在两年之内不得有下列情形:(1)村级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因违纪违法受到纪律处分或刑事责任追究的,村党员因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2)村级组织受到上级党委、政府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组织处理的;(3)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在述职述廉或村民大会的测评中,未得到半数以上信任票的;(4)村工作目标承诺考核中,集体考核评为落后或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个人评定为基本称职以下档次的;(5)存在计生、安全生产、综治、信访等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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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

  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

  巉口镇赵家铺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为进一步加强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责任制落实工作,根据镇党委、纪委有关要求,结合本村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二、积极与镇纪委签订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馈制度,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馈制度,要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支部、村委会齐抓共管,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监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底各项目标考核中。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其他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五、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村民代表及群众对村“两委”工作意见,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村党支部及时研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六、村“两委”班子每半年要组织召开一次学习中央、省、市、区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照检查落实,提高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自觉性。七、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负责人对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加强监督检查,协调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巉口镇赵家铺村“两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共同职责一、带头廉洁自律。严格按照规定开支经费,不用公款购买个人通信和交通工具,不暗示或授意财会人员设置“小金库”,除财会人员外,其他人不直接经收和管理现金,直系亲属不担任本村经济组织财会职务,不参与集体工程项目投标。廉洁自律及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年终工作总结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接受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不断完善廉政规章制度。要与时俱进,根据改革开放的要求及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依靠体制创新、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防止和治理腐败。

  三、全面实行联系村民小组责任制度。加强对联系点经济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经常深入联系点、联系户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强化监督职责,定期对联系的村民小组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四、认真执行《甘肃省村务管理办法(试行)》。保证村民充分的知情权、管理权及重大事务决策权,遵守村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专题公布解决农村“热点”问题,接受村民理财小组的财务监督,运用村务财务公开和现代管理手段,强化农村廉洁网络。

  六、教育配偶、子女遵纪守法。不违章抢建,不违规占用土地,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邪教或黑恶势力组织,不参与

  聚众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等非法活动,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利用自己的职权为家庭成员谋取私利。

  巉口镇赵家铺村党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一、对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根据上级党委、政府、纪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作出安排,采取措施,抓好落实。二、负责建立与完善“两委会”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和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抓好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和奖惩工作,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三、负责经常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廉政法规,学习村制定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督促班子成员自查自纠。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发现班子成员不良苗头及时教育、纠正。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要事项集体决策。严格按照村委会提出方案,经支部讨论通过后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实行民主决策。

  五、严格执行村务日常经费开支实行“两笔会签”及财务监督制度,每月组织审查一次财务收支报表,协调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开展工作。

  六、对村民反映的重大问题和本村发生恶性事件,要迅速深入现场调查解决,化解矛盾,控制事态发展。

  七、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认真培养,深入考察,严格把关,防止发生“突击入党”等问题。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

  巉口镇赵家铺村委会主任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一、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镇党委对“两委会”班子及成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二、负责建立、健全村委会及村民小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检查监督财会人员履行职责,加强集体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三、负责组织落实村务公开工作。坚持村委会、村民小组财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增加财务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及时纠正乱收费不正之风。配合上级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四、负责做好村民信访工作,进村入户化解矛盾,避免村民集体、越级上访。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五、协助村民会议按照选举法规推荐选举村委会干部,协助掌握村民选举工作情况,防止发生贿选、拉票、压制民主等违法违纪行为和任人唯亲的不正之风。六、严格执行财会制度。主动配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村财务收支情况,汇同会计做好财务公开的具体工作。制止和纠正违反财务制度和村民利益的行为。七、认真抓好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具体掌握全村育龄夫妇情况,加强检查监督,及时防止可能发生的超生偷生问题,并将计划生育情况定期张榜公布。八、负责抓好村民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村民法纪意识。及时、细致地调解村民的民事纠纷。九、加强对村治安队的教育管理,提高治安队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其维护社会安定的作用。

  巉口镇赵家铺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办法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由村党支部组织实施,同时接受上级党委、纪委组织的检查和考核。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通常每半年进行一次,年终检查与考核结合进行。主要检查班子成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各项廉政规章制度是否遵守执行。

  二、“两委会”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年终民主评议活动进行。其基本程序为述职、自评等次、民主评议、村党支部评定后,报镇纪委审定考核等次。班子及成员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篇六: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

  石家庄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发展,根据省局纪检组、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地税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检查考核,全面掌握全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努力开创全市地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地税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二、考核原则(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三)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突出重点、鼓励创新的原则;(五)坚持删繁就简、注重实效、奖罚分明的原则。三、考核对象和内容(一)考核的对象: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党组和纪检监察机构。(二)考核的内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四、考核的组织实施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在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局纪检组、监察室、人事处、办公室组织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组织实施和结果评定工作。考核委员会下设考核组开展考核工作。市局监察室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五、考核计分1.按照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评分表,各单位基本分为100份,在此基础上,进行考核计分。2.加分项目:

  (1)对具有特色或创新意义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某一方面在内容、方法、机制、制度等方面有创造性发展和创新性举措,当年普遍实行且成效明显,经认定后,每项加0.5分;被市局在系统内推广的,经认定后,每项加2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的,经认定后,每项加3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的,经认定后,每项加5分。同一项工作不重复加分,加分就高不就低。

  (2)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当地纪委、上级有关部门(市局表彰的除外)受到表彰的,加3分;在当地组织的行风评议中进入前三名的,加3分。单项工作(如宣传教育、预防职务犯罪、信访工作、案件查处、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等)受到表彰的,每项加0.5分。同一项工作不重复加分。

  (3)表彰在当年考核没有加分的,顺延至下年度考核。表彰和行风建设的加分均以当地纪委或上级有关部门文件或奖牌、证书为准。

  六、检查考核的方法

  检查考核的方法包括日常检查、年度集中考核。以日常检查为基础,以年度集中考核为重点。具体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日常检查。由市局监察室对被检查考核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各项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情况和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根据平时掌握的被检查考核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以及相关资料报送的情况进行评分。日常考核原则上在年度集中考核之前完成。

  (二)年度集中考核。市局派出检查考核组于12月中旬至下旬,集中对各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年度集中考核按以下步骤进行:

  1.对各县区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由市局考核组实地考核,一是听情况汇报。听取被检查考核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提供书面汇报材料);二是查阅有关资料和工作台账;三是召开座谈会(召集单位有关人员座谈,听取意见);四是开展

  民主测评。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分别形成考核材料,交市局考核委员会汇总。

  2.对特色创新工作的认定。实行自主申报和实地考核相结合。由县(市)区局纪检监察机构形成专门文字材料于11月20日前报市局考核委员会(同时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的总结材料和详细自评评分情况)。由考核组在对各县区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的同时,进行实地考核(听汇报、查资料、座谈了解等)。考核结束后由考核组文字汇报,市局考核委员会集体评议认定。

  被中央、省、市纪委和省局、市局纪检组以文件或通报形式予以推介的,只需申报,不实地考核,直接报市局审议,予以认定。

  3.市局局内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比照执行。七、考核结果评定(一)各县区局考核结果的评定,由市局考核委员会根据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分数和加分认定的

  分数,将被考核单位评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报市局党组审核确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评选反腐倡廉建设优秀单位资格: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到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批评的;

  2.本级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的;3.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导致引发重大事件或重大事故的;4.辖区内税务干部(含各级领导)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税(费)及其它直接经济损失重大(3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以下)的。(三)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为反腐倡廉建设不合格单位: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2.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达到40%以上的;

  3.县区局正职受到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不含本处分)以上处分的;

  4.县区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受到降级(含降级)以上处分的;5.辖区内税务干部(含各级领导)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税(费)及其它直接经济损失巨大(100万元以上)的。八、考核成果运用(一)市局党组审定后,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二)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在次年“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三)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按照“谁考核,谁反馈”和“考核谁,向谁反馈”的原则,由考核组组长向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被考核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当面反馈,指出问题,督促整改。(四)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其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当年评先资格;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纪检监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在当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连续两年不合格

  的单位,党组和纪检监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要进行组织调整,不能再担任现任职务。

  石家庄市地税局二O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篇七: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

  2020年度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及分值权重

  评分标准

  出现以下情况的,本年度党建考核一票否决:

  一票否决事项

  1.领导班子发生集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立案查处的;2.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或2名以上(含)班子成员

  因违反政治纪律或因违法犯罪被立案查处的。

  1.党委(党总支、支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经查属实的,每例扣5分;党组织对违反政治纪律和

  政治规矩的情况未坚决批评制止,造成不良影响,每

  例扣2分。

  主体责任(50分)

  2.全面推进“三大攻坚战”、“三个全域”建设、“区域五治”、攻坚“五场硬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中,被上级机关问责或责令问责,或造成不

  良影响的,每例扣3分。

  3.因对村级小微权利运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小额

  资金拨付监督管理不力造成村级信访问题突出的,扣

  2分。

  4.对党建考核、执纪监督、专项检查、正风肃纪等发现的问题,未结合实际开展整改落实的,每例扣2分。5.党委(党总支、支部)主抓直管落实不到位,责任分解、落实、报告、督查、考核、追究等制度机制不健全、工作不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的,每例扣2分;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等制度,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违规决策程序的,每例扣2分。6.因烟票背后“四风”问题、党员干部违规借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有偿陪侍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被上级纠改问责的,每例扣2分;未按要求开展清廉村居建设专项工作各项任务的,每例扣1分。7.未按要求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的,或落实不到位、不规范的,每例扣1分;未开展相关法纪教育、道德教育以及廉洁好家风等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每例扣1分。8.对已查结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未按规定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开展警示教育的,每例扣2分;未按要求落实谈话提醒、关联机制的,每例扣1分。9.对上级巡察、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发现并反馈的问题,未按要求整改落实并未在规定时间上报整改方

  案、整改结果的,每例扣3分;反馈问题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销号的,每例酌情扣1-2分。10.对上级交办的效能投诉不认真配合街道纪工委(监察办)调查,或上报的情况与上级核查结果不一致的,每件扣2分。11.班子成员因职务犯罪被立案查处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人次扣8分;涉及其他人员的(村务工作者、村聘人员等,下同),每人次扣6分。12.因违法犯罪(不含职务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或因违法违规被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因违纪违法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或责令查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撤职以上(含)处分,涉及班子成员的,每人次扣6分;涉及其他人员的,每人次扣4分;受到党政纪其他处分,涉及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的,每人次扣3分;涉及其他班子成员的,每人次扣2分;涉及其他人员的,每人次扣1分。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查处,且违法行为发生在十九大以后的,每例加扣1分。13.因失职失责或因作风和效能等问题被上级机关问责或责令问责,党组织(单位)受到检查以上(含)问责处理的,每件扣2分;干部受到诫勉以上(含)问责处理的,每人次扣1分,诫勉以下问责处理的,

  每人次扣1分。

  14.未按规定执行纪律处分决定或问责决定的,每例

  扣2分。

  15.未按要求执行因私出国(境)和操办婚丧喜庆报告

  等相关工作要求的,每例扣1分。

  1.未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或上报问题线索不及时、信

  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每件次扣1分。

  2.对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调查处理不认真、不配

  合,上报的情况与上级核查结果不一致的,每件次扣

  3分;未及时有效应对党风廉政舆情的,扣1分,造

  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扣2分。

  3.当年检举控告类重复信访举报,每增加1件扣0.5

  监督责任(30分)

  分;因未落实领导包案或调查处置不到位,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越级访被上级二次通报的,个访每例扣2分,集体访每例扣3分。

  4.对班子重大事项等决策事项和程序,明知违规而未

  提出反对意见,又不及时向街道纪工委报告的,每例

  扣2分;对发现的班子和班子成员重大问题线索,未

  及时向街道纪工委报告的,每例扣3分。

  5.未按要求在公开栏、公开日、微信群等公开各类村

  (居)务内容的,每例扣1分。

  6.未按要求将本地重大突发事件情况向街道纪工委

  报告的,每例扣1分;全年向街道纪工委报送纪检监

  察信息少于12条,每少一条扣1分。

  7.本级纪委成员,因职务犯罪被立案审查并追究刑事

  责任、因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或责令查处、因失职失

  责被问责或责令问责的,对照主体责任扣分标准,每

  人次加扣2分。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评价(10分)

  由街道纪工委(监察办)班子成员对各村社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后折算。

  完成以下工作的给予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10分):

  1.廉情信息报送情况排名前三位的分别加3、2、1分。

  2.工作经验得到街道总结推广的,每件次加1分;得

  到区一级总结推广的,每件次加2分;得到市级以上

  (含)总结推广的,每件次加3-5分;同一内容不重

  加分项目(10分)

  复加分,以最高加分计。3.在完成纪检信息规定任务的基础上,涉及单位的纪检监察信息或宣传稿件被区纪委以上主流媒体录用

  的,每件加1-3分。

  4.全面开展民主监督公开日活动,有亮点特色召开现

  场会的,加1分。

  5.扎实开展事前监督和过程监督,书面申报或例会口

  头交流事前监督、过程监督上报典型案例经认定的每

  例计1分。6.成功创建清廉村社建设示范点的,每例加3分。

  说明

  1.出现“一票否决”的,当年度不得评为优良级以上等次。2.扣分时限的确定:职务犯罪案件以立案时间为准,违纪案件以立案时间为准,问责案件以作出问责决定时间为准。3.同一违纪违法行为如涉及多个扣分项的,按最高分值扣分,不重复扣分。4.违纪人员工作变动的,三种情形:①违法犯罪或违纪违规行为系在原单位发生且现单位未发现的,则对原单位扣分、现单位不扣分;②违法犯罪或违纪违规行为(多项错误,按其主要错误作为评判标准)在原单位及现单位都有发生,区分情节轻重,分别对原单位及现单位进行酌情扣分;③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在任职时,对于已退职人员,退职不满1年(含)的实行全额扣分,退职1—3年(含)的减半扣分,退职3年以上的不扣分(特殊规定除外)。5.由本级纪检组织主动发现线索并移送上级纪委且

篇八: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

  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督促各级干部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组织监督、专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真正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工程建设目标。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原则,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党政组织总体工作和公司的中心工作之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谁主管谁负责,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第五条组织机构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包括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部部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的意识,不断完善党风廉政

  建设的各项规定及制度。第六条党政组织责任(一)党支部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并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分工。(二)党政领导班子要统一认识,齐抓共管,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各部负责人和各级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第七条各部门责任(一)按照公司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具体措施,确保部门责任制的落实。(二)按照铁道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的要求,结合业务管理工作的特点,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廉政规定和管理办法。(三)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经常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发现违纪问题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四)定期向党支部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检查。第八条各级干部责任(一)公司党支部书记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分管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三)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四)各级干部对自己的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负有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对他们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重要责任。第三章制度约束第九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会议制度(一)会议形式及参加人员

  1.党风廉政建设协调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2.公司协调会议参加人员:公司班子成员和各部负责人。(二)会议时间及内容1.由公司党支部书记主持的定期会议,原则上在每年的7月和12月份召开。主要内容:听取前一阶段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部署。2.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不定期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会议,听取分管部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及推进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检查督导落实。(三)会议程序及管理1.会前,要提前将会议议题送公司党支部审阅,经批准后向应参加会议的成员下发通知,明示会议内容,并做好会议的相关准备工作。2.会中,各部门将涉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的计划安排,以及研究制定实施责任追究给予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的有关规定办法等,提交协调会议讨论。3.会后,按照会议研究讨论的意见,整理好会议纪要发至有关领导和部门。第十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一)组织领导公司党支部书记负责对公司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

  考核,检查考核的对象是各部门,重点是公司副职和各部门负责人。检查考核工作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公司班子成员以及公司各部门

  组成检查考核组负责组织实施。(二)考核内容1.是否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会议。2.是否坚持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检查督导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及推进计划。3.是否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和办法,并形成工作机制。(三)具体要求1.坚持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自查与上级考核相结合。2.公司每半年要组织一次自查,每年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局纪委报告。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第十一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廉制度(一)述廉人员范围述廉人员范围是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二)述廉时间及形式述廉一般安排在次年元月份召开的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三)述廉内容1.贯彻执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情况。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及推进计划的情况。3.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4.本人廉洁自律,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的情况。(四)具体要求

  1.在述廉大会之前,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回顾总结一年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述廉报告。

  2.述廉报告要以书面形式,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在大会上进行述廉。

  3.述廉结束后,要将情况进行汇总报路局纪委。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党政组织和各级干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导致公司或所管部门发生问题,造成影响的,要追究直接领导的责任。第十三条责任追究坚持以下原则:(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二)严格执纪,违纪必究;(三)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第十四条责任追究的处理方式: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责任追究的处理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第十五条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责令检查的处理。(一)对自身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范围不清楚,责任内容不明确,责任意识淡薄,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的;(二)不按要求贯彻落实公司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部署,没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及推进计划的,或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生产经营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三)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失察或发现后纠正不力、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防范不力再次发生同类问题的。第十六条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评选资格(或有关荣誉称号)的处理。(一)不认真、不及时处理人民群众信访举报,致使群众集体越级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或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理教育不严,以致发生不廉洁问题的;

  (三)受到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检查处理后不认真整改的。第十七条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职或免职的处理。(一)对群众反映公司或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不认真解决,严重影响稳定和正常工作秩序的;(二)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三)在干部、资金、物资、管理等方面因工作失误,导致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使集体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造成严重影响的;(四)有违规行为,但情节轻微,可不追究纪律责任又不宜担任领导职务的;(五)受到通报批评并取消荣誉称号处理后不认真整改的。第十八条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纪律处分。(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二)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有明显违法违纪行为人员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三)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四)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

  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党

  内严重警告或撤销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

  籍处分。(五)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六)因工作失职,致使公司和本部门发生重大路风事件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职务处分;造成火灾、爆炸等特别重大事故,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给国家、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撤销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造成巨大损失的,加重处分。第十九条追究对象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条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根据职责范围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对负有集体责任的各部门,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第二十一条实施责任追究要与当事人本身违纪相区别,防止以处理违纪本人代替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或以经济处罚代替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倾向。第二十二条实施责任追究的工作程序(一)凡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的,要由公司党支部对其进行诫免谈话,指出存在问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二)凡给予组织处理的由公司对其进行通报,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公司综合部对其进行组织处理。(三)凡给予纪律处分的由公司按照路局纪委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组织程序,并在有关会议上宣读处分决定。

  第二十三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追究的原则。第二十四条公司各部门要将本部门实施责任追究的情况及时报公司党支部。公司党支部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运作、督查督办和日常管理。第二十五条有关领导责任人员的区分:(一)直接领导责任人员,是指在规定职责范围内,对其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公司或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生问题、造成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干部。(二)重要领导责任人员,是指在规定职责范围内,对自己应管的工作或应由其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公司或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生问题、造成影响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干部。第二十六条本责任制中所指重大损失和巨大损失的标准:(一)造成下列结果之一的是重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到5万元;死亡1人或重伤2人至5人;造成严重政治影响的。(二)造成下列结果之一的是巨大损失(本款所列数额不含本数):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造成特别严重政治影响的。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本制度与上级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九: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

  **村党风廉政计划

  为了加强我村党风廉政建设,明确我村“两委”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心,保证上级纪检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在我村顺利实施。经我村支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我村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中纪委及各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自我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积极协助上级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努力构建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我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同步健康发展,创建和谐新农村。

  二、加强宣传教育,从思想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召集党员召开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传达、学习、贯彻中纪委等各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将传达精神、部署工作与开展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加强党风廉

  1

  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抵御不正之风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2、加强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教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联系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纳入本村先进性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工作格局中,通过组织宣传、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性锻炼和修养,推进我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

  3、加强以党员干部为重点的从政道德教育,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性传统和作风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使党员干部能长期保持清醒头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深入开展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结合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的工作,继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和遵纪守法教育。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及其它党纪政纪,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利用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

  5、配合街道党委推进我村廉政文化建设,综合运用广播、电视、音像资料、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氛围。

  三、推进制度建设,从措施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健全有利于防范腐败的体制和机制。力争做到责任落实、措施到位、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责任到人。

  2、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并逐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3、建立、健全党员,村民代表对村干部的评议制度,年终听取村两委干部作年度工作汇报,由村党支部召集相关人员对村两委干部全年工作进行测评,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四个档次对每个村干部进行定位,考评结果与其误工补贴及奖惩挂钩。

  四、强化监督制约,从机制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加强对制度执行和落实的监督。坚持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督促

  3

  我村党员干部和村委会成员认真对照检查各项工作等存在的漏洞,努力消除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因素。

  2、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结合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我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继续实行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增强村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性,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形成村干部权力行使全过程的监督制约机制。

  3、切实抓好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凡村级一切工程的招投标(含林地转让、建设工程、土地承包等)均要按照听证会议程序进行。即先由村两委制订实施方案,交党员大会讨论确定,在召开听证会听证,再进行公示、公开进行招投标,全程均请市聘党风廉政监督员参与。财务审批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理财小组审核,每季度对全村财务收支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公布一次,接受群众监督。

  4、党支部书记及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准则》的有关规定,村接待费降为零,严禁公款吃喝,请喝送礼。从小处着想,从小事做起,严肃党的纪律,做一个两袖清风的人民服务员。

  4

  总之,在全年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认真履行责任,切实把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抓紧、抓实、抓细、抓出实效,促进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5

篇十: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

  资料

  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的组织考核,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例行的考核工作,要在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总支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廉政监督人员等人员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第三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考核领导班子。第四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重点考核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学习及教育情况、执行廉政制度的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转变工作作风情况以及依法行政情况等。第五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每年考核两次,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在考核中,采取自查和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第六条考核工作按照领导班子组织汇报、领导干部填写个人考核登记表,统一进行民主测评等程序进行。由考核领导小组评议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第七条凡考核等级为不合格者,要及时进行谈话诫勉和组织处理。凡在考核中发现领导干部不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责任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要装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评定业绩、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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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

  旺藏乡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测评制度

  一、本着公开、公平、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测评二、测评对象1、党政领导班子;2、党政领导班子成员3、中层干部;4、一般党员。三、测评内容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廉洁自律,劳动纪律,工作态度和作风。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四、测评时间每年一次,年终开展测评。五、测评方式向基层畜牧兽医站、联系镇(村)、服务对象、农困户发放民主测评表,征求测评意见,召开全乡干部、职工民主测评会,进行无记名测评。六、测评结果进入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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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

  旺藏乡党委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加强对在职领导干部的组织监督和管理,强化党风监督机制,促进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副科级以上干部。二、报告内容:

  1、凡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和参加集资建房的;

  2、凡本人、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出国定居、自费留学的;3、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在本地经商(从事个体经营者)、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4、本人及配偶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情况;5、按照党纪国法和相关法规规定需要向组织报告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其他重大事项。6、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事项。二、报告方法:

  .

  资料

  1、报告人应将报告事项在事前口头或写成书面材料上报,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前报告时,必须事后30天内再履行补报手续。

  2、领导干部在报告时,必须将说清所报告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如场所,资金,处理方法等。

  三、报告的受理:1、领导班子成员重大事项的报告由中心党支部受理并上报。2、副科级以上干部需答复的问题由中心党支部负责答复本人。四、有关要求:1、建立办理结果登记制度。单位受理部门要将个人重大事项处理情况记录在册,建立备查档案。2、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作为考察、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其结果记录备案。3、建立相应的查处制度。领导干部处理个人重大事项要主动接受党内外干部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对弄虚作假者、不按有关规定报告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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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

  旺藏乡党委礼品登记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办法,加强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确保我乡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秉公执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我乡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活动中,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含礼金、礼物、有价证券、代币购物券等),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不论价值大小,必须登记上交。

  第三条我乡工作人员在其它交往(不含亲友之间的交往)中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而收受的礼品,价值在200元以下(不合200元)的,必须先登记、后处理。凡价值超过200元(含200元)以上的礼品、各种礼金、礼券、回扣(不论数额大小)以及高中档实用物品,如工艺品、服装、皮鞋、领带、衣料、酒水、成条香烟等,必须登记上交,由接受登记部门视情况

  .

  资料

  处理。第四条对上交的礼品,可按以下办法处理:l、高档耐用物品,按有关规定拍卖或留单位使用。2、本人愿意留用的实用物品可折价给上交人员。第五条按上述规定必须登记的礼品,自收受礼品之日

  起(在外地接受礼品,自回单位之日起)15日之内由本人如实填写礼品登记表,并将礼品和登记表一并上交。

  第六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为本规定的执行部门,负责接受本单位礼品的登记、上交和处理工作。

  第七条礼品登记和处理情况由领导小组于每年七月上旬和次年元月上旬两次在乡机关内公布。

  第八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对执行礼品登记制度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如发现有礼品不登记上交或不如实登记上交的,应责令有关人员登记上交。并根据礼品价值多少,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礼品价值较少,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表示悔改的,可以免予行政处分。

  第九条各支部和部门应配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对所属人员执行礼品实行登记制度情况予以监督,并对拒收情况作好统计。

  第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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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

  旺藏乡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

  为保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本规定。

  一、申报内容:1、工资;2、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等;3、从事咨询、讲学、写作、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4、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二、申报时间:每年7月1日至20日申报本年度上半年的收入;次年1月1日至20日申报前一年下半年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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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

  三、申报人不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收入的,应责令其申报、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旺藏乡党委监督检查制度

  为促进旺藏乡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推进,保证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监督检查所依据的原则:1、坚持分级管理,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2、坚持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自查与互查、抽查与普查、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的原则;3、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4、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二、乡纪工委牵头负责开展对乡各层面推行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会同乡党政办公室组织具体实施,每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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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

  少于两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三、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通过设立行

  政效能投诉点、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聘请社会社区监督员等形式,畅通监督渠道,广泛收集群众对乡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专门力量,认真负责地处理和采纳干部群众所提的建设性意见,同时做意见的反馈工作,以调动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四、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制度规定、不据实公开或不实行公开的情形,视情节轻重,适用以下处理办法:

  1、批评教育,限期整改;2、责令责任人员作出具书面检查,予以通报批评;3、进行诫勉谈话;4、取消当年各类先进参评资格;5、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

  资料

  旺藏乡党委党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要以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党内监督为重点,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村党支部的执政能力。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全乡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五个方面的具体事项以及多数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非保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三、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四、党务公开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要在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上公开。

  五、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常规性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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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

  项经镇党委审批后公开。六、公开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群众的意见和要

  求,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和个人,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再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旺藏乡财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本乡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全面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与监督。

  .

  资料

  第四条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人员统一管理。

  第五条财务收入主要包括:事业收入;财政收入(含正常经费和专项经费);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六条各项收费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第七条财务开支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及时公开,接受监督。乡领导以身作则,当好表率。

  第八条事业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经营支出主要包括彩球成本、影视广告成本等产业经营支出,经营支出严格成本核算管理,不得超支。

  第九条专项基金应专款专用。购置固定资产,要及时记入固定资产明细账。

  第十条单位购置千元以上的物品设备等重大支出,由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单位重大财务决策,由职工会讨论,乡务会集中研究决定并将执行情况公开;各项财务收支活动,由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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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

  位财务人员统一审核,定期报乡务会审定;会计原始账簿、报表等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公开;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财务事项随时公开。提高财务运作活动的透明度。

  第十二条报账员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按规定权限管理财务和现金,及时对帐,按时报账,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妥善处理。否则,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第十三条在保证财务公开事项的前提下,严格执行财务保密规定,不得随意传播单位财务情况,否则,按失职追究责任。第十四条本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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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

  旺藏乡各村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的内容。村财务、干部目标责任制及工资报酬、宅基地分配、企业承包费、计划生育指标、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等群众关注的事项。重点应放在村级财务公开上,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水电费、以资代劳情况以及群众需要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

  二、村务公开的形式。可采用开设公开栏、张榜公布,也可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全体村民有权随时对村委会的活动提出批评和建议,也可以向上一级政府部门反映情况。

  三、村务公开的时间。需要公开的事项要根据不同内容采取随时公开、季度公开和年终公开等形式向村民公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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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

  些时限较长的事项,可以每完成一个阶段,公布一次进展情况。每一件较大事项完成之后,要及时向群众公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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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

P>  基层党风廉政建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反腐倡廉建立,根据县委?**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检查考核方法?的通知,在认真总结我镇2021年开展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工作的根底上,结合我镇实际,为保证推进工作的顺利、有效进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紧紧围绕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不断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视,努力从源头上铲除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实现好、维护好、开展好广阔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构建富裕文明生态和谐官厅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二、工作目标和原那么1、工作目标: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和法制意识、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对党员干部的监视、教育、管理进一步加强;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切实维护,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有效落实;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和谐。2、工作原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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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围绕中心、效劳大局,统筹规划、整体推进,依靠群众、求真务实,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那么,坚持以经济建立为中心,坚持从教育、制度、监视、惩办等多方面入手进展综合治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服从和效劳于农村开展全局,深入贯彻上级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立,围绕当前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并切实解决严重影响农村改革、开展、稳定中的问题,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取得新成效,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

  三、主要工作内容1、完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责任体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镇党委书记黄晓东为总责任人,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既对业务工作负责,又对联系村〔社区〕、站所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负责,切实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任务落实到班子成员和村干部、站所负责人身上,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2、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培训。按照镇党委提出的班子建立要求,坚持以镇、村、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把反腐倡廉教育和培训列入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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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的重要根底工作,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之中,贯穿于农村基层干部培养、管理、使用的各个方面。积极采取主题教育、形势报告会、上党课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五个一〞活动。每年对基层党员干部至少开展一次廉政知识培训;强化舆论宣传,每村〔社区〕至少要有一块党风廉政宣传专栏,一条反腐倡廉宣传标语;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镇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至少讲一堂廉政党课;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每年进展一次勤政廉政先进表彰活动,努力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3、进一步标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行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坚持做到“六要六不要〞。镇党委要把“六要六不要〞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中,催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4、深入开展“双述双评〞工作。;“双述〞即年末召开村〔社区〕党员、村〔居〕民代表大会,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要向全体党员、村〔居〕民代表进展述职述廉;“双评〞即在述职述廉大会上,参会党员及村〔居〕民代表结合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的述职述廉内容和平时工作情况,对其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村务、财务、党务、工作目标完成和下年度工作规划情况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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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议。5、聘请党风廉政监视人员和设置党风廉政意见箱。

  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每组推选1名公信度高的党员或群众作为该组的监视员。镇党委、政府和村〔社区〕、小组要在明显位置设置党风廉政意见箱,畅通监视渠道,积极承受群众的监视和举报。

  6、落实工作例会制度。每个季度镇党委会要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每半年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门学习一次党纪政纪条规。每半年召开一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遇到重要事项可随时召开。农村基层要开好“三会〞,确保“五权〞。开好每年一次的村民代表会,确保村民“知情权和参与权〞。开好村民议事会,确保村民“管理权和表达权〞。开好村务质询会,确保村民“监视权〞。

  7、落实勤政廉政承诺公示制度。每年镇党政班子、镇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村〔社区〕“两委〞干部就做好本职工作,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执行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等情况作出勤政廉政承诺,交镇纪委备案,并将书面承诺分别在镇、村〔社区〕公开栏内进展公示,承受社会监视。

  8、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交心谈心、诫勉谈话等制度。对新任站所领导、村〔社区〕“两委〞干部,要进展任前廉政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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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党委主要领导要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进展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廉政谈话,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站所和联系村〔社区〕“两委〞领导成员要进展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廉政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政情况,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帮助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解决实际困难,树立工作信心。发现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及时进展诫勉谈话,提出存在的问题,限期改正,促进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9、、推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农村基层干部个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购建房屋、经商办企业、家庭成员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外出参观考察等重大事项必须报镇纪委备案。

  10、建立健全基层民主决策制度。健全镇领导班子议事规那么,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确保重大事项决策工作科学民主有序进展,推进基层经济社会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和程序化。

  11、建立基层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廉政档案的对象为镇机关单位股级领导干部及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廉政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干部的简历、家庭情况、勤政廉政承诺书及执行情况报告、受表彰奖励和受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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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情况、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的核查结论、干部有关礼品礼金等上交登记情况、群众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立的评议情况和其他有关干部廉政方面的情况等。对所有廉政档案,遵循“专人管理、集中管理、动态管理、保密管理〞的原那么,由镇纪委统一管理。根据阶段工作重点及时更新档案内容,由镇纪委审查后,装入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进展奖励、任免的重要依据。

  12、认真开好村级民主生活会。按照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求,结合阶段性民主生活会主题,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和廉洁从政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扎实开好村〔社区〕民主生活会,镇联系领导到位进展指导和监视。民主生活会后,要对存在的问题和缺乏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村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好地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深入开展。

  13、以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视权、表达权为重点,切实推进“两公开〞工作。一是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各村〔社区〕要把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立的工程、新农村建立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情况、“一事一议〞情况、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情况、村干部的补贴情况、方案生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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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和考核情况,以及村民关心的其他事项,全部纳入村务公开内容进展适时公开。二是全面推行办事公开。镇属各站所要以“公正、便民、廉洁〞为根本要求,重点公开收费工程和标准、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时限及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的事项。三是严格按照镇政务公开、“阳光政府〞的要求和目录,进一步标准政务公开,重点公开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政、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等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14、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强化监视检查。镇人大、镇纪委等监视、监察机构要催促基层领导和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严肃党纪政纪,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要围绕中央、省、市委提出的推进农村改革开展的重大原那么、根本制度、重大决策、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新农村建立和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立等开展监视检查,重点检查和纠正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问题,违背农民意愿、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思想保守、因循守旧的问题,形式主义、违背科学开展的问题,组织软弱松散、领导能力不强的问题等,建立和完善监视检查长效机制,把贯彻重大原那么情况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干部考核、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预防腐败寓于农村改革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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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之中,及时解决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等方面可能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保证农村各项改革、开展、稳定工作顺利推进。

  15、健全农村信访网络和处理机制。认真解决农村信访问题,建立健全农村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确保农民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的作用,及时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向镇报告,镇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协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当事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要求,各级主要领导要亲自接待和处理重要信访案件,催促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16、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在扶贫、救灾、救助、移民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利益恶性案件,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参与赌博、借婚丧喜庆收钱敛财等案件。

  四、工作要求1、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推进我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工作,镇党委调整充实官厅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的组织协调和监视检查工作。各村〔社区〕党支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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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健全工作机制。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负总责,严格执行镇与各党支部、分管领导与站所、领导班子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责任书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做到分工具体、任务明确、责任清晰。通过建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责任网络。

  3、加强组织协调。镇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和政府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4、强化指导监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村〔社区〕的联系领导要加强日常指导、催促和检查工作,加强单位的组织协调,及时掌握、分析、安排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工作,认真总结经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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