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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11篇

时间:2022-11-03 17:05:04 来源:网友投稿

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11篇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  浅议如何提高县区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  某市某区于20某某年某月启动了为期二个多月的首轮巡察,完成了阶段性的目标任务,取得一定实效。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11篇,供大家参考。

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11篇

篇一: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

  浅议如何提高县区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

  某市某区于20某某年某月启动了为期二个多月的首轮巡察,完成了阶段性的目标任务,取得一定实效。为总结提炼做法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探索对策措施,构建中心城区巡察工作规范化运行机制,有效指导和不断推进今后的巡察工作,结合某区首轮巡察工作情况,经过深入调研和思考,紧扣巡察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核心任务和要求,以如何提高县区巡察发现问题能力为主题,谈谈粗浅认识和。

  一、当前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容乐观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巡察监督的重要手段,切实增强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能力,是提升巡察监督实效的必然要求。从实际情况看,发现问题既是巡察工作的重点,又是巡察工作的难点,巡察中能不能真正发现问题,这是对巡察机构和巡察干部的最大考量。发现问题的能力强则效果好,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就发挥明显;能力弱则效果差,会弱化巡察工作质量,使之流于形式。因而,如何发现质量高、价值大的问题,直接影响着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从我区现阶段巡察发现的问题情况来看,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

  一是了解面上整体情况较多,深挖细究突出问题少。巡察中发现,个别被巡察单位难以听到反映问题的真话、实话,摸不清问题所在。在个别谈话中,普遍存在讲总体工作多、讲具体问题少,讲成绩多、讲缺点少,讲工作业务多、对领导班子评价少的现象,要碰触到核心的、要害的问题,难度很大。在对巡察对象的发放问卷测评时,多半存在“一勾到底”的现象,测评结果失真,有参考性的问题不多。在延伸了解情况时,对社区干部和群众发放测评表回收率不高,群众关注、参与巡察工作热情不高。

  二是关注业务方面的问题较多,发现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较少。巡察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职能方面,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数量少、比例低。而作为巡察监督本职应着重关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的问题则不多,花费大量人力时间成本,所获“干货”较少,巡察效能得不到体现。

  三是反映一般性问题较多,揭露违纪违法线索较少。巡察发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线索的成效还不够明显,有的单位长期班子和队伍建设薄弱、内部管理混乱、工作秩序不顺不清,干部普遍负面情绪大,工作氛围较差,单项工作长期推进不力,巡察工作却难以深入发现实质性问题。

  二、原因分析

  制约发现问题能力的因素是复杂的,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

  (一)巡察组对巡察的定位把握不够清晰准确

  (二)巡察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和监督能力不足

  (三)被巡察单位民主参与不高,对巡察工作存有“观望”态度

  三、对策建议

  (一)突出“着力点”,转变和坚定巡察职能定位。

  县区的巡察工作要坚持政治巡察的导向,增强“四个意识”,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上下功夫,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巡察对象上主要针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巡察内容要突出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适应基层特点,回应群众诉求,重点盯住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贪腐、黑恶势力、乱收费乱摊

  派等背后的违纪违规问题,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处事不公,在征地拆迁、扶贫惠农等工作中优亲厚友、暗箱操作,贪污、挪用专项资金等方面问题,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灵活运用各种形式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研究分析,着力查找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突出问题,形成震慑。

  (二)找准“突破口”,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三)把好“人员关”,选优和配强巡察干部队伍

  科学选配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形象好、能够适应时代要求的干部队伍,是巡视工作顺利开展的组织保证。探索、建立和完善适应新形势的巡察干部管理机制,不定期对巡察人才库进行调整充实,选配党性强、业务精,熟悉纪检、组织工作业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谈话能力和发现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过硬的干部从事巡察工作。通过加强系统业务培训,在实战中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实现震慑效果常态化。

  (四)拓宽“渠道口”,探索建立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有效机制

  一是要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巡察组要定期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检察、信访、审计等部门沟通信息,实现资源共享;二是要建立培训机制。结合巡察工作重点以及被巡查单位业务工作的不同,巡察办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巡察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提升巡察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要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巡察组年度任务以及每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以及组织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巡察工作的宣传,营造宽松的谈话环境,赢得社会群众对巡察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拓宽发现问题线索渠道,形成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篇二: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

  对于巡察精准发现问题、提高成案率思考(例文)

  关于巡察精准发现问题、提高成案率的思考(范文)精准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提高线索成案率是巡察工作质量的重要体现。为高质量推动县委政治巡察工作有效开展,根据巡察工作实践,我就“精准发现问题,提高线索成案率”进行了思考,现浅谈以下意见建议。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一)存在问题:一是了解整体情况较多,深挖细究突出问题少。在巡察中发现,巡察组难以听到反映被巡察单位问题的真话、实话。在个别谈话中,普遍存在“讲工作多、讲问题少,讲成绩多、讲缺点少,讲业务工作多、对领导班子评价少”的现象,要触及要害问题难度大。在对巡察对象问卷调查测评时,多半存在“一勾到底”的现象,测评结果缺乏真实性,反映有参考价值的问题不多。在延伸了解情况时,群众关注、参与巡察工作的热情不高。二是关注业务方面问题较多,发现从严治党方面问题较少。从巡察发现的问题看,主要集中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履行工作职能职责方面的问题较多,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数量少、比例低。作为政治巡察监督职责,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但巡察发现从严治党问题不多,收获巡察成果较少,巡察作用不能充分发挥。三是反映一般性问题较多,发现违纪违法线索较少。在巡察中,发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较少。比如:有的单位长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薄弱、内部管理不

  严、工作秩序混乱,干部负面情绪大,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推进不力,但在巡察中却难以发现突出问题。

  四是巡察方式创新不够,难以适应政治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需要。目前,政治巡察采取的主要方式是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调查走访等,对《条例》中明确的13种巡察方式灵活运用不到位,工作创新不够。

  (二)原因分析:制约巡察干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的因素是综合的、多方面的,我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

  1。巡察组对政治巡察职责定位把握不够精准。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巡察内容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不够明确,市县巡察机构未定期对巡察机关干部进行系统培训。由此,导致发现问题线索的聚焦点不够集中,指向不够明确,针对性不强,致使精力分散,难以触及实质性问题;二是巡察组人员对巡察工作要求不够熟悉,存在边巡边学的现象。由于巡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职巡察干部少,存在有巡察工作准备不充分的情况。三是纪检、审计、信访、检察等部门提供的问题线索不充分,数量有限、质量不高,可查性较低,有的部门甚至没有。由于不掌握巡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不能做到有的放矢,带着问题去巡察,致使巡察处于被动状态,突破方向不明,只有在巡察了解环节中发现多少问题算多少。四是巡察方式运用不充分。运用巡察手段单一、方法简单,目前尚处于传统的一张嘴(谈话)、一支笔(记录)、一双眼(看材料)、两条腿(走访)的状态,对于巡察的13种方式,仅限于采取专题汇报、个别谈话、来信来电来访、查阅

  资料、走访调查等5种方式,其他方式运用的很少。2.巡察组干部履职能力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巡察组一

  般采取临时抽调工作人员,巡察组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业务知识、专业结构、能力搭配与巡察工作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在开展巡察工作时,巡察工作人员也存在不敢碰硬、怕得罪人、只求走完程序的思想。三是在走访调研时,存在延伸调查、明察暗访、有针对性求证问题线索少,对如何扩展问题信息,精准发现问题,研判甄别筛选问题思考少,精力投入不足等问题。

  3.被巡察单位民主参与度不高。主要表现在:个别被巡察单位盛行“好人主义”思想,干部群众普遍存在不愿讲、不敢讲、不便讲、不肯讲的现象,有的对巡察组缺乏信任,担心受到打击报复;有的还抱着少说为佳、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有的人本身就是违纪违法既得利益者,对有问题的人和事故意袒护和隐瞒;有的单位缺乏民主氛围,公平公正受到一定压抑,长期没有形成讲真话的氛围;有的知情人存在持疑观望、犹豫情绪,对巡察的公信力缺乏信心,错过巡察进驻反映问题时机。在开展巡察前,各巡察组虽然采取张贴巡察公告、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开设信访接待等方式,加强对巡察工作的宣传,但在实际工作中,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公布的举报电话基本上没有接到有群众来电,也很少有群众主动上门反映问题,干部群众对政治巡察这种新的党内监督方式、

  反腐执纪方法不够了解和信任,抱有观望心态。二、主要途径及工作措施1.做足前期“功课”,多渠道了解被巡察单

  位有关情况。在进驻被巡察单位前,巡察组要通过巡察办积极主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审计等部门联系沟通,了解掌握这些部门对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选人用人等方面的反映和举报,并逐一梳理、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同时,巡察组多渠道收集了解被巡察单位情况,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领导班子团结情况、干部纪律作风情况、干部群众思想状态等。必要时要亲自约见反映重要线索的举报人,认真听取其诉求和情况反映,适时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实地取证验证,“瞪大眼睛”发现问题、寻找线索。带着这些情况和问题去巡察,更有利于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创新谈话方法,在巡察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不打无把握之仗。只有采用灵活的谈话方式,才能谈出实情隐情。在个别谈话前,要对谈话对象的个人情况如籍贯、学历、专业特长、任职经历等都要有所了解。在谈话过程中,主谈人态度要诚恳、语气要谦和,可以采用拉家常式的谈话,结合对方的工作经历、专业特长进行开启谈话,使之放松情绪、减轻压力、卸下包袱,尽量赢得谈话对象的信任,使之尽量讲真心话,反映真实问题。除了对规定范围内的谈话对象进行个别谈话外,还要增加与退休不久且情况熟悉、又敢讲真话、讲实话的老同志开展谈话,以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质量和效率。要注意听弦外之音,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长期的中庸之道和当“老好人”思想,教育大家“多栽花少栽刺”,人们一般不愿意谈论别人的问题,即便是非常正直的人在谈论问题时都有所顾忌。主

  谈人必须抓住谈话人想反映问题的心理,及时打消对方的顾虑,解除对方的思想包袱,把谈话不断引向深入,了解更多真实情况和信息。

  3.重视信访举报,通过办理信访举报发现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包括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一般分为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在进驻被巡察单位之前,巡察组要及时发布《巡察公告》,及时公布巡察内容和巡察组、被巡察单位、巡察时间、举报电话、邮政信箱、信访接待地址等重要信息。对于巡察期间接到的信访举报,巡察组要认真分析甄别(有的可能是捕风捉影、查无实据的举报,有的甚至是无中生有、诬告陷害),经过分析调查后可以排除。但是对举报事实清楚、线索明确的匿名举报,巡察组要高度重视,认真调查核实。特别要高度重视那些事实清楚、线索明确的实名举报(一般来说,没有确凿证据,不到感情破裂撕破脸皮程度,人们的顾虑很多,很少实名举报),既然敢实名举报,说明举报人有确凿证据,并且会把了解的情况全部说出来。

  4.查阅相关资料,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线索。有的单位主要领导存在有“家长制”作风,有“一言堂”情况,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好,该上会研究的不上会研究,就直接拍板决定了。有的决策程序不规范,

  上会讨论时,“一把手”往往先发言定调,其他副职出于各种考虑就不好发表不同意见,只能同意。如果个别谈话有这方面反映,再对照查阅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基本就能印证个别谈话反映的情况是否真实。特别要重视财务资料的调阅(因为财务资料是巡察发现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重要基础资料,公款吃喝、违规接待、公款旅游、报销个人费用、变相处理费用、违反财经纪律等等,都可以从财务资料中发现蛛丝马迹),但是财务资料纷繁复杂,一般单位少则几百本,多

  则几千本,要想在有限的时间内把全部资料看完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调阅财务资料要抓住重点、有的放矢。要把“三公经费”支出、工程款支付、大额资金支出、奖金补贴发放、现金支付,以及支付程序违规、附件缺失等作为查阅资料的重点。同时,还要重点查看投资工程项目是否公开招投标、已出让土地用途是否改变、房地产开发规划是否变更、矿产资源开发监管是否到位、征地拆迁补偿款是否合理分配等,从中发现领导干部及亲属插手工程项目的线索。

  5.开展延伸巡察,通过明察暗访发现有价值问题线索。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被巡察单位违反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越来越少,也越来越隐蔽,许多不合理开支和支付可能转移到下属单位、企业及协会,因此,下沉一级延伸巡察十分必要。巡察组可根据谈话反映的问题和线索,下沉一级明察暗访;也可直接深入到现场甚至群众家中,向人民群众了解客观真实情况以及他们的想法,以便发现确凿证据,不被表面现象所迷惑。

  三、注意事项及几点建议执纪审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和权力,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在巡察工作中,巡察组的任务是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推动解决问题,是“尖兵”、“前哨”,没有执纪审查权限。因此,在巡察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四个不越位:。

  一是巡察谈话不越位。不能长时间、高强度谈话,或将谈话对象留置驻地,不要求签字盖章按手印。

  二是询问知情人不越位。向在押人员了解情况,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把握“询问不是提审原则”,根据问题线索有针对性了解,不超越巡察授权内容。

  三是提请协助不越位。不能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变成普查,不能直接要求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提供相关信息,不能收缴违纪款物等。四是提出处置建议不越位。巡察期间,除按规定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四风”方面问题立行立改之外,对发现的其他违纪问题线索,原则上不直接向被巡察单位及纪检监察机构提出处理意见建议,也不直接向政法机关提出处理意见建议。

  

  

篇三: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

  调研报告:对提高巡察质量和效果几点思考

  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是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解决矛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及时、全面、客观地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成员的总体情况,有利于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巡察,着力发现和解决了一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促进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层层压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巡察“利剑”作用初步彰显,但在巡察的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巡察工作的有力推进。

  一、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一)巡察准备不够充分。一是部门提供线索针对性不强。巡察进驻前,县委巡察办通过函的形式,分别征求县级相关部门关于被巡察单位的有关问题反映情况,但从目前情况看,大部分单位提供的问题线索针对性不强,基本以无意见形式复函。二是巡察组了解被巡察单位情况不充分。进驻前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沟通联系不够,没有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的实际情况,对被巡察单位的性质、业务类型、廉政风险等情况掌握不全面,制定的谈话提纲针对性不强。三是被巡察单位主动配合意识不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治敏锐性不强,对巡察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不敢暴露问题,存在回避、遮掩情况,向巡察组通报、介绍情况不全面、不充分。(二)巡察方式创新不足。一是巡察了解深入不够。在巡察进驻期间,巡察组基本上按照巡察流程开展工作,没有结合被巡察单位实际,深入基层一线实际调查了解、宣传力度不够,导致群众知晓度不高,发现问题的深度和广度不足。二是谈话方式较为单一。巡察组谈话提纲结合实际不够,谈话内容简单,在个别谈话中,绝大多数同志都泛泛而谈,不愿向巡察组说实情,影响了谈话效果,没有发现实质性问题线索。三是总结提炼不足。巡察组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入研究分析不够,有针对性地求证问题线索少,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分析问题线索的准确性有差距,发现的普遍问题多,个性问题少,一般问题多,可查性的线索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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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整改落实有差距。一是整改责任落实不力。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压力层层传导不够,结合单位实际分析研判不足,制定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二是分类推进整改有待提高。坚持近期整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不够,对有条件能够立即整改的,制定的整改措施操作性不强,分解落实不到位;

  对一些涉及面较广、情况比较复杂、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没有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进行限期整改。三是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被巡察单位结合单位实际进行全面排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不够,没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尚未形成。

  (四)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人员结构不合理。目前,县委第一至第四轮巡察,巡察组人员均为临时抽调,来自不同的单位和行业,人员经验水平、专业结构、能力搭配与巡察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在巡察工作和单位本职工作上难以做到全面脱钩,巡察工作延续性、衔接性不强。二是缺乏系统业务培训。巡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纪律严明,对巡察人员的素质要求特别高。巡察组部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未接触过巡察相关工作,缺乏业务知识的掌握,未经过系统性培训,有的巡察人员在了解问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每轮巡察前短期的工作培训无法满足巡察工作的需要,影响了巡察工作效果。三是主动担当精神不足。个别巡察工作人员担当意识不强,存在畏难情绪,有做老好人、不敢碰硬的情况,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特别是开展深入了解的广度和深度不够,都仅限于从谈话、信访、审计等渠道来发现问题,从而导致发现问题线索渠道单一。

  二、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如下对策建议(一)做足巡察准备,确保巡察监督有的放矢。做好巡察准备工作是开展好巡察监督的前提和基础。巡察组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巡视巡察的决策部署,深入理解巡察政策、理论和业务,准确把握巡察程序、方式和要求,明确监督重点,熟悉巡察工作流程,为巡察进驻做足功课。一是广泛征求意见。各巡察组要主动与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多渠道收集被巡察单位相关信息,研究分析被巡察单位工作计划、年度总结、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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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摸清其近年来的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和重大资金流向,明确其工作职责、业务特点和工作流程,预判可能发生问题的环节,明确巡察重点,制定针对性的巡察方案。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机制,结合巡察工作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巡察人员接受教育培训,提升巡察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进驻前,除了要完成规定的学习培训外,还要结合巡察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学习研究,既要考虑按时完成巡察,更要保证准备工作充分有效,确保不打无准备之仗。三是精准定位巡察重点。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以及与重点问题相关的重点人、重点事,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被巡察单位特点,制定详细巡察工作方案,精准绘制巡察“施工图”,带着问题、循着线索进入巡察,切实增强巡察监督实效。

  (二)创新方式方法,拓宽问题线索了解渠道。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给巡察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必须要破除思维定式和路径依赖,与时俱进,用新理念指导新实践,同时要借鉴巡视经验,立足工作实际,围绕政治巡察,不断探索创新监督形式、方法、手段,创新制度机制,优化工作流程。一是拓宽信息渠道。在开展巡察工作时,注重巡察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深入问题集中、矛盾尖锐的地方,真正做到开门纳谏,着力畅通干部、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认真对待来信来访,积极了解社情民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注重保护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消除他们的顾虑,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巡察工作的积极性,认真深挖隐藏的问题,发现和捕捉有价值的问题和线索。二是改进谈话方式方法。个别谈话是巡察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这要求巡察工作人员在谈话过程中,讲究谈话艺术,营造宽松的谈话氛围,增强被谈话人对巡察组的信任感,针对不同的对象设计不同的谈话方式,在谈话中对涉及到的问题不要随意定性,引导被谈话人提供真实情况,以便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同时,创新方式方法,改进谈话形式,探索符合基层特点、群众容易接受的工作方式,使巡察工作形式更加灵活、方法更加多样、成效更加明显。三是科学分析研判。透过现象看本质,把业务问题放到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层面去分析,落到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上去查找。坚持从具体问题入手,用纪律尺子去发现问题,用政治眼光去审视问题,善于从个性问题中反思共性问题,从个人问题中反思组织的问题,从下级问题中反思上级的问题,从表象问题中反思本质问题。在掌握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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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情况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收集到的各类信息,把握关键问题的主要方向,认真梳理分析,形成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四是加大巡察宣传力度。将宣传作为巡察工作的重点环节,在进驻单位做到广泛宣传,除了在传统电视、报社等传统媒体宣传外,利用微信、微博、政务网站、短信等方式扩大群众知晓率,动员被巡察单位参与巡察工作的动态信息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体会到党委政府的决心,并支持参与巡察工作。探索对巡察中发现的贪腐行为、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

  (三)抓实成果运用,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政治巡察能否取得扎实成效,发现问题是基础,成果运用是关键。抓好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必须在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一是抓好整改落实。要压实被巡察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被巡察党组织针对反馈意见,要统筹研究、认真整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督查清单,做到真抓真改、紧抓紧改、长抓常改,推动巡察反映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并按规定时限报告党组织整改情况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工作履职情况,整改情况及时向党内通报和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二是加强分类处置。及时移交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对于巡察组移交的每个事项,纪检监察、组织等有关部门都要依规依纪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严肃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巡察办要对整改落实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办,建立成果运用台账管理制度,使巡察成果在报告、反馈、移交、督办、整改等各环节有据可查。从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并转交相关部门进行纪律审查,到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再到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章立制、整改反馈,确保整改效果最大化。三是强化督查督办。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巡察机构要对整改落实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办,建立定期回访督查和大起底、大检查制度,强化调研督导、发函督办和现场督查,确保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全面履行、整改措施全面到位、整改效果全面达标。对成果运用不到位,敷衍塞责,搞“文字整改”“关门整改”甚至拒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追责问责,公开曝光,切实增强震慑效应。四是注重推进治本。对在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共性问题集中整治、个性问题约谈反馈、典型问题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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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处”制度性规矩要求,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发挥治本效应。对巡察发现的管党治党建党普遍性、倾向性、根本性问题,要从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层面探索研究解决思路和有效路径。对巡察结果、巡察整改情况和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评价情况,要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彰显巡察利剑作用,达到持续震慑效果。同时,被巡察党组织要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综合分析,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完善制度措施、扎紧制度笼子,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巡察工作组织基础。察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党组织延伸的“利剑”,巡察队伍必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铁军。随着巡察监督作用日益显现,巡察干部可能会成为社会议论热点、群众关注焦点、腐败分子“围猎”重点。一是要强化选拔配备。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重视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把品行好、作风实、能力强的优秀干部选配到巡察工作岗位,加大巡察干部的培养、交流和使用力度,建立专职巡察干部为主、临时抽调人员为补充的巡察队伍,把巡察干部队伍打造成为对党忠诚的卫士、个人干净的模范,敢于担当的先锋。二是要强化教育培训。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精准发现问题能力为目标,全力打造政治强、专业化、高水准的巡察干部队伍,锻炼能够敏锐发现问题和善于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注重提高巡察队伍素质,加强巡察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思想素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巡察培训,力求精细、有力、有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做到与当前巡察任务相适应。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巡察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忠诚忠实;

  严守廉洁纪律、保密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干净干事;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做到担当担责。四是强化支部建设。加强巡察机构党的建设,坚持把“支部建在组上”,健全支部各项制度,严肃开展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巡察临时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对巡察工作开展充分发挥把关定向的作用,切实保证按照政治巡察的要求,查找、核实、发现、分析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一点错误都挑不出来,我服了!对如何提高巡检工作质量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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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检工作一直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保证生产的一个重要工作,更是企业生产管理中的一个难题。由于我们在一定程度上生产经营管理较为粗放,激励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过于包容,员工文化程度不高、技术素质差,部份职工末受正规培训,缺乏应有的知识。随着各种先进技术、设备的广泛应用,在设备的巡检质量对生产的制约也越发明显,巡检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现就如何加强巡检质量,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结合长期实际工作经验,思考如下。

  一、巡检工作存在的问题1、巡检管理工作一直以来都是车间工作的难点。而到位情况以及设备问题统计则是设备巡视管理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难题2、巡检到位率和巡检质量监控的问题日益突出;3、定期巡检缺乏重点,特别是对关键设备的巡检;4、巡检人员知识水平参差不齐,在现场仅仅凭经验判断,没有清晰的标准可以在现场参照。5、巡检设备面广量大,巡检人员责任心有好有差。“巡检人员是否到位?问题严重情况判定是否准确?设备问题描述如何量化?”等问题无法进行核实6、巡检报告内容五花八门,对同一种问题的描述不统一,使管理人员无法分类整理,无法判断缺陷的类别,无法为消除设备问题提供科学的依据,更无法很好安排处理7、巡检数据信息化管理不够,效率低,缺乏有效的手段整合所有的数据二、对巡检工作的几点思考1、加强巡检工作标准化、信息化、即时化分析科学化建设。1)进一步提高设备巡检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巡检人员必须在制定的巡检标准的指导下完成巡检工作,从根本上杜绝了巡检人员巡视不到位,漏巡及做假记录的现象;2)加强巡检方便化,巡检人员可以对照设备问题的体现标准将巡检情况数据输入电脑,提高巡检效率;3)加强巡检信息及时化,所有巡检信息在巡检结束后立即上传到电脑(可考虑全公司并网)进行汇总分析,与其相连的电脑都可以共享信息,便于设备管理部门在第一时间内对巡检的问题做出及时准确的判断和处理,更好的把工作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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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重缓急;4)巡检工作分析科学化,对巡检人员的现场工作质量进行定量分析.考评,

  对设备状态进行数据分析和变化趋势描述。2、建立建全车间(站)技术组织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车间、班组二级巡检工作网,实行分级负责管理,责任到人。2)建立技术信息的收集,对设备巡检时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整理、

  反馈,形成制度。3)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技术经验交流,工作总结,技术革新及合理化建议等

  活动。4)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巡检情况进行分析、归类并进行技术攻关5)建立健全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的统计分析制度。由于公司设备数量多、

  种类多,在运行中往往忽视对设备的运行、检修和事故或故障的统计分析。6)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强对设备运行状况、检修及事故或故障等进行统

  计分析,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来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减少设备损坏率,起到增收节支的作用

  7)加强技术管理对巡检工作的支撑,保证设备安全运行。严格实行班组、车间自检与互检相结合的验收制度。其验收内容应包含检修项目、更换设备名称、数量、部位、技术参数等记录。质量评价以及检修人员、验收人员签名。并提交设备检修记录、试验报告及大修总结报告等资料,分类归档保存

  8)技术档案管理。技术档案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管理,确保其资料的完整性、系统性、准确性,应认真收集和整理归类车间、班组有关设备运行的各类图表、原始数据资料,建立健全文档查阅制度

  2、加强运行管理,完善管理制度1)做好设备运行记录,改正不良的习惯操作行为。同时还应建立健全运行分析制度,即对运行中通过仪表指示、运行纪录、设备巡检和操作等反映的各种问题和现象进行分析,及时找出产生各种问题和现象的原因、规律,并采取相应措施及对策2)抓好巡检质量,坚持预防为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设备技术管理工作应把设备巡检质量作为重点,应建立健全巡检制度,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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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有力的制度来约束人。狠抓落实,用规章制度约束人,用事故教训教育人,以奖优罚劣激励人。在职工中形成“抓设备巡检就是抓生产的综合性治理”。

  3)加强维护检修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切忌“硬拼、硬撑”。在“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前提下,结合实际进行挖潜,技术更新,技术改造工作。4)将设备巡检由“发现问题”转变为“消除问题”,把“消除问题”转变为“提高、改进设备性能”,延长检修周期,缩短检修工期,保证设备的检修质量。5)努力学习新技术,掌握新工艺,熟悉新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及使用方法;改革创新传统的检修方法和步骤,充分利用网络计划技术,制定检修网络图,使检修质量提高,工期缩短,耗材降低,工力减少。6)加强技术监督运用各种科学试验方法,对各种设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验和检测,了解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及在运用中的变化规律,保证设备有良好的技术状况,同时进一步加强巡检技术监督。7)加强职工培训,提高整体素质。结合职工受教育程度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用干什么学什么的岗位培训方法;抓好传帮带工作;定期举办的各种专业培训班,使职工能在理论学习中工作,在工作实践中提高。污水处理站2021年4月20日作者的确是个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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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

  巡察精准发现问题的实践与思考参考范文

  巡察精准发现问题的实践与思考参考范文精准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提高线索成案率是巡察工作质量的重要体现。为高质量推动县委政治巡察工作有效开展,

  根据巡察工作实践,我就“精准发现问题,提高线索成案率”进行了思考,现浅谈以下意见建议。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一)存在问题一是了解整体情况较多,深挖细究突出问题少。在巡察中发现,巡察组难以听到反映被巡察单位问题的真话.实话。在个别谈话中,普遍存在“讲工作多.讲问题少,讲成绩多.讲缺点少,讲业务工作多.对领导班子评价少”的现象,要触及要害问题难度大。在对巡察对象问卷调查测评时,多半存在“一勾到底”的现象,测评结果缺乏真实性,反映有参考价值的问题不多。在延伸了解情况时,群众关注.参与巡察工作的热情不高。二是关注业务方面问题较多,发现从严治党方面问题较少。从巡察发现的问题看,主要集中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履行工作职能职责方面的问题较多,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数量少.比例低。作为政治巡察监督职责,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但巡察发现从严治党问题不多,收获巡察成果较少,巡察作用不能充分发挥。

  

  三是反映一般性问题较多,发现违纪违法线索较少。在巡察中,发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较少。比如有的单位长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薄弱.内部管理不严.工作秩序混乱,干部负面情绪大,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推进不力,但在巡察中却难以发现突出问题。

  四是巡察方式创新不够,难以适应政治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需要。目前,政治巡察采取的主要方式是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调查走访等,对条例中明确的13种巡察方式灵活运用不到位,工作创新不够。

  (二)原因分析制约巡察干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的因素是综合的.多方面的,我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

  1.巡察组对政治巡察职责定位把握不够精准。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巡察内容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不够明确,市县巡察机构未定期对巡察机关干部进行系统培训。由此,导致发现问题线索的聚焦点不够集中,指向不够明确,针对性不强,致使精力分散,难以触及实质性问题;二是巡察组人员对巡察工作要求不够熟悉,存在边巡边学的现象。由于巡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职巡察干部少,存在有巡察工作准备不充分的情况。

  三是纪检.审计.信访.检察等部门提供的问题线索不充分,数量有限.质量不高,可查性较低,有的部门甚至没有。由于不掌握巡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不能做到有的放矢,带着问题去巡察,致

  

  使巡察处于被动状态,突破方向不明,只有在巡察了解环节中发现多少问题算多少。

  四是巡察方式运用不充分。运用巡察手段单一.方法简单,目前尚处于传统的一张嘴(谈话).一支笔(记录).一双眼(看材料).两条腿(走访)的状态,对于巡察的13种方式,仅限于采取专题汇报.个别谈话.来信来电来访.查阅资料.走访调查等5种方式,其他方式运用的很少。2.巡察组干部履职能力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巡察组一般采取临时抽调工作人员,巡察组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业务知识.专业结构.能力搭配与巡察工作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在开展巡察工作时,巡察工作人员也存在不敢碰硬.怕得罪人.只求走完程序的思想。三是在走访调研时,存在延伸调查.明察暗访.有针对性求证问题线索少,对如何扩展问题信息,精准发现问题,研判甄别筛选问题思考少,精力投入不足等问题。3.被巡察单位民主参与度不高。主要表现在个别被巡察单位盛行“好人主义”思想,干部群众普遍存在不愿讲.不敢讲.不便讲.不肯讲的现象,有的对巡察组缺乏信任,担心受到打击报复;有的还抱着少说为佳.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有的人本身就是违纪违法既得利益者,对有问题的人和事故意袒护和隐瞒;有的单位缺乏民主氛围,公平公正受到一定压抑,长期没有形成讲真话的氛围;有的知情人存在持疑观望.犹豫情绪,对巡

  

  察的公信力缺乏信心,错过巡察进驻反映问题时机。在开展巡察前,各巡察组虽然采取张贴巡察公告.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开设信访接待等方式,加强对巡察工作的宣传,但在实际工作中,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公布的举报电话基本上没有接到有群众来电,也很少有群众主动上门反映问题,干部群众对政治巡察这种新的党内监督方式.反腐执纪方法不够了解和信任,抱有观望心态。

  二.主要途径及工作措施1.做足前期“功课”,多渠道了解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在进驻被巡察单位前,巡察组要通过巡察办积极主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审计等部门联系沟通,了解掌握这些部门对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选人用人等方面的反映和举报,并逐一梳理.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同时,巡察组多渠道收集了解被巡察单位情况,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领导班子团结情况.干部纪律作风情况.干部群众思想状态等。必要时要亲自约见反映重要线索的举报人,认真听取其诉求和情况反映,适时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实地取证验证,“瞪大眼睛”发现问题.寻找线索。带着这些情况和问题去巡察,更有利于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2.创新谈话方法,在巡察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不打无把握之仗。只有采用灵活的谈话方式,才能谈出实情隐情。在个别谈话前,要对谈话对象的

  

  个人情况如籍贯.学历.专业特长.任职经历等都要有所了解。在谈话过程中,主谈人态度要诚恳.语气要谦和,可以采用拉家常式的谈话,结合对方的工作经历.专业特长进行开启谈话,使之放松情绪.减轻压力.卸下包袱,尽量赢得谈话对象的信任,使之尽量讲真心话,反映真实问题。除了对规定范围内的谈话对象进行个别谈话外,还要增加与退休不久且情况熟悉.又敢讲真话.讲实话的老同志开展谈话,以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质量和效率。要注意听弦外之音,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长期的中庸之道和当“老好人”思想,教育大家“多栽花少栽刺”,人们一般不愿意谈论别人的问题,即便是非常正直的人在谈论问题时都有所顾忌。主谈人必须抓住谈话人想反映问题的心理,及时打消对方的顾虑,解除对方的思想包袱,把谈话不断引向深入,了解更多真实情况和信息。

  

篇五: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

  关于巡察精准发现问题、提高成案率的思考.doc

  关于巡察精准发现问题、提高成案率的思考精准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提高线索成案率是巡察工作质量的重要体现。为高质量推动县委政治巡察工作有效开展,根据巡察工作实践,我就“精准发现问题,提高线索成案率”进行了思考,现浅谈以下意见建议。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p(一)存在问题:一是了解整体情况较多,深挖细究突出问题少。在巡察中发现,巡察组难以听到反映被巡察单位问题的真话、实话。在个别谈话中,普遍存在“讲工作多、讲问题少,讲成绩多、讲缺点少,讲业务工作多、对领导班子评价少”的现象,要触及要害问题难度大。在对巡察对象问卷调查测评时,多半存在“一勾到底”的现象,测评结果缺乏真实性,反映有参考价值的问题不多。在延伸了解情况时,群众关注、参与巡察工作的热情不高。

  二是关注业务方面问题较多,发现从严治党方面问题较少。从巡察发现的问题看,主要集中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履行工作职能职责方面的问题较多,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数量少、比例低。作为政治巡察监督职责,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但巡察发现从严治党问题不多,收获巡察成果较少,巡察作用不能充分发挥。

  三是反映一般性问题较多,发现违纪违法线索较少。在巡察中,发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较少。比如:有的单位长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薄弱、内部管理不严、工作秩序混乱,干部负面情绪大,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推进不力,但在巡察中却难以发现突出问题。

  四是巡察方式创新不够,难以适应政治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需要。目前,政治巡察采取的主要方式是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调查走访等,对《条例》中明确的13种巡察方式灵活运用不到位,工作创新不够。

  

  (二)原因分析^p:制约巡察干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的因素是综合的、多方面的,我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1.巡察组对政治巡察职责定位把握不够精准。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巡察内容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不够明确,市县巡察机构未定期对巡察机关干部进行系统培训。由此,导致发现问题线索的聚焦点不够集中,指向不够明确,针对性不强,致使精力分散,难以触及实质性问题;

  二是巡察组人员对巡察工作要求不够熟悉,存在边巡边学的现象。由于巡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职巡察干部少,存在有巡察工作准备不充分的情况。

  三是纪检、审计、信访、检察等部门提供的问题线索不充分,数量有限、质量不高,可查性较低,有的部门甚至没有。由于不掌握巡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不能做到有的放矢,带着问题去巡察,致使巡察处于被动状态,突破方向不明,只有在巡察了解环节中发现多少问题算多少。

  四是巡察方式运用不充分。运用巡察手段单一、方法简单,目前尚处于传统的一张嘴(谈话)、一支笔(记录)、一双眼(看材料)、两条腿(走访)的状态,对于巡察的13种方式,仅限于采取专题汇报、个别谈话、来信来电来访、查阅资料、走访调查等5种方式,其他方式运用的很少。2.巡察组干部履职能力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巡察组一般采取临时抽调工作人员,巡察组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业务知识、专业结构、能力搭配与巡察工作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在开展巡察工作时,巡察工作人员也存在不敢碰硬、怕得罪人、只求走完程序的思想。

  三是在走访调研时,存在延伸调查、明察暗访、有针对性求证问题线索少,对如何扩展问题信息,精准发现问题,研判甄别筛选问题思考少,精力投入不足等问题。3.被巡察单位民主参与度不高。主要表现在:个别被巡察单位盛行“好人”思想,干部群众普遍存在不愿讲、不敢讲、不便讲、不肯讲的现象,有的对巡察组缺乏信任,担心受到打击报复;有的还抱着少说为佳、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有的人本身就是违纪违法既得利益者,对有问题的人和事故意袒护和隐瞒;有的单位缺乏民主氛围,公平公正受到一定压抑,长期没有形成讲真话的氛围;有的知情人存在持疑观望、犹豫情绪,对巡察的公信力缺乏信心,错过巡察进驻反映问题时机。在开展巡察前,各巡察组虽然采取张贴巡察公告、放置举报箱、

  

  公布举报电话、开设信访接待等方式,加强对巡察工作的宣传,但在实际工作中,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公布的举报电话基本上没有接到有群众来电,也很少有群众主动上门反映问题,干部群众对政治巡察这种新的党内监督方式、反腐执纪方法不够了解和信任,抱有观望心态。

  三、注意事项及几点建议执纪审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和权力,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在巡察工作中,巡察组的任务是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推动解决问题,是“尖兵”、“前哨”,没有执纪审查权限。因此,在巡察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四个不越位:一是巡察谈话不越位。不能长时间、高强度谈话,或将谈话对象留置驻地,不要求签字盖章按手印。

  二是询问知情人不越位。向在押人员了解情况,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把握“询问不是提审原则”,根据问题线索有针对性了解,不超越巡察授权内容。

  四是提出处置建议不越位。巡察期间,除按规定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四风”方面问题立行立改之外,对发现的其他违纪问题线索,原则上不直接向被巡察单位及纪检监察机构提出处理意见建议,也不直接向政法机关提出处理意见建议。

  

  

  

篇六: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

  高巡视发现问题质效,需把握好这几个关系

  作者:文/宁万春来源:《廉政瞭望》2019年第18期

  文/宁万春

  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本质上是政治监督、组织监督和纪律监督,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强。巡视发现问题的能力,是巡视干部政治素养、党性观念、能力素质、作风形象的综合检验和体现。提高巡视发现问题质效,需要从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原则要求,把握方法途径等方面着力,重点把握和处理好几个关系。

  把握好慎重稳妥与积极作为的关系。稳中求进是做好工作的科学方法论,也是深化政治巡视必须遵循的工作方针。稳,就是慎重稳妥,要求始终站在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大局中来谋划和推动巡视工作,坚持以历史的、联系的、辩证的眼光看待和发现问题,把握力度和节奏,体现时度效要求。但在实践中,有的同志一味强调“稳”,把保护干部工作积极性、不影响被巡视单位改革发展作为借口,遇到矛盾绕道走、不敢担当和稀泥。把握稳和进的辩证关系,体现的是党性原则和使命担当。要认清“稳”是基础和前提,“进”是目的和方向。要增强党性观念、强化责任担当,突出巡视发现问题的“生命线”作用,敢于面对问题,善于发现问题。要紧盯反映被巡视对象的有关重要问题线索,深入了解核实,以精准发现问题的成效增强震慑和教育警示作用。要深入查找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带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深挖病灶、找准病根,通过推动被巡视党组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责任,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把握好抓大放小与以小见大的关系。巡视是对被巡视党组织和班子成员的政治体检,明确了巡视监督的对象范围。巡视监督强调抓“大”放“小”,主要考虑集中巡视时间有限,必须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开展监督,防止不分主次、顾此失彼,以监督下级代替监督本级。实践中,有的同志片面认为只要没有直接涉及班子成员的问题,对反映所辖部门和基层的问题一律不作了解;有的对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不注重作外围了解,不把事情来龙去脉弄清楚,就直接找被巡视对象本人谈话,不仅达不到预期效果,还会打草惊蛇。要清楚看到,被巡视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决策要逐级落实下去,出现问题往往表现在下面,与相关部门和人员密切关联。巡视发现问题必须找准“突破口”,从有关部门和人员入手顺藤摸瓜,查明事实真相和原因,查找出领导干部违规决策、插手干预等违纪违规问题。要坚持以下看上,透过现象看本质,分析、归纳、提炼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根源,从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方面查找偏差。

  把握好大胆设想与小心求证的关系。大胆设想是树立问题意识的具体体现,也是巡视发现问题的内在要求。巡视干部要强化问题意识,善于抓住蛛丝马迹,大胆进行设想,作出合理预判。实践中,有的同志缺乏敏锐性和鉴别力,不善于从听取汇报、调阅资料和个别谈话中抓住有用信息,错失发现问题良机。但也有少数同志容易产生急躁情绪,在了解问题过程中搞先入为主、有罪推断,甚至把推论当结论直接写进报告中,影响了巡视工作严肃性和权威性。强调大胆设想,就是根据反映的具体问题,结合被巡视单位实际作出初步判断,合理推测和预判与此事有密切联系的部门和人员,以便确定了解核实的方向。同时要做到小心求证,研究制定科学详实的工作方案,讲究策略,注意方法,实事求是,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筛查,一个事实一个事实求证,抽丝剥茧,步步深入,坚决防止在没有事实依据情况下先入为主作定性。

  把握好依纪依规与创新方式的关系。依纪依规,是深化政治巡视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巡视取得实效、发挥震慑作用的必然要求。巡视工作强调依纪依规,就是要严格按法规、按程序、按要求开展工作,加强请示汇报,不能自作主张、擅自行动。实际工作中,有的同志超越职责权限,以办案思维和方式开展工作。但也有的因为强调依纪依规而自缚手脚、畏首畏尾,甚至对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的方式方法也不敢运用,对该了解的问题也不作深入了解。巡视是一项实践性创新性很强的工作,发现问题没有一成不变的固定方法和模式,需要巡视干部着眼形势任务新要求,围绕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综合运用好条例规定的13种方式方法,尤其是在严格报批的情况下,对条例赋予的抽查核实、询问知情人、下沉了解等方法,灵活运用、大胆实践。同时根据巡视了解问题的需要,在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框架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方式方法,确保发现问题的形式更加灵活、方法更加多样、成效更加明显。

  把握好合理分工与聚力合作的关系。巡视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领域宽泛,需要巡视组充分发挥每名干部优势,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从实际情况看,抽调参加巡视的财务、审计等方面专业干部注重发挥自身特长,在发现问题线索中发挥了“特遣兵”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巡视组片面强调任务分工,不安排巡视干部进行有效引导,导致有的专业干部陷入具体业务工作的检查中,花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但成效不是很明显。巡视不同于业务工作检查,没必要从业务角度进行全面检查,也不是执纪审查,不需要把所有问题都了解透彻。这就需要巡视干部要培养发现具体业务问题的眼光,专业干部要强化发现深层次问题的思维。巡视组在组内人员使用上,既要通盘考虑、明确分工,提高发现问题的广度,也要做到合理搭配、优势互补,专业干部只要找出具体业务问题,巡视干部就要及时跟进,迅速捋清问题线头,固定有关证据,提高发现问题的效率和精准度。(作者单位:省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

  

  

篇七: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

  在开展巡察工作时注重巡察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深入问题集中矛盾尖锐的地方真正做到开门纳谏着力畅通干部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认真对待来信来访积极了解社情民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注重保护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消除他们的顾虑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巡察工作的积极性认真深挖隐藏的问题发现和捕捉有价值的问题和线索

  调研报告论文:如何提高巡察质量和效

  果的几点思考

  开展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是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解决矛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及时、全面、客观地了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成员的总体情况,有利于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巡察,着力发现和解决了一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促进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层层压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巡察“利剑”作用初步彰显,但在巡察的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巡察工作的有力推进。

  一、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一)巡察准备不够充分。一是部门提供线索针对性不强。巡察进驻前,县委巡察办通过函的形式,分别征求县级相关部门关于被巡察单位的有关问题反映情况,但从目前情况看,大部分单位提供的问题线索针对性不强,基本以无意见形式复函。二是巡察组了解被巡察单位情况不充分。进驻前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沟通联系不够,没有深入了解被巡察单位的实际情况,对被巡察单位的性质、业务类型、廉政风

  险等情况掌握不全面,制定的谈话提纲针对性不强。三是被巡察单位主动配合意识不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治敏锐性不强,对巡察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不敢暴露问题,存在回避、遮掩情况,向巡察组通报、介绍情况不全面、不充分。

  (二)巡察方式创新不足。一是巡察了解深入不够。在巡察进驻期间,巡察组基本上按照巡察流程开展工作,没有结合被巡察单位实际,深入基层一线实际调查了解、宣传力度不够,导致群众知晓度不高,发现问题的深度和广度不足。二是谈话方式较为单一。巡察组谈话提纲结合实际不够,谈话内容简单,在个别谈话中,绝大多数同志都泛泛而谈,不愿向巡察组说实情,影响了谈话效果,没有发现实质性问题线索。三是总结提炼不足。巡察组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深入研究分析不够,有针对性地求证问题线索少,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分析问题线索的准确性有差距,发现的普遍问题多,个性问题少,一般问题多,可查性的线索少。

  (三)整改落实有差距。一是整改责任落实不力。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压力层层传导不够,结合单位实际分析研判不足,制定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二是分类推进整改有待提高。坚持近期整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不够,对有条件能够立即整改的,制定的整改措施操作性不强,分解落实不到

  位;对一些涉及面较广、情况比较复杂、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没有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进行限期整改。三是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被巡察单位结合单位实际进行全面排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不够,没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尚未形成。

  (四)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人员结构不合理。目前,县委第一至第四轮巡察,巡察组人员均为临时抽调,来自不同的单位和行业,人员经验水平、专业结构、能力搭配与巡察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在巡察工作和单位本职工作上难以做到全面脱钩,巡察工作延续性、衔接性不强。二是缺乏系统业务培训。巡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强,纪律严明,对巡察人员的素质要求特别高。巡察组部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未接触过巡察相关工作,缺乏业务知识的掌握,未经过系统性培训,有的巡察人员在了解问题、发现问题、研究问题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每轮巡察前短期的工作培训无法满足巡察工作的需要,影响了巡察工作效果。三是主动担当精神不足。个别巡察工作人员担当意识不强,存在畏难情绪,有做老好人、不敢碰硬的情况,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特别是开展深入了解的广度和深度不够,都仅限于从谈话、信访、审计等渠道来发现问题,从而导致发现问题线索渠道单一。

  二、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做足巡察准备,确保巡察监督有的放矢。做好巡察准备工作是开展好巡察监督的前提和基础。巡察组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巡视巡察的决策部署,深入理解巡察政策、理论和业务,准确把握巡察程序、方式和要求,明确监督重点,熟悉巡察工作流程,为巡察进驻做足功课。一是广泛征求意见。各巡察组要主动与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多渠道收集被巡察单位相关信息,研究分析被巡察单位工作计划、年度总结、情况汇报等,摸清其近年来的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和重大资金流向,明确其工作职责、业务特点和工作流程,预判可能发生问题的环节,明确巡察重点,制定针对性的巡察方案。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机制,结合巡察工作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巡察人员接受教育培训,提升巡察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进驻前,除了要完成规定的学习培训外,还要结合巡察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一些有针对性的学习研究,既要考虑按时完成巡察,更要保证准备工作充分有效,确保不打无准备之仗。三是精准定位巡察重点。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以及与重点问题相关的重点人、重点事,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被巡察单位特点,制定详细巡察工作方案,精准绘制巡察“施工图”,带着问题、循着线索进入巡察,切实增强巡察监督实效。

  (二)创新方式方法,拓宽问题线索了解渠道。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给巡察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必须要破除思维定式和路径依赖,与时俱进,用新理念指导新实践,同时要借鉴巡视经验,立足工作实际,围绕政治巡察,不断探索创新监督形式、方法、手段,创新制度机制,优化工作流程。一是拓宽信息渠道。在开展巡察工作时,注重巡察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深入问题集中、矛盾尖锐的地方,真正做到开门纳谏,着力畅通干部、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认真对待来信来访,积极了解社情民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注重保护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消除他们的顾虑,充分调动干部群众参与巡察工作的积极性,认真深挖隐藏的问题,发现和捕捉有价值的问题和线索。二是改进谈话方式方法。个别谈话是巡察工作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这要求巡察工作人员在谈话过程中,讲究谈话艺术,营造宽松的谈话氛围,增强被谈话人对巡察组的信任感,针对不同的对象设计不同的谈话方式,在谈话中对涉及到的问题不要随意定性,引导被谈话人提供真实情况,以便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同时,创新方式方法,改进谈话形式,探索符合基层特点、群众容易接受的工作方式,使巡察工作形式更加灵活、方法更加多样、成效更加明显。三是科学分析研判。透过现象看本质,把业务问题放到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层面去分析,落到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上

  去查找。坚持从具体问题入手,用纪律尺子去发现问题,用政治眼光去审视问题,善于从个性问题中反思共性问题,从个人问题中反思组织的问题,从下级问题中反思上级的问题,从表象问题中反思本质问题。在掌握相关情况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收集到的各类信息,把握关键问题的主要方向,认真梳理分析,形成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四是加大巡察宣传力度。将宣传作为巡察工作的重点环节,在进驻单位做到广泛宣传,除了在传统电视、报社等传统媒体宣传外,利用微信、微博、政务网站、短信等方式扩大群众知晓率,动员被巡察单位参与巡察工作的动态信息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体会到党委政府的决心,并支持参与巡察工作。探索对巡察中发现的贪腐行为、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

  (三)抓实成果运用,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政治巡察能否取得扎实成效,发现问题是基础,成果运用是关键。抓好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必须在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一是抓好整改落实。要压实被巡察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被巡察党组织针对反馈意见,要统筹研究、认真整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督查清单,做到真抓真改、紧抓紧改、长抓常改,推动巡察反映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并按规定时限报告党组织整改情况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工作履职

  情况,整改情况及时向党内通报和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二是加强分类处置。及时移交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对于巡察组移交的每个事项,纪检监察、组织等有关部门都要依规依纪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严肃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巡察办要对整改落实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办,建立成果运用台账管理制度,使巡察成果在报告、反馈、移交、督办、整改等各环节有据可查。从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并转交相关部门进行纪律审查,到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再到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章立制、整改反馈,确保整改效果最大化。三是强化督查督办。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对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制度,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巡察机构要对整改落实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办,建立定期回访督查和大起底、大检查制度,强化调研督导、发函督办和现场督查,确保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全面履行、整改措施全面到位、整改效果全面达标。对成果运用不到位,敷衍塞责,搞“文字整改”“关门整改”甚至拒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追责问责,公开曝光,切实增强震慑效应。四是注重推进治本。对在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共性问题集中整治、个性问题约谈反馈、典型问题立案查处”制度性规矩要求,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发挥治本效应。对巡察发现的管

  党治党建党普遍性、倾向性、根本性问题,要从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监管等层面探索研究解决思路和有效路径。对巡察结果、巡察整改情况和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评价情况,要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彰显巡察利剑作用,达到持续震慑效果。同时,被巡察党组织要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综合分析,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完善制度措施、扎紧制度笼子,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巡察工作组织基础。察工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党组织延伸的“利剑”,巡察队伍必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铁军。随着巡察监督作用日益显现,巡察干部可能会成为社会议论热点、群众关注焦点、腐败分子“围猎”重点。一是要强化选拔配备。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要重视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把品行好、作风实、能力强的优秀干部选配到巡察工作岗位,加大巡察干部的培养、交流和使用力度,建立专职巡察干部为主、临时抽调人员为补充的巡察队伍,把巡察干部队伍打造成为对党忠诚的卫士、个人干净的模范,敢于担当的先锋。二是要强化教育培训。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精准发现问题能力为目标,全力打造政治强、专业化、高水准的巡察干部队伍,锻炼能够敏锐发现问题和善于应对复杂情况的能力。注重提高巡察队伍素质,加强巡察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思

  想素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巡察培训,力求精细、有力、有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做到与当前巡察任务相适应。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巡察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忠诚忠实;严守廉洁纪律、保密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干净干事;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做到担当担责。四是强化支部建设。加强巡察机构党的建设,坚持把“支部建在组上”,健全支部各项制度,严肃开展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巡察临时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对巡察工作开展充分发挥把关定向的作用,切实保证按照政治巡察的要求,查找、核实、发现、分析问题,推动解决问题。

  

  

篇八: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

  [纪检监察]巡察如何做到精准发现问题

  了解环节是巡察发现问题的重点所在,主要是解决好监督什么、如何开展监督这两个问题,要做到“两个精准”。

  一、精准聚焦内容要做到“三个必须”。一是必须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紧盯“三大问题”,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紧扣“六项纪律”,坚持挺纪在前,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抓早抓小、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二是必须聚焦基层实际。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群众最关心什么问题就盯住什么问题。比如,XX省宁德市开展市县联动专项巡察,选取水利防汛专项资金、少数民族补助款和发展专项资金以及工程质量监管三个领域,实施“纵向一条线”工作法,延伸巡察5个县、20个乡镇,发现问题线索”条,问责18人,立案审查17人。三是必须聚焦“关键少数”。既要把被巡察党组织中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作为监督的重中之重;又要根据巡察工作特点,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部门、乡(镇)、村(居)党组织以及管钱、管事、管项目等关键岗位人员作为监督重点。比如,三明市大田县把具有人财物审批权和管理权的科长、所长、站长、校长、院长、村长等“小六长”作为重点巡察对象,在前三轮巡察中,共廉政谈话或谈话提醒~s~s人,处理”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形成了有力震慑。在巡察该县某乡的第四天,该乡经管站站长迫于巡察监督压力,主动向组织交代了自己挪用公款的问题,在基层党员干部中产生了极大反响。二、精准突破问题一是个别谈话。在巡察中开展个别谈话,要注意把握好三点。一要主动点名约谈。在进驻初期普谈的基础上,可以点名约谈相关事情的参与者,更深入地了解情况。例如,在巡察某县时,针对反映该县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巡察组点名约谈个别干部和相关知情人,并将谈话地点安排到辖区外。谈话人没有了后顾之忧,将知道的内情全盘托出,该县相关负责人被纪委立案审查。二要提高捕捉有效谈话信息的能力。在谈话中要保持高度敏感,善于捕捉、分析谈话中对巡察重点对象的有关反映、评价,哪怕只有只言片语、蛛丝马迹,都有可能隐含重要信息。比如,在巡察某单位时,干部群众反映主要负责人刘某平时工作不深入、作风粗暴,上班也经常不在岗。但巡察组进驻后,态度有了很大转变,见面主动打招呼,天天在办公室谈工作。巡察组迅速捕捉并分析谈话中对刘某不同表现的反映,判断刘某可能因自身违纪,担心被巡察组发现,而“川剧变脸”。于是,结合前期掌握的情况和信访反映,将刘某作为重点人,深入了解,最终发

  现了刘某涉嫌违反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的问题线索,刘某被纪委立案审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要确保谈话安全。开展谈话时,要时刻绷紧谈话安全这根弦。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安排在低楼层谈话,谈话结束后把谈话对象交给被巡察单位联络组的同志,不将谈话对象留置在驻地,确有需要的,可安排多次谈话。

  二是调阅资料。调阅、复制重要资料要注意两点:一个是经办人员提出后,要报巡察组领导批准,由联络员交给被巡察单位联络组落实,并履行手续,专人保管,及时归还;另一个是对一些关键的证明材料或易于篡改、灭失的材料,巡察组要尽量当场提取、固定证据。比如,巡察某县时,在该县经济开发区的财务凭证中,发现有一张总额高达14多万元的发票,现场检查的巡察干部认为发票数额大、疑点多,就通过拍照、复印的方式将证据固定下来,并将问题线索迅速移交纪委。当纪委执纪审查人员调阅财务凭证时,发现这张大额发票被“偷梁换柱”,换成了一叠等额机打发票。这反倒印证了这张大额发票有问题,通详深挖细查,发现了一起贪污受贿窝串案,立案14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2人。

  三是提请协助。根据反洗钱查询需要,巡察组可通过巡察办商请纪委案管室协调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协助核查有关干部的大额资金往来情况。反洗钱查询是印证问题的手段,不是普查问题的方法,列为反洗钱查询对象的,必须同时满足三项条件,即:反映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或特定关系人涉及大额可疑资金往来,发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具体问题线索,拟列入进一步了解关注类。巡察办在汇总报批查询名单时,要严格按照这个标准把关,并报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同意后,方可由巡察组在编干部实施。

  四是询问知情人。这里说的知情人,主要是指被羁押或被采取纪律审查措施的对象,这些人掌握的情况有较高的可信度或可查性,是巡察组了解真实情况的重要来源。运用这一方式,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由巡察办函请有关政法机关、纪检机关予以协助,询问时不能将对象带出监管场所,确保安全。在巡察某企业时,巡察组对反映该企业党组成员江某的问题,通过询问被采取纪律审查措施对象林某(江某原任职单位的同事),了解了许多情况,在此基础上,巡察组有针对性地查阅了相关资料,掌握了江某原单位任职期间涉嫌向企业主输送利益的问题。该问题线索移交后,纪委很快对江某立案审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篇九: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

  关于巡察精准发现问题、提高成案率的思考

  精准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提高线索成案率是巡察工作质量的重要体现。为高质量推动县委政治巡察工作有效开展,根据巡察工作实践,我就“精准发现问题,提高线索成案率”进行了思考,现浅谈以下意见建议。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p(一)存在问题:一是了解整体情况较多,深挖细究突出问题少。在巡察中发现,巡察组难以听到反映被巡察单位问题的真话、实话。在个别谈话中,普遍存在“讲工作多、讲问题少,讲成绩多、讲缺点少,讲业务工作多、对领导班子评价少”的现象,要触及要害问题难度大。在对巡察对象问卷调查测评时,多半存在“一勾到底”的现象,测评结果缺乏真实性,反映有参考价值的问题不多。在延伸了解情况时,群众关注、参与巡察工作的热情不高。二是关注业务方面问题较多,发现从严治党方面问题较少。从巡察发现的问题看,主要集中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履行工作职能职责方面的问题较多,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数量少、比例低。作为政治巡察监督职责,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但巡察发现从严治党问题不多,收获巡察成果较少,巡察作用不能充分发挥。三是反映一般性问题较多,发现违纪违法线索较少。在巡察中,发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较少。比如:有的单位长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薄弱、内部管理不严、工作秩序混乱,干部负面情绪大,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推进不力,但在巡察中却难以发现突出问题。四是巡察方式创新不够,难以适应政治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需要。目前,政治巡察采取的主要方式是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调查走访等,对《条例》中明确的13种巡察方式灵活运用不到位,工作创新不够。(二)原因分析^p:制约巡察干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的因素是综合的、多方面的,我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

  

  1.巡察组对政治巡察职责定位把握不够精准。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巡察内容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不够明确,市县巡察机构未定期对巡察机关干部进行系统培训。由此,导致发现问题线索的聚焦点不够集中,指向不够明确,针对性不强,致使精力分散,难以触及实质性问题;

  二是巡察组人员对巡察工作要求不够熟悉,存在边巡边学的现象。由于巡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职巡察干部少,存在有巡察工作准备不充分的情况。

  三是纪检、审计、信访、检察等部门提供的问题线索不充分,数量有限、质量不高,可查性较低,有的部门甚至没有。由于不掌握巡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不能做到有的放矢,带着问题去巡察,致使巡察处于被动状态,突破方向不明,只有在巡察了解环节中发现多少问题算多少。

  四是巡察方式运用不充分。运用巡察手段单一、方法简单,目前尚处于传统的一张嘴(谈话)、一支笔(记录)、一双眼(看材料)、两条腿(走访)的状态,对于巡察的13种方式,仅限于采取专题汇报、个别谈话、来信来电来访、查阅资料、走访调查等5种方式,其他方式运用的很少。

  2.巡察组干部履职能力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巡察组一般采取临时抽调工作人员,巡察组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业务知识、专业结构、能力搭配与巡察工作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在开展巡察工作时,巡察工作人员也存在不敢碰硬、怕得罪人、只求走完程序的思想。

  三是在走访调研时,存在延伸调查、明察暗访、有针对性求证问题线索少,对如何扩展问题信息,精准发现问题,研判甄别筛选问题思考少,精力投入不足等问题。

  3.被巡察单位民主参与度不高。主要表现在:个别被巡察单位盛行“好人”思想,干部群众普遍存在不愿讲、不敢讲、不便讲、不肯讲的现象,有的对巡察组缺乏信任,担心受到打击报复;有的还抱着少说为佳、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有的人本身就是违纪违法既得利益者,对有问题的人和事故意袒护和隐瞒;有的单位缺乏民主氛围,公平公正受到一定压抑,长期没有形成讲真话的氛围;有的知情人存在持疑观望、犹豫情绪,对巡察的公信力缺乏信心,错过巡察进

  

  驻反映问题时机。在开展巡察前,各巡察组虽然采取张贴巡察公告、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开设信访接待等方式,加强对巡察工作的宣传,但在实际工作中,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公布的举报电话基本上没有接到有群众来电,也很少有群众主动上门反映问题,干部群众对政治巡察这种新的党内监督方式、反腐执纪方法不够了解和信任,抱有观望心态。

  二、主要途径及工作措施1.做足前期“功课”,多渠道了解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在进驻被巡察单位前,巡察组要通过巡察办积极主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审计等部门联系沟通,了解掌握这些部门对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选人用人等方面的反映和举报,并逐一梳理、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同时,巡察组多渠道收集了解被巡察单位情况,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领导班子团结情况、干部纪律作风情况、干部群众思想状态等。必要时要亲自约见反映重要线索的举报人,认真听取其诉求和情况反映,适时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实地取证验证,“瞪大眼睛”发现问题、寻找线索。带着这些情况和问题去巡察,更有利于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2.创新谈话方法,在巡察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不打无把握之仗。只有采用灵活的谈话方式,才能谈出实情隐情。在个别谈话前,要对谈话对象的个人情况如籍贯、学历、专业特长、任职经历等都要有所了解。在谈话过程中,主谈人态度要诚恳、语气要谦和,可以采用拉家常式的谈话,结合对方的工作经历、专业特长进行开启谈话,使之放松情绪、减轻压力、卸下包袱,尽量赢得谈话对象的信任,使之尽量讲真心话,反映真实问题。除了对规定范围内的谈话对象进行个别谈话外,还要增加与退休不久且情况熟悉、又敢讲真话、讲实话的老同志开展谈话,以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质量和效率。要注意听弦外之音,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长期的中庸之道和当“老好人”思想,教育大家“多栽花少栽刺”,人们一般不愿意谈论别人的问题,即便是非常正直的人在谈论问题时都有所顾忌。主谈人必须抓住谈话人想反映问题的心理,及时打消对方的顾虑,解除对方的思想包袱,把谈话不断引向深入,了解更多真实情况和信息。

  

篇十: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

  一、当前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容乐观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巡察监督的重要手段,切实增强巡察工作发现问题的能力,是提升巡察监督实效的必然要求。从实际情况看,发现问题既是巡察工作的重点,又是巡察工作的难点,巡察中能不能真正发现问题,这是对巡察机构和巡察干部的最大考量。发现问题的能力强则效果好,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就发挥明显;能力弱则效果差,会弱化巡察工作质量,使之流于形式。因而,如何发现质量高、价值大的问题,直接影响着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从我区现阶段巡察发现的问题情况来看,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一是了解面上整体情况较多,深挖细究突出问题少。巡察中发现,个别被巡察单位难以听到反映问题的真话、实话,摸不清问题所在。在个别谈话中,普遍存在讲总体工作多、讲具体问题少,讲成绩多、讲缺点少,讲工作业务多、对领导班子评价少的现象,要碰触到核心的、要害的问题,难度很大。在对巡察对象的发放问卷测评时,多半存在“一勾到底”的现象,测评结果失真,有参考性的问题不多。在延伸了解情况时,对社区干部和群众发放测评表回收率不高,群众关注、参与巡察工作热情不高。二是关注业务方面的问题较多,发现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较少。巡察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职能方面,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数量少、比例低。而作为巡察监督本职应着重关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的问题则不多,花费大量人力时间成本,所获“干货”较少,巡察效能得不到体现。三是反映一般性问题较多,揭露违纪违法线索较少。巡察发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线索的成效还不够明显,有的单位长期班子和队伍建设薄弱、内部管理混乱、工作秩序不顺不清,干部普遍负面情绪大,工作氛围较差,单项工作长期推进不力,巡察工作却难以深入发现实质性问题。四是巡察方式创新不足,难以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巡察组目前巡察的主要方式还是采取听汇报、做测评、查资料、个别谈话、抽查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对《巡察工作条例》中13种方式方法灵活运用不好,创新方式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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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原因分析制约发现问题能力的因素是复杂的,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一)巡察组对巡察的定位把握不够清晰准确县区巡察是政治巡察,是巡视工作在基层的延伸,是补齐党内监督在基层的短板,巡察监督是县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发现问题是保证巡察工作深入开展的前提条件。一是巡察内容对发现违纪违法线索这个主业不够突出,发现问题的聚焦点不够集中,巡察监督范围指向性不够明确具体,针对性不强,导致精力和焦点分散,难以触及实质性问题;二是巡察人员对巡察工作新要求学习不够,综合能力储备不足,知识更新滞后,存在边巡边学,对重大环节和关键措施摸索、疑惑的情况。从区委首轮巡察来看,时间紧、任务重、经验少,巡察工作快速推向一线,准备环节明显“弹药”不足,存在巡察准备协调不力的情况。纪检、案管、审计、信访、检察部门提供的问题线索不充分,数量有限、质量不高,可查性较低,有的部门甚至没有,不掌握巡察对象的情况,没能有的放矢,带着问题去巡察,使巡察处于被动境地,无备而战,攻击方向不明,只有在巡察了解环节发现多少算多少;三是巡察过程中,容易受到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信访举报发现问题的误导,偏离巡察主业的方向和重点。巡察组巡察手段单一,办法简单,执行巡察任务尚处于传统的一张嘴(谈话)、一支笔(记录)、一双眼(看材料)、两条腿(调研)的状态,对于巡察的方式,仅限于采用专题汇报、个别谈话、来信来电来访、查阅资料、座谈会、列席会议、问卷调查7种方式,其他方式采用的少之又少。(二)巡察干部队伍履职能力和监督能力不足县区的巡察组一般采取临时抽调全区在职人员配置巡察干部,存在人员经验水平、系统业务知识、专业结构、能力搭配与巡察需求有差距的情况。面对不同的巡察对象,主体不适应客体,成为导致巡察监督能力弱化的核心要素。在开展巡察工作时,个别巡察组人员也存在不敢碰硬,怕得罪人,只求走完程序的思想。在实际巡察工作中走访调研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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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不够深入、不细致;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多,延伸调查、明察暗访、有针

  对性求证问题线索少;对如何扩展问题信息,精准发现问题,研究判断、甄别筛选问题时间、精力投入不足等。因此,巡察队伍的配置、管理、保障、激励、考评机制亟待加强,需打破原来僵化的干部选配方式。

  (三)被巡察单位民主参与不高,对巡察工作存有“观望”态度巡察工作的外部环境存在好人主义盛行,普遍存在不愿讲,不敢讲,不便讲,不肯讲的现象,有的对巡察组缺乏信任,担心受到打击报复。了解实情也抱着少说为佳、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有的干部本身就是违法既得利益的一员,对有问题的人和事故意袒护和隐瞒;有的单位缺乏民主氛围,公平公正受到一定压抑,长期没有讲真话的氛围;知情人存在持疑、观望、犹豫情绪,对巡察的公信力信心不足,错过有限的巡察进驻反映问题时机。县区开展巡察工作善属首次,在开展巡察前,虽然我们通过放置举报箱、粘贴巡察公告、开通短信、举报专用联系电话、在被巡察单位开设巡察信访接待点、在“廉洁X”微信公众号内开设“扫码举报”等方式,切实加强了对巡察工作的宣传报道,但在实际工作中,全区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都不高,公布的举报电话基本上没有接到群众的来电,也很少有群众主动上门反映问题,干部群众对巡察这样的新的党内监督形势、反腐执纪方法不够了解和信任,都抱有一种观望的心态。三、对策建议(一)突出“着力点”,转变和坚定巡察职能定位。县区的巡察工作要坚持政治巡察的导向,增强“四个意识”,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上下功夫,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巡察对象上主要针对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巡察内容要突出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适应基层特点,回应群众诉求,重点盯住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贪腐、黑恶势力、乱收费乱摊派等背后的违纪违规问题,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处事不公,在征地拆迁、扶贫惠农等工作中优亲厚友、暗箱操作,贪污、挪用专项资金等

  

篇十一: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

 巡察组巡察工作报告总结(范文)

  篇一:巡察组巡察工作报告总结一、巡察组人员工作安排

  组织认真学习《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方案》、《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四风”具体表现。

  二、白银区相关单位工作安排(一)白银区纪委:1、提供必要办公条件、联络人员名单、发布巡察公告、意见箱设置等相关事宜。2、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重点汇报存在的问题。3、被巡察单位信访件。(二)4个被巡察单位:1、党委党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汇报材料(主要汇报存在的问题)、纪委(纪检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材料。2、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文件、组织构架、主要职能、职能目录。3、副科级以上干部个人工作简历。4、全体干部名单(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岗位、政治面貌、学历、参加工作时间、进入单位时间、担任职务等详细信息)。5、领导班子成员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剖析材料。6、单位近三年整体考核材料、党风廉政建设年终考核材料。7、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资料。8、近三年“三重一大”事项清单、项目建设情况。9、民主测评表。(提前准备)。10、公

  务用车明细单。11、选人用人资料、“三会一课”记录、单位所有会议记录。12、财务资料。13、制度汇编册14、非税收入情况。15、近三年单位审计报告。16、政府工作报告。

  (三)其它配合单位:1、区委组织部:1、围绕巡察方案内容,介绍被巡察单位班子配备特点、不足;2、近三年收到反映4个被巡察单位相关领导干部相关情况。2、区审计局:被巡察单位近三年审计情况。3、区督查考核局(效能办):1、围绕巡察方案内容,介绍被巡察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完成情况。落实“三重一大”、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存在的不足。2、工作作风、效能建设情况。4、信访局:近三年被巡察单位信访情况,如有重大信访、多人上访、重访,需说明原因。5、数字办、政务办、信息中心:近三年被巡察单位来电、来信、络举报事项清单及相关单位答复。6、区住建局、扶贫办、民政局、计生局、教育局、残联、农牧局、水务局、林业局、财政局:近三年涉及被巡察单位下拨的强农惠农资金、项目资金的规模、资金来源、划拨标准、使用要求等清单。近三年检查被巡察单位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方面的相关资料。7、法院、检察院:涉及被巡察4个单位公职人员涉法

  涉诉情况。公安局:涉及被巡察单位公职人员违反治安处罚条例相关情况、公职人员出国、出境情况。

  8、房产局:指定专人配合抽查个人重大事项房产情况。篇二:巡察组巡察工作报告总结根据市委巡视工作联络组的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城乡建设局反馈巡察情况。7月1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李荣华、副组长闫伦锋向市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马忠标反馈了巡察情况。李荣华代表巡察组向市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局长孙志伟主持会议,马忠标代表市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作了表态发言。李荣华指出,近年来,市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作风建设规定,全市城乡建设面貌变化较大,为全市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巡察中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党委的主体责任没有完全落到实处,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主动将党建工作融入行政工作少,对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缺乏有效的责任评价体系和责任追究办法。纪检监察的监督职能未能充分发挥,廉政风险的防控措施不够有效,案件查处力度不够,腐败问题多发。工程建设领域存在违规操作行为,部分工程没有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设计、监理等业务承接单位过于集中,承接项目占比偏高;市政工程手续不全,违规开工;国有资产(资金)管

  理领域存在违规失控现象,有的下属单位资金未纳入国有资产管理体系,资金支出随意,办公楼装修造价变更较大,联合私企开发国有土地,多年未能取得应得权益。行业管理问题严重,对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监管不到位;对违规违法施工现象执法不严、查处不力;建筑业、绿化等专项工作省内排名靠后;工作中存在不作为现象,至今尚未建立城市污水排放许可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存在不配套现象,公用事业管理缺位;协会管理比较混乱;重工程建设轻行业管理。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作风建设方面,“三公经费”仍然偏高,接待向食堂转移倾向明显,公车治理不到位;风险金返还、津补贴、加班费发放存在违规现象;违规报销发票。在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力,领导班子配合协调不够;干部培养和选拔机制不尽科学;内设机构设立不够规范。

  巡察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和违规用人问题,已按规定分别移交给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处理。

  李荣华代表巡察组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局党委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纪检组要加大查处力度,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和“治本”效用。二是要认真履行建设行政职能,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要以工程、资金管理和行业管理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

  为重点,严格执法,强化监管。三是要牢固树立艰苦奋斗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有关作风建设要求,切实改进作风。要针对反映突出的问题,深入查找根源,寻找解决办法,提升群众满意度。四是要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强对重点、热点、高风险岗位的监管力度,提高干部监督管理水平;按制度规定选人用人。

  马忠标表示,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市城乡建设局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认真整改。一是切实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坚定不移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和执纪问责力度,形成足够的威慑;二是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三是切实纠正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努力形成选用好干部的正确导向机制。

  市委第一巡察组全体成员、市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

  XX年巡察组巡察工作报告总结范文二6月1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审议了XX年市委各巡察组第一轮巡察情况汇报。市委副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宏源,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程水泉,市委常委、市

  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李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今年第一轮巡察的“问题清单”显示,8个被巡察单位存在问题主要是:有的单位党委(组)发挥管党治党领导核心作用不够,不同程度的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问题;有的单位纪委(纪检组)“三转”工作滞后,对一些违纪问题查处不及时,执纪偏轻偏松偏软;有的单位财务管理不严格,虚报冒领,政府采购不规范,专项资金管控不严;有的单位对重点部门和二级单位监督缺位;有的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谨;有的单位和少数党员干部无视纪律规矩,巧立名目乱发补助、公款旅游,顶风违纪问题屡禁不止。

  会议指出,今年市委巡察机构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深化政治巡察,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市委巡察八个组于1月25日至3月31日分别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体育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广播电视台、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市第三医院八个单位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常规巡查,发现了一批问题线索,督促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社会各界反响较好。

  会议要求,当前要认真做好巡察反馈工作,对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和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要强化跟踪督办,要求被巡察单位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和全面整改。同时要认真做好巡察成果运用,建立台账,分类移交,纪检监察、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对移交的线索优先查办,确保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一批、印证一批、查处一批,切实增强巡察工作震慑、遏制和治本效果。各被巡察单位党委(组)要着力建立完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制度体系和责任落实机制,对反馈的问题要紧盯不放,明确责任人、列出时间表、规定办结时限,要加强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和二级单位预防腐败制度建设,深入查找管理漏洞,认真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制度措施,扎紧制度笼子,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组组长、副县级巡察员、市委巡察办有关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巡察工作报告根据县委统一部署,XX年5月12日至7月1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城管大队进行了巡察。7月11日下午,针对反馈的三方面十二个问题,巡察组向县城管大队反馈了巡察意见。我大队高度重视反馈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措施,全力推动整改落实,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一、聚焦问题,从严从实落实整改工作,切实做到全面

  深入改,改到底改到位(一)加强党的领导方面1、针对“领导班子大局意识差”的问题。他们采取三

  条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全队上下认真学习正确对待整改。该大队召开支部扩大会议,认真学习《反馈意见》,排除抵触情绪,端正思想态度,人人对号入座,虚心认领问题。班子成员首先提交了个人整改落实计划,全体党员和中层正职都写反思材料,为大队找准问题、列出清单、推进整改奠定基础。二是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大队党支部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党政领导班子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不断完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不分家,不搞个人说了算。及时召开相关会议,集体研究讨论人事安排和财务经济等重大问题,集思广益、博采众长,不断提高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从而增强了班子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党支部书记就“老好人”思想进行了深刻反思,担当意识不断增强。在扑下身子、亲临一线的同时,积极和其它班子成员沟通交流,维护班子团结统一,层层传导压力,提高执行力度,有效地提高了在新常态下统揽全局的能力。

  2、针对“抓党建用力不够用心不专”的问题。一是坚持“巡察整改”和“两学一做”“三会一课”有机融合,充分发挥“络”和“党课”两个载体作用,组织全体党员及中

  层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一准则两条例”“xx省关于深化政治巡视25条”“八项规定”“六个区别对待”“四种形态”“四条意见”等篇目。以此提高党员干部及全体队员的政治业务理论和思想认识水平,为加强党的建设奠定了良好思想基础。二是出台了党支部工作职责、支委会民主议事决策、发展党员、“三会一课”、党员教育培训、党费收缴管理、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请示报告九个党建工作制度,明确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及组织、宣传、纪律检查委员和党小组长职责,完善了大队党建工作机制。三是不折不扣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走形式、不走过场。集体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主动参加所在小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员监督。党支部书记给全体党员和城管队员上了一堂题为“严于律己增进团结,勇于担当不辱使命”的党课,号召大家唤醒主人翁意识,做到“六个正确对待”为我县城管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3、针对“班子成员服从意识不强”的问题。他们一是以“两学一做”为契机,坚持不懈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规党纪,周例会多次强调“讲规矩,有纪律”的重要性,班子成员主动剖析服从意识不够、看齐意识差的表现和危害,提高了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的自觉性,增强了服从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维

  护班子权威。二是重申党员干部必须遵守“八项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党员干部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的发生。三是明确了支部纪检委员的监督职责,着力强化执纪问责,认真履行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言论的监督,对有违反纪律苗头和倾向的党员干部给予及时提醒和警示。

  4、针对“有的在党不言党,在党不信党,个别班子成员长期不能够坚守工作岗位”的问题。他们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在机关会议室举行了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全体党员面向党旗,举拳宣誓。使大家深深感受到党员的责任、使命、荣耀,纷纷表示要时刻以党员的先进性鞭策激励自己,牢记职责使命,奋发进取、用心工作,以高昂的精神、优异的业绩践行对党的庄严承诺。二是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举办了“讲政治、有信念”专题讨论,班子成员作了主题发言,一般党员作了交流发言,大家查找剖析了“在党不言党,在党不信党”的表现、根源和危害,表示要时刻把“讲规矩、有纪律”放在首位,尊崇党章,遵守法纪,严于律己,坚决维护党的权威和团结统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从而使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得到了很大提高。三是根据xx组函字【xx】xx号文件要求,将相关资料进行上报,配合相关部门对个别班子成员长期不在岗问题进行了组

  织处理。5、针对“在制度执行上不严格,现有的制度执行流于

  形式,执行签到制度不规范”的问题。他们一是对县城市容管理工作体制机制进行了探索,制定出台了《县城市容秩序格化管理办法》《县城违法建设巡查制度》,在建立县城市容格化、精细化管理机制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二是认真排查管理漏洞,重新修订出台了学习、考勤、请销假、会议、公文、档案、安全、值班、卫生等多个机关管理制度,减少了管理上的随意性,为建立用制度管事、管人的机制奠定了基础。三是发挥示范带头、强化制度教育、完善监督机制,着力加强制度落实。要求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办公室和督查中队也要适应社会变化,前移监督关口,创新监督方法,确保做到市容监管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就建立到哪里,监督就进行到哪里,从而大大提高了制度的执行力。

  6、针对“违规选人用人,选拔中层干部没有按相关程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招聘临时工也没有按相关规定进行笔试和面试”的问题。他们一是召开了支委会议,对近期的城管队伍运行状况和人事工作进行了全面分析和研究,讨论了人事管理制度,把支委会成员的思想统一到坚持以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的作风标准落实到选人用人上来。二是出台了“中层干部管理办法”。明确了大队中层干部实

  行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和聘任制。三是出台了“协管员管理办法”。明确了协管员的聘用原则、基本条件、招聘程序、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和解聘程序。

  (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7、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他们一是制定出台了“支部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支部纪检委员监督责任”四个制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了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细化分解任务分工,每项工作都责任到人、到事,实现了从“要我抓”到“我要抓”、“要抓好”的转变,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机制。二是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廉政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重大事项报告、廉洁自律、党内监督和廉政档案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为加强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纪检职能,落实支部纪检委员监督责任,督促党支部各项工作的实施、督导领导交办工作的落实、督查干部职工执行政治纪律及工作纪律情况,对发现的轻微违纪问题,敢于较真叫板,该批评的批评,该处理的处理,不留情、不手软。8、针对“没有结合“一准则两条例”完善配套措施,解决‘牛栏关猫、进出自由’问题”的问题。他们一是制订

  出台了城管行政执法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执法责任、执法程序、等行政执法制度,使城管行政执法有章可循,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二是制定出台了城管行政审批工作制度,规范了城管行政许可的承办窗口、许可范围、审批程序和办结时限,为城管行政许可的公开、公平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

  9、针对“追责问责制度不健全,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他们一是制定出台了“大队工作职责、大队长岗位职责、副大队长岗位职责、县城市容执行格化管理办法、违法建设巡查制度、城管人员行为规范”等市容管理制度,使县城市容监管有章可循。二是重新修订出台了督查工作制度,明确了督查主体、督查纪律、督查范围和督查方式,实行大队长轮流督查和督查中队督查相结合的督查机制,从而加大了县城市容监管追责问责的力度。

  10、针对“在执法过程中不敢见真碰硬,执法人员缺乏担当意识“的问题。为此领导组多次在周例会上强调城管队员必须有化解矛盾的能力、重视在群众中的形象,引导队员树立全新的工作理念,打牢执政为民思想根基,始终牢记“民生为本,和谐发展”的工作理念。二是利用络平台,和外地城市管理专家学者沟通交流,寻求城市管理理论和业务培训资料,加强大队城管执法培训工作。三是加大了对城管执法队员的督查考评力度,对执法投诉,明确答复时限和要求。

  对确实存在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现象的,立即进行整改,有效地提高了执法队员法治意识、担当意识和执法水平。

  11、针对“存在违规发放补贴和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他们制定出台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财务管理任务、预算编报执行、费用开支标准和审批等运行流程,为强化大队财务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12、针对“十八大以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到位”的问题。他们一是组织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重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的用意和决心。大家纷纷表示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持之以恒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认识上再深化、在措施上再细化、在行动上再务实,使群众看到实际成效。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出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务车辆调度、使用、加油、维修、停放、费用报销和驾驶员管理,坚持把“三公”经费零增长作为预算编制硬指标,严格按照标准定额安排公用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每月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二、持之以恒,深化巩固整改成果一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始终坚持对巡察整改工作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落实。结合“两学一做”

  专题教育和三项整改“回头看”,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要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实施综合治理。着力在构建长效机制、狠抓制度落实上下功夫,用严格健全的制度规范,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

  二是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不断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完善“一岗双责”的管理机制、“一考双评”的考核机制和“一案双查”的问责机制,确保“两个责任”真正落地生根。

  三是着力维护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紧盯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扎实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开展基层微权力和微腐败治理,着力查处“四风”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进一步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五是切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以好的作风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大力培育先进典型,以榜样力量引导党员干部一心为民、干在实处。

  巡察工作报告11月19日,市委召开XX年第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整

  改情况汇报会,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并作具体部署,同时,第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报告也正式向社会公布。

  巡察结果8个单位共发现问题123个“经市委批准,5月14日起,我市XX年第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市交委、市农委、市公积金中心、成都大学和市农发投公司8个单位开展巡察。”市委巡视联络办相关负责人说,4个巡察组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为重点,深入扎实开展工作。巡察期间,巡察组共与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沟通26次,召开各类会议79次,列席被巡察单位会议18次,受理信访举报162人件次,开展个别谈话1086人次,查阅有关资料4229卷(册),暗访调查32次,延伸巡察基层点位57个。通过巡察,发现“两个责任”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四风”方面等问题123个,向市纪委等单位移交问题线索35件,向被巡察单位移交问题线索30件,提出工作建议43件(次),有力推动了各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在全市引起强烈反响,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问题梳理落实“两个责任”方面的问题1.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一是一些被巡察单位仍然存在对“两个责任”边界的认识不够清晰、落实措施不实等问题,有的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传达文件,上紧下松、压力递减。比如,市农发投公司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没有完全理清,工作交叉、职责不明。二是贯彻落实流于形式。如市房管局党组存在让纪检组代替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三是主体责任未落地生根。如市公积金中心XX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责任未细化分类,至巡察组进驻时尚未将XX年目标责任细化落实到中层干部和个人身上。2.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履职不够充分。部分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仍不够强,将落实主体责任视作任务和包袱,能躲则躲,能少则少。如市公积金中心XX年至XX年三年时间均未在党组会议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过专题研究部署。3.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一些单位班子成员存在重安排部署、轻检查落实,重业务、轻廉政的现象。4.监督机构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彻底。有的监督机构工作方法单一,监督履职能力有待提高。如市教育局纪检组对交办的信访件深入调查不够,有的未查深查透。

  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1.违反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问题。如市农发投公司党的组织纪律观念淡化,在XX年底以前,均以领导班子办公会代替党委会议决重大事项。2.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规定问题。如市建委在拨付散装水泥补贴资金过程中,存在未严格审核企业申报资料、未经业务处室和分管领导审签即向企业拨付专项补贴资金160多万元的情况。3.大额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缺乏监管。如市房管局对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力度不强,且多年未进行审计,存在违规擅自批准缓交专项维修资金问题。4.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突出。如市建委下属事业单位成都市建筑设计院存在大额提取备用金、大量使用现金支付且单位保险柜中存放个人银行卡和财产凭证等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5.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填写不真实。6.个人违反廉洁自律问题。如市公积金中心原主任胡旭光涉嫌个人贪腐、严重违纪违法等,已按照规定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四风”方面的问题1.形式主义方面。如市建委八宝街办公点的意见箱长期未开箱,箱内塞满大量废纸和垃圾,“意见箱”成为一种摆

  设。2.官僚主义方面。如市房管局办证大厅部分工作人员工

  作态度生硬,群众测评满意度不高;市教育局下属教科院党委书记连单位党员数量及支部书记的名字都不清楚。

  3.享乐主义方面。如成都大学少数干部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工作拖沓懒散,未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师德师风建设有待加强。

  4.奢靡之风方面。如市公积金中心原主要负责人在八项规定出台后仍用公款打高尔夫球、出入高档会所消费、超标准宴请等。

  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1.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如市农发投公司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和项目招投标等问题基本不上党委会讨论,公司党委会的重大决策记录缺失严重,留存的记录无法反映集体讨论过程。2.未认真执行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如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建委、成都大学等单位均发现重要岗位长期未轮岗问题,存在较大岗位廉政风险。3.选人用人不够规范民主。如市农发投公司在干部推荐、考察、测评、任前公示等环节都不同程度存在不规范情况,以董事会代替党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4.岗位、编制管理不够规范。如市农委领导干部超配1

  人、非实职领导干部超配6人。服务民生方面的问题一些被巡察单位在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上还有待加强,

  对民生工作统筹协调机制不够健全完善。如市建委城市市政建设统筹协调不够,仍无法杜绝道路

  建设好后短期开挖的情况;市房管局对经适房和廉租房人员住房资格审查存在把关不严的现象,对配套设施建设的协调跟进力度不够,入住群众意见较大;市教育局对违规择校、违规收费、违规补课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治理力度缺乏,XX年1月至8月市长公开信箱受理的相关信访反映多达900余条,且办理回复速度较慢。

  五大建议巡察组对被巡察部门工作提出五大建议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巡察组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建议。一、要进一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一方面,各部门党组(党委)应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将工作责任明确到人头,加强考核督促检查,坚决杜绝在“两个责任”的落实上满足于面上部署与要求的工作倾向;另一方面,纪检监察机构应敢于坚持原则,善于学习、善于借力,充分利用派驻(出)机构协作机制的优势,切实提高监督工作的履职能力;要始终保持对违规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抓早抓小,切实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二、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建议各单位深入学习和严格执行新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1+5”文件和市委“一意见两办法”。研究干部事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末位表态发言制度,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在干部使用上对部门岗位职责进行梳理细化,避免混岗混编,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部门考核目标和奖惩措施,奖勤罚懒,激发工作积极性;在干部管理上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育监管制度,有效解决干部队伍能力不足、结构老化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建议市国资委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岗位人员调任使用的监管,防止出现选人用人漏洞。

  三、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方面,建议一要严格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杜绝变相审批;二要严格资金使用程序,加强对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要严格招投标机制,规范专家评审制度,避免人为干扰;四要严格对外投资预警制度,发现风险点及时止损,防止给国有资产造成重大损失;五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项目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职业经理的责任追究。

  四、围绕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巡察组建议被巡察单位要加强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起强有力的责任传递机制。尤其注重对下属事业单位重要岗位、重

  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大财务支出等开展全面监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的,要及时查处。

  五、巡察组还提出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方式,建议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少发文、发短文,少开会,开短会,切实解决“文山会海”,提高工作效率。市建委、市房管局等与民众生活联系紧密的部门应更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一步丰富服务群众工作措施,通过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完善“领导进大厅”等方式,更加直观了解和及时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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