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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朱有燉杂剧乐户女性形态建构的历史意义

时间:2022-10-29 17:45:04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朱有燉打破局限,刻画了众多乐妓形象,为后人了解明初乐籍制度的畸变提供了丰富资料;其对妓女悲惨命运的冷静思考以及深切关怀激励、启示着后来者。

关键词:朱有燉 妓女形态 超越 二难

朱有(1379—1439),明太祖朱元璋第五子周王朱的嫡长子,洪武二十四年(1391)册为周世子,洪熙元年(1425)袭封周王。朱有一生共著有杂剧31部,其中10部以乐妓为主角,塑造了刘盼春(《香囊怨》)、李亚仙(《曲江池》)、桃源景(《桃源景》)、兰红叶《烟花梦》、甄月娥(《庆朔堂》)、李妙清(《悟真如》)等众多乐妓形象,在中国古典戏剧长廊上构建出与众不同的明初乐户女性形态,这在中国文学史乃至社会史上均具有独特的意义。但一直以来,学界多强调朱有的阶级身份,批判其教化意识,对他所极力构建的乐户女性形态少能给予公正的评价。其实,“判断历史的功绩,不是根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根据他们比他们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1}本文试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一、打破局限,有所超越

乐户女性形态的建构,是朱有勇于打破三大局限的结果。首先,是打破身份局限。作为至尊至贵的亲王,朱氏与妓女的地位不啻宵壤之别,但难能可贵的是他突破了阶级界限,把视线投向弱势群体,投向伦理构架之外的倡优,以深广的人道主义情怀关注乐户女性这一至卑至贱的群体。其次,是打破性别局限。中国传统男性,对女性往往持歧视态度,对妓女则尤甚,习惯视为淫乐工具,能真正关心、尊重她们的实属罕有。而朱氏却能深入卑贱妓女的内心世界,倾听她们微弱的心声,体现了难能可贵的性别平等意识。最后,是打破文学观念局限。戏曲在中国向来是“小道”,难登大雅之堂,传统文人作曲往往带有自娱游戏的味道,而朱有却以亲王之尊,认真严肃地对待戏曲创作,通过戏剧引导民众思考乐户女性的生存问题。三大局限的打破使朱有超越前人。

1.关注之执著罕见

首先,从相关剧作的数量来看,朱有对妓女的关注是空前的。唐宋传奇中写妓女的作品主要有《李娃传》《霍小玉》以及《红拂传》;元代,妓女剧的作家主要有关汉卿、石君宝,但石作仅2部(《紫云庭》《曲江池》),关作也就4部(关汉卿现存妓女剧三本:《赵盼儿风月救风尘》《杜蕊娘智赏金线池》《钱大尹智宠谢天香》,还有已佚的《柳花亭李婉复落娼》),二人相加尚少于朱氏的10部,仅从数目上看,我们就不得不承认朱有对妓女的关注是异乎寻常的。

其次,从创作持续的时间上看,朱氏的执著也非同一般。按邵曾祺《元明杂剧总目考略》,朱氏的妓女剧创作从永乐初年至宣德末年一直未间断,且思想有明显的演进:永乐初年作品,如《三度小桃红》《曲江池》,往往是大段大段地诫嫖唱词与对妓女的同情理解相互夹杂;而宣德八年的《香囊怨》则集中思考巨大的制度及经济压力对妓女的悲剧性毁灭。在《香囊怨》序言中,朱有明确指出:造成刘盼春殉情悲剧的原因是“女之父母以衣食之艰逼令其女复为迎送之事”。这说明朱氏终其一生都在关注、思考乐妓的生存问题,这不仅在中国文学史上是罕见的,在世界文学史上也是少有的。

2.关怀之深厚、思考之深刻少见

乐籍制度发展到明初,已有近千年历史,但在朱有之前,从未有人如此全面地展现乐人们的生存困境,从未有人如此深刻地针砭乐籍制度的残酷。吴梅曾将朱氏的《烟花梦》与元人乔吉的《两世姻缘》作过比较,指出“乔作仅言伎艺之高下”,朱作“则直陈门户恶习”“极写娼妓苦况”{2},亦即乔吉注意的只是妓女的才艺,朱氏关注的却是妓女的生存状况,两相比较,境界之高下立见。

朱有深入揭示乐户女性命运悲剧根源,强调指出制度的残酷禁锢是她们不幸的最深层根由。更能见出朱氏思想深刻的是,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他第一次公开而严肃地讨论妓女的贞节问题。《曲江池》中有一段对白意蕴深长:

(旦云)想起俺妈妈好歹也。瞒着我使了个倒宅计,赶了那秀才,如今半年有余,不知郑秀才在何处。妈妈要我依

旧吃衣饭接客人,我怎生肯又去迎新送旧?

(梅香)姐姐道的差了。想姐姐自小来也多曾接了几个客人,都不曾守志,偏怎生到这秀才跟前便要守志?

(旦)梅香你不知,听我说。我自小里不曾守志盖因俺生在花街柳陌这门户,穿吃着这等衣饭,又不遇着个趁心可意之人,出于无奈要干觅衣食。今既得共秀才成亲许了嫁他,我怎肯又为迎送下贱之事,始以不正而立身,终当坚持而守志,知我者或可恕焉。

中国是极重贞洁的国度,传统社会对失去身体贞洁的妓女采取极强烈的鄙弃态度,娶妓女被视为辱没祖宗、败坏门风。如何看待妓女的贞节,是事关她们出路的、不可回避的关键问题。关汉卿等没有提出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有朱有,不但公开、严肃地讨论并大胆地给予正面回答,明确指出在真情的原则下,心洁重于身贞,从中透视出他对所有女性的最核心的关怀。这无疑对明代人文精神的张扬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

3.妓女艺术形象特色之鲜明异于其他

朱有刻画了众多的妓女形象,在数量超越前人的同时,其赋予妓女的抗争意识之强烈也是少有的。唐宋传奇中塑造的妓女形象美丽痴情但常常哀怨无奈,如霍小玉,既无力改变被抛弃的命运,又不能直接报复李益,只好在郁郁而终后纠缠他的妻妾。关汉卿笔下的妓女形象则如宁宗一所言,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以“高亢、凄切的高腔”唱着“悲歌”“战歌”,如干练侠义的赵盼儿;一种是以“沉缓调子”“低吟浅唱”表现出麻木怯懦,如谢天香{3},朱氏笔下的女主角却无一例外地,都具有坚强不屈、果敢刚烈的特点。为突显妓女的泼辣,朱氏专门设计了强烈的舞台动作,如“旦指着卜唱”“旦指着正净唱”“旦打唱”(《烟花梦》)。至于那些麻木地服从命运安排的妓女,则被作为反面人物用以衬托主人公的高大形象。

此外,关汉卿是以才子解救妓女,在《金线池》《谢天香》两剧中,柳永、韩辅臣都分别依靠做官朋友的帮助成就婚姻,成功应归功于男性。朱有则着意渲染妓女强大的意志力与行动力,男性只是被她们牢牢抓住的救命道具。兰红叶、桃源景等的主动、坚强与徐翔、李钊等的被动、软弱形成鲜明对比,美满婚姻与其说是男女共同努力的结果,不如说是她们自身抗争的结果,她们的生命在追寻爱情婚姻的过程中焕发出昂扬的力量。可以说,较之其他作家,朱有笔下的妓女形象显得更丰满、更鲜明、更具特立独行色彩。

二、树起旗帜,启示来者

勇敢地突破旧文学观念局限,专注于戏剧创作;勇敢地打破传统性别局限,与女性近距离对话;勇敢地打破阶级局限走进卑贱的乐人世界……朱有种种行为具有非常鲜明的个性色彩,极富象征意义。通过建构乐户女性形态,朱有在文学史上树起一面鲜明的、极具号召力的旗帜,不但在当时起到积极作用,更开启了明中后期对妓女问题乃至妇女问题的关注。

王世贞曾评论朱氏剧作:“虽才情未至,而音律颇谐,至今中原弦索多用之。李献吉《汴中元宵绝句》云:‘齐唱宪王新乐府,金梁桥上月如霜。’盖实录也。”(《曲藻》)可见其剧曲在明代流播之广泛;而这最主要应归功于作品强大的情感穿透力,因为“只有情感的潜流才是沟通作家、演员和观众的有效渠道”{4}。借助特殊的剧场效果,朱有唤起了观众对妓女的关注,激发了他们的同情心,引导他们客观辩证地看待妓女问题。

朱氏的创作更直接开启了明中后期对妓女问题的人文关怀。在《金云翘传》中,金重娶两度为娼的情人,其“只要内心真情尚存,哪怕月缺花残,仍然存有贞节”的议论明显有朱有的影子。而梅鼎祚“专以娼论”的《青泥莲花记》同样能发见朱氏之影响。梅氏宣称的“凡娼,其初不必淫佚焉”(卷八)。正与朱有观点如出一辙。论者评价道:“作为一个封建士大夫,梅鼎祚选择倡女作为他的叙述对象,并为之成书立传,无疑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举动,自然会产生非常特殊的效果。”{5}这实际是就梅氏打破了阶级局限而言的,这正从另一角度证明了朱氏影响的异乎寻常。

三、再现历史,弥补失缺

乐人是专业贱民,在传统社会中处于游离状态,在世人对这个群体极度轻视、极度忽视的情况下,相关记载少之又少。“在汗牛充栋的中国历史文献典籍中,关于乐户的专论却甚为鲜见”{6},民国前可数的只有清代龚自珍《京师乐籍说》、俞正燮《除乐户丐户籍及女乐考附古事》。明代乐籍制度畸变期资料失缺之严重可以想见。如此,朱有妓女形态的史料价值可谓大矣!朱氏妓女剧以艺术记载的形式为我们提供了生动而典型的材料,使我们能以此为据去感受、认识明初乐籍制度的真实性以及残酷性。

四、提出问题,又陷入怪圈

虽然超出时代,朱有却不可能脱离时代,其创造的乐户女性形态尽管有不可忽视的历史意义,却也存在明显局限,其中最根本的问题就是,当他高举道德大旗表彰妓女的贞洁时,他不能或不敢触动乐籍制度背后的封建政体,让其承担最终之责任。朱氏大力批判乐籍制度的残酷,从此出发,应该认识到乐籍作为朝廷推行的制度,其所产生的一切后果都首先应由朝廷负责,最终确立的就是抨击政府、反抗政府的观念,但朱有做不到这点。当朱有把道德的普遍性和乐籍制度的绝对性放在天平的两边时,他让自己进入了一个二难怪圈:乐籍制度决定了乐户女性的谋生方式,但这种谋生方式是反道德的。乐妓们要遵从道德势必要反抗制度,要取得最终解放必须要推翻制度,但制度是封建政府确立并强制推行的,推翻制度意味着和朝廷对抗,这是一难。但如若乐妓们遵从制度,顺从行院规则,其行为就必然违反所谓的传统道德,遭致社会舆论的鄙弃,永远沉沦下贱。这是二难。

既然道德具有普遍的权威,那么所有的人都应该遵循它,遵循它应该得到肯定和保护,则乐妓之脱籍就是必要的、合理的。如果制度是绝对性的,政府的推行是合理的,就不应违反制度追求脱籍。现在既然道德是绝对的,那么制度就是不合理的。在制度与道德之间,朱氏进退维谷。他一方面不遗余力地鼓励乐妓皈依传统道德脱籍从良,认为是“有补风教”;一方面却又认识到脱籍极其不易,于是只好无可奈何地让她们在行院中修炼,以求虚无的来世。他始终隐晦、回避朝廷的终极责任。特别滑稽的是,朱氏还不厌其烦地搬出“使命”,代表置人惨地的朝廷给予逃脱惨地的受难者以褒奖。思想意识的局限决定了朱氏始终没有办法彻底解决乐户女性的脱籍问题。他只好自欺欺人地鼓励妓女,告诉她们只要付出真心就可改变命运,只要坚持美德就可跳出苦海。当然,作为一个封建藩王,他也就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求取内心的自我平衡。

{1} 《列宁全集》第2卷150页,引自张庚《戏曲艺术论》,中国戏剧出版社1980年版,第214页。

{2} 吴梅:《明杂剧·诚斋乐府》,见王卫民编《吴梅戏曲论文集》,中国戏剧出版社1983年版,第400页。

{3} 吴国钦等:《元杂剧研究》,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54页。

{4} 郭英德:《明清文人传奇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78页。

{5} 马珏:《“专以娼论”肠内热——〈青泥莲花记〉的青楼女性观管窥》,《明清小说研究》2004年第3期总第73期,第125页。

{6} 任方冰:《草根文化之新视域——乐户研究》,《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5年9月第26卷第3期,第1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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