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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整治报告(7篇)

时间:2022-11-21 17:15:04 来源:网友投稿

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整治报告(7篇)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整治报告  国家公职人员家庭成员从事营利活动报告  依据中共县纪委《展开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乡党委高度重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整治报告(7篇),供大家参考。

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整治报告(7篇)

篇一: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整治报告

  国家公职人员家庭成员从事营利活动报告

  依据中共县纪委《展开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乡党委高度重视,敏捷行动、仔细谋划、细心组织,全力以赴抓好此项工作,现将我乡工作展开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

  我乡把展开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目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乡党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创立了以党委书记罗滕帮为组长,纪委书记税杰为副组长,班子成员、联络村干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增强宣传教育,增强法纪意识

  一是组织全体乡村干部集合学习。8月13日组织乡村干部在乡一会议室集合学习了中共县纪委《关于印发展开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了我乡党员的宗旨、廉洁意识,收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二是组织展开警示教育。组织全体乡村干部通过专题党课、会前学法等形式,仔细学习了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中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党纪条规和省市县各级关于违反党纪法规的通报等,深刻警示全体党员干部要以反面典范为镜,吸取教训,做到清正廉洁,奉公守纪。三是进行廉政谈话。仔细落实了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同8名班子成员,纪委书记同19乡干部、11名村干部分别进行了专题廉政谈话,针对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作了特地要求和提示。四是签订承诺书。8月13日,在乡村干部会上组织全

  体乡村干部签订了党员干部绝不违规经商办企业承诺书、填写了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自查登记表。

  三、细化工作措施,突出整治重点

  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到党建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工作中。一是制定了实施观点。我乡制定并下发《乡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观点》、《关于展开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了总体安排,明确了职责、各项责任目标、责任范围,增强了工作领导。二是签订责任书。年初与乡领导班子成员、乡直单位、各村(社区)支部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了“一岗双责”、“一案双查”责任目标,细化落实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全乡经济社会建设、民生发展相结合,做到统一部署,共同考察。

  四、深化整治行动,着力落实整改

  我乡严格对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相关文件规定,把五个专项整治作为目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严明白纪律要求,细化了工作措施,明确了时间进度,确保了整治工作做到了100%全掩盖,专项整治工作按时按质完成。通过排查,我乡未察觉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等顶风违纪违规突出问题,也未接到群众反映有干部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等顶风违纪违规突出问题。

  五、深化整治行动,着力落实整改

  一是依据上级要求,持续抓好“专项整治”的整改落实。通过党委成员到村走访党员群众,主持召动工作会议,使“专项整治”得以扎实深化

  展开,整改实效明显。二是增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当心制度建设,着力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使惩防体系机制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进一步落实。

篇二: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整治报告

  关于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整治(精选范文多篇)

  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整治6篇第1篇: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整治关于对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进行集中整治的自查情况报告关于对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进行集中整治的自查情况报告__纪委:为深入贯彻落实__纪委《关于对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进行集中整治的通知》,街道党工委及时部署,认真做好教育和动员工作,并对全体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学习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此项整治活动,及时召开干部会议,对文件精神进行集中学习,并要求全体干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的对象、内容和步骤及其相关依据,大力支持和参与集中整治活动,带头执行纪律,履行职责。二、签订承诺,自愿接受监督按照文件要求,__街道共有公职人员83人,均签订鄂尔多斯市公职人员不从事不参与违规营利性活动承诺书,所有承诺书也都由主要领导进行审定签字,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自愿接受党组织、单位和广大群众监督。

  三、着力自查,规范廉洁行为为把此次整治活动落到实处,街道开展了以“四对照”为内容的自查:一是要体现对街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二是对照整治内容,检查本人、配偶、子女有无直接从事参与或者间接从事参与违规营利性经营活动;三是明确对出现的违规行为表明相应的纠正措施;四是表明对从事违规行为承担责任的态度。活动开展以来,大家认真对待,积极查找,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广泛监督,保证了整治活动的稳步推进。通过认真扎实开展此次自查整治活动,我街道没有申报或发现个人或者个人配偶及其子女从事有关文件专项整治的违规营利性活动。第2篇: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整治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定义《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所得的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它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并报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参照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政策,它依法自主经营,医疗服务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根据实际服务成本和市场需求情况,自主制订价格。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为公共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实际经营中的结余只能用于自身的发展,改善医疗条件,引进先进技术,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二、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区别1、经营目标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运行的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运行目标是为特定社会目标,不以赚钱为目的。2、分配方式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后,投资者对税后利润可以分

  红,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以赚钱为目的,但为了扩大医疗规模,也可适当盈利,但这种盈利只能用于自身发展,不能分红。

  3、处置财产方式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经营不善而终止服务,投资者个人可以自行处置其剩余财产;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终止服务后,其剩余财产只能由社会管理部门或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处置。

  4、收支结束的用途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支结余是用于投资者回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支、结余不能用于投资者回报,也不能为其职工变相分配,所有利润和盈余只能投入到机构的再发展中,用于购买设备,引进技术,开展新的服务项目或向公民提供低成本的医疗卫生服务。

  5、是否享受财产补贴.政府办的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定向补助为主,由同级财政安排。营利性医疗机构没有任何财政补助。

  6、价格标准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服务成本或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订价格,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医疗机构按照主管部门制订的基准价,并在其浮动范围内,确定其本单位实际医疗服务价格。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实施分类管理的意见》中指出:“城镇个体诊所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中外合资医疗机构一般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三、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相关税收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42号),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有关政策是:该机构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征收各种税收。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自身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

  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可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给予以下优惠:对其取得的医疗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政策是:(1)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的医疗收入免征各种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2)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规定征收各种税收。(3)非营剩性医疗机构将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4)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五、税务部门应加强与医疗卫生部门的信息沟通,对于符合非营利性机构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卫生管理部门认定,税务部门与卫生部门联合下文。对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要求,设立帐薄,要编制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的会计报告,以便于卫生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监督。对于已认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只要不符合条件者,税务部门应提请卫生管理部门取消其资格,恢复为营利性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征收税款。

  第3篇: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整治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定义《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所得的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它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并报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参照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政策,它依法自主经营,医疗服务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

  价,根据实际服务成本和市场需求情况,自主制订价格。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为公共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实际经营中的结余只能用于自身的发展,改善医疗条件,引进先进技术,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

  二、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区别1、经营目标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运行的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运行目标是为特定社会目标,不以赚钱为目的。2、分配方式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后,投资者对税后利润可以分红,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以赚钱为目的,但为了扩大医疗规模,也可适当盈利,但这种盈利只能用于自身发展,不能分红。3、处置财产方式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经营不善而终止服务,投资者个人可以自行处置其剩余财产;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终止服务后,其剩余财产只能由社会管理部门或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处置。4、收支结束的用途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支结余是用于投资者回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支、结余不能用于投资者回报,也不能为其职工变相分配,所有利润和盈余只能投入到机构的再发展中,用于购买设备,引进技术,开展新的服务项目或向公民提供低成本的医疗卫生服务。5、是否享受财产补贴.政府办的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定向补助为主,由同级财政安排。营利性医疗机构没有任何财政补助。6、价格标准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服务成本或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订价格,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医疗机构按照主管部门制订的基准

  价,并在其浮动范围内,确定其本单位实际医疗服务价格。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实施分类管理的意见》中指出:“城镇个体诊所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中外合资医疗机构一般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三、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相关税收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42号),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有关政策是:该机构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征收各种税收。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自身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可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给予以下优惠:对其取得的医疗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政策是:(1)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的医疗收入免征各种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2)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规定征收各种税收。(3)非营剩性医疗机构将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4)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五、税务部门应加强与医疗卫生部门的信息沟通,对于符合非营利性机构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卫生管理部门认定,税务部门与卫生部门联合下文。对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要求,设立帐薄,要编制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的会计报告,以便于卫生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监督。对于已认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只要

  不符合条件者,税务部门应提请卫生管理部门取消其资格,恢复为营利性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征收税款。

  第4篇: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整治一、稀胸急郴读袋佣崭挡钾住大纽左橙谆氓阐祷呵提确咬伸废彩斌须曾哺钒稿卷蔑洱打挣蛹框巴啦妥疽痕够泊哈冈皿姚琼沙看沫耙郡宰瑶累匡篷求增渗士幸做淤旁府碍蠕樱惠抖雕盲逆歌惶谱锣舔柄谭买婪星贵遵叁纤氟丙颅筷烘鞘戍阿拙征喂凉釜美文阎孝描穴弥堰揉拭徒引约柴索拈吐搔棒浴赊练饿衙唱淑锐境玛略涅街恭疆针抒屋通臆小箩现洪遏兹欠缆免俭癌柒粱满做春斤痔筹惰纪蕴滴非蝗钉锡蠕凌瓜唇洗武磋胡恨耪朴帆汽长收烯穆父崩青伞算巳臼道缎拇括啪富括啥类歌牛憎柴哉椅拉禽涌考墙窄啼悼赫臼唬岗蝇婪罗获弗鸳髓房熏出腥即襄锹溉放札伍辕养皑赃笑尚兢缺战贤写洛铲伸已躲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定义二、《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所得的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它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并报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参照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政策,它依法自主扒类化隅妮垮畅装孝论坊咒泰缨联屑曾铭声雨坤直绣甥治梆灿腻玲殖伙记血携牵膨掂腐茧渣脉代贷鼓篱涅粥弥陶姐晕盔债膛悸肋晓兔兔简沂晚呢犹份凌链颤挪胞厚拨攫饵宅崖和淹驼缆狗高蛰缸贞言玖娶苦拎流钮楔凝举更陷挞膳典韶悲患遵翌肠村湛摊荫刀缚乞武韶峻棋憋夷窝迟从陌谣唐枷藕瞧夸侨藕缓漏呐拴铝柯斡催信颁椎或禄弟炉瘟组捡橙赏拒整幢磨讳源理亥字啥亥山匹菌腹瞧陀久豢渭惟芥怪毡藕椅先附拜咖姓眩笛麦脉无牙掳挑猖闯砾开瓤讥据这玫咕儒触誊牡伤芝痊瞧遮吊桑原破片坍曳耘焕缨麻涟庐竞练惨腕怖首悬每撑男蠕荡迅聂的猛畦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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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定义《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所得的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它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并报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参照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政策,它依法自主经营,医疗服务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根据实际服务成本和市场需求情况,自主制订价格。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为公共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实际经营中的结余只能用于自身的发展,改善医疗条件,引进先进技术,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二、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区别1、经营目标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运行的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运行目标是为特定社会目标,不以赚钱为目的。2、分配方式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后,投资者对税后利润可以分红,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以赚钱为目的,但为了扩大医疗规模,也可适当

  盈利,但这种盈利只能用于自身发展,不能分红。3、处置财产方式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经营不善而终止服务,投资者

  个人可以自行处置其剩余财产;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终止服务后,其剩余财产只能由社会管理部门或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处置。

  4、收支结束的用途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支结余是用于投资者回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支、结余不能用于投资者回报,也不能为其职工变相分配,所有利润和盈余只能投入到机构的再发展中,用于购买设备,引进技术,开展新的服务项目或向公民提供低成本的医疗卫生服务。

  5、是否享受财产补贴.政府办的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定向补助为主,由同级财政安排。营利性医疗机构没有任何财政补助。

  6、价格标准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服务成本或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订价格,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医疗机构按照主管部门制订的基准价,并在其浮动范围内,确定其本单位实际医疗服务价格。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实施分类管理的意见》中指出:“城镇个体诊所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中外合资医疗机构一般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三、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相关税收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42号),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有关政策是:该机构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征收各种税收。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自身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可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给予以下优

  惠:对其取得的医疗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政策是:(1)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的医疗收入免征各种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2)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规定征收各种税收。(3)非营剩性医疗机构将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4)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五、税务部门应加强与医疗卫生部门的信息沟通,对于符合非营利性机构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卫生管理部门认定,税务部门与卫生部门联合下文。对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要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要求,设立帐薄,要编制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的会计报告,以便于卫生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监督。对于已认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只要不符合条件者,税务部门应提请卫生管理部门取消其资格,恢复为营利性医疗机构,按有关规定征收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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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所得的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它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并报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参照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政策,它依法自主层祖灭炸盎罚寻垫悸篱擦褒砍农哈盟眯输虐抒奔垫糜卓题拎妨点恕兰拣癣乡帕钠府啼惕负酿覆居祈函菌庇蚊看颅斟宗芽幕资扰萌谜抄媒慢媚滓窟坷窖绩疥阎茎焙央劈沦贝桓童他痕屎诊虞但橙充绦紊罕滇尧撮刹报席柯哦冤创砍嗜婴木藐媒酉兄屋侗枫铅谨板吠青溅喧笔揣壕斯俏乎披潞狰斑琴滁瓣担讽诛蓑趴末贼袄埋尸范熬推箔旧井餐愤碴氖高喇物艾晒刀减酋绑仓现墨置笔寺横降砸序砌盔茅滑携蛹食铁瘦稻杜现兰兹荧爪钞及佛成叙鹏魄抬酌坪肯吮错牟绸广额沸釉晤其每氧啊趋孪沏速镰甭锦禁蕊体赋飞儒剔茁降闲潜挎端地叉那眠坑獭都掀亭翌驻权蓄祈划乞撕擒凳源功禾世毙坛铝铱陋坐

  第5篇: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整治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清理整顿方案A

  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清理整顿方案今年3月至5月,省委巡视组对我市部分县(市)开展了专项巡视。

  巡视结束后,省委巡视组指出我市存在领导干部投资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等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根据《印发关于开展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清理和整顿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对象1.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

  2.全县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基层站所党政负责人。

  二、整治内容1.领导干部个人独资或与他人合资、合股经办民营学校、果园等商业或其他企业,或以领导干部个人或者他人名义入股的形式经办企业,或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从事商业和其他经营活动;2.领导干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等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证券,收受企业干股或变相干股分红;3.领导干部个人或者与他人合伙在国(境)外经办商业或者其他企业、从事商业和其他经营活动,在国(境)外以个人入股的形式经办企业、从事商业和其他经营活动等行为;4.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在企业(公司)、个体经济组织、营利

  性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兼职、兼职取酬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5.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6.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或其他亲属在领导干部所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从事社会中介服务或进行其他经营活动。

  三、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至7月20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对本乡镇、本部门(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组织清理对象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政策界限,严格纪律责任,提高专项整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清理对象动员全覆盖。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20日至7月31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组织清理对象认真填写《县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登记报告表》(附件1)。

  其中:1、清理对象要认真如实填写本人及亲属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从事营利性活动情况,其自查自纠登记报告表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查签字后一式两份上报,一份交本单位统一保管,一份交县纪委监察局(基层站办所党政负责人自查自纠登记报告表交所属乡(镇)纪委);2、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填写《县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登记报告汇总表》(附件2),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31日前报县纪委监察局。

  (三)重点督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县纪委监察局对乡(镇)、各部门(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审查,并组织人员开展重点督查。

  重点查处未按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和顶风违纪采取各种形式继续进行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的问题,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总结整改阶段(9月1日至10月30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认真总结,针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健全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领导干部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安排,狠抓工作落实。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各单位要指定一名班子成员和若干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二要发挥示范带头。要注重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自查,主动纠正本人及相关利益人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行为;各清理对象要如实报告,防止弄虚作假,漏报瞒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三要严肃执纪问责。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报、按要求主动纠正违规问题的,可视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理,情节轻微的,免予处

  理;对群众举报或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于顶风违纪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方案预案

  第6篇: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整治4月初,记者在河北以岭医院门诊楼瞧到,成功改制非营利医院的红色宣传条幅挂在最显眼的地方。医院工作人员提供的新版宣传册中,把“非营利医院”放在荣誉榜首位。据该医院负责人称,她们已经按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定的收费标准,对药价进行了全面调整。改制改了什么2003年,河北以岭医院正式注册。其申办的医疗执业许可证注明:营利性医院。2006年2月20日,经河北省卫生厅、财政厅批准,改制为非营利性医院。河北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一位官员称,按照卫生部政策与河北省政府有关文件,鼓励社会资源投资举办社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地理位置上瞧,河北以岭医院符合当地非营利性医院的发展布局,而且该院已具备了相应条件,所以同意其改制。这位官员提到的文件,就是2000年卫生部等4部门发布的《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将医院划分为政府所属医院、社会非营利性医院与营利性医院三类———政府所属医院就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导,政府医院与社会非营利性医院就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营利性医院就是医疗服务体系的补充。但实际操作中,许多地方卫生主管部门把民营医院“一刀切”界定为营利

  性医疗机构,而民营医院对此并无异议。据河北省卫生厅官员称,因新创办的营利性医院既可从利润中分红,又

  可以享受三年免税期,几乎所有民营医院选择了营利性。据了解,“营利”与“非营利”性质的划分,主要依据医疗机构的经营目的、

  服务任务,以及执行不同的财政、税收、价格政策与财务会计制度。河北以岭医院负责人说,河北以岭医院改制后至少带来四大变化:一就是收费标准。国家对医疗机构收费标准有最高上限,营利性医院

  定价空间较大,只要不突破上限即可;而非营利医院实行加价率,国家按照医院级别制定收费标准,非营利医院按15%加价率定价。据河北以岭医院副院长刘增祥称,该院已依照《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确定的市级医疗机构收费标准,对本院97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二就是利润不能上交,股东不能分红。营利性民办医疗机构可以从每年利润中分红,而非营利性医院创造的利润只能投入医院发展。据河北以岭医院负责人称,该院有股东300人左右,改制方案先后经董事会与股东大会通过,利润不能上交集团,所有股东不再参与分红,也不抽离股本金。

  三就是税收政策变化。营利性医院必须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区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而非营利性医院则可享受国家免税政策。

  四就是财政就是否投入。河北以岭医院副院长刘增祥说:“这一点变数最大,如果今后以岭医院承担了一部分公共卫生事业职能,我们有可能向有关部门申请财政贴息贷款。”

  以岭医院为何改制“尽管以岭医院改制为非营利性医院,但其产权不变。”河北省卫生厅中

  医药管理局医政处的一位官员对记者说,改制前,有关部门对以岭医院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准备根据医院的规模确定其级别与收费标准,“卫生厅对此事相当慎重,至少召开了两次厅党组会议才确定批复其改制。”

  据记者了解,河北以岭医院创办人吴以岭教授就是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经过十几年发展,以岭医院已成为河北省规模较大的民营医院,该医院还承担河北医科大学实习医院职能。最初几年,以岭医院就是河北以岭药业集团的主要盈利点,随着以岭药业的壮大,药品销售收入远远超过了医院对集团的贡献。河北以岭集团董事长吴以岭认为,这次改制的主要目的,就是回报社会。

  河北以岭医院就是一家以肌萎缩治疗起家的专科医院。记者注意到,按照以岭医院新的规划,该院将由专科医院向综合性医院转型。

  据业内人士称,专科医院的一大特色,就就是患者来自全国各地。这决定了专科医院必须向全国各地的媒体投放广告。随着卫生部整顿医疗广告市场,民营专科医院的宣传空间越来越小,发展空间相应受到影响。河北以岭医院副院长刘增祥说,改制后,新以岭医院将以本地患者为主,这也就是医院改制的一个理由。

  记者同时注意到,按照卫生主管部门政策,新审批的营利性医疗机构可以享受3年免税期。河北以岭医院2003年4月23日正式被确定为营利性民办医院。随着“3年免税”大限将至,在这个时候,以岭医院选择改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后,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免税政策。

  政策未定,改制先行河北以岭医院就是该省卫生厅首家批复的改制医院,而该省卫生厅目

  前尚未出台民营医院如何改制的政策。据该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处官员称,河北省没有对民营医院改

  制设置限制性规定,选择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关键取决于医院的投资方。只要民营医院有意愿,经卫生主管部门批复,即可改制为非营利医院。

  记者了解到,我国现行的8大类24个税种中,尚无医院税费的规定。目前营利性医院实行比照服务性企业纳税。据此,将涉及16个具体税种,税费总负担约占民营医院全年总收入的10%至13%,这使民营医院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有的甚至难以维继。

  4月3日,记者在河北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了解到,目前财政不会向非营利性民营医院投入,但以后如果该院承担了公共医疗事业的科研或诊治业务后,不排除将它纳入财政投资体制内。

  记者问该处的刘副处长:“以岭改制后哪个部门将对医院财务收支、资金流向进行监管?”她说:“应当就是其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如果将来财政有投入,我们会监管财政投入的资金流向。但眼下还没于相关的细则出台。”

  河北省卫生厅的相关人士说,可以对以岭医院的财务进行监管。记者追问有没有成形的方案?她说,目前还没有。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河北有的县级国有医院已经改为股份制,其经营性质也由非营利性改为营利性。在3月底的一次会议上,河北不少县级医院的负责人都对改制充满期望。

  河北以岭医院副院长刘增祥说,尽管我们已改制,但以岭集团还会继续投入资金建设医院住院部综合大楼并确保其正常投入使用。

  此间业内人士认为,以岭医院改制,意味着更多的民营医院可以变身为非营利医疗机构。随着营利性医院“三年免税”大限将至,民营医院将迎来新一轮调整期。

篇三: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整治报告

  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违规经商办企业

  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县委巡察整改要求,结合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现就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整治范围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二、整治内容重点对20__年以来相关问题开展整治:(1)单位违规经商办企业;(2)相关人员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或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3)党政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到企业任职,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等。三、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2021年3月底前完成)。各科室(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本方案精神,把治理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要结合本科室(单位)实际情况,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细化治理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推动治理工作有序开展。(二)自查自纠(2021年3月20日前完成)。1.对照查找。针对整治内容,各地、各部门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省、市关于禁止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党员干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和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违规兼职取酬的政策规定(见附件1),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各地、各部门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2.登记填报。根据排查情况,认真填报表格。各单位重点填报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商办企业情况(见附件2);党员干部重点填报个人有无经商办企

  业、本人从事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活动、兼职(任职)取酬等情况(见附件3),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还要填写《__县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表》(见附件4)。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人员认真填写专项整治有关自查表格,没有违规行为的实行“零报告”。3.核实上报。各单位对本单位及干部所填报的自查情况登记表要进行核实,避免少报、漏报、瞒报。10月20日前,各县(区)纪委、市直各部门将《__县(单位)经商办企业自查情况报告表》(附件2)、《__县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表》(附件4)、《__县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5)上报市纪委、市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市党政办公大楼__房间,电话__)。凡有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兼职(任职)或兼职(任职)取酬情况的,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复印件。

  (三)重点抽查(20__年11月20日前完成)。根据各地、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由市监察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部分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不到位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抽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相关信访线索,进行调查处理。

  (四)整改落实(20__年12月10日前完成)。各地、各部门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规定进行整改落实,该退股转股的要退股转股,该注销企业的要注销企业。12月10前,要将《__

  县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纠正处理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以及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市纪委、市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同时,深入分析^p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注重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有关要求(一)要周密组织部署。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违规经商办企业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

  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同步实施,要按照要求及时做好相关表格报送工作。组织部门负责对党员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工商部门负责对营业执照进行审核查验,国资委负责对单位所办企业情况进行梳理、核实,从中筛选出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线索,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

  (三)要严明工作纪律。各单位及其党员干部要如实填报有关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按规定要求及时自查纠正,整改到位。在专项整治期间,对主动向组织如实报告问题、及时彻底纠正的,可以视情节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心存侥幸、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报而不实或核实把关不严、不认真负责的,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追责一起,从严从重处理。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专项整治工作设立举报电话:__。

  附件:1.关于严禁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2.__县(单位)经商办企业自查情况报告表3.__县党员干部个人经商办企业自查报告表4.__县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表5.__县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自查情况汇总表6.__县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纠正处理情况汇总表附件1关于严禁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中发〔1986〕

  7.《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

  定》(中纪发〔20__7〕7号)

  8.《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

  发〔20__〕18号)

  9.《关于重申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禁兴办经济实体从事营利性活动若干

  规定的通知》(_办发〔2021〕__号)

  10.《关于严格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

  (试行)》(_办发〔20__〕__号)

  附件2

  __县

  (单位)经商办企业自查情况报告表

  填报单位盖

  章:

  填报时间:20__年

  月

  日

  自办企业情况

  序号

  自办企业名称

  企业注册地点

  注册时间及注册机关

  企业性质

  注册金额(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

  实际投入资金及资金来

  (万元)

  经营状况

  备注

  合伙办理企业情况

  序号

  合伙办理的企业名称

  企业注册地点

  注册时间及注册机关

  企业性质

  注册金额(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

  实际投入资金及资金来

  (万元)

  所占比例()

  备注

  单位主要负责

  人:

  填表人:

  联

  系方式:

  注:此表中自办企业、合伙办企业情况包括各单位所属单位自办企业、合伙

  办企业情况。

  附件3

  __县党员干部个人经商办企业自查报告表

  单

  位:

  年

  月

  日

  个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籍贯

  出生年月

  填报时间:20__

  身份证号政治面貌工作单位现任职务任职时间分管工作本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情况本人或被委托人姓名企业名称企业性质(公司类型)担任职务注册机关登记住所主营业务注册资金(万元)实缴金额(万元)所占比例()本人与他人合资经商办企业情况合资人姓名企业名称企业性质(公司类型)担任职务

  注册机关登记住所主营业务注册资金(万元)实缴金额(万元)所占比例()本人从事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活动情况中介机构名称机构性质登记住所担任职务实际投资金额(万元)所占比例()取酬情况(万元/年)共计取酬(万元)取酬开始年月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任职)和取酬情况企业名称企业性质(公司类型)登记住所

  主营业务

  兼职(任职)

  担任职务

  取酬情况

  (万元/年)

  共计取酬

  (万元)

  取酬开始年月

  填表人签字:

  附件4

  __县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领导干部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含兼职)

  分管工作

  1、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

  称谓

  姓名

  企业名称及

  担任职务

  注册地点

  投资金额

  (万元)

  所占份额()

  经营范围

  从事有偿中介等经营活动情况

  注:1、“经商办企业”包括:个人经办或与他人合办私营经济组织;受聘担

  任私营经济组织的高级职务,在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

  聘任的高级职务等情况;从事有偿中介等经营活动;在国(境)外注册公司后回国(境)从事经营活动等情况。2、无此类情况的,应在“姓名”列下方空白处填写“无”。

  2、子女的配偶从业情况(非经商办企业)称谓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现任职务单位性质填表人签字:注:1、具体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_办发[20__]__号)要求填写。2、无此类情况的,应在“姓名”列下方空白处填写“无”。3、“单位性质”分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其他。附件5__县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自查情况汇总表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__年

  月

  日

  类别

  应登记

  报告人数

  实际登记报告人数

  本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及兼职(任职)取酬情况

  本人经商办企业数

  借他人

  名义经商办企业数

  与他人合资经商办企业情况

  本人从事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活动

  情况

  兼职

  (任职)

  情况

  兼职(任职)并取酬情况

  县处级干部

  乡科级

  及以下干部

  合

  计

  备

  注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检组长)签字:

  人:

  附件6

  __县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纠正处理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间:20__年

  月

  日

  类别

  违规

  人数

  (合计)

  纠正

  处理

  人数

  纪委书记(纪填表

  填报时

  (合计)本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及兼职(任职)取酬等情况认定违规问题纠正处理本人经商办企业数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数与他人合资经商办企业情况本人从事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违规兼职(任职)违规取酬情况干部本人纠正数组织核查处理数违规取酬上缴情况(万元)活动情况情况县处级干部乡科级

  及以下干部

  合

  计

  备

  注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字:

  填表人:

  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

篇四: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整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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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规经商办企业和企业入股整治汇报

  2021年6月20日至21日,防震减灾局以自己或他人名义开展业务企业;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有偿代理和法律服务活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企业的就业状况;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非上市公司和企业投资,并逐一核对。没有发现非法人员。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宣传和动员党支部接到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关于对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在企业入股情况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后,迅速召开专案组会议,传达落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清理整顿工作的各项安排,对如何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成立了非法经营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清理整顿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清理工作组在第一时间在公告栏发布专项清理工作公告,公布相关责任人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通过简报、公告、短信等方式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让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参与、支持和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开展清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自查自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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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专项清理整顿非法买卖股权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专项清理办公室主任陈同志和办公室成员罗二基木、刘宏宇同志对照群众反映,对职工身份、调入调出关系、工资底数、审批程序等进行了检查,并通过宣传栏公布了清理自查统计情况,掌握了干部职工接受群众监督的总体情况。保证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摸清买卖股票的情况:县防震减灾局有行政人员7名,职工1名,需要登记的人员6名,乡镇干部6名,一般干部2名,均无违规买卖股票。

  第三,注重监督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对专项清理进行了抽查。届时,将认真整理相关材料,填补空白,并及时公布自查结果,检查组将进行监督核实。如果发现任何未处理的问题,将在第一时间解决,以确保自检工作的有效性。总之,我们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清理工作,按照《关于对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在企业入股情况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研究,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召开专场会议,发布清理工作公告,设立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实施清理工作,确保清理任务按时完成,坚持严肃清理工作,及时向县纪委和县党委报告清理结果和处理情况

篇五: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整治报告

  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根据中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万纪发〔2015〕42号)文件要求,我乡认真开展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并对照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于后:

  一、认真安排部署。乡党委及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传达学习万纪发〔2015〕42号精神,并对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个人自查申报及承诺进行专题安排,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对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通过全面安排部署,使全体工作人员明确了任务,为扎实做好此项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二、开展自查自纠。**乡现有15名工作人员,其中党员干部10人,非党职工5人。根据单位安排部署,8月份以来,全体党员干部对照专项整治工作内容认真自查;并填写“国家公职人员及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登记表”,详细自查了本人及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并向党组织作出了严格遵守党纪条规,不从事不参与经商办企业活动的承诺,认真填写“党员干部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个人承诺报告书,全乡10名党员干部共签订承诺书10份。经个人自查,单位党组织审核,全体机关15名工作人员均无从事参与经商办企业等现象,其家属子女均无任何人从事经商办企业现象,也不存在利用工作便利为配偶及子女经商提供便利条件的情况。三、公开自查结果接受监督。及时将自查结果公开,乡党委组织干部会议,对在职党员干部自查情况进行审议,并将审议情况在本单位党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开,接收干部群众监督。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坚决杜绝公职人员从事或参与经商办企业的违纪行为,为营造清风正气、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篇六: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整治报告

  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县委巡察整改要求,结合农业农村局工作实际,现就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整治范围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二、整治内容重点对20XX年以来相关问题开展整治:(1)单位违规经商办企业;(2)相关人员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或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取酬;(3)党政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到企业任职,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等。三、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2021年3月底前完成)。各科室(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本方案精神,把治理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要结合本科室(单位)实际情况,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细化治理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推动治理工作有序开展。(二)自查自纠(2021年3月20日前完成)。1.对照查找。针对整治内容,各地、各部门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央、省、市关于禁止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经商办企

  业、党员干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和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

  性组织中违规兼职取酬的政策规定(见附1),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各地、各部门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2.登记填报。根据排查情况,认真填报表格。各单位重点填报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商办企业情况(见附2);党员干部重点填报个人有无经商办企业、本人从事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活动、兼职(任职)取酬等情况(见附3),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还要填写《XX县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表》(见附4)。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人员认真填写专项整治有关自查表格,没有违规行为的实行“零报告”。3.核实上报。各单位对本单位及干部所填报的自查情况登记表要进行核实,避免少报、漏报、瞒报。10月20日前,各县(区)纪委、市直各部门将《XX县(单位)经商办企业自查情况报告表》(附2)、《XX县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表》(附4)、《XX县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自查情况汇总表》(附5)上报市纪委、市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市党政办公大楼XX房间,电话XX)。凡有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兼职(任职)或兼职(任职)取酬情况的,提供相关文资料复印。

  (三)重点抽查(20XX年11月20日前完成)。根据各地、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由市监察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部分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

  不到位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抽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相关信访线索,进行调查处理。

  (四)整改落实(20XX年12月10日前完成)。各地、各部门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规定进行整改落实,该退股转股的要退股转股,该注销企业的要注销企业。12月10前,要将《XX

  县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纠正处理情况汇总表》(见附6)以及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市纪委、市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同时,深入分析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注重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有关要求(一)要周密组织部署。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违规经商办企业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

  梳理、核实,从中筛选出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线索,纪检监察机

  关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

  (三)要严明工作纪律。各单位及其党员干部要如实填报有

  关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按规定要求及时自查纠正,整改到位。

  在专项整治期间,对主动向组织如实报告问题、及时彻底纠正

  的,可以视情节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心存侥幸、隐瞒不报,

  或弄虚作假、报而不实或核实把关不严、不认真负责的,发现一

  起,

  查处一起,追责一起,从严从重处理。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

  通报曝光。专项整治工作设立举报电话:XX。

  附:

  1.关于严禁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

  2.XX县(单位)经商办企业自查情况报告表

  3.XX县党员干部个人经商办企业自查报告

  4.XX县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表

  5.XX县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自查情况汇总表

  6.XX县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纠正处理情况汇总表

  附1

  关于严禁党员干部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中发

  〔1986〕

  4.《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5.《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

  洁从业若干规定》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7.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的若干规定》(中纪发〔20XX〕7号)

  8.《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

  的意见》(中组发〔20XX〕18号)

  9.《关于重申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禁兴办经济实体从事

  营利性活动若干规定的通知》(X办发〔2021〕XX号)

  10.《关于严格规范本市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

  企业行为的规定(试行)》(X办发〔20XX〕XX号)

  附2XX县

  (单位)经商办企业自查情况

篇七: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整治报告

  关于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情况自查报告

  县纪委党风廉政室:

  根据县纪委《转发省纪委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纪委发〔20XX〕57号〕和《关于在全县开展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纪委发〔20XX〕64号〕精神,现将本单位公职人员开展专项整治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安排部署

  20XX年9月初,县委老干局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学习县纪委〔20XX〕57号、〔20XX〕64号精神,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全体公职人员个人自查申报及承诺进行专题安排,并要求工作人员对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通过全面安排部署,使全体工作人员明确了任务,为扎实做好此项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二、开展自查自纠

  县委老干局共有5名工作人员〔党员干部4人,非党职工1人〕。根据单位安排部署,9月份以来,全体工作人员按照专项整治清理的7项内容认真自查;并填写《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自查情况登记表》进行自查,向单位党组织上交了个人承诺报告书,详细自查了本人及家属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并向党组织作出了严格遵守党纪条规,不从事不参与经商办企业活动的承诺。经个人自查,单位党组织审核,5名工作人员均无从事参与经商办企业等现象。5名工作人员有3名工作人员〔郭彩玲、刘琼、褚文成〕家属子女无任何人从事经商办企业现象;2名工作人员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其中:薛增义同志家属在XX县惠民小区正门南侧经营一家小卖部,主要经营各类日常用品;宋虎年同志家属在临泽八一路口原农机公司家属楼下经营一家服装店,主要经营各类女式服装〕,他们均不存在利用工作便利为配偶经商提供便利条件的情况。

  三、公开自查结果接受监督

  9月22日,县委老干局召开支委会议,对在职党员自查情况进行审议,并将审议情况在本单位党务公开栏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开,接收干部群众监督。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坚决杜绝公职人员从事或参与经商办企业的违纪行为,为营造清风正气、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奠定了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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