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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7篇)

时间:2022-11-19 16:5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7篇)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  WORD格式  9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7篇),供大家参考。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7篇)

篇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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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潞城市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实施细则》的通知(潞发【

  2017】32号)文件精神,结

  合经信局精品文档,你值得期待

  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进一步改进调研工作。各股室结合本职工作,深入开展“两走一转”大调研活动,即“走企业,调研市场需求,走园区,调研发展需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局领导下基层调研每个月不少于五天,每年必须撰写两篇调研报告。进一步完善调研相关制度,加大对局领导和各股室日常工作性调研的统筹力度,推行联合调研制度,避免在短期内对同一企业的重复调研。各股室通过调研,掌握实情、理清思路、

  把握重点,着力研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企业和群众“最急”上见真情,“最怨”上改作风,“最盼”上赢民心。努力使经信局成为

  市委市政府的“参谋部”,经济的“信息港”,政企的“连心桥”,企业的“服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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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进一步规范会议活动。严格执行局会议制度,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提倡用一个会议解决多个问题。提倡开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会,开小会、开专题会、开议事定事的会。会前,参会人员要准备充分,切实改进会风,力戒讲空话、套话,从而提高会议实效。机关工作人员不参加与履行管理职责无关的各类会议、论坛和活动。

  三、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把服务放在机关一切工作的首位,对职责范围内的事,建立第一接待人服务责任制和

  分管领导负责制,不得推卸责任、敷衍塞责,不得含糊其词、模棱两可,杜绝扯皮、推诿、搪塞。坚持使用文明用语,说

  话和气,态度和蔼。对来访办事的群众问一声好、让一个座,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办事结果有回声。严

  禁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谢绝一切妨碍公务的请客送礼和公费娱乐。局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群众,提供高质量服务,其服务质量的好坏将作为考核局机关工作人员的首要标准。

  四、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能不发文件的坚决不发,能不以文件形式下发的,也坚决不发文件。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

  文件。文件要有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

  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

  能用网络传输的,不再印制纸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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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进一步改进公务接待。

  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执行公务

  接待有关规定,在坚持热情有礼的同时,减少宴请,减少陪

  同,杜绝铺张浪费,力争接待费用零增长。局机关工作人员

  在市属各单位检查工作,不得在检查单位用餐。严禁收受被

  调研企业的礼品。

  六、进一步加强各类出差和培训的管理。

  严格执行公务人

  员出差管理各项规定,严禁超标选择交通工具和超规格宾馆

  住宿,不得借出差之机参观名胜古迹和风景区,坚决制止参

  加无实质性内容的培训,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的考察

  和照顾性出差,严禁通过中介机构或旅游公司安排出差和培

  训。

  七、进一步强化内部日常管理,倡导勤俭节约。

  坚持勤

  俭办事,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用电方面,所有办公室长时间不用或下班要关闭照明灯、计

  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用电,同时下班时及时切

  断电源。用水方面,广大干部职工用水时龙头尽量开小,用

  完随手关闭,如发现自来水设备滴漏现象,及时报告进行维

  修整治,有效杜绝

  "跑冒滴漏"现象;办公用品使用方面,加

  强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和领用。充分发挥网络优势,下发文件、通知传递传输尽量通过

  QQ群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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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信工作群进行通知发布,送审稿一律采取双面或废纸打印,

  减少用纸,向无纸化办公方向发展。

  八、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相

  关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严禁违

  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借婚丧嫁娶、圆锁、

  迁居之名大操大办,聚敛财务;严禁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严禁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九、本《细则》自

  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公司、发为展加服强务本,公特司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档案,为

  制定本制度。2图表、、公声司像档等案不,同是形指式公的司历从史事记经录营。、公管司理档以案及分其为他受各控项档活案动和直非接受形控成档的案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3时归、档公。文工承作办变部动门或或因承故办离人职员时应应保将证经经办办的文文件件的材系料统向完接整办(人公员文交上接的清各楚种,附不件得一擅律自不带准走抽存)。结案后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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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销毁。

  9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1、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阅后归档。3案。、会一议项文工件作由由行几政个部部收门三参、与归办档理范的围,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典型2、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3、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4、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5、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6、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四、归档要求1便于、保档管案和质利量用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2、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3分别、立在在归一档起的,文不件得材分料开中,,文应电将应每合份一文归件档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

  4放、在不会同议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开幕年。

  5示在、后档;案正文件件在材前料,应附区件别在不后同;情印况件进在行前排,列定,稿密在不后可;分其的它文文件件材材料料应依依其序形排成列规在律一或起应,即批复在前,请

  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6、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

  五归职、档守档等,案工努管作力理。维人员2、职按责照1归、档按范照围、要求,将文有件关材规料定按做时好归档。

  文3、件工材作料人的员收应集当、遵整纪理守、法分、类忠、于

  护公司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1其、中公非司受档控案文只档有的公借司阅内要部由人部员门可经以理借签阅字,批借准阅,者受都控要文填档写的《借借阅阅要单由》总,经报理主签管字人批员准批。准后,方可借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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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应写、出档书案面借报阅告的,最报长总期经限理为处两周;对借出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催还,发现损坏、丢失或逾期未还,只发有狂一似个的孤世独界的,影茫子然,地她像,不倚解在这栏人杆生上的;谜她。有她眼是,时才代从的青落春伍之者梦了里,醒在过青来年的的眼温还馨带的着世些朦胧睡意,望着这界的中时,候她,在她无所形有中的已惟被有摈空弃虚了,。怅她惘再;没怅有惘这自资己格的,黄心金情时,代来的追遗随失那。些咳站!立苍时苍代者前天面,的既人们了!在甜梦初醒已造给时与代人呢们?的生命,赋与人们创造社会的青红,怎么又吝啬地只给我们仅仅十余年最可贵的稍纵即逝的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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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第一章调查研究

  第一条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绕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安排考察内容,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群众需要的地方,采取座谈、走访、蹲点等方式,客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实情,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科学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实际效果。党组书记、局长调研时,所到的县、区煤炭工业局党组织书记、局长可全程陪同。其他党组成员调研时,可安排1位负责人陪同。

  第二条在基层考察调研期间,接待单位不组织迎送活动,不张帖悬挂标语横幅;接待单位不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不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三条接待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不超标准安排接待。接待用餐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内公务接待规定执行,原则上由接待单位安排自助餐,就餐人数较少或者不具备自助餐条件地方可安排用桌餐,不上高档菜肴,不过分追求地方特色,不从外面调派厨师或者调配菜肴,菜肴品种和数量安排适当,避免浪费。不上烟酒。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第四条改进调查研究。要建立调查研究制度,涉及到煤炭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具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涉及到专项领域的重要问题按照分工进行安排。到基层调研,既要听取基层领导班子介绍情况,更要深入企业、队组和职工生活社区,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员工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调研后要撰写有实质性内容的调研报告,报党组主要领导审定后分头督办落实。对于条件艰苦、困难较大和群众意见较多的单位,要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定期深入联系点剖析问题,解决矛盾,帮促工作,切实帮助基层单位和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五条提倡现场办公。对于阳泉地方煤炭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工程建设、安全环保、稳定工作中需要综合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尽量通过现场办公或安全例会的方式解决,减少基层企业单位人员到局机关协商频次。现场办公要准备充分,突出解决问题,注重实际效果。改进检查工作。凡是可以通过报表统计完成的检查,不派人到现场检查。建立局机关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减少多头索要信息数据。局办公室要综合机关科室、局属单位组织的检查,加强计划管理,尽量合并进行、统筹安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到基层单位开展检查活动,坚决杜绝多头、重复、交叉等无序检查的现象。到基层检查工作要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扎实有效开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第二章会议活动

  第六条本着精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以市煤炭工业局名义召开的全市煤炭系统会议和举办的重大活动。确需临时安排召开的全市煤炭系统重要会议和活动,时间相近和内容相同的会议应当合并召开,参会人员相同或者交叉的多个会议应当尽可能套开或者连续召开。市煤炭工业局召开的年度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第七条坚持开短会、开有效的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讲短话、讲管用的话,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内部会议要简化领导职务称谓,不作人员介绍,不用“尊敬的”、“重要讲话”等表述。

  第八条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以任何形式发放纪念品。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局有关规定,提前据实提出经费预算报批。不得到无接待能力的基层单位举办会议,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开会。会场要控制规模、简化形式,因地制宜、精简节约;现场布置要简朴,不摆花草、不设茶歇、不制作背景板,不安排会议代表合影,不统一发放文具用品。

  第九条严格控制各类活动。以局名义举行的重大活动,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各科室和单位举办的重要活动,须经局办公室审核后报批。除国家明确要求和局统一安排外,原则上不举办、不参加各类纪念、庆典、奠基、剪彩等活动,不举办、不参加需要交费或赞助的各类成果发布、评奖或论坛活动。局属单位确需举办的活动,局领导一般不出席,不挂名、不题词题名,不以个

  人名义发贺电、贺信。确有必要的,须经办公室审核后报局党组主要领导批准。

  第三章文件简报

  第十条减少各类文件简报,严格控制发文总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凡局规章制度已作明确规定或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减少多头转发文,禁止一项工作多头或层层发文,防止超规格、超范围和超字数发文。现有简报能合并的尽量合并,一般性会议一律不发简报。各科室或单位专业性简报原则上不超过1种,只呈报党组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

  第十一条市煤炭工业局工作信息原则上不得直接报送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个人,须按照规定报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由其根据内容送有关领导同志参阅。要加强文件简报各环节管理,严格文稿和签报审核,规范文件简报格式和报送程序,切实提高运转效率。文件要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内容精炼、文字简洁。局属单位上报的请示类文件,要精简务实、直奔主题,原则上不超过1500字,报送局办公室,不得直接呈报党组领导。对局属单位上报的请示类文件必须在1周之内给予答复,需要党组领导审批的文件要在3日之内签批。要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各类简报一律在线报送。

  第四章因公临时出国(境)

  第十二条严格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党组成员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和预算管理。一般性考察的参访活动,原则上不组织、不参加,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出国(境)任务,要有详细的日程安排和具体内容,处理完公务后要及时回国,确需参加的报党组主要领导批准。

  第五章新闻报道第十三条简化局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实际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要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局主要领导出席的会议,文字稿不超过800字,电视新闻不超过2分钟;其他领导出席的会议,文字稿不超过500字,电视新闻不超过1分钟。新闻报道中的领导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除涉及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党组领导会议活动一般可安排在报纸、电视的头条新闻之后,以突出基层一线新闻,增强传播效果。除局主要领导外,其他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电视新闻报道时不出同期声。

  第十四条规范局会议活动新闻报道。局工作会议等具有全局性重大意义的会议,对阳泉地方煤炭改革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活动等,要进行及时、准确、充分报道。对局领导参加的其他会议活动,确实需要报道的,由办公室协调通知。除局主要领导外,其他领导考察调研,不安排随行记者。对报纸和电视新闻没有报道的内容,新闻网和手机报可根据新闻价值确定是否报道。

  第六章公务接待

  第十五条接待到我局开展公务活动的上级机关和其他省、市的领导同志和有关公务团组,原则上按照自助餐,就餐人数较少或者不具备自助餐条件的地方可以安排用桌餐。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1次工作餐,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上烟酒,不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严格控制我局工作人员用餐标准和范围。报销必须有公函、审批表、清单及菜单才能入账。安排自助餐的,可以不用菜单。

  第七章工作生活保障第十六条严格遵守领导干部住房有关规定。购买房改住房(包括购买公有住房和参加集资建房)超过一套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清退。第十七条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并按规定的使用面积使用办公用房。第十八条按照干部医疗保健规定在阳泉市规定医院就诊,享受医疗保健服务,进行年度体检。如因病情需要赴市外就诊,由市保健办协调安排市外就诊事宜。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国家工资政策规定。工作调动后,应当在1个月内将工资关系转入现工作单位。第二十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时间休假,外出休假应当按照要求提前报告。离家休假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个人自理。

  第八章廉洁自律

  第二十一条妥善处理婚丧喜庆等事宜,一般不操办除婚丧以外的满月、百日、生日、入学、参军、履新、乔迁新居等喜庆事宜。操办婚丧事宜应当文明、节俭、廉洁、从严控制规模,不邀请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参加,不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礼品,并按规定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将相关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度述职述廉的内容,自觉接受监督。第二十二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修养、讲道德、讲诚信、讲廉耻,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不接受或者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第二十三条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不得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严禁家属亲友插手职权范围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以廉洁家风涵养清正党风政风。第二十四条严禁在局属单位或服务对象报销各种费用,严禁内部以任何名义赠送和收受各类纪念品、土特产、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如有发现严肃处理。在外事活动和出国(境)期间收到外方赠送的礼品,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五条坚持从严治党,切实改进局党组和机关工作作风。局党组成员和各级党员干部要作好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帮助基层

  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进一步转变总部职能,从体制机制上促进作风转变,增强为企业服务的意识,切实为基层解难事、办实事。第二十六条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管用、长效的具体落实意见和办法,狠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每年年底前要对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送局办公室。要将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剖析,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第二十七条局办公室要定期督促检查,每年1月份通报上年度执行情况并向党组汇报。对违反规定的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局党组要把监督执行本实施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局财务部门每年要对局属各单位接待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制度规定凡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并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修订。

篇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

  中共华容县委关于进—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县领导示范带头作用,巩固和拓展全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县委2018年4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

  一、关于改进调查研究

  1.健全调研制度。任何决策都要进行调查研究,没有经过前期充分调研的不进入决策程序。县领导到各乡镇考察调研,要统筹安排,避免在时间、地点、线路上过于集中或轮番。县委常委一般不同时到同一乡镇调研。完善由县委办牵头的统筹协调、通气通报等机制,严格审批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考察调研邀请事项,科学统筹县领导考察调研安排。

  2.注重调研实效。县领导到基层调研要坚持“一线工作法”,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解决问题。调研要坚持实事求是,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各考察点现场要真实,不能装饰布置、增添设备、改变环境,更不得弄虚作假。县委书记、县长到基层考察

  调研,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会议听取各乡镇党委、政府工作汇报;其他县领导到基层考察调研,可以听取乡镇关于分管工作的汇报,不召开全局性工作汇报会和由乡镇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的会议。汇报工作要讲真话、报实情。县领导调研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该肯定的肯定,该批评的批评,发现重要问题、了解到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县领导在考察调研活动中,涉及重大项目、资金、干部人事安排等具体事项时,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自觉规范表态、决定行为。县领导在调研中要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提出的工作要求强化跟踪落实,加大督办力度,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3.减少陪同人员。县领导下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提倡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深入基层,接触百姓,了解实情,掌握第一手资料。县委书记、县长到乡镇调研,陪同的县委、县政府机关同志不超过2人,尽量减少部门负责同志,只安排直接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乡镇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其他县领导到乡镇调研,陪同的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乡镇只安排l位分管负责同志陪同。

  4.简化调研接待。县领导到乡镇考察调研,乡镇负责同志不到辖区边界或与考察调研无关的其他地点迎送;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组织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

  得违规使用警车,不得封路、清场、闭馆,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得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不得安排各类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不上高档菜肴,不上烟酒。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考察。考察调研期间,严格控制随行车辆,尽可能安排集体乘车,按规定缴纳食宿费。

  5.服务基层群众。县领导到基层考察调研要督促指导基层单位加强和改进服务群众工作,着力解决好“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等新的“四风”问题。要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等方式,及时化解信访问题。要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群众最需要办的实事和最不稳定的因素集中走访调研,着重解决群众就业、就学、就医、出行、救助等方面的突出民生问题。

  二、关于精简会议活动

  6.减少会议活动数量。坚持务实高效原则,坚决防止以会议落实会议,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能一次性开会传达部署到位的,不得层层开会、重复开会;已发文布置工作的,不得再开会布置;能用文件、电报、电话等形式传达部署工作的,不得专门召开会议。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县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县领导一律

  不出席各类剪彩开业、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报县委办秘书室、县政府总值班室统筹安排,经批准后由承办单位组织实施。县委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县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和举行的重要活动,先由分管县领导审核把关,再向县委办秘书室、县政府总值班室报送请示,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

  7.控制会议活动规模。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减少参加人员。按照“谁分管谁出席”的原则,合理安排县领导出席会议,减少陪会现象。县委书记、县长召集会议,一般由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其他县领导召集会议,除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外,其他单位一般由分管负责同志参加。能由各部门召开的会议,不得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各部门召开的全县性会议,只邀请分管县级领导参加,不邀请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同时,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人数控制在100人左右,时间半天左右。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未经批准,各类会议活动不安排县领导接见会议代表并合影。

  8.提高会议活动效率。要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除有审议事项的会议外,一般不安排分组讨论。召开现场

  办公会,要提前围绕主题进行调研,会前拿出科学方案,提高会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倡召开小范围、小规模研究问题、协调解决问题的专题会。严肃会风会纪,严格执行会风会纪情况通报制度。

  9.严控会议活动经费。严格执行会议定点及经费管理等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严禁使用会议费购置固定资产,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严禁将其他开支列入会议经费报销。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摆设水果香烟、不制作背景板。

  三、关于精简文件简报

  10.精简各类文件。要科学制定年度发文计划。每年年初,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将本单位年度发文计划数分别上报县委办法规室和县政府办秘书室,未上报计划的,县委办、县政府办不予行文。要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对上级党委、政府未明确要求发文的,一般不予发文;与已发文件雷同或没有实质性内容的、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且现行文件规定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上级文件有明确具体政策措施,且没有要求另行制定实施细则的,不再层层发文;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可根据法定职责确定责任部门的,不再单独印

  发责任分工文件;领导同志在会议上的报告讲话及通过媒体全文公开发布的,一律不再印发纸质文件。要明确发文层级。属于县委、县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由县委、县政府单独行文;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由部门或部门联合发文。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县直各单位、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乡镇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在公文中提出指令性要求,不得要求乡镇党委政府报文,不得要求乡镇党委政府转发其制发的文件。要严格执行发文程序。各乡镇和县直单位以县委、县政府或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行文,必须先到县委办法规室、县政府办秘书室填写《发文呈批表》,由县委办法规室、县政府办秘书室出具同意发文意见并报县委办、县政府办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办文程序,坚决杜绝越级行文、多头呈报以及“文稿倒流”现象。

  11.减少各类简报。严格清理和减少各类简报,确需保留的经过批准1个部门不超过1种。拟向县委、县政府报送简报的,应向县委办、县政府办提出申请,按程序报批。除特别重大紧急信息外,所有报送县委、县政府的简报,首先报送县委办秘书室、县政府总值班室再按程序送领导阅示,不得直接报送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专项工作简报只报送分管和联系的县级领导。严禁将简报办成内部刊物。

  12.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严格审核把关文件,完善前置审核机制,做到优质高效。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简明实用,不搞“材料美化”。严格控制篇幅,部署某领域重要工作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6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4000字。简报要短而精,重点反映重要动态、举措、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每期篇幅一般不超过3000字;参考资料和研究报告一般不超过5000字。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条码应用,推行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缩短流转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13.严格文稿发表。严格落实刊发县领导署名文章和个人出版著作请示制度。县委常委代表县委、县政府发表讲话和文章,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县政协主席代表县人大、县政协发表讲话和文章,个人发表署名文章,个人出版著作,须报县委批准。其他县领导发表个人署名文章,个人出版著作,须按程序报所在党组(党委)批准。除县委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作序。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由组稿单位按程序报审并把关负责。

  四、关于改进新闻报道

  14.简化县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县领导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进一步优化县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报道内容和结构,调整播发顺序。

  15.精简全县性会议活动新闻报道。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举办的全县性会议活动,同一会议活动原则上只综合报道1次,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召开的具有全局性重大意义的会议,以及县委书记、县长同时出席并讲话的重要会议,按照批准的新闻报道方案进行报道。

  16.规范县领导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县领导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一般不配发照片和刊发侧记、特写、综述等。

  17.加强民生宣传报道。新闻报道应更加注重反映基层、关注民生、挖掘典型,尽可能将更多版面、时长留给基层和群众,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推介基层一线的鲜活经验、先进典型和创新举措,报道各级党委政府改善民生的新作为、新成效。

  五、关于厉行勤俭节约

  18.严格执行有关待遇规定。县领导要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住房、用车、交通、休假休息等方面的待遇规定;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原单位办公用房要按规定及时腾退;严

  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按规定的时间等要求安排休假休息,实行严格报批制度。

  19.严控楼堂馆所建设。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新建、扩建和购置楼堂馆所有关政策规定,不得以任何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办公用房或者违反规定在技术业务用房中设置办公用房。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禁豪华装修。

  20.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统筹安排、切实精简县领导公务接待活动,严格规范、控制同一公务接待活动中的县领导和其他陪同人员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一般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函告、审批等制度,严格按接待标准安排食宿,严禁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公务接待出行尽量安排集中乘车,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21.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县领导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廉洁齐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他们谨言慎行、本分做人。

  六、关于加强督促检查

  22.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本实施细则,每年年底将执行情况分别报送县委办、县政府办。要将执行中

  央八项规定以及修订后的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的情况,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

  23.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要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年底通报执行情况,并向县委常委会议汇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及时通报曝光。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本实施细则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会议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除上述内容外,实施细则对县领导因公出国(境)和外出参观学习管理,严格规范检查考核评比以及会议活动新闻报道等还作出了具体规定,提出了严格的规范要求。

篇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潞城市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通知(潞发【2017】32号)文件精神,结合经信局精品文档,你值得期待

  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进一步改进调研工作。各股室结合本职工作,深入开展“两走一转”大调研活动,即“走企业,调研市场需求,走园区,调研发展需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局领导下基层调研每个月不少于五天,每年必须撰写两篇调研报告。进一步完善调研相关制度,加大对局领导和各股室日常工作性调研的统筹力度,推行联合调研制度,避免在短期内对同一企业的重复调研。各股室通过调研,掌握实情、理清思路、把握重点,着力研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企业和群众“最急”上见真情,“最怨”上改作风,“最盼”上赢民心。努力使经信局成为市委市政府的“参谋部”,经济的“信息港”,政企的“连心桥”,企业的“服务台”。

  二、进一步规范会议活动。严格执行局会议制度,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提倡用一个会议解决多个问题。提倡开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会,开小会、开专题会、开议事定事的会。会前,参会人员要准备充分,切实改进会风,力戒讲空话、套话,从而提高会议实效。机关工作人员不参加与履行管理职责无关的各类会议、论坛和活动。

  三、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把服务放在机关一切工作的首位,对职责范围内的事,建立第一接待人服务责任制和分管领导负责制,不得推卸责任、敷衍塞责,不得含糊其词、模棱两可,杜绝扯皮、推诿、搪塞。坚持使用文明用语,说话和气,态度和蔼。对来访办事的群众问一声好、让一个座,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办事结果有回声。严禁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谢绝一切妨碍公务的请客送礼和公费娱乐。局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群众,提供高质量服务,其服务质量的好坏将作为考核局机关工作人员的首要标准。

  四、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能不发文件的坚决不发,能不以文件形式下发的,也坚决不发文件。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文件要有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能用网络传输的,不再印制纸质文件。

  五、进一步改进公务接待。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在坚持热情有礼的同时,减少宴请,减少陪同,杜绝铺张浪费,力争接待费用零增长。局机关工作人员在市属各单位检查工作,不得在检查单位用餐。严禁收受被调研企业的礼品。

  六、进一步加强各类出差和培训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务人员出差管理各项规定,严禁超标选择交通工具和超规格宾馆住宿,不得借出差之机参观名胜古迹和风景区,坚决制止参加无实质性内容的培训,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的考察和照顾性出差,严禁通过中介机构或旅游公司安排出差和培训。

  七、进一步强化内部日常管理,倡导勤俭节约。坚持勤俭办事,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用电方面,所有办公室长时间不用或下班要关闭照明灯、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用电,同时下班时及时切断电源。用水方面,广大干部职工用水时龙头尽量开小,用完随手关闭,如发现自来水设备滴漏现象,及时报告进行维修整治,有效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办公用品使用方面,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和领用。充分发挥网络优势,下发文件、通知传递传输尽量通过QQ群或

  微信工作群进行通知发布,送审稿一律采取双面或废纸打印,减少用纸,向无纸化办公方向发展。

  八、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借婚丧嫁娶、圆锁、迁居之名大操大办,聚敛财务;严禁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严禁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九、本《细则》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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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实施细则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

  深化作风建设实施细则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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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调查研究第三章会议管理第四章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管理第五章公务用车管理第六章业务招待管理第七章公文管理第八章信息和新闻宣传管理第九章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第十章通信费管理第十一章差旅费管理第十二章领导人员管理第十三章婚丧喜庆事宜管理第十四章因私出国(境)管理第十五章亲属经商办企业、与供应商或合作方交往管理第十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七章处罚规定第十八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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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公司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明确各相关领域的工作标准和工作纪律,根据《中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辽宁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各单位领导人员是指各单位县分公司副经理及其以上相当职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含资深经理、资深副经理)。资深经理、资深副经理是指省公司党委管理的、按照政策规定退出现职领导岗位的领导人员。

  第四条省公司领导、各单位领导人员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在思想上筑牢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当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在组织上建立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部门、责任内容,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作风上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工作实际,以一丝不苟、严谨务实的精神发现并解决企业发展改革中、员工群众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力戒和整治空话套话、不求进取、虚假浮躁、贪图享乐等“四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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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各单位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既是管理者,也是监督者,要在严格管理、严格制度执行的基础上,加强对管理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的自我监督、主动监督,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结合监督检查结果,进一步推动制度的健全完善。

  第六条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要重点加强对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管理及监督工作的体制、机制运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以强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第七条在省公司本部,本细则涉及内容的管理职责分工如下:省公司综合部负责调查研究、会议、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公务用车、业务招待、公文、信息与新闻宣传、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费等管理;省公司财务部负责差旅费管理;省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领导人员、因私出国(境)、婚丧喜庆事宜等管理;省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总则、亲属经商办企业及与供应商或合作方交往管理、监督与检查、处罚规定、附则等。

  第二章调查研究

  第八条省公司领导到各单位调查研究时,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省公司主要领导调查研究时,陪同的省公司部门领导原则上不超过5人,所到单位陪同的领导不超过2人,其他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省公司其他领导调查研究时,陪同的省公司部门领导原则上不超过3人,所到单位可安排1名领导陪同,其他陪同人员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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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人;省公司领导到县、区分公司调查研究时,不搞层层多人陪同,调研点所在单位安排1名领导陪同。

  各单位领导人员到基层调查研究时,应参照以上规定严格控制人数。

  第九条省公司领导、各单位领导人员在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相关工作情况时,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针对调查研究中了解、发现的突出问题、典型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并及时以书面等形式向同级党委报告

  第十条各单位不得抽调话务员、营业员、客户经理等生产一线人员参加接待服务。

  第十一条调查研究活动中,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到停机坪、站台内迎送,不组织员工列队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专门摆放花草。

  第十二条出行应尽量安排集体乘车,禁止向地方申请使用警车,严禁安排到市(县、区)际交界处迎送。

  第十三条不安排与工作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游览,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或接受纪念品或土特产。

  第三章会议管理

  第十四条会议应严格按照计划召开,严格控制会议规模,计划外会议原则上不得召开,确实需要召开的,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五条除上级部门统一安排外,省公司领导、各单位领导人员一般不出席下级单位的各类纪念、庆典活动,不题词、题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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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个人名义签发贺信、贺电。属于特殊情况和确有必要的,需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如审批事项涉及主要领导本人的,则应报上一级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第十六条各单位组织召开的内部会议及其会议天数、会议费开支标准如下:

  (一)一类会议:省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全省总经理座谈会等省公司重大会议;集团公司在辽宁召开的有集团公司部门(兄弟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参加的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2天。合并召开的一类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3天。会议费标准控制在700元/人/天(含税价,下同)。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

  (二)二类会议:省公司各类专业工作会议,省公司其他重要专题会议;集团公司在辽宁召开的有集团公司部门所辖处室(兄弟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部门)副职或以上级别人员参加的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2天,会议费标准控制在630元/人/天。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

  (三)三类会议:省公司各部门组织召开的专题会议,省公司各类座谈会、研讨会、评审会等;集团公司在辽宁召开的其他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5天,会议费标准控制在630元/人/天。其中,规范、制度编写等会议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会期。

篇六: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潞城市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通知(潞发【2017】32号)文件精神,结合经信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进一步改进调研工作。各股室结合本职工作,深入开展“两走一转”大调研活动,即“走企业,调研市场需求,走园区,调研发展需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局领导下基层调研每个月不少于五天,每年必须撰写两篇调研报告。进一步完善调研相关制度,加大对局领导和各股室日常工作性调研的统筹力度,推行联合调研制度,避免在短期内对同一企业的重复调研。各股室通过调研,掌握实情、理清思路、把握重点,着力研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企业和群众“最急”上见真情,“最怨”上改作风,“最盼”上赢民心。努力使经信局成为市委市政府的“参谋部”,经济的“信息港”,政企的“连心桥”,企业的“服务台”。

  二、进一步规范会议活动。严格执行局会议制度,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提倡用一个会议解决多个问题。提倡开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会,开小会、开专题会、开议事定事的会。会前,参会人员要准备充分,

  切实改进会风,力戒讲空话、套话,从而提高会议实效。机关工作人员不参加与履行管理职责无关的各类会议、论坛和活动。

  三、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把服务放在机关一切工作的首位,对职责范围内的事,建立第一接待人服务责任制和分管领导负责制,不得推卸责任、敷衍塞责,不得含糊其词、模棱两可,杜绝扯皮、推诿、搪塞。坚持使用文明用语,说话和气,态度和蔼。对来访办事的群众问一声好、让一个座,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办事结果有回声。严禁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谢绝一切妨碍公务的请客送礼和公费娱乐。局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群众,提供高质量服务,其服务质量的好坏将作为考核局机关工作人员的首要标准。

  四、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能不发文件的坚决不发,能不以文件形式下发的,也坚决不发文件。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文件要有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能用网络传输的,不再印制纸质文件。

  五、进一步改进公务接待。简化接待程序,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在坚持热情有礼的同时,减少宴请,减少陪同,杜绝铺张浪费,力争接待费用零增长。局机关工

  作人员在市属各单位检查工作,不得在检查单位用餐。严禁收受被调研企业的礼品。

  六、进一步加强各类出差和培训的管理。严格执行公务人员出差管理各项规定,严禁超标选择交通工具和超规格宾馆住宿,不得借出差之机参观名胜古迹和风景区,坚决制止参加无实质性内容的培训,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的考察和照顾性出差,严禁通过中介机构或旅游公司安排出差和培训。

  七、进一步强化内部日常管理,倡导勤俭节约。坚持勤俭办事,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用电方面,所有办公室长时间不用或下班要关闭照明灯、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用电,同时下班时及时切断电源。用水方面,广大干部职工用水时龙头尽量开小,用完随手关闭,如发现自来水设备滴漏现象,及时报告进行维修整治,有效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办公用品使用方面,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和领用。充分发挥网络优势,下发文件、通知传递传输尽量通过QQ群或微信工作群进行通知发布,送审稿一律采取双面或废纸打印,减少用纸,向无纸化办公方向发展。

  八、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借婚丧嫁娶、圆锁、

  迁居之名大操大办,聚敛财务;严禁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严禁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九、本《细则》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篇七: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

  深化作风建设实施细则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2017年4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调查研究第三章会议管理第四章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管理第五章公务用车管理第六章业务招待管理第七章公文管理第八章信息和新闻宣传管理第九章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第十章通信费管理第十一章差旅费管理第十二章领导人员管理第十三章婚丧喜庆事宜管理第十四章因私出国(境)管理第十五章亲属经商办企业、与供应商或合作方交往管理第十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七章处罚规定

  第十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公司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明确各相关领域的工作标准和工作纪律,根据《中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辽宁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各单位领导人员是指各单位县分公司副经理及其以上相当职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含资深经理、资深副经理)资深经理、资深副经理是指省公司党委管理的、按照政策规定退出现职领导岗位的领导人员。

  第四条省公司领导、各单位领导人员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在思想上筑牢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担当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在组织上建立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部门、责任内容,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作风上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工作实际,以一丝不苟、严谨务实的精神发现并解决企业发展改革中、员工群众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力戒和整治空话套话、不求进取、虚假浮躁、贪图享乐等“四风”问题。

  第五条各单位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各相

  关职能管理部门既是管理者,也是监督者,要在严格管理、严格制度执行的基础上,加强对管理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的自我监督、主动监督,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结合监督检查结果,进一步推动制度的健全完善。

  第六条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要重点加强对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管理及监督工作的体制、机制运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以强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第七条在省公司本部,本细则涉及内容的管理职责分工如下:省公司综合部负责调查研究、会议、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公务用车、业务招待、公文、信息与新闻宣传、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费等管理;省公司财务部负责差旅费管理;省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领导人员、因私出国(境)、婚丧喜庆事宜等管理;省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总则、亲属经商办企业及与供应商或合作方交往管理、监督与检查、处罚规定、附则等。

  第二章调查研究

  第八条省公司领导到各单位调查研究时,要严格控制陪同人数。省公司主要领导调查研究时,陪同的省公司部门领导原则上不

  超过5人,所到单位陪同的领导不超过2人,其他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省公司其他领导调查研究时,陪同的省公司部门领导原则上不超过3人,所到单位可安排1名领导陪同,其他陪同人员不超

  过

  3人;省公司领导到县、区分公司调查研究时,不搞层层多人陪

  同,调研点所在单位安排1名领导陪同。

  各单位领导人员到基层调查研究时,应参照以上规定严格控制人数。

  第九条省公司领导、各单位领导人员在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相关工作情况时,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针对调查研究中了解、发现的突出问题、典型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并及时以书面等形式向同级党委报告。

  第十条各单位不得抽调话务员、营业员、客户经理等生产一线人员参加接待服务。

  第十一条调查研究活动中,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到停机坪、站台内迎送,不组织员工列队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专门摆放花草。

  第十二条出行应尽量安排集体乘车,禁止向地方申请使用警车,严禁安排到市(县、区)际交界处迎送。

  第十三条不安排与工作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游览,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或接受纪念品或土特产。

  第三章会议管理

  第十四条会议应严格按照计划召开,严格控制会议规模,计划外会议原则上不得召开,确实需要召开的,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第十五条除上级部门统一安排外,省公司领导、各单位领导人员一般不出席下级单位的各类纪念、庆典活动,不题词、题名和

  以个人名义签发贺信、贺电。属于特殊情况和确有必要的,需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如审批事项涉及主要领导本人的,则应报上一级单位主要领导批准。

  第十六条各单位组织召开的内部会议及其会议天数、会议费开支标准如下:

  (一)一类会议:省公司年度工作会议,全省总经理座谈会等省公司重大会议;集团公司在辽宁召开的有集团公司部门(兄弟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参加的会议,会

  期一般不超过2天。合并召开的一类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3天。会议费标准控制在700元/人/天(含税价,下同)。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

  (二)二类会议:省公司各类专业工作会议,省公司其他重要专题会议;集团公司在辽宁召开的有集团公司部门所辖处室(兄弟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部门)副职或以上级别人员参加的会议。

  会期一般不超过2天,会议费标准控制在630元/人/天。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

  (三)三类会议:省公司各部门组织召开的专题会议,省公司各类座谈会、研讨会、评审会等;集团公司在辽宁召开的其他会

  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5天,会议费标准控制在63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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