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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方案

时间:2022-06-20 15:1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方案,供大家参考。

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方案

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方案

 

 XX 工业园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工调剂操作细则

  根据《园区管委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用工的通知》(苏园管〔2020〕7 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一、申报及补贴对象 在园区注册的服务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向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均在园区,且在疫情防控期间有用工需求的制造业企业,以短期借用、服务外包等形式合理调剂劳动力; 2、服务业企业参照“园区防疫项目制培训”的要求,对调剂出的员工按规定进行培训。

 三、补贴标准 将实施用工调剂的服务业企业纳入“园区防疫项目制培训”重点企业名单,按每人 300 元标准给予补贴。

 四、调剂对接流程 1、服务业企业向园区商联会秘书处提出调剂申请,包括企业名称、可调剂人数、可调剂时间段等内容,由商联会秘书处对接园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园区就管中心向服务业企业提供园区制造业企业用工需求情况,服务业企业与制造业企业对接协商,商联会秘

 书处和就管中心做好联络跟踪服务。

 3、企业双方就用工方式、期限、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协商一致后,实施用工调剂。

 4、服务业企业向园区就管中心提出开展“防疫项目制培训”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对调剂员工开展培训。

 五、补贴申请、审核和发放流程 用工调剂开始并完成防疫项目制培训后的 1 个月内,服务业企业向园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拨付。

 六、其他事项 1、服务业企业成功调剂同一人员上岗并实施防疫项目制培训的,只享受一次补贴。

 2、对通过提交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或套取资金的,一经查实,列入失信黑名单,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XX 工业园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工调剂情况 确认表 提供人员方 企业名称

 企业社保 编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注册地

 企业经营地

  企业开户行

 银行帐号

 接受人员方 企业名称

 企业社保编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调剂人数

 调剂起止 日期

 用工调剂基本情况 可附页 提供 人员方 确认意见: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接受 人员方 确认意见: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园区商联会 确认意见:

  公章:

 经办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园区劳动保障部门 确认意见:

  公章:

 经办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方案

 

 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流程

 来访人员 安检 要求:进行体温检测,随身物品安全检查,消杀;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入厂 要求:来访人数控制在 20 人以内,保持 1米安全距离。

 接待 要求:保持 1.5 米安全距离。

 出厂 要求:有序离开,工作人员做好室内消毒。

 体温超过 37.3 度以上。

 所有进入企业人员,必须坚持“健康码必验、口罩必戴、体温必测、消杀必做”。

  立即报告所在社区和疫情防控指挥部。

 途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企业员工 入厂 要求:员工做好个人保护、卫生及物品消杀工作,有序通过测温消杀入厂;企业做好环境的消杀清洁、物资准备及防疫知识的宣传等工作。

 工作 要求: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室内摆放洗手液、医用酒精等必要防护用品。保 持 室 内 通 风 换气,每隔一小时对厂区进行消杀;减少会议等集体性室内活动,减少出差。

 就餐

 要求:实行分餐制;分散就餐或错峰就餐,保持 1.5 米安全距离。

 出厂 要求:有序通过测温、消杀等离厂;定期组织安保、清洁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企业按要求上报每日防疫排查情况

 体温异常或出现疑似症状。

工业园区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方案

 

 苏州工业园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工调剂情况 确认表 提供人员方 企业名称

 企业社保 编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注册地

 企业经营地

  企业开户行

 银行帐号

 接受人员方 企业名称

 企业社保编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调剂人数

 调剂起止 日期

 用工调剂基本情况 可附页 提供 人员方 确认意见: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接受 人员方 确认意见: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园区商联会 确认意见:

  公章:

 经办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园区劳动保障部门 确认意见:

  公章:

 经办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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