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众信范文网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危险性较大

危险性较大

时间:2022-08-05 13:5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危险性较大,供大家参考。

危险性较大

 

 序号 作业活动 潜在的危险因素 可 能 导致 的 事故 控制措施 1 塔吊作业 1、

 无力矩限制器或力矩限制器不灵敏 2、

 无超高、 变幅、 行走限位器, 或限位器不灵敏 3、 吊钩无保险装置 4、

 卷扬机滚筒无保险装置 5、 台钓高度超过规定不安装附墙装置 6、 无安装及拆卸施工方案 7、 高塔基础不符合实际要求 高 处 坠落 、 物体打击 、 触电 制定装修施工方案、 加强操作规程教育、 施工人员持证上岗、 制定应急与响应预案 建立目标、 指标及管理方案 2 土方施工 边坡失稳 坍塌 知道专项方案、 加强安全教育、 建立目标、 指示及管理方案 3 氧气、 乙炔、 气瓶储存 气瓶间距小于 5 米, 距明火小于 10 米又无隔离措施 火 灾 、爆炸 制定管理制度、 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定应急与响应预案, 建立目 标、只是及管理方案 4 模板工程 1、 柱长度不一致或采用接短柱加长, 交接处不牢固或在立柱下垫几皮砖加高 2 、 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纵横向支撑 3、 混泥土浇灌运输不平稳、 不牢靠 物 体 打击 制定专项方案, 进行安全交底 建立目标、 指示及管理方案 5 钢管架 1、

 脚手架与建筑结构螺栓锚固、 拉结点、 钢丝绳卡不规范 2、 脚手架基础不牢 3 、 杆件间距与剪刀不符合规定 高 处 坠落 物 体打击 制定专项方案, 加强安去技术交底,制定应急与响应预案, 建立目 标、指示及管理方案 6 油漆、 稀料、 涂料、 隔离剂的使用和储存 距火源太近 火 灾 、爆 炸 、职业病 、 烧伤窒息 制定管理制度, 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制定应急与响应预案; 建立目 标、指示及管理方案 7 配电箱修理 带电操作 触电 加强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施工人员持证上岗, 制定应急与响应预案,建立目标、 指示及管理方案 8 施工用电 1、

 在工程外侧与高压线路的距离小于规范规定的安全距离, 又无防护措施2、

 开关箱无漏电保护装置 3、

 配电箱和开关箱违反“一机一闸、 一漏一箱” 的原则 4、

 现场超市作业照明未使用 36V 以下安全电压 触电 制定专项方案, 加强安去技术交底,制定应急与响应预案, 建立目 标、指示及管理方案 9 施工现场极少数人“ 三宝” 使用不当 1、

 高处坠落 2、

 物体打击 人 员 伤亡 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建立目标、指示及管理方案 10 四口 、 五临边、防护 1、 高处坠落 2、 物体打击 人 员 伤亡 加强四口、 五临边防护的搭设及安全技术交底 建立目标、 指示及管理方案

  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根据本企业特点, 以及对施工现场危害因素识别, 对以下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部位制定预防控制措施; 以下为预防高处坠落事故、 预防坍塌事故、 防止触电事故、 防止中毒窒息事故、预防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等预防控制措施。

 (一)

 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措施 1、

 凡在距地面 2 米以上, 有可能坠落的框架工程的楼层临边、 未安装栏杆的阳台临边、卸料平台临边、 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 深基坑临边等“五临边”和电梯井口、 楼梯口、 预留洞口、 通道口等“四口”危险作业处作业时, 都必须遵守 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和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 号)

 的要求, 设备有效可靠的防护设施, 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

 2、

 施工现场使用的龙门架(井字架), 必须符合 JGJ88—99《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配备齐全有效的限位保险装置。

 龙门架(井字架)

 和施工外用电梯的安装和拆除作业前, 应当编制装拆施工方案, 经企业主管技术和安全的负责人审查签字, 经监理单位审核后, 方可实施, 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 进行安装和拆卸作业。

 在运行前, 拆装单位与使用单位必须组织对楼层停靠装置、 制动装置、 断绳保险装置, 上、 下限位及缓冲装置、 附墙锚固装置, 上料口联锁的安全门等安全装置进行验收, 经监理单位确认合格签字后方可使用。

 3、

 扣件式钢管手架必须按 JGJ130—2001 规范编制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 由企业主管技术和安全的负责人审查签字, 由监理单位审核后。

 方可实施, 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 方可进搭设和拆除作业。

 脚手架操作层必须严密铺满脚手板,并由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 宜每隔 10M 满铺一层脚手板。

 下部应用安全平网兜底, 脚手架外侧应设置 18CM 高踢脚板和防护栏杆, 并挂设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作业。

 作业人员上下应设有专用通道, 不得攀爬架体。

 脚手架必须由取得相应资格的专业架子工搭设拆除。

 搭设完成后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现场技术人员、 安全员、搭设人员验收, 最后经监理单位, 确认合格并签字后, 方可使用。

 4、

 使用自制的悬挑式脚手架或其他类型脚手架, 必须进行设计计算, 经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

 组织技术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的有关人员审查鉴定合格, 并经监理单位后, 方可投入使用。

 拆装作业应符合本条第三款的要求。

 5、

 模板工程必须贯彻执行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模板安装及检查的通知》(赣建安字[2000]7 号)

 文件, 对模板支撑系统。

 进行设计计算, 并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模板设计及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并经公司工程管理科审核, 由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6、

 使用塔吊的必须符合《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

 的规定。

 力矩限位器,超高、 变幅及行走限位装置, 应配备齐全并保持灵敏可靠, 塔吊的吊销要有保险装置。

 塔吊安装和拆除队伍必须由取得《塔式起重机装拆许可证》 资质的单位完成,并按省建设厅《江西省塔式起重机等施工机械拆装资质管理实施办法》 的规定编制拆装施工方案, 拆装方案应经监理单位的审核, 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检测、 检验、验收。

 (二)

 预防坍塌事故的措施 为防止坍塌事故发生, 施工现场必须贯彻执行国务院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56]国议周字第 40 号)

 文件中第五章“土石方工程”, 第七章拆除工程的规定和 JGJ120—9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执行建设部 《关于防止拆除工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通知》 (建监字[94]第 15 号文)

 和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 号)。

 除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外, 还应当做到:

 1、

 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础工程, 在施工前都必须进行勘察, 摸清地下情况, 制定施工方案, 按照土质的情况设置安全边坡或都固壁支撑。

 对于土质疏松或较深的沟坑, 必须按照特定的设计进行支护。

 对于基坑、 井坑的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后和解冻时期), 发现边坡有裂痕、 疏松或支撑有折断、 走动等危险征兆, 应立即采取措施, 消除隐患。

 对于挖出的泥土, 要按照规定放置, 不得随意沿围墙或临时建筑堆放。

 2、

 于人工挖孔桩工程, 必须根据地质情况及条件制定施工方案, 制定包括防止坍塌、打击、 坠落、 触电、 火灾、 流砂、 中毒等内容的安全技术措施, 并须配备气体检测仪后, 方能施工。

 3、

 施工中必须严格控制建筑材料、 模板、 施工机械、 机具或其他物料在楼层或层面的堆放数量和重量, 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载荷, 造成楼板或屋面断裂倒塌。

 确因施工需要必须放置时, 必须进行结构载荷验算, 采取有效支撑、 加固措施, 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能置放。

 4、

 拆除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 方可动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 也要制定有效、 可行的安全措施。

 (三)

 防止触电事故的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必须严格按《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规范执行。

 并做到:

 1、

 所有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工程, 必须实行 TN—接零保护系统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编制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并按规定做好用电管理, 外电线路防护和配电线路、照明、 配电箱及开关箱等的架设和配备工作。

 开关箱必须做到 “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2、

 按照《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的要求, 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接零保护, 保证其安全使用。

 (四)

 防止中毒窒息事故的措施 为了防止在人工挖孔桩中, 工人下井前不进行毒气检测或检测方法简陋, 查不清毒气的种类或浓度, 或者采取的措施达不到通风目的, 盲目下井作业; 污水管网的下水井沉积了二氧化碳或其它有毒气体, 未经检测或检测不清就下井作业; 在燃所管网施工中, 防护用品失效或没有安全措施; 在冬施工期间, 职工宿舍采取煤炉取暖, 因无通风措施而造成中毒窒息事故。

 当发生中毒窒息事故时, 由于缺乏救护知识, 在救人过程中又使伤亡人数进一步增多,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

 国务院 1984 年颁布了《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国发[1994]97 号); 建设部 1986 年颁发了《排水管道维护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 10 号令)

 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应该遵守上述规定, 并做到:

 1、

 凡在下水道、 燃气管线以及有可能发生有毒气体的场所施工时, 必须配备气体检测仪。

 在作业前, 要查清气体的种类和浓度, 当浓度超过规定的标准应采取可靠有效措施, 待浓度达到规定的标准以下后, 方能施工。

 在操作过程中, 还要随时进行检测和保持通风良好。

 2、

 在施工现场要配备必要的救护用具, 进行救护知识教育, 制定救护措施, 并有人实施作业监护。

 一旦发生中毒窒息事故, 要立即组织科学抢救, 防止事故的继续

 蔓延恶化和扩大。

 3、

 对于有可能发生毒气作业的工程, 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并向工人作书面安全交底。

 凡没有安全措施, 没有进行安全交底就进行作业的, 应视为违章指挥。

 对于由此发生事故, 要本着“四不放过” 的原则, 追究其指挥者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

 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 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按消防法规的规定将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要求同施工平面布置图, 施工工艺一道综合设计。

 2、 施工现场应当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建立健全消防组织。

 3、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 如:

 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区, 仓库区, 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

 并符合防火间距要求。

 4、 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无阻, 夜间作业应设充足的照明, 并加强值班巡逻。

 5、 不准在高压架空线路下方塔建临时设施或堆放可燃物品。

 6、 工程开工前应配备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和设施, 如灭火器, 能满足高层建筑灭火的消防水源、 消防栓, 砂箱、 铁锹等。

 7、 焊割使用的乙炔器瓶和氧气瓶存放间距不得少于 2 米; 使用时间两者间距不得少于5 米。

 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瓶代替乙炔瓶使用。

 8、 施工现场焊割作业, 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严格执行焊割作业“十不烧” 规定。

 9、 施工现场加强用电安全管理, 防止电气火灾事故。

 10、 施工现场冬季取暖制定防火、 防中毒的措施。

 (六)

 建筑施工多发性伤亡事故的抢救控制险情的措施 1、 1、 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 专业场人员应立即互救, 并报告工地负责人; 工地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本项目的应急救援专业人员进行抢救, 同时, 报告企业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立即组织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应立即组织本项目的应急救援人员进行抢救, 在组织抢救负伤人员时, 应采取科学的方法保护救人员安全的措施, 不得盲目行事, 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和蔓延。

 在采取抢救措施的同时要封闭现场,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在抢救伤员的过程中要保护好事故现场, 因抢救伤员需移动物品时, 应做好标记。

 2、 发生人员死亡或多人伤亡的事故, 企业负责人在组织抢救伤员的同时, 在事故发生24 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 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简况。

 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应按规定程序如实上报。

 3、 接到死亡事故报告后, 当地建设工程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

 4、 发生中毒、 坍塌、 触电、 火灾事故, 施工现场的急救工作应当慎重, 现场负责人首先要采取保护救援人员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推荐访问: 危险性较大 危险性 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