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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对照查摆问题整改方案司法局对照查摆问题整改方案
进入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 阶段以来, **区司法局认真对照分析检查阶段查摆出来的问题和需要完善的体制机制, 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 做到“四明确一承诺”:
明确整改项目、 措施、 责任、 目标和时限要求, 并通过网络、 公示栏等形式向群众公布整改落实方案并作出公开承诺, 把整改落实工作具体化、目标化、责任化和制度化。
局领导班子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主要
依据, 共梳理出整改项目三大类 16 条, 具体内容如下:
(一)
立即改的:
1、 在各镇街调处中心设立“巡回审理点”。
积极拓展诉调对接新空间, 在各镇(街)
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普遍设立人民法院巡回审理点, 实现诉调对接全覆盖, 全面推行基层涉诉案件先行调解制度, 着力提高涉诉案件调撤率。
责任领导:
董厚坤
责任人:
杨成荣
承办部门:
基层科
完成时限:
已落实
2、 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品牌建设。
以创建“江苏省优秀司法所” 为抓手, 加强对“一所一特色、 一镇(街)
一品牌” 创争活动的规划和指导, 高标准规划、 高品位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
责任领导:
董厚坤
责任人:
杨成荣
承办部门:
基层科
完成时限:
已落实
3、 完善律师行业管理机制。
建立律协党组织, 培植律师服务品牌, 强化律师事务所考核。
责任领导:
孙步根
责任人:
王正荣
承办部门:
法服科
完成时限:
已落实
4、 建立涉外务工矛盾纠纷专业调委会。
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专业化发展, 提高应对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领导:
董厚坤
责任人:
杨成荣
承办部门:
基层科
完成时限:
已落实
5、 完善司法行政工作百分考核机制。
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工作系列百分考核机制, 调高考核标准, 调优考核结构,调适考核权重, 形成重实绩的工作导向和用人导向, 以推行全员考核, 引导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转变作风, 真抓实干, 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效率。
责任领导:
周学洪
责任人:
薛秋
承办部门:
政工科
完成时限:
已落实
6、 关心干警生活, 完善干警健康状况定期检查制度。
关心干警的健康状况, 对生病的干警生活上给予关怀; 及时组织体检。
责任领导:
周学洪
责任人:
黄跃兰
承办部门:
办公室
完成时限:
已落实
(二)
限期改的:
1、 提高“三服务” 活动的组织程度, 大力实施“1112” 工程。
大力实施“1112” 工程, 逐步加大律师服务企业、 参与信访工作力度, 加快律师、 公证业务向城市建设相关领域延伸, 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拓展非诉讼法律事务, 力争在工业集中区、 服务业集聚区、 农业示范区建成法律服务示范基地3-5 家。
责任领导:
孙步根、 董厚坤
责任人:
王正荣、 杨成荣
承办部门:
法服科、 基层科
完成时限:
2012 年底前完成
2、 加强专业调解机制建设, 建立医患纠纷专业调委会等第三方调解组织。
积极筹建区医患纠纷专业调委会, 通过设立专业化调解组织, 整合调解资源,理顺利益关系, 确立第三方调解组织在调处新型矛盾纠纷中的主体地位。
责任领导:
董厚坤
责任人:
杨成荣
承办部门:
基层科
完成时限:
2009 年 8 月底前完成
3、 探索建立“裁调对接” 机制。
积极拓展大调解新空间,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 将调解优先, 以调促和的理念引入行政仲裁、 劳动仲裁领域, 探索建立“裁调对接” 机制, 提高调解协议的强制执行力和人民调解的权威性。
责任领导:
董厚坤
责任人:
杨成荣
承办部门:
基层科
完成时限:
2010 年 6 月前完成
4、 加强社区矫正、 安置帮教工作管理。
建立社区矫正教育(心理调适)
中心, 加大对重点矫正对象的心理干预和引导, 实现风险超前防范; 实现全区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管理; 设立集中教育矫治中心、 构建社区矫正工作综合平台, 争创省级社区矫正示范区。
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 推行分类帮教, 规范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 建立专项救济基金,做响安置基地品牌效应; 开展对专职社工的专业培训, 优化知识结构, 提高矫治水平; 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待遇。
责任领导:
董厚坤
责任人:
谢国平、 胡祝刚
承办部门:
矫正科、 安帮科
完成时限:
2010 年底前完成
5、 创新法制宣传载体, 加快建立和推进“三方联动” 机制。
积极探索建立公务员普法网校、 法制文化广场、 建立老年法制文艺宣传队、发放法制宣传光碟、 发送法制宣传短信等形式将法律知识送进千家万户。
加快建立和推进“三方联动” 机制, 加强政府与市民之间的互动, 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动, 强化区、 镇(街)、 村(居)
三级联动。
责任领导:
周学洪
责任人:
杨如新
承办部门:
宣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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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时限:
2010 年 6 月前完成
6、 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在原有司法干警轮岗与交流的基础上, 进一步加大轮岗与交流的力度, 定期举办各类培训班、 组织干警到先进地区学习取经, 努力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
责任领导:
周学洪
责任人:
薛秋
承办部门:
政工科
完成时限:
2009 年底前完成(已有部分落实)
7、 加强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
积极探索建立公务员普法网校, 依托司法行政网络平台, 设立网上接访中心,办理网上公证业务、 受理网上法律援助, 加强司法部门与广大群众的网上互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责任领导:
周学洪
责任人:
黄跃兰
承办部门:
办公室
完成时限:
2010 年底前完成
8、 解决司法所办公用房问题, 添置办公设备。
按照省优秀司法所创建要求, 目前尚有部分司法所办公用房面积未达标, 积极与镇街分管领导协调, 力争达到省标要求。
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 为方便工作, 每所添置一台手提电脑。
责任领导:
周学洪、 董厚坤
责任人:
黄跃兰、 杨成荣
承办部门:
办公室、 基层科
完成时限:
2009 年底前完成
(三)
创造条件改的:
1、 启动区司法行政服务中心建设。
建设具有矛盾调处、 社区矫正指导、 法律援助、 法律咨询、 法治文化展示等综合功能, 设施完善、 业务规范、 服务快捷的司法行政便民服务窗口, 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基层化、 社会化、 培植新的公共服务品牌。
责任领导:
周学洪
责任人:
黄跃兰
承办部门:
办公室
完成时限:
创造条件整改
2、 补充司法行政工作人员, 解决人才断层问题。
加快人才引进, 力争在近两年内实现满编, 满足岗位人员配备需求, 司法所全部实现“2+2+1” 人员配备模式。
采取挂职、 轮岗、 交流等方式, 加快年轻干部的培养, 形成一支高素质的司法所长和机关中层干部人才梯队。
责任领导:
周学洪
责任人:
薛秋
承办部门:
政工科
完成时限:
创造条件整改
如对以上整改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 可通过**司法行政网或电话告知。
参考文献 1、《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
(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 党建读物出版社)
3、《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
4、《群众路线教育时间活动 党员干部读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5、《朱镕基上海讲话实录》(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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