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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路段评比方案-评比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2-08-21 13:35: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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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路段评比方案-评比方案(全文完整)

 

 示范路段评比方案:评比方案

  嘉兴市高速路政管理大队“文明示范路”评比办法实行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为进一步推动嘉兴市高速公路“文明示范路段”创建活动,以评比“流动模范示范红旗”以及“路政之星”的活动形式为载体,在全大队实施开展。大队全体人员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以转作风、提效能,全面提升综合管理水平为总体目标;

  以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争创一流业绩为重点,对照先进典型和对标标准,进行全面对标,查找差距,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推进,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畅通、舒适的行车环境,推动高速公路事业发展更快,管理更好提供动力支持和有力保障。

  二、主要内容

  1.活动内容

  根据《文明公路评比考核标准》、《大队月度绩效考核办法》,围绕创建五个先进模范样板路段、争当五个模范路政员,设置五类模范路段流动先锋红旗、五类模范每月路政之星:

  (1)先锋旗设置

  ①监控管理示范先锋旗。

  ②标志标线示范先锋旗。

  ③桥涵通道安全示范先锋旗。

  ④施工监管示范先锋旗。

 ⑤超限治理示范先锋旗。

  (2)路政之星设置

  ①自觉学习模范星。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交通运输业发展所需的各种专业技术知识,掌握交通运输发展规律,熟悉国内外本行业的发展情况和发展趋势;

  熟悉关系本行业发展的国家、省发展规划和发展重点;

  熟悉本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定,成为工作领域的排头兵。

  ②执行政策模范星。强化政策的执行力,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政策,吃透精神,掌握实质,依据政策制定措施、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坚持执行政策的创造性。在坚定不移执行政策的同时,与党组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岗位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在政策范围内创造性完成工作任务。

  ③服务群众模范星。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体现群众意愿,切实做好交通运输服务工作,方便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认真推行蹲点调研、干群恳谈、机关联系基层、党员联系群众等方法,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让党员服务和带动群众,群众信服和支持党员,在密切联系群众、热情服务群众上当先锋、做模范。

  ④爱岗敬业模范星。追求崇高的职业理想,忠于职守,持之以恒;

  有强烈的事业心,尽职尽责,全身心投入工作;

  有勤勉的工作态度,脚踏实地,无怨无悔;

  有旺盛的进取意识,不断创新,精益求精;

  有无私的奉献精神,公而忘私,带头争创佳绩。

  ⑤遵纪守法模范星。学法守法,遵纪守规,认真学习并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党的纪律,严格自律,带动周边。带头弘扬正气,在廉洁自律方面自

 觉做到“三个坚决”,坚决不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坚决不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原材料供应、分包及合同变更等事项;

  坚决管好配偶、子女,不利用职权为亲属谋私利。严守工作纪律,培养优良作风,保持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受到群众普遍赞誉。

  2.评比办法

  (1)民主推荐,月度(季度)评比。“旗”、“星”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的评比形式,每月(季度)评选一次。各路政中队和治超站负责“旗”、“星”候选单位和候选人的推荐申报工作,由大队领导组织评审组进行综合评定。其中评比流程如下:

  A、申报办法

  由各中队及治超站进行申报,同一个路段管理单位管辖的不同路段时可分别申报。每月(季度)可申报一次,应在每月(季)底前将申请材料上报大队办公室。

  申报所需材料及要求:

  (一)“文明示范先锋旗”申请表;

  (二)申请报告

  (三)汇报材料。包括创建过程中的具体做法和突出特点,相关照片、视频资料等;

  (四)所报材料全部为 A4 纸张打印,一式两份,装订整齐。

  B、评比标准

  相关技术标准建议由大队法制科进行制定

 C、评比程序

  “文明示范路”评比按照申报、评审的程序进行。

 “文明示范路”的申报由各中队及治超站负责,评比工作由大队领导组织负责,具体由大队相关办公室组织实施。

  评比分为初步审查和综合审查,只有通过初步审查的路段,才能进入综合审查。综合审查后,按照评分的多少,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2)定绩授旗、公示明星。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绩,对“先锋旗”进行综合评定,为符合授旗条件的中队授予“先锋旗”;

  按照各中队推荐意见,为符合条件的路政员授予“路政之星”。评授的“先锋旗”、“模范星”在大队宣传栏等张榜公布,接受监督。

  (3)强化激励、实施问责。对获得“先锋旗”的部门组织,大队进行通报表彰。对获得大队“路政之星”的人员,在民主评议时优先考虑优秀等次。对活动中出现问题、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部门组织,对部门负责领导进行责任追究,按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

  (4)优中择优、年底考核。

  年底对该年被授予“先锋旗”的部门组织和“路政之星”的人员,由大队领导根据获得次数和整体表现再次进行梳理提炼、优中择优,进行年度的各项争先创优的评选。

  (5)奖惩措施

  建议大队领导进行制定

  3.活动要求

  一方面要突出重点,广泛发动。各单位、部门要以“夺旗争星”活动为契机,按照“旗”“星”评选标准进行逐一核对,查找自身存在不足,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在推动重点项目、重点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完成和突破上夺旗争星,向“先锋旗”、“模范星”标准靠拢。

 另一方面要有机结合,全面推进。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把夺旗争星工作与创建“规范化中队”、“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文明示范窗口”等活动有机结合,以各类先进典型引领创先争优活动的全面推进。对活动效果突出、社会反响好的单位,局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将组织各单位进行现场观摩学习。

  三、总体要求

  (一)要坚持领导带头,落实责任。各级组织要真正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抓好组织实施,推动任务落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员要带头全程参与,切实发挥好带头作用,促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要坚持丰富形式,创新载体。各中队要把“夺旗争星”活动作为创先争优的重要抓手,结合大队实际,设置简单、明了、管用、实用的载体和措施,充分调动广大队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增强活动的生命力、影响力和感召力。

  (三)要确保评选质量,注重宣传推广。各单位选树典型要坚持实事求是,走群众路线,严格履行评选程序,确保评选推荐结果得到普遍认同,真正发挥典型带动作用。要利用网站、橱窗、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推广,使先进典型广为人知,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促进创先争优活动富有声势地向前推进。

  (四)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督导检查是推动活动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各评选单位要加强自我监督和互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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