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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知四谈可以一对多人谈话吗16篇

时间:2022-11-09 14:15:04 来源:网友投稿

三知四谈可以一对多人谈话吗16篇三知四谈可以一对多人谈话吗  XX公司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党支部与党员、党支部班子成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三知四谈可以一对多人谈话吗16篇,供大家参考。

三知四谈可以一对多人谈话吗16篇

篇一:三知四谈可以一对多人谈话吗

  XX公司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党支部与党员、党支部班子成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进的政治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内谈心谈话制度,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具体体现,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党支部要把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多形式的谈心谈话活动,达到沟通思想、及时提醒、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

  第四条谈心谈话的四个层面:(一)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二)班子成员之间(三)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四)党员与党员之间党支部的谈心谈话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谈话范围扩大到干部群众。

  第五条谈心谈话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相互平等原则。党支部书记要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

  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解除彼此思想顾虑,讲出真话实话。

  (二)诚恳诚实原则。谈话时彼此之间要开诚布公、真心实意、敞开思想、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四)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五)教育疏导原则。谈心谈话要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

  (六)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指出改正的办法,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放下包袱,振作精神。

  (七)尊重信任原则。谈心谈话要相互尊重、相互信任,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谈话内容。

  第六条谈心谈话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必要时也可采取上门或电话等方式。个别谈话采取“一对一,谈个性”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采取“一对多,谈共性”或“多对多,齐座谈”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谈心谈话分为定期谈话和适时谈话。定期谈话每半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6月和12月进行,可结合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或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进行。适时谈话由各层面谈话主体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每名党员每年适时谈话不少于2次。

  第八条谈心谈话采用双向互动的方式,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约谈。党支部书记认为有必要时应找党员谈心,发现党员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党员约谈有关领导,必须逐级进行。

  第九条因公在外或流动在外的党员要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于的确不能面谈的同志可进行电话谈话;对于行动不便的党员可实行上门约谈。

  第十条谈心谈话内容要深入具体,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特点,做到有所区别、各有侧重,坚持见人见事见思想,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党支部班子要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落实整改,做党员的表率。

  第十一条定期谈话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征求意见。谈话人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

  地征求对方的批评意见。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认真研究,及时回复。要从有利于工作的角度出发,积极吸收、采纳正确的意见和建议。

  (二)交流思想。谈话时要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不拐弯抹角、

  不遮遮掩掩,切实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通、把意见谈透。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会隔阂,达成思想共识。

  (三)帮助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问题及时提醒,帮助改正。

  (四)了解困难。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党员个人提出的实际困难,要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在政策范围内帮助解决。

  第十二条党支部班子成员中出现以下情况时,党支部书记必须及时谈话:(一)工作变动;(二)群众反映;(三)履职不力;(四)遇挫遇难;(五)生活困难;(六)精神不振;(七)出现矛盾;(八)思想偏离;(九)违纪违规;(十)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其他需要谈话的适时安排。党员中出现上述情况时,由党支部班子成员及时谈话。

  第十三条党员申请约谈,可以指出领导干部的问题和不足,也可以反映个人在思想上的困惑、工作上的想法、生活上的难处,以及其他需要向上级领导反映的情况。

  第十四条谈心谈话由党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实施。全体党支部成员要提高思想认识,把谈心谈话作为基层党建的重要工作,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细化举措和要求,将制度落到实处。

  第十五条党支部要建立谈心谈话台账,党员要做好谈话记录,

  及时总结,有针对性地提高谈话质量。对谈话中反映的共性及普遍性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反复研究,通过建章立制予以解决;对谈话中反映的个人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责成有关班子或党员认真整改。

  

  

篇二:三知四谈可以一对多人谈话吗

  谈心谈话制度

  精心整理

  第一条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关

  爱生命,呵护健康”为宗旨,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进一步引导干部职工全心全意为社会服务的工作热情,严格个人操守、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为实现我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第二条谈心谈话范围及分工范围为本院全体职工。其分工是党支部负责领导干部任用前谈话、组织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领导班子及工会、共青团、妇委会负责:勉励、鼓劲、疏导、提醒、鞭策关怀谈话。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科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谈,一般干部之间谈。第三条谈心谈话程序1、谈心谈话准备。先由谈话人全面梳理有关情况,明确主题、内容、方式、场合后,由党委办公室通知被谈话对象。2、谈话谈心。根据梳理的要点,谈话人对被谈话对象进行针对性的谈话。3、搜集汇总。谈话谈心后由党委办公室整理谈话记录并归类汇总。第四条谈心谈话方式采取双向互动“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面对面”和“上下谈”、“左右谈”、“内外谈”的方式,可以是领导与有关人员谈心谈话,或委托主要负责人与有关人员谈心谈话;也可以是职工个人提出与有关领导约谈。具体为:1、领导约谈。院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约谈对象,通知有关职工谈心谈话。

  精心整理2、定期访谈。院领导定期走访科室,与有关职工谈心谈话。3、委托谈话。主要负责人可以受院领导的委托,与相关职工谈心谈话,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谈心谈话。4、个人约谈。本院干部职工如有情况需要汇报或与组织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与院领导约谈,由党委办公室视情况作出安排。第五条谈心谈话内容谈心谈话内容可根据需要灵活掌握,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全面。主要包括:1、在领导班子换届和干部调整、交流时,及时开展任职谈话,做好相关干部的思想工作,介绍新的工作岗位情况,提出新的要求。2、在干部考察考核后,及时进行反馈谈话,向干部本人反馈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等考察考核情况,转达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3、对在群众来信来访、民主评议、经济责任审计中的问题反映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教育干部引以为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情节严重的进行诫勉谈话,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4、在布置重大工作任务、遇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或出现涉及地区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时,及时与相关职工开展谈心谈话,既布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又关心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5、在领导班子出现矛盾、分歧,存在不团结现象时,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谈心谈话,帮助班子成员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引导他们开展积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影响团体的主要责任者,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6、对新提拔任职或在同一岗位上工作时间较长的干部,适时开展跟踪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帮助梳理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精心整理7、对在急、难、险、重岗位工作的职工,经常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鼓舞士气,提振信心,帮助协调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8、对工作实绩明显、受到表彰奖励的职工,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提醒他们保持清醒的头脑,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进一步激发热情,鼓励他们取得更大的成绩。9、对工作出现较大失误、受到处理处分的干部,及时进行谈心谈话,帮助其分析根源、查找不足,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振奋精神,改正错误,认真工作。10、对工作和生活中遇到较大困难、本人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职工,及时进行谈心谈话,帮助他们消除思想压力,解决实际问题,增强他们克服困难、战胜困难的信心与决心。

  第六条谈话要求1、按照谈话分工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和谈话对象每年至少谈话2次以上。2、谈话人谈话前要确定主题,了解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讲究策略,营造和谐轻松的谈话氛围。3、谈话对象要珍惜组织关怀,如实反映自身要求和不足,虚心接受谈话中指出的问题和缺点,提出持续改进措施。4、谈话内容保密,不得向非相关人员透露。5、谈话结束,应如实在《谈心谈话情况登记表》上记录谈话内容,封存归档。第七条成果运用作为干部选拔运用和考核评价的依据,作为改进单位工作的信息源泉;对职工个人提出的实际困难,要从关心爱护的角度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对反映的有共性的问题,单位要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对已经涉及的违法违纪问题,移送有关机关依法依纪处理。$~

  精心整理

  

  

篇三:三知四谈可以一对多人谈话吗

  五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五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五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公司员工谈话制度

  一、目的为密切公司与员工、管理层与下属、员工与员工之间的联系,营造风清气正

  的良好氛围,提升团队凝聚力和员工执行力,特制订本制度。二、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

  坚持公司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决策层、管理层、部门应积极进行谈心谈话,决策层成员之间、管理层成员之间、部门负责人与员工之间、上司与下属之间,都应积极及时谈心谈话。三、一般谈心谈话启动条件(一)管理层中出现以下八种情况时,公司领导应及时约谈。根据需要也可联合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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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工作变动,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管理人员离任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况时必谈;2、履责不力,执行上级部署不够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理想时必谈;3、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发现管理人员有认知、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在员工中出现与其有关的不良反映情况时必谈;4、违规违纪,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通报批评或受到公司处理、纪律处分时必谈;5、遇挫遇难,主要是指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特别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6、生活变故,主要是指管理人员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挫折、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7、精神不振,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劲不足、状态不佳时必谈;8、出现矛盾,主要是指在管理人员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较大意见分歧,团结协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时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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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员工中出现以下五种情况时,部门负责人必须及时约谈。根据需要也可联合人力资源部指派专员进行约谈:

  1、言行出现偏离我公司价值观苗头,在完成公司或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主营业务工作等方面服从安排意识较弱时必谈;

  2、组织观念较弱,在严守劳动纪律和参加集体活动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

  3、违反规章制度,受到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时必谈;

  4、其他员工意见反映较多,履责不够到位,工作效率和质量不高时必谈;

  5、思想情绪波动,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具体困难,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情况时必谈。

  四、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

  (一)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者彼此之间要解除彼此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坦诚相见,推心置腹,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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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三)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四)教育疏导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谈话重点解决认知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

  (五)治病救人原则。对初犯错误的管理人员或员工,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六)信任保密原则。谈心谈话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得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七)经常及时原则。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

  善于发现问题,抓早抓小,对苗头问题及时告诫、提醒,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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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员工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二)诫勉提醒,本着对同事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事改进提高。尤其是对员工反映较多的人员,主持谈心谈话的负责人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

  (三)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

  (四)了解困难。公司领导与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与员工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梳导或帮扶,体现关怀。

  六、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

  (一)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二)谈心谈话每季度应不少于一次。管理层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在公司领导组织管理层会议前后进行。部门负责人与员工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在部门会议前后进行。

  (三)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认为必要时可随时找员工谈心谈话,主动征求意见和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员工也可以主动向有关管理人员、公司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

  …

  七、附则

  (一)各部门谈心谈话要注意记录收集员工好的意见建议,及时整理书面上报学公司领导,便于改进提升部门工作或公司运营管理。

  (二)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关注各部门的谈心谈话和团队成员动态,对可能出现的异动及早应对。

  (三)谈心谈话违反保密纪律,故意泄露他人与工作无关隐私者按严重违纪辞退。(四)对员工的反映和不良言行置若罔闻,梳于管教的,由人力资源部报请公司领导对相关管理人员予以问责处罚。

  (五)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四:三知四谈可以一对多人谈话吗

  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五篇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结合罗岭镇实际制定本细则

  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五篇)(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市、区委有关规定,结合罗岭镇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建立并完善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各党(总)支部要把谈心谈话作为关心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提高组织力,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第二章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第四条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党委、党(总)支部必须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都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第五条领导干部中出现以下八种情况时,党委及党(总)

  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按照“一岗双责”原则,根据需要也可联合、委托分管领导或纪检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

  (一)工作变动。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领导干部离任、退任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况时必谈;

  (二)履责不力。主要是指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理想时必谈;

  (三)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发现党员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在党员、群众中出现有关党员干部不良反映情况时必谈;

  (四)违规违纪。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通报批评或受到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时必谈;

  (五)遇挫遇难。主要是指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特别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

  (六)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困难、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

  (七)精神不振。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劲不足、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组织纪律散慢时必谈;

  (八)出现矛盾。主要是指在党员干部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重大意见分歧,团结协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时必谈。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和普通党员中出现以下六种情况时,党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

  (一)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范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

  (二)组织观念淡薄。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

  (三)党员意识不强。党员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越级上访、集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况时必谈;

  (四)违反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党纪国法,社会主义道德,受到批评教育、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

  (五)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党员作用不够明显,群众反映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必谈;

  (六)思想情绪波动。党员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具体困难,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情况时必谈。

  第三章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第七条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二)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咬耳扯袖、提领醒脑;

  (三)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

  (四)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怀。

  第四章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第八条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第九条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党(总)支部书记与支委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年末党员组织生活会或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前进行,也可结合党日活动单独组织开展。第十条党支部书记认为必要时可随时找党员干部谈心,主

  动征求意见和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谈心谈话。

  第十一条对因公出差、生病住院、行动不便等情况的党员要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约谈,如另行约定时间地点面谈、上门约谈、电话或视频约谈等。

  第五章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第十二条相互平等原则。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党组织书记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第十三条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者彼此之间要解除彼此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坦诚相见,推心置腹,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第十四条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第十五条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第十六条教育疏导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谈话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

  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

  第十七条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第十八条尊重信任原则。谈心谈话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第十九条经常及时原则。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善于发现问题,抓早抓小,对苗头问题及时告诫、提醒,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六章谈心谈话的组织实施第二十条党委以及各党(总)支部要认真制定谈心谈话方案及计划,并区别谈心谈话对象职务、岗位、阅历、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精心组织实施。第二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第二十二条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的开展。

  第二十三条谈心谈话要实行痕迹化管理,参与谈心谈话党员干部都要对应做好工作记录。领导干部要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工作办法要求,做好纪实记录,留存相关验证材料,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篇二)第一条为促进生态科技新城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

  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增强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规范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新城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各级党组织、党政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对党员干部实施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的重要措施,其目的是坚持从严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教育、挽救和保护党员干部。

  第三条实行廉政谈话制度,要坚持实事求是、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立足教育、重在保护的原则。

  第四条廉政谈话主要分廉政例行谈话、任职廉政谈话、信

  访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四种类型:(一)廉政例行谈话。指针对日常工作或检查中,党员干部

  出现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政勤政、道德品行等方面的问题而进行的谈话。可由党政主要领导或班子成员按分管范围负责谈话。

  (二)任职廉政谈话。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围绕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与新进工作人员或新任职干部进行的谈话。一般由党政主要领导、纪检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实施谈话。

  (三)信访提醒谈话。指根据信访举报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巡视等工作,对举报中线索不具体,但有违纪苗头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一般由纪检监察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视情况组织实施。

  (四)诫勉谈话。指经过初核,发现有轻微违纪尚不构成纪律处分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可免予党纪政纪处分而进行的谈话。一般由纪检部门主要领导负责谈话。

  第五条廉政谈话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领导分工和谈话类型,由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相互配合,逐级负责,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谈话对象和谈话内容,并提出意见,报党政主要领导或纪(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廉政谈话的方式可以采取集体谈话,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廉政例行谈话”、“任职廉政谈话”主要由组织人事部

  门牵头组织实施,“信访提醒谈话”、“诫勉谈话”主要由纪检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第七条实施谈话前,组织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应将谈话主题、时间、地点、主谈人等有关要求,书面通知谈话对象。谈话应有两人以上参加,参与谈话的工作人员要做好详细记录,并经被谈话对象签字。

  第八条在信访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中,如有要求整改的问题,被谈话对象要及时纠正到位,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纪(工)委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

  第九条党员干部接受信访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时,必须认真对待、如实回答,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不得追查反映问题的人员,更不得打击报复。对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依纪依规给予处理;构成违法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条有关工作人员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和诫勉的谈话内容要严格保密。对失密、泄密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谈话结束后,组织人事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专项档案和台帐,对所有谈话材料进行留存。

  第十二条受到诫勉谈话的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

  第十三条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篇三)

  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两个责任”有效落实,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积极实践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根据州纪委和上级检院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各县(市)院可参照执行。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挺纪在前,纪严于法。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党规党纪检纪为准绳,根据政策宽严相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二)坚持抓早抓小,注重预防。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注重平时教育培养,从日常抓起,严管小事小节,严防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着力促进干部健康成长。(三)坚持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在院党组领导下,院内领导班子、各处室负责人和派驻纪检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层层抓好对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工作。(四)严格秩序,强化监督。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格工作程序,有效管控风险,强化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力度。二、适用对象全院所有干警。三、组织实施谈心谈话工作由院内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人、纪检监察等依规依纪组织实施。谈心谈话的主要种类包括: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约谈、谈话函询和诫勉谈话。实施谈心谈话工作,谈

  话人不得少于2人。谈心谈话由专人记录,全程留底留痕,谈话记录要规范、齐全,包括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姓名、职务等),谈话人和记录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谈话的时间、地点、事由和具体内容等。

  (一)根据组织安排,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副处级以上干警进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约谈、诫勉谈话等,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主谈,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视情况陪谈。

  (二)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负责人和处室全体干警进行廉政谈话,提醒谈话,约谈、诫勉谈话等,分管领导主谈,纪检组副组长、干部处处长视情况陪谈。

  四、谈话种类及工作方式(一)廉政谈话廉政谈话是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谈话方式之一,以廉政教育和廉政自律为主要内容,主要分为任职廉政谈话和日常廉政谈话两种形式。任职廉政谈话适用范围为州、县(市)院新提拔的领导班子。日常廉政谈话是根据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定期或不定期与党员干部就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谈话。“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党组成员与部门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与部门所属成员,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3次。建立《廉政谈话登记表》,认真记录,全程留底留痕。1.任职廉政谈话内容包括:

  (1)重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党规党纪检纪。以党风党纪正面教育为主,以严重违纪违法反面教育为辅;

  (2)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新任职岗位的纪律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求,明确提出在贯彻民主集中制、廉政勤政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3)新任职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打算和个人廉洁自律的具体措施;

  (4)其他需要沟通交流的情况。2.日常廉政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可单独进行,或结合考察考核、基层党组生活会等形式进行,内容包括:(1)领导班子和本人贯彻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2)领导班子和本人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的情况;(3)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落实反“四风”情况;(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5)其他需要沟通交流的情况。(二)提醒谈话党组、纪检组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党内集中教育活动、换届选举、民主生活会、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年度考核和巡视巡察等工作中,发现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有苗头性、倾

  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提醒谈话一般以个别谈话为主,对普通性问题可采用会议提醒或集体谈话。提醒谈话后,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被谈话人写书面说明,并将材料装进个人廉政材料。

  (三)约谈约谈性问责或者警示性谈话,提出问题,深刻检讨,举一反三,推动整改。约谈对象为有问题的人员,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和处室负责人。约谈具体内容为:一是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工作不力,致使所属人员出现多发、频发违规违法违纪行为,或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情况。二是党员干部存在不足的问题。听到群众对其有反映,但情节较轻微,未达到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的,约谈批评教育,问责警示。约谈结束后,被约谈人应当按照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党组和纪检组。院党组和纪检组应当对被约谈对象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台账管理,全程留痕,跟踪督查,倒逼责任落实。(四)谈话函询谈话函询是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问题线索类型,对反应干警问题线索采取的处置方式,是党组织提醒在前,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重要体现。谈话函询工作主体是纪检组和监察处。开展谈话函询的工作方式包括:谈话、书面

  函询和“谈话+函询”。纪检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拟采用的工作方式,按程序先召开会议,并报纪检组长批准。对需要谈话函询下级院党组负责人的,应先向党组书记报告。谈话过程应当全程留痕,形成工作记录。

  1.谈话处置问题线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被反映对象进行谈话。(1)属于捕风捉影,道听途说,难以核实的;(2)属于轻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3)问题不具体,可查性不强的;(4)经初核失实或未发现违纪问题,但不适合直接了结的;(5)其他需要谈话的。谈话结束后,可视情况要求被谈话人写书面说明。2.书面函询处置问题线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被反映对象进行书面函询。(1)问题比较笼统、模糊,但存在可能性的;(2)问题比较具体,但内容存疑的;(3)反映领导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一般性问题的;(4)其他需要书面函询的。书面函询时,以州纪委驻州检察院纪检组名义发函给被反映对象,并报送院党组书记,被函询对象在收到函件后15个工作

  日内将书面材料报送纪检组。3.“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运用“谈话+函询”

  的方式对被反映对象进行谈话函询。(1)违反有关规定,可以通过整改纠正的;(2)情节轻微,性质不严重,可以不予处分或免于处分的;(3)问题具体,但可查行不强的;(4)其他需要函询谈话的。谈话结束后,应当要求被谈话人明确表态是否有其他需要向

  组织说明的问题,除需转初核或立案的,纪检组将《函询通知书》当面送达被谈话人,要求其作出书面说明,并报纪检组。

  4.工作要求谈话函询工作应当在谈话结束或收到函询回复后30个工作日办结,由监察处写报告和处置意见后报批。(1)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予以了结;(2)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采取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3)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被反映对象予以否认,或者说存在明显问题,应当再次谈话函询或进行初步核实;(4)监察处应当定期梳理受理谈话函询的情况,定期向院党组和州纪委报告,要求被谈话函询人应当接受监督,并在民主生活上或组织生活上作出说明。

  (五)诫勉谈话诫勉谈话是党组和纪检组落实“两个责任”的惩戒性组织处理方式之一。领导干部存在下列轻微违纪问题,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于党纪政纪处分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1)遵守党的纪律、组织纪律不够严格的;(2)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个人决定应当由集体决策的事项,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的;(3)执行《党政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够严格,用人失察失误的;(4)法治观念淡薄,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妨碍他人依法履行职责的;(5)违反规定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的;(6)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的;(7)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8)纪律松弛,监督不力,对身边工作人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9)在巡视巡察、经济审计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10)从事有悖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活动的;(11)有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行为的;(12)其他需要进行诫勉的情形。诫勉谈话由州院党组和纪检组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诫勉谈

  话时,由监察处将《诫勉谈话通知书》发函给被谈话对象,并抄送党组书记,被谈话对象作出说明或者检讨,报送纪检组。

  五、纪律要求(一)提高认识,敢于担当。领导班子和处室负责人要强化思想认识,认真严肃,勇于担责。纪检监察部门要敢于担当作为,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积极发挥谈心谈话制度的警醒教育作用。对不能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职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二)依规组织,内容真实。按有关规定严密组织谈话内容、过程,要有针对性、目的性。对谈话内容严格保密,严格规范,谈话内容记录全程留痕,及时存档。对失密者,泄密者,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三)认真配合,坦诚相待。被谈话人在接受组织党内谈话时,要正确对待,对需要说明的问题如实回答,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不得追查反映问题人员,更不能打击报复。对违纪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篇四)为进一步加强对局机关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我局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实施反腐倡廉防范关口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市委《关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领导同志同市区和市直单位党政

  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关于实行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的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廉政谈话主要是指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定期谈话、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和其他廉政谈话。

  二、廉政谈话的对象、内容和时间安排(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定期谈话廉洁自律定期谈话是指每年安排一定的时间,集中或分批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的谈话。1、谈话对象:局机关处级干部。2、谈话内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项廉洁自律规定情况;针对谈话对象所在处长的具体情况,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交换意见;针对具体情况提出廉洁从政、加强管理、自觉接受监督等方面的建议和要求。3、时间安排:每年实施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或年初进行。(二)任职廉政谈话任职廉政谈话是指围绕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的谈话。1、谈话对象:新提拔或轮岗交流的局机关处级干部。2、谈话内容:学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介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有关情况;针对谈话对象分管处长情况,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接受监督等方面的要求,勉励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地位观、利益观,廉洁奉公,勤政为民。3、时间安排:一般在新任职干部到任后10天内进行。(三)诫勉谈话诫勉谈话是指针对某个处室,在某个时期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尚不够党纪政纪处分的(具体见青办发[**]11号《关于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的办法(试行)》第五条所列情况),对其领导干部进行的谈话。1、谈话对象: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处室领导干部。2、谈话内容:通报处室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或隐患;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及其危害性;责令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整改。3、时间安排:一般在接到信访举报经过调查核实,或者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等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后的30天内进行。(四)警示谈话警示谈话是指对经调查核实有不廉洁行为,尚不够党纪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进行的谈话。1、谈话对象:经调查核实有不廉洁行为,尚不够党纪政纪处分的机关处级干部。2、谈话内容:对领导干部存在的不廉洁行为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制止并责令限期改正。3、时间安排:一般在初查初核报告审批后10天内进行。

  (五)其他廉政谈话其他廉政谈话是指领导干部个人有出国(境),子女嫁娶等重大事项,或本处室出现违纪违法现象等其他情况下进行的谈话。1、谈话对象:局机关处级干部。2、谈话内容:学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分析违纪违法现象产生的原因及其危害;督促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3、时间安排:领导干部个人有出国(境)、子女嫁娶等重大事项,廉政谈话一般在事前进行;本处室出现违纪违法现象,廉政谈话一般在公布处分决定后10天内进行。三、廉政谈话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对局机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由局纪检组研究提出谈话建议,报局党组主要领导同志审定;对其他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由局纪检组研究确定。廉政谈话确定后,由局纪检组通知谈话对象,安排谈话事宜。谈话对象接到廉政谈话通知后,要主动配合,不得借故推诿、拖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书面向局纪检组说明情况。廉政谈话时,谈话人可要求谈话对象如实汇报有关情况,允许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提出不同意见。对谈话人提出的有关建议、希望和要求,谈话对象应有明确的表态。参与谈话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谈话情况记录,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廉政谈话后,应填写《**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廉

  政谈话记录表》(见附件),经谈话人和谈话对象核实签字后,由局纪检组统一整理留存,不存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四、本制度由**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纪检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篇五)一、约谈(一)约谈对象: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中层以上干部为约谈重点对象。(二)约谈内容: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2、审计组及审计人员审计纪律执行情况;3、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及工作纪律行为的人和事;4、对我局进一步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三)工作要求:1、每人每年至少约谈一次,谈话时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做为年度年终考核重要依据。2、对谈话中发现的廉政方面的问题,一般通过教育的方法加以解决,严重问题上报局党组按规定程序办理。二、审前谈话:(一)谈话对象:局机关每个项目审计组及其审计工作人员。(二)谈话内容:1、重申审计纪律;

  2、对项目审计中廉政风险高发点和重要环节早提醒、早强调;

  3、审前廉政教育。(三)工作要求:1、所以项目审计前,均要进行集体审前廉政谈话,由办公室统一做好记录;2、对因特殊情况未能进行审前廉政谈话的,要尽量在项目审计进行中进行补谈。三、诫勉谈话(一)诫勉谈话对象:主要针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教育挽救干部的目的。(二)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者以及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诫勉谈话:1、职责范围管理的对象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2、不履行或者不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未能很好的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规定,但情节轻微的;3、群众反映某方面问题较多,经过组织调查核实虽未发现有具体违法违纪问题,但有必要提醒今后加强注意的;4、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置若罔闻,不查不问引起上访造成

  影响较小的;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具有以上情形之一的,除实施诫勉谈话之外,还要根据廉政

  责任追究办法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理。(三)诫勉谈话由纪检组提前提出拟办意见,由局长审批后

  实施,并做好谈话记录,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篇五:三知四谈可以一对多人谈话吗

  谈心谈话制度最新

  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那么,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翻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到达消除隔膜、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以下是xx分享的,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谈心谈话制度

  第一条:谈心谈话对象。

  党总书记党内谈心谈话对象包括总支委员、校区支部书记;

  校区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对象为本校区支部支委会委员和普通党员。

  第二条:谈心谈话内容。

  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时间的具体情况,谈心内容应因人因事而定。在通常情况下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了解校总支委员、校区支部委员和校区普通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听取党员对各种问题和实际困难的反映;

  二是听取党员对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是肯定党员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进行思想上帮助,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鼓励党员发奋进取;

  四是其他认为必须谈话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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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谈心谈话要求。

  党员谈心谈话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谈心要做到坦诚相见,与人为善,注意互相提醒,互相帮助。

  党总书记和谈心谈话对象每年普谈一次,校区党支部书记和谈心谈话对象每年普谈一次。谈心活动要有记录备查。要提倡尽可能多地在谈心中解决问题,

  谈心谈话要肯定成绩,指出缺乏,对思想品德、工作表现及廉政建设等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提醒和告诫,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谈心谈话,相互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共同勉励,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在谈心活动中反映的重要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适时向学校党总支汇报,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并及时向党员做好反应。

  第四条:谈心谈话方式。

  谈心谈话的方式一般以个别访谈的方式为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体座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谈心谈话时间。

  可以在工作中谈,可以在学习讨论中谈,也可以在集体活动、家访时谈。

  有以下情况谈心谈话工作要及时开展:

  通过谈心谈话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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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治病救人原那么。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方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第十三条尊重信任原那么。谈心谈话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第十四条经常及时原那么。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应及时告诫、提醒。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四章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第十五条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那么,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翻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到达消除隔膜、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那么改之、无那么加勉;②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缺乏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良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提领子、扯袖子、醒脑子;③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膜,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④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表达党内关心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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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

  第十六条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第十七条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可以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也可结合固定党日活动单独组织开展。

  第十八条党组织书记认为必要时可随时找党员干部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和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谈心谈话。

  第十九条谈心谈话过程需要原始会议记录。

  第六章谈心谈话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制定谈心谈话方案,并区别谈心谈话对象职务、岗位、阅历、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精心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良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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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条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各级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的开展。

  第七章附那么第二十三条本细那么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细那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谈心谈话制度一、谈心谈话范围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群众之间。二、谈心谈话内容围绕党员、群众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提出意见建议,到达沟通思想,统一认识,消除矛盾,互相帮助,做好工作的目的。三、谈心谈话量化要求1.结合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每年组织支部委员、党员开展1次谈心谈话。2.支部委员相互谈心每季度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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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支部委员与党员、群众谈心每月不少于2人次,做到五必谈,即党员工作成绩不突出必谈,工作有失误必谈,生活有困难必谈,有矛盾摩擦必谈,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谈。

  4.党员立足岗区,联系1-3名群众开展经常性谈心。四、谈心谈话方式1.利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走访慰问等时机,通过集体座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并做好记录。2.党支部书记和委员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群众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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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三知四谈可以一对多人谈话吗

  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工作制度,集团公司企业参考)(总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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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工作制度,集团公司企业参考)

  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xx集团党委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建立并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公司各级党组织要把定期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心谈话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避短、促进工作的目的。第二章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第四条各级党组织间必须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由各级党组织书记负责组织开展。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也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第五条出现以下八种情况时,党组织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工作变动,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领导干部离任、退任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况时必谈;②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在党员、群众中出现有关党员干部不良反映情况时必谈;③履职不力,主要是指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理想时必谈;④违规违纪,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受到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⑤遇挫遇难,主要是指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特别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⑥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困难、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⑦精神不振,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劲不足、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组织纪律散慢时必谈;⑧出现矛盾,主要是指在党员干部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重大意见分歧,团结协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时必谈。第六条党组织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中出现以下六种情况时,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范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②组织观念淡薄,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③党员意识不强,党员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越级上访、集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况时必谈;④违反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党纪国法,社会主义道德,受到批评教育、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⑤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党员作用不够明显,群众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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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必谈;⑥思想情绪波动,党员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具体困难,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情况时必谈。

  第三章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第七条相互平等原则。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解除彼此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第八条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者彼此之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第九条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第十条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第十一条教育疏导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谈话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第十二条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第十三条尊重信任原则。谈心谈话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第十四条经常及时原则。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应及时告诫、提醒。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第四章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第十五条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②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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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提领子、扯袖子、醒脑子;③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④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爱。

  第五章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第十六条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第十七条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可以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也可结合“固定党日”活动单独组织开展。第十八条党组织书记认为必要时可随时找党员干部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和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谈心谈话。第十九条谈心谈话过程需要原始会议记录。第六章谈心谈话的组织实施第二十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制定谈心谈话方案,并区别谈心谈话对象职务、岗位、阅历、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精心组织实施。第二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第二十二条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各级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的开展。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细则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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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三知四谈可以一对多人谈话吗

  谈心谈话制度六个必谈范文与谈心谈话制度范文

  谈心谈话制度六个必谈范文一、谈心谈话的对象谈心谈话的对象为全局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原则上按照各级分管的工作范围进行。提倡同志间相互开展谈心。1.主要领导每年至少与班子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一次以上。并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与其他干部职工谈心谈话。2.副职领导每年至少与所分管业务科室负责人及所属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一次以上。3.科室负责人每年至少与下属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两次。4.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与本支部党员和群众谈心谈话一次。党员应主动找群众谈心。5.谈心谈话一般个别进行,必要时也可___进行。干部职工有情况需要与局领导或科室负责人交流沟通的可主动向对方提出。谈心谈话工作由办公室会同机关党委落实。二、谈心谈话的内容1.交心谈话。局党委书记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局领导班子成员与机关党员、干部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范本),听取其意见建议,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和本人现状沟通意见。2.提醒谈话。干部职工在承担重要工作时,在换岗、挂职、出国(境)时,提醒其保持头脑清醒、严于律己。群众反映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及时提醒帮助,防微杜渐。3.反馈谈话。干部考察、民主评议、年度考核等工作结束后,对

  

  测评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领导班子通过适当方式向被考察对象进行反馈,帮助其正确对待群众的评价,增强责任意识,改进不足。

  4.职务调整谈话。干部职工提拔、交流任用或免职时,应按规定及时进行谈话,主要是区别不同情况对干部职工进行激励、勉励或帮助谈话。

  5.批评诫勉谈话。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民主考核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或干部任用等方面有群众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责令限期改正。

  6.廉政谈话。按照市___和市___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三、谈心谈话的形式1.___约请谈话。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谈心谈话。2.___谈话。针对领导干部或党员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可进行___谈话。3.个别谈话。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中层干部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党员干部的个性问题可进行个别谈话。4.个人要求谈话。党员、干部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四、谈心谈话的安排谈心谈话原则上每年集中安排两次,一般在___月份、___月份进行。如遇下列10种情况时,必须及时进行:1.当干部职工工作岗位或职务发生变动时;2.当干部职工退休或调离本单位时;

  

  3.当干部职工生活遇到困难产生思想变化时;4.当干部职工受到表彰、奖励或批评、处分时;5.当干部职工工作出现问题产生不良影响时;6.当同志间发生矛盾造成不良影响时;7.当班子成员或分管处室、部门工作中发生意见分歧影响到工作开展时;8.当干部职工有群众反映或___时;9.当干部职工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或不廉洁现象时;10.当出现其他需谈心谈话的情况时。五、谈心谈话的原则1.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本着对党负责,对___负责,对工作负责,对干部职工成长负责的态度,开展谈心谈话。既要充分肯定谈话对象的成绩,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要严肃指出,不护短。2.以诚相待原则。坚持开诚布公、坦诚交流,注意倾听干部职工呼声,善于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对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主动开展自我批评。通过真挚的感情交流解决思想问题。3.激励关怀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关心干部职工,通过谈心谈话,增进了解,沟通思想,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激发干部职工内在动力。4.教育疏导原则。坚持因人而异、因势利导,根据干部职工的不同情况和特点,进行有针对地谈心谈话,做到有的放矢。5.注重实效原则。重视干部职工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合理要求,在本职范围内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说明。对不合理的要求应讲清道理,晓之以理,做好工作。

  

  谈心谈话制度范文为深入了解干部,关心爱护干部,准确评价干部,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特制定本制度。一、谈心谈话的对象1.领导班子成员2.___负责人3.普通干部职工二、谈心谈话的类型1.日常交心谈话。党支部书记与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人之间,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谈心谈话,交流学习、思想、工作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范本),听取其意见建议。2.提醒帮助谈话。领导干部承担重要工作任务时,提醒其保持头脑清醒、严于律己。3.考核反馈谈话。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上级反馈结果,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及时向被考核领导干部进行反馈,帮助其正确对待评价,增强责任意识,改进不足,严格要求,努力进取。4.职务调整谈话。干部提拔任用、调整交流、转任非领导职务和退休时进行谈话,全面客观评价干部,听取意见建议,并提出相关要求。5.批评诫勉谈话。对不能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严重不团结现象的,工作失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民主考核比较差的,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有群众反映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或实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三、谈心谈话的形式1.___约谈。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约请干部谈心谈话。

  

  2.___谈话。针对领导干部或党员干部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___谈话。

  3.个别谈话。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中层干部岗位调整,以及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普通干部的个性问题进行个别谈话。

  4.个人要求谈话。干部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四、谈心谈话的原则1.以诚相待原则。要营造良好的谈心谈话氛围,消除彼此之间的思想顾虑,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同时注意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2.实事求是原则。要增强责任意识,对干部要一分为二,客观公正,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其缺点和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要明辨是非,态度鲜明。3.有的放矢原则。要从实际出发,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4.教育疏导原则。要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其提高思想认识。五、谈心谈话要求1.坚持领导班子内部谈心谈话。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同领导班子成员谈心,每季度至少1次;领导班子成员也要相互谈心,时间一般半年一次。2.坚持上级与下级谈心谈话。班子成员要与分管股室负责人谈话,每季度至少1次。3.坚持全覆盖谈心谈话。主要负责同志要与普通干部职工谈话,每季度至少1次。

  

篇八:三知四谈可以一对多人谈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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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党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政治生活,强化党监督,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监督条例》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结合市住建局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并完善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增进党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各党支部要把谈心谈话作为关心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提高组织力,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

  第二章谈心谈话的围对象第四条坚持党谈心谈话全覆盖,党组、党委、支部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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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须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都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五条领导干部中出现以下八种情况时,党组及直属单位党委书记必须及时约谈。按照“一岗双责”原则,根据需要也可联合、委托分管领导或纪检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

  (一)工作变动,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领导干部离任、退任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况时必谈;

  (二)履责不力,主要是指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理想时必谈;

  (三)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发现党员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在党员、群众中出现有关党员干部不良反映情况时必谈;

  (四)违规违纪,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通报批评或受到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时必谈;

  (五)遇挫遇难,主要是指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特别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

  (六)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困难、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

  (七)精神不振,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劲不足、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组织纪律散慢时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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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出现矛盾,主要是指在党员干部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重大意见分歧,团结协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时必谈。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和普通党员中出现以下六种情况时,党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

  (一)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

  (二)组织观念淡薄,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

  (三)党员意识不强,党员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越级上访、集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况时必谈;

  (四)违反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党纪国法,社会主义道德,受到批评教育、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

  (五)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党员作用不够明显,群众反映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必谈;

  (六)思想情绪波动,党员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具体困难,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情况时必谈。

  第三章谈心谈话的主要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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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容:

  (一)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二)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咬耳扯袖、提领醒脑;

  (三)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

  (四)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关心关爱。

  第四章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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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第九条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生活会前进行。局班子成员之间、党支部书记与支委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年末党员组织生活会或党员党性定期分析、评议党员工作前进行,也可结合党日活动单独组织开展。

  第十条党支部书记认为必要时可随时找党员干部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和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谈心谈话。

  第十一条对因公出差、生病住院、行动不便等情况的党员要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约谈,如另行约定时间地点面谈、上门约谈、或视频约谈等。

  第五章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第十二条相互平等原则。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党组书记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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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

  第十三条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者彼此之间要解除彼此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坦诚相见,推心置腹,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实事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第十五条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第十六条教育疏导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谈话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

  第十七条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第十八条尊重信任原则。谈心谈话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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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第十九条经常及时原则。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善于发现问题,抓早抓小,对苗头问题及时告诫、提醒,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六章谈心谈话的组织实施第二十条局党组以及各支部要认真制定谈心谈话方案及计划,并区别谈心谈话对象职务、岗位、阅历、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精心组织实施。第二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第二十二条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各级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的开展。第二十三条谈心谈话要实行痕迹化管理,参与谈心谈话党员干部都要对应做好工作记录。领导干部要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工作办法要求,做好纪实记录,留存相关验证材料,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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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三知四谈可以一对多人谈话吗

  谈心谈话制度

  2018-07-20点击:[144]

  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加强党得自身建设、完善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工作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范围对象在校委班子成员间、常务副校长与与党总支、支部书记间、校领导与分管部室支部成员间,在党总支、支部成员间、支部成员与党员间、党员与党员间及领导干部与约其谈心谈话得党员、干部间必须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二、谈心谈话原则1、平等原则。领导要以平等得心态与人性化得方式与谈心对象进行交流。对谈心对象提出得批评意见,保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得态度,不得压制批评、打击报复、2、诚恳原则。彼此间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对自己提出得意见与建议、3、求实原则。实事求就是、客观公正,不带任何个人偏见,做到有根有据,讲实情、说真话、反映真实情况、暴露真实思想,实话实说,不得无中生有、任意夸大事实。4。党性原则。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得态度,把问题摆上桌面,把意见提在当面,在原则问题上亮明态度,不姑息迁就、一团与气。

  5。与人为善原则。从团结得愿望出发,坚持与人为善、以理服人,不言过其词、恶语中伤,不借机攻击与诬陷她人。

  6、实效原则。努力使谈心真正谈出正气、谈出与谐,谈出感情、谈出团结,谈出干劲、谈出进步。

  7、保守秘密原则、主谈者与谈话对象对谈心谈话得内容要严格保密,不得向非相关人员透露,涉及信访反映问题得,注意方式方法,切实保护检举人得权益。

  三、谈心谈话方式1。谈话通常以个别谈话为主,采用“一对一、面对面”得交流方式。2、对涉及共性得谈话问题,可采取“一对多”得方式,进行集体谈话。3。对因公出差一时不能回来得党员可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得党员可上门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四、谈心谈话时机校委班子成员间、常务副校长与党总支、支部书记间、校领导与分管部室党总支、支部成员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2次,党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与党员开展经常性得谈心谈话活动。1、校委班子成员间得谈心谈话,一般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党总支、支部书记与支委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之间得谈心谈话一般在组织生活会、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前进行,也可结合主题党日活动进行。

  2。坚持日常交流谈心谈话,主谈者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不定期与谈话对象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其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掌握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

  3、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对其进行谈心谈话:党员、干部工作变动时,受到表彰或处分时,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出现矛盾与意见分歧时,考察干部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时,群众有不良反映时,离退休时。

  五、谈心谈话要求1。校委班子成员与各与党总支、支部书记要重视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并身体力行,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谈心谈话情况每年应在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与党总支、支部组织生活会上通报。2.主谈者在谈话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坚持因人而异、因势利导,根据党员、干部得不同情况与特点,进行有针对性地谈心谈话,尤其就是对群众反映较多得党员,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得指出问题、谈话对象要实事求就是地反映情况、汇报思想,毫不隐瞒说明自己得问题,对反馈与指出得问题要正确对待,诚恳接受批评意见。3。谈心谈话要“见人见事见思想",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4。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尤其就是对存在得意见分歧与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得误解与隔阂,增进相互间得理解与感情。

  5、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得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爱。

  6。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党总支、支部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得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得,要采取相应得组织措施,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得开展。

  

  

篇十:三知四谈可以一对多人谈话吗

  一铸管部“三必知、四必谈、五必访”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深化服务式管理,密切联系员工,急员工所急,想员工所想,达到引导人、鼓舞人、鞭策人与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并重的教育目的。特制定一铸管部“三必清、四必谈、五必访”工作制度。一、“三必知”内容1、员工的家庭情况必知。2、员工的思想状况必知。3、员工的基本素质必知。二、“四必谈”内容1、员工产生思想情绪时必谈。2、员工受到批评处分时必谈。3、员工岗位职务变动时必谈。4、员工与同事发生纠纷必谈。三、“五必访”内容1、员工情绪低落时必访。2、员工父母去世时必访。3、员工重病住院时必访。4、员工生活困难时必访。5、员工家庭不和时必访。四、有关要求1、部工会及部室负责人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2、要注重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倾听员工的呼声,关心员工冷暖疾苦,及时为员工解决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3、三必知四必谈五必访,是指导部室管理人员关心员工的一种工作方法。简称“345”思想工作法。是一铸管部为更好地服务员工,将问题解决在源头,各基层单位采取集体会诊“息访”的一种工作方式。各工部要落实好“三必清、四必谈、五必访”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4、各工部要通过日常走访、召开座谈会、定期与员工面对面谈心等方式,及时了解员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情况。5、各工部每月要进行一次员工思想动态分析,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6、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五、检查与考核事业部将进行不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结果作为评价工部管理人员绩效管理考核的依据。一铸管部2014-1-22

  

  

篇十一:三知四谈可以一对多人谈话吗

 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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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内谈心谈话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政治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结合交通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建立并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的成功经验,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各级党组织要把定期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促进工作的目的。第二章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第四条党组班子成员、辖属部门单位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之间,必须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同时,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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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也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五条党组班子成员、辖属部门单位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中出现以下八种情况时,党组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工作变动,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领导干部离任、退任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况时必谈;②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在党员、群众中出现有关党员干部不良反映情况时必谈;③履职不力,主要是指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理想时必谈;④违规违纪,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受到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⑤遇挫遇难,主要是指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特别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⑥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困难、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⑦精神不振,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劲不足、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组织纪律散慢时必谈;⑧出现矛盾,主要是指在党员干部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重大意见分歧,团结协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时必谈。

  第六条党支部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中出现以下六种情况时,党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范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②组织观念淡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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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③党员意识不强,党员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越级上访、集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况时必谈;④违反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党纪国法,社会主义道德,受到批评教育、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⑤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党员作用不够明显,群众反映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必谈;⑥思想情绪波动,党员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具体困难,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情况时必谈。

  第三章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第七条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②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提领子、扯袖子、醒脑子;③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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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④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爱。

  第四章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第八条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第九条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党组及班子成员、辖属部门单位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党支部书记与支委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党员组织生活会或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前进行,也可结合“固定党日”活动单独组织开展。第十条党组织书记认为必要时可随时找党员干部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和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党组织班子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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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间、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谈心谈话。

  第十一条因公出差或流动党员要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实行上门约谈。

  第五章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第十二条相互平等原则。党组织书记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解除彼此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第十三条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者彼此之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第十四条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第十五条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第十六条教育疏导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谈话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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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第十八条尊重信任原则。谈心谈话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第十九条经常及时原则。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应及时告诫、提醒。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六章谈心谈话的组织实施第二十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第二十一条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各级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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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三知四谈可以一对多人谈话吗

 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第五章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第十五条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工作制度,集团公司企业参考)(总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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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工作制度,集团公司企业参考)

  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xx集团党委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建立并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公司各级党组织要把定期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心谈话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避短、促进工作的目的。第二章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第四条各级党组织间必须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由各级党组织书记负责组织开展。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也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第五条出现以下八种情况时,党组织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工作变动,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领导干部离任、退任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况时必谈;②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在党员、群众中出现有关党员干部不良反映情况时必谈;③履职不力,主要是指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理想时必谈;④违规违纪,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受到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⑤遇挫遇难,主要是指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特别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⑥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困难、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⑦精神不振,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劲不足、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组织纪律散慢时必谈;⑧出现矛盾,主要是指在党员干部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重大意见分歧,团结协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时必谈。第六条党组织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中出现以下六种情况时,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范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②组织观念淡薄,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③党员意识不强,党员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越级上访、集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况时必谈;④违反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党纪国法,社会主义道德,受到批评教育、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⑤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党员作用不够明显,群众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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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必谈;⑥思想情绪波动,党员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具体困难,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情况时必谈。

  第三章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第七条相互平等原则。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解除彼此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第八条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者彼此之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第九条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第十条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第十一条教育疏导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谈话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第十二条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第十三条尊重信任原则。谈心谈话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保密,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第十四条经常及时原则。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发现问题的苗头,应及时告诫、提醒。要善于发现问题,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第四章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第十五条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②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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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提领子、扯袖子、醒脑子;③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④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爱。

  第五章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第十六条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第十七条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可以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也可结合“固定党日”活动单独组织开展。第十八条党组织书记认为必要时可随时找党员干部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和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谈心谈话。第十九条谈心谈话过程需要原始会议记录。第六章谈心谈话的组织实施第二十条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制定谈心谈话方案,并区别谈心谈话对象职务、岗位、阅历、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精心组织实施。第二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第二十二条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各级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的开展。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细则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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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三:三知四谈可以一对多人谈话吗

 谈心谈话制度

  第一条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关爱生命,呵护健康”为宗旨,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进一步引导干部职工全心全意为社会服务的工作热情,严格个人操守、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为实现我院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第二条谈心谈话范围及分工范围为本院全体职工。其分工是党支部负责领导干部任用前谈话、组织谈话、廉政谈话、诫勉谈话;领导班子及工会、共青团、妇委会负责:勉励、鼓劲、疏导、提醒、鞭策关怀谈话。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谈,科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谈,一般干部之间谈。第三条谈心谈话程序1、谈心谈话准备。先由谈话人全面梳理有关情况,明确主题、内容、方式、场合后,由党委办公室通知被谈话对象。2、谈话谈心。根据梳理的要点,谈话人对被谈话对象进行针对性的谈话。3、搜集汇总。谈话谈心后由党委办公室整理谈话记录并归类汇总。第四条谈心谈话方式采取双向互动“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面对面”和“上下谈”、“左右谈”、“内外谈”的方式,可以是领导与有关人员谈心谈话,或委托主要负责人与有关人员谈心谈话;也可以是职工个人提出与有关领导约谈。具体为:1、领导约谈。院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约谈对象,通知有关职工谈心谈话。2、定期访谈。院领导定期走访科室,与有关职工谈心谈话。3、委托谈话。主要负责人可以受院领导的委托,与相关职工谈心谈话,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谈心谈话。4、个人约谈。本院干部职工如有情况需要汇报或与组织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与院领导约谈,由党委办公室视情况作出安排。第五条谈心谈话内容谈心谈话内容可根据需要灵活掌握,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全面。主要包括:1、在领导班子换届和干部调整、交流时,及时开展任职谈话,做好相关干部的思想工作,

  介绍新的工作岗位情况,提出新的要求。2、在干部考察考核后,及时进行反馈谈话,向干部本人反馈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等考察考核情况,转达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3、对在群众来信来访、民主评议、经济责任审计中的问题反映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教育干部引以为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情节严重的进行诫勉谈话,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4、在布置重大工作任务、遇到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或出现涉及地区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时,及时与相关职工开展谈心谈话,既布置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又关心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5、在领导班子出现矛盾、分歧,存在不团结现象时,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谈心谈话,帮助班子成员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引导他们开展积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影响团体的主要责任者,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6、对新提拔任职或在同一岗位上工作时间较长的干部,适时开展跟踪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帮助梳理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7、对在急、难、险、重岗位工作的职工,经常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鼓舞士气,提振信心,帮助协调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8、对工作实绩明显、受到表彰奖励的职工,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提醒他们保持清醒的头脑,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进一步激发热情,鼓励他们取得更大的成绩。9、对工作出现较大失误、受到处理处分的干部,及时进行谈心谈话,帮助其分析根源、查找不足,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振奋精神,改正错误,认真工作。10、对工作和生活中遇到较大困难、本人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职工,及时进行谈心谈话,帮助他们消除思想压力,解决实际问题,增强他们克服困难、战胜困难的信心与决心。

  第六条谈话要求1、按照谈话分工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和谈话对象每年至少谈话2次以上。2、谈话人谈话前要确定主题,了解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讲究策略,营造和谐轻松的谈话氛围。3、谈话对象要珍惜组织关怀,如实反映自身要求和不足,虚心接受谈话中指出的问题和缺点,提出持续改进措施。4、谈话内容保密,不得向非相关人员透露。5、谈话结束,应如实在《谈心谈话情况登记表》上记录谈话内容,封存归档。

  第七条成果运用作为干部选拔运用和考核评价的依据,作为改进单位工作的信息源泉;对职工个人提出的实际困难,要从关心爱护的角度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对反映的有共性的问题,单位要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对已经涉及的违法违纪问题,移送有关机关依法依纪处理。

  

  

篇十四:三知四谈可以一对多人谈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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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斗的政治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结合交通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建立并完善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的成功经验,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第三条各级党组织要把定期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促进工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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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谈心谈话的范围对象第四条党组班子成员、辖属部门单位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之间,必须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同时,坚持党内谈心谈话全覆盖,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也要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第五条党组班子成员、辖属部门单位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中出现以下八种情况时,党组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工作变动,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领导干部离任、退任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况时必谈;②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在党员、群众中出现有关党员干部不良反映情况时必谈;③履职不力,主要是指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理想时必谈;④违规违纪,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上级通报批评或受到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⑤遇挫遇难,主要是指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特别是加强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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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⑥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困难、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⑦精神不振,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劲不足、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组织纪律散慢时必谈;⑧出现矛盾,主要是指在党员干部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重大意见分歧,团结协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时必谈。

  第六条党支部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中出现以下六种情况时,党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①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范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②组织观念淡薄,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③党员意识不强,党员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越级上访、集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况时必谈;④违反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党纪国法,社会主义道德,受到批评教育、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⑤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党员作用不够明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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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反映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必谈;⑥思想情绪波动,党员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具体困难,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情况时必谈。

  第三章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第七条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②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提领子、扯袖子、醒脑子;③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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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④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爱。

  第四章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第八条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第九条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党组及班子成员、辖属部门单位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党支部书记与支委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党员组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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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会或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前进行,也可结合“固定党日”活动单独组织开展。

  第十条党组织书记认为必要时可随时找党员干部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和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谈心谈话。

  第十一条因公出差或流动党员要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实行上门约谈。

  第五章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第十二条相互平等原则。党组织书记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解除彼此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敞开思想,推心置腹,坦诚相见,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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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者彼此之间要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篇十五:三知四谈可以一对多人谈话吗

 谈心谈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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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发扬党内民主、促进党内团结、加强党本身建设、完善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工作机制,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范围对象在校委班子组员间、常务副校长与与党总支、支部书记间、校领导与分管部室支部组员间,在党总支、支部组员间、支部组员与党员间、党员与党员间及领导干部与约其谈心谈话党员、干部间必需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二、谈心谈话标准1.平等标准。领导要以平等心态和人性化方法与谈心对象进行交流。对谈心对象提出批评意见,保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态度,不得压制批评、打击报复。2.诚恳标准。相互间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收对方对自己提出意见和提议。3.求实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带任何个人偏见,做到有根有据,讲实情、说真话、反应真实情况、暴露真实思想,实话实说,不得无中生有、任意夸大事实。4.党性标准。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态度,把问题摆上桌面,把意见提在当面,在标准问题上亮明态度,不姑息迁就、一团和气。

  5.与人为善标准。从团结愿望出发,坚持与人为善、以理服人,不言过其词、恶语中伤,不借机攻击和诬陷她人。

  6.实效标准。努力使谈心真正谈出正气、谈出友好,谈出感情、谈出团结,谈出干劲、谈出进步。

  7.保守秘密标准。主谈者和谈话对象对谈心谈话内容要严格保密,不得向非相关人员透露,包含信访反应问题,注意方法方法,切实保护检举人权益。

  三、谈心谈话方法1.谈话通常以部分谈话为主,采取“一对一、面对面”交流方法。2.对包含共性谈话问题,可采取“一对多”方法,进行集体谈话。3.对因公出差一时不能回来党员可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党员可上门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四、谈心谈话时机校委班子组员间、常务副校长与党总支、支部书记间、校领导与分管部室党总支、支部组员间每年最少谈心谈话2次,党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与党员开展常常性谈心谈话活动。1.校委班子组员间谈心谈话,通常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党总支、支部书记与支委班子组员、与党员群众之间谈心谈话通常在组织生活会、党员党性定时分析、民主评议党职员作前进行,也可结合专题党日活动进行。

  2.坚持日常交流谈心谈话,主谈者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不定时与谈话对象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其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掌握思想动态,听取意见提议。

  3.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对其进行谈心谈话:党员、干部工作变动时,受到表彰或处分时,碰到困难或挫折时,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考察干部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时,群众有不良反应时,离退休时。

  五、谈心谈话要求1.校委班子组员和各与党总支、支部书记要重视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加强督促检验,并身体力行,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方法、改善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谈心谈话情况每年应在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总支、支部组织生活会上通报。2.主谈者在谈话前要做好充足准备,坚持因人而异、因势利导,依据党员、干部不一样情况和特点,进行有针对性地谈心谈话,尤其是对群众反应较多党员,要出于公心、严厉认真指出问题。谈话对象要实事求是地反应情况、汇报思想,毫不隐瞒说明自己问题,对反馈和指出问题要正确对待,诚恳接收批评意见。3.谈心谈话要“见人见事见思想”,不以通常性沟通替换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替换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替换谈对方。

  4.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尤其是对存在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相互间误解和隔阂,促进相互间了解和感情。

  5.谈心谈话时,要重视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觉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表现党内关心关爱。

  6.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党总支、支部工作目标考评,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要采取对应组织方法,给予严厉处理,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久、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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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心谈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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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党内团结、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完善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工作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范围对象在校委班子成员间、常务副校长与与党总支、支部书记间、校领导与分管部室支部成员间,在党总支、支部成员间、支部成员与党员间、党员与党员间及领导干部与约其谈心谈话的党员、干部间必须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二、谈心谈话原则1.平等原则。领导要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对象进行交流。对谈心对象提出的批评意见,保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不得压制批评、打击报复。2.诚恳原则。彼此间心无芥蒂、开诚布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对自己提出的意见和建议。3。求实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带任何个人偏见,做到有根有据,讲实情、说真话、反映真实情况、暴露真实思想,实话实说,不得无中生有、任意夸大事实。4。党性原则。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问题摆上桌面,把意见提在当面,在原则问题上亮明态度,不姑息迁就、一团和气。

  5.与人为善原则.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坚持与人为善、以理服人,不言过其词、恶语中伤,不借机攻击和诬陷他人。

  6.实效原则。努力使谈心真正谈出正气、谈出和谐,谈出感情、谈出团结,谈出干劲、谈出进步。

  7。保守秘密原则。主谈者和谈话对象对谈心谈话的内容要严格保密,不得向非相关人员透露,涉及信访反映问题的,注意方式方法,切实保护检举人的权益。

  三、谈心谈话方式1.谈话通常以个别谈话为主,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交流方式。2.对涉及共性的谈话问题,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3.对因公出差一时不能回来的党员可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上门谈心谈话,听取意见。四、谈心谈话时机校委班子成员间、常务副校长与党总支、支部书记间、校领导与分管部室党总支、支部成员间每年至少谈心谈话2次,党总支、支部书记、副书记与党员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活动。1。校委班子成员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在民主生活会前进行。党总支、支部书记与支委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在组织生活会、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前进行,也可结合主题党日活动进行。

  2.坚持日常交流谈心谈话,主谈者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不定期与谈话对象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其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掌握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

  3。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对其进行谈心谈话:党员、干部工作变动时,受到表彰或处分时,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考察干部或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时,群众有不良反映时,离退休时。

  五、谈心谈话要求1.校委班子成员和各与党总支、支部书记要重视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并身体力行,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谈心谈话情况每年应在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总支、支部组织生活会上通报。2。主谈者在谈话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坚持因人而异、因势利导,根据党员、干部的不同情况和特点,进行有针对性地谈心谈话,尤其是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的指出问题。谈话对象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汇报思想,毫不隐瞒说明自己的问题,对反馈和指出的问题要正确对待,诚恳接受批评意见。3.谈心谈话要“见人见事见思想",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4.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

  5.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内关心关爱。

  6.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党总支、支部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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