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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调查与思考【精选推荐】

时间:2022-06-15 08:20:05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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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调查与思考【精选推荐】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思考

 营商环境受重视程度,再无出其右者 2020 年 XX 月 XX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XX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县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 年)》,支持深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其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为全国制度建设作出重要示范。

 时光回溯至2019年11月5日,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开幕词中指出,必须不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2019 年 3 月 5 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是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营商环境,已然成为时下热词。无论是居庙堂之高,还是处江湖之远,举国上下,对营商环境的重视,再无出其右者。

 在这一浪高过一浪的热度的背后,一个最深层的问题是,什么是营商环境? 在国内,曾有人说,营商环境,就是政府给足优惠补贴,企业纷至沓来的一场政企狂欢。的确,曾经有一段时间,为招商引资,祖国

 各地,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纷纷比拼土地优惠、税收减免但此种模式,终究不可持续,特别是在税权收归国家、土地禀赋资源行将用尽之时,更是如此。对于企业而言,政府的种种优惠补贴,固然能够惠及一时,但真正起决定作用的,是公平高效的制度环境。它像空气一样须臾不可分离,弥漫于企业的周遭,平时似难察觉,一旦遭受污染,有毒有害的空气所侵蚀的,远远不仅是少数企业,而是整个生态系统。实施特殊照顾与额外补贴,而不是普遍降税减费,其戕害的,恰恰是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本质上是制度环境 “营商环境”一词,源于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IFC)的“DoingBusiness”项目调查。该项目调查始于 XXXX 年,旨在考察各国中小企业,并对在企业存在周期内所适用的法规予以评估,通过收集并分析全面的定量数据,对各经济体在不同时期的商业监管环境进行比较,并发布《营商环境报告》(DBReport),供学术界、记者、私营部门研究人员和关注各国商业环境的其他人士参考。首份《营商环境报告》于 XXXX 年发布,包括 X 项指标,涉及 XXX 个经济体;而今,该报告包括 XX 项指标,涉及 XXX 个经济体。

 从 XXXX 年起,世界银行开始发布营商环境年度报告,对全球 XXX个经济体,采集其最大的工商业城市(对于人口超过 X 亿的 XX 个经济体,还采集第二大工商业城市)的数据,运用“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税收支

 付、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 XX 项指标(以后可能还要纳入“劳动力市场监管”和“政府采购”X 项指标)予以评估,从而得出该经济体的商业监管规则的优劣等级,并进行横向与纵向排名。中国的全球排名,由两个城市构成。其中,XX 占比 XX%,北京占比XX%(以后或许还要加入第三和第四个城市)。

 我国的此项排名,多年来曲折前行。XXXX 年大幅攀升,一举跃升 XX 位,列全球第 XX 名,首次跻身全球前 XX 强;XXXX 年再次攀升至全球第 XX 名。我国也连续两个年度成为进步最快的经济体之一。

 世行评估,极其重视规则。近 X 年,笔者作为世行受访专家,填写了问卷,并参与世行营商环境评估的所有最终磋商。世行专家经常问到的问题是,对于这样的做法,有规则依据吗?规则是否应当做这样的解释? 对于世行来说,领导重视当然很重要,但领导常变而规则常在。只有规则适当确立,方能固根本、稳预期和利长远。

 因而,世行评估中,有一个词,反复出现于问卷与磋商过程中,那就是 Regulation,即可以反复适用与普遍适用的规则。

 正因为如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营商环境就像空气,只有空气清新了才能吸引更多投资。2019 年 2 月 25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文明新旧能相益,心理东西本自同。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断,与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极端重要”的论说,可谓一脉相承。

 制度,就是高速公路,就是高架水渠 新 制 度 经 济 学 家 、 诺 贝 尔 奖 获 得 者 道 格 拉 斯 · 诺 斯(DouglassNorth)等在《西方世界的兴起》 《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等著作中提出了“制度是极其重要的”这一命题,他们甚至从一种禀赋的视角,来理解法律制度:法律被视同为高速公路或者水坝——经济发展腾飞之前的一项固定资产投资,它决定了经济的发展路径,但其自身不会变动不居。

 此种观点可追溯至马克思·韦伯。他运用法律来解释西欧的兴起,得出一项著名的论断,即“理性的”法律通过对市场交易提供预期和合法性而支撑着经济活动的发展。一个世纪之后,道格拉斯·诺斯部分援引韦伯的观点,并将其运用于具体制度领域中。诺斯声称,将富国与穷国一分为二的是各国制度的质量。在诺斯看来,富国成功地形成可靠的、低成本的制度,保护了产权,确保合约的履行。相反,穷国则缺乏这些孕育市场交易的制度安排。由于制度变迁存在路径依赖,那些禀赋孱弱的国家想变更其基础以赢得未来的经济增长,相当困难。

 他们的论证过程,可以简单地抽象为以下方程式:良性法律+良性执法=良好的经济绩效。将制度优劣与国家贫富联系在一起,已经获得广泛的认可。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德隆·阿西莫格鲁(DaronAcemoglu)教授和哈佛大学的詹姆斯·A.罗宾逊(JamesA.Robinson)教授在 2012 年共同出版的《国家为什么会失败:权力的源泉,贫穷与富裕》(WhyNationsFail:OriginsofPower,PovertyandProsperity)一书中,提出以下问题:放眼全球,为什么有的国家蒸蒸日上,人民富足,而有的国家陷入长期的贫困?为什么有些国家保持经济持续增长,而有些国家虽然实现高速增长却如昙花一现?为什么有些国家的贫富差距较小,而有些国家的贫富差距越拉越大? 对于这些问题,他们给出的答案是制度。

 纵观世界,各国的经济和社会制度,姿态万千,秉性各有不同,但仍然大致可分为两类,即包容型( inclusive)和汲取型(eXtractive)。在包容型经济和社会制度中,市场主体享有广泛权利,强调自由进入和竞争,任何人都没有通过垄断或者市场控制获得超额利润的机会,市场主体可以获得全部或者绝大部分生产性收益,生产性激励非常充分。欧美发达国家以及世行营商环境排名居前的经济体,例如新西兰、新加坡及我国香港等,均属此类。

 相反,汲取型是指市场主体缺乏普遍的权利。权力要么源于世袭,要么通过革命由军阀控制,精英人物或者既得利益者在制度选择中起到关键作用。市场垄断横行,生产者只能够获得极少部分甚至无法获得任何生产性收益,生产性激励极度匮乏。比如,历史上欧洲殖民者对南美洲秘鲁、巴西和北美洲墨西哥等的殖民,欧洲殖民者从非洲大

 量贩运奴隶到美洲、亚洲等国家或地县奴役等建立起来的制度,即为典型的汲取型制度。

 就短期而言,汲取型制度能够实现经济增长,因为攫取者也需要攫取的资源,但此种经济增长不可持续,其原因在于:其一,攫取者的短期行为。统治者或者当权者都有生命或任职期限,他们会在其任职期限内尽全力攫取,而绝不可能“风物长宜放眼量”。其二,生产者激励不足。生产者或者劳动者虽然被迫努力劳作,但并非出于自愿,对于他们而言,偷懒才是最大的福利。

 其三,攫取者之间恶性冲突。攫取者之间会为获得有利的攫取条件而爆发冲突。例如,垄断者为保持垄断地位而无所不用其极,只要脑补一下黑帮火并的场景就会明白,此种以黑吃黑、以暴制暴的模式,势必会恶化社会秩序,降低生产激励,阻滞经济的长期增长。

 相反,包容型制度可以实现长期的经济增长。其原因在于:其一,生产者拥有正向激励。由于有稳定的回报预期,生产者拥有充分的内生激励从事生产活动,由此生生不息,代代相传。其二,不存在攫取者任期约束下的巧取豪夺,保护了创造者的收益。其三,避免攫取者之间的暴力冲突,社会秩序安定,市场主体主要通过发明和新技术的运用,获得有利的生产条件。

 营商环境,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核心 发端于 2003 年的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

 本为主线,以更美好的制度构造更美好的生活,其方法论即源于此。而何为“制度性交易成本”?在这里,有必要讲透彻,说明白。

 20 世纪 30 年代,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率先在“生产成本”之外提出“交易成本”的概念。他发现,运用价格机制来配置资源,并非毫无成本,产权保护、谈判签订合同、监督合同执行 都存在交易成本。沉寂多年之后,“交易成本”终于引发高度关注,并获得进一步的阐释。后来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阿罗提出,科斯提出的交易成本实际上就是“一个经济体系运行的成本”,而不是单纯的商业成本。

 无独有偶。与科斯同时代、当时也很年轻的中国经济学家 XX 刚在 XX 世纪 XX 年代研究时发现,当时 XX、XX 等地的中国农民很穷,生产粮食的成本极低,但在沿海城市(例如 XX)的粮食市场上,他们的大米竞争不过远道而来的 XX 大米。经过调查,张培刚发现,地方割据、关卡敲诈等大大降低了内地大米的竞争力。这种成本即世行所称的制度性成本,即无论市场主体如何努力、如何聪慧,都必须承担的成本,这也正是世行评估着力于削减的。

 在《XXXX 年营商环境报告》的序言里,时任世行行长 XX 先生称:“所测即所得。在过去的 XX 年里,没有任何报告比《营商环境报告》更好地阐述了这句格言。” 的确,世行《营商环境报告》素以严谨著称,几乎每项指标以一

 篇经典文献作为方法论基础,设计周密的指标,采集、分析 XX 个商业监管领域的详细而客观的数据,以帮助各经济体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并引入具有可竞争性、可比较性、可量化性以及可改革性的指标来衡量监管过程。

 世行《营商环境报告》启发研究者在同行评议期刊上发表了数千篇文章,并为经济发展的监管及制度框架提供一个可供讨论的平台。众多机构将《营商环境报告》中的指标纳入相关衡量标准中,从而引发更多关于“最佳营商环境”的讨论,推动全球具有包容性、可持续性的经济增长。

 《XXXX 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改革效果最大的 XX 个经济体分布于 X 个不同地县,它们的经济规模、贫富状况各不相同。这种多样性表明,无论背景如何,只要决策者意志坚定,任何经济体都能够改善营商环境。中国和印度作为全球两大经济体,共进行 XX 项改革,成为这 XX 个经济体中的佼佼者。

 鉴于世界各地纷繁多样,以一套评价标准来衡量 XXX 个经济体是否科学?XXXX 年 X 月 XX 日,XX 召开以“优化营商环境的国际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为主题的会议。来自 XX 的世行首席执行官 XX 说,每当有人问我这个问题,我总是回答说,在奥运赛场上,体育健儿来自世界五湖四海,他们都可以在一个舞台上同台竞技,接受同样一套规则的评价,为什么我们不能用同样的标准来衡量各经济体的营商环境?

 这样的底气,源于世行营商环境评估团队对其价值观与方法论的高度自信。就价值观而言,世行始终致力于推进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促进世界共同繁荣。尽管其每年营商环境报告的主题词各不相同,但“更美好的制度,更美好的生活”始终是其不变的追求。

 就方法论而言,世行确立的指标体系,具有可竞争性、可比较性、可量化性以及可改革性。前三者,保证评价的科学性;最后一点,即“可改革性”,则为每一个经济体留下发展完善的空间。而且,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世行每年会根据评估情形,动态优化调整指标体系,使其臻于完善。

 以下这则小故事,或者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世行指标的严谨。XXXX 年 X 月 XX 日,完成与世行营商环境评估专家的一场磋商,在赶往下一场的中巴车上,我问 XX 博士,“开办企业”这项指标,在衡量所用的时间时,为什么必须县分男人与女人?XX 博士很认真地说,因为在南亚和非洲一些国家,女人开办企业,必须征得丈夫的许可,因此可能会增加一个环节。严谨如斯,笔者佩服不已! 修法立规,动态调整规则 世 行 自 去 年 开 始 ,“ 营 商 环 境 前 沿 距 离 ”(DoingBusinessdistancetofrontier)的名称已改为“营商环境便利度分数”(easeofDoingBusinessscore),以更好地反映衡量标准的主要理念——表明一个经济体相对于最佳监管实践的位置。

 环球同此凉热。我国政府近年来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其用意也在于释放市场创新创业活力,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在这一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法律的作用。无论是为了提升世行评估的全球排名,还是更为广义的营商环境的优化,概莫能外。

 世行报告显示,自 XXXX 年首次发行以来,世行《营商环境报告》在其衡量的 XX 个商业监管领域内已经触发 XXXX 余项改革。而在 XXXX年,世界范围内的改革活动达到高峰——仅 XXXX、XXXX 年度,XXX个经济体就进行了 XXX 项改革。而所有这些改革,均须通过法律的“立改废释”来完成。

 鉴于此,各国高度重视,纷纷通过修订法律来提升全球排名。例如,XXXX 年,XX 全球排名第 XXX 位,XX 签署总统令,要求迅速启动大面积的法律法规修订,X 年内跻身全球 XX 强。XXX 年,俄罗斯迅速上升至全球第 XX 名,XXXX 年更攀升至第 XX 名。新加坡、新西兰等全球排名领先的经济体,无不紧盯世行指标,动态修订法律。我国也应以世行评估为契机,在不伤害其他法益价值的情况下,启用法律简易修订程序,保持法律的市场适应性。

 近年来,XX 锐意改革,推行证照分离、一网通办、告知承诺、轻微免罚等诸多改革,大大激发了市场活力。而这一切,无不与规则的适应性调整同步而行。特别是 XXXX 年,XX 更是打出立法组合拳,颁布实施《XX 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XX 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XX 市地方金融监管条例》《XX 市外商投资条例》。此外,《XX 市反

 不正当竞争条例》也...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立法思考 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立法对于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构建法治政府与提升行政效能、促进国家与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都具有重要的制度保障意义。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立法实践中,存在立法成果少、内容滞后、缺乏整体规划、质量不高等问题。当前必须切实转变立法思路,通过立改废并举,健全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坚持依法、民主、科学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发挥地方立法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法制保障功能,助推中部地区城市群高质量发展。

 一、优化营商环境地方立法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一)可行性 1、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立法有上位法依据。2018 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第一百条增加了第二款,为设区的市作为立法主体提供了宪法依据。我国的立法法也针对设区的市规定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原则。特别是 2019 年 10 月,国务院从顶层设计层面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标志着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考虑到各个地方区域差异较大,中央立法无法统筹兼顾,《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还明确了各地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具有原创性、差异化的具体措施和制度安排,并建立了宽容失败的鼓励创新机制。换言之,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的过程中,在政策性、市场化手段难以解决的深层次矛盾问题上,包括一些法律法规较为模糊的地方,地方立法可以发挥其实施性、补充性和创制性功能,对该领域的市场规则和行为规范进行具体规定。除此之外,2020 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法的平等、公平、开放、安全等核心要义,为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优化营商环境筑牢了法制基础。

 2、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立法有实践经验借鉴。当前,国内不少省市已经结合当地实际,在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指导下,将民法典的精神和规定落实到具体条文中,通过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形式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立法。例如,安徽合肥市、辽宁抚顺市以及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为打造公平开放的竞争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而出台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浙江温州市为畅通民间资本投向实体经济的渠道、创造良性互动的金融环境而制定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还包括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以及便于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而出台的《厦门经济特区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福州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滨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规定》等。实践证明,这些地方立法既能最大程度地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又能在兼具灵活性、实效性和针对性的基础上实现地方决策的因地制宜,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平等、公

 平、开放、安全、高效、可持续的法制保障,营造优质健康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必要性 1、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营商环境的地方立法有利于构建统一开放又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经济体系。优化营商环境的目的是提高综合竞争力,建立现代化市场经济体系。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立法,首先能营造良好的外部市场竞争条件,促使劳动力、物资、资金、人才、智力等生产资料与经济要素有序流动,从而实现市场资源的优化合理配置。其次,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立法能进一步明确市场主体责任,加强对相关主体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营造公平开放、稳定透明的竞争环境,维护规范有序、健康有活力的市场秩序。

 2、从法治建设的角度看,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立法有利于建设法治政府并提升行政效能。地方立法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当前各地之间的竞争已经由过去依靠税费补贴等政策性让利为核心的政治竞争、依靠土地资源等生产力要素为核心的经济竞争,逐渐趋向于以依靠地方立法等制度创新为核心的法治竞争。所以,优化营商环境其实就是一个立法不断完善的动态过程,高质量的地方立法不仅能激发地方经济发展的活力,还能规范公权力运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以及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

 3、从社会治理的角度看,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立法有利于解决国家和地方治理过程中面临的结构性难题。譬如国家政治发展所需要的集权与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放权之间的矛盾、国家资源供给的有限性与地方社会治理需求量增大的矛盾、国家决策统一性与地方治理有效性之间的矛盾,以及提升地方整体效应与不同层级政府利益诉求之间的矛盾等。与此同时,通过充分运用地方立法权,不断强化产权保护规则、完善市场要素规则、规范市场监管规则,提升司法独立公正,营造办事依据稳定规范、办事过程公平透明、办事结果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也能极大的推进地方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二、当前优化营商环境地方立法存在的问题 以位于长江经济带上的湖北省宜昌市为例,最近几年该地以高水平营商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其"六多合一"等改革举措被国务院肯定和推广,2020 年在湖北省营商环境评价排名中位居前列,然而在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制度支撑方面,仍存在一定的上升空间。分析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立法现状,可以找出一些带有普遍共性的问题∶ (一)地方立法成果少且政策文件多 当前我国除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与营商环境内容相关的法律法规零星散见于少数部门法、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地方相关的立法成果数量则更少,大多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立法思维局限、

 墨守成规,与时俱进意识不够。从各个地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保障类型来看,目前更多地出现在地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之中,虽然具有及时性和灵活性的特点,但在强制性和程序性方面差强人意,在遵守和执行时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和自由裁量空间。而且政策文件大多采用的是单向线性供给模式以及单向度的权力行使方式,名称上大多数都包含有"管理规定"等字样,内容上也是关于义务性、禁止性的规范较多,涉及权利性、保障性的规范则较少,体现出以市场监管为主要目的,行政管理的性质较明显。市场主体因缺少参与机会和诉求表达渠道只能被动接受,权利保障和救济机制不够完善,制定者也因缺乏相应的责任监督机制,难以保证政策最终的实施效果。

 (二)地方立法相对滞后且缺乏整体制度性构建 受市场经济飞速发展和改革创新日益深化的影响,一方面,当前地方立法普遍存在缺乏前瞻性的滞后现象。虽然各地也相继对现有的法规规章采取了相应的立改废等措施,但仍有一些法律法规未能与时俱进地与"放管服"改革及时跟进。另一方面,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发布之前,各地在优化营商环境地方立法过程中各自为营、各行其是,为了更多地招商引资在地方立法时普遍存在着短期聚焦多、整体关注少的问题。因缺乏科学统一、全局整体的制度性规划,导致一些地方暂行条例、暂行办法以及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出现了上位法与下位法冲突、地方性法规之间、行政规章之间

 相互矛盾或重复等问题。

 (三)地方立法质量不高甚至出现越矩问题 现阶段一些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立法质量欠佳,条款空洞无物,内容复制无特色,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强,与促进经济发展的预期目标相去甚远。再加上各地、各部门经济竞争和法治竞争激烈,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立法出台过程中,难免会产生地方保护主义法治化等问题。例如为了盲目竞争而忽视地方实际和脱离市场主体现实需求的立法、为了妨碍公平竞争而设置差别准入机制的立法、为了扩充权力在地方利益裹挟下过度干预商事活动的立法,甚至有时还会发生地方立法冲击宪法和立法法的法治原则等现象,要么违反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导致立法成本过高,要么背离法治政府的目标白白浪费了地方法治资源。

 三、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立法推进路径 (一)转变立法思路,增强良法善治的理念 1、在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认识到地方立法是破解区域经济发展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的有效途径,摒弃营商环境立法具有虚拟性和不可视性的思想局限,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地方党委政府及人大相关部门要在充分尊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在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过程中加快立法步伐,由政策支持迈向立法保障,及时地将本地优化营商环境的先进经验与成功做法、较为成熟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提请支持的决

 策,以法定程序转变为地方性法规规章,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建设。

 2、在具体的地方立法过程中,要主动对标世行标准和国际惯例,对标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国家优化营商环境 18 项指标最高标准,在密切结合本地实际的基础上积极地向先进地区取经问道,取长补短,进一步转变立法观念,重视以良法促善治。尽管市场需要监管,诸如"负面清单"式的监管型立法虽必不可少,但当前要突出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立法导向是侧重于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的理念转化,即要实行包容审慎的市场监管,监管逻辑也应从事前走向事中和事后。因此在立法思路上,要从过去的制度监管型立法,上升到权利保障型立法,并进而推进到促进型和激励型立法。此外,在立法模式上,要从单纯的政策倡导型立法,转变成具体规则设计的实践型立法,解决立法体例大、内容空洞等粗放型问题,坚持精细化原则,注重实效,提升立法针对性和实践操作性。

 (二)立改废并举,健全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 1、全方位、不定期地清理与筛查本地区现有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根据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创新实践的现状与程度,将不合时宜或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地方立法与政策文件,与时俱进地加以修改或及时废止。

 2、全面统筹、科学规划现行的营商法律法规。要达到

 优化营商环境的目的,必须完善现行营商环境地方立法的整体规划。充分发挥地方人大立法的主导作用,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立法原意和规范框架,在进一步理顺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充分考虑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有效衔接的基础上,在法规立项上主动谋划,及时地将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项目列入立法计划并迅速启动立法程序,力求做到科学统筹、整体规划、有序安排、合理分配,避免地方性法规规章内容之间的相互重复和冲突,以实现各自的立法目的和功能定位。同时在注重增强立法工作前瞻性的同时,也要避免盲目性,既要为本地深化改革预留足够的探索空间,也要为未来其他法规规章的制定保留一定的立法余地。

 (三)依法民主科学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十九大报告提出"依法立法",其核心就是立法要遵循宪法和全国性法律的上位法精神,目的是要解决法出多门,通过立法来逐利、部门利益以及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等问题。因此,提升营商环境地方立法的质量,必须坚持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省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争取在自主性立法、试验性立法领域有所突破,发挥地方立法的优势和作用。

 切实做到民主立法。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立法,首先要做好立法前充分必要且深入的调查研究。例如成立专题调研组,采取实地走访、开展常态化问卷调查、定期集中会商等形式收集社情民意,运用归纳、演绎等方法对调查结果进行

 科学汇总,充分掌握并细化提炼营商环境建设中市场主体的急难愁盼。其次,要探索建立营商环境地方立法的民主协商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立法必须依托多元主体,除了地方政府与人大的支持,还需要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与高校、第三方评价咨询服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市场主体的协同和参与。尤其要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立法联系点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在整个立法的过程中,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广开门路,开门问策,拓宽公众参与的立法渠道,例如召开企业家联席座谈会、专题论证会,在政府官网或公众号打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法规建议平台,征集公众对营商环境地方立法的诉求,健全完善交流反馈沟通机制,调动社会参与意识,确保立法汇集民意、反映民情、集中民智。

 坚持立法的科学性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学立法是处理改革与法治关系的重要环节。实现科学立法,首先,要坚持和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其次,必须遵循必要性原则。"没有必要,勿增权力"是必要性原则的核心要义,贯彻这一法治原则要求营商环境地方立法时,其制度设计的初衷都应该是更有利于保护市场主体的自由与权利,并提供更多的保障与便利,这样制定出来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才能得到更多的拥护和遵守。再次,要遵循比例原则。指的是任何一项地方立法的出台,对于其造成的不利影响应被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之内,还包括地方立法在内的权力不能被滥用,符合比例、有限且有效才是

 正确行使地方立法权的最高境界。最后,要打好立法监督组合拳。在加强地方立法评估的同时,也要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监督机制。立法前,事先评估地方立法的必要性、合法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这样既有利于降低立法成本又能精准立法、保证质量;在立法活动整个过程中,也必须严格加强监管,开展专项督查和专题询问,避免出现违宪、 违法和违规行为;立法之后还要做好立法效果评价,及时检视地方立法的实施状况是否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预期效应,以便于及时对不符合地方发展实际的法规规章进行修订或废卡。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找准立法突破口,突出地方特色。优化营商环境的地方立法,首先,必须紧扣...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几点思考

  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对我国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可以从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建设法治政府、建立协调机制、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等路径入手,更好地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的意义

 国务院公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营商环境”界定为“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包括市场准入、生产经营、贸易活动、纳税、执行合约及退出市场等各方面。优化营商环境是打破行政性垄断,为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降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重要战略方案。在精简审批许可、减税降费、优化办事流程、创新监管方式、法治化建设、扩大对外开放等多措并举的激励下,我国的营商环境取得明显成效。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 2020》(评估周期 2018 年 5 月至 2019 年 5 月)显示,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推动下,我国营商环境总体得分比上年上升 4.26分,达到 77.9 分(即中国达到全球最佳水平的 77.9%),世界排名跃居第 31 位,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球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之一。

 优化营商环境,直击当前市场的痛点、难点和堵点,不断释放内需潜力,有利于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全方位高水平对外开放,对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优化营商环境,是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抓手 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构建,需要我们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以国内循环为基础,坚定实施扩大内需的基础战略,通过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打通国内经济循环的堵点,不断完善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消除生产、分配、流通、消费等各个节点存在的衔接不畅等问题,从而促进要素流动,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以国际循环为辅助,通过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聚焦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加强与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对接,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为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创造良好土壤,在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促进经济增长。

 优化营商环境,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开幕式上的演讲中提出:“激发市场活力,就是要把该放的权放到位,该营造的环境营造好,该制定的规则制定好,让企业家有用武之地。”简而言之,就是要求政府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不断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协同推进大规模减税降费,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健全制度化监管规则,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依法保护所有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竞争性发挥决定性作用;优化政府服务,提升涉企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一网通办”、跨省可办,推动“一趟不用跑”,优化服务质量,打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让市场主体有更大空间去发展经济、创造财富,进而增强竞争力、释放国内市场巨大潜力。

 优化营商环境,是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法宝 当前正面临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一些国家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盛行,加上新冠疫情冲击,我们在一个更加不稳定不确定的世界中谋求發展。我国要坚定全球化发展的历史趋势,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提升

 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法宝,推动开放型经济建设,加强与全球经济融合。通过营造一个与国际接轨、与世界融合、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为开放的氛围、更为透明的空间、更为稳定的预期,有利于提高市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抵御外部势力带来的风险,吸引外商来华投资,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提高对国内外投资者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有利于提升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综合实力。

 优化营商环境的路径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更好地改善和优化营商环境,关键是要解放思想,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持续优化实现路径解决市场主体关切的痛点难点问题,才能使我国营商环境达到国际先进一流水平。

 优化营商环境,要着眼于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 着眼于企业在发展、成长、成熟、衰退的四个阶段所面临的需求痛点和发展难点,建立健全全方位精准政务服务体系,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一方面,从优化企业开办、运营、融资和注销审批服务入手,建立起集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一窗受理”服务、企业获得减费降税服务、融资贷款服务、资金扶持申报服务以及企业简易注销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另一方面,企业的发展同样也需要各项政策支持和专业服务,通过创新服务内涵,整合各行政部门服务企业有关职能,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政策服务”,通过拓展服务外延,组建集创业服务、业务转型、品牌建设、投融资服务、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等为一体的第三方优质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一门式专业服务”, 助力破解制约企业发展成长的痛点、难点,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要着眼于建设法治型政府 好的营商环境有助于经济高质量发展,而好的营商环境来源于法治政府的建设。一是立法先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和服务要落到实处,就必须将其转化为法律法规,为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撑起法治“保护伞”;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清理和修订不利于维护营商环境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二是规范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执法监管方式,综合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提升政府公信力。三是完善司法。要坚守司法公平底线,加大对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力度;优化司法资源,通过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司法服务保障机制。四是普法宣传。加强普法宣传,大力推进市场主体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增强市场主体风险防控能力,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要着眼于推进建立协调机制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涉及面广、牵扯范围众多的系统工程,也是一场革故鼎新、破旧立新的革命,改革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相关配套措施的协调问题,如改革先行先试明显超出国家法律法规原有框架,不同部门之间的法规和文件仍存在冲突、事项审批前置条件存在相互制衡、对有关政策执行的标准不一致,简政放权快于监管服务能力改善速度,信用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等。这就需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部门间的协调机制,一个更高层次的跨部门机制,从关注市场主体的“用户体验”着手,注重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推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时协同跟进,及时补缺补漏,发现并纠正各项服务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瓶颈和不足,增强各项政策措施的协调整合和叠加效应。

 优化营商环境,要着眼于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 从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出发,持续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推动开放理念和模式转变,打破“玻璃门”“弹簧门”等制约政策落实的无形壁垒,全面推动落实“非禁即入”。积极与国际经贸规则对接,借鉴国际上最新的投资贸易协定有关内容,推进国内相关产业、相关领域先行先试,如在金融、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资质认可等方面与国际规则进行有效接轨,致力于打造“中国版”高标准的经贸规则。三是持续打造中国开放新高地,充分借鉴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建设经验,聚焦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选取合适的区域和城市做试点,进一步扩大中国沿海城市或者内陆地区的开放程度,形成辐射作用更广更强的开放新高地格局。

 结

 语

 综合来看,优化营商环境是在当前世界经济形势下,全面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表现,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手段,有利于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在优化过程中不断探索新路径、不断丰富和创新,才能够打造出“中国版”世界一流的营商环境。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调查与思考

  xxxx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先后 x 次提到“营商环境”,xx 次提及民营企业相关内容,提出简政、减税、降费等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凸显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任务的紧迫性和重要性。xx 市 xx 区非公经济规模不断扩大,在优化经济结构、增加财政收入、拓宽就业渠道、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优化xx市xx区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既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指导意义,也具有重要的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xx 市 xx 区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xxxx年xx月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xx 区各职能部门多向“发力”,多措并举持续推动营商环境的优化,积极营造“亲商”“爱商”“清商”良好的营商环境。

  (一)领导高度重视营商环境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注重在整体谋划、政策引导、优化服务上下功夫。为更好地对接市政府“x+n”政策,xxxx 年专门成立以书记和区长为组长、四套班子领导共同参与、分管副区长和职能部门共同组建了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和营商环境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区域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同时区人大主任会专项听取 xxxx 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xxxx 年 x 月,xx 区委区政府邀请 xxx 余位专家学者、商界精英、行业领袖、重点

 企业负责人为 xx 营商环境的优化献计献策,对企业反馈的营商环境意见和建议现场办公,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推动大会精神落实,在全区已形成了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多项政策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构建了“x+x+n”产业政策体系,制定了支持产业发展、资金支持、空间利用、人才保障等政策体系,出台了《xx 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xxxx-xxxx)》;二是从 xxxx 年开始,区政府每年划拨 x 亿元专项资金,用以支持非公企业转型升级;三是打造企业服务品牌,推出“紫金服务”行动计划,全力打造“四全”服务模式,健全重点企业“服务包”,紧密结合企业发展中最迫切最紧急的问题,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定制化解决个性问题,展现服务 xx 企业的态度、力度、深度和温度。

  (三)搭建政企良性沟通平台

  一是整合党建、政务、商协会等资源,开展“区长早餐会”、政企“议事厅”“企业专题座谈会”等活动,畅通企业与区领导联系的渠道;二是建立企业服务管家制度,构建“x+x+xx”联系企业服务工作网,设置了“区域管家”工作体系,区街联动,确保企业反映情况有渠道,制定服务会员企业等xx大类xx项工作任务,确定政商“亲清”工程等 xx 项重点工程;三是区工商联充分发挥联系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搭建政企交流的平台,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工商联窗口,直接为会员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四是设立“专窗专线专区”,建立政务服务咨询专线,设立政策问题解答专员,给企业提供及时、优质、便捷的服务。

  (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显著

  xx 区政务服务大厅全面升级,水电气热服务窗口进驻服务大厅,创新开展全市首个“x×xx”不间断自助智能服务,最大限度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行政审批

 效率提速,在全市率先实现开办新企业只进政务大厅一扇门只花 x 天时间。政务服务事项在线咨询比例达 xxx%,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 xxx%。在“一次”方面,试点xx个事项全区通办,实xx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大力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现 xx%以上内资企业新设“一次不用跑”。xxxx 年 xx 市营商环境市级评价中,xx 区综合排名位于第二名;在回收的 xxx 份有效调查问卷中,在“您对 xx 区企业营商环境现状的总体评价”,选择“满意”和“比较满意”的累计票数为 xxx 份,占总票数的比例为 xx%。从整体上看,民营企业对 xx 区总体营商环境满意率较高。

  (五)确立营商环境三大标杆工程

  xxxx 年初,《xx 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xxxx-xxxx)》制定出台,提出了“一年聚力突破,两年全面提升,三年争创一流”的总目标:到 xxxx 年底,xx 区的智慧政务、综合窗口、企业服务“三大标杆”建设工程要走在全市前列,营商环境便利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在政务环境、投资环境、要素环境和市场环境x个维度共xxx项工作任务方面不断创新突破,特别是“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着力破解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难题等方面的创新成为重要加分项。到 xxxx 年底,xxx%的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键咨询”“一网通办”“一窗办理”“一次办好”,重点企业问题解决率超过 xx%,打造“效率 xx”“开放 xx”“活力 xx”“诚信 xx”。

  二、xx 市 xx 区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xx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xxxx年x月,xx区四套班子也召开了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大会,出台了“x+x+n”产业政策体系,建立了“x+x+x+xx”服务管家制度,发布了“紫金服务”品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但对照中央最新精神和企业新期待,营商环境依然存在一些亟待改进

 的方面。通过调查问卷、实地走访 xx 区商会和部分民营企业,收集到普遍性、代表性问题,结合问卷统计情况,梳理出 xx 区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主要短板和瓶颈。

  (一)政务服务效能仍有待提高

  一是少数工作人员积极作为不到位。少数工作人员对服务企业的重视程度不够,积极性不高,影响了企业的满意率。主要体现在对“限时办结”和“并联审批”主动性不强,配合不积极;政企关系“清”而不“亲”,政企联系不够密切,联系服务企业的形式不够丰富,了解企业情况和需求不够深入,有的工作人员对企业历史遗留的疑难问题推脱绕,调研不深入,或简单照搬当前政策,有懒政的心理。

  二是制度性交易成本仍较高。经过几轮改革,以前民营企业遇到的办事手续繁琐、需要重复提交多项书面材料、排队等候时间长、来回跑多趟等现象大有改观,但仍有民营企业反映审批事项过于复杂。同时,政务资源的有效整合方面还有欠缺,“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尚未完全实现,民营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还有降低的空间。

  三是主动服务的意识还需增强。调研中反映,政府对民营企业监督得多,管理得多,给予帮助得少,有时候政府提供给企业的帮助与企业的实际需求还不完全匹配,企业的获得感不强;目前为民营企业送出服务包 xx 份,但区内非公企业有 x 万多家,主动服务的覆盖比例相对较小;个别职能部门靠前服务、主动服务、主动沟通、切实考虑企业切身利益的意识还不太强,一些应该减免的税收和审批项目或者优惠政策,存在没有在第一时间落实到位的情况。

  (二)政府落实简政放权不到位

  一是民企参与区内重点工程机会较少。民营企业明确表示希望得到政府的公

 平对待和平等保护。例如在面临疏整促、腾退空间再利用、对口地区帮扶等区内重点工程,一些民营企业有强烈的意愿参与其中,但参与机会并不多。个别民营企业曾遭遇到被不公平对待的“歧视”后,对再参与政府招投标、政府采购的意愿下降,甚至在有能力有条件的情况下也倾向于选择主动放弃参与,以避免无效的企业成本投入。

  二是人才引进准入领域仍遭遇管制。在人才引进方面,非公企业引进高端技术人才、高端管理人才难,留住这些优秀人才更难,人才居住、人才落户难上加难。尽管政策上规定了民营企业可以进入法律未禁止的领域,但许多领域投资准入仍实行严格的“牌照管制”,比如教育、医疗、文化等领域,仍保留了一定的行政审批和行政管制,表面上放权实际仍保留变相审批权,或者对民企设置附加条件、歧视性条款等。

  (三)执法监管法治化水平还需改进

  一是执法监管方式方法不规范。尽管早在 xxxx 年就提出“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模式,但是到目前为止,由于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等原因,行政执法过程中尚没有完全遵循“双随机、一公开”。个别部门执法仍停留在以往运动式监管的模式,如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往往就会对所有同类型企业进行大检查,平时则疏于事中监管。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多头监管、重复监管的现象没有根除,甚至还存在不同部门的执法监管结论互相矛盾的情况,不仅增加额外的承办费用,还导致企业疲于应付,不堪重负。

  二是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有待提升。一方面政府对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力度不够。政府对侵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和对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向他人输送利益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部分涉产权冤错案件需要有力纠正。企业在劳资关系、知识产权方面耗费了较大成本,但正当权益仍得不到有效保护。

 另一方面企业依法维权较难。政府政策“翻烧饼”的现象在局部仍有体现,执行标准变化快,政策缺乏稳定性、连续性和不可预期性,导致企业没信心进行长期的生产经营规划。根据世界经济论坛《全球竞争力报告 xxxx-xxxx》数据表明,美国 xxxx 年“政策不稳定性”指标为 x,德国为 x,新加坡为 x,中国是 x。数据显示,中国的“政策不稳定性”与主要国家相比而言,更不稳定。因近几年 xx 区核心区功能的调整,存在着民营企业的部分项目需要推倒重来,而造成企业利益受损,但企业依法维权存在一定的困难。

  三是执法自由裁量权有被滥用现象。执法不公开不公正不透明,甚至一定程度上存在自由裁量权与该企业跟政府之前交情深浅相关联的情况。一方面有的执法部门在市场监管时动辄顶格行政处罚,滥用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导致企业敢怒不敢言,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有的部门执法时采用“一刀切”简单化处理方式、盲目追求执法效果,对实际情况和历史遗留问题考虑不足,缺乏人性化处理。另一方面在行政处罚时,不能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有托人说情就能减少处罚的现象。

  四是对部分领域监管还不到位。一是政府对企业的信用监管不到位,没有形成失信惩戒格局和氛围。二是还存在职业打假人的敲诈渔利活动,需要政府市场监管部门的主动干预和规范引导。

  (四)惠企政策效果还需提升

  一是政策落地时效性不强。市区都相继出台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xxxx-xxxx 年)等惠企政策,但是在调研中,有的民营企业反映,政策从颁布下发到落地周期太久,政策滞后期太长,企业耗不起时间,对企业而言,为盼政策落地付出的时间成本太大。另外,调研中民营企业对政策的知晓率不高不是个别现象,部分惠企政策的公开形式较单一,企业了解政策的渠道不够广,也极大地

 抑制了政策的预期效果。

  二是政策落地实效性稍弱。有的企业反映,许多惠企政策到了基层效力衰减,区属相关职能部门在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上实效性较差,尤其是在执行层面,还存在照抄照搬“一刀切”、不及时、不到位、针对性不强等突出问题。例如,各项降税减费政策实际上对企业税费负担减免效果不佳,有的企业负担甚至不降反增,税负负担在个别民营企业中成为主要的障碍;有的企业反映政府部门制定和执行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的政策时,缺乏有效的政企沟通,程序繁琐、申请困难,特别民企很难享受到一些补贴优惠,也影响了政策落地的实效。

  三是个别政策无法落地。虽一再强调放宽市场准入,但民营企业的发展环境和空间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各种隐形壁垒和体制性障碍,某些行业市场准入门槛高。例如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中央要求银行把职工绩效考核与给民营企业的贷款相挂钩,但实际上商业银行仍然“嫌贫爱富”,政府也缺乏行之有效的帮扶政策和监督措施支持民营企业多渠道融资,支持融资政策无法落地。

  四是有些政策存在区别对待。调查问卷中关于“您所在企业曾遭受哪些歧视”的选项中,“不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是民营企业感受最大的歧视,这与调研中民营企业反映最迫切的诉求较一致。有资质准入时,特别是在政府采购、政府招投标,国企可以很容易获得(相较同等规模民企);金融机构歧视民企,国企可以找担保公司担保,而不需进行反担保,民营企业不行;银行在信用评级、授信、利率上歧视民营企业;国企有困难,可以要政策要支持,可以优先申请诸如科技项目、贷款贴息项目、开发扶持项目等,而民营企业则难以获得甚至对政策都无从知晓。

  三、关于 xx 市 xx 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几点建议

  根据 xx 区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结合首都核心区的功能定位,特别是在京津

 冀协同发展和疏解整治促提升的新形势下,现就 xx 区区级层面如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四化”措施。

  (一)政务服务品牌化

  一是切实推动惠企政策的宣传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宣传,在公布之前预先给予民企政策辅导,公布时同步开展宣传解读,公布之后预留一定时间,以便民营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特别是对企业普遍关注的复杂问题、共性问题进行专题答疑释惑讲解,实现驻区民营企业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全覆盖”“政策全告知”。

  二是切实提供“一企一策”的帮助。进一步完善重点企业“服务包”工作机制,加强对“服务包”的后续跟踪,确保服务举措落实落地。对于大中小企业分门别类调整政策关注点,大幅减少大水漫灌式的帮扶举措,大幅增加精准帮扶措施。围绕民营企业自建办公场所购地难、租用办公用房难、购车缺乏政策倾斜、停车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少、人才落户难、胡同脏乱等普遍性的问题,制订出台一套对区域发展有特殊贡献企业优先享有公共服务便利的准入标准和政策对...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调查与思考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考虑 营商环境受重视程度,再无出其右者 2020 年 xx 月 xx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xx 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县综合改革试点施行方案〔2020—2025 年〕》,支持深圳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的上推动改革开放,其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获得标记性成果,为全国制度建立作出重要示范。

 时间回溯至 2019 年 11 月 5 日,在其次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开幕词中指出,必需不断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2019 年 3 月 5 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是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营商环境,已然成为时下热词。无论是居庙堂之高,还是处江湖之远,举国上下,对营商环境的重视,再无出其右者。

 在这一浪高过一浪的热度的背后,一个最深层的问题是,什么是营商环境? 在国内,曾有人说,营商环境,就是政府给足优待补贴,企业纷至沓来的一场政企狂欢。确实,曾经有一段时间,为招商引资,祖国各地,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纷纷比拼土地优待、税收减免但此种形式,终究不行持续,特殊是在税权收归国家、土地禀赋资源行将用完之时,更是如此。对于企业而言,政府的种种优待补贴,当然可以惠及一时,但真正起打算作用的,是公正高效的制度环境。它像空气一样须臾不行分别,布满于企业的周遭,平常似难觉察,一旦患病污染,有毒有害的空气所侵蚀的,远远不仅是少数企业,而是整个生态系统。施行特殊照看与额外补贴,而不是普遍降税减费,其戕害的,恰恰是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本质上是制度环境 “营商环境〞一词,源于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IFC〕的“DoingBusiness〞工程调查。该工程调查始于 xxxx 年,旨在考察各国中小企业,并对在企业存在周期内所适用的法规予以评估,通过搜集并分析全面的定量数据,对各经济体在不同时期的商业监管环境进展比较,并发布《营商环境报告》〔DBReport〕,供学术界、记者、私营部门争辩人员和关注各国商业环境的其别人士参考。首份《营商环境报告》于 xxxx 年发布,包括 x 项指标,涉及 xxx 个经济体;而今,该报告包括 xx 项指标,涉及 xxx 个经济体。

  从 xxxx 年起,世界银行开头发布营商环境年度报告,对全球 xxx 个经济体,采集其最大的工商业城市〔对于人口超过 x 亿的 xx 个经济体,还采集其次大工商业城市〕的数据,运用“创办企业、办理施工答应、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税收支付、跨境贸易、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 xx 项指标〔以后可能还要纳入“劳动力市场监管〞和“政府选购〞x 项指标〕予以评估,从而得出该经济体的商业监管规章的优劣等级,并进展横向与纵向排名。中国的全球排名,由两个城市构成。其中,xx 占比 xx%,北京占比 xx%〔以后或许还要参加第三和第四个城市〕。

 我国的此项排名,多年来曲折前行。xxxx 年大幅攀升,一举跃升 xx位,列全球第 xx 名,首次跻身全球前 xx 强;xxxx 年再次攀升至全球第 xx名。我国也连续两个年度成为进步最快的经济体之一。

 世行评估,极其重视规章。近 x 年,笔者作为世行受访专家,填写了问卷,并参与世行营商环境评估的全部最终磋商。世行专家常常问到的问题是,对于这样的做法,有规章根据吗?规章是否应当做这样的说明? 对于世行来说,指导重视当然很重要,但指导常变而规章常在。只有规章适当确立,方能固根本、稳预期和利长远。

 因此,世行评估中,有一个词,反复出现于问卷与磋商过程中,那就是 Regulation,即可以反复适用与普遍适用的规章。

 正因为如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营商环境就像空气,只有空气清爽了才能吸引更多投资。2019 年 2 月 25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其次次会议上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文明新旧能相益,心理东西本自同。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断,与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极端重要〞的论说,可谓一脉相承。

 制度,就是高速大路,就是高架水渠 新制度经济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道格拉斯·诺斯〔DouglassNorth〕等在《西方世界的兴起》《经济史中的构造与变迁》等著作中提出了“制度是极其重要的〞这一命题,他们甚至从一种禀赋的视角,来理解法律制度:法律被视同为高速大路或者水坝——经济进展腾飞之前的一项固定资产投资,它打算了经济的进展途径,但其自身不会变动不居。

 此种观点可追溯至马克思·韦伯。他运用法律来说明西欧的兴起,得出一项有名的论断,即“理性的〞法律通过对市场交易供给预期和合法性而支撑着经济活动的进展。一个世纪之后,道格拉斯·诺斯部分援引韦伯的观点,并将其运用于详细制度领域中。诺斯声称,将富国与穷国一分为二的是各国制度的质量。在诺斯看来,富国成功地形成牢靠的、低本钱的制度,保护了产权,确保合约的履行。相反,穷国那么缺乏这些孕育市场

  交易的制度支配。由于制度变迁存在途径依靠,那些禀赋孱弱的国家想变更其根底以赢得将来的经济增长,相当困难。

 他们的论证过程,可以简洁地抽象为以下方程式:良性法律+良性执法=良好的经济绩效。将制度优劣与国家贫富联络在一起,已经获得广泛的认可。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德隆·阿西莫格鲁〔DaronAcemoglu〕教授和哈佛大学的詹姆斯·A.罗宾逊〔JamesA.Robinson〕教授在 2012 年共同出版的《国家为什么会失败:权利的源泉,贫困与富有》〔WhyNationsFail:OriginsofPower,PovertyandProsperity〕一书中,提出以下问题:放眼全球,为什么有的国家蒸蒸日上,人民富足,而有的国家陷入长期的贫困?为什么有些国家保持经济持续增长,而有些国家虽然实现高速增长却如昙花一现?为什么有些国家的贫富差距较小,而有些国家的贫富差距越拉越大? 对于这些问题,他们给出的答案是制度。

 纵观世界,各国的经济和社会制度,姿势万千,秉性各有不同,但仍旧大致可分为两类,即包涵型〔inclusive〕和汲取型〔extractive〕。在包涵型经济和社会制度中,市场主体享有广泛权利,强调自由进入和竞争,任何人都没有通过垄断或者市场把握获得超额利润的时机,市场主体可以获得全部或者绝大部分消费性收益,消费性鼓励特殊充分。欧美兴隆国家以及世行营商环境排名居前的经济体,例如新西兰、新加坡及我国香港等,均属此类。

 相反,汲取型是指市场主体缺乏普遍的权利。权利要么源于世袭,要么通过革命由军阀把握,精英人物或者既得利益者在制度选择中起到关键作用。市场垄断横行,消费者只可以获得极少部分甚至无法获得任何消费性收益,消费性鼓励极度匮乏。比方,历史上欧洲殖民者对南美洲秘鲁、巴西和北美洲墨西哥等的殖民,欧洲殖民者从非洲大量贩运奴隶到美洲、亚洲等国家或地县奴役等建立起来的制度,即为典型的汲取型制度。

 就短期而言,汲取型制度可以实现经济增长,因为攫取者也需要攫取的资源,但此种经济增长不行持续,其缘由在于:其一,攫取者的短期行为。统治者或者当权者都有生命或任职期限,他们会在其任职期限内尽全力攫取,而绝不行能“风物长宜放眼量〞。其二,消费者鼓励缺乏。消费者或者劳动者虽然被迫努力劳作,但并非出于自愿,对于他们而言,偷懒才是最大的福利。

 其三,攫取者之间恶性冲突。攫取者之间会为获得有利的攫取条件而爆发冲突。例如,垄断者为保持垄断地位而无所不用其极,只要脑补一下

  黑帮火并的场景就会明白,此种以黑吃黑、以暴制暴的形式,势必会恶化社会秩序,降低消费鼓励,阻滞经济的长期增长。

 相反,包涵型制度可以实现长期的经济增长。其缘由在于:其一,消费者拥有正向鼓励。由于有稳定的回报预期,消费者拥有充分的内生鼓励从事消费活动,由此生生不息,代代相传。其二,不存在攫取者任期约束下的巧取豪夺,保护了制造者的收益。其三,避开攫取者之间的暴力冲突,社会秩序安定,市场主体主要通过创造和新技术的运用,获得有利的消费条件。

 营商环境,以降低制度性交易本钱为核心 发端于 2003 年的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以降低制度性交易本钱为主线,以更奇特的制度构造更奇特的生活,其方法论即源于此。而何为“制度性交易本钱〞?在这里,有必要讲透彻,说明白。

 20 世纪 30 年月,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领先在“消费本钱〞之外提出“交易本钱〞的概念。他觉察,运用价格机制来配置资源,并非毫无本钱,产权保护、会谈签订合同、监视合同执行 都存在交易本钱。安静多年之后,“交易本钱〞最终引发高度关注,并获得进一步的阐释。后来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阿罗提出,科斯提出的交易本钱领实上就是“一个经济体系运行的本钱〞,而不是单纯的商业本钱。

 无独有偶。与科斯同时代、当时也很年轻的中国经济学家 xx 刚在 xx世纪 xx 年月争辩时觉察,当时 xx、xx 等地的中国农民很穷,消费粮食的本钱极低,但在沿海城市〔例如 xx〕的粮食市场上,他们的大米竞争不过远道而来的 xx 大米。经过调查,张培刚觉察,地方割据、关卡敲诈等大大降低了内地大米的竞争力。这种本钱即世行所称的制度性本钱,即无论市场主体如何努力、如何聪明,都必需担当的本钱,这也正是世行评估着力于削减的。

 在《xxxx 年营商环境报告》的序言里,时任世行行长 xx 先生称:“所测即所得。在过去的 xx 年里,没有任何报告比《营商环境报告》更好地阐述了这句格言。〞 确实,世行《营商环境报告》素以严谨著称,几乎每项指标以一篇经典文献作为方法论根底,设计周密的指标,采集、分析 xx 个商业监管领域的详细而客观的数据,以忧虑各经济体觉察问题、订正问题,并引入具有可竞争性、可比较性、可量化性以及可改革性的指标来衡量监管过程。

 世行《营商环境报告》启发争辩者在同行评议期刊上发表了数千篇文章,并为经济进展的监管及制度框架供给一个可供争辩的平台。众多机构将《营商环境报告》中的指标纳入相关衡量标准中,从而引发更多关于“最正确营商环境〞的争辩,推动全球具有包涵性、可持续性的经济增长。

  《xxxx 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改革效果最大的 xx 个经济体分布于 x个不同地县,它们的经济规模、贫富情况各不一样。这种多样性说明,无论背景如何,只要决策者意志坚决,任何经济体都可以改善营商环境。中国和印度作为全球两大经济体,共进展 xx 项改革,成为这 xx 个经济体中的佼佼者。

 鉴于世界各地纷繁多样,以一套评价标准来衡量 xxx 个经济体是否科学?xxxx 年 x 月 xx 日,xx 召开以“优化营商环境的国际阅历及对中国的启示〞为主题的会议。来自 xx 的世行首席执行官 xx 说,每当有人问我这个问题,我总是答复说,在奥运赛场上,体育健儿来自世界五湖四海,他们都可以在一个舞台上同台竞技,承受同样一套规章的评价,为什么我们不能用同样的标准来衡量各经济体的营商环境? 这样的底气,源于世行营商环境评估团队对其价值观与方法论的高度自信。就价值观而言,世行始终致力于推动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本钱,促进世界共同富强。尽管其每年营商环境报告的主题词各不一样,但“更奇特的制度,更奇特的生活〞始终是其不变的追求。

 就方法论而言,世行确立的指标体系,具有可竞争性、可比较性、可量化性以及可改革性。前三者,保证评价的科学性;最终一点,即“可改革性〞,那么为每一个经济体留下进展完善的空间。而且,更犯难能贵重的是,世行每年会根据评估情形,动态优化调整指标体系,使其臻于完善。

 以下这那么小故事,或者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世行指标的严谨。xxxx年 x 月 xx 日,完成与世行营商环境评估专家的一场磋商,在赶往下一场的中巴车上,我问 xx 博士,“创办企业〞这项指标,在衡量所用的时间时,为什么必需县分男人与女人?xx 博士很认真地说,因为在南亚和非洲一些国家,女人创办企业,必需征得丈夫的答应,因此可能会增加一个环节。严谨如斯,笔者佩服不已! 修法立规,动态调整规章 世 行 自 去 年 开 头 , “ 营 商 环 境 前 沿 间 隔 〞〔DoingBusinessdistancetofrontier〕的名称已改为“营商环境便利度分数〞〔easeofDoingBusinessscore〕,以更好地反映衡量标准的主要理念——说明一个经济体相对于最正确监管理论的位置。

 环球同此凉热。我国政府近年来大力推动“放管服〞改革,其用意也在于释放市场创新创业活力,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在这一过程中,必需高度重视法律的作用。无论是为了提升世行评估的全球排名,还是更为广义的营商环境的优化,概莫能外。

 世行报告显示,自 xxxx 年首次发行以来,世行《营商环境报告》在其衡量的 xx 个商业监管领域内已经触发 xxxx 余项改革。而在 xxxx 年,世界

  范围内的改革活动到达顶峰——仅 xxxx、xxxx 年度,xxx 个经济体就进展了 xxx 项改革。而全部这些改革,均须通过法律的“立改废释〞来完成。

 鉴于此,各国高度重视,纷纷通过修订法律来提升全球排名。例如,xxxx 年,xx 全球排名第 xxx 位,xx 签署总统令,要求快速启动大面积的法律法规修订,x 年内跻身全球 xx 强。xxx 年,俄罗斯快速上升至全球第 xx名,xxxx 年更攀升至第 xx 名。新加坡、新西兰等全球排名领先的经济体,无不紧盯世行指标,动态修订法律。我国也应以世行评估为契机,在不损害其他法益价值的情况下,启用法律简易修订程序,保持法律的市场适应性。

 近年来,xx 锐意改革,推行证照分别、一网通办、告知承诺、细微免罚等诸多改革,大大激发了市场活力。而这一切,无不与规章的适应性调整同步而行。特殊是 xxxx 年,xx 更是打出立法组合拳,公布施行《xx 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xx 市促进中小企业进展条例》《xx 市地方金融监管...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调查与思考

 

 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几点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最近视察山西发表的重要讲话,是指引我们走好新征程,探索新路子,创造新业绩的科学指南。特别是他把创优营商环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全面深化改革并列,放在同等位置,充分说明创优营商环境的重要性。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联系我们正在实施的”1+9”专项行动,创造“六最”营商环境,唱响山西好环境的具体实践,谈点个人的观察与思考。

 一、关于优化服务做乘法的思考 在 6 月 13 日召开的全国深化“放管服”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总理突出强调,改善营商环境,要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的“减法”,做强监管的“加法”和优化服务的“乘法”。李克强总理在这里把服务作为“乘法”来强调,足以说明服务在营商环境中的极端重要。其实,良好的营商环境,就体现在高水平和高质量的服务上。

 首先,服务是个立场态度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搞清楚为谁服务。勿需赘言,就是为企业,为投资者,为市场主体服务。大家都知道,发展是第一要务,是当前最大的政治,没有发展,就没有人民的幸福生活。靠谁发展?特别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下,就必须靠我们的企业,靠投资者,靠亿万创业创新者。他们提供就业,缴纳税收,促进经济发展,创造社会财富,为他们服务,就是为发展服务,就是为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从这个角度和立场来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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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识思考问题,就能端正服务态度,就能打心底与他们建立真挚的感情。当然,这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我们服务的企业,大部分是民营私营企业,我们服务的投资者、市场主体,大部分是民间资本投资者、企业家,思想观念有个逐步转变的过程,真挚感情需要有个逐步建立的过程。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为了发展,为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发自内心的去爱他们,去接近他们,亲近他们,尊敬他们,带着深厚纯朴的感情为他们服务,就能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才能真正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在与企业的交往中,既要和他们建立深厚的感情,积极作为,自觉服务,又要洁身自好,守住底线,保持清正干净的关系。元代大学者许衡不食梨的故事很受教育很受启发。许衡一日外出,天气炎热,口渴难耐,正好路边有棵梨树,行人纷纷摘梨解渴,只有许衡一人不为所动。有人问他你为什么不摘梨,许衡说,不是自己的梨,怎么可以随便乱摘呢?那人说,没人看守,那是无主的梨树。许衡说,梨虽无主,我心有主。面对诱惑,我心有主,难能可贵。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我们全面从严治党成效的客观体现,建立既“亲”又“清”新型的政商关系,是政治文明的进步,是对市场经济的净化,是做好优化服务乘法的前提和重要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所谓“清”,就是与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我们必须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坚持清正廉洁,执政为民这个心中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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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变,坚持法治这个底线不破,坚持党规政纪这个红线不触,在各种诱惑面前,保持定力。

 其次,服务是个导向问题。企业有所呼,政府有所应。投资者满意、企业发展就是我们服务的方向。我们要为企业、投资者提供服务,关键是要了解他们最需要什么样的服务,有什么问题急需解决。有一种现象,一些政策措施与企业投资者的需求“对不上光”,比如简政放权好几轮,但很多削减下放的审批事项,并非企业急需的。我们要把企业和群众是否需求作为第一信号,把企业和群众是否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切实从他们的利益出发,紧盯他们的政策需求,服务需求,改进我们的工作,提供精准的服务。河南长葛市是个地上无资源,地下无矿产,不临海不临港,人均耕地不足一亩的内陆县级市,近几年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引进大型企业 18 家,规模以上企业 516 家,超百亿企业 4 家,上市企业 8 家,被誉为“长葛现象”。他们的经验之一是为企业超前服务。比如企业发展需要土地,如果等企业提出要求再征地办手续,往往耽误项目进度。他们就提前了解企业用地意向,预留用地指标,他们叫做“宁可地等企业,不可企业等地”。他们的另一条经验是搭建交流沟通平台,实现政商良性互动。比如培训平台。长葛的企业家有强烈的本领危机,而干部也有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危机感。他们 2012 年启动“企业家能力再造工程”,与国内知名高校创办高端培训班,市财政每年至少拿出 700 万元;企业自主培训出台政策,培训产生费用允许企业按计税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点五列支,全市每年用于企业培训投入不下1000 万元,近二年培训人员 3.2 万人。比如“企业沙龙”平台。“沙龙”涉及转型升级、科技创新、环保等议题,解决一系列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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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龙”上有企业提出融资难,由政府牵头,优势骨干企业、市财政注入专项资金,组建“企业应急调贷资金池”解决企业应急借款,这些瞄准企业所需、所急、所求,提供及时精准服务的措施,都值得我们在服务实践中学习借鉴运用。

 第三,服务是个标准质量问题。坚持一流标准是服务高质量的前提和基础。一要对照国际标准。营商环境是世界银行经过十几年探索、整理和归纳,与 2001 年提出的衡量和评估各国私营部门发展环境的指标体系。包括“开办企业,申请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获得信贷、投资者保护、缴纳税款、跨境贸易、合同执行和办理破产”等十项议题。其评估领域也动态调整,今年又增加“营商环境便利度”指标等。该体系是世界上较为完善,也被广泛认可的一套标准。2016 年 10 月世界银行发布年度报告,对全球 190 个经济体的营商环境进行分析和评估,报告显示,中国位列第 78 位,处于中上水平。报告同时也指出我国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施工许可办理难度大、纳税问题突出、开办企业过程需精简、中小投资者保护不足、电力获得存在困难、开展跨境贸易仍存难度。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形成对外开放新体制,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国际化是指符合国际惯例和世贸规则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和体制。以问题为导向,深入研究世界银行的通行标准,结合我们晋城的实际,积极推进晋城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二要对照先进国家和地区的标准。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一些先进国家和地区在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特点和模式。如新加坡是法治优先模式,新加坡的法治体系较为完善,拥有健全和公正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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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审判制度,为知识产权保护、吸引人才、劳动者权利保护、鼓励移民等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如香港为国际化优先模式,香港优质的营商环境得益于高度的开放,主要体现在政治文化交流、经贸投资和城市管理水平方面的国际化高标准。如深圳为效率优先模式,深圳率先提出“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通过整合内部资源,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实现了审批环节做减法,审批效率做加法,打破部门边界,加强单位间横向业务协同,建立多层次横向联动机制,促进审批业务无缝衔接,提升一体化程度。最近观看纪念香港回归 20 周年电视剧《我的一九九七》,剧中主人公高建国到深圳创办企业,一天就把全部审批手续办完,第一天申请,第二天就可以开工,充分体现了深圳速度。如天津滨海新区为便利优先模式,他们以贸易自由、投资便利、金融服务完善、高端产业集聚、法治运行规范、监管透明高效、辐射带动效应明显等为核心内容和总方向,探索投资便利和贸易便利的措施。这些具有鲜明特色的经验,是他们在长期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完善而形成的,既有特殊性,又有普遍意义。对标一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提升我们的服务水平和质量,这是一条行之有效的措施。第四,服务是个作风问题。当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从上到下出台方案,制定措施,宣传发动,正在强有力推进。但发展也还不平衡。不难发现,一些同志在经济新常态下,还有许多不适应。有的不怕不亲,只怕不清,不敢不愿深入企业,接触企业家;有的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用表态代替行动;有的也到企业转一转,只是蜻蜓点水,不解决实际问题。凡此种种,说到底是个作风问题,典型的“中梗阻”,各项政策措施落不到实处,企业的困难问题得不到解决,营商环境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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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优化,我们还谈何招商引资,还谈何转型升级,还谈何经济发展。优化服务做乘法,需要我们进一步转变作风,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要“大有作为”的指示精神,按照“机关干部入企服务常态化”的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打通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深入企业,实实在在,真真正正为企业,为投资者排忧解难,遮风挡雨,保驾护航。

 二、关于对赚钱是最重要的营商环境的思考 一是怎么认识赚钱。我们现在不是大力招商引资吗?投资者为什么要来你这里投资?你有什么绝招吸引人家?我想最大的绝招就是能让人家赚钱。市场经济是候鸟经济,追求利益最大化,哪里发展环境优,服务质量好,投资回报率高,企业就到哪里发展,投资就往哪里集聚。一句话,哪里能赚钱,投资者就往哪里跑。资本是有“腿”的。一个地方在选资引资的同时,投资者也在比较、选择营商环境。如果营商环境不理想,赚不了钱,项目可能拔“腿”就走。对于投资者来说,赚钱就是最重要的营商环境。投资者赚钱,我们发展,我们增加就业,增加税收,改善民生,拉动经济,实现双赢,合作才能长久。在这里我们必须认清“予与取”的关系,做到先予后取,放水养鱼。勇于放弃一些暂时的利益,满腔热情地为企业、为投资者搞好服务。只有企业和投资者赚了钱,发了财,发展壮大了,才能推动经济快速发展,促进社会繁荣,这就是我们最大的利益所在。这里有三点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其一是把外地企业当成“唐僧肉”,谁也想在人家身上剥层皮,发点财;其二是“肥水不留外人田”的封闭落后的传统意识根深蒂固,只怕外人发了财;其三是传统的“红眼病”,看到别人挣了钱,就眼红嫉妒,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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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仇视打击,设置障碍。这些直接影响营商环境的优化。因此,我们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最大限度的为企业、为投资者搭建创业的平台,提供赚钱的机会,创造稳定的发展预期。

 二是如何让企业投资者赚钱。过去我们招商引资拼的是资源,拼的是优惠政策,现在必须转移到拼环境,拼服务上。试想,投资者创办企业要跑几十个部门,盖几十个章,一年半载开不了工,它能耗得起宝贵的时间?他们到职能部门办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请客送礼,点头哈腰,心里能舒服?一个企业还没开工,就得先修道路,接水电,它能赚了钱?优化营商环境,就是想方设法帮助企业赚钱。要正确处理有所为和有所不为的关系,合理划分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弱化干预,强化协调,运用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明确告诉市场主体不能做什么,至于能做什么,该做什么,由市场主体根据市场做出判断。在政策制定上,只要不违背国家政策法规,外地的经验做法都可以拿来为我所用,使我们的政策更具有包容性。要敢于善于先让利后得利,让近利得远利,让小利得大利。在规费征收上,可收可不收的,全部取消;有上下限规定的,一切按下限收取;对于一些地方性收费,采用“不服务不收费”的原则,取之于企业,用之于企业,全心全意促进企业发展。要加强企业周边环境的整治。个别地方把企业当做“唐僧肉”,想要就要,不给就闹,严重干扰企业的正常运营。要教育引导群众正确看待各种利益关系,杜绝欺生排外行为,与驻地企业搞好合作,互惠互利,决不许蓄意闹事。要严肃整治各种阻碍企业进入工地、断水断电、堵门堵路等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行为,对强买强卖,蛮横无理,寻衅闹事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切实为企业、投资者保驾护航。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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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要营造一种“你发展我铺路,你挣钱我保护,你纳税我服务,你有难我帮助”的氛围。

 三是两种情况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反思。一种情况是有关资料显示,2016 年全市各项存款余额为 1961.19 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为1091.82 亿元,存贷差为 869 亿多元。这么多资金在我们晋城没有贷出去,发挥不了作用。另一种情况是许纪庸先生在《从晋城角度看晋煤集团转型发展的现状及问题》一文中写到,晋煤集团入驻周村工业园区的年产 100 万吨甲醇清洁燃料、高硫煤洁净利用电热一体化项目,由于受公路铁路、供水供电、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不配套的影响,以及村庄搬迁谈判难等问题的困扰,拖延五年仍无法投产。文章还写道晋煤集团现有 22 家煤化工企业,省外的 17 家多数盈利,而在我市内的 5 家无一例外的亏损。笔者把这两种情况放在一块分析,主要想引起大家对我们的投资平台,我们的投资环境的高度重视。我们当地有大量闲置资金存进银行却没有贷出去,这从一个侧面说明我们缺乏投资赚钱的平台,缺乏对资本具有吸引力的项目,同时也说明企业发展动能不够,对资金需求不强;晋煤集团在我市周村园区投资的项目不能如期投产,说明我们的投资环境急需改善。晋煤集团在我市投资的化工企业全部亏损,原因可能复杂多样,但我们应该探究晋城的因素,而且这种无形的“宣传示范”作用,对我们的伤害影响有多大,真是不敢想象。这就需要我们用大量的时间精力去查找我们的差距,思考存在问题的根源,探索如何创建平台,创新政策,开发利用好银行那 800 多亿元的存贷差和大量的民间资本,促进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如何创优环境,提升服务,使在我市创业的投资者都能够顺顺利利发展,高高兴兴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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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思考 李克强总理强调,营商环境是生产力。良好的营商环境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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