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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的通知

时间:2023-04-15 15:55:06 来源:网友投稿

泉港区界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闽政〔2011〕8号)和省、市、区文件精神,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防灾减灾的主动性,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地做到“不死人、少损失”,结合我镇地质灾害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 防治灾害领导小组

组  长:刘勇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林开辉(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鹅头村工作组长)

王碧山(镇党委三级主任科员、狮东村工作组长)

林明财(镇党委统战委员、人武部部长、槐山村工作组长)

庄燕红(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人选、岭头村工作组长)

陈  连(镇党委委员、秘书、下朱村工作组长)

        肖小斌(镇党委组织委员、东张村和玉山村工作组长)

        邱东华(副镇长人选、大前村工作组长)

阮建姐(副镇长人选、玉湖村工作组长)

林  强(镇司法所所长、东凉村工作组长)

        庄碧青(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鸠林村和界山村工作组长)

李文富(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河阳村工作组长)

成  员:柳宝能(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郑杰聪(镇财政所所长)

        陈  赟(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庄海平(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连国平(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林宝川(镇综合执法队负责人)

二、 预案编制的依据

1.《2021年泉港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泉港自然〔2021〕61号)文件精神;

2.关于做好2006年度群众安全转移预案修编工作的通知(泉政办〔2006〕56号)文件精神。

三、群众安全转移

1.信息运行。依据我镇地质灾害防灾抗灾网络图,由领导组长根据上级有关防治抗灾布置要求,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有关精神,由分管副组长依据网络图立即通知各片区分管领导和村负责人(责任人),各村负责人在接到信息后马上通知本村的具体灾害点。

2.安全转移信号。

※警戒险情:由各村负责人和挂钩领导及各驻村工作组按照网络图所区分的灾害点,通知到各家各户,并预先通知危险险情的信号。

※危险险情:除完成上述规定外,采用敲锣、广播、通讯等形式进行宣传。

3.转移路线及注意事项。

(1)根据各村的不同情况,由各村对灾害点逐个进行预先拟定,其中包括疏散路线、人员安置情况(详见各村灾害点群众安全转移方案)。

(2)镇、村负责人应深入受灾点将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及时处理具体工作,确保转移工作的安全、稳定。

(3)各村要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协助受灾害点安全转移,一是做好安保工作,二是协助抗灾、救灾。

四、警报解除

当险情解除后,由领导小组负责联络各片及各村负责人通知各家各户或转移到安全地带的所有群众,并严密监视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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