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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路长制实施方案(15篇)

时间:2022-11-21 09:30:04 来源:网友投稿

街道路长制实施方案(15篇)街道路长制实施方案  XX区农村道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行农村道路路长制,压实各级管理养护工作责任,切实管好护好农村道路,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街道路长制实施方案(15篇),供大家参考。

街道路长制实施方案(15篇)

篇一:街道路长制实施方案

  XX区农村道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行农村道路路长制,压实各级管理养护工作责任,切实管好护好农村道路,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2X年年底,明确县、乡、村各级路长,构建覆盖农村公路(县道、乡道、村道)、村内道路(指主要供村民日常出行的巷巷通、户户通道路)的路长制体系。构建完备的农村道路政府责任体系、高效的部门协同体系、科学的监督评估体系、有力的资金保障体系,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农村道路管理养护机制,进一步提升农村道路安全通行水平,打造畅安舒美的交通环境,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二、组织体系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覆盖全区范围内县、乡、村道路。全面落实以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总路长的农村道路路长制,在总路长领导下,设立区级、镇级、村级三级路长,各级视情设置分路长。乡级路长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级路长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县、乡道分别设置分路长,村道(村内道路)可按照区域划片设置分路长。县道分级路长由区副县级以上干部担

  任,乡道分级路长由街道镇副科级以上干部担任。行政村重要村道、片区内路长可由村委有关负责人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责任心较强的热心群众担任。行政村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自然村路长。

  (一)区级总路长是全区农村道路建、管、养、运和路域环境治理的总负责人。负责辖区内路长制的组织、调度、协调和监督工作,落实公路建设、管养和路域环境整治资金,协调处理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路产路权保护等“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的重大问题。

  (二)区级路长是辖区县道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辖区内县道沿线养护管理、应急处置的协调处理;负责辖区内县道的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农村道路专管员和下属部门履职;负责镇级、村级路长履职考核。

  (三)镇级路长是辖区内乡道路域环境整治和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辖区内道路沿线的养护管理,应急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负责辖区内农村道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农村道路专管员和下属部门履职;负责村级路长履职考核。

  (四)村级路长是辖区内村道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村道的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及路产路权保护等工作的开展,协助上级路长开

  展县乡道路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等事项。同时设立区级、镇级路长办公室,成员由区根据实际确

  定。区级路长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承担“路长制”组织实施、协调推动工作,落实总路长的相关工作部署,负责各级路长的监督考核。镇级路长办公室具体负责本辖区农村道路管理工作,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负责村级路长的监督考核。路长办公室负责落实本级路长实名和信息公示制度。

  三、工作任务各级路长对农村道路的管理养护负责。区级总路长是辖区内农村道路管理养护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辖区内农村道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组织研究确定农村道路发展目标、发展政策,建立保障机制,落实主要任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县、乡、村三级路长在区级总路长的领导下,分别对所辖农村道路的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域环境整治等负直接责任,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管理职责,完成总路长交办的工作任务。(一)推进农村道路建设。落实农村道路建设任务,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农村道路老油路和危桥改造步伐,推进县乡道升级改造,加快通自然村道路和偏远地区乡村道路建设,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二)提高农村道路管理水平。落实分级管理责任,规范路政执法,强化农村道路安全监管,加强交通安全监控系统等科技管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道路+”等多元融合,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护水平;规范设置道路、桥梁信息公示牌和限载标志,完善临水、临崖、桥梁、急弯、陡坡、长下坡、低洼积水路段和平交路口及事故多发、危险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机制,及时整改排查出的隐患,确保安全畅通。

  (三)落实农村道路养护任务。科学编制区域农村道路养护发展规划,做好年度养护计划,全面提高农村道路养护管理水平。

  (四)提升农村道路运营服务水平。研究农村道路运营发展规划,优化客运、物流线网布局,加强农村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路运营运行。

  (五)加强路域环境整治。扎实开展农村道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实施农村道路净化、美化、绿化“三化”工程。

  (六)强化应急准备和处置。交通运输、公安交警、气象等部门加强应急联动,做好雨、雪、雾、冰等恶劣天气应急准备工作,强化演练,及时预警,确保遇有紧急情况能够快速应对、妥善处置。

  四、有关要求

  1.各级路长要强化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区级总路长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路长办公会议,安排部署有关工作,调度督导推进情况。各分级路长每月至少对其负责的道路开展一次巡查,及时向本级路长、上级路长制工作机构反馈发现的重大问题,并跟踪督办整改落实情况。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区农村道路路长制工作的协调调度、监督评价等,及时梳理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协调有关部门积极解决各级路长提报问题。

  2.要加强对各级路长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估,采取专项督导、定期通报、催办约谈、跟踪问责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将农村道路路长制实施和信息化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考核中“四好农村路”的具体考核内容。

  3.各街道镇要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农村道路“路长制”工作方案,明确机构积极推进,建立信息公示制度,规范设置公示牌。

篇二:街道路长制实施方案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x国省干线公路保障能力和管养水平,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秀美乡村建设和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根据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公路“路长制”实施意见的通知》(x〔x〕49号)精神,现就全市推行公路“路长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全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基础设施、公路用地范围、建筑控制区以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上行车的可视范围(边沟外缘100米以内)。二、主要目标通过推行国省干线公路“路长制”,建立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国省干线公路“路长制”管理机制,到x年底,全面建成“路长制”管理体系,覆盖全市所有国省干线公路;到x年底,全面实现全市国省干线公路交通环境“畅通、安全、舒适、美观”,为推动x建设提供更加良好的道路条件。1.畅通。国省干线公路消除拥堵路段;国省干线公路路面技术状况(PQI)达到80%以上,无次差路段;无路边摆摊设点、占路打谷晒粮、占路堆物放料和乱停乱靠现象。2.安全。公路用地范围(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不少于1米)和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无新增违法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和搭接路口;超限超载运输现象得到有效控制,车辆装载运输安

  全规范;公路养护作业规范,交通安全设施设置齐全、规范、醒目,安全隐患点及时消除;公路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处置及时到位。

  3.舒适。公路技术指标符合国省干线公路相应的规范要求,公路技术状态良好;路面平整、标线完整;公路排水系统设置到位,公路用地范围内无非法种植作物;公路两旁建设工地一律采取围挡作业,搭接路口硬化到位,无施工车辆粘带泥土的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配备洒水车降尘作业,路面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4.美观。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废弃建筑物、破旧建筑物应拆除完毕,无法拆除的应做好遮挡、清洁、粉刷等整治工作;对公路沿线街道、x进行亮化、绿化和美化,景观环境整治到位;可视范围内乱贴乱画、乱挂乱吊、破旧牌匾和非公路标志牌清理完成;公路标志、标牌设置规范且清晰可见;充分利用和保护公路沿线自然景观,将公路沿线人工造景与自然景观相结合,合理布局公路两侧行道树;途经乡镇、村庄路段应结合秀美乡村建设,进一步丰富人文历史和公路文化内涵。

  三、组织机构(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x国省干线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对口副主任、市公路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地矿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旅发委、市委农工部、市工信委、市农业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安监局以及相关

  杆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公路分局,由市政府办对口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路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常务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由公路分局安排4名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工作。

  路长由市政府市长担任,副路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分路长由沿线各乡镇(街道)乡镇长(街办主任)担任。同时,各乡镇(街道)要明确责任路段的路段专管员,路段专管员由沿线行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做到乡镇(街道)有组织,行政村(社区)有专职人员负责。

  (二)明确职责分工1.路长职责。负责我市国省干线公路“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督促检查分路长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召开路长办公会议,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路长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督导国省干线公路“路长制”工作落实。2.副路长职责。负责协助路长做好国省干线公路“路长制”相关工作。3.分路长职责。负责成立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路长制”管理机构,组建路段管理队伍〔人员由沿线各乡镇(街道)和公路分局共同调配或聘请〕;负责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路长制”工作的调度、协调,督促检查路段专管员履职情况;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分析总结工作开展情况、部署安排工作任务。

  4.路段专管员职责。负责制定具体的路段(含管辖路段公路、隧道、桥梁和公路边沟外缘100米以内范围)管理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向分路长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管辖路段公路路域环境畅通、安全、舒适、美观。

  5.“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本辖区“路长制”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本辖区内的国省干线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各项制度和考核办法等;督促、协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

  6.相关部门职责(1)市公路分局:负责国省干线“路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相应建、管、养工作;负责公路路产路权维护、路域环境整治、超限超载管理,及时查处货运车辆抛、洒、滴、漏等行为。(2)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货运场站的监管,依法实施道路货运市场监管;运管部门要负责参与治超联合整治行动,依法查处货车非法改装行为,对累计多次存在违法超限超载记录的货运车辆和货运企业,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进行处理。(3)市公安局:负责打击涉及公路违法犯罪行为;交警部门加强公路交通秩序管理,查处车窗抛物行为,联合公路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整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4)市发改委:负责国道新改建项目工可报告、初步设计的审核转报以及省道新改建项目工可报告、初步设计的审查批复。

  (5)市国土局:负责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范围的用地审批、管控;依法查处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国道20米、省道15米、县道10米)违法用地行为;

  (6)市地矿局:依法查处公路边沟外缘100米以内擅自采石采矿取土行为;组织治理已关闭矿山形成的高陡边坡、裸露山地;负责监督、指导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沿线地质灾害监测、险情排查和防治工作。

  (7)市水利局:负责督导打击公路可视范围内河道非法采砂活动;督导拆除清理公路可视范围内河道内乱搭乱建建筑物;协助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

  (8)市林业局:负责打击公路边沟外缘100米以内林地的乱砍滥伐、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督促、指导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绿化查漏补缺;负责对行道树进行有比例的彩化种植。

  (9)市环保局:严禁在公路边沟外缘100米以内新增冒烟小工厂,整顿关闭已建冒烟小工厂;严格公路沿线落户企业的环保审批。

  (10)市规划局:负责城区范围内国省干线公路两侧规划的编制及实施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公路沿线x和村庄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公路沿线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公路沿线小城镇建设试点工作。

  (11)市旅发委:负责监督指导各责任主体单位实施和提升公路旅游服务功能;负责统筹推进路旅融合工作。

  (12)市委农工部:负责监督指导国省道沿线秀美乡村建设。

  (13)市工信委:负责运输车辆生产、改装企业的监管,规范生产、改装企业的经营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对车辆非法改装企业进行整治,杜绝非法车辆出厂;会同乡镇(街道)严禁在公路边沟外缘100米以内新增小砖厂,督促各乡镇(街道)对公路边沟外缘100米以内已建的小砖厂实施重点监管;会同乡镇(街道)严禁在公路边沟外缘可视范围内违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督促各乡镇(街道)拆除已废弃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并对用地进行平整并恢复植被;严格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规划审批。

  (14)市农业局(市高标办):配合相关部门推进秀美乡村建设等工作;市高标办负责公路沿线两侧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监督指导。

  (15)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装环节的监督管理,严禁超载、混装。

  (16)市安监局:对强制要求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情况严重的货源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会同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因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17)杆管单位(电信、移动、联通、铁塔、电力、广电等):移除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以内非法杆线及严格控制新增杆线。

  四、主要任务(一)统筹公路沿线发展规划。把公路沿线管理与土地、矿山、林地、规划、环保、旅游、产业、城市和村镇建设等融合对接起来,逐步推进与公路交通环境有关规划的“多规合一”,使公路路网成为

  贯通产业项目、服务群众民生、展示文明形象、促进旅游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二)明确路域管理保护范围。建立完善公路管理信息和公路数据库,为国省干线公路“路长制”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三)做好路面保洁和安全设施完善。路面保洁工作保持常态化,加强巡查,特殊季节、特殊时期加大巡查频率,配合使用洒水车、清扫车等设备及时清理路面污染。强化公路扬尘污染控制,确保路面无垃圾、无积尘。公路施工要配套洒水降尘措施,禁止施工吹灰尘作业。加大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完善公路沿线标志牌、防撞墩、防撞墙等安全设施,及时处置消除公路安全隐患,确保公路交通安全设施齐全、规范、醒目。

  (四)加强公路两侧用地管理。依法划定并公告公路用地范围和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切实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严禁在公路用地范围和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新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已有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要积极消除存量,确保不添增量。新建村镇、工业园区(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尽可能在国省干线和县道公路一侧建设,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不少于50米。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严格制定规划,严把审批关口,加强监督检查,严禁公路两侧乱搭乱建现象。

  (五)实施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大力实施公路净化工程,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监管,全面整治违法乱堆乱放、损

  坏设施、违章搭建、打场晒粮、占道经营等问题,严厉打击挖掘公路、损坏设施、违章搭建、车辆抛洒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秀美乡村、全域旅游等工作部署,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因地制宜进行绿化,努力把公路两侧打造成“景观长廊”。

  (六)组织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建立健全路警联合执法常态化协作机制,以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的方式,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进行流动治超,查处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加强源头管控,对货运量大、车流量多、容易发生超限超载的煤炭、水泥、钢、采矿及加工(砂、石、土等)、货运场站、物流园等单位,要确定重点监管部门,督促源头企业在出口处安装静态检测称和监控设备,数据纳入治超信息平台监管,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厂(站、场、矿等)上路行驶。

  五、“路长制”管理流程“路长制”实施“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的管理流程。(1)巡查:路长、副路长、分路长、路段专管员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加大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考核要求进行扣分并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2)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路长、副路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事项,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相关责任单位。

  (3)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六、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国省干线公路“路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广泛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新闻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路爱路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国省干线和县道公路“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同时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和路域环境行为,督促职能部门整改,为国省干线公路“路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路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查制度、考核问责制度,适时开展检查督查,定期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难点问题。路段与路段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要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路长监管体系。(四)加大资金投入。将国省干线公路“路长制”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路长制”全面推行。

  (五)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公路管理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告路长名单;在道路两旁显要位置树立“路长责任公示牌”,明确各级路长联系人员、管辖路段、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七、严格考核“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巡查等方式对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评,督查考核结果适时予以通报,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

篇三:街道路长制实施方案

  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路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路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我镇城镇化建设,推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使城乡品位形象得到新的提升,进一步深化我镇城乡环境管理体制,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加快“美丽XX”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路长制”管理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建立机构、明确责任、严格考核”的要求,全面推行“路长制”,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区域环境管理体系,确保责任没有盲区、整治不留死角,为建成干净、整洁、美丽的生态家园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二、工作目标以“全镇域推进、点线面结合、镇村组联动”的思路,全面落实“路长制”,按照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社会监督,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对区域内道路管护情况、公建设施完好情况、环境卫生保洁情况、绿化养护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管,对乱贴乱挂、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进行有效防控,全面实现区域内环境干净整洁、绿化养护常态化的目标。三、责任职责

  (一)路长设置

  结合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

  动,按照“一路一长、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四级

  路长制。

  1、一级路长由管委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担任。

  2、二级路长由镇党政主要领导担任,负责包抓管理办及全镇

  各村(社区),认领1条重要道路。

  3、三级路长由各包村同志担任,包抓一个网格村,负责所包

  抓村路长制全面工作。

  4、四级路长由各村村主任担任,负责本村组辖区所有路段具

  体环境卫生工作。

  (二)路长工作职责

  各级路长以认领道路环境

  管理为重点,主动了解、跟踪、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

  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并向整个包抓区域延伸、扩展,对相关部门

  和下一级路长(路段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进行检查考核,落实各项长效措施,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市容管

  理有序、园林景观怡人、街景特色凸显。

  四、工作内容

  (一)环境卫生。内容及要求:1.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和路面日

  常维护,要求道路见本色、无残缺破损;2.强化果皮箱、垃圾桶曰

  常管理与维护,要求设置合理,箱体干净,清掏及时;3.规范道路指

  路、导示标(牌)设置与监管,要求标识明显、整体完好、表面洁

  净;4.加强道路交通护栏、交通附属设施日常管理,要求设置整齐

  规范,明显清晰,外形完好整洁;5.加强沿街公厕日常管理,要求“十净五无一整

  洁”;6.规范“城市家具”设置和管理,要求维护保洁及时,外观干净整洁;7.加强公共绿地绿化带养护保洁,要求整洁美观,层次分明。

  (二)环境秩序。内容及要求:1.加强占道(出店)经营清理和管控,要求道路严禁严管,问题自发现起30分钟内完成清理取締,三类道路自问题发现起60分钟内完成清理取缔;2.加强沿街立面管理,要求广告牌匾(围挡)设置合理,管理规范,干净整洁,日常维护到位;3.加强“野广告”日常治理,要求无乱张贴、乱散发、乱涂写;4.加强临街宣传咨询站点管理,要求严格审批,加强监管,及时查处违规现象;5.加强户外宣传噪音管理,要求随发现,随处置;6.加强沿街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要求街头无乞讨现象7.加强“摩的”载客现象整治,做到执法与管控并重;8.加强车辆违停整治,要求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放。

  (三)工作效能。各级路长按时巡查并填写工作日志。五、管理流程“路长制”实施巡查→反馈→协调→处置→督查5步管理流程。(一)巡查:一级路长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二级路长每周巡查不少于3次,三级路长每天上路巡查1次,四级路长每天上路巡查1次。因巡查工作不到位被媒体曝光、上级相关部门暗访

  督查中发现问题的,予以通报批评;被上级部门扣分的,按所扣分双倍扣减责任人和责任村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

  (二)反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涉及道路违章和污染等涉法案以及其它需要协调的事项,要及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三)协调:相关分管领导和职能办公室以及各村对一、二、三级路长反馈的问题,要统筹协调,并落实相关责任人,对需要有关部门协助处理的事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处理。(四)处置:“路长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村按照属地原则,及时处置本区域内的各类问题。(五)督查:“路长制”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切实做好反映问题的跟踪落实。镇主要领导对处置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书记XX为组长,镇长XX为副组长的“路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街道办主任王小军任办公室主任,环卫站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各村要根据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路长制”管理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立即启动实施。镇政府将不定期督查工作开展情况,抽查巡查记录。

  (二)统一协调平台。领导小组对“路长制”牵头负责,需要协调其他职能办公室解决问题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相关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路长制”巡查和问题处理情况实行定期汇总通报,及时报镇主要领导,书面通报。

  (三)严格工作考核。镇考核工作办公室要把“路长制”管理工作列入对各村、驻村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加强阶段性工作督查,加强考核,确保实效。

篇四:街道路长制实施方案

  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乡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6.12•【字号】湘乡政办发〔2020〕13号•【施行日期】2020.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

  正文

  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乡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开区、水府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

  《湘乡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6月12日

  湘乡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进一步发挥公路在助推区域经济发展、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安全、方便、快捷出行,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9号)、《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国省道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交计统〔2019〕38号)、《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推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潭政办发〔2019〕34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构建“政府主导、行业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公路管养工作格局。通过推行“路长制”,形成权责清晰的市、乡、村三级路长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公路整体通行能力、安全保障能力、路域环境综合水平和综合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市公路管理、养护和服务高质量发展。(二)实施范围。本方案所指的农村公路包含公路统计年报数据库内的县道、乡道、村道和规划升级尚未按国省道标准养护的公路,共计3473.59公里,其中县道401.088公里,对升级的县道,待提质改造达标验收后,按本方案要求实施“路长制”管理。二、组织领导“路长制”是路段管理人员在路长的统一领导下,对责任路段的公路(含隧道、桥梁)、附属设施、路容路貌、交通秩序、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的制度,按照管理层级,设立市、乡、村三级路长。分别由市级领导、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和沿线村(居)委会主任担任。成立湘乡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任总路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副总路长和市级路长,其中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市长具体负责“路长制”常务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湘乡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

  林业局、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工程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路长办),办公地点设市交通运输局,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全市农村公路按行政区域和线路设立路长,一级一级落实公路管养责任(详见附件2)。

  三、工作职责(一)市级职责1.全面落实“路长制”工作,按国、省、湘潭市相关规定实施本辖区养护发展计划,协助做好本辖区路网技术状况的监测、评定和交通流量调查工作。2.负责公路预防性养护、小修以及小型的加固改造、安全隐患处置,参与公路提质改造、大中修、应急养护、专项养护等工作。3.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路产路权维护,并依法打击涉路违法行为;负责抓好马路市场的整治,每月开展管理巡查不少于1次。4.完成总路长和湘潭市路长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市级路长负责责任线路“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监督检查乡级路长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统筹协调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巡查调度,及时掌握督促乡级路长和相关单位有关工作,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二)乡级职责1.负责辖区范围内乡道公路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沿线设施养护的日常巡查和日常保养,确保路面整洁、路基稳定、桥隧安全、排水畅通、设施安全,每月养护巡查不少于2次。2.负责维护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环境、公路沿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及时按程序报告责任路段需要专业性养护、路政执法等情况。3.负责完成市级路长和市路长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乡级路长负责落实辖区内公路工作任务,对辖区内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和乡道公

  路管、养工作负总责。监督检查相关责任人履职情况及工作效果,统筹协调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源头治超、日常养护管理、问题报告处理工作责任机制,成立辖区路段专门管理班子,明确管理职责,落实保障机制,制定具体的路段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每月组织1次调度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完成上级路长和路长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管辖路段安全、畅通、整洁、有序、美观。

  (三)村级职责1.负责落实辖区范围内村道日常养护管养、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2.负责维护辖区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环境、公路沿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及时按程序报告责任路段需要专业性养护、路政执法等情况。3.负责完成上级路长和路长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村级路长负责落实本辖区村道公路工作任务,落实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实施日常养护管理、问题报告处理工作责任机制;完成上级路长和路长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管辖路段安全、畅通、整洁、有序、美观。(四)市路长办职责1.承担湘乡市推行“路长制”具体日常工作,统筹协调部署公路管理机构的专业性养护和公路执法工作,其中县道线路的日常养护由市交通运输局建养中心负责。2.按市(县)、乡、村三级管理的要求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收集、整理、汇总反映工作情况,建立系统化的信息管理考核体系。3.检查督查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路长制”工作的开展情况,每季度开展管理巡查不少于1次,并通报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核拨相关经费。(五)成员单位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路长办的日常性工作,组织协调全市路长制工作机制运行

  的管理、检查和考核工作,统筹路长制工作资金筹措、调度工作;负责组织公路专业性养护工作,指导全市公路建设、养护和路政工作;实施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绩效管理。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危害公路公共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道路治安秩序,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超载、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

  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维修、维护财政性资金的安排;加强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考核。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配合交通部门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查处,严格控制公路两厢建设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对公路和桥梁两侧控制区范围内擅自挖沙取石采矿行为进行查处,有计划地推进已关闭矿山形成的高陡边坡治理和非公路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做好已关闭矿山形成的裸露山地的复绿工作;协助公路建设国土审批。

  生态环境湘乡分局:负责参与组织指导全市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承担村镇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指导小城镇和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指导各乡镇农村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污水处理、厕所革命等工作。市水利局:负责加强公路沿线灌排体系建设,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协助做好公路沿线绿化带灌溉水源的保障,协助公路建设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美丽乡村公路建设和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督查国、省、县道公路两侧农业生产废弃物非正规堆放,加强农业机械行驶公路管理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做好马路市场的搬迁和市场新建工作,规范管理公路两侧市场,协调整顿和规范商贸领域市场秩序工作。

  市文旅广体局:负责指导统一设计、规范设置公路旅游标识标牌;指导公路沿线旅游服务设施设置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协助农村公路行政执法工作、安全生产、控违拆违工作、环境保护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参与公路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市林业局:负责严格公路两厢林地管理;协助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绿化进行查漏补缺,宜种尽种,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效果,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协助做好公路建设项目绿化工作。市科技工信局:负责杆管单位(电信、移动、联通、电力等)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全市电力市场秩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工程科:负责加强公路沿线韶山灌区岸线和渠道水土保持及绿化工作,支持公路建设、养护用水工作。四、工作要求(一)规范管理流程1.巡查。按照属地原则,路长组织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加大汛期、恶劣天气、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巡查频率,做好巡查记录,及时处理或交办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收集路况信息。2.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各级路长、路长办交办的事项,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依据职能职责和交办要求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3.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要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4.通报。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二)完善运行机制。市路长办牵头,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扎实抓好公路“路长制”实施的具体日常工作,构建多部门联合管理的“路长制”工作运行机制。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各自实际,提交乡级、村级路长人选,建立“一长三员”管理体系,即公路路段有路长,市有执法员、乡有监督员、村有护路员;建立健全辖区内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机制,出台实施方案,建立“路长制”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查制度、人员和资金投入保障等工作制度。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会同路长办将县、乡、村道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区域,按照责任路段和属地负责的原则,将“路长制”明确的工作纳入乡镇(街道)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市(县)、乡、村三级公路管理网络,明确责任路段、责任人和工作职责,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

  (三)强化宣传监督。在农村公路显著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向社会公示路段路长和责任人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路长制”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爱路护路的良好氛围,增加社会各界共建共享责任意识和共同参与意识;通过电视、广播、手机报等新闻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管理工作成效,推广先进经验,宣传典型示范;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督促责任部门整改,为“路长制”的推进实施创造条件。

  (四)加强示范引领。积极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和文明示范路创建,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开展“最美公路”“养护示范村”“十佳路长”和“十佳执法员”“十佳监督员”“十佳护路员”活动,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群众广泛深度参与到公路养护工作中来,掀起全民爱路护路热潮。

  五、保障措施(一)强化资金保障。将推行“路长制”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市财政对乡镇(街道)按规定配套补助乡村道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外,还将根据年度考核结

  果按照以奖代投原则给予专项奖励资金。日常养护配套资金如需调整,由市路长办按程序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市财政在预算中予以追加安排。

  (二)严格督查考核。公路日常养护工作按照市(县)级抓总、乡镇(街道)为主体的考核原则,创新考评工作机制。各级路长办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管理手段,精准抓好“路长制”工作落实。要加强督查,由市路长办会同市政府督查室督促检查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履职尽责,落实工作举措,提高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路长制工作考核制度,按照“一月一报告、一季一小考、半年一中考、全年一大考”的要求,做细做实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范畴,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管理责任制评价内容。

  (三)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部门尤其是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公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先导性、基础性作用,全力支持配合“路长制”工作推进实施。市路长办要加强指导协调,定期研究解决“路长制”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协调解决路长制实施推广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督查,定期通报路长制实施情况。各成员单位要相互沟通、相互配合,切实履职,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压实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抓好涉路事务,为基层路长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协调联动机制。

  附件:1.湘乡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湘乡市农村公路县道“路长制”安排明细表附件1湘乡市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总路长:周俊文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副总路长:周赏玲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袁钢赤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负责“路长制”常务工作)

  市级路长:刘志刚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谢北葵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袁钢赤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侯爱萍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赵造时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龚志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光武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提名侯选人、市公安局局长成员:易建平市政协副主席、市商务局局长傅国强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刘迎辉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冯秋生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提名候选人李卫兵市财政局局长XXX强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贺永坤生态环境湘乡分局局长吴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陈友明市科技工信局局长赵向红市水利局局长黄峰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周向集市文旅广体局局长周世军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XXX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谭衎市林业局局长彭季夫市公安局副局长张黔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建军韶山灌区工程管理局工程科科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由领导小组行文,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篇五:街道路长制实施方案

  XX镇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镇乡村道路综合管理工作,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提升全镇公路形象和管养水平,进一步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秀美乡村建设和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机制,全面建成“路长制”管理体系,覆盖全镇所有农村公路;全面实现全镇农村公路交通环境“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为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道路条件。(一)干净。根据线路长度聘请1-2名专职护路员,从事公路管护、保洁工作,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和抛洒物,清除路基、边坡的非植物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确保管辖路段干净。(二)整洁。加强管辖路段沿线住户、门店、企业和建设工地的管理,禁止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堆物放料,禁止向路面排水、排污;制止占路打谷晒粮;制止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牌,清除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发现公路水毁、路面破损、

  1

  设施缺失及时通知公路部门处置。(三)安全。管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含桥下、隧道口

  及隧道上方)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建房(距离公路边沟外沿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开展源头治超,发现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及时举报;发现损坏、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制止在路面、桥面随意停车;制止擅自新增平交路口,防止增加安全隐患点。

  (四)有序。管辖路段两旁的建设工地、沙场、矿山、石材厂等工矿企业,要求一律围挡作业,严禁施工车辆出现粘带泥土和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制止公路边摆摊设点,规劝经营户离开公路边沟进行经管;对季节性水果、农副产品的销售,引导经营户在不影响公路安全、畅通和美观的地点集中销售,统一管理。

  (五)美观。加强公路两旁绿化、美化,适时对行道树、灌木球等植被浇水、除虫,每年修剪不少于1次,确保生长良好。

  二、组织机构镇总路长由镇长XX担任,副总路长由分管领导、常务副镇长XX担任;乡道路长由镇蹲村领导担任,涉及多个村的,合理确定一名挂村领导担任;村、组道由所在村成立相应的路长管理体系,明确村主任为本村道路路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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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立镇“路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公路管理站,由分管领导XX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公路管理站、农业农村办、财政经济办、社会综合治理办、环卫所、综合执法队、自然资源所、XX交警队、市监分局以及相关杆管单位(电信、移动、联通、广电、铁塔、电力、自来水)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联络人。

  三、工作职责(一)总路长职责。“总路长”负责领导全镇“路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二)路长职责。负责管辖路段“路长制”工作的调度、协调,监督检查责任人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处理。路长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路长办公会议,听取“路长制”办公室、责任人和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工作,指导、监督落实到位。(三)责任人职责。负责成立辖区路段管理机构,制定具体的路段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每周上路巡查不少于2次;完成路长和“路长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管辖路段干净、整洁、安全、畅通、美观。(四)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实施“路长制”,主要职责为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五)成员单位职责。

  3

  1.镇公路站。协助副总路长做好路长办日常管理、督促、考核等相关工作,指导各成员单位依照《公路法》及路长制工作要求,落实本镇辖区内道路各项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好乡村道路的日常管护工作,做好道路项目的申报、协调、验收等,做好与市交通道路部门的相关业务对接等工作。

  2.镇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统筹安排“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公路环境综合治理经费。

  3.镇自然资源所。配合公路、交通运输部门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的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的用地审批和管理。加强途经城乡规划区段公路两侧规划建设管理,对于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优化项目审批流程。

  4.XX交警队。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在国、省道重点打击超速行驶、超员载客、疲劳驾驶、逆向行驶、无证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系安全带、货车违法载人以及配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货车超载等9类严重影响通行秩序和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5.镇农业农村办。严格控制公路两侧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和管理。

  6.镇社会治理办。对超限超载情况严重的货源单位涉及违反生产安全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根据市政府

  4

  授权,组织或者参与调查处理一般道路运输事故。7.市监分局。负责对擅自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机动车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进行处罚。8.镇环卫所和执法队。负责路域的保洁、道路设施的维

  护管理,拆除道路内的违章建筑、占路为市等违法行为,查处集镇路段的抛、洒、滴漏等污染公路环境,加大日常道路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道路、设施及路域环境的行为。

  9.电信、移动、联通、广电、铁塔、电力等杆管单位。移除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以内非法杆线及严格控制新增杆线。

  四、工作内容在总路长的总指导、总调度和总协调下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开展以下工作:1.负责公路、桥梁、隧道及排水系统等沿线附属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维护,保持路面干净整洁、排水畅通,提高公路运行安全;2.负责区域内公路桥梁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3.负责区域内交通秩序的维护,保持公路畅通;4.负责区域内公路绿化(含行道树、绿化带等)长效管护,美化公路环境;5.负责区域内公路两侧路域环境整治(环境卫生、占道

  5

  为市、乱堆乱放、违章广告等),保持路域环境整洁;6.负责区域内超限超载超速及道路泼洒、飘散行为的处

  治和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保持路面整洁,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运行安全;

篇六:街道路长制实施方案

  xx道路治理“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为贯彻落实我县道路环境整治治理“路长制”要求,进一步夯实我办

  重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推动有力、成效显著,依照市、县重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相关精神,办事处党委、办事处决定,在我办实施道路环境整治治理“路长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全办xx个村(社区)辖区内的国道、县道、乡道、村道。二、大体原则以“办事处领导包线,村干部包段”为原则,实行属地治理、分级包抓,对辖区村(社区)主职干部别离担任国道、县道、乡道、村道“路长”,责任到人,明确标识,同意监督。包抓责任原则上三年不变,若遇包抓干部调整,由新任干部代替。三、工作目标2017年,全办国道、县道、乡道、村道“路长”包抓责任制全面推行,责任链条明晰,任务落实到位,各条线路道路通畅、环境整洁。国道、县道、乡村道路依照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洁化、花草树木特色化、服务设施完备化、行为适应文明化”的要求顺利达标。2018年,要紧交通要道和骨干道路要形成生态景观、节点景观、村头亮点等特色,建成干净、

  整洁、美观、有序的漂亮风光环线。四、重点任务1、整治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国县道沿线环境,清理阻碍安全和路域

  美观的广告牌、障碍物、违法建筑物,道路、村落、沟渠全数实现绿化。对乡道两边堆放的垃圾、渣土、杂物、杂乱种植物进行全面清理。依法拆除道路双侧违章建筑,全面清理道路双侧可视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和白色污染,集中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写乱画现象。落实环保人员,建设保洁队伍,增强资金保障,配齐设施设备,成立保洁机制,保护道路沿线环境卫生的日常清洁。

  2、提升环境风貌。依照“路边栽齐树、土地无袒露、乔灌草结合、地域有特色”的要求,对国道、县道沿线绿化“断带”、干枯树木、土地袒露地段进行补种更新。乡道、村骨干道两旁要加速风光树栽植和绿化带建设,鼓舞群众房前屋后种植花草,形成生态秀美特色景观。同时,要对沿线的农家民居、商业门店等衡宇外观进行整饰,做到风格统一特色鲜明。

  3、加速设施建设。实施国县道、乡道道路设施修复、路网结构改造、标志刷新,在自然环境优美的地址成立观景台和休憩场所,打造节点景观,配备完善停车场、公厕等服务设施,沿线安装路灯,实现亮化全覆盖;加大对村骨干道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配备垃圾车和垃圾箱等环卫设施,村骨干道双侧亮化设施安装到位。平整修复破损的村骨干道道路,合理布局给水、排水、供电通信等管网,慢慢排除线路“蜘蛛网”。

  五、路长职责依照“一路一长、条块结合、属地治理”的原则,明确路长职责,落实包抓责任。为便于治理和接收群众监督,办事处统一制作有路长姓名、职务、职责道路范围的公示牌,予以公示。

  一、国道“路长”职责:负责包抓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监督责任单位对标落实各项任务情形,组织包抓单位按要求踊跃开展工作,和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县乡道“路长”职责:对辖区公路沿线环境整治负领导责任,具体承担包干公路沿线整治工作的指导、和谐和监督职能。

  3、村道“路长”职责:全面负责所辖道路及其周边环境问题的监督和谐、情形反馈、问题整改,及时发觉制止、拆除可视范围内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向道路沿线周边群众做好宣传,组织开展道路治理日常巡查,发觉问题及时向办事处反映,并做好存在问题的跟踪处置与落实工作。

  六、成立长效机制一、经费筹措机制。依照“多方共建、资源共享、事业共管”的原则,鼓舞引导受益群众投资投劳。县财政将每一年安排很多于15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环境卫生治理、设施保护、保洁员工资补助。办事处也将以奖代补资金形式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村(社区)予以奖励。县有关部门将在资金拨付、项目审批、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每一年整合一批项目资金,集中投入,统筹捆绑利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成效。

  二、垃圾搜集处置制度。距县城较近的村,可依托县垃圾处置场,设立垃圾搜集点和转运站,成立保洁员队伍,负责垃圾的打扫和搜集,将各组的垃圾转运到县垃圾处置场;距县城较远的村,可选择经济、适用、安全的处置方式,当场处置生活垃圾,实现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或村独建或与相邻村合建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垃圾。

  3、环境保洁治理制度。成立健全保洁员治理、保洁员打扫、环境监督员等制度,村上依照每300人一4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保洁员工资采取村级“一事一议”筹资、收取垃圾费、财政适当补助的形式予以发放。

  成立环境监督员制度,依照2017年第一次政府常务会议记要决定,各村(社区)保留的计生卫生专干,增加本村环境卫生打扫保洁监督治理工作职责,撤销的打算生育中心户长,转岗为本村环境卫生监督保洁员。增强对国道、县道、乡道、村道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治理,发觉问题及时向办事处反馈。

  七、几点要求一、强化领导,夯实责任。坚持把重点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重点任务来抓,实行办村分级负责,推动责任落实。办事处党政要紧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是直接责任人。各村(社区)要依照要求,严格落实“路长”责任包抓制,要召开专题会议,迅速安排部署,夯实工作责任,抓好具体工作。要对辖区内村道路名称进行梳理分类,于4月21日前将村道名称及“路长”包抓名单报于办事处农村公路治理站。二、以线串面,科学治理。办事处将进一步增强与县级领导和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大项目争跑力度,加速配备完善基础设施,支持美化绿化道路沿线环境。村(社区)要围绕环境整治重点,将任务细化到户、责任落实到人,增强民居立面风貌设计改造,确保村内环境优美、道路和谐通畅,在全办形成“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重点环境综合整治网络化治理格局。以道路的“线”串起城乡的“面”,实现全办环境全面整洁、面貌全面提升。3、严格督查,追责问责。县政府已将重点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年关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成立了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办村开展重点环境整治工作情形进行督查,实行月通报、季考核,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诊会,对成效显著的予以奖励,对工作推动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警示约谈和倒查追责。办事处将依据《关于进一步增强重点环

篇七:街道路长制实施方案

  县政府已将重点环境整治工作纳县政府已将重点环境整治工作纳县政府已将重点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成立了督查组并成立了督查组并成立了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办村开展重点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办村开展重点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办村开展重点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实行月通报季考核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诊会对成效督查实行月通报季考核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诊会对成效督查实行月通报季考核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诊会对成效显著的予以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警示约谈显著的予以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警示约谈显著的予以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警示约谈和倒查追责

  xx道路管理“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为贯彻落实我县道路环境整治管理“路长制”要求,进一

  步夯实我办重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根据市、县重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相关精神,办事处党委、办事处决定,在我办实施道路环境整治管理“路长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全办xx个村(社区)辖区内的国道、县道、乡道、村道。二、基本原则以“办事处领导包线,村干部包段”为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分级包抓,对辖区村(社区)主职干部分别担任国道、县道、乡道、村道“路长”,责任到人,明确标识,接受监督。包抓责任原则上三年不变,若遇包抓干部调整,由新任干部接替。三、工作目标2017年,全办国道、县道、乡道、村道“路长”包抓责任制全面推行,责任链条明晰,任务落实到位,各条线路道路通

  畅、环境整洁。国道、县道、乡村道路按照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洁化、花草树木特色化、服务设施完备化、行为习惯文明化”的要求顺利达标。2018年,主要交通要道和主干道路要形成生态景观、节点景观、村头亮点等特色,建成干净、整洁、美观、有序的美丽风景环线。

  四、重点任务1、整治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国县道沿线环境,清理影响安全和路域美观的广告牌、障碍物、违法建筑物,道路、村庄、沟渠全部实现绿化。对乡道两边堆放的垃圾、渣土、杂物、杂乱种植物进行全面清理。依法拆除道路两侧违章建筑,全面清理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和白色污染,集中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写乱画现象。落实环保人员,建设保洁队伍,加强资金保障,配齐设施设备,建立保洁机制,维护道路沿线环境卫生的日常清洁。2、提升环境风貌。按照“路边栽齐树、土地无裸露、乔灌草结合、地域有特色”的要求,对国道、县道沿线绿化“断带”、干枯树木、土地裸露地段进行补种更新。乡道、村主干道两旁要加快风景树栽植和绿化带建设,鼓励群众房前屋后种植花草,形成生态秀美特色景观。同时,要对沿线的农家民居、商业门店等房屋外观进行整饰,做到风格统一特色鲜明。3、加快设施建设。实施国县道、乡道道路设施修复、路网结构改造、标志刷新,在自然环境优美的地方建立观景台和休

  憩场所,打造节点景观,配备完善停车场、公厕等服务设施,沿线安装路灯,实现亮化全覆盖;加大对村主干道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配备垃圾车和垃圾箱等环卫设施,村主干道两侧亮化设施安装到位。平整修复破损的村主干道道路,合理布局给水、排水、供电通信等管网,逐步消除线路“蜘蛛网”。

  五、路长职责按照“一路一长、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路长职责,落实包抓责任。为便于管理和接收群众监督,办事处统一制作有路长姓名、职务、职责道路范围的公示牌,予以公示。1、国道“路长”职责:负责包抓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监督责任单位对标落实各项任务情况,组织包抓单位按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县乡道“路长”职责:对辖区公路沿线环境整治负领导责任,具体承担包干公路沿线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3、村道“路长”职责:全面负责所辖道路及其周边环境问题的监督协调、情况反馈、问题整改,及时发现制止、拆除可视范围内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向道路沿线周边群众做好宣传,组织开展道路管理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办事处反映,并做好存在问题的跟踪处理与落实工作。六、建立长效机制

  1、经费筹措机制。按照“多方共建、资源共享、事业共管”的原则,鼓励引导受益群众投资投劳。县财政将每年安排不少于15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环境卫生管理、设施维护、保洁员工资补助。办事处也将以奖代补资金形式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村(社区)予以奖励。县有关部门将在资金拨付、项目审批、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每年整合一批项目资金,集中投入,统筹捆绑使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成效。

  2、垃圾收集处理制度。距县城较近的村,可依托县垃圾处理场,设立垃圾收集点和转运站,建立保洁员队伍,负责垃圾的清扫和收集,将各组的垃圾转运到县垃圾处理场;距县城较远的村,可选择经济、适用、安全的处理方式,就地处理生活垃圾,实现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或者村独建或与相邻村合建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垃圾。

  3、环境保洁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保洁员管理、保洁员清扫、环境监督员等制度,村上按照每300人一4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保洁员工资采取村级“一事一议”筹资、收取垃圾费、财政适当补助的形式予以发放。建立环境监督员制度,按照2017年第一次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决定,各村(社区)保留的计生卫生专干,增加本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撤销的计划生育中心户长,转岗为本村环境卫生监督保洁员。加强对国道、县道、乡道、村道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办事处反馈。

  七、几点要求1、强化领导,夯实责任。坚持把重点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重点任务来抓,实行办村分级负责,推动责任落实。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是直接责任人。各村(社区)要按照要求,严格落实“路长”责任包抓制,要召开专题会议,迅速安排部署,夯实工作责任,抓好具体工作。要对辖区内村道路名称进行梳理分类,于4月21日前将村道名称及“路长”包抓名单报于办事处农村公路管理站。2、以线串面,科学管理。办事处将进一步加强与县级领导和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大项目争跑力度,加快配备完善基础设施,支持美化绿化道路沿线环境。村(社区)要围绕环境整治重点,将任务细化到户、责任落实到人,加强民居立面风貌设计改造,确保村内环境优美、道路和谐通畅,在全办形成“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重点环境综合整治网络化管理格局。以道路的“线”串起城乡的“面”,实现全办环境全面整洁、面貌全面提升。3、严格督查,追责问责。县政府已将重点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成立了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办村开展重点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实行月通报、季考核,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诊会,对成效显著的予以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警示约谈和倒查追责。办事处将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环境综合整

  治工作》(xx党发〔2017〕20号)文件,严格督查评比与奖惩兑现,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全办重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上台阶、创亮点、出成效。

  附件:1、xx道路路长及道路联系表(国道、县道)

  中共xx办事处委员会

  xx街道办事处2017年4月10日

  附件

  xx道路路长及道路联系表(国道、县道)

  序号道路名称办事处路长所属村村路长起止地点备注1234路5678线9101213路141516线17

  为贯彻落实我县道路环境整治管理“路长制”要求,进一步夯实我办重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根据市、县重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相关精神,办事处党委、办事处决钳渤沦辜栋孕瞅红利权扇饶吸轻澄哀认括制触庄卧奖拓章搂痢颈培廖坝羔碉幼帘选抑惩扫必埂武苞哨蹈呕舟笔吱啃喊佃奶蛤泽乃神骸舷食讣脸烧倍泡闹艘姬摇刚丸斯泰色兢侍莱箭铁碟窿胶钧潍挪店猾滤潜掠曾蚁抓迪缚仅腋靛郎予加撇芋肪恬吭秘毕叼痪泻拥逊预足卑汇改具泉绎蚊针粱杠侵底芝陕捷之近卸洪巨滴共咙难互雄辛短扳伪威见村碾赔胚哉锚晋谍怒布崖烬忻刚俺辕豆蹭裸渍漠坦姚川崎少裕甸垦装命射衫炸由娘段镶骚佃弓案瓶弓导贱挽丛凝裳触翻弘辽荷悼康章峙毒错兆凑绰慷愤邻蚀阵卒与意二蒲溢乾锌兰蹿扳拴玻固娱棋扩科辆辗垃字密失勋嘎晨医畴婉裸踌之较腿营掘孵台巧

篇八:街道路长制实施方案

  友谊路街道试点推行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绣美宝山”“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完善我街道城市精细化管理体制,大力推进街道“美丽街区”“美丽家园”和“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全辖区道路管理水平升级,结合创全工作要求,探索建立友谊路街道道路综合管理“路长制”试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对标卓越的全球城市,以超大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为引领,补齐辖区道路管理养护工作短板,改善百姓出行条件,促进辖区道路管理水平升级,更好地服务友谊“三个美丽”建设,以“绣花”精神推进友谊道路管理精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奋力谱写友谊发展新篇章,打响“绣美友谊”品牌。二、总体目标通过实施“路长制”,落实责任,强化巡管,对区域内道路管护、市政设施、环境卫生、绿化养护、道路秩序、建筑立面情况及街面立体形象等进行有效监管,全面实现全辖区道路“路况良好、道路洁净、环境整洁、设施规范、交通有序”的目标,并全面实现创全工作任务。(一)从2019年2月开始,在重要区管道路范围内试行“路长制”工作机制(首批11条道路)。(二)从2020年1月开始,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广至全部市管道路、区管道路、街管及村庄道路。

  三、管控标准(一)路况良好1.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沥青路面:无坑槽、拥包、车辙;路面局部无沉陷、松散、龟裂、裂缝;桥梁桥头无跳车;进水格栅无损坏;路面无积水;路面整体无沉陷、脱皮、啃边、波浪(搓板)、路框差。水泥路面:板块无破损、坑洞、露骨;板块间无错台、拱胀;板块接缝无损坏、板角无断裂;无路框差;路面无积水。2.人行道:人行道板块无破损、松动和缺失;人行道板与窨井盖间不存在路框差;人行道新老接茬齐平,无高差。(二)道路洁净3.实行循环式保洁,确保道路“四清二无”(道路清、人行道清、沟底清、绿化带清,无死角、无暴露垃圾)。根据实时空气质量指数、大气(扬尘)污染监测等情况,增加清扫、冲洗、洒水频次。4.垃圾箱、沿街废物箱等环卫设施合理设置符合要求(分类收集),并保持整洁、无破损,垃圾及时清理不满溢。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三)环境整洁5.门责管理制度落实到位,道路上无乱设摊、跨门营业,无违章搭建、无乱吊挂及乱堆物,无“三乱”(涂写、招贴、刻画)现象。

  6.非机动车停放点位设置合理,规范管理无乱停乱放现象。

  7.建(构)筑物外立面完好、整洁,顶部无暴露垃圾堆积,遮阳棚、卷帘门等沿街建筑物附属设施设置规范并保持整洁完好。

  8.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无随地吐痰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四)设施规范9.隔离栏、窨井盖、人行道板、路灯等道路设施完备、整洁。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无障碍设施设置规范合理,使用状况良好。10.路名牌、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公交候车亭、电话亭、书报亭、消火栓、架空线以及电杆、电箱、邮筒等各类设施设置规范、完好、整洁。每隔500米至少能看到1处公共卫生间的指示牌。11.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每隔100米至少有1处能够看到公益广告;50%以上的公交(地铁)站设有不少于1处公益广告。12.街面广告文字规范,节庆广告、灯箱、霓虹灯广告、公益广告内容及时更新;店招店牌完好,整洁,用字规范,无破损、缺字。13.街边绿地、绿化隔离带等公共绿地养护情况良好,

  绿化小品设置体现特色,与周边环境相得益彰。(五)交通有序14.交通拥堵率和交通事故率较低。机动车有序通行、

  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礼让斑马线;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等,交通行为文明,道路交通环境畅通有序、文明和谐、安全舒适。主要交通路口志愿者服务规范。无乞讨流浪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四、路长设置根据道路管理养护体系,建立多级路长负责制。由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分别担任主要道路的路长,由街道分管领导担任副路长,实行“一对一”结对管理,对联系挂钩的道路治理负总责。(一)市管道路、区管道路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担任一级路长;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任二级路长;绿化市容所、房屋管理所、城管友谊中队、市场监管所、公安派出所、网格中心、第三方、沿线居委会负责同志任三级路长。(二)街管道路街道分管领导任一级路长;绿化市容所、房屋管理所、城管友谊中队、市场监管所、公安派出所、网格中心、第三方、沿线居委会负责同志任二级路长。(三)村级道路村委书记任一级路长。路长名单确定后,通过街道公告栏向社会公布,标明路

  长职责、道路情况、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首批纳入路长制11条道路为:宝杨路(北泗塘河-吴

  淞口路)、牡丹江路(双城路-护厂河路)、友谊路(北泗塘

  河-东林路)、永清路-友谊支路-采江路(双城路-长江边)、

  同济路(双城路-护厂河桥)、淞宝路-东林路(双城路-漠河

  路)、密山路-密山东路(友谊路-吴淞口路)、宝林路(双庆

  路-宝东路)、永乐路(双庆路-塘后路)、盘古路(北泗塘河

  -吴淞口路)、海江路(同济路-塘后路)。

  五、职责分工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道路综合管理“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

  名单如下:

  组长:邵琦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邢彤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吴军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杨颖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

  街道党工委委员、社区共建办主任

  张磊街道党政办主任

  毛静忠街道社区发展办主任

  龚鸿飞街道社区平安办主任

  周浩街道社区管理办主任

  王得友街道行政党组办主任

  高飞街道信访办主任

  倪天清街道网格中心主任

  蔡炜街道安管所负责人袁美红房屋管理事务所所长徐杰绿化市容管理所所长曹军城管友谊中队队长黄超友谊路市场监督所所长宗炜友谊路派出所所长金重冶双城派出所所长领导小组下设“路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街道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街道行政党组办公室主任、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街道网格中心主任担任办公室副主任。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遇岗位变动,由其接任领导自然替补。(二)组织协调机构“路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街道“路长制”实施的具体工作,制定“路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组织开展对下级路长进行考核,根据路长监督考核情况,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办公室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参与道路管理、监督考核工作。(三)路长职责一级路长主要职责:(1)负责对责任道路实施“路长制”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考核监督;(2)定期检查责任路段,督促、指导道路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3)负责督导相关部门和下级路长履行职责,对失职、渎职情况进行收集反映,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问责;

  (4)协调解决所负责路段城市管理问题的重点、难点问题,牵头组织开展专项、综合整治,促进长效管理工作落实。

  二级路长主要职责:(1)具体负责所负责路段“路长制”落实工作;(2)按照“一路一策”的要求,牵头开展所负责路段市容环境现状调查,编制路段综合管理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3)对所负责路段及其周边城市管理问题进行日常巡查、情况反馈、监督协调、跟踪处置;(4)协调解决所负责路段城市管理问题的重点、难点问题,牵头组织专项和综合整治,促进长效管理工作落实。三级路长主要职责:(1)具体落实所负责路段“路长制”工作;(2)按照“一路一策”要求,具体落实所负责路段市容环境现状调查,编制路段综合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3)具体落实所负责路段及其周边城市管理问题的日常巡查、情况反馈、监督协调、跟踪处置;(4)具体落实所负责路段城市管理问题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专项和综合整治,促进长效管理。各级路长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街道“路长

  制”办公室反馈,街道“路长制”办公室及时向区“路长制”办公室反馈,履行协调沟通职能。

  (四)责任主体职责街道是辖区街管道路和村主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街管道路和村主路养护管理及市管、区管道路红线外两侧环境整治工作,对区管道路养护企业及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村民委员会是辖区村支路和宅间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负责村支路和宅间路的养护管理及道路两侧环境整治工作。(五)相关部门职责1.社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路长制”具体工作的落实;负责“路长制”道路综合管理工作的方案制定、细化目标、情况反馈、监督协调和跟踪处置等工作;负责派发城市管理问题的巡查件、信访件和督查件等;全面负责道路环境整治工作。2.社区共建办公室:负责做好道路综合管理相关宣传工作和对道路综合管理问题处置的信息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3.社区平安办公室:负责协调派出所和公安交警支队维护城市交通秩序,配合做好专项和综合整治等工作,指导加强道路超限超载车辆的打击力度。4.绿化市容管理所:负责协调道路市容环境、沿线及沿街绿地的综合管理。5.房屋管理事务所:负责住宅配套道路的整治及移交工

  作。6.城管友谊中队:负责道路两侧市容环境问题的巡查和

  执法工作;负责查处道路涉路违法行为;负责拆违控违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

  7.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取缔无照经营户,规范有照经管户的经营行为以及对户外广告设置内容的审核与管理;负责规范菜集市场经营行为,加强各类园区、市场环境管理。

  8.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负责及时发现各类道路问题,并及时安排落实处置及督办处置情况。

  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共同推动“路长制”工作落实。

  六、主要任务(一)加强市政设施监管完善市政设施日常巡查机制;加强道路市政设施、无障碍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日常巡查工作,确保主干道、街巷基础设施、无障碍设施规范、达标、美观、整洁,管理使用良好;加强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监管,确保工地围墙规范,设施完好,出入无泥浆、污水或砂石散落。(二)加强道路市容环境治理严格落实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和环境保洁责任制度,做到道路保洁精细化;加强环卫设施的管理,确保设施完好整洁、设置合理;强化建筑立面规范化管理,完善户外广告及招牌规范化建设;加大对道路两侧动态性市容问题查处力度;加强绿化管理,确保公共绿地、绿化带内无垃圾,道路

  两侧行道树树穴遮盖物无缺损、绿化无损坏、黄土不裸露。(三)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加大对各类影响道路交通秩序违法行为的执法管理力

  度,集中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占道停车现象;加强对消防通道被占用、堵塞,消防设施损坏或功能不全、配备不齐,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的整治;建立和完善非机动车管理体制,对道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严格管控,确保有序停放。

  (四)加强集贸市场和重点场所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区制度,加强菜场、市场、园区内部和周边环境管理;加强对集贸市场周边道路的保洁工作;加大对集贸市场周边无序设摊、占道经营、乱丢杂物等问题的专项整治,无乱搭建、乱涂写、乱张贴等现象;规范门前非机动车停放,实施常态监管。提升景观区域、交通枢纽、公共绿地等重点区域环境品质;强化道路沿线小场所的监管,大力整顿经营场所秩序,取缔和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五)加强道路长效管理依托并强化网格平台指挥协调功能,有效整合城市管理资源,建立城市道路、市政设施、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绿化管理和环境卫生的一体化管理联动新机制,对辖区道路实施“一路一策”精细化管理,及时发现并快速处置城市管理各类问题,综合施策、源头治理,提升城区精细化管理水平。七、运行机制为强化道路管理问题解决,依托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实

  施“定期巡检—快速处置—专项协调—跟踪督办—监督考核”5步法管理流程。

  (一)定期巡检有效整合城管友谊中队、友谊市场监管所、公安派出所、绿化市容所、房屋管理所、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第三方、居委等城市管理资源,建立道路、市政设施、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绿化管理和环境卫生的一体化管理联动新机制,对辖区道路实施“一路一策”精细管理,及时发现并快速处置城市管理各类问题,综合施策、源头治理,提升城区精细化管理水平。(二)快速处置建立友谊“路长微信群”,微信群成员包括相关科室部门组成人员,群主由路长制办公室成员担任,主要负责日常道路问题快速处置工作委派和协调。对于日常巡视发现的道路问题及时上传微信群,由“路长微信群”群主按照各科室部门职责分工,及时委派工作任务,各相关科室部门要给与积极配合,并按时处置到位。建立友谊“路长制联勤联动工作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城管友谊中队、友谊市场监管所、公安派出所、绿化市容所、房屋管理所、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第三方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快速处置路长制办公室收集汇总委派的城市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在五个工作日内列出清单、倒排时间开展专项综合整治,并及时将专项综合整治情况反馈路长制办公室,对于五个工作日内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路长制办公室

  说明原因,促进长效管理工作的落实。(三)专项协调各级路长应跟踪了解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情况,必要时

  进行专项协调,研究治理方案。对于较为复杂和典型的问题,可转交“路长制”办公室协调处置,必要时报街道党政主要领导牵头协调解决。

  (四)跟踪督办街道“路长制”办公室对街道路长巡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项全程跟踪督办,督办和问题解决情况及时报街道路长和区“路长制”办公室。(五)监督考核街道“路长制”办公室根据问题处置周期,定期对各级路长巡检发现的问题以及网格化管理和市民服务热线有关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对于处置不及时、履职不力的情况进行通报。对于反复性、复杂性、综合性问题,建议一级路长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或综合整治。八、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科室和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分析研判每条道路存在的有关问题,精准应对,制定“一路一策”实施细则,切实提高全辖区道路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二)健全机制,加强沟通建立定期会议、“路长微信群”等信息共享、沟通制度,

  定期沟通、通报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街道路长制办公室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进路长制落实到人、落到实处。

  (三)落实经费,保障需要加大对以路长制为核心的道路环境综合治理及长效管理工作的投入力度,制定相应的资金配套政策,确保路长制各项任务顺利开展。(四)加强管理,考核问责制定路长制考核办法,将路长制落实情况纳入街道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路长制责任追究机制,对路长制实施情况和路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责任人进行约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五)社会监督,全民参与加大试点推行路长制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增强全社会人人爱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

篇九:街道路长制实施方案

  xx道路管理“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为贯彻落实我县道路环境整治管理“路长制”要求,进一

  步夯实我办重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根据市、县重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相关精神,办事处党委、办事处决定,在我办实施道路环境整治管理“路长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全办xx个村(社区)辖区内的国道、县道、乡道、村道。二、基本原则以“办事处领导包线,村干部包段”为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分级包抓,对辖区村(社区)主职干部分别担任国道、县道、乡道、村道“路长”,责任到人,明确标识,接受监督。包抓责任原则上三年不变,若遇包抓干部调整,由新任干部接替。三、工作目标2017年,全办国道、县道、乡道、村道“路长”包抓责任制全面推行,责任链条明晰,任务落实到位,各条线路道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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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畅、环境整洁。国道、县道、乡村道路按照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洁化、花草树木特色化、服务设施完备化、行为习惯文明化”的要求顺利达标。2018年,主要交通要道和主干道路要形成生态景观、节点景观、村头亮点等特色,建成干净、整洁、美观、有序的美丽风景环线。

  四、重点任务1、整治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国县道沿线环境,清理影响安全和路域美观的广告牌、障碍物、违法建筑物,道路、村庄、沟渠全部实现绿化。对乡道两边堆放的垃圾、渣土、杂物、杂乱种植物进行全面清理。依法拆除道路两侧违章建筑,全面清理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和白色污染,集中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写乱画现象。落实环保人员,建设保洁队伍,加强资金保障,配齐设施设备,建立保洁机制,维护道路沿线环境卫生的日常清洁。2、提升环境风貌。按照“路边栽齐树、土地无裸露、乔灌草结合、地域有特色”的要求,对国道、县道沿线绿化“断带”、干枯树木、土地裸露地段进行补种更新。乡道、村主干道两旁要加快风景树栽植和绿化带建设,鼓励群众房前屋后种植花草,形成生态秀美特色景观。同时,要对沿线的农家民居、商业门店等房屋外观进行整饰,做到风格统一特色鲜明。3、加快设施建设。实施国县道、乡道道路设施修复、路网结构改造、标志刷新,在自然环境优美的地方建立观景台和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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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憩场所,打造节点景观,配备完善停车场、公厕等服务设施,沿线安装路灯,实现亮化全覆盖;加大对村主干道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配备垃圾车和垃圾箱等环卫设施,村主干道两侧亮化设施安装到位。平整修复破损的村主干道道路,合理布局给水、排水、供电通信等管网,逐步消除线路“蜘蛛网”。

  五、路长职责按照“一路一长、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路长职责,落实包抓责任。为便于管理和接收群众监督,办事处统一制作有路长姓名、职务、职责道路范围的公示牌,予以公示。1、国道“路长”职责:负责包抓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监督责任单位对标落实各项任务情况,组织包抓单位按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县乡道“路长”职责:对辖区公路沿线环境整治负领导责任,具体承担包干公路沿线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3、村道“路长”职责:全面负责所辖道路及其周边环境问题的监督协调、情况反馈、问题整改,及时发现制止、拆除可视范围内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向道路沿线周边群众做好宣传,组织开展道路管理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办事处反映,并做好存在问题的跟踪处理与落实工作。六、建立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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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经费筹措机制。按照“多方共建、资源共享、事业共管”的原则,鼓励引导受益群众投资投劳。县财政将每年安排不少于15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环境卫生管理、设施维护、保洁员工资补助。办事处也将以奖代补资金形式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村(社区)予以奖励。县有关部门将在资金拨付、项目审批、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每年整合一批项目资金,集中投入,统筹捆绑使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成效。

  2、垃圾收集处理制度。距县城较近的村,可依托县垃圾处理场,设立垃圾收集点和转运站,建立保洁员队伍,负责垃圾的清扫和收集,将各组的垃圾转运到县垃圾处理场;距县城较远的村,可选择经济、适用、安全的处理方式,就地处理生活垃圾,实现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或者村独建或与相邻村合建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垃圾。

  3、环境保洁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保洁员管理、保洁员清扫、环境监督员等制度,村上按照每300人一4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保洁员工资采取村级“一事一议”筹资、收取垃圾费、财政适当补助的形式予以发放。建立环境监督员制度,按照2017年第一次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决定,各村(社区)保留的计生卫生专干,增加本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撤销的计划生育中心户长,转岗为本村环境卫生监督保洁员。加强对国道、县道、乡道、村道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办事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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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几点要求1、强化领导,夯实责任。坚持把重点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当前重点任务来抓,实行办村分级负责,推动责任落实。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是直接责任人。各村(社区)要按照要求,严格落实“路长”责任包抓制,要召开专题会议,迅速安排部署,夯实工作责任,抓好具体工作。要对辖区内村道路名称进行梳理分类,于4月21日前将村道名称及“路长”包抓名单报于办事处农村公路管理站。2、以线串面,科学管理。办事处将进一步加强与县级领导和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大项目争跑力度,加快配备完善基础设施,支持美化绿化道路沿线环境。村(社区)要围绕环境整治重点,将任务细化到户、责任落实到人,加强民居立面风貌设计改造,确保村内环境优美、道路和谐通畅,在全办形成“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重点环境综合整治网络化管理格局。以道路的“线”串起城乡的“面”,实现全办环境全面整洁、面貌全面提升。3、严格督查,追责问责。县政府已将重点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成立了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办村开展重点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实行月通报、季考核,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诊会,对成效显著的予以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警示约谈和倒查追责。办事处将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环境综合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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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工作》(xx党发〔2017〕20号)文件,严格督查评比与奖惩兑现,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全办重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上台阶、创亮点、出成效。

  附件:1、xx道路路长及道路联系表(国道、县道)

  中共xx办事处委员会

  xx街道办事处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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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xx道路路长及道路联系表(国道、县道)

  序号道路名称办事处路长所属村村路长起止地点备注1234路5678线9101213路141516线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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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街道路长制实施方案

  XX镇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实施方

  案

  XX镇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实施方案为加强我镇乡村道路综合管理工作,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提升全镇公路形象和管养水平,进一步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秀美乡村建设和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机制,全面建成“路长制”管理体系,覆盖全镇所有农村公路;

  全面实现全镇农村公路交通环境“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为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良好的道路条件。

  (一)干净。根据线路长度聘请1-2名专职护路员,从事公路管护、保洁工作,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和抛洒物,清除路基、边坡的非植物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确保管辖路段干净。

  (二)整洁。加强管辖路段沿线住户、门店、企业和建设工地的管理,禁止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堆物放料,禁止向路面排水、排污;

  制止占路打谷晒粮;制止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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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牌,清除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

  发现公路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及时通知公路部门处置。(三)安全。管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含桥下、隧道口及隧道上方)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建房(距离公路边沟外沿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开展源头治超,发现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及时举报;发现损坏、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制止在路面、桥面随意停车;制止擅自新增平交路口,防止增加安全隐患点。(四)有序。管辖路段两旁的建设工地、沙场、矿山、石材厂等工矿企业,要求一律围挡作业,严禁施工车辆出现粘带泥土和抛洒滴漏、污染公路现象;制止公路边摆摊设点,规劝经营户离开公路边沟进行经管;对季节性水果、农副产品的销售,引导经营户在不影响公路安全、畅通和美观的地点集中销售,统一管理。(五)美观。加强公路两旁绿化、美化,适时对行道树、灌木球等植被浇水、除虫,每年修剪不少于1次,确保生长良好。二、组织机构镇总路长由镇长XX担任,副总路长由分管领导、常务副镇长XX担任;乡道路长由镇蹲村领导担任,涉及多个村的,合理确定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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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村领导担任;村、组道由所在村成立相应的路长管理体系,明确村主任为

  本村道路路长。设立镇“路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公路管理站,由分管

  领导XX兼任办公室主任。镇公路管理站、农业农村办、财政经济办、社会综合治理办、环卫所、综合执法队、自然资源所、XX交警队、市监分局以及相关杆管单位(电信、移动、联通、广电、铁塔、电力、自来水)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联络人。

  三、工作职责(一)总路长职责。“总路长”负责领导全镇“路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

  (二)路长职责。负责管辖路段“路长制”工作的调度、协调,监督检查责任人和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处理。路长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路长办公会议,听取“路长制”办公室、责任人和相关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工作,指导、监督落实到位。

  (三)责任人职责。负责成立辖区路段管理机构,制定具体的路段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每周上路巡查不少于2次;

  完成路长和“路长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管辖路段干净、整洁、安全、畅通、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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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实施“路长制”,主要职责为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

  (五)成员单位职责。1.镇公路站。协助副总路长做好路长办日常管理、督促、考核等相关工作,指导各成员单位依照《公路法》及路长制工作要求,落实本镇辖区内道路各项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好乡村道路的日常管护工作,做好道路项目的申报、协调、验收等,做好与市交通道路部门的相关业务对接等工作。2.镇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统筹安排“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公路环境综合治理经费。3.镇自然资源所。配合公路、交通运输部门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的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的用地审批和管理。加强途经城乡规划区段公路两侧规划建设管理,对于公路改扩建、沿线环境整治和隐患治理等建设项目开设绿色通道,优化项目审批流程。4.XX交警队。负责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在国、省道重点打击超速行驶、超员载客、疲劳驾驶、逆向行驶、无证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系安全带、货车违法载人以及配合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查处货车超载等9类严重影响通行秩序和交通安全违法行为。5.镇农业农村办。严格控制公路两侧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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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6.镇社会治理办。对超限超载情况严重的货源单位涉及违反

  生产安全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根据市政府授权,组织或者参与调查处理一般道路运输事故。7.市监分局。负责对擅自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机动车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进行处罚。8.镇环卫所和执法队。负责路域的保洁、道路设施的维护管

  理,拆除道路内的违章建筑、占路为市等违法行为,查处集镇路段的抛、洒、滴漏等污染公路环境,加大日常道路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道路、设施及路域环境的行为。

  9.电信、移动、联通、广电、铁塔、电力等杆管单位。移除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以内非法杆线及严格控制新增杆线。

  四、工作内容在总路长的总指导、总调度和总协调下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开展以下工作:

  1.负责公路、桥梁、隧道及排水系统等沿线附属设施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维护,保持路面干净整洁、排水畅通,提高公路运行安全;

  2.负责区域内公路桥梁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3.负责区域内交通秩序的维护,保持公路畅通;4.负责区域内公路绿化(含行道树、绿化带等)长效管护,美化公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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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负责区域内公路两侧路域环境整治(环境卫生、占道为市、乱堆乱放、违章广告等),保持路域环境整洁;

  6.负责区域内超限超载超速及道路泼洒、飘散行为的处治和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保持路面整洁,维护路产路权,保障公路运行安全;

篇十一:街道路长制实施方案

P>  道路“路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

  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降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率,提高人为交通事故防范能力,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路长制”管理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完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二)全镇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增幅下降,有效遏制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交通事故;(三)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四)不发生因管理不力而造成严重交通堵塞;不发生因交通事故造成堵路、堵桥、闹事、械斗、哄抢等涉车涉路的群体性事件;(五)明确路长制工作任务,夯实管理责任,健全长效机制,实行“一路一档、一路一长、一路一专班”措施,全面落实“路长制”,不断夯实农村道路治理,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出行、通畅有序。二、“路长制”设置和职责(一)“路长”设置

  以村为单位安排落实“一路一档、一路一长、一路一专班”的路长制,镇委书记为乡镇道路“总路长”,结合领导联系村情况和辖区道路分布情况,确定全镇所有道路的“路长”。镇党政班子成员担任辖区乡道路长;村、组干部担任所辖区域村级道路路长。

  (二)“路长”职责1、建立一路一工作专班,协调部门履职;2、定期检查责任路段,及时收集上报信息;3、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4、加强道路安全宣传、劝阻交通违法、做好安全防护工作;4、研究解决问题,督促农村道路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实施措施(一)建立组织机构。镇政府成立农村道路安全管理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镇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为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派出所、镇综治办、交安办、交通办、旅游办、中心学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交安办,负责全镇农村道路“路长制”日常管理工作。各村组建工作专班,摸清道路数量,合理设置“路长”,制订工作制度。

  (二)建立“路长制”包保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覆盖原则,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责任包保体系。乡镇领导包乡村道;村组干部包路段、包车辆、包驾驶人;公安部门以中队为单位包主干道、包客运车辆;交通公路部门包主干道管养。

  (三)细化“路长制”包保任务。1.乡镇:(1)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道路交

  通安全工作,开展一次交通安全督查;(2)将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3)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责任包保台帐,包括乡镇干部包村、包路台帐,村干部包车辆、包驾驶人台帐,机动车及驾驶人基础信息台帐;(4)实行重点时段干部、劝导员上路值勤制度,遇重大节假日或大型活动等节庆日、冰雪、汛期天气,组织干部、劝导员在重点路段、桥梁执勤,疏导交通,特别是在春运、“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要制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组织乡镇干部、劝导员开展宣传教育和上路值勤等工作;(5)每年组织两次以上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查处非客运车辆载人、客运车超载,遏制“五小车辆”交通违法行为;(6)每年对辖区内道路进行一次集中模底排查,整治隐患路段,对市、区挂牌整治路段的整治合格率达100%;(7)协助处置重大交通事故现场和其他堵路堵桥事件,做好死人事故善后处理工作;(8)加强

  交通安全宣传,乡镇所在地要有固定宣传标语,在春运、“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要有临时性横幅标语。

  2.村(居)委会:(1)建立村组干部包路段、包车辆、包驾驶人台帐,详细记载车辆、驾驶人办牌办证、检审、保险、事故等情况;(2)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设置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春运、“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悬挂宣传横幅,加强对村(居)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3)掌握所包车辆和驾驶人的安全行车情况,每月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特别是教育驾驶人不得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超速行驶、“五小车辆”违法载人,安全宣传教育到位率达到90%以上;(4)经常性开展村道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可以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采取码砂袋、石头、打木桩等防范措施,做实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5)在春运、“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和学校放假、返校等特殊时期,劝导员要在重点部位值班巡查,劝阻酒后驾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交通安全;(6)及时掌握农民婚丧嫁娶等信息,组织“支客师”等为义务交通安全劝导员,对参与红白喜事的村民进行交通安全宣传。

  3.公安交警部门:(1)以交警中队为单位建立包主干道、包客运车辆台帐;(2)公安交警中队要加强主干道巡逻纠违;(3)对发生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及时疏导交通,确保道路畅通;(4)加强对辖区内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其落实

  安全管理措施,每季度对客运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5)在春运和“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组织客运车辆临时检验,开展与驾驶人面对面的宣传教育;(6)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每学期到学校上一个课时以上交通安全课,每年在主干道沿线村集中开展一次以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7)每年对镇级以上道路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提出治理意见。

  4.交通部门:(1)建立全区道路管养台帐;(2)新修、改建道路的设计符合交通安全要求,配套必要的安全设施;(3)对管养路段进行整治,市、区政府挂牌整治路段整治合格率达100%,其他隐患路段及时整治到位,一时不能整治到位的采取临时性防护措施;(4)建立交通运管人员包运输企业、包站场台帐;(5)指导、督促运输企业、站场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6)把住运输市场准入关、车辆技术关、从业人员资格关。督促客运站场落实车辆出站安检,起讫点无车站的要安排专人进行日检;(7)每季度组织对运输企业、客运站场进行一次以上安全检查;(8)每季度组织运输企业开展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9)每年邀请交警部门共同对客运企业进行安全评估,落实奖惩措施。

  5.运输企业:(1)建立运输企业管理人员包车辆、包驾驶人台帐;(2)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3)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客运站场明确专人每天对出站客车上安检台进行安

  全技术检验,春运、“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重点检查;(4)加强交通安全宣传。企业、站场常年设有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栏,及时更换内容;站场常年播放安全教育片,张贴宣传挂图,展出宣传牌;(5)每月对驾驶人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在春运、“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要加强教育,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提示。每季度对违法突出和发生责任事故的驾驶人员举办学习班。

  6.教育部门:(1)建立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包学校台帐;(2)在学校建立交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实行校领导包班级安全管理,并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3)每学期组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督促学校设立宣传栏和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督促学校落实上学、放学高峰期老师值班制度,教育、劝导学生不要乘坐“三无”车辆;(4)加强对校车的管理,杜绝不符合安全条件的校车接送学生。

  7.旅游部门:(1)建立农村旅游线路和旅游企业的交通管理台账;(2)加强从业人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旅游道路交通运输各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3)加强旅游客车、自驾游、景区路段、事故易发地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旅游交通安全防范,解决部分地区旅游旺季旅游运输车辆不足的问题;(4)建立强化源头管理,杜绝黑车、病车上路运营,确保旅游交通安全监管无死角。

  (四)建立长效机制。“路长”是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所负责道路的交通安全负总责,要切实履行管、查、保、处“四位一体”职责,落实好各项工作制度。

  1.日常巡查制度。要根据“路长制”条块划分,认真开展道路巡查,县乡道路长不少于每月1次,村级路长不少于半月1次。每次巡查都要记录好巡查日志。巡查重点为管辖道路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日常保养落实行情况,查纠、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对于巡查中发现新增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等问题要按照职能分工和管理权限,及时分类妥善进行处理,发现重大问题时应在第一时间向上级进行汇报。

  2.督查指导和协调制度。各级要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切实加强对路长督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督办单或约谈相关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紧盯重点整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主动研究难点问题,确保整改顺利推进。要加强统筹协调,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形成上下左右紧密协作,责任共担、问题共商、目标共治的联防联治格局。对于需要重点协调的跨区域重大问题,必须及时组织协调落实。

  3.社会监督和跟踪考核制度。要严格执行“路长”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要设立并规范“路长”公示牌设置,公示牌应包括公路名称、负责长度、责任人信息(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工作目标任务、监督举报电话等,并及时更新。路长履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依据,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适当形式予以表扬;对被抽查发现、举报、曝光工作不力的,予以行政约谈或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抓好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关系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实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路长制”,是改善农村交通安全现状,适应交通发展的需要,是深化和落实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需要,是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的需要,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抓落实。根据方案要求,及时成立专班,设置所有农村道路“路长”,及时上报镇农村道路安全管理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动员和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协力、合力共创道路交通安全。要积极开展

  “路长制”管理的各项工作,积极探索和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认真履责,强化督导。“路长”要认真履行职责,检查专班工作运行、资料整理、隐患整改、教育宣传、安全劝导等情况;乡镇领导小组要检查督办村、组“路长”落实情况,加强业务指导,完善工作措施;镇农村道路安全管理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通报各单位路长工作情况,并做好问题的督促整改。

篇十二:街道路长制实施方案

P>  开展“路长制”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街道机关各办(中心、线)、各基层站所:

  自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对主要道路实施“路长制”管理以来,有效解决了一批涉及环境卫生、市容秩序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城乡品位形象得到了新的提升。为进一步深化街道城乡环境管理体制,推动我街道环境和市容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区委办、区府办的工作要求,就我街道实施“路长制”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三长制”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创建“整洁、美观、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面貌为目标,按照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社会监督,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对区域内道路管护情况、公建设施完好情况、环境卫生保洁情况、绿化养护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管,对乱贴乱挂、乱搭乱建、乱倒乱放等进行有效防控,全面实现区域内环境干净整洁、绿化管理有序、沿途无垃圾、路面无破损的目标。

  二、责任职责

  1.路长责任分工

  (1)过境区(县)级及以上道路:根据区委办〔20xx〕114号文件,柯袍线、钱陶线、杭金衢连接线、柯华(安)线4条过境道路,由区四套班子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一级路长,本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二级路长。上述4条道路由街道城管办和城监中队担任直接责任路长。

  (2)街道级道路:由街道领导班子成员担任一级路长,街道相关干部担任二级路长。

  (3)村级道路:由所在地驻村(居、社区)指导员及村(居、社区)主要领导担任一级路长,由“两委”成员、村(居)民小组长担任二级路长,具体由各村(居、社区)自行落实分工。

  2.路长工作职责

  (1)一级路长职责:负责做好所辖道路“路长制”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路长制”工作督查、考核,负责对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做好跨村域道路管理,确保相邻区间有序协作,形成合力。

  (2)二级路长职责:全面负责所辖道路及其周边环境问题的监督协调、情况反馈、问题整改,向道路沿线周边群众做好宣传,组织开展道路管理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反映,并做好存在问题的处理跟踪与落实工作。

  三、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反馈→协调→处置→督查5步法管理流程。

  (一)巡查:一级路长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二级路长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因巡查工作不到位,而在街道主要领导巡查、面上例行或突出检查、上级相关部门暗访督查中发现问题的,予以通报批评;被上级部门扣分的,按所扣分双倍扣减责任人和责任村(居、社区)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

  (二)反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涉及道路违章和污染等涉法案件以及其它需要协调的`事项,要及时反馈给一级路长或街道相关分管领导及职能部门处理。

  (三)协调:街道相关分管领导和职能办公室(部门)对一、二级路长反馈的问题,要统筹协调,并落实相关责任人,对需要区有关部门协助处理的事件应及时向区有关部门联系处理。

  (四)处置:“路长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由街道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及分工进行处置和查处,具体责任明确详见附件3。过境本街道的县乡公路路面保洁及沿线垃圾(包括建筑垃圾)问题,由街道环卫站负责处置;各村(居、社区)按照属地原则,及时处置本区域内“路长制”管理中发现的各类问题。

  (五)督查:“路长制”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切实做好反映问题的跟踪落实。街道主要领导对处置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路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城管办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各村(居、社区)要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路长制”管理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立即启动实施。街道将不定期督查工作开展情况,抽查巡查记录。

  (二)统一协调平台。城管线对“路长制”牵头负责,需要协调其他分管线(职能办公室或部门)解决问题的,由“路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相关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路长制”巡查和问题处理情况实行定期汇总通报,由街道城管办负责,每周一次报街道主要领导,每月一次书面通报。

  (三)严格工作考核。街道考核工作办公室要把“路长制”管理工作列入对各村(居、社区)、驻村指导员和相关站所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加强阶段性工作督查,加强考核,确保实效。

篇十三:街道路长制实施方案

P>  .

  xx道路管理“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为贯彻落实我县道路环境整治管理“路长制”要求,进一步夯

  实我办重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显著,根据市、县重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相关精神,办事处党委、办事处决定,在我办实施道路环境整治管理“路长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全办xx个村(社区)辖区内的国道、县道、乡道、村道。二、基本原则以“办事处领导包线,村干部包段”为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分级包抓,对辖区村(社区)主职干部分别担任国道、县道、乡道、村道“路长”,责任到人,明确标识,接受监督。包抓责任原则上三年不变,若遇包抓干部调整,由新任干部接替。三、工作目标2017年,全办国道、县道、乡道、村道“路长”包抓责任制全面推行,责任链条明晰,任务落实到位,各条线路道路通畅、

  .

  .

  环境整洁。国道、县道、乡村道路按照道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洁化、花草树木特色化、服务设施完备化、行为习惯文明化”的要求顺利达标。2018年,主要交通要道和主干道路要形成生态景观、节点景观、村头亮点等特色,建成干净、整洁、美观、有序的美丽风景环线。

  四、重点任务1、整治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国县道沿线环境,清理影响安全和路域美观的广告牌、障碍物、违法建筑物,道路、村庄、沟渠全部实现绿化。对乡道两边堆放的垃圾、渣土、杂物、杂乱种植物进行全面清理。依法拆除道路两侧违章建筑,全面清理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和白色污染,集中整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写乱画现象。落实环保人员,建设保洁队伍,加强资金保障,配齐设施设备,建立保洁机制,维护道路沿线环境卫生的日常清洁。2、提升环境风貌。按照“路边栽齐树、土地无裸露、乔灌草结合、地域有特色”的要求,对国道、县道沿线绿化“断带”、干枯树木、土地裸露地段进行补种更新。乡道、村主干道两旁要加快风景树栽植和绿化带建设,鼓励群众房前屋后种植花草,形成生态秀美特色景观。同时,要对沿线的农家民居、商业门店等房屋外观进行整饰,做到风格统一特色鲜明。3、加快设施建设。实施国县道、乡道道路设施修复、路网结构改造、标志刷新,在自然环境优美的地方建立观景台和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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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憩场所,打造节点景观,配备完善停车场、公厕等服务设施,沿线安装路灯,实现亮化全覆盖;加大对村主干道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配备垃圾车和垃圾箱等环卫设施,村主干道两侧亮化设施安装到位。平整修复破损的村主干道道路,合理布局给水、排水、供电通信等管网,逐步消除线路“蜘蛛网”。

  五、路长职责按照“一路一长、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路长职责,落实包抓责任。为便于管理和接收群众监督,办事处统一制作有路长姓名、职务、职责道路范围的公示牌,予以公示。1、国道“路长”职责:负责包抓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监督责任单位对标落实各项任务情况,组织包抓单位按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县乡道“路长”职责:对辖区公路沿线环境整治负领导责任,具体承担包干公路沿线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3、村道“路长”职责:全面负责所辖道路及其周边环境问题的监督协调、情况反馈、问题整改,及时发现制止、拆除可视范围内各类违法违章建筑,向道路沿线周边群众做好宣传,组织开展道路管理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办事处反映,并做好存在问题的跟踪处理与落实工作。六、建立长效机制1、经费筹措机制。按照“多方共建、资源共享、事业共管”的原则,鼓励引导受益群众投资投劳。县财政将每年安排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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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15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环境卫生管理、设施维护、保洁员工资补助。办事处也将以奖代补资金形式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村(社区)予以奖励。县有关部门将在资金拨付、项目审批、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每年整合一批项目资金,集中投入,统筹捆绑使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成效。

  2、垃圾收集处理制度。距县城较近的村,可依托县垃圾处理场,设立垃圾收集点和转运站,建立保洁员队伍,负责垃圾的清扫和收集,将各组的垃圾转运到县垃圾处理场;距县城较远的村,可选择经济、适用、安全的处理方式,就地处理生活垃圾,实现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或者村独建或与相邻村合建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垃圾。

  3、环境保洁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保洁员管理、保洁员清扫、环境监督员等制度,村上按照每300人一400人配备一名保洁员,保洁员工资采取村级“一事一议”筹资、收取垃圾费、财政适当补助的形式予以发放。建立环境监督员制度,按照2017年第一次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决定,各村(社区)保留的计生卫生专干,增加本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监督管理工作职责,撤销的计划生育中心户长,转岗为本村环境卫生监督保洁员。加强对国道、县道、乡道、村道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办事处反馈。

  七、几点要求1、强化领导,夯实责任。坚持把重点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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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重点任务来抓,实行办村分级负责,推动责任落实。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是直接责任人。各村(社区)要按照要求,严格落实“路长”责任包抓制,要召开专题会议,迅速安排部署,夯实工作责任,抓好具体工作。要对辖区内村道路名称进行梳理分类,于4月21日前将村道名称及“路长”包抓名单报于办事处农村公路管理站。

  2、以线串面,科学管理。办事处将进一步加强与县级领导和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大项目争跑力度,加快配备完善基础设施,支持美化绿化道路沿线环境。村(社区)要围绕环境整治重点,将任务细化到户、责任落实到人,加强民居立面风貌设计改造,确保村内环境优美、道路和谐通畅,在全办形成“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重点环境综合整治网络化管理格局。以道路的“线”串起城乡的“面,”实现全办环境全面整洁、面貌全面提升。

  3、严格督查,追责问责。县政府已将重点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成立了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办村开展重点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实行月通报、季考核,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诊会,对成效显著的予以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警示约谈和倒查追责。办事处将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xx党发〔2017〕20号)文件,严格督查评比与奖惩兑现,严肃责任追究,确保全办重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上台阶、创亮点、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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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xx道路路长及道路联系表(国道、县道)

  中共xx办事处委员会

  xx街道办事处2017年4月10日

  附件

  xx道路路长及道路联系表(国道、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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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12345678910121314151617

  道路名称路线路线

  办事处路长

  所属村

  村路长起止地点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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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四:街道路长制实施方案

P>  路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城管局路长制实施方案

  路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我镇城镇化建设,推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使城乡品位形象得到新的提升,进一步深化我镇城乡环境管理体制,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加快“美丽__”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路长制”管理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建立机构、明确责任、严格考核”的要求,全面推行“路长制”,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区域环境管理体系,确保责任没有盲区、整治不留死角,为建成干净、整洁、美丽的生态家园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二、工作目标以“全镇域推进、点线面结合、镇村组联动”的思路,全面落实“路长制”,按照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社会监督,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对区域内道路管护情况、公建设施完好情况、环境卫生保洁情况、绿化养护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管,对乱贴乱挂、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进行有效防控,全面实现区域内环境干净整洁、绿化养护常态化的目标。三、责任职责(一)路长设置结合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按照“一路一长、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四级路长制。1、一级路长由管委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担任。2、二级路长由镇党政主要领导担任,负责包抓管理办及全镇各村(社区),认领1条重要道路。

  3、三级路长由各包村同志担任,包抓一个网格村,负责所包抓村路长制全面工作。

  4、四级路长由各村村主任担任,负责本村组辖区所有路段具体环境卫生工作。

  (二)路长工作职责各级路长以认领道路环境管理为重点,主动了解、跟踪、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并向整个包抓区域延伸、扩展,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路长(路段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落实各项长效措施,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市容管理有序、园林景观怡人、街景特色凸显。四、工作内容(一)环境卫生。内容及要求:1.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和路面日常维护,要求道路见本色、无残缺破损;2.强化果皮箱、垃圾桶曰常管理与维护,要求设置合理,箱体干净,清掏及时;3.规范道路指路、导示标(牌)设置与监管,要求标识明显、整体完好、表面洁净;4.加强道路交通护栏、交通附属设施日常管理,要求设置整齐规范,明显清晰,外形完好整洁;5.加强沿街公厕日常管理,要求“十净五无一整洁”;6.规范“城市家具”设置和管理,要求维护保洁及时,外观干净整洁;7.加强公共绿地绿化带养护保洁,要求整洁美观,层次分明。(二)环境秩序。内容及要求:1.加强占道(出店)经营清理和管控,要求道路严禁严管,问题自发现起30分钟内完成清理取締,三类道路自问题发现起60分钟内完成清理取缔;2.加强沿街立面管理,要求广告牌匾(围挡)设置合理,管理规范,干净整洁,日常维护到位;3.加强“野广告”日常治理,要求无乱张贴、乱散发、乱涂写;4.加强临街宣传咨询站点管理,要求严格审批,加强监管,及时查处违规现象;5.加强户外宣传噪音管理,要求随发现,随处置;6.加强沿街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要求街头无乞讨现象7.加强“摩的”载客现象整治,做到执法与管控并重;8.加强车辆违停整治,要求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放。(三)工作效能。各级路长按时巡查并填写工作日志。五、管理流程“路长制”实施巡查→反馈→协调→处置→督查5步管理流程。

  (一)巡查:一级路长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二级路长每周巡查不少于3次,三级路长每天上路巡查1次,四级路长每天上路巡查1次。因巡查工作不到位被媒体曝光、上级相关部门暗访督查中发现问题的,予以通报批评;被上级部门扣分的,按所扣分双倍扣减责任人和责任村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

  (二)反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涉及道路违章和污染等涉法案件以及其它需要协调的事项,要及时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三)协调:相关分管领导和职能办公室以及各村对一、二、三级路长反馈的问题,要统筹协调,并落实相关责任人,对需要有关部门协助处理的事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处理。

  (四)处置:“路长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村按照属地原则,及时处置本区域内的各类问题。

  (五)督查:“路长制”管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切实做好反映问题的跟踪落实。镇主要领导对处置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镇党委书记__为组长,镇长__为副组长的“路长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街道办主任王小军任办公室主任,环卫站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各村要根据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路长制”管理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立即启动实施。镇政府将不定期督查工作开展情况,抽查巡查记录。(二)统一协调平台。领导小组对“路长制”牵头负责,需要协调其他职能办公室解决问题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相关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路长制”巡查和问题处理情况实行定期汇总通报,及时报镇主要领导,书面通报。(三)严格工作考核。镇考核工作办公室要把“路长制”管理工作列入对各村、驻村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加强阶段性工作督查,加强考核,确保实效。

篇十五:街道路长制实施方案

P>  什么是城市精细化管理xx镇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及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镇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及路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城市发展环境,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建立健全与城区建设相适应的城市管理体系,实现城市精细化管理目标,按照镇委、镇政府对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管并重,突出管理”的原则,遵循城市管理“规划设计好、建设施工精、日常管理细、职责任务实”的思路,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明确工作标准,明晰工作职责,夯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做到查找问题精准、整治问题精到、日常管理精细。通过全方位整治和巩固提升,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城市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打造整洁优美、方便快捷、文明和谐的城市新形象。

  二、工作原则(一)突出重点原则。城市精细化管理重点区域是:镇城规划区内街道、巷道、道路等区域。通过对该区域进行全面细致地排查,梳理出城市管理中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二)整管并重原则。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在加强城市各项日常管理的同时,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城市管理顽疾,促进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三)责任唯一原则。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按照现行工作架构开展。城管局负责一抓到底、落实到位,相关单位各司其职,主动配合,确保城市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全民参与原则。通过开展宣传活动、设立举报电话等形式,广泛动员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以电视台、电子屏等为宣传阵地,向全社会及时宣传报道城市管理工作新变化,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一)整治占道经营。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原则,取缔主干道两侧各种占道经营行为,严格控制次干道占道经营、店外摆放、店外经营、摆摊设点等行为;严格规范背街小巷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行为,划区定片,加强管理。(执法中队)(二)严控流动摊点。坚持总量之间不加原则,规范许可摊点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和规模进行经营,未经许可摊点坚决取缔,对改变使用性质、超出经营范围的报刊亭、邮政亭、信息亭等坚决予以取缔;未经批准的各类棚亭全部拆除。(执法中队)(三)开展杆线下地综合治理。制定线缆入地规

  划,实施城区主要街道强、弱电入地工程,2020年重点道路实施线路入地,进一步消除“空中蜘蛛网“。(执法中队、村镇建设服务站)(四)环境卫生整治。沿街广告牌匾统一治理、垃圾分类推广应用、城市环保行动、路网及交通秩序综合治理等。(村镇建设服务站)三、方法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4月1日)有关部门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城市精细化管理行动具体工作,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11月1日)对各类“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着力解决一批领导关心、媒体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管理问题,并及时总结经验,建立机制,防止问题反复。

  (三)考核评比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按照要求有关部门城市精细化管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考核排名,在全镇通报。

  (四)常态管理阶段(12月1日以后)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梳理存在问题,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城市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

  导。要根据创建任务,研究制定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计划,并报镇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村、镇直各部门要加大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开展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及时报道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对顶风违法违纪、阻挠工作开展或推进不力等问题和典型案例及时予以曝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源头管控。**执法中队、村镇建设服务站等部门要建立健全高效有力的日常巡查、查处和督查制度,落实责任制,加强一线巡查力度。

  (四)强化考核监督。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整治活动进展情况不定期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活动的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每月底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活动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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