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众信范文网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履职回避豁免申请原因3篇

履职回避豁免申请原因3篇

时间:2022-11-16 17:45:04 来源:网友投稿

履职回避豁免申请原因3篇履职回避豁免申请原因  xx市申请豁免报告  江西省扶贫办公室: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质量,根据省  办《关于开展扶贫开发数据清洗和数据质量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履职回避豁免申请原因3篇,供大家参考。

履职回避豁免申请原因3篇

篇一:履职回避豁免申请原因

  xx市申请豁免报告

  江西省扶贫办公室: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质量,根据省

  办《关于开展扶贫开发数据清洗和数据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经过核实核准,现将我市有关数据申请豁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规则编号

  规则描述

  申请豁免数量(条)

  11_1_003身份证号码不符合校验规则(特指18位证件号码)xx

  2xxx

  xxxxxx

  xx

  345

  67

  8910

  ...

  附件:1.1-3级规则豁免清单(按规则整理)2.4级和其他待定规则豁免清单(按规则整理)

  单位(盖章)日期:2019年11月日

篇二:履职回避豁免申请原因

  保险公司员工履职回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19〕50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履职行为的管理,提升内控机制有效性,结合公司实际,制订XX保险员工履职回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员工履职回避遵循“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强化监督、稳妥有序”的基本原则,营造“主动申报、严格回避、公正履职、强化内控”的文化氛围。第三条本办法员工范围适用于总公司、分公司及其所辖营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在岗人员。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各分公司及其所辖营业单位的履职回避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内部控制具有重要影响的管理人员的任职回避、亲属回避,以及员工从事业务活动时的业务回避。第五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充分认识履职回避工作的重要

  2

  性,加强宣传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履职回避作为内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第二章员工履职回避管理职责分工第六条总公司组织资源部为履职回避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员工履职回避制度;负责组织和开展摸排清理工作;负责科学制定分步实施方案,指导各单位开展履职回避工作;负责员工履职回避宣传教育;负责按季度向监察审计部通报履职回避情况;负责组织履职回避豁免工作;执行对违反履职回避管理办法的员工、员工所在单位和部门,以及相关管理责任人的处罚。第七条各分公司责任人、营业单位负责人为各自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主责任人,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工作布署;推动员工履职回避工作的实施,对履职回避执行结果负责。第八条各分公司组织资源部为分公司及其所辖营业单位履职回避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和落实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办法中的相关要求。第九条监察审计部作为公司纪律监察部门,应对履职回避工作实施长效监督职责。负责对未严格执行履职回避要求、未按规定报告亲属信息、逃避履职回避管理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及

  3

  依据相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第三章履职回避

  第十条关键人员与亲属不得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管理层成员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管理关系的职务;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管理层成员的单位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内控、内审、风险管理、投资决策、投资交易等工作。关键人员与亲属也不得同时在其他双方有直接业务制约或利害关系等影响内控机制有效性的岗位工作。

  第十一条“同一单位”指关键人员所在机构本部及其所辖营业单位。

  第十二条关键人员应回避的亲属包括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普通员工应回避的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及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

  第十三条关键人员主要是指对机构经营管理、风险控制有决策权或重要影响力的总、分公司负责人、内设部门负责人、营业单位负责人或公司认为的其他关键人员。

  第十四条除“关键人员”外其他员工为普通员工。第十五条非执行董事、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参照关键人员实行履职回避;劳务派遣人员参照普通员工实行履职回避。第十六条监管人员亲属任职回避。员工有亲属在监管机构

  4

  工作的,员工岗位和职责应避免与亲属存在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关系。

  第十七条公职人员回避。拟聘用曾在党政机关工作的公职人员的,应严格审核是否符合《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回避要求,其任职是否经原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或未经原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的,不予录用。

  第四章轮岗机制第十八条关键人员轮岗。总公司、各分公司及其所辖营业单位应对在业务运营、内控管理和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关键人员进行轮岗。(一)轮岗期限:关键人员应实行轮岗,轮岗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7年。(二)轮岗方式:可采取横向轮岗和纵向轮岗两种方式。横向轮岗主要在同一单位,包括调整岗位、调整分管工作和调整业务权限等;纵向轮岗主要在辖内跨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进行。分公司负责人及所辖营业单位负责人,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轮岗。(三)员工进行轮岗时,应符合“办法”规定的履职回避要求。

  5

  (四)员工原则上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分公司和中心支公司主要负责人,确有特殊情况的,按规定履行有关豁免审批和公示程序。

  第十九条“本人成长地”一般指本人接受中小学教育和最初参加工作时间较长的县(市)。

  第五章业务回避第二十条员工在办理重点业务时,如涉及本人、亲属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汇报并提请业务回避,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施加影响。第二十一条重点业务包括:1、员工招聘、岗位异动(调动)、职务任免、绩效考评、调薪、奖惩;2、监察、审计、纪检、案件调查及审理;3、采购、涉及资金审批类、投资类;4、涉及本人或亲属有利害关系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理赔、承保、给付类、保全类业务等);5、涉及本人或亲属等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6、监管机构或公司认为的其他应当业务回避的。第二十二条董事、监事及其他关键人员除应履行上述重点业务回避外,还应按照关联交易管理等相关要求,在涉及本人或亲

  6

  属等关联交易事项表决、决策时,及时告知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并履行回避义务。

  第六章履职回避具体程序第二十三条履职回避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本人向总公司或分公司的组织资源部提出回避申请或者所在单位提出回避建议;2、组织资源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核,听取员工本人及相关人员意见,并提出回避意见报任免单位审批;3、任免单位作出决定。需要回避的,予以调整岗位或岗位职责,调整方案由任免单位决定并监督执行。4、因婚姻、职务变化等新形成任职回避关系的,本人须在30天内向所在单位组织资源部报告,并在6个月内完成任职回避调整。在任职回避调整到位前,必须严格实行业务回避。第二十四条业务回避按以下程序办理:1、本人主动向所在机构的相关业务部门提出回避申请,按照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或业务部门负责人作出回避决定;2、本人未提出回避申请的,所在单位或业务部门负责人可直接作出回避决定;3、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履行有关程序的,员工应先行回避,并在事后及时向所在单位或业务部门负责人提交业务回避报告。

  7

  第二十五条履职回避豁免程序:1、根据一级管理一级的原则,因客观条件限制等特殊情况,确无法按要求进行任职回避的,应按照职位较高人员的人事管理权限,履行任职豁免审批程序并予以公示。总公司人员及分公司委派人员,应由总公司党组织批准;分公司及其所辖营业单位人员,由分公司党委党组织批准。2、各属地监管对履职回避和豁免有其他明确要求的,各分公司及所辖营业单位的豁免申请,应按照属地监管的要求进行申请;3、豁免人员相关信息按季度报送至总公司及对应监管部门或属地监管机构。

  第七章管理与监督第二十六条各单位拟新进人员和拟调整岗位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严格审查把关,避免形成回避关系。对可能形成回避关系的,应予以调整。对因婚姻、职务变化等新形成的回避关系,应当及时予以调整。第二十七条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办法关于履职回避的各项要求,员工必须服从回避决定。各单位员工应主动报告应回避的情形。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不及时报告或有意迟报、瞒报、漏报、错报亲属信息,以及通过不

  8

  正当手段逃避履职回避管理的,予以批评教育,并视情节严重将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进行严肃处理或处分。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违反本办法的,应限期进行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给予处理或处分。

  第二十九条对个人或组织据实反映本办法所列各类需要回避情形的,各单位、部门应在管理权限范围内及时处理。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条各分公司已执行规则与本办法不一致处,以本办法为准;监管规定与本办法冲突的,以监管最新规定为准;各属地监管有其他明确要求的,以属地监管要求为准。第三十一条子公司履职回避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总公司组织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9

篇三:履职回避豁免申请原因

  回避申请书

  申请人周xx,女,34岁,x族,xx省xx市xx公司职员,住本市xx路xx号。

  被申请人杨xx,男,xx市xx区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员,在审理申请人诉被告人赵xx故意伤害一案中担任审判长。

  请求事项:被申请人杨xx回避。

  事实与理由:据悉,杨xx未经批准,在xx酒店私下会见本案被告人赵xx及其辩护人孙xx,证人xxx看见杨xx和被告人赵xx及其辩护人孙xx在一起喝酒。为避免本案的处理结果不公正,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之规定,申请杨xx回避,望批准。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附:

  1.证人xxx的证言1份;

  2.证人xxx住本市xx路x号。

  申请人周xx

  xx年xx月x日

推荐访问: 履职回避豁免申请原因 豁免 回避 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