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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面清单7篇

时间:2022-11-09 20:45:04 来源:网友投稿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面清单7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面清单  可以说今后谁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或者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以及对抗组织审查都将受到党纪严惩其处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面清单7篇,供大家参考。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面清单7篇

篇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面清单

  可以说今后谁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或者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以及对抗组织审查都将受到党纪严惩其处分既有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也包括开除党从中纪委近期的通报来看不少落马官员就曾碰过这张负面清单如周本顺的问题就包括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

  六大纪律的负面清单3篇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政治纪律“负面清单”】1.发表危害党的言论等行为。2.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等行为。3.损坏中央权威、妨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实施行为。4.对抗组织审查。5.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行为。6.叛逃及在涉外活动中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行为7.违反政治规矩等行为。【组织纪律“负面清单”】1.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等行为。2.侵犯党员权利行为。3.违反组织工作原则等行为。4.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在国(境)外擅自脱离组织等行为。【廉洁纪律“负面清单”】1.以权谋私行为。2.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服务等行为。3.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4.违反工作生活待遇规定等行为。5.违规占有、使用公款公务等行为。6.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行为。7.权色交易等行为。【生活纪律“负面清单”】1.生活奢靡行为.违法家庭伦理和社会公德行为。【群众纪律“负面清单”】1.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漠视群众利益行为3.侵占群众知情权等行为。

  【工作纪律“负面清单”】1.党组织失职行为。2.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行为。3.失泄密行为。4.违反外事工作纪律等行为。

  六大纪律的负面清单【政治纪律“负面清单”】1.发表危害党的言论等行为2.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等行为3.损坏中央权威、妨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实施行为4.对抗组织审查5.组织和参加迷信活动行为6.叛逃及在涉外活动中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行为7.违反政治规矩等行为>>关键词:对抗组织审查对比旧条例,新条例政治纪律“负面清单”至少出现了三个新提法:“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对抗组织审查”。>>关键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新条例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关键词:搞团团伙伙情节新条例规定,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组织纪律“负面清单”】1.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等行为2.侵犯党员权利行为3.违反组织工作原则等行为4.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在国(境)外擅自脱离组织等行为>>关键词: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对比旧条例,新条例组织纪律“负面清单”新增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关键词:违规出国(境)擅自脱离组织

  同时新增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关键词:非组织活动此外,组织纪律“负面清单”中的新提法还有“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以及“篡改、伪造个人档案”等。【廉洁纪律“负面清单”】1.以权谋私行为2.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和服务等行为3.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行为4.违反工作生活待遇规定等行为5.违规占有、使用公款公务等行为6.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行为7.权色交易等行为>>关键词:权/钱色交易廉洁纪律“负面清单”新增规定: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关键词:以权谋私

  廉洁纪律“负面清单”新增内容还至少包括八项规定执行中的8大集中问题:大吃大喝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楼堂馆所违规;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举办各类节会、庆典;违规接受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收受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持有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出入私人会所。

  【生活纪律“负面清单”】1.生活奢靡行为2.违法家庭伦理和社会公德行为>>关键词:不正当性关系生活纪律“负面清单”将旧条例中的“与他人通奸”、“包养情妇(夫)”提法,修改为“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提出: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从重处分。对此,中央党校党史部主任谢春涛表示,范围扩大到“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使纪律处分的面更宽更严。>>关键词:生活奢靡生活纪律“负面清单”中的新提法还有“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等。而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群众纪律“负面清单”】1.侵害群众利益行为2.漠视群众利益行为3.侵占群众知情权等行为>>关键词:侵害群众利益群众纪律“负面清单”中,新增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侵害群众民主权益等内容,“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和“救灾救济款物分配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等,均被列入“负面清单”中。>>关键词:漠视群众诉求此外,还首提“形象工程”:“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工作纪律“负面清单”】1.党组织失职行为2.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行为3.失泄密行为4.违反外事工作纪律等行为>>关键词: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工作纪律“负面清单”则至少新增了两个新提法:“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六大纪律的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一:突出政治纪律,谁在党内搞团团伙伙、对抗组织审查必被严惩!突出政治纪律是《条例》修订的一大亮点。中央党校教授辛鸣对此表示,旧条例的一个突出问题是什么都管,但有些问题没管好。例如,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以前难以把握,存在模糊地带,此次修订明确列出,可以“对号入座”,使违纪者不能再心存侥幸。针对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条例》的规定相当细致,既要求惩戒“歪曲党史、军史”等错误,也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可以说,今后谁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或者“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以及“对抗组织审查”,都将受到党纪严惩,其处分既有“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也包括“开除党籍”。从中纪委近期的通报来看,不少落马官员就曾碰过这张“负面清单”,如周本顺的问题就包括“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杨栋梁则是“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

  负面清单二:强调组织纪律,谁再参加老乡会、违规提拔干部必受处分!

  除了政治纪律,《条例》对组织纪律也非常重视,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都列入要求。对此,中国社科院学者高波表示,“过去常说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怎样算做到,一些人并不清楚,现在条例中对此明明白白说清楚了,不能再打擦边球”。

  在组织纪律上“不能再打擦边球”就意味着,如果“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将可能被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将被警告或严重警告,甚至开除党籍。

  在这方面出问题的落马官员也不在少数。据中纪委通报,余远辉就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任用亲属担任秘书,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潘逸阳甚至为谋求个人职务调整,还送给他人财物。

  负面清单三,强调廉洁纪律,谁敢纵容子女亲属经商,必遭党纪严惩!

  要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无疑需要划出廉洁“底线”。

  因此,在这次公布的《条例》中,一些“新问题”被补充进来,如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权职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和身边人员谋利等,身边人经商、收受财物,一经查处,本人难辞其咎;一些“模糊地带”

  得以明确,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借职务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严重的会被开除党内职务;一些“细节问题”也不放过,如“大吃大喝”,这在以前的纪律处分条例中没有具体明确的表述,新修订条例明确对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等相关责任进行处分,一旦违反将依规严处。

  廉洁纪律是条火线,但仍有贪官敢触碰。根据中纪委通报,杨栋梁就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收受礼金、礼品,违规多占住房;余远辉则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负面清单四,重视群众纪律,为群众办事还吃拿卡要,再这样就处分你!

  对老百姓而言,群众纪律如何规定是最为关心的一项内容。针对百姓呼声,《条例》中新增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侵害群众民主权益等内容,警示全体党员干部为群众办事,必须全心全意。

  过去,群众办事时,一些党员干部“脸难看”、吃拿卡要时有发生,群众意见很大。《条例》中明确,以后,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的行为,也不允许了!《条例》规定,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被依规处分。此外,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造成群众利益受损的,也将受到惩罚。

  要让群众满意,就要大力打击“小官大贪”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分子。2015年9月,山西省通报了5起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其

  中包括吕梁市汾阳市三泉镇李家街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张建兵侵占公私财产问题。

  负面清单五,明确工作纪律,不负责、乱干预、泄秘密,结局只有被处分!

  当前,党内存在的许多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不严,失之于宽、松、软。

  针对这种情况,《条例》专为工作纪律列出清单。无论是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疏于管理,还是违规干预插手市场、司法、执纪执法活动,或是泄露、扩散保密信息、试题,甚至公款出国出境,都将列入违反工作纪律的范畴,并按轻重处以从警告到开除党籍的处分。与旧版条例相比,新《条例》在工作纪律方面增加了对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问题的处分。

  在近日的通报中,我们已经能够看到纪委表述方式的变化。同是“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杨栋梁的表述是“干预纪检机关的纪律审查工作和司法机关的案件查办工作”;周本顺则是“私存涉密资料,泄露党和国家秘密。”这些表述直击问题所在,正是要警示党员,干工作就好好干,违反工作纪律,谁也逃不出正义的裁决。

  负面清单六,严肃生活纪律,作风不好,不违法就能免制裁?做梦!

  相比其他五项纪律,生活纪律在《条例》中篇幅不算长,数下来,仅有4条规定。但正是这4条,能将那些在生活上不检点者“一网打尽”。

  举例来说,原条例第150条中仅提到了通奸、重婚和包养情妇(夫)的处分。在新版中,为防止遗漏,这些太过具体的表述被删除,处分范围扩大到“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把对那些不违法但违背道德的行为的软性约束变成了硬性要求。此外,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也被纳入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

  不过,少数党员干部由于不能严以律己,已经落入泥淖、受到惩处。今年10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周本顺等人的违纪问题就包括“生活奢侈、挥霍浪费”。可以确信的是,条例绝不是“稻草人”,谁心存侥幸,以为作风问题不大、想蒙混过关,都将受到严惩。

篇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面清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根据中共青岛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青发201610号要求结合盐业系统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基层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全面从严治党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根据《中共青岛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青发〔2016〕10号)要求,结合盐业系统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证。党风廉政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局党委和局属单位党组织担负主体责任,局纪委和局属单位纪委(委员)担负监督责任。要深刻理解“两个责任”的内涵与要求,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关系。党委主体责任是全方位的责任,既包括主体责任的内容,也包括全方位的监督职责;纪委监督责任既是主体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相对独立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两级党委、纪委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主动肩负起“两个责任”,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落实“两个责任”,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归口管党风廉政建设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厘清责任、履责尽责,通过严格检查考核、实施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使落实“两个责任”纵到底、横到边,推动盐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一)责任内涵。党委主体责任,包括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三个层面,是指党委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责任。局党委和局直单位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建立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形成党委全面负责、主要负责人自觉尽责、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担责的工作机制。(二)责任内容。1.党委领导班子的责任。(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盐业工作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准确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确定工作任务,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督促指导下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并延伸到所属部门和单位,构建上下贯通、分级负责、履职尽责

  的责任体系。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组织检查考核,实施责任追究。

  (2)选好用好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好正确用人导向,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切实选好用好干部,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违规招聘人员等违纪行为,建立干部“带病提拔”、“带病重用”责任倒查机制,加大问责力度,着力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从严正风肃纪。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严格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从严整治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4)领导和支持执纪审查工作。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下简称“三转”),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和支持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统筹协调,支持纪委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支持和推动纪检工作改革,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5)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权力公开运行制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实行党委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落实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责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6)加强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贯彻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从政道德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滑向违法。

  (7)开展巡查工作。主动接受上级巡视巡查监督,积极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巡查工作,认真做好问题整改,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结合盐业系统实际,适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明确巡查的重点对象和主要内容,把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作为重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主体责任,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局属单位党委和党员干部的行为。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增强巡查监督实效。

  .党委书记的责任。(1)负总责。在组织领导和落实党委领导班子责任的同时,带头履行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要求和督促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规定。(2)管方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政治定力,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加强对全局性、方向性工作的分析研判,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3)督落实。加强对工作推进、落实效果的督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4)抓管带。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定期调度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在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团结、履行职责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约谈提醒、督促改正。(5)作表率。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党性原则,加强自我约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坚决纠正。.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在积极参与并落实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的同时,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1)抓分管。明确要求和督促分管部门、单位认真抓好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抓细化。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工作部署,强化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制定年度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内容,层层压实责任。

  (3)抓落实。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明确要求、加强指导,确保落实到位。

  (4)抓管带。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在班子团结、履行职责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纠正、督促整改。

  (5)作表率。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党性原则,加强自我约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坚决纠正。

  三、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一)责任内涵。纪委监督责任,包括纪委和纪委书记两个层面,是指局和局属单位纪委(委员)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协助同级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并督促提醒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主体责任。(二)责任内容。

  1.纪委的责任。(1)加强组织协调。根据上级党委和纪委的决策部署,向同级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协助党委统筹谋划年度工作任务、细化责任内容、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协助党委开展检查考核,实施责任追究,推动任务落实。部署安排监督责任工作任务,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督促指导下级纪委落实监督责任。(2)严格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的监督。加强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责述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3)深化作风监督。针对单位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对庸政、懒政、怠政等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从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持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严肃执纪审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给予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突出惩治重点,特别要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执纪审查的重中之重。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处理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

  (5)推动源头治理。协助党委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通过信访举报、执纪审查、专项监督、巡查等渠道,发现制度机制和管理中的问题,及时督促解决,强化源头治理。针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事项和关键环节,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纪委书记的责任。(1)履行领导责任。在组织领导和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同时,带头履行好执纪监督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看齐意识,增强政治定力。(2)强化组织推动。坚决贯彻执行同级党委、上级纪委的工作部署,加强对全局性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时刻关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对工作推进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党委提出意见建议。对重大违纪案件,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3)加强教育监管。加强对局纪检干部的教育管理,对其在履行职责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

  题,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纠正、督促整改。(4)强化监督效力。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较真,把加强

  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融入工作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坚决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5)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党性原则,加强自我约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坚决纠正。

  四、推进措施(一)完善工作机制。局党委和局属单位党组织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日常工作由组织人事处、纪委(监察室)分别承担,主要负责统筹计划、组织安排、日常调度、检查考核“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本单位党委、纪委提出意见建议。局党委和局属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采取签订责任书等形式,逐级明晰责任,并确保延伸覆盖到所有基层支部。(二)实施清单管理。局党委和局属单位党组织都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和纪检委员责任清单。领导班子的责任清单既要包括党风廉政建设的常规性工作,又要突出年度工作和重要权力、资金、资源监管等重点;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的责任清单,要充分体现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做到权责一致。领导班子成员岗位

  或工作分工作出调整的,须在1个月内重新制定个人责任清单。

  (三)实行履责报告。局党委每半年听取一次局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和局属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局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每年分别与局属单位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委员)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年底局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进行述责述廉。

  (四)加强检查考核。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年初结合年度任务,量化考核指标,制定考核细则;年底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局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五)建立工作档案。分类建立健全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档案,将制定下发的制度规定和监督检查等情况记录在案,全程留痕,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对审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研究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开展纪律审查或对违纪党员作出处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重大事项,要详实、规范、严谨、细致记录。

  (六)严格责任追究。按照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区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责任,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在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特别是对因执行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大问责力度,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本意见对党委的规定适用于局属单位党支部、对纪委的规定适用于局属单位支部的纪检委员。

  月19日至20日,重庆市纪委副书记张伟来云阳县调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他要求,各级党委和纪委要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用工作实绩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座谈会上,县委书记张学锋汇报了云阳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云阳县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相关情况,以及贯彻落实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情况。

  张伟说,近年来,云阳县委、县政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立足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功能定位,确立了建设生态经济示范县的目标,坚持走生态经济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路子,“十二五”收官取得圆满成效,“十三五”开局良好,后劲很足。

  张伟指出,云阳县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

  设的主体责任上认识到位,思路清晰,对问题查找准确,举措有力,把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当作一项重点民生工作来抓,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县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全面贯彻落实了中央纪委和市纪委的要求,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张伟要求,要认真学习、全面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要求上来;要全面从严治党,抓住各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各级党委和党组织要肩负起主体责任,纪委要担负起监督责任。

  张伟强调,要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从严治党的政治压力;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县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开展工作,加强反腐败协调机制的建设;纪委要强化监督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的和“四风”、腐败问题频发的,要加大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的力度;要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张学锋表示,云阳将认真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纪委

  监督责任”两个责任,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保持定力,精准发力,持续用力,不断把云阳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光荣汇报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

  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新建镇于20XX年4月13日下午14:00时组织了在家党委成员和村社区总支书记召开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专题调研座谈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了认真细致的研讨,现将调研的结果汇报如下: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做法和成效(一)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识情况中央提倡全面从严治党,是历史的必然,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深化。认真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符合我国的国情,是民心所向。多年的改革历程,我们党的一部分干部忘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淡忘了党旗下的宣誓,在工作中以开放的影子庶住了自己的身躯,不知自己是否坐正,不知不觉的脱离了群众,违反了党规党纪,给组织的形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中国共产党经过十八大以来惩治腐败现象力度的加大,党内一些违纪违法干部受到了应有的惩处,为党的形

  象挽回了一些损失,从新赢得了民心,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中央在新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将对党员干部廉政自律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纳入重要内容,将违反国家法律的受到处理的进行了明确细化,体对了中国共产党对我们党员干部的严要求,对党内监督和依法依规治党的深化。

  (二)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做法1.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为最基层的党委,执行好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从严治党的决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在预防和惩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方面做好自己应做的工作,是我们最基本的责任。党委平时多召开党内管理的工作会议,将党内工作摆到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前面,正确处理好党内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之间的关系,做到二者两不误、双促进。.把“严”和“实”的要求渗透到党的建设方方面面。一是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把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政治考察工作做实。要制定好党员发展重大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因入党把关不严而造成人员带病入党,尽量减少或杜绝“突击”纳入。二是严把党员领导干部任用关,把党员干部任前任期廉政谈话工作做实。党员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要深入而不能当成形式,要通过任前谈话掌握干部政治和党性如何,对任职后的工作要进行预先评估,确保上任后能把握大局、不误工作。要通过任期谈话掌握党员干部任期履职和廉洁自律情

  况,及时纠正党员干部在任期存在的问题。三是严把干部监督教育关,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做实。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随时要注意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工作履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发现问题要积极的加以教育,对问题严重的要进行组织纪律追究,对存在的以问题要求干部及时纠正,要在干部监督教育上形成一定的制度,做到干部管理有章可循。党委在干部教育管理中,要把学习教育、警示提醒、诫勉谈话和纪律审查作为常态工作来抓,在干部中要进行警钟长鸣。对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后要进行认真研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拓展组织处理的教育范围,让未受到处理的干部也受到一定的教育。

  .在日常的管理监督中,党的领导要敢较真,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不至于让干部去犯大错误,甚至去违反国家法律。领导干部要首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用纪律和规矩去约束自己和身边的党员干部,要加强和支持纪委的监督工作,对组织处理达不到效果的对象要进行党政纪处理,提高党和政府对群众的服务水平能力,树立组织良好的形象。

  .20XX年来,新建镇通过抓党风廉政建设制落实、民生资金的监督、村(社)组监督体系的教育和培训、警示教育宣传学习和纪律审查工作,确保管党治党不留空白和死角,为我镇党建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以问责为抓手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在20XX年第一季度的工作中,新建镇从通报批评、组织集中约谈和个人约谈、召回管理、党政纪处理等形式干部进行了管理。到目前为止,我镇共发出通报3期,问责人数达27人。通过组织集中约谈,对全镇土地确权工作滞后的3名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通过加大纪律审查处罚力度,现已立案4件,党政纪处分2人,并对其中1名干部建议县委进行了召回管理。

  我镇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做至了“较真叫板”,比如:人力资源和社保服务中心蔡艾勇,在协助太河村包组代收代缴新农保的过程中,存在克扣群众参保资金的现象,镇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后调查核实了相关情况,镇人民政府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考虑对其教育的效果,决定将其纳入凤冈县第三第干部召回管理的建议对象。

  为了完善和规范责任追究工作,推动问责成为新常态,中共新建党委镇出台了责任追究制度、党委工作制度、党委成员工作职责、纪委工作职责、纪委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党委向分管领导、村(社)及工作部门与挂包领导及分管领导签订民责任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思想认识方面的突出问题。部分干部在思想上没有完全与组织相统一,认为党委深化从严治党就是拿干部过意

  不去,认为处理了身边的党员工作就无法开展了,没有意识到组织处理违规违纪人员是在教育和保护干部,是我们从事党的工作必须做到的基本职责。

  (二)工作实践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村组监督员开展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没有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没有担当精神,不愿展开监督工作。二是乡镇人员变动频繁,纪检队伍人员不稳定,开展工作的业务水平不高。

  三、进一步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建(一)在乡镇党委班子中增设一名党委副书记专抓纪委工作分管,把纪委书记从繁重的工作解脱出来从事纪检工作,真正实现纪委职能的转变。(二)各级党委加强对党内监督从业人员的的培训,提高纪检队伍业务水平。(三)细化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措施,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篇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面清单

  目录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制度..................................2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调推进制度..................................4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图表分解责任制度..............................6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8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下约谈制度.................................11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员谈话提醒制度.............................14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报告制度.................................16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报告制度.................................189.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信访群众制度.............................201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社会各界制度.............................231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配合巡视巡察制度.............................251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导检查制度.................................261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281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311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社会评议制度.................................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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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专题会议召开时间:年初召开局系统干部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汇报会,定期召开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第三条会议主要任务1.年初局党组召开局系统干部大会,对市XX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全面安排部署。2.局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3.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4.定期召开有各处室参加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等工作。5.定期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由办公室和纪检部门组织各相关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参加,加强联系与沟通,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第四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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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调推进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局党组每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对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

  第三条局党组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第四条局党组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分析研究和协调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第五条明确责任。认真落实“3783”主体责任制,全面履行党组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责任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按照“866”检查考核制度要求,党组、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班子成员要对号入座,亲力亲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第六条强化落实。局党组要按照“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纵向到底、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分解责任、传导压力、加强督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在局系统内开展“八查八促”活动,形成一级抓一级,上下齐动手的工作氛围。局党组成员要按照各自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要求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身上和每个岗位环节之中,形成“党员齐动手、群众齐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格局。

  第七条局党组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落实主体责任与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等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第八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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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图表分解责任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按照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求,通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推进市XX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解落实工作。

  第三条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的原则,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四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和责任分解图表的形式,层层分解,责任到人,传导压力。

  《目标责任书》包括: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落实责任负面清单、问责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责任分解图表包括:工作任务、具体内容、总目标、阶段性目标、具体任务和重点举措、责任单位等要素。

  第五条每年第一季度,完成《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和责任图表的分解,年底与其他业务工作同步考核。

  第六条XX中心、XX中心参照本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责任分解图表,切实做好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落实。

篇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面清单

  张湾中心学校2016年度履职尽责工作负面清单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措施责任人备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禁止党员干部和教师违规接受学生家长吃请收受红包购物卡

  张湾中心学校2016年度履职尽责工作负面清单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方面

  依法执教依法治校方面

  服务改善民生方面

  1.禁止党员干部和教师违规接受学生家长吃请、收受红包、购物卡。

  2.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严格规范办理,程序合法合规,手续齐全,方可开支。

  3.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学校大小事务需经领导班子会、教代会、家长委员会研究后再做决策,并在全校公开、公示。

  5.在中小学及幼儿园校服、饮用奶、商业保险、教材教辅招标采购和管理服务中不得有违规行为。

  6.学校不得存在乱办班、乱收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责任人备注

  转变工作作风方面

  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

  费、乱招生、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7.学生资助政策及程序、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资金到位、投诉及处理等情况必须公开。

  8.学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9.学校不存在工作敷衍、不敢担当等“为官不为”问题。

  10.教师不存在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和歧视侮辱学生的问题。

  11.对群众、学生及其家长投诉和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

  12.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教育收费、招生、考试、安全等问题得到及时整改,规范办学执教行为。

篇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面清单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图表分解责任制度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中心、X中心单位负责人。第二条按照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求,通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推进市X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解落实工作。第三条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的原则,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第四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和责任分解图表的形式,层层分解,责任到人,传导压力。《目标责任书》包括: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落实责任负面清单、问责处理等方面的内容。责任分解图表包括:工作任务、具体内容、总目标、阶段性目标、具体任务和重点举措、责任单位等要素。第五条每年第一季度,完成《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和责任图表的分解,年底与其他业务工作同步考核。

  第六条X中心、X中心参照本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责任分解图表,切实做好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落实。

  第七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篇六: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面清单

  东莞市**医院党支部及支部书记、院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东莞市**局党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要求,结合东莞市**工作实际,现制定医院党支部及支部书记、院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一、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一)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1、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领导机制,明确医院党支部办公室、医院党支部办公室承办支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日常工作。2、召开党支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党支部办公室、人保股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管党治党重点难点问题。3、每年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召开工作会议部署落实重点任务。4、配合和支持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巡察工作领导,全面落实“两个为主”、“两个覆盖”。(二)指导、监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落实5、每年部署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分工,组织开展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

  1

  6、严格执行党支部书记“三述”制度和书面述职报告制度,强化对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执行情况的监督。7、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执行情况列入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等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每年开展自查自纠。8、每年年底总结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执行情况,向市镇卫计局、市纪检办作专题报告。9、每年向党员干部大会报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落实情况(结合“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进行)。(三)加强思想政治建设10、每年年初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围绕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和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讨,交流学习体会。11、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定期分析研判、及时协调解决宣传思想领域重大问题。12、经常性开展党章党史教育培训,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提高思想引导和教育疏导水平,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教育。(四)加强和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13、选准配强管好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班子配备健全、结构合理、团结有力,带头示范作用强。14、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解决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

  2

  15、根据党章党规做好组织新建、改设、合并、撤销、隶属关系调整等工作,按期换届选举。16、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监督,落实党员学习制度,学习培训达到规定学时要求。17、按计划按程序发展党员,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加强和规范流动党员管理。18、检查督促“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积极开展各类党建主题活动,抓好年度党建重点任务和专项工作的落实。(五)加强作风建设19、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定期排查并治理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0、深化作风建设,治理“为官不为”,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21、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网络问政和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机制。22、建立完善监督机制,把党内监督与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的监督。23、加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防止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影响力谋取私利。(六)加强源头防治腐败24、每年组织参与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形式多样

  3

  的廉政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力度。25、推进反腐倡廉体系建设,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26、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27、严格财务预算和专项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28、严格实施党务、政务和财务公开制度,及时更新公开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9、坚持推进重点领域监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积极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七)加强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30、按时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带头上专题党课,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强化对下级组织生活检查指导。31、每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32、严格执行党组谈心谈话制度,强化领导班子内部教育和监督。33、发扬党内民主,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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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健全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等制度。(八)防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3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每年开展《条例》执行情况检查。35、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规范人员招录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防止干部“带病提拔”。36、建立完善领导干部任期工作目标承诺责任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37、严格执行执纪执法、干部人事、审计、项目审批、招标采购、资金管理等敏感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制度。(九)领导并支持惩处腐败工作38、领导本部门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约谈、提醒、函询、诫勉等日常管理监督制度。39、优化执纪执法环境,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依纪依法惩治腐败。40、积极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追究工作,推动违纪违法问题的深入查处。二、党支部书记院长麦天恩同志责任清单(一)履行领导责任1、对全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总责,对医院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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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坚持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医院事业改革发展一起部署、检查、考核、总结。3、坚持每年主持召开院党支部大会4次以上,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镇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讨论决定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重要事项,专题研究部署落实有关工作。4、坚持每年出席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并讲话。5、坚持每年定期参与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反腐纠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活动。(二)落实工作部署6、坚持每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调研2次以上。7、坚持每年听取纪检工作情况汇报4次以上。8、坚持及时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出批示指示。9、坚持亲自听取市巡视组巡察情况反馈,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三)加强工作检查10、坚持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开展责任制检查考核,约谈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11、坚持督促班子成员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和“八小时以外”活动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篇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面清单

  1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

  目录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制度.....................................................................2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调推进制度.....................................................................4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图表分解责任制度.............................................................6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8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下约谈制度...................................................................116.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员谈话提醒制度...........................................................147.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报告制度...................................................................16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报告制度...................................................................189.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信访群众制度...........................................................2010.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社会各界制度...........................................................231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配合巡视巡察制度...........................................................251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导检查制度...................................................................261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281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311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社会评议制度...................................................................34

  1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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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专题会议召开时间:年初召开局系统干部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汇报会,定期召开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第三条会议主要任务1.年初局党组召开局系统干部大会,对市XX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全面安排部署。2.局党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3.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4.定期召开有各处室参加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等工作。5.定期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由办公室和纪检部门组织各相关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参加,加强联系与沟通,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第四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1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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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调推进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局党组每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对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

  第三条局党组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第四条局党组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分析研究和协调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第五条明确责任。认真落实“3783”主体责任制,全面履行党组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责任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按照“866”检查考核制度要求,党组、党组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班子成员要对号入座,亲力亲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第六条强化落实。局党组要按照“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纵向到底、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分解责任、传导压力、加强督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在局系统内开展“八查八促”活动,形成一级抓一级,上下齐动手的工作氛围。局党组成员要按照各自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要

  1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

  求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身上和每个岗位环节之中,形成“党员齐动手、群众齐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格局。

  第七条局党组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落实主体责任与党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等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第八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1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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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图表分解责任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按照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求,通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环节,推进市XX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解落实工作。

  第三条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的原则,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四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任务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和责任分解图表的形式,层层分解,责任到人,传导压力。

  《目标责任书》包括: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落实责任负面清单、问责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责任分解图表包括:工作任务、具体内容、总目标、阶段性目标、具体任务和重点举措、责任单位等要素。

  第五条每年第一季度,完成《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和责任图表的分解,年底与其他业务工作同步考核。

  第六条XX中心、XX中心参照本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责任分解图表,切实做好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落实。

  1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

  第七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1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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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签字背书”是指党组、纪检部门在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对各类形成的材料和需要上报、备案的文书材料,具体承办人、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必须签署明确意见,并进行签名的行为。

  第三条实施范围以下文书材料必须经过签字背书: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目标责任书。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或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目标分解、任务分工、宣传教育、调查研究、社会评价等方面的文件。3.“积极预防、系统治理”推进情况报告,廉情预警整改情况报告,被市纪委专项约谈、诫勉谈话整改情况报告。4.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履行情况报告。5.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领导小组名义起草的文件。6.重要决策、干部选用、议定事项相关记录、文件。7.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洁从政情况报告。

  1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

  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目标责任书。9.违纪违规线索报告。10.案件查办、作风督查、警示教育等纪检监察业务安排部署及推进、总结情况报告。11.党员权利申诉办理情况报告。12.其它需要签名的文件。第四条实施程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监督责任中形成的各类文书,必须按照以下程序“签字背书”。1.具体承办人、直接责任人要在形成的各类文书上进行签名,报分管领导签注意见。2.需上报或提交研究讨论、备案的各类文书,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主要领导签署明确意见。3.“签字背书”后的文书材料按照归档分类的原则,由相关处室做好留存归档工作,作为责任倒查和追责的依据。第五条签订责任书每年制定和制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责任书,按照职责分工签订责任书,作为年度工作的考核依据。责任书签订应遵照以下规定进行:1.签订对象为领导班子成员及领导干部。2.实行分级分层“签字背书”。(1)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进行“签字背书”。(2)纪检组长与监察室主任就落实监督责任签订监督

  1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

  责任书。第六条处理和处分凡签字背书人均承担相应责任。对因群众反映,媒体曝

  光,上级抽查、审计、复核复查,申诉复议中,经核查与“签字背书”有出入或不相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视其情节,进行责任追究。

  第七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纪检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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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下约谈制度

  第一条约谈范围(一)局党组书记约谈班子成员、各处室和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二)党组班子成员约谈分管处室负责人和XX中心、XX中心负责人及干部。(三)局党组书记约谈各党支部委员。(四)各党支部书记约谈支部党员。(五)各处室、各管理单位负责人约谈本处、本单位干部。第二条约谈原则约谈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眼于抓早抓小,立足于抓常抓长,注重于源头预防,突出前瞻性,增强针对性,提升实效性,做到约谈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第三条约谈方式(一)从形式上分为个别约谈和集体约谈。(二)从性质和内容上分为工作约谈、提醒约谈、告诫约谈和鼓励约谈。(三)对需要强化责任、传导压力的进行工作约谈;对需要提醒注意、整改落实的进行提醒约谈;对需要批评教育、

  1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

  落实错误的进行告诫约谈;对需要鼓励鞭策的情形进行鼓励约谈。

  第四条约谈内容约谈的主要内容包括:向约谈对象说明谈话原因,提出存在的问题或者需要了解核实的情况和问题;约谈对象汇报有关情况,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原因;约谈人提出相关建议和整改要求;约谈对象表明态度。第五条约谈程序约谈工作按照提出约谈意见、确定约谈对象和内容、通知被约谈人、实施约谈、汇总谈话情况、报告备案、督办整改落实等流程进行。第六条组织实施约谈工作分级、分层次组织实施。领导班子成员的约谈工作由分管处室、管理单位负责,并建立约谈工作台账。(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和XX中心、XX中心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谈话至少1轮次;(二)其它班子成员在自己分管职责范围内,及时有针对性的开展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对分管处室、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全年不少于4轮次;(三)纪检组长与班子成员、处室负责人和XX中心、XX中心负责人全年至少约谈2轮次。(四)局机关党支部书记与各支部每半年至少约谈1轮次;

  1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

  (五)各党支部书记与本支部党员每半年开展谈心谈话、党员提醒谈话至少1轮次;

  (六)各处室,XX中心、XX中心负责人与本处室、本单位人员每半年开展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谈话至少1轮次。

  第七条约谈要求(一)约谈情况要建立台账制度,专人负责,一次一登记,如实填写《约谈工作登记表》《约谈工作审核表》。《约谈工作月统计表》于每月28日前送局机关党支部备案;(二)实施约谈每次不得少于2人;(三)约谈要有完整的文字记录;(四)告诫约谈要有完整的文字纪录和整改情况;(五)涉及个人问题的谈话记录须经约谈对象签字确认。第八条本制度由局机关党支部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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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员谈话提醒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各党支部正式党员。第二条谈话提醒制度是党组织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且需要核实弄清党员的有关问题,并按要求采取谈话提醒的办法,对提醒的对象进行一种教育和监督的制度。第三条谈话提醒的对象,是经群众反映有一定问题或有违纪苗头及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要进行谈话提醒:1.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发现问题苗头的;2.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到通报批评的。第四条谈话提醒按照党关系的隶属,原则上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谈话提醒时各支部要以对党、对同志负责的态度,本着对党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要求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第五条谈话提醒的主要内容:1.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2.坚持党员标准,严于律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党规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文明执法,廉洁勤政;3.正确对待岗位和职位变动,端正思想,爱岗敬业;4.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团结协作以及思想、工作、

  1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

  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有关情况。第六条谈话提醒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被谈话人

  提出明确的意见和要求,做到批评提醒到位,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简单粗暴。对党员谈话提醒,要事前对谈话提醒的内容、方法、要求、注意事项进行研究,对反映有违纪苗头的谈话提醒,事前要搞好调查核实工作,谈话提醒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局党组进行汇报。

  第七条谈话提醒采取个别进行的方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与谈话人谈话不得少于2人,要做好保密工作,保护举报、反映人。谈话的重要情况要留有记录,由被谈话人签字。被谈话人对谈话提醒要正确对待,对存在的问题要如实说明,认真纠正。

  第八条谈话提醒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纪律、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党支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重视和加强这项工作,切实执行制度,各支部在年终总结时要将这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认真进行总结,把中央关于从严治党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第九条本制度由局机关党支部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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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报告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报告时间和形式(一)局班子成员每年1月20日前向局党组和党组书记作年度报告。(二)局机关各处室和XX中心、XX中心负责人每年1月5日前向分管领导作年度报告。

  第三条报告内容(一)局班子成员报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遵守执行情况;分管处室(单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解决所涉及干部职工反映强烈问题的情况;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二)局机关各处室和XX中心、XX中心的负责人报告本处室(单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情况;承担局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牵头或协助任务的完成情况;处室(单位)人员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第四条局班子成员报告工作前应召开分管处室(单位)

  1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

  会议,进行专题调研。报告要有书面材料,内容简明扼要,紧扣主题;既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要反映问题,明确改进措施。不能以个人工作总结或述职述廉报告代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工作报告。

  第五条局人事处负责报告的收集和归档工作。第六条本制度由局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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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报告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班子成员,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单位负责人。

  第二条报告时间和形式(一)局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要及时向局党组和党组书记报告。特别重大、紧急或突发情况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等口头形式报告党组书记,随后附书面报告。(二)局机关各处室和XX中心、XX中心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由各处室和XX中心、XX中心负责人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特别重大、紧急或突发情况应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等口头形式报告分管领导,随后附书面报告。

  第三条报告内容(一)局班子成员汇报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部署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重点任务和交办工作落实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分管处室(单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解决所涉及处室(单位)干部职工反映强烈问题的情况;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

  (二)局机关各处室和XX中心、XX中心负责人报告本处室、本单位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的情况;本处室、本单位承担市XX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牵头或协助任务的完成情况;本处室、本单位人员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第四条班子成员报告工作前应召开分管处室(单位)会议,进行专题调研。报告要有书面材料,内容简明扼要,紧扣主题;既要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又要反映问题,明确改进措施。不能以工作总结或工作汇报代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工作报告。

  第五条局人事处负责报告的收集和存档工作。第六条本制度由局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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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信访群众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第二条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信访工作,提出措施办法、推动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第三条局班子成员要认真批阅群众来信,定期接待上访群众,主动下访了解重点信访案件情况,协调解决包案负责的信访疑难问题。第四条接待来访群众要做到以诚相待、文明接待,宣传教育、热情耐心,恪尽职守、秉公办事。以方便群众、方便服务对象为出发点,时时事事为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考虑。注重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着力化解矛盾,防止群体性上访。第五条局信访工作由局机关办公室负责,为上级领导机关和局领导批办、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统一受理机构。局机关各处室、XX中心、XX中心是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的承办单位。第六条局办公室受理的各类信访案件,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要及时转办、交办到有关处室(单位),必要时填写转办单提出要求。需呈送领导阅处的将原信摘要后附原信呈送相关领导阅处

  1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

  第七条承办处室(单位)对信访事项应当逐件进行登记;所有来信都要拆阅,来访都要接待;所有转交、交办事项都要及时调查处理,形成处理意见并书面答复上访人,同时向转办机关汇报。信访终结的案件,办理处室(单位)要做好处理意见的落实工作。

  第八条上级领导机关及省、市信访办交办、转办和局领导交办的重大信访事项,承办单位在40天内将办理结果和答复意见书报送局办公室统一上报交办转办机关。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报送办理结果的,由局办公室发催办单和督办意见书督促办理。

  第九条重大信访事项,实行领导包案,在规定限期内办结。

  第十条局办公室对来信及处理结果要分类装订、妥善保存。对经复核不予受理、重复、无法辨明真实意思或由于其他原因无需保留的信件,集中暂存,经有关领导同意,一年后销毁。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的规定,及时处理来信来访,不得推诿拖延,不得擅自处理随信寄来的钱物。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信访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扩散来信内容和泄露领导对来信的批示。

  第十二条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承办处室(单位),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照《信访条例》和中纪委、监察部、国家信访局《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违反信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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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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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联系社会各界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第二条要定期开展调研。市XX局领导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紧扣中心工作推进的重大课题和社会各界人士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通过贴近社会、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其他党员干部要利用工作或闲余时间开展随机调研。开展各类调研活动要坚持求真务实,多到农村、社区等基层一线去,多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真正掌握第一手资料。调研活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四条”规定,坚持轻车简从、不迎来送往、不弄虚作假、不影响正常工作、不给社会各界人士增加负担。第三条要加强定点联系。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对口联系的长效机制,领导干部要科学合理安排联系点,各个层级的联系点一般不重复、不交叉,可与联扶点、分管工作等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其他党员干部也要根据自身情况和所在处室的职能,积极联系多个领域。到联系点开展工作要有计划、经常性,保持全年联系不断。联系工作可与蹲点调研、联扶行动、督查工作等结合起来,指导帮助社会各界人士,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他们统一思想意识,

  1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

  谋划发展思路、解决困难问题。第四条要开展定时谈心。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与社会

  各界人士谈心要做到常态化。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在日常工作、调研检查中,主动与社会各界人士谈心,了解他们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与社会各界人士谈心要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工作负责的原则,既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又明确方向、鞭策鼓励,达到促进干部健康成长的目的。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利用开展工作、接待群众、走访调研等机会,与社会各界人士广泛深入谈心,既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又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积累激化。谈心活动可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随机交谈等多种形式开展。

  第五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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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配合巡视巡察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机关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

  第二条巡视巡察工作制度是党内的一项重要制度,局机关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要自觉接受巡视巡察监督,主动配合巡视巡察组开展工作。

  第三条配合省市巡视巡察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由局机关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负责实施,并作为专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

  第四条局机关配合省市巡视巡察工作,办公室负责沟通联系、协调安排、工作保障、资料收集等工作;人事处负责会议组织、个别谈话、资料收集等工作;其他处室按要求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第五条XX中心、XX中心配合巡视巡察工作,在局党组的指导下,由XX中心、XX中心相关处室负责做好配合工作。

  第六条巡视巡察工作结束后,针对反馈的问题和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认真做好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七条本制度由局机关党支部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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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导检查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班子成员,XX中心、XX中心班子成员及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

  第二条督导检查内容:(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二)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情况;(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和市委十四条规定情况;(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工作情况;(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考核、民主测评情况;(六)个人重要事项报告情况;(七)其他需要监督的情况。第三条督导检查方式:(一)采取经常性督导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查阅资料、明察暗访、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反馈意见、综合汇报等方法进行。(二)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党员干部进行督促整改,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报请局党组同意,严格执行追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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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将监督检查的情况与年度考核的情况相结合,作为党员干部进行综合考评、确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本制度由局机关党支部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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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纪述廉述作风制度

  第一条述纪述廉述作风(以下简称“三述)的人员范围(一)局党组班子成员向市委进行“三述”;(二)县级干部、各处室负责人以及XX中心、XX中心班子成员向局党组进行“三述”。第二条“三述”的主要内容主要围绕岗位职责(含一岗双职)和目标任务管理,阐明工作思路、所采取的措施、实施效果、经验、教训、对策等。具体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报告本人的情况:(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令、决议的情况;(二)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群众纪律的情况;(三)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求真务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十四条规定,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方面的情况;(四)强化群众观念,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情况;(五)执行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实行民主决策的情况;

  1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履行主体职责以及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

  第三条“三述”的工作步骤(一)制定方案。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确定安排“三述”人员范围,明确内容、要求、时间、方法、步骤等事项。(二)撰写报告。围绕“三述”内容,对照市委、市纪委有关规定,本着对组织、对领导班子、对个人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述纪述廉述作风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准备、实事求是地报告本人作风建设、履行职责和廉政勤政的情况。报告必须由本人亲自撰写,要敢于解剖自己,敢于正视问题,不能只讲成绩,不谈问题,防止说空话套话大话。(三)大会述评。“三述”人员在全局系统干部大会上进行“三述”,并接受与会人员及应邀参加会议人员的民主测评。(四)落实整改。“三述”人员要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第四条“三述”的工作要求(一)“三述”的时间是每年年底。(二)“三述”须在局系统干部大会上进行。(三)“三述”后由参加会议的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其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测评结果以适当方式向“三述”者反馈。

  1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

  (四)三述报告、测评情况及有关资料分别收入干部本人的考察工作档案,并以此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本制度由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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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

  第二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检查考核内容与工作职能相结合,以检查考核内容为主的原则。

  第三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每年由党组成员带队,纪检部门参加,对各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第四条考核内容以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主,同时考核相关工作任务贯彻落实情况。

  第五条考核方式(一)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平时不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清单”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二)年终考核与“三述”测评相结合。年终责任制考核与“三述”测评工作合并进行。

  1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

  (三)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评价方式,按照《目标责任书》的内容逐项评分,最终得分作为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等次评定的依据。

  第六条考核程序(一)平时考核采取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实地察看等形式进行,侧重发现问题,建立问题台帐,进行督促整改。(二)年终考核采取自查、考核组核查、“三述”测评、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考核组根据核查情况,提出综合考评意见。第七条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年度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评定为“好”;70-89分的,评定为“较好”;60-69分的,评定为“一般”;60分以下的,评定为“差”等次。第八条结果运用。采用“结果反馈、通报结果和落实整改”三种方式,督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一)结果反馈。平时考核完成后,及时向被考核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反馈考核结果,督促被考核处室及XX中心、XX中心整改落实。(二)通报结果。年终考核结束后,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在年终各项“评先选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1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

  (三)落实整改。对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处室及管理单位要及时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局党组。

  第九条本办法由局人事处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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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社会评议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市XX局党组。第二条评议基本原则1.坚持公开评议,把评议权交给服务对象和群众,由服务对象和群众确定评议等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2.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评促纠,寓纠于建,逐步形成评、纠、建相互促进的有效机制。3.评议工作由市XX局党组负责,邀请党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及社会各方面群众代表参加。评议时间和次数根据需要确定,评议结果作为综合考核依据。第三条评议内容(一)优化环境方面。是否存在政策不落实、行政行为不规范、服务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二)依法行政方面。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有无滥用权力、以权代法等现象;有无假公济私、公权私用、“吃、拿、卡、要”等问题。(三)行政效能方面。有无办事效率不高、拖延、推诿、扯皮现象;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四)政务公开方面。是否公开办事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监督投诉电话;是否认真落实行政问责制、首问责任

  1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

  制、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效能告诫制、绩效考核制和过错追究制,有无办事不公开、不透明、群众意见多的问题。

  (五)政风、行风方面。是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把业务工作同政风建设同安排、同部署,确立治理重点,取得治理实效;是否关注民生、了解民意,重视群众投诉举报,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让群众满意。

  (六)廉洁从政方面。是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有无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与民争利等问题。

  第四条评议程序评议工作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实施:(一)制定评议方案。确定评议对象、内容、时间、方法步骤、参评人员等,制作评议表格。(二)组织检查评议。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台账,了解工作情况,召开座谈会、组织个别访谈等方法。(三)进行综合评定。结合检查评议、座谈会等,综合评定市XX局、XX中心、XX中心工作情况,结果报局党组,并在法定范围内公开。(四)作出恰当处理。根据评议结果,对存在的问题作出恰当的处理,并整改落实到位。第五条考核办法评议结果分为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

  1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

  对评议意见和建议,具备整改条件的,应在接到反馈通知后1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并立即进行整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向局党组及群众做出说明,待条件成熟时再进行整改;对应当整改而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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