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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13篇

时间:2022-11-04 19:40:02 来源:网友投稿

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13篇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  农村社区化治理:现状、问题及对策∗  李增元;李洪强  【摘要】Sinceenteringthenewcentury,thecomm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13篇,供大家参考。

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13篇

篇一: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

  农村社区化治理:现状、问题及对策∗

  李增元;李洪强

  【摘要】Sinceenteringthenewcentury,thecommunitygovernancetakesthenewcommunityoftheruralasthecarriersintheruralcommunityconstruction.Ithasimportantsignificancetopromotetheruralsocialgovernancetransformationandtorealizethemod⁃ernizationofnationalgovernancesystemandgovernancecapacity.Butasanewthing,theruralcommunitygovernancestillexistsmanyproblems,suchasthetechnologicalmeansofthegovernanceisinneedofinnovation,theserviceobjectandcontentisnotcomprehen⁃siveenough.Andtherearedifficultiestofacewith,lackoftheguidanceoflegalnormsofauthority,governancemechanismneedtobeperfected,thesocialinfrastructureisweak,andsoon.Toperfecttheruralcommunitygovernance,governmentshouldpublishthelawontheorganizationofurbanandruralcommunities,promotingruralcommunitygovernancetowardstheruleoflaw,guaranteeingthee⁃qualstatusofthemultiplegovernancesubjects,formingthemulti⁃level,collaborativeandinclusiveruralcommunitymanagementsys⁃temandmechanism.Weshouldfurthertheinnovationofgovernancemeansofruralcommunityinpractice,promotingtheinformatiza⁃tionofthegovernance,expandingtheserviceobjectandcontenttobemoreopenandwithliquidity,andcultivatingkindsofsocialforcestoparticipateinthegovernanceofruralcommunitiesthroughmultiplepath.%进入21世纪以来,在农村社区建设中,以农村新社区为载体的

  社区化治理方式逐渐兴起,它对推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转型,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但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农村社区化治理存在诸多突出问题,如治理的技术手段亟须创新,服务对象和内容不够全面等;其推进面临诸多困境,如缺乏权威的法律规范指引,治理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治理的社会基础较为薄弱。完善农村社区化治理,需要国家出台城乡社区组织法,推动农村社区化治理走向法治化,保障多元治理主体的平等地位,形成多层次、协同性、包容性农村社区化治理体制机制。地方实践探索中要进一步创新农村社区化治理手段,推动农村社区化治理走向信息化;适应社会开放、流动的特征,拓展农村社区服务的对象和内容;通过多元路径培育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社区化治理。

  【期刊名称】《中州学刊》

  【年(卷),期】2016(000)004

  【总页数】7页(P66-72)

  【关键词】社区化治理;治理现代化;创新

  【作者】李增元;李洪强

  【作者单位】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日照276826;山东省新农村建设研究中心日照276826;中共中央编译局北京100032;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日照276826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C912.82

  在新的历史时期,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农村社区治理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础。进入21世纪以来,党中央提出

  了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目标。各地在农村社区建设实践中积极创新社区治理方式,一种以农村新社区①为载体的社区化治理方式逐步兴起,成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转型的重要推力,也是新时期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有益探索。社区即“基于一定的地域边界、责任边界、具有共同的纽带联系和社会认同感、归属感的社会生活共同体”②,共同的情感关怀维系着人们对社区的认同,这是传统社会乡村社区的显著特征。在现代社会,在多种力量的作用下,农村经济社会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从业方式、社会交往和组织方式、价值观念、利益需求等都发生着巨大变化,传统农村社会逐步变迁、解体,农村社区的形态和结构也在潜移默化地发生重大转变。如果说传统农业社会中的农村社区是以血缘、地缘关系为基础的内生封闭性共同体,那么工业社会中的社区则具有外生性特征,它是不同身份的居民基于生存、发展需要结合而成的社会集合体,既是个体的私人生活领域,也是群体的公共生活领域。在现代社会,社区共同体不是一个纯粹的国家领域、市场领域或社会领域,而是国家、市场、社会都在其中的一个混合领域(第四领域)。农村新社区具有社会性和公共性两个基本属性,是国家治理基层社会的基础载体,以农村新社区为载体的农村社区化治理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1.农村社区化治理的实践探索从历史发展来看,我国农村社区治理经历了传统社会以宗族组织为载体的“宗族治理”,新中国成立初期以行政村庄为基础的“村庄行政化治理”,人民公社时期以社队为基础的“社队制治理”,村民自治时期以村庄为基础的“村庄集体化治理”四个发展阶段,每个阶段的社区治理都有不同的特征和运作机理。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乡村社会日益走向开放,乡村社会经历着大转型,传统村庄集体在现代化冲击下逐步瓦解,基层政府职能面临着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现实需求。在此背

  景下,党和国家提出了农村社区建设规划,要求强化基层社会管理服务能力建设,通过创新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推动乡村社会发展现代化。值得注意的是,与传统乡村社区相比,作为规划变迁的产物,现代农村社区是一个具有多种性质的复合体,在当代社会治理中承担着提供公共管理服务、实现社区自我治理及个体自由发展等多重任务,这些任务的完成超出了单一主体的治理能力范畴,需要多种力量共同参与。换言之,在新的历史时期,由国家规划建构的农村社区是一个多元主体参与解决农村社会治理问题的平台,国家借助于这一平台,整合各种资源,发挥不同参与者的优势,推动农村社区发展现代化,这个过程也是农村社会社区化的过程。基于此,农村社区化治理实际上就是社会治理理论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运用,指新时期以国家建构的农村新社区为载体和平台,在党的领导下,通过明晰权责、分工负责,构建能够吸纳政府、农村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工、农村居民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的农村社区治理结构和治理体制机制,使各种力量通过协商、协同、合作,共同解决农村社区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提升农村社区的社会管理和服务能力,推动基层社会和谐发展,并为居民个体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这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要求)。整体来看,我国农村社区化治理正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在前期搭建好治理平台、实现政府服务下乡的基础上,重组权力结构、创新治理体制机制、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共治的方式,是现阶段农村社区化治理的重要内容。从地方实践来看,由于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地域差异较大,面临的矛盾与问题不同,所以各地农村社区建制、社区化治理的具体模式和运作机理不尽相同,呈现出明显的地方性特征。实践中已初步形成了四种比较典型的农村社区化治理模式,对破解当前基层治理中出现的诸多矛盾与问题、推动基层治理转型发挥着重要作用。第一,“政社互动”模式。该模式侧重于理清政府与社会的权责边界,在明晰权力和职责的基础上强调政府与社会力量相互配合、合作共治,突出行政权与自治权的

  互动与衔接。如江苏省太仓市在探索农村社区化治理的过程中,编制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明确了行政权与自治权的边界和范围及合作治理的社区事务清单,规定基层政府与社区是平等的,上级政府需要社区办理的事务实行委托及付费购买服务制,社区工作实行社区及上级政府双向考核制,政府将社区的发展权、财务管理权、村干部考核权全部交给社区居民决定,哪些行政事务可以由社区协助执行也由社区居民决定。在“政社互动”模式下,政府通过确权和放权,使各类公益性社会组织得以发展壮大,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它们参与农村社区化治理,形成了多元共治的良好局面。第二,“社团化治理”模式。该模式的核心内容是:政府引导、培育、发展各种类型的社会力量,建立不同层级的社会力量联动机制,破解农村社区化治理困境。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就探索形成了“‘三会’共治、‘三园’协同、‘三社’联动”的城乡社区“社团化治理”模式。主要做法是:在街道成立社区促进会、在管区成立社区联合会、在社区成立公益协会,发挥“三会”在社区中的协调、代表作用;在社区促进会设立公益项目创意园、在社区联合会设立公益项目孵化园、在社区设立服务项目公益园,开创“三园”协同的社区服务新局面;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区工作者为主体,形成社区治理服务的“三社”联动机制,并通过项目招标等形式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逐步实现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各种社会力量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第三,“城乡社区趋同融合”模式。该模式将城乡社区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用城市社区治理理念和治理机制推动农村社区治理,逐步实现城乡社区治理一体化。如温州市作为全国商品经济发展的前沿城市,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尝试构建城乡社区一体化治理新机制。首先,实施“政经分开、资地分开、户产分开”和“股改、地改、户改”(简称“三分三改”),将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级组织分离,破除户籍和利益

  捆绑,通过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向全社会开放,推动农村居民自由流出及外来居民自由流入。其次,在“三分三改”的基础上,采取“转、并、联”的形式,将村庄改造为与城市社区趋同的适合不同身份居民共同生活和居住的社会治理新单元;在人口相对集中、辐射功能较强、交通相对便利的地段,建设农村新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按照统一管理体制、统一服务标识、统一窗口受理、统一服务规范的标准和职责、人员、制度、工作、经费、场地“六到位”的要求,为社区居民提供生产生活服务。最后,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和社工,在政府的引导下,以社区为平台,动员各种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协同推进社区发展。第四,“治理体系和治理流程再造”模式。如何契合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构建满足民众需求、强化社会管理服务的社区治理体系,是现代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新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山东省日照市在农村社区建设中探索建立了以新型社区治理体制为核心,以社区组织、社区服务、社区民主和社区善治四个机制为支撑的社区治理服务新模式。首先,搭建社区服务平台,建立以社区“两委”成员为主体、社区专职工作者为辅助、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自治组织为主导、群团组织为纽带、监督组织为制约、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为补充的社区组织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配套建立社区自治组织下属组织、村(居)民小组、村(居)民代表等组织,保障群众有序参与社区治理。其次,通过数字社区治理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探索基层治理信息化建设。最后,建立社区准入机制、社区分层民主协商机制及“五社”(社区、社区社会组织、社区社工、社区志愿者和社区“两代表一委员”③)联动机制,强化农村社区化治理能力。2.农村社区化治理的实践效果农村社区化治理破除了以管(片)区为基础的传统乡村管理方式的弊端,更加突出为民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管理,将管理寓于服务当中。另外,农村社区化治理结合乡

  村社会发展现实,树立多元参与、协同治理的理念,形成了民主协商的事务处理机制,提升了农村居民的自治能力,推动了政府与基层社会的有效衔接、良性互动,这正是新时期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和体现。整体来看,我国农村社区化治理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对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成效显著。第一,基层服务能力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农村社区化治理将基层社会看成由不同身份的个体组成的社会生活领域,从系统的角度看待农村社区,以满足社会成员的公共需求为出发点开展治理活动,通过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和其他设施,将政府部分管理服务职能下沉到基层社会,逐步向社区居民提供平等的公共服务;通过构建以服务为中心的农村社区治理体系,引导政府、社区组织、社会组织、居民个体、市场主体、专业社工队伍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形成多层次的服务网络,实现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职责分工化、服务权力明晰化,既充分发挥政府的公共服务作用,又有效激发社区的自我服务能力,使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第二,多元主体参与的民主协商、协同合作的治理结构开始形成。民主协商、协同合作的治理结构是社区化治理的重要基础。在当前农村社区化治理实践中,社区权力主体的产生更加民主化,社区居(村)委会成员大部分都是从社区居民和社区内的各单位中通过民主协商或选举产生的,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在此基础上,初步形成了社区公共事务参与性治理框架,分层协商、合作治理的机制开始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参与解决社区问题。农村社区化治理方式对基层社会治理权力(利)进行了重组,逐步形成了不同主体之间的合作机制和协商治理结构,有利于消除传统乡村社会管理中的权力垄断现象和推动农村社区实现良性治理。第三,多层次的自我治理体系得以探索。农村社区化治理强化了基层民主自治能力建设,在社区层面通过民主方式产生社区村(居)委会等自治组织,对社区内关涉各村庄的公共事务进行统筹协调,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在社区所辖的村庄成立各种社会性自治组织,重点做好本村庄内的秩序维护、矛盾调解、纠纷排查、

  环境卫生等社会公共事务;成立各种以理事会、老年会、其他协会等为基础的微观自治组织,发挥这些自治组织的作用。在农村社区化治理中,社区所辖的村庄被划分为不同的治理网格,每个治理网格员既是政府购买服务的工作人员,也是社区自我管理服务的信息员,对所分片管辖的地区提供信息传达、民情社意反馈、邻里纠纷调解、矛盾调处、隐患排查及其他相关服务。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民逐步走向城市,农村社会传统的、宗法的、以血缘为基础的人际关系链条被打破,农民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态度都在发生改变,个人自主、人格独立、自由、民主、平等等新的价值观念逐步形成,这是传统农民蜕变的过程,也是农民与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逐步接轨的过程,更是传统农村社会向现代农村社会转变的过程。现代社会在两个层面上发生了分化,一是乡村社会内部的分化,二是由国家政策、经济发展、体制制度等多个因素造成的城乡基层社会之间的分化。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民众的利益诉求增多,有关公共利益的问题更加复杂、矛盾频繁发生,社会潜在风险加剧。推进农村社区化治理正是顺应社会发展新变化,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基层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途径。不过,农村社区化治理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各地在探索中产生的治理模式还存在不少问题,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化治理尚面临诸多困境。1.治理的技术手段亟须创新随着乡村社会的发展,农村逐步“去村落化”,农民日趋“市民化”,农业发展趋向“工商化”,农村社区治理的“三农”基础正在发生质的变革。这些变革给农村社区治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并推动农村社区治理现代化。社区治理现代化是一个系统的过程,治理技术现代化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农村社区的范围比较大,平均每个社区的人口达到了几千人,因工业开发征地、拆迁还形成了上万人的大社区。在现代开放、流动社会,社区人员数量较大,利益需求多元化、差异化,社会矛盾较多,社会事务较为复杂,这些都对社区治理带来了挑战。从当前农村社

  区化治理的普遍做法来看,基本上仍然沿用以人为主的治理方式。如农村社区化治理中通过民主协商方式从社区所辖村庄内选出代表到社区居委会任职(实行坐班制),同时将社区分为多个网格单元,设立网格员,发挥他们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然而,他们的精力和能力有限,造成工作繁重、效率低下。此外,受空间和时间限制,民众与社区之间的联系较少,对社区事务比较陌生,社区公共事务开展面临困难;在合作治理中,对于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区公共事务,需要建立更为便捷的联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这些都在客观上对农村社区化治理的技术手段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2.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不全面治理现代化更多地不是强调生产力层面的现代化,而是强调生产关系乃至上层建筑层面的现代化,这种现代化归根到底是实现人及其社会关系的现代化,即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当家作主。社区化治理更多地表现为社会层面的治理,其本质是人的社会关系调适及个体的社会发展问题(也就是人的现代化问题)。在新的历史时期,国家不断调整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国家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时,强调把服务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现代国家的社会管理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就意味着服务”④。不过,我国目前的农村社区化治理虽然侧重于提升社区的服务能力,但社区的服务对象限于所辖村庄的村民,非本社区的居民被排除在服务对象范围之外。此外,目前农村社区化服务的内容更多地体现政府意志,忽视了民众的利益需求,由此造成政府供给服务与居民需求之间的脱节,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民众的参与热情,背离了农村社区化治理的价值目标。3.缺乏权威的法律规范指引农村社区化治理是在党的政策引导下开展的,是新时期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体现,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党中央提出农村社区建设的目标后,各级政府就开始层层布置落实,开展农村社区化治理探索。然而,目前的农村社区化治理实践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指引,面临诸多困境。农村社区化

  治理将农村新社区作为核心治理平台,但农村新社区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其性质如何界定,社区层面的权力机构如何产生、权力结构如何设计,如何定位社区与村庄、政府之间的关系,对此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实践中,有的地方将社区作为自治组织,有的地方将社区定位为政府下派机构,有的地方将社区视为综合性功能平台。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范,地方政府开展各项农村社区化治理活动都尽力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或《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寻找法律依据,谁治理、治理什么、如何治理,都是从党的政策中吸收相关精神,很多地方经常沿用传统的行政方式开展社区工作,造成农村社区化治理理念与实践脱节。随着城乡统筹发展的推进,城乡基层社区将逐步趋同,都将成为支撑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这一趋势亟须国家出台统筹城乡社区发展的社区组织法予以引导。4.治理的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农村是一个变数,如果它不是稳定的根源,就是革命的根源”,“农民的不满情绪是建立在物质性基础上的”。⑤任何一个国家推进治理现代化都要考虑民众的感受和利益,增强对基层社会需求的回应能力,将多元主体纳入相应的治理框架,这是解决冲突、化解矛盾、形成共识的重要途径。当然,这种参与必须是尊重不同主体利益的平等性参与,而非被动性参与,这就需要建立包容性的治理体制机制。农村新社区建设事关每个农民的切身利益,如何建设,需要通过社区居民的共同参与来协商、探讨。作为新的社会组织方式,农村新社区同城市社区一样,都是国家治理基层社会的组织单元,国家的一系列公共事务需要通过农村新社区来落实,这就需要形成基层政府与农村新社区的协商机制。在市场经济中,政府行为注重公平公正,但往往难以兼顾效率,而效率较高正是市场机制的优势所在,因此,农村社区化治理必须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这就需要相应的体制机制作支撑。总体来看,我国目前的农村社区化治理实践中,政府的主导性意识太强,“基层政府却不能从体制机制以及治理理念上做出变革,它还在用传统的治理功能和思维来应对基层的经

  济社会结构的变化所带来的挑战和压力,不仅如此,它甚至表现出不惜代价地强化现行治理体制的态势”⑥。在目前的农村社区化治理实践中,基层政府虽然从宏观上已经开始建立参与型治理的体制机制,但这种体制机制更多地体现上级政府的主观意愿,会导致社区政府一厢情愿搞管理与服务,社区内的微观自治组织体系不完善,农村新社区层面成立的社区自治组织无法驾驭超大型社区自我治理,居民参与农村社区化治理的主动性不足,社会力量的参与更多体现为政府主导下的被动参与。如何建立能够发挥不同参与主体能力和优势的农村社区化治理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思考、探索。5.治理的社会基础较为薄弱社区化治理是一个追求社会和谐发展的过程,是一个多元主体协同合作的过程。总体来看,目前我国农村社区化治理的社会基础仍然比较薄弱,社区组织化程度不高,现有社区社会组织更多的是追求经济利益的合作社或协会,社会公益性组织不多。从社区外部来看,社会组织发育不够成熟,真正能够承担起政府转移、剥离的社会服务职能的组织较少。作为支撑农村社区化治理有效运转的重要力量,专业社工较为缺乏,社会工作开展的效果并不理想。为了有效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社区化治理,很多地方政府积极推动社会组织的发育、发展,但如果行政力量介入的力度过大,就极易造成社区社会组织行政化,反而不利于社会力量的培育。在现代社会,所谓多元合作治理,是指政府要注重引导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国家与社会之间,需要重新构建起一种相互合作、相互协调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良性互动关系”⑦。这就需要夯实社会治理的社会基础,这也是当前推进农村社区化治理面临的一大难题。农村新社区建设中逐步形成的社区化治理方式对于推动农村基层治理现代化,进而推动整个社会发展进步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一新的治理方式仍然存在各种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优化,为此,要采取以下措施,使其更好地发挥功效。

  1.出台城乡社区组织法,推动农村社区化治理走向法治化良好的法律规范是社会有效运行的重要基础。目前我国农村社区化治理面临的诸多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法律规范不健全所致,因此,在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化治理的过程中,应加强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国家要做好顶层设计,尽快出台城乡社区组织法,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及城乡社区治理一体化,使农村社区化治理有法可依、有法指引。城乡社区组织法要对城乡社区特别是农村社区的性质和法律地位予以明确,对农村社区的权力主体、组织机构、社区与上级政府及所辖村庄之间的关系作出清晰说明。通过法律制度建设,明确农村社区由谁治理、治理什么、如何治理等问题,明确不同农村社区治理主体的权力(利)边界及其职责范围,切实保障农村社区居民的各项合法权利,为农村社区居民通畅、有效地参与社区治理提供法制基础,为建构良好的农村社区秩序提供法制保障。无论是改革旧的社区管理制度,还是构建新的社区治理制度,都要将法治精神贯穿其中,要培养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的法治思维、法律意识,强化不同参与主体的规则意识、程序意识。同时,要以现行法律制度为基础,将基层社区自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相衔接,增强农村社区化治理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2.保障多元主体的平等地位,形成有利于不同主体参与的多层次、协同性、包容性治理体制机制社区化治理意味着各治理主体间利益格局的重组,社区治理模式由单一的行政管理模式向政府、社区组织、各种非政府组织及社区居民积极互动的多元协同治理模式转变。在农村社区化治理过程中,如果多元治理主体之间形成了共同合作、配合恰当、协调一致的关系,其就能互相促进、共同发展,使治理活动取得高效、稳定的效果。然而,我国目前的农村社区化治理更多地表现为政府搭台唱独角戏,各种社会力量参与不足,有限的社会力量在政府规划下被动参与。社区化治理追求平等基础上的协商合作与民主化治理,民主化治理需要国家提供基于多元利益主体平等对

  话、协商的制度平台,形成与国家治理相适应的权力与权利关系,将不同公民的偏好转化为有效的政策,将多元社会利益转化为统一行动。因此,在深化农村社区化治理实践中,政府要基于社区、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外社会力量、社区居民、社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特性,充分调查研究,在协商的基础上建立有利于不同主体平等参与相关社区事务的包容性、开放性农村社区化治理体制机制。这种体制机制要有利于引导各种力量积极参与农村社区化治理,充分发挥不同治理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优势,实现农村社区公共利益最大化。3.创新治理手段,推动农村社区化治理走向信息化现代信息技术能够优化社区化治理的环境和质量,因此,推进农村社区化治理,要创新信息化治理手段。首先,建立社区办公信息化机制。通过信息网络将社区各项工作有机联系起来,实现工作信息的快速反馈、传达、上报,使日常通知和公告的发布管理、内部信件管理、文件资料管理、业务办理等都通过信息化机制完成,实现工作台账信息化、部门办公协同化,提高办事效率。其次,建立社区管理服务的信息化机制。以县或市为中心,建立统一的信息服务平台,形成管理内网和管理外网。管理内网中建立社区业务、统计分析、社区组织、考勤考评等管理模块,实施后台管理。管理外网是向社区居民提供各种服务的便民服务网站和办事服务系统,主要向公众公布政府各部门及社区的有关信息,同时整合各种资源,向公众提供家政、医疗、物业、培训等方面的便民服务,使社区居民在网站上能够了解基本公共服务信息,通过提交材料就可以在网上预约或者直接办理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最后,建立以社区信息服务平台为载体的社区网络体系,将社区信息网络延伸到社区居民身边。通过开设信息交流平台、开通服务热线等形式,使社区居民的各种意见得到便捷、及时的反映,各种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各种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同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民众服务需求等信息在农村社区化治理参与主体之间的共享,发挥不同参与主体的作用。总之,通过信息化建设,将政府、社区、居民、社会有

  机连接起来,为农村新社区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4.适应社会开放、流动的特征,拓展社区服务的对象和内容现代社会治理更加突出为民服务,以民众的满意度为出发点,“把民生的改善、国民的福祉作为衡量发展的最高标准,用民众生活质量指数和满意指数取代简单的经济发展指数作为考量政治发展的标杆”⑧。在此背景下,农村社区化治理应当恪守以民为本的理念,将便民、利民、服务民众作为重要目标,核心任务是以农村新社区为平台,整合各种资源为生活居住在社区内的居民提供各种服务,因此,其服务对象不应局限于具有社区内各村庄户籍的居民,而应通过信息网络建设和相关制度改革,彻底打破城乡分治壁垒,促进城乡社会有序流动,将生活在社区内的所有城乡居民都纳入服务对象的范围,使社区内居民都能享受到均等化的服务。另外,农村社区服务是以民众利益需求为导向的,要改变过去政府主观臆断、替民做主,导致公共服务脱离实际的状况,要基于农村社会的现实特征,通过深入调查,根据居民的切身利益需求制订服务计划,创新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使农村社区服务真正起到促进社会管理、推动城乡社会一体化融合发展的作用。5.通过多元路径培育社区内外社会组织强大的社会力量是推动社区化治理的重要保障,也是实现“政社互动”的重要基础。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参与农村社区化治理的社会力量整体较为薄弱,很难承担起治理社区的重任。鉴于此,在推进农村社区化治理的过程中,要通过各种途径壮大社区内外社会组织的力量,夯实农村社区化治理的社会基础。农村社区内的各类事务比较贴近民众,与社区居民的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社区自组织是解决此类社区事务的主体力量。要充分发挥社工的作用,寻找不同类型社区居民的利益点、兴趣点、需求内容、关注问题,以需求、兴趣、爱好、公益心、职业身份等为线索,将不同类型的居民组织起来,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培养、锻炼、增强他们的公益心和服务意识,构建社区内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组织体系,形成社区、社会、社工

  “三社”互动机制,发挥该机制在社区自我治理中的作用。社区外部社会组织主要是一些公益性、志愿性、中介性社会组织,它们是承担政府职能转型后剥离出来的各种事务的重要主体,也是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承接者。培育、壮大此类社会组织需要国家提供相应的政策、制度环境和法律规范,降低社会组织的登记门槛和管理限制,并为孵化此类社会组织提供财政支持和其他配套保障,促使其尽快成长、发展。综上,在我国目前的农村社区建设中,以农村新社区为载体逐步形成的社区化治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现代社会发展的要求,推动了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转型,是对传统农村社会片区化管理的突破和超越。不过,农村社区化治理还是一个新生事物,需要国家出台法律政策,促使其进一步完善、强化,真正承担起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双重任务。①此处的农村新社区是指进入21世纪以来党中央提出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相关文件中所指向的社区,它既是实现政府管理和服务下乡的载体与平台,也是多元主体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平台,还是新时期农村基层自治的单位之一。在地域范围上,农村新社区一般涵盖多个村庄,具有明显的依政府规划建构的特征。②[德]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53页。③“两代表一委员”是指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④张艳国、尤琳:《农村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构成要件及其实现路径》,《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14年第2期。⑤[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刘为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年,第344页。⑥周庆智:《基层治理:一个现代性的讨论——基层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历时性分析》,《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⑦陈振明主编:《政治学——概念、理论和方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99页。⑧曹文宏:《民生政

  治:民生问题的政治学诠释》,《社会主义研究》2007年第6期。

  【相关文献】

  [1]陈伟东.论社区建设的中国道路[J].学习与实践,2013,(2).[2]李增元.基础变革与融合治理:转变社会中的农村社区治理现代化[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5,(2).[3]王名,刘国翰.公民社会与治理现代化[J].开放时代,2014,(6).[4]莫永波.和谐治理:政府治理范的必然选择[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5]丁长艳.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秩序建构与治理模式的转型研究[J].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2).

  

  

篇二: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

  作者:曾宇青

  作者机构: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广东深圳518021

  出版物刊名: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页码:89-92页

  年卷期:2018年第3期

  主题词:社区;治理;现代化;共产党领导

  摘要:先进性是本文探讨的核心内容。现代化内涵的先进性是指世界先进水平。"世界先进水平"是本研究的难点,也是价值所在。本文在比较世界先进模式的基础上探讨了中国特色的社区自治、治理、党的领导的先进性。研究结论是:我国社区建设走了一条自治与政权建设平衡发展的道路,在方向上具有先进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治理体制,是把握了"治理"的先进内核并结合我国实际的创造性思想,具有先进性;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模式"的核心内容,"中国模式"在世界上日益显示其先进性。这些先进性正是社区治理体制现代化改革的方向。

  

篇三: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

  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农村社区建设

  许经勇【摘要】农村社区建设是经济社会结构转型、国家治理方式转变的必然产物,是新农村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载体.农村社区的特殊性集中表现在具有生活共同体属性,社会建设、民生建设、公共服务建设是农村社区建设的重点.政府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应当发挥主导作用.提供农村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能,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但是,现代治理是多元主体的共同治理,也要发挥社会(包括社区组织)和市场(包括市场主体的企业)的重要作用,才能满足农村居民的多层次、多方面需要.【期刊名称】《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年(卷),期】2014(043)005【总页数】5页(P19-23)【关键词】国家治理现代化;农村社区建设;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作者】许经勇【作者单位】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福建厦门361005【正文语种】中文

  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西方的一些学者逐渐意识到,资源配置无论单纯依靠市场手段,或者单纯依靠国家的指令性计划,都无法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为了弥补和缓和市场失灵和政府失效,资本主义国家便开始把“治理”的理念引入国家管理中,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寻找适合本国实际的治理模式。社区组织是国家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依托。完善的市场经济是政府的宏观调控、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竞争和包括社区组织在内的社会组织协调和服务自律的完整的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通过深化行政体系改革,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引导社会各方面积极有效参与社会管理服务。着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改变政府在社会管理领域包揽过多的制度安排,把宜由农村社区承担的职责转移出去,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社区组织,拓展农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渠道,实现政府自理和社会组织自我调节、农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一、农村社区建设的提出农村社区建设是在城乡经济社会转型、国家治理方式转变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建设美丽乡村的背景下提出来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建设美丽乡村也离不开这个主题。如果说稍有差别的话,就是美丽乡村更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更强调生态文明。2013年12月下旬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是把治理“空心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建设美丽乡村联系起来的。会议指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要重视空心村问题,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农民建设幸福家园和美丽乡村”。相对于城市社区建设,农村社区建设相对滞后。2005年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2006年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决定》提出:“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这是在中央的决定和文件中首次使用“农村社区”概念。而且是在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要求的同时,提出农村社区的建设目标。由此可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和建设农村社区是息息相关的。2007年的十七大再次

  强调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与新农村建设相比,农村社区建设更侧重于生活共同体建设。2007年民政部确定全国首批农村社区建设试验区。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又提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创建活动,加强服务设施建设,培育发展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强化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综合服务平台,有条件的乡镇要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村设立代办点,为农民提供一站式服务。”①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扩大小城镇对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覆盖,统筹推进农村基层公共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和设施共建共享,有条件的地方稳步推进农村社区化管理服务。”②维护、实现、发展国家和公共利益要求,协调和解决利益矛盾,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说到底,就是在现代化进程中,实现公共利益、协调和解决利益矛盾的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农村社区建设息息相关。二、农村社区建设的历史使命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对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提出了亟待破解的课题。”应当这样看,农村社区建设这一新课题,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城乡经济社会结构变迁的背景下提出来的,也是国家治理方式转变的产物。我国城乡经济社会转型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通过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把以往高度集中在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手中的一部分权力,下放给下级政府、下放给市场和市场主体(企业)、下放给社区组织。使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得到发挥,市场的活力得到激发,企业和社区组织的作用得到释放。国家治理现代化,意味着社会管理由传统的“一元”主体(即政府)管理发展到“多元”主体(包括政府、社区、企业、中介组织等等)的合作管理、共同治理。农村社区组织便因此应运而生。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区发育较早的地方,逐步承接政府转移的部分职能,在提供社会服务方面的作用,得到初步发挥。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社会管理方式,主要是通过单位制度来完成的。农村中绝大部分社会成员的生产生活、日常交往以及政治活动,都被纳入到单位中,各个单位又隶属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按照行政级别被赋予相应级别的资源分配权。在单位内部,分别设立党组织、行政组织、共青团组织、妇联组织和工会组织等完整的机构。这种设置模式为高效率的国家动员,提供了组织保证。只要国家发出一个指令,整个社会便可以迅速动员起来。政府承担了单位体制内部社会成员的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农村人民公社的解体,农村人民公社曾经的社会管理功能,也被彻底消解了。以往的“单位人”从单位分离出来了,变成了“社区人”和“个体人”,被沉淀在基层社会。③这就提出了如何为这些“个体人”或“社区人”提供社会资源和公共服务的问题。社会资源在社区的优化配置,涵盖了社区服务和社区治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必须以政府、市场、社会三方面的资源整合和协调运作为基础。通过政府、企业、社会的三维合作,形成结构互动、功能互补、机制互联,使社会资源通过不同渠道进入社区,成为社区建设资源和社区民生资源。200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指出:“社区建设是在党和政府领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2009年国家民政部颁布《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创建活动通知》,提出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全覆盖的同时,着重阐述农村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要求农村社区全部建有或规划建有综合服务中心,初步形成以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服务站点为补充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治安、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教体育为主要内容的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村社区。兴建一批有助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方便农民消费需求的农资供销、农产品经营、农村金融、农业科技等社区服务业网点。2014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扩大小城镇对农村

  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覆盖,统筹推进农村基层公共服务资源有效整合和设施共建共享,有条件的地方稳步推进农村社区化管理服务。我国目前正处在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深刻变化过程中,农村社区建设必然具有转轨转型的时代特征。改革开放以前的30年,我们走的是一条把社会和市场都消灭的路子,一切由政府来包揽。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表明,只有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三大领域各种组织的优势,使它们形成合力,农村社区建设才能顺利推进。大量事实印证,农村社区建设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不论哪一级政府,都没有能力把所有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到政府的财政预算中。仅仅是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反馈就需要耗费高昂成本,而政府财力的有限性,决定了农村社区建设的项目和服务,不可能全部由政府包揽下来。三、政府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作用在农村社区建设中,政府还是可以发挥主导作用的。因为无论是政策调整或者是地域划分,都取决于政府的意志。况且,在农村社区的资源配置和利益划分上,各级政府因各自不同的资源分配权限,对农村社区建设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从宏观上看,农村社区建设所需要的组织资源、权力资源和经济资源,大部分都是掌握在政府手里。农村社区建设因此呈现浓厚的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动色彩。那么,从政府的角度,应当如何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呢?首先必须着力化解“空心村”给城乡一体化造成的困扰。尔后在这个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各项公共服务,最终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13年12月下旬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是把治理“空心村”和建设美丽乡村联系起来的。会议指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要重视空心村问题,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农民建设幸福家园和美丽乡村”④。从本质上说,“乡村空心化”是在城乡转型发展过程中,由于农村人口非农化、城镇化引起的“人走屋空”以及房屋普遍“建新不拆旧”、新建住宅逐渐向村外扩展,出现“一户多宅”,导致村庄用地规模扩

  大,闲置废弃宅基地加剧的一种“外扩内空”的蜕化过程。所谓“乡村空心化”包括农村土地空心化、人口空心化、产业空心化、基本公共服务空心化以及基础设施空心化。而其本质是农村地域经济社会功能整体退化。一定规模和密度的人口集聚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提供,都要求最低限度的人口规模和力度。当前我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之所以滞后于城市,乡村地区过于稀疏的人口布局,是其中的重要原因。根据我国人多地少的实际情况,在“村庄整治”和“村落合并”过程中,应当积极稳妥地推进“三个集中”,即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如中心村)集中,积极创造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机制,促进土地资源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但是,必须认识到,村庄整治的对象,是城镇建成区以外的现有全部自然村庄。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仅仅是针对新建的和部分翻建的农房。要正确区别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和村庄整治的关系,不要把两者等同起来。与此同时,在村庄整治过程中,要根据村庄不同地理位置、资源禀赋、发展条件,因地制宜,因村制宜,尊重原有村庄的历史文化和环境特征,尊重当地的人文内涵和建筑风格,尊重当地村民生产生活特点,使乡村呈现多姿多彩乡土风情、风貌。为了妥善处理这个矛盾,必须因地制宜地正确选择旧村改造的模式。根据全国一些地方的实践,具体采用以下几种模式:一是拆迁重建模式。即通过整体拆迁、统一安置的方式,建设一批新村。二是梳理改造模式。即以改造为主的模式。它适合于那些规模较大、基础条件较好、近年来新建房屋较多的村庄,对这部分村庄,可以采取部分保留、部分翻新扩建的方式进行改造。即在村庄周边扩建新的住宅区,把旧村中需要拆迁的农户迁移到新居住区,原有的旧村以环境改造为主,引导周边自然村向新住宅区转移。三是环境整治模式。对于那些住房条件较好、规模较大的村庄,要尽可能避免“大拆大迁”,把整治的重点放在村庄环境建设上。农民的住宅基本上被保留下来。通过前面所说的“五通五改”,有重点地进行局部改造,诸如拆除危房、违房,改造旧房,开展以治理“脏、乱、

  差”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整治活动,重点进行村内道路硬化、绿化、亮化、美化以及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建设,使整体环境达到整洁、美观、舒适。从目前的情况看,村庄人居环境整治,以治理垃圾、污染为重点,实施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加强村内道路、供排水等公用设施的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从长远看,村庄整治的最终目的,是让农村居民享受到城市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要达到这个目标,就必须按照十八大报告所指出的,加大统筹城乡发展的力度,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联动的互补发展,稳步推进一体化的城乡统筹区域供水、供电、供气,推进公交延伸至村镇,将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管理方式向农村覆盖,并在这个基础上加快缩小城乡之间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强化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的配置。在政府的主导下,逐步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就业、医疗、教育、文化、卫生、养老以及其他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一个长期演变、不断提升的过程。但时代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按照中央的布署,到2020年,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基本建立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而要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必须通过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加强公共性职能,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条件。所谓公共性职能,指的是政府应当为包括农村居民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职能。政府公共性职能缺位是引发社会问题,尤其是引发城乡社会问题、造成城乡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原因。政府的公共性主要体现在公平公正地面对城乡广大社会成员,即无论是城市居民或者是农村居民,在公共资源配置方面都要公平公正,在提供机会方面都要公平公正,在分享成果方面都要公平公正,归根到底,在制度建设方面都要公平公正。四、公共服务是农村社区建设的着力点发端于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特色社区建设,是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客观要求和必然产物。与其相联系,“单位人”向“社区人”或“社会人”转变成为普遍现

  象。以及出现居民利益社区化趋势。社区治理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块块治理”,也就是对某一地域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和公共行为实施综合治理。社区治理是整个社会治理的基础性环节,直接面对广大居民群众。社区治理是行政管理服务和群众性自治的有机结合,具有明显的“共治”属性。在成熟的社区“共治”的新格局中,社区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基层政府管理服务发挥主导作用,社区群众自治发挥主体作用。社区成员(包括居民和住社区单位)广泛有序参与发挥基础性作用。而社区治理的客体(对象)主要是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共行为。与新农村建设不同,农村社区建设侧重于生活共同体建设。农村社区建设突出社会建设、自治、管理和服务。强调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突出社区的共同精神价值,作为生活共同体有共同价值理念,有归属感、认同感。精神文化是纽带。社区治理的特点是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这是社区治理创新的方向。依托社区服务实施社区管理,是新型社区治理的重要特征。农村社区服务是农村社区建设的基础。要紧紧围绕农村社区居民的需求,深化和拓展农村社区服务,形成农民社区福利服务、救助服务和市场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多类型、多层次、广覆盖的社区服务网络。全面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通过有效整合农村社区资源要素,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为平台,为农村居民提供诸如公共事业服务、综合治理服务、社会保障服务、计生卫生服务、文化体育服务等等,有效承接基本公共服务从城市向农村延伸,逐步改变农村公共服务边缘化问题,这就需要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在服务中实施管理。为此,一是大力发展基层政府面向社区的公共服务,着力保障民生,增加公共服务项目,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大力发展群众性互助和社区志愿服务,增强社会服务功能,满足社区成员多方面需求;三是大力发展便民利民社区服务产业,方便群众生活,构建社区多元服务体系。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现代公共服务的基本要求。均等化的政策目标,是逐步建立城乡

  一体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均衡配置,确保所有社会成员都能平等享有水平大体相当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均等化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和内容。同时,这里所说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保基本”和“托底线”的性质。即对人民生活提供基本保障。在传统体制中,政府是公共服务的唯一供给主体,而在现代公共服务体系中,政府依然是提供公共服务的最重要的主体,但是,公共服务并不是全部都由政府提供的,有些是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但更多的是由其他公共组织、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提供的。具体地说,在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要更多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即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实现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之间的合理定位和良性互动。供给主体多元化的必要性在于,即使是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其消费也是具有“选择性”的特点,政府也有可能提供公众不需要的公共服务因而浪费公共资源。况且,受政府能力和既定预算的制约,也不可能包揽所有公共服务。因此,必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实现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构建政府、社会、市场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这既是实现国家治理结构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构建现代公共服务体系的必由之路。那么,政府应当如何提供公共服务呢?其中的纯粹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应当由政府向社会无偿提供,准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则应由政府、社会和市场共同提供。即使有一部分有偿提供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也不能以盈利为目的,为了保证那些提供公共物品(服务)和准公共物品(服务)机构的正常运行,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即财政兜底)。这里存在着如何正确处理政府、社会和市场的关系的问题。政府的主导作用体现在,政策引导和政策驱动、构建平台、制订标准和检查监督。应当认识到,很多社会组织是政府的有力助手,我们应当把该下放的权力下放给社会组织,特别是那些带有公益性、服务性的社会组织,并大力发展居民社区服务类的社会组织。国内外实践经验告诉我们,政府和社区购买公共服务作为一种新型公共服务提供方式,能够更好地体现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能够有效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质是机制转变,即从政府包揽一切转到通过市场化方式,“外包”给社会力量。即转变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复合体制。”政府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财政兜底、政策引导、构建平台、制订标准以及加强监管等。市场运作是指,一些公共服务项目,可以通过外包方式,交给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组织来承担;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项目。社会组织通过提供优廉服务吸引成员和向政府争取项目。把最终支出责任和直接服务责任分开。在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过程中,要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和财政支持力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人们对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需要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解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不足或短缺的问题。与此同时,也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⑤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创新性还表现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即实现由“养人”向“养事”的转变。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着眼于“费随事转”、“办事养人”,可以改变传统的“养人办事”的财政拨款支出方式。注释:①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汇编》,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218页,第289-290页。③王小章:《社会转型与民政转型:走向“现代大民政”》,《新华文摘》2014年第4期。④《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光明日报》2013年12月25日。⑤许经勇:《如何认识从“基础性作用”到“决定性作用”》,《人民日报》2013年12月6日。

  

  

篇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

  推进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课讲稿

  推进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课讲稿服务基层“四个一线”找准位置站到一线,明确职责干在一线,工作成果出在一线,良好形象树在一线。总书记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区治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社区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前沿阵地,直接面对群众,关系民生,破解社区治理组织软、力量散、效果差等梗阻,要摸清病灶,找准良药。社区治理需激发“活力”。“基层治理要激发每一个细胞的活力。”社区治理涉及面广、牵扯事务问题多,需集聚合力,多方参与。社区党组织是凝聚人力、组织群众的强大核心,做好社区治理工作,必须建强社区党组织,推行“支部建在小区上”,采取单独建、联合建等方式,保证党组织全覆盖。要引导社区党员发挥作用,通过亮明身份、认领岗位、承诺践诺等机制,展现示范作用。同时,要在党组织引领下,融合物业企业、业委会、志愿服务队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社区治理。此外,还要激发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举办“社情民意恳谈会”“问题协商现场会”等方式,实现“群众事、群众议、群众定”,培养主人翁意识,促进共治共享。社区治理需注重“管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持续推动治理模式的改进与创新,防止社区治理的随意化、个人意志化,探索

  从“能人治理”向“依法治理”转变,从“一人治理”到“群贤治理”,从“口头治理”到“规章治理”。要通过广泛的民主讨论建立一套社区规章制度,制定社区居民守则,建立共同认知与行为规范。引导社区社会服务组织、业委会等组织同步完善规章制度,让社区治理参与各方行为规范有序。同时,要利用好司法站所、派出所及法律工作志愿者等各方力量,组建社区法律咨询室、矛盾调解室,开放性服务群众,让群众有问题找法律、有矛盾找调解团队成为习惯,以制度规范行为,以法律管理社区。

  社区治理要突出“服务”。“基层治理的关键所在就是要做好服务。”完善社区服务要建强服务机构,加强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红色驿站、红色物业等服务阵地及服务组织的建设,配套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四点半”课堂等功能场所。根据上级要求及群众需求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警务服务等事项下沉到社区。组建服务队伍,加强党建指导员、网格员、红色楼栋(道)长等选配力度,建设一支素质优良、能力全面、奉献精神强的服务团队,围着群众转,冲着问题去,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健全服务机制,用好网格化治理机制,落实“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模式,快速响应群众需求,真正让社区居民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篇五: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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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治理现代化

  作者:商巍来源:《青年文学家》2015年第11期

  摘要:社会治理对于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基础性的地位和重要的作用。社会的基本单元是社区,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则是社区治理,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社区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心,更是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主要构成部分。因此,创新社区治理是社区治理的出发点,也是推进社区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市管理特别是基层管理的地位显得越来越重要。根据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有相当部分地方对于城市基层的管理还是相对传统,模式简单,控制性强,随着城市管理的改革发展,老旧的管理方法明显不符合日益复杂化的城市管理要求。如何有效发挥城市社区党组织在文明和谐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尤其是在国家治理现代化推进的大背景下,这已成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

  本文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和城市管理基础,通过回顾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发展史以及梳理不同时期社区党组织功能变化的规律,着重探讨分析社区治理现代化和实现的有效方案与措施。

  关键词:城市管理;社区治理;有效措施;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D669.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5)-11--02

  1.当前我国城市社区管理概况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强调“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意为增强社会发展活力,使社会治理水平有效提高,正符合了时代发展的需求。我国城镇化以及城市社会日益复杂化,城市管理难度日益增加,基层管理成为提升整体管理效果的基本保障,而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位,社区管理成为城市管理的基本组成部分,社区管理现代化是由“管理”走向“治理”的基本方向。国家对于社区治理现代化遇到主要问题如下:

  1.1相对陈旧的思想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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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识决定行动。目前,我国各领域对于社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够充分,存在一定程度的片面性,管理模式和方法不符合城市发展和时代进步的需求。多数领导者与管理者在现实管理工作中没有清晰认识到发动人民群众的重要性,仅仅将其作为管理的对象,没有与其有积极的配合,忽视了人民群众在社区治理中积极性的主动性,大大降低了社区治理的效率,不能有效的提高社区管理的质量。部分街道社区的基层干部服务与民主意识相对薄弱,管理思想落后,在管理过程中以“管”为主,忽视了“理”的部分,与居民的沟通交流工作存在一定程度的问题,不能做到平等协调,相互合作,以至于在社区管理上存在盲目性,不能充分了解详情,出现一定的管理问题。同时部分驻区单位也存在一定程度的问题,例如行政级别观念严重,属地意识不强,轻视街道社区党组织的级别,对于服从领导和参加社区党组织活动没有积极性,甚至以自我为中心,忽视上级管理和工作安排,这加大了社区管理工作的难度,不利于社区管理工作的开展。转变传统、落后、陈旧的社会管制思维,是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创新过程中的重要任务,管理者应积极树立先进管理理念,做到以人为本、服务在先、预防为主、基层为重、法治之上,才能有效地做到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全面实施。

  1.2相对滞后的法律法规

  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法律规范是其必须遵循的最高准则,如果城市基层治理没有有效可行的法律依据,那么管理工作将陷入混乱,城市基层治理的改革也无法做到有效的推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活动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居民必须遵守的原则。社区组织、居民之间的权利界限必须由法律进行严格清楚的划分,否则将会引发一系列问题,例如权责争议、工作推诿,影响社区治理工作的开展,降低效率。同时相应的法律法规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和遵守,那么关于城市管理体制的转型只是空谈,没有实效性。我国相关城市基层社区管理的法律法规也由于制定时间较早,无法满足当下社会和城市管理急速发展的要求,并且缺乏前瞻性和系统性。因此,进一步加快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以及社区党建工作的立法或修法进程成为推进城市社区党建的改革创新的必要手段,使得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能够做到有根可据,有法可依。

  1.3相对混乱的管理主体

  居民参与社区公共权力运作是新型现代化社区管理体制的核心。如果无法行使实际的民主权力或者象征性参与,那么居民在参与社区选举以及公共事务决策、管理和监督的过程中就容易忽视社区发展,不可能真正的热衷于社区事务,所谓的善治、法治、自治就会丧失群众基础,失去其意义。目前,作用范围不明确是街道社区党组织存在的一大问题,同时政府部门的职责功能也模糊不清,“越位”、“缺位”等问题也相应产生,非政府组织应承担的事务被取代,社区内自治组织、终结机构和社会团体又缺少主动培育,并且缺乏指导力度和支持力度。另外,权职不足或授权不够也是存在的问题之一,有些方面没有完全做到权力与责任的统一,虽然大部分社区建设过程中简政放权的政策得到实施,但总体上没有完全落实,没有取得理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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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果。由此可见,街道社区党组织没有达到领导核心作用所要求的目标,对建立社区党建新格局与加强辖区单位的横向交流与合作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

  1.4相对薄弱的制度保障

  国家治理社区的普遍性制度体系和社区地方性制度体系构成了社区治理制度,这两部分的结合规范了社区治理的组织构成,组织的角色行为,对于共同治理有一个稳定的构架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制度、资源和价值有效地保证了城市社区治理机制与其发展。目前,社区治理制度仍然处于探索、创新与调整的阶段,反复变迁的城市社会结构和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以及社区治理的发展成为限制社会治理制度的主要因素。结合现实情况,社区治理制度还不够健全、不够完善,物质资源支持受到制约,与理想状态有一定差距,影响社区治理的发展。我国社区党组织对辖区各单位和组织的号召力和约束力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是因为长期以来我国社会建设总投入不够,力度不足,社区建设的过程中更是无法获得足够的财政拨款,社区内部缺乏公共物质资源,同时欠缺在从事经营活动上相应的权利手段,面向社会的资源动员能力较低。社区治理中自治所需的物质资源相当短缺,很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正常运转都会出现困难,这些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基层治理的扎实开展和有效实施,尤其在部分经济下相对落后的地区。

  

篇六: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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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经验材料

  [模版仅供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近年来,XX省XX市XX区认真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理念思路,健全体制机制,加大科技投入,着力构建以网格为基本单元、以综治中心为枢纽、以信息系统为支撑的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新模式,有力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坚持规范打造,不断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运行体系一是资源整合,一网统筹。针对多网并行、各自为战等现象,统筹全区党建、行政、社会和市场等各类资源,逐步将现有分散的X类管理网格进行优化整合,并根据“四至清晰、无缝对接、规模适度、方便管理、相对稳定”的原则,按照XXX~XXX户或XXXX人的容量,重新调整划分基础网格XXX个,其中城市社区网格XXX个,农村网格XXX个,推动全区所有涉及党的建设、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职能的部门,全部依托此网格体系开展工作,有力推动了多网合一、资源共享,初步实现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张网”的工作格局。二是建强队伍,明确权责。按照“X名网格长+X名网格员+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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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网格助理员”的模式和“专兼结合、一员多能”的原则,为每个网格组建网格管理队伍,并建立健全公开招聘、定期培训、管理考核等配套工作制度,共同承担起联系群众、掌握民情、调解矛盾、维护稳定、服务民生、法治宣传等X项职责。区财政每年拨付XXX余万元专项用于网格员的津贴奖励等资金保障,有力激发了网格员的工作热情。

  三是立足实战,建强中枢。标准化打造区、镇(街)、村(社区)三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站),与同级综治中心一体化运行,分级统筹抓好全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其中,区、镇两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都确定为副科级事业单位,配齐配强了中心主任和相应工作人员,并推动公安、信访、司法、公证、综合执法等机构整体或派人进驻,全面承担起辖区内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实现所有社会治理事项一口受理、一站解决,真正打造为集矛盾调处化解、法律服务、平安建设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前沿阵地”和“中心枢纽”。

  四是科技支撑,智能高效。树立“网格化+信息化”理念,研发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按照“X+N”国家标准嵌入综治组织及综合业务、实有人口、特殊人群、重点青少年、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铁路护线等业务数据模块和网格地图、指挥调度、监督考核、研判分析、平安指数等拓展应用模块,横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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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合区直各职能部门相关信息数据,纵向上开通区、镇、社区三级管理权限,对网格内的“人、房、事、物、情、组织”等信息进行全面采集、有机整合和精准管理,在实现“人进户、户进房、房进网格、网格进图”的同时,推动问题受理、分析研判、分流交办、督导考核等工作全部依靠信息系统运行,全程留痕、一键可查、精准高效。

  二、坚持重心下移,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服务管理能力水平一是抓实源头防范治理。以促进和谐、维护稳定为目标,以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为核心,建立“信息汇总-分流交办-结果反馈-督导评价”网格化服务管理四步流程,发动网格员每天对网格进行巡查走访,及时采集各类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等问题,并通过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逐级上报,由社区和镇街分别协调职能部门开展处理,实行信息化、扁平化管理。区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统筹抓好全区网格运行、问题处置办理等情况督导考核,倒逼镇街和部门合理配置管理资源、加强条块协作配合,推动问题高效解决。今年以来,共采集录入社情民意XXXXX条、各类矛盾纠纷XXXX件,XX%以上问题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化解,实现了“人在网中走、事在格中办”“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镇街、难事不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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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是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建立网格内居民包联走访机制,将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伤残人员等弱势群体纳入网格化管理,网格工作人员定期登门走访慰问,全面掌握生活需求和健康安全情况,力所能及帮助解决物资采购、送医问诊等生活困难,当好群众身边的“安全员”和“贴心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区XXXX多名专兼职网格员、网格助理员和网格志愿者全部下沉社区,积极开展防疫卡点管控、公共场所消毒、生活必需品代买代送、防疫知识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成为防疫战线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创新“网上群众路线”,立足信息系统全面整合政法、信访、民政、人社等部门信息资源,构建起区域性的数字化城市管理及社会综合服务平台,为全区群众和企业提供网上服务通道,全面推行“网上办、不见面”审批,对紧急类事项实行“一对一”预约服务以及网格员“帮办、代办”服务,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三是加强智能预测预防。采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把网格划分、楼宇位置、人口分布等信息全部直观展示在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地图上,并通过与“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平台、政务服务大数据平台等互联互通,实现对网格内人、房、物、路、车辆、事件状况等信息实时精确定位和可视化管理,构建了以大数据为轴线的社会治理智能化体系。同时,采用大数据、云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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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动态分析阶段性社会治安稳定形势,精确感知社会运行状态,为及时预判异常情形、快速处置突发事件、高效配置公共资源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大幅提升了全区社会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

  三、坚持党建引领,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

  一是健全组织体系。始终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的一条红线,实行区域性大党建模式,精心打造“社区党委(党总支)-网格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四级治理体系,着力把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网格划定、规范、整合和运行的全过程。截至目前,全区共建立城市社区党委(党总支)XX个、网格党支部XXX个、楼栋党小组XXXX个、党员中心户XXXX个,有力推动了党组织向基层最末端延伸。

  

篇七: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

  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调研报告3篇

  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调研报告第1篇基层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建设和社会发展的

  基石。当前,基层治理正经历由单向管理向多元化、参与式治理的创新转变,构建与我县相适应的治理体系,确保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针对基层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从政策层面加以解决、从业务层面加以指导、从经费层面加以保障的务实举措,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在创新中突围、在共治中拓展、在法治下前行。

  一、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一)完善协商制度机制,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创新。规范议事范围及参与主体。凡涉及村(居)务、财务的重要事项,都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商议和表决。参会人员由村(居)民代表、村(居)"两委"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各村(居)民小组组长组成,普通村(居)民可以自由到会旁听。涉及外来人员的议题外来人员代表列席会议,确保村(居)民代表会议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确保协商决议公开。实施阳光村(居)务工程,凡协商决策需要村(居)委会落实的事项,均通过村(居)务公开栏第一时间公开,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随时收集村(居)民意见,解答村(居)民疑问,对村(居)民的不同意见作出解释。设定每次村(居)民代表会议的第一项议题为反馈上一次会议决策的落实情况,确保协商决策落实到位。(三)重视基层社会自治,发挥群众参与的基础作用。加强和改进农村(居)建设,规范和提升村(居)民自治水平,夯实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使之更好地适应和服务于社会治理创新的发展趋势和要求。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增强基层社会自治功能,扩大群众参与范围和途径,丰富自治内容和形式,努力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实现政府治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二、破解基层"两张皮""灯下黑""吊脚楼""大呼隆"难题的路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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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建立基层治理工作责任制。通过构建科学合理、权责明确的评估体系,引导基层组织尤其是"一把手"像抓经济发展、抓安全生产一样重视基层治理。同时,借助问责条例辅以严格的问责办法,用有力的刚性约束让基层组织从思想深处和日常工作中把基层治理摆在突出的重要位置。(二)解决粗放式、碎片化管理的问题。随着基层公共事务的不断增多和日趋复杂,尤其是群众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基层治理迫切需要协同治理。但是,从现实情况看,碎片化管理、部门各自为战的情形非常明显,而且基层治理千头万绪、纷繁复杂、牵涉面广。很多基层干部为此付出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但也存在"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情况。事实证明,这种粗放式管理不仅浪费人财物,而且抓不住治理重点,还容易忽视治理盲点。(三)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在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中国,党是一切工作的领导核心。基层治理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但是,当前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凝聚力不强是突出问题。三、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一)明确基层社会三治主体。以基层社会党组织、基层政府、城乡社区企业、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城乡社区成员,五个三治为主体,坚持党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切工作,发挥基层社会政府治理的主导作用,统筹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进一步注重发挥城乡社区成员的自治功能,发挥其主人翁的作用,做到相互平衡、相互支撑、相互制约,以实现共同发展的共治目标。(二)明确基层社会自治目标。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依法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约束自己,制定必要的乡规民约,建立自我管理的议事机制,自己参与并处理自己的事务;坚持自我服务。通过创新机制和平台,发动群众服务群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社会组织参与社区自我服务模式,切实做到社区"事事有人管";坚持自我教育。通过基层协商,可采用开放空间等工作模式,找到合法合情合理解决问题的方案,这种自我教育的过程其实也是社区成员的自我成长的过程;坚持自我监督。创新监督形式,调动城乡社区成员参与监督社区事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群众自我监督促进社区和谐,推动基层社区自治的良性互动。(三)推动基层社会法治建设。目前有的基层干部及执法人员在化解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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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矛盾、协调基层社区各个利益关系主体、分配经济和社区资源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甚至还出现权大于法、言大于法、徇私枉法、粗暴行政等违法行为。针对这些问题,应该发挥基层社会法治机制的保障作用,包括坚持全民守法,坚持法治精神,坚持法治保障,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调研报告第2篇

  一、我区基层治理工作现状近年来,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基层治理相关要求,持续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工作,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新途径,加强基层治理已经成为社会共识。基层治理基础不断加强。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相关部门、街镇的共同努力下,先后投资xxxx余万元,新建、改扩建城市社区xx个,日间照料中心x个,智慧社区xx个;完成部分社区"四社联动"示范点和信息化平台指挥中心;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xx个,幸福苑xx个。对城区"三无"小区,采取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小区居民自治和小区党支部兜底三种模式进行管理,实现了事有人管、物业服务能改善、长期服务有保障的目标,清除了基层治理的盲点。基层治理体系逐步健全。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在村级组织中实行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强化了村级组织党的领导。建立"街镇吹哨部门报到"等制度,落实了区级各部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责任,基层治理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基层组织运行规范化。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理清了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组干部的职责职权,形成了权责清晰、程序规范、执行到位、监督从严的运行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异地搬迁社区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落实了异地搬迁社区内弱势群体的服务管理等。基层治理民主彰显。印发《关于开展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协商议事工作的通知》等,明确了基层民主协商议事的总体要求、内容范围、形式程序等,建立专题协商议事、重大事项工作监督等制度,基层群众民主参与意识逐步形成,以社区、驻社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为主体的四方民主协商文明城市创建机制初步形成,有效调动了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基层治理手段不断创新。基层法治不断健全。深入开展法律进农村和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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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活动,"一村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服务、参与纠纷化解等常态化开展,各级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群众有事找"法"的意识不断提升,依法治区成效明显。基层德治能力有所提升。近年来,全区上下积极挖掘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传统美德,开展了家风家训进万家,"文明家庭""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等以评弘德活动,在社会上树立了一大批正能量的先进典型,起到了良好的宣传引导作用。科技在基层治理中得到普遍应用。建成归属明确,拥有各级管理人员xxxx余名的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配合智慧社区建设,初步实现了"人、地、事、组织"等基层治理全要素信息常态化管理,做到了对辖区基本情况底子清、情况明、反应快,有效提升了公共管理水平。建成公安大数据平台等,对xx城区所有街道、广场等人群聚集场所实现了xxx度无死角监控,有效提成了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等,为基层治理奠定了技术基础。

  二、基层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基础保障不充分。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现有设施设备还不能满足现实需要。部分村(社区)办公住房紧张,设备短缺,村级运行经费困难等现象依然存在。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大部分精力都集中在塬区各镇、村,在渭北的投入相对较少,导致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组织体系不健全。基层治理党建引领作用有待持续加强,基层村(居)委会等群众组织有行政化趋势。社会组织、群团组织体系不健全,公益服务类、群众权益维护类社团组织较少。据统计,目前全区有各类社会组织xxx家,大部分为兴趣爱好类自发组织,每万人拥有登记、备案社会组织x.x个,其中社区社会组织仅有xx家,其资源利用能力、自我管控能力、服务能力等参差不齐,对群众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有限,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基层治理责权不对等。基层街镇自身没有法律法规正式授予的执法权,导致他们在履行监管、督办等工作职责时没有底气。如在安全生产、环保执法等工作过程中就面临没有执法证、执法权与处罚权,监管执法,只能通过个人私下关系劝导整改,工作开展难度大,常常处于被动状态。中心城市管理水平有待持续加强。我区地处xx中心城市,各类城市问题突出。由于缺少统一的协调机构和牵头部门,各部门、单位在基础建设和管理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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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政。如城市道路建设、天然气、自来水、通讯网络铺设等过程中,朝建夕改,既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也造成了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的严重浪费,群众意见较大。城市物业管理,流动人口、弱势群体管理等公共事业缺少统一的服务平台,群众在反映供暖、供水等问题时渠道不多,由此造成的上访及群体事件,也给基层治理带来困难。

  三、对基层治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以党建为引领,实现基层治理有魂。一是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引领基层治理机制建设,强力整顿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切实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二是选优配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立村(社区)人才库,加强村(居)委会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队伍培训力度,增强基层治理的人才储备。建立健全优秀农民工定向回引培养制度,注重把思想素质高的产业大户、致富能人、返乡农民工创业带头人发展成党员,吸收进村(居)两委班子,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带富能力。三是实施党建整合资源力量下沉工作,继续深入推进"街镇吹哨,部门报到"等工作,统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和党员志愿者等下沉服务社区,增强工作活力;推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职权下沉基层,改善基层有"责"无"权"的现状;加大对渭北相关村级组织的扶持力度,尽快解决办公用房及设施设备短缺等问题。以自治为基础,实现基层治理有力。一是保障群众基本权利。加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力度、扩展公开范围,使知情明政得到最大普及,保障人民群众充分行使和发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二是建立健全自治体系。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预防和化解矛盾机制,有效防范矛盾风险,加强矛盾源头排查调处。三是深入开展自治服务。更多的依靠和发动群众,让群众参与决策和治理的全过程,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推动"社会能做的交给社会做,村(居)民能做的交给村(居)民做",最大可能实现社区村(居)民权益和意愿的最大化。以法制为保障,实现基层治理有序。一是以宣传"七五普法""民法典"等为契机,持续开展法律知识"六进六送"活动,充分利用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健身小广场等设施,发挥村(居)民主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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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二是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将律师参与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法律风险评估和防控纳入基层治理考核。三是加大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的惩处力度,用生动的事例警示、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树立法制观念。

  以德治为调节,实现基层治理有根。一是坚持依规立德。完善、推广乡规民约、城乡社区管理规章制度和社区居民行为准则,强化规范约束,发挥"明导向、正民心、树新风"的积极作用。二是坚持以文养德。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倡导全社会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倡导良好的家风、家训,推动德治教育从基础抓起。三是坚持以评弘德。大力挖掘本土文化资源,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等评选活动,以群众参与、喜闻乐见的形式,抓实乡风文明载体,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作用,带动整个社会文明水平的提升。

  以科技为支撑,实现基层治理有方。一是建立公安、民政等大数据平台及对接机制,把辖区内的人、房、事、物、组织等全部纳入信息平台,实施动态治理和服务,做到基础信息网上录入、办事服务网上管理、工作过程网上监督、责任目标网上考核。二是大力推广已建成的智慧社区建设经验,逐步在全区覆盖,实现"见房知人、见人知房、查房知人、查人知住",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行动快。三是探索创建网格员代办工作,充分发挥四级网格员的作用,为辖区村(居)民代办医疗救助、新生儿户口登记、有线网络缴费等服务,使网格员成为村(居)民家门口的"流动办事窗口",有效提升基层治理质量,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整合各类资源,加强中心城市建管。一是继续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切实从公共厕所改造、环卫设施建设、背街小巷整治等工作抓起,推动城市秩序管理与整治再上新台阶。通过制作宣传短片、公益广告、有奖参与等形式,充分发挥各类官媒、自媒体的宣传作用,调动群众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积极性。二是建议市区两级政府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或确定牵头部门,对涉及城市建管的通讯网络、水电气暖铺设等协调建设计划,避免重复建设和施工。三是建立向群众征集城市建设管理意见建议的平台,群众可通过此平台,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对"十四五"规划等大事的意见建议,也可以反映物业管理、水电气暖等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等,定期由相关部门梳理汇总后,交各职能部门办理,规定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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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零的时间节点,切实提高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效率。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调研报告第3篇

  基层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石。当前,基层治理正经历由单向管理向多元化、参与式治理的创新转变,构建与我县相适应的治理体系,确保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针对基层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从政策层面加以解决、从业务层面加以指导、从经费层面加以保障的务实举措,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在创新中突围、在共治中拓展、在法治下前行。

  一、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一)完善协商制度机制,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创新。规范议事范围及参与主体。凡涉及村(居)务、财务的重要事项,都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商议和表决。参会人员由村(居)民代表、村(居)"两委"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各村(居)民小组组长组成,普通村(居)民可以自由到会旁听。涉及外来人员的议题外来人员代表列席会议,确保村(居)民代表会议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确保协商决议公开。实施阳光村(居)务工程,凡协商决策需要村(居)委会落实的事项,均通过村(居)务公开栏第一时间公开,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随时收集村(居)民意见,解答村(居)民疑问,对村(居)民的不同意见作出解释。设定每次村(居)民代表会议的第一项议题为反馈上一次会议决策的落实情况,确保协商决策落实到位。(三)重视基层社会自治,发挥群众参与的基础作用。加强和改进农村(居)建设,规范和提升村(居)民自治水平,夯实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使之更好地适应和服务于社会治理创新的发展趋势和要求。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增强基层社会自治功能,扩大群众参与范围和途径,丰富自治内容和形式,努力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实现政府治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二、破解基层"两张皮""灯下黑""吊脚楼""大呼隆"难题的路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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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建立基层治理工作责任制。通过构建科学合理、权责明确的评估体系,引导基层组织尤其是"一把手"像抓经济发展、抓安全生产一样重视基层治理。同时,借助问责条例辅以严格的问责办法,用有力的刚性约束让基层组织从思想深处和日常工作中把基层治理摆在突出的重要位置。(二)解决粗放式、碎片化管理的问题。随着基层公共事务的不断增多和日趋复杂,尤其是群众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基层治理迫切需要协同治理。但是,从现实情况看,碎片化管理、部门各自为战的情形非常明显,而且基层治理千头万绪、纷繁复杂、牵涉面广。很多基层干部为此付出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但也存在"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情况。事实证明,这种粗放式管理不仅浪费人财物,而且抓不住治理重点,还容易忽视治理盲点。(三)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在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中国,党是一切工作的领导核心。基层治理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但是,当前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凝聚力不强是突出问题。三、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一)明确基层社会三治主体。以基层社会党组织、基层政府、城乡社区企业、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城乡社区成员,五个三治为主体,坚持党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切工作,发挥基层社会政府治理的主导作用,统筹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进一步注重发挥城乡社区成员的自治功能,发挥其主人翁的作用,做到相互平衡、相互支撑、相互制约,以实现共同发展的共治目标。(二)明确基层社会自治目标。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依法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约束自己,制定必要的乡规民约,建立自我管理的议事机制,自己参与并处理自己的事务;坚持自我服务。通过创新机制和平台,发动群众服务群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社会组织参与社区自我服务模式,切实做到社区"事事有人管";坚持自我教育。通过基层协商,可采用开放空间等工作模式,找到合法合情合理解决问题的方案,这种自我教育的过程其实也是社区成员的自我成长的过程;坚持自我监督。创新监督形式,调动城乡社区成员参与监督社区事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群众自我监督促进社区和谐,推动基层社区自治的良性互动。(三)推动基层社会法治建设。目前有的基层干部及执法人员在化解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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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矛盾、协调基层社区各个利益关系主体、分配经济和社区资源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甚至还出现权大于法、言大于法、徇私枉法、粗暴行政等违法行为。针对这些问题,应该发挥基层社会法治机制的保障作用,包括坚持全民守法,坚持法治精神,坚持法治保障,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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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

  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实现路径

  作者:卜珍和来源:《党政论坛》2017年第9期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此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做出《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旨在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促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由此来看,国家治理现代化、基层治理现代化已箭在弦上。

  基层治理层面由于种种原因仍处于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阶段,不少基层政府仍然沿用传统管理思维和方式来应对基层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化所带来的挑战和压力,不能从治理理念以及体制机制上做出变革,甚至表现出某种程度上强化传统治理模式的态势。这种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相对滞后,既弱化了中央层面治理现代化的整体绩效,也制约了地方社会发展和地方善治的实现。因此,加快基层治理现代化刻不容缓。

  一、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现状

  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最大现状是,相对于较为明显现代化取向的中央层面治理已经相对滞后。一是基层管理者认识上的滞后,认为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谈得上治理,或者说只要经济实力强了治理问题就会迎刃而解,治理的现代化自然就实现了。二是基层管理者偏向性选择,实行

  “一切以考核为依据”的选择性治理办法,特别是涉及“一票否决”或是考核占分高的领域,就全力以赴。三是集体行动的组织困扰,基层管理者和基层民众在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事务时,价值取向各异,外部性和

  “搭便车”现象突出,基层治理的各方主体无法形成协调有效的集体行动。四是基层治理现代化实践与顶层设计的偏离,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中缺少桥梁,导致基层探索与顶层设计不能实现良性互动,甚至反向驱动,使基层治理现代化受到影响。五是基层政府和组织职能不清晰,基层政府职能重点不清晰,往往是大而全,大而不优,责任成为无限责任,导致基层群众无论什么事情都来找政府,给基层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牵扯了基层工作人员太多的精力。

  出现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一是现代治理理念欠缺,偏重于管理和控制,关注物重于关注人。二是现代治理制度不完善,传统的制度没有有效地修复和利用,新的制度尚未成熟和完善。三是治理主体的素质能力有待提高,存在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凝聚力和行动力不够的问题,还存在基层干部视野狭隘、知识层次和结构难以适应现代化要求的问题。四是顶层设计和基层治理缺乏桥梁,两者不能形成良性互动,导致实际操作困难重重,影响了管理成效。五是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有待完善,政府主导、公民参与、社会协同不能实现良性互动,有效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和成熟,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制约因素

  一是动力因素。基层管理缺乏动力,主动性不足,积极性、创造性不够,治理基本上是被动式、应付式,基层政府首先考虑的是对上负责问题,主要精力和资源用在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上,用在地方经济发展上,忽视本应承担和履行的社会责任。

  二是主体因素。不同的基层治理主体能力和素质存在较大差异,不同的参与基层治理的社会组织其能量和效应也存在非均衡性问题,能力大、素质高、能量大、效果好的治理主体无疑容易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反之,则困难大、成效差。

  三是权威因素。基层治理现代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包括制度在内的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和科学化,基层治理的制度体系越完善、越科学,其权威性越大,基层治理的现代化越容易实现。

  三、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对策

  1.提高基层治理者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认识

  要通过培训学习、实践锻炼等多种渠道,不断增强基层治理者对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认识,要使他们真正明白“人治”只是一阵子,“法治”才是长久之策,只有依靠法治才能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要使他们真正懂得只追求GDP的增长目光是短浅的,只关注经济发展而忽视社会发展和人的进步是片面的,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确实解决“为了谁”的问题。

  2.实现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良性互动

  发挥好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各自的作用,更需要在两者之间架起桥梁,实现良性互动,更好地推进改革的深化和前行,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一些顶层设计还需进一步加大调研力度,反复征求包括基层在内的社会各界意见,充分吸收各方面有益意见,并进行科学论证和评估,在进行一定范围试验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和推广。

  3.提升治理主体的素质

  基层政府及其治理者要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更新基层治理的基本理念,一切制度安排和治理行为坚持依法办事,始终维护法律权威,强化治理能力,增强组织凝聚力和行动力。社会组织以及新成长的“两新组织”,要不断增强参与基层治理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对基层民众要多渠道、多方式进行教育,培育公共精神,培养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合作精神和自我管理能力,使每个公民具备参与社会的强烈愿望和相应能力。

  4.建立和完善治理制度体系

  要按照现代化治理的要求,结合基层治理实际,照顾各个主体利益,不断探索建立一套适合基层治理现代化需要的制度体系。一是通过设立权力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形式,明确基层政府和多元社会主体的权力及权利边界;二是改革现行考核和任务分解机制,更加重视基层政府权力运行的规范性和依法治理的能力;三是制定和实施适用于基层公共事务合作治理的流程体系,使基层治理的目标、过程和结果清晰明确,使工作责任可跟踪、可追溯。

  5.实行基层治理的民主化

  基层治理要不断实现由透明化向民主化转变,建立健全基层公共事务信息共享机制。要建立使基层公共事务治理过程透明化的信息共享机制,有效解决基层治理多元社会主体参与的广度深度和有效性问题。

  6.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拓展新的空间。基层党组织要适应基层治理的新变化新要求,深化改革、积极创新,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工作科学化推动基层治理规范化。加强和改善党对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领导。

  (作者单位:安徽省巢湖市委党校)

  (责任编辑方卿)

  

  

篇九: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

  人文关怀: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黄莹【摘要】人文关怀及其本土化是推动城乡社区建设、改善基本民生问题的关键进路.如果没有人文关怀,社区治理现代化就失掉了社区服务的核心价值和社会治理的本质力量.社区工作者不但应以突出人文关怀为服务目标,更应在社区治理实践中培养自身的感知能力、分析能力、沟通能力,推动社区治理现代化.【期刊名称】《人民论坛》【年(卷),期】2018(000)025【总页数】2页(P64-65)【关键词】社区治理;人文关怀;现代社区【作者】黄莹【作者单位】哈尔滨学院社会工作系【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669

  近年来,新型社区建设与治理日益成为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研究议题。而“人的价值”“人的发展”“人的需求”等话语的勃兴,也表明人文关怀已成为基层社区建设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人文关怀是指不同社区行动者基于居民需要,提供社会服务时所包含的情感关怀、心理慰藉、精神健康服务等因素。将人文关怀融入现代社区服务中,使社区治理内生于社会历史与现实,是解决社区治理问题的

  关键所在。人文关怀的实证研究是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长期以来,关于人文关怀价值的讨论伴随着中国社会转型以来的城乡社区建设进程不绝如缕。学界对人文关怀及其社会意义已多有阐释,大体存在三种较为不同的研究进路:一种是从人文关怀的社会价值考察其在城市化进程中的重要意义;一种是从家庭冲突或家庭结构变迁等角度来分析人文关怀在社区组织服务中的功能;还有一种是关注城市社区治理和建设视角下人文关怀的制度化态势。社区治理现代化是涉及多种学科领域的多重框架性概念代化过程,贯通宏观社会结构与微观的情感互动,在未来国家治理模式中具有重要意义。社区治理现代化是涉及经济学、人类学、社会学和政治学等领域的多重框架性概念:第一,社区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社区治理体系所包含的社区传统机构、社会工作机构和其他社会机构等重要主体也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第二,推进社区建设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初心相同。本质上,两者都属于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范畴,在更深的层次上,社区治理能力作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国家治理方式与文明形态的具体表征。社区治理问题的凸显更多的是基层社会组织与治理能力在国家制度层面的表现,从而反映出国家社会治理层面上的特征。第三,社区治理现代化也是一种裹挟着国家叙事、地域发展、家庭结构变迁等多重维度的历史进程,社区成员及其家庭所形塑的社区共同体成为解读中国本土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参照。社区治理现代化过程既内生于单位制消解与终结背景下的制度嬗变,又表现出现代性生成与变迁视角下的逻辑演进。学界将社区作为分析中国社会组织和制度的基本单元,始于我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对中国社区构成样态及组织功能的分析。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中的人们所组

  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传统社区的行动主体、基本特征、发展模式等已经发生深刻变化。诚然,将人文关怀嵌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社区治理现代化要突出人文关怀自传统社区向现代社区转型以来,人文关怀机制研究得到迅速发展,学界更加专注于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中的情感关怀,且倾向于将意蕴深厚的人文关怀作为制度化的内在动力。虽然当前我国城市社区“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服务框架已经基本形成,但需要指出的是,社会公共服务体制和社区建设领域仍存在一些短板。中国社区治理现代化的发展必然要求实现人文关怀与社区制度建设的高度契合。这是因为,就社区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而言,能否有效体现出对服务对象的人文关怀,特别是能否有效地将其具体化,让社区专项服务落到实处,得到社区特殊群体的认同和肯定,是我国社区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与时代任务。笔者在对哈尔滨、吉林等城市社区进行走访调研时,越来越强烈地体会到,虽然当前社区建设已经初具规模,社区基础设施渐趋成熟完善,但社区工作人员或社会工作者对特殊困难群众的人文关怀在社区服务实践中却鲜有涉及,也成为社区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的一个薄弱环节。不难发现,只有源于人文关怀的城乡社区治理才是实现社区创新发展的必要条件。根据社区服务目标的不同及服务对象的差异,社会工作者应立足社区现实,通过人文关怀塑造和支撑社区人文精神与文化价值。人文关怀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对个人价值的“尊重”,蕴藏着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巨大潜力。在今天,人文关怀及其本土化发展仍是推动城乡社区建设、改善基本民生问题的关键进路。可以预见,如果没有人文关怀,社区治理现代化就失掉了社区服务的核心价值,就失掉了社会治理的本质力量。如果社区工作者只是按照一般化、模式化的服务程序进行走访、计划、介入和评估,那么只能获得一些现实、可测的数据资料或客观、非预设的分析结果。

  我们可以想象,如果对社区服务对象的真实情况漠不关心、对特殊困难群体的需求变化置若罔闻,那么,这种所谓的特殊关怀和社区照顾所创造的社会贡献将是极其有限的。因此,社区工作者应在特定场域、特定时间、特定群体、特有文化内涵中把握人文关怀的多重维度,契合社区服务机制的本质要求,在精神关怀、情感支持、心理健康服务等方面对特殊服务对象进行人文性的社区照顾。概言之,在社区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社区工作者有义务在个人之间、群体之间或社区之间构建情感性与工具性的资源服务网络,增加社区行动者之间的情感联结。人文关怀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也不能止步于社区治理的经验与实践人文关怀更多的是指道德情操、精神人格、情感关怀等诸多方面的人文性社区治理方式,就社区治理现代化来说,人文关怀的把握和复归是社区治理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内容。社区工作者不但应以突出人文关怀为服务目标,更应在社区治理实践中培养自身的感知能力、分析能力、沟通能力以及知识创新能力,促进社区治理现代化进程。作为我国城市社会的基层治理组织,社区发展过程所形塑的社会结构与独特样态也包含着厚重的时代意蕴与情感色彩。长期以来,尊重人的需要和价值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重要道德标准,这一思想所牵涉的就不仅仅是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本质特征,而且也包括个人“生存话语权”的真实诉求。人文关怀不是一个抽象、玄奥的概念,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也不能止步于社区治理的经验与实践。在社会服务体系与社会政策框架中,人文关怀的重要意义是普遍存在的,这种极具个性化、富有亲情色彩或拟亲情色彩的情感属性,是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升级视角下充分实现相互融合、协调互惠的关键因素,也是中国经济转型和高速发展背景下合理整合社区资源、保障主体地位的长效举措。那么,社区治理现代化如何靠人文关怀提升其服务效果与管理效能?我们不难发现,城乡社区在某一时期的人文关怀很难客观准确测量,但是社区工作者是否将人文关怀嵌入保障

  和改善民生过程则是一个真实、可及的测量维度,它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社区服务组织对人文关怀的关注程度。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中国城市社区人文关怀的弱化或多或少归因于社区制度层面的缺乏及相应的行政化倾向。个性化的生活照顾服务并非是社区服务对象被动接受的结果,而是活动参与双方主动共谋的结果。由此,人文关怀的目标模式、概念框架、重点领域、服务计划、运行机制等顶层设计应更加明晰,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厘清人文关怀的实践逻辑。【参考文献】

  【注:本文系2017年哈尔滨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发展基金项目“地方应用型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改革探索——以公益项目管理与运营为视角”(项目编号:JFQJ2017007)的研究成果之一】

  【相关文献】

  ①刘玲玲、史兵等:《城市社区治理结构转型与治理机制探索》,《城市发展研究》,2016年第2期。②王昱:《优化贫困地区社区治理还需提升“内功”》,《人民论坛》,2017年第18期。

  

  

篇十: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

  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调研报告

  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调研报告基层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局部,是社会建设和社会开展的基

  石。当前,基层治理正经历由单向管理向多元化、参与式治理的创新转变,构建与我县相适应的治理体系,确保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针对基层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从政策层面加以解决、从业务层面加以指导、从经费层面加以保障的务实举措,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在创新中突围、在共治中拓展、在法治下前行。一、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的根本情况

  (一)完善协商制度机制,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创新。标准议事范围及参与主体。凡涉及村(居)务、财务的重要事项,都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商议和表决。参会人员由村(居)民代表、村(居)两委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各村(居)民小组组长组成,普通村(居)民可以自由到会旁听。涉及外来人员的议题外来人员代表列席会议,确保村(居)民代表会议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确保协商决议公开。实施阳光村(居)务工程,凡协商决策需要村(居)委会落实的事项,均通过村(居)务公开栏第一时间公开,并及时反应落实情况。随时收集村(居)民意见,解答村(居)民疑问,对村(居)民的不同意见作出解释。设定每次村(居)民代表会议的第一项议题为反应上一次会议决策的落实情况,确保协商决策落实到位。(三)重视基层社会自治,发挥群众参与的根底作用。加强和改良农村(居)建设,标准和提升村(居)民自治水平,夯实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使之更好地适应和效劳于社会治理创新的开展趋势和要求。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增强基层社会自治功能,扩大群众参与范围和途径,丰富自治内容和形式,努力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实现政府治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二、破解基层两张皮灯下黑吊脚楼大呼隆难题的路径方法(一)是建立基层治理工作责任制。通过构建科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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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权责明确的评估体系,引导基层组织尤其是一把手像抓经济开展、抓平安生产一样重视基层治理。同时,借助问责条例辅以严格的问责方法,用有力的刚性约束让基层组织从思想深处和日常工作中把基层治理摆在突出的重要位置。

  (二)解决粗放式、碎片化管理的问题。随着基层公共事务的不断增多和日趋复杂,尤其是群众公共效劳需求的不断增长,基层治理迫切需要协同治理。但是,从现实情况看,碎片化管理、部门各自为战的情形非常明显,而且基层治理千头万绪、纷繁复杂、牵涉面广。很多基层干部为此付出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但也存在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情况。事实证明,这种粗放式管理不仅浪费人财物,而且抓不住治理重点,还容易无视治理盲点。

  (三)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松散的问题。在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中国,党是一切工作的领导核心。基层治理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但是,当前基层党组织软弱松散、战斗力凝聚力不强是突出问题。三、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明确基层社会三治主体。以基层社会党组织、基层政府、城乡社区企业、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城乡社区成员,五个三治为主体,坚持党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切工作,发挥基层社会政府治理的主导作用,统筹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进一步注重发挥城乡社区成员的自治功能,发挥其主人翁的作用,做到相互平衡、相互支撑、相互制约,以实现共同开展的共治目标。

  (二)明确基层社会自治目标。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依法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约束自己,制定必要的乡规民约,建立自我管理的议事机制,自己参与并处理自己的事务;坚持自我效劳。通过创新机制和平台,发动群众效劳群众,通过政府购置效劳机制,社会组织参与社区自我效劳模式,切实做到社区事事有人管坚持自我教育。通过基层协商,可采用开放空间等工作模式,找到合法合情合理解决问题的方案,这种自我教育的过程其实也是社区成员的自我成长的过程;坚持自我监督。创新监督形式,调动城乡社区成员参与监督社区事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群众自我监催促进社区和谐,推动基层社区自治的良性互动。

  (三)推动基层社会法治建设。目前有的基层干部及执法人员在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协调基层社区各个利益关系主体、分配经济和社区资源时,存在有法不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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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甚至还出现权大于法、言大于法、徇私枉法、粗暴行政等违法行为。针对这些问题,应该发挥基层社会法治机制的保障作用,包括坚持全民守法,坚持法治精神,坚持法治保障,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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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

 做好新型城镇化社区治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作者:汪海玲来源:《人民论坛》2020年第10期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着重研究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重大问题,新型城镇化社区治理也属于该范畴。历经改革开放40多年,我国城镇化率在2018年末达到59.58%,2035年有望达到70%以上。新型城镇化吸纳了更多的流动人口,让更多的农村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由此形成了处于传统农村社区和现代城市社区中间状态的新型城镇化社区。新型城镇化社区与农村社区、城市社区不同,具有人口异质性特征,其社区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社区治理秩序体系还未完全形成、针对社区治理工作的绩效测度还未全面展开,这些都是未来新型城镇化社区治理面临的困境和难题。

  与现代城市社区以及传统农村社区相比,新型城镇化社区的治理难度相对较大,容易产生结构困境,主要体现在人口结构、社区权力结构、组织关系结构三个层面。其一,社区人口结构的异质性增强,社区居民的诉求日益多元复杂,进一步加大了社区治理的难度。其二,社区权力结构失衡,社区管理难度增强。社区权力结构包括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等,社区人口结构的异质性使得多元权力主体结构失衡、社区精英分子和积极分子等发挥的作用减弱。其三,社区组织关系失调,社区协同治理不足。无论是何种社区权力结构,其最终目标都是服务居民,而只有形成工作合力,方能达到预期的治理效果。但实际上,各管理主体往往各行其是,难以形成良好的沟通与协作。

  为此,可以尝试借鉴以下相关研究成果,优化社区治理结构要素,破除新型城镇化社区治理结构困境。第一,明确以居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精准应对居民诉求。在新型城镇化不断推进的过程中,传统的“熟人社会”逐步转变为“陌生人社会”,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很难满足现在的社区治理需求。对此,应采取“自上而下”的治理理念,以居民为中心,精准定位居民需求,提高居民满意度。第二,明确以多元力量为基础的治理主体,提高治理水平。充分调动社区内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构建多主体协商机制,建立过程共同参与、成果共同享有的治理格局。第三,明确以创新组织为架构的治理方法,增强治理效果。通过平台载体创新,如借助“互联网+”,加强对社会治理的创新探索。第四,明确以创新制度为保障的治理机制,保障社区治理工作有序推进。通过创新工作制度,如建立清单管理制度,有条不紊地推进各项社区治理事务。

  随着新型城镇化社区治理进程的推进,社区治理中的各项服务体系逐步建立起来。然而,社区治理服务仍有很多不足之处。其一,社区公共服务压力较大、水平偏低。社区除了要承担基层社会服务之外,还要承担弱势群体、流动人口的需求服务,压力较大。另外,社区服务志愿者不足、专业知识匮乏,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其二,社区治理缺乏健全的治理机制。比如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滞后,社区成长资源调控策略不足,政府与社区服务之间联动性差,等等。其

  三,社区居民参与意识不足。居民由于生活、工作压力大,所以对社区治理事物不感兴趣,这是社区自治过程中最为主要的自我服务缺失。其四,社区观念文化滞后。新型城镇化社区因流动人口、农业人口增多,存在文化水平不高、拜金主义和个人主义旺盛等情况,降低了社会治理服务水平。

  要想破解新型城镇化社区治理服务难题,一要完善社区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地方政府应积极组织服务人员专业培训,鼓励青年人投入社区服务行业,同时加强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促进社区服务有序健康运行。二要完善社区治理服务保障机制。地方政府应尽快完善与社区治理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社区内多元治理主体的对话机制,同时健全社区服务资金筹集机制,进一步为社区服务保驾护航。三要增强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地方政府、社区应联合鼓励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引导社区居民捍卫自己的权益;积极开展群众性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幸福感、归属感。四要强化社区居民素质建设。社区应积极开展先进科学知识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构建和谐社区文明家园。

  20世纪末,社会学家布迪厄提出了“社会资本”的概念,并将其应用到了社会学研究当中,指出社区社会关系紊乱、社区社会信任危机、社区社会规范体系破裂是社区治理面临的主要秩序问题。新型城镇化社区治理亦面临这些秩序问题。其一,社区社会关系紊乱。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传统社区被“陌生人社会”取代,邻里关系疏离,社会关系日渐松散。其二,社区出现社会信任危机。新型城镇化社区的人口流动性强,传统宗族意识弱化,民众价值观、利益诉求、行为规范各有差异,造成社区分割意识、社会融合危机加剧。其三,社区社会规范体系分解。与农村社区相比,新型城镇化社区的居民活动空间增大,同时融入了理性主义、契约精神,居民关系考量多以自身利益为主,社会规范体系被逐步分解。

  新型城镇化社区治理秩序危机很大程度上来源于社区治理体系的封闭化、社区治理角色的单一化等。化解此类危机,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重构社会信任。居民之间的高信任度对完善社区治理秩序至关重要。社区组织应以居民需求变化为信任重建切入点,通过走访、宣传、座谈等形式拉近与居民的距离,建立社区信任网络。第二,建设规范共识。加强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决策、自我服务,同时完善社区内部的议事、决策、监督等环节,保证社区各项活动的落实。构建社区居民公约,强化社区共同体意识。第三,修缮社会关系。培育社区社会关系网络,注重社区精英的培养,提高社区自我决断能力,推动社区治理有序化。

  在新型城镇化阶段,社区快速发展。为更好地提高社区治理水平,势必要对其治理效果和成绩进行科学评价。然而,当前社区治理仍有很多关系并未理顺,以至于新型城镇化社区的绩效测度工作存在显著的局限性。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社区治理实践中缺乏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一是有些指标体系仍有缺失,二是社区居民生活的持续性、安全性、经济性、效率性、公平性等指标不够细化。其二,社区治理测度缺乏第三方评估和监督机制。目前,多地新型城镇化社区治理的绩效测度主要由社区自身和当地政府执行,可能会产生一些形式主义问题。其三,社区治理测度缺乏先进技术评估,评估结果的可靠性不足。

  当前,新型城镇化社区治理进程中老旧小区的改造正如火如荼地进行,基层群众自治势头不断增强,农民安置小区工作也得到有效改善,这些成绩以及成绩背后的问题都应通过合理测度来彰显。第一,构建完善的社区治理工作测度指标体系。遵循科学性、实践性、适应性、民主性原则,细化社区居民生活的持续性、安全性、经济性、效率性、公平性等指标,以求测度指标体系全面覆盖社区治理工作。第二,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强化社区治理测度监督机制,保证测度结果可信有效。第三,依据先进技术强化社区治理评估。不仅要进行定性评估,还应采用先进技术进行定量评估,从而准确发现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更好地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①陈光普:《新型城镇化社区治理面临的结构性困境及其破解——上海市金山区实践探索带来的启示》,《中州学刊》,2019年第6期。

  ②卢福营、王子豪:《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城郊社区治理困境及其策略》,《学习与探索》,2019年第3期。

  责编/刁娜美编/宋扬

  

  

篇十二: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

 居委会治理现状导致居民更倾向于认为居委会是一级政府此外居委会忙于处理行政性工作任务使得居民对其缺乏认同感参与社区自治的意愿并不强烈另外居民与社区的利益关联程度在日常生活中也难以表达没有意识到参与社区自治的重要性同时缺乏居民参与自治的平台和程序标准难以参与社区运作的相关事务

  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情况报告3篇

  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情况报告第1篇为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促进

  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省、州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要求,现将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社区管理体制更加健全。积极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村)委会为基础、社区行政事务服务站为平台、社区居(村)民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管理服务体制,按照"一社区一服务站"的要求设置社区服务站,实现城乡社区"一委一居一站"全覆盖。(二)社区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全面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积极推行"一站式"服务,充分发挥社区服务群众的功能,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实现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三)社区民主自治更加推进。扎实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建立健全民主听证、协商对话、民主议事、居(村)务公开等制度,畅通社区居(村)民参与社区事务渠道,提升社区民主自治水平。(四)社区社会秩序更加稳定。全面加强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筑社区治安防控体系,扎实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促进社区和谐稳定。(五)社区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积极推进社区文化建设,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文化活动,全面建成文化共享工程社区基层服务点,完善"农家书屋"功能,提升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二、存在的问题(一)经济来源有限,基础薄弱。居委会尚未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又不能向居民摊派办公费用,导致社区居委会工作经费存在较大缺口,仅仅依靠当地政府下拨办公经费、各种活动创建经费、评比奖金勉强维持运转。(二)居民参与程度不高。居委会治理现状导致居民更倾向于认为居委会是一级政府,此外居委会忙于处理行政性工作任务,使得居民对其缺乏认同感,参与社区自治的意愿并不强烈,另外居民与社区的利益关联程度在日常生活中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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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体现,没有意识到参与社区自治的重要性,同时缺乏居民参与自治的平台和程序规范,难以参与社区运作的相关事务。

  (三)社会组织发展不足。目前,社区类社会组织数量少,专业人员不足,活动能力弱,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三、下步工作打算一是深入开展城乡社区建设。采取"一帮一"模式,组织先进县直机关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深入结对社区与党组织班子成员谈心交心,交流党建工作经验、共享信息资源,共同搞好社区党建区域化建设。二是按照"一社区一服务站"的要求进行设置,统一名称、标识、职责和办事流程。根据工作需要,整合利用各部门设在社区的工作点,承接公共服务和公益服务等事项,健全专业的服务机构,优化公共资源在社区的配置。三是充分利用现有远程教育资源,按照"一处固定场所、一套信息设备、一名信息员、一套管理制度、一个长效机制"的基本要求,注重信息资源共享、交流、互动,整合面向居民群众、结对单位服务的内容和流程,建立覆盖城乡社区,集行政管理、社会事务、便民服务于一体的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四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社区服务站等各种信息工具的作用,拓宽居民获取社区公共信息和接受公共服务的渠道;积极推进社区内部管理电子化和网格化,减轻工作负担,提高办事效率。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情况报告第2篇我镇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目标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始终坚持抓基层、打基础,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调动和激发群众主体作用,有力有序有效地推动了全镇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x镇坚持党建引领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以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为目标,聚焦"五态提升",不断提升社区发展治理水平。一是充分调动和激发群众主体作用,促进群众从"要我发展"向"我要发展"转变,x、x等社区党员群众主动作为、投工投劳,x户家庭自发调田x.x亩、无偿移栽大小树木x余株,仅用x天时间就完成长约x米、宽x米的x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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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驾青线产业道路路基铺设,x、x等社区全镇路基铺设x.x公里,为乡村振兴打下基础。

  二是践行"不规划不设计、不设计不施工"理念,强化精品林盘聚落片区、生态田园景观片区、文旅互动体验片区特色打造,完成x林盘保护修复点位规划、x林盘污水管网设计编制工作,林盘打造初见成效。

  三是以"资源精准利用,群众顺心方便"为出发点,大力推进x个示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植入"一站式"便民服务,逐步形成共建共享治理格局。

  四是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面对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基数大、难度高的局面,按照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原则,进一步调动农户参与改厕的积极性、主动性。截止目前,已完成农村户厕改造x户,完成总目标任务的x.x%。

  五是按照"上下结合、问题导向、分级负责、集中整治"原则,围绕x类x项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扎实推进平安社区工程百日攻坚行动。截止目前,共排查各类隐患x个,已解决x个,正在解决x个,呼叫市级部门x个。

  二、存在问题x镇在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新要求,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社区治理多元参与的资源能力还比较欠缺;二是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的活力还不够。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做好三篇文章,为高质量发展提持续动力一是做强产业支撑文章。坚持把x作为乡村旅游发展主战场,聚焦x区域,打造特色精品林盘,依托x"三绕"建成通车的契机,加大精品民宿项目招引力度,积极开发精品民宿、乡愁体验、大地景观等新业态,推动爱彼迎等重点项目落地,促进我镇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坚持融旅发展导向,持续推动田间道路、沟渠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现田林集中成片、道路闭合成环、水系纵横成网。大力推动川芎、水稻、猕猴桃等特色农业规模化、标准化、景观化、品牌化发展,积极招引一批创意农业、农业科普教育、农耕文化体验等"农业+"新业态。以翼方中药饮片项目为带动,深化川芎深加工,延伸川芎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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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业链,推动以川芎系列产品为主的旅游产品开发。二是做实基层善治文章。坚持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最高标准,着力保

  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更好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大创业扶持、技能培训和就业援助。落实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切实做好村级卫生站建设、特困人员供养、城乡低保、孤儿养育、残疾人救助工作,提高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水平,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整合多平台资源,推动建立全天候、全方位、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大民生积案、矛盾纠纷化解力度,严格落实安全"一岗双责",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三是做靓生态保护文章。注重林盘生态保护、形态塑造、产业培植、文化挖掘,持续推动x林盘景观化景区化提升工作。运用绿色生态和美学价值理念,实施林盘内绿道及慢行系统完善、节点打造与导视系统建设、沟渠水系修复整治、院墙景观化改造等工作。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全域范围推进"厕所革命",力争超目标完成改厕任务,修建旅游公厕x座,依法关闭划定禁养区范围内的x家养殖场,优化乡村美丽宜居环境。

  (二)突出两大资源,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支撑一是突出文化积淀优势。深入挖掘花蕊夫人诗词、画作的文化品牌价值,引入社会企业或机构打造具象化、可体验的文化场景、文化景观、树立独具魅力的形象认知,巧妙做好文化元素植入,推动旅游商品的创意研发加工,使特色资源转化为富有市场竞争力的旅游商品,丰富"花蕊故里"特色文化品牌内涵。持续提升大青城彩叶林节、川西民俗文化节等主题活动档次,以文化活动带动乡村旅游发展。以建立乡愁展示馆、文创工作室为载体,推动民间陶艺、竹编等技艺展示和商业开发,打造川西民俗文化与康养文化相融合的农禅文化体验地。借助x本土文化名人的社会影响力,吸引文化名人、社会资本进驻x镇,打造本土文化的汇聚地和传播地。二是突出生态本底优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变生态优势为发展优势,充分发挥黑石河绿道轴心作用,全力打造花蕊沃野农旅体验区、花蕊水岸文化体验区和花蕊林香康养体验区。按照"连线成片、串珠成链"的思路,启动x米绿道系统建设,引导镇域乡村旅游纵深发展、连线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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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情况报告第3篇__街道是我县城区建设"南拓东进"的重点规划区域,是由原__社区和原明

  安社区整建制划分而来,下辖新安、经山、明安和铁东4个社区,共有11742户、22396人。近年来,__街道坚持把深化社区治理工作作为推动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建幸福社区的重点工作来抓,通过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等手段,初步形成了共建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社区治理工作格局。

  一、主要工作情况(一)加强党组织领导,凝心聚力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始终强化街道党工委是社区治理中的领导核心,按照党工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专兼职人员具体干的工作模式,班子成员下片包保社区,围绕基层治理工作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抓好小微企业联合会和社会组织联合会建设、全面推行"五长制",加强网格化管理,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街长,负责辖区内所有街道;各社区党委书记任路长,负责社区内所有路段;网格长由社区"两委"成员担任,由辖区在职、退休党员和居民担任楼栋长和单元长。截止目前,__街道共设有32个网格长,154个楼栋长,695个单元长。二是建设党群服务中心和党群服务站,目前__街道共设由2个党群服务中心和2个党群服务站。(二)发挥街道主导作用,健全治理体系。一是加强党建联盟,实施"四项清单制"。以街道党工委为组织引领,全面统筹整合辖区行业、居民群众的可供资源、所需服务等信息进行梳理、汇总、对接,形成党建和服务需求清单、党建和服务资源清单、党建和服务项目清单、党建和服务责任清单"四项清单"。__街道自成立以来,紧密结合县级党政领导进社区、在职党员"双岗双责"、"红领岗"等工作,开展结对帮扶、化解矛盾、组织志愿服务等活动。加强城市基层党建联盟把街道党工委和各成员单位党组织工作力量拧成了"一股绳",工作资源形成了"一盘棋",携手共建、共同努力,开展共驻共建活动14次,党员群众参与联盟活动500余人次,共解决难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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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次,推进社区建设及党建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二是提升社区队伍建设。借助街道社区改制的契机,共补选"两委"成员44人,增强服务功能。组织开展系统培训,采取挂职的方式,将一批年轻的社区干部选调到街道各办公室进行挂职锻炼,提升业务能力。结合各社区实际,实行绩效管理,最大限度调动社区工作者工作积极性。积极鼓励社区工作者考取社工师职业资格,提高社区工作者专业素质,提升服务能力。

  (三)发挥基层作用,协同发展。一是固本培元,强化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党章要求,规范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及时通报违纪违法行为,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抓好"红领岗"建设,每周定期组织"红领岗"人员,走访企业,了解非公党建情况。将"解放思想再深入、全面振兴新突破"教育实践活动与街道社区各项工作深度融合。二是依托百站建设,服务辖区群众。根据辖区群众的不同需求将百站划分为"爱心类"、"医疗类"、"学习类"、"就业类"、"助老类"等十大类,在每个类别下设若干个服务站点,一个服务站点发展数名志愿者。在"百站"建设的同时,将代表分配到一些服务站点担任"站长"职务,充分发挥代表的职业优势和个人所长,使"百站"建设更好地服务辖区群众。三是积极打造社区"123"服务。"1"开展"个十百千万"积分行动,其中"个"是"个十百千万"积分行动,打造服务民生的党建工作品牌;"十"是建立壮大十个社区组织;"百"是号召百名在职党员干部在社区组织中任职;"千"是发展千名社区志愿者;"万"是服务万名群众。"2"是搭建在职党员履职服务平台和居民自治平台两个平台,拓展联系服务群众新领域。"3"是构建三个"志愿者+"服务体系,切实解决民生实事。四是街道党组织引导和规范物业管理,推动"红色物业"全覆盖。加强对现有物业公司党支部的党建引领作用,做好物业公司和百姓之间的沟通,共同解决服务难题。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社区"两委委员"素质亟待提高街道改制后,新社区"两委"委员,面对新时代社区治理的问题,不能完全独挡一面,此外干部交流培训的机会少。(二)社区治理工作缺少足够的设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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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街道改制,新组建社区的办公场所无法完全保障,依靠街道难以解决。三、对策建议一是突出党建引领,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强化培养教育管理,推动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二是发挥党员作用,鼓励各单位发挥自身优势,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精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到社区治理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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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三: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

 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基层治理现代化探析

  李建

  【期刊名称】《江苏农村经济》

  【年(卷),期】2016(000)003

  【总页数】3页(P62-64)

  【作者】李建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正文语种】中文

  当前,伴随着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深入推进,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基层治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提出了“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目标要求。新的形势下,应以实现和维护群众的发展权为核心,坚持党的领导和法治思维,发挥多元治理主体的作用,强化依法行政、提升公共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凝聚社会共识,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快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贯彻落实中办《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结合基层发生的新变化、新问题,全面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使基层党组织在政治上增强战斗力、在思想上增强凝聚力、在工作上增强创造力、在发展上增强推动力、在廉政上增强免疫力。一是按照社区(村)党组织“五个好”目标要求,选优配强社区(村)党组织书记,进一步优化“两委”班子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使社区(村)“两委”班

  子精干高效、充满活力。二是制定社区(村)“两委”班子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和配套办法,重点考核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为民办实事情况、化解矛盾纠纷水平、群众满意度评价等内容。三是加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围绕解决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有针对性开展对镇(街道)干部和社区(村)“两委”班子的普遍轮训,普遍提高基层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依法办事、化解矛盾等能力。四是选树发展村级经济、带领群众致富的先进典型,村级事务规范管理、优化社会治理的先进典型,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先进典型,不断传递基层发展的正能量。五是严肃整顿不良作风,充分运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对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慵懒散拖等突出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乱纪行为,加大整治和追究力度,既追究当事人违纪违法责任,又倒查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通过“准入清单”清晰界定社区事务,按照民生幸福工程的要求,加大政府投入,推行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大数据支撑构建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一是实行社区工作事务准入制度,按照“准入清单”的要求,大力精简机构、牌子和创建活动,凡党委政府部门、群团组织将组织机构、工作任务、考核检查、创建评比、网络平台、普查调查等延伸到社区的,一律实行准入制度。二是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持续扩大公共服务供给规模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公共产品供给结构,不断完善终身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养老服务“六大公共服务体系”。三是按照智慧型政府建设的要求,通过大数据支撑,加快构建社会管理信息平台,整合政府部门职能和人口、就业、社保、民政、综治等各类信息资源,建立基本信息资源库,逐步实现基础信息网上录入、工作过程网上监督、办事服务网上管理、责任目标网上考核,推进社会管理服务信息化。四是大力推动全民创新创业,抢抓国家简政放权和“大

  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机遇,完善从教育培训到孵化扶持、经营诊断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平台,大力培育创业主体,充分激发全民创业活力和创造力。五是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因户施策,建立动态长效帮扶机制。实施困难家庭就业援助计划,全面消除“零就业家庭”。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将临时救助对象扩大到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众。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深化居民自治,努力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上取得成效。一是发挥基层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作用,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政事、政社分开,强化研判社会发展趋势、编制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制订社会发展激励政策和统筹社会治理方面的制度性设计和职能化管理。二是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借鉴上海社会创新孵化园、北京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等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机制经验,采取政策扶持、项目支持、业务培训等措施,大力培育和发展公益慈善类、社区民生服务类、互助志愿类、基层矛盾调处融合类、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并依法加强规范管理。三是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重点突出劳动就业服务、公共文化体育、社区事务、公益服务等领域,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建立健全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购买服务综合性评审机制,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四是深化居民自治,在基层社区探索建立“议事(议事协商委员会)—决策(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大会)—执行(村居委会)—协助(社会组织)—监督(监督委员会)”的社区(村)自治体系,依法保障居民对基层社会治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五是开展以居民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充分发挥社区(村)党组织、居民小组、网格长、小区楼(栋)长的引导和组织作用,建立健全民情恳谈、社区论坛等对话机制,把涉及居民利益的公共事项纳入协商议事范围,使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符合群众意愿。六是开展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的民主治理实践,引导基层社区居民制定符合自身意愿和利益

  的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自己的议题自己决策,自己的事情自己办理,自己的问题自己解决。七是开展以村务公开、居务公开、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重点推进财务公开、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等。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形式进行公开。适应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坚持科学民主决策、综合治理,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作高效的维护基层稳定机制,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与水平。一是推进依法民主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公共决策的重要依据或必要环节,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对评估主体和决策主体的问责。二是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完善12345服务热线、“领导信箱”等平台运作机制,积极发挥人大政协、社会组织以及新闻传媒等社会利益表达功能,畅通和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并压实办理责任。持续深入践行群众路线,完善领导干部下访接待群众制度,依法按照政策及时妥善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同步纳入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公布统一举报电话。四是构建多元化的社会矛盾化解体系,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和支持广大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借鉴枫桥“和事佬”协会自治组织的经验,“身边人掺和身边事,草根力量化解民间矛盾。同时,坚持“点、线、面”相结合,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机制,从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深化对“风险社会”挑战和规律的认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健全以食品药

  品安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社会治安防控等为基本内容的公共安全体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统筹食药监、卫生、城管、农委、质监、环保、工商等部门力量,强化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多渠道投诉举报和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依法惩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二是严格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积极发展安全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加强对中小企业安全技术服务。加强从业人员特别是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三是健全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保障有力、运转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努力提高危机管理和风险管理能力。完善综合及专项领域应急预案,强化基层应急管理,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健全应急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应急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和日常演练。四是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以社会化、网络化、信息化为重点,健全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重塑现代社区的向心力、凝聚力和归属感,同时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加强社会心态引导和社会诚信建设,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构建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全面发展的社区精神共同体,不断夯实基层治理的软实力。一是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全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贯穿基层发展的各方面,在基层社区(村)普遍开展道德主题活动,形成推进道德建设的新格局,构筑具有基层特色的“精神高地”。二是坚持以文化人,根据城乡居民集中安置居住的特点,借鉴“4H(Head-头、Heart-心、Hand-手、Health健康)”模式,构建起完善、贴心的社区教育体系,大力普及与现代城市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自然科学、实用技术、医疗卫生、科学健身等方面知识,引导公众树立

  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角色意识、思想观念、行为模式和生产生活方式。三是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努力形成讲秩序、强责任、守诚信、重包容的文明风尚。借鉴全国文明城市宁波市“微公益”的做法,通过“微公益”组织的“微公益”行动和“微公益”平台,有效汇聚共建美好精神家园、创造美好生活的力量。四是立足基层实际,以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为抓手,开展诚信社区、诚信公民、诚信家庭建设。倡导正确的“家风”、“家规”、“家教”,树立家庭美德、诚信家庭典型,重点关注单亲离异等残缺家庭和流动人口家庭等特殊家庭诚信建设。建立公民诚信档案,培育以责任意识、法制意识、民主意识和公德意识为主要内涵的公民诚信意识。五是培育良好的社会心态,在社区(村)配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健康咨询师,重点关注特困家庭、残疾家庭、单亲家庭、军人家庭、有违法犯罪人员家庭、外来打工者等特殊家庭,和青少年儿童、孤寡老人以及下岗失业人员、优抚对象等特定人员,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加快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立足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的客观需要,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现实需求,以专业人才引进培育和使用为基础,以提升社会服务专业化水平为目标,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一是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基层政府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直接面向群众提供社会服务的相关岗位,以及城市社区、安置社区,要逐步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不断提高社会服务专业水平,促进社会服务业发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二是建立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机制,将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者,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并给予相应补贴。在事业单位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村社区、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社会工作专

  业人才,由所在单位合理确定薪酬水平。三是以基层政府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干部和社区(村)干部为主体,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教育培训,建立完善社会工作人才终身学习培训机制。与相关高校和社会工作职业学校建立战略合作,探索建立社会工作研究和教学实习基地,推动教育培训常态化。四是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服务机制,完善全面向全社会的志愿服务动员系统,普及志愿理念,弘扬志愿精神,倡导志愿行为,逐步培育一支参与广、功能强、作用好的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相互协作、共同开展服务的机制,通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引领,提升志愿者服务水平,丰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拓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范围,增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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