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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亲子关系

时间:2022-10-23 12:45:05 来源:网友投稿

原始社会是血缘共同体时代,是以生殖交往为主的自然交往。由于生产力低下,人类的先祖尚无条件组成现代意义的家庭,而以氏族公社的形式生活,实行群婚制、儿童公有。在这“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原始社会,不存在我们通常意义上的亲子关系。

伴随着原始社会的解体,一夫一妻制的私有制家庭逐渐取代了原先的氏族制大家庭而成为相对独立的生产和生活单位,通常意义上的亲子关系出现。

在中国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阶段,亲子关系呈现出子女对男性家长的绝对依附关系,“父为子纲”成为封建社会实际上也是奴隶社会阶段亲子关系的道德规范。家长(一般是家庭中最高辈分的男子)拥有全家的经济大权,居于支配地位。

“父是一家之长,尊中至极。”《礼记》中记述的所谓“人子之礼”就体现了家长制下子女对家长的绝对服从性。如早晨天一亮就要穿好一套合乎礼仪要求的衣服去父母住所省视问安,晚上要服侍父母就寝;冬天要给父母温被窝,夏天要给父母扇凉卧席。见到父辈,不叫进不能进,不叫退不能退,不问话不能先说,语言应对必下气怡声,出入起居要小心扶卫,在父母面前不能喧哗,不能涕唾,不能欠伸,不能一只脚站靠,不能斜视,不能打喷嚏,不能咳嗽,甚至身上冷也不能打寒战,痒也不能搔。穿衣服,父母在不能穿纯素色的,父死后,不能穿彩色的。住房子不能住里间,坐座位不能占中席,走路不能走中间,立也不能立中门。这些繁琐而严格的礼仪,归根到底是要培养人子的奴性道德,以便于家长实行专制。

农业时代的亲子关系中,单一主体性为一大特征,但也因此呈现出畸形、扭曲的状态。在家长制家庭,家长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如同猫鼠。就连《红楼梦》中贾宝玉那样的宠儿,听见父亲贾政叫他,都“登时扫了兴”,说明在这种专制型的亲子交往中,高高在上的男性家长的主体性无限膨胀,而子女乃至妻子的主体性被残酷地抹杀和压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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