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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密协议书范本(精选文档)

时间:2022-06-13 14:3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业保密协议书范本(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商业保密协议书范本(精选文档)

商业保密协议书范本

 

 商业保密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一)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

 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

 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保密协议书范本

 

  商业机密保密协议书

  甲方:

 法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

 住

 址:

 联 系 电话:

  1、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工作。

 2、乙方在甲方任职,将获得甲方支付相应报酬,有义务保守甲方之商业机密。

 3、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商业机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名称与定义 1、商业机密 本文的商业机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或泄漏后对甲方造成名誉及经济利益损失的信息。

 (1)指甲方及甲方的员工、客户/供应商以口头的、书面的、电子文本或其他载体形式向对方披露的、任何在披露时标注或被陈述为“机密”、“秘密”或“绝密”的信息。

  (2)信息在披露时虽没有标注或被陈述为“机密”、“秘密”或“绝密”,但乙方清楚此信息的泄漏会对甲方、甲方的客户/供应商造成损失。

 (3)若保密信息首次是以口头或影像形式披露出去的,披露方应在意识该信息为保密信息时及时通知对方,以使对方确知该信息为保密信息,并在披露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认。该保密信息的性质并不以披露方是否意识到为准。

 (4)甲方采取了其他合理保密措施的,包括但不限于指定专人保管、限制接触人员范围等措施。

 2、任职期间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乙方在甲方公司不论是专职员工或兼职员工,以从甲方领取报酬为标志,并以该项报酬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加班的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3、第三方 第三方是指除甲乙双方外的任何第三方,如甲方其他员工、乙方的亲属师友等也属于第三方。但甲方员工中按照规定有权或可以知晓该信息者不包括在内。

 第二条

 本协议提及的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任何在披露是标记为“机密”、“秘密”或“绝密”的甲方信息。

 2、商业机密:甲方公司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尚未付诸实施的战略规划、项目计划;客户/供应商的情报;营销计划;采购资料;价格方案;分配方案;财务资料;管理制度及方法;企业发展规划;协议、合同、意向书及可行性分析及报告;合作渠道及合作伙伴的名称、联系方式等。

 3、本协议提及的其他商业机密,包括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4、上述商业信息,无论甲方是否采取保密措施,均不影响其商业机密的构成。

 第三条

 协议双方同意将以下信息排除在商业机密信息范围之外:

  1、在披露前,信息接受方已经知道的信息; 2、乙方从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合法获得的信息; 3、非经甲方披露,已为公众获悉的信息; 4、甲方自行向乙方披露、且并未要求该方进行保密的信息。

 遇有上述情况,乙方应在接受该类信息的同时毫不延迟地、以最便捷的方式通知甲方,以排除本方对该类信息的保密责任,并在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正式确认。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如乙方未向甲方按前款的要求提出通知并以书面形式正式确认,则视为其已经自动排除本方适用本条款排除保密信息的权利。

 第四条

 乙方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出版物、技术秘密或其他秘密信息等,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秘密信息,进行生产、经营。甲方有需要时,乙方应当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第五条

 保密行为 1、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打印、复印、拷贝、电子数据传输、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出借、赠与、出租、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指除甲乙双方外的任何第三方,如甲方其他员工、乙方的亲属师友等也属于第三方)泄露本协议规定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或其他秘密信息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改、删除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或其他秘密信息,也不得将甲方商业机密用于与履行职务无关的事项,也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2、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机密,以保持其机密性。

  3、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4、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和其他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5、劳动合同到期或任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后2年内,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6、乙方认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7、除法律有其它的强制性规定外,乙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乙方离职之次日起终身或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

 第六条

 保密经济赔偿及违约责任 1、乙方同意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无条件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2、乙方的泄密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全部损失,且甲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具体损失赔偿标准为:

 (1)包括甲方为开发、培植有关商业秘密所投入的费用,因乙方的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服务或产品销售量减少的金额,以及依靠商业秘密取得的利润减少金额等。

 (2)依照(1)款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益;按乙方所获全部利益仍难以计算的,则按[

 ]万元计算。

  (3)甲方因调查乙方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甲方因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侵权责任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取证费、交通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若乙方违反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含且不限于各类赔偿、补偿、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评估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及差旅费等):甲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时,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若赔偿数额较大甲方将和第三方一起以侵犯秘密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条

 法律效用及争议解决方法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在平等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法定机构申请处理。

 3、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即刻向另一方发出具体书面通知及说明有关原因。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经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商业保密协议书范本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书

 乙方:

 鉴于双方正在进行 业务项目; 鉴于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 鉴于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秘密来源 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并, 甲方从乙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保密义务 对拥有方的商业秘密,接受方在此同意:

 1] 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 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 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以及, 4] 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接受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例外约定 商业秘密拥有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1] 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2] 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拥有方收到技术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3] 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他的资料;或者, 4] 未使用拥有方的技术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返还信息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商业秘密拥有方的书面要求,接受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

 保密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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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B- - HT- - 030700 最新商业保密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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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

 方:

 乙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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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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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一)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说明:本合同书适用于权利人明确其责任和义务的履行,阐明权利双方在期限内进行的事项,可用于电子版存档或实体印刷,使用时请详细阅读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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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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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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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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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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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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