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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2-08-16 13:20: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供大家参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长沙市岳麓区政府下属工作部门,单位基本性质为行政单位。单位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 517 号,预算级次为 1 级,财务核算采用政府会计制度。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监督实施。

 2、负责编制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及年度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城市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城市管理工作;定期通报城市管理工作考评结果,提出奖励处罚和责任追究的建议;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3、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方面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

 4、负责统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统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5、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统筹协调、组织调度和指导、监督、考核;负责统筹实施渣土运输、户外广告、园林绿化、餐厨垃圾、燃气热力等专业行政执法;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督查和管理。

 6、负责落实城市夜景亮化相关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负责全区由政府出资的夜景亮化工程的建设、维护、管理。

 7、负责城市管理相关审批事项的现场勘查、备案登记、行政许可及管理相关工作。

 8、负责燃气热力的行政管理;负责燃气热力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9、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科技化、智能化、信息化工作。

 10、负责全区开放式社区物业服务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集镇城市管理工作。

 11、负责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与城市管理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项

 目;参与城市建设和改造中涉及城市管理的工程建设方案、初步设计的审查以及施工协调、施工验收等工作;统筹协调、监督管理涉及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的移交工作;实施区人民政府交办的涉及城市管理项目的相关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0 年度我单位的部门支出 25733.5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94.73 万元,项目支出 24838.87 万元。其中:城市管理专业维护项目类 14615.99 万元,工程建设项目类3632.41 万元,亮化维护项目类 1593.32 万元,蓝天办专项经费 195.42 万元,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经费 2721.94 万元,一般项目和专项业务类 2079.79 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根据长沙市麓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岳麓区 2020 年度财政预算批复,我单位的部门公共财政拨款 26859.41 万元、2020 年度其他收入的追加预算金额为 1547.71 万元,上年结余 1485.26 万元,共计 29892.38 万元。

 (一)基本支出 0 2020 年度基本支出 3 894.73 万元。其中 :

 1、人员经费支出 611.36 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支出 102.43 万元,津贴补贴支出 89.73 万元,奖金支出 321.63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0.14 万元,职业年金缴费 4.1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2.74 万元,公务医疗补助费 26.9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用 1.88 万元,住房公积金 43.52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9.02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6.36 万元(包括办公费支出 17.2 万元,印刷费 1.3 万元,邮电费支出 1.3 万元,租赁费 2.5 万元,培训费 1.09 万元,工会经费 11.86 万元,劳务费 0.24 万元,委托业务费 3.1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58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0.56 万元,其他交通费支出 16.24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38 万元)

 3、2020 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执行情况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18.8 万元,实际支出为 3.85 万元,控制率 100%。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在我单位报账的区城管公安大队公务用车为 2 辆,国内接待 4 批次。为严控“三公经费”的使用,我局严格按照市纪委、市财政局有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办法和因公出国管理规定,

 规范了“三公经费”开支。

 (二)专项支出

 项目支出 24838.87 万元。其中:城市管理专业维护项目类 14615.99 万元,工程建设项目类 3632.41 万元,亮化维护项目类 1593.32 万元,蓝天办专项经费 195.42万元,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经费 2721.94 万元,一般项目和专项业务类 2079.79 万元。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20 年度项目到位资金:25966.25 万元。项目批复及预算资金全部到位,不存在项目资金不到位情况。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20 年度项目使用资金:24838.87 万元。各个项目大类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如下 表(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大类名称 资金使用情况 1 城市管理专业维护项目 14615.99 2 工程建设项目类 3632.41 3 亮化维护项目 1593.32 4 蓝天办专项经费 195.42 5 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经费 2721.94 6 一般项目和专项业务项目 2079.79 合计 ———— 24838.87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认证;付款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不存在重复申报项目、虚报冒领资金。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

 专项实施组织情况分析

 1、项目建设符合基本建设程序。项目立项、及批复都有相关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的审批手续完备合规,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2、实行了招投标制、工程施工监理制、合同制。通过公开招标为该工程选择施工、监理单位,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按照程序委托勘察、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合同管理项目工程。

 (二)

 专项管理情况分析

 完善专项资金管理,从源头入手,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合理使用,加强监管,确保资金的管理使用高效率。结合我局实际,制订了《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制度汇编》,其中有《岳麓区城管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岳麓区城管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岳麓区城市管理品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长沙市岳麓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岳麓区城市管理品质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文明管理责任制度》等,将各项经济活动划分到具体工作岗位, 按照岗位确定任务、职责和权限,贯彻执行所制订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财务管理有章可循。

 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 年,我局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预算配置控制较好。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 24 人/编制 25 人*100%=96%。

 2、“三公经费”控制率 3.85 万元/18.8 万元*100%=20.48%,“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

 3、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86.09%。

 5、本年没有新建楼堂馆所。

 6、政府采购执行率100%。

 7、职责履行情况:2020年我单位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8、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2020 年,岳麓区城管执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知识岳麓,创新岳麓”战略布局,继续以“示范引领长沙城市管理”为主线,以“精细维护、综合治理、品质提升”为抓手,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充分发挥党建龙头作用,不断加大城市管理机制革新、专项整治、专业维护、品质提升、为民服务内涵,坚持品质与品位并重,创新与发展并举,城市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蓝天办:

 1、区域协同治理机制没有建立,与湘江新区、高新区联动管控防治压力较大。

 2、精准治污能力不足,探索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如何协同减排的研究不够。

 3、重点区域管控困难,作为长沙的“西门户”,穿城过境高排货车流量大,在建工地项目数量多,导致扬尘污染监管体量大,高排非道路移动机械反弹出现,管控实施过程中存在较大难度。

 (二)垃圾分类工作 (1)公众垃圾分类意识不足,分类投放参与率低。公众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准 确投放率一直处于较低水平,源头垃圾分类投放工作主要靠二次分拣员完成。

 (2)重视程度不高 部分城区街道、社区没有及时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计划铺排,主要领导重视程度不够,分管负责人业务不熟,调度讲评次数较少,督导缺乏有效力度、落实缺少强硬措施,工作推进疲软无力。极个别街道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当做一项临时性工作对待,未列入党政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应付了事。特别是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因公司领导认知程度不高、工作积极性不强、责任心不够、投入保障不足,导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缓慢。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蓝天办:

 1 1 、持之以恒推进点长制。对内,形成上下联动、协同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对外,主动对接湘江新区、高新区,加强联防联控,建立健全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常态化

 机制。

 2 2、 、持之以恒强化精准治污。加强科技支撑,做好系统科学预警防控,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问题的精准分析、治理与管控。

 3 3 、持之以恒凝聚全民共治。畅通群众参与渠道,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引导企业强化思想自觉,压实各部门、街镇和企业责任,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格局,共建共治共享同一片蓝天。

 (二)垃圾分类工作 1、聚焦合力形成,强化统筹调度。目前,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还仅仅只是迈出了万里长征第一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正从粗放式、填鸭式管理逐步向法制化、精细化、规范化转变。全区上下将进一步提高认识,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当做“一把手”工程来抓,完善“一把手”亲自谋、亲自抓、亲自督机制,稳步推进,形成常态。

 2、塑造全民格局,强化宣传引导。一是成立垃圾分类宣讲团。采取委托第三方专业公司运作模式,组织较强的师资力量,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制作多品类宣传产品,对全区垃圾分类工作人员,公共机构、学校、物业公司、居民小区,撤桶并点定时投放方式等开展各类宣讲推广活动。二是坚持从源头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的普及率和准确率,通过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增强居民的分类意识、培养居民的分类习惯,把生活垃圾分类融入到居民的日常生活当中,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三是发挥好各级领导、党员干部、志愿者作用,科学谋划好一批居民易于接受、乐于参与、寓教于乐的生活垃圾分类活动,采取“传帮带”的形式进一步浓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氛围,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全民参与、人人践行的良好局面。

 3、积极探索路径,强化工作创新。一是推进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投放方式。通过撤桶定点定时投放,强化垃圾投放的约束,在适度不便带来的“痛感”中,倒逼居民养成良好的分类习惯 4、严格奖惩兑现,强化督查考核。一是委托专业的第三方督查考核团队,以垃圾分类宣传、分类投放、收运、撤桶并点推进情况等作为考核范围,以设备设施覆盖率、全民参与率、分类投放率、回收利用率、无害处理率等作为重点考核指标,考核结果纳入对街道的年度绩效考核并与经费挂钩。二是街道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对社区(村)的考核,同步建立联点督导机制,街道领导联点社区(村),社区(村)明确专人负责,确保 132 个社区(村)责任到人、到点。严格落实交办制度,促进生活垃圾分

 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5、宣贯《条例》落实,强化执法保障。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当好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律捍卫者,用好用活《条例》这个“新法宝”。坚持教育为主、整改为先、处罚为辅,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自觉接受法律监督,依托网格化管理员开展常态化巡查,强化街道、社区的联动协作,畅通群众举报通道,及时发现各类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并适时处罚,办一批高质量、强威慑、广宣传的案卷,全力以赴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强劲态势,为全面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坚实执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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