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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及监督管理制度

时间:2022-06-16 10:0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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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及监督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及监督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食堂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和使用。

 二、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销售。

 三、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 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熟内生,烘烤食品受热均匀。

 四、所有食品必须当餐加工,不得直接入口食品;不得加工出售冷荤凉菜(大中专院校除外);不得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加工豆浆、马铃薯等高风险食品应按要求煮熟焖透。

 五、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不得混放和交叉叠放。

 六、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 2 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 60 摄氏度或低于 10 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七、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并详细填写食品添加剂使用台账。使用的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八、加工用具、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刀、砧板、盆、抹布用后须清洗消毒,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按规范清洗消毒。

 九、工作结束后调料应加盖。各类餐用具及时清洗,操作台面、地面清洗干净,及时清除垃圾、废弃物,做到班产班清。

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及监督管理制度

 

  - 1 -

 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实施细则

  第 一 章

 目

 的

 第一条 依据《XX 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XX 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保障学校食品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防范廉洁风险,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XX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监督工作,学生工作处依据部门职责牵头制定学生食堂管理制度和监督办法,并督促区、县(市)教育局履行责任。

 XX 市教育保障服务中心是学校学生食堂的具体业务指导部门,负责对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团队培训、组织评估、综合协调等工作。

 学校是学生食堂管理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学生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学校实行餐饮托管服务,须提前三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市属其他类学校参照执行。

  - 2 - 第二章

 学生食堂管理

 第五条 学生食堂管理应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实现“服务育人”。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从学生食堂牟利。学生食堂实施规范管理,尊重学生就餐意愿,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原则上寄宿生需在学校食堂就餐,走读生遵循自愿原则就餐。

 第六条 学校应建立以下学生食堂管理基本制度:

 校长负责制度。学校应建立由校级领导、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食堂管理工作。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生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

 膳食委员会制度。学校应成立由学生、家长、教师、辖区内市场监管部门人员或社区居民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对学生食堂伙食质量、带量食谱、营养均衡、食品安全和服务水平进行监督、检查和测评。

 缴费陪餐制度。陪餐人员做到同样缴费、同桌就餐、同标准就餐,学校负责人与教师代表应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满意度测评制度。膳食委员会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师生对学生食堂饭菜质量的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不得低于 80%),满意度测评采样率不得低于学生食堂就餐人数的 30%,并公

  - 3 - 示测评结果。托管企业每学年的综合满意度不得低于 80%,经营期间两次综合满意度测评低于 80%的无条件终止合同,企业损失自行负责。

 信息公开制度。学校食堂应实行“三公开”:每月公示大宗物资采购情况,每周公示带量食谱及餐价,当月公示上月食堂经费收支情况,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食品安全事故 XX 处置机制。学校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事故 XX 处置领导小组,公示相关责任人电话、职责,建立食品安全事故的 XX 预案。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学校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学校规模在 500 名学生以下的可兼职,按绩效工资计算一定工作量,定期参加专业培训,并持有有效食品安全管理员证,履行专管员职责。建立健全食堂内控管理制度及台账,规范食堂工作人员行为操作与培训教育(每年不少于 40 小时),落实学生食品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每年不少于 10课时)。

 推行营养带量食谱制度。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配备专(兼)职营养师,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体特点和营养需求,参照有关营养标准,优化配餐方案,制定并公示每周营养带量食谱和学生科学营养用餐指南。

 第七条 加强对学生食堂重点工作环节的管理。

 食品采购。学校应规范采购制度,实行行政集体决策,

  - 4 - 学生食堂原材料的采购采取定点集中采购的方式,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禁止学校采购、制售、使用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

 (一)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产品; (三)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四)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以及消毒剂、洗涤剂等食品相关产品; (五)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

 推广使用冷鲜肉,少使用或不使用调和油与冻品(控制在鲜肉总量的 10%以下)、香肠、肉丸等加工肉制品。

 食品储存和加工过程控制。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储存和加工食品。食品储存应当分区、分架、分类、离墙、离地存放,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完好。在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除外)贮存位置,应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使用期限等内容,宜使用密闭容器贮存。发现变质和过期的食品要及时清理销毁。食品加工要在符合

  - 5 - 条件的操作间进行,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 125g,留样时间不少于 48 小时。

 财务管理。学校应建立学生食堂财务制度,实行专账核算,会计核算电算化,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对学生食堂的收支结余实施月度结算。食堂的结余款只能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或定期退还给学生。学生食堂充值卡须单独建立财务账户,单独列支、独立核算。学校不得在食堂列支与食堂经营无关的开支,也不得将与食堂经营无关的收入存入食堂账户。大宗食材采购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减少或杜绝现金交易行为。学校应加强对食堂财务管理及成本收入的监管,严格把控验收入库关、出库关,建立出入库台账。凡是食堂托管的学校,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办法,必须按年度请第三方对托管企业收支情况进行专业审计,审计结果及存在的问题须上报同级教育主管部门。

 成本开支。自营食堂不得盈利,直接成本(原辅材料成本)原则上不得低于伙食费标准的 75%;托管食堂实行零租金租赁,直接成本(原辅材料成本)不得低于学生伙食费标准的 70%,供餐价格应控制在市场同类餐饮价格 80%以内。

 餐饮质量和价格。学生食堂应为学生提供品种多样、数量充足、营养丰富的饭菜,做到保质保量、价质相符。学生

  - 6 - 食堂不得制作、供应对学生身体有害的食品。学生食堂供餐价格,由学校民主管理小组在征求膳食委员会意见后公示执行。

 检查监督。学校负责对学生食堂进行日常监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学校食堂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抽查、暗访;审计部门对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进行审计监督,对有问题线索的学校,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核实处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学校绩效考核。

 第八条

 加强对学生食堂从业人员和设施设备管理。

 从业人员管理。学校应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专业培训等方面的管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需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严格落实“晨检”和“五病调离”制度,尽职尽责履行岗位责任。

 设施设备管理。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出库、入库、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施设备,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应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三防”、洗涤及废水处理、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设备。各功能区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容器分装,操作台、刀具、砧板等用具,应分区分功能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

  - 7 - 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及时清理、清洗、消毒。

 第九条

 实行餐饮配送或食堂托管的学校,学生人数规模在 1000 人以上的报同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以学校为主体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服务企业;学生人数规模在 1000人以下的由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将学校分区域打包后公开招标,确定服务企业。所有招标必须在政府公共交易平台上进行。

 第十条

 学校应与餐饮配送或食堂托管服务企业签订规范合同和食品安全承诺书,明确权益和责任,载明服务要求、质量价格、安全卫生等实质性条款。

 学生食堂的托管和餐饮配送服务单次合同期限不得超过 3 年,根据满意度测评结果一年一签。合同应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十一条 学校餐饮托管及餐饮配送的服务企业,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学校每年须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一份经营情况总结,内容包括企业经营、财务审计、质量价格、食品安全、师生评价等。

 第十二条 学生食堂餐饮托管和餐饮配送服务企业,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终止合同,限期退出:

 (一)学生满意度测评连续两次达不到 80%的; (二)严重不符合膳食标准和营养品质的;

  - 8 - (三)发生学生集体食物中毒等事故的; (四)年度财务审计有重大问题或发生严重信用危机的; (五)管理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或因管理原因影响食堂正常供餐的; (六)对履行合同条款不到位、存在问题不及时整改的; (七)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等行为的。

 第十三条

 鼓励餐饮企业安排适当的岗位给贫困学生开展勤工俭学,帮助解决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部分生活费用。

 第十四条

 食堂大宗物品集中配送管理由 XX 市教育保障服务中心出台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并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通过虚报、冒领、套取等手段,挤占、挪用、贪污学生伙食费或食堂经费的; (二)强制学生搭餐,或者通过食堂向学生乱收费的; (三)设立“小金库”,直接或采取弄虚作假方式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教职工奖金福利、津补贴、招待费及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等费用的;

  - 9 - (四)以收取管理费、折旧费等名义从学生食堂牟利、增加食 堂成本的; (五)在食堂管理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的; (六)学校以任何形式收取托管企业租金或接受无偿服务的; (七)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第十六条 对疏于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失职失责、玩忽职守,导致学生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虚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务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细则由 XX 市教育局负责解释。XX 市教育局已印发的食堂管理细则或文件,与本细则相抵触的,以本细则为准。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及监督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睡眠管理制度 (小学部)

 睡眠是机体复原整合和巩固记忆的重要环节,对促进中小学生大脑发育、骨骼生长、视力保护、身心健康和提高学习能力与效率至关重要,为保证我校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我校特做出如下要求:

 一、学生睡眠管理制度 1.明确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 10 小时; 2.严格遵守入睡时间:小学生睡觉不得晚于 21:20; 3.保证作息规律:做到按时入睡,按时起床,早睡早起; 4.养成良好个人习惯:合理安排放学后的时间,做到省时高效,合理紧凑; 5.教师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 6.学生上午上课时间固定为 8:30,各个班级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 7.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的学生,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后,学校提前开门,安排值日教师看护,学生在教室进行自习;

 8.保证大课间的活动时间,每天保证一节体育课或者体锻课,全面完成教学任务; 9.学校督促各年级各班级严格控制学生的课业负担量,提高课堂效率和质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其他年级课外作业总量控制在 1 小时以内,教师指导学生利用好自习或课后服务时间,让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 10.高度重视做好学生睡眠管理与指导工作,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检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学生睡眠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对家长的建议 1.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家庭作业按时完成。对于是在完不成的学生,和任课教师积极沟通,寻求解决办法; 2.指定严格的睡眠时间:小学生睡眠时长不少于 10 小时,睡觉时间不得晚于 21:20; 3.家长做好教育和监督管理,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按时睡觉,到点起床,早睡早起; 4.家长为孩子做好榜样,帮助孩子进行规律作息。

 学校学生睡眠管理制度 (中学部)

 睡眠是机体复原整合和巩固记忆的重要环节,对促进中小学生大脑发育、骨骼生长、视力保护、身心健康和提高学习能力与效率至关

 重要,为保证我校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我校特做出如下要求:

 一、学生睡眠管理制度 1.明确睡眠时间: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 9 小时; 2.严格遵守入睡时间:中学生睡觉不得晚于 22:20; 3.保证作息规律:做到按时入睡,按时起床,早睡早起; 4.养成良好个人习惯:合理安排放学后的时间,做到省时高效,合理紧凑; 5.教师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 6.学生上午上课时间固定为 8:00,各个班级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 7.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的学生,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待批准后,学校提前开门,安排值日教师看护,学生在教室进行自习; 8.保证大课间的活动时间,每天保证一节体育课或者体锻课,全面完成教学任务; 9.学校督促各年级各班级严格控制学生的课业负担量,提高课堂效率和质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其他年级课外作业总量控制在 1 小时以内,教师指导学生利用好自习或课后服务时间,让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

 10.高度重视做好学生睡眠管理与指导工作,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检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学生睡眠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对家长的建议 充足良好的睡眠是孩子有效学习和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孩子正在发育阶段,每天的睡眠时间初中生应达到 9 小时。为了让孩子有一个良好健康的睡眠环境,特向家长倡议如下:

 1.给孩子营造良好的睡眠环境 家长尽可能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孩子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不熬夜,养成良好睡眠习惯。为保证孩子每天不少于 9 个小时的睡眠,建议在完成作业和洗漱后让孩子上床休息。如果孩子睡不着,可以通过放一些舒缓的音乐帮助孩子入眠。

 2.早睡早起身体棒 好的睡眠习惯应该从小培养,良好的睡眠习惯有助于孩子尽快进入睡眠状态,提高睡眠质量。请您与孩子约定好每天的睡觉时间与起床时间,帮孩子养成准时上床,按时入睡,早睡早起的好习惯。

 3.鼓励孩子午休 上午孩子们进行了快节奏学习,比较困乏。学生进行午休,时间不宜过长,建议半小时左右,这样可以保证孩子有充足的精力去学习。

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及监督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及监督管理制度

 学生食堂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学校学生食堂管理,规范学生食堂经营行为,提高学生餐饮服务水平,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食堂,是指具备卫生安全基础条件的学校为满足学生就餐需要,依法准予开办的具有相对独立的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场所。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幼儿园。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XX 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市学校学生食堂日常管理工作,推进学生食堂建设、建立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学生食堂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

 第五条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全面履行本校学生食堂管理责任,对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成立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堂管理,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参加食品安全检查,研究重大隐患整改措施。

 第六条 各级中小学校、幼儿园由学校分管食堂的副校长(园长)牵头成立由学生、学生家长、纪检监察人员、任课教师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分管食堂的副校长任膳食委员会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原辅食材质量、供餐质量、食品安全、检查评议等工作。

 第三章

 总体要求 第七条 坚持基本原则。一是因地制宜原则,结合学校条件、就餐需求,合理设置午托、午晚托、寄宿制等形式的学生食堂;二是公益性原则,严格遵循“非营利”要求,降低食堂运行成本,保证质价相符,收支平衡,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从学生食堂牟利;三是自愿性原则。尊重学生、家长就餐意愿,原则上寄宿制学校所有寄宿生在学生食堂就餐。

 第八条 健全制度机制。一是建立和落实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的食堂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完善购买食品安全保险制度。二是建立和落实陪餐制度,学校主要负责人与教师应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并做好陪餐记录,陪餐产生的餐费作为工作经费纳入食堂费用解决。学校主要负责人陪餐每周至少 2 次。三是建立满意度测评制度。学校要制定学生食堂满意度测评标准,每学期组织学生和膳食委员会对学生食堂饭菜质量进行不少于 2 次的满意度测评,公开测评结果。四是建立完善餐饮定价机制。根据营养食谱,按公益性原则合理确定供餐价格,确保学生餐费明显低于社会同类餐饮价格。学生食堂饭菜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并将每天主、副食菜谱及原材料来源、价格进行公示。

 第九条 实行自主经营。具备条件的学校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食堂供餐原则上以包餐为主(即以营养套餐为主,营养特色餐为辅),在校生规模大、就餐人数多的自营学生食堂,要结合学校情况选择 2家“厨师团队”,通过比服务、比质量等方式进行竞争,提升食堂满意度。

 第十条 没有食堂且无条件建设食堂的学校,确有供餐需求的,可以选择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具备餐饮配送资质并在教体局备案的中央厨房或供餐机构集中配送餐食。

 第十一条

 制定营养食谱。学校食堂应配备专(兼)职营养师,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体特点和营养需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发布的《学生餐营养指南》,优化配餐方案,制定每周带量营养食谱并公布执行。推广使用冷鲜肉,不使用调和油与冻品、香肠、肉丸及带馅料等加工制品,严禁食用热干面、四季豆、豆浆、发芽土豆、转基因食用油等进入学校食堂。要严格遵守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制度。

 第十二条 加强监督管理。XX 市教体局会同市场管理、卫健委等部门,督促指导学校建立严密有效的食品安全管控制度,抓好从业人员和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全过程的监管,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制度,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学校要利用“明厨亮灶+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方式,公开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公布查看方式和渠道,供膳食委员会代表查看,实现食品安全管理全时段、全过程、可追溯的工作目标。学校食堂一律实行“6S”管理模式。

 第十三条 规范信息报送。学校一旦发生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事件,要科学分析研判,审慎判断定性,遵循“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第一时间通报属地政府、食安办和教育主管部门,并由食安办研判把关,不得随意定性、上报。

 第四章

 自营食堂管理 十四条 学校自营食堂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供餐。学生食堂新建、改建、停办或变更经营模式,应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市场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十五条 学校自营的学生食堂,其财务要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收支平衡。学生食堂的收支结余实施月度结算并予以公示,学期末应据实结算。

 十六条 学校应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学生食堂支出包括原材料、水电天然气、人工、厨具、餐厅小型维修等成本,不得将应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的费用计入食堂支出。自营食堂直接成本(即原辅材料成本)原则上不得低于伙食费标准的 65%。

 十七条 学生食堂收支结余实行月度结算,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开,月结余款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

 十八条 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食堂物品的出入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签字确认。严格出入库的检查验收,严禁变质、过期食品出库、入库。建立采购制度,每次采购应做详细的采购记录备查。

 第五章

 托管食堂管理

 十九条 现正在实行托管服务的学校,根据卫健委、市场管理等部门的专业要求,合同期内,继续完善托管服务合同,遵照食品安全相关规范;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学校应收取托管企业一定数额的食品安全保证金,托管合同到期后无食品安全事故,无息退还给托管企业。

 二十条 要在银行单独设立餐饮企业和学校共管账户,餐费由膳食委员会统一收取后在学校和餐饮企业监管下全部缴入共管账户,食堂各项费用一律由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支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食堂账户禁止列支现金。

 二十一条 托管企业应严格遵守大宗食材采购制度,托管企业每天把需要采购的原辅食材清单提前报送学校,由学校与配送企业对接,按时把原辅食材配到学校食堂。

 二十二条 各学校应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制定完善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监管具体办法,加强对食堂物资采购、供餐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监督与考核。托管食堂直接成本(即原辅材料成本)不得低于伙食费标准的 60%,托管企业应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二十三条

 社会餐饮企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学校要与其终止合同:

 (一)

 现正在实行托管服务的学校,在原合同有效期内,每年由 XX市教体局对公司托管的学校食堂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托管合同一年续签一次,凡考核不合格的合同解除; (二)

 在一个学期内,学生食堂满意度测评平均值低于 70%的,或学校膳食委员会对学生食堂满意度测评结果两次以上(含两次)为不满意的; (三)

 食品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的; (四)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认定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五)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使用劣质食材,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或不符合膳食标准和营养品质的; (六)

 发生学生集体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 (七)

 管理及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或因管理原因影响食堂正常供餐的; (八)

 财务管理不规范、账目不清、做假账、套取学生餐费的; (九)

 非正规程序取得经营权或在学生食堂招标过程中借用他人企业资质等弄虚作假的; (十)

 私下转让、分包、挂靠经营的; (十一)

 企业及企业法人年检不合格的; (十二)

 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行为的; (十三)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第六章

 责任追究

 二十四条 在由教体局相关股室组织的日常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由局相关部门对第一责任人及学校食堂采取以下措施。

 (一)

 对于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一次以上的学校食堂且没有按照整改要求落实到位的;校长、园长作为本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教体局将进行全市通报; (二)

 对于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累计两次以上的学校食堂,由企业托管的学校要与餐饮服务企业解除合同。由学校自营的,责令封停。校长、园长作为本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及学校主管食品安全副校长,以上人员将由市教体局按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定为当年年度考评不合格; (三)

 对于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的单位和工作人员,由局监督审计股进一步处理。

 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

 通过虚报、冒领、套取等手段,挤占、挪用、贪污学生伙食费或食堂经费的; (二)

 强制学生搭餐,或者通过食堂向学生乱收费的; (三)

 设立“小金库”,直接或采取弄虚作假方式在食堂经费中列支学校公共开支或教职工奖金福利、津补贴、招待费及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等费用的;

 (四)

 以收取管理费、折旧费等名义从学生食堂牟利、增加食堂成本的; (五)

 在食堂管理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的; (六)

 学生食堂采购伪劣食材、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 (七)

 有其他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

 二十六条 对疏于管理、失职失责、玩忽职守,导致学生发生食堂用餐食物中毒事故,或发生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务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章

 附则

 二十七条 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食堂及经营企业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制度,及时将相关资料归档,妥善保存。

 二十八条 全市为学校送餐的中央厨房或供餐机构的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二十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由 XX 市教体局统一负责 三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学生食堂监督管理制度

  XX 学校是寄宿制学校,搞好后勤服务,让广大师生在安全卫生的前提下,吃饱吃好,既是举办者的责任,也是学校管理者的应尽职责,更是广大师生和家长的迫切愿望。“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青少年学生正处于生长发育的关键期,抓好学生食堂监督管理尤其重要。为了加强 XX 学校学生食堂监管工作,现将 XX 学校学生食堂监督管理办法修订予以公布:

 一、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审查监管

  1 1 、按上级行政审批部门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核和依法监管。学校学生食堂的开办,依法依规报备审核,设施设备、场地条件、卫生情况、人员配备、食材进货、安全防范等符合相关条件,取得相关证照。我校学生食堂是 4A 食堂。学生食堂接受上级行政审批部门随时进行的依法监管。

  2 2 、接受上级和属地教育、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检查监管。作为 XX 市教育局直管学校,XX 学校学生食堂接受 XX 市教育局、XX市卫健局、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属地XX区教育局、XX区卫健局、XX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随时抽查检测监管。

 二、建立校方主管、家长学生参与的多方监管机制

  学校是监管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1 1 、学校医务人员监管。每天校医专人深入学生食堂,检查清洁卫生、操作规范、食材采购、食品留样等。不合规范和标准的,立即要求整改并报告相关领导。

  2 2 、分管部门监管。学生生活管理处干部每周不定时深入学生食堂全面检查食材来源、食材质量、操作流程、质检留样、台账记录、学生就餐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做好记录。对需进一步完善和整改的事项及时汇报,并督导改进。

  3 3、 学校党政领导监管。学校校长、分管校长、校级党政干部和总务、德育、学生生活管理等部门干部每日按编排的食堂值班表深入学生食堂督查并与学生一起就餐,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立即督导解决。

  4 4。

 、教师监管,学校实行师生同堂同餐同吃制度。每日生活老师、行政值班的干部、教师和职员参与学生食堂管理,全校教职员工一日三餐与学生在食堂吃同样的饭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提醒整改并跟进督促。

 5 5 、家长代表监管。校级、年级家委会建立家长膳食委员会。工作日期间每天指派不少于 2 人持家委会代表证、穿食堂工作服、戴口罩深入学生食堂,观察实际操作,观看明厨亮灶实况,了解学生食材,与学生吃同样的饭菜,书面反馈意见,在家长群及时如实报道。发现问题立即交流和反馈,并跟进监督整改情况。

 6 6 、学生代表监管。一是校学生会生活部干部,定期或不定期将自己深入学生食堂见闻情况向德育处干部、后勤经理等汇报反馈交流,二是由学生自发成立的学生膳管会,定期或不定期地与德育处干部、

 后勤经理等就了解情况进行意见反馈、交流沟通、督促改进。三是校园社会实践班级(即“文明监督岗”)同学深入学生食堂监督检查,维持就餐秩序,并及时反馈交流。

 X XX 学校

  201 21 年 年 9 09 月 月 3 03 日

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及监督管理制度

 

  小学校学生睡眠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落细立德树人根本 任务,加强并优化学生睡眠管理,探索科学有效的睡眠管理方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 面发展,学校特细化学生睡眠管理要求。

 一、 加强领导,明确睡眠管理的重要意义。

 睡眠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是学校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体现。

 提高课堂的效率,需要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可见学生的睡眠情况是高效课堂的 关键,要积极做好和改善学生的睡眠情况,引导学生家长关注学生的睡眠质量并宣传睡 眠重要性和睡眠不足的危害性,从而达到家校共识,共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睡眠的布置与实施。

 1、明确睡眠时间要求。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 0 10 小时,学校、家庭要共 同努力,确保学生充足的睡眠时间。

 2、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学校早上 8 8 :0 20 开始上课,学生不要过早到校,进 校时间为 7:40 — 8:00。课间休息不少于 0 10 分

 钟,学生 12 :35 —— 13 :5 25 午睡。就寝时间不晩于 21:00,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

 3、严格控制作业总量。教师要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加强作业统筹管理,低年级不 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余年级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 0 40 分钟。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 课或课后服务时间,在校内基本完 成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学生参加校外培训 要适当,家长要督促培训机构结束时间不得晩于 20:3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 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3、努力提高睡眠质量。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 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指导 家长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

 三、 加强监管,优化睡眠管理保障措施。

 1、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构建本校学生的睡眠管理的一系列制度,抓规范要求, 从制度上规范家长和学生睡眠情况的落实。建立学生睡眠常规检查制度,进行规范管 理。形成以班主任和家长协调配合 的管理机制,注重对学生睡眠质量的反馈,确保学 生每天的

 睡眠时间达到要求。

  2、强化督查,完善评价。学校将班级睡眠开展情况作为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内容之 一,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将学生睡眠工作的开展落到实处。

 学校以关心、关爱、关注、关切之心出台学生睡眠管理要求,希望能够引起各位家长 的共鸣、重视,更希望得到您的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圆学生一个好梦!

 2、强化督查,完善评价。学校将班级睡眠开展情况作为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内容之 一,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将学生睡眠工作的开展落到实处。

 学校以关心、关爱、关注、关切之心出台学生睡眠管理要求,希望能够引起各位家长 的共鸣、重视,更希望得到您的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圆学生一个好梦!

  2、强化督查,完善评价。学校将班级睡眠开展情况作为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内容之 一,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将学生睡眠工作的开展落到实处。

 学校以关心、关爱、关注、关切之心出台学生睡眠管理要求,希望能够引起各位家长 的共鸣、重视,更希望得到您的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圆学生一个好梦!

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及监督管理制度

 

  学生作业管理 办法

  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重要组成部分,对作业实行有效管理,是规范教师教学行为、提高作业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必然要求,为全面贯彻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学生作业布置的规定,落实“五育”并举的教育方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原则

 1. 坚持控制总量,提高质量原则。各年级各科作业布置要坚持控制作业总量,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要建立作业布置相互通报机制,不能层层布置层层加码,要以提高作业质量为原则,切实发挥作业应有的作用,不能让作业成为学生的负担。

 2. 坚持紧扣课本,科学合理原则。各科作业布置要以课程标准为依据,紧扣课本,紧扣内容,坚持科学合理原则,不得人为拔高,不得脱离学生实际,不重复机械,以基本习题为重点,面向全体学生。

 3. 坚持全批全阅,科学评价原则。各科作业教师要全批全阅,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代批代阅,禁止让家长检查批阅作业,要对学生作业作出科学评价,对学生进行鼓励。

 二、作业分类

  1.作业可分为书面作业、口头作业及开放性实践性作业。

 2.作业布置可分为课堂作业、校内课外作业和校外家庭作业。

 3.主要学科作业分类

  (1)一、二年级

 语文作业:分为语文作业、拼音、造句、配套练习

 数学作业:分为数学作业、配套练习

  (2)三至六年级

 语文作业:分为语文作业、周记、作文、配套练习

 阅读笔记

 数学作业:分为数学作业、配套练习

 英语作业:分为英语作业、配套练习

 三、作业布置要求

 1. 严格控制作业总量。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得超过 1 小时。班主任掌握本班作业总量,做好不同学科课后作业的具体数量。周未及节假日各科作业量由班主任汇总后报学校审定,各校可根据实际制定作业审定单。

 2. 科学设计作业内容。作业内容要体现当天学习内容的重难点,以提高巩固知识点为目标,注重学生自主探究、动手动脑及创新创造能力的培养,切实减少简单记忆、机

  械重复的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对于不同层次的学生布置分层作业,提出不同的作业完成要求。

 3. 丰富作业布置类型。各科除书面书写型作业外,可根据学生特点和学科特点布置开放型实践型作业,如朗诵朗读、家务劳动、体育锻炼、手工绘画、科学实验等。实践型作业要量力而行,根据需要进行布置,不能超出学生能力范围,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完成,不可加重学生家庭负担和学生的课外负担。

 4. 切实提高作业质量。每学期确保完成学区规定的作业次数,教师要严把学生作业质量关,严格要求学生书写,一、二年级用铅笔书写,三至六年级用钢笔或中性笔书写,作图用铅笔,作业本上不乱涂乱画,让学生保持作业本干净整洁。

 5. 严格 作业布置渠道。各学校各科要严禁通过手机布置作业。教师作业布置要具体要便于学生记忆,尽量每节课下课前当堂布置,个别可让学生用笔记在本子上。

 6. 进一步规范作业批阅。凡是给学生布置的作业教师都要全批全阅,批阅符号要规范,要打出错题错别字并让学生及时更正,更正后教师再次批阅,正确的要打“√”,每次作业批阅结束要有批阅日期、等级评价及作业次数。坚决禁止让家长检查批阅作业,禁止让学生或学生相互批阅作业。

  7. 建立作业审核机制。各学校要建立各科作业审核审查机制,建立作业抽查台账,在作业内容、数量、要求等方面定期进行审核,有问题及时反馈,教导主任把关,做好记录和整改。

 8. 强化作业布置研究。作业布置是一门艺术,是一项需要教师深入研究的课题,各学校要加强对作业布置的研讨,要积极利用业务、集体办公时间广泛组织开展作业布置专题研究,形成一定的研究成果,提高作业布置效能,完善作业布置的育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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