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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相关管理制度7篇

时间:2023-06-29 11:50:06 来源:网友投稿

安全相关管理制度第1篇为认真贯彻和落实教育部有关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保障学前教育儿童的生命安全,现结合本园教育的发展实际,特制订幼儿园安全工作计划并要求严格按照执行。1、加强安全制度建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相关管理制度7篇,供大家参考。

安全相关管理制度7篇

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第1篇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教育部有关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保障学前教育儿童的生命安全,现结合本园教育的发展实际,特制订幼儿园安全工作计划并要求严格按照执行。

1、加强安全制度建设,提高依法管理意识

学龄前儿童的安全和健康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稳定的大事,确保儿童安全健康发展是幼儿园应尽责任。因此,我们一定要从保护儿童生命安全的高度,切实重视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管理。

(1)加强安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管理网络,有目的的制订和修改安全工作制度,层层落实安全工作。

(2)在实行园长安全工作责任制的同时,进一步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儿童的安全工作,各条线各部门签定并履行安全工作责任书。

(3)加强相关业务的学习,提高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

(4)加强安全工作的监督与检查,经常性对园内场地、设施以及人员等方面的安全进行检查与了解,及时把握安全工作态势,发现不安全隐患,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燃。

(5)将安全工作作为教师师德考核的标准之一,同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到全园教工的日常工作考核范围内,根据工作的优劣,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处罚。

2、创设一个安全、健康的发展环境

(1)积极筹措资金,定期维护园舍设施,为幼儿园实施安全管理提供保障。

(2)严格按要求聘用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身心健康的工作人员。

(3)严格执行卫生安全消毒制度,每周对幼儿的玩教具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每周为幼儿晒被褥等。

(4)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的玩教具,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材料制作玩教具,注意各类环境创设的安全性。

(5)加强食堂饮食卫生安全的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6)加强卫生保健安全管理,要求幼儿每天晨检率达100%。定期为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并作好记录。

(7)加强幼儿在园服用药品管理,根据家长的服用要求,确保服药及时、准确,严禁错服、漏服现象的发生。

(8)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及园内制订的有关规定,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9)建立班级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班级日常活动、饮食、卫生安全工作。

3、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1)积极利用幼儿园小广播、黑板报、家教之窗、保健宣传栏等途径进行卫生安全宣传与教育,努力提高师生、家长的安全意识。

(2)创设有关安全教育的活动环境,结合一日活动各环节,对幼儿进行卫生安全教育并开展相关的活动,使幼儿掌握一些自我保护的技能,提高幼儿的保护能力。

(3)在活动中渗透有关的安全知识,让幼儿知道110、120、119紧急呼叫电话的号码和用途,遇到紧急情况,能呼叫求救,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全因素。

(4)积累有关安全教育的资料,提高安全教育的科学性。

(5)做好活动室,走廊和厕所等防滑措施。

(6)加强进餐事物的温度处理及幼儿正确的进餐方法。

(7)加强危险物和药物的安全处理。

(8)做好接送卡的发放和交换班工作。加强过渡管理,充分幼儿活动内容,减少和避免幼儿攻击性的行为的发生。

(9)提示幼儿不在门边玩,不把手放在门缝里。

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第2篇

为保障特种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职责制度

1.1安全生产职责人职责

1.1.1遵守并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景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1.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3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对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1.4参加特种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1.1.5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1.6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1.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1.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

1.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2.2制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1.2.3参加特种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1.2.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情景.维修情景和安全附件校验情景等。

1.2.5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2.6协同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2.7对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2.8编制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1.2.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特种设备数量和变动情景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景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景等。

1.2.10协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2.11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1.2.12组织特种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1.2.13对特种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1.2.14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1.2.15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

1.3生产部及负责人职责

1.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3.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不违章指挥。

1.3.3参加特种设备安全会议。

1.3.4合理安排生产,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1.3.5制定新工艺,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时,充分研究特种设备本事,防止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

1.3.6协同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1.3.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

1.4人事部及负责人职责

1.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4.2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规定,招用新特种设备操作工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做好监督新员工就业前健康检查工作,并充分研究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和本事。

1.4.3协同各部门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教育。

1.4.4把员工特种设备安全绩效作为考核员工业绩的资料之一。

1.5车间(部门)领导职责

1.5.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1.5.2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5.3参加新特种设备的安装验收及试车。

1.5.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景。组织本部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5.5对本部门特种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5.6对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1.5.7协同做好特种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工作。

1.5.8进取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反映特种设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景等。

1.5.9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5.10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1.6班组长职责

1.6.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6.2组织班组人员,学习.钻研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6.3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督促班组人员正确操作设备,完成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6.4经常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1.6.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确定故障的性质.原因,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6.6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6.7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1.7操作工人职责

1.7.1执行公司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认真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1.7.2努力学习.钻研技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7.3掌握特种设备的运行参数,正确操作设备,认真填写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7.4定期检查特种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景,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或向领报告。

1.7.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确定故障的性质.原因,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7.6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在交接班部中详细记录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景。

1.7.7参加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7.8参加特种设备事故的救援。

2、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1为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2.3公司安全生产职责人及主管培训工作的副总经理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人力资源部门及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2.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2.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应定期按国家规定复审。

2.6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资料:

2.6.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6.2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2.6.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2.6.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2.6.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
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2.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
阅读文件.简报.图片;
事故预测讨论;
参加技术座谈;
上课;
参加事故现场会.反事故演习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2.8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2.8.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2.8.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2.8.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特种设备一年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资料主要是:近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2.9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资料.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2.10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或人事部负责保存。每年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情景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2.11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标准》予以处理。

3、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3.1为规范与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3.2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贴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3.3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3.4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其中电梯应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5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班组日检.车间周检.公司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三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3.6对特种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计划检修,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3.7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3.8定期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景

3.9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10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的维护保养工作。

3.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4、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1为规范特种设备安全会议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4.2公司特种设备安全会议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每季至少一次。也能够结合每月的安全生产例会一齐进行,

4.3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设备.维修和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人均应参加,并由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员负责考勤,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向公司安全生产职责人请假,并另派人员参加。

4.4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会议的主要资料:

4.4.1传达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等;
传达公司领导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

4.4.2通报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特种设备事故情景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4.4.3了解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状况和研讨解决存在问题的办法。

4.4.4总结各部门职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学习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知识。

4.4.5布置下阶段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4.4.6交流其他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经验和教训。

4.4.7审定公司职业管理网络,审定公司年度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和目标,并经过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4.4.8听取特种设备部门执行安全职责的情景汇报。

4.4.9研究.协调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4.4.10所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4.4.11组织制订.修订特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5、特种设备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

5.1为有效控制与公司特种设备有关的文件和记录,确保文件和记录规范管理,制定本制度。

5.2文件管理

5.2.1职责

5.2.1.1公司安全生产职责人负责审核特种设备管理自编文件。

5.2.1.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管理文件编制;
审核操作规程;
获取.辨识.对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

5.2.1.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或人事部负责特种设备文件登记工作。

5.2.1.4各有关部门负责操作规程的编制。

5.2.2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管理

5.2.2.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可经过网上下载;
书店购买;
政府部门或相关方等获取。

5.2.2.2对于获取回来的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识别其适用性,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

5.2.2.3对于与相关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由公司各相关方的归口管理部门经过对其施加影响的方式进行传达,如能够经过签署安全协议.合同.传真等,确保相关方向公司供给的设施.服务.货物等贴合这些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5.2.2.4当公司特种设备型号.规格.使用条件.管理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发生变化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及时识别获取相关最新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负责通知到相关部门。

5.2.3公司制定的特种设备管理文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写,安全生产职责人审核批准。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由设备部门或使用部门负责组织编写,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安全生产职责人批准。

5.2.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文件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5.2.5特种设备文件由人事部保存于通风防潮.防蛀的适宜地方。

5.2.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请部门提出申请,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安全生产职责人批准后执行更改。更改后的文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收回原文件,再发放修改后的文件,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5.2.7文件销毁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书面向安全生产职责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所有作废文件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留原稿一份,并在保存的作废文件原稿加盖“作废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其他部门严禁私自保存作废文件,若由于工作需要查阅时能够到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借阅。

5.2.8文件一般情景下,不允许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供给给顾问公司,政府机关或客户等,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请示安全生产职责人批准后方可外借。

5.3记录管理

5.3.1管理职责

5.3.1.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实施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
负责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的整理.保存。监督有关部门使用.整理.保存公司自行制定的记录。

5.3.1.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记录的格式设计;
负责本部门制定的记录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应交一份给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5.3.2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记录,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5.3.3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资料完整.字迹清晰,不可随意涂改,若因某种原因不需要或没必要填写的项目,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必须完整不允许空白。若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始数据或资料,应采用斜杠“”划去原始数据或资料,在其旁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或资料,同时加盖或签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5.3.4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更改,报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制定的记录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更改,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再次发放。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各部门不能更改。

5.3.5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及检验单位的检测报告的保存期限按规定执行;
各部门制定的记录,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门负责人确定,确定时应研究: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
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部门的要求;
其他相关方的要求;
公司管理上的需要等。

5.3.6记录超过保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销毁时,由制定部门负责人报告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经同意后销毁。政府部门的记录,一般不宜销毁;
若需要销毁,应统一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书面向安全生产职责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

6、特种设备应急救援制度

6.1总则

6.1.1为避免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6.1.2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景,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6.1.3全体员工在公司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6.1.4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经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景报告部门领导;
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6.1.5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景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6.1.6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6.1.8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6.1.9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6.2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领导和各部门职责

6.2.1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成员:副总经理以及安全.设备(电气).消防.办公室.人事.医疗.土建.物流财务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各车间领导。

6.2.2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6.2.2.1组织制订.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2.2指挥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6.2.2.3发布和解除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6.2.2.4向上级和邻近单位.社区发报事故情景以及发出应急求援请求。

6.2.2.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救援工作经验。

6.2.3抢险(救治)人员和部门职责

6.2.3.1总经理负责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2.3.2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负责指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2.3.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协同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6.2.3.4消防.保卫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保卫和警戒。

6.2.3.5人事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用车辆;
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6.2.3.6设备部门.维修部门负责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6.2.3.7设备部门负责房屋等土建设施的应急救援工作。

6.2.3.8储运部门负责供应.运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

6.2.3.9后勤(医疗)部门负责伤员救治和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

6.2.3.10人事部门负责组织人力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2.3.11供应部门负责购买事故应急救援器材。

6.2.3.12财务部门负责筹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

6.2.3.13各车间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对初起事故进行抢救。

6.2.4事故应急救援报告

6.2.4.1发生事故,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经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地点.物质或设备的名称.数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景等通知本部门领导。

6.2.4.2本部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根据事故性质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晚上发生的事故应先通知公司生产调度,再由公司生产调度报告公司领导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6.2.4.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应急救援请求时,立即通知事故应急救援人员。

6.2.4.4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险情和灾伤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向市有关上级部门.市各应急救援中心报告以及通知附近生产经营单位和社区,拨打“110”.“119”.“120”等电话求援。

6.2.4.5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拨打求援电话时,应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救援资料.程度.有害物质性质.数量.人员伤亡情景以及对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详细报告。

6.2.4.6当需要向外求援时,应设人在路口接应和派员疏通抢险.救护车辆进入公司的路段。

6.2.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学习检查会议规定

6.2.5.1事故应急救治预案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形式能够现场.图纸模拟等。

6.2.5.2演练前,应制定详细计划,确定演练负责人和各人员的职责.操作资料.时间以及参加人员。

6.2.5.3演练前应知会与演练有关岗位的操作人员。

6.2.5.4演练时各参加人员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认真进行。

6.2.5.5演练过程中,没有参加演练的运行人员应密切注意正在运行的设备状况;
演练人员在演练中不能有任何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

6.2.5.6如在演练期间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演练,待处理好事故后,再继续演练。

6.2.5.7演练全过程要做好记录。记录包括时间.演练资料.负责人.参加人员.事故类型.演练效果等。

6.2.5.8每次演练后应由演练负责人进行总结和评比。

6.2.5.9有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属下员工学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进行考核,并做好记录。

6.2.5.10检查规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每年检查一次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情景,检查主要资料:演练情景,培训教育情景和抢险救治设备.设施.药物情景,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6.2.5.11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结合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情景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解决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的存在问题。

7、特种设备事故处理制度(新条例有规定)

7.1为有效地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7.2特种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7.2.1爆炸事故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使用过程中或压力试验中,受压部件发生破坏,设备中介质蓄积的能量迅速释放,内压瞬间降至外界大气压力以及管道泄漏引发的各类爆炸事故。

7.2.2严重损坏事故是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灾,人员中毒以及压力管道遭到破坏的事故,也属严重损坏事故。

7.2.3一般损坏事故是指锅容管特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以及压力管道发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灾害的事故。

7.3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资料向特种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7.4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进取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7.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公司领导.安技.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景,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职责,提出事故处理提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7.6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7.7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还应执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7.8对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的职责人和部门,按职责的大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广州市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以及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由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部门实施。

7.9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职责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7.10特种设备事故档案资料,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保存。

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第3篇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2、应当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3、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从业人员包括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从事食品采购、保管、加工、供餐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4、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含新参加和临时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及职业道德培训,使每名员工均能掌握岗位食品安全知识及要求。

5、培训方式以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应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有关信息记录档案,并明细每人培训记录,以备查验。

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第4篇

为加强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现将在工地食品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1、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是工地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设有对工地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管理的组织机构,并设有专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建筑工地食堂建设应取得卫生许可证,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设置在离工地垃圾堆(场)、坑式厕所、粪池等有毒有害场所25米以外地势较高的地方,并有符合卫生要求的上下水道。

设置独立厨房和食物贮存间。洗菜区具备禽肉、蔬菜分开的清洗池。

食堂顶棚、墙壁、地面使用防霉、防潮、防水材料,墙面材料到顶并便于清洁,地面做硬化和防滑处理。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小于米。

食物贮存间内粮食存放台距离墙和地面大于米,窗户排风口距地面2米以上。

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冷藏设施、消毒保洁以及消防防火设施,配备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废弃物处理设施。

3、采购猪肉、蔬菜、牛羊肉、禽类、水产品、熟肉制品、乳品及乳制品、豆制品、酱油、食醋、饮用桶装水、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水果、食盐、散装白酒等列入重点名录的食品,对购进的货物应当按批次向供货人索取食品质量检验证明、检疫证明、销售凭证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证明并保存复印件备查。

4、建筑工地食堂加工食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易腐食品冷藏;

制售凉菜有专人、专室、专用工具、专用消毒设备、专用冷藏设备,不具备凉菜制作专间条件的,不得制作和提供凉菜;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等安全、无害,不得使用非食品容器盛装食品及其原料;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5、建筑工地食堂加工食品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不得加工和使用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产品;

禁止食用未熟透的扁豆;

禁止销售无有效保质措施的熟肉制品;

禁止建筑工地食堂购买、使用、存放亚硝酸盐;

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和不洁物;

不得采购无证照商贩经营的食品。

6、食品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体检证以及相关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证后方可从业。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7、建筑工地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除采取抢救、调查与控制措施外,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局和卫生局报告;同时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建筑行政部门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

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第5篇

1、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车辆的安全部位,各种机件连接,紧固情况,重点检查看拉向杆、刹车、轮胎气压、轮胎螺丝、灯光等是否正常;

2、对运行车辆要保持机油、燃油滤清器、电瓶等清洁良好,防止有漏水、漏洞、漏气、漏电等现象发生;

3、行车中应注意查听发动机、底盘有无异响,看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4、公司所有运输车辆每五天必须全面检查一次,安全员向驾驶员询问车辆在行驶中有无异常现象,对车身、门、窗玻璃、车门、座位、后视镜等是否良好,检查轮胎气压、胎面有无划伤、起鼓。轮胎螺丝是否紧固等车辆检验。安全员驾驶员在检车记录上签字。

5、公司所有运行车辆都要严格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执行,实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原理,每运行15000-20000公里,进行一次一级维护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制动、方向等安全部件。每运行12000-15000公里(或3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二级维护车辆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重期制度,车辆二级维护持原技术合格证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线,上线检测,检测不合格项目回厂修复,检测合格后由维修行业管理所在维修卡签章。二级维护项目,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为主,撤离检查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前对车辆进行检测诊断,确定附加小修项目。二级维护作业内容按《新汽车维修制度资料选编》执行。

6、公司所有运行车辆按上级要求,及时参加交通,交警部门组织的年检、季检、月检。受检参加前应对车容、车貌、车况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以保证检验合格。检验合格的车辆、交通、交警等部门在有关部门证明上签章。凡不能参加审验的.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一律停止使用。

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第6篇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xx小学20xx年8月28日

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第7篇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2、制作凉菜、烧卤熟肉、生食水产品、西式糕点、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项目,并应严格按照专间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大规模聚餐活动。

3、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化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4、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存放;员工要经常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消毒手部,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应即暂停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5、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一些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对其表皮进行清洗消毒,或剥去果皮后食用。蔬菜烹调程序:一洗二浸三烫四炒。使用禽蛋前应先清洗、消毒外壳。

6、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外购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均须彻底加热,中心温度应高于70℃。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60℃以上)或冷藏(10℃以下),如在常温下保存,应于出品后2小时内食用。

7、禁止使用河豚鱼、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餐饮业禁止使用亚硝酸盐。

8、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应按要求煮熟焖透,谨慎提供贝类、海螺类以及深海鱼的内脏,有效预防豆浆、四季豆、瘦肉精、雪卡毒素等中毒。

9、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及售卖间,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

10、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停止生产销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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