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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最新食品采购管理制度(十五篇)

时间:2023-06-07 13:25:06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最新食品采购管理制度(十五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最新食品采购管理制度(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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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条:为维护xx采购市场秩序,防范xx采购风险,规范供应商经营行为,确保xx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xx省xx采购供应商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供应商是指具备向采购机关带给货物、工程和服务潜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包括中国供应商和外国供应商。

第三条:没有取得市级xx采购供应商资格或未透过省级xx采购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市级xx采购活动。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能够申请取得xx采购中国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或独立承担民事职责的潜力;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具备完善的生产、供货或带给服务的`潜力;

(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和经营状况;

(六)履行缴纳社会保障、税收义务;

(七)生产企业或经营商品贴合国家环保标准;

(八)法人代表在申请资格前没有职业和刑事犯罪记录;

(九)原则上供应商经营时间在一年以上,特殊行业要在三年以上;

(十)xx采购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申请取得xx采购外国供应商资格:

(一)经批准,一次性准入xx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协定所承诺的,准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xx采购市场的外国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外国供应商享有并履行与中国供应商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xx采购供应商享有以下权利:

(一)贴合xx采购市场准入条件的,可按规定向xx采购管理机关申请资格审定;

(二)取得xx采购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能够参加xx采购活动,能够对招标、评标等有关规定提出质疑;

(三)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能够在规定的时限内向xx采购管理机关提出书面投诉。

第六条:xx采购供应商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如实向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带给资格审查的有关资料;

(二)参加xx采购活动时,要及时带给相关材料。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要按照规定足额交纳;

(三)供应商中标后,要与采购机关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合同的规定认真履约;

(四)按照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定期带给商品信息;

(五)理解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对采购合同执行状况的质询和检查。

第七条:市级供应商的xx采购市场准入资格,由xx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查批准。

第八条:供应商资格的审定程序

(一)带给书面申请,并带给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认定的代码证正本及副本复印件;

2、银行信用证明;

3、法定代表人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特许经营许可证、行业资质证、授权代理证原件及复印件;

5、拥有生产、经营或办公场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生产或经营范围以及主要产品、商品目录;

7、要求带给上一年度和申请近期的财务报告;

8、公司简况、业绩、售后服务等;

9、有关资格审定的其他材料。

(二)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资格审定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三)xx采购管理办公室审定后向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颁发《xx市xx采购供应商市场准入证书》。

第九条: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对供应商的市场准入资格每年审核一次。

第十条:供应商市场准入资格的适用范围,原则上,经省级xx采购管理机关审定的供应商市场准入资格对市级有效,但要到市级xx采购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要对取得市场准入资格的供应商履约和服务状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作为下一年度市场准入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市xx采购管理办公室可给予取消市场准入资格一至三年或直至取消市场准入资格的处罚:

(一)带给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准入资格的;

(二)带给虚假投标材料的;

(三)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四)与采购机关或者社会中介机构违规串通的;

(五)开标后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机关签订采购合同的;

(七)向采购主管机构、采购机关、社会中介机构等行贿或者带给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拒绝财政部门的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状况、带给材料的;

(九)其他违反xx采购规定的情形;

(十)其他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工程进度的正常持续进行,选择合格的供应商(厂家)并对采购过程进行严格的控制,确保供货商提供的物料满足施工的规定要求,最大限度的降低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工程施工材料物料采购时,计划审批的价格之审核、订购、验收、付款结算等,除另有规定外,悉以制度处理。

第三条职责划分

1、由办公室全面负责对各工程材料物料的采购工作;

2、由工地项目经理对项目部计划单的数量、要求进行详细审核把关;

3、由工程部对各项目材料的质量,技术要求把关;

4、由部门经理对该工程材料的数量、规格、价格控制把关。

第一条采购计划的制定

1、各项目部根据材料采购计划应根据图纸、及实际需要予以制定,确保材料规格、型号、数量无误并签字后通过传真或扫描件予以申报;

2、由办公室根据审批过后的材料采购计划申报表完成采购工作。

第二条选择供应商

根据审批后的采购计划,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询价、议价与项

目技术人员技术沟通评选确定后,每种材料供应商不准少于三家,由部门领导审核。

1、供应商的选择可以通过互联网、宣传册(合格供应商)厂家中选取;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的材料,应事先选定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

第三条价格调查

1、已核定的材料,必须经常分析了解或收集资料,作为降低成本之依据;

2、已核定之材料采购单价如需上涨或降低,应附上书面之原因说明;

3、采购的数量或频率有明显增加时,应要求供应商(厂家)适当降低单价;

第四条询价、比价和议价

1、根据采购物料的品种、规格、标准、数量和交付期的不同,采购人员应选择至少三家符合采购条件的供货商作为询价对象;

2、采购人员根据过去采购的情况、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成本预算等情况,确定采购目标价格;

3、在得到供应商的报价信息后,采购人员对供应商的报价条件进行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方面项目部技术人员进行核对,以保证供应商提供的物料符合公司实际的采购要求,并对供应商所报的价格、交付期、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分析比较,以便选择条件最优的供应商;

4、供应商提供报价之物料规格与请购规格不同或属代用品时,采购

人员应送请购部门确认;

5、专用材料或用品,材料公司应会同使用部门共同询价与议价;

6、对厂商的报价资料整理后,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以电话等联络方式向厂商议价。在公司规定的权限范围内,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商进行磋商,以使双方最终在全部条款上达成一致;

7、对重大的物资采购,无论是技术、商务谈判,要保证参加人数不少于两人。有关价格、选型及其他重要的技术、商务谈判,要求有两个以上的部门派人参加。

第五条购前核决及权限

采购经办人员与厂商初步沟通并完成询价后,在“订购汇签单”上详细填列以下事项,呈报负责材料采购的"各部门及公司经理核决:

1、询价或议价结果及拟定“订购厂商”“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

2、注明与厂商拟定的付款条件;

3、需与供应厂家签订长期合同者,采购经办人应以签呈及拟妥的长期合同书,核决权限按照请购类别和对应的级别逐级呈各部门主管及公司经理核决;

第六条价格复核与市场行情资料提供

1、材料公司应调查主要材料的市场与行情,并建立厂商资料,作为采购及价格审核的参考;

2、材料公司应就企业内各公司项目部所提重要材料的项目,提供市场行情资料,作为材料存量管理及核决价格的参考。

第七条订购作业

采购人员接到经核决的“定购单”后,应与供应厂商进一步接触,进行正式的质量、价格和后续服务谈判。金额较大或批量采购的应到对方生产工厂进行实际考察,在充分了解对方的资信程度、供货能力和现货品质后,向对方明确订货意向,并送样报验,未通过报验的材料不准采购。

第八条签订采购合同

1、在采购作业所需的全部条款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后,采购人员需填写正式的采购合同,合同需要列明至少下列条款:

(1)供应商资料:包括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2)采购物料的详细描述: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等,如有超出标准的特殊要求需特别注明;

(3)订单所采购的数量/重量;
单位包装数量/重量;
包装件数;

(4)价格:单价,合计价,合同总额,定金或预付款;

(5)交付期:分批交付时应明确每批的交付时间和交付数量;

(6)付款方式;

(7)所需的质量证明(检验单、质保单、出厂证明单、化验报告单等);

(8)质量保证条款:发生质量问题是进行退换或其他处理方法;

(9)运输方式和销售发票的要求。

2、采购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加盖公司合同公章经对方签章后生效。到供应厂商处现场采购的,由授权代理人签字,对方签章后生效;
采购

单一式两份,双方各保存一份。材料公司负责采购合同的传阅会签和各部门的存档。

3、采购人员应跟踪控制材料物料交货期,及时向供应商跟催交货进度。

4、发货前要求供应商在“送货单”上注明“订购单编号”及“包装方式”,以便验收确认。

5、若属分批交货者,采购人员应在“订购单”上注明“分批交货”以资识别。

6、长期订货和大额进货,原则上均应通过签订买卖合同的办法进行,应与供应商定买卖合同书一式两份。第一份存行政办,第二份存供应商,另需合同复印件四份分别交材料公司、核算中心、财务中心及工程部存档。

第九条紧急订货

采购人员接到主管经理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案件,应立即进行询价、议价,迅速办理。

第十条进度控制及事物联系

除一般采购作业方式外,材料公司可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

1、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者,可核定材料项目,通知各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材料公司定期集中办理采购;

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宗的材料,材料公

司应事先选定厂商,拟定长期供应价格,呈准后通知各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

第十一条退货作业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材料退货时,应开立“材料退货单”并见附有关的“材料检验报告表”呈主管签认后,凭此异常材料出厂。

第一条货物进厂验收

1、货物进场供应商交货时,采购人员通知库管员,实际清点件数或称重,对货物携带的有关证件进行验证,经与采购清单或采购合同内容核对相符后签收,仓库出具入库单并由库管员签章入库。如发现不符时,即通知材料公司会同处理;

2、对有专项质量要求的材料物资,通知工程部派质检员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库管出具入库单并由库管员签字。

第二条付款结算

1、严格按照公司报账工作流程和挂账工作流程执行;

2、采购款项须按采购合同规定或采购单所约定的时间由材料公司统一支付;

3、付款申请由采购人员或被委托采购人员提出,申请付款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要求和项目进度情况进行,分清轻重缓急,必要时须提交验收报告、物品入库单据和对方发票,申请付款单上应注明预付款、已付款、余款,按审批权限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4、只有在出现以下情况时才可由采购人员借款或垫款进行直接支

付:

(1)紧急采购且不能及时办理财务支付手续;

(2)在外埠采购且供应商要求立即付款时;

(3)在现场调试期间急需材料的采购;

(4)1000元以下的零星采购。

第三条进度控制及异常处理

1、材料公司应特别注意“采购单”注明的到货时间要求,掌握到货进度;

2、采购人员发现供货方发货日期有延误时,应主动与供货厂商联系催交,对异常原因及时处理对策,汇通相关职能部门、分公司处理。

第四条质量评价

使用单位应就企业内所使用的材料质量予以关注,根据使用效果对材料质量提出评价,以利于进一步工作。

第一条参与采购过程的各相关部门,既要明确分工、明确责任、互相配合,还要注意发挥互相监督的作用,确保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条参加采购的人员要严格自律,加强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任何人不得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并接受公司全体员工监督;

第三条超出本办法的事项呈董事长核准后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自公布日期执行。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篇三

为加强市行政中心大院食堂物料采购监督管理,规范食堂物料采购与供应行为,降低物料采购成本,确保就餐人员饮食卫生安全和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现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采购物料,是指食堂生产所需的米面、肉禽蛋、蔬菜水果等主料,油盐酱等辅料,以及刀具、包装袋、一次性餐具等低值易耗品。

第二条成立局食堂物料采购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采购小组”),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分管领导、局综合处、局机关纪委、市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物管中心”)负责人及相关部门(综服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内控监督部)负责人、食堂厨师长、仓库验收保管员、机关财务服务中心等人员组成,组长由分管局领导担任(附:采购小组名单)。采购小组实行集体议事制度和定期例会制度。主要职能是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以下简称“局长办公会”)提供采购方案,包括采购内容、方式,并按照局长办公会审定方案组织采购实施。

第三条物料采购实行定点采购,凡定点范围外采购的需由采购小组集体商定并形成会议纪要,报局办公室备存。

第四条物料采购实行“购支两条线”,供应商供货不实行现金结算,只履行挂账手续,原则上一月集中结算一次。

第五条定点供应商须具有固定营业场所,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合法证照,有一定经营规模,守法诚信。对不完全具备相关证照的某些食品原料辅料,如部分蔬菜、调料,应坚持从大型超市中采购并索证索票,以保证所购物料可以溯源。

第六条定点供应商由食堂物料采购工作小组通过调研、询价或谈判等方式选择初步方案,报局长办公会审批决定,一般每年年末选择一次。根据采购物料的特点分类,一般每类选择一家主供应商、两家后备供应商,确定为定点供应商库。物管中心每季度末向食堂物料采购工作小组汇报供应商使用情况,对需要调整的进行商讨后,报局长办公会决定。对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与其签订合同,明确约定食品原料辅料的质量、卫生、定价办法、配送方式、退换货、食品安全责任、货款支付方式等。合同由局法律顾问把关,并在局综合处备存。

第七条定点供应的物料价格,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大宗供应应低于市场零售价格。

第八条大米、面粉、油料、调料、肉类五大供应商,应提供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等。

第九条供应商必须提供正规发票、送货凭证等。

第十条为配合食堂采购“购支两条线”管理,供应商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占压能力。

第十一条采购员由物管中心指定专人担任,负责食堂物料及时、适时、动态采购,不得无故推诿、拖延,不能影响食堂正常生产。注重市场的观察与分析,了解市场价格行情,根据经营、采购情况,及时提出采购工作改进意见和建设。经常对供应商供货情况在采购工作小组例会上反映。做好与供应商、出纳的账务交接与结算工作,履行好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仓库验收保管员由物管中心指定不少于两人担任,对供应商所配送的食品进行验收,严格把关。对采购物料品种、数量、重量、价格等逐一进行审核并签字,需要过秤的逐一过秤。了解食堂所需物料动态价格行情。对物料采购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应清晰了解物料用途,对物料的产地、质量、真假、保质期、色泽、规格、干湿等进行验收并签字。

第十三条厨师长每天13:30前,列具次日生产所需物料清单交给物管中心采购员;
当日生产过程中临时需要的物料,随时列具清单交给采购员。

第十四条采购员根据厨师长列具的清单,通知定点供应商进行次日物料采购供应,特殊情况的临时采购需报物管中心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由2人以上共同采购(如超市),并在相关单据上同时签字。

第十五条采购的物料配送至食堂后,由仓库验收保管员和食堂厨师长(或指定专人)同时对采购品种、数量、价格等进行审核,并在清单上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验收无误后,入食堂仓库保存使用。仓库验收保管员要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对物料的损失、丢失等负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仓库验收保管员将采购清单(含第十五条相关人员签字)交给物管中心综服管理部归档整理,综服管理部定期与供应商进行账务核对,每月汇总后交物管中心计划财务部入账并结算。

第十八条设立食堂专用账户。专用账户必须实行专款专用,严禁用于结算与食堂采购、餐费收支无关的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有支出(转账、报销)一律通过网银办理结算,严禁提取现金,各项支出票据必须合规、合法,由经办人、综服管理部负责人、计划财务部审核人、物管中心主要负责人、分管局领导联签审批后方可进行支付。

第十九条物管中心综服管理部每月汇总制定上月度食堂物料采购支出汇总表,由物管中心计划财务部复核后交物管中心主要负责人审批,再由局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进行相关支付流程。物管中心计划财务部完成每月相关支付后将支付记录及相关附件交机关财务服务中心,由其完成代理记账工作。食堂专用账户收支情况、采购支出汇总表(每月)定期报送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物管中心主要负责人。

第二十条凡供应商所供物料出现假冒伪劣产品、价格高于市场零售价、不能及时提供所需物料,一经查实,取消供货资格,并按照采购合同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一条物管中心采购员必须严格从定点供应商库中进行采购,不得擅自选择库外供货商。如遇特殊紧急情况,只能从库外供货商应急采购的,需报采购小组组长和物管中心主要负责人两人同意,事后必须附书面情况说明报采购小组组长和物管中心主要负责人报批备案。如发现采购员未按上述规定实施的,一经查实,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二条仓库验收保管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不逐一过手、过眼、过秤验收,或对存在的数量、价格和明显质量问题等未予发现,一个月查实达三次,扣除其当月绩效工资;
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过期变质等不安全食品进库的,全年查实累计达三次或出现较大影响的安全事故的,根据严重性作经济处罚(扣除部分或全部年终绩效工资)或人事处罚(年终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串通供应商在采购物料数量及价格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的,一经查实,依法依纪处理。

第二十三条采购员和仓库验收保管员原则上每2年进行一次轮岗。

第二十四条食堂采购工作接受组织、社会和群众监督,对投诉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经查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者和相关领导者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由食堂物料采购工作小组负责解释与补充,涉及修改、完善以上制度、规则的内容需报局长办公会同意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前期采购管理实施过程中的运行管理依本制度进行规范。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篇四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成立医院采购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院长、总务科、监察室、财务科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总务科科长、专职采购员、监察室和需要采购的部门1名人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科。

二、物资管理部门职责

采购涉及主管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和仓储部门。

1、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质量(有权确定采购物资的生产厂家,但不能指定供应商)、固定资产的调配和库存物资出库的审批。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主管部门是行政部; 医疗设备的主管部门是设备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主管部门是护理部;药品的.主管部门是药剂科。

2、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库存物资的出入库的汇总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总账、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报销审核,库存物资的监督和定期监盘。

3、采购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采购,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验收时的质量保证,审查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和卫生材料的“三证”,各主管部门负责“三证”资料的保管。

4、仓储部门负责库存物资的入库登记,日常库房管理,按照审批的出库单进行出库发放,月末汇总上报入库和出库汇总表。办公家具、设备、运输车辆、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仓储部门是行政总务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仓储部门是护理部-耗材库;药品的仓储部门是药剂科-药库。

三、采购原则与方式

1、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2、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

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3、采购小组在采购物资时要凭院长审批的购物计划方可外出采购。在采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采购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

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四、采购方法:

1、药品耗材类、印刷品等一律实行招标定价,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

2、总务后勤类物资根据市场行情询价议价方式采购,常用的量大的后勤物资采取招标方式或者询价议价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按审批权限予以审批。

3、20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招标采购,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股东会审批 4、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设备可采取招标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董事会审批。

5、2万元以下的设备及物资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院长审批。

五、采购程序

1、计划和立项:

(1)医院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或者使用部门主任、护士长拟定采购计划单,按分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后,交采购部按计划采购。原则上每月采购二次。

(2)药品耗材类由药剂科库房管理员根据各临床科室用药情况(包括品种及数量),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拟定采购计划单报药剂科主任签署意见,报经分管院长、院长分级审批同意后,交由采购部组织实施。

(3)突发事件的紧急采购或临时急需采购,由使用科室提出,经过分管院长征求院长同意后,及时交采购中心采购。

(5)特殊物资(体内植入物)的采购,由使用体内植入物的科室提前3天提供植入物的品种、规格、并认真填写植入物申请表。采购部在充分尊重临床科室的需求前提下,依据询价比价结果确定植入物的品种,使用科室应按设备科、院感科的规定对植入物进行严格验收、登记、交接等工作,以确保植入物的安全使用。

2、调研、论证、询价。

物资采购计划立项后,采购委员会负责组织采购部、使用科室、业务科室、审计人员进行市场调研、考察和询价,考察结束要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并如实向招标采购委员会汇报考察情况,必要时出示样品,提供讨论决策的依据。

3、招标、议标

医院大宗物资及设备通过调研和论证后,由采购委员会组织采购部进行招标、议标。招、议标结果应由所有参加招、议标人员签字方可生效。

六、验收和入库

1、严格执行出入库验收制度,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依据采购部下发的通知单共同负责验收。

2、耗材类由库房管理员、护理部、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负责验收(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进口批文、检验报告、外观质量、数量、单价、总价等),合格后方可入库。

3、一次性卫生材料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务必检查合格证、消毒日期、出厂日期、有效日期,并有院感办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入库。

4、药品由药库管理员、药剂科主任、药品会计共同验收。注意药品数量、质量、价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5、仪器设备由设备科、使用科室、财务科依据采购合同要求共同验收,5万元以上设备原则上由分管院长组织验收(进口设备邀请商检局)。

6、所有物资的验收,均应详细记录验收结果并有全体验收人员签名。

七、物资的报销

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采购人员、证明人、验收人、采购部主任签字,报分管院长

审核,最后由院长审批报销。缺一手续财务科不得付款。分期付款的按招标采购合同付款比例,依据发票审批手续进行分批付款。

八、常规物资采购时限

各物资库管人员应在每月的4-5日和20-25日集中报送采购需求计划表,采购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交仓库验收入库。

九、采购监督

医院监事会是医院的监督监视机构,负责对采购计划、价格、物资入库、物资使用的审查和稽核,同时负责市场询价义务。对在采购中出现明显违反采购制度、价格虚高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有提出纠正和处罚的权利。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篇五

1、各科教师凡要采购教学用品、教学设备等,均应填写物品采购申请表。特殊情况应事先征得校长或总务主任同意后,并及时补填物品采购申请表。

2、各班主任一般应在开学初制定采购计划,报总务主任统筹安排。

凡请购学校办公用品者,均应由学校校长审批。

1、购买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由总务处按计划统一购买,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已购买时,须经校长批准,由总务处验收入库。

2、采购员必须凭领导审批的物品采购申请表采购,特殊情况,如:教学仪器设备可选派内行的同志协助采购,并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3、采购员必须认真负责,确保采购用品的质量,采购的用品必须交总务人员验收、登记、保管。

4、采购员不得将未进库的物品交请购者使用。

保管员必须严格审核物品采购申请表、发票与采购的`物品是否相符,然后验收签名,并登记造册。

采购员向出纳报销时,发票应有采购员的经办签名,保管员的验收签名及学校领导的签批,同时要把物品采购申请表一齐上缴,出纳员方可给予报销。

1、所购物品,必须实行登记入帐制度,属固定资产类要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凭证,属低值易耗品要由学校保管员登记入帐后再领用。所购物品要切实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凡属易耗物品,以不浪费为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由使用者经总务处批准向保管室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凡属耐用性物品,都应填借条或借用物品登记表,期限一到应及时归还。

1、校内教职工或科室借用,由校长审批出借。

2、校外单位或个人借用,须经学校领导审批,保管室方可出借。

3、若出现人为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每学期结束时,教职工向保管室借用的东西应全部归还,否则不得办理离校手续。

1、各科室、年段(班级)应在期初和期末按时把财产损坏情况书面报送总务处(或保管员),以便及早统一安排维修。

2、学校财产的大宗维修一般安排在假期进行,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3、未经学校许可私自安排维修的,维修费用自付(特殊情况除外)。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篇六

1、负责本公司正常运作所需各种物资采购工作。

2、负责对与合作单位的业务评估,合同、协议的签订及执监督的交接手续。

3、负责各种形式的招标投工作,编制采购文件、资料,并做好采购记录,办理商品采购业务。

4、负责了解各种市场信息,及时掌握市场及供应商变化情况。

5、负责价格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组织、考察,提供标底估算价。

1、及时为生产经营提供所需的原材料以及其他物资。

2、掌握市场信息,优化进货渠道,降低采购费用。

3、会同财务部确定合理的采购批量,及时了解存货情况,合理采购。

4、汇总各系统的物资需求计划,平衡采购计划。

5、评审供应商选择、建立供应商档案。

6、组织采购合同评审,签订采购合同,实施采购活动。

7、建立采购合同台账,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8、对大型采购进行比价或组织招标、竞标活动。

9、采购物资的报验和入库工作。

10、采购过程中的退、换货工作。

11、采购合同、档案及各种表单的保管与定期归档工作。

1、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服从采购部经理指挥和有关人员的监督检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对采购的物资进行询价(至少三家)。

3、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并报采购部经理审批。

4、根据批准的采购申请单和询价结果实施采购,并负责索取所购物资的.发票和单据以及相关资料,协助做好验收工作。

5、参加商务谈判和拟订合同条款。

6、协助采购部经理管理合同的副本,建立台账,进行合同登记,掌握合同的执行情况。

7、优化采购渠道,适时填报供应商审批表。

8、协助采购部经理进行供应商信用评定,据实提出对供应商信用评定意见,建立健全供应商档案。

9、根据供货合同或订货单办理催货。

10、具体办理采购物资交接、验收、报帐手续。

11、及时向供应商反馈原材料质量信息。

12、办理采购退货或换货。

13、协调购入物资的运输工作。

14、积极参加培训活动,努力钻研本职工作,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15、做好业务记录以及记录的保管或移交工作,保守公司秘密。

16、完成采购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并及时复命。

1、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服从采购部经理指挥和有关人员的监督检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负责采购计划的保管。

3、负责物资市场信息的收集。

4、负责采购合同的保管和登记。

5、负责采购报表的编制。

6、负责供应商质量评审。

7、负责物资使用质量信息的收集。

8、协助采购部经理进行供应商信用评定,据实提出对供应商信用评定意见,建立健全供应商档案。

9、根据供货合同或订货单办理催货。

10、积极参加培训活动,努力钻研本职工作,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

11、做好业务记录以及记录的保管或移交工作,保守公司秘密。

12、完成采购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并及时复命。

1、完成宾馆各类物资的采购任务,并在预算内做到货比三家,择优选用,开源节流,达到控制成本的目的。

2、在从事采购业务活动中,要遵纪守法,讲信誉,不索贿,不受贿,廉洁自律,与供货单位建立良好的关系,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开展业务活动。

3、采购员必须经常了解自己购进货物的质量,以及使用部门的意见。

4、采购员必须经常了解市场行情,掌握供货渠道,减少供货环节,以便能随时满足使用部门对货品在质量,数量,价格和采购费用等方面的要求。

5、采购员有义务向使用部门推荐使用的新产品

6、采购员有义务对仓库及使用部门的积压物资或长期不使用的物品,进行处理及推销工作。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篇七

1、树立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员工上班时着装要统一、整洁,精神要饱满,服务要热情、周到,挂牌上岗;

2、全体员工必须遵守药店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如上班迟到罚款10元;利用上班时间做私活、看病、打针等,作早退处理,罚款20元;无故早退作旷工处理;如有特殊情况请假,应先书面提出申请,事假1天交柜长批准后方可,2天以上交经理批准后方可,否则做旷工处理,旷工一次罚款50元。旷工二次则自动除名;

3、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以前必须过早、更衣完毕,早班人员8:00准时上班,中班人员14:00时上班,违者作迟到处理;午饭时间除特殊情况严禁喝酒,轮流吃饭时应在指定地点进行,违者罚款10元;

4、员工每天做好半小时的交接班工作,对当天本班的进货入库情况一定要与对班交代清楚,如果发现问题应该及时反映并及时解决;

5、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上网、玩游戏、听歌等,违者罚款10元,超过三次者予以开除;

6、遵守卫生制度,早班上班前应做好店堂及卫生间的清洁卫生。经理负责作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工作,如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店长罚款10元,柜长必须督促当班员工做好每天清洁卫生工作;

7、当班员工必须每天检查自己管理货架上的药品存放情况,做到随时整理货架,随时补充货源,如果发现当班员工库存有货,不及时补充,对已销售完的普药不造计划或顾客需要的药品明明库存有但说没有的情况,视情节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药品上柜一定要做到先进先出,如发现远期批号先售出而柜上还摆放近期批号或者两种批号都有者,追究柜台实物负责人的经济损失;

8、每天由店长拟定进货计划,交经理核实后统一进货;

9、货架上的`标签任何人不得擅自拿掉或更改,必须通过药店经理核实批准后,才可撤消或更改;

10、对于效期药品(3-6个月内的药品),各班要做到心中有数,有计划,有步骤的促销,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损失,如可推销的效期药品不及时进行促销,造成损失药店与工作人员各赔偿一半;

11、如发现员工与顾客发生口角,无论什么原因,吵架的一律罚款50元;员工在店堂内吵架,现场各罚款50元,如不服从管理者予以开除。

12、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受产品促销,一经发现予以开除;

13、促销礼品一律交收银台统一存放,并如实登记。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动用,违者罚款10元;

14、如遇到顾客退换货,要认真对待,核实情况后交经理签字及时解决(无论哪个班卖的药品,小票核实认可后必须及时解决),不得相推托,否则每人罚款20元;

15、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我们在月评后给予50到100元奖励。以上规章制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如严重违反制度予以辞退处理。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篇八

本制度规定本的物资采购和管理工作内容及。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采购、验收等管理工作。

1、材设科是本公司工程材料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2、施工单位具体实施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发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1、按照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和文件,按准确采购各项目部所需的"工程材料、工程设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采购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2、材料采购实行分级管理,物资种类分为:

重要物资:钢材、水泥、商品砼、设备。

主要物资:砂、石类、红砖、门窗、防水材料、电焊条、管材、电线电缆等各类地方材料。

辅助物资:其他材料、燃料、周转材料等。

3、材料采购计划编制:

a、工程项目需用材料清单。

b、工程项目进度表(如遇计划更改,应补充计划表),在需用材料清单中应注明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以及供货时间等内容。各使用单位每月应提前将所需材料清单按物资种类报送质量科组织采购。

c、材设科接到需用材料清单应结合库存情况,统一策划,分别编制材料采购计划。

d、重要材料采购计划须经公司或各施工项目部负责人进行审核批准后实施,主要材料及其它材料采购计划由各施工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食堂采购管理,节约资金,降本增效,提高职工伙食待遇,特制订本制度。

1、办公室应提前制订好每周菜单,采购人员按当日菜单和就餐人员数量进行市场采购。

2、采购员应多方询价,严把原材料价格、质量、数量关,确保质优价廉,并保存好原始进料单。每日采购物资必须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复核和验收,复核人员根据原始进料单复核数量,并做好当日采购记录。

3、当日采购成本、购菜价格要及时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4、采购员与办公室每月初对上月采购资金逐日对账、汇总,资金总额不得超过规定的人员标准。

5、采购员每月填写《食堂就餐报销凭证》,并附账目汇总表,由办公室证明,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

6、建有食堂的委属事业单位参照以上相关规定执行。

7、本制度至公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篇十

为做好幼儿园后勤保障工作,使伙房食品采购各环节保持廉洁、公开、高效运行,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杜绝事故和漏洞,真正做到后勤服务促进保教工作,达到降低幼儿伙食费成本之目的,让职工和家长放心和满意,特规定如下:

1、园内食品采购、协调由园后勤部负责,所送食品必须是经园考察后并签有协议的合格供应商提供,与园未签协议的的票据一律不得报销,责任自负。

2、厨房食品、食材采购采用公开、公平原则确定合格供应商向社会采购的方式进行,食品采购的价格应以批发价或低于市场零售价(不得高于9折)。供给的食品必须是新鲜、无变质、无污染的食品。

3、购买食品,做到有计划、不浪费,不积压,贯彻勤俭办事方针。伙房班长配好每天所需食品的品名、数量,并作好记录通知与园签有协议的供应商,协议供应商必须按品名、数量按时送货到园。

4、保管员是食品的第一验收责任人,伙房所有食品由保管员先行验收,班长复查的方式进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经保管员验收而擅自加工,凡是保管员未验收而他人擅自加工产生的票据财务不得报销由违章者付款。

5、园财务部是票据审核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园内每日发生的各类票据进行比对分析,并有权提出质疑,拒绝任何问题发票入账。

6、厨房班长对每天伙房所需的食品进行质量、数量、价格等方面的验收进行复查(复查在保管员验收后进行),杜绝变质的和价格高于或等于市场零售价的"食品进入伙房,早餐牛奶的票据保管员要现场核实数量经操作人员签字认可。

7、炊事员必须在保管员验收后进行拣菜、洗菜,并注意把好质量关,不得将劣质菜混入优质菜中,对于采购的霉烂、变质、过期的食品,炊事员有责任提出异议并及时报告。

8、购入食品的发票由保管员接收并送财务室,且必须写明品种、数量、单价(大小写齐全),有供货人(全名)、验收人(全名)、复查人(全名)三方签章(缺一项为无效票,财务不得报销),发票当日验收有领导签字有效(隔日无效),财务人员只对供应商付货款,严禁他人代理或私开发票。对于虚开、虚报,单价有问题的票据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9、严格把好“三关”,即班长把好食品购买关,不买腐烂变质食品,不买“三无”食品(无商标、无厂家、无生产日期);
保管员把好食品验收关,对不符合标准、质量低劣的食品拒绝入库;
主厨师傅把好食品操作关,对变质食品、低劣食品拒绝操作。若因把关不严造成损失和食物中毒事件,除追究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10、主管领导、园后勤部、分园长要不定期对食品验收环节进行抽查。伙房班长、保管员必须履行其职责,对伙房的食品购买、入库、操作进行监督,对食堂工作人员操作程序、操作过程及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督促,若因失职和管理不力造成的后果,将追究责任。

11、对供应商的考核采用群众监督一票否决制(只要有职工和家长投诉举报即取消供货资格),对幼儿园让利的合格供应商实行鼓励可连续签约。

12、食品采购、验收过程中如有问题,各环节有责任向园领导、园后勤部真实、客观反馈以便及时解决问题,杜绝商业贿赂行为发生。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和公众的安全与健康,保护环境,依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开磷合成氨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1、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过程中,容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毁损而需要特别防护的化学品。

2、危险化学品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bg13690-1992),将危险化学品分为8类:分别是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将危险化学品分为7类:分别是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

1、采购部负责化学品的购买、运输及与相关方的沟通协调。

2、物资储运部负责化学品仓库的管理。

3、生产使用部门负责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现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储。

4、生产技术部门负责化学品采购申请的审查。

5、设备管理部门部负责危险化学品储存容器的定期检验。

6、质量管理部负责危险化学品各项指标的分析与检测。

7、安全环保部安监室参与新增品种化学品以及剧毒品申购的审查,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对有关化学品的各环节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1、我公司范围类储存的一切供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只供公司生产工作的需要,原则上不得经营和转让。如确需对外调拨,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2、储存、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责任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保证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及公司有关规定的要求,并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3、剧毒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和运输,必须办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公路运输通行证。

4、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废弃处置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5、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申请数量采购危险化学品和化学试剂,不得超量购买,更不得无计划采购。

6、危险化学品库及储存设施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要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

7、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容器按时委托具有检验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

8、各部门必须对使用或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登记建档。

1、使用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写材料申请计划,经审批后交采购部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采购。

2、所有危险化学品和化学药品必须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单独填写材料申请计划,不得与其它物资混报。

3、剧毒和爆炸危险物资申请计划要详细写明用途,使用部门应按实际使用量申请,随用随报。因工作需要,申请使用灭鼠剂等非生产用危险化学品,必须随用随购,一次用完。不得申请、采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剧毒药品。

3、剧毒化学品必须在安监室备案,按规定办理购买凭证和准购证后,方可采购。

4、采购危险化学品及其它化学药品,采购员应按照审批的采购计划,由专人向有经营许可证的专营单位或商店购买,不得超量或无计划采购。

5、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不得采购没有化学品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化学品;采购进口的化学品必须索取中文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1、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办理运输通行证,并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运输。

2、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装卸人员及押运人员应定期培训,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运输注意事项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3、化学危险物品的交接,必须由运送、采购、使用部门管理人员共同参与验收和交接,确认标签、标志、包装完好无损后,各方人员方可签名办理移交手续。对于标签不全、标志模糊不清、过期、包装破损的,应原样退回,不得移交入库。

4、运输、装卸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轻拿、轻放,不得撞击、拖拉和倾倒。

(2)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相抵触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混装混运。

(3)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毒气的危险化学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4)装运化学试剂、危险化学品时不得客货混装,必须有专人押车和装卸。

1、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和相关技术要求,在库房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要求。

2、贮存建筑除符合国家消防、环保等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外,其采暖的热源温度不应过高,热水采暖不应超过80℃,不得使用蒸汽采暖和电热取暖。

3、贮存危险化学品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消防、防火、防爆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有关规定,并处于良好状态。

4、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库房要远离火源,符合安全要求,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配备防护用品与消防器材及专门工具。

5、化学试剂及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的保管人员,必须具有全面的专业知识和安全防护知识,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6、储存地点的设置

(1)化学试剂及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要做好防盗工作。

(2)氧气、乙炔、压缩、液化气体、油品、易燃物品等气体储存应远离其它库房。

(3)普通大量使用的化学药品,在使用现场具备储存条件的,允许在生产现场存放。

(4)库房内有醒目的`、足够数量的严禁吸烟和严禁使用明火的警示牌。

(5)应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其它物品。消防设施、器材应专人管理,确保完好有效。消防器材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应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6)剧毒和具有整体爆炸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剧毒、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分开储存在保险柜内。

②严格实行“五双”、“六对头”管理规定,“五双”即: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六对头”即购进、库存、领用、发出、退回、销毁与帐目要对头。

③其储存量、流向和用途应如实记录。

7、危险化学品按gb 13690《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的规定,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并由醒目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 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可混放。

8、凡库存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有明显的标签(名称、规格、数量和质量),无标签的危险品一律禁止存放和使用。

9、化学药品必须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适时通风,防止变质、自燃或爆炸事故。对泄漏、变质、过期不能使用,需要销毁的物品,按规定办理申报、批准手续,经核准后报地方有关机构统一销毁。

10、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11、除本细则规定的具有储存资格的部门和班组之外,任何部门和班组、人员不得私自储存任何化学试剂、药品、油品、压缩和液化气体等危险化学品,更不得私拿、私用或转借、赠送他人。

1、领用危险化学品时,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以最小量申请、领取和发放,不得虚报多领或随意多发。

2、非连续使用的危险化学品,以一次使用量或一个最小包装为限领用,剩余药品必须如数交回库房。

3、普通化学药品,允许使用部门、班组、质检室保存一个最小包装量。

4、运行岗位和其他连续使用危险化学品、试剂的岗位,以一周使用量或一个最小包装量领取。

5、领用剧毒和具有整体爆炸性的物品,还必须遵守以下要求:

(1)领用时填写“剧毒物品领用申请表”,详细注明使用毒品名称、用途、数量、时间、地点、使用人等,所领药品一般不得超过一次用量。经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和中控部部长审核后,方可发放和领用。

(2)发放时每次须详细记载使用毒品名称、用途,数量、时间、地点、发放人、使用人等,并按照有关规定签名。记录台帐要保存两年以上。所领药品一般不得超过一次实验的最低使用量或一个最小包装。

(3)领取时必须由申请使用人领取,严禁代领。由两名专管人员同时领取,并在库房登记卡上签字。

(4)使用剩余的剧毒品,应由两名专管人员负责返库,不得随意转借他人或找他人代为返库,不得在使用场所过夜。

(5)各种危险化学品和化学药品,改变日常用途,因公司工作确属需要而领用的,必须办理使用申请单,分管领导审批后按规定发放。

(6)公司储存的各类化学药品、配制的试剂,只供公司范围内生产或非生产工作需要,严禁个人私带、私存,更不得转借、变卖他人。

(7)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废渣、变质料以及使用的容器应集中收集在一起,统一处理至符合环保要求,严禁直接倒入下水道。

6、使用危险化学品时按相应危化品特性做好个人防护(配备必要的急救物品,并在现场标识),并为使用人员提供危化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告知应急措施。

7、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跑、冒、滴、漏和乱排乱放。

8、剧毒化学品丢失或被盗的,要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及负责人,并由公司向公安部门报告。

1、车间(含质检室)不得随意丢弃危化品及其包装物,并对危化品及其包装物的数量、流向、责任人等如实记录。

2、因失效、过期等原因不能使用,需要销毁的任何化学药品、试剂、包装物,均不得私自自行处理,应由使用或库管员填写报废申请,注明名称、数量、性质(危险化学品分类),上报质检室、安监室审核后,属于一般危险化学品的,按照安监室审批意见处置;属于剧毒等具有严重危害性质的物品,应遵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报请政府安监、消防、环保部门同意后,统一妥善处置和销毁。

3、对不能回收且存在污染危害的危化品包装物由所属单位经无害化处理,经安监室审批后销毁;无危害能够回收的包装物由采购部负责处理。

1、毒品、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爆炸品库应经常性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剧毒化学品按照国家法规规定,应当向国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3、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事故演练。

4、储存、运输酸、碱、燃油的容器,定期进行检验,每年不少于一次。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篇十二

第一条

为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质量,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秩序,杜绝伪劣产品进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环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节水灌溉和农村供水产品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材料设备主要指影响工程质量与成本的管道、水泵、水表、水处理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等,其它材料设备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所有由国家补助资金建设或拟申请国家补助资金建设的工程都要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

材料设备质量满足工程建设要求。

第五条

工程材料设备价格相对合理。

第六条

材料设备采购程序规范。

第七条

在全省范围内,对从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经销的厂商实行信用备案制度。

第八条

省水利厅根据厂商提供的有关资料,组织专家进行认真的评审,对产品质量优良、企业信用度高、服务质量好的厂商发放信用证书。材料设备质量投保的优先发放,同时对信用证书进行统一管理。

第九条

厂商办理信用备案应提供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近三年工作业绩

5、售后服务证明材料

6、通过水利部门组织的农村供水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7、注册资金证明材料

8、其它相关资料

第十条

材料设备厂商在农村饮水工程建设领域从事商业活动,必须附带信用证书样本。凡没有信用证书的厂商不允许在全省范围内从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的经销活动。

第十一条

信用证书实行年检制度。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售后服务不到位、有违规操作行为的厂商将取消其信用资格。未持有经年检的信用证书的厂商,不允许在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范围内进行商业活动。

第十二条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厂商,要记入其不良纪录并按规定予以清出;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第十三条

工程建设单位擅自使用没有信用证书的厂商供应的材料设备,要严肃查处,通报全省,如出现质量问题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信用备案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加大查处力度,确保信用备案制度的顺利实施。

第十五条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年度建设计划和单项工程设计,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根据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做出采购计划。

第十六条

较大规模集中供水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符合《山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晋水政发[20xx]39号)招投标规定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在获得省水利厅发放的信用证书的厂商范围内进行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价格合理、质量保证的材料和设备。

第十七条

较小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和其它单村提、引、蓄供水工程的材料设备,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召开供需见面会择优选定;或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参照当地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集中采购,要通过详细的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第十八条

确定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订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供货方式及时间、产品的规格、价格及数量、质量、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性能以及售后服务、违约责任等。

第十九条

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

第二十条

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账。

第二十一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监管工作。所有材料设备采购活动都要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派人参与监督;较大规模集中供水工程的材料设备招投标活动都要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第二十二条

各级水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参与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人员的监管。任何与材料设备采购有关的人员,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允许接受供应商的礼金、礼品或参加带有娱乐性质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山西省水利厅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篇十三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物资(生产物资或生产设备)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操作规程,建立合格供应商网络,适时采购物美价廉的物资,以满足公司正常的运营,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类生产物资(设备)或大宗的采购。

三、采购及物流审批权限

1、采购申请单

采购申请单由需求部门提出,审批权限如下:

(1)估算金额在 元以内,由部门经理审批。

(2)估算金额在 元至 元之间,先由部门经理审核,再由分管副总审批。

(3)估算金额在 元至 元之间,先由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审核后,再由总经理审批。

(4)估算金额在 元以上(大宗采购),由董事长加批。

2、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

采购员根据已审批的采购申请单和市场询价结果制作采购订单,审批权限如下;

(1)采购金额在 元以内,由采购经理直接审批。

(2)采购金额在 元至 元之间,先由部门经理审核,再由分管副总审批。

(3)采购金额在 元至 元之间,先由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审核后,再由总经理审批。

(4)采购金额在 元以上(大宗采购),由董事长加批。

(5)采购金额在 元以上,财务经理附核。

3、验收入库审批权限

1、入库金额在 元以内的单据由部门经理审批。

2、入库金额在 元至 元之间的单据由部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审批。

3、入库金额在 元以上的单据由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4、领用发货审批权限

1、出库金额在 元以内的单据,由储运部经理及领用部门经理共同审批。

2、出库金额在 元至 元的单据,需分管副总加批。

3、出库金额在 元以上的单据,需总经理加批。

四、物资采购流程

1、物资需求部门提供采购申请单,并完成必要审核和审批手续。

2、采购部凭已审核的采购申请单,制作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含报价),在完成采购订单的审批手续后,给供应商下达采购计划,同时送采购订单到财务部备案。

3、供应商送货到指定仓库,采购部给品质部开具请检单、给储运部开具收货通知单。品质部进行来货检验,并进行品质确认。储运部根据品质部检验结果和供货数量给供应商开具入库单,入库单一份给采购部、一份给财务部,一份给供应商,并在供应商送货单收货确认。

4、物质需求部门到储运部领用已申购的物资。

五、支付流程及审批权限

1、供应商凭公司储运部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到采购部对账,产生一份详细的对账明细清单(同时附送货单、入库单),采购经理签字确认,对账清单报送到财务部。

2、财务部对采购部的对账清单进一步进行确认,由财务经理审核。

3、供应商凭送货单、入库单、采购订单、对账清单、供货发票到公司办理审批手续:

(1)发票金额在 元以内,由采购经理审核、财务经理审批。

(2)发票金额在 元至 元的,由采购经理审核,财务经理和分管副总共同审批。

(3)发票金额在 元至 元的,需总经理加批。

(4)发票金额在 元以上的,需董事长加批。

六、供应商的管理

1、对于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资,应建立相对稳定的供应商,并建立“供应商目录”作为采购时询价议价和供料的参考,应严格按iso质量体系要求来运作。

2、对于经常采购的物资,应找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作为储备或交互采购,货比三家,采购性价比较高的物资。

3、根据供应商信誉状况、货源稳定性(品质、数量)、资金状况等方面综合考虑,把供应商分类a、b、c、d等几类,并由此确定是否为长期发展或淘汰的供应商。

4、积极主动向供应商宣传公司原料品质标准,并在品质和技术服务上给予必要的帮助,使其交货及时、品质稳定且符合公司的质量标准。

5、对于交货品质不符合质量标准,交货数量不足,延误交期,售后服务不良等情况的"供应商,应采用末位淘汰法进行淘汰,并另行开发新的供应商。

6、采购人员应积极调查物资资讯,收集物资市场行情,积极开发新的供应商。新的供应商必须具备: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产品检验报告、专利证书等一系列质资文件。

七、采购纪律规定

1、各物资需求部门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本着“节约、降本”的原则提交采购请购单。

2、采购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采购成本的最低化、采购质量的最优化、采购效率的最快化。

3、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任何人不得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

4、采购人员应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信息,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工作的能力,以保证及时、保质、保量的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八、如公司采购员自行采购,则采购流程及审批权限类同上述。

九、本制度从20xx年3月18日试行。

xx有限公司

二○xx年三月十八日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篇十四

第一条为优化、开发供应商资源,建立供应商市场准入和业绩评估体系,维持供应商队伍稳定可靠,为企业生产、建设带给可靠的物资供应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供应商管理的范围,包括对供应商的调查、选取、开发、使用和控制等综合性管理工作。调查是基础,选取、开发、控制是手段,使用是目的。

第三条供应商管理的核心是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基础上,构成优存劣汰机制,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第四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采购工作中选取、使用供应商的主要依据。对于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的供应商,经过调查、评估合格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新增部分。

第五条对于未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未经过调查、评估,或经过调查、评估后不合格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不得签订合同。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辖各生产性公司。

第七条供应商资源调查是供应商管理的基础工作。分为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调查。

第八条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重要方面,包括现有供应商基本状况、与hg集团的合作年限,集团各公司产品使用状况(数量、金额、使用寿命),售后服务状况,价格水平,财务付款与欠款状况。

第九条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是供应商资源调查的补充,包括新增供应商基本工商资质、主要生产设备与检测设备先进水平、生产规模、财务潜力、主要产品技术指标、主要用户使用状况(业绩、使用寿命),售后服务状况,价格水平,等等。

第十条供应商资源调查工作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牵头组织。

根据调查工作计划,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使用量(金额)最大的用户公司采购部,进行现有供应商的合作业绩调查;组织推荐人所在公司采购部,开展新增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调查。

调查过程中,各公司工程部(采购部)都务必用心配合集团工程管理部和其他公司进行的调查,带给相关真实数据。调查后,调查小组务必撰写调查报告、如实填写供应商资料卡,上报集团工程管理部。

调查报告的格式模板见附件1、

供应商资料卡见附件2、

第十一条在分析、综合供应商资源调查报告的基础上,评估现有供应商、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十二条集团工程管理部负责《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审核、建立,户头增减维护,定期颁布。建立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并指定专人进行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包含的资料:供应商代码、注册名称(全称)、属地、注册地址、实际地址、企业网址、性质(外资/国有/国有控股股份/民营控股/民营独资/个资/个体)、经营性质(生产/贸易)、企业法人代表姓名、注册资金(万元)、职工人数、年销售额(万元)、所属行业、行业地位、企业主导产品、与hg集团合作年限、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职务、联系人固定电话、联系人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

《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保存的形式是电子表格excel,计算机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据此导入引用。

《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封面、内页样式见附件3、

《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资料字段约定见附件4、

第十四条集团工程管理部制定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保障《合格供应商名册》基本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更新。

第十五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建立与维护管理包括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现有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

第十六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现有供应商评估、违规供应商除名、供应商资格注销、新增供应商添加的审批权限见附件5、

第十七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基于集团公司经过多年实践,已经构成较完善的"供应商队伍,集团工程管理部结合供应商资源调查的成果,集中组织评估,对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信誉良好、作风端正的供应商,直接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流程见附件6、

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封面、内页模版见附件7、

第十八条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原则:

1、合格供应商名册初始建立的总户数不超过现有供应商总户数的80%;

2、现有供应商,产品质量过硬、价格合理、合作期较长(一年以上)、信誉良好直接进入;其他现有供应商进入评估程序。

第十九条《合格供应商名册》的评估筛选,是集团工程管理部组织的定期评估,在供应商资源调查和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的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8、

第二十条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每年十二月上旬,由集团工程管理部统一组织安排。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程序见附件9、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年度评估务必于年底前完成,并及时下发下年度《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二条评估小组的组成:使用单位技术人员代表1人、使用单位领导1人,专业工程师1人,相关采购人员2人(集团1人,分公司1人),监察部代表1人。

第二十三条现有供应商年终评估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含差)四档,对应的评估分值和应对管理措施见附件10: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资格注销是指因供应商破产、一年以上无合作等原因,失去其保留《合格供应商名册》资格的状况。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违规除名是指供应商在与本集团公司合作过程中,采用欺诈、胁迫、串标等不正当手段,受到本集团公司审计、监察等职能部门除名处罚。

供应商除名与注销流程见附件11、

第二十六条对于有实力的新增供应商,透过资料卡的建立、综合潜力评估,适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册》。

第二十七条新增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估标准与打分表见附件12、

第二十八条新供应商添加审批流程见附件13、

第二十九条新增供应商申请审批卡见附件14、

第三十一条《合格供应商名册》是选取、使用供应商的依据,对于违反本制度选取供应商的行为执行如下考核,见附件15《供应商管理制度执行状况考核处罚表》。

第三十二条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度执行状况的检查与考核,对于违反制度的状况,及时下发《整改与处罚通知单》,对于年度内连续两次、累计三次违反制度的采购人员,调离采购岗位。见附件16、

第三十三条工程管理部供应商管理系统管理人员工作纪律、考核规定见附件17、

第三十四条对于带给虚假资料,骗取《合格供应商名册》资格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做无条件除名处理。

第三十五条工程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起草和解释工作。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篇十五

一、食堂原料采购必须由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二、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三、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四、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五、食堂食品采购采用公开、公平、定期(2年)招标3家以上供应商的方式进行,通过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的方式供货。

六、食堂食品采购的价格在一般情况下应低于市场零售价。

七、采购的食品必须是新鲜、无变质、无污染的食品。

八、食品的采购由食堂厨师组组长配好每周所需原料的品名、数量、质量要求,交食堂管理员,管理员初核后报行政后勤科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做好记录并通知送货人,送货人必须按品名、数量、按质、按时送货到食堂。大型会议、活动制定的菜品计划要报分管领导审签后方可采购。

九、食堂食品的验收鲜货类采用两名食堂验收员、一名值班厨师同时验收的方式进行;
干货类采用两名食堂验收员、一名库管员同时验收的方式进行。验收食物时一定要坚持“一看二闻三手感”的原则,有问题的.食物坚决不能验收入库或使用。

十、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一)检验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

(二)检验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果保质期只剩余三分之一或已超过保质期的决不能收;

(三)检验包装是否有厂家、厂址;

(四)检验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汁、变形、杂物、霉变等;

(五)嗅气味,是否有异味;

(六)手感,是否有异样。

十一、非定型包装食物的验收。

(一)看: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

(二)闻:是否有异味;

(三)手感有无异样;

(四)蔬菜是否新鲜。

十二、验收人员必须对每天食堂所需的食品进行质量、数量、单价等方面的验收,杜绝变质、霉烂的食品进入食堂,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严禁验收后不签字。

十三、食品验收中发现霉烂变质应予以当场清退。

十四、食品采购验收过程中如有重大问题,应及时逐级汇报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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