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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时间:2022-06-15 11:0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供大家参考。

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规章制度

  为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党内督促,促进党建工作不断改进和提高,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召开的范围:总段所属各单位党支部。主要目的是党支部及支委会成员认真查找在党建工作和履行支委工作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征求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形式查找不足,整改提高。

  二、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对本单位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情况;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上级党委和本支部的重大决定、决议的顺利完成情况;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三、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和议题: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以结合年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并进行。组织生活会的议题可针对支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自行确定。

  四、组织生活会召开的程序和要求:1、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组织生活会召开前要采取不同形式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进行认真梳理。2、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书记要带头查找支部工作存在的问题,引导支委成员围绕主题,畅所欲言,坦诚交流。3、制定整改措施。通过组

 织生活会查找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上报上级党组织,并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整改的落实情况,接受监督。

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XX 公司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巩固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规范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省国资委、集团党委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组织生活会是党员在党支部以汇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组织活动。开好组织生活会有利于提高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有利于加强党支部集体领导、改进工作,有利于党支部的思想与作风建设、形成坚强的战斗堡垒,有利于党员端正党风、修正错误、增强团结、密切党群关系。

 第三条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采取支部党员大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既要严于律己,敢于正视自己的缺点、不足和错误,又要严格要求同志、敢于触及实质性问题、进行批评帮助。通过开

 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既要达到统一思想、增进了解、促进团结、形成合力、共同提高的目的,又要充分调动党员的主观能动性。

  第二章

 会议时间及参加人员

 第四条

 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召开的,必须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五条

 组织生活会是端正党风、增强党性、保持党员先进性、提高党组织战斗力的一项有效措施。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既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参加人员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可以吸收同级非党员企业负责人参加,还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六条 组织生活会的日期和议题要提前 5 个工作日通知与会人员,并要求做好准备。

 第三章

 主要内容

 第七条

 组织生活会要侧重进行党员党性分析。每名党员都要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党章党规、对

 照党员先进性、纯洁性标准,重点检查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组织观念、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八条

  组织生活会要突出主题、注重创新。要把握好党组织自身建设与企业重点工作的关系,既要围绕党组织自身建设,也要适应企业经营发展大局;要把握好党员教育管理与党员岗位表率作用的关系,既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又要充分调动党员的主观能动性。

 第九条

 组织生活会内容上的创新要符合时代特点,将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党性教育与党员的综合素质、岗位能力、职业精神结合起来,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需求结合起来;形式上的创新要通过运用网络和信息手段、扩大沟通渠道等方式,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文化含量;工作目标上的创新要重视党员的精神需求,为党员提供高质量的组织生活,激发党员队伍的活力,增加党员享受民主权力和团队氛围的机会。

 第四章

 会前准备

 第十条

 确定会议议题。根据上级组织的要求和本企业(部室)的实际情况,确定组织生活会的主要议题。

 第十一条

 制定实施方案。召开组织生活会要制定好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提前 5 个工作日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并提前通知参会人员。

 第十二条 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必谈,支委成员与党员之间广泛谈。同时,也应要求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开展谈心、征求意见,沟通思想,达成共识。谈心谈话要一对一、面对面,既谈工作问题,也谈思想问题,既谈自身差距、也提醒对方不足,积极营造开好民主生活会的良好氛围。通过谈心交心,增进了解,互相帮助,化解矛盾,加强团结。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情况于会前反馈给有关人员。

 第十三条 深入查找问题。党员干部要对照党章,对照上级要求的检查内容,联系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联系本单位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逐条查找梳理,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和严、实、细的要求,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十四条

 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党员干部要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支委对照检查材料由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主持研究起草。支委成员自己动手撰写发言提纲,深入剖析根源,认清问题实质,作出表态和承诺,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受到组织处理处分的党员干部,要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说明整改情况。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支委成员发言提纲进行审阅把关。其他党员围绕组织生活会主题,结合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情况,认真准备发言材料。

 第五章

 会议程序

  第十五条

 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上级督导组对会议提出要求; (二)党支部书记通报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本次组织生活会准备工作情况; (三)党支部书记代表支委(支部)作对照检查发言; (四)党支部书记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支委成员和其他党员对其开展批评; (五)其他支委成员逐一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支委成员和其他党员对其开展批评; (六)上级领导或督导组作点评; (七)党支部书记作会议总结。

 第十六条 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会前要向党支部请假。因故缺席的党员必须提交书面发言材料,委托专人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在会后由主持人或由会议主持人委托其他与会人员转告缺席党员。

 第六章

 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七条

 组织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党员纠正的,必须端正态度、结合岗位实际,采取得力措施,

 认真进行纠正。应由党支部或支委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在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支部没有研究解决和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应追究党支部书记的责任。

 第十八条 党支部和党员个人要根据支委、群众意见和个人的检查,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并公开做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第七章

 组织领导和要求

 第十九条

 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加强对组织生活会的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注重实效,防止走过场;要组织制定和落实支委或支部的整改措施。

 第二十条 组织生活会结束后 15 日内,应当将会议情况综合报告、支委或支部对照检查材料和支委成员个人发言提纲、支委及个人整改清单或支部整改清单、会议原始记录报送公司党委(书面报送公司党群部)。

 第二十一条 党支部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情况,公司党委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要求对不按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应当严肃指出、限期整改;对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召开,并在一定范围通

 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党支部书记责任;对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要追究党支部书记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干部,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党群部负责解释。未尽事项,依照《党章》及党建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党委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以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能力为主要目的的组织活动。

 一、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形式及召开时间

 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形式有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党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在一般情况下,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应每月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个季度一次党课。

 二、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1、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 2、检查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检查坚持党性原则、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检查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检查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组织生活会的基本要求

 1、会前,要提前 3 天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及议题,以便院党*委根据情况派人参加;组织党*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提高思想认识,为开好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开展调研、个别谈心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党*员之间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坦诚交流思想;组织党*员根据组织生活会的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

 2、会上,每个党*员都要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亮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真诚开展同志间的相互批评。能把组织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3、会后,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党*员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个人整改措施,并由分

 管领导具体负责督促落实,主要领导加强督促检查。生活会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内外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4、党组应加强对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较大的,可以提前介入,加强具体指导;对组织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责令重新召开;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若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及时报告并经院党*委同意。

 5、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即所在党支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和党*委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参加对象为本支部全体党员。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可结合单位年终小结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

 二、每个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检查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组织观念、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三、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主要是:

 1、明确主题。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本单位实际,认真分析党组织和党员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确定组织生活会的主题,并提前一周通知全体党员。

 2、组织学习。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的有关政策理论和文件。

 3、征求意见。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向本单位党员、干部、群众通报组织生活会的时间和主题,征求他们对党组织和每个党员的意见建议。

 4、反馈意见。党支部对收集到的意见要认真进行梳理,

 除属于个人攻击、发泄私愤的意见外,由党支部负责人向有关党员如实反馈。

 5、开展谈心活动。支部委员之间、支委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进行谈心,党员还可以与群众谈心。通过相互谈心、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和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增进团结,形成共识。

 6、撰写发言提纲。党员要围绕会议主题和征求到的意见,准备好发言提纲。发言提纲要认真总结思想、作风、工作情况,深入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对支部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对其他党员提出批评意 见和建议。

 7、主动汇报请示。党支部将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向局机关党委汇报请示,局机关党委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派员指导组织生活会。

 四、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位党员都要开诚布公、坦诚相见,既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也对支部班子和其他党员负责任地提出批评意见。自我批评要敢于正视缺点、不足和错误,严于解剖自己;对群众提出的意见,正确的要诚恳接受并切实改正,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可实事求是地进行说明。相互批评要讲党性、讲原则,敢于触及实质性问题,不隐瞒观点;同时又要与人为善从团结的愿望出发,不乱扣帽子,不无限上纲,不搞无原则纠纷,真正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五、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针对会前征求意见情况和会上查摆出的问题,支部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也可另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具体实在,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党员个人要针对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

 六、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做到记录真实、准确,不得随意增删、更改,重要内容注意避免遗漏。

 七、向党员群众通报会议情况。组织生活会结束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会议的情况。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群众正确意见的认识、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的说明以及整改措施等。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要通过党务公开栏及时向党员、群众公布。

 八、报送会议情况。组织生活会后 15 日内,向局机关党委 报送会议情况书面报告、会议记录和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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