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众信范文网 >专题范文 > 党建材料 > 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9篇)

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9篇)

时间:2022-11-19 17:15:05 来源:网友投稿

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9篇)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  在市属国有企业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6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深入推进国企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在市属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9篇),供大家参考。

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9篇)

篇一: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

  在市属国有企业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6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深入推进国企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在市属国有企业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继续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市国资委党委决定召开市属国有企业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200年的工作,研究部署2006年的工作。

  一、以构建惩防体系为主线,200年市属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稳步推进

  市属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领导下,紧紧围绕建立新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任务,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以贯彻《实施纲要》统领和推进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坚持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市属国有企业坚持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围绕中心,超前思考,通盘谋划,探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企业实现的有效途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了切实落实,贯穿到了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推动了企业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促进了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丝丽雅集团纪委与全公司111名中层干部签订了“双廉责任书;天原股份公司纪委在落实高管人员“双廉”责任制的同时,加大对二级部门党政领导和二级单位党支部“双廉”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检查力度;五粮液集团公司44个党(总)支部和168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签订了“双廉”责任书;芙蓉集团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与所属1个二级单位重新签订了“双廉”责任书,各二级单位结合实际也相继与所属二级单位签订了“双廉”责任书,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二)学习贯彻《实施纲要》,增强反腐倡廉自觉性

  为深入推动《实施纲要》和《学习纲要》的学习宣传,结合第二批先教活动,市国资委组织了监管企业2860名党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了市纪委组织的知识竞答活动。丝丽雅集团公司纪委组织130多人开展了“廉风伴我行,廉洁从业、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廉政教育警示会,开展了《廉政化进企业,廉歌颂唱丝丽雅》和廉政宣传月活动;七九九厂结合先教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腐倡廉专题片达1600人次;天原股份公司纪委请市检察院到公司作专题警示教育报告会,组织质检人员0多人到川南监狱、营销人员80多人到汉王监狱接受警示教育;金川电子公司为抓好《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组织党委中心组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各党支部进行了学习座谈;五粮液集团公司着力抓好教育、阳光、龙头和头“四项工程”,强力推进廉政建设;为贯彻落实好《实施纲要》,市国资委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加快构建新型的国资监管体系,围绕党风建设、反腐倡廉工作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定了贯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

  (三)加强党风建设,促进国企发展

  市国资委纪委始终坚持把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要内容,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作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驾护航的重要手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我们组织召开了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座谈暨经验交流会,借鉴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在企业高管人员中组织开展了廉洁承诺活动,实行纪委书记同下级负责人谈话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述职述廉制度,案线索的登记、初核、立案审查制度等,并纳入年终工作目标考核;二是贯彻执行《若干规定》,坚持依法管理和依法治企。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探索纪检监察、审计、监事会“三位一体”的监督体制,突出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在监督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和组织协调作用;三是加强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工程招投标和资产处置的监督管理。在国有资产的产权转让、企业工程招投标和资产处置的监管工作中,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职能作用,依照《招标法》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最大限度地提高处置资产的价值;四是各市属国有企业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效能监察工作的要求,结合企业重大改革措施出台、重要项目实施、大额度资金调度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重点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全年审减和节约资金1080814万元,提出审计(监察)建议90条。丝丽雅围绕“廉政建设也是生产力”这一理念,审减各项资金9929万元。宜宾纸业集团完成监审项目70项,提出审计、监察建议书6份,参与各类原材料、物资采购招标170余次,削减金额38028万元。芙蓉集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招投标20次,价比节约资金34963万元。五粮液集团加强对原材料、包装材料、办公用品、工程建设项目、广告宣传、劳保用品和生产设备的招投标管理,节约资金3680万元;五是认真抓好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中央、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对91名企业领导人员和664名企业中层管理人员投资入股煤矿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并向市纪委写出了专题报告。

  (四)查办违纪违法案,维护党的纪律和国有资产安全

  市国资委纪委和各企业纪委高度重视对群众举报案线索的初核和立案查处工作。年度工作中,市国资委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全年共初核违规违纪线索7、转立案13,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对1名违纪违规人员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2人。

  二、进一步加大防治力度,全面落实2006年工作任务

  2006年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落实《实施纲要》,在企业内部逐步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形成符合企业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完成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企业的改革、发展、和谐、稳定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篇二: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

  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印发关于重庆市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有企业【发布部门】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11.09【实施日期】2010.11.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印发关于重庆市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属国有重点企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市国资委党委制定了《关于重庆市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具体办法,报上级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审查批准后一并贯彻执行。特此通知中共重庆市国资委委员会2010年11月9日

  1/4

  关于重庆市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要求,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

  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就重庆市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部署和要求,以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重点,全面推进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二)“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原则。国有企业应当健全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完善职工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国有企业党委、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等决策机构要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要坚持务实高效,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民主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合法合规。二、“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范围(一)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

  2/4

  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业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未设立董事会的经理班子、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1.企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2.企业发展方向、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3.破产、改制、兼并重组、对外投(融)资等企业重大结构调整事项;4.资产损失核销、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缴纳国家税费和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本(产权)管理事项;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年度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和决算,从事高风险经营,以及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6.企业薪酬分配方案,年金、住房补贴、福利费使用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分配事项;7.涉及企业本部中层管理人员,以及下属单位领导人员重要奖惩事项;8.涉及全局性、长期性的企业文化、思想政治工作、党建工作、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的事项;9.有关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作出的重大决策事项。(二)重要人事任免,是指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主要包括:1.对企业本部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包括重大项目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及下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选聘、解聘和后备人选的确定;2.向控股、参股企业委派、推荐或者更换股东代表(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人

  3/4

  员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3.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选的调整事项;4.企业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1.年度投(融)资计划;2.计划外追加的投(融)资项目;3.应当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报告的重大投(融)资管理事项;4.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5.重大、关键性设备和技术引进,重要物资设备购置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6.采购大宗物资及购买服务;7.重大工程承包发包项目、企业产品配套、资源外包,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四)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1.年度大额度资金使用计划;2.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3.超预算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4.大额度非生产性资金使用,包括对资金拆借、委托理财、代开信用证、捐赠赞助等;5.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4/4

篇三: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

  因此我们必须切实提高对党建工作机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下大力气抓好机制建设并在创新上取得突破以此来推动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不断提近几年来中远集团党组高度重视企业党的建设按照中央和上级要求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独特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科学发展优势取得了较大成绩

  关于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建设机制汇报材

  料

  关于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建设机制汇报材料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是在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应对国际国内重大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实现新发展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四中全会充分彰显了我们党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决心和魄力,呈现很多亮点,其中非常突出的一大亮点就是把机制建设贯穿在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各个方面,作为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关键环节,在机制创新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机制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基石和重中之重,就我们企业而言,党建工作机制创新如果滞后于企业发展,党建工作就缺乏活力。因此,我们必须切实提高对党建工作机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下大力气抓好机制建设,并在创新上取得突破,以此来推动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一、推进“三大机制”建设的动因近几年来,中远集团党组高度重视企业党的建设,按照中央和上级要求,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围绕中心,服务

  1/8

  大局,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独特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科学发展优势,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是,也存在很多不足,遇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困扰我们工作的难题亟待破解。为此,联系中远集团实际,我们确定把党建动力机制、职工思想状况常态分析机制和精神文明建设任务书考核机制作为突破口。这是因为:第一,创新党建动力机制是着力解决新形势下企业党建工作缺乏动力的难点问题,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党建工作机制创新的重要举措。目前,影响和制约企业党建工作最根本的问题是工作缺乏内在动力,难以持续改进、自我完善和创新突破。动力问题是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的关键所在,动力问题解决不了、解决不好,党建工作淡化、弱化、边缘化趋势就不能扭转,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就成为一句空话;只有动力问题解决了,其他问题才有可能迎刃而解。第二,创新职工思想状况常态分析机制是提高党建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有效性,调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的重要途径,对于促进企业和谐稳定、推动科学发展,实现企业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有的企业职工上访、群访事件时有发生,不稳定因素有所增加,一定程度上暴露出这些企业在职工思想状况常态分析工作上还相对滞后的问题,随意性较大,没有成为企业管理的常态化工作,没有形成双向互动的信息共享机制,缺乏系统完整的工作体系,缺乏迅捷有效的职工诉求反映渠道,缺乏

  2/8

  富有前瞻性、针对性的有力指导。通过建立职工思想状况常态分析机制,就能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有效地开展工作,因势利导,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并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帮助职工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从而激发职工的主人翁精神。第三,创新精神文明建设任务书考核机制是充分发挥党的政治工作优势,实现“两手抓、两手硬”,提高企业软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多年来,中远集团坚持把班子建设、基层党建、反腐倡廉、群众工作和企业文化统一纳入精神文明建设任务书来下达和考核。通过每年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和下达精神文明建设任务书的做法,实现了与经营业绩指标挂钩考核,对促进企业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近年来精神文明任务考核实践中,我们也看到了一些问题、遇到了一定困难。比如,考核内容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考核指标量化不够,针对性不强;考核方法相对单一,科学性不强;考核尺度不统一,客观性不强等等。我们将从解决这些问题入手,进一步完善精神文明建设任务书考核机制,不断增强精神文明建设任务考核的科学性、导向性和权威性,提高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二、“三大机制”建设的初步设想“三大机制”建设,必须发扬改革创新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探索,勇于实践,在整体谋划、科学设计、系统搭建和强化执行上下功夫、求突破。

  3/8

  构建党建动力机制,努力解决好五个问题。一是强化价值认同,解决思想动力问题。各级领导人员都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到加强党建工作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党章》和《公司法》赋予企业党组织的崇高使命和神圣职责。党建工作不单纯是党务部门和党务工作人员的事,各级行政业务部门、各级企业管理人员同样肩负重要职责,必须高度重视、充分理解、全力支持企业党建工作。二是纳入管理体系,解决组织动力问题。各单位必须从党建工作是企业核心竞争力重要组成部分的高度,深刻认识党建工作在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把党建工作纳入企业管理体系,作为企业价值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把党务部门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职能部门,把党务工作人员作为企业重要的人力资源。三是搭建岗位平台,解决成长动力问题。党务工作岗位是培养各级领导人员综合素质能力的重要平台,必须充分利用和发挥好这个平台作用。四是拓宽发展渠道,解决再生动力问题。按照“高进、优培、严管、宽出”的原则,高

  关于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建设机制汇报材料第2页度重视、切实加强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主管部门要研究出台加强企业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系统规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入口、打通出口,使党务工作人员活起来、流起来、有盼头、有奔头,形成党务人才不断涌现、持续成长发展的良性循

  4/8

  环,从根本上改变党务工作人员选拔难、安心难、后继乏人的局面。五是完善绩效考评,解决工作动力问题。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科学考评体系研究,使党建工作成果易于体现、便于考核,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和应有的理解尊重;同时强化绩效考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努力克服党建工作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弊端。

  构建职工思想状况常态分析机制,一要注重制度建设,解决职工思想状况分析的常态化问题。根据企业改革发展需要和形势任务变化,科学选择确定开展职工思想状况调查分析的时机、主题、内容、范围和方法。企业全面性和综合性的职工思想状况调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企业重大改革和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出台前后,以及内外部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时期,都要及时开展专项调查分析。二要注重资源整合,解决职工思想状况分析的系统化问题。各级党组织工作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综合协调作用,加强资源整合,自上而下形成总部与各单位之间职工思想状况信息及时收集、有效传递、迅速反馈、渠道畅通的工作体系,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上下联动的职工思想状况动态分析网络体系。三是注重载体创新,解决职工思想状况分析的信息共享问题。自上而下建立职工思想状况信息报告制度,通过信息简报、专报、快报、月报等形式,层层报送基层一线职工思想动态。充分发挥现代通讯技术和互联网优势,及时做好信

  5/8

  息分类整理和发布,实现各层级的信息共享,为企业党政领导和职能部门科学决策提供有力依据。四是注重分析研究,解决职工思想状况分析成果的转化问题。重视加强职工思想状况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务工作人员分析研究思想状况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充分利用各级政研会平台,建立定期职工思想状况分析研究制度,形成有前瞻和指导性的研究成果。探索建立职工思想状况信息分级预警制度,完善应急处理方案,将思想状况研究成果转化为有效加强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统一思想、树立信心、凝聚力量的实际行动,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由“被动应对”向“超前预测”的转变。

  构建精神文明建设任务书考核机制,一是把握考核的目标方向,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和导向性。精神文明建设任务书考核的目标和方向,应能够全面反映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状况,能够检验和评价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情况,更好地体现考核的科学性、导向性、可比性和操作性,真正达到奖优罚劣,激励先进,触动后进,改进工作的目的。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加强考核组织领导。各单位都应成立由企业主管领导挂帅、党委工作部门牵头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考核机构,成立专门考核组赴基层单位开展现场考核。建立考核机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情况,交流沟通信息,研究具体问题和重点工作,切实发挥工作机构的功能和作用。三是合理确定考核方式,强化职能部门日常考核。

  6/8

  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考核周期,同时将考核组的年终现场考核与职能部门的日常工作了解考核结合起来,增加日常工作了解和专项考核的比重。对于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发生重大变化、领导班子进行大的调整、精神文明建设效果不理想、社会公众认同度明显下降、员工满意度极低等情况时,必须组成专门考核组进行现场考核。各单位应每半年组织一次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做出整改,并于年终上报自查结果。四是科学确定考核维度,提高考核工作的可操作性。科学设计考核标准,合理确定考核维度。考核指标既要包含能够全面反映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的常态化项目,也要包括根据企业年度中心工作及时做出补充调整的新增指标。合理确定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的权重,既要有定性指标,又要加大定量指标的比例,增强考核的可操作性。对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可细化设定三级指标,增加状态性描述,增强考核的可评比性。五是完善效果评价体系,体现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对精神文明建设要开展效果评估,从企业公众的认同程度、企业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企业的影响力等评价其社会效果;从精神文明建设功能发挥对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生产、服务质量、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贡献率上评价其自身效果。进一步完善精神文明建设效果评价体系,既要考核工作做没做,更要考核工作成效好不好;既要考核社会评价、又要考核企业价值贡献。六是严肃考核结果,增强考核权威性。精神文明建设任务书考核结果要坚持

  7/8

  按20%的权重比例,与领导班子年薪兑现挂钩,与经营业绩指标考核同步实施。对于未按要求落实的考核项目,当年按考核分数核扣分数,第二年仍未落实的加倍扣分,第三年还不落实的扣掉该单位全部精神文明任务得分。

  综上所述,“三大机制”建设是保证提高中远集团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企业党建工作,提高企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一次有益尝试。今年,我们已将这“三大机制”建设列入中远集团党组20xx年工作的关键项目。目前,已正式启动,成立了推进“三大机制”建设工作机构,采取措施全力推进。我们将按照工作计划,开展进行深度调研,搞好制度设计,形成每个机制的基本框架,待条件成熟后施行。通过“三大机制”建设,我们将进一步开创中远集团党建工作新局面,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8/8

篇四: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

  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刍议

  摘要: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全面推进。文章阐述了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的重要性,并就如何推行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进一步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提出一些思路。关键词:国有企业;党支部;问责制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在凝聚干部职工、深化国企改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随着国有企业改革逐步向更深层次的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如何推行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进一步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党建工作课题。一、推行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的重要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科学发展观,是指导企业走新型工业化之路、推动国有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行动纲领。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来指导企业党的建设,把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要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加强

  企业党的建设的根本目的。因此,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必须建立健全问责制,才能使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内容、标准、方法等都服务于这一根本目的,并且进一步丰富党的建设的内涵,不断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新发展。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新要求当前,国有企业总体上处于一种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的态势当中,但同时,国有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也面临着一系列新矛盾新问题,对党的自身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务新要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如何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党员先进性,如何引导党员、党员干部和党员人才队伍有效应对竞争、把握机遇、克服困难、赢得发展等方面,都需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才能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坚持求真务实,不断改革创新,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使党的工作真正成为企业价值链上的重要环节。完善党支部工作责任制的新要求随着党建工作制度化的要求,目前党支部工作大多数已经建立责任制,但党支部工作考核许多难以量化,定性偏差也很大,客观因素的限制、主观上精细化意识的不足再加上畏难情绪,造成目前党支部工作责任制考核空泛笼统。尤其是企业为了减员提效,大部分党支部书记的职位是和行政岗

  位一起考虑的,结果竞聘成功的大都是一些文化程度较高的年轻人,年轻的党支部书记有工作热情,有一定的理论水平,但党内生活实践锻炼不够,具体开展活动的能力较差。而兼职的党支部书记行政管理方面都有具体负责的工作,有的还是行政正职,要适应组织工作规范化他们有时就顾此失彼,这些都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基层党支部工作的落实。因此,推行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才能切实做到对党支部及其党员工作的全方位动态监管,才能促进国有企业党支部与党员作用的充分发挥。二、推行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的几点思考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支部及其党员的作用,不仅要建立健全党支部工作责任制,还要推行党支部工作问责制。所谓党支部工作问责,是指对党支部委员会及其成员、党员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党支部和党员作用充分发挥,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当前,推行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要紧密围绕企业经营管理这一中心,坚持把服务企业发展作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切入点,在紧密结合上下功夫、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推动工作上下功夫、推动支部制度落实上下功夫、推动支部活动正常开展上下功夫。具体地说,就是要做到“七个明确”。明确目的要求

  搞好党的自身建设是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积累的一条基本经验。不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和平时期这都是我们应该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对国有企业而言,不仅要为社会创造财富,还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国有企业的贯彻和落实。因此,在国有企业推行党支部工作问责制,必须明确目标要求。首先,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用发展凝聚人心,用发展提高党组织的威信,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党建工作新机制,把促进企业发展,保持职工队伍稳定,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作为检验党建成效的标准。其次,加强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监督。通过推行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促进支部班子、支委成员、全体党员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促进党支部活动经常性正常化地开展,杜绝平常没开展、考核之前突击记录的现象。再次,加强国有企业党组织民主建设。增强国有企业党员行使权利的意识,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原则,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积极在国有企业党组织中营造党内民主的良好环境。明确问责对象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中,只有确定“问谁”,才能有效防

  止国有企业党组织、党员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责不负等问题的发生。第一,党支部书记问责对象为支部委员:考查职责履行情况、工作落实程度、思想作风状况。第二,支委成员问责对象为书记及其他支委成员:对党支部班子工作、党支部书记和其他支委成员的工作等方面进行询问或对问题提出质询。第三,群众党员和党小组长问责对象为支委成员:对党支部书记、支部班子、支委成员的工作及思想等方面的问题提出质询。第四,上级问责对象为支委会成员:对党支部班子、党支部书记及支委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通过明确问责对象,才能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党员的公仆意识,切实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明确问责内容针对国有企业党支部及党员工作执行力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建立并全面实行国有企业党支部工作问责制,进一步明确支部和个人的职责所在,才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应问责的内容有:国有企业党支部的建制情况及运作状况,党支部基本任务的完成情况,党支部工作融入企业中心大局的做法及成效,党支部基本制度的落实及完善情况,党员的发展及教育情况,党支部围绕企业中心工作

篇五: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

  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25•【字号】渝委发[2006]25号•【施行日期】2006.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渝委发[2006]25号2006年7月25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强化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努力形成责任明晰、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富民兴渝、构建和谐重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三条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原则。

  第二章责任主体及职责第四条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区县(自治县、市)党委领导本地区的基层党建工作;市级部门党组指导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市级部门党委根据市委的授权,领导或指导本部门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第五条党的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业务工作实行垂直管理的单位,其基层党建工作由区县(自治县、市)党委领导,业务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指导。第六条市委的派出机关,按照授权,领导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市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指导本部门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基层党建工作。第七条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是本地区、本部门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负总责;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第八条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应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第三章责任内容和目标第九条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内容:(一)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二)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调整党组织设置,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党组织。

  (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在生产第一线发展党员,注意发展年轻党员,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五)保证基层党建工作必要的机构、经费和活动场所,抓好党务干部的配备和培养,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

  (六)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第十条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要求:(一)组织坚强有力。党的基层组织健全,设置合理,隶属关系明确,各项制度配套落实,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二)党员作用突出。广大党员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三)工作得到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得到全面落实,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发挥,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四)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党建工作体现群众意愿,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发展,党群、干群关系融洽。

  第四章工作措施第十一条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应着重落实以下工作措施:(一)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

  定期召开党委常委会议(党组会议、党委会议),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重要问题。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协调各部门力量,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党委工作部署,督促完成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

  (二)深入调查研究。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应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实际,每年确定一至两个重点课题,由有关领导牵头,组织力量进行专题调查研究。领导班子成员应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掌握第一手资料,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三)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都应结合各自分工,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特别要注意在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开展党的工作比较困难的地方和单位建立联系点。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不少于两次,把联系点办成示范点,以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

  (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要根据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定期评比、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五)搞好舆论宣传。要把宣传党的先进性及先进性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通过办好新闻媒体各类专栏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和新形势下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及时推广、介绍基层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

  (六)强化督促检查。采取督查、巡回检查、随机抽样检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加强对经常性党员教育、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流动党员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各项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

  第五章考核及结果运用

  第十二条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考核评价,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第十三条考核评价应坚持自查述职、上级检查、群众评议相结合,全面考核履行职责和工作目标、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考核评价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

  第十四条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每年应向市委书面报告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情况。党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常委会每年要向全委会报告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

  第十五条考核评价工作,由市委授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考核评价的标准、程序和结果应以适当方式公开,广泛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六条区县(自治县、市)党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一)对抓基层党建工作业绩突出的,予以表彰。(二)对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力,没有达到目标要求的,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三)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各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参照本办法,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基层党建工作。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六: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市属国有资本参股投资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6.10•【字号】渝国资发〔2019〕15号•【施行日期】2019.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

  正文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市属国有资本参股投资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关于规范市属国有资本参股投资监管的指导意见》已经市国资委2019年第

  10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法定程序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6月10日

  关于规范市属国有资本参股投资监管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出资企业股权投资管理,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坚持问题导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渝国资发〔2017〕5号)等规定,现就规范市属国有资本参股投资监管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本意见所称国有股东是指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家出资企业;所称参股投资是指国有股东对参股企业的股权投资管理行为;所称参股企业是指以长期持有股权为目的、市国资委及国有股东不具有实际控制权、未纳入财务合并报表范围的企业;所称关联方、关联交易,按照法律法规并参照上市公司有关规定等确定的标准,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予以认定。

  一、基本原则国有股东参股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布局一致性。参股投资应当与国有资本布局和投向保持一致,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服从国家战略和全市重大决策部署。要符合企业主业和新业务范围,坚持有进有退,有助于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配置。(二)战略协同性。参股投资要体现国有股东与参股企业或其控股股东之间具有战略协同性,即具有资本、技术、资源、市场、品牌、产业链等协同效应。要有助于实现国有股东战略发展目标,有助于提高国有资本投资效益,有助于各类资源形成合力向市场优质企业集中。(三)风险可控性。严格落实参股投资主体责任,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负责”原则管控投资风险。国有股东要通过参股投资协议、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对委派推荐人员、利润分配、股东监督、资本退出等进行明确约定,并纳入投资论证决策范围。二、规范投资权益保障

  国有股东应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投资分红。投资应遵循价值创造和市场化理念,坚持效益优先和“有盈利应分红”原则。参股投资时,国有股东应积极争取,通过与其他股东达成协议、制定公司章程等方式,明确参股企业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约定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中现金分红的最低金额或比例,确保投资分红应收尽收。(二)投资退出。国有股东参股投资决策前,要充分考虑战略规划、投资收益、利润分配、股东权益等因素,研究论证投资退出机制,并作为商务谈判的重要内容。要通过与其他股东达成协议、制定公司章程等方式,明确约定参股投资退出适用情形和退出方式。参股企业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情形要纳入投资退出约定范围。支持国有股东与参股企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达成协议,约定由其以股权评估值或投资收益率不低于五年期国债利率为基础,按孰高原则保障国有股东依法退出参股企业。(三)股东监督。国有股东要强化参股投资项目管理,积极维护投资权益,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股投资时,国有股东应通过与其他股东达成协议、制定公司章程等方式,依法明确股东各项监督权利及公平合理的行权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参股企业定期向各股东提供或公开财务报表、会计账簿、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内部管理制度等信息,各股东有权通过参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或共同选定中介机构对参股企业开展审计、专项检查,支持协调股东调研等。国有股东在行使股东监督权时发现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及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四)重大事项。尊重企业发展规律,国有股东应与其他股东约定符合参股企业发展规划的注册资本、出资期限及对应额度,按等比例原则出资到位,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参股企业承担有限责任,严格落实借款担保、反担保措施,不得违规向参股企业或其他股东提供借款、担保、垫资等。规范关联交易,国有股东应与其他股东明确约定涉及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监督方式等事项,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侵害参股企业和国有股东利益。国有股东控制的土地、房屋、知识产权、资产经营权、生产经营业务等经济资源,应按照市场化法治化方式运营使用。严禁通过关联交易等方式进行利益输送。

  三、规范委派推荐人员管理国有股东要深刻认识委派推荐人员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方式,高度重视委派推荐人员管理工作,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向参股企业委派推荐人员,依法建立委派推荐关系,签订委派推荐协议,实行契约化管理。(一)严格委派推荐。国有股东要坚持同股同权原则,以出资比例为基础向参股企业委派董事、监事或推荐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放弃委派推荐权或减少委派推荐席位。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拔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的人员委派推荐到参股企业任职。要注重人才队伍培养,建立健全委派推荐人员交流轮换机制。(二)加强履职管理。国有股东应与委派推荐人员签订履职协议,明确约定履职要求、考核目标、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要按照国资监管规定、参股投资目标及约定事项,督促委派推荐人员认真履职。要建立健全委派推荐人员年度定期述职和不定期工作报告机制,明确重大事项先行请示范围和机制,督促委派推荐人员在述职和工作报告时,逐项对履职情况作出说明。参加参股企业股东会的人员应严格按照国有股东的指示表达意见、行使表决权。要加强对委派推荐人员的考核,对存在未有效维护国有股东权益、履职不力、考核不合格、失职渎职、违规造成国有股东损失等情形的,应及时解除委派推荐关系,并按规定及约定问责追责。鼓励国有股东建立市场化“黑名单”机制,对因问责追责而被解除委派推荐关系的人员,与各股东约定不再聘用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规范薪酬考核。国有股东对委派推荐人员的考核标准应充分体现市场化原则,并通过签订履职协议等方式予以明确。委派推荐兼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劳动人事关系应保留在原单位,兼职不兼薪,在参股企业领取的任何形

  式报酬应交回国有股东。委派推荐专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应与参股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照市场化原则选聘、解聘和退出,其薪酬待遇按照参股企业标准、考核结果和国有股东考核结果综合确定;结合实际,因特殊情形不宜改变劳动人事关系的,其薪酬待遇按兼职原则管理。

  四、规范参股企业治理国有股东与其他股东应以诚信为基础、以法治为保障,按照同股同权原则共同治理企业。(一)依法完善企业治理。国有股东应与其他股东建立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参股企业治理中的统领作用。各股东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共同组成股东会行使职权,通过委派董事行使决策权、委派监事行使监督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应按照法定程序和职责行权履职。国有股东应根据投资比例和风险防范原则,积极争取对特定事项的一票否决权。(二)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股企业是独立的市场主体,依法独立开展经营活动,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国有股东应按照管资本的方式依法行使股东权利,通过参加股东会会议、审核需由股东决定的事项、与其他股东协商作出决议等方式行使权利,除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不得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活动。(三)加强党的领导。参股企业按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国有股东应积极支持参股企业党组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积极表达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意见,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国有股东委派推荐专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中的党员(与参股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应按规定将其党组织关系转入参股企业党组织。五、其他(一)夯实基础管理。国有股东要建立完善投资管理制度,将参股投资纳入投

  资管理体系,强化内部监管。要严格执行企业国有产权登记制度,完善参股投资档案管理。要加大对参股投资决策、管理等各类责任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按照《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渝国资发〔2017〕5号)、《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渝国资发〔2017〕6号)、《重庆市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渝国资发〔2018〕12号)、《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全面清理整改。国有股东要全面清理参股投资存量情况,对仍需要继续参股投资的企业,要规范参股投资管理,有效维护资本权益;对有关条款显失公允、不能保证国有股东权利的,应积极与其他股东协商修订;对不宜继续参股投资的企业,要认真研究论证退出方案,依法合规决策,稳妥实现资本退出。

  (三)有关适用原则。本意见适用于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及其出资的全资、控股、实际控制企业,按法定程序贯彻落实;其中,拟改制为参股企业的,可以参照本意见实施。国家法律法规、国资监管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企业承担的由市政府和市级部门决定的政府性投资项目或有关投资安排,市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本意见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七: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

  在市直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讲话

  在市直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讲话

  在市直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今天市委组织部与市国资委党委在这里共同召开市直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主要是学习贯彻全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暨“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总结表彰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新一年的党建工作。市委对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历来十分重视,尤其是十七大以来,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党委和市直国有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加强党建工作的精神,积极探索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围绕中心工作坚定不移推进国有经济发展,深化企业改革,取得了可喜的进展和成效。覃卫东书记去年12月到市国有企业开展调研时已充分肯定了大家近年来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三个新成效”:一是努力推进国企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国有资产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公推公选等工作不断有新突破;二是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取得新成效,国有企业主要生产和经济指标完成普遍较好;三是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取得新成效,没有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大局稳定。取得这样的成效,说明了市直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上了新水平,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一是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成果,真正树立了科学发展观,企业领导人员和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了新的提高;二是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有成果,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三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成果,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难点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较好地发挥了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四是积极探索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有成果,完善了符合国有企业特点的考核评价办法,促进了企业优秀经营管理人才脱颖而出和健康成长;五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成果,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了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了企业文化建设,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保证了企业的和谐稳定。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

  1

  深化,国有企业的党建工作将面临更多的新问题、新挑战,需要进一步开拓创新,攻坚破难。全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已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家一定要深刻领会好、贯彻好。刚才,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李强同志向大家传达了省的会议精神。下面,我代表市委组织部,讲几点贯彻意见:

  一、抓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认识是否到位,是工作能否到位的前提。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党建工作是国有企业整体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国有企业管理工作的应有之义。因此,党建工作不存在“应不应该加强”的问题,只有“怎样不断加强”的问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地方:如有些干部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够深刻,重经营轻党建;有的企业党建机制创新滞后于企业的改革发展,党建工作缺乏活力;有的企业党组织不能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缺乏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有效途径,对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不到位等等。在新的形势下,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不断改革创新党建工作的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发挥党组织更积极的主导作用和推动作用。特别是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还没有消除,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还不宽松,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更不能有抓党建会影响抓经营的思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在发扬优良传统基础上,以党建工作的改革创新推动企业的科学发展。加强国有企业党建的领导,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制。组织部门负具体指导责任,要把抓班子与抓党建结合起来,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国资监管部门要把领导和指导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与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其他有关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齐心协力抓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企业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机制,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党员成员,特别是企业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增强党的意识,落实“一岗双责”,高度重视、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与经营管理一起谋划、一起推进,保障党建工作所需的机构、人员、经费落到实处。二、抓班子建设,打造坚强有力的“四好”领导核心。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核心在于抓好领导班子。因此,要坚持把领导班

  2

  子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继续深化拓展国有企业“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努力建设善于领导企业科学发展的坚强集体。一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选准人,用好人。要坚持党管干部与公司法人法理结构依法用人相结合,把组织考察推荐与市场化选聘相结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讲政治、重业绩、看品行、用能人,既要体现组织认可、出资人认可和职工群众认可,又要注重市场认可,把真正忠诚于党和国家事业、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勇于改革创新、善于经营管理、得到职工群众信任的优秀人才选拔上来。二要不断改进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加大竞争性选人用人力度,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要使公开招聘、竞争上岗逐步成为选拔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方式,逐步建立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才信息库和业绩档案,促进企业领导人才有序流动、合理配置。三要健全企业领导人员培育机制,加强素质培养和能力建设。要建立健全企业领导班子学习制度,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为企业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有计划地选派优秀企业领导人员和后备人才参加境内外培训,增强战略决策能力、把握市场能力、推动创新能力、应对危机能力,以及抓班子带队伍能力。四要重点加强班子的民主集中制建设,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用制度保证企业领导人员发扬民主、廉洁从业。要重点,突出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学习贯彻,围绕容易出问题的投资、采购、用人等关键环节健全责任追究和公开监督制度,树立正确的业绩观,关心职工群众,依靠职工群众办好企业。同时,要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肯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贡献和价值,适时表彰宣传优秀干部的先进事迹,增强领导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抓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四强四优”争先创优活动。企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处在改革发展第一线,是贯彻党的政策、推动企业发展的骨干力量,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通过抓好骨干队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优秀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中组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将在全国国有企业部署开展以争创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的“四强”党组织和争做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的“四优”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和抓手,充分调动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

  3

  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企业的创新优势、竞争优势、发展优势,推动企业党建工作上新台阶。一要拓宽党建工作的思路和平台,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活力。要优化党组织设置,及时调整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加强生产经营一线党支部建设,把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难题作为党组织活动的重点,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品牌工程、党员攻关项目等有效载体,为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使党建工作成为企业价值链上的重要环节,使党组织活动真正为企业所需要、党员所欢迎、职工所拥护。二要大力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壮大党员队伍。企业党员领导人员要带头发扬民主,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征求意见等制度,落实党员在党内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改进企业党组织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积极推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要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帮助企业困难党员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重视在各类技术骨干和生产经营骨干中培养发展党员,把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努力把党员培养成业务精、能力强的模范标兵。三要按照高素质复合型的要求,着力建设一支优秀党务工作者队伍。注重从企业业务骨干中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党务工作者队伍,重点选好配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加强对企业党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有计划地安排党务工作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轮岗交流,实行党务工作人员与相应层次经营管理人员同考核、同待遇、同奖惩,让党务工作者有地位、有作为、有奔头。四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不断壮大企业人才队伍。制定企业人才发展规划,大力培养、引进和使用人才,特别是企业当前发展急需和未来发展必需的高层次人才。

  四、抓制度建设,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确立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政治核心地位,构建确保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公司治理结构运行机制,是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鲜明特征和本质要求。因此,要立足我国国情和企业实际,把党组织的作用发挥机制与现代企业制度有机结合起来。一要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体制。坚持把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公司治理结构有效运行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机制,把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工作任务纳入企业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工作规范之中,

  4

  使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制度化、具体化,明确党组织与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的关系,形成党组织与公司治理结构职责明确、有机融合、运转协调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二要进一步健全党组织有效参与决策的机制。企业党组织对涉及企业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决策以及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要积极参与研究,提出意见建议。要在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经理层议事规则中,明确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内容和程序,使参与决策机制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党组织参与决策的实效。三要进一步健全保证监督机制。要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把党组织监督与监事会监督、职代会监督等结合起来,加强对企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行国家方针政策的监督,着重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对企业领导班子决策和用人的监督,对企业投资、财务、销售和采购等重要环节的监督。还要统筹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积极协调各种利益矛盾,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保持企业职工思想稳定,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

  同志们,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推动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任重道远。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党建工作会议的精神,按照覃卫东书记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为指引,围绕省委对提出的新要求,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我相信,只要大家坚定信心,齐心协力,抢抓机遇,一定能够推动市直国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的新局面。

  5

篇八: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

  附: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评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九届四次全会、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更好地为我省“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服务,根据省委党建领导小组、省委组织部《全省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办法》(川党办[2008]1号)和《四川省落实国有企业党委(党组)抓党建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川国资党委[2008]7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考评的激励、导向和监督保障作用,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创新发展,为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第二条基本原则:(一)职工群众满意原则。把职工群众满意作为考评工

  作的根本标准,在考评内容、考评方法上切实体现职工群众要求,使考评工作成为检验职工群众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是否满意的重要手段。(二)分类考评原则。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企业的基层党组织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考评。(三)突出重点原则。重点考评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情况,特别是考评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和职工群众评价等情况。(四)激励创新原则。强调对新情况、新问题的探索研究,激励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载体、方法和机制。

  第二章考评内容

  第三条考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各企业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分工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企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具体、措施得力。(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对上级党组织当年提出的基层党建主要工作和涉及企业工作全局、对推动其他工作有重

  要影响和带动作用的工作,有明确的安排部署、具体的工作措施和明显的工作成效。(三)创新工作落实情况:围绕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着力在思想、方法、机制等方面创新,形成了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四)新增工作落实情况:对上级党组织年初工作计划以外的工作或新增的对企业本级党组织有重要影响的工作,有落实的措施和成效。

  第三章考评方式

  第四条考评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一)目标设置。国资委党委将党建工作纳入企业党组织目标考评范围;企业党组织第一责任人运用广播、闭路电视、报刊及党务厂务公开栏等方式,就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目标公开承诺,接受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监督。(二)日常考评。企业党组织建立健全党组织日常活动档案,做好日常活动记录和自查工作;对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建立落实台账。省国资委党委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抽查。(三)述职考评。国有企业党组织结合年终总结,每年向省国资委党委报告抓党建工作情况;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

  的党员领导人员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国有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每年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就本企业的党建工作进行述职。(四)职工群众评价。根据企业特点,广泛听取党员、职工群众代表对考评工作和考评对象的意见,重点对完成党建工作目标任务、改进工作作风和解决党员、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五)综合考评。汇总分析日常考评、述职考评和职工群众评价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在纵横对比分析基础上,按照“分类定量、综合定性”原则进行打分,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作出综合评价,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四章考评结果应用

  第五条考评结果作为企业党组织年终目标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人职责和评选表彰优秀基层党组织及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依据。第六条对考评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给予通报表彰。对连续两年被考核评定为“差”等次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第五章考评组织领导

  第七条考评工作结合党委年终目标考评,成立党建工作考评组具体负责实施。第八条严格考评工作纪律,对考评中虚报、伪造相关数据和工作成绩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九条各企业党委(党组)要结合本单位党组织的特点,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方案。第十条本办法由省国资委党委负责解释。笫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评表

  项目考评内容自分值评权重分考评分

  1.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共同参加的党建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建设联系会议;企业党组织每年至少召开1次基层党建工作会议,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2.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突出,措施具体;企业党组织将党建工作纳入党委(党组)目标考评范围和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将考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根据。责任3.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落实责任人职责;建立领导班子党员领导人员党建工作联系情况点;企业党组织每年确定重点课题进行专题调研;建立民意调查、民意反馈和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制度。4.企业党建工作机构健全;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企业党建工作经费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部分得到保证;企业党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对下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5.企业党组织每年向省国资委党委报告抓党建工作情况;企业领导班子党员领导人员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每年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就本企业的党建工作进行述职。重点每年确定4—5项重点工作;重点工作与落实党建工作责工作任制、创新工作及新增工作在内容上不重复;工作由企完成业党组织根据省国资委党委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确定。情况创新在工作思路、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成效等方面在工作原有基础上有较大创新或进展的工作。创新工作及其各完成项分值由企业党组织确定,省国资委党委认定。获得省情况国资委党委奖励的工作视为创新工作。新增主要为省国资委党委年初安排的党建工作计划以外的工工作作或新增的对企业本级党组织有重要影响的党建工作。完成新增工作由省国资委党委认定。情况职工评价方式主要为职工群众测评。参加测评的人员范围为:群众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本级党代表、职工代表、党外人评价士、老干部代表及党员群众代表。评价原则上在年度工情况作总结时进行。

篇九: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实施

  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自治区党委《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大力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推动引领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1.强化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切实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把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建立市政府向市委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涉及国有资本投向布局、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报告。市委每年专题听取一次国企国资改革发展重大事项情况的汇报。

  2.明确党组织法定地位。将党建工作要求纳入企业章程,坚持党组织研究讨论是企业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凡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经理层作出决定,不能以党政联席会、总经理办公会取代党组织研究讨论。

  3.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全面推行党组

  1

  织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不设董事会的企业,原则上党组织书记、企业总经理由一人担任;成立党委、党总支的国有企业设立1名专职抓企业党建工作的党组织副书记,列总经理之后。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适度交叉任职。建立党务工作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双向交流机制。

  4.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进一步优化国资监管机构党组织设置,由分管国资工作的市领导兼任市国资党工委书记。将国有企业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纳入企业员额管理,成立党委、党总支的国有企业应设置党群部门,配备专职党务工作者。

  5.选优配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修订完善银川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有关制度,明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和选任方式。各级党组织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发挥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作用。扩大选人用人视野,积极探索市场化选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完善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吸纳一批熟悉市场经济、了解市场规则、擅于市场管理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中。

  6.加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养。完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理论学习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不断

  2

  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确保党和国家、自治区及银川市的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把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全市干部队伍、人才队伍总体规划之中,统筹考虑。实施人才培养“双百”工程,培养一百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养一百名骨干后备人才。

  7.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形成长效。建立“银川国资e党建”平台,将“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双重组织生活会、党组织书记讲党课、党费交纳等党内政治生活,实行规范化、项目化、网络化、痕迹化管理和“负面清单”通报制度。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基层党组织换届、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党建工作保障的制度落实。及时调整和设置党组织,确保实现“两个全覆盖”。继续开展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创建三星级以上党组织比例逐年增长,加大对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力度,促进党组织争先晋位。落实国有企业党建指导员选派制度,加大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力度。严格按照《银川市发展党员推优推荐制度》等六项制度,重点从生产一线班组长、业务骨干、技术能手和优秀青年工人中发展党员。每年组织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轮训1次,企业每年对全体党员集中培训不少于5天,参训率不低于95%。

  8.丰富党建载体。深入开展争创“三有四强五带头”活动(“三

  3

  有”: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四强”: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的党组织;“五带头”:带头加强学习、带头钻研业务、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的党员)。注重方式创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打造“红盾领航”、“e党校”等“一企一品牌”党建工作示范点。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开展思想教育工作进生产一线、进班组车间活动,开展结对帮扶、“村企互联、结对共建”等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工作,结合“全民公益日”、“党员奉献日”等创新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国有企业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9.保障经费和阵地。市财政按照每年不低于50万元列支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专项经费,重点支持人才培养、党员教育培训、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等。各企业严格执行《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要求,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确保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党员人数在10人以上的党组织要坚持“完善功能、一室多用”的原则,结合实际确立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重点打造一批特色鲜明、规范实用、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国有企业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确保党群活动开展有阵地。

  4

  10.加强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实行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外派制度,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和巡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外派监事会制度。完善财务总监外派制度,健全经常性审计制度,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11.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市国资监管机构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建立健全定期研究党的建设工作机制。各企业党组织严格履行“两个责任”,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党员要积极支持、主动参与党建工作。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年度党建工作制度,严格实行党组织书记“双向述职”制度。

  12.严格执行党建考核制度。将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业绩一同考核,完善季度督查、年终考核党建工作机制,建立国企党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级明确压实企业主管部门、国资监管机构、企业党组织的具体责任。对连续两年党建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并依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绩效年薪和超额利润分配收入进行扣减。

推荐访问: 重庆市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 重庆市 党建 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