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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支部党建量化考核细则【精选推荐】

时间:2022-08-02 19:45: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层支部党建量化考核细则【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基层支部党建量化考核细则【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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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 支部 党建量化考核细则

  序号 主要任务 工作事项 基层党(工)委评分标准(50%)

 基层党(总)支部 评分标准(50%)

 检查明细 备注 1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包括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

 市直机关工委没有开班子会学习的,扣 10 分;没有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专题学习的,扣 4 分。

 党组织没有组织党员开展学习的,每缺一项扣 3 分,最多扣 15 分。

 市直机关工委检查有关会议记录簿、通知等资料; 机关企事业单位支部检查有关会议记录簿等资料。

 2 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推进“三会一课”“四个日子”等制度落实 没有印发或转发《“四个日子”党日活动制度》《学习要点》的,扣 5 分;从 2018 年 4 月起,没有每月学习《学习要点》的,扣 6 分;没有对下级党组织“三会一课”纪录进行审阅并签名确认的,扣 4 分;没有所辖党支部《“三会一课”季度计划报备表》《“三会一课”季度情况报备表》的,扣 4 分。

 没有结合党的生日、党员活动日、扶贫济困日开展党日活动的,扣 4 分;从 2018 年 4 月起,没有每月学习《学习要点》的,扣 4 分;党支部书记没有讲过党课的,扣 4 分;支部书记对“三会一课”内容不熟悉、不了解的,扣 6 分;没有每季度填写《“三会一课”季度计划报备表》《“三会一课”季度情况报备表》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的,扣 4 分。

 市直机关工委检查有关通知,学习记录等资料; 机关企事业单位支部检查“三会一课”记录簿、照片等资料,实地询问支部书记“三会一课”相关情况。

 序号 主要任务 工作事项 基层党(工)委评分标准(50%)

 基层党(总)支部 检查明细 备

  - 2 - 评分标准(50%)

 注 3 开展基层党组织 达标创优活动 “两新”组织党组织覆盖提升 没有建立完善推进“两个覆盖”质量提升行动相关台账(五类信息表,工作情况统计表,应建尽建、尚未组建“两新”组织相关台账等)的,扣 5 分;18 年没有新成立“两新”组织党组织的,扣 5 分。

 “两新”组织党组织阵地建设不达标的,扣 4 分;“两新”组织党组织书记对相关党建业务不熟悉的,扣 4 分。

 市直机关工委、“ 两新” 组织检查“两个覆盖”质量提升行动相关台账(五类信息表,工作情况统计表,应建尽建、尚未组建“两新”组织相关台账等)、配备党建指导员实现党的工作覆盖相关资料(选派文件、名册和联系督导单位党建情况汇总、党建指导员开展工作相关资料等)。实地检查阵地建设情况,询问党组织书记相关党建业务知识。

 4 实施“ 头雁”工程 配备“两新”专职书记 配备“两新”专职书记或副书记的,没有达到“两新”组织党组织总数的 10%的,扣 5 分;“两新”专职书记或副书记条件不符的,扣 6分。

 “两新”专职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对支部情况和党务工作不了解;支部党建工作开展不规范的,各扣 4 分。

 市直机关工委查看“两新”党组织专职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名单,随机抽查确认人员情况是否真实。

 “ 两新” 组织党组织抽查党组织书记对相关情况是否了解,工作开展是否规范。

 序号 主要任务 工作事项 基层党(工)委评分标准(50%)

 基层党(总)支部 评分标准(50%)

 检查明细 备注 5 实施党员先锋工程 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没有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报备案制度的,扣 4 分;存在弄虚作假、“带病入党”等违规违纪问题的,扣 6 分;《入党志愿书》填写不规范的,扣 6 分;入党程序不符合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扣 10 分。

 没有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报备案制度的,扣 4 分;存在弄虚作假、“带病入党”等违规违纪问题的,扣 6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没有装裱挂墙的,扣 4 分;发展党员台账记录与会议记录不符的,扣4 分。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没有到所驻社区报到服务的,扣 6 分;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没有到社市直机关工委检查会议记录簿和《入党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备案审查表》等资料; 机关企事业单位支部检查会议记录簿和《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备案审查表》等,以及 2018 年成为预备党员以及预备党员转正的全套资料。并到社区党组织印证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到驻区报到

  - 3 - 区报到的并定期服务的,扣 6 分。

 服务情况。

 6 建立“ 红色引擎” 机制 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党费使用和下拨没有经集体讨论决定的,扣 4分;没有每年对党费工作进行公示的,扣 4分;2018 年党费没有按照年初核查标准收缴的,扣 6 分;没有将 2018 年收缴党费全部上缴市委组织部的,扣 6 分。

 党费使用没有经集体讨论决定的,扣4 分;党员没有按时按标准缴纳党费的,扣 4 分;没有每年对党费工作进行公示的,扣 4 分;年初没有开展党费核查的,扣 4 分;党费收缴标准与实际不符的,扣 5 分。

 市直机关工委检查有关通知、会议记录、党费核查标准材料、上缴凭证等资料; 机关企事业单位支部检查有关通知、会议记录和党费收缴凭证等资料。

 序号 其他加扣分项目 加扣分标准 检查明细 备注 7 日常党建工作情况 视上报材料及配合组织部工作相关情况,加分或减分,加分不超过 3 分,减分不超过 3 分。

 根据市委组织部各股室提供评分。

 8 党建工作特出亮点 在中央、省、湛江市主要媒体刊登本地特色党建工作经验做法的,每一项分别加 3分、2 分、1 分,累计相加不超过 3 分,同一做法取最高分值不重复加分。

 由市委组织部调研室提供资料评分。

 9 发展党 员工作 完成本年度发展党员指标的,不扣分;每多发展 1 名党员的,加 0.2 分,相加不超过 1 分。

 由市委组织部组织一室提供相关数据。

 10 代表廉江参加湛江迎检 被湛江抽中考核,没有扣分的,加 2 分;扣分的,按照所扣分数对应换算成综合分数的 3 倍扣分。

 由市委基层办提供相关数据。

 11 理论业务测试 测试试卷为 100 分制。平均成绩不及格(60 分以下)的,扣 5 分;及格但未满 80分的,扣 2 分,80 分以上的,不扣分。

  12 存在资料造假 考核过程中发现资料台账、述职评议材料(包括“2361”展示材料)等存在造假的,发现一项扣 10 分。

  说明:考核以实地查阅资料台账和访谈了解等方式进行,分别按照“基层党(工)委”“基层党(总)支部”两个主体进行评分,每个主体的原始分值满分为 100 分,并按照 5:5 的比例折算成为综合分,加扣分值均直接计算在各基层党(工)委综合分数之中,最终得分为该基层党(工)委年终基层党建量化考核年度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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