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众信范文网 >专题范文 > 策划方案 > 三年整治行动方案10篇

三年整治行动方案10篇

时间:2022-11-08 13:15:06 来源:网友投稿

三年整治行动方案10篇三年整治行动方案  主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各项决策部署,上级要求,结合我集团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三年整治行动方案10篇,供大家参考。

三年整治行动方案10篇

篇一:三年整治行动方案

  主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各项决策部署,上级要求,结合我集团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用三年时间,采取强化监督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优化公司管理团队、提升科技装备水平、推行智能化矿井建设,着力解决集团采掘失调、水害困扰、管理薄弱等突出问题,真正做到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消灭事故安全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持续推进集团安全、高效、稳定发展。

  成立主体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安全副总总工程师生产副总通防副总

  机电副总财务总监防治水副总工

  通防副总工安全副总工采掘副总工

  成员:安监部长技术部长生产部长机电部长

  通防部长地测部长调度主任财务部长

  人力资源部长

  领导组职责:负责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修订完善,对工作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在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商处理。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副总担任,成员由各煤业公司总经理及专业副总、集团各专业部室所有人员组成。

  办公室职责: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指挥、协调,负责组织各专业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的制定和整治行动开展落实情况监督考核工作,负责整理、上报专项行动资料。

  经集团研究确定分三个阶段推行三年专项整治,具体为:

  第一阶段,2020年“排查整治年”,年度目标是:下决心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第二阶段,2021年“集中攻坚年”,年度目标是:下决心解决一批困扰安全生产的顽疾;

  第三阶段,2022年“巩固提升年”,年度目标是:下决心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

  具体工作任务目标:

  1.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管,有效遏制一般事故及非伤亡等级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2.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健全“双预控”控制体系,提升矿井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3.加大安全投入、实施科技强安,2020年底前完成“双预控”系统安装及联网运行工作,实现“三零”(零超限、零透水、零自燃)。

  4.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内部培训提高全员整体素质,全面实现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

  5.持续推进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动态达标”,各煤业公司均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化水平。

  6.三年内规划建成七个智能化掘进工作面。

  7.优化矿井生产布局,合理安排采区衔接,逐步解决各煤业公司采掘接续紧张问题。

  8.优化井下运输系统,提升运输安全管理,全面取消井下小绞车接力运输。

  9.强化矿压治理,提升顶板安全管理,全力解决井下采区大巷变形严重问题。

  10.提升井下机械化开采程度,实现100%采掘机械化作业,淘汰落后采掘工艺。

  11.持续强化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投入,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

  主要工作任务:建立健全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范围及考核标准,并进行公示。

  主要措施一:健全完善覆盖全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管理办法,按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培训学习,并根据责任范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任务期限:长期执行

  责任部门:安监部各煤业公司

  责任人:安全副总各煤业公司总经理

  主要措施二:实行IS09001质量认证体系标准,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估认证,完善集团组织机构、制度建设和奖惩机制,强化动态管理,认证结果报介休市应急管理局。

  任务期限:长期执行

  责任部门:安监部各煤业公司

  责任人:常务副总各煤业公司总经理

  主要工作任务:学习借鉴民营煤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强化以总经理为核心的管理团队建设,强化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管理团队建设,强化以班组长为核心的现场管理团队建设。

  主要措施(1):组织各煤业公司总经理按照上级要求赴灵石县民营煤矿学习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并学以致用。

  任务期限:2021年6月底

  责任部门:集团公司各煤业公司

  责任人:集团公司总经理各煤业公司总经理

  主要措施(2):通过优化管理团队,强化管理制度,提升集团公司管控能力,以双“零”(零安全生产事故、零重大安全隐患)为考核基准对各煤业公司总经理执行考核,压实各煤业公司总经理职责;通过引进国有大矿技术人才及先进管理经验提升集团公司技术管控能力,做到以技术指导生产,以技术保障安全的技术管理体系,从而提升集团技术管理能力;通过学习、考试、竞聘办法,强化现场班组长管理能力,使一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从而提升一线安全管理能力。

  任务期限:长期执行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安监部生产部

  责任人:人力资源部部长安全副总生产副总及各煤业公司总经理

  主要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团队,按照安全生产要求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引进国有大型煤矿企业的管理团队,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

  主要措施:通过与国有大型煤矿企业合作,引进吸收有经验、懂管理的整体管理团队。

  任务期限:2020年底前引进一支管理团队,2021年5月前再引进一支管理团队。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

  责任人:人力资源部部长

  主要工作任务:结合矿井实际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奖惩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应急救援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及各专业部室需要完善的专业管理制度。

  主要措施:根据工作任务要求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并严格落实制度要求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相应考核,上级政策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变化时,要及时修订制度。

  任务期限:长期执行

  责任部门:安监部各煤业公司

  责任人:安全副总各煤业公司总经理

  主要工作任务:各煤业公司制定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制度及年度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计划,明确各类安全工程设施等使用比例、金额及投入使用范围,实行专户存储、专项审批、专款专用、单独建档。

  主要措施: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高瓦斯矿井、水害严重矿井按照吨煤30元提取标准,其余矿井按照吨煤15元提取安全费用。其中“一通三防”专项费用不低于费用总额的50%,地测防治水专项费用不低于费用总额的20%。各煤业公司要保障并增加对承压水预防及治理投入,加大瓦斯治理的安全投入。

  

篇二:三年整治行动方案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乡村,根据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在巩固“十二五“以来我省村庄环境整治成果基础上,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打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仗,以美丽宜居村庄建设为导向,围绕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汇聚资源,整合政策,强化措施,持续改善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思维、有序推进。适应农业农村发展形势需要,准确把握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综合考虑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等,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科学确定目标任务,合

  理安排建设时序。

  ——坚持规划引领、示范先行。进一步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强化村庄规划设计,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分类推进,通过提升规划发展村庄公共服务水平,吸引农民自愿适度集中居住,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认真总结已有工作经验,进一步提升工作标杆,试点示范,点面结合,推动整体提升。

  ——坚持保护乡愁、传承发展。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深挖历史古韵,传承乡土文脉。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坚持村民主体、激发动力。注重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共同参与建设和维护美好家园。

  ——坚持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三)行动目标

  到202*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干净

  整洁有序,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地区和其他有条件地方,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和厕所粪污治理、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三个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有序开展,管护长效机制健全有效,村庄整体美丽宜居;苏中、苏北地区,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全覆盖,每个涉农县(市、区)至少有1个乡镇开展全域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60%的行政村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护长效机制有效运行,村容村貌显著提升。

  同时,依据镇村布局规划,引导规划发展村庄拓展人居环境改善的内涵,建设“美丽宜居村庄“,其中有条件的“特色村“和“重点村“建成“特色田园乡村“。到202*年,全省建成6000个“美丽宜居村庄“、300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

  二、重点任务

  围绕实施农村能源结构优化工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村容村貌提升工程、村庄规划提升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完

  善工程7项重点工程,主要完成23项重点任务。

  (一)农村能源结构优化工程。以农村绿色发展为导向,适应农业生产方式、农村居住方式和农民用能方式新变化,按照种养结合、生态循环、绿色发展的要求,多元化发展农村清洁能源,推进农业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农村能源可持续发展新格局。到202*年,全市新建特大型沼气工程1处、大型沼气工程12处、中小型沼气工程50处,推动提高清洁能源在农村用能中的比重。

  1.科学确定发展路径。各县市要立足区位及农业资源优势,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生态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求,分类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村地区清洁能源发展规划,因地制宜推广应用沼气等多种清洁能源。科学确定推进路线和时序,按照试点先行、串点成线、连线成面的渐进方式,逐步建立多元化的农村清洁能源供应结构,推进农村能源建设转型升级。

  2.稳步推进沼气工程建设。结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以秸秆、畜禽粪便、有机垃圾、生活污水等为原料,鼓励各地建设不同规模和类型的沼气项目,因地制宜发展以沼肥利用为主、结合农业农村废弃物处理和果(菜、茶)沼畜循环利用的多种生态农业模式。在养殖业发达和大型养殖区集中的

  地方可建设大型沼气工程;在农户居住较集中、秸秆资源或畜禽粪便较丰富的地方,可以自然村或养殖场为单元,建设以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为原料的规模化沼气工程,解决周边群众生活用能问题;在中小型养殖场密布地区,可因地制宜发展中小型沼气工程。

  3.提高清洁能源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农业节能和绿色能源开发利用,提高农村清洁能源使用率。积极推动沼气发电并网、企业自用和用于农村清洁取暖,拓宽沼气利用渠道。大力推进沼渣沼液生产加工有机肥、基质、生物农药,推广以农村有机生活垃圾作为沼气原料生产沼肥,提高沼气项目综合效益。建立农村清洁能源利用激励机制,完善沼气沼肥等终端产品补贴政策,对生产沼气用于居民生活的可参照沼气发电上网补贴方式予以支持,健全落实规模化沼气项目用地、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在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运作、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数字化管理、法制化保障的工作机制。到202*年,100%的村庄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1.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大力推广“康洁模式“,着力打造“最干净的村庄“。推动农村垃圾处理由

  “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

  模式向“管理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运作市场化、机制常态化、发展产业化“转变,提升县级垃圾处理能力,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总结推广分类收集的经验模式。以1000个标准化管理村庄创建为抓手,巩固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成果。

  

篇三:三年整治行动方案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集合多篇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5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__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区有关校园安全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法》,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遏制校园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迎接市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验收工作,根据甘区教发[__]1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校园安全的具体情况,决定集中在全乡开展以保障师生安全为重点的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学校安全发展为目标。全面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制,完善好各项管理制度,严防重大事故,预防一般事故,确保校园安全无事故,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建立校园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校园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师生的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隐患即时得到有效治理。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我校成立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副组长:组员:

  三、实施过程:(一)宣传发动,提高认识(1)采用广播、标语、板报、少队活动、主题班会、国旗下的演讲、知识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校园安全专项整治的目的、要求、意义,提高广大师生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2)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各校园要把学生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组织师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3)各校园要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小组,制订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应急预案。(二)排查隐患,认真整改各校园要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四、工作重点1、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和犯罪行为发生。2、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完善校园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3、继续抓好学校危房改造,完善学校内外各类活动场所的安全设施,确保师生校内各项学习、生活、活动安全。4、加强校内外活动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伤亡事故发生。5、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6、积极开展暑期防学生溺水工作,确保学生暑期活动安全。7、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应急能力。8、加强学校门卫及校内巡查和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加大学校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力度,积极化解发生在学校内部的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的矛盾纠纷。同时,积极配合公安、交通、文化、卫生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创设良好育人环境。五、具体分工与工作任务1、排查和消除教师和学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杜绝教师在教育学生过程中的不冷静、不理智行为,防止激化师生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制定并细化教育措施,循序渐进进行教育培养的计划。2、按照学校要求,根据各年级学生实际进行教育管理,通过班主任了解本年级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3、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的教育和学生情况的了解及时化解学生的思想问题和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矛盾,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征求解决问题的意见。4、各任课教师负有教育学生的责任,在与学生接触过程中和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的学生中存在的问题要主动进行教育处理,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告诉班主任。体育老师负责体育课中的安全,特别是器械使用和运动过程中的学生安全。5、各实验教师、信息学科教师在学生做实验或上机时,要进行安全

  用电和操作规程的教育,尤其在使用化学危险药品时更要高度警惕,防止学生触电或被药品灼伤。一旦出现意外,要立即采取急救措施。

  六、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是加强校园安全,保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促进全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各学校(园)要不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集中精力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学校(园)要将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放在突出位置,将安全工作与教育事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保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对因在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的校园长将实行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三)强化措施,务求实效各学校(园)要坚持“属地管理,全面覆盖、不留空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化、明细化,真正落到实处。(四)及时沟通,加强配合各学校(园)要加强协调沟通,主动进行重点整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

  措施,跟踪监控,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整治到位,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

  “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文件中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力度为重要抓手,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确保实现零死亡,坚决遏制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各类非人身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二、工作目标

  推动公司及各单位以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三年行动,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学深悟透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安全生产;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始终把员工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三是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五落实五到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四是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为抓手,持续加强基础建设,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__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

  理和综合治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把安全管理的重心放在治本上,放在重大灾害治理上,切实从根源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安全生产稳定发展。

  二、主要任务各单位坚持以__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着力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主体、监管、操作责任落实。持续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公司推动为主向各生产单位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监督促进为主向各生产单位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坚持“技术、装备、管理、培训”并重,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按照省国资委、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实施。(一)学习宣传贯彻__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工会组织各单位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__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通过网络群、宣传、解读,大力营造专项整治氛围。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单位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安排专题学习,把重要论述纳入各层级干部培训。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小学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局关于学校安全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齐抓共管、标本兼治,把全面排查整治与聚焦重点领域贯穿全过程,把提高安全意识与狠抓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把建章立制与压紧压实责任贯穿全过程,着力化解影响制约学校安全的基础性、源头性矛盾问题,着力健全学校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工作责任机制,着力提升学校安防水平和安全治理能力,努力打造安全标准高、稳定基础牢、防控能力强、师生员工满意、家长社会放心的平安校园。二、组织领导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成员:学校全体中层干部和班主任三、总体要求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总要求和“务必整出成效”总目标,聚焦学校安全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周期,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链条,着力消除学校安全风险隐患,着力健全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学校安全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是全面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全校教职工观看专题片,并进行相互交流。二是全覆盖开展专题宣讲。对全校师生安全宣讲全覆盖,校长、班主任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讲。三是广泛组织宣传。继续组织开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主题大讨论,通过显示屏、宣传栏、板报、校园网、手机短信、微信等各种平台,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安全宣传活动。四是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工作机制,开展重点风险整治,积极参与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有效防范化解涉校安全风险。(二)全面强化学校安全责任体系一是压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校长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把安全管理融入学校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二是落实学校领导干部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坚决扛起防范化解学校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三是强化校长室和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建立有效监管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督查检查,着力消除盲区漏洞。(三)全面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安全防控体系一是严密风险防控。会同相关部门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断完善《学校安全风险和责任清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清单》“两张清单”管理及公示制度,落实化解管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评估、预

  警、管控、公告制度。二是落实隐患整治。进一步落实市局《交办清单》和学校《自查自改自报清单》“两级清单”整治制度,对风险隐患滚动管理,压茬推进,闭环销号。三是强化协调联动。构建学校安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和镇(街道)协同联动,促进责任共担、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安全共治,充分调动行业协会、社区、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

  (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全面排查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对学生食堂、宿舍、教学楼、图书室、实验室、微机房、物资仓库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易发多发部位开展重点排查。二是深入整治火灾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2020年,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完成率100%,学校食堂定期清理油烟机油污。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确保安全。三是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020年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100%,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四是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开展火灾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五)深入开展治安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完善安防条件。切实落实省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中小学幼儿园智慧安防建设指导意见,配齐配强专业保安,完善安防设施,加快智慧安防校园建设,健全安防机制,夯实安防基础。二是加强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做好涉校涉生矛盾化解和重点人员管控,严

  格落实门卫值守、内部巡查等制度,严防无关人员和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三是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加强校门口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协同公安机关强化巡逻守护,不断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二是有效运用“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制度,严格落实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食堂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配送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三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会同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鼓励学生家长借助“互联网+明厨亮灶”参与学校食堂监督。定期开展学校生活用水和师生饮用水水质监测。(七)深入开展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程,建立完善涉危实验室安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和危化品采购、存储、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安全监控制度,明确重点监控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制定风险分布档案,责任到人。二是定期开展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摸清涉危实验室及危化品底数,全面排查各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定期排查各类实验室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情况,及时规范安全处置。三是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把实验安全教育纳入相关学科教学计划,开设相关课程。做好参与实验的学生、教师、工作人员和相关来访人员的安全培训与准入要求,

  使其了解掌握实验室涉及的危险源、安全操作规范及突发情况处置方法等。

  (八)深入开展校车与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二是严格日常监管。督促指导学校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监管平台,实施动态监控。严格按规定配备随车照管人员,并督促认真履行照管职责。严格校车驾驶员教育管理,严禁超员超速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确保安全运行。三是加强与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完善联动工作机制,改善校车道路通行条件,加强危险路段安全防护措施,依法查处校车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四是会同公安机关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结合实际不断优化上下学高峰时段交通组织。(九)深入开展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落实校舍安全长效机制。全面排查学校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摸清校舍安全底数,落实学校建筑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全面开展校园设施设备安全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确保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三是完善应对极端天气、旱涝灾害机制。加强对校园低洼地带、地质灾害点、易滑坡地段、易遭受雷击、地基沉陷等区域安全预防措施,落实学校在建项目施工隔离管理等安全措施。(十)切实提升安全支撑保障能力一是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以“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为阵地,落实

  安全教育课程,常态教育、专题教育参与率、完成率100%。在教育教学课程中安排安全教育,充分把握消防日、交通安全日、安全生产月、安全进校园等契机,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防范溺水、生命安全、心理健康、应急避险等专题教育。通过开展科普讲座、安全演练、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组织师生经常性开展安全演练和技能训练。加强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二是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把安全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三是提升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组织师生参加相关安全在线课程学习,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不断提升校园智慧安防建设水平,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四是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制定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100%按规定开展应急避险、人员疏散掩蔽演练活动,确保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应对,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根据学校实际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实效性。

  五、时间安排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将安全专项整治“一年小灶”与“三年大灶”统筹推进,分四个阶段:(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至8月)。组织全体教职员工深入学习

  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安全宣讲和宣传教育。结合雅中实际,制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保障措施,并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攻坚(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按照市局校园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与本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隐患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和措施要求,坚持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如期完成“一年小灶”整治任务。

  (三)持续整治(2021年全年)。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治,加大攻坚力度,确保按时整改销案。探索依托专业力量开展学校安全风险评估,进一步突出安全治理的专业性、精准性。

  (四)巩固提升(2022年全年)。深入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梳理出在制度规定、办法措施方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深入总结专项整治经验,构建长效机制,提升安全治理水平,确保学校持久安全。

  六、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全校上下要从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更高政治站位扛起学校安全稳定责任,统筹好“一年小灶”与“三年大灶”,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学校成立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校长任组

  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学校中层干部和全体班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安全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问题整改。充分认识维护学校安全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必要时报请上级领导统筹协调解决。

  (三)严格督查问责。学校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对教职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整治效果不好的及时通报、责令整改。对发生安全事故、有较大影响的校园安全事件的责任人问责,并且在年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四)强化安防保障。加大学校安防投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整体提升校园安全基础和风险防控能力水平。日常做好与保安公司的管理对接工作,按标准配备具备资质的专职保安和安全管理人员,对保安加强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要求,签订责任状,逐步提高保安待遇,优化年龄结构,提升业务素质。完善校园安防设施建设,配齐相关防卫器械。加强技防建设,完善校园消防、监控、门禁等各类安防系统,不断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智能化水平。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4月25日国家传

  达国家煤监局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视频会精神、_月_日__省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及省、市、县政府关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根据《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__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大环境。二、整治目标用三年时间,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改进,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素质能力不断提升,有效防范化解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消除较大及以上安全隐患,防范事故能力显著增强。1.安全生产持续保持稳定,井下杜绝死亡事故,地面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2.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3.完善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4.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动态达标;采煤工作面基本实现智能化。6.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和工艺。

  7.煤矿职工学历满足要求,职工素质显著提高,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一般从业人员初中以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中专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大专以上,矿长和总工程师本科以上;职业技能人才比例达到40%以上;安全管理人员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达到15%以上。8.劳动用工更加规范。三、组织机构为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组长:__(矿长)副组长:__(总工程师)__(安全矿长)__(生产矿长)__(机电矿长)__(矿长助理分管通防)成员:__(安全副总)__(通防副总)__(防突副总)__(地测副总)__(机电副总)__(运输副总)及各部室、区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江海成兼任。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督促、协调、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活动。

  四、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成立工作领导组组长:__(矿长)副组长:__(党委书记)__(总工程师)__(安全矿长)__(生产矿长)__(机电矿长)__(矿长助理分管通防)成员:副总工程师及各部室、区队负责人(二)工作目标通过三年时间,学深悟透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做到两个维护;坚决以决不牺牲安全为代价的底线红线,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贯穿到安全管理全过程;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按照四铁要求,压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平稳发展。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二、主要任务(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

  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2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21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或D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

  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20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逐一再次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

  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

  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__-20__)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__-202X)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年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

  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__-2012),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21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__〕1号)的有关方法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22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

  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推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管理指导意见,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建造、维护、监测标准,着力解决标准空白、滞后和标准执行不一致问题。制定出台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x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22年底前,化工重

  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0年4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各省和有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

  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公安、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地

  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

  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导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

  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书记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__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国__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预控体系,引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努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二、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领导机构__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领导机构明确为__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带头学习贯彻书记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各部门、各下属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定期研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结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绩效考核。工作专班组长:__副总经理副组长:__安全总监成员:集团公司总部各部室负责人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部,主任由安全监督部部长担任,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安全生产委员会决策部署,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

  协调、督导、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制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分工、主责部门,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督促主责部门落实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检查下属单位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和工作进展情况。

  三、主要任务落实2个专题任务1.学习宣传贯彻书记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2.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三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四是分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五是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六是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七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八是推动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九是加强应急体系基础建设。重点开展10项专项整治1.大临建设安全整治。

  2.隧道施工安全整治。3.高墩大跨桥梁施工安全整治。4.高边坡路基施工安全整治。5.深基坑(基础)安全整治。6.支撑体系安全整治。7.大型(特种)设备安全整治。8.营业线、工程线(轨行区)安全整治。9.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10.火工品安全整治。四进度安排从2020年_月至2022年__月,分四个阶段进行。动员部署(2020年_月)。排查整治(2020年_月至__月)。集中攻坚(2021年)。巩固提升(2022年)。五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严格督导检查。注重典型引路。

  

  

篇四:三年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建立完善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消防安全三年行动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三年时间,强化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建立完善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一)全力防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彩钢建筑、养殖区乱堆乱放、人员密集场所、石油化工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以及老旧场所等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二)持续夯实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到2022年,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二、工作任务(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配合完成)1.实施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按照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文件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高层住宅小区、社会单位、住宅区标线施划、障碍物清理、曝光警示等重点任务。2.加强联合管理。充分发挥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作用,在消防安全公约中明确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约束惩戒措施,强化群众自治管理。(二)集中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配合完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任务。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省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政办发〔2021〕56号)要求,2021年,全县完成1000户高层住宅灭火器材箱配备和具备条件的住户逃生缓降装置安装,6个社区、17个高层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消防装备器材配备。同时,全面排查全县高层建筑是否确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定期开展,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是否接入,微型消防站是否创建达标,是否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相关配套政策等,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三年整治计划,分步骤逐项整改,2021年重点督办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石化和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全面提升。不断加强石油化工和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重点针对石化企业是否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是否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和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是否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和微型消防站并开展实战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配合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公安派出所结合日常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群租房排查等工作,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民警“点多面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安监站适时组织力量对出租屋、老旧住宅等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区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持续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相关单位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开展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逐级明确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安全措施。(四)夯实农村消防安全治理。1.夯实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各村要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推进落实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队伍作用,着力解决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柴草垛乱堆乱放等问题,督促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

  

  2.持续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动落实近年来农村火灾隐患整治经验,各村结合脱贫攻坚和危房改造计划,将电改、灶改纳入改造范围,持续改造农村老旧电器线路,改造农村厨房灶台、炉灶、火炕等明火取暖设施,为烟囱安装防火罩,切实解决烟囱飞火、炕洞余火等生活用火不慎发生火灾的问题。各村要成立志愿消防队,按照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和装备;镇安监站、村民委员会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要时段落实24小时防火巡查;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和疏散逃生演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2021年底,全镇16个村组建志愿消防队。2022年,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火灾起数明显减少。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商务、文旅、卫生健康、宗教、电力等重点行业部门,2021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商场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文物建筑、场所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消防部门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六)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专业化管理。加强基层消防管理共建共治。2021年底前,将消防安全工作融入镇政府“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范围,纳入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层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整合发动群防群治力量使用手机确保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完成率达到100;严格落实《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依托镇安监站设置1名消防安全专干(兼网格专员),专职调度指导辖区消防检查、宣传培训工作。2021年底前,推行落实消防安全专业化监管。(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制定《关于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的三年计划》,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网格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三、时间安排

  

  从2021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2021年7月5日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广泛发动,营造氛围。(二)排查整治(2021年6月至12月)。各村按照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紧盯工作重点、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任务精准推进落实。(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村对照前期排查“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结合实际,巩固经验成效,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四、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二)强化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2021年12月1日前报送当年工作总结;从2021年起,每年7月15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2月1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2年12月1日报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篇五:三年整治行动方案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省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以下简称管道)保护专项整治,根据《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全面落实管道保护责任,建立健全管道保护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通过推动管道企业建立“六项机制”,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风险闭环管理制度,防止出现各类新的油气管道安全隐患。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各类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害程度。建立健全油气管道保护法规体系、标准体系、监管体系,加强油气管道完整性管理,筑牢油气管道保护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油气管道保护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二、主要任务(一)建立完善管道保护机制。1.督促市县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加强管道保护行政执法,研究建立管道保护长效机制,科学制定年度执法方案,明确检查频次和检查内容,做好执法台账管理。2.推进管道保护“六项机制”建设。督促各油气管道企业根据《关于构建“六项机制”强化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规范风险管控工作的基本流程,提高风险管控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实现风险管控闭环管理。3.建立涉管施工重大项目年度会商机制。每年由省能源局牵头,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引江济淮集团、省电力公司等单位,对与油气管道交叉施工的公路、铁路、水利、电力等重大项目提前会商,协调解决项目规划、建设与管道保护相冲突事项。(二)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1.做好油气管道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优化石油天然气管网布局,避让地灾易发区、重大危险源等,从源头上保证管道安全运行。

  2.做好管道建设项目监管,加强管道质量管控,确保管道的安全保护设施应当与管道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提升管道本体安全。

  3.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完整性管理,指导各地和管道企业制定油气管道完整性实施计划,建立完善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体系,加强管道基础数据和档案管理,督促管道企业全面排查和识别管道风险因素和安全隐患,建立管道安全风险点评价、预防和管控档案。

  4.抓好高后果区风险管控。督促油气管道企业按时开展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并按照“一区一案”的要求,制订相关应急预案并做好备案管理。严格控制高后果区增量,将高后果区油气管道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建立企地联动机制,加强联合应急演练,提升应急能力。

  5.加强管道信息化建设。在传统人工巡线基础上,推广使用无人机巡线等方式作为补充,提升在役油气管道巡线智能化水平。配合省应急厅,推进危险化学品管道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对管道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监测、评估、预警和趋势分析。

  6.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强化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督促各市油气管道保护主管部门牵头编制本市油气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整合优化应急救援资源,依托省天然气公司维抢修基地建设全省天然气应急救援中心。指导市县主管部门和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水平。(三)加强管道保护行政执法。

  1.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每年组织全省管道保护培训班,加强对市县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管能力和工作水平。

  2.组织油气管道保护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考试认证,持续推进

  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3.严格规范执法检查。通过“四不两直”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

  开”要求,规范开展管道保护执法检查,对违反管道保护有关要求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处罚。

  三、时间安排从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2021年4月至5月)。各市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二)排查整治(2021年5月至12月)。各市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管道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管道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四)巩固提升(2021年)。各市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分析,大力推广管道保护整治经验做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年度对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并于每年年底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2021年年底前形成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报告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管道保护整治专项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二)加强示范引领。各市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

  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三)抓好督导服务。各市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解决管道安全隐患整改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篇六:三年整治行动方案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整治方案1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目录12507一、工程概况312507二、编制目的312507三、时间安排412507四、治理目标4TOC\o“1-3”\h\u12507五、工作组织412507六、项目主要任务围绕的重点512507七、项目排查整治内容5-712507八、深入现场排查重点区域7-12工程概况1、本工程为某某项目,位于某地。2、道路畅通,可通大型车辆,水电均由建设单位接至场地内。二、编制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三、时间安排2021年5月至2022年12月整治目标以项目经理为项目负责人通过三年行动,针对我项目实际情况,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建筑工程事故隐患,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建筑工程安全防控基础能力,扎实推动项目

  

  本质安全,持续推动项目建筑工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以标准化为基础、信息化为工具、精细化为目标,按照“公司和项目组织策划、目标分解、方案先行、有序落实、过程监控”的原则,全面提升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杜绝一般事故,持续推动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公司转型升级高质量安全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五、工作组织成立“2021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开展、研究、决定行动中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成员:组长:副组长:成员:六、项目主要任务围绕重点:1、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3、创新管理模式、提高安全生产管控效能;4、扎实推进以项目为团队、为管理核心;5、落实开展日排查安全隐患整治台账和专项行动针对性检查;6、夯实项目安全生产基础;7、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实操相关应急救援演练;8、《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3)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包括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规定,现场作业、危险、危险场所安全监控、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5)各项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2、安全教育、培训、安全交底情况(1)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2)新员工进场、员工转岗、临时上岗人员安全培训,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培训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情况。3)特种作业人员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3、检查现场隐患(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易发事故的危险部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2)安全防护设施、栏杆、预留洞口等是否齐全、有效;电气安全设施,如安全接地,避雷设备、照明情况。(3)配电室、易燃物质的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防火、防高处坠落、防机械伤害等防护措施;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检查监督是否到位,各种安全技术资料是否齐全。4、操作岗位安全检查(1)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和正确使用情况。(2)现场的文明生产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班前、班中饮酒、违章作业和野蛮施工现象。工作期间不准穿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等。(3)安全标志挂放要规范整洁,安全通道畅通。(4)检查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要求,注意预防的危险,检查施工机具设备的开关、临时用电线路、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5、特种设备管理情况起重设备等安全运行情况;特种设备是否建立技术档案,并有完整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定专人负责管理。6、检查台账及落实情况

  

  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逐-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建立台账,分级管控。不能按期整改完成,或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一律停止施工,直到整改合格。

  7、危险监控管理情况是否建立了安全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在塔吊高处安装监控管理视频。8、隐患整改落实情况(1)能否做到:有隐患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实施有计划、有控制、有记录、有影像资料。(2)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经安全部门签字后发出,隐患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按要求期限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9、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有演练记录、演练效果分析^p和评价。10、事故报告及处理如发生事故,是否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2021年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安全目标展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生产的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安全工作生产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总结、同考核,形成建筑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八、深入现场排查重点区域(一)落实项目安全管理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全面工作基础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安全小组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三年安全生产目标,采取有力措施,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一位民工,形成纵向分级管理深入到底、横向分工负责到边、职责明晰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2、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对土方开挖、边坡支护、施工用电、特种机械、脚手架搭设与拆除、回填渣土车出入、人员密集型场所等关键部位和易发生事故作业的监督管理,加强工地办公

  

篇七:三年整治行动方案

  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根据XX区印发《XX市XX区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全乡校园安全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通过开展三年行动,推动各中小学、幼儿园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教育系统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加强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加快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培养和相关学科建设。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实现全乡中小学、幼儿园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证。二、主要任务(一)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

  -1-

  机制。落实教育系统干部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学校属地党委政府管理责任,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管理,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消除盲区漏洞。(乡党委政府、中心学校、村两委、校、园)

  (二)建立风险隐患安全防控体系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六项机制”。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整治闭环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中心校牵头,派出所、乡安监所、市场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校、园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组织各类学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高层建筑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2022年前基本整改完毕。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

  -2-

  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中心学校、乡安监所、住房城乡建设局、消防救援大队、校、园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评价考核,推进健康教育。(中心学校、市场管理局、乡卫生院、校、园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中心学校、乡安监所、派出所、学校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保障校车发展与服务需求相适应。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案,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交警三大队牵头、乡政府、乡安监所、中心学校、校、园按职责分工负责)

  -3-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中心学校、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校、园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安全基础支撑保障能力1.加强学生安全素质教育。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课程中加入消防知识教育,充分把握消防日、安全生产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活动契机,开展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以案例警示教育和沉浸式互动体验,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加强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中心校牵头、乡安监所、派出所、消防救援大队、校、园等负责)2.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标准,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落实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统计分析制度,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中心学校、校、园负责)3.提升安全生产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积极推动学校开

  -4-

  设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在区教育局的指导下,运用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检查信息系统。推动学校建设安全生产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中心校、派出所、校、园负责)

  4.强化学校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督促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推动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应急管理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出现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应对,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学校实际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中心学校、乡安监所、校、园等按照责任分工负责)

  

篇八:三年整治行动方案

  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的攻坚行动,为进一步完善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实现一个遏制、四个下降目标,努力维护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安全生产环境,西宁市采取多项举措助力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落细落实。

  一是制定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按照精准、扩面、创新的思路,突出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市安委会对标对表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部署和工作要求,于6月8日出台《西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西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确立我市1+2+15+4专项整治模式,并研究细化为1个总体方案、2个专题方案、15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和4个园区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11个县区、园区相继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推进相关工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迅速在全市范围内铺开。

  二是动员部署,狠抓责任落实。市安委会于6月10日召开全市第五次安委会,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对我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基本面,坚决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扎实的工作作风、强烈的使命担当全力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三是成立专班,强化保障措施。市安委会办公室在各重点成员单位和市

  属国有企业中选调20名能力强、作风实的干部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通过领导授课、经验分享、赴企业观摩、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等方式,以及建立定期例会、监督检查、部门协作、报告通报、约谈警示等工作制度,用最短的时间提升了专班人员业务素质,增强了队伍凝聚力,并协调解决了专班人员办公场所、生活就餐等难题。为扎实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四是查缺补漏,建立两个清单。按照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方案时间进度要求,各专班人员及时收集掌握各行业领域情况,结合实际,初步建立了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进一步明确查什么、怎么查、谁来查,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的问题,科学确定问题隐患整治期限,实施两个清单动态更新制度,定期隐患清零,定期更新隐患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注重整治实效,杜绝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务实加快推进实施,根治问题隐患,确保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为下阶段工作奠定基础。

  五是有序推进,开展督导督查。为深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确保整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工作专班及时启动了督查督导,成立督导组、制定检查计划,力求通过常态化的督查督导,及时发现、消除问题隐患,促使整治纵深推进。从8月初开展,各督导组采取现场督查和实地走访相结合,查阅相关工作台账资料等方式就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宣传教育、隐患问题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落实等情况开展专项督

  查。并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督促被检查单位完善措施,强化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有序推进。

  我市三年行动已进入排查整治阶段,截止目前,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组成的检查组深入各县区、园区、部门和企业中开展了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汛期水库安全、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领域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现场督导推进35次。针对部分企业三年行动方案与实际脱节,个别部门责任分工不明问题,市安委办将组织工作专班分片包干、专人专盯,推进专项整改工作落实落地,有效防范一般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山县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常安委〔____〕5号)文件精神,结合经济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以____新时代__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____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园区人民群众

  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二、组织领导特成立开发区开展第二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

  员如下:组长:周丽兵副组长:王湖南成员:何建祥、徐鸣华、冯淑锋、严建华、徐战军组建开发区开展第二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办公室,办公室

  设在社会事务科,由严建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由官威京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主要任务(一)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1.强化区域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监管领导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开发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压实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机构;加强区内企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加大安全投入。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和通信、检查、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等设施装备,提升安全技术装备水平的投入;依法建立专职安监员队伍,加强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建立健全日常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实施明察与暗访相结合。2.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区内企业法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要

  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编制应急处置预案;企业要建立满足自身要求的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企业要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和安全应急演练,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企业要加强外包等业务安全管理;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的,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3.推进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整体谋划、系统推进;打通区内公共设施、上下游产业链、应急救援等各方面各环节,创新思路,推进一体化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建立齐抓共管、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模式。(二)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4.优化规划布局根据全县总体发展规划,结合开发区经济基础、产业特点、资源和环境条件,组织编制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科学确定空间布局、产业定位和建设运营模式;在安全评估的基础上,优化开发区各功能分区布局,严格控制高风险功能区规模。5.严把项目准入关按照开发区一特三提升的产业发展总体要求,制定完善产业发展规划,明确项目准入条件,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准入评估制度,评估结果作为项目投资签约、规划选址、财政支持、投资服务的决策依据;制定禁限控目录,

  对只引进生产设备及其工艺包,未配套引进与其相关的安全包与控制技术,拼凑式设置安全设施以及生产工艺安全防控系统的项目,严格禁止落户;禁止自动化程度低、工艺装备落后等本质安全水平低的项目进区;严格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严禁承接其他地区落后产能,严防高风险项目转移;建立完善区内企业退出机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及时淘汰退出开发区;对危化品企业项目引进突出源头控制、安全处置、过程监管、防范风险四个环节,严格控制涉危项目准入,充分考虑项目对周边环境和安全的影响,严格把关,合理布局,高危项目审批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6.合理布局区内企业综合考虑主导风向、地势高低落差、企业之间的相互影响,统筹企业类型、物资供应、公用设施保障、应急救援等因素,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防护距离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合理布置企业分区,把企业与周边安全的相互影响降到最低;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禁止在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对开发区内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进行再确认,不符合要求的,制定的整改方案,依法依规实施改造、搬迁、退出等措施。7.完善公共设施结合产业特点,不断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公用管廊、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设施、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宣传教育、应急管理、表彰奖励、公共安全隐患整改,以及政府购买专业技术服务等,并

  实行专款专用。(三)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8.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树立整体安全风险意识,组织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安

  全容量,实施总量控制,消除、降低、控制安全风险评估。针对风险较高的行业,细化行业企业评估办法,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9.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全员参与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认真开展安全风险摸排、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运用信息系统管理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精准排查治理生产装置、生产工艺、设备管线等各方面风险隐患,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建立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参与的公共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障园区各类公共设施安全运转。10.强化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深刻吸取近年来重特大事故教训,结合区内企业类型,有针对性地开展涉爆粉尘、危险化学品、受(有)限空间作业等专项治理,聚焦企业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账销号,坚决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推动企业牢固树立隐患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意识,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和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的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开展企业内部隐患排查治理;对动态排查出来以及政府主管部门通知整改的安全隐患,严格督促企业逐条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事故应急预案;支持企业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发

  动并激励员工主动排查、举报事故隐患。(四)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管控11.着力深化高温熔融金属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重点强化高温熔融金属等重点领域执法检查,推动企业健全安全风险管

  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聚焦重大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有效消除违法行为;推动企业采取设备升级改造、自动化控制、联锁、机械防护和能量隔离等手段,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加强应急管理,规范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完善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2.突出加强仓储物流园区的安全管理突出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剂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储存仓库,及时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进一步加强仓储物流园区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装卸管理,采用建立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专用车道、限时限速等措施,严格装卸作业操作流程,加强对专用停车场、专用车道安全管控,确保仓储运输全过程安全。(五)持续夯实安全基础13.加快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结合产业特点,以生态工业园区为试点,采用互联网+产业模式,综合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实现对化工企业、重点场所、重大危险源开展安全风险监控预警,把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纳入智慧园区建设的重要内容。14.强化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

  全面掌握本园区及区内企业相关应急信息,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检查企业应急准备工作开展情况,督促企业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与开发区周边重点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明确应急管理的分级响应制度和程序,做到应急救援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安全高效。

  四、时间安排从____年7月至____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____年7月)。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二)排查整治阶段(____年8月至12月)。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____年12月底前,完成对辖区的摸排梳理,落实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和任务清单,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三)集中攻坚阶段(____年全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联合有关部门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发区、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四)巩固提升阶段(____年全年)。深入分析安全管理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部门、单位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安全管理制度成果,推动全区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管委会对工作完成情况要实施定期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送县安委办。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党工委领导下,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专项整治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其他分管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分工负责,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有力有序推进。(二)强化联动协同。加强和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建立工作会商制度,构建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三)严格督促指导。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各企业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制度措施清单和,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专项整治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四)强化责任考核。要把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与专项整治、风险防控、应急救援等工作结合起来,制定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的具体措施,建立警示提示制度、督查督办制度、通报约谈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强化考核引导,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提升专项整治实效。(五)加大舆论宣传。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各项专项整治任务,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讲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微博、微信、钉钉等新媒体开展宣传,营造浓厚安全氛围,为打赢打好全区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筑牢坚实基础。按照国家、省、市、市安委办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部署要求,我市以强化安全责任为重点,以预防事故为主攻方向,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治理目标,组织开展以1+2+8+30为框架的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三年行动。为切实做好专项整治的宣传引导工作,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现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如下:

  一、宣传重点(一)主题主线。重点宣传____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宣传省、市及我市制定出合的学习贯彻落实____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文件。(二)行动内容。重点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安排部署,宣传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方案的总体要求、整治目标、各基层单位开展三年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措施、进展成效、创新做法、亮点工作。(三)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政府、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责任,曝光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倒逼政府、部门和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四)警示教育。针对交通运输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开展事故原因分析和警示教育宣传报道。各基层单位安全监管负责人要主动联系媒体,采取明查暗访、直达企业现场、查找隐患的形式,曝光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起到震慑同类企业非法违法行为的目的。(五)经验探索。深入宣传基层、企业安全生产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人物事迹。宣传交通运输领域、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三年专项行动方案的积极评价,专家学者、社会机构、基层单位对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强化责任体系落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等方面的深入研

  究和有益探索。二、时间范围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束。三、宣传内容和方式宣传标语标牌。各基层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宣传,使用的宣传标语内容可参考附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规范的宣传内容。

  四、工作安排(一)发布重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对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情况,较大以上事故查处结果等重要事项在主流媒体进行公告。(二)加大深度报道。党政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围绕学习贯彻落实____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专项整治等方面,制定学习体会、实践总结、理论研究、调研报告,加深对专项治理行动的理解。(三)加强新媒体和公益广告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开放性强、交互性好、传播速度快、影响面广等优势,制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关的图文、短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等平台广泛发布。在各媒体平合制作播(刊)发践行安全发展理念、推进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的公益广告,滚动播放安全警示、提示信息等,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四)加强舆论监督。紧盯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中学习贯彻不认真、

  态度认识不端正、工作部署推动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两个清单不具体、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风险防控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予以曝光,推动改正错误、弥补漏洞改进作风,确保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健康有序有力推进。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基层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有组织、有方案、有行动。(二)突出重点,创新形式。根据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活动,推进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渠道载体创新运用和实践推广。

  

  

篇九:三年整治行动方案

  一整治目标用三年时间持续开展五假五超三瞒三不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证照超期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瞒报谎报事故不具备法定办矿条件不经批准擅自复产复建拒不执行指令仍然生产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律法规标准不执行蓄意违规突破法律法规底线等煤矿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进煤矿安全法规标准落实构建完善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体系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涵盖各个岗位各个风险点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安全管理人员和职工素质扎实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和管理体系大力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实现煤矿安全风险可控掌握事故预防主动权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发生

  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强全省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一、整治目标用三年时间,持续整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证照超期,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瞒报谎报事故,不具备法定办矿条件、不经批准擅自复产复建、拒不执行指令仍然生产)、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法律法规标准不执行、蓄意违规突破法律法规底线等煤矿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抓住推进煤矿安全法规标准建设、推进优化煤炭产业结构、构建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体系、提升企业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强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效能等关键着力点,强力推动以基层责任落实、基础工作保障、基本素质提升为核心的煤矿安全“三基”工作,扎实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和管理体系,大力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实现煤矿安全风险可控,掌握事故预防主动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到2022年,形成更加科学完备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煤炭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全省煤矿生产能力全部达到60万吨/年及以上,煤矿数量减少至900座以内,大型煤矿产量占比达到76%以上;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体系更加完善,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明显提升,正常生产煤矿全部达到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要

  求,其中一级占达标煤矿的50%,力争建成智能煤矿10座,建成智能综采工作面50个,有智能综采工作面的矿井产能达到2亿吨左右;监管监察执法效能显著提高,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矿井基本实现远程监管监察;涵盖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各方面的煤矿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事故总量和较大以上事故在2019年基础上分别下降10%以上,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05以下。

  二、主要任务(一)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1加快制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根据国家制修订《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进展,及时跟进,加快配套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完善,将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等近年来一些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地方法规,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煤矿安全治理效能。(省应急厅牵头,省能源局、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制定完善煤矿安全地方标准。在落实好国家新型煤矿安全标准体系的基础上,构建符合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实际的地方标准体系。制定《山西省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指南》《煤矿采空区(废弃矿井)煤层气地面抽采安全规范》等地方标准。进一步坚持和巩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驱动、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强化标准的监督执行,充分发挥标准对煤矿企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的支撑作用。(省应急厅牵头,省能源局、山西煤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及时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准确研判和把握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和规律,从技术和管理上深入剖析每一起煤矿事故原因,有针对性地修订监管监察和企业安全管理层面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堵塞漏洞、弥补缺陷。做好相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修订工作,积极对接煤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移交工作,确保“放管服”改革落实到位、安全准入门槛不降低、安全监管监察力度不放松。(省应急厅牵头,省能源局、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优化煤炭产业结构和规范采矿秩序。1加快推动60万吨/年以下煤矿退出。积极推进6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减量重组一批、关闭退出一批,2020年底前60万吨/年以下煤矿全部退出。对列入当年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煤矿,严格按照目标责任书明确的时间停产停建、实施关闭、通过验收。(省能源局负责)2严格落实准入门槛。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定要求,停止审批新建和扩建后产能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和产能低于120万吨/年的其他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开采深度超1000米和扩建开采深度超1200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矿,新建和扩建开采深度超600米的其他煤矿;停止审批新建和扩建产能高于50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煤矿,新建和扩建产能高于800万吨/年的高瓦斯煤矿和冲击地压煤矿。(省能源局负责)3规范产能核定工作。严格按照《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组织开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产能核增煤矿严格按照现

  有合规的采掘工作面个数开展工作,产能置换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初次被鉴定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和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矿井、近2年内连续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或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矿井,重新核定煤矿生产能力,核减不具备安全保障条件的产能。(省能源局负责)

  4规范采矿秩序。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科学划定开采范围,严厉打击未批先建和超层越界开采行为,规范采矿秩序。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但建成投产和同一集团公司内部超层越界开采的煤矿,依法依规采取加快办理手续等分类处置措施,确保正常组织生产建设。(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将“打非治违”工作贯穿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重点打击整治不符合国家或地方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责任制不完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培训不到位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应急预案编制不完备的;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安全生产许可证超期组织生产的,上级公司向所属煤矿超额下达生产指标的;超层越界开采或违规开采保安煤柱,以假图纸、假密闭、假数据、假报告等隐瞒作业地点和人数的;采用巷道式采煤等国家及我省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设备、工艺的(经能源部门批准采用巷道式、条带式矸石充填绿色开采工艺的除外);安全监控系统功能不完善、运行不正常;井下违规放炮、动火,瓦斯超

  限作业的;火区、高冒区、采空区等隐患排查治理和密闭管理不到位的;采深超800米灾害严重矿井未落实限产、减人、缓采、禁采、退出等措施,入井人员多且未采取“一优三减”措施的;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自然发火和水害严重矿井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的;已公示列入当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方案应淘汰退出,仍以“过渡期”“回撤期”名义违规生产的;停产停建矿井违规复产复建,技改煤矿不按设计方案和批准工期施工的;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和违法施工顺序施工的;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或以隐患整改、维护性推进名义组织生产的;采掘工程违规承包、以包代管的;迟报、谎报、瞒报事故,或者隐患排查治理弄虚作假的;其他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综合运用处理处罚、通报、约谈、问责、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行刑衔接等措施,依法进行惩处;对煤矿存在重大隐患且符合《山西省煤矿安全隐患调查处理办法》中启动调查情形的,按照“谁查处、谁报告、谁调查”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建立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对发现的非本部门职责范围处置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移交有管理权限的部门依法查处;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及时协商处理,严防互相推诿。(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厅、省能源局、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完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煤矿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职责,

  实施“零死亡”目标管理。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承诺、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矿领导带班下井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有岗、有职、有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覆盖各部门、各环节、各岗位的责任链条。煤矿办矿主体要优化安全管理层级,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所属煤矿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认真制定本企业煤矿分级分类安全管理办法,做到真控股、真投入、真管理。认真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煤矿整体托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做好对标整改,进一步规范煤矿托管行为,彻底解决乱承包和乱用工现象;鼓励引导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差的煤矿实行整体托管,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煤矿,按照建设智能化矿井或整体托管要求完成整改后,才能恢复生产。(山西煤监局、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格落实部门监管监察责任。坚持煤矿安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原则,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管措施,严格落实分级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确保每座煤矿都有一个日常安全监管主体,中央企业所属煤矿安全监管不得下放到县级及以下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履行国家监察职责,严格落实国家监察责任。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每年要将上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县(市、区)和煤矿企业作为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进行“开小灶”,重点督导检查,加大服务力度,加快破解煤矿安全治理难题;要严格执行《关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监察的指导

  意见》《山西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等制度规定,切实推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行监管监察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制度。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建立完善领导班子联系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工作机制,明确联系指导范围和职责,定期开展帮扶指导服务;对联系指导、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下达督办函或监管监察意见书,督促抓好问题的整改落实,必要时可依法约谈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及省有关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规定,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广泛发动群众特别是企业内部职工及家属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和严格保护。(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积极探索事故调查机制,对较大事故实行省级煤矿安监局现场督办或提级调查。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近三年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和典型事故整改评估和责任追究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向地方政府通报。落实事故警示、通报、督办、约谈、现场会、联合惩戒、整改与“回头看”七项制度,凡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由省安委会办公室公开约谈。做好事故分析工作,总结事故规律特点,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建议。完善煤矿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除死亡事故外,强化人身伤

  害事故和典型非伤亡涉险事故的统计报告。(山西煤监局、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大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力度。1强化重大灾害治理能力建设。督促煤矿企业按规定建立重大灾害治理机构和队伍,配备满足灾害治理需要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保障治理所需的资金投入,配备完善灾害治理所需的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建立健全灾害治理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持续深化重大灾害治理。“一通三防”方面。深化煤矿瓦斯灾害治理,开展“一通三防”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三区联动立体式”瓦斯抽采,落实煤炭规划区实行“先抽后建”,煤炭准备区实行“先抽后掘”,煤炭生产区实行“先抽后采”;督促煤矿企业完善瓦斯抽采达标评判体系,开展瓦斯抽采动态评判;实施突出煤层鉴定、钻孔轨迹测定、瓦斯抽采自动计量,强化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推动煤与瓦斯突出精准治理;超前预防煤层自燃火灾,对开采自燃、容易自燃煤层的矿井要按设计实施灌浆、注氮等防灭火工程,采用束管监测开展火灾指标气体预测预报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煤层自然发火。(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水害防治方面。严格执行《山西省老空水害防治工作规定》,持续深化“可采区”“缓采区”“禁采区”防治水分区管理,坚持“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探放水程序。开展重点地区矿井老空

  水探查工程,特别要督促兼并重组煤矿查明矿井及周边老空积水等情况,推行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措施,推广水患区域“四线”(积水线、警戒线、探水线、停采线)管理。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要装备微震监测系统,开展底板注浆加固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要装备应急救援的潜水泵排水系统。(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顶板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山西省煤矿顶板安全管理规定》,加强顶板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优化支护设计,抓好特殊条件、特殊地点、特殊环节顶板防治。(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防治冲击地压方面。加强《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的宣贯落实,开展冲击地压调查摸底工作,提高冲击倾向性鉴定和冲击危险性评价的科学性,提升冲击地压监测预警能力,落实相关防冲措施。(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1提升煤矿企业法规标准的执行力。组织全省煤矿企业开展“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督促煤矿企业学习贯彻“一规程三细则”(《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等,推动煤矿企业重制度、敬规则,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对标对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强化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和法规执行力,全面提升全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山西煤监局牵头,省应急厅配合)

  2健全煤矿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煤矿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灾害特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和企业安全生产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有关制度规程措施。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严格兑现奖惩,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规程措施真正落实。(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持续提升。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规范煤矿劳动用工的指导意见,提高员工素质,严厉打击以包代管、违法违规分包转包行为,有序推进井下劳务派遣工的清退、划转工作。督促煤矿行业贯彻落实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行动提升计划,加大对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基本实现“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基本达到一般从业人员学历初中以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学历高中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学历大专以上。完善煤矿主要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推进逢查必考常态化。(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煤矿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工作。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山西省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指南》,组织开展风险年度辨识评估、专项辨识评估和岗位辨识评估,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各环节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煤矿办矿主体要加强对所属煤矿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治理情

  况的检查指导。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要建立重大风险定期分析研判和公示、预警信息会商及分级发布制度,定期分析评估重大风险管控措施和重大隐患治理成效,形成本地区煤矿重大风险研判报告,并逐级向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报告。(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纵深发展。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规定,深入推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安全生产承诺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行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承诺制度。以“作业过程规范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工作步骤流程化”为目标,全面开展煤矿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实现风险隐患排查由矿级领导向区队、班组、工种、岗位延伸,从2021年起,省应急厅将煤矿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开展情况列为标准化考核定级的基本条件,如不具备则直接判定不达标。(省应急厅负责)

  6全面推行安全责任保险。要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完善以保险机构为平台的煤矿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链条,构建保费费率随安全状况浮动机制,实现保险机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和煤矿多方共建共治、共赢共享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有效防范和减少煤矿事故发生。各地要结合实际,全面探索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工作机制,推动保险机构与煤矿实现安保互动,进一步提升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省应急厅负责)

  7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省属国有重点煤炭集团专业技术、安全管理和事故救援优势。推进煤矿救

  援装备建设和救援队伍战斗力提升,打造“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煤矿应急救援铁军。煤矿要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应急预案编制与修订,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要与专业煤矿救援队伍签署服务保障协议,储备足够的救援物资,建设完善适用可靠的安全避险系统,确保水管、通讯线路、压风管三条生命线畅通可靠;强化煤矿调度中心建设,发挥调度中心参谋部、指挥部、作战部的枢纽作用,赋予井下班组长、调度员等紧急情况撤人权。(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进煤矿安全科技创新和“四化”建设。1加快推进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建设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监管监察信息平台和煤矿事故风险分析平台,2020年将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的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工业视频监测系统和重点地区的冲击地压、水害监测数据接入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所采集的各类数据进行“智能分析、预知预判”,为监管监察工作提供智能辅助决策。开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和管理通用信息系统,鼓励企业使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实现煤矿企业超产量、超强度、超能力等重大隐患的远程巡查及防控。(山西煤监局、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全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要求,鼓励

  和引导企业建设智能煤矿。对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矿井,优先开展智能化采掘和危险岗位的机器人替代。到2022年底,力争建成智能综采工作面50个、智能煤矿10座。(省工信厅牵头,省应急厅、省能源局、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煤矿安全科技攻关和先进技术推广。认真贯彻落实《山西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行动方案》要求,坚持科技兴安、科技强安,紧紧围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工作思路,充分发挥省属国有重点煤炭集团、煤炭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优势,督促煤矿企业积极与产、学、研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广泛交流合作。积极推广应用新装备、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尤其是智能化采煤技术装备、工作面超前支架以及掘锚一体机、盾构机等先进技术装备,在智能采煤、智能掘进、智能打钻、连续化辅助运输上开展科技攻关,不断提升全省煤矿安全科技装备水平。(省应急厅、省能源局、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煤矿装备更新换代。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加大煤矿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力度,强制淘汰不具备安全保障的设备,2020年底全省煤矿高档普采采煤工艺全部淘汰。推进煤矿重要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煤矿重要设备出厂、入库、入矿、使用、检修、检测、报废各环节动态数据链,为设备安标验证、使用维护、监管监察、事故溯源提供支撑。正常生产建设谋矿2020年完成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全面提高系统准确性、灵敏性、可靠性、稳定性和易维护性。加快煤矿井下先进定位技术应用,推广井下人员、设备精准定位技术,

  为杜绝“三违”、应急救援、“互联网+监管”、智慧矿山建设提供基础和技术支持。(省工信厅、省应急厅、省能源局、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落实煤矿“一优三减”措施。督促煤矿企业开展系统优化,减水平、减头面、减人员,建设项目设计的生产工作面个数符合《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2018)规定,生产矿井逐步实现“一井一面”“一井两面”;严格执行《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限员规定(试行)》,对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煤矿,不予核增生产能力、不予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要减少井下现场交接班,避免平行交叉作业,实行采区和采掘工作面限员管理,升级改造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实现超员监测预警和人员精准定位,提高集约化生产水平。(省能源局、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着力提高监管监察执法效能。1实施煤矿分类监管监察。按照《山西省煤矿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监察办法》,科学编制监管监察执法计划,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执法计划组织开展煤矿分类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结合日常监管监察执法情况,逐一梳理分析每座煤矿的主要风险、安全管理薄弱环节等情况,“一矿一册”建立档案,扎实做好煤矿分类基础工作;强化动态管理,发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及生产建设状态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调整分类类别,并按照调整后的类别实施监管监察工作。坚决整治安全检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压实执法检查带队负责人责任,切实提高执

  法检查质量和效能。紧盯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时段,适时调配执法力量组织开展跨区域“靶向”精准异地执法和集中执法。落实计划检查工作机制,统一规范监管执法文书制作,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开展执法互查互检等工作,持续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开展重点执法、专项监察、集中整治、打非治违等专项执法活动,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切实通过执法推动企业守法。(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切实发挥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前哨”作用。开展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管理改革和清理整顿,提高五人小组业务素质和履职尽责能力,做到机构到位、职责到位、人员到位、素质到位,真正发挥五人小组“前哨”作用。五人小组要认真履行煤矿安全监管检查职责,对所包保煤矿每周巡回检查1次,每月对每个包保煤矿做到全覆盖对表检查。(省应急厅负责)

  3建立信用监管监察机制。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内部安全检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安全风险防范机制。推行安全承诺制度,推进安全信用分类监管监察,依据企业信用情况,采取差异化监管监察措施,并在安全改造、安全许可、标准化创建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失信企业和个人,在依法严厉处理处罚的同时,实施联合惩戒,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失信主体在项目核准、设计审批、安全许可、从业资格准入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并通报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发现上级企业违规向煤矿下达超能力生

  产经营指标的,按规定严肃问责追责。(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对“关键少数”问责追责。紧盯煤矿决策层、管理层、技术层,聚焦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尤其是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实际控制人、总工程师等“关键少数”的法定职责,将其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严格落实《山西省煤矿安全隐患调查处理办法》,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追根溯源,由事见人开展责任倒查,逐条查明相关人员责任,依法对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和问责追责。(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监管监察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配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做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系统的开发建设,实现监管监察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数据网上统计和分析,做到监管监察执法信息互联互通。推进煤矿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等信息系统使用。持续做好煤矿安全基础数据平台的维护管理,督促企业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信息。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监管监察的制度。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进行深度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执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用好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工业视频等联网系统,推进远程非现场检查,提升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各级政府要为监管监察

  执法信息化建设提供人财物保障。(省应急厅、山西煤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时间安排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4个阶段实施。(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省安委会总体安排和本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工作。(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市、县对本地区煤矿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要进行系统性研判和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企业好的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源头严控、过程严管、事故严惩机制,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省推广,并对全省煤矿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适合我省煤矿特点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本地区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煤矿安全生产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议事日程和报告工作的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重大、突出问题;将煤矿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将专项整治实施情况纳入对下级党委和政府的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根据省级制定的方案,明确本地区三年行动牵头部门和工作推进部门,建立由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发展改革、能源、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公安、电力等部门单位参加的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协调推进煤炭资源合理开发、人员素质能力提升、监管能力建设、安全生产奖惩机制、重大灾害治理资金支持等工作措施落实。(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内资金,用于瓦斯、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在资金、政策方面积极支持煤矿企业持续深化重大灾害治理、安全风险管控、智能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督促煤矿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等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障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更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核查属实的,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加大对在线监控和信息化执法平台建设的支持,提高监管监察执法信息化水平。

  (三)强化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分片联系督促指导机制、检查评估和情况通报机制,加强对各地推进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用好明查暗访、执法公示、公开曝光等手段,对发现的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及时向有关地方党委和政府通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措施不落实、工作没有取得实质成效的地区和企业,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依法严处。

  (四)加强监管监察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专题业务培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持续推进执法队伍能力提升。推进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从人员、装备、技术、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开展监管监察执法量化考核,建立完善激励和奖惩机制措施,强化干部队伍担当作为,培育真抓实干、动真碰硬作风。

  (五)强化舆论宣传和示范引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形成强大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注重发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篇十:三年整治行动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范文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

  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2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

  1

  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

  工作机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21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或D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20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逐一再次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

  2

  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年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

  3

  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xxxx-2012),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21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的有关方法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22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推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管理指导意见,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建造、维护、监测标准,着力解决标准空白、滞后和标准执行不一致问题。制定出台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

  4

  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x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22年底前,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0年4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5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各省和有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

  6

  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时间安排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公安、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有

  7

  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导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范文

  8

  

  

推荐访问: 三年整治行动方案 整治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