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银行个人征信业务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银行个人征信业务自查报告 根据ⅩⅩ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安徽省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使用管理工作指引(暂行)
>的通知》, 为规范个人征信系统的正确使用, 提高个人征信系统使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水平, 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切实改进个人征信系统服务质量, 现对本人在个人征信系统使用以来进行了 自查, 现对自查做以下汇报:
在使用个人征信系统时, 严格按照ⅩⅩ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管理办法, 遵循合规、 审慎、 保密、 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 对自己的查询帐号严格保密, 密码定期修改。
在查询过程中, 按照审慎和维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原则, 对每一笔被查询者, 由被查询者当面签订查询授权书, 按照被查询者的授权的查询原因, 进行授权内查询, 做到无无权查询和越权查询。
并且对每一笔查询结果, 做到保密制度, 切实维护被查询者的个人隐私。对每一笔查询者, 在查询之前, 做好查询登记制度, 登记被查询者的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号码、 查询原因进行详细登记, 对每笔查询记录逐笔登记, 并按季度对其登记簿进行装订保存。现我社被查询者为借款人, 对其符合发放贷款的被查询者,查询报告都做为贷款资料保存, 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户,我社对其查询报告进行专夹保管, 查询者对其信息绝不对外宣传, 保证其查询信息不泄漏, 影响个人信誉。
对其查询的个人征信, 本着全面、 客观、 合理的原则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价, 征信信息仅供参考, 不应简单以个人征信系统存在负面数据为由, 正确使用个人征信系统。
对个人贷款户进行贷款后管理查询, 严格按照主管授权制度, 对每笔需要贷后检查的个人征信查询, 按照先登记授权,后查询的原则办理查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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