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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2023-2023年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分解工作方案

时间:2023-04-12 12:15:06 来源:网友投稿

门头沟区2020-2021年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分解工作方案

 

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北京市任务细化分解方案》、《门头沟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门头沟区VOCs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推进全区秋冬季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现将《门头沟区2020-2021年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认清形势,高度重视。近年来,全区秋冬季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空气重污染发生的频次和峰值有所降低。但大气污染防治成效并不巩固,尤其2021年一季度整体反弹,既影响广大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也影响全年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各相关部门、各镇街要坚持首善标准,充分发挥“争第一”精神,统筹疫情防护和秋冬季攻坚各项工作,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优化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结构、用地结构,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领域,推进我区秋冬季空气质量继续改善,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二是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管区领导就各自分管领域加强组织领导、调查研究、决策部署,定期统筹调度。在重污染期间,分管区领导要对各项污染过程应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度。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牢固树立全区“大环保”思想,严格落实《门头沟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完善区级统筹、部门落实、镇街具体监督、村(社区)巡查的工作机制,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深化大气污染防治“0.1微克”行动,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各镇街要聚焦PM2.5TSP、降尘量等重点任务指标,发挥好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力量,进一步深化、细化、量化任务责任。各部门要聚焦重点任务,明确具体措施到科室、到数据、到网格,着力解决好突出问题、多发问题,确保“十三五”目标圆满收官、“十四五”开好头起好步。各执法部门要统筹好督促检查与帮扶指导,坚持精准执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持精准帮扶,对存在问题企业送政策、送服务、送技术,引导企业转型升级,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三是聚焦重点,全面提升。全力推进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治理工作,加大综合执法检查力度。多部门加强联勤联动,严厉打击道路遗撒、带泥上路、施工扬尘、非道路移动机械、餐饮无证无照、油烟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开展重型柴油车专项执法行动,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提升重点区域精细化保洁水平,强化监测治理能力,与专业技术单位合作,完善属地降尘监测网,增设降尘监测点位,加大降尘监测频次,加强区域降尘分析和措施研究。

四是强化调度,严格考核。区委生态文明委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小组办公室落实“日巡查、日通报”机制,每日对各镇街空气质量、TSP进行排名、通报,区长办公会周通报镇街环境质量排名、执法等情况。自2021年10月起,各相关部门要统筹秋冬季和“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每月月底前报送区委生态文明委大气小组办公室,区委生态文明委大气小组办公室汇总全区进展情况,纳入每月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进展情况,上报市委生态文明办。

 

 


门头沟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分解

 

序号

主要任务

完成时限

任务措施

牵头区领导

牵头部门

主责单位

协办单位

1

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秋冬季期间

202010-12月,全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控制在1天以内。

20211-3月,全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51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控制在5天以内。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区交通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科信局

区住建委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

2

202010-12月各镇街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

城子街道低于42微克/立方米;大峪街道低于41微克/立方米;永定镇、东辛房街道低于39微克/立方米;龙泉镇低于36微克/立方米;潭柘寺镇低于35微克/立方米;军庄镇低于32微克/立方米;王平镇低于31微克/立方米;大台街道低于29微克/立方米;雁翅镇低于28微克/立方米;妙峰山镇低于27微克/立方米;斋堂镇低于26微克/立方米;清水镇低于24微克/立方米。

张翠萍

3

20211-3月各镇街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持续下降。

潭柘镇低于53微克/立方米;王平镇、东辛房街道低于43微克/立方米;大峪街道低于42微克/立方米;永定镇、妙峰山镇低于41微克/立方米;龙泉镇、雁翅镇、大台街道低于40微克/立方米;军庄镇、城子街道低于39微克/立方米;斋堂镇低于36微克/立方米;清水镇低于33微克/立方米。

张翠萍

4

加强重点区域污染源治理

长期坚持

严格落实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治理方案要求,加大道路洒扫保洁力度、加强重型柴油车、餐饮油烟、汽修维修、加油站、在施工地等污染源治理。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建委

区环卫中心

区公路分局

区交通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消防支队

龙泉镇

军庄镇

大峪街道办事处

城子办事处

5

2021年10月底前

同石景山区生态环境局、广宁路街道办事处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日常联合执法巡查,建立志愿者巡查队伍,加大对永定河文化广场东侧在施工地以及爱玛裕、喜玛峪等地区污染源联合治理力度。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大峪街道

6

老旧车淘汰

2021年12月底前

严格执行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全市域限行政策,加快淘汰国三柴油载货汽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 的老旧燃气车辆。

张翠萍

区公安分局

区交通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财政局

7

加强重型柴油车执法检查

长期坚持

严格落实《重型柴油车专项治理方案》要求,持续开展重型柴油车专项执法行动,建立“环保跟着交警走、交警吹哨其他执法部门报到、跨区域执法”等执法模式,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在进京路口、辖区内主要道路采取24小时执法或机动24小时执法检查方式,提高车辆拦截率,长期坚持联勤联动机制,提高路检执法效能。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交通支队

区交通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8

加强重型柴油车入户检查

2021年12月底前

对于一年内超标排放车辆占车辆总数10%以上的运输企业,将其列入超标车数据库或重点监管对象。强化入户监督抽测。对出租汽车、租赁汽车、驾校教练汽车以及从事运输经营的轻型汽油车辆、重型柴油车辆进行入户检查。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交通局

区公安交通支队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9

强化机动车检测场监管

长期坚持

采取现场随机抽检、排放数据后台筛查等方式,对门头沟区机动车检测场实现监管全覆盖,严厉打击“车虫”违规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

10

划定高排放控制区

秋冬季期间

研究扩大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划定,加强对进入低排放区内作业的挖掘机、装载机、叉车等的监督检查。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住建委

11

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

按时间节点完成

组织动态完成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依法查处未经过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对全区各类工地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全面排查建账、执法查处,发现一起排放不达标的处罚一起。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建委

区城管委

区市场监管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水务局

区房屋征收中心

区棚改中心

区工程中心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12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

2021年12月底前

以施工工地、高排放控制区等为重点,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执法,做到重点场所全覆盖。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13

强化降尘量控制

长期坚持

2021年10至12月,各镇街降尘量不高于3.0吨/平方公里·月。2021年1至3月,按要求控制降尘量。

张翠萍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住建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交通局

区城管执法局

14

2021年10-12月各镇街粗颗粒物(TSP)平均浓度持续下降。大峪街道低于109微克/立方米;城子街道低于107微克/立方米;军庄镇、龙泉镇低于104微克/立方米;永定镇、潭柘寺镇低于96微克/立方米;东辛房街道低于94微克/立方米;妙峰山镇低于87微克/立方米;王平镇低于84微克/立方米;雁翅镇低于72微克/立方米;大台街道低于67微克/立方米;斋堂镇低于68微克/立方米;清水镇低于58微克/立方米。

张翠萍

15

2021年1-3月各镇街粗颗粒物(TSP)平均浓度持续下降。大峪街道低于135微克/立方米;城子街道低于130微克/立方米;龙泉镇低于127微克/立方米;永定镇、东辛房街道、潭柘寺镇低于132微克/立方米;军庄镇、妙峰山镇、王平镇、大台街道低于130微克/立方米;雁翅镇低于133微克/立方米;斋堂镇低于112微克/立方米;清水镇低于100微克/立方米。

张翠萍

16

道路扬尘管控

长期坚持

持续开展平原地区道路尘负荷走航监测评价,定期通报全区平原区道路尘负荷情况。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17

强化裸地扬尘治理

长期坚持

按照《2021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和《2021年裸地整治实施细则》要求,严格落实裸地整治责任,建立健全落地治理动态台账,加强日常检查巡视,确保裸地100%苫盖、绿化、无起尘。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建委

区水务局

区林绿化局

区工程中心

区棚改中心

区规自分局

区房屋征收中心

区公路分局

各镇街

18

倡导文明祭祀

长期实施

落实《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倡导市民在寒衣节、清明节、中元节等传统祭祀节日期间,采用社区共祭、敬献鲜花、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绿色的祭扫方式。

张翠萍

区民政局

区城管执法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委宣传部

19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

2021年12月底前

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于10月底前完成一轮“散乱污”企业全面排查,建立散乱污台账,杜绝虚报、瞒报。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坚决依法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实现“动态摸排、动态清零”。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科信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水务局

20

推进餐饮油烟净化器改造

2021年10月底前

持续推进辖区餐饮油烟净化改造,全面梳理辖区2019年以来餐饮油烟净化器改造情况,建立一企一档,并于10月前报送餐饮油烟净化器改造验证材料。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1

工业炉窑综合整治

2021年12月底前

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要求,组织各镇街排查并取缔仍在使用的不符合《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2017年版)》的工业炉窑。加强对工业炉窑排放情况的执法检查,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科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2

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

2021年11月底前

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以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整治,建立辖区重点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台账清单;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科信局

23

开展专项执法

2021年12月底前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印刷、汽修、餐饮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检查。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4

旁路设置情况排查

按时间节点完成

2021年12月底前,对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并建立管理清单。2021年3月底前,对排查出的旁路进行分析论证,督促企业取消非必要的旁路,因安全生产必要保留的,通过铅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流量计等方式加强监管,开启后及时向辖区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做好记录。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5

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排查

按时间节点完成

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排查,并建立管理清单。2021年3月底前,完成对排查中发现的泄漏等问题的整改。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6

加强执法监管

2021年12月底前

充分利用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对在线监控系统报警、未稳定运行和数据不准确的加油站进行依法处理。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7

自动监控设施安装

2021年12月底前

鼓励对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VOCs排放企业安装用电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设施等。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28

落实重污染应急预案

长期坚持

根据北京市空气重污染预警治理,依法依规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各项要求,组织企业严格落实“一厂一策”应急预案,施工工地有明确要求的工序停工到位,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各执法部门要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加强各类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强化执法和督促检查,盯紧“最后一公里”应急措施的执行和落实,不打折扣地落实好各项应急措施。

区生态环境局门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力的情况进行督察督办。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29

完善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

2021年12月底前

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有关要求,坚持保先进促落后、实施差异化分级管控原则,全面排查梳理本辖区、本行业涉气源,组织施工工地、企业申报并完成绩效评级,组织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应急减排措施。更新完善工地、道路清扫保洁、企业应急减排清单、绩效分级、减排措施,杜绝“一刀切”,确保秋冬季重污染应急取得“削峰降速”实效。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科信局

区交通局

区委宣传部

区住建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公路分局

区城管委

区环卫中心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30

开展环境精准执法

长期坚持

生态环境、公安、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做好监督帮扶工作,向企业宣传大气污染治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引导企业自觉守法。

生态环境、公安、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职责,利用热点网格、在线监控等新手段、新技术,实施精准监督执法。对排放稳定达标、运行管理规范、环境绩效水平高的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监督执法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整改到位,对违法情节及后果严重、屡查屡犯的,依法严厉查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密执法检查频次,严厉打击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分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委宣传部

31

明确细化责任分工

长期坚持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门头沟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规定》,落实任务要求,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

各镇街要结合辖区实际,聚焦指标任务,细化本辖区秋冬季攻坚方案,具体责任到人,确保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任务指标顺利完成。

张翠萍

各有关部门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32

定期调度

长期坚持

调度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秋冬季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区长办公会周通报镇街环境质量、执法情况,月通报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33

建立帮扶机制

长期坚持

建立领导班子包镇街机制,加强帮扶指导,帮扶镇街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张翠萍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34

大力推广新能源车

2021年12月底前

加快推进我区公交、出租、环卫等车辆电动化。

陆晓光


区科信局

 

区交通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环卫中心

 

 

区生态环境局

区财政局

 

35

油品和尿素质量抽查

2021年12月底前

全年在全区加油站(点)抽检车用汽、柴油22组,在生产、流通领域监督抽检车用尿素6组。

陆晓光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城市管理委

区商务局

36

调整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

2021年11月底前

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1家。

陆晓光

区科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37

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材料替代

长期坚持

12月1日起,严格落实国家胶粘剂、清洗剂、工业防护涂料、车辆涂料等VOCs含量限值标准。2021年4月1日前,做好落实国家油墨VOCs含量限值标准准备。

区科信局负责督促生产企业提前做好含VOCs产品标准实施准备工作,在标准正式实施前有序完成产品切换;指导企业建立原辅材料台账,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于2021年11月底前将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材料替代情况和达标情况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市生态环境局。

陆晓光


区科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38

重点工业行业VOCs综合治理

2021年12月底前

针对生产、流通环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每月对生产企业、超市等的建筑涂料、胶粘剂、工业防护涂料、车辆涂料、清洗剂等进行抽检、抽查,每季度检测量不低于市级下达任务指标,曝光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销售场所。

陆晓光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39

清洁能源替代散煤

2021年11月15日前

严厉打击经营性企业非法使用、销售燃煤行为,严防散煤复烧,巩固全区平原地区基本“无煤化”成果。

陆晓光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

40

强化工业企业统一管控

长期坚持

区科信局负责指导开展工业园区、产业基地污染防治工作。

陆晓光

区科信局

石龙管委

41

加大督查和执纪问责力度

秋冬季期间

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对重点攻坚任务落实不力、环境空气质量落后、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发现问题未按期改正的,视情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或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在秋冬季污染治理攻坚战中不担当、不作为,环保责任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问责。

范永红

张翠萍

区纪委区监委

区生态环境局

42

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材料替代

2021年11月15日前

对文物修缮、施工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并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全年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使用面积,涂料中VOCs含量检测报告报至区委生态文明委大气小组办公室

庆兆珅

区文旅局

43

打击黑加油站点

2021年12月底前

区公安分局牵头持续集中打击和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区市场监管局对不达标的油品追踪溯源,查处劣质油品存储销售集散地和生产加工企业。

孙鸿博

区公安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城市管理委

44

强化烟花爆竹禁放管控

长期实施

落实《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研究划定全域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空气重污染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全区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孙鸿博

区公安分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45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

2021年12月底前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未落实有关规定,使用未经信息编码登记或者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记入信用信息记录。

赵北亭

区住建委

46

实现扬尘监管平台共享

2021年12月底前

完善运维好全区施工工地可视化、智能化的扬尘视频监管平台,做好各部门符合条件的视频监控设备接入的指导及保障工作。组织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全区所有房屋建筑和规模以上交通、水务、园林绿化、市政基础设施等施工工地以及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和消纳处置场所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将数据信号统一接入全区施工工地扬尘视频监管平台,并动态更新。

赵北亭

区住建委

 

区公路分局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街

区科信局

区生态环境局

47

施工扬尘监管

长期坚持

按照《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要求,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双十条”标准,加强视频在线24小时值守监管,及时向执法部门移交扬尘问题线索,确保建筑工地不起尘。

赵北亭

区住建委

 

区城管委

区规自分局

区公路分局

区水务局

区工程中心

区园林绿化局

区房屋征收中心

区棚改中心

区工程中心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48

长期坚持

强化“小微工程”(施工面积300平方米以下、投资30万元以下)、线性工程扬尘管控,采取渐进式分段施工方法,针对各类市政管线、道路交通等各类线性工程的小微工地一次开挖作业长度不宜超过100米,新开工段作业前,必须完成前一工段扫尾清理工作,做到场清地平、无浮土。

赵北亭

区城市管理委

区公路分局

区水务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49

规范强化扬尘执法

长期实施

对问题严重的项目责任单位,采取通报、约谈、扣分、限制评优、限制招投标、降级资质、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等措施,督促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联合惩戒。

 

赵北亭

区住建委

 

区公路分局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城市管理委

区工程中心

区征收中心

区棚改中心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50

道路扬尘管控

2021年12月底前

 

按要求开展城市道路尘土残存量检测、考核,定期向社会公布考核排名情况。城市道路“冲、扫、洗、收”新工艺作业率提高到92%。按照《2021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1年道路扬尘治理实施细则》要求,严格落实57条道路尘负荷监测道路治理措施和主体责任,确保道路尘负荷无进入全市后十名道路,全区道路尘负荷考核分值进入前10名。

赵北亭

区城市管理委

 

区住建委

区环卫中心

区公路分局

军庄镇

龙泉镇

永定镇

大峪街道

城子街道

东辛房街道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51

强化渣土车闭环管理

长期坚持

定期组织开展渣土运输车辆执法检查,严防死守,做好建筑垃圾及渣土运输车辆闭环管理,并通报工地渣土车违规情况,严厉查处道路遗撒、带泥上路、未密闭等违法行为。

赵北亭

区城市管理委

区交通局

区城管执法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分局交通支队

52

109复线工程扬尘治理

2021年10底

制定109复线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细化、量化扬尘管控措施,包括施工扬尘、拆迁扬尘等,建立日常巡查机制,确保扬尘管控到位,不影响全区各项污染防治指标。

赵北亭

区城市管理委

相关部门

沿线镇街

53

加强露天矿山生态修复

2021年12月底前

年底前,完成7.78公顷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赵北亭

区规划自然资源分局

相关镇街

区国资委

区生态环境局

54

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材料替代

2021年11月15日前

加大力度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应用绿色建筑材料,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涂料。并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全年建筑工地建筑涂料使用面积,涂料中VOCs含量检测报告报至区生态环境局。

赵北亭

区住建委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55

对道路画线、沥青铺设等涉VOCs排放道路工程施工施工时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材料,并于2021年11月15日前将全年对道路建设、修整用的沥青使用量以及VOCs含量检测报告,护栏等道路设施涂料使用量以及VOCs含量检测报告。

赵北亭

区公路分局

56

标准化治理改造

2021年12月底前

落实北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污染防治能力提质升级2019-2021年行动方案要求,力争完成全区2家维修企业在用喷烤漆房的标准化治理改造。

赵北亭

区交通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科信局

区生态环境局

57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2021年12月底前

落实《北京市2021年能源工作要点》要求,全区煤炭消费量控制量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指标。

赵北亭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

58

加强重点区域污染源治理

长期坚持

加强重点区域污染源治理

王涛

区园林绿化局

59

规范强化扬尘执法

长期实施

依据法定职责加强对属地扬尘监管执法工作的指导、推进加大扬尘执法力度,每月5号前将上月管控和执法工作情况反馈市级相关部门。定期对各镇街、各行业施工工地扬尘问题执法情况进行统计、排名、通报。加强扬尘执法相关信息公开及数据共享,及时主动曝光违法行为。对列入台账的施工工地,镇街一线执法部门的月检查率要达到100%;区级执法部门的月检查率(含远程视频监控)不低于60%。

王涛

区城管执法局

各镇街

区生态环境局

60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及焚烧管控

2021年3月底前

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年底前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在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加强露天焚烧监管。在重污染天气期间,严控秸秆焚烧、烧荒、烧垃圾、树叶、烧套袋等行为。

王涛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管执法局

各镇街

(含石龙管委)

区园林绿化局

61

清洁能源替代散煤

2021年11月15日前

健全清洁取暖设备的运维服务机制,有序推进山区村庄的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完成3个村煤改清洁能源能源工作;未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替代地区实现洁净煤替代散煤全覆盖,按照北京市低硫煤及制品环保技术要求,加强煤质检查。

王涛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市管理委

各镇

区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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