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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村庄里*》读书笔记3篇(范文推荐)

时间:2023-02-20 18:00:06 来源:网友投稿

《一个村庄里的*》读书笔记1  工作越来越忙碌,读书渐渐成为一种奢侈。不是因为挤不出时间,而是因为内心早已浮渣四起,难以沉静。近日总算静下心来读完了一本书,庆幸自己还能找到读书的感觉,庆幸自己还能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个村庄里*》读书笔记3篇(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一个村庄里*》读书笔记3篇(范文推荐)

《一个村庄里的*》读书笔记1

  工作越来越忙碌,读书渐渐成为一种奢侈。不是因为挤不出时间,而是因为内心早已浮渣四起,难以沉静。近日总算静下心来读完了一本书,庆幸自己还能找到读书的感觉,庆幸自己还能心有所感。

  这本书的名字叫《一个村庄里的*》,是一部纪实文学作品。作者熊培云,不到40岁,江西人,一个非常优秀的学者、思考者,担任过多家知名媒体的专栏作家及特约撰稿人,现在南开大学任教。正如作者所说,“理性思考,感性表达”,这本书格局很大,却又娓娓可读。

  这本书以故乡村庄为起点,以江西农村为背景的亲情故事,真实记录了一群农村人家几十年的悲欢离合。故事的背后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不仅是书中人物的故事,更是几代人的经历。作者试图以此讲述30年来*农村的变迁,并进而扩大到建国60年来*农村建设的荣辱和沉浮,在这一过程中,还不忘打捞民国时期乡村建设者们的努力与挫折。试图“从一滴水里看到整个世界”,作者的观察和思考具有历史的穿透力。

  书中说“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这句话,其实可以多面理解。

  从情感和记忆的角度看,这是普遍的。对于一个常年在外的人,家乡更多是活在记忆里,是童年、少年时所接触的人事,所居住的建筑,所徜徉的山水,二三十年的时间足以改变一切。当一个人多年后回到家乡,不再有熟悉的感觉,他心目中的家乡便轰然塌陷。

  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尤其对中西部的部分农村而言,何止是沦陷,简直是崩塌。因为这30年来的发展,主要是城市的发展。为了提高生活水*,农民进城了,可是由于“土地拥有农民”(熊培云语),城市对于他们而言只是个“暂住地”,哪怕居住了10年20年。结果是大量的青壮劳动力低调地入住城市,农村中留下大量老人和儿童,缺乏生气。农家子弟一旦鲤鱼跃了龙门“考上大学”,就大多不会再回去,升学体制如抽水机一般,将农村里最有生命力的个体诱惑进城。

  农家的大学生们,等待他们的又是怎样的命运?考上大学是件喜事,至少几十年前是这样。当时,考入大学是和洞房花烛一样,似乎是人生成功的预演。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农村大学生,也多不负众望,往往扮演了一个家族“拯救者”的角色,作者熊培云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

  时至今日,这样的梦想在逐渐毁灭。原因有二:一是大学扩招。20xx年以前,每年毕业的大学生不超过100万人,现在每年超过600万人,就业竞争压力空前加大,薪资预期也一再调低;二是城市高房价。北上广深,对于年轻人始终具有极大的吸引力,但是动辄过万的房价成为一道难以跨越的门槛。以不高的起薪工资,对抗巨额的房价支出,只能望洋兴叹。

  家庭不富裕的农家子弟刚一毕业,就背上生活的大山,自顾不暇,何来拯救他人?这一情形,已经成为一个不小的群体所面临的困境。这并不是臆测,看看各种报道、调查,“大学生农民工”已经成为一个新群体,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城乡”差异早已成为热门话题,其实“乡乡”差异也需要关注。虽然暴力拆迁的事情时有发生,但在东部发达地区,似乎盼拆更是一种常态。我真正想说的是,农民本来是固化在土地上的,他们最大的资产——宅地基及其上的房屋,只能使用不能买卖,不具备市场价值。大都市郊区的农民,由于城市发展,需要征地拆迁,他们因而拥有了一次资产置换的机会,拥有了具有市场价值的城市住房,但这种转变是被动的,守株待兔式的。而偏远地区的农民,却连守株待兔的机会都没有。这样又造成了新的不公*。

  一个看似*淡无奇的村庄,也可以成为重要历史进程的见证者,一个村庄的命运是*命运的缩影,而一个个村庄的命运又恰恰构成了这个成长变化的国家。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艰深的话题,农村的希望在哪里?*的希望在哪里?虽然我们和作者都在思考,但暂时还回答不了。

《一个村庄里的*》读书笔记2

  作者以详实的笔法描述了他眼中故乡——小堡村,一个典型的农村村庄的时过境迁,并对建国以来农民与土地之间生产关系的变迁做了论述。在作者的心里,即使他自己出国留学多年,回国后也不在故乡的小村庄里面住了,但是故乡依旧是他心灵的家园,对故乡的一草一木都有特别的情怀的,当他的家乡遭遇“拆迁”、"卖古树"、土地租给别人建工厂,家乡变得面目全非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心灵上既没有城市又没有村庄的流浪汉。

  给我们印象非常深刻的就是作者村庄买古树的的事了。当时村里想要卖给别人的是三个地方的树的,一个是:晒场边上的树。一个是:村中旧祠堂后面的树。还有就是村后坟山上的树。晒场边的树是所有集体财产的,旧祠堂后面的树是属于村里的一个大家族的,坟山上的树是私人的。很多村民都不愿意卖树,但是能够站出来反对的人并不多。最终,只有坟山上的树被留了下来,因为它的主人誓死捍卫了它,而其它两个地方的树都被连根拔起卖掉了。我觉得卖树这件事,不仅仅体现了村民思想的封建、落后,民主意识的淡薄、保护自身权利意识的缺乏,同时也很好地与书名”一个村庄里的*“联系起来了。因为卖古树这种现象不只发生在作者的村庄里面,而是发生在*大部分的村庄里面的,书中就有提到南京一夜之间就失去了大片的梧桐树。书中把这种现象叫做”大树进城”热,当时*把大部分的经历都花在建设城市上面了,城市的绿化需求非常的大,这样就造成了卖树、偷树的现象。这就让我想起了孙立*教授所说的断裂社会了,孙教授把90年代以后的*称为“断裂社会”,断裂社会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其中一个就是城乡之间的断裂。拆迁、把农村的资源运到城市都是城乡断裂的表现。那个时候,农民没有拥有土地权,农村大量的资源都被挖到城市里去加上国家出台的“户籍*”的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城乡之间的断裂。

  在书中也有很多的细节是描述了农村以及村民的特点的。譬如说,作者在书中提到的,他在上学的路上和一位伯伯同路,伯伯问作者以后又什么打算,作者就说,给你们写诗啊,他一位那位伯伯会夸他关心农民的命运、有理想,但是那位伯伯却叹息着说:”写诗有什么用啊,我们又不懂。在这里就体现了农村缺乏教育、缺乏受教育的意识。还有,作者提到农村里的人和树是有感情的,他们会在树下乘凉,小孩子会在树上玩,树结果子了他们会去摘,而作者之所以对树有特别的感情是因为在古树曾经救了他两次。然而在城里,树仅仅是用来当做风景的,果子熟熟了在树上烂掉也不会有人去摘,不仅是人和树,即使是人与人之间,做了几十年的老邻居,偶尔听到隔壁的一点点响动、一点点悲喜,却永不相识。这就通过人与树之间的关系,对农村人和城里人在感情上做了一个对比一个村庄里的*。

  “再后来,我甚至厌恶回到这个村庄,因为我深切地体会到了‘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如今连山川也变了颜色;河流和道路一样都被荒草淹没。”《一个村庄里的*》主要介绍了作者熊培云的故乡——小堡村的从前、现在和可能出现的未来。在书中可以深深地感受到作者的理性思考和人文关怀。我读这本书时,时常感觉到我身边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因此产生了些许共鸣,虽然我离开家乡已有近10个年头,但那毕竟是伴我度过珍贵的童年的家乡。

  熊培云在序文中讲到“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虽然我不确实是不是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但我知道有大部分人的家乡在沦陷,也包括我的。如果说因为小堡村的村长贱卖了那些曾经见证了几代人生命的树,而让村民们的内心从此失去安宁,那么我就是因为一个采矿集团走进我的家乡而让我内心变得空虚。因为寄托着我的精神的东西受到不可恢复的创伤。采矿集团一到我的家乡,首先遭殃的是那一座座山,的确都变了颜色,一座座黄土山刺痛了我的眼球。从山脚通向村庄的林荫道路,变成了黑乎乎的石子路,还会有些从在矿车掉下来的矿渣。矿区的废水直接排放到村里的颇大的湖里,银色中略带青色的沉淀物把这个湖的一大半填得结结实实。那些山上曾经给予我和小伙伴美味果实的树木,我要到哪里找寻;那条我和小伙伴曾经追逐打闹的林荫道为何变得死气沉沉;那个曾经有人撑着竹排去捕鱼的湖,要怎么样才能让鱼儿重新回到你的怀抱。

  虽然我的家乡不像熊培云的家里的老房子因移民建镇被拆得一干二净,但家乡小村几乎所有的房子也因为就没有人住而显得沧桑衰老,破败不堪。这与熊培云谈到的农民进城务工有很大的关系,采矿集团进驻我家乡成为了农民进城的催化剂。在全国都兴起进城热的时候,我的"家乡也不例外的卷入了这场潮流中。原因有很多,熊培云说:“最真实的理由也许只有一个,那就是每个人都有逃避灾祸、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在我家乡这里就得到了很好的诠释。除了城市给农民带来的吸引力之外,让农民背井离乡的还有来自家乡的推动力。

  我的家乡有大片良好的农田,每到播种季节,一片片绿油油的禾苗,随风摇曳。到了收获的季节,农田便掀到了金黄的一页,这里承载着全村人的希望一个村庄里的*读书笔记一个村庄里的*读书笔记。然而矿区挖矿没有做好勘测工作,他们在地下采矿,矿洞一直从山的那边挖到我们的农田底下。事情的败露是因为一位伯伯在自己的农田耕作,发现自己的脚在往地里一点一点的下陷。起初他还没有在意,不料几天后,这附近的农田便坍塌了一片。这么一来,说明在农田附近的房屋也不安全了。此事顿时在我村里吵得沸沸扬扬,还说要与矿区打官司。出了这种事,再没有农民敢下地耕作,渐渐地,自然农田就被大量抛荒了。然而没有什么可以维持生计,一方面,青壮年们进城务工,另一方面,全村人在与矿区负责人商量卖田地以及宅基地。如今时隔几年,村里的人几乎都转入城市了,剩下的只有无人管理的破旧房屋依旧在守护着家乡,和熊培云的小堡村一样“乡村不免空虚”。

  *人的家乡都大同小异的在沦陷着。关于童年的家乡,只能永远的活在心里。

《一个村庄里的*》读书笔记3

  几年前读费孝通《乡土*》的时候就耳闻过这本书,当时是想啥时候有时间再找这本书来读一下,可是不想一晃两年多过去了。从7月份在家开始,中途在长沙呆了一个星期,之后又来到石家庄,这本书断断续续的花了二十多天,变换了两千公里的地方才看完。进入研究阶段,明显感觉时间不像本科时期那么充沛了,读杂书都基本是睡觉之前,吃饭时候挤出的时间。估计以后也这样,形而上学的东西不能缺少,但是花费过多时间去在这个上,则会影响当前的工作。本书也是直接在*板上看完了,电子书看起来方便,但一些需要反复读的书则没有纸质书的优势大,看完之后总结起来很麻烦,纸质书随手一翻很快就能找到要复习回顾的地方,值得反复读的书,该买的还是得买。

  我自己本身就从村庄里走出,对村庄里很多东西看在眼里。但很早就出来读书,每次回到家里,村里小我一些的小孩几乎都不认识。村里发生什么事,也大多只是耳闻而已,特别是最近几年,每个假期就回家半个来月,一年在家不足一个月,难免渐渐与故乡隔离了。

  熊的文字开始很不习惯,感觉乱,杂。但是熊描述的乡村,许多我是深有感触的。比如乡村的树木,在小的时候,在河边有很多大树,中午的时候去河里摸鱼,河水清澈见底,走过河边,高大的柳树苍翠欲滴,阳光透过树叶,斑驳的投下一点一点,清风徐来,好不快活。但是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为了赚点钱,河边的大树被卖给了外地的商人,现在的河边光秃秃的只剩稀稀疏疏的杂草,河里由于上游的煤矿污染,鱼几乎绝迹了,水也总是浑浊的,小时候每到晴天,总有很多人在河边洗衣服,大家欢声笑语扯着家常,算是乡村的一类娱乐了。现在还有一个记忆,母亲在河边洗衣服,我在河里石头下摸鱼,摸了的鱼拿到邻居家里串在衣针上串着烤……

  上次回到家乡,听说最近当地的煤炭企业全都被勒令关闭了,煤炭曾是当地人经济的主要来源,煤企一停,许多人没了工作,天天窝在活动中心打牌,有些则远走故乡,去外地打工挣钱。就在从宣威回长沙的车上,遇到几个去河南郑州打工的四川人,那个四川人外出打工二十多年,家里的土地已经很多年不种了,就任它荒下来,因为外出打工挣的钱比在家里刨地球赚的钱多多了,据他说,在他村里,家家户户都这样,村里现在的青壮年不是出去读书,就是出去打工,几乎没有留在本地的。看来这已是*农村的遍相。

  谁人故乡故乡不沦陷……

  当然这只是我记忆里的乡村,事实上,乡村里的很多事情我是缺乏了解的。比如村庄的长幼秩序,家族传统,宗谱,乡村民选政治。宗谱记得高中的时候一位有德望的长辈曾经主持修过家谱,每户人家发了一份,不知道发谱的时候有没有熊在书里写到的热闹。至于乡村民选,我记得在初中的时候全镇选举各办事处*,支书。那时候混社会的,做煤生意的纷纷加入,有钱的直接拿钱去买,有的甚至几百一张选票。去年家乡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年轻人被选举为支书,听说找了不少人,花了不少功夫。至于乡村的麻将政治,那是从小就耳濡目染并且至今经久不衰的。小时候,几乎每天晚上都有很多人来到我家里打牌,看电视,这几年阵地稍微转变了,但打牌,打麻将是仍然是农村的娱乐主角。听说家乡附近,一些人因为赌牌,赌麻将赌得倾家荡产,负债累累。而且从此执迷赌博,不再工作。

  即使乡村正在遭受劫难,环境受到污染,青壮年人口流失,土地遭到荒废……但是熊培云对*农村的未来还是看好的,他相信,随着乡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从乡村里走出去的人,会更多的选择回到农村休养,而且广袤的农村也蕴藏着巨大的机遇。*农村的衰落不可避免,但农村绝不会消失。我看到乡村里越来越多的人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门前的河里又恢复了往年的清澈,乡村的公路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乡村的学校越来越高大明亮而不亚于城市,移动电信网络走入了寻常百姓之家;电脑,冰箱,太阳能,电磁炉成为普通家具;电网得到改造,甚至电价比在城市还便宜。乡村正在以另一种方式复苏!

  在外求学多年,每次回到家里,总是感觉到放松。在乡村的生活是惬意的,慢节奏的生活是对城市生活的一个补充和治疗。或许多年以后隐退江湖时,我也会选择不时就回到乡村住上个把月,修生养息。想象间,充满了期待。


《一个村庄里的*》读书笔记3篇扩展阅读


《一个村庄里的*》读书笔记3篇(扩展1)

——《一个村庄里的*》读书心得3篇

《一个村庄里的*》读书心得1

  工作越来越忙碌,读书渐渐成为一种奢侈。不是因为挤不出时间,而是因为内心早已浮渣四起,难以沉静。近日总算静下心来读完了一本书,庆幸自己还能找到读书的感觉,庆幸自己还能心有所感。

  这本书的名字叫《一个村庄里的*》,是一部纪实文学作品。作者熊培云,不到40岁,江西人,一个非常优秀的学者、思考者,担任过多家知名媒体的专栏作家及特约撰稿人,现在南开大学任教。正如作者所说,“理性思考,感性表达”,这本书格局很大,却又娓娓可读。

  这本书以故乡村庄为起点,以江西农村为背景的亲情故事,真实记录了一群农村人家几十年的悲欢离合。故事的背后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不仅是书中人物的故事,更是几代人的经历。作者试图以此讲述30年来*农村的变迁,并进而扩大到建国60年来*农村建设的荣辱和沉浮,在这一过程中,还不忘打捞民国时期乡村建设者们的努力与挫折。试图“从一滴水里看到整个世界”,作者的观察和思考具有历史的穿透力。

  书中说“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这句话,其实可以多面理解。

  从情感和记忆的角度看,这是普遍的。对于一个常年在外的人,家乡更多是活在记忆里,是童年、少年时所接触的人事,所居住的建筑,所徜徉的山水,二三十年的时间足以改变一切。当一个人多年后回到家乡,不再有熟悉的感觉,他心目中的家乡便轰然塌陷。

  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尤其对中西部的部分农村而言,何止是沦陷,简直是崩塌。因为这30年来的发展,主要是城市的发展。为了提高生活水*,农民进城了,可是由于“土地拥有农民”(熊培云语),城市对于他们而言只是个“暂住地”,哪怕居住了10年20年。结果是大量的青壮劳动力低调地入住城市,农村中留下大量老人和儿童,缺乏生气。农家子弟一旦鲤鱼跃了龙门“考上大学”,就大多不会再回去,升学体制如抽水机一般,将农村里最有生命力的个体诱惑进城。

  农家的大学生们,等待他们的又是怎样的命运?考上大学是件喜事,至少几十年前是这样。当时,考入大学是和洞房花烛一样,似乎是人生成功的预演。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农村大学生,也多不负众望,往往扮演了一个家族“拯救者”的角色,作者熊培云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

  时至今日,这样的梦想在逐渐毁灭。原因有二:一是大学扩招。2000年以前,每年毕业的大学生不超过100万人,现在每年超过600万人,就业竞争压力空前加大,薪资预期也一再调低;二是城市高房价。北上广深,对于年轻人始终具有极大的吸引力,但是动辄过万的房价成为一道难以跨越的门槛。以不高的起薪工资,对抗巨额的房价支出,只能望洋兴叹。

  家庭不富裕的农家子弟刚一毕业,就背上生活的大山,自顾不暇,何来拯救他人?这一情形,已经成为一个不小的群体所面临的困境。这并不是臆测,看看各种报道、调查,“大学生农民工”已经成为一个新群体,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城乡”差异早已成为热门话题,其实“乡乡”差异也需要关注。虽然暴力拆迁的事情时有发生,但在东部发达地区,似乎盼拆更是一种常态。我真正想说的"是,农民本来是固化在土地上的,他们最大的资产——宅地基及其上的房屋,只能使用不能买卖,不具备市场价值。大都市郊区的农民,由于城市发展,需要征地拆迁,他们因而拥有了一次资产置换的机会,拥有了具有市场价值的城市住房,但这种转变是被动的,守株待兔式的。而偏远地区的农民,却连守株待兔的机会都没有。这样又造成了新的不公*。

  一个看似*淡无奇的村庄,也可以成为重要历史进程的见证者,一个村庄的命运是*命运的缩影,而一个个村庄的命运又恰恰构成了这个成长变化的国家。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艰深的话题,农村的希望在哪里?*的希望在哪里?虽然我们和作者都在思考,但暂时还回答不了。

《一个村庄里的*》读书心得2

  “再后来,我甚至厌恶回到这个村庄,因为我深切地体会到了‘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 如今连山川也变了颜色;河流和道路一样都被荒草淹没。”《一个村庄里的*》主要介绍了作者熊培云的故乡——小堡村的从前、现在和可能出现的未来。在书中可以深深地感受到作者的理性思考和人文关怀。我读这本书时,时常感觉到我身边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因此产生了些许共鸣,虽然我离开家乡已有近10个年头,但那毕竟是伴我度过珍贵的童年的家乡。

  熊培云在序文中讲到“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虽然我不确实是不是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但我知道有大部分人的家乡在沦陷,也包括我的。如果说因为小堡村的村长贱卖了那些曾经见证了几代人生命的树,而让村民们的内心从此失去安宁,那么我就是因为一个采矿集团走进我的家乡而让我内心变得空虚。因为寄托着我的精神的东西受到不可恢复的创伤。采矿集团一到我的家乡,首先遭殃的是那一座座山,的确都变了颜色,一座座黄土山刺痛了我的眼球。从山脚通向村庄的林荫道路,变成了黑乎乎的石子路,还会有些从在矿车掉下来的矿渣。矿区的废水直接排放到村里的颇大的湖里,银色中略带青色的沉淀物把这个湖的一大半填得结结实实。那些山上曾经给予我和小伙伴美味果实的树木,我要到哪里找寻;那条我和小伙伴曾经追逐打闹的林荫道为何变得死气沉沉;那个曾经有人撑着竹排去捕鱼的湖,要怎么样才能让鱼儿重新回到你的怀抱。

  虽然我的家乡不像熊培云的家里的老房子因移民建镇被拆得一干二净,但家乡小村几乎所有的房子也因为就没有人住而显得沧桑衰老,破败不堪。这与熊培云谈到的农民进城务工有很大的关系,采矿集团进驻我家乡成为了农民进城的催化剂。在全国都兴起进城热的时候,我的家乡也不例外的卷入了这场潮流中。原因有很多,熊培云说:“最真实的理由也许只有一个,那就是每个人都有逃避灾祸、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 在我家乡这里就得到了很好的诠释。除了城市给农民带来的吸引力之外,让农民背井离乡的还有来自家乡的推动力。

  我的家乡有大片良好的农田,每到播种季节,一片片绿油油的禾苗,随风摇曳。到了收获的季节,农田便掀到了金黄的一页,这里承载着全村人的希望。然而矿区挖矿没有做好勘测工作,他们在地下采矿,矿洞一直从山的那边挖到我们的农田底下。事情的败露是因为一位伯伯在自己的农田耕作,发现自己的脚在往地里一点一点的下陷。起初他还没有在意,不料几天后,这附近的农田便坍塌了一片。这么一来,说明在农田附近的房屋也不安全了。此事顿时在我村里吵得沸沸扬扬,还说要与矿区打官司。出了这种事,再没有农民敢下地耕作,渐渐地,自然农田就被大量抛荒了。然而没有什么可以维持生计,一方面,青壮年们进城务工,另一方面,全村人在与矿区负责人商量卖田地以及宅基地。如今时隔几年,村里的人几乎都转入城市了,剩下的只有无人管理的破旧房屋依旧在守护着家乡,和熊培云的小堡村一样“乡村不免空虚”。

  *人的家乡都大同小异的在沦陷着。关于童年的家乡,只能永远的活在心里。


《一个村庄里的*》读书笔记3篇(扩展2)

——熊培云《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 (菁选3篇)

熊培云《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1

  “带一本书回家乡,也算是了却*生一个心愿。愿我的故乡和所有人的故乡永远阳光明媚,空气清新,万物生长;也愿我几年来的这点思考与写作,能够为读者呈现更多真实的大历史与小历史,打开一段温暖和百感交集的旅程。”

  这段话是《一个村庄里的*》自序《我的村庄我的国》的结束语。我记得我在自己编印的文集那篇代序《“冰清”和我》中说过“如果有一天,我不得不面对死亡了,我希望这本《冰清文集》能保存在这个世界上,翻开它,便能看到一个鲜活的生命,她是这样地走过来了。虽然怒放的生命之花总有凋谢的那一天,但是,‘冰清’依然活着,她是生命之树上最后的那片树叶,永远不会随风飘落。”雁过留声,人过留名,无非是希望在这个世上走这么一遭时留下些痕迹,证明你来过。而能够带一本书回家乡,也算是对生养我们的故乡的一种回报,同时它也在证明着一个村庄或者一个城市曾经这样地存在过。如果每个从故乡走出去的人都能为家乡写这么一本书,历史便不复是统治者和所谓学者口中或笔下的宏大叙事,它会具体到书写一个人、一个村庄或城市的命运,它是一部最真实的*民的史诗。“如果不能走进*常人的命运,你就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民族的屈辱与抗争,了解历史事件背后的逻辑,了解一个国家的现在与未来。”

  熊培云,就是写作《一个村庄里的*》这本书的作者,一九*年他生于江西永修县小堡村,这本书便是由小堡村及永修县,再写到江西省,乃至全*,揭示*农村过去和现在所存在的问题,并对未来的发展进行思考。这些问题和思考书中写得都很详细,我的读书笔记对此就不作重复记录,只是将书中一些我认为比较精彩的话辑录下来,并说出我自己的理解。

  “没有故乡的人寻找天堂,有故乡的人回到故乡。”

  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失去了故乡的人灵魂无所依托,他才会恐惧害怕,因此需要想象一个天堂出来安慰他的灵魂;而有故乡的人,故乡便是他的天堂,所以他不需要寻找天堂,只需要回到故乡。我曾经写过一篇《梦里不知身是客》的散文,在那里我便是一个失去了故乡的人,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将要去何方。现在我明白“只有乡村,才是游子栖息灵魂与双足的地方。”

  “没有谁愿意抛舍自己童年时的田园与记忆,没有谁愿意故作忧伤。尽管我所谈论的村庄原来也几乎一无所有,尽管它现在也在生长希望,然而,当我看到近年来故乡沦陷的种种,并且为此伤感时,我总是同样忍不住去想——笼罩在普通*人身上的最真实的黑暗与无奈,不是遥远非洲的某场屠杀,不是地中海东岸的冤冤相报,甚至也不是外国势力对本土势力的觊觎,而是这片土地上的势如破竹的弱肉强食,沦陷了一座座城市,淹没了一个个村庄。”

  每次回家乡,我都会坐在车窗前贪恋地望那片土地上的房舍与农田,我多么希望她永远保持那样一种淳朴的状态,永远不要被现代化的水泥丛林所包围,不要被各种各样的化学气味所包围,希望山永远是绿的,水永远是清的,天永远是蓝的。每次见到一座被削掉一半的山心都会痛,每次看到溪水里漂着的垃圾都会叹息,还好,乡村的天依然是蓝的,那片蓝给了我最后的一丝希望。婺源是我曾到过的最美的乡村,但我后来每一次去都发现与我初次与她相识时又变化了一些,就连那些淳朴的乡民也变成了精明的商人,于是,婺源在我心里的形象变得不那么美了,我真怕有一天我会再也不愿意踏上那片乡土,因为我不想看到我的梦之故乡的彻底的沦陷。

  “‘人们忍受着没有时间的痛苦’(法。德莱姆)。想来也是悲哀,现代人虽然早已经衣食无忧,却像是被‘成功学’诅咒,绝大多数人都在为并不存在的事业终日劳碌,荒废自己宝贵的人生光阴。”

  “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有限的,所以不要浪费时间去过自己不想要的生活。”

  最有名的故事是一个富翁与一个渔夫的对话,富翁去海边渡假,他看到渔夫躺在沙滩上晒太阳,于是他就问渔夫为什么不趁着好天气多出海捕鱼以收获更多的财富,渔夫反问他:你拚命挣钱,结果不还是跟我一样也是为了来这里晒太阳吗?当财富积累到一定的数量,足够你生活,能满足你物质和精神的需求,那么再多便是浪费,所以说当一个人到生命结束的时候还拥有大量财富那并不是这个人的光荣,其实那是他的耻辱。西方许多富豪到晚年都将大部分财富捐献出来,说明他们对人生有深刻的了悟,并且他们的人生是拥有大爱的人生,这样的人才会永远被子孙后代所铭记,他们的身体虽然消亡了,灵魂却不朽。

  有的人穷其一生都在追求物质财富和权力地位这些身外之物,他们以为这就是他们的事业,不惜为此付出健康、尊严、人格,甚至牺牲掉最宝贵的情感,而事实上这些所谓的成功到最后都是一场空,赤条条来你还得赤条条地去,唯有爱与你相伴,你永远只活在爱你的人的心里。所以最成功的事业应该是收获许多爱,亲人的爱,伴侣的爱,朋友的爱,乃至陌生人的爱,那是一种大爱。

  王尔德说:“每个圣人都有过去,每个罪人都有未来。”

  “民主的精髓,首先也是身份的*等。”

  所以无论是圣人还是罪人,他们首先都是人,在一个真正*等的社会,我们允许圣人有不光彩的过去,也应该允许一个罪人享有一个未来。请记住这句话:人,生而*等!

  “奥地利诗人里尔克说:‘灵魂失去了庙宇,雨水就会滴在心上。’生活在这粗砺的世界,那柔弱的人心,是需要一座庙宇的。如果从这个角度来检视二十世纪*人的心灵生活,你满眼所见恐怕尽是冰凉的雨水,从天而落,滴透人心。”

  无需我举例,人人都在疾呼这是一个道德沦丧人性泯灭的时代,但有多少人敢指着自己说:我对得起我的良心!请不要只是指着别人愤慨,还是想想自己是不是尽到了一个作为人所应该承担的责任,提醒自己也教育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具美德有修养讲文明的人吧,只有每个人都做到了这一点,这个世界才会重新变得干净起来。

  “‘要么忙着生,要么忙着死’,许多人都记住了《肖申克的救赎》里的这句台词。其实,对于任何一个生命来说,生与死都是同时进行的。生是一辈子的事,死也是一辈子的事。”

  记得好象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生和死是一对孪生兄弟。就像面对着镜子,我们既在生中看到死,又在死中看到生,生和死虽有着两副相同的面孔,却长着两颗不一样的心,一颗是热的一颗是冷的。其实从我们出生的那一刻起,生与死就同时伴随着我们,走得越长离死亡也就越近,所以人生可以说是见证生命的里程,也可以说是走向死亡的里程。只有“向死而生”的人才懂得时间的有限,才知道珍惜这有限的生命。

熊培云《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2

  作者以详实的笔法描述了他眼中故乡——小堡村,一个典型的农村村庄的时过境迁,并对建国以来农民与土地之间生产关系的变迁做了论述。在作者的心里,即使他自己出国留学多年,回国后也不在故乡的小村庄里面住了,但是故乡依旧是他心灵的家园,对故乡的一草一木都有特别的情怀的,当他的家乡遭遇“拆迁”、"卖古树"、土地租给别人建工厂,家乡变得面目全非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心灵上既没有城市又没有村庄的流浪汉。

  给我们印象非常深刻的就是作者村庄买古树的的事了。当时村里想要卖给别人的是三个地方的树的,一个是:晒场边上的树。一个是:村中旧祠堂后面的树。还有就是村后坟山上的树。晒场边的树是所有集体财产的,旧祠堂后面的树是属于村里的一个大家族的,坟山上的树是私人的。很多村民都不愿意卖树,但是能够站出来反对的人并不多。最终,只有坟山上的树被留了下来,因为它的主人誓死捍卫了它,而其它两个地方的树都被连根拔起卖掉了。我觉得卖树这件事,不仅仅体现了村民思想的封建、落后,民主意识的淡薄、保护自身权利意识的缺乏,同时也很好地与书名”一个村庄里的*“联系起来了。因为卖古树这种现象不只发生在作者的村庄里面,而是发生在*大部分的村庄里面的,书中就有提到南京一夜之间就失去了大片的梧桐树。书中把这种现象叫做”大树进城”热,当时*把大部分的经历都花在建设城市上面了,城市的绿化需求非常的大,这样就造成了卖树、偷树的现象。这就让我想起了孙立*教授所说的断裂社会了,孙教授把90年代以后的*称为“断裂社会”,断裂社会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其中一个就是城乡之间的断裂。拆迁、把农村的资源运到城市都是城乡断裂的表现。那个时候,农民没有拥有土地权,农村大量的资源都被挖到城市里去加上国家出台的“户籍*”的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城乡之间的断裂。

  在书中也有很多的细节是描述了农村以及村民的特点的。譬如说,作者在书中提到的,他在上学的路上和一位伯伯同路,伯伯问作者以后又什么打算,作者就说,给你们写诗啊,他一位那位伯伯会夸他关心农民的命运、有理想,但是那位伯伯却叹息着说:”写诗有什么用啊,我们又不懂。在这里就体现了农村缺乏教育、缺乏受教育的意识。还有,作者提到农村里的人和树是有感情的,他们会在树下乘凉,小孩子会在树上玩,树结果子了他们会去摘,而作者之所以对树有特别的感情是因为在古树曾经救了他两次。然而在城里,树仅仅是用来当做风景的,果子熟熟了在树上烂掉也不会有人去摘,不仅是人和树,即使是人与人之间,做了几十年的老邻居,偶尔听到隔壁的一点点响动、一点点悲喜,却永不相识。这就通过人与树之间的关系,对农村人和城里人在感情上做了一个对比一个村庄里的*。

  “再后来,我甚至厌恶回到这个村庄,因为我深切地体会到了‘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如今连山川也变了颜色;河流和道路一样都被荒草淹没。”《一个村庄里的*》主要介绍了作者熊培云的故乡——小堡村的从前、现在和可能出现的未来。在书中可以深深地感受到作者的理性思考和人文关怀。我读这本书时,时常感觉到我身边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因此产生了些许共鸣,虽然我离开家乡已有近10个年头,但那毕竟是伴我度过珍贵的童年的家乡。

  熊培云在序文中讲到“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虽然我不确实是不是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但我知道有大部分人的家乡在沦陷,也包括我的。如果说因为小堡村的村长贱卖了那些曾经见证了几代人生命的树,而让村民们的内心从此失去安宁,那么我就是因为一个采矿集团走进我的家乡而让我内心变得空虚。因为寄托着我的精神的东西受到不可恢复的创伤。采矿集团一到我的家乡,首先遭殃的是那一座座山,的确都变了颜色,一座座黄土山刺痛了我的眼球。从山脚通向村庄的林荫道路,变成了黑乎乎的石子路,还会有些从在矿车掉下来的矿渣。矿区的废水直接排放到村里的颇大的湖里,银色中略带青色的沉淀物把这个湖的一大半填得结结实实。那些山上曾经给予我和小伙伴美味果实的树木,我要到哪里找寻;那条我和小伙伴曾经追逐打闹的林荫道为何变得死气沉沉;那个曾经有人撑着竹排去捕鱼的湖,要怎么样才能让鱼儿重新回到你的怀抱。

  虽然我的家乡不像熊培云的家里的老房子因移民建镇被拆得一干二净,但家乡小村几乎所有的房子也因为就没有人住而显得沧桑衰老,破败不堪。这与熊培云谈到的农民进城务工有很大的关系,采矿集团进驻我家乡成为了农民进城的催化剂。在全国都兴起进城热的时候,我的家乡也不例外的卷入了这场潮流中。原因有很多,熊培云说:“最真实的理由也许只有一个,那就是每个人都有逃避灾祸、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在我家乡这里就得到了很好的诠释。除了城市给农民带来的吸引力之外,让农民背井离乡的还有来自家乡的推动力。

  我的家乡有大片良好的农田,每到播种季节,一片片绿油油的禾苗,随风摇曳。到了收获的季节,农田便掀到了金黄的一页,这里承载着全村人的希望一个村庄里的*读书笔记一个村庄里的*读书笔记。然而矿区挖矿没有做好勘测工作,他们在地下采矿,矿洞一直从山的那边挖到我们的农田底下。事情的败露是因为一位伯伯在自己的农田耕作,发现自己的脚在往地里一点一点的下陷。起初他还没有在意,不料几天后,这附近的农田便坍塌了一片。这么一来,说明在农田附近的房屋也不安全了。此事顿时在我村里吵得沸沸扬扬,还说要与矿区打官司。出了这种事,再没有农民敢下地耕作,渐渐地,自然农田就被大量抛荒了。然而没有什么可以维持生计,一方面,青壮年们进城务工,另一方面,全村人在与矿区负责人商量卖田地以及宅基地。如今时隔几年,村里的人几乎都转入城市了,剩下的只有无人管理的破旧房屋依旧在守护着家乡,和熊培云的小堡村一样“乡村不免空虚”。

  *人的家乡都大同小异的在沦陷着。关于童年的家乡,只能永远的活在心里。

熊培云《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3

  春暖花开的季节,玩伴三三两两在田埂间追逐嬉闹,看那油菜花将大地装扮成一块芬芳柔软的绒毯,这是我对故乡儿时的记忆。时光流逝,如今我离开故乡在外求学。当我走向城市,城市也悄悄的吞噬着我的故乡。在浩浩荡荡的城市化进程中,如作者熊培云在《一个村庄里的*》里所说:“在*,浩如星海的无数个自然村里,它不过是卧于万花丛中的一粒微尘。”正所谓谁人故乡不沦陷。

  《在一个村庄里的*》一书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故乡小堡村的历史,描述了它的发展现状,介绍了宗族制度在农村中的重要性,谈到了农村行政组织的局限性,农村在不断的适应国家的发展,而这一过程充满了痛苦和辛酸。

  “又有几十人来到,有的人手拿盾牌,头戴钢盔,用推土机推进。”这是书中所描述的拆迁的一幕。原本宁静祥和的小村庄骤然间笼罩在“战时气氛”中。媒介发达的今天,我们几乎每天都能在各大媒体或报纸上看到类似消息。农民对土地的感情正如《一个村庄里的*》书中所说:“自古以来,农民相信传给儿子的最好东西就是地,地是活的家产,钱是会用光的,可是地却取之不尽。农民占有土地的动机也与这种安全感有直接的关系。”只是他们没想到的是,这别人偷不走的土地,在特定的年代却可以像变戏法一样没了。

  普天之下,莫非国土。当农民在拆迁中失去了对土地的所有权,而在抗争中又会被弱肉强食的剥夺生命权,或是受到威胁。一个国家的文明取决于对弱者的态度。尽管农民失去土地后会获得相应的补偿,但是失去了最大的财富——土地。而由于严格的户籍制度,他们又无法成为城市人,一方面他们失去了自己的土地和家园,另一方面城市的大门并未向他们敞开。这就像船即将沉没,而船上所有的乘客被禁止弃船逃生。

  英国一位首相威廉皮特曾说过这样一句话,“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是说穷人的房子可能很破旧,风雨飘摇,但是国王不能踏进,即公权力不能进入私领域,财产权对于穷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我国的《物权法》同样保护公民的财产权不受侵犯。然而现实中的拆迁往往让那些手持农具的农民们感到无助。用生命来捍卫自己的土地更多的是出于无奈,若不是被逼至极,谁会选择以命相搏。

  我国自古就是农业社会,我国的历史和文化与农业息息相关,而农村作为这一切的摇篮,如今却在被以建设之名,配上一个“拆”字判处极刑。然而如作者在《一个村庄里的*》中所述,不仅小堡村,*的农村几乎都有一段悠久的历史,每个村庄都是如圆明园般珍贵。那里有代代相传的宗族文化,传统技艺,甚至是那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幸的是雨果笔下的两个强盗已不在*存在,体现了弱肉强食的暴力却并没有在这土地上消失,消失的反倒是一些具有历史价值的老建筑和村庄,而这又往往被美其名曰“保护性拆迁”。

  “农村是*的大后方,是转型期*的根据地,而农民正是*社会金字塔的地基,是藏于泥土的一部分。”这是作者对农村在我国发展中的定位,也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是否发展经济就一定要以牺牲农村为代价?放眼世界我们就会发现,农业往往在发达国家的经济中占有较大比重,如美国是世界上主要的农产品出口国。而作为传统的农业国家,我国却是世界上主要的农产品进口国。如何提高我国的农业水*,为顶层设计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需要我们重拾《一个村庄里的*》中提到的小岗村当年土改的智慧,使农民的农业生产成为我国经济增长新的引擎,这应当是发展者所关注的重点。

  城市化是大势所趋,但也应该合理规划,做好相关的辅助工作。只有在充分保障公民权利,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消除户籍制度的壁垒,解决了农民的后顾之忧,当农民意识到土体不是他们唯一的安身立命之本,他们的生活不会因为失去土地而无所依靠,社会和*能够做到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则拆迁不会再如战争一般充满硝烟与鲜血。

  城市化与现代化并不意味着乡村的终结。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人们回到乡村的逆城市化是城市极端发展的必然结果。这正如作者所说:“没有乡村,城市就像一个无根的漂浮物。”城市化与乡村并不对立,而应该城市化是乡村的复兴,*如果能在城市化中缩小城乡差距,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则乡村也可能对城市病的消除起到有效作用,如作者所说:“乡村可以分解城市的极端发展,避免它们膨胀成一个巨大的怪胎。”这可以从“北上广”等大城市如今所面临的城市问题可以看出,而近年来兴起的农家乐正说明了乡村才是人们的理想休憩之所。

  无论城市生活如何流光溢彩,乡村才是我们的家,每年的春运便是最好的说明。那些工作在城市的人们,不远万里爬山涉水回到乡村,这一切只是应为我们热爱自己的家园与土地,不在于它是否富饶,不在于我们有多大成就,而在于我们在那里度过了流金岁月,我们终会回去,因为那是安顿灵魂的所在。


《一个村庄里的*》读书笔记3篇(扩展3)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 (菁选3篇)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1

  工作越来越忙碌,读书渐渐成为一种奢侈。不是因为挤不出时间,而是因为内心早已浮渣四起,难以沉静。近日总算静下心来读完了一本书,庆幸自己还能找到读书的感觉,庆幸自己还能心有所感。

  这本书的名字叫《一个村庄里的*》,是一部纪实文学作品。作者熊培云,不到40岁,江西人,一个非常优秀的学者、思考者,担任过多家知名媒体的专栏作家及特约撰稿人,现在南开大学任教。正如作者所说,“理性思考,感性表达”,这本书格局很大,却又娓娓可读。

  这本书以故乡村庄为起点,以江西农村为背景的亲情故事,真实记录了一群农村人家几十年的悲欢离合。故事的背后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不仅是书中人物的故事,更是几代人的经历。作者试图以此讲述30年来*农村的变迁,并进而扩大到建国60年来*农村建设的荣辱和沉浮,在这一过程中,还不忘打捞民国时期乡村建设者们的努力与挫折。试图“从一滴水里看到整个世界”,作者的观察和思考具有历史的穿透力。

  书中说“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这句话,其实可以多面理解。

  从情感和记忆的角度看,这是普遍的。对于一个常年在外的人,家乡更多是活在记忆里,是童年、少年时所接触的人事,所居住的建筑,所徜徉的山水,二三十年的时间足以改变一切。当一个人多年后回到家乡,不再有熟悉的感觉,他心目中的家乡便轰然塌陷。

  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看,尤其对中西部的部分农村而言,何止是沦陷,简直是崩塌。因为这30年来的发展,主要是城市的发展。为了提高生活水*,农民进城了,可是由于“土地拥有农民”(熊培云语),城市对于他们而言只是个“暂住地”,哪怕居住了10年20年。结果是大量的青壮劳动力低调地入住城市,农村中留下大量老人和儿童,缺乏生气。农家子弟一旦鲤鱼跃了龙门“考上大学”,就大多不会再回去,升学体制如抽水机一般,将农村里最有生命力的个体诱惑进城。

  农家的大学生们,等待他们的又是怎样的命运?考上大学是件喜事,至少几十年前是这样。当时,考入大学是和洞房花烛一样,似乎是人生成功的预演。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农村大学生,也多不负众望,往往扮演了一个家族“拯救者”的角色,作者熊培云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

  时至今日,这样的梦想在逐渐毁灭。原因有二:一是大学扩招。20xx年以前,每年毕业的大学生不超过100万人,现在每年超过600万人,就业竞争压力空前加大,薪资预期也一再调低;二是城市高房价。北上广深,对于年轻人始终具有极大的吸引力,但是动辄过万的房价成为一道难以跨越的门槛。以不高的起薪工资,对抗巨额的房价支出,只能望洋兴叹。

  家庭不富裕的农家子弟刚一毕业,就背上生活的大山,自顾不暇,何来拯救他人?这一情形,已经成为一个不小的群体所面临的困境。这并不是臆测,看看各种报道、调查,“大学生农民工”已经成为一个新群体,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城乡”差异早已成为热门话题,其实“乡乡”差异也需要关注。虽然暴力拆迁的事情时有发生,但在东部发达地区,似乎盼拆更是一种常态。我真正想说的是,农民本来是固化在土地上的,他们最大的资产——宅地基及其上的房屋,只能使用不能买卖,不具备市场价值。大都市郊区的农民,由于城市发展,需要征地拆迁,他们因而拥有了一次资产置换的机会,拥有了具有市场价值的城市住房,但这种转变是被动的,守株待兔式的。而偏远地区的农民,却连守株待兔的机会都没有。这样又造成了新的不公*。

  一个看似*淡无奇的村庄,也可以成为重要历史进程的见证者,一个村庄的命运是*命运的缩影,而一个个村庄的命运又恰恰构成了这个成长变化的国家。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艰深的话题,农村的希望在哪里?*的希望在哪里?虽然我们和作者都在思考,但暂时还回答不了。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2

  作者以详实的笔法描述了他眼中故乡——小堡村,一个典型的农村村庄的时过境迁,并对建国以来农民与土地之间生产关系的变迁做了论述。在作者的心里,即使他自己出国留学多年,回国后也不在故乡的小村庄里面住了,但是故乡依旧是他心灵的家园,对故乡的一草一木都有特别的情怀的,当他的家乡遭遇“拆迁”、"卖古树"、土地租给别人建工厂,家乡变得面目全非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心灵上既没有城市又没有村庄的流浪汉。

  给我们印象非常深刻的就是作者村庄买古树的的事了。当时村里想要卖给别人的是三个地方的树的,一个是:晒场边上的树。一个是:村中旧祠堂后面的树。还有就是村后坟山上的树。晒场边的树是所有集体财产的,旧祠堂后面的树是属于村里的一个大家族的,坟山上的树是私人的。很多村民都不愿意卖树,但是能够站出来反对的人并不多。最终,只有坟山上的树被留了下来,因为它的主人誓死捍卫了它,而其它两个地方的树都被连根拔起卖掉了。我觉得卖树这件事,不仅仅体现了村民思想的封建、落后,民主意识的淡薄、保护自身权利意识的缺乏,同时也很好地与书名”一个村庄里的*“联系起来了。因为卖古树这种现象不只发生在作者的村庄里面,而是发生在*大部分的村庄里面的,书中就有提到南京一夜之间就失去了大片的梧桐树。书中把这种现象叫做”大树进城”热,当时*把大部分的经历都花在建设城市上面了,城市的绿化需求非常的大,这样就造成了卖树、偷树的现象。这就让我想起了孙立*教授所说的断裂社会了,孙教授把90年代以后的*称为“断裂社会”,断裂社会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其中一个就是城乡之间的断裂。拆迁、把农村的资源运到城市都是城乡断裂的表现。那个时候,农民没有拥有土地权,农村大量的资源都被挖到城市里去加上国家出台的“户籍*”的政策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城乡之间的断裂。

  在书中也有很多的细节是描述了农村以及村民的特点的。譬如说,作者在书中提到的,他在上学的路上和一位伯伯同路,伯伯问作者以后又什么打算,作者就说,给你们写诗啊,他一位那位伯伯会夸他关心农民的命运、有理想,但是那位伯伯却叹息着说:”写诗有什么用啊,我们又不懂。在这里就体现了农村缺乏教育、缺乏受教育的意识。还有,作者提到农村里的人和树是有感情的,他们会在树下乘凉,小孩子会在树上玩,树结果子了他们会去摘,而作者之所以对树有特别的感情是因为在古树曾经救了他两次。然而在城里,树仅仅是用来当做风景的,果子熟熟了在树上烂掉也不会有人去摘,不仅是人和树,即使是人与人之间,做了几十年的老邻居,偶尔听到隔壁的一点点响动、一点点悲喜,却永不相识。这就通过人与树之间的关系,对农村人和城里人在感情上做了一个对比一个村庄里的*。

  “再后来,我甚至厌恶回到这个村庄,因为我深切地体会到了‘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如今连山川也变了颜色;河流和道路一样都被荒草淹没。”《一个村庄里的*》主要介绍了作者熊培云的故乡——小堡村的从前、现在和可能出现的未来。在书中可以深深地感受到作者的理性思考和人文关怀。我读这本书时,时常感觉到我身边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因此产生了些许共鸣,虽然我离开家乡已有近10个年头,但那毕竟是伴我度过珍贵的童年的家乡。

  熊培云在序文中讲到“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虽然我不确实是不是每个人的家乡都在沦陷,但我知道有大部分人的家乡在沦陷,也包括我的。如果说因为小堡村的村长贱卖了那些曾经见证了几代人生命的树,而让村民们的内心从此失去安宁,那么我就是因为一个采矿集团走进我的家乡而让我内心变得空虚。因为寄托着我的精神的东西受到不可恢复的创伤。采矿集团一到我的家乡,首先遭殃的是那一座座山,的确都变了颜色,一座座黄土山刺痛了我的眼球。从山脚通向村庄的林荫道路,变成了黑乎乎的石子路,还会有些从在矿车掉下来的矿渣。矿区的废水直接排放到村里的颇大的湖里,银色中略带青色的沉淀物把这个湖的一大半填得结结实实。那些山上曾经给予我和小伙伴美味果实的树木,我要到哪里找寻;那条我和小伙伴曾经追逐打闹的林荫道为何变得死气沉沉;那个曾经有人撑着竹排去捕鱼的湖,要怎么样才能让鱼儿重新回到你的怀抱。

  虽然我的家乡不像熊培云的家里的老房子因移民建镇被拆得一干二净,但家乡小村几乎所有的房子也因为就没有人住而显得沧桑衰老,破败不堪。这与熊培云谈到的农民进城务工有很大的关系,采矿集团进驻我家乡成为了农民进城的催化剂。在全国都兴起进城热的时候,我的"家乡也不例外的卷入了这场潮流中。原因有很多,熊培云说:“最真实的理由也许只有一个,那就是每个人都有逃避灾祸、追求美好生活的权利”。在我家乡这里就得到了很好的诠释。除了城市给农民带来的吸引力之外,让农民背井离乡的还有来自家乡的推动力。

  我的家乡有大片良好的农田,每到播种季节,一片片绿油油的禾苗,随风摇曳。到了收获的季节,农田便掀到了金黄的一页,这里承载着全村人的希望一个村庄里的*读书笔记一个村庄里的*读书笔记。然而矿区挖矿没有做好勘测工作,他们在地下采矿,矿洞一直从山的那边挖到我们的农田底下。事情的败露是因为一位伯伯在自己的农田耕作,发现自己的脚在往地里一点一点的下陷。起初他还没有在意,不料几天后,这附近的农田便坍塌了一片。这么一来,说明在农田附近的房屋也不安全了。此事顿时在我村里吵得沸沸扬扬,还说要与矿区打官司。出了这种事,再没有农民敢下地耕作,渐渐地,自然农田就被大量抛荒了。然而没有什么可以维持生计,一方面,青壮年们进城务工,另一方面,全村人在与矿区负责人商量卖田地以及宅基地。如今时隔几年,村里的人几乎都转入城市了,剩下的只有无人管理的破旧房屋依旧在守护着家乡,和熊培云的小堡村一样“乡村不免空虚”。

  *人的家乡都大同小异的在沦陷着。关于童年的家乡,只能永远的活在心里。

《一个村庄里的中国》读书笔记3

  几年前读费孝通《乡土*》的时候就耳闻过这本书,当时是想啥时候有时间再找这本书来读一下,可是不想一晃两年多过去了。从7月份在家开始,中途在长沙呆了一个星期,之后又来到石家庄,这本书断断续续的花了二十多天,变换了两千公里的地方才看完。进入研究阶段,明显感觉时间不像本科时期那么充沛了,读杂书都基本是睡觉之前,吃饭时候挤出的时间。估计以后也这样,形而上学的东西不能缺少,但是花费过多时间去在这个上,则会影响当前的工作。本书也是直接在*板上看完了,电子书看起来方便,但一些需要反复读的书则没有纸质书的优势大,看完之后总结起来很麻烦,纸质书随手一翻很快就能找到要复习回顾的地方,值得反复读的书,该买的还是得买。

  我自己本身就从村庄里走出,对村庄里很多东西看在眼里。但很早就出来读书,每次回到家里,村里小我一些的小孩几乎都不认识。村里发生什么事,也大多只是耳闻而已,特别是最近几年,每个假期就回家半个来月,一年在家不足一个月,难免渐渐与故乡隔离了。

  熊的文字开始很不习惯,感觉乱,杂。但是熊描述的乡村,许多我是深有感触的。比如乡村的树木,在小的时候,在河边有很多大树,中午的时候去河里摸鱼,河水清澈见底,走过河边,高大的柳树苍翠欲滴,阳光透过树叶,斑驳的投下一点一点,清风徐来,好不快活。但是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为了赚点钱,河边的大树被卖给了外地的商人,现在的河边光秃秃的只剩稀稀疏疏的杂草,河里由于上游的煤矿污染,鱼几乎绝迹了,水也总是浑浊的,小时候每到晴天,总有很多人在河边洗衣服,大家欢声笑语扯着家常,算是乡村的一类娱乐了。现在还有一个记忆,母亲在河边洗衣服,我在河里石头下摸鱼,摸了的鱼拿到邻居家里串在衣针上串着烤……

  上次回到家乡,听说最近当地的煤炭企业全都被勒令关闭了,煤炭曾是当地人经济的主要来源,煤企一停,许多人没了工作,天天窝在活动中心打牌,有些则远走故乡,去外地打工挣钱。就在从宣威回长沙的车上,遇到几个去河南郑州打工的四川人,那个四川人外出打工二十多年,家里的土地已经很多年不种了,就任它荒下来,因为外出打工挣的钱比在家里刨地球赚的钱多多了,据他说,在他村里,家家户户都这样,村里现在的青壮年不是出去读书,就是出去打工,几乎没有留在本地的。看来这已是*农村的遍相。

  谁人故乡故乡不沦陷……

  当然这只是我记忆里的乡村,事实上,乡村里的很多事情我是缺乏了解的。比如村庄的长幼秩序,家族传统,宗谱,乡村民选政治。宗谱记得高中的时候一位有德望的长辈曾经主持修过家谱,每户人家发了一份,不知道发谱的时候有没有熊在书里写到的热闹。至于乡村民选,我记得在初中的时候全镇选举各办事处*,支书。那时候混社会的,做煤生意的纷纷加入,有钱的直接拿钱去买,有的甚至几百一张选票。去年家乡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年轻人被选举为支书,听说找了不少人,花了不少功夫。至于乡村的麻将政治,那是从小就耳濡目染并且至今经久不衰的。小时候,几乎每天晚上都有很多人来到我家里打牌,看电视,这几年阵地稍微转变了,但打牌,打麻将是仍然是农村的娱乐主角。听说家乡附近,一些人因为赌牌,赌麻将赌得倾家荡产,负债累累。而且从此执迷赌博,不再工作。

  即使乡村正在遭受劫难,环境受到污染,青壮年人口流失,土地遭到荒废……但是熊培云对*农村的未来还是看好的,他相信,随着乡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从乡村里走出去的人,会更多的选择回到农村休养,而且广袤的农村也蕴藏着巨大的机遇。*农村的衰落不可避免,但农村绝不会消失。我看到乡村里越来越多的人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门前的河里又恢复了往年的清澈,乡村的公路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乡村的学校越来越高大明亮而不亚于城市,移动电信网络走入了寻常百姓之家;电脑,冰箱,太阳能,电磁炉成为普通家具;电网得到改造,甚至电价比在城市还便宜。乡村正在以另一种方式复苏!

  在外求学多年,每次回到家里,总是感觉到放松。在乡村的生活是惬意的,慢节奏的生活是对城市生活的一个补充和治疗。或许多年以后隐退江湖时,我也会选择不时就回到乡村住上个把月,修生养息。想象间,充满了期待。


《一个村庄里的*》读书笔记3篇(扩展4)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0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

  一个人老了的时候,总会有些遗憾,有些悔恨。有些事情总是郁结在心头,挥之不去,又遗忘不了。

  哈罗德就是这样一个人。

  当他在那天清晨,开始踏上旅途,为了就是消解心中的这一点郁结的遗憾和悔恨。

  徒步去贝里克代表了什么呢?代表着哈罗德这一生从来不敢做的事情,从来不敢去争取的事情。名义上是去看望他的朋友奎妮,实际上是期望对自己人生的一个突破,一个和解。

  奎妮代表什么呢?奎妮本身就是一个遗憾,一个悔恨。当年奎妮帮他顶罪,而哈罗德却没有正式的感谢她。类似的事情,在哈罗德一生中不断发生,而哈罗德的选择却始终是逃避。

  当他的母亲离开他的时候,他没有去阻止。

  当他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不知所措。

  当奎妮离开的时候,他避而不见。

  当他们夫妻关系出现裂痕,他也不曾去补救。

  哈罗德就像是一叶浮萍,随着世间的波涛起伏流转,看似随遇而安,其实就是内心软弱,提不起一丝改变现状的勇气。

  这世界上*凡的人千千万万,每个看上去*凡的人,说不定都历经了苦难。但是像哈罗德这样的,说实话,我并不同情。他的一切遭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当然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的父母给他的影响。

  但是我依然被哈罗德所感动,他的善良,他对莫琳的爱,他对儿子的爱,深深打动着我。

  莫琳对于哈罗德来说,是拯救他生活的天使,却也是毁灭他生活的魔鬼。哈罗德在看见莫琳的第一眼,就爱上了他。他们的第一次相遇就带着命中注定的色彩。

  她一眼就注意到了哈罗德。不可能看不到他,这个人在舞厅中央摇摆,仿佛要把体内锁着的东西都跳出来。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母亲给她介绍的年轻人个个都了无生气地系着黑领带。或许是感觉到了她的目光,他突然向她看过来,身体继续摇摆。她没有移开眼睛,仿佛被粘住了,吸引她的是那种原生态的能量,他是一个完整的人。他再次停下,看向她,终于曲曲折折穿过拥挤的人群来到她跟前。他站得那样近,她能感觉到他身上散发出的热量。

  如今忆起这场景,她仿佛亲眼看着它发生:他微弯下腰,嘴唇贴近她的耳朵,伸手拨开她的一绺头发,才开口说话。这大胆的举动让她感觉到一股强烈的电流顺着脖子传上来,甚至今日想起,肌肤下仍能感受到那一份悸动。

  这一份相遇,多么美好。哈罗德对莫琳的爱是自始而终未曾改变的。即使莫琳对他恶语相向,对他冷漠,精神上折磨他。他依然深深爱着她。

  在一个人的旅程中,哈罗德每到一个景点城市,都要给莫琳买一份礼物,给她寄一张明信片。他经常要给莫琳打电话,即使莫琳对他冷漠,即使两人基本是无言以对,但是哈罗德依然在内心涌起要跟莫琳诉说的冲动。

  在旅程中,哈罗德不止一次遇到苦难,每次在苦难中,莫琳的身影总会浮现在他脑海。有时候跟莫琳的"回忆让他轻松愉快,他记起他们新婚的时候,那么快乐,那么幸福。

  他想起刚结婚的那几年莫琳紧贴着他的身体,以及她双腿间美好的隐蔽。

  有时候一想到莫琳,却又觉得特别痛苦。他的痛苦并不是莫琳如何折磨他,而是他们之间的爱怎么会变成今天这样,为什么莫琳不再爱他了。他并不怨恨莫琳,而是深深地责怪自己,恨自己没有做好一个父亲,一个丈夫,从而导致今天这样的局面。

  哈罗德对儿子也是充满悔恨和自责的。他深爱着自己的儿子,却从来不知道怎么去表达。他连抱一下儿子都做不到,因为他的父亲、母亲从小就没有言传身教过怎么去爱一个孩子。

  哈罗德把儿子戴维的照片深藏在床头的抽屉里,是他抽屉里唯二的两张照片之一,另外一张是年轻的莫琳。

  当哈罗德来到贝里克的咖啡店,看到一对年轻夫妇抱着一个婴儿的时候,哈罗德第一次表达出了自己对儿子戴维的思念。

  她回头看向管理层和咖啡店里的其他顾客,直视他们的眼睛。他说:“我想要我的儿子。”

  这句话让他身体整个颤抖起来,不是轻轻的战栗,而是从身体深处发出来的剧烈的震抖。那股疼痛撕裂胸前的肌肉撞上他的喉咙,哈罗德的脸都扭曲了。

  哈罗德是一个内向的人,他连跟妻子、儿子都没有表达过自己的情感,但是在这段旅程的最后,他终于说出了自己内心深处最痛的思念。

  对于儿子的去世,哈罗德的痛苦其实不亚于莫琳。莫琳因为戴维的去世,无法接受,开始变得精神不正常,一直在等待戴维回来。

  哈罗德其实也是无法接受,但是他只能埋在心底。莫琳怪他,连儿子的最后一面也不见。但是她不知道的是,哈罗德正是由于失去爱子的痛苦,才无法面对已经去世的儿子的遗体。

  这一段旅程,起因是奎妮,但是真正解脱的其实是哈罗德和莫琳。他们在儿子去世20年后,终于能面对自己的内心,面对现实,接受现实,跟现实和解。

  每个*凡的人,每个普通的家庭,都会经历这样那样的苦难。哈罗德和莫琳的悲剧之处,在于哈罗德在幼年时期的缺爱,导致哈罗德不懂得怎么去表达爱。

  当磨难出现的时候,哈罗德完全是消极的,茫然无措又放任自流,以至于事情越发恶化,最终酿成苦果。

  所以这段旅途,与其说是为了他人的极善之旅,还不如说是意外获得自我解脱机会。解脱的契机就是打断生活的常态,破坏了生活的惯性,使得自己能跳脱出来,从而能回头看,能有时间、空间去思考,从而直面痛苦,获得解脱。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2

  最近心情很压抑,有点小崩溃,和同事吃了饭,和同学聊了天,貌似好了很多,但时不时还是会难受,那就找点事情去做,看到静静推荐的书目《一个人的朝圣》,我就利用这段时间看了。

  哈罗德并不是个职业的步行者,不懂路线、装备、安排;他甚至不是个热血澎湃的年轻人,自己年轻的时候,并没有做过什么让别人深刻记得的事情。他要走,仅仅是个念头,是听闻好友奎妮罹患癌症后,他想到两人之间隔着他从不了解、只能想象的千山万水:道路、农田、森林、河流、野、荒原、高山、深谷,还有数不清的人。他要去认识它们,穿过它们——没有深思熟虑,也无需理智思考,这个念头一出现,他就决定了。

  这样简单的决定和行动吓住了不少人,包括自己的妻子。可是人们都接受了他的.行为,用心说服了理性,选择忽略一切,去期待一种疯狂性、可能性。最重要的,奎妮相信他,与相隔几十年未蒙面的朋友相聚是他出走的动力,也会是她顽强活下去的信念。读后感·你信我信你,这就够了,而我貌似是那么多疑的一个人,我不知我该相信什么,可能我需要这样一种无所畏惧的信念吧。

  有一句话传得特别广:我们大多数人,都活在一种*静的绝望里。

  我们正在,或是终将会像哈罗德一样的生活着:只是一团穿着西装的空虚,有时说话,有时听到身边人讲话,每天上车下车,上班回家,却与其他人没有真正的交流。

  几年、几十年都会这样过去。其间会经历若干的喜乐和痛苦,也可能会收获一些慰藉和情意,但最终只有自己铭记。一生就这样过去。习惯甚至执着于这种*静的绝望。

  我们其实也可以像哈罗德一样,突然间想跳开这样的生活,迈起步,到外面去。那我也是要改变这种貌似很*静又压抑的生活,去看看不一样的世界,去过一过不一样的生活。人生的终点,不是在山水踏尽时,亦不是在生命结束后,而是在于放下包袱的那一刻。放下包袱,去勇敢地做一切想做的事情,所谓勇敢,不是遗忘,而是要和痛苦再一次狭路相逢,然后很淡然的面对。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3

  《一个人的朝圣》故事的梗概是:哈罗德收到一封年轻时女同事奎妮的来信,得知其病重,将不久于人世。哈罗德内心十分悲伤,一番和加油站女孩意外的对话,让这个老人决定在毫无准备的状况下步行跨越大半个英国去看望奎妮。在老人独自困难前行的`过程中,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同时回忆了许多关于因抑郁而自杀的儿子戴维及妻子莫林以及小时候的往事。在哈罗德独自走完这一段旅程之后,妻子莫林对于戴维的往事也放下了许多,两人最后能够鼓起勇气,理解孩子已经离去的事实。

  朝圣指的是一个人前往自己信仰的圣地或其他重要地点的旅程,具有重大道德和灵性好处。

  哈罗德的童年并不快乐,导致他从小性格孤僻,不愿意同人打交道。

  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

  他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如他所愿,连告别会也没有举行。

  这个可怜的男人,其实都生活在我们心中。大家的内心里或许都有那个一个胆怯的自己,不自信,而且有着让自己深深后悔的事情。

  哈罗德和莫林的生活自从儿子戴维自杀之后,再也没有开心过。莫林搬去了其他的房间,房子里拉起来厚厚的窗帘,夫妻之间越来越沉默的对话。两个人都在惩罚自己,两个人都沉浸在失去儿子的痛苦之中。

  奎妮是一个人哈罗德踏上心灵朝圣旅途的一个契机。对于一个65岁的老人而言,他*常走路最远的距离也只但是是从家走到停车场,而此时这个老人却决定独自一人踏上那么漫长的一段旅途。

  起初,哈罗德的身体经不起这样大强度的长途跋涉,但是内心的意念在不断的坚持着他。而在这漫漫旅途中,哈罗德那些封存已久不愿想起的回忆一件件涌出。也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让他不断去审视自己,净化心灵,打破了自己心灵的桎梏与对儿子的愧疚还有对奎妮友情的回馈。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4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一位65岁的老人哈罗德,收到近乎20年失去联系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时写下的一封道别信,在震惊、悲痛中带着回信去投递,路上尘封许久的记忆零零星星不断浮现在脑海中,走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箱,在一处加油站停歇就餐时,受到一个女孩的启发,内心腾起一股信念,只要徒步从自己所在的"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奎妮所在的最东北,那她便可以活下去。在没有计划、没有手机,甚至没有一双徒步专用鞋子的情况下,哈罗德仅是凭借信念历时87天、行走627英里,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来到了奎妮的身边,见到了这位苦苦支撑等待他到来的老友,虽然这场饱含希望的徒步行走并没有挽救奎妮的生命,甚至相见时场面令人痛心,但是此番一个人的朝圣既是结束亦是开始。

  这一路,是发现自我的道路。当用一个窗帘隔开室内与外界的连接,整个人呆坐在一把椅子上,一坐一整天,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错过的不只是鸟语花香,还有人生的各种可能性。是奎妮的这封来信促使哈罗德走出家门,起初只是觉得回信的分量太轻便不断的走到下一个邮箱,后来当察觉到了内心的舒畅,体会到了自由的味道,尤其是萌生强烈的信念时脚下的步伐便更加坚定。这一路风餐露宿、食不果腹,哈罗德在行走的过程中欣赏着身边的美景,学会了辨识种类繁多的植物,掌握了通过日月星辰判断天气、方向和时间。一路上,哈罗德由最初的与他人说话含糊不清到可以侃侃而谈,目光从躲躲闪闪到可以坦然直视。一路上,哈罗德一直在和自己的身体做斗争,学着让身体和劳累、疼痛达成和解。一路上,哈罗德一直和肯定、否定两种不同的声音做斗争,在回忆带来的痛苦与现实中的艰难双面夹击的情况下,他绝望到几近放弃,却又再次出发。

  这一路,是自我救赎的道路。哈罗德有一个不幸的童年,父亲酗酒、母亲不带一点眷恋的离开了这个没有温度的家,随后父亲带不同的女人来家里厮混,在他刚刚年满16岁时又被父亲赶出家门,这使得他的内心极度缺乏安全感,怯懦、敏感、内向。当儿子戴维出生后他实际满心欢喜,却不懂得该如何去爱,他羞于在儿子面前直接表达情感和爱意,总是显得冷漠、自私,甚至冷血。在亲子关系出现问题时,他的第一反应会是像鸵鸟一样躲避。在戴维自杀后,他陷入到了深切的自责与悔恨中。一次酗酒后他去酿酒厂砸了凶残老板保留的母亲遗物,是他唯一的好友奎妮为他顶罪,但是他却没有勇气站出来说出真相,在奎妮被解雇离开时,也没说过一句对不起,亦或是谢谢。当无法面对这些时,遗忘便成了最好的止痛药,正是这一路的行走让自己内心的爱意再度涌出,虽然痛苦但是能够直面曾经的错误,渐渐*静的接受自己。

  这一路,是爱回归的道路。哈罗德与莫琳曾经也是一对恩爱的夫妻,在儿子戴维自杀后,双方都难以承受那份撕心裂肺的痛楚,由最初的不断争吵到最后的形同陌路。当恨与责备成了常态,爱不但不会再次出现还会被忘却。在哈罗德最初离开家时,莫琳对这一疯狂的举动表示不理解,愤怒、焦虑、不安,后来经过认真的思考内心逐渐*静下来,发现了那些过错原来不只是出现在对方身上,发觉了哈罗德对儿子和自己深沉、细微的爱意。于是莫琳由客房搬回了主卧,重新整理了衣柜,将两人的衣服相互搭配并挂在了一起。点瓜种豆,再次将荒废的菜园子打理的生机勃勃。拂去岁月的蒙尘,原来自己内心深处对丈夫依旧充满了爱意。哈罗德在这一路的走走停停之间,大脑不断由一个个昔日的生活片段填充,他对妻子和儿子的爱逐渐复苏,是生活的苦难遮挡了最温情的记忆。

  掩卷而思,感觉自己也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行走,灵魂也随着他的救赎得到了净化。哈罗德,一个性格上有缺陷的普通人,就是凭借一个让众人看来近乎疯狂、妄想的信念,给自己、妻子的生活带来了重生,也促使奎妮和死神做着顽强的斗争。这一路,与其说是一个人的朝圣,不如说是芸芸众生行走在人生道路上去朝圣的一个缩影,信念有可能成就一番事业,实现一个梦想,践行一句诺言,履行一份责任,亦或是扮演好一个角色等等。人生这条朝圣路充满着未知,需要勇气,去面对悲欢离合甚至天灾人祸;人生这条朝圣路充满着孤独,需要智慧,学会与自己和谐相处、学会在众说纷纭中坚持判断、学会拒绝诱惑不忘初心;人生这条朝圣路充满着*淡,需要激情,给漫长、*凡的岁月不断赋予色彩和意义。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5

  哈罗德·弗莱和夫人莫琳曾经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孩子戴维患了忧郁症自杀,夫妻二人一度失陷在痛苦之中不可自拔,互相猜疑埋怨,导致感情危机。一次意外哈罗德收到了多年失去联系的同事奎妮·轩尼斯的一封来信,信中寥寥几句,得知奎妮癌症晚期。65多岁退了休的哈罗德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终于踏上了徒步去另一座城市去看望奎妮。奎妮年轻有才智是个独身,在工作上相互帮助在事业上有了共同的语言,无话不说,逐步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一次哈罗德惹了祸,差点就被开除,是奎妮挺身而出背了黑锅,最终奎妮被老板开除。从那以后两人再无缘相见,哈罗德出走以后才鼓足勇气给莫淋打电话告知他内心的想法,但是妻子并没有理解他,出门在毫无准备,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开始了长达87天647英里的跋涉故事,只凭一种信念,只要他还活着,奎妮就能多延长生命。一路的种种磨难和艰辛最终从新赢得妻子的理解和感动,圆满地送走了奎妮。

  爱的威力,让夫妻两人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走向海岸,两个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越走越远。只是刚走了一半,肯定有谁又想起了那句话,再次激起一轮狂笑。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

  指甲缝里塞着泥土的感觉真好。

  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6

  走,是最简单的事情吧,如果走路让你横跨大半个英国,身边没有什么专业的徒步工具,目的地有一位随时可能离开的癌症老友在等你,你会觉得这很简单吗?主人公B,是怎么做到的?

  B是一个*凡的中老年男性,有一段失败的婚姻,妻子与他分房睡,彼此见面,不交流,他退休闲置在家,儿子“不能原谅他”不回来看他,有一天,他突然收到一封,英国北部疗养院寄来的信。信是一个二十年前的好朋友奎妮写来的,她得了癌症。他听了很震惊,感念老友的好,想为她做些什么,“她一定在等我”于是,他走了起来,走到邮筒,想起没拿手机,妻子也不会认同的,是不是开车去更好?已经走在路上,目标的天*在他心里倾斜,于是他继续沿着公路向前走,直至人烟渐稀,他,走出了死水一样的生活。

  说走就走的旅行开始了,都带有罗曼蒂克的氛围,单纯出于一种关怀于一个目标,不要在意出发的方式以及准备的物品,当你走在路上,你已经启程。

  我现在在最好的年纪,有无限的未知与可能,都想做些什么时,如果繁琐的准备他人的冷眼不解,自己内心的动摇,阻止我前进的脚步,不妨什么都不想,先走起来,走起来,在发现,我已经在路上了。

  旅行迷人的地方,不只在于欣赏不一样的风景,还有结识不同的人,B的路程中,见到风格各异的人们:加油站用一个故事给B信念力量的胖女孩;B身体不支,照顾她的失恋的女性;第一个加入B的行走路程的小伙子;激进的商人;温和知性的女人;赞许鼓励的路人……B的故事,丰富了他们的生活,他们精彩了B的旅程。

  形形色色的人,都是彼此生活上的过客,B,在朝圣大军离开自己后。领悟出的:他的脚印无论多坚定,还是会被雨打风吹去,就像他从来没去过那些地方,见过那些人,一回头就已经再找不到来时的路,看不到他走过的痕迹。

  小说精彩的地方,不仅在故事情节和思想感悟,对环境的描绘,也同样细致迷人:新发的枝叶蓊郁厚重,在树顶聚成一片华盖。一云云黄黄色连翘,一道道紫色南庭霁,都叫人惊诧不已。嫩绿的杨柳风中微摆,流光溢彩。第一批马铃薯芽冒出了头,矮矮的醋栗丛上挂满细小的苞蕾。就像莫琳戴过的耳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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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7

  一个人老了的时候,总会有些遗憾,有些悔恨。有些事情总是郁结在心头,挥之不去,又遗忘不了。

  哈罗德就是这样一个人。

  当他在那天清晨,开始踏上旅途,为了就是消解心中的这一点郁结的遗憾和悔恨。

  徒步去贝里克代表了什么呢?代表着哈罗德这一生从来不敢做的事情,从来不敢去争取的事情。名义上是去看望他的"朋友奎妮,实际上是期望对自己人生的一个突破,一个和解。

  奎妮代表什么呢?奎妮本身就是一个遗憾,一个悔恨。当年奎妮帮他顶罪,而哈罗德却没有正式的感谢她。类似的事情,在哈罗德一生中不断发生,而哈罗德的选择却始终是逃避。

  当他的母亲离开他的时候,他没有去阻止。

  当他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不知所措。

  当奎妮离开的时候,他避而不见。

  当他们夫妻关系出现裂痕,他也不曾去补救。

  哈罗德就像是一叶浮萍,随着世间的波涛起伏流转,看似随遇而安,其实就是内心软弱,提不起一丝改变现状的勇气。

  这世界上*凡的人千千万万,每个看上去*凡的人,说不定都历经了苦难。但是像哈罗德这样的,说实话,我并不同情。他的一切遭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当然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的父母给他的影响。

  但是我依然被哈罗德所感动,他的善良,他对莫琳的爱,他对儿子的爱,深深打动着我。

  莫琳对于哈罗德来说,是拯救他生活的天使,却也是毁灭他生活的魔鬼。哈罗德在看见莫琳的第一眼,就爱上了他。他们的第一次相遇就带着命中注定的色彩。

  她一眼就注意到了哈罗德。不可能看不到他,这个人在舞厅中央摇摆,仿佛要把体内锁着的东西都跳出来。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母亲给她介绍的年轻人个个都了无生气地系着黑领带。或许是感觉到了她的目光,他突然向她看过来,身体继续摇摆。她没有移开眼睛,仿佛被粘住了,吸引她的是那种原生态的能量,他是一个完整的人。他再次停下,看向她,终于曲曲折折穿过拥挤的人群来到她跟前。他站得那样近,她能感觉到他身上散发出的热量。

  如今忆起这场景,她仿佛亲眼看着它发生:他微弯下腰,嘴唇贴近她的耳朵,伸手拨开她的一绺头发,才开口说话。这大胆的举动让她感觉到一股强烈的电流顺着脖子传上来,甚至今日想起,肌肤下仍能感受到那一份悸动。

  这一份相遇,多么美好。哈罗德对莫琳的爱是自始而终未曾改变的。即使莫琳对他恶语相向,对他冷漠,精神上折磨他。他依然深深爱着她。

  在一个人的旅程中,哈罗德每到一个景点城市,都要给莫琳买一份礼物,给她寄一张明信片。他经常要给莫琳打电话,即使莫琳对他冷漠,即使两人基本是无言以对,但是哈罗德依然在内心涌起要跟莫琳诉说的冲动。

  在旅程中,哈罗德不止一次遇到苦难,每次在苦难中,莫琳的身影总会浮现在他脑海。有时候跟莫琳的回忆让他轻松愉快,他记起他们新婚的时候,那么快乐,那么幸福。

  他想起刚结婚的那几年莫琳紧贴着他的身体,以及她双腿间美好的隐蔽。

  有时候一想到莫琳,却又觉得特别痛苦。他的痛苦并不是莫琳如何折磨他,而是他们之间的爱怎么会变成今天这样,为什么莫琳不再爱他了。他并不怨恨莫琳,而是深深地责怪自己,恨自己没有做好一个父亲,一个丈夫,从而导致今天这样的局面。

  哈罗德对儿子也是充满悔恨和自责的。他深爱着自己的儿子,却从来不知道怎么去表达。他连抱一下儿子都做不到,因为他的父亲、母亲从小就没有言传身教过怎么去爱一个孩子。

  哈罗德把儿子戴维的照片深藏在床头的抽屉里,是他抽屉里唯二的两张照片之一,另外一张是年轻的莫琳。

  当哈罗德来到贝里克的咖啡店,看到一对年轻夫妇抱着一个婴儿的时候,哈罗德第一次表达出了自己对儿子戴维的思念。

  她回头看向管理层和咖啡店里的其他顾客,直视他们的眼睛。他说:“我想要我的儿子。”

  这句话让他身体整个颤抖起来,不是轻轻的战栗,而是从身体深处发出来的剧烈的震抖。那股疼痛撕裂胸前的肌肉撞上他的喉咙,哈罗德的脸都扭曲了。

  哈罗德是一个内向的人,他连跟妻子、儿子都没有表达过自己的情感,但是在这段旅程的最后,他终于说出了自己内心深处最痛的思念。

  对于儿子的去世,哈罗德的痛苦其实不亚于莫琳。莫琳因为戴维的去世,无法接受,开始变得精神不正常,一直在等待戴维回来。

  哈罗德其实也是无法接受,但是他只能埋在心底。莫琳怪他,连儿子的最后一面也不见。但是她不知道的是,哈罗德正是由于失去爱子的痛苦,才无法面对已经去世的儿子的遗体。

  这一段旅程,起因是奎妮,但是真正解脱的其实是哈罗德和莫琳。他们在儿子去世20年后,终于能面对自己的内心,面对现实,接受现实,跟现实和解。

  每个*凡的人,每个普通的家庭,都会经历这样那样的苦难。哈罗德和莫琳的悲剧之处,在于哈罗德在幼年时期的缺爱,导致哈罗德不懂得怎么去表达爱。

  当磨难出现的时候,哈罗德完全是消极的,茫然无措又放任自流,以至于事情越发恶化,最终酿成苦果。

  所以这段旅途,与其说是为了他人的极善之旅,还不如说是意外获得自我解脱机会。解脱的契机就是打断生活的常态,破坏了生活的惯性,使得自己能跳脱出来,从而能回头看,能有时间、空间去思考,从而直面痛苦,获得解脱。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8

  “双脚泛着一层不健康的白色,几乎发灰;袜沿在脚腕勒出了一圈粉色的痕迹;脚趾、脚跟、脚背上都有水泡,有些在流血,有些已经化脓;大脚趾的趾甲像马蹄一样粗糙,近鞋头的位置还有一道蓝紫色的淤血;脚跟上起了厚厚一层硬皮,有些地方裂开了在流血......”

  如果你认为走路就是把左脚放在右脚的前面,再把右脚放在左脚的前面,刚刚引用的这段文字告诉你绝非如此。这就是哈罗德在连续徒步25天以后双脚所遭受的苦痛。所以作者乔伊斯说:“你以为走路很简单吗?但是这些原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非常困难;吃也是一样,有些人吃东西困难;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看起来简单的东西有的时候很不易。的确如此,如果不做任何的准备,连走路这样简单的事情都会让你苦不堪言。”

  没有徒步经历的人应该很难理解为什么说走路很难。可是读完《一个人的朝圣》,和哈罗德一起用87天来完成开车10多个小时就能完成的这段路,我所能感受到的除了自由、欣喜和感动,更加触动我的,是:“只有陷入真正的绝望才能重生;而在重生的旅途中,自己所要面对的别扭、纠结和痛苦又是如此深刻而不可逃避。”

  退休半年的老人哈罗德接到20多年前同事奎尼的来信,信中寥寥数语告知哈罗德她身患绝症不久将告别人世,特写信来和哈罗德道别。哈罗德不知所措立马回复:“祝你早日康复”,然后批了一件防雨衣穿上一双帆布鞋就出门去寄信。路过一个一个邮筒时,纠结于“早日康复”四个字太过于简单,他从一个邮筒走向下一个邮筒,然后在小镇尽头的便利店里,售货女孩告诉他:“信念会让一切好起来的,如果你坚持认为病人会好转,那么你就一定可以找到帮助她的办法。”听了女孩的话,哈罗德莫名其妙地认为如果自己可以徒步穿越627英里,奎尼就能活下来。他特意打了电话给奎尼所在的疗养院:“请告诉她,她的朋友哈罗德正在来看她的路上,她要等着我;我会走着过去,让她一定要好好活着。”于是一个人的朝圣之旅就此开始。

  87天,627英里,无数次觉得坚持不下去了,又一次次踏上征程。路上哈罗德与许多的*凡人相遇而后挥手告别,每一次离别似乎都成就了崭新的开始。旅店客人、骑自行车的母亲、斯洛伐克移民玛蒂娜、一群追随者,一条喜欢石头的流浪狗,甚至路边的花草和天边的云彩都给了哈罗德不同的启示和勇气。“他明白,在弥补自己错误的这段旅途中,读书笔记.他也在接受着陌生人的各种不可思议。站在一个过客的位置,不但脚下的土地,连其他一切也都是对他开放的,人们会畅所欲言,他可以尽情倾听。一路走过去,他从每个人身上都吸收了一些东西,他曾经忽略了那么多的东西,他欠奎妮和过去的那一点点慷慨。”

  徒步87天,最艰难的部分是什么呢?是体力不支?还是风餐露宿?读完这本书后,自己开始一个人早晚在公园独自行走2个小时,再细细回想哈罗德的这87天,慢慢的越来越体会到最艰难的部分应该是他一个在路上,必须不间断的回想自己的全部过往,想起自己这一生如此碌碌无为*庸不堪。长时间独自行走在路上,哈罗德才意识到自己面对生活的不如意,他逆来顺受,选择了用孤独和麻木的态度来对待一切。

  一个人徒步旅行,意味着一个人长时间的独处,可以掌控也最无法掌控的应该正是自己的思想,那犹如一场战争,没有硝烟没有敌我但一样哀鸿遍地撕心裂肺。在路上,哈罗德断断续续主动或者被迫的回想自己的过往,想起少年时期母亲的诀别、父亲的放纵、成年后儿子的叛逆和妻子的绝望,回想自己一直以来习惯性的静默。他会后悔自己没有在儿子无助时大胆的给他一个拥抱告诉他“我爱你”,后悔在妻子痛失爱子绝望时选择逃避。也许正是这样一幕幕的昨日重现,逼着哈罗德去想清楚:“自己是谁?儿子为什么选择自杀?妻子为什么会20年来形同陌路。”逼着哈罗德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

  人生是可以选择逃避的,如同哈罗德这一生,面对生活中的种种不尽人意,他选择沉默来把自己置于孤独的自我空间里。而就在快要走完这一生的风烛残年,哈罗德突然有了第一次改变,突然有了逃离一切的勇敢和果断。正是这样的一次变化,才让哈罗德开始如此重新思考自己的人生。或许这样的改变和调整为之晚已,或许任何时候,认真思考和审视自己的人生,都如同一次朝圣一样,神圣而隆重。

  所以,与其说哈罗德的这次旅行是拯救老友的生命,不如说他在借此来追寻真正的自我。将自己逼到绝境寻求失去的自我,一如置于死地而后生的自我突破,最痛却最有效。在绝境中,内心里的焦虑和卑微被一点点丢弃,那些被摧毁的激情和渴望开始慢慢复苏,行将就木的生命开始显现生机。每个人的人生都会有布满遗憾,每个人都需要直面痛苦,是选择郁郁寡欢逃避到老,还是早一天如同哈罗德一样勇敢的迈出第一步,而后再慢慢的解开生命中所有的心结?

  读完这本书,想起看了好几遍的电影《转山》。书中的哈罗德和电影里的张书豪都是最普通的*凡人,生活中的他们*淡无奇到微不足道,但是因为一个有点率性的决定从此自己开始一段让所有人艳羡朝圣之旅。

  他们的勇气和自由确实让你我羡慕,不过细细想来,更加羡慕的应该是这样的选择促使他们对世界、对人生、对生活有了不一样的感悟,也许经历和体验才是找到自我和超越自我的唯一途径,而让自己一生过得“真我”就是每一个人的朝圣之旅。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闲暇时喜欢看电影读小说。电影如同点心,书本则是主食。读小说,一个人,一本书,看似单调,但实际上却是一场精彩绝伦的舞台剧。导演是你,剧务是你、作曲是你,主角配角全是你,随着剧情的展开,一个人对着文字或载歌载舞,或举杯独饮,或兴高采烈或痛不欲生,一本书读完,自己仿佛经历了不一样的人生,会有一种不现实的酣畅淋漓之快感。如此来看,阅读岂不也算是一个人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9

  一人的朝圣,就是关于他——65岁的哈罗德弗莱的故事。他,毫无预兆毫无准备地就出发了,他用自己的双脚从西南到东北跨越了整个英格兰。读完他的故事,内心久久不能*静,有太多想表达的感受,有太多喜爱的句子(ps:共标记89处)。这注定又是将成为我不断向他人推荐的一本书。

  因为想说的实在太多,而自己*乏的文字还并不能表达内心真实感受。所以,暂且用几个词来概括这个故事了:温暖与难过,振奋与沉重,孤独与宽慰,失去与得到。这是一个关于救赎的故事,救赎的不只是一个人。

  1、温暖与难过

  故事的开头是美好的,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温暖的退休的老头,因为加油站女孩的一句话,下定决定通过步行来拯救老友。这是信念的力量,坚信只要自己还在走一天,对方就还会活一天。一路遇见的人的信任和支持,坚定了他的信念,他又信念又传递给病人,支撑着她努力活下去。故事中充满着温暖和感动。

  或许是这根想看着哈罗德不断走下去奎尼最终会怎么样的主线一直牵引着我们的好奇心地往下读下去。然而故事的结局却是那样仓促简单,就像整个行程的开始,突然,毫无准备,哈罗德最终没能救回奎尼,在读故事的过程中其实我们能猜到,但是亲眼看到整个结局,心里还是满满地难过。

  也许,这个故事一开始就不是为了结局而写的,而是为了过程——这段救赎的旅程。

  2、振奋与沉重

  这趟旅程是振奋人心的。让他穿越自我、走过社会百态、跨越时间和地理风景。天空中云彩的变化,脚下土地的变化,充满了新生与希望,行走在路上的自由的感觉对他来说太珍贵了,自由自在,他终于不再是以前的那个他自己了,再没有什么可以阻止他,让他再回到小花园里除草去了,他能将眼光集中在比自己伟大的事物上——神秘的大自然,他不断地挑战着自己,为自己小小的成就感到满足,也希望得到“赢得”戴维的认同和妻子的满意。

  然而,旅程并不是一直美好的。在行走中,他一边探索着这个新奇的世界,一边又在回忆和后悔着过去。他是一个糟糕的丈夫,也没有做好父亲和朋友的角色。儿子的角色都做不好,不仅辜负了奎尼,他的父母不想要他,他还把和妻儿的关系弄得一团糟,他就这样走过了一生,没有留下任何印记,他痛苦不已。这样的哈罗德让我们看着很沉重很沉重。

  3、孤独与丰盛

  哈罗德是孤独的,他不是用英里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哈罗德是孤独的,没有人知道他行走的真正原因,他们都凭空猜测,没有一个人是对的;哈罗德是孤独的,他用力迈步,更像是为了逃避自己,而他要做的却是直面并克服了自己的短处,这注定是一场深埋于内心孤独的战斗。在旅途中,过去二十年就这样被抽丝剥茧、原形毕露,他再也无法躲到那些*淡无奇或陈词滥调背后,所有伪装都不复存在了。没有谁可以想象这样的孤单。

  然而,他的旅程又是丰盛的。加油站女孩、等待男朋友归来的护士、偶然出现又突然离去的小狗……这些一路上见过的人和风景,表面上看似很*凡,实际上却千差万别。在路上,他可以对一个陌生人表现出不是自己的那一面,或者很久之前已经失去了的那一面,甚至是成为一个自己“可能会成为的人”,这对他来说是充满感动的;在路上,他明白了他旅程的真谛,他既是一个伟大过程的一部分,又不属于这个伟大事物;在路上,他学会了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也正是在路上,这些人、事、景,教会他生活,在最艰难的时刻支撑着他走下去。

  4、失去与得到

  他错过和失去的那些东西:那个不再愿意与他对话的儿子,还有被他辜负了的妻子,疗养院里的父亲,丢弃他的母亲,一个在二十年前就已经证明了自己一篇真挚的朋友。给他换来的",是他无恐惧和沉默的童年,父母亲都不想要自己的痛,糟糕的妻儿关系,自己卑微的一生。

  而在弥补自己错误的这段旅途中,他的人生似乎在不断地变化。他开始接受陌生人的各种不可思议。一路走过去,他从每个人身上都吸收了很多东西,那些他曾经忽略的东西。随着行走,他更加思念妻子,更加想念儿子,更加感激奎尼。经历磨难后他又重获新生,重新认识自己,重新赢得妻子的爱。

  5、救赎与重生

  一段旅程,整个人生。行走中坚定与犹豫,振奋与痛苦,各种复杂情绪交织伴着他走过千山万水:道路、农田、森林、河流、狂野、荒原、高峰、深谷,还有数不清的人。他救赎的不只是他自己,更是身边的人和千千万万的读着。

  他看清了很多东西,看清了自己的人生,看到了自己的性格弱点。他通过对维尔夫的关照关爱,来弥补从前没有为戴维做过的事情,小狗的出现也把他与戴维联系在一起,在于小狗的相处中,让他更了解自己的儿子,小狗的来来去去,让他体会到失去的痛苦。通过旅程,他化解了与莫林间二十年的沉默与距离,唤醒了她最初的爱,换来了她的成全与支持,这是比什么都珍贵的。这段徒步之旅,他虽没能让奎尼活过来,但却让她带着笑容和满足离开。与其说是对奎尼的救赎,倒不如说是奎尼对他的救赎,让他走了这么远的路,终于找到了最重要的是什么。

  故事看完了,作为千千万万读者之一的我们,还要继续我们的生活。这段救赎之旅,哈罗德完成了他救赎的使命,接下来是我们要对自己进行救赎了,学会去爱,学会珍惜,学会感恩,学会接纳,学会包容,学会看这个世界。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10

  通过十点君找到了这本书。首先这是一本关于“朝圣”的书,书里囊括了许许多多情感:爱情、友情、亲情等等。

  哈罗德的朝圣始于独自一人、经过中途的喧嚣、迷茫、反复,最终又回到了孑然一身并终于完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之旅。看似孤独、艰难的旅程,却使他终于能够直面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情感、自己当初所无法面对的一切,同时妻子莫琳也因为日常的生活环境被打乱而可以重新开始审视自己的内心、审视出她与哈罗德之间矛盾的根源,最终他们通过朝圣,爱情与心灵都得到了救赎。

  人始终无法脱离情感而独活,情感是人的支柱,是人的归属。而找回这样的情感,是对自我的救赎。

  人与人之间每段感情的建立,都需要恰到好处的分寸,分寸感拿捏得好,才会获得内心的笃定与信心。

  生活中当你觉得一段感情出了问题,不妨脱离出来,做一个清醒的过客,这时候所有的陌生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蓦然回首,你的那份感情也许已经得到了救赎。定期的审视自己的内心,是自我完善所必不可少的。


《一个村庄里的*》读书笔记3篇(扩展5)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 (菁选3篇)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1

  金黄金黄的麦田、戴斗笠的农夫,一切都如童话般的唯美,让人的心中有丝丝的颤动,这便是我的最初感觉,于是我开始沉浸在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中。里面有狗啊,马啊,驴啊,他们在刘亮程的笔下是那么可爱,那么具有灵性。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狗的这一辈子》。狗的一生并不长,只有十多年,但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狗年轻时,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年老时,无人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脱毛的皮,像一位历尽沧桑的老人,把自己交给时间和命。

  记得小时住在农村的外婆家时,有一条全白的母狗,自我有记忆以来,它的睫毛都是白的,生有一群的小狗,每次看到它斜躺在家门口,哺乳着自己的孩子,都能让我感受到母亲的伟大,我曾经也是被这样呵护着成长,瞬间想为母亲做点事,填补自己的感恩之心。每到夜晚,那些小狗见到陌生人便吠,它只是匍匐在门边,在众狗狺狺的夜晚,默不作声的肯定的一条老狗,但那也一定是只忠心耿耿的狗,它从未离开自己的岗位,不忘职责。后来,我再次回到那时,它已经不在了,有些失落,外婆说,它的命只有这么长,那时我还舒服了许多,至少年轻时威武过,老了又有自己的一群孩子,这辈子还算做到了本分。这就是我曾见过的"狗的后半辈子。

  但非所有的狗都能有这么幸运。

  狗年轻时,是个守卫,是把门的。来人并非找狗·,却要与狗先较量,主人听到狗叫,会开门瞧瞧,想见到人就开,不想见的便假装听不见;若非见不可的贵人,主人一趟子跑出来,打发走狗,骂一句“瞎了狗眼了”,狗自会没趣地躲开,稍慢一步又会挨棒子。其实这也是很多人养狗的原因,避免不想见却又难开口的尴尬。在我印象中,有些狗,刚刚懂得它存在的意义,因太尽忠职守,就进了人家肚子。

  那年,随着父母来到他们工作的地方,从老家带了只土狗,每周放学回家,它就摇着尾巴向我冲来,跳起来往我身上扑,那叫是一个激动劲啊,赶也赶不走,虽然有些嫌弃它的唾液,但心里还是暖暖的。不料,就在一个下午,它便消失了,妈妈告诉我,下午一辆黄面包车来,小狗叫了几声,就被一个麻袋套走了,她追都没追上,看来人家是早有准备的,是卖狗肉的。顷刻间,我非常气愤,往地上重重的跺了一下,以后没它迎接我回家了,如今想想的怀念有它在的日子。这便是我见过的不幸的狗的前半生。

  把书看着看着,想到了与书中如此相似的我的这两个伙伴,他们不忘自己的本分,自己的初心,至死都坚守着,甚至为此付出生命。他们永远如此简单,如此快乐,只要有精力就不停歇。他们简单就快乐,我们世故就变老,愿在城市的喧嚣中,我们能像他们一样简单的表达自己情感,执着的保留自己的初心。

  一本书的阅读,总能让我的心灵又得的一丝丝满足,因而感谢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2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

  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一个人的村庄读书笔记3

  朋友,你如果手上没有这本书,我建议你去买,这是一本绝对值得一读的书。它的作者是刘程亮,是春分文艺出版社出版的。

  记住,我不是替他做广告,没必要。实在是这本书在朴实无华中横趣妙生。我们都可能面对苦难;逆境;郁闷,但是在一般而*静的日子里,我们怎样打发自己的,消磨自己,安排自己,提升自己,这就有些讲究了。用我自己的话来说,我们可能生活在嘈杂中,也生活在对抗的沟通和拒绝的离开里,但我们还可以生活在散文里,生活在解读后的愉悦中。这就是我读《一个人的村庄》后的"最大的体会。

  作者太能说了,说狗说到人不如狗;说驴说到人都要羡慕的境界,那一种隐喻和借用的比拟会令你叫绝。他连一把铁锨都有的说,被虫咬了说是与虫共眠,躺在草垛上可以做出最美的梦。总之,凡是村庄里的事都是他的事。他能把一个村庄纳入自己的心灵世界,又把一个人的心事讲给村外的人听。

  那就叫娓娓道来,机趣滔滔,绵延不绝……


《一个村庄里的*》读书笔记3篇(扩展6)

——巴金一个车夫读书笔记 (菁选2篇)

巴金一个车夫读书笔记1

文中的小男孩靠拉车为生,他住在车厂里,每天赚来的钱除去一些费用,只剩下2角钱。他没有家,没有爱,只有一根生活的鞭子在无情地折磨他。

穷苦的生活,可怜的遭遇不但没有击倒小男孩,更让他养成了坚强的性格。使无法上学的他能够用双手托起生活的担子,不害怕,不悲哀。是令人难以想象的。当别人问起他的年龄时,他会很自豪地回答:“15岁”!仿佛这15岁就是*的年龄了。

当我读完文章的那一刻,面对文中的小男孩,我感到十分的惭愧,因为我是一个一出生就躺在幸福摇篮里的女孩。我有一个和睦的家庭,自己是家中的独生女,所以父母给了我无微不至的爱。我从小就娇生惯养,什么事也不会做。只知道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可是我身在福中不知福,一点也不体谅长辈。只知道看电视,吃零食。如果有一天,我离开父母,我想我肯定无法料理自己的生活起居。

我静下心来仔细思量,我发觉自己跟小男孩相差太远了。拉车赚钱,饥饿受冻是小男孩一天中必须经历的;而撒娇玩耍,吃零食是我一天中常常做的事。小男孩就像是经过风吹雨打的花朵,就算是暴风雨也无法将他击倒,而我则是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一点风浪。将来,当我们踏入社会,我想他是出色的,而我是*凡的。 所以我应该向小男孩学习,学会自力更生,学会勤俭节约。小男孩的经历或许我无法经历,但是他的品质永远值得我学习。我相信养尊处优的“小皇帝”和娇生惯养的“小公主”是经不住时代的考验的。俗话说得好:“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吗,”对不对!

总有一天,我们会抛开父母的怀抱,用自己的双手去开辟出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小天地。所以我们现在就要学会吃苦耐劳。伙伴们,让我们一起加油吧!

巴金一个车夫读书笔记2

时光飞逝,眨眼间一个学期匆匆走过,暑期生活又姗姗到来。闲暇时我捧起了这本书——《巴金散文集》,其中《一个车夫》的故事让我记起那个孩子,以及他对于父亲深深的怨恨。

我和方要去公园,拉洋车的车夫是个孩子,他有一个破碎的家庭,其原因却是他的父亲一手造成的,是他的父亲拆散了家庭。孩子很懂事,知道要存起钱来做新衣服。“没有家没有爱没有温暖,只有一根生活的.鞭子在赶他。然而他能够倔强!他能够恨!”这是巴金先生对那个孩子的评价。

有人曾说过,生活是一个熔炉,能够锻炼出倔强的人,他甚至不会被人世间最惨痛的遭遇所打倒。这个人就是那个男孩。“他身上似乎有使不完的劲”,这是真的吗?不,绝对不是,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那男孩是为了生存!他要用他的两只手挑起生活的重担,不再害怕,不再悲哀。这些事情是我们这些生活在当今富裕家庭中的孩子所无法想象无法做到的。

他没有像另一篇《伤害》中的那个黑脸小乞丐那样羡慕那两个吃糖果的胖小孩,他自力更生。那年他15岁,如花的年龄,但他却失去了上学的机会,他失去了同龄孩子的快乐,他也失去了父母的百般呵护,他已开始了谋生的艰难旅程。

我敬佩那孩子,霎那间,我被他的倔强所感动,他应该能成为我们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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