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众信范文网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授权类-网站内容合作协议 | 柏士法商律师

授权类-网站内容合作协议 | 柏士法商律师

时间:2022-11-23 10:20:04 来源:网友投稿

授权类-网站内容合作协议 | 柏士法商律师

声明:

本合同仅作为柏士法商律师团队工作成果展示,读者切勿盲目使用。如需要文书审查、起草法律服务,请联系我团队律师。


网站内容合作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信息交流的原则,就双方内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条 双方陈述和保证

1.1 双方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法人分支机构)。

1.2 双方拥有完全的权利或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

1.3 双方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签署本协议。

1.4 双方对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未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2条 定义与解释

2.1 甲方网站是指甲方拥有的 ,网址中包含        的网站。

2.2 乙方网站是指乙方拥有的网址为        的网站。

2.3 “信息”指甲乙双方按本协议向对方提供并许可使用的信息(包括图片、文字及其他形式)。其中:甲方版权信息是指甲方网站内所有在文章正文页标有“        ”字样的信息、在文章正文页文章开头部分标有“        ”或结束部分标有“        ”字样的信息,正文页同时标有其他出处的信息除外。乙方版权信息是指乙方网站内所有在文章正文页标有“        ”字样的信息、在文章正文页文章开头部分标有“        ”或结束部分有“        ”的信息,正文页同时标有其他出处的信息除外。

3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授权乙方在乙方网站上转载甲方网站内的甲方版权信息(涵盖文字和图片),特别声明不能转载的除外。

3.2 甲方有权在甲方网站转载乙方网站站内的乙方版权信息(涵盖文字和图片)。转载方式为甲方到乙方网站上自由选取。

3.3 甲方在转载乙方网站的内容时,须注明信息的提供方为乙方。甲方应在转载页面的明显位置标明“出处: ”及作者姓名(明显位置为:标题下方或文章开头),如有关信息无明确的作者,可不予标注。

3.4 甲方将在其网站友情链接页面的列表中放置乙方网站名称和文字链,直接链接到乙方网站。

3.5 甲方保证以下条款:

1)甲方保证对所提供给乙方的文章拥有版权。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合法,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4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授权甲方在甲方网站上转载乙方网站内的乙方版权信息(涵盖文字和图片)。

4.2 乙方可以在乙方网站上转载甲方网站站内的甲方版权信息(涵盖文字和图片),特别声明不能转载的除外。方式为乙方到甲方网站上自由选取。

4.3 乙方应在转载页面的明显位置标明“出处: ”及作者姓名、单位(明显位置为:标题下方或文章开头)。

4.4 乙方应将甲方加入其友情链接的合作媒体中,文字内容由甲方提供,直接链接到甲方网站。

4.5 乙方保证以下条款:

1)乙方保证对所提供给甲方的乙方版权信息拥有版权,可以按本协议约定提供给甲方使用。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全部乙方版权信息真实、准确、合法,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5条 共同的权利与义务

5.1 甲乙双方保证不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它监管机构要求和甲乙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它顾问、授权雇员除外)。

5.2 甲乙双方拥有参加对方举办活动的优先权。

5.3 甲乙双方将不定期举行联合选题,选题内容但应事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5.4 甲乙双方均无需向对方支付任何信息使用费用。

5.5 双方理解,用户可以通过访问网站而感知信息,在一方按照本协议合理使用对方信息的情况下,用户或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对信息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演绎、转载或,任何一方均无需向对方承担任何责任,但任何一方不得授权用户或第三人从事这些行为。

6条 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

6.1 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指属于一方和(或)其相关企业所有,并被该方视为秘密的技术、财务、商业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信息,其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且采取了保护措施)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或其它监管机构要求和甲乙双方的法律、会计、商业及其它顾问、授权雇员除外)披露,且仅为执行本协议目的而使用。

6.2 无论任何原因,若本协议终止,一方必须将另一方依据本协议提供的一切“商业秘密”及其相关资料予以返还,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删除、清除、销毁“商业秘密”的各种载体。

6.3 双方均享有向对方所提供信息的版权,转载方未经被转载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授予他人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所转载的信息。

6.4 除因本协议规定的用途所需或经过对方事先同意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7条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应当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

7.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8条 协议期限

8.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若任一方有异议, 应在本协议期满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协议,经对方书面确认,本协议自期满之日起终止。协议期满前三十日内,若任何一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顺延,顺延后,除非双方约定期限,否则本协议变为不定期合同。

8.2 协议届满时,在同等条件下,各方应优先与对方就签约继续合作协商。

9条 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9.1 本合作仅限于双方在对方授权的范围中使用。若超出该范围(如新建子站点等),须经过对方授权后,方可享有此协议中所涉及的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如一方收购兼并与对方有竞争性的网站此合作协议的内容及形式须另行协商。

9.2 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所规定各条款的行为发生时,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违约行为的书面后15天内未纠正其违约,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追究违约方之违约责任。

9.3 如有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此协议,需提前三十天将书面通知的原件送达对方,自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三十日时,本协议自动终止。

9.4 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9.5 本协议终止后,任何一方可将已经在自己网站上使用的对方提供的信息内容继续保留在自己网站上。

10条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指双方在订立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飓风、海啸、战争、政府行为以及非由于本协议当事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通讯中断、技术故障、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发作等。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应于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形书面通知对方。

10.2 若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经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之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

10.3 如果上述不可抗力的影响未能在120天内消除,各方应尽快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未来的协议签署。

11条 争议解决及法律适用

11.1 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执行以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12条 其他条款

12.1 双方的合作性质为资源互换合作,双方互不支付广告费用。

12.2 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及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12.3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12.4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使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2.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6 本协议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另行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推荐访问: 法商 合作协议 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