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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民警对三个规定的认识和落实情况(5篇)

时间:2022-11-20 19:00:04 来源:网友投稿

公安民警对三个规定的认识和落实情况(5篇)公安民警对三个规定的认识和落实情况  贯彻“三个规定从严治警工作总结三篇  “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锡盟公安机关多措并举,不断加强“三个规定”的,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民警对三个规定的认识和落实情况(5篇),供大家参考。

公安民警对三个规定的认识和落实情况(5篇)

篇一:公安民警对三个规定的认识和落实情况

  贯彻“三个规定从严治警工作总结三篇

  “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锡盟公安机关多措并举,不断加强“三个规定”的,积极引导全体民(辅)警养成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高度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决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确保公安队伍安全稳定。

  01组织动员全方位

  东乌旗公安局党委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东乌旗公安局开展“三个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成立了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队伍的监督管理。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强调部署,全方位推进“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

  02全覆盖

  东乌旗公安局党委把“三个规定”作为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制度的重要内容,以党支部为单位,涵盖全体民警、辅警集中组织学习,各支部累计学习21场次,参学民辅警314人。做到了警示常提、逢会必讲,对所有民警、辅警的学习教育做到“一个不漏”。

  03签订承诺书全覆盖

  东乌旗公安局全体民警、辅警一个不漏地签订了严格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自觉接受监督。共签订《承诺书》314份。

  04发放口袋书全覆盖

  东乌旗公安局把公安机关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具体内容制作成口袋书314份,一个不漏发放到全体民警、辅警手中,随时随地可以学习,提醒民警、辅警严格遵守规定。

  05制度上墙全覆盖

  东乌旗公安局把“三个规定”具体内容制作成海报240份,在全局每间办公室、每个办案区进行张贴,全部上墙,严格遵守并执行“三个规定”,做到一个不漏。

  06自检自查全覆盖

  东乌旗公安局全体民警、辅警认真对照“回头看”目标任务逐一进行自检自查,全面彻底深入查找在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中是否存在突出问题,并由各警种统一填写了自检自查报告。

  07督导检查全覆盖

  东乌旗公安局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各科室所队对民警、辅警的学习、自检自查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3次,做到一个不漏。督促全体民警、辅警熟记“三个规定”应知应会的内容,对学习效果不好的督促部门领导加强学习、责令整改。

  贯彻“三个规定”从严治警工作总结二篇

  2022年7月23日上午,为落实自治区院关于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开展自查的通知精神,我院立即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首先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传达了执行“三个规定”有关文件精神。

  院党组成员、田俊飞组长就落实“三个规定”从三个方面作了全面部署: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学习教育(7月23至24日);2.开展自查阶段(7月25日至月27日);3.开展监督检查(8月上旬)。

  院党组书记、王治录检察长就贯彻“三个规定”作了特别强调:1.要对十八大以来执行“三个规定”情况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检查,对在本次自查未发现问题,而在自治区院抽查或今后巡视中发现存在违反“三个规定”未报告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全院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这次自查工作的严肃性和紧迫性,认真认领我院在执行“三个规定”中存在的问题;3.要在宣传引导方面上下功夫;要把落实“三个规定”纳入工作重点,切实把执行情况纳入重要考核内容,要通过明察暗访、回访考察等手段对办案情况进行深入的监督检查;4.针对自查出的问题,要切实加以整改并予以解决,让“三个规定”真正成为保护干警严格公正司法的有效手段和强力武器。

  为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我院为确保《领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

  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贯彻执行,使“三个规定”落地生根。

  一、制定相关制度。先后召开部门负责人院务会和全体干警大会,分层次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引导干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学习讨论,交流了学习心得。“三个规定”出台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起了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检察人员执法办案中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杜绝请托说情,防止办理权力案、人情案、金钱案。同时该院健全完善通报制度,按照上级要求,每季度向政法委、市检察院报告“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注重记录报告,确保执行到位。要求全院人员在办案中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本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要进行全面、如实的记录,做到“一案一记录”,对办案人员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要求案件承办人、审批人对执法办案活动是否存在违法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形(包括拒绝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实现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的监管监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我院纪检监察部门于8月30日把从2022年以来执行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检查,通过向办案人员了解及查阅业务科室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档案,未发现存在领导干部、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为公正司法提供了纪律作风保障(:贯彻“三个规定”从严治警工作总结三篇)。同时,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要求在执法办案中,抵住诱惑、守住底线、经得起考验,切实防止司法干预。

  四、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我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三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贯彻“三个规定”从严治警工作总结三篇)。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摸排干警办案过程中插手办案等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篇二:公安民警对三个规定的认识和落实情况

  6月以来,公安局先后召开全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回头看”专题推进会和第一次、第二次视频调度会。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对全公安机关推进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回头看工作提出几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深化部署推动。全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开展“三个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回头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迅速组织召开动员会、推进会和专题会,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相关要求,着力查找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落严落实落地;认真传达学习,做到全员覆盖;深入开展“七查”,梳理排查问题。对照“七查”重点内容逐一剖析检查,认真查找是否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问题和行为,对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出承诺;强化以案促改,抓好案件剖析。对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要及时进行剖析检查,全面查找在从严管党治警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对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要进行分析研究,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及时研究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并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实行挂图作战,明确整改时限,逐一对账销号整改;强化制度建设,推进执法公开。对公安机关已制定的一系列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制度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并严格规范执行,确保制度执行不断档、不走样。同时,要结合新的党纪法规要求和面临的执法办案新形势新任务,抓好“立、改、废”等制度建设工作,及时研究制定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务实管用配套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堵塞违反“三个规定”的漏洞,切实保障“三个规定”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抓好问题整改,做好迎检准备。对省厅督导检查反馈的具体问题和意见建议务必要一一对照、照单全收,逐条制定整改措施、逐条落实整改责任、逐条明确整改时限,坚决抓好整改落实。重点是要规范建立台账、加强协调沟通、大力营造氛围、强化督导督察。以最扎实的工作作风、最优异的工作成效迎接中央督导组的检查,有力推动“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走深走实。

  为深入推进工作,公安局及早制定《公安机关开展“三个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公安局“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抽调5名同志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回头看”工作,不划阶段、不分环节,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自查自纠、督导督察贯穿全过程。要求各级公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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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认真梳理和剖析2015年以来本单位发生的违反“三个规定”和公安部“两个规定”的案件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把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准、找实、找到位,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健全制度机制,推动全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体民警、职工、辅警对照“七查”重点内容逐一剖析检查,强化思想认识,认真查找报告自身是否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问题和行为,对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作出承诺。

  连日来,公安局党委成员分头深入挂钩联系的县(市)公安局开展检查督导工作。全12个县(市)公安局和公安局特警支队、反恐支队、国保支队、科信处等部门相继组织本单位、本部门人员开展落实“三个规定”的学习、排查活动,目前相关工作正紧密有序推进。

  为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我院为确保《领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贯彻执行,使“三个规定”落地生根。

  ?一、制定相关制度。先后召开部门负责人院务会和全体干警大会,分层次集中学习“三个规定”内容,引导干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学习讨论,交流了学习心得。“三个规定”出台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起了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检察人员执法办案中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杜绝请托说情,防止办理权力案、人情案、金钱案。同时该院健全完善通报制度,按照上级要求,每季度向政法委、市检察院报告“三个规定”落实情况,形成制度约束合力,确保铁规发力、制度生威。

  ?二、注重记录报告,确保执行到位。要求全院人员在办案中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本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要进行全面、如实的记录,做到“一案一记录”,对办案人员不记录或不如实记录的予以警告、通报批评,要求案件承办人、审批人对执法办案活动是否存在违法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情形(包括拒绝情况)进行如实登记,实现对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过问司法活动的监管监控,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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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我院纪检监察部门于8月30日把从2012年以来执行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检查,通过向办案人员了解及查阅业务科室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档案,未发现存在领导干部、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为公正司法提供了纪律作风保障。同时,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求在执法办案中,抵住诱惑、守住底线、经得起考验,切实防止司法干预。

  ?四、加强纪检监察,守住规定红线。一方面,从我院内部、从干警自身做起,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不折不扣地抓好“三个规定”中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摸排干警办案过程中插手办案等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严肃追责,强化干警红线底线意识。

  ?截至目前,我所办案件中,未出现有关领导对具体案件打招呼、作批示的情况,但出现一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

  ?强化学习教育,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和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专题集中学习培训,确保将“三个规定”精神传达到第一位干警。一是全文学习传达《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内容。二是组织学习《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办案活动和司法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处置工作规程》以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的实施意见》。引导全院干警深入学习领会“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各项具体要求,确保干警对“三个规定”的思想认识到位。

  2018年7月23日上午,为落实自治区院关于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开展自查的通知精神,我院立即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首先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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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干规定》三个规定,传达了执行“三个规定”有关文件精神。院党组成员、田俊飞组长就落实“三个规定”从三个方面作了全面部署:1.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学习教育(7月23至24日);2.开展自查阶段(7月25日至月27日);3.开展监督检查(8月上旬)。

  院党组书记、王治录检察长就贯彻“三个规定”作了特别强调:1.要对十八大以来执行“三个规定”情况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检查,对在本次自查未发现问题,而在自治区院抽查或今后巡视中发现存在违反“三个规定”未报告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全院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这次自查工作的严肃性和紧迫性,认真认领我院在执行“三个规定”中存在的问题;3.要在宣传引导方面上下功夫;要把落实“三个规定”纳入工作重点,切实把执行情况纳入重要考核内容,要通过明察暗访、回访考察等手段对办案情况进行深入的监督检查;4.针对自查出的问题,要切实加以整改并予以解决,让“三个规定”真正成为保护干警严格公正司法的有效手段和强力武器。

  “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锡盟公安机关多措并举,不断加强“三个规定”的学习教育,积极引导全体民(辅)警养成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高度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决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确保公安队伍安全稳定。

  01组织动员全方位东乌旗公安局党委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东乌旗公安局开展“三个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成立了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队伍的监督管理。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强调部署,全方位推进“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02学习教育全覆盖东乌旗公安局党委把“三个规定”作为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制度的重要内容,以党支部为单位,涵盖全体民警、辅警集中组织学习,各支部累计学习21场次,参学民辅警314人。做到了警示常提、逢会必讲,对所有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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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辅警的学习教育做到“一个不漏”。03签订承诺书全覆盖东乌旗公安局全体民警、辅警一个不漏地签订了严格遵守“三个规定”承诺

  书,自觉接受监督。共签订《承诺书》314份。04发放口袋书全覆盖东乌旗公安局把公安机关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具体内容制作成口袋书314

  份,一个不漏发放到全体民警、辅警手中,随时随地可以学习,提醒民警、辅警严格遵守规定。

  05制度上墙全覆盖东乌旗公安局把“三个规定”具体内容制作成海报240份,在全局每间办公室、每个办案区进行张贴,全部上墙,严格遵守并执行“三个规定”,做到一个不漏。06自检自查全覆盖东乌旗公安局全体民警、辅警认真对照“回头看”目标任务逐一进行自检自查,全面彻底深入查找在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中是否存在突出问题,并由各警种统一填写了自检自查报告。07督导检查全覆盖东乌旗公安局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各科室所队对民警、辅警的学习、自检自查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3次,做到一个不漏。督促全体民警、辅警熟记“三个规定”应知应会的内容,对学习效果不好的督促部门领导加强学习、责令整改。“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锡盟公安机关多措并举,不断加强“三个规定”的学习教育,积极引导全体民(辅)警养成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高度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决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确保公安队伍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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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动员全方位东乌旗公安局党委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东乌旗公安局开展“三个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成立了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队伍的监督管理。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强调部署,全方位推进“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学习教育全覆盖东乌旗公安局党委把“三个规定”作为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制度的重要内容,以党支部为单位,涵盖全体民警、辅警集中组织学习,各支部累计学习21场次,参学民辅警314人。做到了警示常提、逢会必讲,对所有民警、辅警的学习教育做到“一个不漏”。签订承诺书全覆盖东乌旗公安局全体民警、辅警一个不漏地签订了严格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自觉接受监督。共签订《承诺书》314份。发放口袋书全覆盖东乌旗公安局把公安机关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具体内容制作成口袋书314份,一个不漏发放到全体民警、辅警手中,随时随地可以学习,提醒民警、辅警严格遵守规定。制度上墙全覆盖东乌旗公安局把“三个规定”具体内容制作成海报240份,在全局每间办公室、每个办案区进行张贴,全部上墙,严格遵守并执行“三个规定”,做到一个不漏。自检自查全覆盖东乌旗公安局全体民警、辅警认真对照“回头看”目标任务逐一进行自检自查,全面彻底深入查找在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中是否存在突出问题,并由各警种统一填写了自检自查报告。督导检查全覆盖东乌旗公安局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各科室所队对民警、辅警的学习、自检自查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3次,做到一个不漏。督促全体民警、辅警熟记“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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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应知应会的内容,对学习效果不好的督促部门领导加强学习、责令整改。“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东乌旗公安局多措并举,

  不断加强“三个规定”的学习教育,积极引导全体民(辅)警养成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高度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决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确保公安队伍安全稳定。

  一、组织动员全方位公安局党委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东乌旗公安局开展“三个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成立了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队伍的监督管理。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强调部署,全方位推进“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二、学习教育全覆盖把“三个规定”作为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制度的重要内容,以党支部为单位,涵盖全体民警、辅警集中组织学习,各支部累计学习21场次,参学民辅警314人。做到了警示常提、逢会必讲,对所有民警、辅警的学习教育做到“一个不漏”。三、签订承诺书全覆盖全体民警、辅警一个不漏地签订了严格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自觉接受监督。共签订《承诺书》314份。四、发放口袋书全覆盖把公安机关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具体内容制作成口袋书314份,一个不漏发放到全体民警、辅警手中,随时随地可以学习,警醒民警、辅警严格遵守规定。五、制度上墙全覆盖把“三个规定”具体内容制作成海报240份,在全局每间办公室、每个办案区进行张贴,全部上墙,严格遵守并执行“三个规定”,做到一个不漏。六、宣传教育全覆盖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作用,积极借助微信受众面广、传播速度快等优势,在平安东乌微信公众平台开通“每日一学”专栏,每日发布一期“三个规定”应知应会内容,教育全体民警、辅警学习的同时,也向社会各界尤其是民警、辅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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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家属、亲友等进行宣传教育,严防身边人打“感情牌”过问、干预执法活动,坚决筑牢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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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公安民警对三个规定的认识和落实情况

  浅谈对三个规定的认识3篇

  云南省看守所召开全体民警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学习贯彻落实的部署会议,旨在把脉前进方向、厘清工作思路,严格规范执行“三个执行”,筑牢廉洁执法的“防火墙”。通过学习,我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三个规定”精神实质,将纪律规定印在心中、挺在面前,坚决筑牢思想防线。

  一、“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执法的有力制度保障

  《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将各级领导干部在线索核查、案件办理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为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等,定性为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并要求办案人员全面、如实记录,司法机关每季度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提出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三不得”、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三应当”的要求。即: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对办案人员不如实记录的责罚和如实记录的保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了禁止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具体情形:泄露办案工作秘密,向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律师,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接受案

  件当事人、律师等请客送礼,向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借款、借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等,并明确了违反该禁令的处罚措施。“三个规定”掷地有声、切实可行,为把权力切实关进“牢笼”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遵循。

  二、“三个规定”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执法权的坚实保障

  “三个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堵塞漏洞、精准施策,把“严”的要求贯穿始终,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浅谈对三个规定的认识3篇)。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大通报力度,引导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三个规定”是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基石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就要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对需记录和报告的事项,监督民警如实记录、及时报告,确保民警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干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健全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说情、打探、泄露、干预案件,不当接触交往当事人等违纪违法行为,出现不按规定记录,迟报、漏报、瞒报等违规情节的,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通过组合拳组合阵的形式解决沉珂痼疾,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总之,“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公安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

  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浅谈对三个规定的认识2篇

  “五一”假期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便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真诚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同时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可能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检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

  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办案始终秉持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过问或者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

  当然,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不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在落实“三个规定”的同时,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务公开程序、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对于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检察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认真落实。

  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相信只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整个社会就会逐渐营造出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

  当前,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学习“三个规定”心得体会近日,我所组织民警职工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现按照要求将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一、学习“三个规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监狱警察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

  “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

  二、贯彻“三个规定”要坚守底线对于非正常途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

  三、本人郑重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本人不存在违反“三个规定”

  的情况;二是本人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精神,勇于同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作斗争,坚决按照规定的要求登记和上报。

  三是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三个规定”的要求,取得理解和支持!

篇四:公安民警对三个规定的认识和落实情况

  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情况报告三篇_剖析自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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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情况报告三篇_剖析自查整改

  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情况报告三篇下面的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下关于贯彻落实“三个规定”

  的情况报告,欢迎阅读!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情况报告一xx市xx党组把学习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和《关于

  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作为切实落实中央重要部署要求、落实“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的重要表现,将“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措施,坚持“四个到位”,狠抓贯彻落实,有力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

  确保学习认识到位深刻认识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一是分别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传达学习,引导干警提高政治站位,领会精神实质。并将有关规定摘编资料印发到每一个干警,使全体干警了解、熟悉、掌握具体规定内容。二是对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及时通报,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每个干警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三是组织“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知识测试,采取闭卷形式,全体检察

  人员积极参加,认真作答。通过考试,进一步检验了全体干警对规定内容掌握情况,达到了以考促学、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的目的。

  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加大对“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一是签订责任书。结合实际,制定《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一个办法”责任书》,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有关要求写入责任内容,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要求,增强可操作性,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中,落实在平时的工作中。二是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建立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宣传引导到位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官方网站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相关内容和举措,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扩大了社会影响力。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对xx市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的监督,为贯彻“三个规定”,促进依法履职,营造了良好氛围。确保制度建设到位建立记录报告制度。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对出现“三

  个规定”的情形,全面如实记录留痕,建立台账,及时向院纪检组报告,对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实行严肃追责。加强监督检查机制。政治部定期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向院党组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纪检组协同有关部门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开展抽查检查,对关键部门、敏感岗位开展个别廉政谈话提醒,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对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敷衍应付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严肃追责。

  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情况报告二区公安局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汇报公安局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汇报为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XX区公安局采取了五项措施确保“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有关规定。“三个规定”文件出台后,先后召开党组会、部门中层会和全局干警大会,分层次集中学习“三个规定”精神,引导干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确保全局干警把规定内容读懂吃透。二是注重记录报告,确保执行到位。要求各部门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对有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要进行全面、如实的记录,不能有遗漏,不能有选择性的记录,并将记录情况定期报纪检部门;加大

  宣传力度,促进“三个规定”全面落实。我局通过网站、“两微一端”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举措,采取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设立监督岗等形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三个规定”的全面落实。四是加强对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对确因办案需要,需要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进行接触的,要求办案人员需要提前报分管局长审批,并报纪检组备案;五是加强纪律处分,严肃追究责任。纪检部门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对检察干警办案过程中是否有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是否存在应记录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应报告不报告、违规接触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情形,进行摸排,如发生上述情况,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同时将违规情况予以全局通报,并报市局

  XX县公安局落实“三个规定”严防司法干预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XX县公安局把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规定”与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纪律作风整改活动结合起来,对民警司法行为划红线、亮红灯、设禁区。一是重温“三个规定”,理解规定内涵。组织干警学习“三个规定”原文,正

  解理解“三个规定”的内容,要求干警对领导机关内部人员、当事人、关系人打探案件情况、说情等影响司法公正的行为敢于抵制,敢记录、会记录。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长鸣纪律警钟。将“三个规定”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纪律作风整改活动结合起来进行宣传,利用微信网、院内电子大屏、院外电子屏进行宣传提醒,以确保“三个规定”人人知晓、人人遵守的目的。三是加大检查力度,促进自觉守纪。纪检监察部门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加大检查力度,与各部门负责人一道,深入办案一线进行检查,狠抓落实。四是建立登记制度,按时报送情况。所有办案人员对领导干部和局机关内部人员插手具体案件,干扰司法活动情况,按照要求认真详细进行登记,保留干预、插手、过问时的监控录相、录音,做到有据可查。五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等方式,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的监督。

篇五:公安民警对三个规定的认识和落实情况

  公安机关内部人员介入司法活动具体案件处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线检查案件处理环节向案件当事人请求说明要求案件当事人或案件负责人个人会见案件当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委托身边的工作人员或亲属向案件当事人请求说明为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超过职权向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意见或具体要求等指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要求案件当事人全面如实记录司法单位内部人员曾询问过案底和责任追究规定提出了司法单位内部人员三不可司法单位办案人员三应的要求

  2020年“五一”假期刚过,人民检察院便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真诚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

  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同时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可能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检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办案始终秉持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过问或者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

  当然,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不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在落实“三个规定”的同时,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务公开程序、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对于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检察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认真落实。

  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相信只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整个社会就会逐渐营造出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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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好氛围。当前,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但距离人

  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2020年“五一”假期刚过,人民检察院便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真诚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同时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可能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检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办案始终秉持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过问或者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

  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相信只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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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整个社会就会逐渐营造出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

  当前,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今年,贡井区政法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防干预司法三项规定(《领导机关内部人员问案处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问案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和当事人、律师、特殊相关人员、中介机构接触交往行为的一些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司法人员、律师、特殊相关人员、中介机构接触交往行为的一些规定》),进一步对领导干部和干警动手、问和干预案处理行为划红线,设立禁区,促进司法更加公平公正。

  一是加强精神学习,提高警察的纪律意识。以开展二学一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全区政法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和政法干部,结合党性分析检查、自己单位实践等开展自学活动,充分认识三项规定的重要意义,全区干部正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违反规定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敲响领导干部警钟。充分利用政法系统两微一端、官网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项规定相关内容和措施,宣传领导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处理记录、举报和责任追究精神,引导全区领导干部严格遵守规定要求,严禁领导干部干预案件。

  三是建立相关记录、报警和责任追究机制。要求事务人员全面、如实、详细记录领导干部和事务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事件的情况,要求事件负责人、审查人员对执法事件是否有违法干预、插手、问题事件的情况(包括拒绝情况)如实登记,实现事件处理各环节发生的违法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监督监督,确保全过程的痕迹,有证据。

  四是建立按时提交制度,动态把握干预司法行为。政法各部门每季度定期向区委政法委员会专题报告,贯彻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项规定情况,区委政法委员会全面把握领导干部和事务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事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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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规定处理违规行为。五是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司法廉洁。通过设立通报箱、公开通报电话、设立

  监督岗位等方式,积极接受人民群众和事件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对政法机关实施三项规定的监督,进一步推进三项规定的全面实施。

  到目前为止,区委政法委员会还没有研究处理具体事件,四组领导没有向政法机关打招呼具体事件,也没有向具体事件发出批示,政法机关没有出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体事件处理和内部人员询问事件的情况。

  云南省看守所召开全体民警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学习贯彻落实的部署会议,旨在把脉前进方向、厘清工作思路,严格规范执行“三个执行”,筑牢廉洁执法的“防火墙”。通过学习,我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三个规定”精神实质,将纪律规定印在心中、挺在面前,坚决筑牢思想防线。

  一、“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执法的有力制度保障《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将各级领导干部在线索核查、案件办理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为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等,定性为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并要求办案人员全面、如实记录,司法机关每季度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提出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三不得”、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三应当”的要求。即: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对办案人员不如实记录的责罚和如实记录的保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了禁止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具体情形:泄露办案工作秘密,向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律师,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请客送礼,向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借款、借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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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舞弊等,并明确了违反该禁令的处罚措施。“三个规定”掷地有声、切实可行,为把权力切实关进“牢笼”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遵循。

  二、“三个规定”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执法权的坚实保障“三个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堵塞漏洞、精准施策,把“严”的要求贯穿始终,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狠抓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扎实补齐短板。同时,通过激励民警如实记录和抵制干预过问行为,加强制度设计与解读,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民警的保护和激励机制,确保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执法职责。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大通报力度,引导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三、“三个规定”是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基石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就要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对需记录和报告的事项,监督民警如实记录、及时报告,确保民警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干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健全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说情、打探、泄露、干预案件,不当接触交往当事人等违纪违法行为,出现不按规定记录,迟报、漏报、瞒报等违规情节的,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通过组合拳组合阵的形式解决沉珂痼疾,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总之,“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公安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云南省拘留所召开了全体民警对三项规定执行情况学习贯彻落实的部署会议,旨在把脉向前、明确工作思路,严格规范三项执行,构筑廉洁执法的防火墙。通过学习,我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三个规定的精神本质,把纪律规定印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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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在前面,坚决构筑思想防线。一、三条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执法的有力制度保障。《公安机关内部人员介入司法活动、具体案件处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

  定》,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线检查、案件处理环节向案件当事人请求说明,要求案件当事人或案件负责人个人会见案件当事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委托身边的工作人员或亲属向案件当事人请求说明,为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超过职权向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意见或具体要求等,指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要求案件当事人全面、如实记录《司法单位内部人员曾询问过案底和责任追究规定》,提出了司法单位内部人员三不可、司法单位办案人员三应的要求。也就是说,司法机关的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问题和介入其他人员处理的事件,不得违反规定向事件当事人转移事件资料或探索事件,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事件当事人打招呼的事件人员遵守法律、公正司法、不为私情所困扰,必须拒绝介入、说明或探索事件,不按照正当手续转移事件资料,必须通知手续处理。对事务员不如实记录的责任和如实记录的保护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一些规定》,明确了禁止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具体情况:泄露事务秘密,向事件当事人推荐、诉讼代理人、律师介绍,向律师、中介组织介绍事件,接受事件当事人、律师等委托礼物,向事件当事人、律师等借款、租赁住宅、租赁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委托评价、拍卖等活动三条规定有声可行,为切实关闭权力提供了坚实的制度。

  二、三条规定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执法权的坚实保障。三条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对症疗法、堵塞漏洞、正确对策,贯彻严格要求,抓住最后,抓住实效,切实维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信赖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第一位,加强思想政治领导,加强专业整备,切实加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业整顿深入分析三项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各制度,合理工作机制,切实补充短板。同时,通过鼓励民警如实记录和抵制干预问题行为,加强制度设计和解读,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问题民警的保护和鼓励机制,确保民警依法履行执法责任。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违事件的发生,立即发表典型案例,提高通报力,引导民警的恐惧、警戒、保护底线。三、三项规定是实践两项维护的重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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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实施三条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坚决实践两条维护的重要检查。坚决实行两项维护,严格执行记录报告制度,监督需要记录和报告的事项,监督警察的真实记录,及时报告,确保警察依法履行执法责任,坚持严格调查重点,介入司法违纪违法事件,发现与当事人、律师等违反交往行为的事件零容忍,一起调查。要健全完善责任调查机制,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说情、调查、泄露、干预事件,不当接触交往当事人等违反纪律的行为,不按规定记录,出现迟报、泄露、隐瞒等违反情况,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认真处理。以组合拳组合阵的形式解决沉珂疾病,踩石留印,抓铁有痕迹。

  总而言之,三条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公安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的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防止司法事件被非法干预和司法人员包围,保障独立、公正、廉洁的司法,具有重大而深刻的意义。

  2020年五一假期刚过,人民检察院便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真诚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同时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可能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检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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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办案始终秉持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过问或者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

  当然,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不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在落实三个规定的同时,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务公开程序、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对于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检察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认真落实。

  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相信只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整个社会就会逐渐营造出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

  当前,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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