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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保障工作存在问题及不足12篇

时间:2022-11-16 16:00:06 来源:网友投稿

警务保障工作存在问题及不足12篇警务保障工作存在问题及不足  警务保障室四个体系问题下一步计划  运用领导责任体系,坚持领导带头攻坚破难  主要领导带头确定课题,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警务保障工作存在问题及不足12篇,供大家参考。

警务保障工作存在问题及不足12篇

篇一:警务保障工作存在问题及不足

  警务保障室四个体系问题下一步计划

  运用领导责任体系,坚持领导带头攻坚破难

  主要领导带头确定课题,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总队能力作风建设攻坚破难专项行动课题,即建立健全应急装备物资保障体系;主要领导牵头攻坚破难,迅速成立能力作风建设攻坚破难专项工作组,坚持垂直管理,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全面激发群雁活力;各级领导压实攻坚责任,组长每月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每个季度听取一次进度成果,定期调度指导;副组长牵头协调、推动完成攻坚破难专项行动。

  运用工作推进体系,坚持倒排工期攻坚破难

  对标对表明确攻坚步骤,将攻坚破难专项行动列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确定的85项重点任务之一,明确攻坚步骤和破难目标,扎实推动攻坚破难对表开展、对标完成;专人专岗规范攻坚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任务工作流程,将全体人员按工作部署分派、材料汇总、联络指导等业务内容进行分工,环环相扣、步步推进;特事特办提高攻坚效率,坚持“特事特办、急事快办、要事合办”原则,全面畅通应急装备物资保障体系建设。

  运用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对标激励攻坚破难

  强化争先创优意识,将思想引领作为攻坚破难专项行动首要任务,每个月至少开展一次思想破冰与业务理论学习,全面营造“不破难不罢休、不争先不停止”的浓厚工作氛围;健全考核评价制

  度,将推动总队攻坚破难专项行动在全厅排名靠前、或在攻坚破难专项行动中发挥突出贡献的领导干部,在评先选优等方面优先考虑;强化正向激励作用,科学推选一批敢闯敢试、攻坚破难的优秀干部,全面调动警保民警担当作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运用督导问责体系,坚持担责尽责攻坚破难

  建立牵头抓总机制,由警保总队牵头建立督导推进工作机制,对应急装备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推进,形成以上率下、齐心协力攻坚破难的良好局面;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按照时间节点,对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周期性开展考核,并定期通报;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实行“全链条”监督问责机制,全面推动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篇二:警务保障工作存在问题及不足

  警力不足现状及改善途径时间:2011年1月4日来源:中国法治网[内容摘要]近年来,伴随着我省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各部门对公安系统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安机关出现了警力不足的现象。本文针对当前警力不足的现状及如何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关键词]警力不足、概念、现状、改善途径马克思主义认为,劳动者是生产力系统中的主体性要素。列宁把劳动者称之为“首要的生产力”。公安机关的警力无疑是公安队伍战斗力构成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因素。警力的多少,配置的优劣,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强弱,影响到公安工作的开展和任务的完成。近年来,伴随着我省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各部门对公安系统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安机关出现了警力不足的现象。如果不解决此问题,人民警察的形象也会受到影响,公民对人民警察的满意度也会随着下降。笔者就警力不足的现状及如何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一、警力的概念及属性警力就是指国家维持社会秩序和治安的武装力量,既包括警察的数量,又包括警察的素质,是警察的组织指挥、警察装备、后勤保障等多种因素的集合体。警力是公安机关得以正常运转的决定性因素。但习惯上人们往往从狭义的角度关注警力问题,认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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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察数量的多少决定战斗力的强弱,人多好办事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但仅仅关注增加警察的数量的观点是不全面的。现在比较多的观点认为,在警察数量一定的情况下,主要是通过提高民警的素质来增强警察队伍的战斗力。这种认识虽有进步,但把增强警力的目光只集中在民警身上,依然是不全面的,主要是对警力及其构成要素缺乏全面的认识,对警务装备、警务保障、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尤其是组织管理等因素与战斗力的关系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由此,我们从警力的概念可以看出,警力具有以下属性:(一)集合性。警察个体作为警力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固然重要,但警察个体只是警力构成的一个细胞,警力更多体现出来的是一个合成概念,是警察整体的战斗力、凝聚力、公信力。除了个体能力外,加上其它因素,它可能是“1+1>2”,也可能是“1+1<2”。(二)法律性。警察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能进行警务活动,法无明确规定不能作为,因此,警力是国家法律意志的体现,是法律强制力。(三)特定性。警察作为国家政权的组成部分之一,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社会烙印,作为国家司法力量,警力必须围绕国家政权、社会治安和经济发展服务,在不同的时期、不同区域,体现出不同的侧重点,也相应具有针对性和特定性。(四)系统性。警力是各种因素的合成反映,在个体数量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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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下,经费保障、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外部环境,都可能对其产生重大的影响,而且这些因素还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因此,它不取决于哪一个因素,也不可能是单一的、孤立的,符合系统原理。二、当前警力不足的现状据统计,近十年来,刑事犯罪发案率已经增长了八倍多,而自80年代以来,我国警察数量增长只1.7倍。由于刑事犯罪的不断增长,公安机关管辖案件的范围不断扩展,刑事发案数大量增加,办案成本不断提高,社会不稳定因素逐年上升,使警力不足这一困扰公安机关多年的问题近年来尤显突出。(一)警察数量不足。就拿长沙县公安局来说,随着近几年的招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基层公安机关的警力虽有增加,但整体数量仍然很低。农村派出所仍只有5-6人/万人的警力配备,很难达到公安部规定的农村8人/万人的警力配备标准。由于基层警力的严重不足,导致社会控制能力减弱,使刑事、治安案件的发案数直线上升,治安形势十分严峻。派出所将主要精力放在打击犯罪,接警处警,调处纠纷上,有时一天要出警二十余次,疲于应付。预防犯罪和基层基础工作便相对薄弱,防控漏洞增多,基本没有太多的精力部署警力在街面进行巡逻设卡工作。因此导致刑事立案数逐年攀升,尽管近年来增加了大量警力,仍是打不胜打,防不胜防,辖区社会治安控制能力削弱。增加警力,加强对社会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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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制,是改善当前社会治安环境的当务之急。(二)队伍素质不高。在大多数中国警察的心目中,“重实体、轻程序”,“重管理、轻服务”,把自己看成是管人的人,影响了警察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导致警察执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降低。少数基层单位领导管理水平不高,能力欠缺,自身要求不严,导致领导班子的凝聚力不强、威信不高。由于管理上“人情高于党性,关系重于原则”,致使民警队伍工作积极性不高,没有压力,没有危机感,出现出工不出力,内耗严重的情况。作为直接与社会各种丑恶面打交道的基层民警,最容易受不良环境的影响,其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容易发生错位,行为出现偏差。有的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和手中的权利,或明或暗参与经营娱乐场所、茶楼酒馆;有的只热心为领导服务,热衷于交有钱朋友;有的在基层工作时间长,怨天尤人,对工作和前途失去信心,缺乏应有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这些不良现象损害了警察的良好形象,恶化了警民关系。还有的基层民警由于自身素质的问题,产生害怕出错、不敢作为的思想,在执法过程中畏缩不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影响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如此种种,影响了警察职能的正常发挥。(三)经费保障不畅。对于公安经费问题,公安部人事训练局一位副局长在做客新华网时,面对网友“又让马儿跑,又让马儿不吃草”的提问,曾经很坦率地说:“现在基本上没有草,公安机关的经费特别紧张,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没有保障。”为了解决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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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察的吃饭问题,“自办警务”依法创收便成了中国的一大特色。这种现象有三害,一是牵制了公安机关的大量警力,直接影响到工作的开展。二是导致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突出问题,直接影响到严格公正执法。三是伤害了群众感情,直接影响到公安队伍的形象和声誉。很多分县级公安局的各级财政预算只能保证工资和极少的公用经费,所需的办案经费和福利待遇主要靠自筹资金和罚没款返还来解决。特别是派出所各种日常开支、补助、办案费、培训费等,必须自己想办法解决。“皇粮”不够,“罚没”来凑。因此,全局上下特别是基层派出所,用大部分的精力来“抓收入,保运转”是单位工作的重中之重。(四)警务体制不顺。由于各级公安机关警力配置不合理,机构分散,多头领导,公安资源浪费严重。基层公安机关的机构设置按上级部门对等设置,造成警种越来越多,分工越来越细,机构臃肿,而这些机构同样要设置主职领导、工作人员、内勤人员,如此均衡,就造成警力紧张,既增加内耗,更不能形成合力。特别是有些执法活动,有时是一个人或几个人难以完成的,民警的分散导致有些工作难以开展或无法开展。(五)警力浪费现象普遍。民警的工作时间因被占用导致警力浪费大。一是各类会议多。从公安部、省厅、市局到县局,以及各级各部门乃至乡镇组织召开的会议、专题报告等难计其数。“文山会海”不仅效果不好,而且严重浪费警力和精力。二是考评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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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多。各级各部门都要对基层设置考评指标,出现多头部署工作,多头检查考评。每年派出所在这方面要付出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三是重复值班多。由于机构设置过于分散,一些单位要实行24小时备勤,重复值班浪费了大量的警力。以机关为例,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而作为信息综合部门的办公室,在重大情况发生后,也要安排民警值班。就派出所而言,每个派出所都要安排警力值班,有的派出所接处警任务重,可能忙不过来;有的派出所可能一天没有一起接警,而不管接处警任务如何,必须安排一定数量的民警值班。如果整合部分科室、派出所,就可以解放一部分值班备勤的警力。(六)内部管理不健全。目前,由于公安机关内部管理没有走上规范化的道路,也造成了警力的“流失”。一是在岗在位差。迟到、早退、中途溜班的现象时有发生,办事拖拖拉拉。二是思想开小差。不安心目前的岗位,有的认为时间长了,工作做好了,应该挪一挪,动一动;有的认为条件艰苦,工作繁杂,应该换换位置,整天想着提拔调动;有的认为升迁无望,思想颓废。思想上的不稳定必然导致工作精力的缺失,出现在其位不谋其职,遇事能推则推,能拖则拖。三是工作成效差。把许多时间用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上,生搬硬套,工作消极应对,疲于应付。(七)警察威信降低。警察威信,不仅仅在于其执法的权威,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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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于其组织、发动群众的能力,警察威信高,就可以少用警力,与此相反,势必需要多用警力。在“大公社”时代,一个公安特派员就可以管住一大片,而现在,每个乡镇都设有派出所,仍然疲于应付,虽然有经济、人口发展、治安复杂等因素,但很重要一个原因,就是警察的威信降低,警察执法的法制保障不够。中央电视台曾作过一个报道,在深圳街头,一名较高学历的女士违反交通法规,一名交警对其实施处罚,但她大吵大闹,甚至推搡交警,导致处罚不能进行。最后,3名交警好容易才把她“请”到办公室解决问题。试想,一名较高学历的女士违反交通法都这么难处置,那么,面对穷凶极恶的刑事犯罪分子,面对日益增多的群体性事件,警察的工作量岂不是更大?警力不足的矛盾更加凸显。三、警力不足的改善途径改善警力不足的方法和途径很多,但并不是“韩信点兵、多多益善”简单的数量问题。有了数量没有经费保障也不行,两者都有了,内部机制不合理、运行方式不合实际,也只会人浮于事,浪费警力。其主要方面就是改善警力资源的利用,提高警察工作效率。从人力、物力、财力三方面着手对警力资源进行有效组合,优化资源配置,使个体潜力和能量得到充分挖掘,同时又更好的发挥组织整体的最佳效能是改善警力不足的最好方法。(一)寻求政府支持,增加警察数量。解决警力不足,增加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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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硬道理。近几年,各地公安机关在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下,增加了一定的编制,警察的数量正逐年增加。同时为了缓解警力不足的矛盾,解放某些警力,将警察队伍做强做专也是重要的方法。(二)做强后勤保障,从优待警,解决人民警察的后顾之忧。建立公安经费保障机制,按照标准予以保障。第一,想基层民警所想,优先考虑一线民警,从政策、待遇、经费等方面,建立一种基层优先的机制,确保警力下沉、保障下倾、重心下移,以激活队伍,使基层民警能安心基层。第二,落实从优待警,激发队伍活力。如全面落实民警年休假制度、体检制度、建立民警健康档案,以及民警及其家属伤病慰问、家访等制度。真心实意地关爱民警,把从优待警作为凝聚警心、提高战斗力的重要举措。(三)改革勤务,“搞活”警力。要改变基层坐等办案、接警处警的勤务模式,在定期分析研判区域治安特点和发案规律的基础上,本着“什么时间、什么区域案件多发,警力就投入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要求,科学安排派出所民警工作时间,变值班为上班、变固定工作时间为弹性工作时间,实现“猫鼠同步”,把耗在办公室的警力解决出来,使警力部署和工作节奏适应治安形势的需要,真正让警力围绕警情走。特别是基层派出所,要变坐班备勤接警为主动上岗巡逻走访,实行民警灵活、就近处警机制。当然,这其中必须要通过明确职责、强化联动、严格考核等措施,理顺接处警及后期处置等环节的关系,实现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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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依靠科技强警,通过科学管理,努力提高警务工作效率。随着社会信息化的迅猛发展,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大量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各类信息呈“爆炸式”增长,刑事犯罪也呈现出流窜化、智能化。俗话说,“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公安机关要想把握社会治安的主动权,必须要借助科技手段,实现警务工作的信息化、科技化。一要建立数字警务体系。深化金盾工程建设,以信息技术、网络为基础,结合公安四级网,建立跨部门、跨警种、跨区域的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办公。二是建立公安科技装备体系。以适应实战为需要,以刑事侦查、网上作战、治安防控、交通管理、基层工作为重点,加强技术装备建设,使科技装备成为推动公安工作的一个新的增长点。三要建立人才培训应用体系。科技只有充分应用才能转化为战斗力。要面向基层、实战单位,以技术应用、管理为重点,加强民警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民警应用科技的意识和能力。(五)积极改革,理顺体制,优化警务机构设置。机构设置不合理,合理配置警力就无从谈起。被誉为科学管理之父的美国管理学家泰勒20世纪初发明管理职能制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公安机关内部职能的划分和机构的设置,应该按照有利于提高公安职能工作效率的原则进行,对现有公安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进行改革,对公安机关承担的职责任务重新进行划分和归类,减少管理层次,减少内设机构数量,合并警种,整合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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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小做精机关,做大做强基层和实战部门。(六)建立竞争激励机制,激发警力资源的潜力。一是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竞争上岗机制。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民警公开选拔到中层领导的岗位上来。二是健全激励与约束并举的管理监督机制。推行量化指标考评和资格考试考核制,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工作实绩与提拔使用、物资奖励相挂钩。要改革目前干部任用上到了一定年纪就不能提拔晋升的传统做法和模式,干部的选任实行看业绩、看能力。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及时有效地纠正违法违纪行为,使之经常化、制度化。三是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新陈代谢机制。实行考核淘汰制度,完善辞职、辞退等制度,彻底改变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状况。(七)增强民警的整体素质。公安队伍的战斗力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民警素质的体现。没有良好的素质,公安队伍就会缺乏战斗力。因此要充分挖掘警力资源,向素质要警力,实现“一警多能”。可以通过组织民警进行岗位练兵和岗位成才活动,来提高民警的业务水平和应用技能,以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其次,还可以通过邀请专家讲座等形式来丰富民警的业务知识。再者,要解决“进口”严不了,“出口”又不畅的局面。在招录新警时,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严格保证新警的素质,把政治素质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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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能力低,不适合做公安工作的在职民警进行离岗培训,如仍无进步的就予以辞退,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八)走群众路线,积极依靠社会力量的支持,向社会“借”警力。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充分挖掘社会资源,走公安工作社会化的道路,是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警力的途径。一要建立犯罪预防体系。紧紧结合“平安创建”工作,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发挥各职能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力量,走治安社会化道路,真正把犯罪预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来。同时,要大胆探索运用治安承包、行业管理等市场经济手段,强化民间力量为我所用。二要建立纠纷调解机制。当前,由各类矛盾纠纷引发的治安、刑事案件和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要依靠党委、政府建立矛盾纠纷排摸机制、信息预警机制,推广建立“政府主导、公安为主、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纠纷调处中心,及时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和前期处置工作,尽可能地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阶段。三要探索辅警力量建设。“二十公”指出:“要研究制定协勤、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其权限和工作范围,严禁参与办案。”这为内勤岗位文职化指明了方向。将机关内部文秘、后勤、服务等非执法岗位的工作交给一般人员完成,将有执法权的警察从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在目前的状况下有重要的意义。当然,这种探索必须以完善、科学的制度为保障。在当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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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工作任务繁重,警力紧张的情况下,必须充分依靠社会、公众的力量,大胆创新,从而走出一条依靠多种力量,采取多种手段和多种形式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路子,真正做到解放警力。(作者:聂聪;单位:湖南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刑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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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警务保障工作存在问题及不足

  工作总结:新形势下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

  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它既是检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一支既特殊又重要的武装力量,肩负着预防和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检察工作秩序、保障检察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使命。在国家司法改革的新形势下,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工作的发展相对滞后,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着力解决好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是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工作之一。

  一、新形势下司法警察队伍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司法警察组织体系建设不规范,主要是各级警务部门的机构格局不统一。《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实行编队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司法警察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设立司法警察总队;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和自治州、省辖市人民检察院设立司法警察支队;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设立司法警察大队。”但是,《条例》出台后没有相关的配套政策对各级警务部门机构级别进

  行统一和规范,不同的基层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长或教导员有的按正科级配备、有的按副科级配备、有的按股所级配备。作为检察机关的一个职能部门,相对于反贪、反渎部门按照正科级配置,司法警察机构格局往往较低,警务部门开展工作掣肘较多,特别司法警察在职务犯罪侦查中的监督提醒权难以落到实处。

  司法警察队伍的领导班子建设标准不统一,人事关系不明确。配齐配强警务部门的领导班子,是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组织保障。根据高检和省院关于落实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相关要求,支队可以配备支队长、政委,大队可以配备大队长、教导员,但是具体怎么配备,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从日前的情况看,基层院司法警察大队有配备大队长、教导员的,有只配备了大队长的,有的只配备了教导员,同时司法体制改革中,警务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在顶层设计中也没有涉及,下一步如何配备,领导职数如何设置,由哪里任命,亟待明确。

  司法警察队伍人员结构不合理,出口渠道不畅通。目前我州基层检察院司法警察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年龄结构不合理,司法警察中超过45周岁以上人员占50%以上,年龄整体偏大;二是专业素质偏低,知识结构不合理。追溯司法警察队伍的发展历史,其来源主要以部队转业人员和驾驶员转警为主,后又吸纳了部分检察机关内部没有法律职务

  的人员。前些年,在检察机关狠抓学历教育的进程中,司法警察队伍的学历层次有了大幅提升,但选修法律专业或检察业务的不多,整体而言司法警察的检察业务、法警业务、法律业务素质普遍偏低,与新形势的执法执警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三是出口渠道不畅通。《条例》对司法警察的招录虽然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对司法警察的出口方面没有严格规定,在入口方面上级院卡得很严,一旦转警后,就由各地纳入普通公务员管理,年度考核完全是按照公务员的考核程序,把对公务员的要求等同于司法警察的标准,对于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司法警察职责的,基层院确实没有办法清退,各级警务部门在这个问题上一直以来也是束手无策。

  司法警察队伍建设体制机制不健全,双重管理落实不到位。在司法体制改革之前,从检察机关的属性来看,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就警务部门而言,上下级之间的领导关系并不明显,《条例》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工作,所以,司法警察的进出都是同级院党组或检察长决定,上级警务部门的领导职能难以体现,特别是在用警、调警方面阻力较大。司法体制改革中对司法警察队伍的管理和职能配属,缺乏统一规定,与检察官的改革不同步、不配套,司法警察何去何从,仍然方向不清晰,目标不明确。特别是基层院

  实行的大部制改革,警务部门的队建制将难以维系,编队管理没有载体支撑,编队管理将难以落到实处,上下级之间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更加难以落实。

  司法警察队伍缺乏教育培训优势资源,培训效果不明显,综合素质提升太慢。根据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训练实施办法》的要求,司法警察训练包括岗前训练、专业训练和晋升训练,就过去几年的情况来看,岗前训练不充足、专业训练不到位、晋升训练时间跨度太长。对于年度训练,就基层而言,存在的问题也是比较突出的,比如缺乏专业人才、专门的训练场地和健全的训练设施,很多训练科目无法落到实处,训练效果不明显,专业素能提升作用不明显,导致警务技能和专业技能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办案的需要,警务保障能力明显不足。

  司法警察编队管理难以落实,身份与角色不匹配,职级晋升不明确。关于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的问题,高检院早在1993年就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时至今日仍然没有取得预期效果,究其原因在于检察机关内部的机制体制没有理顺。主要表现在:一是编队管理后由警务部门实行统一派警,但现实中,多数是派出去就收不笼、也管不了;二是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对司法警察的岗位设置出现错位,按照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规定,

  司法警察本该属于司法辅助人员,但就基层院人员数量与工作任务的矛盾,多数司法警察被安排在司法行政岗位上,角色被转换以成了不争的事实。甚至出现“司法警察应编入办案团队(或办案组)参与办案,服务办案工作,不宜编队自成体系管理。”的观点;三是司法警察职级晋升不明确,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和司改过程中,司法警察原来在内设机构担任实职的,多数已被改任非领导职务,对此,司法警察的行政职级的晋升就没了空间和指望,不仅影响个人发展与前途,甚至直接影响到警衔晋升。

  司法警察履职平台建设不完善,动态管理不到位。办案工作区是高检院明确规定由各级司法警察部门管理的司法办案场所,是司法警察履行职责的综合性平台。但是,过去的建设与管理模式,软件部分完全由技术部门管理和控制,且在检察机关业务应用系统中也没有涉及和涵盖司法警察业务,司法警察队伍要实现网络化、自动化、动态化管理,缺乏网络支撑,上下级警务部门之间各自为政,管理不到位,指挥不灵便,履职平台的主战场作用没有体现。

篇四:警务保障工作存在问题及不足

  三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严格要求法警规范执法四部分司法警察警务保障技能有待提高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各种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复杂时法警由于自身所存在的缺点就是法律知识不够丰富导致期人民群众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期待更加迫切法院案件数量持执行业务部分工作达不到标准例如对于管理执行标的物的了续上升矛盾纠纷更加复杂多变针对法院工作人员的暴力袭击不够未及时的对于查封扣押的标的物进行登记造册的妥善事件时有发生在执行过程中由于部分法警对法规的无知导致管的造成了查封物品的毁坏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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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析司法警察协助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作者:黄力艳来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25期

  摘要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审判执行任务日益的繁重,执法办案难度不断在在增加的新形势目前,“执行难”是一个长期困扰法院的问题。法警具有协助执行的职责,法警在协助执行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但在此过程出现的一些问题也值得探讨和亟待解决。

  关键词协助执行不规范能动性差

  作者简介:黄力艳,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

  中图分类号:D92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9-141-02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第二章第七条第四款明确规定在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中,配合实施执行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阻碍执行工作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给予约束,必要时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来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作为人民法院内部的准军事化力量,在法院的工作当中充当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特别是在协助强制执行工作中发挥的作用是日益凸显),但在实施协助执行过程中还存在协调沟通不畅、执行不规范、执行能动性较差等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几个方面提出相关解决问题的对策,以期能更好地提高法警协助执行的工作能力,与执行员共同破解法院“执行难”的局面。

  一、司法警察在执行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任务是通过行使职权,预防、制止和惩治妨碍审判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审判秩序,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七条第(六)项规定,司法警察“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的活动。”第十七条第八款规定:“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任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条也明确规定:“执行工作必要时应由司法警察参加。”由此可见,司法警察参与民事执行不仅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更是落实自身职责的需要。司法警察作为人民法院内部一支具有武装性质的队伍,是法院执行工作强有力的后盾一直以来,人民群众对于人民法院工作比较关注的、比较敏感的就是法院的执行工作,执行工作的成效是体现司法公信力的关键。针对执行难的诸多因素,破解执行难的问题还要付出代价和努力)司法警察在协助执行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法警积极参与执行,具有以下多种优势:第一,形象优势。着警服的司法警察,从形象上具有不可抗拒的威慑力。第二,职能优势。司法警察具有武装性质,经常进行相关的体能和军事训练,配备警械武器符合规定,能更好的应对暴力抗法等突发性事件。第三,参与执行的身份优势。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处于中立地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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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更好的让被执行人理解,符合法院公正司法理念。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可以更好的维护维护法律尊严和审判权威的神圣使命。因此司法警察在参与执行过程中可以更好的发挥其特长,维护法律威信。

  二、司法警察参与案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执行员与法警之间缺少必要的沟通

  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工作由执行员完成,执行员在执行中占据主导位置,法律赋予司法警察具有协助执行的职权,法警在执行中属于辅助地位。法警在执行过程中依据法官的指令完成协助执行的任务。由于在案件执行中的从属地位容易使负责执行工作的业务庭忽视法警工作,在执行前疏于与法警沟通,仅以一张派警命令要求法警出警协助,导致法警在协助执行时不了解案情、执行难度、危险系数等,导致法警在协助执行的过程当中因不了解案情、执行难度、执行的危险系数等,无法提前对于协助执行工作进行风险评估,不利于在执行工作中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二)在协助执行当中部分司法警察能动性较差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的案件由执行员独自完成,除非是重大复杂案件才要求司法警察协助,这就使得参加执行的司法警察对于此类案件的认知性不足,思想重视程度不够,普遍存在着协助执行可以出人不用出力的“陪同”的配角观念,未按规定的着装配备必要的警械器具,未对执行现场的执法环境进行分析,并做好警务保障的准备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预估不足,出现执行现场的秩序的混乱情况,导致了执行工作无法顺利的进行。

  (三)强制执行措施行使的不规范

  在执行的过程当中,当遇到被执行人使用暴力手段来阻碍的时候),法警给被执行人加带警械具等措施适用的随意性较大,尚未能严格、细致按照相关执法规定和细则去实施强制措施。有时,法警在遇到暴力抗法时通常当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在法官的指令下采取强制措施,疏于考虑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执行措施(如拘留)等是否有合法的法定文书,是否有适用的完备手续适用情形。有时为达到执法的威慑力甚至违背法律规定,这种行为不符合法律规范,容易激化群众矛盾,造成的程序性的瑕疵,将会导致群众对司法公正性的质疑,甚至要承担法律责任。

  (四)部分司法警察警务保障技能有待提高

  法警由于自身所存在的缺点,就是法律知识不够丰富,导致了执行业务部分工作达不到标准,例如对于管理执行标的物的了解不够,未及时的对于查封、扣押的标的物进行登记造册的,妥善看管的,造成了查封物品的毁坏、丢失。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司法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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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社会的的接触面越来越广的,但作为《人民警察法》规定的五大警钟之一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由于缺乏对司法警察工作及队伍建设的宣传的,人民群众对于它的认识了解还是处于一种模糊的概念,加之个别新闻媒体的,为迎合某些群众的口味的,对于个别司法警察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了一些不恰当的夸张的报道,当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协助的过程中,就有可能产生负面的影响的,产生了不满的情绪的,不支持司法警察依法履行公务的,出现了有人在煽风点火的,无理取闹的,辱骂执行干警的现象。由于对于执行过程中的准备工作的不够充分的,个别司法警察警务保障的业务技能较弱的,无法维护好执行现场的正常秩序的,从而威胁到自身和执行法官的安全的。

  三、提升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工作能力的相应对策

  (一)执行员与法警之间要加强沟通,形成良性互动机制

  (对于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的当事人可以采取强制的执行措施,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赋予执行人员的权利,当司法警察部门接到执行部门的派警命令的时候,司法警察部门应该转变作风,积极主动的找执行的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的,了解案件的有关情况,用警的需求,并及时的召集参与执行法警对案情进行分析的,对于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提前做预案的准备的,主动的把警务保障工作融入到执行办案当中,做到在履职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提升履职水平和质量,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树立全局意识,加强对协助执行的思想重视

  目前,法警在协助执行中处于辅助地位,因而有些法警存在“陪同”观念,认为协助执行一切责任由法官承担,造成法警出警协助出现了法警出警协助执行过程当中“走过场”的现象,未能充分显现法警的威慑、震慑作用,不利于执行任务的完成。以调动和发挥司法警察的积极性作为改进和加强司法警察协助执行工作的切入点才能把警务保障和执行工作从根本上有机地结合起来。法警应在思想上树立正确的参与执行观念,思想上要提高重视,明确自己所处的位置和职责,在协助执行中要有置身全局的意识,在协助执行过程中要开动脑筋,主动作为,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积极配合好执行人员,在协助执行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法警所具有的业务技能,做好协助执行中的安全维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等工作,使执行措施更为到位,有利于保障执行工作成效。

  (三)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严格要求法警规范执法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各种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复杂时期,人民群众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期待更加迫切,法院案件数量持续上升,矛盾纠纷更加复杂多变,针对法院工作人员的暴力袭击事件时有发生,在执行过程中,由于部分法警对法规的无知导致执法不规范等,导致被执行人员及相关群众的误解,造成暴力抗法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此,法警首先要学习和完善法律知识、加强法律意识。在采取强制措施的过程中,要严格依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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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法规、条例,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完善执法手续、依法规范使用警械具。法警在协助执行中要规范着警服,统一佩戴警械具,保持严谨的警容风纪,行为举止等方面要得体,语言要文明,激化矛盾的语言不能使用,要出示执行公务证。法警在做好执行秩序的同时要配合法官做好对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和法律释法工作,讲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承担的法律责任,促使其自动履行法律义务。

  (四)熟悉和掌握执行相关业务知识)提高法警的警务保障能力

  案件执行难是普遍存在的现象,这也对司法警察协助执行的能力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面对压力,司法警察要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培养良好的作风、过硬的本领,促进法警工作的全面发展,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正规文明、装备精良、威武雄壮”的法警队伍。法警要牢牢掌握相关协助执行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协助执行中要制定对策,科学利用警械具,提高警务保障能力。首先,司法警察部门在接到执行部门要求派警进行协助执行通知的警务任务后,要召集相关警员对于执行案件的案情通报,及时了解执行案件的环境,认真研究制定协助警务保障的工作方案,要进行查封、扣押的财产等执行物品做好登记备案,并予以安全的存放。在执行现场,如遇不明事理的被执行人、无关群众的阻挠、围攻执行人员的。要及时做好相关法理的释明工作,说明人民法院的正在执行案件的厉害关系,防止因闹事人员来对查封、扣押物品的损毁,如出现暴力抗法、妨碍、威胁的事件,司法警察可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要及时采取强硬的手段来消除危害)保障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篇五:警务保障工作存在问题及不足

  要改变基层坐等办案接警处警的勤务模式警的勤务模式警的勤务模式在定期分析研判区域治安特点和发案规律的基础在定期分析研判区域治安特点和发案规律的基础在定期分析研判区域治安特点和发案规律的基础上本着本着本着什么时间什么时间什么时间什么区域案件多发什么区域案件多发什么区域案件多发警力就投入重点时段警力就投入重点时段警力就投入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要求科学安排派出所民警工作时间变值班为上重点区域的要求科学安排派出所民警工作时间变值班为上重点区域的要求科学安排派出所民警工作时间变值班为上班变固定工作时间为弹性工作时间实现猫鼠同步班变固定工作时间为弹性工作时间实现猫鼠同步班变固定工作时间为弹性工作时间实现猫鼠同步把耗在办公室的警力解决出来在办公室的警力解决出来在办公室的警力解决出来使警力部署和工作节奏适应治安形势使警力部署和工作节奏适应治安形势使警力部署和工作节奏适应治安形势的需要真正让警力围绕警情走

  警力不足现状及改善途径时间:2011年1月4日来源:中国法治网[内容摘要]近年来,伴随着我省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各部门对公安系统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安机关出现了警力不足的现象。本文针对当前警力不足的现状及如何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进行了阐述。[关键词]警力不足、概念、现状、改善途径马克思主义认为,劳动者是生产力系统中的主体性要素。列宁把劳动者称之为“首要的生产力”。公安机关的警力无疑是公安队伍战斗力构成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因素。警力的多少,配置的优劣,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强弱,影响到公安工作的开展和任务的完成。近年来,伴随着我省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各部门对公安系统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安机关出现了警力不足的现象。如果不解决此问题,人民警察的形象也会受到影响,公民对人民警察的满意度也会随着下降。笔者就警力不足的现状及如何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进行了探讨。一、警力的概念及属性警力就是指国家维持社会秩序和治安的武装力量,既包括警察的数量,又包括警察的素质,是警察的组织指挥、警察装备、后勤保障等多种因素的集合体。警力是公安机关得以正常运转的决定性因素。但习惯上人们往往从狭义的角度关注警力问题,认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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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察数量的多少决定战斗力的强弱,人多好办事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但仅仅关注增加警察的数量的观点是不全面的。现在比较多的观点认为,在警察数量一定的情况下,主要是通过提高民警的素质来增强警察队伍的战斗力。这种认识虽有进步,但把增强警力的目光只集中在民警身上,依然是不全面的,主要是对警力及其构成要素缺乏全面的认识,对警务装备、警务保障、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尤其是组织管理等因素与战斗力的关系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由此,我们从警力的概念可以看出,警力具有以下属性:(一)集合性。警察个体作为警力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固然重要,但警察个体只是警力构成的一个细胞,警力更多体现出来的是一个合成概念,是警察整体的战斗力、凝聚力、公信力。除了个体能力外,加上其它因素,它可能是“1+1>2”,也可能是“1+1<2”。(二)法律性。警察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能进行警务活动,法无明确规定不能作为,因此,警力是国家法律意志的体现,是法律强制力。(三)特定性。警察作为国家政权的组成部分之一,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社会烙印,作为国家司法力量,警力必须围绕国家政权、社会治安和经济发展服务,在不同的时期、不同区域,体现出不同的侧重点,也相应具有针对性和特定性。(四)系统性。警力是各种因素的合成反映,在个体数量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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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况下,经费保障、内部管理、运行机制、外部环境,都可能对其产生重大的影响,而且这些因素还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因此,它不取决于哪一个因素,也不可能是单一的、孤立的,符合系统原理。二、当前警力不足的现状据统计,近十年来,刑事犯罪发案率已经增长了八倍多,而自80年代以来,我国警察数量增长只1.7倍。由于刑事犯罪的不断增长,公安机关管辖案件的范围不断扩展,刑事发案数大量增加,办案成本不断提高,社会不稳定因素逐年上升,使警力不足这一困扰公安机关多年的问题近年来尤显突出。(一)警察数量不足。就拿长沙县公安局来说,随着近几年的招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基层公安机关的警力虽有增加,但整体数量仍然很低。农村派出所仍只有5-6人/万人的警力配备,很难达到公安部规定的农村8人/万人的警力配备标准。由于基层警力的严重不足,导致社会控制能力减弱,使刑事、治安案件的发案数直线上升,治安形势十分严峻。派出所将主要精力放在打击犯罪,接警处警,调处纠纷上,有时一天要出警二十余次,疲于应付。预防犯罪和基层基础工作便相对薄弱,防控漏洞增多,基本没有太多的精力部署警力在街面进行巡逻设卡工作。因此导致刑事立案数逐年攀升,尽管近年来增加了大量警力,仍是打不胜打,防不胜防,辖区社会治安控制能力削弱。增加警力,加强对社会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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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制,是改善当前社会治安环境的当务之急。(二)队伍素质不高。在大多数中国警察的心目中,“重实体、轻程序”,“重管理、轻服务”,把自己看成是管人的人,影响了警察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导致警察执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降低。少数基层单位领导管理水平不高,能力欠缺,自身要求不严,导致领导班子的凝聚力不强、威信不高。由于管理上“人情高于党性,关系重于原则”,致使民警队伍工作积极性不高,没有压力,没有危机感,出现出工不出力,内耗严重的情况。作为直接与社会各种丑恶面打交道的基层民警,最容易受不良环境的影响,其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容易发生错位,行为出现偏差。有的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和手中的权利,或明或暗参与经营娱乐场所、茶楼酒馆;有的只热心为领导服务,热衷于交有钱朋友;有的在基层工作时间长,怨天尤人,对工作和前途失去信心,缺乏应有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这些不良现象损害了警察的良好形象,恶化了警民关系。还有的基层民警由于自身素质的问题,产生害怕出错、不敢作为的思想,在执法过程中畏缩不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影响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如此种种,影响了警察职能的正常发挥。(三)经费保障不畅。对于公安经费问题,公安部人事训练局一位副局长在做客新华网时,面对网友“又让马儿跑,又让马儿不吃草”的提问,曾经很坦率地说:“现在基本上没有草,公安机关的经费特别紧张,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没有保障。”为了解决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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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察的吃饭问题,“自办警务”依法创收便成了中国的一大特色。这种现象有三害,一是牵制了公安机关的大量警力,直接影响到工作的开展。二是导致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突出问题,直接影响到严格公正执法。三是伤害了群众感情,直接影响到公安队伍的形象和声誉。很多分县级公安局的各级财政预算只能保证工资和极少的公用经费,所需的办案经费和福利待遇主要靠自筹资金和罚没款返还来解决。特别是派出所各种日常开支、补助、办案费、培训费等,必须自己想办法解决。“皇粮”不够,“罚没”来凑。因此,全局上下特别是基层派出所,用大部分的精力来“抓收入,保运转”是单位工作的重中之重。(四)警务体制不顺。由于各级公安机关警力配置不合理,机构分散,多头领导,公安资源浪费严重。基层公安机关的机构设置按上级部门对等设置,造成警种越来越多,分工越来越细,机构臃肿,而这些机构同样要设置主职领导、工作人员、内勤人员,如此均衡,就造成警力紧张,既增加内耗,更不能形成合力。特别是有些执法活动,有时是一个人或几个人难以完成的,民警的分散导致有些工作难以开展或无法开展。(五)警力浪费现象普遍。民警的工作时间因被占用导致警力浪费大。一是各类会议多。从公安部、省厅、市局到县局,以及各级各部门乃至乡镇组织召开的会议、专题报告等难计其数。“文山会海”不仅效果不好,而且严重浪费警力和精力。二是考评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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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多。各级各部门都要对基层设置考评指标,出现多头部署工作,多头检查考评。每年派出所在这方面要付出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三是重复值班多。由于机构设置过于分散,一些单位要实行24小时备勤,重复值班浪费了大量的警力。以机关为例,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而作为信息综合部门的办公室,在重大情况发生后,也要安排民警值班。就派出所而言,每个派出所都要安排警力值班,有的派出所接处警任务重,可能忙不过来;有的派出所可能一天没有一起接警,而不管接处警任务如何,必须安排一定数量的民警值班。如果整合部分科室、派出所,就可以解放一部分值班备勤的警力。(六)内部管理不健全。目前,由于公安机关内部管理没有走上规范化的道路,也造成了警力的“流失”。一是在岗在位差。迟到、早退、中途溜班的现象时有发生,办事拖拖拉拉。二是思想开小差。不安心目前的岗位,有的认为时间长了,工作做好了,应该挪一挪,动一动;有的认为条件艰苦,工作繁杂,应该换换位置,整天想着提拔调动;有的认为升迁无望,思想颓废。思想上的不稳定必然导致工作精力的缺失,出现在其位不谋其职,遇事能推则推,能拖则拖。三是工作成效差。把许多时间用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上,生搬硬套,工作消极应对,疲于应付。(七)警察威信降低。警察威信,不仅仅在于其执法的权威,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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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于其组织、发动群众的能力,警察威信高,就可以少用警力,与此相反,势必需要多用警力。在“大公社”时代,一个公安特派员就可以管住一大片,而现在,每个乡镇都设有派出所,仍然疲于应付,虽然有经济、人口发展、治安复杂等因素,但很重要一个原因,就是警察的威信降低,警察执法的法制保障不够。中央电视台曾作过一个报道,在深圳街头,一名较高学历的女士违反交通法规,一名交警对其实施处罚,但她大吵大闹,甚至推搡交警,导致处罚不能进行。最后,3名交警好容易才把她“请”到办公室解决问题。试想,一名较高学历的女士违反交通法都这么难处置,那么,面对穷凶极恶的刑事犯罪分子,面对日益增多的群体性事件,警察的工作量岂不是更大?警力不足的矛盾更加凸显。三、警力不足的改善途径改善警力不足的方法和途径很多,但并不是“韩信点兵、多多益善”简单的数量问题。有了数量没有经费保障也不行,两者都有了,内部机制不合理、运行方式不合实际,也只会人浮于事,浪费警力。其主要方面就是改善警力资源的利用,提高警察工作效率。从人力、物力、财力三方面着手对警力资源进行有效组合,优化资源配置,使个体潜力和能量得到充分挖掘,同时又更好的发挥组织整体的最佳效能是改善警力不足的最好方法。(一)寻求政府支持,增加警察数量。解决警力不足,增加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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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硬道理。近几年,各地公安机关在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下,增加了一定的编制,警察的数量正逐年增加。同时为了缓解警力不足的矛盾,解放某些警力,将警察队伍做强做专也是重要的方法。(二)做强后勤保障,从优待警,解决人民警察的后顾之忧。建立公安经费保障机制,按照标准予以保障。第一,想基层民警所想,优先考虑一线民警,从政策、待遇、经费等方面,建立一种基层优先的机制,确保警力下沉、保障下倾、重心下移,以激活队伍,使基层民警能安心基层。第二,落实从优待警,激发队伍活力。如全面落实民警年休假制度、体检制度、建立民警健康档案,以及民警及其家属伤病慰问、家访等制度。真心实意地关爱民警,把从优待警作为凝聚警心、提高战斗力的重要举措。(三)改革勤务,“搞活”警力。要改变基层坐等办案、接警处警的勤务模式,在定期分析研判区域治安特点和发案规律的基础上,本着“什么时间、什么区域案件多发,警力就投入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要求,科学安排派出所民警工作时间,变值班为上班、变固定工作时间为弹性工作时间,实现“猫鼠同步”,把耗在办公室的警力解决出来,使警力部署和工作节奏适应治安形势的需要,真正让警力围绕警情走。特别是基层派出所,要变坐班备勤接警为主动上岗巡逻走访,实行民警灵活、就近处警机制。当然,这其中必须要通过明确职责、强化联动、严格考核等措施,理顺接处警及后期处置等环节的关系,实现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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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依靠科技强警,通过科学管理,努力提高警务工作效率。随着社会信息化的迅猛发展,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大量的“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各类信息呈“爆炸式”增长,刑事犯罪也呈现出流窜化、智能化。俗话说,“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公安机关要想把握社会治安的主动权,必须要借助科技手段,实现警务工作的信息化、科技化。一要建立数字警务体系。深化金盾工程建设,以信息技术、网络为基础,结合公安四级网,建立跨部门、跨警种、跨区域的综合信息平台,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办公。二是建立公安科技装备体系。以适应实战为需要,以刑事侦查、网上作战、治安防控、交通管理、基层工作为重点,加强技术装备建设,使科技装备成为推动公安工作的一个新的增长点。三要建立人才培训应用体系。科技只有充分应用才能转化为战斗力。要面向基层、实战单位,以技术应用、管理为重点,加强民警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民警应用科技的意识和能力。(五)积极改革,理顺体制,优化警务机构设置。机构设置不合理,合理配置警力就无从谈起。被誉为科学管理之父的美国管理学家泰勒20世纪初发明管理职能制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公安机关内部职能的划分和机构的设置,应该按照有利于提高公安职能工作效率的原则进行,对现有公安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进行改革,对公安机关承担的职责任务重新进行划分和归类,减少管理层次,减少内设机构数量,合并警种,整合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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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小做精机关,做大做强基层和实战部门。(六)建立竞争激励机制,激发警力资源的潜力。一是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竞争上岗机制。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民警公开选拔到中层领导的岗位上来。二是健全激励与约束并举的管理监督机制。推行量化指标考评和资格考试考核制,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工作实绩与提拔使用、物资奖励相挂钩。要改革目前干部任用上到了一定年纪就不能提拔晋升的传统做法和模式,干部的选任实行看业绩、看能力。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及时有效地纠正违法违纪行为,使之经常化、制度化。三是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新陈代谢机制。实行考核淘汰制度,完善辞职、辞退等制度,彻底改变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的状况。(七)增强民警的整体素质。公安队伍的战斗力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民警素质的体现。没有良好的素质,公安队伍就会缺乏战斗力。因此要充分挖掘警力资源,向素质要警力,实现“一警多能”。可以通过组织民警进行岗位练兵和岗位成才活动,来提高民警的业务水平和应用技能,以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其次,还可以通过邀请专家讲座等形式来丰富民警的业务知识。再者,要解决“进口”严不了,“出口”又不畅的局面。在招录新警时,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严格保证新警的素质,把政治素质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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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能力低,不适合做公安工作的在职民警进行离岗培训,如仍无进步的就予以辞退,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八)走群众路线,积极依靠社会力量的支持,向社会“借”警力。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充分挖掘社会资源,走公安工作社会化的道路,是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警力的途径。一要建立犯罪预防体系。紧紧结合“平安创建”工作,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发挥各职能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力量,走治安社会化道路,真正把犯罪预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来。同时,要大胆探索运用治安承包、行业管理等市场经济手段,强化民间力量为我所用。二要建立纠纷调解机制。当前,由各类矛盾纠纷引发的治安、刑事案件和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要依靠党委、政府建立矛盾纠纷排摸机制、信息预警机制,推广建立“政府主导、公安为主、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纠纷调处中心,及时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和前期处置工作,尽可能地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阶段。三要探索辅警力量建设。“二十公”指出:“要研究制定协勤、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其权限和工作范围,严禁参与办案。”这为内勤岗位文职化指明了方向。将机关内部文秘、后勤、服务等非执法岗位的工作交给一般人员完成,将有执法权的警察从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在目前的状况下有重要的意义。当然,这种探索必须以完善、科学的制度为保障。在当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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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工作任务繁重,警力紧张的情况下,必须充分依靠社会、公众的力量,大胆创新,从而走出一条依靠多种力量,采取多种手段和多种形式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路子,真正做到解放警力。(作者:聂聪;单位:湖南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刑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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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警务保障工作存在问题及不足

  公安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思路

  开展公安工作,队伍是关键、是根本、是保证,没有一支业务精、素质高、敬业负责、锐意进取的民警队伍,要搞好公安工作只能是缘木求鱼,纸上谈兵。近年来,米脂公安队伍在量上有了大幅度的增加,在质上却没有同比得到提升。相反,由于新加入公安队伍的人员素质层参不齐,部分老民警宗旨意识不强,受市场经济思潮的冲击,敬业负责精神消退,争先意识薄弱,工作作风松散,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战斗力、凝聚力出现不升反降的局面,这些都给公安工作的正常发展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影响。

  一、当前队伍现状分析当前,我局共有xxx人,其中已录警xxx人,录警并受衔xxx人,录警并受衔人员占总人数的xxx%。离岗及其他人员xxx人,占全局总人数的X%。从身份上来看:全局共有公务员XXX人,干部XX人,工人XXX人,这些都属于正式人员,也就是工资、编制都在我们公安局。其中工人身份当中,XXXX年退伍复转军人分配至我局XX人,XXXX年退伍复转军人分配至我局XX人,共XXX人,占全局总人数的XX%。除此以外有公益性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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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人,这部分同志由县政府通过考试录用并分配至各单位工作,他们没有正式的编制,每月工资只有XXXX元,另外还有借调辅警X名,这名同志在XXX年由其他事业单位借调我局工作,由于违反相关警纪警规,在XXXX年借调辅警转正时没有给他办理相关手续,现仍借调在巡警大队工作。

  从职级待遇上来看:我局共有科级以上人员XXX人,其中包括副处级X人,就是局长和政委,正科级XX人,副科级XX人。科级以上人员占全局总人数的XX%,占全局公务员总人数的XX%,占全局录警受衔总人数的XX%,也就是说录警受衔的人员中除部分年青同志以外,基本上都解决了职级待遇问题。

  从人员分布上来看:指挥中心、政工、纪检、警务保障、法制这几个综合部门共XX人,占全局总人数的XXX%;国保、刑警、治安、禁毒、经侦这几个主要业务部门共XX人,占全局总人数的XX%;交巡警共XXX人,占全局总人数的XXX%;各派出所、检查站、政府警务室共有XXX人,占全局总人数的XXX%;看守所共有XX人,占全局总人数的XX%。

  二、当前队伍建设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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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历史上看,米脂公安队伍问题出的还是相对比较多的,有的甚至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都影响甚大。就今年而言,虽然民警违法违纪方面没有出什么大问题,但队伍建设方面的亮点也乏善可陈,可圈可点之处甚少。深入分析,我认为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不外乎三个方面:一是思想意识方面的问题,二是能力水平方面的问题,三是管理机制方面的问题。

  (一)思想意识方面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认识,就会有什么样的行动,并随之产生相应的效果。当前,在我们的队伍当中,特别是部分所队和民警身上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宗旨意识不强、进取心不强、责任心不强等消积思想,民警作风不扎实,队伍士气不高,更有甚者,法律意识不强,执法办案不规范、不公正,致使人情案成风,影响了我们公安局的整体形象。

  1、宗旨意识不强。我们当中的个别同志对自己工作的认识,还仅仅停留在挣钱谋生的一份公职这个肤浅的层面,看不到公安工作所承担的重要的职责使命,以及做好这份工作对于广大普通群众的重要意义,往往抱着应付的态度,敷衍了事,得过且过,工作松、散、软、拖,缺乏责任心,导致工作不精、不细、不实。有的同志把工作的重心放在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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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做生意、搞应酬上,对于工作只是应个卯,充个数而已;有的同志将自己家的事视作是天大的事,而将工作的事看作是无关紧要的小事,要么迟来早退,要么请假脱岗,更谈不上对工作的主动性和激情;甚至个别部门领导不把重心放在工作上,往往奔忙于自身私事,民警整天看不到领导,上行下效,最后导致了部门整体士气不高。责任心不强,个别同志年龄稍大就自视元老,工作不求上进,在职不在岗,出勤不出力,一有年轻同志进来,便退居二线,工作无所作为。

  2、前途信心不足。由于当前我局民警身份复杂,受体制、机制等限制,许多同志的职级待遇等问题暂时还不能得到解决,由于对自己的前途感到渺茫,对个人发展缺乏信心,不少人就抱着“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态度,争先创优意识不强,对自己要求不严,对工作无所追求,甘愿平平淡淡。当前除公务员以外,我局辅警、工人身份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共有XXX人,占到了全局总人数的XXX%,这部分同志大都在基层一线,也承担着大量的工作,职级待遇等问题对他们产生了一些思想上的困扰,而这种困扰又直接投射到工作的表现中,较严重的影响了全局的整体工作。

  3、法律意识薄弱。纵观近年来我局发生的违法乱纪事件,从中不难看出,我们当中的不少同志身为执法者,却法律意识不强,要么是执法不规范,更有甚者以身试法。在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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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方面,一个重要的体现就是人情案成风,稍有人说情,便高抬贵手,手下留情,导致很多群众对处置结果不满,感觉案件办理的不公,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

  (二)能力水平方面

  当前,我局正处于队伍新老交替的一个关键时期,队伍的整体素质呈现出一个两极分化的局面,一方面是许多老同志、老干警业务精,素质高,但由于年龄渐大,又大都身居领导岗位,创新意识不强,争先意识不强,艰苦奋斗,攻坚克难的精神有所减弱,往往抱着平稳过渡,不出问题就万事大吉的中庸思想,对工作的整体推动力不强;一方面大量新同志进入公安机关,且大都是非公安专业,能力素质不高,业务经验缺乏,在工作上短期还难有树建。

  1、素质不高的问题。当前,我局共有XXX人,其中XXXX年退伍复转军人分配至我局XX人,XXXX年退伍复转军人分配至我局XX人,共XXX人,占全局总人数的XX%,也就是近五分之一的比例,这部分同志大都学历水平不高,文化层次较低,就目前而言,对工作还不甚熟悉,难以发挥出整体效用。就全局而言,具有执法资格的民警仅占到全局总人数的XXX%,去除因离岗等原因不在职的,实际在岗且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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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资格的人员不足全局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这方面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局执法办案等主要业务工作的开展。

  2、群众工作能力不强的问题。因为宗旨意识不强、责任意识不强、特权思想严重等因素,个别同志对待群众语言粗暴、方法简单,群众工作能力很差。这方面,特别是在交巡警、窗口单位和基层派出所当中体现的较为突出。

  3、协调能力差的问题。以今年的目标责任考核为例,市局各科室和市局党委对我局各业务部门的印象分打得都很低,这充分暴漏出我们在上下协调方面的不足。有些部门甚至不仅仅是不足的问题,而是压根不进行任何协调的问题。在这方面,我们的很多部门都存在这个通病,与市局、县委、政府沟通,仅仅限于有事说事,日常协调工作十分不到位,这严重影响到了各级主管部门对我局整体工作的评价。

  (三)管理机制方面

  除了民警自身的思想意识、工作能力以外,当前,我局在队伍管理机制上也存在一些问题,导致职责任务不清,队伍整体活力不足,工作效能不足。

  1、警种职责不清的问题。一是案件管理制度不顺的问题。比如派出所、巡警大队办不办刑事案件的问题,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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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些刑事案件的问题,如何移交如何统计案件的问题等,现在还不是很明确。在特行管理方面,城区的特行场所是归治安大队管辖还是由城区派出所管辖,责任夯实在哪里,夯实给谁等等,这些问题理不清,责任夯不死,工作肯定就上不去。二是交巡警职责发挥的问题。当前我局交巡警民警数量占到了全局总人数的XXX%,快接近全局的三分之一了。应该讲数量也不算少,但总的来讲,职能发挥的还不好,巡警大队除了基本的接处警以来,工作亮点少,不扎实,交警大队在管理上还有不少问题,群众对交警工作的意见还不少,影响了全局整体形象。

  2、民警流动性差的问题。当前,我局还没有形成有效的民警流动机制,流动不畅,导致队伍活力不足。一方面是好一点的部门大家是趋之若鹜,基层派出所往往却门庭冷落,没有人愿意去,既是去了,也是怨天尤人,工作消积,难有树建。另一方面是部门间流动性差,基层民警长期驻扎基层,机关民警固守机关,岗位轮训交流缺少,对培养综合素质强的业务多面手带来了影响。第三个方面是没有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人才流动格局。受机制、体制影响,无论能力水平高低,只要不出现大问题,上去了就不会下来,部分同志工作认真,能力强,但往往却因身份等问题得不到提拨,久而久之,便工作懈怠,意志消解,对工作造成了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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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考核机制不健全的问题。我局虽然成立了考核办,但如何制定考核细则,如何实施考核等尚未确定,缺少激励奖惩机制,往往就会出现“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在这方面,我局长期以来都没有形成一套科学、公平的考核机制,虽然每年也进行“爱民杯”岗位目标责任考核,但对于考核结果的应用往往流于形式,未能起到促进工作的作用,也未能引起全局民警争先创优、勇于竞争的积极氛围。

  三、解决问题的几点思路要解决当前我局队伍建设和管理当中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必须从三个方面出发:一是要解决思想上不想干的问题;二是要解决能力上不会干的问题;三是要从机制上解决如何干好的问题。(一)思想上:解决不想干的问题针对当前我局队伍建设当中存在的思想层面的问题,一是要加强对民警的思想引导。要通过一系列举措,强化警营文化建设,提升民警对自身职业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增强大家的集体荣誉感,进一步牢固民警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进取意识。二是要在从优待警方面下功夫。要努力破解机制、体制困境,着力解决干部身份人员职级、待遇晋升问题,着力平衡受衔民警与事业编制辅警工资、车补等待遇差距,让更多的人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内心深处认可这份工作,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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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家,踏踏实实钻研工作。要充分保障民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的正当权益,严厉查处侵害民警权益的不法事件,让民警在流血流汗的时候不流泪、不寒心。要制定一系列关爱民警的制度,推出一些小举措,为民警排忧解难,温暖警心,让大家感受到公安这个大集体的温暖,进而增强大家全身心投入公安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要深入落实从严治警方针。要从抓细节入手,从民警的规范执法、对待群众的工作方法等入手,加强管理,严防发生违法乱纪和损害群众感情的事件发生。要抓住一些典型,在全局范围内公开处理,形成震慑,教育全警。

  (二)能力上:解决不会干的问题要加大对民警的教育培训,特别是要针对当前我局队伍整体存在的执法规范化水平不够、信息化应用程度不高、交巡警工作不细不实等问题,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民警的综合素质。一是要制定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实战性的教育培训机制。必须站在公安队伍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统筹谋划教育培训工作,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的加以推动落实,形成长效机制,利用一到两年的时间,力争使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有较大提升。二是要充分发挥老同志传帮带的教育培训作用。要在全局范围内实行老同志传、帮、带的教学模式,每一个部门都要确定几名“师傅”,每名“师傅”带3-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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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徒弟”,“师傅”要负责对“徒弟”进行包括思想素质、业务能力等各个方面的传、帮、带教学,确保全局每一名民警都“师出有名”,力争通过此举形成比、学、赶、超的积极氛围,提升民警的业务水平。三是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比武竞赛。要扎实开展各种形式的比武竞赛,通过比武竞赛发现尖子,激励后进。在严格程序,认真考核,对成绩优异的要奖励,对后进的要通报批评,通过这种举措促进民警综合素质的提升。

  (三)机制上:解决如何干好的问题要做好工作必须最大程度的激发出民警的责任意识、创新意识、争先意识和进取意识。在这方面,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评制度。要实行全员月考核、月通报制度,并且将考核结果与用人导向并轨。连续两年被评差的单位,负责人就地免职;建立“人才库”,通过考核和推选程序,每年优选10-15名同志进入“人才库”,作为今后提拨使用的“后备干部库”。“人才库”实行ABC三类等级管理,一年评优为C类、两年评优为B类、三年评优且确实在相关业务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为A类,“人才库”中的A类民警,提拨使用中优先考虑,未进入“人才库”的一律不予考虑;建立“评差民警库”,每年从评差单位和个人当中末尾选择3-5名民警进入“评差民警库”,“评差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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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一律调离原单位工作,通过双向聘用的方式,到聘用单位工作,如未能被聘用,则停职待用。要通过考核等举措从根本上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大锅饭局面。二是要增强民警的流动性。要建立刚性用警制度,采取部分民警限时流转等举措,盘活现有警力资源,激发工作士气。基层民警从事警务室工作5年或户籍工作5年后,可提出申请调整岗位。机关民警要有计划、有步骤分批次的下到基层工作,增加基层工作经验。三是要解决管理机制的问题。要切实理清各警种的职责任务,细化分工,夯实责任,制定详细工作举措,强力推动各项工作向精细化、程式化转变。要逐步解决用人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形成能者上、庸者下,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的积极的用人导向,激发队伍活力,推动整体工作升级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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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警务保障工作存在问题及不足

  公安后勤保障工作在规范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安后勤保障工作在规范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龚福业公安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规范化管理是提高警务保障效益和能力、推进公安机关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也是公安后勤保障部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后勤保障工作规范化管理不仅可以全面提升公安勤务保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而且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力、物力、财力的作用,体现出最大的公安勤务整体保障效益。下面笔者就公安后勤保障工作规范化管理问题谈谈自己的见解。一、当前公安后勤保障工作规范化管理存在的不足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有些领导和民警对新时期公安后勤保障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意义认识不高、思路不清,不理解加强公安后勤保障工作规范化管理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导致工作指导思想不明确,工作思路不清晰,找不准本单位后勤保障工作管理到底存在哪些问题,不清楚后勤规范化管理要达到什么标准,工作随意性、盲目性较大,缺乏计划性、延续性和针对性。往往是想到什么抓什么,想怎么抓就怎么抓,抓的怎么样就怎么样;

  有些人员规范意识淡化,重建设轻管理、重短期效果轻长期效应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标准化落实、规范化推进的意识不强;个别后勤保障部门领导对上级交办事项则兢兢业业、规规矩矩完成,而对日常服务基层的事项重视程度不够,时间上拖拉、落实上模糊、结果上打折,影响了整体后勤保障工作规范化管理的质量;还有的对规范化管理的难点缺乏敢于攻坚克难的信心和决心,对规范化管理的经常性坚持不好,缺少持之以恒抓规范的韧劲和毅力,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不会管、不善管、不敢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影响了后勤保障工作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是制度落实不到位。近年来,公安后勤保障工作规范化管理规章制度逐步完善健全,先后实行了物资政府集中采购、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财务集中统一管理等多项措施,但从落实的情况看,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有章不循、循章不严、执行不坚决、落实质量不高等问题。表现在有些单位的领导对规范化管理制度不重视抓落实、不善于抓落实、不敢于抓落实的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不同程度的存在,规范化管理的表率带头作用和引导示范效应发挥不明显;个别后勤保障部门的领导由于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较弱,平时不注重充电加油,对一些新的后勤保障工作标准和管理制度不掌握、不熟悉,影响了规范化管理的效果和质量;有的单位对后勤管理制度的落实不够重视,尤其在一些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方面,建设购买积极、管理应用消极,不按规定操作、不按制度管理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长此以往,势必造成财力上的巨大浪费,不利于公安后勤保障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全方位、深层次推进。

  三是管理创新不到位。面对新形势下的公安后勤保障工作,虽然有改革创新的思想,但行动的力度不够,一些管理方法跟不上工作发展的步伐,还存在因循守旧、按部就班的情况,习惯于老经验、老办法、老套路想问题、办事情,推动工作、谋划工作的前瞻性不强,创新意识不足,工作思路不宽,缺乏计划性、主动性和预见性。对于新形势下,在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实战需求、服务基层一线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注重调查,不总结研究,不善于分析,要么是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要么是束手无策,成为阻碍规范化管理进程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制约公安后勤保障工作管理创新的最大障碍。二、加强公安后勤保障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对策抓住公安队伍建设这一核心,激发后勤保障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内动力。一是培养后勤保障部门广大民警规范化管理的意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没有思想认识上的突破,就没有行动上的飞跃。要积极引导后勤保障部门广大民警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思想上积极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适应,深刻认识到规范化管理是时代发展的需要,是公安工作发展的需要,是公安勤务保障效益和能力提高的重要保障,要从思想上高度认识规范化管理对于公安勤务保障工作、乃至整个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发展的重要意义,彻底摒弃固有的管理思想,树立向规范化要效益,向规范化要战斗力的意识。要将后勤保障队伍的思想统一到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上来,只有思想上与规范化管理相一致,才能够指导实际工作与规范化合拍,才能为规范化

  管理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二是培养后勤保障部门广大民警规范化管理的能力。后勤保障工作专业性强,规范化管理工作需要的是复合型的人才。因此,加强后勤保障队伍建设,提高广大民警的综合素质过程中,应

  该把提高广大民警的管理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坚持重在平时,抓在平时。

  在开展培训过程中,适当地将管理相关知识融入到业务培训当中,不仅提高广大民警的业务能力,而且掌握必备的管理能力,切实提高后勤保障部门人员研究后勤保障规范化管理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提高总结、提炼后勤保障工作规范化管理经验的能力;提高在实际工作中践行后勤保障工作规范化管理的能力,不断加快后勤保障工作规范管理的步伐。

  三是培养后勤保障部门广大民警规范化管理的作风。将规范化管理作为后勤保障部门人员的日常养成,在促进规范化管理工作发展中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要引导后勤保障部门广大民警在实际工作中不是以自己的主观臆断为依据,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而是自觉以规范化为标准开展工作,所有工作都是以规范化为中心。要让广大民警在从事后勤保障工作过程中,想到的是规范,对照的是规范,执行的是规范。要充分调动后勤保障部门人员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后勤保障工作规范化管理成为后勤保障部门人员的自觉行动,形成一套以规范化管理为标准和手段的工作定式和建设模式。

  抓住制度落实这一根本,增强后勤保障工作规范化管理的执行力。一是突出实效抓落实。要积极适应日益系统化、专业化、精细化、标准化的后勤保障工作要求,进一步理清管理关系,强化责任追究。各级后勤保障部门人员都要按章办事,无论管人管钱管物,都要以规章制度为准则,把一切管理活动纳入到制度化的轨道,始终坚持把落实后勤保障规章制度放在突出位置,把标准制度作为实施管理的根本依据,逐步养成落实无理由、执行无条件、检查无交叉、督导无死角的四无良好工作状态,用法规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来确保后勤保障工作规范化管理工作健康、连贯、有序运行。二是破解难题抓落实。要建立经常性的检查机制。严格按照《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装备财务工作意见》、《2012年公安警务保障工作要点》、公安部210工程,以及后勤保障工作相关的《规章》、《标准》等法规制度规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规范化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形成部署、落实、检查、督导、反馈、考核为主元素的六点一线工作定式,保证后勤保障工作管理在规范化轨道上健康发展。要明确奖惩机制。通过严格奖惩,明确责任,避免出现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良现象,充分调动后勤保障部门广大民警参与后勤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三是凝聚合力抓落实。

篇八:警务保障工作存在问题及不足

  关于健全法院警务保障工作的几点思考

  对于健全法院警务保障工作的几点思虑

  对于健全法院警务保障工作的几点思虑警务保障是司法警察为保证人民法院审讯工作顺利进行,而依法实行的安全服务保障职务行为。跟着人民法院审讯工作日趋复杂和不停面对的新状况,基层人民法院需要成立健全合适审讯工作特色的警务保障系统。笔者现联合基层警务保障工作的实质,探究合适审讯工作特色的警务保障门路和方法。一、警务保障工作的整体要求及特色最高人民法院在拟订的《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大纲(20**—20**)》中就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主要任务中提出:“要改革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系统,明确司法警察的法律地位、作用、职责和职权,优化司法警察的职能设置,规范人员管理系统和工作体制,成立健全合适审讯工作特色的警务保障系统。”警务保障工作的整体要求是以法院审讯工作需要为前提,充足发挥司法警察服务审讯的职能,为审讯工作供给有力的警务保障,确实清除警务保障安全隐患,维护司法审讯次序和社会稳固。警务保障工作拥有以下四个特色:一是全面性。警务保障的全面性就是要求以整体保障为主,局部听从整体,整体统率局部,达到整体最正确的成效。也就是说,从全面警务保障着眼,局部保障下手,兼顾考虑,达到各项职责的协调一致,使各项警务工作都能获得充足的保障和落实,进而达到整体上的最优化。二是动向性。警务保障的动向性重申警务工作的快速反响和动向防控的要求,使警务保障工作表现复杂多变和高度动向的特色。跟着时代的发展变化,警务安保工作会碰到各样新种类、新状况、新事件,怎样做出快速的应急反响,采纳有效的应急举措和动向的防控手段,需要对警务保障综合能力有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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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健全法院警务保障工作的几点思考

  三是层次性。警务保障工作的层次性表现警务保障在实践中针对不一样状况、不一样部门的特色,分清轻重缓急,联合实质采纳举措。民事保全、履行工作因为拥有突发性的特色,用警说要就要,说走得走;刑事宣判因为案件重要、复杂等多方面的原由,当庭宣判的比率还比较少,用警不排期,暂时用警比许多;涉法上访、集体上访、闹接见题一旦发生,需要快速出警,快速处理。所以在警力有限的状况下要分清轻重缓急,宏观上保障审讯的全局,微观上保质保量达成各项保障任务。

  四是有效性。警务保障的有效性表此刻警务保障工作要实时、优良、高效。警务保障工作的实效性是警务保障的根本目标,把做好审讯保障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采纳“人防”与“技防”相联合的方法,从细节下手,严格落实安全制度,把警力用足、用到位,严防人犯逃走、自残、行凶等问题的发生,保证人犯、审讯人员、法警自己的安全,保护法院的次序和法律的尊严。

  二、基层法院警务保障工作面对的困难(一)内部原由。1、警力不足。以刑事开庭被告一人为例,依据《四项规则》的要求,押送警力装备比率为1:2;看守警力装备比率为1:2;值庭警力装备为2人,传达、展现凭证资料和传唤证人为一人,保护旁听次序2人;安全检查工作起码装备2名警力(此中一人一定是女警)。依据最基本的比率装备就需要9名警力,可基层法院法警整体编制还没有达到9人。因为警力不足,平时工作沉重,训练少,难以面对日趋复杂的审讯工作需要。

  2、警力分别。当前法警队伍力量比较分别,个别法警充分到基层法庭,可用的一线法警较少。因为法警编制固定,要求按法院总人数的12%装备,所以老干警不退警,就没有空缺编制招录新警。致使现有警力总量不足,包含领导岗位、特别岗位人员,有时警察需要公休、调休或病假,所以每日能够用于一线警务保障的力量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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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健全法院警务保障工作的几点思考

  3、工作效率弱化。当前大部分法院都是老警察许多,新警数目少,年纪构造上断层现象严重,表现日趋老龄化态势,缺少活力与活力。最近几年来,公然招录的法警年纪一般都在25周岁以下,实践经验不足,需要必定的学习和适应过程,在办理突发事件或许在平时安全问题上简单留有隐患,难以适应日趋复杂的安全保障工作。

  (二)外面原由。

  1、警务保障范围不停加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八项职责”,也就是说往常状况下有八个方向需要用警。但跟着局势的发展变化,用警的方向在不停增加。过去往常是动用警力保护刑事审讯开庭次序,而此刻很多民商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因为矛盾激化、社会影响力大等特别状况也需要动用警力保护审讯次序。此外,行政案件的强迫拆迁也需要有力的警务保障。

  2、警务保障工作负荷量大。最近几年来,审讯任务不停加重对警务工作综合保障能力提出了新要求。审讯案件的数目不停增添,致使矛盾不停激化,进而警务保障工作负荷随之不停增大。同时因为警务保障范围的不停加大,致使警务保障工作压力增大,工作量增添,常常需要加班加点才能保证警务保障任务的达成。因为警务工作任务沉重,警备人员很难抽出大批时间进行业务训练。

  3、警务保障质量要求不停提升。最近几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送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观察管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简称“四个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简称《内务条令》)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行为规范(试行)》(简称《执法行为规范》)。这些规则、条令和规范,对于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工作的要求更为详细、更为明确、更为严格。比方,过去警力比较紧张时,在保证人犯安全的前提下,能够采纳“一押二”或串铐“一押三”、“一押多”的方法达成任务,而依据“四个规则”、《执法行为规范》要求,则一定“二押一”,重要案件一定“三押一”。既要落实有关规定,又要保证任务达成,矛盾十分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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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健全法院警务保障工作的几点思考

  因为警备人员紧缺,有时不得不违犯规定去履行警务保障任务,致使存在安全隐患。

  三、成立合适审讯工作特色的警务保障工作的思路和举措

  (一)全面增强警务保障意识。1、增强服务意识,保障法院机关和人员的安全。跟着各种涉诉、涉执案件的增添,来往于法院的案件当事人及其余人员也日趋增加。少量缠访、闹访的案件当事人几乎是每日必到。所以,保障机关安全,保护正常审讯工作次序成为法警大队又一重要的工作内容。为了保证人民法院优秀的工作环境,一定严格履行安检执勤规章制度,对来访人员严格登记,热忱服务,并亲密凝视进出人员的动向,发现疑点实时盘问;劝慰、劝导起哄、生事的案件当事人;在巡视、巡庭中盘问携带不明包裹的当事人,实现法院的绝对警务安全保障。

  2、增强职责意识,保障刑事庭审和刑事履行顺利进行。刑事审判工作关系全社会的和睦与稳固,保障刑事庭审、刑事履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是法警的重要职责。把安全防备作为警务工作的要点,刑事提押需要专用警务车辆,保证警队开庭、出警等警务活动的基本装备;伸缩警棍、手铐、防割手套、防刺背心等戒备具,为警队更好地保障庭审供给安全设备;同时主动实时地与审讯庭联系,认识被告人的详细状况,掌握信息,责任到人,防备到位,做到成竹在胸,防患于已然。

  3、增强能力意识,保障警务工作高质量达成。在工作中不停加强学习,不停提升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知识水平;在训练中严格要求,不停提升自己的意志力和执法能力,为警务保障供给有力的理论保障和素质保障。认为审讯这一中心任务供给一流服务作为自己的责任,充足发挥主观能动性,悉心尽责、彻彻底底、安全顺利地达成各项警务保障任务。

  4、增强警纪意识,建立司法警察优秀形象。经过自己对各项活动的学习,针对个别警察存在的主旨观点淡化,工作作风飘浮,责随意识不强,遵章守纪较差,言行举止不相当等问题进行责备与纠正。保证查出问题不躲避,追查责任不推委,整顿时间不迟延的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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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健全法院警务保障工作的几点思考

  果。经过警察政治学习促使工作作风的转变,严格履行“五个禁止”和各项规章、规定;自觉拘束自己行为,不越雷池,不触高压线。增强警风警纪意识,坚固建立法院司法警察的优秀形象。

  (二)鼎力提升综合保障能力。

  1、单警作战的能力。警务保障工作有时需要单兵作战,有时需要共同作战,警察单兵作战能力是前提和基础。警察的单兵作战能力,主假如指警察独立达成警务工作的能力素质,包含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体能素质三个方面。

  2、共同作战能力。基层警队作为一个有机组合的整体,共同作战是最基本的工作方式。共同作战能力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警队领导的组织指挥能力。警队领导能力素质强,必定组织有力,指挥有方,能够带出高标准、高质量的队伍。二是警察互相配合能力。在押送、执勤等警务工作过程中配合默契,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关系和睦,不停增强共同作战能力。

  3、警队协调能力。基层警队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离不开上司法警支队及兄弟法院警队的支持与帮助,也离不开法院各部门的配合与支持。所以,要侧重办理好法警大队与上司法警支队之间以及兄弟法院警队之间的协调关系,办理好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调关系。

  (三)完美队伍建设,供给基础警务保障举措。1、采纳多种举措,提升整体实力。一是合理优化,增添潜力。经过对现有法警进一步进行整编、分流、归队,使现有警力最大化地充分到一线。采纳科学的管理系统和管理方法,充足调换踊跃要素,最大化地缓解一线警力紧张的矛盾,创建最大的价值,为审讯工作供给全方向的服务和保障。二是拓宽渠道,增补警力。在法院法警编制满编的状况下,经过多种渠道增补警力,减缓任职法警压力。一是能够经过聘用制法警增补警力,优中选优。为保障聘用人员素质,能够参军队和武警退伍军人、公安、政法院校的毕业生中选择人员来充分法警队伍;二是与保安企业签署合同邀问安保人员从事协助性工作,缓解警力不足的压力。上述人员能够较快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减少培训和磨合的时间与过程,增强警务工作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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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健全法院警务保障工作的几点思考

  力量。三是互相协调,借调保障。做好与上司支队与兄弟法院之间的协调工作,在碰到重要突发应急事件以及群访、闹访等重要事件时,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调换使用司法警察暂行规则》为指导,增强互相协调,恳求上司人民法院派遣其余法院司法警察,共同达成特定任务及警务保障工作,保障特别状况下警力需求。

  2、增强警务技术,增强能力素质。一要增强技术训练,提升警员履行各项警务保障的能力。进一步加大技术培训的力度,鼎力开展“大练兵”和争当“警务保障好手”等活动,使全体警察都能“一专多能”成为多面手,能够胜任各样不一样警务工作的要求。二是要增强体能训练,提升警察的忍受力和暴发力。警务工作对警察的体能有着特别的要求,最主要的是要拥有必定的忍受力和暴发力。如在值庭、押送等警务工作中,就一定具备必定的忍受力,而在办理人犯脱逃等一些突发事件时,一定具备必定的暴发力,追得上、抓得住、打得赢。所以,要十分重视平时体能训练和一年两次集中培训,练耐力、练暴发力,以坚毅的体质保证各项警务工作的圆满达成。

  3、供给物质保障,提升警务保障效率。要为警队建设的硬件设备供给有力保障,特别是安检设备、单警装备、警务车辆等要装备齐备,以提升警务保障的用警效率。坚持从厚待警,确实提升司法警察的待遇,对于应予补贴的岗位津贴、执勤花费、加班补贴等落实到位,激发法警的工作热忱,进而提升警务保障工作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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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警务保障工作存在问题及不足

  当前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

  原因及对策

  公安派出所是公安机关派出的管理治安工作的基层组织,是最基层的多功能综合性战斗实体,从事的是公安机关最基础的工作,是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关键部门,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也是公安机关的前哨阵地,密切群众的窗口和纽带。派出所大量的工作分布在城市社区和村组,开展各项公安工作直接面对群众,与群众接触最广泛、最直接、最密切,公安派出所的职责内容涵盖了公安机关的全部职能,它集防范、管理、打击、服务于一身。公安派出所的工作如果松动或削弱了,整个公安工作就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为了提升派出所基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公安部明确提出: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把派出所建设置于主导地位。实践证明派出所的基础工作建设直接关系到整个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成败,关系到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近年来,我局在抓基层基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财力物力上加大了投入,派出所的基础设施、交通、通讯等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基本解决了追不到,联不上和没有窝的问题,但在软件问题上差距很大,主要表现在治安防范网络和防控体系建设松散,实有人口管理工作缺位,行业场所管理不到位等。导

  致治安基础工作服务现实斗争效率不高、作用不够,在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复杂的情况下,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应有的作用,是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当前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应采取的对策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当前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实有人口管理工作不到位,入户调查不深入,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以人口管理为基础,治安管理为中心”是派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基本方针,人口管理工作是治安管理的基础,适时掌握辖区实有人员流向和现实表现情况是派出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管好了人口,才能管好治安,只有管住人口,才能管住治安,这是历史经验的总结。然而,我们目前绝大多数派出所实有人口管理工作落实不位,主要表现现为:一是只注重对常住人口的日常变动登记情况进行维护管理.对人户分离,有人无户,有户无人,户口待定人员调查掌握不构全面,底数不清。二是暂住人口清理登记、信息采集不及时,服务管理不到位,对流动人口实行轨迹化管理不落实,没有做到“来知原籍、行知动向、静知诉求、动知轨迹”的要求,往往是一次登记管终身,特别是对流出前的表现情况需要函调掌握的根本没有调查掌控,有的为完成考核任务就弄虚作假。三是重点人口列管渠道狭窄,家底不清,

  情况不明,管控措施不落实,漏管问题较为突出。有的派出所只注重两劳释放人员的管控而忽视一、二、三类重点人员的调查管控,重点人口考查流于形式.经调查发现,某地2009年至2014年全县刑释解教人员为2795人,而2013年年未各派出所上报列入公开帮教管控的重口为1163人,仅占总数41.6%,有的派出所无历年来刑释解教人员花名册,日常管理考核考查就更难言表了。四是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差,基础台账不健全,管理制度不落实,漏洞大隐患多。

  (二)行业场所治安管理手段有所弱化,阵地控制在疏漏,家底数不清,信息不灵。近年来,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后,随着经营主体、经营方式和经营内容的多样化,使行业场所管理工作出现了诸多新的问题,加之相关部门在制定对公共娱乐场所、美容美发业、旧货业等部门行业场所管理的政策、法规上存在着职责和权利义务不明确的问题,导致行业场所管理上出现“真空”,给治安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带来一定的困难,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的现象多,硬件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治安安全隐患等问题也日趋突出,特别是一些行业公安机关取消审批发证后,改变了过去公安机关多年来的管理模式,一些重点行业公安机关失去了前期审批手段的制约,把公安机关对行业场所进行治安管理从以前的事前监督变成事中、事后管理服务,倘若经营行业场所的业主在开业时不到公安机关报备,就只能靠公安机关上

  门登记备案。但目前派出所警力不足一直是困扰公安机关的老大难问题,要用我们十分有限的警力来管理好无序增长行业场所,确实困难重重,要在短时间将辖区行业场所情况了解掌握得一清二楚实属力不从心。然而事实上,有的行业场所在开业前原本就不符合要求,有的开业后,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违规操作,案件频发,存在严重问题和不安全隐患,经营业主千方百计想办法来躲避公安机关的监督和管理,现在要让他们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备,几乎是没有可能性。从一些宾馆、旅社、网吧发生的案事件分析,除了流窜犯罪的不确定性外,一些经营者,不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身份证查验不严、楼层守护不落实,从业人员识别能力差等问题,导致一些案件证据难以获取,线索无法查证.特别是废旧收购站、典当、物流行业管理的失控,致使罪犯销赃渠道无法堵截.这些问题不仅不利于公安机关对社会面的管控,而且还将大大削弱基础工作,同时给打击违法犯罪,服务现实斗争带来直接的影响。

  (三)治安防范组织功能弱化,防范网络松散。一些地方和部门在企业发展以及村级政权组织建设中,没有把治安保会建设纳入统筹发展规划,治保会、调解委员会主任一职被精减或兼职,治保会成员不落实。造成阵地建设无牌子,开展工作无位子,办公无房子,落实报酬无票子的被动局面。治保会的工作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由于基层治安防范组织

  机构缺失,基层治保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得不到发挥,使派出所工作失去重要的依托和支撑。加之农村地区的安全防范网络建设主要是由派出所指导下的村级义务联防队来承担,派出所和义务治安巡防组织中没有治保组织的龙头引领,导致工作出现断层。目前,由于基本待遇无法解决,绝大多数自然村的义务巡逻处于停滞状态.虽然城市的情况优于农村,加大了物防、技防建设力度,基本形成了点、线、面相结合的防范网络,但群防群治基础仍十分薄弱。就内部单位的安全保卫力量而言,一些特困、亏损企业保卫组织名存实亡,一些小型企业和私营企业根本没有保卫力量,群防群治工作在这些地方失去了依托。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不规范,管理不到位,村、社、楼、院巡逻、守护落空,即使成立了义务巡逻队、义务调解会等组织,也只是名存实亡,没有真正开展工作.

  (四)派出所职能定位不准,导致工作重心偏移,基层基础工作难落实.长期以来,我们在对公安派出所的角色定位上一直处于非稳定状态,公安部规定派出所的主要职责是,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实有人口,管理辖区内重点行业场所和危险物品,指导辖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群众开展安全防范等基础性工作,这种定位突出了派出所的基础工作职能,有利于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公安部提出了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要求,推出了警务运行机制改革.2007年制定下发了《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要求不得向派出所下达破案打击处理指标等一系例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大举措。其目的就是要让派出所民警静下心来抓基础工作,为派出所夯实基础工作创造机会.有利于有效解决长期困扰公安机关的一个亟待解决的治安基础薄弱,防控能力差,防控体系不健全的难题,使派出所工作走向正确的轨道。派出所基础工作的优劣,关系到公安机关侦察破案、打击犯罪、预防犯罪、教育、挽救、感化违法犯罪者,控制复杂治安形势,确保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因此,派出所的工作重心,应当是“以人口管理为基础,治安管理为中心”,始终把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置于优先地位,上级各部门在政策制定,工作规划和导向上都应当围绕这个基点来谋划派出所的工作。但事实并非如此,目前,我们一些决策部门还是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派出所的职能,思想认识上仍然存在着差距,继续把打击、破案,完成所谓的硬指标作为评判派出所工作的标准.由于对派出所职能定位的持续飘忽状态,导致了派出所工作事权不清晰,职责界限不清晰,如刑侦、禁毒、治安、法制、经侦、指挥中心、网安、情报大队、国安、消防、装财、出入境等部门都把派出所作为分解本部门工作任务的平台,多头指挥,多

  头管理,多头考核,非警务活动频频,直接限制了派出所开展基层基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

  (五)对派出所工作考核规则和裁判缺乏科学性,挫伤做基层基础工作的热情,使派出所工作重心偏移。公安考核是指挥棒,犹如航海中指引船队方向的灯塔,它引导规范着基层单位的执法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说公安基层单位是为考核而动,为考核而活着,为完成考核任务而工作.对基层单位的工作的考核在县局的考评组,考评组是考核的实体表现。而考核的隐体表现则在考评规则,考评规则又是由上级的要求制定的.这就是目前考核弊端的症结之所在。考核对公安工作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这是不可否认的,但现行公安考核评估体系对基层基础工作的负面影响较大,主要体现在考核规则和评判两个方面.考评规则方面,由于考核的项目设置、下达目标任务与派出所辖区的大小,警力的多少,治安环境的复杂程度不同,再加上被考核单位、部门之间本身的不可比性,操作实施很难科学合理,导致考核的负面因素越来越多.综合性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仍侧重于打击、破案,这些工作下了功夫就能立竿见影。而讲求厚积薄发的基层基础工作难以量化考核。特别是在急功近利的干部考核用人机制下,一些单位的所领导对抓好抓实周期长、见效慢的基层基础性工作兴趣不大,积极性不高。相反的是基层基础工作中的不实之风有所发展蔓延,突出表现编破案、串案数据,人口管理调查走

  访不深入,暂住人口登记不实,重点人口考核管控弄虚作假,行业场所管理敷衍了事,基础性数据统计不实,上报数和真实发生数相差甚大.作为基础之基础的基本数据不真实,对基层基础工作的考核也无从抓起,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各种分析研判也会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裁判方面,将派出所的各项具体警务简单地表面化甚至形式化。比如:对派出所的考核不是看辖区是否做到了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防控能力是否得到提升为评价标准,而是看是否完成破案、打击处理硬指标。民警的教育管理看你写了多少字的心得体会,抄了多少次学习记录,信息化方面是看民警使用了多少次数字证书,浏览了多少次公安网页,按上级要求拨打了多少次IP电话等等,搞得基层民警苦不堪言。加之绩效考核的结果,要直接与经费划拨,职务晋升、立功受奖等事关派出所民警的切身利益,迫使派出所的工作必须围绕考核的指挥棒转。派出所只能放弃自己的责任田而投入大量的精力去完成打击、破案等考核任务。这就很大程度上是把基层基础工作推向十分困难的境地。

  (六)警务室建设推进困难,民警在警务室工作时间无保障。为了推进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实现警务工作重心前移,从2007年开始,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结合公安工作的实际,在城市社区和(乡)村建立了(乡)村和社区警务室,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和考评机制,对辖区的治安稳定,提高

  群众的见警率起到了促进作用,但是由于警力得不到保证和警务室民警变动频繁等诸多因素,导致一些警务室无人值守,名存实亡,干部群众意见很大。

  (七)警力资源不足,是制约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水平提升的瓶颈。以三台县为例,该县的警力资源配置与所承担警务工作任务严重不相匹配,辖区幅员面积是2661平方公里,总人口148万人,管辖63个镇(乡)935个行政村,103个城镇居委会,而现有警力为567人,远远低于全国、全省和全市的配备水平,除了刑侦、国安、经侦,禁毒、交警、巡警、看守所、拘留所、法制、指挥中心、网安、情报、政工、纪委、监察,警务保障、出入境等部门的警力外,派出所警力不到280人,而按现行的警务运行模式,派出所不仅要承担侦察破案、打击处理任务,还要承担大量维稳处突和当地党委政府交给的非警务活动任务。除去派出所内勤,户籍和值班备勤的接处警人员外,真正能下到责任区从事基层基础工作和治安管控的民警几乎不到派出所警力的三分之一.以新生派出所为例,该所现在编民警9人,管辖四乡一镇,60个行政村,5个社区居委会,596村民小组,辖区总面积148.01平方公里,总户数为28295户,总人口为87254人,辖区最远的村距派出所近40公里。派出所除一名户籍内勤,一名行政内勤和一名所长外,余下的包括指导员、副所长在内6名民警除要完成刑事、治安案件查处,打击处理任务,“一

  标三实信息采集”以及刑侦部门下达的收集手机信息,捺印指纹,录入指纹、现勘、串并案、机动车案件信息外,还要完成国安、经侦,禁毒、交警、法制、指挥中心、网安、情报大队、治安、政工监察、出入境、消防等部门的考核硬性指标任务和户籍管理、值班、备勤、治安纠纷调解、维稳处突等工作,民警根本抽不出身来做治安基础工作.我们都很清楚,再好的工作措施,是要通过人的努力去实现的,如果没有人去做工作,尽管我们把未来的警务运行模式规划的再好,警务室建得在漂亮,没有人组织实施和落实,那都将是纸上谈兵,治安基层基础工作也同样如此。

  二、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一)主观原因。一是对公安基层基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抓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识。许多同志认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是慢工细活,工作量大,周期长,一时看不出明显成绩。行动是受思想的支配,而思想是受行动来检验,由于思想上对基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出现了偏移,“重打击、轻防范”、“重业务工作,轻群众基础”观念根深蒂固,因而往往意识形态上就表现出对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行动上就表现出一般要求多,具体研究少;检查多,指导少;批评指责多,思路对策少。思想认识的偏差直接导致组织领导的乏力,对派出所的领导往往通过治安的业务指导和各业务部门分解的考核指标任务来

  实现。这种模式最大的弊端就在于缺乏统一性和连续性,造成派出所工作的紊乱,并最终导致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被削弱。“上面多条线,下面一针穿”,只重线上工作的现状使派出所承担了繁重的任务,接连不断的专项教育、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和破案会战,对派出所正常工作造成很大冲击,影响了开展基层基础工作所必须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多头绪的工作,不特定的任务,使基层民警疲于应付,很难根据辖区治安实际,集中精力抓好基层基础工作;二是公安管理机构设置和运行体制不顺,制约了基层基础工作的深入开展.当前公安管理体制纵向上职能重叠、横向上职能交叉的弊端越来越凸现出来,内部机构设置过多,业务交叉,分工过细,工作效率低下;目标任务多管齐下,派出所警务工作职责不清,不仅要承担大量破案、打击、治安管理等工作,还要承担大量公安职责范围外的非警务活动,牵扯了大量基层民警精力。造成基层不堪重负;基层派出所民警已苦不堪言;三是考评激励机制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影响了民警做好基层基础工作的积极性。由于评价基层工作的标准和衡量工作的价值取向出现了偏差,直接影响了民警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我们开展考核的最终目的是通过考核这种手段来最大限度地调动民警的主观能动性、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各项公安工作具体任务的完成.考核这种管理手段既包括惩戒措施的约束,也包括激励手段的拉动。而在对派出所工作考核上注重的是完成破

  案、打击等所谓硬任务,忽略了派出所的工作主业,加上把派出所生成的切身利益挂钩,致使派出所不得不荒废自己的责任田而去完成硬数据。另一方面在立功受奖上,奖励的对象适度平衡上做得还很不够,特别是对从事基层基础工作民警的奖励明显失衡,做基础工作的民警立功受奖的机会很少,不及侦察破案。正是由于奖励失衡的问题,导致做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主体的派出所,民警工作热情不高,主动性差。在某种程度上,已经严重危及到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整体效能的发挥。我们对派出所的工作调研,发现部分派出所民警不安心于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消极应付、疲劳厌战情绪较为突出.有很多民警认为在派出所工作非常吃亏,工作成绩难以得到肯定和承认,感到心理上不平衡。认为基层基础工作成效不明显,存有急功近利的观念,不愿意踏踏实实地做人口调查、管理防范和群众工作,造成了基础工作弱化和“打不胜打、防不胜防”的被动局面。

  (二)客观原因。一是警力不足是当前制约基层基础工作发展的最大瓶颈。基层公安机关普遍存在警力不足的现象,加之机构设置不合理,追求上下对等,把本来可以由一个部门承担的业务工作又进行分解,不结合实际的随意增设内部机构,把基层本来就十分有限警力抽调到新设部门,“大机关,小基层”的状况仍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派出所警力缺乏的问题更加突出;二是重打击、轻防范的观念束缚了各级公

  安机关领导和民警的行为。基层基础工作受到“冷遇”和弱化,在实际中出现“五多三少”现象。即:下达工作指标任务的部门多,考核各项内容多,主管部门抓得多,发文、开会布置多,工作浮在面上形式主义多;各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少,基层基础工作逐项落实少,民警深入基层少。为完成所谓的硬指标,有的派出所长人为地把基层基础工作和其它业务工作割裂开来,将基础工作作为突击任务来抓,集中时间罗列数据、整理资料、搞花架子,应付上级检查;三是派出所新民警综合素质亟待提高。一些基层新民警不懂得基础基础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不能很好地适应新时期治安管理工作的需要,有的民警做警务室工作无头绪,群众观念淡薄,不会做群众工作,不能正确处理基础工作与其它公安业务的关系,致使基础工作作用不能很好的发挥。

  三、加强基层派出所基础工作的思考(一)统一思想,不断强化对公安基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基层基础工作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各级领导要认贯彻和深刻理解2012年6月16日公安部苏州会议精神,把思想统一到这一精神上来。认真解决公安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特别是在社会治安形势出现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日趋动态化、复杂化,犯罪手段日趋科技化、智能化的今天,这不仅给我们治安状况的分析、评判和把握增加了难度,还对我们现有的警务运行机制提出了新的挑战.提高治安

  管控能力,就必须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如基础工作不牢固,就会给公安工作造成一定被动局面,导致一些重大案件侦破不了,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受不到打击处理,伤害了群众的感情,疏远了党群关系。历史的经验和大量的事实证明,加强公安基础工作是我们的必由之路,只有加强基础工作,才能标本兼治,才能使社会治安稳定。因此,基层领导和民警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加强公安基础工作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公安部关于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决策上来。正确处理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与其他方面工作的关系,找准派出所工作的职能定位.认真分析当前治安基层基础工作的现状,采取有效措施,有的放矢,切实解决当前派出所工作面临的实际困难,全面提升治安基层基础工作水水平,实现基础工作的效益最大化。

  (二)加强公安派出所信息化建设,处理好信息化与治安防范、治安管理的关系,提升派出所基础工作水平。派出所和警务室民警要克服基础工作信息采集与日常治安管理工作两张皮的错误倾向,所领导在安排工作时要做到基础信息采集与派出所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一是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治安管理工作中要把治安管理工作同基础信息采集相结合。在人口调查,户籍管理,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登记,行业场所、公共场所管理,重点人口管控、帮教,治安、刑事案件办理等方面工作时,

  与信息采集工作相结合,工作做到那里,信息就采集到那里。二是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和警种联动。充分利用各种有效资源,广泛收集治安管控工作中的各类动态信息,为信息应用平台建立提供基础。三是要加强信息录入,民警在日常工作中采集的基础信息及时录入警务综合平台,随时保持系统中的信息鲜活、准确、有效。四是要坚持质量优先,克服信息采录量多质差的问题。基础信息是信息化的生命线,缺乏全面准确鲜活的基础信息,功能再强大、机制再完美的信息系统,都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基础信息的质量低劣不仅会造成领导决策的误判,还会对公安工作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三)切实解决警资源不足的问题,为基层民警减压.公安机关的警力无疑是公安队伍战斗力构成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因素。警力的多少,配置的优劣,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战斗力的强弱,影响到公安工作的开展和任务的完成。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采集公安基础信息,基层派出所和社区民警肩负着重要任务,大量的基础工作要做扎实,没有足够的警力是很难实现的,必须打破警力不足的瓶颈,为此,笔者认为应从以下途径切实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一是要努力寻求政府支持,增加警察编制和数量。解决警力不足,增加警察基数是硬道理。以三台为例,近几年,在省、市公安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下,通过

  对外公开招录也增加了一些的编制,民警的数量较之过去也有了一些增加,但随着近年来退休、调动等种种原因,警力资源流失的问题也比较突出,目前三台县的警力仅为总人口万分之四,远远低于省、市的平均水平.寻求上级公安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支持适当补充警力是当务之际。二是要理顺体制,优化警务机构设置。机构设置不合理,合理配置警力就无从谈起。公安机关内部职能的划分和机构的设置,应该按照有利于提高公安工作效率的原则进行,对现有公安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革和调整,不能搞上下对等和小而全的设置模式,对公安机关承担的职责任务重新进行科学划分和归类,减少管理层次,减少内设机构数量,把功能相近,职责任务相似的警种合并,整合警力,做小做精机关,做大做强基层和实战部门,警力向派出所倾斜,从内部深挖警力资源的潜力,确保基础工作顺利推进。

  (四)要处理好民警技能培训与抓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关系。民警素质是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关键,而培训是提升民警素质的重要途径。当前,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的重要因素就在于一些民警不熟悉公安业务、做基础工作的技能偏低。由于派出所警力不足,治安管控和维稳压力大,打击破案任务重,对基层业务的学习和培训时间难以保证,特别是一些民警学习基层业务知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较差,导致

  能力提升较慢,这些都是目前影响公安基础工作的问题。绝大多基层派出所的都围绕着目标考核任务转,很大程度影响了基层基础工作的整体推进。因此,各有关部门要处理好完成目标任务与提高民警业务技能的关系,要有计划,有针对性的组织民警进行有关方面的业务培训,要充分利用公安网络这个平台和到基层实地指导的方式,尽快提高民警的抓基础工作业务技能,要求民警必须熟练掌握治安管理和基础工作业务知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战斗力.

  (五)要建立科学的考核评判机制,提高派出所和基层民警抓基层基础工作的积极性。当前,在某种意义上讲,目标考核已经成为公安派出所的工作的风向标,考核项目的设置应当充分考虑到整体推进公安工作全局的实际出发。如何做到考核具有科学合理性,笔者为,一是不能政出多门,对派出所不能由各业务部门随心所欲,仅根据各部门业务需要,把派出所作为为本部门分解工作任务的平台,因此,在对派出所下达目标任务时,要充分考虑派出所辖区的治安状况,派出所工作职能要求,警力多少等设定考核内容,重点突出公安基础工作,严格控制考核范围。二是在立功受奖,评选表彰先进,干部选拨任用,职务晋升等要与其他岗位民警统筹考虑,同等对待,对抓基础工作踏踏实实,工作业绩突出,群众满意率高,要优先选拨任用,充分调动基层民警做好基层基础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加强警务保障,经费、装备保障要向基

  层派出所倾斜,根据派出所民警的工作需要,落实好通讯、交通、便于携带信息采集设备和安全防护设备,切实解决基层民警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能感受组织的关怀,更好的把精力集中到做好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上来,为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出力,从而把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与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需要.

  公安边防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边境市、县公安局在边境地区的派出机构,是代表市、县公安局在驻地进行公安保卫和边境地区治安管理工作的基层组织,是公安边防部队基层执法力量,它担负着维护国家边境地区政治稳定、边境安全的神圣使命和维护当地社会治安秩序的双重职责,是公安边防部队最基层的单位。近几年,随着边境地区改革开放的纵深发展,来边境地区打工、经商的外地人员日趋增多,相对上升的发案率和市场经济滋生的各种不良因素,对处于边境前沿的边防派出所也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并随之产生了诸多不容忽视的新情况、新问题。公安边防派出所的基层基础建设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和新的压力。及时解决这些问题对维护公安边防部队声誉,打击和预防犯罪,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此,笔者对广西公安边防派出所在基层基础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一肤浅的探讨。

  一、公安边防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的现状(一)党委重视是夯实公安边防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的保障多年来,广西边防总队党委始终高度重视公安边防派出所的基层基础建设,尤其是体制调整以后,坚持以边防业务工作为中心,以基层工作为重点,狠抓基层支部建设,积极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大力推进基层干部队伍素质建设,不断

  加大对基层经费、物资、装备的投入,确保了基层单位的稳定与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使基层干警的工作、生活条件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使基层干警的工作、生活、学习得到了强有力的保证.特别是边防体制调整以来的两届总队党委狠抓基层基础工作,经常深入基层调研,亲自和基层干警谈心,了解基层的饥苦.从中摸索出了一套“适应新形式,不断求发展”的总体工作思想,积极探索边防派出所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严格落实民警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管防工作,先后通过开展与公安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接轨达标活动、创建优秀边防派出所活动、边防派出所警务制度改革、“三访四见”活动和“爱民固边"战略,使边防派出所的整体面貌得到明显改进。

  (二)治安管理防范功能得到明显增强通过大力开展达标创优活动和积极推进社区警务制度改革,特别是随着警官岗位责任制的逐步深入落实,边防派出所的治安管理防范功能得到显著增强,特别是边防派出所对一般刑事案件的侦破能力日益提高,有力地维护了边境地区的社会稳定。(三)群众工作能力有了新的提高通过“三访四见"活动和“爱民固边”战略紧密结合,使基层干警的宗旨意识和群众工作意识不断增强,不仅十分有效地解决群众工作不好开展的问题,而且也有效地密切了警民关系,并赢得了群众的赞扬,使吃拿卡要和冷硬横等不良作风得到了有效遏制。(四)综合服务保障工作得到较大增强在积极改善基层干警工作生活条件的同时,边防总队各级党委都千方百计在经费、装备、物资等方面大力向基层倾斜,加大基层警务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提高了边防派出所的快速反映能力。

  二、公安边防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按照公安边防派出所根本任务的要求,公安边防派出所具有双重属性,肩负双重职能。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公安边防部门的工作标准,服务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的社会环境中,公安边防派出所在一些方面显出不相适应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公安边防派出所的现役体制对其公安业务的建设存在影响边防派出所地处祖国边境一线,无论从地理位置还是行使的职责,都要求边防派出所实行现役体制,而现役体制最大的特点就是具有严格的淘汰制度。为始终保持部队旺盛的战斗力、年轻化的干部结构,年龄界限也就成为了重要的淘汰标准.公安边防部队也使用了这种干部淘汰制度,但应该看到公安边防部队不单单执行军事任务,更多的是执行公安业务。业务的熟练程度与年龄大小、参加工作时间长短具有一定的关系。但是,现在的边防体制决定了干部服役年限短,许多同志在边防派出所苦干了十几年,积累了许多实际工作经验,工作正处在成熟期,但由于受服役年龄的限制,不得不考虑转业去向问题。由于这些人的离去,边防派出所的业务基础建设大大削弱,从而影响了边防派出所的战斗力。(二)群众工作不好开展,群防组织作用发挥不够随着形势的发展,边境地区群众的商品意识增强,守法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弱化,致使群众工作难发动、难组织、难管理的问题普遍存在。由于受到市场经济的冲击,尤其是受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的影响,部分边民群众的爱国主义思想和法制意识淡化。少数人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生产致富与遵纪守法、强边固防的关系,在个人利益面前置国家政策、法规不顾.由于边境地区群众思想观念的转变,导致治保联防组织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甚至有些组织基本上已经处于瘫痪状态。加之现在边境居民主要精力用在发展家庭经济,特别是群众组织骨干成员的经济报

  酬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公安边防派出所发动群众,很难激发群众的积极性。

  (三)警力不足,人员流动快,导致基础工作薄弱,跟不上公安机关的改革步伐

  按照公安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公安机关正在加紧实施社区警务战略。目前各支队干部均不同程度缺编,警力严重不足。由于边防派出所警力不足,满足不了当前社区警务战略和今后全线设防的需要,更无法适应公安机关新的警务运行机制。加之人员流动快,派出所的基础工作需要民警岗位相对稳定,无论内勤外勤,从熟悉基本情况到熟练开展工作,一般都需要一年到两年的时间。但是派出所因现役体制两到三年就要调整一次业务,而职务调整后又往往要赴任新岗位。由于各种原因,很多民警在派出所干上一年或两年以后就准备调走,造成了人员流动过快,干部流动性大和不稳定的问题,对加强派出所的建设和改革影响很大。“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流动性大这个问题的产生和我们部队的体制有很大关系。

  (四)个别干警的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够深入,各种消极思想严重一是受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的影响,少数干警价值观念偏离正确方向,产生了“当兵虽然光荣,但不能长期下去”的片面认识.而一些年龄偏大、接近服役年限的营团职干部,对自己的后路考虑较多,尤其是近几年来转业干部安置困难,多数人都想在部队干到退休,但是现行的政策又不允许,因而思想上产生混日子的想法,没有长期打算,工作缺乏后劲和责任心。二是受繁重任务的影响.随着边境地区的经济发展,边防派出所的任务也在不断的增加,而人员编制却没有增加,干警处在超负荷工作状态。三是受所处地理位置的影响。公安边防部队集武装性、执法性、涉外性于一体,部队点多、线长、面广,高度分散,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干警由于人员少,任务重,缺乏严格的军政训练,个别边防派出所军政主

  管缺乏管理部队的经验,找不到部队建设和业务工作的最佳结合点。这些原因都滋生和助长了部分干警责任心不强,而产生消极思想。

  (五)部分制度规定制约了工作开展突出表现在上级制定的一些制度规定只看局部,不顾全局.没有对基层工作进行深入的了解.比如为防止车辆肇事,便规定非车管干部和非专职司机不准驾车,而每个派出所专职司机只有1名,会驾驶车辆的干警又不允许驾车,导致一方面车辆停止在库内,另一方面警情多的时候到处找车,造成的后果是往往不能及时出警,而贻误工作。(六)公安干警整体素质偏低,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边防派出所警官队伍成分复杂,专业水平不高,业务素质、执法水平明显不高。首先,边防部队干部队伍来源不一,成分各异,大多数干警并非警校毕业,他们没有经过专门的警务教育,对专业知识、法律知识知之甚少或一知半解。由于受文化程度和所学专业的限制,干警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其次,由于个别基层领导干部“重使用,轻培养”,使部分干警长期得不到系统的在岗培训,整体素质一直无法提高。再次,部分干警“重业务,轻学习",对加强学习重要性认识不足,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深、不细、不实,流于形式,影响了自身素质的提高.第四,没有统一的培训机制,又不重视对新同志的传帮带工作,加上人员流动频繁,使干警的执法能力与水平长期在较低的层次徘徊.一些干警法制意识差、办案能力低、没有掌握办案技巧。具体表现在:受理案件范围掌握不准;询问、讯问方法不当;适用法律不当、定性不准;处理、处罚轻重失衡;执法存在随意性等,这些问题都严重的损害了边防部队的执法形象。三、对进一步加强公安边防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的几点思考(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基层基础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

  基层基础工作是公安边防保卫工作的根基和起点,是基层边境管理的中心工作。各级党委对此一定要有一个明确的认识,要坚持把基层基础工作摆到基层建设的中心位置,注意和克服轻业务、重其他的错误倾向,坚决防止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正确处理好中心工作与其他工作的辨证关系,努力做到统筹兼顾、科学谋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牢牢把握基层基础工作的正确方向。要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要切实把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同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紧密结合起来,同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结合起来,同整个公安边防工作的改革发展结合起来,不断总结经验,强化理性思考。同时,还要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对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一方面,要针对形势的发展,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努力发现和掌握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加大宏观指导力度;另一方面,要紧密结合边境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着重抓好对基层基础工作中薄弱环节和具体问题的解决,哪里问题多、困难大就沉到哪里,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好工作操作不得法、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而确保基层基础工作长期、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

  (二)立足现有条件,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警力不足虽然长期困扰着我们,笔者认为这个问题的解决不能等靠。干部的培养到配备毕竟需要经历一个较长的周期,不可能一下子解决.在现有条件下,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探索,以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一是把握“警力下沉,保一线,保急需”的原则,尽可能地精简支队,大队机关,把警力向基层倾斜,缓解边防派出所警力不足的矛盾。二是向素质要警力。现在边防派出所的警官拥有很强的业务素质和能够独当一面的很少,甚至有部分干部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干部队伍素质较低在很大程度上凸显了警力不足的矛盾。向素质要警力的途径就是加强培训尤其是业务培训。经过培训,只要使每名干警都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并且有部分

  干警能够以一当二、当三,那么,边防派出所的各项工作就可以保证顺利开展.第三,就是向科技要警力。目前,公安部正在大力施行科技强警战略.为进一步提高边防部队正规化建设水平,增强边防派出所的管防能力,各级党委应加大对边防派出所的科技投入,使边防派出所的工作效率得到显著提高。

  (三)加大调研力度,使基层基础工作不断适应形势的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治安问题更加复杂,一些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智能化,这些都使基层业务工作面对着更加复杂的情况。因此,解决好形势发展迅速与工作发展落后的矛盾,就必须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各部门的领导和机关同志都要把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作为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贯穿各项工作的始终.各级领导首先要做出表率,要有超前意识和紧迫感,在认真分析研究当前形势的基础上,从大局出发确定调研的工作方向,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同时要给部属确定任务,明确要求,凡工作组下边防基层检查指导工作,都要带调研任务,在返回机关时必须拿出有份量、有参考价值的调查报告,为领导准确掌握基层情况和实施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此外,鼓励广大干警钻研本职业务,积极为加强基层业务工作献计献策。上级业务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指导基层具体工作,不断为基层业务基础工作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四)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干警的法律业务素质深化基层业务基础工作,完成各项边境治安管理任务,没有一支过硬的、高素质的干警队伍是不行的.现阶段边防各级党委只有按照培养和造就新一代边防警官的要求,自觉地把科技强警、依法治边、知识创新和素质教育四者有机结合在一起,全面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高质量地完成任务.因

  此,各级党委还要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对干警的培训工作,要按照部局从严治警、高质量建警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广大干警做好基层基础工作的实际能力。做到人员定位、职责清楚、工作规范、标准明确、制度完善、奖惩分明.一是要强化干警法律知识的学习,在提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上狠下工夫。各级党委一定要把培养和提高广大干警的执法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是要努力提高干警的实际业务工作能力.一方面要继续组织安排好院校毕业生和年轻干警到当地公安机关接受实际锻炼,从感性上提高对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认识程度;另一方面要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通过以老带新和深入基层工作,使干警在实际工作中得到锻炼提高。三是要努力提高干警的文化和业务素质.学好与公安边防工作有关的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知识和现代管理科学知识,注重吸收和借鉴当代国际国内边防研究的最新成果,掌握正确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促进干警全面素质的不断提高,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能够担当新时代重任的公安边防干警队伍.

  (五)实践社区警务,建立完善的考核监督制度边防社区警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复杂性,需要各级领导认真加以重视并深入研究。目前,对干警实行考核量化机制已经在公安边防队伍中展开,干好干坏一个样,出成果与平庸度日一个样的“大锅饭”日子已经彻底改变。各级组织充分利用量化考核机制,极大地调动了全体干警做好社区警务工作的积极性,使之成为干警工作的目标、前进的动力。具体做法:一是把社区警务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同时完善各种机制,特别是倒查制,即倒查干警管理防范中的责任,总结取得的工作成果。该奖的奖,该罚的罚,奖罚并举。二是将考核量化工作与干警提职晋级相联系.对在社区警务工作中成绩卓著,地方党委、政府评

  价较高,人民群众赞许的干警在提职晋升、立功等方面都要优先考虑,真正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对社区警务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中名次连续靠后,碌碌无为,平平庸庸的干警不能按期晋职,不能提拔使用或作为转业对象考虑。三是对社区警务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支队、大队、派出所都要对社区警务工作实施监督检查。一方面通过定期不定期深入基层检查,抽查社区警务工作的开展情况,从中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另一方面为社区警官当好参谋,指明工作思路,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工作做法,纠正工作偏差。四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经常听取地方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对社区警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扬好的做法,改正不当做法,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使社区警务深入百姓、深入人心,取得理想的效果.

  对干部竞争激励机制的完善需要时间和过程,不能急于求成。干部量化考核制度的建立是干部队伍建设迈出的一大步,但是不能认为这样就可以了,关键在于考核结果的运用。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考核,运用考核结果,起到激励作用,这才是最终目的.运用考核结果重要的是要做到言而有信。在考核结果的运用上要避免机械教条,应该发挥各级班子的领导、决策作用,全面、客观的看待、评价每个干部,不能单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

  (六)抓好边防派出所改革工作,努力争创群众满意派出所在新时期,新形势,新条件下,把加强基层边防派出所建设当作一项根本性建设来抓,既是公安边防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的要求,又是各级公安边防部门在长期的工作实践和理论思考中形成的共识,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突出抓细、抓实、抓完善、抓提高这个重点,进一步抓紧抓好边防派出所的改革工作。一是要尽快把边防派出所的主要工作任务转移到抓管理、抓防范上来。提高对边境社会治安的控制能力。二是要把民警责任制作为加强派出所工作的关键

  环节来抓.着力强化“一区一警、一警多能、责任到人、一包到底”的警务制度的落实,并不断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和倒查制度,从而使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得到充分的调动和发挥.三是要从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和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入手,全面加大警务公开的力度.拓宽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新路子,切实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和检验派出所工作的唯一标准,把密切联系群众、方便群众融入到各项管理工作当中,并从制度保障和监督措施上不断加以强化,使做好群众工作真正成为广大干警的自觉行动,真正夯实基层基础业务工作的根基。

篇十:警务保障工作存在问题及不足

  公安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解决思路

  开展公安工作,队伍是关键、是根本、是保证,没有一支业务精、素质高、敬业负责、锐意进取的民警队伍,要搞好公安工作只能是缘木求鱼,纸上谈兵。近年来,米脂公安队伍在量上有了大幅度的增加,在质上却没有同比得到提升。相反,由于新加入公安队伍的人员素质层参不齐,部分老民警宗旨意识不强,受市场经济思潮的冲击,敬业负责精神消退,争先意识薄弱,工作作风松散,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战斗力、凝聚力出现不升反降的局面,这些都给公安工作的正常发展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影响。

  一、当前队伍现状分析当前,我局共有xxx人,其中已录警xxx人,录警并受衔xxx人,录警并受衔人员占总人数的xxx%。离岗及其他人员xxx人,占全局总人数的X%。从身份上来看:全局共有公务员XXX人,干部XX人,工人XXX人,这些都属于正式人员,也就是工资、编制都在我们公安局。其中工人身份当中,XXXX年退伍复转军人分配至我局XX人,XXXX年退伍复转军人分配至我局XX人,共XXX人,占全局总人数的XX%。除此以外有公益性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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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人,这部分同志由县政府通过考试录用并分配至各单位工作,他们没有正式的编制,每月工资只有XXXX元,另外还有借调辅警X名,这名同志在XXX年由其他事业单位借调我局工作,由于违反相关警纪警规,在XXXX年借调辅警转正时没有给他办理相关手续,现仍借调在巡警大队工作。

  从职级待遇上来看:我局共有科级以上人员XXX人,其中包括副处级X人,就是局长和政委,正科级XX人,副科级XX人。科级以上人员占全局总人数的XX%,占全局公务员总人数的XX%,占全局录警受衔总人数的XX%,也就是说录警受衔的人员中除部分年青同志以外,基本上都解决了职级待遇问题。

  从人员分布上来看:指挥中心、政工、纪检、警务保障、法制这几个综合部门共XX人,占全局总人数的XXX%;国保、刑警、治安、禁毒、经侦这几个主要业务部门共XX人,占全局总人数的XX%;交巡警共XXX人,占全局总人数的XXX%;各派出所、检查站、政府警务室共有XXX人,占全局总人数的XXX%;看守所共有XX人,占全局总人数的XX%。

  二、当前队伍建设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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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历史上看,米脂公安队伍问题出的还是相对比较多的,有的甚至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都影响甚大。就今年而言,虽然民警违法违纪方面没有出什么大问题,但队伍建设方面的亮点也乏善可陈,可圈可点之处甚少。深入分析,我认为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不外乎三个方面:一是思想意识方面的问题,二是能力水平方面的问题,三是管理机制方面的问题。

  (一)思想意识方面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有什么样的认识,就会有什么样的行动,并随之产生相应的效果。当前,在我们的队伍当中,特别是部分所队和民警身上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宗旨意识不强、进取心不强、责任心不强等消积思想,民警作风不扎实,队伍士气不高,更有甚者,法律意识不强,执法办案不规范、不公正,致使人情案成风,影响了我们公安局的整体形象。

  1、宗旨意识不强。我们当中的个别同志对自己工作的认识,还仅仅停留在挣钱谋生的一份公职这个肤浅的层面,看不到公安工作所承担的重要的职责使命,以及做好这份工作对于广大普通群众的重要意义,往往抱着应付的态度,敷衍了事,得过且过,工作松、散、软、拖,缺乏责任心,导致工作不精、不细、不实。有的同志把工作的重心放在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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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做生意、搞应酬上,对于工作只是应个卯,充个数而已;有的同志将自己家的事视作是天大的事,而将工作的事看作是无关紧要的小事,要么迟来早退,要么请假脱岗,更谈不上对工作的主动性和激情;甚至个别部门领导不把重心放在工作上,往往奔忙于自身私事,民警整天看不到领导,上行下效,最后导致了部门整体士气不高。责任心不强,个别同志年龄稍大就自视元老,工作不求上进,在职不在岗,出勤不出力,一有年轻同志进来,便退居二线,工作无所作为。

  2、前途信心不足。由于当前我局民警身份复杂,受体制、机制等限制,许多同志的职级待遇等问题暂时还不能得到解决,由于对自己的前途感到渺茫,对个人发展缺乏信心,不少人就抱着“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态度,争先创优意识不强,对自己要求不严,对工作无所追求,甘愿平平淡淡。当前除公务员以外,我局辅警、工人身份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共有XXX人,占到了全局总人数的XXX%,这部分同志大都在基层一线,也承担着大量的工作,职级待遇等问题对他们产生了一些思想上的困扰,而这种困扰又直接投射到工作的表现中,较严重的影响了全局的整体工作。

  3、法律意识薄弱。纵观近年来我局发生的违法乱纪事件,从中不难看出,我们当中的不少同志身为执法者,却法律意识不强,要么是执法不规范,更有甚者以身试法。在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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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方面,一个重要的体现就是人情案成风,稍有人说情,便高抬贵手,手下留情,导致很多群众对处置结果不满,感觉案件办理的不公,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

  (二)能力水平方面

  当前,我局正处于队伍新老交替的一个关键时期,队伍的整体素质呈现出一个两极分化的局面,一方面是许多老同志、老干警业务精,素质高,但由于年龄渐大,又大都身居领导岗位,创新意识不强,争先意识不强,艰苦奋斗,攻坚克难的精神有所减弱,往往抱着平稳过渡,不出问题就万事大吉的中庸思想,对工作的整体推动力不强;一方面大量新同志进入公安机关,且大都是非公安专业,能力素质不高,业务经验缺乏,在工作上短期还难有树建。

  1、素质不高的问题。当前,我局共有XXX人,其中XXXX年退伍复转军人分配至我局XX人,XXXX年退伍复转军人分配至我局XX人,共XXX人,占全局总人数的XX%,也就是近五分之一的比例,这部分同志大都学历水平不高,文化层次较低,就目前而言,对工作还不甚熟悉,难以发挥出整体效用。就全局而言,具有执法资格的民警仅占到全局总人数的XXX%,去除因离岗等原因不在职的,实际在岗且具有

篇十一:警务保障工作存在问题及不足

P>  警务保障是一项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较强的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物质基础,是保证公安机关履行职能,提高战斗力的重要条件,也是保证公安工作高效运转、推动公安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支撑点。随着“四项建设”的深入推进,加强和改进基层警务保障工作尤其重要。

  一、警务保障工作的基本特点警务保障工作的重点是管理,关键是规范,基础是经费保障,实质是提供服务。做好警务保障工作必须抓住规律性,把握好工作的基本特点。(一)涉及面广,事务性强。警务保障工作涵盖面广,警种不同装备要求不同。具体地说,基层公安机关的警务保障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财务管理、警用装备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车辆管理、水电气管理、物品采购及管理、办公用品管理、办公场所管理及其他日常性事务等。因此,警务保障工作往往被人认为是一些“不起眼”的小事,殊不知“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做好警务保障工作,虽然不是要求样样精通,但必须事事知晓,耐心处理各项基础工作。只有这样,才能让民警安心在办公室里梳理案件线索,马不停蹄地奔波于抓捕犯罪嫌疑人的途中;才能更好地兑现“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的承诺,及时处置群众报警和解答百姓咨询。警务保障的基础工作,看似小事,却代表着整个公安的对外

  形象,稍有不慎,将会直接影响上下、内外关系,乃至整个公安工作。

  (二)性质特殊,服务性强。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发展,尤其是反恐形势的复杂化、严峻化,公安装备建设成为公安机关战斗力发挥的基础和物质保障,也是衡量公安保障水平的重要标志。在装备建设上要本着不好高骛远、求真务实的高度责任心,从民警个人装备优先、警械装备紧跟、科技装备冲刺入手,将适用、质优、超前的装备投入到工作中,来适应现代警务保障工作的需要。因此,警务保障工作中的每一项服务都有其即时性、紧迫性,如处置突发事件中所需的各种物资装备要按任务要求及时到位、办案所需经费要及时拨付,办公用房、办案场所要保证正常运转。为此,每一位从事警务保障的民警都要有很强的时间观念,必须以“等不及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努力搞好警务保障工作,使警务保障工作及时、精准、到位。

  二、警务保障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农村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密集出现,各类治安问题多发易发,基层公安面临的维稳形势极其严峻,警务保障工作任务更加繁重,由此而衍生出许多新的问题,严重制约平安建设升级发展和保障服务一线的能力。

  (一)重视程度不够。新形势下警务保障工作不仅是管钱、管物的工作,而且是关系公安机关战斗力强弱的工作。而有的基层公安机关领导未认识到警务保障工作在整个公安工作中所处的重要位置,不重视警务保障工作,忽视警务保障队伍建设。有的警务保障部门对自身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把职责定位为“账房先生”,缺乏服务大局的担当意识、主动作为的进取意识和宏观谋划的思考意识。

  (二)供需矛盾突出。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已步入增速有所放缓的“新常态”,而随着公安工作任务的大量增加,经费需求越来越大,特别是信息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经费需求巨大。一方面不能超越经济发展的阶段,另一方面要满足公安机关日益增长的经费需求,警务保障存在“供”与“需”之间的矛盾。

  (三)管理理念落后。就当下而言,警务保障工作已成为一个庞大、动态的系统工作,内部的结构也越来越复杂,警务保障工作要取得应有的成效,现在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迫切需要科学的管理。然而,我们的警务保障管理理念还比较落后、管理方法还比较粗放、管理手段还比较单一,如缺乏“规划”管理,制定的规划不具操作性甚至没有规划;缺乏“统筹”管理,没有站在全局考虑进行共建共享;缺乏“精细”管理,装备资产没有做到全过程动态管理;缺乏“标准”管理,没有标准或者不按标准建设和配备。

  (四)专业人才缺乏。长期以来,专业人才短缺是困扰警务保障部门的突出问题,是制约基层公安警务保障体系构建的重要因素。以青川为例,全县2016年警务保障民警中,懂方针政策、懂公安工作、懂保障业务;会当家理财、会保障服务、会综合调研、会沟通协调、会微机处理的全能型人才极少。

  三、做好基层警务保障工作的对策建议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改进工作作风,按照“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实战需求、服务基层一线”的总要求,努力实现警务保障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最大限度地提升警务保障效能,更好地服务新一轮平安建设。(一)统筹预算,量入为出,警务保障工作要未雨绸缪。近年来,公安经费保障机制虽然有了进一步完善,但由于受地域经济和人文环境的影响,经费保障很难满足实际需求。面对新形势、新挑战以及警务保障工作的困难和不足,要不断完善警务保障工作的机制建设,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规范制度,改进流程,合理配置资源。把警务保障工作进行科学分解量化,用严格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促进警务保障工作的开展和实施。一是要认真分析研判,做好调查摸底。年末季尾,警务保障、纪检部门及有关人员要对本年度经费收支分项详细分析,各类收入进行可行性充分论

  证,基础数据资料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刚性支出进行实测,弹性支出科学测算,硬性支出充分预见。同时,广泛听取基层和一线民警的意见、建议,对各项意见建议进行归类、充分的论证分析,在全面掌握基础性数据后,按照预算编制原则和方法精心编制,从而为基层经费、装备配备、基本建设等各项工作建立体制性保障。二是要通揽全盘工作,分清轻重缓急。在全面掌握各单位人员、装备、资产、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协调,综合考虑财政预算基数和各单位的实际需求以及不同警种的特殊性,周密、科学、全面地编制出单位预算,真正做到通盘打算。在经费支出上照顾各方需求,量入为出,既要防止因资金管理不规范导致分配无序,又要充分发挥财政经费对公安警务保障工作的保障作用。在资金使用上,不搞“平均主义”,分清轻重缓急。在经费支出预算上,突出“两保”。即保障日常办案和运转及科技强警等中心工作,保障应急警务的重点建设和重大活动。其他涉及经费支出的事情,该压的则压,能不办的不办,可缓办的缓办,真正把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要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提升经费管理水平。实行财务经费承包制改革,逐步增强各单位自主规划资金使用与管理的能力,避免铺张与浪费。同时,要以“廉洁、节约、自律”为目标,建立财务考核奖惩机制和监督审计制度,使各单位在把握资金使用方面能更趋合理,发挥好自主性“当家理财”的财务管理能力。四是要合理统筹

  有限财力,优化经费使用结构。在对经费进行统筹安排时,根据“总额控制、自律开支、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原则对经费实行包干制。警务保障部门进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把全年预算经费按月份按人头平均分配到各单位,实行宏观控制,微观把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包干经费管理使用的第一责任人,根据规定负责单位包干经费的管理。各单位设一名兼职报账员,按照统一核拨的经费数额和规定的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二)合理调配,物尽其用,警务保障工作要开源节流。优化资源配置,盘活资产存量,提高使用效益,是警务保障工作的基本原则。一是要统筹全局,科学调配。在建立健全装备和固定资产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的微机系统提高对资产的管理水平,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建立一套随时随地都能反映资金的拨付、资产的购建、处置以及资产的存量变化等方面的管理体系,以实现信息共享。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对装备和固定资产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更新、统一维修,防止资产浪费和重复购置、重复建设。二是要盘活存量,提高效益。采取行政调配的手段,把现有资产装备盘活,用途盘多、效益盘高。对资产的购置、更新、维修实行统一管理,防止资产的流失、浪费和重复建设。同时,对大宗物品,尤其是高、精、尖的技术装备的购置进行科学论证,增强购置资产的前瞻性,避免购置换代产品和淘

  汰设备。三是要资源共享,设施共建。在警务保障工作中,实行警力统一调配,交通工具统一安排,对于通用性设备,设法让其一物多用,多人通用,以节省开支,提高装备的使用效能。在项目建设规划过程中,充分考虑资源的利用范围和效益,尽可能覆盖广泛,减少设置重叠和低利用率。除配备制度外,重视装备业务建设,把政治过硬、文化程度高、装备专业知识较丰富、责任心强、善于管家理财的人员安排在警务保障工作岗位上,定期组织必要的业务培训,努力培养适应工作需要的警务保障管理人才。

  (三)科学管理,完善制度,警务保障工作要强基固本。公安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是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战斗力得以体现的重要物质基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安装备和固定资产日益壮大,加强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装备和固定资产的使用效能,已显得非常紧迫和必要。因此,要在强化机制,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首先,严格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装备和固定资产档案。一是要实行微机管理,把好登记入账关。要建立装备和固定资产总账、分类账、明细账,设专人负责装备和固定资产的验收、配发工作,办理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资产处置的报批手续,使资产管理更加科学化,现代化。同时,各单位应设立兼职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员进行管理,并建立装备和固定资产台

  帐、明细账,填写财产保管卡,使装备和固定资产做到帐物相符。二是要建立健全装备和固定资产档案。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装备和固定资产进行分门别类登记,将所有装备和固定资产按照资产的种类、名称、使用部门、数量、金额等内容建立装备和固定资产档案,填写装备和固定资产卡片,做到一卡一物,卡物相符。同时,各单位也相应地填写财产保管卡,做到卡物相符。这样警务保障部门和各单位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协调配合共同把资产管理好。其次,加强日常管理,由“被动应付”转变为“主动作为”。抓好公安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关键在于加强装备和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为此,一是要对于需新购置的装备和固定资产,必须做到先请示,再由纪检部门进行审核和市场调查,待批准后,再购置。二是要对于上级业务部门配发的装备和固定资产,严格按照登记、填卡等手续,实行微机管理,并把它纳入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进行制约。三是要对于需要调整变动的装备和固定资产,必须统一实施,并严格办理各种有关装备和固定资产变动手续,防止调整过程中的资产流失和账物不符。四是要对于达到报废年限或因损坏严重,已不能再使用,需要报废的装备和固定资产,先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经警务保障部门审核鉴定报领导审批后,按规定履行报废手续。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物相符。再次,建立健全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是要建立装备和固定

  资产清产核资制度,对装备和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对新增的资产和需报废的物品进行重新登记、造册、填卡、编号和办理报废手续,做到家底清楚,价值准确。二是要落实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并把其纳入绩效考核的一项内容,使各单位把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放到议事日程。三是要严格装备和固定资产购置的审批制度。装备和固定资产的购置要强化科学性和计划性,要充分考虑资产的整体效应,防止无计划购置和盲目购置,尽量避免重复建设,防止资产闲置,真正使资产发挥出最大效能。

篇十二:警务保障工作存在问题及不足

P>  当前中国基层干警警力不足的现状及对策

  徐文君

  摘要]警力不足并非是全由公安机关自身造成的,也不是近年才出现的问[摘要]警力不足并非是全由公安机关自身造成的,也不是近年才出现的问它有着深刻的历史渊源和复杂的社会原因。重庆市的情况来看,题,它有着深刻的历史渊源和复杂的社会原因。就重庆市的情况来看,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的迅速转型,这一现象表现得日益突出。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的迅速转型,这一现象表现得日益突出。警力不足在实际工作中,已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工作中,已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既有警察机关自身结构不合理的原因,也有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对警察机关管理的体制和观念陈旧构不合理的原因,的原因,为从根本上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的原因,为从根本上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警察的上层决策部门应从共创和谐社会出发,对内转变观念、更新机制、改善内部结构门应从共创和谐社会出发,对内转变观念、更新机制、改善内部结构,对外从法律上和制度上保证有足够的警力充实到基层,法律上和制度上保证有足够的警力充实到基层,从而使警察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有效地服务于社会,为创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社会治安环境。作用,有效地服务于社会,为创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社会治安环境。[关键词]警力不足公安机关民警关键词]

  2007年夏,作为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2004级的一员,我满怀兴奋与期待参加了学院的集中实习。因为平时的学习中就对刑事诉讼比较感兴趣,所以得知自己被分入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分局实习时,心情非常的高兴。第一天实习,渝北区分局政治处的老师把我和杨阳分在了分局的法制科,与另外三位同学一起留在分局,其他同学被分到分局下属的各派出所实习。实习中得到了所处科室领导老师的帮助和教导,受益颇多,领悟颇多,启发也颇多。对于基层警力不足的现状尤其有了深刻地认识,以往书本上轻飘飘的几句话在实际生活中,特别是在刑事、公安这一领域却是用血的事实证明。这在我没有参加实习的时候是想不到的。我们基层的干警太苦,太累,基层的警力实在不足!一、血的教训双凤派出所是重庆市渝北分局管辖的十几个派出所中的一个,而今年该派出所中的一名普通干警却牺牲在自己的岗位上!他不是遭遇危险追捕歹徒始遇害,也不是意外是身亡,而是在连续工作后累死!胡昌伟,1964年8月28日出生,

  作者实习单位:作者实习单位:重庆市渝北区公安局

  1982年12月5日参加工作,生前系分局双凤派出所治安民警,二级警督。2007年2月7日上午9时,根据双凤派出所值班安排,胡昌伟与冉夏宇和邱岚两名年轻同志值班,值班领导为曾令柱。作为值班组长,胡昌伟同志带领值班民警连续接处警13起,处理刑事案件3起、治安案件9起、处理群众救助1起。“我太累了!”竟是胡昌伟同志留给战友的最后一句话。上午11时许,胡昌伟身体状况恶化,抢救无效去世。长期以来,警力不足一直是困扰公安工作的老大难问题,警力紧缺已成为制约公安机关发挥职责作用的重要障碍.一些基层所队单位由于警力严重不足,民警长期超负荷、超时限工作,积劳成疾甚至累倒在岗位上;而许多案件因人手不够得不到及时的侦破和处理,使治安管理工作往往处于彼于应付的被动局面。二、当前警力不足的现状及其表现形式警力不足并非是全由公安机关自身造成的,也不是近年才出现的问题,它有着深刻的历史渊源和复杂的社会原因。就我们重庆市的情况来看,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的迅速转型,这一现象表现得日益突出。警力不足在实际工作中,已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一)警力配置结构与实际需要之间差距过大1.机关警力所占比例数难以下降。2.基层单位承受巨大的治安压力。3.基层民警休息难以保障。(二)内部管理体制中存在警力内耗现象1.管理规章中缺乏“人本意识”。2.管理惩处多、教育引导少、且存在不公正现象。3.警察的自我荣誉感丧失。(三)综合效率低限制了基层单位的工作效能1.基层警力不足影响了工作效率。2.基层警力不足影响了社会治安效果。3.专项行动过多干扰基层民警工作自主性。(四)警力绝对数与社会公众安全感需求存在差距1.警力增加与经济高速增长之间的矛盾突出。

  2.警力增长与公众对安全感需求的矛盾突出。(五)警察职责和警力配备缺乏严谨的法律保障1.警察的定性与当前的职责、职权范围部分不符。2.警力扩充缺乏法律和制度上的保障。三、改善当前警力不足现状的途径初探造成当前警力不足的现状,既有警察机关自身结构不合理的原因,也有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对警察机关管理的体制和观念陈旧的原因,为从根本上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警察的上层决策部门应从共创和谐社会出发,对内转变观念、更新机制、改善内部结构,对外从法律上和制度上保证有足够的警力充实到基层,从而使警察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有效地服务于社会,为创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社会治安环境。(一)合理设置机构,科学安排警力1.合理调整机关功能,精减警力。为适应新的形势,县区级局机关应调整功能,强化对基层的服务和指导,精减机构设置,坚决裁减职能交叉的机构,将精减下来的警力充实到一线岗位。2.做强做实基层、坚持警力下沉。为充分发挥对基层所队在打击、防范管理中的排头兵作用,机关应不断为基层排忧解难,增强服务的实效性,尽可能地减少基层的负担和压力,同时将年富力强的警力下派到一线工作,真正做强基层,特别是做实做大派出所。而基层单位应充分利用好警力下沉的优势,集中力量做好打击防范和管理工作。3.科学安排,调动基层警力的积极性。精简机构、警力下沉,一方面可以减少管理环节,增加基层警力绝对数,在城市内可以设想撤销公安分局,基层所队可由市局直管;另一方面可以使基层民警上班正常,加班加点适度减少,减少基层民警积劳成疾的概率,最大限度地发挥基层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二)注重内部挖潜,最大限度地释放警力1.树立“人本理念”,注重管理实效。树立“人本管理”观念,远离家长式、惩罚式管理措施,在从严治警的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出从优待警的一面,使基层民警在现有的条件下,放下包袱,大胆工作,最大限度地释放警力,发挥潜力,

  使警察队伍内部的管理处于一种健康和谐的状态。2.完善激励机制、深挖内部潜力。坚持以激励性的考核办法来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这样,既能激发民警的创造力,又能使民警的工作主动以考核办法为中心开展工作。3.重视警察的荣誉建设,培植警力新的增长点。从提高警察的政治地位入手,以维护警察的正当权益为切入点,为警察的正常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环境,努力维护警察的荣誉感,培养警察对自己职业的认可度和归属感,让现有的警力现不再流失,让未来的警力源源不断,从长远出发培植新的内在的警力增长点。(三)提高综合素质,努力发挥最佳工作效能1.抓好教育培训关,提高队伍业务水平。在现有警力条件下,应重视对基层干警的业务技能教育和培训,变科技为生产力,以提高工作效率。2.把好警员入门关,提高警力综合素质。今后,进入警察队伍的人员应以警察院校毕业生为主,尽量减少从地方上或部队复退军人中入警的数量。新警应先下基层工作,一者可及时弥补基层的警力不足,提高基层群众的见警率,为基层增加生机和活力,二者可以让新警员尽快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为他们今后的发展奠定基础,有利于整个警察队伍综合素质的提高。3.把好科学决策关,提升社会综合效益。科学决策,使整个公安工作有系统,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还基层以工作的主动权,鼓励基层结合实际,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切实解决当地群众关心的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尽量减少“大兵团”作战模式,使现有警力发挥最佳的社会效益。(四)转变观念放眼长远,使警力配置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1.树立科学的发展观,视“平安”为一种资源。从长远发展看“社会平安是一种资源”,是一个地方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保证。为此,警力的增长必须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相适应,坚持以实有人口配置警力,努力保持地区治安的持续稳定,尽量避免出现治安形势大起大落。2.转变观念,使基层警力结构得到明显改善。为缓解警力不足与实有人口不断增多之间的矛盾,必须对现有的警力配置结构予以调整,在警力扩充不可能的条件下:一方面减少内设机构的数量,使机关人员绝对数减少;另一方面可借鉴国外的经验,新设“文职警察”,让正式警察的工作最大限度地压向基层、压向

  路面,将一些事务性工作交给文职警察来完成,这既有利于内部管理,又可以节约工作运行成本。3.完善保障机制、促进科技强警。公安机关财力不足又是造成警力不足的一个瓶颈。装备的落后与力量的不足,造成了公众对社会安全感缺乏信心,对政府的满意率下降。要改善这一现状,只有依靠完善的保障机制才有出路,才能使科技强警变为现实。各级地方政府应从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认识完善警务保障机制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公安队伍的综合战斗力。(五)依法划定警察的职责职权,最大限度地发挥警察的职能作用1.在法定范围内承担责任并行使职权,减少警力浪费。针对警力不足的现状,国家应重新定义警察的权力与义务,“在法定范围内做好警察该做的事情”是减少警力浪费的一条有效途径。特别应规定警察有权拒绝非警务活动,并要保证在拒绝后不受指责和牵连,从而使警力能更集中优势兵力做好本职工作,减少警力浪费,才能真正立足本职、服务于民。2.建立警力保障和警察依法行使职权的法律支撑体系。警力保障应成为一种国家行为。警察行为是国家在和平年代协助政府管理社会秩序的体现,警察在代表国家和法律行使职权过程中,应由一整套的法律体系作后盾,使其履行职权行为不受人为干扰。随着经济的发展,警力不足的状况改善必须着眼于发展,国家应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来确保警力的适时增加,应建立一整套确保警察依法行使职权和不越权执法的法律支撑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使警力在绝对数上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综合素质上能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在结构调整上能适应发挥职能作用的需求,杜绝警力浪费,杜绝无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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