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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情况5篇

时间:2022-11-08 18:30:07 来源:网友投稿

对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情况5篇对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情况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  报告是一种公文格式,专指陈述调查本身或由调查得出的结论,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情况5篇,供大家参考。

对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情况5篇

篇一:对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情况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

  报告是一种公文格式,专指陈述调查本身或由调查得出的结论,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居于领导班子的核心地位,担负着领导全面工作的重任。同时又拥有较大的权力,在群体活动中起着组织、指挥和决策的主导作用。那么,怎样才能抓好这种特定的角色位置在党内监督呢?笔者认为,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要充分发挥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作用上级组织在按照德才兼备原则选拔任用好下级一把手的前提下,要继续对其进行跟踪监督,决不能以为将某人推上一把手位置就算大功告成。在违法乱纪的干部档案里不乏这样的案例:有的人走在领导岗位或当上一把手后,他们身上存在的缺点甚至错误被人为地掩盖起来而得不到组织的及时警示和纠正,结果积小成大,慢慢变深,滑入泥坑。由此可见,那种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平常疏于教育,放弃监督,硬要重新调整班子活出了乱子才临时抱佛脚的做法,只会危害党的事业,错过干部教育的时机。

  

  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讲话时指出:有些人早就有不廉洁行为了,但我们在考察干部时确未能发现,结果导致其中一些人仍继续得到提拔和重用。社会上有人把这种现象说成是‘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干部群众对此反应强烈。我们要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加大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力度。在经常性的考察中,要进一步拓宽视野,既要听取一把手的汇报,更要听取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还要沟通与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等职能部门的联系,以便去伪存真,准确地把握一把手的本质和主流。

  二、要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同处于一个领导集体中,班子成员和一把手有更多的接触和了解的机会,监督起来最直接、最方便。但这里的关键是班子成员要有坚强的党性,敢于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就一个班子而言,团结战斗不等于一团和气、彼此护短;尊重一把手不等于盲目信赖、庸俗迎合;互相监督决不是离心离德、搞窝里斗。毛泽东同志曾经告诫我们身边要有不同的声音。所以班子成员都应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在坚持实事求是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础上坦陈己见,特别是对一把手该提醒的要提醒,该批评的要批评,该制止的要制止,达到优势互补和相互监督之目的。三、要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根据党章规定,共产党员不论职位高低、资历深浅,都要编

  

  入党的一个基层支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大量事实证明,只要各级机关党组织坚持正确的学习、生活制度,按照党章规定行使对包括一把手在内的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就能够有效地防范、遏制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然而,目前我们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就是机关党组织行使监督的职能仍然在较大层面上没有完全到位,尤其是与监督领导干部相关的机制动力严重弱化。一些地方提拔、任免干部不征询机关党组织的意见,部分单位党组织(党委)民主生活会部吸纳机关的党组织专职书记参加,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和一把手不积极参加机关党组织开展的党内活动,诸如此类游离于机关党组织监督之外的现象已酿成许多不良后果。原**省委书记刘方仁因受贿罪被逮捕,其反省中有这样一句话:领导干部的组织生活不正常、失去来自党的基层组织的监督帮组。他的这种抱怨虽然不能为其开脱罪责,但确实发人深省。

  四、要充分发挥党内外群众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群众拥有监督权利,也最讲实际,他们对党和政府形象的评价往往是通过贴近其生活领域的党政领导干部这个窗口来观察的,排头兵的权利运行是不是为人民服务,是他们关注的焦点,评说的热点,何况众人的眼睛本身就有巨大的威力,可以弥补其他监督主体视野的不足,令伺机越轨者心惊胆战。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邓小平同志指出:扩大群众的监督,很重要。但是,由于认

  

  识、机制、环境等方面的原因,当前的群众监督尚缺乏应有的力度,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三个:一是不愿监督。有的人难以跳出功力的束缚,以是否直接有害自己利益为前提,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二是不敢监督。有的人认为自己被人家管着,担心提了意见会给小鞋穿。三是不能监督。有的人认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活动空间大、层次高,加之不少东西被蒙上一层神秘的色彩,情况不明自然也就谈不上监督。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注重教育群众树立全局观念,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参与监督。要注意发动群众辩证地观察领导干部队伍,克服行驶监督权利的机制。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针对新形势下党政一把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吉安县立足防范,着眼治本,不断完善和创新干部监督机制,提高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监督范围念好广字经。一是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和法院等部门了解掌握一把手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特别是了解掌握一把手是否利用职权为家属、子女和亲朋好友开脱罪责、纵容包庇等行为。二是从财政、审计、税务、工商等部门了解掌握一把手是否依法纳税,有无违反财经纪律,直接或间接违规非法经商,从中渔利等行为。三是从组织、人事等部门了解掌握一把手是否在评定职称、调资晋级、年度考核、发展党员方面是否存在以权谋私的现象或行为。四是从群众来信来访中了解掌

  

  握一把手八小时之外情况,通过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箱,重点对党政一把手生活圈、社交圈情况进行监督,解决了领导干部工作之余的行为难掌握、难了解的问题。

  二、监督措施念好实字经。一是建立健全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修订和完善了《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常委会表决制度》等规章制度,规定凡研究决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战略部署,指导方针和重大决策,以及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等必须经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推荐、提名、任免和奖惩干部事项,还应逐个表决,不允许个人说了算,保证了民主集中制的正确执行。二是加大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明确了党政一把手在同一单位任职满三年或职务变动时必须进行任中或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对经济审计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由组织出面谈话教育,打招呼,敲警钟,并责成改正;对问题较多但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实施诫勉;对严重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近三年来,共实施县直部门和乡镇党政一把手经济责任审计105人,发现并查处了34起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人和事,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87万元。根据审计结果,有2名干部被诫勉,4名干部被免职,8名干部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2名因职务犯罪被判刑。三是落实对一把

  

  手廉洁自律的监督。针对一把手独掌人、权、物大权的特点,提出了四不、五严禁的纪律要求。四不即工程承包不插手,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不插手,涉嫌亲友的违纪违法案件不插手,有关亲友的人事安排不插手;五严禁即严禁一把手傍大款,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工程发包承包;严禁违反规定干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租、出让拍卖;严禁超越职权规定插手和干预拨款贷款,严禁为经济诉讼案件当事人说情。

  三、监督标准念好高字经。一是实行末位淘汰制。为树立干部无功便是过的观念,解决干部干好干坏、干多干少、干与不干一个样等突出问题,县委加大了对党政一把手工作实绩考核力度。对年度综合考核排位倒数

  令报告人作出检查,限期改正,必要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涉及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监督方法念好活字经。一是推行一把手年度考廉制度。县委规定党政一把手每年年底要就个人廉政情况向上级党委和纪委写出报告,报告的内容须经一定范围内的干部群众评议。同时,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利用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对全县党政一把手廉政情况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内容涉及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执行配用交通工具规定,民主作风情况和不以权谋私、收受礼金礼品等5个方面,并将考核结果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对考核不合格的一把手予以调整;发现严重问题的交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该制度实行3年来,全县共有7名党政一把手因廉洁自律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而被调离岗位,有5名因问题严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二是建立廉政谈话制度。明确规定下列情况应当进行谈话:职务晋升或工作调动;有不廉洁行为或者违纪苗头;有群众反映和信访举报一般问题等。采取集中谈话和个别谈话的形式进行。三是强化班子内部监督。把开好民主生活会作为强化班子内部监督的重要手段,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查找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存在的突出问题。民主生活会上,一把手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只谈问题,不讲成绩,班子成员敢于指出一把手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四是建立了社会监督体系。主要内容包括:信访举报为主的群众监督,法检两院的监督,人

  

  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老干部的监督,新闻舆论的监督等等。五、监督机制念好新字经。一是县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党

  政一把手进行管理监督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县委对乡镇和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监督的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使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有章可循。二是建立了一把手推荐干部和决策失误连带责任制。坚持每年对一把手在选人用人上的情况进行一次抽查,两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任人唯亲,造成用人失察或不良影响的,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一把手视情节轻重,实行诫勉或给予纪律处分。至今已追究了2名一把手的责任,切实加强了对一把手在选人用人方面的监督。三是开展对行政机关、经济管理(服务)部门形象测评活动。为努力营造外商投资及经营的良好环境,使我县经济保持快速、健康发展,每年两次对行政机关、经济管理(服务)部门进行形象测评,由广大干部群众和外来投资者给被测评对象在党风廉政建设、依法行政、服务意识等方面量化打分排名,并在各新闻媒体公布。对测评位列前5名的单位一把手进行表扬;位列后3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受通报批评单位一把手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在新闻媒体上谈整改打算。对连续二次位列后三名的单位一把手进行诫勉。加强对一把手监督情况的报告

  党政一把手在各级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负有全面责任。因此,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也是干部监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一、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现状分析近几年来,各级党组织不断重视和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干部监督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制度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等原因,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然薄弱,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1.有些党政一把手不愿接受监督。有的不能正确地看待自己,加上受封建等级观念的影响,产生了家长意识和特权思想,不愿意接受监督;有的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群众的关系,惟我独尊,居高临下,认为自己不需要别人监督;有的认为上级监督是对自己不信任,对自己职权的削弱,对自己工作的干预,影响自己正常履行职责;有的对同级监督视为故意唱反调,找岔子,闹矛盾,是跟自己过不去;还有的认为下级的监督会让自己丢面子,失威信,因而对监督抱着反感甚至排斥的态度。2.上级组织对党政一把手疏于监督。有些党组织对党政一把手重选拔使用而轻视监督制约。有的只重视布置工作,忽视监督检查;有的认为一把手都是经过组织上严格考核桃选上来的,是比较信得过的人,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没有必要经常问这问那;有的认为上级对下级监督多了,批评多了,会影响上下级之间的

  

  关系,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影响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的威信;有的对下级一把手的一些违规行为姑息迁就,不予提醒和追究;有的即使查出了问题,也往往在处理上心存侧隐,甚至出面为之说情解脱,难以体现组织监督的威严,起不到应有的教育作用。

  3.党政一把手地位特殊,同级和下级不敢监督。同一班子的其他成员和下级干部同一把手打交道比较多,对监督一把手有着充足的条件。但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一把手由于处于核心位置,很容易出现个人专权现象,对持不同意见者实行压制打击,使得班子成员和下级因怕得罪一把手而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有的班子成员还怕监督一把手会落下争权夺利、闹不团结之嫌。

  4.党政一把手的政务活动不公开、不透明,群众难以实施监督。由于党政一把手的领导活动、决策过程、权力运作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的事知之甚少,有的根本不了解,无法实施监督。比如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干部,本来是干部群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的好形式,可由于有些干部群众对被评议对象缺乏了解,民主评议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有些就不能很好地反映真实情况,也起不到对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作用。

  5.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机制不健全,无力监督。现在有些监督制度过于原则,约束力不强。对领导干部不接受监督、不执行制度怎么办,缺少刚性规定,以致有些制度流于形式。如各地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规定,只提出了不允许党政一招手

  

  独断专行、搞个人说了算的一般要求,但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贝造成决策和经济损失的如何处理,却没有具体规定。另外目前已经出台的监督制度没有真正落实到位,起不到有效监督的作用。如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等,在有些地方和单位流于形式。

  二、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对策针对目前在党政一把手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七一讲话精神,我们进一步体会到,抓好监督制度的落实,是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重要环节,也是各级党组织实践三个代表,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重要内容。我们认为,当前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应从落实监督制度入手,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㈠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自律教育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教育是基础。只有不断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使其不断增强素质,才能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时自觉接受监督,增强防腐拒变的免疫力。要坚持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轮训等学习制度,加强对一把手的教育,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强化正确的权利观的教育。使一把手认识到,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决不是私有的,权力只能用来为党、国家和人民谋利益,而决不能成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二是强化民主集中制的教育。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民主集中制为

  

  领导干部正确处理自己和他人之间、个人和组织之间、上级和下级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科学的准则。深入开展民主集中教育,使一把手准确、完善地理解民主集中制的内涵,有助于一把手自觉摆正自己在班子里、单位上和社会上的位置,在运用权力时充分尊重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克服压制民主、独断专行等错误行为,自觉接受来自班子成员的、人民群众的、上级组织和其他方面的监督。三是强化法制教育。要使一把手树立法制观念,强化法制意识,按照法律和政策所规定的范围和程序,依法行政,凡事讲规矩,而不能随心所欲,不受任何监督地说话办事,更不能以权压法,以权代法,我行我素。四是强化正反典型的教育。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使一把手从中获得教育,进一步认识到来自各方面的管理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和鞭策,是预防干部堕落的保险带,从而在思想上更自觉地认同管理监督,在行动上更主动地接受管理监督。章丘市委充分利用党校这一教育阵地,坚持每两年进行一次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轮训,并适时地有针对性地聘请上级有关专家,以报告会的形式,强化对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培训。同时将上级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及时编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材料》,发放到各级党委(党组)学习,对增强干部素质,提高党政一把手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㈡加大党政一把手运行权力的公开透明度

  

  政务不公开,就难以对一把手实施有效地监督。要坚持一把手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内部和外部监督,努力做到五公开:一是决策公开。凡是经党政一把手主持决策关系到人民群众经济、文化生活等重大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发展战略,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案和步骤,及其讨论的过程和依据,都要在适当的层次和范围内公开。二是公务公开。经党政一把手主持制定的为基层单位和群众办事的政策规定、章程制度、工作程序、收费项目及其执行情况、办理结果要公开。三是利益关系原则公开。党政一把手所在部门、单位同干部群众的劳动工作、学习生活条件、奖励惩罚、福利待遇等密切相关的事情的处理原则、办理规则和程序要公开。四是领导者个人情况公开。党政一把手的历史表现、现实政绩、主要优缺点要公开,并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的要求,做到经济收入、财产状况等公开。五是监督结果公开。对党政一把手的民主评议、民意测验结果和群众检举揭发出来的问题经查实后的结果要公开。总之,逐步在一定层次、一定范围提高上述几个方面的公开程度,才能有效地规范党政一把手的权力运作。近几年,章丘市坚持推行依法治理、政务公开,凡与群众关系密切或社会关注的问题,都利用《章丘报》和部门、单位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从而有力地制约了暗箱操作,增强了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同时,要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监督的范围和途径。群众监督

  

  是一种最广泛、最全面、最有效的监督。要通过群众监督,使党政一把手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使之切实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一是坚持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制度,扩大群众参与监督的范围。章丘市在对党政一把手进行年度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中,采取了下评上的办法,由下级单位和群众给上级党政一把手打分,监督效果明显。二是重视发挥群众信访的监督作用。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对党政一把手监督是一种简单易行、行之有效的方式,在维护党纪政纪和对党政一把手进行有效监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要在加大一把手政务公开的同时,进一步疏通群众监督的渠道,拓宽群众监督的范围,加强群众监督的力度,提高群众监督的效果。

  ㈢加强领导班子内部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同一把手在一个单位工作,对一把手的思想政治素质、领导能力、勤政廉政情况最熟悉、最清楚、最有发言权,在监督一把手正确行使权力方面有得天独厚的条件。要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内部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以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内容的党内规章制度。一是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领导班子内部既要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又要分工负责。凡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要的工作部署,干部的任免、调动、处理,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集体讨

  

  论,决定问题要严格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一把手不能将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不得个人专断。二是坚持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表决制度。要对党委(党组)讨论的方案范围、原则、方法、程序及表决形式等做出具体的规定,以便于班子成员共同遵守。要改善决策表决方式,由单一的一把手拍板转变为一把手拍板与班子成员一人一票投票表决相结合。三是坚持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要按照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要求,坚持过好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严格按照中央的规定做好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准备工作和会前、会后的汇报工作。四是坚持领导干部谈心制度。班子内部要正确处理班长与一班人的关系,经常谈心,沟通交流,增进团结,不背后拆台,搞小动作,努力创造正常健康的党内生活,保证领导班子内部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章丘市先后制定实施了《党政机关管理暂行规定》和《党政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细则》,对健全和完善党内规章制度,规范领导干部施政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使党政一把手权力的运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加强领导班子内部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创造了良好条件。

  ㈣加强上级党委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上级党委直接管理着下级党政一把手,对下级党政一把手实施的监督最具权威,也最有效果。上级党委要增强对下级党政一

  

  把手的监督意识,把监督工作作为上级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一是要制定并实行领导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制。根据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上级党委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管理监督责任和责任人,并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对发现下级存在问题不制止、不采取措施、也不举报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对疏于管理致使下级发生严重错误并导致重大损失的,上级领导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受到相应的处分。二是坚持与下级党政一把手谈心制度。上级党委要担负起平时的跟踪监督工作,定期给党政一把手敲警钟。一把手上任时,上级党委要对其严格要求,早打预防针;发现一把手有了毛病、缺点,要及时指出,进行帮助,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坚持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组织函询制度。对群众反映或经组织了解存在问题的党政一把手,除执纪部门已经立案查处或正准备查处的外,上级党组织要及时致函本人,要求其如实写出书面材料予以解释,向组织回复,使一把手及时了解基层和群众的意见,防止错误思想和言行,防微杜渐。四是坚持对下级党政一把手诫勉谈话制度。对廉洁自律不严,工作表现较差,存在较大问题,但尚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工作政绩较差,未完成岗位目标的,上级组织部门要提出诫勉警告,指明存在的问题、过失和不足,提出改正期限和要求,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五是坚持对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制度。要定期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并充分利用考核结果,对综合考核不称

  

  职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章丘市不断完善对党政一把手年度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建立了工作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和考评工作责任制,坚持集中考核与开放式考核相结合,做到了上评下、下评上、部门之间横向评议,充分发扬民主,多方面征求意见,保证了对党政一把手考核的客观公正。总之,要建立一级抓一级、一把手监督一把手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项监督制度,使党政一把手能够在上级组织的监督之下正确地运用手中的权力。

  ㈤加强职能部门机构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要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制度,纪检、组织、监察、人事、审计、信访、公、检、法等联席会成员单位要相互通气,协同作战,形成合力。一是强化纪检部门的监督作用。目前,纪检监督机关受同级党委领导,使监督主体客体混淆在一起,难以实施监督。应建立监督部门的垂直负责制,下级监督机构只对上级监督机构负责,确保监督机构的相对独立性,监督主体特别是纪检部门要有能够独立地行使监督的权力。二是强化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作用。对党政一把手任期届满和提拔任用前,必须要有组织人事和审计部门,对其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并逐步从离任审计为主向任期内审计为主转变,上级党委定期听取审计部门关于审计情况的汇报。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与一把手谈话,督促整改,规范一把手的经济行为。章丘市制定实施了《关于对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对

  

  任期届满和岗位调整的党政一把手都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强化了对一把手的监督。三是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通过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了解、监察、督促一把手的工作,并结合年度岗位目标考核,通过向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发挥人大代表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四是加强舆论监督。要积极引导新闻媒体采取必要的方法,在不影响领导干部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监督党政一把手,继续发挥舆论监督的特殊作用。

  

  

  

篇二:对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配备。一把手的特殊作用和地位,决定组织人事部门在选拔任用时要格外慎重。要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在德方面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坚决不能选为一把手。要建立科学的初始提名制度,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讨论决定的选人程序,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拥护的领导干部选拔到各级一把手岗位上。要规范交流轮岗制度,在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任期达到法定年限的一把手要及时进行轮岗交流,以解除因为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过长可能形成的滋生腐败的隐患。要实行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按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发现带病上岗和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一把手时,要严肃追究首推者和审核把关者的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合理分权。进行合理分权,形成权力制约,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减少权力滥用的机会。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按照班子职责分工,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实行党政正职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制度。要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完善权力公开机制,重点公开决策权和用人权。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健全民主集中制。探索建立议决权、否决权分离制衡机制。建立相应的权力运行激励机制,对执政为民、规范用权、有所作为的一把手,也要大开前门、严堵后门,做到责、权、利相统一。

  三是建立健全学习教育机制,强化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要加强对一把手的廉洁从政教育,建立健全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家庭助廉教育和身边工作人员廉洁教育相结合、廉政宣誓教育和廉政承诺教育相结合等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制度,引导一把手充分认识到滥用权力导致腐败的危害,牢固树立监督是关心、是爱护的理念,增强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我监督的意识,并把自觉接受监督当成一种内在需求、一种日常习惯,在平时工作中自觉营造有利于监督的氛围,主动打造有利于监督的平台。

  

篇三:对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情况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1)

  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近年来,各地围绕增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实效,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但是,对“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仍然客观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也有体制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还有权力运行不够公开、监督制度不完备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等等。如何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是当前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也是我们要花大气力解决的瓶颈性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配备。“一把手”的特殊作用和地位,决定组织人事部门在选拔任用时要格外慎重。要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在德方面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坚决不能选为“一把手”。要建立科学的初始提名制度,坚持“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讨论决定”的选人程序,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拥护的领导干部选拔到各级“一把手”岗位上。要规范交流轮岗制度,在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任期达到法定年限的“一把手”要及时进行轮岗交流,以解除因为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过长可能形成的滋生腐败的隐患。要实行选人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按“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发现“带病”上岗和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一把手”时,要严肃追究首推者和审核把关者的责任。

  二是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的合理分权。进行合理分权,形成权力制约,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减少权力滥用的机会。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按照班子职责分工,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实行党政正

  职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审批、执法等制度。要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完善权力公开机制,重点公开决策权和用人权。进一步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健全民主集中制。探索建立议决权、否决权分离制衡机制。建立相应的权力运行激励机制,对执政为民、规范用权、有所作为的“一把手”,也要“大开前门、严堵后门”,做到责、权、利相统一。

  三是建立健全学习机制,强化“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要加强对“一把手”的廉洁从政教育,建立健全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家庭助廉教育和身边工作人员廉洁教育相结合、廉政宣誓教育和廉政承诺教育相结合等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制度,引导“一把手”充分认识到滥用权力导致腐败的危害,牢固树立“监督是关心、是爱护”的理念,增强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自我监督的意识,并把自觉接受监督当成一种内在需求、一种日常习惯,在平时工作中自觉营造有利于监督的氛围,主动打造有利于监督的平台。

  四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监督合力。要突出上级监督和同级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明确上级党组织和同级班子成员监督“一把手”的责任。上级党组织明知下级党政“一把手”有违纪违法行为,或班子成员明知“一把手”有违纪违法行为,不提醒、不报告、不监督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切实发挥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特别是任中审计,定期对“一把手”进行经济审计。要在建设、财政、国土等重点部门设立内审机构,强化内部审计。在党务、政务等公开的基础上,加快网络问政步伐,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鼓励和支持报纸、电视、电台等舆论监督,正确引导网络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威力。建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与相关执纪执法部门工作联席会议等有关制度,每年至少一次专题分析干部考察、考核、经济责任审计、民

  主评议和信访等渠道反映的“一把手”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增强监督的合力和效果。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几点建议精选(2)

  一、当前“一把手”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仍显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一把手”自律意识淡薄,不愿接受监督。有的过于自信,总以为自己不错,无可挑剔,用不着别人监督;有的认为接受监督会影响自己的权威;有的自视高人一等,自认为不受监督乃天经地义;甚至有个别的“一把手”个人私欲膨胀,讲关系不讲原则,讲私情不讲党性,工作中独断专行,听不进他人的意见,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拒绝监督或逃避监督。二是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重使用轻管理,疏于监督。一些地方往往只注重对“一把手”的工作实绩特别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监督,忽视对其思想、作风,特别是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对下级“一把手”存在的问题,总是遮遮掩掩,处理起来也是避重就轻。三是同级班子成员碍于情面,不便监督。有的班子成员认为“提了没有用,还得罪人,不如不说”;有的担心被“一把手”误解自己有“野心”、想“篡权”,不敢监督;有的怕反对意见提多了会当成“闹不团结”,影响自己的前程,不愿监督。因此,往往出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你好我好大家都好”一团和气的状况。四是下级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有的同志认为自己职位卑微,上级“一把手”的态度可以决定自己的前途命运,担心打击报复,故宁可“多栽花少栽刺”,信奉“是非面前莫开口”的处世哲学,不敢挺直腰杆对上级领导进行监督。五是群众不知情或不行使监督权力,无法或没有开展监督。有的“一把手”对重大问题的处理不经过群众讨论,重大决策不与群众商量,使群众很难真正有效地行使民主监督权。六是缺乏有效的监

  督手段,没法监督。目前,对一些“一把手”“八小时”以外的情况,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导致监督管理工作缺乏预见性和针对性,收不到应有的实效。

  二、党政“一把手”难监督的主要原因

  (一)市场经济原则对“一把手”的用权观构成了较大的冲击。在体制变革过程中,某些“一把手”受私利驱动,把权力看成是自己身份的象征,在权力的运作过程中甚至超出组织赋予的权限,把权力的触角延伸到领导活动和私人领域,独断专行,为所欲为,有的甚至置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于不顾。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其自觉接受监督是不可能的。

  (二)体制不顺制约了监督机构作用的发挥。党委对包括监督机构在内的所有机构实行统一领导,所有事务的最终决定权都在同级党委(党组)。人大及其常委会,纪委(监察局)、组织部门、检察院、审计部门都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查处案件或处理问题都要征得同级党委的同意,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权利过分集中,缺乏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对党委的权力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难以实施有效的约束。

  (四)传统的人治思想在人们头脑中留下了深深的烙樱我国历史上虽然也有制度、法律,但人治一直居主导地位,从来没有真正的法治,法律、制度只是权力的附庸。这种传统强调人本身的自律,认为人本身可以做好自我监督,即使出台了一些法律制度,也是相信人能自觉去遵守。人出了问题,总是习惯于把主要原因归结为本人素质不高,而不善于从体制和法律制度上查找原因。

  三、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明确监督重点,使“一把手”监督工作有的放矢

  (二)拓宽监督渠道,着力构建“一把手”监督管理网络

  1、强化自我监督。上级党组织要切实改变重选拔轻教育的倾向,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思想政治教育,使他们不断提高对自我监督重要性的认识,按照“自重、自盛自警、自励”的要求,经常反思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警钟长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强化上级监督。江泽民同志曾尖锐地指出,“有的领导干部对下面出现的问题,不仅不能见微知著,而且在问题已经比较严重了还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该教育的不教育,该批评的不批评,该查处的不查处。这种倾向既贻误党的事业,又害了同志,必须坚决加以纠正。”因此,上级党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要承担起对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的主要责任。要建立健全上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与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定期谈心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函询回复制度,使上级对下级的监督经常化、制度化;要建立健全惩戒制度,对那些长期拉帮结伙、工作平庸、群众意见大的“一把手”,上级组织部门要及时发出诫勉通知,限期改正。对没有改正甚至出现新问题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3、强化班子内部监督。毛泽东同志曾强调:“对于我们,经常地检讨工作,在检讨中推广民主作风,不惧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警,‘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些中国人民的有益格言,正是抵抗各种政治灰尘和政治微生物侵蚀我们同志的思想和我们党的肌体的唯一有效的办法。”④邓小平同志也曾指出:“领导干部的情况,上级不是能天天看到的,下级也不是能天天看到的,而同级的领导成员彼此是最熟悉的。”他强调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来自党委会本身。这就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树立正确的监督意识,坚决克服班子成员之间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一把手要带头接受监督,

  班子成员既要自觉维护“一把手”,尊重“一把手”,支持“一把手”,又要大胆监督“一把手”。特别是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这“三重一大”,监督主要领导干部是否正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4、强化党内监督。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党内监督制度,是保证党内监督有效执行的有力保障。比如坚持和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使“一把手”以一个普通党员的身份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又如,要健全和完善党内罢免制度。要把目前党内法规对罢免问题的原则规定具体化,制定操作性强的罢免程序,使罢免制度得以实施和发挥作用。还比如,要建立同级监督责任制,不仅要有实施同级监督的具体内容、尺度和责任,而且要有不接受监督和放弃监督如何处理的具体规定,做到监督有条例,操作有细则,从而使党内监督有章可循,提高党内监督的效能。要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各级执纪执法部门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保证制度的落实。

  5、强化群众监督。毛泽东曾指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它应该受人民的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的意旨,它的党员应该站在民众之中,而决不应该站在民众之上。”⑤普通群众参与监督,发挥对“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关键是要让群众享有一定程度的知情权。首先,要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把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原因、决策依据、决策执行过程和结果,通过一定的形式向干部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保证公正。其次,要建立健全监督体系。包括信访举报和民意测验、民主评议为主的群众监督,人大和政法系统的法制监督,政协和群众团体的民主监督,报纸、电视、电台的新闻舆论监督等。第三,要让干部群众在领导干部的任免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要拓宽

  群众参与干部工作的渠道,扩大领导干部民意测验、民主推荐的范围,使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的升降去留拥有发言权。

  6、强化财经监督。要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进行监督的重要手段,对领导干部行使事权、财权进行监督和审计。一要逐步扩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二要把审计的关口前移,变离任审计为主为任期内审计为主,由被动的事后审计改为主动地事前和事中审计。三要运用好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把审计结论作为考核、评价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完善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制度法规体系

  强化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必须要有一套比较规范的制度作保证。才能保证监督的效果。一是认真执行现有制度。对已建立的行之有效的监督制度,要不折不扣地予以执行。如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和交流、基层评议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同时,还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制度情况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逐步完善有关制度。要对干部监督工作现行制度进行必要的清理。对一些目前还适应或基本适应实际需要,但明显存在着不足甚至缺陷的制度,要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增强其时效性;对一些已不适应当前实际的制度,要及时废止。还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及情况的变化,不断完善现有的监督制度,注重在科学性、准确性上下功夫。三是积极探索新的制度。要在实践中探索制定新的制度,不断推进监督制度创新。在制订新制度时应注意:首先,要确保监督制度的可操作性。如一些监督制度及方法的制定,要注意其适用范围和操作程序上的严密性、合理性、规范

  性。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静态监督与动态监督相结合,把监督的关口前移,侧重于事前、事中的动态性预防监督。对适于进行定性量化分解的监督制度,尽量采取量化分析评价。其次,要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要注意到新制度之间以及新制度与旧制度之间的互补性和配套性,努力使制度形成体系,发挥整体效能。

  (四)健全监督机制,形成“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合力

  干部监督是一项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必须形成一个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应灵敏、措施有力、统一管理的干部监督网络和“组织部门牵头、各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3、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要坚持一级抓一级,健全干部管理监督责任追究机制。上级党政一把手要负责监督下级党政一把手,副职要监督自己分管部门党政一把手,随时了解和掌握下级一把手的表现。“一把手”还要管好同级班子成员,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要把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责任制度化、法律化,明确要求,抓好落实。如对监督职责内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长期失察或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理的;对党风廉政建设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对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拖案不结或干扰阻挠案件查处的;对选人用人严重失察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问题不认真纠正、不严肃处理的,要根据监督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查处有关领导在干部监督中的失职行为,并视其情况,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以至追究法律责任。

  4、健全党委议事机制。毛泽东同志曾强调指出:“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⑥各级党委要健全和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人说了算。同时,党委还要经常专题研究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特别是要研究解决好对“一把手”实

  施有效监督的问题,经验,分析问题,制定对策。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可进行黄牌警告、限期整改。

  

  

篇四:对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情况

  意见指出要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领导班子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加大统筹力度整合各类监督信息资源有效运用大数据等这些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要求强化了同级在决策层面和下级在执行层面的监督有利于推进同级监督与下级监督的具体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领会贯彻《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心得体会

  日前,《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发布。《意见》把党章党规中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具体化,突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是党中央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作为“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处于权力中心的“一把手”,其一言一行往往决定着整个单位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重要岗位上所用的每一个人,开会时重点讲的每一句话,甚至是路过某个办公室时的一个眼神,都会被认为是一种指示和导向。“一把手”政治正确、担当有为、清正廉洁,这个“火车头”就能够带动整个单位乃至一方百姓凝心聚力,将蓝图逐步变为现实;但如果“一把手”权欲熏心、毫无原则,搞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用钱“一支笔”、项目“一手抓”,整个单位政治生态必然乌烟瘴气,甚至成为任职地区政治生态的“污染源”。

  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要保证“一把手”不出问题,加强思想教育和个人自律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需要加强监督和约束。《意见》的出台,就在于从制度层面进一步管好“一把手”,最大限度地使其“想腐”也“不敢腐”“不能腐”“腐不了”。

  实践证明,自上而下的监督最直接、最权威,尤其是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最管用、最有效。《意见》强调,要“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应当加强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督促省级党委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管理”“上级‘一把手’要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等。这就要求上级党组织需将监督“探头”深入到下一级,注重从巡视巡察、审查调查、信访举报,以及干部考察、工作考核、日常调研,尤其是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的评价中,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问题。

  同时,能否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克服下级监督软肋,也直接关系到对“一把手”监督的效果。实际工作中,有同级班子成员因迫于“一把手”的“威力”,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甚至同流合污的;有下级干部“不敢犯上”“得罪不起”,对“一把手”敢怒不敢言,甚至推波助澜、溜须拍马的;有“一霸手”容不得不同声音,对同级或下级提出的意见充耳不闻,甚至对意见不同者进行打压、“穿小鞋”……这些不良现象,看似让少数“一把手”拥有了足够的“权威”,实际上极易滋生和助推违法违纪行为。

  《意见》指出,要“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领导班子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加大统筹力度,整合各类监督信息资源,有效运用大数据”等,这些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要求,强化了同级在决策层面和下级在执行层面的监督,有利于推进同级监

  督与下级监督的具体化、程序化和制度化。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就是要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不断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将“一把手”末位表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执行到位。要制定完善发现问题后如何反映问题的机制,推动下级如实记录、报告“一把手”干预等重大事项,减少其违规插手、命令,乃至强迫下级、上下联手、塌方腐败等现象。此外,必须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通过信息公开,设置专门的微信公众号、网上留言板等方面为群众监督尽可能提供方便,更好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多听取群众对“一把手”的看法。

  上不正,下参差。党内监督没有禁区也没有例外,越是权力集中,越需要有效监督。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贯彻落实好《意见》,让“领头雁”循着正确的方向带领整支队伍飞得更高,让“火车头”沿着既定的轨道带动一方经济发展得更好。

  

  

篇五:对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情况

  2021年关于探索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践经验交流材料文稿

  “感谢你的善意提醒,要不然我就犯错了。”

  日前,一名综合监督单位的“一把手”向驻部纪检监察组的同志当面表达了感谢。

  原来,他在一次出差途中,临时接到紧急电话需要马上赶回成都开会,由于当时机票紧张,于是索性买了一张商务舱的机票返程。

  后来,在一次聊天时,他无意中向驻部纪检监察组的一位同志说起了这个事情,这位同志马上对他进行了提醒“:如果要报销,需要补齐商务舱与经济舱之间的差价,这样才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是有了这句提醒,才让这位领导干部没在这样的“小事”上犯错误。

  “一定要将这件事情向各综合监督单位‘一把手’通报,提醒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抓早抓小。”

  这是该纪检监察组切实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探索破解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难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该纪检监察组在人员力量不足、监督对象点多面广的情况下,发挥“探头”作用,紧盯“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较好地做到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预报、早发现、早预防,及时“刹车”,避免“脱轨”。

  一份分析报告,剑指“关键少数”

  走进驻部纪检监察组办公室,案头上摆放了一份《综合监督单位违纪违法问题分析报告》。

  “我们对驻部纪检监察组20xx年以来办理的xxx件问题线索,逐一梳理,分类统计,发现有单位或部门‘一把手’工作经历的共xx人,占比xx.x%,综合监督单位管理的中层‘关键少数’成为违纪、违法的重灾区。”

  “下级‘一把手’出问题,除了个人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外,上级‘一把手’管理上的宽、松、软也是一个重要原因。通过对案件的定性分析,目的就是给综合监督单位的‘一把手’送上一面‘镜子’,提供一些启示,使之更好地履行管好下级‘一把手’的政治责任。”该纪检监察组干部王立发一

  边指着报告内容,一边道明案件分析的指导思想。

  “你们单位党委管理的多名中层‘一把手’,因为严重违纪违法受到查处,原主要领导被追究责任,受到纪律处分。你作为新任职的党委‘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扛起政治责任,引以为戒,认真抓好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工作,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20xx年x月,某综合监督单位的党委‘一把手’刚刚到任,驻部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就同他进行谈话提醒,严肃指出该单位存在的问题,对如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提出明确要求。

  “这样一针见血、辣味十足的政治谈话,既让我如坐针毡、如芒在背,又让我深切感受到了组织的关心关爱和殷切期望。”尽管时间过去近3年,但提起这次谈话,该单位“一把手”仍深有感触。

  在该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看来“,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在单位和部门发展中具有统领全局的作用,一旦其不能更好履行职责,就会导致整个单位的政治生态遭到破坏,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

  “开展履责谈话,就是为了抓住‘关键少数’,以强化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意识为抓手,解决落实主体责任工作中存在的抓而不紧、抓而不严、抓而不细等突出问题。”该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说。

  一本实施细则,擦亮监督“探照灯”

  “党委书记在党委会议上必须执行末位表态制。今天党委书记就人事议题首先发表意见的做法,违反了有关程序,建议重新研究。”

  这是驻部纪检监察组同志按程序规定履行监督职能的一幕,然而在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难题的初期,个别同志却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

  编制只有xx人,却要对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文联机关等x家单位的xxx多个党组织、近万名党员和监察对象进行综合监督,驻部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压力和难度显而易见。

  在驻部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看来,一些同志身上存在的不愿、不敢、不会监督的问题,既反映出怕得罪人的畏惧心理,又有能力问题、政策水平问题。不会监督的人搞监督,很容易折损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为着力提升监督本领,20xx年xx月,一本附有《日常监督工作指南》(以下称《指南》)的《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称《细则》)摆在了驻部纪检监察组每个同志面前。

  “为解决日常监督无从下手,开会不敢发言、发言不靠谱的问题,我们根据党内监督条例、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开始探索,通过分析历史资料、开展走访调研等方式,结合工作实践,出台了《细则》并附上具体实施《指南》。”负责起草该《细则》的驻部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副主任廖丹介绍,该《细则》共6章xx条,涉及监督对象、重点内容、监督方式、工作要求、处置和结果运用等内容。

  在该组的同志看来,《细则》及《指南》是一个日常监督的“探照灯”,照亮了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开展监督的路子,较好地

  解决了监督什么、怎样监督的问题,为有效开展日常监督工作,着力提升监督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制度规范。

  对于这一点,驻部纪检监察组干部施邈深有体会。他说:“每次参加驻点监督和专项检查,我都要带上这个‘指路牌’,遇有问题,及时查阅,非常方便。”

  一套工作方法,打好监督“组合拳”

  “针对驻点监督反映的对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贯彻不够有力,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够严格,落实巡视、审计反馈问题及纪检建议不够坚决等问题,你打算怎么整改?”

  近期,驻部纪检监察组完成某综合监督单位的驻点监督后,针对发现的问题,对其党组书记进行了约谈。

  “我代表党组,对反馈问题照单认领、认真自检。我们接着召开党组会议,落实分解任务,一项一项进行整改。目前已通过召开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进行初步整改。”

  这是驻部纪检监察组运用驻点监督进行谈话提醒的一幕生动场景。

  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难题,如何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驻部纪检监察组经过不断思考实践,摸索出以“六化”为主要内容的监督工作方法:

  会议监督常态化——安排处级以上领导分别联系x至x个综合监督单位,经常参加或列席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重要会议,将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记入《会议监督情况记录表》,每周组务会通报情况,每半年梳理盘点,并及时反馈给综合监督单位“一把手”,有效避免了“一把手”搞“一言堂”、当“一霸手”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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