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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情况18篇

时间:2022-11-04 15:40: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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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情况18篇

篇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1、财务收入管理制度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集体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应当及时入账核算,做到应收尽收。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要加强票据管理,杜绝“白条"抵库.要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账实相符。

  2、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日常开支按规定程序审批,重大事项开支应当履行民主程序.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报经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定期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全体成员监督.

  3、财务预决算制度年初应当编制全年资金预算方案,按民主程序形成决议并张榜公布;预算调整时,要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4、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财务管理岗位的职责、权限,实行账、款分管,支票、财务印鉴分别保管。要按照会计核算主体分设账户(簿),应当尊重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所有权和财产管理自主权,不得改变集体资金的性质。

  5、财务公开制度应当将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账目,定期逐笔逐项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年初公布财务收支计划,每月或每季度公布各项收入、支出情况,年末公布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1、资产清查制度

  定期进行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账实、账款相符。

  2、资产台账制度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要按资产的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已出让或报废的,应当及时核销。

  3、资产评估制度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应当进行资产评估。评估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确认。

  4、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标投标等事项;同时履行民主程序。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并向全体成员公开.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5、资产经营制度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收取的承包费和租赁金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集体经济组织实行股份制或者股份合作制经营的,其股份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

  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管理制度1、资源登记簿制度

  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性资产,应当建立集体资源性资产登记簿,逐项记录。资源性资产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性资产,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的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2、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招标方案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在招标中,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3、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

  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上交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4、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集体资产和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要纳入账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计监督。

  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制度

  一、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必须坚持真实、科学、公正、可行的原则。

  二、农村集体资产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一)资产拍卖、出售、转让;(二)以招标方式发包、租赁资产经营权;(三)实行兼并、分立、联营、股份经营及改组股份合作经营;(四)以股份的形式将存量资产折股量化或折股出售;(五)与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开办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六)企业清算;(七)资产毁损;(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九)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三、农村集体资产评估范围包括:依法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资源性资产、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四、农村集体资产单位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必须进行评估;资源性资产单位价值不论金额大小都要进行评估。

  五、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必须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中介机构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管理部门具备评估资质的人员,组建评估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

  六、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时,应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评估机构、评估人员应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有关情况和资料保密。

  七、农村集体资产评估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申请立项;(二)资产清查;(三)委托评估;(四)评定估算;(五)验证;(六)确认。八、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后必须出具《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书有效期为1年.九、农村集体资产评估的费用由被评估单位承担。

  农村集体资产集中采购制度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添置大型集体资产委托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所集中采购的办法,并签订委托协议.二、添置下列资产必须实行集中采购:1、新建办公、生活用房;2、新建公共娱乐场所;3、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4、添置交通工具、仪器及设备;5、添置价值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办公用品;6、投资在20000元以上(含20000元)的修缮或维护项目;7、其他需要进行集中采购的项目。三、集中采购采取下列几种形式:1、公开招标;2、询价采购;3、竞争性谈判;4、邀请招标;5、单一来源采购。四、集中采购前必须履行下列相关程序:1、村委会提请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2、村委会向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3、乡人民政府审批;

  4、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所备案。五、集中采购必须具备或履行下列相关手续:1、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的决议复印件;2、提交集中采购申请书;3、乡人民政府审批的依据;4、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所下达的集中采购通知;5、集中采购委托协议;6、集中采购公告、公示;7、集中采购招标文件;8、集中采购《投标书》;9、集中采购评标记录;10、集中采购中标通知;11、签订集中采购合同书;12、集中采购验收报告。六、集中采购的评标办法由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所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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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村集体三资管理总结汇报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各村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运营,提升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好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我镇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职责、梳理工作重点、理清工作思路,对试点村“三资”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重点从制度建设、制度执行、资产资源管理、民*主议事、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村务公开及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等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根据巡c和自查中发现的薄弱点和风险点,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举措。

  一、七届区委农村“三资”管理专项巡c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全镇*个村在学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有关“三农”工作要求、村级党组织履行职能责任、村级财务管理四个方面共反馈问题*项,现已完成整改*项,正在整改*项,整改完成率为*%。

  二、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规章制度加快完善。*年*月底,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社会稳定,我镇针对农村财务及“三资”管理工作进行改革,将农村财务及“三资”管理全部纳入“*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实行统

  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提供财务、统一建档、分村核算,将于*月中旬全面完成新旧系统及账务的对接。

  镇*所在原有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参照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我镇实际起草了《*区*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并在全镇各村、各部门进行广泛的征求意见,待修改完善后将印发至各村,并统一参照执行。各类制度的不断完善将进一步提升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体系,保障村集体利益不受损失,与我镇农村财务及“三资”管理实际高度契合,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

  (二)更新升级管理系统。自*月起,停用原有的“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系统,启用“*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和“*区农经综合管理平台”的银农直连模板。进一步优化“村账镇管”模式,按照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不再实行“组账村管”,组账一并纳入平台统一管理。

  截止目前,已完成*个村新旧系统、账务的对接,录入、审核、支付等权限设置完毕,待农商银行将村民委员会账户接入管理系统,支付密钥配备到位后即可投入使用。新系统的启用,将全面实现农村财务及“三资”管理的系统化、信息化,进一步规范会计账务及科目设置,银行账户、合同、项目管理更加便捷合理,“三资”台账管理更加科学准确。

  (三)合理机构和人员配置。根据省、市、区对农村财务及“三资”管理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镇党w会议研究,将镇农经站从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整体移交至镇财政所,与镇财政所农村财务工作进行合并,全面负责我镇土地流转、土地确权、土地仲裁、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管理、农村财务及“三资”管理等工作,并配备工作人员*名。

  各村配备报账员*员,报账员负责本村村集体各项开支的报账结算、“三资”管理及其他财务工作。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对本村各项收支出情况进行监督,并督促按要求及时进行公开。通过机构和人员的重新配置,配齐配强工作队伍,职责分工更加明确,责任到岗到人,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中,权责更加明确,有效避免优亲厚友、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微FB现象。

  (四)撤并账户分类核算。各村集体资金按照资金性质,采用“两个账户”分别管理,村民委员会账户用于管理村、社区取得的非经营性资金;将原村委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进行合并,开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用于管理村集体取得的经营性资金。

  截止目前,*个账户已全部开设完成,各村村民委员会原有资金已按要求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合并,原社区委员会资金预计于*月中旬前完成清算,并转入村民委员会账户。通过账户的撤并、资金的分类整合,村级经营性、非经营性收入分账户管理,资金用途更加明确,采用不同的报账审批流程,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五)加大村务、财务公开力度。镇农经站对各村重大事项、建设工程、财务收支等风险高发点进行严格把关,大额资金支出均需提供完整的“四议两公开”记录及影像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督促村委会和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三资”情况以公示栏、“村廉通”、网络新媒体等途径,按季度进行公示公开,全面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加大对试点村各类公开事项的监督,村级财务及重大事项议事程序不规范、参会人员不合理、走形式、走过场、公示不及时不透明以及为应付报账编造会议记录等现象有了极大的改善,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管理权、监督权,确保村级权力阳光下运行。

  (六)全面清产核资,盘活经营性资产。镇农经站指导各村开展清产核资,掌握本村“三资”当年变化情况,摸清底数,要求各村在年底前完成历年应收款、应付款的化解和处置,对部分呆账、死账应及时通过“四议两公开”等相关程序进行销账。对当年本村资产、资源变化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并及时建立完善“三资”台账,为*年上半年“三资”系统录入做好准备。

  *个试点村清产核资工作正在进行,待“三资”系统启用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完善台账。*个试点村党支部班子主动作为,根据本村发展实际,结合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财政资金投资入股等多种经营合作形式,充分发掘和盘活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资金,投资修建恒温库、温室大棚、育苗基地、养殖场等经营实体,进一步发展壮大了本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收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制定和完善农村财务及“三资”管理相关制度。根据我镇实际,加快完善制度体系进程,促进村集体财务及“三资”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财务运行有据可依、有迹可循,进一步规范农村小微权力运行,杜绝微FB,保障农村集体利益不受损失。

  (二)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严管厚爱,于*年初对镇、村财务人员及责任领导进行村级财务及“三资”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村干部廉政履职意识,提升镇、村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断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履职能力,主动出击,对村集体财务及“三资”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及时排除风险点,规范各类工作资料及台账,做到工作留痕。

  

篇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农村集体“三资”即资金、资产、资源,是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物质基础,是广大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村级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局始终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放在加快发展、重塑形象的大局中来推进,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责任,求实创新,有力推动我县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拓展,取得更好的成效。

  一、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主要措施㈠制定方案,下发文件,扎实有效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为加强全县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摸清农村集体“三资”现状,实现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通过认真组织,精心部署,抓住关键环节,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完成了清产核资的各项工作任务,基本摸清了村集体“三资”家底,理顺了权属关系,健全了管理台账。㈡强化手段,统筹安排,积极推行村级会计核算电算化会计核算电算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传统手工记账基础上的一次重大变革,是实行计算机网络监管的前置条件。电算化的推行,有利于会计核算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有利于强化监管部门对集体经济的监控,有利于增强财务公开的透明度和公信度。文件要求,全县11个乡镇分期逐步实行电算化。到目前止,已有5个乡镇实行了电算化,为今后全市实行计算机联网,实现计算机网络监管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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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了坚实的基础。㈢精心组织,严加管理,切实抓好清理化解乡村垫交农业两

  税债务工作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乡村垫交农业税和农

  业特产税及其附加债务的化解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的文件精神,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清理化解乡村垫交农业两税债务工作方案》文件。我局和县财政局、审计局一起,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乡村两级垫交农业两税债务的清理锁定,通过清理,锁定全县乡村两级垫交农业两税债务4000余万元。并通过了省级审计锁定。

  ㈣管好资金、管住资产、管活资源1.规范乡镇农经专户的管理。农经专户是乡镇辖区内所有村集体资金共有的银行存款账户,要使该专户发挥应有的作用,必须:一是村级集体所有现金收入必须全部先交存农经专户,杜绝坐收坐支现象;二是对村级申拨专户存款应严格查明用途,对金额较大用途不明的予以拒拨;三是严格库存现金限额,根据村委离圩镇距离不同,核定500—1000元的库存限额标准;四是专业会计每季度必须盘点村级出纳员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2.健全财务手续。一是有关支出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或验收人签字并标明用途;二是村民主理财小组对当期收支凭证审核无误后,在收支汇总表中签字;三是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村财务主管签批。3.严控招待费等非生产性支出。一是招待费实行限额制,每年初由乡镇根据村级收入状况、工作量、地理位置等制定各村招待费限额;二是明确招待范围、标准;三是每年终对招待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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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专项审计。4.严格财务公开程序。一是统一公开时间。一般为每月10

  日左右;二是统一公开形式。每个村应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公开栏,同时配挂意见箱,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三是统一公开内容。公开内容按照“全、细、实、清”的要求,逐笔公布;四是统一公开检查。由乡镇纪委牵头,会同经管站每月20日前下村检查。

  5.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制度。一是明确招投标范围。村集体工程建设、固定资产处置以及山岭、荒山、荒地、耕地、水面等资源承包经营项目,都要实行招投标;二是严格招投标程序;三是实行阳光招投标。

  6.强化监督,规范运行。一是民主监督。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监督,财务收支按月公开,重大事项及时公开,接受全体社员监督;二是会计监督。专业会计对支出手续不健全及不合理不合规的可拒绝入账;三是审计监督。乡镇经管站在每年初必须对上年度各村财务进行审计,审计面必须达到100%。县经管站每年度进行抽样审计,并对群众有反映的村进行重点审计。

  7.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三资”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和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无论专业会计还是报账员,既要有良好业务素质,还要有较强政治观念和职业道德水平。为此,各乡镇经管站每年度应对专业会计和村级报账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县经管站今年7月也对全县乡镇经管站长、专业会计、部分村会计进行了培训,参训人员100人,通过培训,培养造就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会计队伍,提高了“三资”管理水平。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取得的主要成效通过几年来坚持不懈地狠抓“三资”管理工作,特别是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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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三资”清产核资管理专项工作,使“三资”管理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三资”存量更加夯实。通过清产核资,全面摸清了村集体所有的“三资”存量、结构和管理使用状况,达到账款、账账、账实相符。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通过清产核资,村集体资产较清理前增加4091万元;村集体生产性资源面积较清理前增加2.3万亩,村集体生产性资源年收益较清理前增加13.9万元;村集体债权增加857.1万元;乡村集体债务增加4868.5万元;清理规范合同113份,清理后增加年收益98.2万元。

  2.明确了权属。通过界定所有权,把应归集体所有的“三资”全部纳入管理范围,理顺了产权关系,进一步明晰了农村集体资源权属,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农村稳定。

  3.规范了“三资”管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村集体资金使用混乱、资产随意处置、资源发包显失公平和以权谋私等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等问题。通过规范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健全资产管理明细登记簿,建立资源管理台账,对农村集体“三资”使用、开发利用和处置等情况的动态化管理,推动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4.维护了群众权益。通过摸清家底,明晰产权,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较好地解决了集体资产资源权属不清、账实不符,闲置浪费及被侵占流失等问题,有利于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有效地维护了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5.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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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全制度,构筑监管体系,强化权力监督,增强财务、村务管理的透明度,进一步推行村务公开,增强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及问题为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我局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1.“三资”管理机构和人员仍处于小马拉大车的状态。三资管理由各级农经部门负责。当前,农经部门承担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等行政职能,而机构类别却是事业单位,且存在编制少、人员老化的问题,与其工作职责严重不匹配。此种状况不改变,三资管理取得的成果将难以巩固。2.支出发票不规范、报账手续不健全、报账不及时及建账不规范的现象依然存在。3.执行制度不力。有的村村主任、支书存在自收、自支、自批的现象,多人经手现金,出纳员形同虚设,有的村非生产性支出偏大,存在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现象。4.监督乏力。由于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专业知识水平不高,不熟悉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限制了其职能发挥;有的村理财小组有名无实,民主监督制度形同虚设;有的村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不详细。有的乡镇经管站由于人力不足,审计工作难以有效开展,弱化了审计监督职能。四、下一步工作建议1.建议对农经机构重新进行“三定”工作。对县、乡两级农经机构重新进行定性、定编、定人,确保农经机构在新形势下能更好地行使职能,确保“三资”管理工作有机构管,有人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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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建议对“三资”管理尽快立法。与农村集体三资规模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形势相比,法制建设却显得十分缓慢,导致一些侵害集体和农民利益的行为得不到有效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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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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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资管理情况汇报

  三资管理情况汇报于家务乡西马坊村“三资”管理情况汇报一、于家务回族乡西马坊村基本概况于家务乡西马坊村位于通州区城南约21公里处,东临于家务,南邻果村,西邻柏福,北临东马各庄,地势平坦,交通便利。全村共有1118人,常住人口1018人,村域面积522亩,耕地面积3651亩,人均土地面积约3亩,属于中型村落。农业生产主要以粮食种植为主,202*年全村人均收入10665元。二、我村“三资”管理工作情况当前农业和农村正处在农业结构转型、农村体制转轨和市场格局转变的新阶段,为了管好集体资金、盘活集体资产和挖掘资源潜力,实现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利用的最大化、最佳化,我村“两委”班子一直按照上级“三资”管理的要求,同时努力进行管理模式的有益尝试,力争把村级资金、资产和资源三方面内容进行统盘考虑、统盘管理,确保“三资”规范、合理利用。(一)资金管理方面村级财务问题一直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最敏感的因素之一。近年来,我村一直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规范管理文件的规定,配合乡经管站做好“村帐托管”、“大额资金专储账户管理”等工作。并依据我乡的《村级财务管理规定》、《村级大额资金“专储账户”管理实施办法》、《农村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村级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等4个文件,结合我村实际,制定和完善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制度等13个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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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制度,同时做到了制度上墙,为方便群众参与村级财务监督提供了依据。

  为了使我村财务管理更加规范,我们坚持做到了以下四点:1、“一条主线”即民主管理。从集体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到民主理财小组的理财和监督,到最后的财务公开,均做到民主、公开。

  2、“两个程序”即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程序。明确两程序的实际、实用和实效,确保其操作有依、切实可行。并在公开后,认真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对村民反映的问题及时解答、解决。

  3、明确“三个职责”即民主理财小组、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记账员和村级财务专管员的工作职责,使之更好的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4、“四个必须”即必须做到公开栏公开、“明白纸”到户、财务报告列入村民代表会议和使用财务公开触摸屏。(二)资源管理方面

  土地是农民手中最大的资源,因此如何做好土地流转工作便是农村资源管理方面最重要的一环。我村农民手中土地较多,但许多村民收入不仅仅依靠农业,村里的青壮年劳动力多数都外出打工了,留在家里的大多是老人和儿童,每逢农忙时节都忙得焦头烂额,外出的农民还要回家料理农田,非常不方便,有些户就自发的进行了土地流转,然而农户之间自发进行的土地流转,有着地域的局限性和信息的封闭性,而且个人之间签订的流转合同也不够规范,不仅条款内容差异大,而且有些条款千疮百孔,禁不起法律的推敲,土地流转纠纷频发。

  发现了这些问题后,我村“两委”班子成员是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为了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解决村民在土地上的投入不小、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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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却不高的问题,根据我村实际,我们遵循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协调、联系各方面关系,采取多种措施,将部分土地流转给东升农业等一些企业,增加了村民的土地租赁收入,规范了土地流转行为,有效的减少了土地流转纠纷。近些年,我村共流转了土地共计1500余亩,既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又合理的配置和利用了土地资源,促进了土地集约规模经营,提升了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三)资产管理方面

  1、重大经济事项招投标情况我村八斗地有一个占地75亩的鱼池,由于原租赁协议到期,需重新签订承包合同。为了维护村集体利益,我村于202*年4月5日召开了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就八斗鱼池承包问题进行探讨。形成如下决议:1、成立代表小组负责鱼池承包的日常工作,组员包括两委班子成员,理财小组成员,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2、鱼池租金初步定为每年每亩202*元,租期20年,一次性付清10年租金。3、鱼池承包采取竞标的方式进行。4月6日我村召开代表小组会议,会上我对鱼池承包草图进行了说明,代表们就租金及公示内容进行了讨论,决定起价为每年每亩202*元,第一个10年期满后若续约,租金应在原基础上上调10%-20%,或者根据当时情况进行价格浮动。同时鱼池发包公示书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各家各户。4月14日代表小组会议上,对报名参加竞标人员王XX、刘XX、王XX等9人进行了介绍,并决定就下发的参加竞拍通知内容进行修改,规定参加竞拍者应将10万元的押金存入村委会指定帐户,对未竞拍上的竞拍人员所交的押金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返还。押金应于18日前打入指定帐户,竞拍于202*年4月19日上午9:30进行,参加竞拍的人员凭存款条进入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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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6日代表小组会议上,代表们讨论确定了《西马坊村土地(渔池)租赁竞标规则》、《土地租赁合同》、竞标票、承租确认书等文件。

  我村于202*年4月19日上午9:30召开了鱼池承包竞价现场会,鱼池承包代表小组成员、区经管站、乡经管站、乡纪委、乡信访办、司法所的主要领导参加了现场会。由于截止到18日,只有2名竞标者(张XX,王XX)按时交纳了10万元押金,其他人自动放弃,而张XX未能按时参加竞拍会,经沟通得知其自愿放弃竞拍。因此只有王XX一家参加竞拍,我将情况向与会代表做了说明后,宣布王XX以每年每亩202*元的价格竞得渔池承包权,并与其签订了渔池竞拍成交责任书,三日之内签订租赁合同。

  通过这次鱼池的招投标活动,我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代表们对推行村级组织重大经济事项招投标的认识均有了一定的提高,也使村集体的资产得到了保值增值。

  2、产权制度改革情况三、“三资”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村级“三资”复杂性强,管理难度大。农村“三资”涉及面广、项目多,既有现金的,又有实物财产的,还有资源性质的;既有可移动的,又有不动的;既有国家支农资金、各项补偿补助款,又有集体收入,还有筹资、捐资等,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多样性,带来管理难度较大。2、村务公开只强调财务公开,“三资”管理的公开还需加强,“三资”登记的台账管理还需进一步完善。3、合同签订不够规范,合同条款不够完善,使得集体利益可能会得不到有效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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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三资”管理人员需要充实,业务素质需要加强。“三资”管理中涉及到多方面知识,而村和财政所人员都只具备一定的财会专业知识,在政策、法律方面、市场运行中所需资质等方面都需要有相应能力的人员参与。需要在这方面对村财经委员、财政所的所有人员都加强培训学习,必要时要引进中介机构参与。四、进一步做好村级“三资”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1、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我们要把提升村级“三资”管理工作人员的素质作为重要环节来抓,充分利用远程教育网络,选择贴近实际工作的课程,定期进行集中培训,目前的重点是要加强法律、法规、规章的教育,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的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切实有效的增强做好“三资”管理工作的本领。

  2、加强监管,净化环境。我们要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理财、集体资产和资源、债权债务等管理制度,确保村民代表会、民主理财小组等民主管理组织真正发挥监督作用,对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和承包合同的签订,严格推行公开招标制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制。

  下一阶段,我村将进一步加强“三资”管理工作,做好正在进行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抓好落实,严格日常监管,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扩展阅读: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情况汇报“三资”管理和搭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监管平台工作情况汇报根据镇党委、政府《关于实施“123农廉工程”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在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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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服务制度方面,我站结合全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实际,注重在健全组织上下功夫,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在规范程序上下功夫,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在提升服务上下功夫,“三资”管理工作运作日渐规范,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一、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建立完善“三资“委托代理制度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工作机制首先,我站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指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协调、督查考核;成立了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时明确由各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具体负责本村“三资”管理的日常监督工作。(二)坚持工作原则,奠定法律保障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愿委托代理的原则。我们在工作中要求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向镇提交《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三)摸清“三资”底数,规范运作程序着重把好“三关”,即清查登记关、群众参与关、公示公开关。积极利用滕州市农廉监管在线的三资监管平台,通过网络将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集中录入、统一管理、统一上报、统一支出,即时记录、随时汇总,实现对“三资”业务、帐务的一体化处理,也满足了监督监管部门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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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查询和村民直接操作、自助管理等需求。(四)健全管理制度,确立工作目标

  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五权不变、统一管理、集中支付、分村核算”的理念,坚持“六个统一”,即统一审批程序,统一财务制度,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级项目竞标和严格村委会公章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五)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督实效

  在强化监管方面,我们坚持三项原则,严把三道关口,即坚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的所有权、支配权、监督权、收益权、决策权不变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核算的原则;村委会与会计代理中心依法委托的原则。把好三道关,即:一是收入入账关。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资金全部纳入镇村

  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代管账户。集体收入的收取,统一使用市经管局监制的专用票据。二是开支审批关。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开支票据必须经经办人签字、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签字、民主理财小组盖章、镇经管站审验盖章。两字三章齐全后,方可办理支取。三是公开公示关。每月28日为村民主理财日,每月8日张榜公布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六)注重阳光运作,规范招标管理重点对村级经济合同进行统一规范管理。一是健全制度。健全了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制度,使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在实际操作中有制度可依。二是加强监督。强化了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的作用,加强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审批。三是促进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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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密程序,完善提交方案、初步审核、发布公告、投标、开标、公示中标结果、签订承包或承建合同、归档管理八个环节,保证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公开透明,节约了建设资金,保证了工程质量,赢得了群众的信任,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促进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同时规范村委会公章监管,分别编制村级一般事务和合同协议类公章使用签批表,制定了严格的使用办法。

  (七)突出服务职能,提升服务水平。一是突出了民主监督的服务职能,充分发挥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预防和制止了账外账、坐收坐支、资金体外循环等现象;二是突出了会计监督的服务职能,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做到了及时纠正和查处;三是突出了“三资”管理工作检查。一方面由镇纪委牵头,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对重点村重点问题进行通报。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了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各种遗留问题、理顺了资产往来关系,澄清了集体家底,变单纯的农村“三资”不流失向农村“三资”的保值增值等方面延伸,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四是强化人员培训,提升自身素质。对村干部进行“三资”管理培训,不断增强自身处理“三资”问题的能力。二、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成效(一)提升了农村“三资”监管能力对于农村“三资”管理,从机制上建立了一套规范农村“三资”运作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充分做到了“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一方面加强了农村“三资”管理的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了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帮助和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规范合同、签订合同和履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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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另一方面规范了涉及农村“三资”管理有关会议决定、招投(议)标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设立了资产、资源动态式管理台账,提升了农村“三资”管理水平。(二)规范了村干部行为

  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村集体家底,强化对村集体资产规范化管理。增强了对村干部的约束力,根除了随意处置行为。通过构筑监督网络,铲除了滋生村干部腐败的土壤,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教育了村干部。村干部清正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干事创业积极性得到充分激发。(三)推动了村经济发展通过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既消除了群众思想疑虑,又调动了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既增强了资产管理的有效性,又增加了村集体收入;既强化了村干部创新发展意识,又畅通了干群关系“连心桥”,为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快速增收注入了不竭动力。(四)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通过“三资”管理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有效规范了村干部的从政行为,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加速了村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及时化解了农村矛盾,巩固了农村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三、存在问题1、个别村“三资”登记台账不完整、不统一。尤其是土地登记不全、不细或没有登记台账,存在底子不清的现象。2、合同签定不规范。主要是书面合同签订时间过长,有的达20至50年,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政策法规要求等方面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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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少数村会计人员素质低,无证上岗。四、对策及建议1、进一步统一各村各部门对管理好农村“三资”的思想认识。“三资”管理看起来是业务工作,实质上是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在进一步强化村委会自治组织自我完善、自我监督的同时,克服极少数村干部不够重“三资”管理的麻痹思想。2、加强培训,提高认识。村两委负责人必须首先懂政策、悉管理,通过参加农经业务培训提高自身素质。“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业务能力。3、在继续加大监督力度的同时,应从根本上解决当前体制上的弊端,即:推行产权制度改革,变行政推动为群众自发监管,不仅能确保农村稳定,而且维护农民权益。202*年10月29日友情提示:本文中关于《三资管理情况汇报》给出的范例仅供您参考拓展思维使用,三资管理情况汇报:该篇文章建议您自主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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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农村集体三资工作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乡周密组织,认真安排,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全乡的“三资”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现将乡自查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全乡共#个行政村,人口大约有#00000人,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始终坚持“三权不变、便民高效、民-主理财、群众受益”的原则,严格按照“一清三建”的方法步骤来开展工作。高度重视,并下发了《***农村“三资”管理制度》,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一)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一是资金管理情况。各村都能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建立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村集体收取各项收入时,都使用统一的专用票据;村集体存款各村只有一个帐户,能严格执行帐、款分管,全乡村级财务帐目、资金都是由乡经管站代管。二是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登记造册,确认其所有权和使用权;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全部经村民(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一般经村“两委”会议研究。(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实施情况。为保证“三资”清理工作顺利推进,按照省清理工作要求,1、成立了业务指导组,负责对全乡6个村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各村也都成立相应的清查小组,各级组织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领导。2、加大宣传力度,我乡结合本乡实际,注重创新,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切实加大宣传。3、是把握关键,即时间段及清理的内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截止目前,各村清理工作已经基本到位。二是清理核查农村集体“三资”情况。由乡组成的“三资”清查小组,按照清理核查的范围全面进行核查,如实填报核查结果,并将这些数据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在公开栏上等方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到目前,全乡6个行政村已全面完成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三是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各村都建立了《农村集体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农村集体收入管理制度》、《农村集体支出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费用管理制度》、《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等监管制度,制定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业务流程图。二、取得成效一是规范了财务管理,有效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使会计基础工作得到加强,村级财务和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有序,收支清晰,杜绝了暗箱操作和违规操作,控制了乱报销、乱开支行为,防止了集体资产的流失。二是摸清了农村集体“三资”现状。通过核实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摸清了村集体家底,进一步理顺了村级财务关系,各村根据“三资”清理核实结果建立健全了“三资”台账,为规范管理村级财务,按程序发包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搭建了规范村级“三资”管理的平台。逐步建立健全了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及审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各村实际确定了各村的财务审批权限,加强了对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实行联合协管和招投标制度,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四是化解了社会矛盾。由于我们对资金实行了有效监管,减少了集体资金的流失,对资产资源的透明处置阳光操作,广大人民群众非常满意,干群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少,一些

  历史遗留的问题也逐步得到解决,农村的信访量有所减少,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五是奠定了预防村干部腐-败的基础。通过对村集体三资的清理,摸清家底并建立健全

  “三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加强管理,能够有效杜绝农业承发包和资金体外循环漏洞,减少村干部职务违纪的机会,为预防村干部腐-败奠定了基础。

  三、存在问题一是“三资”制度落实还留有死角。1、个别村存在坐收坐支现象,收入不能够及时入账;2、部分村、组土地承包合同期限过长、租金低;二是村领导班子换届账务交接不彻底,还存在断头账现象;三是乡镇农经中心人员力量薄弱,主要表现在:1、工作量大,但工资待遇比较偏低;2、人员配备较少,难以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四、整改意见1、完善制度,规范操作。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原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公开等相关制度,充分利用农村“三资”计算机网络监管平台,利用现代信息平台技术提高“三资”管理水平。《农村集体三资工作汇报》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篇六: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报告【3篇】

  这份报告被广泛使用。根据上级的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一份报告,反映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以获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报告的文章3篇,欢迎品鉴!

  农村集体“三资”就是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总称。农村集体资金和资产就是社会各界农民群众长久以来共同缔造的物质财富,农村集体资源就是国家剥夺农民群众的最为基本的生产资料。当前,农村不稳定的因素很多,其中一个关键因素就是由农村“三资”管理不规范所引起的。据有关部门提供更多的数据,近三年去,xx农村信访案件145起至,与“三资”有关15起至;农村民事诉讼案件183起至,与“三资”有关11起至;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起至,与“三资”有关起至。这表明“三资”管理还存有集体资金采用不规范、集体资产分配不公、集体资源外流轻微、村务公开不妥当等客观情况。强化对农村"三资"管理,牵涉农民切身利益、农村基层非政府民主管理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农村经济和社会平衡,就是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内容,也就是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措施。

  今年以来,xx纪委为摸清我区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和滋生原因,找准根治良方,专门组成调研组进行了专项题调。主要针对微权腐败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了“亮剑行动”,实施“三资”管理“清理计划”、“五务”公开“阳光计划”、涉农资金“春雨计划”,推动农村事务规范化、五务公开制度化、监督检查常态化、资金使用有效化,促进基层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务实为民,提升基层党员干部形象和群众满意度。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状况

  全区29个行政村,195个村民小组,分属4个街道办事处。20xx年实现村集体总收入433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671元,当年新增农村集体资金产总额305万元。截止20xx年xx月底,全区村(组)资产总额6313万元,资产总额1.56亿元,登记耕地面积28544亩,林地4072亩,水面5161亩,村办公用地336亩,村民宅基地9188亩,交通用地2704亩,荒地3228亩,其他用地合计6842亩。

  近年来在农村“三资”管理工作,xx重点积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机构建设注重强化领导

  一就是强化领导。各街道都专门明晰一名副主任具体内容分管“三资”管理工作,吉北“三资”管理中心积极开展工作。二就是机构完善。成立了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全面履行职责“三资”管理服务职责。三就是加强管理。精心安排存有会计证的正式宣布

  工作人员扩充服务中心,并推行定岗、定员、DDX。并实行了月讨论会制度,研究“三资”管理关键性工作。

  (二)资金管理注重制度建设

  一就是推行村财办管制度。各村中止财务会计、办事员,只设立一名报账员。由“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对村、组支出负责管理备案进账,并推行电算化管理。每个村就可以开办一个基础账户,支票和印鉴由“三资”管理中心统一看管,按一村一账方式展开分户核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以任何理由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二就是规范大额开支有关制度。农村关键性决策、关键性事项、重大项目精心安排和大额资金采用,必须通过四议两官方一监督程序。比如说今年3月份该区一个村530亩鱼塘承包合同到期,该村官方对承揽事项公开招标,并严苛按照“四议两官方”程序实施,街道调派“三资”管理人员全程展开了监督,最终该村鱼塘以80万元顺利延包,化解了承包费难收的问题。推行《农村大额Hardoi提早备案》制度。改前的先花钱后记账为重备案后开支,再记账。继续执行《村干部工资银行代收制度》,杜绝报账员以现金形式为村干部派发工资,增加村干部经手现金机会。三就是严苛收支财务制度。总收入方面,明晰村集体资金总收入监管范围,包含旧有累积、经营收入、投资利润总收入,国家征用土地补偿总收入,上级划拨总收入、买进总收入等。凡属村集体总收入都必须全额及时归为“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基本账户,严禁卢戈韦、侵吞或擅自抵换债务。开支方面,村集体开支根据集体投资理财、民主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票据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投资理财严格把关,上报单位及责任人盖章盖章,经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双签下,关键性事项支出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后缴付。票据方面。村(组)必须采用“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具有时间、地点、品名、事由、金额、经手人等七大开支要素,“三资”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审查票据真假。

  (三)资产管理注重程序规范

  一就是建设项目推行招投标管理。农村集体投资二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程序展开招投标,村级集体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应遵从官方、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违法管制或排挤本辖区或本辖区之外的法人或者其他非政府出席投标,严禁以任何方式干预招投标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二就是集体资产同时实现台账管理。农村资产的采用必须通过规定程序签订合同,承包合同须上缴农村三资管理中心档案备案,由“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台账备案,统一管理。并定期督查合约履行职责情况,必要时及时启动法律程序,防止集体资产损失。

  (四)资源管理注重公开透明

  一就是秉持“凡采用必官方”原则。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统一为各村创建集体资源备查厚,所有采用集体资产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与资产所有者签定书面合约,明晰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对集体资产的多寡变化,检查考核等情况推行定期张榜公布,拒绝接受群众监督,资产台账推行动态专人管理,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二就是利

  用“官方日”二次官方。每月x号为“五务”官方日,各村必须按建议对“五务”展开官方。区纪委联手检查组、街道联手检查组每月非政府有关人员对官方情况展开检查通报,并做为年终考核各村的重要依据。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

  尽管在实践中搞了大量的工作,实际操作中仍存有一些注重问题:

  (一)资金损失

  一就是总收入不及时进账。一些村在催收诸如房租总收入、承揽土地总收入时,钱不及时交回村内选定账户,导致资金结晶在个别干部或经手人手中,导致干部犯错误,给集体导致损失。二就是卢戈韦现象时有发生。个别村缴纳现金后,展开卢戈韦,违背财务交、支两条线规定。三就是私自开办账户。个别村除了开办基本户和通常户外,还建有新村建设账户、市场管理账户、集体企业账户等。基本户和通常户就是以村委名义开设的,在监管范围之内,其它账户管理的资金也存有集体资金,但是在运转过程中瓦解监管和监督,存有变为小金库的风险。四就是大额资金采用不规范。有的没票据,白条进账。或者存有大额资金存有票据不充值。五就是敛财村干部补贴现象屡见不鲜。个别村村干部除了工资外,还列支存有散煤补贴、建立补贴、环保补贴等等。六就是集体资金采用效益较低。集体资金主要用作村民股息,在公益事业和发展农村经济方面投资较太少,集体结余资金多以银行存款形式处理,资金保值变现形式单一。

  (二)资产流失

  一就是资产账实相符。主要整体表现存有两种情况:首先就是存有账无物的现象。资产已遗失、除役或变价处置的资产并无及时进账核销;其次就是存有物后宰门。追加的资产并无进账。二就是资产更改不及时。村内追加的资产因未付清款等原因,导致固定资产账上无法彰显。三就是固定资产订货随意性弱。固定资产订货不履行职责订货相关手续,不招标议价,订货程序不细致,导致资产备案不完备不全面。四就是合约签定不规范。经营转包、不动产出租、产权受让、工程建设、土地承揽确权等项目,合约签定不注重。有些合约签定随意性小,有些合约要素不全系列,条款未明,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不对等,有的甚至没书面合约,难导致集体资产外流漏洞。

  (三)资源贬值

  一就是资源底子不明。备案时没有备案全面,凿登乱尼里现象较常用,管理从源头上就发生难点;二就是官方意识谈论厚。例如村内一些荒山、滩地、门面房、机械,村干部在对外承揽租赁时暗箱操作方式,不按规定程序官方,公正操作方式。个别村干部将村民委员会自治权认知为村委会主任自治权,更有甚者搞出“自己说了算”,村干部按制度、按程序、按规定办事的规矩没构成,从而导致资源升值,更谈不上保值变现。

  (四)人员违纪违法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疏于,极容易导致有关人员违纪违法。少数基层党员干部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和有关纪律规定视同虚设,有的虚构套取集体财物,有的违规处理集体资产,甚至除了挪用农民农资补贴现象。这些问题不仅侵犯了群众的切身利益,还轻微侵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三、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对策及努力方向

  (一)坚决执行“四议两官方一监督”制度

  针对当前个别村存在的“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审批一支笔”等问题,为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必须将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大额固定资产的购置与处置等列入村级重大事项,实行流程化、精细化管理。坚持用“流程化、精细化”管住“随意性”,从强化程序监督入手,凡办理村级重大事项,必须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不经过“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决策的,街道党委政府不予批准;不经过招投标的,财政不予付款;不遵循工程合同的,不予决算。

  (二)积极探索官方公平公正管理模式

  建立“区、街道、农村”三级全覆盖的农村集体“三资”平台,按照“一个平台,三级管理”模式,实现将农村集体“三资”、财务、公开公示集一体的大数据模式,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核算工作的时效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探索启动与银行专线对接工作,实现银行存款收支与出纳数据实时对账,及时掌握银行存款异常情况。尝试将农村集体建设工程交易、资产资源租赁合同签订等工作纳入农村集体“三资”交易平台管理,确保建设工程交易、租赁合同签订“公开、公平、公正”。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橱窗”、“网络”、“短信”、“微信”等媒介,同步公开农村集体经营管理情况,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尝试导入第三方管理机制

  尝试引入第三方管理机制,通过公开招标,引入有经验的第三方资产管理公司,定期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摸底、登记、管理,增强“三资”清查的实效性,排除人为因素干扰,牢牢掌握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彻底摆脱目前管理困境。

  (四)加强严肃查处问责追责力度

  建议实行专项审计和督查制度。由区纪委牵头,审计、农经、财政等相关涉农管理部门参与,组成专项监督工作小组,强化农村集体“三资”专项督查工作。坚持村干部离任或任期审计制度,客观公正地对村干部在任期内财务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集体资产和资源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结果向群众公开,对审计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通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三资”管理方面违规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贪污、挪用、侵占集体资金,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等侵害集体、群众利益的,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裹起来白灵制度建设的笼子

  建议制订《关于对违反农村财务管理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办法》,从制度上明确责任追究的范围,责任追究的种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主要责任,村民主理财小组责任、街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总会计责任等。从制度上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维护集体经济利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为贯彻落实江阴市《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历史使命”主题教育中积极开展著眼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有效率二要保护群众利益,进一步规范村集体三资监管,我镇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深入细致非政府各村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为确保此次专项自查的效果,我镇明晰了“三资”监管办公室统筹规划协同职责,特别强调了农经部门对村集体“三资”的监管职能。明晰各村的三资监管负责人,由专人负责管理专项自查工作,进一步全面落实人员职责,大力推进镇村两级协同,在组织上确保了此次专项整治任务有效率有序大力推进。

  二、加强培训、提高业务

  在江阴市举行三资监管专项整治业务会议之后,我镇紧随上级部门步伐,于11月13日招集各村财务会计积极开展了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上,农经部门向各村表达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具体内容的自查建议,并和各村财务会计互动自学了市里的培训ppt及印发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政策编订。提升了各村三资监管人员的思想认识及业务能力,在人员上确保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实效。

  三、问题导向、突出实效

  本次三资监管专项整治以巡查自查问题为导向,建议各村对巡查出的问题认真清扫,尤其对牵涉至农村集体三资的问题逐个分析整理。根据问题制订详尽的自查方案。目前自查报告和自查目录已初步构成,后期我们可以根据各村自查方案,重点严格执行全面落实自查。

  除了巡查整改,我们对两项清理进行了回头看工作,对2022年的两项清理情况进行了排查,将整改情况填表上报。对2022年的资金出借、资产资源出租情况进行清理。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形成长效机制,我们将根据此次专项检查结果,查漏补缺,进一步强化三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每半月对整改问题的排查统计工作,定期对各村进行督查,形成长效化、制度化的自查自纠机制。二是用好各类三资平台,持续督促各村用好e银通、村务卡、规范各村财务支出手续。专人负责三资监管预警平台,每日查看预警,及时处置整改。督促

  各村加快产权交易平台录入,确保应进必进。三是强化三务公开。每月通报各村户户通点击率,督促各村规范在户户通上的上传内容,提升户户通普及率,确保及时、全面地公开三务信息。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苍南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分散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苍农〔2022〕96号)的通告,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轻易指导下,我们以问题为导向,将核查和自查结合,对镇36个行政村深入细致积极开展“三资”管理专项环境治理工作。截至目前,36个村基本顺利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

  一是资金管理情况:各村都能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村集体收取各项收入时,都能使用统一的专用票据;村集体存款各村只有一个帐户,能严格执行帐、款分管,全镇村级财务帐目、资金都由镇三资管理中心代管。二是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清产核资;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全部经过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会议或村两委会讨论决定;村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一般经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或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

  (二)农村集体“三资”专项环境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实施情况:我镇及时成立“三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对全镇36个行政村的集中整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

  二就是农村集体“三资”核查情况:镇“三资”整治工作小组,按照整治的范围全面展开核查,如实投档核查结果,对各村的“三资”情况展开分类汇总,备案台账,创建台帐。至目前,全镇36个行政村已全面完成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共排查出来各村白条(单张100元以下)、非生产性支出不合规等问题,具体内容问题看看附表。

  二、存在问题

  目前,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还存有一些问题,须要进一步健全和规范,主要整体表现在:

  一是村级“三资”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规范,或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

  二就是白条进账问题:原始凭证不规范,部分村存有采用白条(1-5月份单张100元以下),未采用非正规发票进账的问题;

  三是存在少数非现金结算不到位问题:部分费用支出及资金付出未严格执行转账支付;

  四就是非生产性支出不规范:个别村存有村主职干部派发补贴,餐费开支;

  五是村级工程项目建设不规范:村级工程未严格执行5万以上要招投标的规定,或将5万以上的工程拆分成若干个工程;

  六就是三资队伍不完善:因人员调整,三资中心工作人员太少、崭新工作人员业务不甜,村账管理脆弱。

  三、整改措施:

  1、必须进一步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创建权力目录,明晰职责权限,规范管理。

  2、实行三资管理改革,对各村董事长及报账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专业素养。

  3、举行专题会议,递交有关文件规定,领会上级文件精神;针对白条进账等财务问题展开重点宣传及教育。对发生采用白条情况的村进行批评教育;表达相关手续齐全、合规的退库进账流程;对已进账白条建议尽快觉拉正式宣布发票。

  4、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具体做到“八严禁”,违规发放村干部年终补贴提交镇纪委处理,严格执行大额资金转账支付;严格执行会议报支相关规定。

  5、严格执行村级工程招投标程序,未招投标予以开户支票,予以进账;对已进账未招投标工程建议审计工作审价;村级工程项目必须严苛按照规定签定规范的合约,对于盖章盖章不规范的合约展开自查。

  

  

篇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集体统

  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

  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和其他收入等。

  3、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当使用规定的票据,确保收入有据可查

  并在一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上缴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入帐核

  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

  励、补助、补偿资金等须直接拨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帐户,

  实行一个漏斗向下。

  4、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要经常核查村级有关经济往来帐目,

  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用等管理费、

  五保户供养、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村级不得开支招待

  费。

  3、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实行备付金制度,每月由村报账员到乡镇农村集体

  “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领取一定数量的备付金用于日常开支,发生超出备付

  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村应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审批后预支。

  4、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

  签字(盖章),报经村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定期交村务监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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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集体审核.大额开支,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后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

  5、审核同意后的财务开支票据由村报账员负责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账。中心要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把关,手续不全的单据不得报账入账。

  三、财务预决算制度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应当提出当年资金预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须履行相关程序,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后方可实施。2、审核通过后的预算方案应张榜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查备案。3、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执行预算方案。确需调整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调整方案,说明调整原因,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审批。4、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四、财务公开制度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1)财务预算;(2)各项收入;(3)各项支出;(4)资产资源及处置情况;(5)债权债务;(6)收益分配;(7)村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8)其他应向村民公开的事项。3、财务公开应做到年初公布预算方案,每季度公布收支情况,年末公布预算执行、决算、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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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群众关心的“三资”管理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5、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便于村民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同时也可以采用其他有效的方式进行公开.6、财务公开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负责监督实施。五、资产清查制度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要进行一次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帐实、帐款相符。2、资产清查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实施,清查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3、资产清查中心发现的和结果公布后村民提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将解决情况张榜公布。六、资产台帐制度1、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资产,按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2、资产台帐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资产台帐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4、已出让或报废的资产,应当及时进行核销。5、资产台帐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七、资产评估制度1、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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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2、评估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

  3、受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被评估资产的原值、使用年限、折旧以及重置成本、获利能力、公开市场价格合理评定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

  4、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公议确认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5、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机构串通作弊,或者评估机构玩忽职守致使评估结果不实的,可由上级机关宣布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采取承包、租赁、出让等方式盘活集体资产,取得收益.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时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标投标,是否进行资产评估等事项。3、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相关方案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交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其过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4、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设责任等,并向全体成员公开。5、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报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备案、归档。九、资产经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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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

  3、集体资产统一经营和承包、租赁、出让所取得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村账核算。

  4、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十、资源登记簿制度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性资产,应当建立集体资源性资产登记簿,逐项记录,并建立电子文档。2、资源性资产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性资产,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5、资源登记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十一、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1、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2、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3、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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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竞价确定。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4、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的承包、租赁集体资源方案应交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

  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查备案。重大事项应召开成员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

  5、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十二、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1、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统一编号,统一管理。2、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3、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村集体土地应逐户签订合同,颁发承包合同书和经营权证书。土地流转使合同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合同变更。4、承包、租凭产生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5、承包、租凭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十三、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集体资产和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得用语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要纳入帐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计监督.十四、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岗位责任制度1、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受村委托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同时承担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中心日常工作实行电算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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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中心设主任、副主任、总会计、资金会计、资产资源管理人员等岗位。3、中心主任岗位职责(1)负责中心全面工作;(2)遵守和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和法律法规;(3)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4)负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承包、出租、租赁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5)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服务中心的管理,保证政策运转和高效工作;(6)组织人员定期审计和检查各村财务状况,保证集体资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7)负责对服务中心人员及村级报帐员的考查、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4、副主任岗位职责(1)协助主任管理中心日常工作;(2)负责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培训;(3)协助主任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4)协助主任负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承包、出租、租赁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5)完成主任交办的工作任务.5、总会计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坚持按财务制度做好财务核算,如实反映村集体资金收支情况;(2)负责对村报账员报送的票据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票据加盖审核同意章予以报账,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票据不予盖章并拒付;(3)按规定设置各类账薄,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审核各类票据,编制会计凭证,及时进行电脑记账,按时完成会计月报、年报及其他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村集体资金的运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4)负责监督资金会计资金领、核、销工作;(5)对村各类经济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及时与资金会计核对账目,定期检查和分析财务指标执行情况,及时反馈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和解决;(6)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7)加强对电算化微机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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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资金会计职责(1)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各种现金收付业务;(2)负责银行存、取款和结算业务;(3)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并定期与总会计核对账目,做到账款相符;(4)增强安全意识,采取防范措施,保证资金安全;(5)按规定做好收据的领、核、销工作;(6)及时提供财务公开的会计资料。

  7、资产资源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2)负责建立各村资产、资源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3)指导各村按照民主程序处置各类资产和资源,负责各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方案的审核与监督。

  8、村报账员的职责(1)积极配合镇中心的工作人员工作;(2)严格遵守财经法规,坚持原则,坚决制止和抵制一切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在村两委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并保证各种财务活动合规合法、真实有效、票据正规,杜绝虚报、冒领和坐支现金;(4)及时地将本村集体各项收入上交代理服务中心账户;(5)定期到镇服务中心进行报帐;(6)定期向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汇报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7)负责本村的财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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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专业资料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专业资料一财务收入管理制度二财务公开制度三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四财务预决算制度五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六资产经营管理制度七资产清查制度八资产台账管理制度专业资料九资产评估制度十资源处置招标投标制度十一资源台帐登记管理制度十二资源承包租赁出让拍卖制度十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十四责任追究制度财务收入管理制度1村级收入必须列入年初预算经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认后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专业资料理服务中心备案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1

  一、财务收入管理制度二、财务公开制度三、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四、财务预决算制度五、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六、资产经营管理制度七、资产清查制度八、资产台账管理制度九、资产评估制度十、资源处置招标投标制度十一、资源台帐登记管理制度十二、资源承包租赁出让拍卖制度十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十四、责任追究制度

  2

  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1、村级收入必须列入年初预算,经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认后,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2、村级收入主要包括:原始积累、发包收入、经营收入、租赁收入、投资利润收入、征用土地补偿费收入、变卖集体资产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和借入资金等。3、村级所有收入必须使用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农村财务专用收款收据和市统一印制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用收据,收取资金之日起7日内缴存农村集体“三资”代理中心统管资金专户。4、缴存各项收入时,报账人应提供收入款项相关的资料依据,如各种会议记录、合同、上级拨款相关文件等。5、发包收入款项一旦签约确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减免,确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因素造成承包人巨大损失需减免的,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中心核准。6、凡属村集体资金必须全部纳入村集体帐内核算,将村集体账户资金委托给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

  3

  7、实行定向限额和备用金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结算、民主程序,建立村级资金安全运行机制;8、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要加强票据管理,杜绝“白条”抵库。要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账实相符。

  4

  财务公开制度

  1、财务公开的内容⑴财务计划:①财务收支计划;②固定资产购建计划;③农业基本建设计划;④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入计划;⑤收益分配计划。⑵各项收入:①发包及上交收入;②集体统一经营收入;③土地补偿费;④救济扶贫款;⑤上级部门拨款;⑥其他收入。⑶各项支出:①生产性建设支出(包括购建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②公益福利事业支出(包括购建公益性固定资产支出);③村组干部工资及奖金;④招待费支出;⑤集体统一经营支出;⑥救济扶贫专项支出;⑦其他支出。⑷各项财产:①现金及银行存款;②产品物资;③固定资产;④对外投资;⑤其他财产。⑸债权债务:①农户往来;②内部单位往来;③外部单位和个人往来;④银行(信用社)贷款;⑤其他债权债务。⑹收益分配:①收益总额;②缴纳税金总额;③提取公积金数额;④提取公益金数额;⑤提取福利费数额;⑥投资分利数额;⑦其他分配。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2、财务公开的时间财务公开要按月或季进行,重要的财务活动应及时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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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逐笔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年初时公布财务计划,年末时公布各项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3、财务公开的形式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应主要以填写财务公开栏的形式张榜公布。财务公开栏应张贴在群众集中聚居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群众方便阅览的地方。另外,还可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明白纸”、村务公开册、村务简报、民主听证会、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4、财务公开的基本程序⑴各村报账结束后,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及时组织人员记账结账。每季末公布时,由乡(镇)农经站在下月上旬5日前,将全乡(镇)统一格式的公开资料提供给各村,各村在10日前将内容填写到公开栏内。临时需公开的村务事项,由村级制成公开资料,一式两份,村级留存一份,另一份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存档。⑵乡(镇)农经站随时检查各村财务公开情况,并定时不定时公布检查结果。对公开不及时或公开不全面等情况,随时责令村级更正、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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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一、日常开支按规定程序审批,重大事项开支应当履行民主程序。村集体发生的财务事项,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的签字,依照审批权限审批后,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对合理合法的原始凭证,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加盖民主理财审核章,由会计人员审核入账。原始凭证未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不得入账。二、严格审批权限:年度财务预算内的一次性支出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村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批;一次性支出1000元-3000元(含3000元),由村两会委集体讨论审批;3000元-10000元(含10000元)的,由村两委会会同村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审批;一次性支出10000元以上的,需经村集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审议决定审批;属于预算方案外新增加的非生产性支出项目,一律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三、未列入村里年度财务预算内的一次性支出200元(含200元)以下,由村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批;一次性支出200元以上的,需经村集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审议决定。四、村民主理财小组财务支出的审批权限:一次性支出300元(含300元)以下,由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审批;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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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以上的,需经本组集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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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预决算制度

  1、每年初,各村应编制村级财务预算,并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报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作为其当年资金开支的依据。2、年度终了时,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根据该年各村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编制决算报告,送交各村村民代表会议审议。3、预算编制要贯彻“实事求是、量入为出和收支平衡”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各项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预算。4、预决算编制程序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初编制财务预算方案,年终编制决算方案,需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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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

  一、村级集体资产的有偿使用必须依法签订书面合同。二、合同文本要使用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合同文本。三、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上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进行鉴证、备案。四、所有村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合同必须纳入档案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专盒、专柜存放。合同保存要达到“四防”要求,即防火、防潮、防虫、防盗。五、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将纳入管理的合同资料,按要求进行收集、整理、登记、归档管理,防止资料的散失和损毁。六、合同变更、转包、转让后要及时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否则视为无效。七、村委会换届或合同保管人员变动,必须在5天内办理合同档案移交手续。八、发生合同丢失、损毁事故,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合同保管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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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经营管理制度

  1、村级集体企业、鱼塘、铺位、山地、荒坡等集体资产的承包和水利设施、道路、学校等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的发包,要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实行公开招标发包。2、村两委干部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利用不法手段取得经营权或承包权,不得利用职权指定承包单位或个人。3、村组织要加强承包合同的管理,所有承包合同均要经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进行鉴证,要指定专人负责抓好承包合同的跟踪服务和管理,并对承包项目、承包量和金额指标等,实行造册登记。每年对承包合同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于即将到期的合同,要在承包合同到期前的一个月内,认真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及时清收到期的承包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纠纷。4、对承包方不按期缴纳或拒交承包款以及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转包他人的行为,要及时终止合同或向有关部门申请处理。5、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统一建立集体资产、资源台帐。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对集体资产的增减变化、检查考核等情况实行定期公开张榜,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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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清查制度

  1、每季度结账后,各村进行一次全面的资产清查。通过实地盘点、核对、查询,保证帐实相符。2、清查范围包括:固定资产(包括租入和租出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专项存款、银行借款、有价证券、债权、债务等各种往来结算款项。3、清查方法:(1)以村为单位成立清查小组。(2)要按照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提供的统一表格,逐一进行盘点、清查、登记。对于无法逐一清点的大宗散置物品,如煤炭、矿砂等,可通过技术测定来确定其数量。(3)要填明各种资产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4)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应根据盘存单上所记录的各种物资的盘点数量,及时与账面上的结存数量进行核对。4、对资产清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认真处理。(1)在资产清查中确定的资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应进一步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分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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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属于定额之内或自然原因引起的盘盈、盘亏,可根据规定手续及时转账。(3)属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应会同有关部门或报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4)对清查中发现的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报经审批后,应及时调出、出售或作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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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台帐管理制度

  1、建立资产台账,如实登记和反映本集体帐内外资产的现状、价值和变动情况,加强对各项资产的管理。2、定期进行清产核资,依法界定资产所有权,对未入账资产,要按照规定及时补充登记入账,做到帐实相符。3、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固定资产变动进行跟踪,详细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购建时间、原始积累、累计折旧、减值、清理、使用状况、收益情况等项目,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对租入和租出的固定资产租金,记录租金收付计划、租金的收付情况,对租金的收付及时作账务处理。4、建立有价证券台账,详细记录各项有价证券的名称、券别、购买日期、号码、数量和金额等项目,加强对有价证券的管理。5、建立库存物资台账,详细记录各项库存物资的取得时间、经办人、增减金额、结余等项目,加强对库存物资的管理。6、各类资产明细要同时录入会计电算化管理系统,并要定期核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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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制度

  第一条为了正确体现农村集体资产的价值,保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村集体资产评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第三条集体资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一)农村集体资产拍卖、转让;(二)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第四条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权限,由乡(镇)农经站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时,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有关情况和资料保密。第六条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由农村集体资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进行。第七条农村集体资产评估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资产评估申请;(二)评定估算;(三)验证确认。第八条乡(镇)农经站应当自收到资产评估申请书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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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十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资产评估的决定,通知申请单位及其相关部门。第九条提出申请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准予资产评估通知书后,可以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资产。第十条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对委托单位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核实资产帐实是否相符,据以做出鉴定。第十一条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对委托单位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向委托单位提出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委托单位收到资产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后应及时上报乡(镇)农经站审查;并确认资产评估结果。第十二条农村集体资产重估价值,根据资产原值、净值、新旧程度、重置成本、获利能力等因素和本办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方法评定。第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致使资产评估结果失实的,乡(镇)农经站可以宣布资产评估结果无效,并报相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资产评估机构作弊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农村集体资产评估结果失实的,乡(镇)农经站可以宣布资产评估结果无效,并报相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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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

  1、集体所有且没有开展家庭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以及果园、养殖水面等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2、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和租赁金由双方议定。3、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和租赁金应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招标应确定方案,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明确项目的名称、数量、用途、期限及标底等内容。招标方案必须履行民主程序确定。4、在招标中,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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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台帐登记管理制度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性资产,要建立集体资源台帐,逐项记录,代理中心设置资源台帐,村级设置资源登记簿。二、资源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还应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的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四、各类资源明细,要同时录入会计电算化管理系统,并要定期核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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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承包租赁出让拍卖制度

  一、通过对集体资源的管理,规范资源承包、租赁、出让、拍卖行为,使集体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民主监督、科学管理的集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集体资源保值增值。二、管理的范围: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林木、荒山、荒地、水面等。三、承包(租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民主协商,公平合理;2、资源承包、租赁、出让或拍卖时,经本村村民代表2/3以上代表签字同意;3、承包、租赁、出让、拍卖程序,应合乎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各项具体规定。四、村级集体资源的有偿使用必须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文本要使用市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上报乡(镇)经营管理部门进行鉴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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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集体资产和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要纳入账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计监督。三、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方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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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追究制度

  1、任何单位或个人侵占、挪用、私分、损坏等非法动用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的,有关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要及时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变更与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属无效,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责任人承担。对拒不改正的,是村党支部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是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依法予以罢免;构成危害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3、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工程项目建设未经民主决策程序讨论、未采取招投标的,所签合同无效;造成经济损失的,主要负责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4、任何单位或部门,无论以任何名义挪用、支配、截留村集体资金、资产,变相命令和干涉村集体资产、资金的开支使用,非法动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县级人民政府、纪检监察、农经等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要领导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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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入管理制度二、财务公开制度三、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四、财务预决算制度五、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六、资产经营管理制度七、资产清查制度八、资产台账管理制度九、资产评估制度十、资源处置招标投标制度十一、资源台帐登记管理制度十二、资源承包租赁出让拍卖制度十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十四、责任追究制度

  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1、村级收入必须列入年初预算,经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认后,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2、村级收入主要包括:原始积累、发包收入、经营收入、租赁收入、投资利润收入、征用土地补偿费收入、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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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资产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和借入资金等。

  3、村级所有收入必须使用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农村财务专用收款收据和市统一印制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用收据,收取资金之日起7日内缴存农村集体“三资”代理中心统管资金专户。

  4、缴存各项收入时,报账人应提供收入款项相关的资料依据,如各种会议记录、合同、上级拨款相关文件等。

  5、发包收入款项一旦签约确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减免,确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因素造成承包人巨大损失需减免的,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中心核准。

  6、凡属村集体资金必须全部纳入村集体帐内核算,将村集体账户资金委托给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

  7、实行定向限额和备用金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结算、民主程序,建立村级资金安全运行机制;

  8、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要加强票据管理,杜绝“白条"抵库。要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账实相符。

  财务公开制度

  1、财务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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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⑴财务计划:①财务收支计划;②固定资产购建计划;③农业基本建设计划;④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入计划;⑤收益分配计划.

  ⑵各项收入:①发包及上交收入;②集体统一经营收入;③土地补偿费;④救济扶贫款;⑤上级部门拨款;⑥其他收入。

  ⑶各项支出:①生产性建设支出(包括购建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②公益福利事业支出(包括购建公益性固定资产支出);③村组干部工资及奖金;④招待费支出;⑤集体统一经营支出;⑥救济扶贫专项支出;⑦其他支出。

  ⑷各项财产:①现金及银行存款;②产品物资;③固定资产;④对外投资;⑤其他财产。

  ⑸债权债务:①农户往来;②内部单位往来;③外部单位和个人往来;④银行(信用社)贷款;⑤其他债权债务。

  ⑹收益分配:①收益总额;②缴纳税金总额;③提取公积金数额;④提取公益金数额;⑤提取福利费数额;⑥投资分利数额;⑦其他分配。

  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2、财务公开的时间财务公开要按月或季进行,重要的财务活动应及时逐项逐笔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年初时公布财务计划,年末时公布各项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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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财务公开的形式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应主要以填写财务公开栏的形式张榜公布。财务公开栏应张贴在群众集中聚居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群众方便阅览的地方。另外,还可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明白纸”、村务公开册、村务简报、民主听证会、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4、财务公开的基本程序⑴各村报账结束后,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及时组织人员记账结账.每季末公布时,由乡(镇)农经站在下月上旬5日前,将全乡(镇)统一格式的公开资料提供给各村,各村在10日前将内容填写到公开栏内。临时需公开的村务事项,由村级制成公开资料,一式两份,村级留存一份,另一份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存档。⑵乡(镇)农经站随时检查各村财务公开情况,并定时不定时公布检查结果。对公开不及时或公开不全面等情况,随时责令村级更正、改进。

  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一、日常开支按规定程序审批,重大事项开支应当履行民主程序.村集体发生的财务事项,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的签字,依照审批权限审批后,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对合理合法的原始凭证,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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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加盖民主理财审核章,由会计人员审核入账.原始凭证未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不得入账。

  二、严格审批权限:年度财务预算内的一次性支出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村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批;一次性支出1000元—3000元(含3000元),由村两会委集体讨论审批;3000元-10000元(含10000元)的,由村两委会会同村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审批;一次性支出10000元以上的,需经村集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审议决定审批;属于预算方案外新增加的非生产性支出项目,一律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三、未列入村里年度财务预算内的一次性支出200元(含200元)以下,由村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批;一次性支出200元以上的,需经村集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四、村民主理财小组财务支出的审批权限:一次性支出300元(含300元)以下,由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审批;300元以上的,需经本组集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财务预决算制度

  1、每年初,各村应编制村级财务预算,并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报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作为其当年资金开支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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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年度终了时,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根据该年各村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编制决算报告,送交各村村民代表会议审议。

  3、预算编制要贯彻“实事求是、量入为出和收支平衡"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各项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预算。

  4、预决算编制程序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初编制财务预算方案,年终编制决算方案,需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批、备案。

  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

  一、村级集体资产的有偿使用必须依法签订书面合同。二、合同文本要使用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合同文本。三、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上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进行鉴证、备案。四、所有村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合同必须纳入档案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专盒、专柜存放。合同保存要达到“四防”要求,即防火、防潮、防虫、防盗。五、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将纳入管理的合同资料,按要求进行收集、整理、登记、归档管理,防止资料的散失和损毁。六、合同变更、转包、转让后要及时到乡(镇)农村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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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否则视为无效。七、村委会换届或合同保管人员变动,必须在5天内办

  理合同档案移交手续。八、发生合同丢失、损毁事故,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合

  同保管人的责任。

  资产经营管理制度

  1、村级集体企业、鱼塘、铺位、山地、荒坡等集体资产的承包和水利设施、道路、学校等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的发包,要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实行公开招标发包。

  2、村两委干部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利用不法手段取得经营权或承包权,不得利用职权指定承包单位或个人。

  3、村组织要加强承包合同的管理,所有承包合同均要经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进行鉴证,要指定专人负责抓好承包合同的跟踪服务和管理,并对承包项目、承包量和金额指标等,实行造册登记.每年对承包合同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于即将到期的合同,要在承包合同到期前的一个月内,认真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及时清收到期的承包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纠纷。

  4、对承包方不按期缴纳或拒交承包款以及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转包他人的行为,要及时终止合同或向有关部门申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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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统一建立集体资产、资源台帐.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对集体资产的增减变化、检查考核等情况实行定期公开张榜,接受群众监督。

  资产清查制度

  1、每季度结账后,各村进行一次全面的资产清查。通过实地盘点、核对、查询,保证帐实相符。

  2、清查范围包括:固定资产(包括租入和租出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专项存款、银行借款、有价证券、债权、债务等各种往来结算款项。

  3、清查方法:(1)以村为单位成立清查小组。(2)要按照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提供的统一表格,逐一进行盘点、清查、登记。

  对于无法逐一清点的大宗散置物品,如煤炭、矿砂等,可通过技术测定来确定其数量。

  (3)要填明各种资产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4)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应根据盘存单上所记录的各种物资的盘点数量,及时与账面上的结存数量进行核对.

  4、对资产清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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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资产清查中确定的资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应进一步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分别处理.

  (2)属于定额之内或自然原因引起的盘盈、盘亏,可根据规定手续及时转账。

  (3)属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应会同有关部门或报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对清查中发现的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报经审批后,应及时调出、出售或作其他处理.

  资产台帐管理制度

  1、建立资产台账,如实登记和反映本集体帐内外资产的现状、价值和变动情况,加强对各项资产的管理.

  2、定期进行清产核资,依法界定资产所有权,对未入账资产,要按照规定及时补充登记入账,做到帐实相符.

  3、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固定资产变动进行跟踪,详细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购建时间、原始积累、累计折旧、减值、清理、使用状况、收益情况等项目,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对租入和租出的固定资产租金,记录租金收付计划、租金的收付情况,对租金的收付及时作账务处理.

  4、建立有价证券台账,详细记录各项有价证券的名称、券别、购买日期、号码、数量和金额等项目,加强对有价证券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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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建立库存物资台账,详细记录各项库存物资的取得时间、经办人、增减金额、结余等项目,加强对库存物资的管理。

  6、各类资产明细要同时录入会计电算化管理系统,并要定期核对数据。

  资产评估制度

  第一条为了正确体现农村集体资产的价值,保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集体资产评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集体资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一)农村集体资产拍卖、转让;(二)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第四条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权限,由乡(镇)农经站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时,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有关情况和资料保密。第六条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由农村集体资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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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农村集体资产评估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资产评估申请;(二)评定估算;(三)验证确认.第八条乡(镇)农经站应当自收到资产评估申请书之日起十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资产评估的决定,通知申请单位及其相关部门。第九条提出申请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准予资产评估通知书后,可以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资产。第十条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对委托单位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核实资产帐实是否相符,据以做出鉴定。第十一条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对委托单位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向委托单位提出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委托单位收到资产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后应及时上报乡(镇)农经站审查;并确认资产评估结果.第十二条农村集体资产重估价值,根据资产原值、净值、新旧程度、重置成本、获利能力等因素和本办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方法评定.第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致使资产评估结果失实的,乡(镇)农经站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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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宣布资产评估结果无效,并报相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资产评估机构作弊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农村集体资产评估结果失实的,乡(镇)农经站可以宣布资产评估结果无效,并报相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资源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

  1、集体所有且没有开展家庭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以及果园、养殖水面等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

  2、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和租赁金由双方议定.

  3、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和租赁金应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招标应确定方案,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明确项目的名称、数量、用途、期限及标底等内容。招标方案必须履行民主程序确定。

  4、在招标中,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

  资源台帐登记管理制度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性资产,要建立集体资源台帐,逐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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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中心设置资源台帐,村级设置资源登记簿.二、资源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

  坐落、面积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还应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的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四、各类资源明细,要同时录入会计电算化管理系统,并要定期核对数据。

  资源承包租赁出让拍卖制度

  一、通过对集体资源的管理,规范资源承包、租赁、出让、拍卖行为,使集体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民主监督、科学管理的集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集体资源保值增值。

  二、管理的范围: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林木、荒山、荒地、水面等.

  三、承包(租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民主协商,公平合理;2、资源承包、租赁、出让或拍卖时,经本村村民代表2/3以上代表签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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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承包、租赁、出让、拍卖程序,应合乎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各项具体规定。

  四、村级集体资源的有偿使用必须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文本要使用市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上报乡(镇)经营管理部门进行鉴证、备案.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集体资产和资源的重要组成

  部分,其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

  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

  条件,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

  支.

  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要纳入账内核算,严格实

  行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计监督。

  三、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管理

  方式创新。

  责任追究制度

  1、任何单位或个人侵占、挪用、私分、损坏等非法动

  用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的,有关农村集体资产管

  理部门要及时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

  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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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变更与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属无效,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责任人承担。对拒不改正的,是村党支部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是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依法予以罢免;构成危害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工程项目建设未经民主决策程序讨论、未采取招投标的,所签合同无效;造成经济损失的,主要负责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4、任何单位或部门,无论以任何名义挪用、支配、截留村集体资金、资产,变相命令和干涉村集体资产、资金的开支使用,非法动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县级人民政府、纪检监察、农经等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要领导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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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情况汇报三资管理和搭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监管平台工作情况汇报根据镇党委政府关于实施123农廉工程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在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方面我站结合全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实际注重在健全组织上下功夫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在规范程序上下功夫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在提升服务上下功夫三资管理工作运作日渐规范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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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篇一: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情况汇报“三资”管理和搭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监管平台工作情况汇报根据镇党委、政府《关于实施“123农廉工程”推进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在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方面,我站结合全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实际,注重在健全组织上下功夫,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在规范程序上下功夫,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在提升服务上下功夫,“三资”管理工作运作日渐规范,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一、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建立完善“三资“委托代理制度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工作机制首先,我站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指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协调、督查考核;成立了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时明确由各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具体负责本村“三资”管理的日常监督工作。(二)坚持工作原则,奠定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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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愿委托代理的原则。我们在工作中要求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

  向镇提交《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三)摸清“三资”底数,规范运作程序着重把好“三关”,即清查登记关、群众参与关、公示公开关。积极利用滕州市农廉监管在线的三资监管平台,通过网络将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集中录入、统一管理、统一上报、统一支出,即时记录、随时汇总,实现对“三资”业务、帐务的一体化处理,也满足了监督监管部门的后台查询和村民直接操作、自助管理等需求。(四)健全管理制度,确立工作目标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五权不变、统一管理、集中支付、分村核算”的理念,坚持“六个统一”,即统一审批程序,统一财务制度,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会计核算,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级项目竞标和严格村委会公章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五)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督实效在强化监管方面,我们坚持三项原则,严把三道关口,即坚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的所有权、支配权、监督权、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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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权、决策权不变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立核算的原则;村委会与会计代理中心依法委托的原则。把好三道关,即:一是收入入账关。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资金全部纳入镇村

  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代管账户。集体收入的收取,统一使用市经管局监制的专用票据。二是开支审批关。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开支票据必须经经办人签字、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签字、民主理财小组盖章、镇经管站审验盖章。两字三章齐全后,方可办理支取。三是公开公示关。每月28日为村民主理财日,每月8日张榜公布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六)注重阳光运作,规范招标管理重点对村级经济合同进行统一规范管理。一是健全制度。健全了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制度,使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在实际操作中有制度可依。二是加强监督。强化了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的作用,加强对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和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审批。三是促进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严密程序,完善提交方案、初步审核、发布公告、投标、开标、公示中标结果、签订承包或承建合同、归档管理八个环节,保证了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公开透明,节约了建设资金,保证了工程质量,赢得了群众的信任,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促进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同时规范村委会公章监管,分别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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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村级一般事务和合同协议类公章使用签批表,制定了严格的使用办法。

  (七)突出服务职能,提升服务水平。一是突出了民主监督的服务职能,充分发挥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预防和制止了账外账、坐收坐支、资金体外循环等现象;二是突出了会计监督的服务职能,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做到了及时纠正和查处;三是突出了“三资”管理工作检查。一方面由镇纪委牵头,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对重点村重点问题进行通报。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了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各种遗留问题、理顺了资产往来关系,澄清了集体家底,变单纯的农村“三资”不流失向农村“三资”的保值增值等方面延伸,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四是强化人员培训,提升自身素质。对村干部进行“三资”管理培训,不断增强自身处理“三资”问题的能力。二、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成效(一)提升了农村“三资”监管能力对于农村“三资”管理,从机制上建立了一套规范农村“三资”运作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充分做到了“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一方面加强了农村“三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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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的指导和服务,建立健全了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帮助和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规范合同、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另一方面规范了涉及农村“三资”管理有关会议决定、招投(议)标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设立了资产、资源动态式管理台账,提升了农村“三资”管理水平。

  (二)规范了村干部行为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村集体家底,强化对村集体资产规范化管理。增强了对村干部的约束力,根除了随意处置行为。通过构筑监督网络,铲除了滋生村干部腐败的土壤,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教育了村干部。村干部清正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干事创业积极性得到充分激发。(三)推动了村经济发展通过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既消除了群众思想疑虑,又调动了群众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既增强了资产管理的有效性,又增加了村集体收入;既强化了村干部创新发展意识,又畅通了干群关系“连心桥”,为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实现农民持续快速增收注入了不竭动力。(四)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通过“三资”管理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有效规范了村干部的从政行为,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加速了村级决策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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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民主化进程,及时化解了农村矛盾,巩固了农村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三、存在问题1、个别村“三资”登记台账不完整、不统一。尤其是土地登记不全、不细或没有登记台账,存在底子不清的现象。2、合同签定不规范。主要是书面合同签订时间过长,有的达20至50年,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政策法规要求等方面的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篇二: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总结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总结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的监督管理是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利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廉政阳光工程”,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举措。我镇通过健全组织网络、全面清理整顿、建立健全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了农村集体“三资”的会计电算化、管理网络化、运行规范化、监督即时化,加强了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监管,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基本情况高陵镇现有21个行政村,198个村民小组,农户7499户,农业人口29984人,农村劳动力14638个,XX年农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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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均纯收入5430元。1996年,高陵镇全面推行了村帐镇管,村级财务采取

  的是村有村管村用,会计集中办公,农经站集中审核的管理模式,虽然在农村财务监督管理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收到了一些效果,但由于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管理方式,在实际运作中暴露出很多问题和不足。仍然缺乏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手段,各个村财务管理,特别是资金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一部分村制度健全,手续完备,核算准确,资金完整、安全;但也有少部分村财务管理混乱,出现多人经手现金、重大开支不履行手续、往来款项不及时清理、土地开发资金不能合理使用等现象。而原有的管理模式,特别是资金管理模式和核算办法,使部分村干部

  权力过大,随意审批,民主监督力度不足,形成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制度漏洞,甚至可能造成集体资产流失,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成为社会不和谐不稳定的重要隐患。所以,改变原有的管理模式,同时加强村级账务、资金两个方面的监管力度,是提高当前农村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勿之急和有效举措。

  二、推行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的基本原则在改革之初,我们就向广大村民和村两委广泛宣传并在改革过程中严格执行了“三个不变”的基本原则。1、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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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了“四权”不变的原则。一是资金所有权不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形式平调、挪用村级资金;二是资金审批权不变,村级领导仍然按照有关规定审批费用;三是资金使用权不变,资金所有者对资金依法依规合法开支和进行收益分配的权限不变;四是资金收益权不变;2、坚持基本核算单位不变的原则。村级财务“双代管”实行以村为基本核算单位不变,一村一账,独立核算,自负盈亏;3、坚持监管机制不变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仍然接受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仍然接受村民的民主监管。

  三、具体做法1、成立机构,配备人员,确保业务有序运转。一是镇上成立了以书记、镇长为组长,各挂片领导为副组长,镇党政办、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有关同志为成员的村级财务委托代管工作领导机构。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主任由担任,负责日常工作,财务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微机室、档案室,共设置报账员21人,记账会计3人(负责全镇21个村会计核算)、中心主任1人。2、制定职责和各项制度,确保村级账务、资金“委托代管”有章可循、规范运转。一是制定明确了会计、报账员、审核以及中心主任的各自职责;二是制定了财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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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完善了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备用金管理制度、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制度、支出审批制度、村级票证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级收入管理制度、村级资产资源管理制度等。三是制定了高陵镇农村财务会计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

  3、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给予必需的工作经费保障。镇财政筹资调度资金购置了会计软件、微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和各村专用档案柜。

  4、搞好宣传动员,统一全镇干部群众的认识。镇党委专门召开了党委会,统一领导层面的思想认识;召开党委扩大会,统一镇中层干部和村书记、主任的认识;召开全体镇干部和村三职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统一全镇干部的认识。同时利用广播、板报、财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进行宣传,使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

  5、进行村级财务集中清理。在XX年6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前,从去年四季度开始,镇党委政府积极组织力量对XX年以来各村财务进行集中清理,切实做到有账可查,有据可依。重点清理核实五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村组干部和群众的借垫资金;二是村组干部应领未领的工资报酬;三是项目资金包括水利设施、公路建设、沼气建设、

  农网改造以及“一事一议”的项目资金收支,按照“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核算要求,清理入账,并向群众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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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四是对信用社的借款逐笔核对清理;五是对村内的其他现金收支进行清理。在财务清理中,做到“四清四查”,即:清理现金、信用社存款及有价证券,审查账款是否相符;清理各项往来,审查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清理发包款、租赁款、拍卖款等,审查资金用途是否合理;清理历年遗留的财务问题,审查有无违纪违规行为。通过财务清理,在达到账账、账实、账款、账表、账据“五相符”的前提下,编制出会计科目的发生额和余额平衡表。另外,对村级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登记造册,由村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签字盖章后,移交镇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对各村组的账务作出实事求是的客观评价和公正的审计结论,并与各村签订好村级账务委托代管合同(协议),办理好有关账据、资金移交手续。在清理结束后,我们立即组织核算会计及时对21个村的会计基础数据(现金、存款余额、内部往来余额、债权债务余额、财产物资余额等)进行了软件录入,太阳软件具有网络运行、财会管理、附件上传、信息查询、业务提醒、电子签批、远程监管、汇总分析、实时公开等九大功能,对农村“三资”实行信息化管理。监管部门可以通过网络客户终端对各村账目、资产、资源实时监督,作为代管做账基础数据。同时撤销各村原有的财务机构和银行账户,由村申请在中心财政所统一开设帐户,进行资金核算。(转载于:小龙文档网: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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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在实施过程中作到“五统一”、把好“七道关”。“五统一”,一是统一资金账户,各村统一在中心财政所服务部设立村级账户;二

  是统一报账时间,全镇21个村分别在每季度下旬的相对固定时段统一报账;三是统一报账程序,①审核原始单据是否合规②到核算会计处进行结算③到出纳处取现;四是统一会计核算,全镇21个村分别由3个会计相对固定进行统一核算;五是统一档案管理,由负责各村的会计统一对票据装订成册,存入专档。“七道关”:一是把好票据关。会计核算中心对各村实行统一票据管理,严格执行票据领用、核销管理制度。二是把好现金关。对现金实行备用金制度,一切现金收入存入农村财务服务中心账户,禁止“账外账”和“小金库”存在。三是把好审批关。对各村所有发生的经济业务,规定财务审批权限,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四是把好报账关。坚持定期报账制,核算中心明确了各村报账时段,督促报账员及时报账、结账。五是把好审核关。由村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对村财务收支进行逐项审核,通过后才能入账;核算中心对各村每月发生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票据进行全面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入账,并指导整改。六是把好合同关。各村所有的经济合同,必须上交财务服务中心审核备案,财务服务中心随时对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依法履行经济合同。七是把好公开关。对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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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支情况和重大事项经村民主理财小组签名后,定期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财务收支透明度。

  7、登记造册建台账。核查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镇对各村的“三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三资”监管台账,台账中包括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和相关会议记录、评估材料、资产资源照

  篇三:xx镇三资管理情况汇报XX镇“三资”管理情况汇报XX镇镇辖10个行政村和3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约

  2万人。农村“三资”管理一直以来都是农民十分关注的热点问题,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村三资管理越来越成为农村工作中的难点、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农村各种矛盾的焦点,农村三资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群干群关系的融洽和农村社会稳定。XX年以来我镇农村就开始实行村级资金帐务“双代管”管理制度,XX年以来,我镇开始推行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在区委农工办和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镇加大投入,改善办公条件,添置更换办公设备,高标准的全面推进农村“三资”信息化管理工作。

  一、基本做法(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网络。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和镇人大主席任副组长,镇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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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财政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资”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具体负责处理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日常事务;村级监督小组由村干部、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成员与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合一。对村级“三资”运行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监

  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保证“三资”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

  (二)完善制度,实行长效管理。在“三资”清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村级经济管理,确保“三资”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一是完善“三资”管理制度。结合我镇实际,重点完善收支预决算、票据管理、开支审批、工程项目管理、费用限额管理、资金管理、资产资源管理、经济合同管理等十项制度,规范“三资”经营,把“三资”管理置于规范的操作程序之中,以制度规范行为;二是完善“三资”监督制度。在实施民主监督、“三资”管理监督小组监督、村务公开监督常规监督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村级“三资”事项审计监督,实行内部审计、专项审计、离任审计、年终审计等多方位审计监督;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三资”管理制度行为的实行责任追究,坚决防止贪污、挪用、侵占集体资金以及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等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情况;四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立“三资”代理服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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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流程、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内容上墙。(三)清理核实,摸清三资底数。我镇用近半年时间,

  在全镇开展了农村“三资”清理工作,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全面清理账户、债

  权债务、收费票据、固定资产及公有财产,并进行分类造册登记。规范账务账目,建立“三资”账簿,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管理,规范“三资”运作。一是深化村务公开。实行常规公开和即时公开相结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开情况,完善公开内容和程序,确保公开实效;二是规范财务会审。坚持每季村级财务会审制度,账前统一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加强民主管理。对村集体收支、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工程项目等重大事务和宅基地审批、困难户补助等热点难点问题,按照民主决策程序实施。

  二、工作建议(一)加大土地流转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有针对性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引导农民全面理解土地承包流转的原则、形式和目的。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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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认识,增强农民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识。区、镇、村要成立土地流转服务机构,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信息和牵线搭桥。

  (二)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村务监督委员会在理财过程中,要注重把好财务报销凭证审核关和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关。村级财务开支报销单据必须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凡未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的报销凭证不得入帐。对村干部弄虚作假,收支不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入帐的行为,村务监督

  委员会有权举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队伍建设。重点抓好村级报账员,村务监督委员会长,财经管理负责人的培训。通过开展财经法规和会计业务培训,提升农村财务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我镇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三)切实抓好财务公开。要加强对财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对公开未按规定的时间、程序和内容,搞形式的村要采取措施,责令整改,对不进行财务公开的村,要追究村干部的责任,同时要注重财务公开的实际效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村“两委”要在年初制订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构建计划,农业基本建设计划,收益分配等各项计划,做到量力而行、计划开支、节资增效,坚决避免盲目开支,增加新的不良债务。

  三、工作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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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深刻地体会到,领导重视是搞好“三资”管理工作的前提,人员落实是做好“三资”管理工作的基础;措施到位是搞好“三资”管理工作的保证;镇村配合、上下联动是做好“三资”工作的关键。实行“三资”委托管理后,规范了村组集体“三资”运营,保护了农村“三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预防了集体资产流失,使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得到了有效利用。真正实现了从“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从“制度民主”向“程序民主”、从“暗箱操作”向“阳光操作”的转变。总的来看,我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

  已经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是,此项工作仍处在探索实践阶段,总体水平还不高,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下一步,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配套措施、制度,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我镇农村“三资”服务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我镇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与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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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一、财务收入管理制度二、财务公开制度三、财务开支审批制度四、财务预决算制度五、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六、资产经营管理制度七、资产清查制度八、资产台账管理制度九、资产评估制度十、资源处置招标投标制度十一、资源台帐登记管理制度十二、资源承包租赁出让拍卖制度十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十四、责任追究制度

  财务收入管理制度

  1、村级收入必须列入年初预算,经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认后,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2、村级收入主要包括:原始积累、发包收入、经营收入、租赁收入、投资利润收入、征用土地补偿费收入、变卖

  1

  集体资产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和借入资金等。

  3、村级所有收入必须使用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农村财务专用收款收据和市统一印制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专用收据,收取资金之日起7日内缴存农村集体“三资”代理中心统管资金专户。

  4、缴存各项收入时,报账人应提供收入款项相关的资料依据,如各种会议记录、合同、上级拨款相关文件等。

  5、发包收入款项一旦签约确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减免,确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因素造成承包人巨大损失需减免的,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中心核准。

  6、凡属村集体资金必须全部纳入村集体帐内核算,将村集体账户资金委托给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

  7、实行定向限额和备用金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结算、民主程序,建立村级资金安全运行机制;

  8、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要加强票据管理,杜绝“白条”抵库.要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账实相符.

  财务公开制度

  1、财务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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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⑴财务计划:①财务收支计划;②固定资产购建计划;③农业基本建设计划;④兴办企业及资源开发投入计划;⑤收益分配计划.

  ⑵各项收入:①发包及上交收入;②集体统一经营收入;③土地补偿费;④救济扶贫款;⑤上级部门拨款;⑥其他收入.

  ⑶各项支出:①生产性建设支出(包括购建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②公益福利事业支出(包括购建公益性固定资产支出);③村组干部工资及奖金;④招待费支出;⑤集体统一经营支出;⑥救济扶贫专项支出;⑦其他支出。

  ⑷各项财产:①现金及银行存款;②产品物资;③固定资产;④对外投资;⑤其他财产。

  ⑸债权债务:①农户往来;②内部单位往来;③外部单位和个人往来;④银行(信用社)贷款;⑤其他债权债务。

  ⑹收益分配:①收益总额;②缴纳税金总额;③提取公积金数额;④提取公益金数额;⑤提取福利费数额;⑥投资分利数额;⑦其他分配。

  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2、财务公开的时间财务公开要按月或季进行,重要的财务活动应及时逐项逐笔公开。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年初时公布财务计划,年末时公布各项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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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财务公开的形式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应主要以填写财务公开栏的形式张榜公布。财务公开栏应张贴在群众集中聚居地带、主要交通路口等群众方便阅览的地方。另外,还可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明白纸”、村务公开册、村务简报、民主听证会、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4、财务公开的基本程序⑴各村报账结束后,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及时组织人员记账结账.每季末公布时,由乡(镇)农经站在下月上旬5日前,将全乡(镇)统一格式的公开资料提供给各村,各村在10日前将内容填写到公开栏内.临时需公开的村务事项,由村级制成公开资料,一式两份,村级留存一份,另一份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存档。⑵乡(镇)农经站随时检查各村财务公开情况,并定时不定时公布检查结果。对公开不及时或公开不全面等情况,随时责令村级更正、改进。

  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一、日常开支按规定程序审批,重大事项开支应当履行民主程序。村集体发生的财务事项,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的签字,依照审批权限审批后,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对合理合法的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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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加盖民主理财审核章,由会计人员审核入账。原始凭证未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不得入账。

  二、严格审批权限:年度财务预算内的一次性支出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村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批;一次性支出1000元—3000元(含3000元),由村两会委集体讨论审批;3000元-10000元(含10000元)的,由村两委会会同村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审批;一次性支出10000元以上的,需经村集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审议决定审批;属于预算方案外新增加的非生产性支出项目,一律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三、未列入村里年度财务预算内的一次性支出200元(含200元)以下,由村主管财务负责人审批;一次性支出200元以上的,需经村集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四、村民主理财小组财务支出的审批权限:一次性支出300元(含300元)以下,由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审批;300元以上的,需经本组集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财务预决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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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每年初,各村应编制村级财务预算,并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报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作为其当年资金开支的依据。

  2、年度终了时,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根据该年各村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编制决算报告,送交各村村民代表会议审议。

  3、预算编制要贯彻“实事求是、量入为出和收支平衡”的原则,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各项收入、支出全部纳入预算。

  4、预决算编制程序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年初编制财务预算方案,年终编制决算方案,需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批、备案。

  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

  一、村级集体资产的有偿使用必须依法签订书面合同。二、合同文本要使用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合同文本.三、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上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进行鉴证、备案.四、所有村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合同必须纳入档案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专盒、专柜存放。合同保存要达到“四防"要求,即防火、防潮、防虫、防盗。五、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将纳入管理的合同资料,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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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进行收集、整理、登记、归档管理,防止资料的散失和损毁。

  六、合同变更、转包、转让后要及时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否则视为无效。

  七、村委会换届或合同保管人员变动,必须在5天内办理合同档案移交手续。

  八、发生合同丢失、损毁事故,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合同保管人的责任。

  资产经营管理制度

  1、村级集体企业、鱼塘、铺位、山地、荒坡等集体资产的承包和水利设施、道路、学校等公益事业工程项目的发包,要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实行公开招标发包。

  2、村两委干部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利用不法手段取得经营权或承包权,不得利用职权指定承包单位或个人。

  3、村组织要加强承包合同的管理,所有承包合同均要经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进行鉴证,要指定专人负责抓好承包合同的跟踪服务和管理,并对承包项目、承包量和金额指标等,实行造册登记.每年对承包合同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于即将到期的合同,要在承包合同到期前的一个月内,认真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及时清收到期的承包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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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对承包方不按期缴纳或拒交承包款以及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转包他人的行为,要及时终止合同或向有关部门申请处理。

  5、加强集体资产管理。统一建立集体资产、资源台帐。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对集体资产的增减变化、检查考核等情况实行定期公开张榜,接受群众监督.

  资产清查制度

  1、每季度结账后,各村进行一次全面的资产清查。通过实地盘点、核对、查询,保证帐实相符。

  2、清查范围包括:固定资产(包括租入和租出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专项存款、银行借款、有价证券、债权、债务等各种往来结算款项。

  3、清查方法:(1)以村为单位成立清查小组.(2)要按照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提供的统一表格,逐一进行盘点、清查、登记。

  对于无法逐一清点的大宗散置物品,如煤炭、矿砂等,可通过技术测定来确定其数量。

  (3)要填明各种资产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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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应根据盘存单上所记录的各种物资的盘点数量,及时与账面上的结存数量进行核对。

  4、对资产清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认真处理。

  (1)在资产清查中确定的资产物资的盘盈、盘亏,应进一步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分别处理。

  (2)属于定额之内或自然原因引起的盘盈、盘亏,可根据规定手续及时转账。

  (3)属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应会同有关部门或报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对清查中发现的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报经审批后,应及时调出、出售或作其他处理。

  资产台帐管理制度

  1、建立资产台账,如实登记和反映本集体帐内外资产的现状、价值和变动情况,加强对各项资产的管理。

  2、定期进行清产核资,依法界定资产所有权,对未入账资产,要按照规定及时补充登记入账,做到帐实相符。

  3、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固定资产变动进行跟踪,详细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购建时间、原始积累、累计折旧、减值、清理、使用状况、收益情况等项目,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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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对租入和租出的固定资产租金,记录租金收付计划、租金的收付情况,对租金的收付及时作账务处理。

  4、建立有价证券台账,详细记录各项有价证券的名称、券别、购买日期、号码、数量和金额等项目,加强对有价证券的管理.

  5、建立库存物资台账,详细记录各项库存物资的取得时间、经办人、增减金额、结余等项目,加强对库存物资的管理.

  6、各类资产明细要同时录入会计电算化管理系统,并要定期核对数据。

  资产评估制度

  第一条为了正确体现农村集体资产的价值,保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集体资产评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集体资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一)农村集体资产拍卖、转让;(二)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第四条农村集体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农村集体资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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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权限,由乡(镇)农经站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第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

  评估时,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有关情况和资料保密。

  第六条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由农村集体资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进行。

  第七条农村集体资产评估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资产评估申请;(二)评定估算;(三)验证确认.第八条乡(镇)农经站应当自收到资产评估申请书之日起十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资产评估的决定,通知申请单位及其相关部门。第九条提出申请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准予资产评估通知书后,可以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资产。第十条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在对委托单位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的基础上,核实资产帐实是否相符,据以做出鉴定。第十一条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对委托单位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并向委托单位提出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委托单位收到资产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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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及时上报乡(镇)农经站审查;并确认资产评估结果。第十二条农村集体资产重估价值,根据资产原值、净

  值、新旧程度、重置成本、获利能力等因素和本办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方法评定。

  第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致使资产评估结果失实的,乡(镇)农经站可以宣布资产评估结果无效,并报相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资产评估机构作弊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农村集体资产评估结果失实的,乡(镇)农经站可以宣布资产评估结果无效,并报相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资源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

  1、集体所有且没有开展家庭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以及果园、养殖水面等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

  2、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和租赁金由双方议定。

  3、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和租赁金应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招标应确定方案,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明确项目的名称、数量、用途、期限及标底等内容。招标方案必须履行民主程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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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在招标中,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

  资源台帐登记管理制度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性资产,要建立集体资源台帐,逐项记录,代理中心设置资源台帐,村级设置资源登记簿。

  二、资源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还应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的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四、各类资源明细,要同时录入会计电算化管理系统,并要定期核对数据。

  资源承包租赁出让拍卖制度

  一、通过对集体资源的管理,规范资源承包、租赁、出让、拍卖行为,使集体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民主监督、科学管理的集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集体资源保值增值。

  二、管理的范围: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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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荒山、荒地、水面等。三、承包(租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民主协商,公平合理;2、资源承包、租赁、出让或拍卖时,经本村村民代表2/3

  以上代表签字同意;3、承包、租赁、出让、拍卖程序,应合乎村级民主管

  理制度各项具体规定.四、村级集体资源的有偿使用必须依法签订书面合同。

  合同文本要使用市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上报乡(镇)经营管理部门进行鉴证、备案。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集体资产和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

  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要纳入账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计监督。

  三、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方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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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追究制度

  1、任何单位或个人侵占、挪用、私分、损坏等非法动用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的,有关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要及时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变更与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属无效,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责任人承担.对拒不改正的,是村党支部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是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依法予以罢免;构成危害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工程项目建设未经民主决策程序讨论、未采取招投标的,所签合同无效;造成经济损失的,主要负责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4、任何单位或部门,无论以任何名义挪用、支配、截留村集体资金、资产,变相命令和干涉村集体资产、资金的开支使用,非法动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县级人民政府、纪检监察、农经等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要领导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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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县纪委关于开展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乡周密组织认真安排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全乡的三资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现将乡自查情况具体汇报如下

  农村集体三资工作汇报

  农村集体三资工作汇报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县纪委《开展全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乡周密组织,认真安排,利用一个月时间对全乡的“三资”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现将乡自查情况具体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全乡共#个行政村,人口大约有#00000人,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始终坚持“三权不变、便民高效、民主理财、群众受益”的原则,严格按照“一清三建”的方法步骤来开展工作。高度重视,并下发了《***农村“三资”管理制度》,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一)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一是资金管理情况。各村都能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建立了《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村集体收取各项收入时,都使用统一的专用票据;村集体存款各村只有一个帐户,能严格执行帐、款分管,全乡村级财务帐目、资金都是由乡经管站代管。二是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登记造册,确认其所有权和使用权;村集体资产的取得、变更或终止,资产经营方式的确定或变更,资产的购置、变卖、报废等事项,全部经村民(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一般经村“两委”会议研究。(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实施情况。为保证“三资”清理工作顺利推进,按照省清理工作要求,1、成立了业务指导组,负责对全乡6个村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各村也都成立相应的清查小组,各级组织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对一级领导。2、加大宣传力度,我乡结合本乡实际,注重创新,采取行之有效的手段,切实加大宣传。3、是把握关键,即时间段及清理的内

  容;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截止目前,各村清理工作已经基本到位。二是清理核查农村集体“三资”情况。由乡组成的“三资”清查

  小组,按照清理核查的范围全面进行核查,如实填报核查结果,并将这些数据通过召开会议、张贴在公开栏上等方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到目前,全乡6个行政村已全面完成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

  三是建立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各村都建立了《农村集体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农村集体收入管理制度》、《农村集体支出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费用管理制度》、《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等监管制度,制定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业务流程图。

  二、取得成效一是规范了财务管理,有效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使会计基础工作得到加强,村级财务和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有序,收支清晰,杜绝了暗箱操作和违规操作,控制了乱报销、乱开支行为,防止了集体资产的流失。二是摸清了农村集体“三资”现状。通过核实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摸清了村集体家底,进一步理顺了村级财务关系,各村根据“三资”清理核实结果建立健全了“三资”台账,为规范管理村级财务,按程序发包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搭建了规范村级“三资”管理的平台。逐步建立健全了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及审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结合各村实际确定了各村的财务审批权限,加强了对村集体资金的管理;对村集体资产、资源实行联合协管和招投标制度,规范操作程序,确保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四是化解了社会矛盾。由于我们对资金实行了有效监管,减少了集体资金的流失,对资产资源的透明处置阳光操作,广大人民群众非常满意,干群之间的矛盾也越来越少,一些历史遗留的问题也逐步得到解决,农村的信访量有所减少,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五是奠定了预防村干部腐败的基础。通过对村集体三资的清理,摸清家底并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加强管理,能够有

  效杜绝农业承发包和资金体外循环漏洞,减少村干部职务违纪的机会,为预防村干部腐败奠定了基础。

  三、存在问题一是“三资”制度落实还留有死角。1、个别村存在坐收坐支现象,收入不能够及时入账;2、部分村、组土地承包合同期限过长、租金低;二是村领导班子换届账务交接不彻底,还存在断头账现象;三是乡镇农经中心人员力量薄弱,主要表现在:1、工作量大,但工资待遇比较偏低;2、人员配备较少,难以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四、整改意见1、完善制度,规范操作。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原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财务公开等相关制度,充分利用农村“三资”计算机网络监管平台,利用现代信息平台技术提高“三资”管理水平。《农村集体三资工作汇报》

  

  

篇十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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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资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成为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违纪违法的主要诱因。加强对农村集体所拥有的资产、资源、资金(简称“三资")的管理,是认真贯彻《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体现。

  一是做好基础工作‫(ﻫ‬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ﻫ‬镇党委、政府多次就集体资产监管问题在党委会上进行研究。年底,我镇根据上级有关精神,针对镇村集体资产现状,成立了镇集体资产监督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统一协调,由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具体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年初,我镇成立了以纪委为主体的镇集体资产监管办公室,配备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对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的工作.各村也相应成立了监管小组。同时配备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各项制度上墙,工作职责明确,镇集体资产监管工作正式开始运作。为了提高干部群众对加强和规范镇、村集体资产管理的认识,我镇多次在村干部会议、镇干部会上强调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广泛宣传集体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监管办公室也多次对村级监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依法依规管理集体资产的水平。‫(ﻫ‬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我镇用半年的时间,按区纪委、区经管局的统一部署,在全镇开展了“四项清理"工作,期间填报各类报表26种,总结材料8份,典型材料5份,整编资料5册4卷。清资产是集体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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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监管办组织人员对村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全面清理账户、债权债务、收费票据、固定资产及公有财产,并进行分类造册登记。规范账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账簿,包括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了盘点后,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惠农资金清查登记表》、《货币资金清查登记表》,较为全面详细核实帐内帐外资产及其实有价值。对资源性资产特别是林业资源,按林改面积为基数,按照当前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类登记,并备份合同向监管中心备案,对一些面积,数量有疑义的资源、产权,进行实地丈量、核实、界定.

  (三)明晰台帐,管好资产‫ﻫ‬通过对村级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合理处置,各类经济合同的清查、补签后,镇集体资产监管办根据审核后的资产呈批表,对每一项固定资产及时做出帐务调整,根据资产资源盘点核实处理后的实际情况建立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台帐、经济合同台帐,详细登记每项资产、资源的数量、价值和当前的管理使用情况,建立管理台帐,各种台帐一式两份,村级存档一份,监管办存档一份,切实做到帐目清、底子明。在此基础上,我镇对所有村级经济合同进行了清理和规范,特别是对口头合同重新履行了文本手续,并建立经济合同管理台帐.通过清理,进一步规范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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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合同350份,标的额50多万元,真正做到村级资金来源清楚,

  依据清晰.‫ﻫ‬

  (四)精心组织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认真执行《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的通知》,抽调财经所骨干组成审计小组,对各行政村的“三资”管

  理状况进行了审计,清理审计资产总额达到1000多万元,锁定村

  级债务193万元,审计中查出违规违纪资金550笔,25万元.根据审

  计结果,对个别村干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有效地保障

  了农民的合法权益.通过审计,农民因农村财务问题引发的上访问题

  比审计前下降了55%.‫ﻫ‬二是规范运作1‫ﻫ‬.精心布置,成立机构,

  取消帐户,统一报帐‫ﻫ‬成立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其人员从镇直各部

  门抽调责任心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组成,核算中心实行集中

  核算。经镇村两级研究,中心与各村签订“村帐托管委托书”、“村

  帐托管协议"、“村级帐户托管协议”。取消各村出纳岗位,设立报帐

  员,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统一向中心

  报帐。

  2.落实制度,责任到人,加强管理,收支平衡

  根据核算中心的工程程序,及人员的相关职责制订了上墙《会计核

  算中心核算流程图》、《中心会计岗位责任制》、《中心资金出纳岗

  位责任制》、《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

  了各项工作,工作到人,责任到人。严把支出入账关。“中心”对于

  财务票据入账要做到“五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

  经民主理财小组或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并签署意见的不入账,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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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应当经过村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入账。“中心"要对村两委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核实把关,并将会议记录等有关资料备份留存,连同支出票据一起入账。二是收入及时足额入账.农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中心"。监管办深入村组核查有关经济往来账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设立招投标中心我镇积极探索、总结和完善招投标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成立“招投标中心”,实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从而使招投标工作逐步走向正轨.我镇以法律服务所、经管站、镇纪委等部门配合的模式,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试点工作。逐步在全镇推行公开招投标制度,将林地承包、工程建设、林木转让全部纳入招投标范围.并制定了《关于加强招标管理的规定》,明确规定了招标条件、范围、审批程序、合同管理,在工程承包,维护经济秩序、堵塞合同漏洞、避免集体经济损失、防止合同纠纷中起到重要作用,确保了招投标工作在全镇较好地执行。镇纪委全程监督招标程序的合法性、违反招标程序给予立案调查,责令中标无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纪律处分,造成集体重大损失的责令责任人全额赔偿集体损失。

  三是资产变动情况及时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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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要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的动态监管,审查公开竞价、招投标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果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入账时,应当留存会议记录和相关合同等资料备案。四是定期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至少每季度汇总一次行政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村民有权到“中心“查询本村组“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不得拒绝。五是动态监管,定期核查“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中心”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核查。每年应至少对所代理的行政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

  三、检查验收,查漏补缺,弥补“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漏洞各村“三资”清理工作结束后,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工作进行了评比验收,召开‫“ﻫ‬三资”工作专题会,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通报了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部分村机动地、闲置坑塘、荒地的清理统计工作中,只依据原来的统计数据,未重新统计,导致出现遗漏现象;部分村在对“三资”统计情况公示时未公示明细,群众产生疑虑;部分村在召开群众大会时违反规定,参与群众代表未达到全村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限定各村在两天内完成整改.

  四、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巩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成果为使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真正实现“开花结果”,我们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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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了对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村报帐员的资格审查和业务培训.同时,制定了《镇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镇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了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服务承诺、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使“三资”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了“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规范运行。‫ﻫ‬在制度建设中,实行村财乡管,我们突出抓好财务开支申报审批、审计制度,堵塞漏洞,拒绝不合理开支,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始终坚持“三权不变、统一管理、集中支付、分户核算”,不干涉单位的内部事务,依靠制度、票据、技术手段完成工作,实行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不但规范了管理,加强了约束,同时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我们深刻地体会到,领导重视是搞好“三资”管理工作的前提,人员落实是做好“三资”管理工作的基础;措施到位是搞好“三资"管理工作的保证;镇村配合、上下联动是做好“三资”工作的关键。实行“三资"委托管理后,规范了村组集体“三资”运营,保护了农村“三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预防了集体资产流失,使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得到了有效利用.真正实现了从“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从“制度民主”向“程序民主"、从“暗箱操作”向“阳光操作”的转变.总的来看,我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是,此项工作仍处在探索实践阶段,总体水平还不高,工作中还有许多不足,下一步,将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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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步健全和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我镇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进一步推动我镇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与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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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科学规范管理促进集体三资保值增值

  温柔的坏人

  科学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的管理,是新时期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构建和谐发展环境的需要。根据农村集体实际,积极探索“三资”监管的有效途径,对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发展,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XX乡在各级各部门和各村社的共同努力下,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三资”长效监管机制,逐步健全完善了一系列“三资”管理方面的制度,并通过科学管理、规范运作,有效地促进了我乡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

  一、全乡基本情况

  XX乡辖有7个行政村、45个社,总人口6466人,农业人口6117人,耕地面积8969亩。XX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700万元,实现农业总产值5071万元,农业增加值379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939元。XX年5月,按县纪发、县财政局、县农业局有关村财民理乡监管的要求,对全乡村社财务情况进行了清理,并将财务帐务全部移交乡上监管,由乡上统一聘请了一名会计按季结算报记帐。XX年,结合灾后重建,对全乡各村集体“三资”进行了再清理登记,并完善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台帐。

  二、“三资”管理主要做法

  (一)成立机构,落实人员。乡上成立了乡长任组长,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领导小组,并聘请了一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专业水平较高的人员担任会计,从事村社财务会计工作,实行村社会计帐务代理制。在各村设一名报帐员,由村文书兼任。村社均设*理财小组,成员2-3人,由村民代表选举产生。

  (二)完善制度,有章可循。在实行村社会计帐务代理制过程中,不断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村财民理乡监管制度、*理财小组工作制度、收支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等,做到制度健全、有章可循,坚持用制度规范村社财务的管理,保证村社集体资金开支有序,使用得当,确保村财民理村用乡监管。

  (三)提高业务,规范操作。每年定期不定期的组织会计和村社报帐员进行财会业务培训,由县财政局、县农业、乡财政所等进行培训指导,包括财会业务、惠农强农政策业务、灾后重建业务等培训指导,提高会计和报帐员的业务知识和水平,进行规范化操作。

  (四)*理财,公开监督。每村成立理财小组,参与并监督村社的一切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所有收入均交入各村在乡农村信用社开立的村集体帐户中,所有支出理财小组都要进行监督,大额开支需乡上审核。

  (五)正确使用,管好资产。对村社集体资产进行清理登记,并进行动态登记管理(包括房屋建筑、办公设施设备、文化体育器材、道路桥梁、电灌站等水利设施和其它固定资产)。明确资产管理人,动态登记人。维修、租借、使用做好记录。承包、处置、变买、销毁均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及时登记。

  (六)合理经营,盘活资源。对土地、林地、河滩等集体资源进行合理合法、公开公平流转、承包,盘活资源,增加收入,壮大集体经济,农民就地打工挣钱增加收入。现已流转集体耕地和四荒地200余亩,集体

  林地和低效林改造2000余亩,河滩沙石场三处40余亩,荒山石材场一处100余亩,年收益近30万元,同时附近农民打工年创收100余万元。

  三、“三资”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村社会计代理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农村“三资”管理难度较大。农村“三资”涉及面广、项目多,既有现金的,又有实物财产的,还有资源性质的;既有国家支农资金、各项补偿补助款,又有集体收入,还有筹资、捐资等,农村具有较强的复杂性、多样性,带来管理难度较大。

  (二)资产价值评估体系不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价值难以建立科学评估体系,价值无法准确体现,在评估核算和承包经营时,不好按照公开市场交易原则准确确定价格。

  (三)农村“三资”管理队伍不强。由于村社集体财力有限,经费不足,专职业务人员少,技能水平不高,且培训又少,对部分资产和资源的管理无法到位。

  (四)村社干部思想需进一步解放。由于一些村社干部思想不解放,发展意识不强,影响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

  四、今后加强“三资”管理的措施意见

  (一)科学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机制。一是执行村财民理乡监管制度。加大财务监管,执行村社会计代理服务制,确保财务审批、资金管理、票据管理等制度落实到位,对集体“三资”分类管理,按照会计核算主体独立设账。二是落实*决策制度。涉及集体资产的重大事项,要履行*程序,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做出决定。三是完善评估制度。集体资产产权发生转移变更时,必须经过县农业和具有评估资质的单位,

  按照程序科学评估,按照市场原则合理确定价格。四是实行集体资产产权登记制度。全面清查村社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实事求是地界定所有权。在此基础上,以村为单位完善农村集体“三资”台帐,开展产权登记工作,县农业局核发产权登记证书。

  (二)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机制。一是强化*监督。党务、村务、财务(三资)适时公开,集体重大事项随时公开。保障农民群众对农村财务的*监督权利,充分发挥*理财小组监督作用,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和经济活动的监督。二是强化审核监督。乡镇财经所按照相关规定,对各村财务票据进行严格审核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办理,及时查纠违纪问题。三是强化审计监督。要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对村主要干部进行任期和离任审计,对群众意见强烈的村要及时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要向群众公开。

  (三)建立实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规范“三资”管理制度。通过不断实践总结,逐步形成操作性强、时效性强的一套“三资”管理制度。二是落实相对固定管理人员。每村落实一至二人负责“三资”管理,定期培训,适当补助。三是实施检查考核。乡镇对各村“三资”管理定期检查,并纳入各村年度目标考核,县农业局对村集体“三资”增减变化和保值增值状况也要进行检查,实行年检备案。

  

篇十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村级三资管理制度

  一、村集体资金管理

  1、规范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严格实行库存现金限额

  管理,不准坐收坐支,不准白条或预领条抵库。村级所有资

  金交由乡财会中心专户管理,村级不允许自开银行户头。加强

  代理会计对各村货币资金支取的事前监督,除按规定可以使

  用现金支付外,村各项经济往来收付款均必须通过银行转账

  结算,严禁设账外账、小金库、公款私存、挪用公款、多头存

  款和大额现金支付等,严禁违规出借集体资金或用集体资金

  参加商业保险,严禁将集体资金用于购买股票、期货或基金,

  严禁为任何人或单位提供担保。

  2、规范票据管理。村各种收入款项必须开具在乡

  财会中心领取的统一的收款收据,并及时入账,不得使用自

  购收款收据;村各支出款项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并须写明

  用途或事由,严格审批手续,严禁白头发票入

  账。

  二、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和资产资源交易项目管

  理

  1、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开展村级工程项目建设首

  先要考虑村级经济承受能力,防止村集体经济超负荷运行。要

  加强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查、项目招标、合同签订、项

  目变更、质量安全、竣工验收和工程审计等各环节的管理,

  结合实际制订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确保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规范操作。

  2、村级资产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村级集体资产及资源承包、出租、转让和大额批件物品采购等事项必须经村班子集体讨论后,提交村社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形成书面决议,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规范操作。

  3、加强项目合同签订和结算兑现管理。村级工程项目和资产资源承包、出租、转让及大额批件物品采购等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协议),合同(协议)要内容完整、条款齐全合理、手续完备。对工程建设项目和物品采购项目,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金额支付工程项目资金,不得擅自支付工程款;工程发票必须由工程建设单位开具全额的统一税务发票。对村资产资源承包、出租和转让等,要建立合同台账,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收交承包款(租金、转让款),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三、村级资产资源的日常管理1、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制度,规范

  固定资产明细核算,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盘盈盘亏均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做到账实相符。

  2、债权债务管理。建立债权债务明细登记簿,对村各项债权债务,按其类别和用途,将债权债务发生的时间、数量及经手人、证明人等情况登记入簿,切实掌握村债权债

  务明细情况。同时要及时催收各项应收款。对确实已成呆账的,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坚决制止新增不良债务,严禁举债垫付各种税费,严禁借新债还旧债,严禁举债盲目上工程建设项目。

  3、资源管理。重点加强法律规定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资源(包括耕地、林地、杂地、荒地、滩涂、水面等)的管理。要进一步规范村集体土地发包或征用程序,完备相关手续,建立村集体土地征(占)用台账,对村集体土地征(占)用单位、征(占)用时间、地块、面积、价格、补偿资金总额、实际到位总额等情况及时记入台账。加强对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的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备查登记制度,对非农建设用地的取得、使用情况在备查账中进行详细记录,并向村民公开。农户承包土地依法征用后,要按《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权证的变更工作。

  二、完善“三资”监管机制(一)加强民主监督进一步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深化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村民主理财小组须实行按月理财,逐笔审查财务收支原始凭证,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对手续不全或不合理的开支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村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落实。对村重大“三资”管理事项

  实行全过程监督,真正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二)加强会计监督会计服务站代理会计要严格把好凭

  证的审核关,对不符合制度规定和手续不完备的收支凭证要予以退回,并督促村限期整改落实.严格把好资金使用监督关,对村提取银行存款事项,代理会计须实行事前监督。各村在提取银行存款前,要填写银行存款支取审批单,代理会计必须对村用款事项审批单内容进行审核,对符合制度规定并规范审批的,及时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对审批手续不齐全的,要求补办完善后予以办理;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办理.严格实行对村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盘点核实制度.代理会计须每月一次对村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进行盘点核实,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向乡镇、街道经管站或“三资”监管中心书面汇报。建立财务分析报告制度,会计服务站要每月或每季度对各村总收入、总支出、非生产性开支额、债权债务回收压缩数额、库存现金控制及白头发票等情况进行分析,并以列表形式在本乡镇、街道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加强审计监督。各乡镇、街道里在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时,配强配齐专职审计人员,按乡人口规模,一般3万人以下的配2—3人,3万人以上的至少配3人.按照“百村审计”要求,扎实推进村级财务“三年一轮审”工作,重点围绕村级财务收支、土地征用补偿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村干部经济责任、信访问题开展

  审计和专项审计,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的审计监督力度。加强对村级审计的考核检查,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扩大审计监督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严肃查处村干部违法乱纪行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加强财务网络监督在市、乡两级联网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村级财务计算机监管网络建设,实行全市三级联网,为村出纳网上记账报账和“三资”监督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实现对财务核算的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实时监管.

  (五)加强考核检查.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对村级“三资”管理工作的考核力度,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加强对各村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货币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票据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市村级“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对乡镇、街道村级“三资”管理工作实行单独考核,每次考核结果在全市进行排名并通报,全年考核综合评定名次最后3位的乡镇、街道作为农村“三资"监管重点单位进行重点监管。同时将村级“三资”管理工作列入各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篇十六: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村级三资管理制度

  一、村集体资金管理1、规范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严格实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不准坐收坐支,不准白条或预领条抵库。村级所有资金交由乡财会中心专户管理,村级不允许自开银行户头.加强代理会计对各村货币资金支取的事前监督,除按规定可以使用现金支付外,村各项经济往来收付款均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严禁设账外账、小金库、公款私存、挪用公款、多头存款和大额现金支付等,严禁违规出借集体资金或用集体资金参加商业保险,严禁将集体资金用于购买股票、期货或基金,严禁为任何人或单位提供担保。

  2、规范票据管理。村各种收入款项必须开具在乡财会中心领取的统一的收款收据,并及时入账,不得使用自购收款收据;村各支出款项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并须写明用途或事由,严格审批手续,严禁白头发票入账。

  二、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和资产资源交易项目管理1、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开展村级工程项目建设首

  先要考虑村级经济承受能力,防止村集体经济超负荷运行。要加强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查、项目招标、合同签订、项目变更、质量安全、竣工验收和工程审计等各环节的管理,结合实际制订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确保村级工

  程建设项目规范操作。2、村级资产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村级集体资产及

  资源承包、出租、转让和大额批件物品采购等事项必须经村班子集体讨论后,提交村社员(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形成书面决议,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规范操作.

  3、加强项目合同签订和结算兑现管理。村级工程项目和资产资源承包、出租、转让及大额批件物品采购等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协议),合同(协议)要内容完整、条款齐全合理、手续完备。对工程建设项目和物品采购项目,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金额支付工程项目资金,不得擅自支付工程款;工程发票必须由工程建设单位开具全额的统一税务发票。对村资产资源承包、出租和转让等,要建立合同台账,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收交承包款(租金、转让款),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三、村级资产资源的日常管理1、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制度,规范固定资产明细核算,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盘盈盘亏均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做到账实相符。2、债权债务管理。建立债权债务明细登记簿,对村各项债权债务,按其类别和用途,将债权债务发生的时间、数量及经手人、证明人等情况登记入簿,切实掌握村债权债务明细情况。同时要及时催收各项应收款。对确实已成呆账

  的,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坚决制止新增不良债务,严禁举债垫付各种税费,严禁借新债还旧债,严禁举债盲目上工程建设项目。

  3、资源管理。重点加强法律规定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资源(包括耕地、林地、杂地、荒地、滩涂、水面等)的管理。要进一步规范村集体土地发包或征用程序,完备相关手续,建立村集体土地征(占)用台账,对村集体土地征(占)用单位、征(占)用时间、地块、面积、价格、补偿资金总额、实际到位总额等情况及时记入台账。加强对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的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备查登记制度,对非农建设用地的取得、使用情况在备查账中进行详细记录,并向村民公开。农户承包土地依法征用后,要按《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做好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权证的变更工作。

  二、完善“三资”监管机制(一)加强民主监督进一步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作用,深化村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村民主理财小组须实行按月理财,逐笔审查财务收支原始凭证,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对手续不全或不合理的开支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村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落实。对村重大“三资"管理事项实行全过程监督,真正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二)加强会计监督会计服务站代理会计要严格把好

  凭证的审核关,对不符合制度规定和手续不完备的收支凭证要予以退回,并督促村限期整改落实。严格把好资金使用监督关,对村提取银行存款事项,代理会计须实行事前监督。各村在提取银行存款前,要填写银行存款支取审批单,代理会计必须对村用款事项审批单内容进行审核,对符合制度规定并规范审批的,及时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对审批手续不齐全的,要求补办完善后予以办理;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得办理.严格实行对村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盘点核实制度。代理会计须每月一次对村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进行盘点核实,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向乡镇、街道经管站或“三资"监管中心书面汇报。建立财务分析报告制度,会计服务站要每月或每季度对各村总收入、总支出、非生产性开支额、债权债务回收压缩数额、库存现金控制及白头发票等情况进行分析,并以列表形式在本乡镇、街道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加强审计监督。各乡镇、街道里在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时,配强配齐专职审计人员,按乡人口规模,一般3万人以下的配2-3人,3万人以上的至少配3人。按照“百村审计”要求,扎实推进村级财务“三年一轮审"工作,重点围绕村级财务收支、土地征用补偿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村干部经济责任、信访问题开展审计和专项审计,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的审计监督力度。加强对村级审计的考核检查,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进一步推进

  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扩大审计监督的透明度和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严肃查处村干部违法乱纪行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加强财务网络监督在市、乡两级联网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村级财务计算机监管网络建设,实行全市三级联网,为村出纳网上记账报账和“三资"监督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实现对财务核算的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实时监管。

  (五)加强考核检查。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对村级“三资”管理工作的考核力度,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加强对各村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货币资金管理、合同管理、票据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市村级“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对乡镇、街道村级“三资”管理工作实行单独考核,每次考核结果在全市进行排名并通报,全年考核综合评定名次最后3位的乡镇、街道作为农村“三资”监管重点单位进行重点监管.同时将村级“三资”管理工作列入各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篇十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赵河村原有资产水电站在三资清理前以口头协议形式承包给个体户张永昌承包年交3000元承包费清理组对该村资产进行清理评估后对外公开发包现在年承包金为12000元为该村年增加集体收益9000原有水面两处清理前两处水面均被农户霸占承包金分文不交村里对此非常头痛群众怨气很大镇清理组分别找到对象户跟他们讲清道理集体资源不允许无偿占有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两对象户公开投标两处水面村里年收益3000元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汇报

  通过清理,的确做到核实了村级资产资源,明晰了债权债务。真正使群众明白,干部清白。清理前少数村部分群众因村级财务时有发生信访现象,通过清理核实,消除了群众的疑虑,广大干群非常满意,无一例群众信访现象发生。在规范管理的同时,建立健全了资产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镇代理服务中心与各村签订了委托代理服务协议书,对村级资产资源的处置一律实行公开发包,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真正发挥了镇代理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村级收益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提高。7、强化督查,严明责任。为了进一步扫清“三资”清理工作中的障碍,确保清理工作顺利进行,按镇党委、政府安排,领导组成员不定期到各村进行了督查,对工作不到位的通报全镇,并限期整改。对工作消极应付,群众反映较大的村,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绝无姑息迁就的现象发生。通过督查,全镇上下树立了一盘棋的思想,此项工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已全面完成了任务。三、下步工作打算为进一步规范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最大化发挥资产资源经济效益,创新机制,加强管理,拟打算做好如下工作:1、成立监督机制。各村“三资”管理工作实行阳光操作,民-主管理,为此,各村8月底成立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3-5名,公开推选产生,委员会职责监督管理村集体资金的使用,公开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招

  投标情况;参与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的日常审核工作,真正为三资工作顺利开展保驾护航。2、实施流程化操作。

  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拟定于在9月初开始对各村资产资源实施流程化管理,按照制定的流程图,规范操作,科学管理,真正发挥村级资产资源最大效益,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发展壮大农村经济,促进农村经济工作再上新台阶。

  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汇报[篇2]根据镇党委、政府《关于实施“123农廉工程”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在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方面,我站结合全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实际,注重在健全组织上下功夫,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在规范程序上下功夫,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在提升服务上下功夫,“三资”管理工作运作日渐规范,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一、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建立完善“三资“委托代理制度的主要做法(一)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工作机制首先,我站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指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协调、督查考核;成立了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同时明确由各村的村务监督

  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具体负责本村“三资”管理的日常监督工作。

  (二)坚持工作原则,奠定法律保障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愿委托代理的原则。我们在工作中要求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向镇提交《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三)摸清“三资”底数,规范运作程序着重把好“三关”,即清查登记关、群众参与关、公示公开关。积极利用滕州市农廉监管在线的三资监管平台,通过网络将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集中录入、统一管理、统一上报、统一支出,即时记录、随时汇总,实现对“三资”业务、帐务的一体化处理,也满足了监督监管部门的后台查询和村民直接操作、自助管理等需求。(四)健全管理制度,确立工作目标《村级三资管理工作汇报》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篇十八: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第一篇: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报告

  XX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报告

  为认真贯彻XX区新农村建设,着力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深化村级体制改革,降低集体组织管理成本,健全集体民主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农村经济社会活力,根据新区、镇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有关精神,我村从2008年起,借鉴先进经验,立足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三资”管理办法,规范管理、有效监督,使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三资”管理工作逐步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轨道,集体资产盘活率达到100%,有效地保护了集体资金、资产安全,提高了资源开发利用效益,减少了基层矛盾纠纷,有力地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就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三资”清理的重要性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以发展和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物质权益和民主权益为核心,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村级“三资”管理,形成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监督有力的村级“三资”运行和管理机制,规范农村基层干部权力运行,为有效防止农村集体资产流失,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基础。

  二、完善制度、逐步改革

  2008年起,我村按照村社区公共管理、服务与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分离的要求,形成村党支部统一领导、村民委员会负责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村级组织架构。

  (一)健全村集体经济民主管理体制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我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户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27名代表。

  我村集体资产重要投资项目、经营计划、集体资产经营负责人任免、集体经济的内部管理制度、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的决算和可支配财力使用的预算等重大事项,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决定。

  (二)成立村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

  我村集管会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7人组成,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村集管会是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决策机构,作为村集体经济出资人代表,履行村集体资产所有者代表的职责,领导和监督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成立村集体资产民主理财监督小组

  经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5人组成的XX村集体资产民主理财监督小组。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在村集管会的领导下,履行对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及重大经济活动的监督,定期开展活动,促

  进村集体资产依法规范管理,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三、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一)召开会议,落实人员。在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期间,村两委召开专题会议,就清理工作制定摸底方案,并落实专人负责。村党支部高度重视,认真组建了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做到统筹安排,精心组织。

  (二)清产核资,建立台账。清资产是集体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其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镇

  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人员对村所有资金项目进行清理清查,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全面清理账户、债权债务、收费票据、固定资产及公有财产,并进行分类造册登记。规范账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账簿,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村级“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们深刻地体会到,领导重视是搞好“三资”管理工作的前提,人员落实是做好“三资”管理工作的基础;措施到位是搞好“三资”管理工作的保证;镇村配合、上下联动是做好“三资”工作的关键。我村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规范了村组集体“三资”运营,保护了农村“三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预防了集体资产流失,使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得到了有效利用。真正实现了从“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从“制度民主”向“程序民主”、从“暗箱操作”向“阳光操作”的转变。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下阶段,我村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以上级要求为准则,扎实做好我村的三资管理工作,规范三资运营,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利益。

  XX村

  2012年4月23日

  第二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报告

  楼德镇农村“三资”调研报告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农村“三资”)管理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农村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党的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民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近年来,我们按照市委“双代管”要求,立足经管职能,以“三资”管理为抓手,抓源头、治根本,深入开展“强基工程”,抓住了经管工作的主要矛盾,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发展。

  一、农村“三资”管理的基本情况

  农村“三资”主要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和农村土地资源。截止2011年12月底,全镇村集体资金总额达471万元,固定资产总额达446万元,农村集体土地7.42万亩,其中耕地6.59万亩,林地0.35万亩。农村“三资”管理模式主要以村级财务委托代理为主,目前全镇36个村都已经实现委托代理。为切实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创新机制,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

  为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制度上堵塞漏洞,2004年,我镇出台了《关于推行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楼发[2004]31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楼发[2004]32号),在农村财务“双代管”和会计制度“四制改革”的基础上,全镇36个村全面推行了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制。为规范完善代理中心运行机制。2007年我镇下发了《关于实行楼德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章统一管理的通知》。并且实行票据统一领用、核查、销号、归档制度,规范了村级财务票据管理,更加便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局面,推进了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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