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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对策研究

时间:2022-10-31 09:35:04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目前绿色建筑在我国已经进入全面推行的阶段,但还存在着较多的制约因素,影响着绿色建筑的全面发展。政府作为绿色建筑发展和推广的主导者,必须要加大绿色建筑的宣传和引导,增大政府的各种投入,深化绿色建筑的研发,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确保绿色建筑能顺利地推广和蓬勃地发展。

关键词:绿色建筑 制约因素 对策 激励机制

中图分类号:F407.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09-057-02

一、引言

随着社会发展、人类文明的不断提高,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全世界范围内的共性问题,人们对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意识也在不断地加强。建筑,在其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需要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也会对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在建筑中全面地考虑能源利用、环境保护等问题,是十分必要和有意义的。

绿色建筑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绿色,它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绿色建筑从内涵上说就是在建筑的设计、建造、运营、报废及拆除等全过程中,充分利用资源,注重以人为本,满足人们安全、健康、舒适的居住,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绿色建筑源于建筑对于环境问题的响应,首先考虑到的就是如何节约能源,如何充分利用太阳能,太阳能建筑、节能建筑由此产生。随着可持续发展观念的引入和不断更新,绿色建筑不再仅仅只着眼于节能,还提出了更高层次的目标,要求节水、节地和节材,提高建筑的可持续性发展,最终实现生态建筑、节能环保建筑、可持续发展建筑。

自从20世纪60年代,绿色建筑的理念被提出,在建筑的设计和施工中开始考虑如何与自然融合,如何节能,经过多年的研究和应用,各发达国家已形成了相对完整的绿色建筑发展体系。在我国,2006年3月颁布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标志着我国绿色建筑的已经全面进入了推广实施的阶段。2013年5月,住建部和中央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把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推到了一个更高的层次。然而,就目前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现状来看,还远远地不能满足要求,绿色建筑发展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二、绿色建筑发展的制约因素

1.“绿色”意识淡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这显然是一句很时尚的口号,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也确实仅仅停留在口号上,大部分人还没有形成较强的环境保护意识,也没有能源使用的危机感,总是觉着环境问题和能源问题离自身很远,与自己没有必然的关系,孰不知,环境保护,应从点滴做起。

绿色建筑是把“绿色”的理念应用于建筑中,在建筑的使用中体现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由于“绿色”意识淡薄,上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下到研发、设计、施工、监理等诸多单位,具体到建筑的消费者,都有相当多的人不太重视绿色建筑的发展与推广,都认为建筑与环境保护没有太大关系;当然,也有一些人意识到建筑与环境保护有很密切的关系,绿色建筑对环境改善有较大好处,但要花费比普通建筑高出不少的代价去建造和购买绿色建筑,那还是不值得的。淡薄的“绿色”意识,必然导致绿色建筑发展前景黯淡。

2.外部性及市场失灵。某个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能给社会其它经济主体带来额外的经济利益,但其自身却不能由此而得到补偿,这种性质被称为“正外部性”。普通建筑的建造成本相对较低,但其运营过程中会消耗大量的能源,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而绿色建筑建造成本较高,但其运用了可持续发展和绿色生态的理念,采用了大量绿色建筑技术,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节约资源。但是,尽管社会因此而获利,社会和普通建筑的生产者或消费者却并不会向绿色建筑的生产者或消费者支付报酬,所以,绿色建筑具有正外部性的特点。

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是资源配置的最佳方式,在现实经济中,完全竞争市场结构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假设,理论上的假设前提条件过于苛刻,现实中是不可能全部满足的。由于垄断、外部性、信息不完全和在公共物品领域,仅仅依靠价格机制来配置资源无法实现效率——帕累托最优,这就是市场失灵。

由于绿色建筑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其投入的成本明显较高,对于绿色建筑的生产者和消费者来说,他们的投入远远小于社会所得到的综合效益,导致了社会边际收益远大于个人边际收益,从个人收益最大化原则出发,他们就不会生产或消费绿色建筑,故而出现了市场失灵现象。

3.推动力不足。传统狭义的市场失灵理论认为,当市场失灵时,为了实现资源配置效率的最大化,就必须借助于政府的干预,这实际上已经明确了政府干预经济的调控边界。不过现代广义的市场失灵理论又在狭义市场失灵理论的基础上,认为市场不能解决的社会公平和经济稳定问题也需要政府出面化解,从而使得政府的调控边界突破了传统的市场失灵的领域而大大扩张。因此,必须要以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为主导,加大对市场的干预,形成良好的推动力,才能确保绿色建筑的发展与推广。

而我国当前的绿色建筑发展中,各级政府所形成的推动力明显不足,各种相应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宣传还很不到位,各种扶持政策还不够合理,激励机制力度不够,这些都会严重影响到绿色建筑在我国的发展与推广。

三、绿色建筑发展的对策

1.大力倡导绿色建筑理念。为了加速绿色建筑的发展,必须要大力宣传“绿色”理念,让环保和节能的理念深入人心,让每个人都正视环境问题,让所有人都主动参与到环境保护中去。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绿色建筑理念,普及绿色建筑的基本知识,让人们熟悉它、了解它,充分认识到绿色建筑的优点和重要性。

在绿色建筑发展的现阶段,有不少打着“绿色”名义的伪绿色建筑,这些伪绿色建筑误导了很多人,严重影响了绿色建筑理念的普及,对于这种行为,应加强监督、严打狠抓,决不放过任何一个漏网之鱼。各级政府应积极创建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积极引导市场,通过良好的示范工程,向人们展示绿色建筑的理念,让人们熟悉绿色建筑的实际运用。可以大力宣传国外绿色建筑理念运用较为成功的一些实际项目,向人们展示绿色建筑的强大功能以及宏伟的发展前景。

只有绝大部分人认识、认知、认可了绿色建筑理念,绿色建筑才能有长足地发展和快速地推广。

2.建立和完善绿色建筑激励机制。由于绿色建筑具有外部性,所以会出现市场失灵现象,因此为了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各级政府可以完善激励机制,以增加绿色建筑的推动力。

(1)调整税收。对于绿色建筑,国家税务或地方税务部门可以合理地确定税收政策,适当减免绿色建筑的部分税收。这对于绿色建筑生产者来说,实质上就是降低了绿色建筑的建造成本,也就是减少了绿色建筑的增量成本,缩小了绿色建筑与普通建筑之间成本差距。

对于绿色建筑的消费者而言,也可以通过适当减免契税等的方式,实质上降低购买绿色建筑的总金额,使绿色建筑的消费者成本支出降低,鼓励消费者消费绿色建筑。

当然,在减免绿色建筑税收的同时,可以针对高耗能建筑征收专项税收,从而增加高耗能建筑的成本,从一定程度上限制高耗能建筑的实施;同时,这一部分税收也可以弥补政府对于绿色建筑税收减免的税收缺口。通过调整税收的方式,可以激励绿色建筑的生产和消费,也能让广大群众看到政府推行绿色建筑的决心。

(2)信贷优惠。对于绿色建筑的生产者,可以采取低息贷款,甚至是少量的免息贷款,还可以适当放宽低息贷款的条件,增加低息贷款的渠道,真正地让信贷优惠向绿色建筑倾斜,让绿色建筑的开发者看到实惠、看到希望,提高生产者开发绿色建筑的积极性。

对于绿色建筑的消费者,也可以实行贷款优惠政策,如适当减小购房首付的比例、适当降低购房贷款的利率等。同时也可以适当放宽非首套房的购房政策,对于购买非首套房(绿色建筑)的消费者,下降二套房购房的首付比例,放宽二套房的贷款政策,允许多次购房贷款,以刺激绿色住宅的开发与消费。

(3)财政补贴。对于绿色建筑的生产者而言,由于绿色建筑具有正外部性,生产费用较高而得不到补偿,所以生产者本着自身利益最大化地原则,不愿意开发绿色建筑,导致市场失灵。作为绿色建筑推行的主导者,政府有必要对绿色建筑加大补贴和扶持,形成一套完善的有力度的补贴和奖励办法。对于绿色建筑的开发,政府应加强对其设计、施工等阶段的审核和监督,严格对绿色建筑进行评定和认证,对于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应给予相应的补贴或奖励。

对于绿色建筑的消费者,政府可以通过减少个人交纳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收费的差价,由财政进行补贴。

(4)土地政策优惠。针对绿色建筑,政府可以在土地的获取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对于那些进行绿色建筑或绿色产品研发的项目,或者是生产绿色产品或材料的项目,可以采用行政划拨的手段,在土地的获取和费用上给予扶持。对于绿色建筑的建设用地,也可以在费用上给予适当的补贴,以减小土地的成本。就我国绝大部分地区的现状来看,土地成本在总建造成本中占很大的比重,一旦绿色建筑的土地成本降低,那么总成本也就有明显的降低。

以上的各种激励机制,能有效地提高个人边际收益,缩小个人边际收益与社会边际收益之间的差距,使绿色建筑的正外部性在经济上得以补偿,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甚至是消除绿色建筑的正外部性,有利于绿色建筑的发展与推广。

3.加强对绿色建筑的研究。政府应主导推动绿色建筑的研发工作,向国际先进技术学习,吸取别人的经验和教训,形成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思路,构成绿色建筑发展的理论和技术体系。应加大对绿色建筑的研发投入,对取得研究成果的个人或企业进行奖励,推动绿色建筑理论、技术、材料等多方面的研究,设立专项基金,确保绿色建筑的前期研发资金充足,以提高研发成果,从根本上降低绿色建筑的增量成本,减轻其正外部性。

大力培养绿色建筑相关的专业人才,鼓励高等学校开设相关专业或课程,为绿色建筑的发展储备后备力量,以保障绿色建筑健康、持续地发展。

4.加强政府的引导行为。我国的各级政府应加强自身的引导行为,以身作责,在各种政府工程或公用事业工程中,强制开发绿色建筑,严格按照绿色建筑的设计和施工要求实施。全部实施确有困难的,也应制订好发展规划,分批次逐步实现全绿色建筑,这样才能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引领绿色建筑的发展与推广。

5.构建良好的外部保障制度。建立和健全绿色建筑的相关法律法规,构建有关绿色建筑设计、施工等多方面的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行业的动作与发展,实现良性竞争。加强绿色建筑识别与认证,健全识别与认证体系,完善认证机构的建设,防止有人“混水摸鱼”,进一步保证绿色建筑的蓬勃发展。

6.适当提高普通建筑的节能设计标准。为了更好地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可以适当提高普通建筑的节能设计标准,比如强制提高外墙保温的要求,未达到相关要求的设计一律不能通过审核,未按要求施工的项目一律不能通过验收。还可以在建筑设计中推行节水器具和节能电器,推行中水回用,限制某些非环保材料的使用,以达到一定的节能和环保的功能。同时,这样也可以适当减少绿色建筑的增量成本,缩小普通建筑与绿色建筑之间的价差。

四、结语

绿色建筑已是当前世界建筑业发展的趋势,全面推行绿色建筑也是推动我国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的重大举措。在我国目前阶段,绿色建筑的发展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势头并不强劲,也面临着诸多的问题,政府作为绿色建筑的主导推动者,必须要加大财政的投入,加强宣传和推广的力度,使绿色建筑在研发、设计、施工、验收、认证等多方面都有长足的发展。随着我国绿色建筑理论的不断更新、设计水平的不断提高、绿色建筑配套产品的不断成熟、全民绿色意识的不断加强,绿色建筑必将有良好的发展及应用,真正意义上实现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减少污染、环境保护的美好愿景。

参考文献:

[1] 金占勇,孙金颖,刘长滨,等.基于外部性分析的绿色建筑经济激励政策设计[J].建设科学,2010(6)

[2] 田慧峰,张欢,孙大明,等.中国大陆绿色建筑发展现状及前景[J].建筑科学,2012(4)

[3] 张建国,谷立静.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现状、挑战及政策建议[J].中国能源,2012(12)

[4] 杨波,赵黎明.绿色建筑发展的外部性及激励机制研究[J].低温建筑技术,2011(1)

(作者单位:金陵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江苏南京 211169)

(责编: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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