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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时间:2022-06-19 15:0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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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镇纪委书记职责+纪委副书记职责+纪委委员职责+纪检专干职责 镇纪委书记职责+纪委副书记职责+纪委委员职责+纪检专干职责

 某镇党委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及纪检专干工作职责

  一、纪委书记工作职责(一)主持镇纪委的全面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部署和精神。

  (二)主持纪委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本委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三)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在我镇的贯彻执行情况,了解掌握廉政工作和党风 弹 党纪的基本情况以 曰 及各种违纪违法案 苹 件情况,向镇党委 迹 和上级纪委提出建 伯 议。

  (四)按 砍 照市委、市政府关 率 于党风廉政建设的 辙 整体部署,根据镇 哟 党委和上级纪委的 疥 要求,结合实际, 矾 提出工作计划和贯 罚 彻意见。

  (五 肤 )负责调查处理镇 复 党委、上级纪委交 诈 办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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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负责做好 婆 镇纪委委员及纪检 拍 成员的思想政治工 想作,关心干部生活 眉 ,充分调动纪检干 周 部的积极性。

  崇 (七)落实镇纪委 悬 书记参加镇党委书 岩 记办公会议制度, 乙

 对镇党委的事权、 部 财权、人事权等重 需 大决策实施事前、 胀 事中、事后全过程 聋 监督,负责向同级 执 党委和上级纪委汇 蜒 报纪检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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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服务镇 商 党委中心工作,督 宴 促机关效能建设和 粗 干部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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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组织开展 馆 对党员、党员干部 盐 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抡 ,并参与评议、考 腺 核工作。

  (十 凌 )完成镇党委、上 胸 级纪委交办的其他 跌 工作。

 二、纪委副 血 书记工作职责 (一 机 )协助纪委书记抓 押 好纪委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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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协助纪 莱 委书记制定和完善 铆 反腐败工作制度, 织 研究不断提高加强 颜 党风廉政建设和组 鹅 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啡 能力的途径、方法 碍 和具体措施,并组 扛 织实施。

  (三 舷 )深入工作实际, 毅 切实了解党员干部 祷 的思想、作风等方 遥 面的状况,定期向 獭 纪委书记汇报并提 熏 出改进的措施意见 溢 。

  (四)协助 衙 纪委书记做好部署 娠 并参加基层单位负 骸 责人任前廉政谈话 浅 、年度述职述廉、 羚 责任追究调查处理 滤 等重要事项。

  舵 (五)协助纪委书 早 记接待和处理信访 橡 举报工作,调查信 赵 访案件,并就教育 丧 、监督、查处等抓 她 好具体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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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协助纪 页 委书记加强镇纪委 哲 的自身建设,研究 至 纪

 检办案人员工作 鲤 业务水平提高和发 惫 挥更大作用的途径 种 和方法。

  (七 型 )完成上级纪委、 逞 镇党委及纪委书记 襄 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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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纪委委员工作 唁 职责

  (一)认 膜 真学习宣传党风廉 协 政建设和反腐败工 撅 作的有关文件和会 渊 议精神,带头贯彻 君 执行各级纪委全会 兄 的决议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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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参与开展 鉴 反腐倡廉教育和推 防 进制度建设;

  甫 (三)参与镇纪委 驹 工作计划、总结的 尸 讨论,提出工作建 滩 议;

  (四)密 帜 切联系群众,注意 械 了解群众对党风廉 酉 政建设方面的反映 莹 和党员的思想动态 旭 ,并定期或不定期 绍 地向纪委书记汇报 喧 。

  (五)注重 呀 搜集信息源,对工 乏 作中好的经验做法 墒 及时总结报告镇纪 贬 委书记。

 (六)承 瀑 办镇纪委交办的其 替 他事项。

 四、纪检 替 专干工作职责

  撤 (一)协助纪委领 揖 导做好全镇党风廉 樟 政建设和行政监察 蒸 工作。

  (二)

 袋 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磋 、深入群众了解案 悬 源。在查办案件中 桅 做好笔录,收录口 游 供等工作。

 ( 载 三)监督检查全镇 蒋 各类干部对党规党 夏 法、行政性法规的 瑶 执行情况。

  ( 头 四)负责镇纪委的 玄 各项日常工作,负 释 责制定纪委的目标 马 规划、年度工作计 茄 划、工作要点等文 丢 件。

  (五)负 滩 责案件的有关材料 配 、口供、电话记录 直 的整理及归档等工 迸 作。

 (六)完成领 嚎 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很 。

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镇纪委书记职责+纪委副书记职责+纪委委员职责+纪检专干职责 镇纪委书记职责+纪委副书记职责+纪委委员职责+纪检专干职责 某镇党委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及纪检专干工作职责 一、纪委书记工作职责(一)主持镇纪委的全面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部署和精神。

 (二)主持纪委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本委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三)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在我镇的贯彻执行情况,了解掌握廉政工作和党气和活力的行业而感到骄傲.我们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F 是老字号的保险公司,为了 沛 顺应加入 WTO 的形式,公 戾 司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这 爿 次人力资源改革便是其中的 妥 一个重要内容.变则通,通 t 则顺,有改革就有活力,在 映 进入国寿的这几年来我深感 酰 这个公司的发展潜力巨大, F 不仅屡获各种殊荣,更跻身 撸 全球 500 强行列,为中国 怊 的民族寿险业争光.我部作 胩 为*市市场上不多的专业团 隰 险公司,在总公司领导下其 邀 发展潜力同样不可估量.我 胜 们的业绩节节高,我们的发 ┪ 展一天比一天好.与公司一 ⒍ 同发展壮大是每个员工的愿 诼 望,当然,我也不例外。也 槎 很想在这片沃土上有所作为 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  好士兵”,此次竞聘给

 了总 刊 结检验自己机会和展示自己 飚 的舞台,做为基层公司的一 驺员,我也很想为公司的发展 颟 出一分自己的力。

 从学校 栾 毕业后,我就进入中国人寿 淤 保险公司*分公司*部工作 デ ,虽然工作时间不是太久, л 但在领导的关怀和同志们的 蔷帮助下学到不少东西,能力 邸 大有提高同时也具备了做为 董 主管应有的一些素质. 首 ℃ 先,有完善的保险专业知识 咭 ,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处 ゲ 理问题的能力。

 我毕业于 倚 保险系保险专业,对保险基 漏 本原理掌握比较到位,经历 澍 的工作岗位使我对保险知识 出 由理论到实践融会贯通,这 谄 对我的工作帮助很大.同样 总 ,这些知识对于理解上级公 芤 司的方针和政策,领会上级 碚 对一个阶段工作重点的部署 沱 也都大有裨益。这为争取工  作的主动,少走弯路打下了 鞋 坚实的基础;此外,会计学 怯 ,金融学,经济法学方面的 枣 知识也能使自己在工作中和 臀 处理相关问题时能够游刃有 纩 余。

 其次,具有较强的综 展 合协调能力 综合科主管是 贪 公司的中层管理阶层,也是 戎 公司的中流砥柱。随着金融 卯 一体化,市场的全球化,知 笋 识经济正在快速到来,企业 贱 的内外部环境都发生着巨大 瓶 的变化。而综合科作为协调 说 公司内外部的重要职能部门  其主管的协调能力显得尤

 为 ㄇ 重要。对内部而言,在目前 玑 的工作中,我的职务是综合 c 科财务出纳,担负着本公司  与市公司财务部之间的衔接 坦 工作,能作到两者之间信息  及时沟通,问题顺利解决。

 挎 此外,由于工作需要,我还 — 负责与税务部门,质量监督 港 局,公积金中心及银行等其 舰 他公司外部单位协调关系, 厨 使公司的工作能顺利有效的 蚰 进行。

 第三,熟悉财务管  理,现代化办公技能熟练, 手 能有效的使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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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现在从事的是财务工 ⅹ 作,我对财务工作比较熟悉  ,已顺利取得了会计师资格 偬 证。在工作中能很好的协助 荤 领导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  及时准确的把握,确定公司  发展的方向。另外,对 OF 悚 FICE 等办公软件能熟练 诬 操作,企业办公自动化方面 ┅ 应该不成问题,在对新技术 髀 使用方面,在今年的学平险 的收费管理中,还首次了使 荐 用财务软件进行管理,大大 摘 减少了相关人员的工作量,  提高了工作效率。

 第四。

 徙 具有从事综合科工作的经验  . 我的职位所在综合科, 斛 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使我 ∠ 对办公室的工作情况比较了 恫 解,对其工作流程较为熟悉 朕 ,能够在上任之后尽快的使 匈 本部门工作走上正轨. 竞 涮 聘后的几点想法:

 一。认 ネ 清综合科工作在公司整个管 缚 理工作中所处的位置,完善 ж 并修定办公室的工作目标, 凶 提高工作水平,提高运行效 整率,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服 鲮 务意识,改善服务条件,提  高服务层次;作好大家的后  勤保障工作,不拖不等,:

 稹

 1·结合工作勤于思考, 蒋 从领导的角度思考应该需要 尾 提供什么样的信息、要作出 餐 什么样的工作部署;从其他 耿 部门的角度思考他们缺少什 嵌 么样的服务,需要提供什么 蓥 样的信息;从员工的角度出 痖 发,思考员工目前有哪些实 标 际困难,该如何去帮助解决 山 。

 2·做好“上行下达、 睇 下情上达”的重要环节。对  上级交办的任务、对其他部 酝 门的具体要求,能办的一定  马上就办;对反映工作的动 屎 态性信息要严格按照时间要 宦 求及时上报。

 3·多到业 铪 务部门走走,多了解情况, 化 以求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争  取工作主动。

 二。做好协 ╉ 调工作:首先是内部协调, 椹 对内部而言,在日常工作中 眩 ,协调好上下级关系,遵循 炷 把方便留给业务处室的原则 琉 ,使其和谐顺畅;其次是注 蚩 意强化外部协调,与税务, 帐银行,质检局及市公司相关 撩 部门有关处室建立良好的工 恚 作关系,使本部一些工作能 佞 够顺利有效的进行。

 三。

 娄 加强财务管理,及时了解最 铯 新的财务信息及状况,发

 挥 锖 财务的监督和管理的职能. 啮 扮演好管家婆角色 四.增 蚺 进办公自动化进程,在公司 叵 财力允许的情况下改善公司 笱 的办公条件,使用先进的软  件为公司的业务发展锦上添 定 花.如可以用POINTP 予 ONT制作课件,使我们的 旬 外勤在展业时对客户更有说 笪 服力;有意识的选用一些管 Я 理软件对内部单证,文件等 唔 进行更规范有效的管理等. 这次竞聘我抱这“一颗红心 皱 ,两手准备“心态。如果竞 凭聘成功,我会珍惜大家给我 叭 的这次机会,不断学习进取 м ,踏实工作,做个称职主管 《 ,使公司的管理更上一层楼  。如果竞聘失败,说明自己 蚕 的知识有所欠缺,能力有待 靡 提高,一定会在将来的工作 涑 中继续努力,并将继续协助 咱 好本部门领导做好各项工作 茅 ,使*的明天更加辉煌!

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 及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05-07-1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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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

  [ 发布时间:

 1994 年 3 月 生效时间:

 1994 年 3 月 有效性:

 有效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检查中国共产党内违纪案件是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 是严肃党纪的中心环节。

 为使案件检查工作规范化、 制度化, 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 结合案件检查工作的实践,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案件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通过执纪办案,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保护改革开放, 促进经济发展, 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 纪检机关依照党章和本条例行使案件检查权, 不受国家机关、 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 案件检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 以党纪为准绳, 做到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 定性准确, 处理恰当, 手续完备。

  第五条 案件检查要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对任何党员和党组织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 都必须依据本条例进行检查。

  第六条 案件检查要依靠党的各级组织, 走群众路线, 加强纪检系统内部以及与有关部

 门的协调配合。

  第七条 案件检查要贯彻惩前毖后、 治病救人的方针, 达到既维护党纪的严肃性, 又教育本人和广大党员的目的。

  第八条 案件检查中, 要切实保障党员包括被检查的党员行使党章所赋予的各项权利。

 第九条 案件检查实行分级办理、 各负其责的工作制度。

  第二章 受理和初步核实

 第十条 纪检机关对检举、 控告以及发现的下列违纪问题, 予以受理:

  (一) 同级党委委员、 纪委委员的违纪问题;

  (二) 属上级党委管理在本地区、 本部门工作的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

  (三) 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

  (四) 下一级党组织的违纪问题;

  (五) 领导交办的反映其他党员和党组织的违纪问题。

  属下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和党组织重大、 典型的违纪问题, 必要时也可以受理。

  第十一条 纪检机关受理反映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后, 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初步核实。

 需初步核实的, 应及时派人进行, 必要时也可委托下级纪检机关办理。

  第十二条 初步核实的任务是, 了解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 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

  第十三条 初步核实可以采用本条例第二十八条中(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八)的方法收集证据。

  第十四条 初步核实后, 由参与核实的人员写出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纪检机关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一) 反映问题失实的, 应向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 必要时还应向被反映人说明情况或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

 (二) 有违纪事实, 但情节轻微, 不需追究党纪责任的, 应建议有关党组织作出恰当处理;

 (三) 确有违纪事实, 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 应予立案。

  第十五 条初步核实的时限为两个月, 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

 重大或复杂的问题, 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初核完毕的, 经批准后可再适当延长。

  第三章 立案

 第十六条 对检举、 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 经初步核实, 确有违纪事实, 并需追究党纪责任的, 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第十七条 对党员的违纪问题, 实行分级立案。

  (一) 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违犯党纪的问题, 由中央纪委报请中央批准立案。

  (二) 党的中央以下各级委员会、 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基层党委、 纪委为书记、 副书记) 违犯党纪的问题, 与党委常务

 委员同职级的党委委员违犯党纪的问题, 由上一级纪委决定立案, 上一级纪委在决定立案前, 应征求同级党委的意见。

 其他委员违犯党纪的问题, 由同级纪委报请同级党委批准立案。

  (三) 其他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问题, 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由相应的纪委或纪工委、 纪检组决定立案, 在决定立案前应征求同级党委或党工委、 党组的意见。

 未设立纪委或纪工委、 纪检组的, 由相应的党委或党工委、 党组决定立案。

  (四) 不是干部的党员违犯党纪的问题, 由基层纪委决定立案。

 未设立纪委的, 由基层党委决定立案。

  第十八条 党的关系在地方、 干部任免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问题, 除另有规定的外, 一般由地方纪检机关决定立案。

  若地方纪检机关认为由部门纪检机关立案更为适宜的, 经协商可由部门纪检机关立案;

 根据规定应由部门纪检机关立案的违纪问题, 经协商也可由地方纪检机关立案。

  第十九条 对于党组织严重违犯党纪的问题, 由上一级纪检机关报请同级党委批准立案,再上一级纪委在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后也可直接决定立案。

  第二十条 属于下级纪检机关立案范围的重大违纪问题, 必要时上级纪检机关可直接决定立案。

  第二十一条 上级纪检机关发现应由下级纪检机关立案的违纪问题, 可责成下级纪检机关予以立案。

  第二十二条 凡需立案的, 应写出立案呈批报告, 并附检举材料和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按立案批准权限呈报审批。

  立案审批时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经批准立案的案件, 纪检机关应通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

  第四章 调查

 第二十三条 对已经立案的案件, 立案机关应根据案情组织调查组。

  第二十四条 调查组要熟悉案情, 了解与案件有关的政策、 规定, 研究制订调查方案,并将立案决定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

  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应积极支持办案工作, 加强对被调查人和案件知情人的教育。未经立案机关或调查组同意, 不得批准被调查人出境、 出国、 出差, 或对其进行调动、 提拔、 奖励。

  第二十五条 调查开始时, 在一般情况下, 调查组应会同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与被调查人谈话, 宣布立案决定和应遵守的纪律, 要求其正确对待组织调查。

 调查中, 应认真听取被调查人的陈述和意见, 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第二十六条 调查组认为被调查的党员干部确犯有严重错误, 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或

 妨碍案件调查时, 可建议对其采取停职检查措施。

 停止党内职务, 属党委批准立案的, 停职检查由党委决定; 属纪检机关直接立案的, 停职检查由纪检机关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后决定。

 停止党外职务的, 由纪检机关向有关党外组织提出建议。

  第二十七条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物证、 书证、 证人证言、 受侵害人的陈述、 被调查人的陈述、 视听材料、 现场笔录、 鉴定结论和勘验、 检查笔录。

 证据应经过鉴别属实, 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二十八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组织和个人都有提供证据的义务。

 调查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 采取以下措施调查取证, 有关组织和个人必须如实提供证据, 不得拒绝和阻挠。

  (一) 查阅、 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 资料、 账册、 单据、 会议记录、 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

  (二) 要求有关组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 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

  (三) 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 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四) 必要时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 进行录音、 拍照、 摄像;

  (五) 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 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

  (六) 经县级以上(含县级) 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 暂予扣留、 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 资料、 账册、 单据、 物品和非法所得;

  (七) 经县级以上(含县级) 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 可以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 并可以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

  (八) 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

  第二十九条 调查取证要做到:

  (一) 收集物证、 书证, 应尽量收取原物、 原件; 不能收取原物、 原件的, 也可拍照、 复制, 但须注明保存单位和出处, 书证还须由原件的保存单位或个人签字、 盖章。

 (二) 收集证言, 应对出证人提出要求, 讲明责任。

 证言材料要一人一证, 可由证人书写,也可由调查人员作笔录, 并经本人认可。

 所有证言材料应注明证人身份、 出证时间, 并由证人签字、 盖章或押印。

 证人要求对原证作出部分或全部更改时, 应重新出证并注明更改原因, 但不退原证。

 与证人谈话, 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收集被侵害人的陈述、 被调查人的陈述, 适用本项规定。

  (三) 对于有关机关移送的调查材料, 必须认真审核, 经调查人员认定后才可作证据使用。

  第三十条 调查中, 如需公安、 司法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等提供与违纪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有关机关应予积极配合。

  第三十一条 应认真鉴别证据, 严防伪证、 错证。

 发现证据存在疑点或含糊不清的, 应重新取证或补证。

  第三十二条 认定错误事实须有确实、 充分的证据。

 只有被调查人的交待, 而无其他证据或无法查证的, 不能认定; 被调查人拒不承认而证据确实、 充分的, 可以认定。

  第三十三条 调查组应将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写成错误事实材料与被调查人进行核对。

 对被调查人的合理意见应予采纳, 必要时还应作补充调查; 对不合理的意见, 应写出有事实根据的说明。

  被调查人应在错误事实材料上签署意见。

 对拒不签署意见的, 由调查组在错误事实材料上注明。

  第三十四条 调查取证基本结束后, 调查组应经过集体讨论, 写出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的基本内容是:

 立案依据, 主要错误事实及性质; 有关人员的责任; 被调查人对错误的态度; 处理建议。

 对调查否定的问题应交待清楚。

 对难以认定的重要问题用写实的方法予以反映。

 调查报告须由调查组全体成员签名。

  如调查组内部对错误性质、 有关人员的责任及处理建议等有较大分歧, 经过讨论仍不能

 一致时, 应按调查组长的意见写出调查报告。

 但对不同意见应在报告中作适当反映, 或另以书面形式反映。

  调查组应将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向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通报, 并征求意见。

  第三十五条 调查中, 发现检举人确属诬告或证人出具伪证等妨碍案件检查的行为, 应予追究。

  第三十六条 要保护办案人、 检举人、 证人。

 对上述人员进行诬告陷害、 打击报复的,应予追究。

  第三十七条 调查中, 若发现违纪党员同时又触犯刑律, 应适时将案件材料移送有关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八条 调查结束后, 调查组要总结工作, 并应协助发案单位党组织总结经验教训。

  第三十九条 案件调查的时限为三个月, 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

 案情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在延长期内仍不能查结的, 可报经立案机关批准后延长调查时间。

  第五章 移送审理

 第四十条 凡属立案调查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案件, 调查终结后, 都要移送审理。

  个别重大复杂的案件, 调查过程中, 可提前介入审理。

  第四十一条 移送审理时, 应移送下列材料, 并办交接手续:

  (一) 分管领导同意移送审理的批示;

  (二) 立案依据;

  (三) 调查报告和承办纪检室的意见;

  (四) 全部证据材料;

  (五) 与被调查人见面的错误事实材料;

 (六) 被调查人对错误事实材料的书面意见和检讨材料;

  (七) 调查组对被调查人意见的说明。

  第四十二条 案件经审理并报本级纪委常委会讨论后, 应将调查报告、 被调查人对错误事实材料的书面意见和检讨材料以及

 调查组对被调查人意见的说明材料的复制件, 送交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作出处理决定。

  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 并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呈报审批。

  特殊情况下, 由县以上纪检机关直接作出处分决定的, 事前应征求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

  第四十三条 审理过程中, 发现证据不足的, 应予补证; 认为案件主要事实不清的, 应补充调查。

  第四十四条 对公安、 司法机关已处理的案件中所涉及的党员, 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由纪检机关直接审理。

 如需进一步调查的, 应由纪检机关办理立案手续。

  第六章 对办案人员的要求

 第四十五条 办案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

  (一) 不准对被调查人或有关人员采取违犯党章或国家法律的手段;

  (二) 不准泄露案情, 扩散证据材料;

  (三) 不准伪造、 篡改、 隐匿、 销毁证据, 故意夸大或缩小案情;

  (四) 不准接受与案件有关人员的财物和其他利益。

  第四十六条 办案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自行回避, 被调查人、 检举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也有权要求回避:

  (一) 是本案被调查人的近亲属;

 (二) 是本案的检举人、 主要证人;

  (三) 本人或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四) 与本案有其他关...

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镇纪委书记职责+纪委副书记职责+纪委委员职责+纪检专干职责 镇纪委书记职责+纪委副书记职责+纪委委员职责+纪检专干职责 某镇党委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及纪检专干工作职责 一、纪委书记工作职责(一)主持镇纪委的全面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部署和精神。

 (二)主持纪委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本委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三)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在我镇的贯彻执行情况,了解掌握廉政工作和党风党纪的基本情况以及各种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向镇党委和上级纪委提出建议。

 ( 饷 四)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 濠 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部署, オ根据镇党委和上级纪委的要  求,结合实际,提出工作计 痢 划和贯彻意见。

 (五)负 蛔 责调查处理镇党委、上级纪 朝 委交办的重大事项。

 (六 氍 )负责做好镇纪委委员及纪 耩 检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关  心干部生活,充分调动纪检 泐 干部的积极性。

 (七)落 率 实镇纪委书记参加镇党委书 e 记办公会议制度,对镇党委 恪 的事权、财权、人事权等重 疮 大决策实施事前、事中、事 语 后全过程监督,负责向同级  党委和上级纪委汇报纪检工 邙 作情况。

 (八)服务镇党  委中心工作,督促机关效能 菖 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

 ( 咚 九)组织开展对党员、党员 ; 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并  参与评议、考核工作。

 (  十)完成镇党委、上级纪委 岢 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纪 嗳 委副书记工作职责 (一)

 箨 协助纪委书记抓好纪委全面  工作。

 (二)协助纪委书 里 记制定和完善反腐败工作制 姘 度,研究不断提高加强党风 ⊙ 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 茨 工作能力的途径、方法和具  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  三)深入工作实际,切实了 廪 解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等 噬 方面的状况,定期向纪委书 箸 记汇报并提出改进的措施意 贽 见。

 (四)协助纪委书记 衲 做好部署并参加基层单位负 褓 责人任前廉政谈话、年度述  职述廉、责任追究调查处理 件 等重要事项。

 (五)协助 蠹 纪委书记接待和处理信访举  报工作,调查信

 访案件,并 唛 就教育、监督、查处等抓好 卿 具体工作落实。

 (六)协 ` 助纪委书记加强镇纪委的自 蒽 身建设,研究纪检办案人员 钟 工作业务水平提高和发挥更 请 大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 鼎 七)完成上级纪委、镇党委  及纪委书记交办的其他事项  。

 三、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宣传党风廉 ┕ 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 文件和会议精神,带头贯彻 援 执行各级纪委全会的决议和 嘁 决定; (二)参与开展反 闳 腐倡廉教育和推进制度建设 间 ; (三)参与镇纪委工作 殴 计划、总结的讨论,提出工 5 作建议; (四)密切联系 遥 群众,注意了解群众对党风 炷 廉政建设方面的反映和党员 曙 的思想动态,并定期或不定 鬓 期地向纪委书记汇报。

 ( 聪 五)注重搜集信息源,对工 姐 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 驰 报告镇纪委书记。

 (六)

 呋 承办镇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胼 。

 四、纪检专干工作职责 砷

 (一)协助纪委领导做好 蜇 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  察

 工作

 (二)受理群众 斑 来信来访、深入群众了解案 兕 源。在查办案件中做好笔录  ,收录口供等工作。

 (三 与 )监督检查全镇各类干部对 黍 党规党法、行政性法规的执 菌 行情况

 (四)负责镇纪 懒 委的各项日常工作,负责制 供 定纪委的目标规划、年度工 掩 作计划、工作要点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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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负责案件的有关材 骝 料、口供、电话记录的整理 尕 及归档等工作。

 (六)完 狰 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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