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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柳新区环境保护构想

时间:2022-10-28 20:30:05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北柳新区是辽源矿业(集团)西安煤业公司六区的接续区,位于辽源市外环路,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所以保护环境就显得更加重要,本文着重叙述该区的环保项目的治理情况。

关键词:北柳新区;环境保护;构想;治理

一、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辽源煤田位于吉林省南部,四梅铁路线之间的辽源市境内,该煤田自1911年被发现至今已有95年的开发历史,煤田长8km,宽5km,面积40km2。周围为低山地形,中部较平坦,标高一般在+270m~+290m。

西安煤业公司第六采煤区原来叫泰信煤矿四井,是1999年因泰信煤矿破产整体划归西安煤业公司管辖的;自1955年建成投产至今已有50余年的生产历史,为吉林省煤炭工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目前地面生产系统及设施基本完善,无大的污染,目前,根据生产需要,已经延伸到北柳新区,并且已经通过环保部门认证。

由于煤矿生产的特殊性,矿井生产对自然环境将产生一定的影响,例如大气污染、水污染、固体废物及噪声污染等都会给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一些污染和影响。预计该矿井生产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有:

(1)矿井井下水排放及工业场地的生活污水对环境的影响;

(2)工业广场锅炉烟尘排放对大气污染;

(3)井下采后地面塌陷对地表的破坏;

(4)矿井排矸和排渣对环境的影响;

(5)工业噪音对环境的影响。

二、设计指导思想

(1)认真落实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工作方针,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的原则。

(2)认真做好“三同时”,即使防治污染的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生产和使用。

(3)积极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使该项目投产后能获得最佳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三、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结合煤矿的生产特点,主要采取如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环境保护措施

为了达到美化生活、净化空气之目的工业广场的建筑物四周,道路两侧,种植各类花草树木共3000余棵,围墙四周栽种梧桐、柳树、穿天杨树和紫花苜蓿等牧草,即能抑制风沙,控制水土流失,又能净化空气、美化环境,又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消音作用。

(二)污水处理措施

六区工业广场污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经排水管网进入辽源市污水处理厂。井下水排至地面经沉淀处理一部分进入井下水仓、另一部分进入洗煤厂蓄水池用于补充洗煤用水,还有一部分在自来水紧张期间,用于锅炉供水;循环使用,除少部分在地面沉淀池沉淀后达到排放标准后排入排水网集中排入河流或用于农田浇灌,绝对不许破坏植被和冲毁农田,污水排放须满足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三)防尘措施

六区现有蒸汽锅炉16蒸吨/3台,即:DZL4-1.25-AII一台、DZL6-1.25-AII二台、对锅炉烟尘对大气的污染,生产建设中选用了脱硫、脱销及布袋高效除尘器,烟尘排放满足《锅炉烟尘排放标准》,使烟尘中的含尘量小于150mg/m3;并建设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与省市环保监测平台联网实时监控锅炉运行情况。

(四)塌陷区治理

对由于井下采煤造成的地表沉陷或可能沉陷的区域,由国家拨付治理资金和自筹资金,进行针对性的治理,对其影响范围内的建筑,采用搬迁、维修赔偿的措施,予以解决,目前,六区区域内已无居民住宅。

对沉陷区继续进行回填覆土恢复植被,并計划植树造林或复垦。矿井闭坑后必须对井口进行密闭,不留隐患。

(五)排矸、排渣的处理

该矿井预计每年生产矸石110kt左右,仍利用现有矸石山集中堆放统一销售,为保护环境不对空气产生二次污染,对少量暂时无法售出的部分矸石,进入矸石山暂存,矸石山全部用防风抑尘网进行遮盖,大部分用于公路建设及生产水泥和建筑材料的原材料,因此不需要特殊处理;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全部用于制砖厂制砖,既保护了环境又提高经济效益。

(六)噪音防治措施

噪音污染主要有通风机、锅炉、机修车间,坑木加工等机械转动场所,对此已采取如下措施:

(1)对主扇、绞车等噪音大的机械设备采用消音器进行消音,并经过地方环保监测站监测后,符合国家煤炭工业噪声排放标准后,方可使用。

(2)对洗煤厂使用的大型电器设备和易产生振动的设备采用减振、降噪措施。

(3)充分利用场区绿化进行消音。

(七)职工工作环境卫生

为了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劳动生活环境,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对供水水源采取了保护措施,其水源位置在该井井田底板的后部,基本不受影响,该井排水在水源的下游,从而保证了饮水不被污染。

(2)配套办公室在井口附近,而且更衣室、浴池、任务交待室等集中布置,为职工创造了很好的工作条件。

(3)井下工作面粉尘大的地点,都采取喷雾洒水,水炮泥,湿式凿岩,定期冲洗巷道等综合防尘措施,井下空气含尘量要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739条规定的含尘标准以下。

(4)对井下各种有害气体,采取监测措施,并且采用科学合理的配风、扩大巷道断面方法,稀释井下空气中的有害气体、降低作业地点温度,可以保证空气中有害气体的浓度、作业地点温度不超过规定。

作者简介:杨丽梅(1970-),女,中级职称,就职于吉林省辽源矿业集团规划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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