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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2022年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6-19 12:10: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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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2022年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2022年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X XX 乡开展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护好我乡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经乡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XX 乡禁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结合河长制工作方案,在 XX 乡境内实现全面的封河禁渔,实行严格的渔政管理和小流域的综合治理,切实保护好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力争在 3—5 年内,XX 乡封河禁渔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禁渔期:从通告之日起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为全乡第一个全面禁渔期,禁止所有捕捞(含钓鱼)行为,以后每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固定为休渔期。

  三、禁渔范围及内容:在全乡范围内,禁止电鱼、毒鱼、炸鱼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作业活动。

 四、工作步骤

 1、制定工作方案:(7 月 17 日-7 月 20 日)成立由乡长李勇任组长;杨靖、易传海、胡小喜任副组长;综治、司法、

 公安、安监、水利、畜牧水产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 XX 乡全面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乡禁渔工作管理方案。

 2、召开座谈会:(7 月 20-7 月 25 日)召开由市畜牧水产局及乡领导小组成员,部分村组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参加的座谈会,专题研究,根据各村实际完善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3、召开动员大会(7 月 25-8 月 10 日)召开全乡禁渔工作部署动员大会。

 4、各村制定村规民约(8 月 10 日-8 月 30 日)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制定本村禁渔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职监管人员,张贴公告,发放宣传资料,落实管理。

 五、管理措施

  1、落实管理目标责任。根据实际制定全乡统一的禁渔工作方案,建立责任制,明确村主抓禁渔工作的责任人,责任到组到人。

 2、落实巡查队伍。乡政府成立由综治、公安、畜牧水产、安监等部门为成员的联合执法小组,统筹各村开展联合执法,并组织对执法队伍进行培训。

  3、加强宣传动员。各村要设置好禁渔标识标牌,做到禁渔范围明确,标志醒目,并与所有农户签订责任书。

 4、水体后续利用由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落实河道治理和相关资源的利用,搞好河道卫生环境。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要高度重视,制定好相关村规民约,与农户签订好承诺书,确保禁渔工作深入开展。

 2、全乡一盘棋,抓好执法落实,联合开展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决维护禁渔秩序。

 3、强化管理措施,提高养护效果。各村要求强化措施,对重点难点水域、交界水域和群众举报反映强烈水域,要进行暗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处理;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厉问责。

 4、抓好宣传教育。各村要充分利用写标语、短信、宣传单等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禁渔对促进水生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和重要意义,做到家家喻户晓。

 附:禁渔宣传标语

  禁渔宣传标语

 携手同心,保护 XX 渔业生态!

 全民动员,同心协力,保护水生生物资源!

 行动起来,保护我乡水生生物资源!

 保护水域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

 实施禁渔,给水生生物资源休养生息的机会!

 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渔业秩序!

 实施禁渔期制度,造福 XX 人民!

 实施禁渔期制度,保护水生生物资源!

 实施禁渔期制度,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实施禁渔期制度,坚持可持续发展道路!

 实施禁渔,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保护渔业生态,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

 实施禁渔,丰富渔业资源,促进生态和谐!

乡镇2022年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镇境内水域禁渔期各项工作,进一步改善我镇渔业生态环境,维护渔业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市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近期效益与长远效益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实施内陆水域禁渔制度,切实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通过深入实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六大行动”,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强各村、各部门工作配合,严格禁渔管理,强化工作落实,进一步促进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

 二、总体目标 以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为目标,深入开展天然河道禁渔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增强全民参与与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的意识,实现禁渔期、禁渔区内“河中无人捕、水中无渔具、市场无河鱼”,水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生物资源良性循环利用,推动我镇生态文明建设和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范围对象:镇域内所有自然河道。

 (二)禁渔时间:2020 年 3 月 1 日 0 时至 6 月 30 日 24 时止。

 (三)禁渔内容:禁渔期间,禁止捕捞作业和水下施工作业,禁止放养水禽和进行采砂取石等行为;禁止向天然水域排放、倾倒超过渔业水质标准的废水、废渣;禁止捕捞、销售、收购天然水域渔获物;禁止生产、经销电、毒、炸鱼等渔具及从事电、毒、炸鱼等违法渔事作业行为及其他禁止行为。

 四、运作模式 采取村牵头、政府各部门支持、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方式对河流进行保护和管理。

 五、工作措施 1.明确目标要求。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在我镇实现全面的封河禁渔,实行严格的渔政管理和河道的综合治理,使镇域内禁渔和河道综合治理取得实质性成效。

 2.依法综合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村民委员会自治法》,成立 xx 镇禁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依法治理,有序推进。

 3.全面封河禁渔。我镇境内实行全面封河禁渔,在辖区所有流域禁止任何行为的捕捞、打捞野生水生动物等活动,在市场内禁止买卖野生水生动物与捕捞工具行为,违者按照相关村规民约、实施方案、法律法规给予严处。

 4.加大宣传力度。镇、村、组、相关部门紧急行动,深入千家万户,利用会议、公开栏、宣传标语、宣传车、LED 显示屏、

 微信群、短信、政府通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做到封河禁渔活动家喻户晓,老少皆知,营造了保护母亲河,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5.划定职责范围。本着村组织实施、群众受益、属地管理的原则,确定专人监护,安排人员严密巡查,节假日、双休日突击检查,乡镇、村结合部重点督查,常年不懈的镇域内河流的生态资源进行保护和管理。

 6.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市场监管,定期、不定期的对市场、饭馆进行巡回检查,禁止买卖野生水生动物与捕捞工具等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对于非法捕鱼行为,将联合市农业农村局水产站、公安派出所等部门,重拳出击,严厉查处,决不姑息手软。设立专线举报电话,对于知情及时举报者,一经查实,予以奖励并给予保密。

 7.河道综合治理。严禁在河床主要地段采沙取石,严禁向河道内倒弃生产生活垃圾,严禁向河道内抛弃动物死尸,严禁在沿河两岸非法搭建猪圈鸡舍,做到“四严禁”,无污染。

乡镇2022年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 2021 年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 2021 年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省渔业条例》规定,全省江河、湖泊、大中型水库每年 2 月 1 日 12 时至 5月 31 日 12 时为禁渔期。为维护渔业正常生产秩序,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渔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渔业执法的整体功能,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扩大渔业行政执法在社会上的影响,结合我镇实际,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全镇禁渔工作统一行动,方案如下:

 一、禁渔工作的目的

  (一)深入宣传贯彻国家的渔业法规及《贵州省渔业条例》,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渔民群众保护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的意识。

  (二)维护渔业正常生产秩序,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增强渔业执法的整体功能,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扩大渔业行政执法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为确保全镇禁渔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镇成立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和禁渔工作组。禁渔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

 1、禁渔工作领导小组:

  2、禁渔工作小组:

  三、 工作安排

 二里镇杨家园库区每年 2 月 1 日 12 时至 5 月 31 日 12 时为禁渔期。本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加强宣传动员工作

  (一)、时间安排:2 月 3 日至 3 月 2 日

  (二)在库区以标语、宣传单、通知等形式,大力宣传实施禁渔的目的和意义及与渔业、渔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并利用赶场天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宣传、发放渔业法规宣传资料 50 份。

  (三)、发放《禁渔通知回执书》给网箱养殖农户、渔业船舶驾驶员、餐馆等单位和个人手中。

  (四)、宣传工作真正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为禁渔期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监督检查

  (一)、时间安排:3 月 5 日至 5 月 30 日

  (二)、禁渔期间的监督管理主要以玉溪、观摩两个村为主,政府积极组织力量,采取多种方法,实施有效管理,维护良好的禁渔秩序。

  (三)、对管理措施落实、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人要追究行政责任,对违规作业者通风报信,或包庇纵容违规作业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四)、采取灵活多样的监督检查形式联合检查与各自检查、交叉检查相结合;水上检查与岸上检查相结合;巡逻检查与蹲点检查相结合;白天检查与夜间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

  (五)、禁渔期间对群众举报反映强烈的地区、交界水域、管理力量薄弱或者情况复杂的区域进行明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渔后期严厉打电、炸、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取缔有害的渔具、渔法,确保禁渔成果。

  (六)、建立禁渔期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0852—22676016,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七)、处罚原则

 1、农业服务中心积极与政府、工商、公安、安监等部门配合,重点加强对市场、餐馆、饭店等水产品经销场所的检查,禁止非法经销禁捕的水产品,取缔非法渔获物的流通渠道。对通过教育而无改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贵州省渔业条例》进行处罚。

 2、从事电、炸、毒鱼和无证捕捞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未经许可,擅自捕捉、驯养、运输和经营国家及、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珍稀、濒危水生动物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处罚。(对条件符合并愿意办理相关证件的单位或个人,及进行登记、督促其办理相关手续。)

 4、造成渔业污染环境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追究法律责任。

 乡镇 2021 年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有效恢复全镇 XX 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加快 XX 河流域生态环境修复,确保我镇 XX 河流域禁捕政策落到实处,根据 XX 市 XX 区人民政府《关于

 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通告》和《关于全区重点水域禁止捕捞的通告》等有关禁捕、退捕文件精神,切实组织和管理好我镇 XX 河流域禁渔工作,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禁渔范围

 XX 镇辖区内 XX 河流域。

 二、禁渔时间

 2021 年 1 月 1 日 0 时起,全年全面禁止捕捞。

 三、禁渔内容及要求

 在规定范围和时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因科研检测需要在禁渔水域捕捞的,必须持特许捕捞证在规定的范围、时间内进行捕捞。禁渔期 XX 河流域要做到“船上岸、网入库,证集中”和“不见有渔船、不见有钓鱼,不见有地笼子、丝网”。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镇禁渔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镇党委书记任顾问,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镇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派出所所长和各村(社区)支书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禁渔联合执法小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全体人员为成员。

 (二)落实监管责任。

 镇执法大队负责全区的渔业执法工作。执法大队按属地管理原则,与镇派出所等部门紧密配合镇、村两级巡逻队对辖区内 XX 河流域进行巡查,调查处理小型违法捕捞事件,及时向镇禁鱼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辖区内的电、毒、炸鱼事件及大范围利用非法网围渔具进行捕捞的事件并配合区渔政执法大队开展执法。

 (三)加强宣传发动。

 禁渔是一项艰巨、复杂、系统的工作,是保护生态环境的一件大事。各村(社区)要把禁渔工作作为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实施《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禁渔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禁渔管理宣传活动宣传到位。一是联合上级渔政主管部门举行禁渔宣传,宣传禁渔政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出动宣传车和利用村村响向居民群众广泛宣传禁渔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居民对禁渔的思想认识.三是深入辖区单位、农贸市场,发放禁渔宣传资料,让全镇居民了解禁渔工作的内容,支持禁渔工作,形成社会共识。

  (四)开展清查整治行动。

 对本镇 XX 河流域进行全面巡查督查。一是在 6 月 27 日开始,出动流动宣传车对本镇XX 河流域进行为期一周的禁渔宣传,督促渔船上岸、渔具渔网入库;二是从 6 月 27 日开始,镇、村两级每天安排禁鱼工作值班巡逻,对禁渔水域采取 24 小时值班巡逻制度,及时掌握禁鱼动态,保证禁渔水域中无一条生产作业船、无一人钓鱼、无一起非法捕捞;三是加强联合执法,联合市场监督、派出所、综合执法等部门对镇区市场、餐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明察暗访,阻断非法水产品流通、消费渠道,对门店标牌中有“野生鱼、河鱼”等内容的一律由市场管理部门责令予以更换。四是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对组织、参与非法捕捞的组织和个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后续管理。

 做好正常捕捞生产管理,严禁采取电、毒、炸以及迷魂阵等非法渔具捕捞。打击全镇范围内的违法捕捞行为,维护我镇 XX 河流域水生生物资源。

 (六)开展增殖放流。

 在禁渔期间,积极筹措资金,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精心组织开展鱼类人工放流活动,向禁渔水域投入青、草、鲢、鳙鱼等主要经济鱼类以及其它重要水生生物,增殖渔业资源。

 (七)关心渔民生活。

 继续认真落实 20XX 年省委、省政府《关于解决洞庭湖区捕捞渔民生产生活困难的意见》的指示精神,落实渔民解困措施,切实解决退捕渔民的生产生活困难,确保禁渔工作顺利进行。

 乡镇 2021 年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镇境内水域禁渔期各项工作,进一步改善我镇渔业生态环境,维护渔业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和市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近期效益与长远效益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实施内陆水域禁渔制度,切实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通过深入实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六大行动”,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强各村、各部门工作配合,严格禁渔管理,强化工作落实,进一步促进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

 二、总体目标

 以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为目标,深入开展天然河道禁渔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增强全民参与与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的意识,实现禁渔期、禁渔区内“河中无人捕、水中无渔具、市场无河鱼”,水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生物资源良性循环利用,推动我镇生态文明建设和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范围对象:镇域内所有自然河道。

 (二)禁渔时间:2021 年 3 月 1 日 0 时至 6 月 30 日 24 时止。

 (三)禁渔内容:禁渔期间,禁止捕捞作业和水下施工作业,禁止放养水禽和进行采砂取石等行为;禁止向天然水域排放、倾倒超过渔业水质标准的废水、废渣;禁止捕捞、销售、收购天然水域渔获物;禁止生产、经销电、毒、炸鱼等渔具及从事电、毒、炸鱼等违法渔事作业行为及其他禁止行为。

 四、运作模式

 采取村牵头、政府各部门支持、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方式对河流进行保护和管理。

 五、工作措施

 1.明确目标要求。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在我镇实现全面的封河禁渔,实行严格的渔政管理和河道的综合治理,使镇域内禁渔和河道综合治理取得实质性成效。

 2.依法综合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村民委员会自治法》,成立 xx 镇禁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依法治理,有序推进。

 3.全面封河禁渔。我镇境内实行全面封河禁渔,在辖区所有流域禁止任何行为的捕捞、打捞野生水生动物等活动,在市场内禁止买卖野生水生动物与捕捞工具行为,违者按照相关村规民约、实施方案、法律法规给予严处。

 4.加大宣传力度。镇、村、组、相关部门紧急行动,深入千家万户,利用会议、公开栏、宣传标语、宣传车、LED 显示屏、微信群、短信、政府通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做到封河禁渔活动家喻户晓,老少皆知,营造了保护母亲河,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5.划定职责范围。本着村组织实施、群众受益、属地管理的原则,确定专人监护,安排人员严密巡查,节假日、双休日突击检查,乡镇、村结合部重点督查,常年不懈的镇域内河流的生态资源进行保护和管理。

 6.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市场监管,定期、不定期的对市场、饭馆进行巡回检查,禁止买卖野生水生动物与捕捞工具等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对于非法捕鱼行为,将联合市农业农村

 局水产站、公安派出所等部门,重拳出击,严厉查处,决不姑息手软。设立专线举报电话,对于知情及时举报者,一经查实,予以奖励并给予保密。

 7.河道综合治理。严禁在河床主要地段采沙取石,严禁向河道内倒弃生产生活垃圾,严禁向河道内抛弃动物死尸,严禁在沿河两岸非法搭建猪圈鸡舍,做到“四严禁”,无污染。

乡镇2022年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 2020 年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 2020 年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中、*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强化完善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全面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工作,力求把“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有关要求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护我乡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一)为切实加强全县禁渔期相关工作,确保禁渔期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简嘎乡禁渔期工作领导小组和禁渔期工作实施小组。

  (二)各村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禁渔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禁渔期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安排,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禁渔期管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安排

  (一)禁渔期

  2020 年 3 月 1 日 0 时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24 时。

  (二)禁渔范围

  简嘎乡境内所有河流、大中型水库、湖泊等天然水域。

  (三)禁渔期工作

  1.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各地不组织聚集性的启动活动、交叉执法检查或联

 合检查行动,但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手机短信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做好舆论宣传,广泛宣传禁渔期制度及渔业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宣传到位,采取多种方法,实施有效管理,维护良好的禁渔秩序,建立健全禁渔期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各村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内容如实记录,做好调查核实和处理工作,对不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及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2. 加大执法力度,维护禁渔秩序

  禁渔期间各村加强对重要渔业水域进行明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电、炸、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及其他非法渔业活动,坚决取缔抬网、拦河网、张网等有害渔具,对违反《关于公安机关管理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 号)中“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有关规定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切实做好全县辖区内河流、湖泊和大中型水库的监督工作,确保禁渔成效。

  3.做好宣传教育,提高生态认识

  各村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宣传活动,禁渔开始前,及时将《禁渔通告》张贴,向所辖群众宣传禁渔时间、禁渔范围及禁止行为、违规处罚等事项,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自觉遊守禁渔规定。

  4.做好增殖放流工作,促进渔民增收和水域生态修复继续加大资金投入,扩大放流规模,科学制定增殖放流规划与方案,提高放流质量,规范増殖放流管理,扎实做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和生态修复工作,各村要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增殖放流工作,同时要创造条件,做好本辖区内水域生态修复工作,使广大渔民能够真正得到实惠。

  5.及时报送信息,做好工作总结

 禁渔期结束后,各村要对禁渔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如何改进和完善禁渔期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力求创新,探索禁渔期管理的长效机制,并将禁渔期有关情况的调查统计信息、总结上报。

  四、禁渔期处罚原则

  (一)各村要积极与市场监管部门相互配合,重点加强对水产品市场、餐馆、饭店、码头等水产品经销场所的检查,禁止非法经销禁捕的水产品,取缔非法渔获物的流通渠道。对通过教育而无改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从事电、炸、毒鱼和无证捕捞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未经许可,擅自捕提、驯养、运输和经营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珍稀、濒危水生动物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四)造成渔业污染事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禁渔期其他工作要求

  做好禁渔期工作、宣传资料的发放登记、备案归档、保存;做好禁渔期工作信息的收集和整理。

  乡镇 2020 年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1.严格各阶段检查。从实际出发,采取自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水上检查和市场检查相结合,重点突击检查与早晚常规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措施,共同把禁渔管理工作抓好,抓出成效。严厉打击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积极推进渔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充分发挥刑

 事处罚的惩戒作用。同时做好资源监测和本辖区禁渔期间所涉及的渔船数、渔民数和查处违规案件等情况统计工作。

  2.加强安全管理。禁渔期间,在指导船主采取防火、防盗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3.建立举报制度。设立禁渔工作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渔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对群众举报事项登记后,要及时给予回复,同时,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不得泄露举报人及有关举报情况,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农业农村局禁渔举报电话为:0771-7201635,0771-7205836;陶圩镇禁渔举报电话为:0771-7156616。禁渔期间,有发现炸鱼、毒鱼、电鱼违法行为的,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 号)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可直接与当地派出所联系,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切实搞好服务。禁渔期间,农业农村局和镇农业站要积极开展对专业渔民的技能培训。要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妥善解决禁渔期间专业捕捞渔民,特别是困难渔民的生产生活问题,确保社会稳定。配合防控疫情指挥部,始终把渔民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们,扎实做好渔民群众疫情防控工作。

  5.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对违法禁渔规定的,要抓住反而典型案例在媒体公众平台上曝光,达到“处罚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镇农业站要掌握辖区内的禁渔进展动态,及时将禁渔开展情况向禁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禁渔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肯定成绩,查找不足,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并写出书面总结材料,为以后工作开展提供有效借鉴。

  实行内陆水域禁渔制度,养护渔业资源,是实现我镇渔业可持续利用、维系水域生态平衡的有效措施。镇农业站及各镇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

 导,搞好协调抓好落实,与派出所、市场监管等有关单位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依照禁渔期规定,在全镇范围内的水面、市场实施,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措施到位,确保禁渔工作取得实效。

  乡镇 2020 年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1.禁渔区:以下水域实施禁渔区制度全年全面禁渔。(1)城区禁渔区:祁山镇春明村泗洲湾漫水桥至林化厂桥段水域;金东河祥源茶厂桥至阊江入口段水域;(2)旸坑河禁渔区:祁山镇和平村旸坑河将军桥至河口段水域;(3)新安江禁渔区:祁门县域新安江水系所有河流(包括所有支流)。

  2.禁渔期:以下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禁渔期内全面禁渔。(1)阊江水系所有河流(包括所有支流,不含禁渔区河流),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全面禁渔;(2)秋蒲河水系所有河流(包括所有支流),4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全面禁渔。

  3.禁渔行为:在上述规定的禁渔区、禁渔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批准不得从事渔业捕捞;严禁使用“电、毒、炸”等禁用方法、“拦河缯、密眼地笼、布网”等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严禁在鱼类产卵区域(拦河坝上下各 500 米)采砂;严禁排放工业废渣、废弃物,工业废水必须达标排入;严禁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4.生产性禁捕区:我县阊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阊江主河祁山镇双河口与六都河交汇处至芦溪乡倒湖奥西大坝段水域、大北水历口镇环砂两河口交汇处至芦溪乡倒湖与阊江主河接壤处水域)、黄山市大鲵自然保护区(凫峰镇、金字牌镇境内所有新安江水系河流)两个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渔期、禁渔区内实施禁渔期、禁渔区禁渔保护制度,禁渔区、禁渔期外实施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作业制度。

  5.资源增殖:禁渔期间,同步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有效恢复渔业种

 群和数量,巩固禁渔成效。

  6.禁渔要求:禁渔期、禁渔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自觉拆除河道内的捕捞网具,一经发现未拆除的捕捞网具,将由渔政部门依法处理。

  创新举措

  分阶段开展禁渔工作,多个部门抓好各项工作:开展市场专项整治;做好增殖放流工作。开展资源监测工作;加强河道水利工程监管。;完善举报制度;全面督查。

  下一步工作考虑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五个强化”的要求,扎实把禁渔任务落到实处。

乡镇2022年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 2020 年禁渔工作实施方案篇

  乡镇 2020 年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1.明确目标要求。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在我镇实现全面的封河禁渔,实行严格的渔政管理和河道的综合治理,使镇域内禁渔和河道综合治理取得实质性成效。

  2.依法综合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村民委员会自治法》,成立**镇禁渔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依法治理,有序推进。

  3.全面封河禁渔。我镇境内实行全面封河禁渔,在辖区所有流域禁止任何行为的捕捞、打捞野生水生动物等活动,在市场内禁止买卖野生水生动物与捕捞工具行为,违者按照相关村规民约、实施方案、法律法规给予严处。

  4.加大宣传力度。镇、村、组、相关部门紧急行动,深入千家万户,利用会议、公开栏、宣传标语、宣传车、LED 显示屏、微信群、短信、政府通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和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做到封河禁渔活动家喻户晓,老少皆知,营造了保护母亲河,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5.划定职责范围。本着村组织实施、群众受益、属地管理的原则,确定专人监护,安排人员严密巡查,节假日、双休日突击检查,乡镇、村结合部重点督查,常年不懈的镇域内河流的生态资源进行保护和管理。

  6.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市场监管,定期、不定期的对市场、饭馆进行巡回检查,禁止买卖野生水生动物与捕捞工具等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对于非法捕鱼行

 为,将联合市农业农村局水产站、公安派出所等部门,重拳出击,严厉查处,决不姑息手软。设立专线举报电话,对于知情及时举报者,一经查实,予以奖励并给予保密。

  7.河道综合治理。严禁在河床主要地段采沙取石,严禁向河道内倒弃生产生活垃圾,严禁向河道内抛弃动物死尸,严禁在沿河两岸非法搭建猪圈鸡舍,做到“四严禁”,无污染。

  乡镇 2020 年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1.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各地不组织聚集性的启动活动、交叉执法检查或联合检查行动,但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手机短信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做好舆论宣传,广泛宣传禁渔期制度及渔业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宣传到位,采取多种方法,实施有效管理,维护良好的禁渔秩序,建立健全禁渔期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各村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内容如实记录,做好调查核实和处理工作,对不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及个人将追究相关责任。

  2. 加大执法力度,维护禁渔秩序

  禁渔期间各村加强对重要渔业水域进行明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电、炸、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及其他非法渔业活动,坚决取缔抬网、拦河网、张网等有害渔具,对违反《关于公安机关管理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 号)中“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有关规定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切实做好全县辖区内河流、湖泊和大中型水库的监督工作,确保禁渔成效。

  3.做好宣传教育,提高生态认识

 各村要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有效的宣传活动,禁渔开始前,及时将《禁渔通告》张贴,向所辖群众宣传禁渔时间、禁渔范围及禁止行为、违规处罚等事项,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自觉遊守禁渔规定。

  4.做好增殖放流工作,促进渔民增收和水域生态修复继续加大资金投入,扩大放流规模,科学制定增殖放流规划与方案,提高放流质量,规范増殖放流管理,扎实做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和生态修复工作,各村要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增殖放流工作,同时要创造条件,做好本辖区内水域生态修复工作,使广大渔民能够真正得到实惠。

  5.及时报送信息,做好工作总结

  禁渔期结束后,各村要对禁渔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如何改进和完善禁渔期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力求创新,探索禁渔期管理的长效机制,并将禁渔期有关情况的调查统计信息、总结上报。

  乡镇 2020 年禁渔工作实施方案

  1.禁渔区:以下水域实施禁渔区制度全年全面禁渔。(1)城区禁渔区:祁山镇春明村泗洲湾漫水桥至林化厂桥段水域;金东河祥源茶厂桥至阊江入口段水域;(2)旸坑河禁渔区:祁山镇和平村旸坑河将军桥至河口段水域;(3)新安江禁渔区:祁门县域新安江水系所有河流(包括所有支流)。

  2.禁渔期:以下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禁渔期内全面禁渔。(1)阊江水系所有河流(包括所有支流,不含禁渔区河流),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全面禁渔;(2)秋蒲河水系所有河流(包括所有支流),4 月 1 日至 7 月 31 日全面禁渔。

  3.禁渔行为:在上述规定的禁渔区、禁渔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批准不得从事渔业捕捞;严禁使用 电、毒、炸 等禁用方法、 拦河缯、密眼地笼、布网 等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严禁在鱼类产卵区域(拦河坝上下各 500 米)采砂;严禁排

 放工业废渣、废弃物,工业废水必须达标排入;严禁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4.生产性禁捕区:我县阊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阊江主河祁山镇双河口与六都河交汇处至芦溪乡倒湖奥西大坝段水域、大北水历口镇环砂两河口交汇处至芦溪乡倒湖与阊江主河接壤处水域)、黄山市大鲵自然保护区(凫峰镇、金字牌镇境内所有新安江水系河流)两个水生生物保护区禁渔期、禁渔区内实施禁渔期、禁渔区禁渔保护制度,禁渔区、禁渔期外实施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作业制度。

  5.资源增殖:禁渔期间,同步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有效恢复渔业种群和数量,巩固禁渔成效。

  6.禁渔要求:禁渔期、禁渔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须自觉拆除河道内的捕捞网具,一经发现未拆除的捕捞网具,将由渔政部门依法处理。

  创新举措

  分阶段开展禁渔工作,多个部门抓好各项工作:开展市场专项整治;做好增殖放流工作。开展资源监测工作;加强河道水利工程监管。;完善举报制度;全面督查。

  下一步工作考虑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 五个强化 的要求,扎实把禁渔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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